实施意见 第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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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进一步节水节电
1.干部职工应增强“节水节电、人人有责”的意识。
2.室内温度高于33℃或者低于10℃时,可以使用空调。夏季空调温度设置不得低于26℃,冬季空调温度设置不得高于22℃,开空调时要注意关闭门窗,下班前半小时和离开办公室半小时以上的应关闭空调(下午下班关闭空调后应拔掉电源插头)。提倡使用电风扇降温。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等用电设备坚持不用即关,减少待机耗电。办公区域光线足够的情况下不应开启照明灯。坚持人走灯关,杜绝“长明灯”现象。提倡干部职工不乘电梯或少乘电梯。
3.用水后随时关闭水龙头,杜绝“长流水”现象。
4.水龙头、开关等水电用具出现损坏时,应立即通知物业公司修复。
二、进一步节约公务车经费
1.机关实行车辆定点加油,限车限号,定点维修。减少非公务用车。
2.严格执行《机关公务车辆管理补充规定(暂行)》(合残联〔2011〕102号),坚持统一调度,合理安排,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范围与用车时间,领导和各处室工作人员因公用车时应提前通知办公室,做到统筹合理安排。
3.驾驶员使用车内空调时应注意节能减耗。领导和工作人员开会时驾驶员如需在会场外长时间等待,应尽量减少使用或不使用车内空调。
4.保持公务车辆整洁卫生,驾驶员平时多动手擦洗,以节约车辆清洗费用。
5.办公室统一办理2张公交ic卡,给机关工作人员因公外出时使用,用完归还办公室。
6.机关车辆无法安排时,经办公室主任同意后方可乘出租车。费用报销按合残联〔2011〕102号文件执行。
7.机关各处室向省市机关报送文件和资料时,在非紧急情况下一般不派车,由办公室视情统一办理。办公室每周一、三、五下午有专人前往市政务中心进行公文交换,各处室需报送市直机关的文件资料应提前交至办公室。
8.各直属单位应参照上述条款,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出相应的公务车经费节约措施。
三、进一步节约印刷品和标牌类经费
1.提倡并落实网上办公,实现无纸化办公。
2.最大限度减少外印。各处室、单位应尽可能利用本部门、本单位的设备印制文件、资料等。
3.严格执行定点印刷制度。确需外印文件、资料等印刷品,费用在1000元以下的,由处室(中心)提出,分管该处室(中心)的领导批准;费用在1000元以上的,由处室(中心)提出,经分管该处室(中心)的领导同意后报主要负责同志批准,会办公室统一安排,认真进行询价比价之后确定承印单位,由处室(中心)或会办公室负责办理。
4.会标、奖牌、证书等定制,会办公室统一询价比价后,报分管后勤领导确定,由会办公室安排有关人员办理。
四、进一步节约大型活动和宣传经费
1.各类光盘和宣传展板的制作,部门或单位提出方案和经费预算,经分管该部门或单位的领导同意并报理事长批准后,由部门或单位组织实施。
2.各处室、各直属单位组织各类大型活动,应先编制活动方案和经费预算,经财务室审核、分管处室或单位领导同意后,报理事长或理事长办公会议批准,由处室或直属单位组织实施。
五、进一步节约零星维修和改造经费
1.各处室、各单位需要零星维修办公室、会议室、训练室等,由处室、单位提出方案,会办公室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实地察看并提出意见,经分管后勤领导同意后,由会办公室或单位负责办理。
2.在政府招标标准以下的公共设施、场所、设备等改造,由有关部门、直属单位负责编制改造方案和经费预算,经财务室审核,报请理事长或理事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后,由办公室和下属单位组织实施。
六、进一步节约业务培训和外出学习考察经费
1.系统内业务培训、各类专项业务培训和外出学习考察活动要从严控制,注重经费的节约。各处室、各单位如因工作需要,确需举办各类培训和外出学习考察活动,应先编制培训方案和经费预算,经财务室审核、分管处室或单位的领导同意后,报理事长或理事长办公会议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培训、考察实施过程中应严格控制经费开支,不得突破预算。
2.个人参加上级单位或有关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外出学习考察时,应严格执行有关财务制度,并严格按照培训考察主办单位通知的经费标准报销,不得报销与培训无关的费用。
七、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
实施意见 第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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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组织部、县委农办《关于开展“百企扶百村”活动推动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意见》已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为贯彻落实《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意见》(河委发[2006]6号)精神,推动我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结合我县实际,现提出开展“百企扶百村”活动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调动县内外企业支持和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性,动员、鼓励县内外企业发挥人才、物资和资金等资源优势,帮助和扶持我县农村发展经济,解决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发展农村社会事业,推动我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帮扶对象和内容
通过一定的形式动员、鼓励百家以上(简称“百企”,下同)热心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县内外企业支持、帮扶我县315个行政村和36个居委会(简称“百村”,下同)进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帮扶的企业或企业主可以从资金、物资、技术、信息、人才等方面对全县315个行政村和36个居委会的任何一个村(居委会)提供支持和帮助:1、帮扶发展集体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和集体收入;2、帮扶解决富余劳动力就业;3、帮扶完善基础设施,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4、帮扶发展社会事业,加快精神文明建设。
三、帮扶形式
自愿帮扶的企业根据自身实际选择合适的方式进行帮扶:
1、企业或企业主自主联系帮扶村(居),也可提出要求,由县“百企扶百村”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实际给予安排。
2、企业主回乡创业或捐款、捐物支持家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3、企业或企业主捐款捐物支持全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4、发挥企业主自身影响力,联系、发动有关县内外企业或企业主支持帮扶我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四、鼓励措施
凡是热心参与支持我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企业主,县政府将视帮扶情况授予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
1、企业主到帮扶村(居)创业,带动50户以上农户参与种养、加工和资源开发以及培训、转移村(居)富余劳动力100人以上就业的,经当地镇政府验收确认后报县委农办审批,对回乡创业的企业主授予“回乡创业模范”荣誉称号,外县企业主则授予“县荣誉市民”称号。
2、企业捐款、捐物20万元(不含20万元)以下5万元以上的,对籍企业主授予“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热心乡贤”荣誉称号,对非籍企业主授予“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热心人士”荣誉称号;企业捐款、捐物20万元(含20万元)以上的,对籍企业主授予“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杰出乡贤”荣誉称号,对非籍企业主授予“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杰出人士”荣誉称号。
