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民主生活会的意见 第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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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时间
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也可以随时召开。
二、参加民主生活会的对象
市委常委民主生活会参加对象是:市委常委、人大、政协党组负责人。市纪委和组织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党组民主生活会参加对象是: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党组成员。
各乡镇党委、市直各部门班子民主生活会参加对象是:党委委员、班子成员。
各级领导班子每次民主生活会的参加人员不得低于应到会人员的90%。
三、会前准备
1、确定会议主题。民主生活会前要根据中心工作、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和党性党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确定会议主题及召开日期,提前15天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如上级党组织对民主生活会的内容有统一要求,则按上级要求确定会议主题。召开民主生活会的主题和时间确定后,要提前通知参会人员。
2、征求意见建议。民主生活会前要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建议,对意见、建议进行整理归纳,找准存在的主要问题,由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反馈给个人,必要时在民主生活会上进行通报。
3、认真组织学习。围绕民主生活会主题,按规定组织学习,认真检查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检查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艰苦奋斗,清正廉洁,遵纪守法的情况;坚持群众路线,改进领导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的情况,为开好民主生活会奠定基础。
4、撰写发言提纲。领导班子成员要根据民主生活会的主题,针对自身思想作风和廉洁自律方面的问题以及党员、群众、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下级党组织提出的意见,准备好个人发言提纲,负责任地就有关问题做出检查或说明。
5、开展谈心活动。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同班子成员谈心,对其一年来的思想、工作情况作出适当评价,肯定成绩,同时着重指出不足;涉及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的一些问题,要做好思想沟通工作。
四、会议要求
1、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领导班子成员要根据民主生活会的主题和群众所提意见,着重检查在党性党风方面和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检查廉洁自律情况,剖析思想根源;对班子成员提出批评意见,对领导班子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整改建议。不能出席会议的同志应提交书面发言材料,委托其他同志在会上代为宣读并做好会议纪录,会后要及时向本人转达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批评意见。
2、坚持会议原则。互相批评既要坚持原则,又要从团结的愿望出发,采取与人为善的态度,不乱扣帽子,不无限上纲。党员领导干部对提出的意见建议,正确的要诚恳接受并提出切实改正措施;不符合事实或不完全符合事实的,要实事求是地作出说明。
3、进行综合评价。民主生活会结束前,各级领导班子党组织负责人要对班子每一名成员提出综合评价意见、整改重点和努力方向,并积极引导党员领导干部主动检查并积极纠正违纪问题。对于态度积极诚恳的,可根据情况,不予处分或从轻处分;有违纪问题又不在民主生活会上自查自纠的,必须严肃纪律,从重处分。
五、组织指导
1、明确责任。党委(党组)书记是班子民主生活会的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会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把握好召开民主生活会的时机。在民主生活会上,要带头认真学习,带头进行自我检查和剖析,带头开展批评,以自己的模范行动带动其他同志,提高民主生活会的质量。要切实担负起制定和落实领导班子整改措施的领导责任。民主生活会后,要在一定范围内向干部、群众通报有关情况和整改措施,接受群众监督。在下次民主生活会上,党委(党组)要对上次民主生活会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说明和总结。
对民主生活会的意见 第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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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检查阶段应注意把握的重点环节
根据学习实践活动要求,区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是这次活动的重点,既要做好带头示范,也要便于广大党员干部监督。因此,要突出区级领导班子特别是区委常委会班子分析检查工作的内容和重点,其他第二批学习实践活动的部门党委(党组)及基层党组织也要按照这些步骤和要求,做好分析检查阶段各项工作。
区级领导班子(区四套班子)开展分析检查阶段工作主要有三个重点环节
第一个重点环节,做好征求意见建议工作。着重做好四项工作。
1、征求意见的重点内容。针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方面存在的问题、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征求意见建议。
2、征求意见的范围。主要是各班子成员之间、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和区级部门主要负责人、学习实践活动确定的部分“两代表一委员”、部分离退休干部。
3、征求意见的主要方式。采取“4+x”的方式,“4”即指四种征求意见的方式,⑴统一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由区四套班子领导干部分别参加到五场座谈会中听取意见建议。参加征求意见座谈会的对象为:部分乡镇(街道)和部门班子成员;部分离退休老干部;各民主党派及工商联负责人;部分参与实践活动的“两代表一委员”和相关人员参加。⑵开展书面征求意见。由区委学习实践活动办公室统一下发区四套班子及成员的专题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表。⑶个别谈话征求意见。通过班子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之间开展谈心交心交换意见和领导干部与下属开展谈心谈话交换意见。⑷通过手机短信平台征求意见。区委学习实践办采取手机短信平台征求意见建议,对发来的意见建议不问来源,对手机号码一律保密。“x”是指其他征求意见的方式。各单位除以上形式征求意见外,也可以通过发邮件、写信、电话等其他方式提出意见。
4、意见建议的梳理汇总及反馈。对征求到的意见建议报经区委主要领导审阅后,送区四套班子主要领导,由区委书记、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党组书记向班子反馈;对各套班子成员个人的意见建议,分别由各党委(党组)书记向每个班子成员反馈。
整个征求意见、汇总、反馈工作时间要求在6月10日前结束。
第二个重点环节,召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在这个环节上要注意三个方面的要求。
1、确定会议主题。着重围绕征求到的意见建议,梳理出突出问题,进行深刻分析,要从主客观原因尤其是主观原因上查找问题,同时要进一步理清思路,明确方向。专题民主生活会结束以后,区四套班子领导在民主生活会个人的发言内容要根据录音原汁原味的进行整理,并附个人发言的书面材料以及班子的分析检查报告,一式两份报区委学习实践办公室。
2、确定列席会议的对象。根据上级对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的要求,区委的重要部门及涉及经济发展、民生保障等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要列席区委常委民主生活会。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召开民主生活会也应参照常委会的安排确定一定数量的对象列席会议。
区级党员领导干部既要参加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还要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以及联系部门、单位的班子民主生活会。
3、时间要求。民主生活会都要在6月22日前结束。
第三个重点环节,撰写分析检查报告。重点有三个方面的要求。