五、组织领导及工作要求
实施意见 第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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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策应生态城建设,以提高森林生态效益为目标,以增强森林整体功能为核心,以封山育林培育资源为手段,做到以封为主、封育结合,努力构建我县布局合理、功能齐备的林业生态体系,建设绿色生态万载。
二、工作目标
通过封山育林实现林地面积扩大,林分结构、林相林貌改善,森林覆盖率增加,森林资源质量提高,森林生态功能提升,全面达到建设绿色生态万载的总体目标。
三、基本原则
封山育林坚持统一规划、因地制宜、以封为主、封育结合、管理与保护并重的原则。
四、管理规定
(一)范围划分及期限
1、对补偿性国家、省级生态公益林实行全封山,期限为长期。
2、国道、省道、县道以及主要乡道两侧的可视范围集水区地段(或第一山脊)山林和列入国家投资封山育林项目区内的山林实行全封山,期限为10年。
3、对上述两种情况以外地段的山林,实行半封山,期限为5年。
(二)封山育林措施
1、在封育期间内,必须采取严厉措施,严格禁止乱砍滥伐林木、乱捕滥猎野生动物、乱采滥挖野生植物,禁止非法征占用林地、采石、采矿和野外用火。
2、在封育期间内,坚决禁止在全封山内采伐木材,在半封山范围内少量采伐达主伐年龄的针叶林和生长五年以上(含五年)的毛竹林。林木(包括毛竹)采伐审批由林权权利人提出申请,经乡镇(街道)、村、林业工作站核实后,报林业局按照林木采伐管理有关规定审批,并严格按采伐许可证规定实施采伐。
3、鼓励并扶持荒山造林,坚决禁止以造林为由采伐中幼林、稀疏林、阔叶林和毁林造林。
4、封山区域内实施重大项目、重大产业建设,由乡镇(街道)提出申请,报县封山育林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5、在封山期内,如遇国家重大林业政策调整等特殊情况,我县将根据政策再作调整。
6、封山育林起始时间全县统一从2011年3月1日起。
7、从2011年起,每年全县木材(包括毛竹)商品材采伐按省下达的计划指标调减35%分配、使用。
五、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为组织和实施全县封山育林工作,成立县封山育林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长担任,副组长由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县委办、政府办、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监察局、财政局、国土局、安监局、旅游局、林业局、广电局、森林公安局、各乡镇(街道)等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林业局,由林业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各乡镇(街道)是封山育林的责任主体,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负责抓好本辖区内的封山育林工作,并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于3月底报县封山育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备案。
2、规划定界。封山育林范围由县林业局根据范围划分及年限规定统一规划,绘制封山育林规划图,分类界定封育面积及四至界线。各乡镇(街道、林场、垦殖场)要根据规划,在封山育林区醒目地段设立封山育林永久性界桩和宣传牌。
3、组织队伍。建立和完善乡村两级护林组织,使全县形成由森林公安、林政执法和乡、村护林队伍组成的封山育林管护网络,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原则上村级护林员队伍按最少3000亩标准聘用一名护林员(每村至少一名护林员),由各乡镇(街道)统一招聘,签订聘用合同,乡镇(街道)和林业局共同管理,护林员工资由乡镇和林业局、财政局联合考核后,由县乡财政统筹解决。
4、广泛宣传。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一定要站在战略和全局高度,深刻认识封山育林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宣传工作,要通过广播、电视、横幅、标语、宣传牌、公开信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封山育林的重要意义,提高全社会对封山育林工作的认识,使封山育林成为广大干部群众的自觉行动。县、乡、村、组要逐级召开动员大会,使封山育林规定家喻户晓,在全县形成推动封山育林工作的浓厚氛围。
5、强化措施。结合我县实际,县封山育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万载县封山育林管理办法》。县政府与各乡镇(街办)签订《万载县封山育林责任状》。各地要根据自身实际,制定封山育林护林公约和村规民约,使实施封山育林更具有操作性。对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严厉打击。为方便广大群众监督,县政府设立举报电话
6、财政补偿。对列入全封山范围,但未享受生态公益林补偿和其它国家、省级项目补助的,建立县级生态效益补偿制度,根据森林资源状况和采伐情况每年补偿林权权利人每亩不超过5元,补偿资金由县、乡财政各负担50%。
7、扶优扶强。加大县内木材加工企业整顿提升力度,为加工企业引进县外原材料提供政策支持,原则上不再审批和上报新的木竹加工企业,并且每年淘汰现有小木竹加工企业20%,实现我县木材加工企业数量减少,规模提升。
六、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各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要站在实践“三个代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从保护森林资源、建设绿色生态万载的大局出发,促进我县林业可持续发展和有机农业基地县建设,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封山育林重大决策上来,精心实施好封山育林工作。
2、落实责任。各乡镇(街道)、林场(垦殖场)作为封山育林的责任主体,要把封山育林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封山育林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行政主要领导是封山育林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确保责任落实到位。林业局做好封山育林规划和实施过程的技术指导。森林公安局和林业行政执法单位要严厉打击全县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从重从严查处涉林案件,对经森林公安侦查的刑事案件,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要依法从重从快惩处。各责任主体要全力配合司法机关和林业部门的严厉打击行动。
实施意见 第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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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坚持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个主题,以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基层政情及时地向群众公布,并广泛听取群众意见,不断释疑解惑,沟通情况,改进工作,切实解决群众最关心、最迫切、最现实的问题,促进农村民主政治建设,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管理民主,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社会进步。
二、主要形式和互动内容