1、分析检查报告的主要内容。主要是回顾党的十六大以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充分运用深入调研、征求意见和专题民主生活会成果的基础上,认真查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方面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要求的思想观念,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以及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领导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存在的主客观原因特别是主观原因,确定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主要思路和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的具体措施等。
2、分析检查报告的撰写要求。班子的分析检查报告要由党委(党组)书记主持。6月20前,根据征求的意见建议和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形成的意见,写出分析检查报告初稿。区委常委的分析检查报告要送联系领导、市委指导检查组长和区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听取意见,还要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意见,修改完善后,以区委文件的形式下发到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党组织、各民主党派和“两代表一委员”进行书面征求评议意见。修改完善后并以文件正式报市委和市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其他班子的分析检查报告也要按照区委的操作办法进行,定稿后报区委和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备案。
3、制定整改落实方案。6月底前,根据分析检查报告提出的整改措施,研究制定整改落实方案要明确整改落实的目标、方式、时限和责任单位,并将整改落实方案提交班子会讨论通过。7月中旬前,整改落实方案以文 件形式发至各乡镇和区级各单位,接受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监督。区委常委会整改落实方案的制定工作,由区委办公室负责。其他班子整改落实方案由各单位办公室负责。
区级部门、试点乡镇除参照区级领导班子的做法外,还应注意把握四个环节
(一)征求意见建议
1、征求意见的形式。主要以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上门走访、个别访谈、设立意见箱、发放征求意见表、开展民主恳谈、“民情沟通”等形式,广泛征求对领导班子及成员的意见和建议。
2、征求意见的范围。机关部门领导班子及成员征求意见的范围为:班子成员之间、本单位干部职工、上级主管部门和服务对象;试点乡镇征求意见的范围为:上级有关部门、本乡镇班子成员、干部职工、村两委及部分乡镇“两代表一委员”;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征求意见的范围为:班子成员、本单位干部职工、上级主管部门和服务对象;学校领导班子及成员征求意见的范围为:主管部门、中层干部、部分教师和学生代表;企业党组织领导班子及成员征求意见的范围为:企业领导层、上级党委部门、本企业中层骨干、党员代表、职工代表。
3、意见的反馈。各党组织对征求到的意见要认真梳理、汇总,分别整理出对党员领导干部个人和本单位领导班子的意见。除某些特殊情况,如属于人身攻击、发泄私愤的以外,原则上要以书面形式如实反馈。对领导班子成员个人的意见建议,由组织主要负责人与指导检查组组长沟通后,原汁原味地反馈给本人;对领导班子集体和涉及本单位全局的意见建议,根据分工由主要负责人分别反馈给每位领导班子成员,作为专题民主生活会剖析的重点内容。同时,各单位还要把征求到的意见建议梳理后将书面材料交分管区领导和指导检查组审核后,统一交区委学习实践办。整个征求意见工作在6月10日之前完成。
(二)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要注意三个问题。
1、开展谈心交心活动。民主生活会前,各单位要开展多层面的谈心活动,该项活动于6月5日前完成。
2、认真撰写发言材料。发言材料的内容包括:存在的突出问题及表现、原因和今后的努力方向。个人发言材料撰写在6月10日前完成。
3、召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区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参加联系部门单位的专题民主生活会,区委指导检查组派员指导。各单位在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提前5天向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和区委学习实践办书面报告。会后,各单位要将会议材料、会议记录报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及区委学习实践办。领导干部个人发言材料以纸质版一式四份报区委学习实践办。两个生活会在6月25日前完成。
(三)撰写分析检查报告要注意两个问题。
1、区级单位及其直属单位领导班子,试点镇党委都要撰写分析检查报告,企业支部可以不撰写分析检查报告,党员领导干部个人不要求撰写分析检查报告,但要求撰写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的发言材料。
2、党委(党组)分析检查报告一般在3000字以上。
(四)组织开展群众评议注意把握三点。
1、要广泛听取意见。报告形成初稿后,在以适当方式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并召开党委(党组)扩大会议进行认真讨论和修改完善。
对民主生活会的意见 第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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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了进一步提高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质量,不断增强领导班子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根据《中国共产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关于改进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若干意见》,运用“三讲”教育、农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和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功经验,结合重庆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市委常委会,市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党组,市纪委常委会;区县(自治县、市)党委常委会和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党组,纪委常委会;市委各部委领导班子,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
第三条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一般安排在4至8月进行。遇有特殊情况需要延期召开或加开民主生活会的,须报经上级党组织同意。会议日期和主题等相关内容,须提前通知应到会人员,使其做好准备。
第四条民主生活会总体分为会前准备、召开会议、整改提高三个阶段。具体包括:确定主题与制定方案、组织学习、征求并反馈意见、撰写发言提纲、开展谈心活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通报情况、材料处置等9个主要环节。必须认真抓好每个阶段每个环节工作的落实,确保民主生活会质量。
第二章确定主题与制定方案
第五条民主生活会的主题应当按照上级党组织的要求、针对党性党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确定。
第六条召开民主生活会前,应结合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制定民主生活会方案。
第七条民主生活会的方案,应提前15天向上级组织部门书面报告,同时抄送上级纪检机关。上级组织部门书面批复同意后,再按方案组织实施。
第三章组织学习
第八条根据上级党组织要求和民主生活会主题,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基本理论、中央领导讲话和党的有关文件,重点围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等安排学习篇目。
第九条学习时间一般安排3天左右,其中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1天。领导班子的每个成员都要认真学习规定的篇目。
第十条学习要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重点针对自己的思想、工作和作风上存在的不足,着力解决理想信念、大局观念、发展意识、自律意识等思想认识问题,为对照检查、自我剖析和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奠定基础。
第四章征求并反馈群众意见