政情民意互动以镇、村定期召开会议为主要形式,同时通过党务和政(村)务公开栏、举行听政会和干部进村入户等形式开展互动活动,活动要力求生动活泼,注重实效。镇、村一般每季度首月召开一次会议,遇到重要事项可随时召开。具体参会对象包括镇、村干部,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民和党员代表、各类协会负责人、企业负责人、能人大户等,其中村民要占50%以上。要鼓励和引导参会人员在会前广泛开展社情民意调查,努力提高互动实效。
开展镇政情民意互动工作的主要内容是:传达宣传上级党委、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和下达的工作任务、要求;本级党委、政府工作目标任务以及工作完成情况;年度财政预算及执行情况;上级下拨专项经费的安排使用情况;债权债务;集体企业及其他集体资产处置;工程项目招投标及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征用土地及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发放、使用情况;宅基地计划安排及审批使用情况;救灾救济款物发放、优待抚恤情况;农业生产排灌水电费情况;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情况;党员干部勤政廉政情况等。
开展村情民意互动工作的主要内容是:传达宣传上级党委、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和镇党委、政府下达的工作任务、要求;村党组织、村委会工作安排及开展情况;财务收支情况;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开展情况;粮补资金、良种补贴及救灾救济款物发放情况;宅基地使用、村集体资产处置情况;村干部报酬、土地征用补偿及分配、“四荒”承包拍卖、村机动地发包情况;村集体债权债务;村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情况等。
三、工作程序和基本要求
开展农村政情民意互动机制工作的基本程序为:调查研究、公开政情、沟通互动、归纳梳理、落实办理、督查督办、通报反馈。在工作中要把握以下几个重点环节:一要深入调研。镇、村要设置举报电话、监督信箱,广泛收集群众意见和建议,及时全面掌握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二要注重实效。镇、村对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反映的问题,认真进行梳理研究。对能够解决的,明确专人负责办理,公布责任人,接受群众监督;对于暂时无法解决的,要说明情况,提出解决思路和方案,积极创造条件努力解决;对于需要上级有关部门帮助解决的,主动及时进行汇报,争取早日解决;对于不能解决的,要耐心细致地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做到事事有交代,件件有着落,提高互动质量。三要健全档案。镇、村在开展活动过程中,要建立政情民意互动台帐,做到“四有”,即有专人负责、有工作制度、有活动记录、有规范的档案。
实施意见 第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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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改变缺乏生存条件的山区、库区贫困农户的生存环境,改善生产生活条件,最终走上富裕道路为目的,采取上级扶助与自力更生相结合,移民扶贫搬迁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的办法,积极稳妥地组织安排缺乏生存条件的山区、库区贫困农户实行移民搬迁,共享社会平均资源,推进社会和谐建设。
二、目标任务
年全县完成1048人(其中异地搬迁942人;深山移民56人;生态移民50人)的移民扶贫搬迁任务(各有关乡镇任务见附表)。
三、范围对象
(一)范围
移民扶贫工作的地域范围主要是生产生活条件差,生存环境恶劣的深山区、库区、地质灾害频发区以及少数民族聚集区。
1、生存条件恶劣,经常性发生山体滑坡、泥石流、水旱自然灾害频发,严重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地区;
2、至今未通路、通电、通邮、通广播电视,教育医疗等基础设施条件差的地区;
3、居住分散、人口密度低、行政管理成本较高的地方;
4、信息闭塞、土地资源有限、贫瘠、缺乏脱贫致富基本条件的地方;
5、扶贫开发投入成本高,致富潜力难以发挥的地方;
6、生产和生活条件非常艰苦的少数民族聚居区。
符合上述移民搬迁条件的地方,以居住点或自然村为单位按照政府引导、群众自愿、先易后难、先远后近的原则,实行整体搬迁。
(二)对象
移民扶贫工作的对象是指上述范围内的贫困群众。具体对象为:
1、移民扶贫搬迁村组范围内,2009年12月31日前有当地户口的常住农业人口。
2、在移民扶贫搬迁村组范围内,于2009年12月底前因婚姻男到女家或女到男家,虽未办理户口迁入手续,但事实上已经结婚并领取了结婚证的农业人口。
3、父母符合移民安置对象条件,其子女虽未办理户口登记手续,符合计划生育条件,不属超生的子女。
4、长期居住在移民搬迁村组范围内的,虽属非农业人口,但没有任何经济来源和生活保障的企业下岗人员,残缺人员。
5、移民搬迁村组范围内,原属农业户口,因上学、参军户口已迁出的现役义务兵军人和在校学生。
以下人员不能列为移民扶贫安置对象:
(1)已经死亡,但未注销户口的;
(2)取得了合法婚姻手续,离开了搬迁范围的原居住地,虽未办理户口迁出手续的;
(3)在职干部,职工和有固定退休养老金、生活补助金来源的离退休人员。
四、安置方式
因地制宜,因户制宜,群众自愿选择,采取无土安置,集中安置与分散安置相结合,鼓励移民投亲靠友,自谋出路,自谋出路安置享受同等的资金补助。
五、工作步骤
年的移民扶贫工作从年1月开始至年12月底结束,按前期准备、组织实施,检查验收三个步骤进行。
(一)前期准备
1、宣传发动。召开村组干部和搬迁户主会,广泛深入地宣传移民扶贫的有关政策、措施、办法,使移民扶贫工作深入人心,家喻户晓。
2、调查摸底。组成专门调查组,对拟作整体搬迁的村和居住点基础设施状况,居住人口,家庭经济状况,受灾情况等进行全面的摸底调查,初步确定移民对象;选择和确定拟作移民安置的地点、方式、人数等。
3、编制方案。有关乡镇根据县实施意见,制订本乡镇移民扶贫实施方案,对需要搬迁的农户进行分类排队,合理确定批次和对象。
4、确定移民安置对象。移民扶贫搬迁对象通过以下程序确定。
(1)农户申请——由自愿移民搬迁的农户提出申请,填写《移民扶贫搬迁申请书》。
(2)村级审核——村委会收到《申请书》后对自愿移民的农户进行资格审查,核定有关情况并签署意见盖章后推荐到所在乡镇政府。
(3)乡级审核——乡镇政府收到《申请书》后按照上级规定的移民扶贫范围、人数和对象条件对申请移民的农户进行严格审查,对符合条件拟作移民搬迁的农户,将名单在村一级张榜公布,征求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之后在《申请书》内签署意见,加盖公章送交县移民扶贫办公室。
(4)县级审批——县移民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收到各乡镇递交的农户《申请书》后,组织人员到乡镇、村进行核实,逐户审批。经再次在乡村张榜公布征求群众意见后,最后正式确定移民扶贫农户名单。
5、落实移民安置点。有关乡镇落实好集中安置和分散安置点,搞好集中安置点规划设计。
(二)组织实施
1、县扶贫和移民办审查确定移民搬迁对象,审批搬迁计划;乡镇发放《搬迁通知书》,与移民户签订《移民扶贫安置协议书》,移民对象填写《移民扶贫分户审批表》。
2、建设移民安置点。县扶贫和移民办和乡镇组织搞好集中安置点的“三通一平”工程。筹集的配套资金,各成员单位争取的有关资金,用于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移民户按规划设计要求分户实施建房。
3、县扶贫和移民办根据移民建房进度发放建房补助款。集中安置的个人建房补助资金,根据工作进度按比例分三次发放。第一次为移民扶贫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为移民对象,开始建房并搞好地脚樑后发放30%;第二次在移民户建好第一层房后,发放40%;第三次在移民户搬迁入住,经县移民扶贫领导小组办公室验收后发放30%。分散安置和投亲靠友自行安置的移民户搬迁入住并经县移民扶贫领导小组办公室验收后,凭有关房地产手续且资料齐全一次性发给建房补助。
移民扶贫异地搬迁直接用于个人建房补助3000元/人,就近避灾搬迁的移民每户建房补助4000元,市县配套资金主要用于集中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
(三)检查验收
县扶贫和移民办组织有关单位对有关乡镇的移民安置、搬迁户的生产生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整理归档各种资料。
六、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移民扶贫搬迁是省、市确定的民生工程,也是县委、县政府今年要着重办好的实事之一。各有关乡镇要从践行科学发展观的高度,本着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要成立移民扶贫工作领导小组,乡镇党政主要领导要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并抽调专人负责,抓好各个环节的工作,确保移民户在年底前能搬迁入住新居。
(二)落实工作责任
移民扶贫工作政策性强、时间紧、要求高、涉及面广、难度大。各有关乡镇和县直单位要根据省政府出台的若干政策,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落实工作责任,周密安排部署,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三)注重搬迁实效。
移民扶贫要与新农村建设紧密结合。要高标准规划建设移民新村,使移民新村成为经济繁荣、设施配套、功能齐全、环境优美、生态协调、文明进步的社会主义新农村。要加快产业培植和移民培训步伐,努力提高移民的素质和生活质量,想方设法使移民依靠经商、办厂、务工寻找创收门路,解决移民迁出容易、稳定难的问题,从而实现长期稳得住和逐步富得起的目标。
实施意见 第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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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会议的安排,今天上午请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工商局长作述职述廉汇报。述职述廉汇报开始前,我先就建立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局主要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汇报制度的过程、对这项制度的定位以及落实这项制度讲点意见。
建立省级工商局局长在全国工商局长座谈会上述职述廉汇报制度,是总局党组在充分调研、认真思考的基础上提出来的。今年一月召开的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上提出建立这项制度,二月份召开的全系统党风廉政工作会议进一步作了明确部署。总局党组对建立这项制度非常重视,非常慎重,多次召开党组会议进行研究。我和几位分管党风廉政建设的局领导广泛听取了各方面的意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总局党组研究制定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建立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主要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汇报制度的实施意见(试行)》(征求意见稿)。
总局党组认为,述职述廉汇报是一个很好的抓手,建立这项制度非常必要。因为,总局有责任对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的廉政建设工作给予指导,有责任按照干部双重管理的规定,协助地方党委、政府抓好省级工商局领导班子的思想政治建设、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
述职述廉汇报定位于一种工作制度,而不是单项的廉政制度,是从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省以下垂直管理和干部双重管理的实际出发,按照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实行多种形式的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要求,进行的一种探索。它有别于省级工商局长向省委、省政府、省纪委的述职述廉,也有别于在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上的工作汇报。其主要不同在于汇报内容上,它既要求主要领导干部本人汇报“一把手”负总责,抓班子、带队伍,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也要求汇报领导班子和本系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要求,加强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建立反腐倡廉长效机制的总体情况。
建立和落实这项工作制度,是总局党组了解省级工商局领导班子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抓班子、带队伍、促作风情况的重要途径。它有利于总局党组进一步了解省级工商局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总体形势,进一步了解省级工商局主要领导干部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是怎么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抓好党组自身和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采取了什么具体措施,取得了哪些成效,有什么好做法和经验。有利于促进省级工商局领导班子和本系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廉洁自律。同时,也为大家提供了一个沟通情况、交流经验、相互借鉴的平台。
为了进一步完善总局研究起草的建立述职述廉汇报制度的《实施意见(试行)》,今年5月底,总局党组委托副局长刘玉亭同志、纪检组长石见元同志,在北京主持召开了有11个省(区、市)工商局局长参加的座谈会,就《实施意见(试行)》进行讨论修改。与会同志充分理解、积极支持建立这项制度。同时,对《实施意见(试行)》提出了一些很好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会后,总局研究确定北京、河北、辽宁、黑龙江、福建、广西、贵州、宁夏等八个省(区、市)工商局局长在这次局长座谈会上作述职述廉汇报。上述八位局长会前进行了认真的准备。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撰写了述职述廉汇报材料。
关于述职述廉汇报的具体内容,按照《实施意见(试行)》的要求,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一是省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领导班子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中央纪委、中组部和地方党委、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部署和有关制度规定,加强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制度创新,建立反腐倡廉长效工作机制的总体情况,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
二是省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的现状分析,坚持民主集中制,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情况,好的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和提高改进的措施。
三是本省(区、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特别是基层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贯彻执行“六项禁令”,推进政风建设,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现状分析,好的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和提高改进的措施。
四是省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主要领导干部坚持“一把手”负总责,率先垂范,模范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地方党委、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要求,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抓班子、带队伍,抓党风廉政建设和政风建设的情况。