第十一条民主生活会前,要向本单位干部群众和下一级党组织通报会议的时间和主题,充分听取党员、群众意见。
第十二条由组织部门牵头,会同纪检机关、党委办公室(厅)、机关党组织,通过个别访谈、设意见箱、发征求意见表、开座谈会等方式,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可以在部分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党委各部委主要负责同志,国家机关各部门党组(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各人民团体党组主要负责同志,部分国有企业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部分学校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党组织关系在本地的上级直管部门(单位)党组(党委)主要负责同志,部分离退休老同志,各派主委,工商联负责人,无党派人士代表等范围内进行。
第十三条对征求到的意见和建议,要进行认真梳理。涉及领导班子的,向全体成员通报;涉及个人的,由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原汁原味”地分别反馈给本人。征求和反馈意见的情况,要向上级纪检机关和组织部门报告,并在民主生活会上进行通报。
第十四条上级党组织要事先有组织地收集、掌握群众反映的有关情况。对需要在民主生活会上说明或检查的问题,要在会前同有关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及有关领导成员本人沟通。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要主动听取上级党组织的意见。
第五章撰写发言提纲
第十五条领导班子每个成员都要根据民主生活会的主题、群众所提意见建议和上级党组织所“点”问题,认真撰写发言提纲,着重检查在党性党风方面和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检查廉洁自律情况,深入查找原因,剖析思想根源,提出整改措施;同时对其他成员提出批评意见,对领导班子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整改建议。
第十六条本人认为不适合写入发言提纲的问题,可以另写专题材料,交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或上级党组织。所写材料必须本着对党忠诚老实、有利于班子团结、对他人负责的精神,不得歪曲事实或恶意中伤。
第五章开展谈心活动
第十七条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要同领导班子的每个成员分别谈心,对其一年来的思想、工作和作风等方面情况作出适当评价,肯定成绩,同时着重指出存在的问题;涉及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的一些问题,要做好思想沟通工作。
第十八条领导班子成员之间要互相谈心交心,互相帮助,增进了解,化解矛盾,加强团结。
第十九条上级党组织领导同志在所联系地或单位召开民主生活会前,要分别与其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进行个别谈话,了解他们的思想、工作和生活等方面情况,听取意见和建议,并对他们的思想、学习、工作以及作风建设、廉洁自律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
第六章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第二十条会前准备工作完成之后,应及时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批评与自我批评要围绕主题,紧紧抓住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及事关全局的重大问题,紧密联系思想、学习和工作实际,进行对照检查,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增强民主生活会的思想性、原则性和实效性。
第二十一条民主生活会上,领导班子每个成员应围绕主题和要求,对领导班子、自己及班子其他成员进行认真的对照检查,交流思想认识,总结经验教训,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统一思想、改进作风、加强监督、增进团结、共同提高的目的。避免把民主生活会开成汇报工作或研究部署工作的会议。
第二十二条对照检查和批评与自我批评,一般应按照先班子、后个人,先主要负责人、后班子其他成员的顺序逐个进行。主要负责人代表班子进行对照检查。首先由发言的同志对照检查、自我批评,然后由其他同志批评帮助。
第二十三条对照检查和批评与自我批评,要开门见山,直奔主题,具体深入。要从维护大局、增进团结出发,采取与人为善、真心帮助的态度,严格把握党的政策,既要讲党性、讲原则,又要敢于打破情面,克服好人主义和“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明知不对,少说为佳”的自由主义态度。要实事求是,坦诚相见,以理服人,不求全责备、乱扣帽子、无限上纲。做到既不回避矛盾,又不纠缠细枝末节,达到帮助同志、增进团结、搞好工作的目的。
第二十四条领导班子每个成员都要严以律己,襟怀坦白,联系自己的思想、工作实际和廉洁自律情况,认真对照检查党性党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照检查要努力做到针对性强、内容实在、剖析深刻,敢于触及思想根源,防止只谈工作不谈思想、只讲成绩不讲问题、只讲集体不讲个人的现象。要说老实话,反映真实情况,暴露真实思想,坚决克服和纠正就事论事、敷衍了事或避重就轻、文过饰非的做法。
第二十五条领导班子每个成员都要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正确对待别人的意见,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不能压制批评,更不能打击报复批评者。对正确的意见,要诚恳接受,并认真查找原因,剖析根源,吸取教训,切实改正;对意见较集中或重大的问题,必须详细说明,不能回避或轻描淡写;对不符合事实或不完全符合事实的意见,要耐心细致、实事求是地作出说明。
第二十六条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对有违纪问题能在民主生活会上主动检查并积极纠正的,可根据情况不予处分或从轻处分;有违纪问题又不在民主生活会上自查自纠的,必须严肃纪律,从重处分。
第二十七条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民主生活会的同志,会前须向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说明原因,并请假经批准。一个领导班子的民主生活会,请假者不能超过2人。
第二十八条不能参加民主生活会的同志,必须写出书面发言提纲印发班子成员,并委托其他成员在会上代为宣读。会后,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要及时向本人转达会议情况和班子其他成员的批评意见。
第二十九条区县(自治县、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政协主席,可以列席区县(自治县、市)党委常委会民主生活会;区县(自治县、市)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及各级部门领导班子中的非中共党员领导干部,可以列席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的民主生活会。列席人员可以发言,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提出批评或建议。
第三十条本着扩大和发展党内民主的原则,民主生活会可视情况邀请部分党员列席。列席人员可以对领导班子及成员提出质询、批评与建议。
第七章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
第三十一条领导班子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和民主生活会上检查出来的主要问题,要逐个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单位、责任人,形成整改方案。各责任单位对整改方案进行分解和细化,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
第三十二条要建立健全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督查制度,加强落实整改措施的督促检查,确保落实到位,收到实效。
第三十三条每次民主生活会都要检查上次民主生活会后整改方案的落实情况,确定的目标任务没有完成或完成得不好的,问题没有解决或解决得不好的,要分清责任,提出批评,限期改正。
第八章通报情况
第三十四条民主生活会的情况,要及时向本单位干部群众和下一级党组织通报,广泛接受干部群众监督。
第三十五条通报情况的主要内容包括:民主生活会的召开时间、参会人员、主题、会前征求意见情况、查找出的主要问题、整改方案及上次民主生活会整改方案的落实情况。
第三十六条通报可采取下发文件、召开会议、刊播新闻等方式。通报可在本细则第十二条征求意见的范围内进行,并适度扩大通报范围。民主生活会整改方案要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
第九章材料处置
第三十七条民主生活会后,要做好相关材料的处置工作。主要包括上报材料和材料的立卷存档。
第三十八条民主生活会后15天内,要将民主生活会的综合情况报告、原始记录、梳理后的群众意见、整改方案及上次民主生活会整改方案的落实情况报告等材料报上级纪检机关和组织部门。