述职述廉汇报制度的具体实施,是在总局每年年中召开的全国工商局长座谈会上,请部分省级工商局主要领导干部进行述职述廉汇报,原则上在一届任期内安排一次,形成制度,常抓不懈。同时,述职述廉汇报作为一种制度,需要有一个探索的过程,请同志们在实践中积累经验,出谋划策、让这项制度逐步完善。
实施意见 第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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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央、省、市纪委关于2008年党风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现就今年全县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中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三次全会、市纪委三次全会和县纪委三次全会精神,按照改革创新、惩防并举、重在建设的基本要求,突出工作重点,加大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执纪力度,扎实推进党风建设各项工作,为建设繁荣和谐新莲花提供有力政治保证。
二、主要工作
(一)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
1、各乡镇、各单位和党员干部要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的决策部署和灾后重建工作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纠正违背科学发展观的行为,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对中央的决策部署阳奉阴违、泄露党和国家的秘密、编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等违的政治纪律的行为。
2、各级党政机关要认真按照总书记倡导的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的要求和县委“二十条规定”,以治懒、治贪、治乱为重点,认真落实县“创优发展环境年”的工作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创优发展环境,支持和营造各级领导干部谋划发展、敢于创新、勇于实践的良好氛围,加强监督检查,着力解决“拿钱不干活,当官不作为”、工作拖沓、效率低下,贪图享受、热衷玩乐、吃拿卡要等作风建设方面的突出问题,对影响和损害机关效能建设及经济发展环境的人和事进行严肃查处和公开曝光。
(二)着力解决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的突出问题
1、深入治理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收受干股等问题。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使广大党员干部深刻认识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收受干股”的极端危害性,增强自觉抵制意识。要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强化监督措施,在元旦、春节、中秋、国庆等重点时段重申有关规定,对重点人员打招呼、敲警钟,协同有关部门加强监督检查,及时查处党员干部收受“红包”行为,并选择典型案例进行通报。
2、坚决清理纠正领导干部在住房上的问题。严禁领导干部多占住房、违规购买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将领导干部住房情况列入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将购建住房情况纳入领导干部应当报告事项和述职述廉内容。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领导干部在住房方面的违规违纪行为,坚决处理领导干部违规违法收受房屋的问题。
3、坚决纠正领导干部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其职权和职务影响经商办企业等问题。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的有关规定,加强对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要把领导干部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情况及对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情况列入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对照检查的内容。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结合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对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特别是换届后职务发生变动的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情况进行申报登记,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种违规问题。题。
4、严肃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坚决反对和防止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要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有关规定,规范干部任用提名制度,健全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回避、交流制度,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监督,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
此外,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国有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指导,督促国有企业党委、行政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加强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监督,督促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严格执行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和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提出的“七个不准”的要求,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三)坚决制止奢侈浪费行为
1、狠刹公款旅游特别是出国(境)旅游歪风。严禁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用公款组织旅游。各乡镇各单位要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因公出国(境)管理的有关规定,建立领导干部出国(境)事项向纪检监察机关备案制度。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公款旅游特别是出国(境)旅游的典型案件并予以公开曝光。
2、继续纠正党政机关违规修建楼堂馆所。认真落实中央纪委、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清理整改工作,建立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长效机制的通知》(发改投资[2008]490号)精神,会同有关部门逐步完善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的长效机制。加强监督检查,对继续违反规定修建办公楼等楼堂馆所的,要从严处理。
3、召开一次以“厉行勤俭节约、反对奢侈浪费”为主题的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半年,各乡镇、各单位要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县委的要求,组织召开以“厉行勤俭节约、反对奢侈浪费”为主题的专题民主生活会。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要将使用公车、个人住房、出国、使用办公用房等方面的情况,以及落实今年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四项重点工作的情况作为专题民主生活会的内容,认真对照检查,制定整改措施,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
4、认真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和规范津贴补贴工作。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会同财政、人事、审计等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健全规章制度,从源头上堵塞漏洞;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坚决查处在“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中弄虚作假、阳奉阴违甚至拒不纠正等行为,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并选择典型案件予以公开曝光。继续联合组织、财政、人事、审计等部门做好规范津贴补贴工作,督促各地各部门切实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强化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继续加大监督检查工作的力度,各乡镇、各单位要认真执行中央、省、市、县公务接待、装修办公用房等方面的政策规定及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小汽车配备、更换和使用管理的暂行规定》和县纪委《关于实行领导干部生活作风方面“六条禁令”的意见》,严肃查处用公款大吃大喝、超标准超编制配备小汽车、违规装修办公用房、用公款支付应该由个人支付的费用等行为。公安机关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对行为进行查处时,凡涉及党员干部参与的要及时向县纪委廉政室提供情况。
(四)切实加强党内监督
1、积极推进党务公开。要逐步规范党务公开的内容、程序、形式、时限和评估体系等,推进党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结合落实“保廉工程”工作联系点制度,总结推广党务公开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充分发挥联系点的典型示范作用。加强检查指导,认真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进一步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认真抓好党内监督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述职述廉、诫勉谈话、任前廉政谈话、函询等制度。切实加强对民主生活会的指导,进一步完善质量评价制度,提高民主生活会的质量。完善制约和监督机制,重点加强对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监督,加强对人财物管理使用和关键岗位的监督。认真组织开展对党内监督条例执行情况的专项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
(五)深入推进农村基层“保廉工程”
进一步贯彻落实省纪委《关于在全省农村基层实施“双创”工程的意见》和市委《关于在全市农村基层实施“保廉工程”的通知》精神,在抓巩固、抓规范、抓提高上下功夫,深入推进全市农村基层“保廉工程”,逐步形成农村基层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中央强农惠农政策以及农村综合改革措施执行情况和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解决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中的突出问题。总结、推广有效做法和先进经验,建立健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长效机制,推动工作深入开展。
(六)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
今年是《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颁布实施十周年,要认真总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颁布实施以来好的做法和经验,针对责任制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完善相关配套制度,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
1、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切实履行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政治职责,主要领导干部要对班子内部和管辖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建设负总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按照工作分工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建设。
2、明确责任分工。各乡镇、各单位要认真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的要求,结合实际,分解细化任务,明确责任分工,把各个岗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更为具体,形成责任明确、目标具体,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网络体系。
3、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年底将对各乡镇、各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各乡镇、各单位要认真对照考核内容进行自查,扎实做好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检查考核,推动反腐倡廉建设各项任务的落实。
4、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没有履行好职责导致本地、本部门出现重大经济损失;发生重大事故和恶性事件;不正之风严重,群众反映强烈,长期得不到治理;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该领导干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获取非法利益,造成恶劣影响;对职责范围内的反腐败工作敷衍塞责,不抓不管,以致屡屡发生大案要案;选拔任用领导干部违反有关政策和规定,用人失察等违反责任制规定等问题,依据《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进行严肃的责任追究。
三、工作要求
今年工作任务繁重,各地、各部门要紧密结合实际,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实施意见 第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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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高度重视,精心筹划,充分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一)局领导高度重视作风建设年活动。及时召开了作风建设年活动动员大会,成立了“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明确工作分工,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由局长作为组长,亲自过问亲自抓,领导班子成员作为副组长,齐心协力共同抓,做到以身作则,示范表率;各科室负责人作为成员,各司其责,密切配合。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日常工作的开展;建立联络员制度,加强上下联络、沟通、协调和对外宣传工作。从而形成全员参与、齐抓共管的良好活动氛围,确保作风建设年活动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二)精心制定实施工作方案。根据市委《实施意见》的要求,结合审计工作实际,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着手制定了《*市审计局关于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意见》,对活动每个阶段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采取的工作措施、注意把握的关键环节等进行了细化和规范,对每个阶段的活动内容、参与范围、达到的目标等进行了明确。使得活动的各项措施能够真正落实到位、机制能够逐步健全、绩效不断提升。