第三十九条立卷存档的材料要有:会议方案、会议通知、梳理后的群众意见、会议发言原始记录、整改方案、上次民主生活会主要问题整改情况的通报、民主生活会综合情况报告等材料。存档材料要按机密级材料妥善保管。
第十一章组织领导及管理指导
第四十条党委(党组)书记、党委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民主生活会的第一责任人,也是本单位民主生活会的主持人。
第四十一条第一责任人的主要职责:
(一)牵头做好会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把握好召开民主生活会的时机。
(二)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意见和群众反映的意见,同班子成员交心通气,了解他们的思想、工作和生活等方面情况,听取他们的意见。对领导班子基本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做到心中有数。
(三)在民主生活会期间,带头认真学习,带头进行对照检查和自我剖析,勇于承担工作失误的领导责任,诚恳鼓励大家对自己提出批评意见;带头开展批评,以自己的模范行动带动其他同志;正确引导其他成员的发言,正确引导成员之间开展互相批评。
(四)代表领导班子进行对照检查和自我批评。
(五)会议结束时,对民主生活会情况作出评价和总结,指出不足,提出要求。
(六)主持制定整改方案,并督促落实。从自己做起,认真整改,为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起好表率作用。
第四十二条民主生活会由同级党委组织部门具体承办,纪检机关、党委办公室(厅)和机关党组织参与配合;纪检机关、组织部门要选派政治可靠的工作人员作好会议记录。
第四十三条市委常委班子成员、市政府党员副市长,每年要按分工范围和联系单位参加2个以上区县(自治县、市)党委常委会和市级部门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市纪委、市委组织部的负责同志,每年要参加2—3个区县(自治县、市)党委常委会和市级部门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
第四十四条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管理和指导,以市委组织部为主,市纪委和市委有关党工委要密切配合,履行好各自的职责。市委常委会民主生活会,要自觉接受并主动争取中央组织部和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指导。
第四十五条市纪委、市委组织部要加强对各区县(自治县、市)党委常委会、市级各部门和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指导。要根据平时掌握的情况,确定重点单位参加会议进行指导。对问题较多、群众意见较大的领导班子,可派人提前介入,指导做好会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会中要加强指导,会后要及时报告。对不符合要求的民主生活会,可提出责令重开的建议,经市委同意后执行。
对民主生活会的意见 第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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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党的领导方面存在的问题
1、对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识不够深刻。作为一名党员,我能够始终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动等方面,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固强化“四个意识”,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时刻以“四讲四有”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辽宁鞍山人大贿选案发生后,王珉等人的恶劣行径对我党形象造成了极其严重的损害,在区委和镇党委的领导下,通过深入学习和民主生活会的深刻反思,自己受到了思想洗礼、党性锻炼和法纪教育。但对照书记的要求和辽宁拉票贿选案的教训来反思,自己还需要保持高度警惕,深入思考如何肃清王珉等人恶劣影响,始终绷紧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这根弦,进一步增强自身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鉴别力。
2、宣传思想文化战线贯彻新发展理念不够深入。十八大以来,我镇宣传思想文化系统一直综合运用理论宣传、社会宣传、新闻宣传、网络宣传等多种方式,精心组织以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重大主题学习宣传。采取各种措施,示范带动全镇各级党组织开展中心组学习,努力推进中心组学习规范化、制度化,强化党的创新理论学习,加强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教育。推动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广泛普及。但是对照本次巡视反馈意见,认真思考我镇宣传工作,在创新方式方法和联系我镇实际方面还存在一定的不足,例如,虽组织安排了围绕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各级领导的重要讲话开展了学习,并成立了理论宣讲团,但是无论学习内容还是宣讲内容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突出,往往是照本宣科,宣讲方式吸引力不足,与我镇美丽乡村建设结合的不紧密,没有考虑到党员干部的所需所求,导致学习和宣讲的效果并不明显。
3、对意识形态责任制重视程度不够。按照省委第二巡视组《关于巡视鞍山市的反馈意见》指出的关于鞍山市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中存在的问题,现结合我镇实际情况进行自检自查,现发现以下几方面问题。一是《唐家房镇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基本照搬省、市、区相关文件,没有很好地结合我镇实际情况。二是主动设计的意识形态工作载体不够,缺少创新。三是镇村宣讲体系没有形成合力。四是理论宣讲工作内容不够丰富、宣讲形势不新颖。五是网络传播应对体系还不够完善。六是对可能存在的风险点缺少进一步的管控。针对以上问题,我镇已经制定了专项整改方案,明确了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各项工作正在扎实推进。
(二)党的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宣传思想文化战线的政治生活质量和水平不够高。作为宣传思想文化战线的一员,我认为党员的党性不是天生的,只有在严格的政治生活中反复锻炼,才能坚强党性、百炼成钢。宣传思想文化战线的政治生活时刻坚持和发扬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持民主集中制等优良传统。落实组织生活制度“雷打不动”,积极搭建党员干部思想交流的平台,让党员干部遇到问题时,能主动向组织讲真话、讲心里话,解除思想疙瘩。始终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推动分管领域党建工作严肃规范。但是对照巡视组提出的要求,质量和水平还不够高。比如,党员活动日、经常性提醒和相互批评没能坚持经常。“三会一课”虽然坚持开展,但是形式简单,内容不够深刻,缺少吸引力。对党员日常教育管理还不够严、不够实。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的问题
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坚持把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纳入区委宣传部机关的重要议事日程,明确班子成员承担分管科室从严治党各项任务的领导责任。做到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与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一同研究、一同规划、一同部署、一同检查、一同考核、一同问责,但工作推进中还存在“两个责任”履行不够到位的问题。比如,在履行第一责任方面,对党建工作安排部署多,对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方面进行经常性的督导、检查、提醒还不够。再比如,在抓基层党建工作中,主要是按照上级要求、组织部门文件开展活动,要求开展什么活动就开展什么活动,规定动作多,主动创新少,组织开展的活动内容、方式都比较单一。关注业务工作多,强调党建工作少。在培育干部工作能力方面下气力多,在增强干部的定力、韧劲方面下气力还不够,加强作风建设上还需常抓不懈。
二、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
1、理论武装不够牢固,缺少责任担当精神。对党的宗旨意识认识不深刻,理论武装有所放松,理论与实际相脱节,对政治理论的学习只满足于记住几条重要论断和几句讲话,缺乏系统性、经常性的深度学习,不能用马列主义的立场和观点分析问题,进而导致宗旨意识不够牢固,盲目迎合上级的安排部署,缺少脚踏实地、实事求是的精神。乐于抓上级重视的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理论学习等常规工作。以事务工作代替党性锻炼,没有以群众需求为导向,没能接受和肩负好应有的责任和担当。
2、工作作风不够扎实,缺少与群众的交流。没能深刻地领会好关于领导干部责任、担当、表率等作风建设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对于关于辽宁省拉票贿选案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也只是浅尝辄止。对“八项规定”的贯彻落实有所松懈。作风建设不够彻底,没有真正在思想上、行动上切实增强“四个意识”,没有真正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工作上群众观念有所淡化,指导基层宣传工作主观意识成份较多,经验意识较重,与群众的互动不多,真诚管用的服务较少,致使宗旨意识没有完全植根于群众之中。
3、压力传导不够坚决,缺少监督检查机制。此次“7·26”重要讲话精神,对于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区基层从严治党的长效机制还没有真正的建立起来,整改问题未见底,压力传导层层递减,缺乏完善的监督检查机制以及奖惩机制,不能真正地做到用制度约束人、用制度管理人、用制度促发展的党建工作新格局。在组织生活中遇到重要问题或普遍性问题能够召开生活会,进行集体批评和自我批评,但还要缺乏经常性提醒和批评制度,没有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4、自我剖析不够严格,缺少直面问题的决心。看清问题的根源,需要有剖析自身道德品行的决心,根除问题的根源,需要有战胜自我的精神。自身存在问题,往往是因为把个人的政绩、权威等看得过重,在组织纪律、“三严三实”、从严治党方面贯彻落实的不够坚决彻底。没能做到以身作则,在面对“讲诚信、懂规矩、守纪律”的总体要求时,有问题不敢查、不愿查、不真查,不能正视自身的问题根源,没能做到时常反省自己、剖析自己。
三、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
1、增强理论联系实践能力,转变工作作风。一是加强学习。认真系统的学习“7·26”重要讲话和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领悟省委第二巡视组对我市巡视反馈意见和市委关于巡视整改的“1+2+9”工作方案,温习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相关内容,深入思考“三严三实”的深刻内涵,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把学习当作一种政治责任、精神追求和立身之本,全面提高自己的政治修养,要做到学习在先、思考在先,实践在先。二是注重实践。以解决思想和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为出发点,以改进自己的工作作风和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成效为落脚点,特别要在理论联系实际、指导实践上下真功夫,扎实推进“四个着力”“三个推进”要求。合理应用网络这一新型媒体,占领互联网舆论主阵地,形成宣传我镇的主流声音,实现理论与实践相统一,思想与唐家房建设相协调,工作与群众心声相呼应。
2、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提高工作实效。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围绕全镇中心工作、突出全镇宣传思想工作主题、紧扣工作重点,立足于办一二件实事,做几件有意义的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努力使党的宣传思想工作在意识形态工作领域发挥主导作用。要在工作中认真研究体会,做到吃透上情,摸准下情,找到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特别是从严治党工作与当前我镇工作的结合点,敢于打破条条框框,开创工作新局面。要坚持学习方式、工作理念、工作手段和工作机制的创新,最终达到工作成效的不断提高。要始终对工作满腔热情,爱一行、专一行、成一行;要有良好的精神状态,自加压力,自增动力,求真务实,永不满足;要扎实工作,定下的事情,确定的工作目标要一往无前,一抓到底。努力克服工作倦怠、安于现状的思想,增强工作热情和责任担当意识,苦干实干,积极进取。
3、强化管党治党力度,扎实为民服务。强化从严治党的责任落实,不断强化党内政治生活,将党建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并作为考核目标统一部署。建立党建工作目标考核制度,将工作成效纳入绩效考核评价体系,确保考核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增强考核的约束力,变“软任务”为“硬指标”。当前,唐家房的发展建设处于全面崛起的决定性时期,要牢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思想和无私奉献精神,把个人的追求融入发展建设之中,坚持从严治党,坚持党的事业第一、人民的利益第一。结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要契机,注重民生、注重教育、注重环境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将创城工作与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相结合,创新创城工作的方式方法,增强实效性,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同群众建立鱼水关系,真正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打造成一项惠民工程。
对民主生活会的意见 第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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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7月14日(星期一)召开,会期一天。
二、会议地点
市药监局三楼会议室。
三、会议主题
深入学习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精神和省委要求,紧紧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以“反对‘’、服务群众”为重点,坚持严肃认真、实事求是、民主团结,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努力实现“思想进一步提高、食品药品监管作风进一步改进、突出问题进一步解决、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
四、参会人员(约12人)
1.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纪委宣教室主任;市委组织部组织员办主任;市委第四督导组组长、市体育局主任科员;市委第四督导组成员、市城管局干部。
2.干部作风观察员。
3.“三送”联系点的干部群众代表。
4.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服务对象代表。
5.班子成员、全体党员。
五、会议议程
(一)集中学习
7月14日上午9:00-12:00;主持:局长
1.观看央视“焦点访谈”栏目的专题节目《一次“红脸出汗”的民主生活会》。(15分钟)
2.观看《一场心灵的洗礼一次党性的升华——全程指导县委常委会专题民主生活会侧记》、《直面思想的交锋触及灵魂的洗礼一一指导县乡党政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侧记》。(28分钟)
3.学习在指导兰考县委常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书面)
4.同志领学同志在参加市委常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时的讲话精神。(约30分钟)
5.同志领学同志在县委常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时的讲话精神。(约20分钟)
6.同志领学同志在市委常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的讲话精神。(约25分钟)
7.学习中央“活动办”《关于河南省兰考县委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的通报》(群办发〔2014〕9号)。(书面)
8.同志领学市委常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精神。(15分钟)
(二)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7月14日下午2:30—6:00主持:局长
1.同志就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武器、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提出要求。
2.同志代表药监局领导班子进行对照检查。
3.领导班子成员由同志带头,依次进行对照检查和自我批评。每位党员班子成员对照检查和自我批评后,其他班子成员逐一对其开展批评。对其他班子成员的批评意见,被批评者要作表态性发言。
4.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同志讲话
5.市委督导组组长同志讲话。
6.同志代表局领导班子,就贯彻落实与会指导同志的指导意见,作表态性发言;并就学习贯彻重要讲话精神、运用好民主生活会成果、进一步加强市药监局班子建设提出具体意见。
五、有关要求
(一)扎实做好会前准备工作