二、广泛宣传,深化学习,提高对“作风建设年”活动的认识。
(一)立足实际,增强学习的针对性。我局领导小组根据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在学习阶段力求做到“三个确保”。即:一是确保学习时间。利用机关学习夜、星期五学习日等时间开展集中学习培训,同时还要求开展自学,做好读书笔记。二是确保学习内容。实行政治理论学习和审计业务知识学习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学习了总书记在中纪委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及*市委市府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实施意见,继续学习巩固了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相关内容,着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作风廉洁、勤政为民的干部队伍。三是确保学习效果。认真阅读指定的内容和审计业务有关的法规,通过学习和深入思考,使大家进一步深化对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的认识,同时实现了从“要我学”向“我要学”的思想转变,通过学习使党员干部自身的综合素质有了进一步的提高,进一步树立起先进的学习理念,增强了效率意识、服务意识、学习意识、节约意识、廉洁意识。
(二)注重宣传,扩大作风建设年活动的影响面
我们积极利用网络、信件等多渠道、多形式,加强舆论宣传,扩大作风建设年活动的影响面,使此项活动深入人心。活动开展以来,我局通过网络、书面、设立意见箱等多种方式广泛征求意见作为寻找存在的问题的途径和手段,努力在“求深”、“求真”、“求实”上下功夫。我局在*市审计局网站上公开信箱,接受广大群众对我局作风建设情况的监督,听取社会各界提出的有关意见和建议。同时我局通过向市直各单位、各乡镇寄发了《*市审计局关于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征求意见和建议的函》,广泛听取被审计单位对我局作风情况的有关意见和建议,为下一步“查找问题,边整边改”打下基础。
(三)加强监督,提出机关效能建设新思路。
在机关效能建设方面,我局结合审计实际,围绕*市审计局开展的“审计转型年”活动,经局党组的多次调研和研究,一方面决定在5月份全面在局里运用审计管理系统(oa系统),全面实行自动化和无纸化办公,审计的有关文件全面实行网上传阅和审批,切实提高行政效率,节约行政成本。同时决定大力推进现场审计实施系统(ao系统)的运用,积极探索计算机审计的方法和技术,不断提高项目的审计效率,保证审计质量。开始着手编制《20*年度科室绩效考核办法》和《20*年度个人目标考核办法》,将年度目标任务以审计工作计划的形式分解到各个业务科室,采取“日记月累、年终总评、绩分计奖”的办法进行考核。
(四)积极开展为民办实事活动,努力打造服务型机关。
进一步深化领导干部下访制度,积极开展结对共建活动和机关干部“服务到家乡,建设新农村”活动,春节期间,领导干部带头深入到乡村开展调研活动,帮助村里办实事,解难题,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同时继续深入开展“一户一册一干部”扶贫活动,在活动开展期间,广大审计干部在局领导带领下,给挂钩扶贫的智仁乡太湖山村送上了2万多元的扶贫款,在乡领导的陪同下,参观了该村新建的通村公路。4月份,局领导干部亲自到南塘镇蹲点,吃住在村,开展民情调研活动,取得了良好效果。在局内部科室之间开展“评优评先、争创一流业绩”活动,鼓励各科室积极参加“四好科室”的创建活动,从而形成有序竞争的良好局面。
(五)在行政执法方面,进一步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化完善和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要求,对审计行政执法依据的梳理、行政执法的职能和权限明确、规范行政执法的程序、完善行政执法考评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等多个方面进行了整理修订,着手编制《*市审计局依法行政责任制实施方案》及《*市审计局行政执法依据》,保障审计执法行为的合法、高效。
(六)在党风廉政方面,大力提倡节约意识,着力为建设“节约型机关”而努力,重新修订了《*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在日常工作中狠抓三级责任主体。实行局长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使得廉政意识深入人心。同时严格公务接待、公车管理、公费旅游等有关规定。
三、下阶段工作安排
一是进一步加强学习教育,邀请有关作风建设方面的专家、学者给全体党员干部授课。
实施意见 第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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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强化全系统“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公仆意识,促进行业风气的根本好转,按照市、县关于加强行风建设的有关文件精神,局党委决定在交通系统开展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的精神,以治理公路“三乱”和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为重点,解放思想、更新观念,转变作风、改进工作,依法行事、规范服务,高质量高效率,全面加强行风建设,努力开创交通系统行风建设工作新局面。为保证这项工作落到实处,现就关于做好交通系统行风建设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充分认识加强行风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
加强行风建设,对于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局属各单位依法行政的水平,提高干部职工队伍素质,提升全系统在社会上的形象和影响力,争取社会各界对我县交通事业的支持有着重要作用。各单位的领导要从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把行风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加强宣传教育,站到转变工作作风的高度,站到优化经济环境的高度,站到实现经济跨越式发展的高度,站到强化党风廉政建设的高度,来认识加强行风建设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强化责任感,切实把行风建设作为全年工作的第一位大事来抓,贯穿于全年各项工作的始终,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要主动争取群众监督,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并巩固成果,形成制度,使之规范化、经常化。
二、突出队伍建设和改进机关作风两个重点,全面加强全系统的行风建设
各单位要根据本单位的工作实际,把加强队伍建设作为交通行风建设的重要内容,必须以队伍建设为着眼点和落脚点,不断强化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提高交通干部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和精神风貌。一是通过教育培训,提高交通行政执法队伍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职业道德水平、法律水平和服务意识,积极适应交通事业快速发展等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二是要抓紧完善和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建立行风建设考核制度和社会公开监督制度,加强行政监督,促进依法行政;三是加强执法队伍领导,规范执法队伍管理。严肃处理有法不依、执法不公的行为,决不允许执法人员执法犯法、徇私枉法等现象的存在。以行风建设为突破口,推动队伍建设;以队伍建设的成果,巩固交通行风建设。
切实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是交通行风建设能否取得明显成效的又一个重要标志。要通过行风建设、行风评议使当前个别单位存在的、精神疲塌、办事拖拉推诿、手续繁琐和效率低下等不正之风得到有效治理。牢记树立机关就是服务的思想,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提高工作人员素质,诚心诚意为基层服务,时刻牢记并模范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要把为人民谋利益作为我们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从群众最希望的事情做起,把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的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群众的利益作为第一考虑,把群众是否满意作为第一标准;从群众最不满意的事改起,坚决反对形式主义、,认真纠正贪图虚名、不务实际以及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坏作风。切实转变职能,促进依法行政,提高工作效率。要通过开展职业道德教育,解决好履行职责中吃拿卡要、谋取私利的问题。继续深化创建“文明窗口”活动,切实增强服务意识,改变工作态度、工作方式、工作作风,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三、抓好政务公开、事务公开和企务公开三个关键环节,务求行风建设落在实处
一要结合软环境建设,坚持推行政务公开,规范公正执法,增强工作透明度;二要克服不作为、不正确作为和乱作为及工作效率低下的问题,坚决制止执法过程中的“吃拿卡要”的现象;三要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办事程序繁琐等问题,在正确执法的前提下力争简化程序,公开办事程序,改善服务环境,提高服务质量。严格行政审批,缩小自由裁量空间,建立内部权力制约机制,促进办事公开,杜绝乱作为现象的发生。各“一条龙”服务窗口要推行社会服务承诺,推出便民、利民措施,实行预约服务和上门服务,努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既为政府分忧又为百姓办事。
四、建立“谁主管,谁负责”的领导体制,确保行风建设取得良好的群众满意度
行风建设实行责任到单位。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各单位和部门的党政领导班子要切实负起对行风建设的领导责任。各单位、各部门的行风建设由其党政正职负全面领导责任,各有关方面按工作分工由分管领导负直接领导责任。要求各单位和部门对其责任进行分解,做到事事有人做,做事有标准,工作有检查,优劣有奖惩。《交通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目标任务》的事项必须做到做好。在谁职责范围内出问题,谁负责,就追究谁的责任。与此同时,局党委加强对局属各单位的行风建设工作的指导,组织有关力量检查督查,并将行风建设纳入整体工作考核。
五、开门评议,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实施意见 第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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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管理所(稽查中队)、客户服务部:根据省局、××市局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机关作风建设集中教育活动的总体部署和措施要求,现对“建章立制、集中整改”阶段的工作安排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建章立制、集中整改是机关作风建设集中教育的重要环
节,要通过建章立制,规范行为,严格自我约束,建立健全机关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要通过集中整改,切实解决本科室、部门和干部职工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实现转变职能有新举措,服务水平有新提高,队伍面貌有新改观。
二、具体安排
这一阶段从4月15日开始到4月24日结束,着重抓好以下三项工作:
(一)搞好建章立制(4月15日至4月17日)
完善的规章制度是机关作风建设取得实效的重要保证,局机关将结合实际制定新制度、完善老制度,最终建立起一套健全有效的制度体系。我们将根据前阶段查摆和发现的各类问题,集中研究,追根寻源,从制度上查找原因,属于有制度而没有执行的,将制定严格的措施保证制度落实;属于制度不完善的,将有针对性地加以健全;属于没有制度的,局机关作风建设集中教育领导小组将加紧研究制定。局机关将加快建立健全干部作风建设和队伍建设方面的一系列规章制度,重点包括以规范内容、组织严密为主要内容的学习制度,以规范程序、强化职责为主要内容的工作制度,以规范行为、保障工作为主要内容的管理制度,以廉洁从政、加强自律为主要内容的监督约束机制等。要通过落实制度,严格管理,切实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
(二)制定整改方案(4月18日至4月20日)
制定整改方案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明确实在,即要考虑针对性,又要具有可操作性。
1.根据千人评议机关、民主测评、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等活动中排找出来的问题,进行系统的梳理分析、整理归类,理出产生问题的原因、环节及责任人,认识问题的危害性,明确整改的方向,为下一步制定整改方案提供充分的依据。
2.各科室、部门及个人要在分析整理问题的基础上认真制定初步整改方案。整改方案要做到“五到位”:即整改内容到位、方法步骤到位、具体措施到位、工作责任到位、时限要求到位。
3.各科室、部门对整改方案要进行讨论完善,要向部门员工征求意见、组织讨论、提出建议,对整改方案作进一步的修改完善,在此基础上形成正式的整改方案,局机关作风建设集中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汇总各科室的整改方案,形成局机关的整改方案。
4.要对整改方案层层把关,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布,接受监督。局机关集体的整改方案要在4月24日汇总完成后正式上报给市机关作风建设集中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落实整改措施(4月21日至4月24日)
1.要细化方案,提高可操作性。局机关的整改方案将分解落实到责任科室,各科室要将整改方案分解细化,明确具体的整改时间和要求,落实具体的整改责任人,以增强整改的可操作性。
2.要抓好整改,提高成效。要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在整改措施的落实上,根据轻重缓急,能够立即整改的要即行即改,暂时有困难难以整改到位的,要创造条件、列出计划,分阶段实施整改。要围绕解决突出的问题,重点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思想素质;加强业务培训,提高服务水平;加强内部管理,规范行政行为。
三、有关要求
1.目标要明确。要把建章立制作为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重要举措,把集中整改的成效作为检验集中教育活动成败的重要标准。各科室部门要严格按照这一阶段的目标要求,认真扎实地作好各项工作。
2.责任要落实。认真落实责任,是建章立制、集中整改阶段工作顺利进行的重要保证。要建立起明确有效的责任体系,分级负责,真整真改,确保整改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3.督查要到位。加强督查,是这一阶段工作取得实效的重要环节,各科室、部门负责人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工作指导,加大督查力度,使集中整改工作有序展开。局机关将进一步建立健全整改工作的考核、奖惩机制,把整改情况纳入对科室、个人的考核范围,作为评价工作优劣的重要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