1.普遍开展谈心谈话。专题民主生活会召开前,班子主要负责同志与每名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相互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同志之间,都要逐一开展诚挚的、深入的谈心,沟通思想、交换意见,相互谅解、增进共识。同时,主动接受上级督导组、本局党员干部和群众的约谈。谈心时间安排要充分,既要肯定成绩,又要讲问题、讲不足;既要谈工作,又要谈认识、谈意见,努力把问题谈透、把思想谈通、把意见谈好。要敞开心扉、坦诚相见,多作自我批评,有话讲在当面,力求谈开谈透,把矛盾和问题解决在专题民主生活会前。对在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上提出的批评意见,要充分沟通,基本形成共识。每位党员班子成员的谈心谈话情况要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的发言中简要作出说明。
2.撰写对照检查材料。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都要按照衡量尺子严、查摆问题准、原因分析深、整改措施实的要求亲自撰写对照检查材料。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主持起草领导班子的对照检查材料,重点剖析班子“”方面的问题及其具体表现,研究提出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的思路和措施,提交领导班子会议审议通过,并在一定范围通报。领导班子成员要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分析问题原因,剖析思想根源,明确努力方向,提出整改措施。要紧密联系思想工作实际和个人成长经历,对照“四面镜子”查找差距,重点写清“”突出问题,列举具体表现和典型事例,对群众提出的意见和上级党组织、督导组点明的问题要明确作出回应。各位党员领导干部还要对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特别是“三公”经费支出、职务消费、人情消费、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和住房、家属子女从业、出入私人会所、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本人及其配偶子女是否“吃空饷”等情况逐一作出说明;对是否存在把作风建设同推动改革振兴对立起来,消极对待作风建设新的规章制度,“为官不为”的问题进行检查。要深挖问题根源,重点从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党性修养、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财经纪律以及“三严三实”要求等方面分析原因。要明确努力方向,提出务实管用的整改措施。
党员班子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自行安排在班子成员间相互征求意见。班子成员之间都要互相提出有内容、有质量的意见。
领导班子的和主要领导的对照检查材料形成后,严格按照程序,依次报市委书记、市委督导组审核。班子其他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依次报市委督导组、市委“活动办”、挂点联系的市领导、市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审核。
(二)以整风精神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
1.专题民主生活会期间,应参加专题民主生活会的人员一律不得请假。
2.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要动真格有辣味,坚持原则,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实事求是、开门见山、直奔主题,动真碰硬、敢于交锋。做到干部群众提问题、班子成员点问题、班子成员个人找问题相统一,班子集体查摆的问题与班子成员个人查摆的问题相统一,班子成员心里想提的意见、会前谈心沟通时提的意见、会上相互批评时提的意见相统一,使领导干部受到一次严格的党内生活锻炼,既有红红脸、出出汗的紧张和严肃,又有加加油、鼓鼓劲的宽松与和谐,达到“团结—批评—团结”的目的。
(三)认真做好会后工作
1.做好巩固民主生活会成果工作。对班子成员还存在思想疙瘩,主要负责同志要及时召集相关同志进行谈心谈话,进行思想引导和教育,使每位同志都能够心情舒畅、心悦诚服地接受批评,做到相互体谅、相互理解。要对专题民主生活会进行全面梳理,形成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提高解决自身问题能力的具体措施。
2.由局活动办根据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起草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总的整改方案、专项整治方案和制度建设计划。
3.及时召开情况通报会。专题民主生活会结束后,由局主要领导主持召开情况通报会,通报内容包括会前准备、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制定整改措施等情况。
对民主生活会的意见 第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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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主生活会时间:
我局党组民主生活会定于2006年8月13日上午召开,时间为一天。
二、民主生活会参加对象:
局党组成员。领导班子成员中的非党干部、局机关党委书记等列席会议。
三、民主生活会的基本内容和主题:
基本内容:主要是就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艰苦奋斗,清正廉洁,遵纪守法的情况;坚持群众路线,改进领导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的情况及其他重要问题,进行检查、总结,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主题: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此次民主生活会的主题是:树立公仆新形象、促进水利大发展。
四、民主生活会会前准备:
1、组织学习。7月15日至7月20日为学习阶段,主要学习县委(2004)46号文件、县委组织部(2004)67号文件、《公务员法》、《××县党员干部四项教育材料》等内容。
2、征求意见。7月21日至7月31日为征求意见阶段。向县级各部门、局属各单位发放《征求意见函》,设置意见箱,组织各基层单位负责人、部分职工代表、离退休老同志召开座谈会,广泛征求对水利局党政领导班子及成员在党性党风、廉洁自律和工作方面的意见建议。7月31日前对征求到的意见建议进行梳理,并向领导班子及成员反馈。
3、开展谈心。8月1日至8月5日为领导班子成员开展谈心阶段。通过相互谈心交心,增进了解,消除隔阂和误会,化解矛盾,增强团结。
4、撰写发言提纲。8月6日至8月10日为领导干部撰写发言提纲阶段。领导班子成员要根据民主生活会主题、群众所提意见和上级党组织所提出的问题,认真撰写发言提纲。着重检查自己在党性党风、廉洁自律和工作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剖析思想根源,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同时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提出批评意见。对群众有反映,但本人认为不宜写入发言提纲的问题,可以另写专题材料,交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也可以转交上级党组织。
五、召开民主生活会
1、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领导班子成员要紧扣批评与自我批评主题,开门见山,紧密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积极开展思想斗争。要从团结的愿望出发,讲党性,讲原则;要实事求是,坦诚相见,以理服人。要防止见事不见人,只谈工作不谈思想,只讲成绩不讲问题、只讲集体不讲个人的现象;要防止把民主生活会开成总结汇报或研究部署工作的会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一般应先班子、后个人,先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后其他班子成员,逐个进行。
2、正确对待批评、意见和建议。领导班子成员要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精神,正确对待别人的批评、意见和建议。对正确的意见,要诚恳接受,并认真剖析根源;对意见较集中或重大的问题,要作出负责任的说明;对不符合事实或不完全符合事实的意见,要实事求是地作出解释。
3、对领导班子成员存在违纪、违法问题,本人不自查,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知情但在会上不指出、不批评的,一经发现,将严肃追究本人及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4、领导班子成员不得缺席民主生活会。
六、民主生活会情况的通报、研究整改和材料处置
1、民主生活会结束后,由局党组将召开情况向本单位干部、群众和局属各级党组织通报。通报内容包括:民主生活会的时间、主题、参会人员、查找出的主要问题、整改方案及上次民主生活会整改方案的落实情况等。版权所有,全国公务员共同的天地!
2、对县级各部门、基层各单位反映的意见和在民主生活会上检查出来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存在的问题,必须逐个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形成整改方案并上后县委(组织部),要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单位、责任人。民主生活会的整改情况在第二年的民主生活会上进行通报。
3、局党组将加强对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对问题没落实或是不到位的,要分清责任,提出批评,限期改正。
4、在民主生活会结束后10天内,将民主生活会情况报告、原始会议记录、会前征求的意见、整改措施和方案等相关材料上报县委,并抄送县委组织部和县纪委、县农办。
5、民主生活会后,必须将民主生活会的材料进行认真梳理,立卷归档。归档的材料包括:会议方案、会议通知、征求的群众意见、个人发言提纲、会议原始记录、整改方案、民主生活会综合情况报告及上次民主生活会主要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等。
七、组织领导和管理
对民主生活会的意见 第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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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度科级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以“全面转变作风,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主要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市县委“转作风·惠民生”活动要求,以“反对‘’、服务群众”为重点,坚持严肃认真、实事求是、民主团结,认真解决形式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问题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高群众工作本领。
二、会议时间
2014年12月18日。
三、参会人员
主持人:
发言人:乡科级领导干部
列席人员:民主生活会指导组、各村(社)支部负责人、乡机关党支部、中层以上干部、部分“两代表一委员”、行风监督员和党员群众代表。
四、方法和步骤
根据通知要求,共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组织学习(12月5日-12月14日)
1、集中学习(12月5日-12月9日)
利用5天时间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学习,每天不少于两小时,要逐篇通读规定必读的学习材料,精读重点篇目,在完整把握所学篇目的思想内涵和内在联系上下功夫,学习地点设在乡政府2楼会议室,由党政办负责考勤登记,努力做到时间、人员、内容、效果四落实。
2、自学(12月10日-12月14日)
为保证学习质量,保证学习时间与工作相协调,在集中学习一周后,再自学5天,每位成员须根据集中学习期的自身不足,结合自身分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仔细梳理,迎头赶上。
第二阶段征求意见(12月9日-12月13日)
1、采取多种形式吸取群众意见。一是由党政办在全乡通报本次民主生活会的主题,做到人人皆知,二是召开座谈会,组织党员代表、群众代表、部分一般干部召开着座谈会不少于三次,三是发放意见征求表,范围为机关一般干部,各村(居)委会,了解职工想什么,找准问题症结。
2、梳理反馈。对群众意见和突出问题进行梳理,总结反思,检查科级领导干部在思想上、纪律上、作风上存在的问题,实事求是,诚恳对待。
第三阶段撰写对照检查材料(12月14日-12月15日)
科级领导干部本人要紧密围绕民主生活会主题,认真进行自我剖析,精心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并作为整改的重要依据,在一定范围通报。对照检查材料主要包括五个方面:一是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情况,二是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相关规定方面的基本情况,三是“”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四是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五是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对照检查材料要开门见山、不说成绩和优点,直奔主题、重点突出、内容实在、剖析深刻、触及灵魂,防止把对照检查材料写成工作总结或述职报告。
第四阶段开展交心谈心活动(12月16日-12月17日)
班子成员之间、中层干部和一般干部之间要普遍开展交心谈心活动,坦诚交流思想,征求对方对自己存在问题的意见和改进建议,相互沟通思想、增进了解、化解矛盾。交心谈心时既要肯定成绩,又要指出问题和不足,做到敞开心扉、坦诚相见,多作自我批评,有话讲在当面,力求谈开谈透,把矛盾和问题解决在民主生活会前。
五、召开民主生活会
12月18日召开民主生活会,会议由乡党委书记主持,并邀请县纪委、县组织部相关领导参加。会议程序是:
(1)班子剖析。乡党委相关负责同志汇报会前征求意见情况和2012年度民主生活会整改措施落实情况,主要负责同志代表乡领导班子集体做剖析。
(2)个人自评。党员领导干部要重点围绕是否明确摆出“”问题,对群众意见和上级点明的问题是否逐一检查并作出实事求是的回应,是否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深刻检查剖析问题根源,是否提出改进的具体措施等内容,结合市、县委要求及各自分管工作,积极开展深刻的自我批评。自我批评要以树立标杆、向我看齐的态度检查自己,真正触及问题、深挖思想根源,防止避重就轻。发言时间一般不少于40分钟。
(3)班子互评。乡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发挥“第一责任人”的作用,带头发扬民主,带头进行深入的自我检查和剖析,带头对班子成员的发言进行逐个评议,真正敞开思想,帮助查找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的意见建议。相互批评要坚持原则、坦诚相见,真正达到认识问题、解决问题、提高觉悟、增进团结的目的。相互批评要敢于坚持原则、真正触及被批评者的主要问题,真诚帮助提高,防止好人主义。
(4)列席代表发言。各村(社)支部负责人、“两代表一委员”、党员群众等列席代表发言,帮助查问题、找原因、添措施。领导干部要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征求对待别人的批评、意见和建议。对正确的意见,要诚恳地接受,并认真剖析根源;对意见较集中或重大的问题,要作出负责任的说明;对不符合事实或不完全符合事实的意见,要实事求是地作出解释。
(5)指导组点评。列席乡民主生活会的指导组,针对群众反映和民主生活会查找出来的问题,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作出针对性评价,对民主生活会尤其是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情况,实事求是作出指导,指出存在的问题和努力的方向。
(6)形成会议纪要。对民主生活会的召开情况,做好记录,形成完整的会议纪要。
六、会后整改
(1)完善民主生活会分析检查报告。民主生活会后,要在广泛征求各阶层对分析检查报告的意见和建议,组织群众进行评议的基础上,对分析检查报告进行修订和完善。
(2)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对群众普遍关心、反映强烈和民主生活会上查找出来的问题,领导班子要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措施,制定整改任务书、时间表、责任人,要召开党委会议,专题研究、完善整改措施,使整改措施更加贴近工作实际,更加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更加有利于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更加具有可操作性。领导班子成员也要分别形成切实有效的整改方案。
(3)公开作出整改承诺。对已制定完善的整改落实方案,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开,让干部群众了解存在的具体问题、整改的具体措施、具体时限和具体责任人。
(4)对整改效果进行民主测评。民主生活会半年后,要分别形成班子和个人的整改落实情况报告,组织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党员群众代表,对照整改落实情况报告现场检查、民主测评,并把测评结果与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相结合、与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考核项结合,作为考核评价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
七、具体要求
(1)认真做好准备。民主生活会召开前,要围绕主题组织召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积极查找不足并提出整改意见,认真开展积极的、切合实际的批评与自我批评,通过专题民主生活会,进一步提高我乡工作开展的效果,促进乡党组织建设,推动全乡各项事业科学发展。
对民主生活会的意见 第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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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主题
这次民主生活会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以“反对‘’、服务群众”为重点,以切实解决“”突出问题,促使党员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和群众观点,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高群众工作本领为目标。以求真务实的精神开好生活会,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跨越发展、更好地服务于公民科学素质提高,更好地服务于科技工作者创新实践,推动全县科协事业创新发展、长足发展、协调发展。
二、方法步骤
(一)充分做好会前准备。
1、认真组织学习。在6月下旬组织一次为期一天的集中专题学习。学习党的十、十八届三中全会以及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及市委、县委关于反对“”、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相关精神;学习在教育实践活动第二环节参加兰考县委常委专题民主生活会的讲话精神以及李鸿忠书记参加红安县委常委专题民主生活会、黄楚平书记参加远安县委常委专题民主生活会时讲话精神;进一步认真学习,进一步增强党的意识、宗旨意识、执政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遵纪守法观念;进一步明确县委关于开展民主生活会的有关要求等,讨论、确定专题民主生活会的主题和方案。
2、开展交心谈心。专题民主生活会召开前,党组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之间要相互交心谈心,重点谈思想、谈作风,相互征求意见,帮助查找问题。谈心要坦诚相见、推心置腹,做到深交心、真交心、交真心,真正把想法谈出来、把问题摆出来,达到沟通思想、找准问题、增进理解、形成共识、促进工作的目的,为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打好基础。
3、广泛征求意见。充分发扬民主,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召开座谈会、上门走访、设立意见箱等形式,广泛征求“两代表一委员”、党员干部群众、监管服务对象的意见,对征求到的意见,党组按领导班子集体和领导班子成员分别进行梳理,并将收集到的意见反馈给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本人。属于对集体的意见,要在民主生活会上向成员通报。
4、撰写对照检查材料。根据民主生活会的主题和群众所提意见和建议,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主持起草领导班子的对照检查材料,分析问题原因,剖析思想根源,明确努力方向,提出整改措施。对照检查材料要联系实际、紧扣主题、突出重点、触及灵魂,要讲真话、讲实话,对群众所提意见要有正面回应。对照检查材料要报县委第十二督导组审阅,并根据督导组的反馈要求进行修改完善。
5、撰写相互批评提纲。民主生活会召开前,班子成员都要按照提出的“三个统一”要求,以严的标准进一步做好批评准备工作,认真撰写相互批评提纲,力求做到“准、实、深”。相互批评提纲由党组书记把关,报县委督导组审阅,为开好高质量、高水平的民主生活会提供保证。
6、会前及时报告。及时将本次民主生活会方案、民主生活会的准备情况报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等部门。
(二)召开民主生活会。
1、时间:与县委第十二督导组商定召开民主生活会的具体时间后,届时另行通知。
2、地点:科协四楼会议室。
3、参加人员:
(1)邀请县委教育实践活动第十二督导组领导参加;
(2)县科协班子成员。
4、会议程序:
(1)传达上级党组织对民主生活会的相关要求。
(2)通报本次民主生活会前征求意见情况;
(3)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就开好民主生活会提出具体要求;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带头并引导班子成员逐一发言,开展自我批评与相互批评;
(4)县委督导组点评。
5、会议要求:民主生活会由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召集并主持;
要提前通知与会人员;民主生活会原则上采取一人一议的方式进行,逐人进行自我剖析和评议。按照“团结-相互批评与自我批评-团结”和“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开展相互批评与自我批评,知无不言,言无不尽,确保会议取得实效。专题民主生活会结束后,党组在一定范围内通报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并形成民主生活会情况专项报告,于会后15天内报送至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对民主生活会的意见 第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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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进一步提高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质量,根据《中国共产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央、省、市委有关规定,结合白银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是指党员领导干部召开的旨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组织活动制度,是我们党在长期的革命和建设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作风,是增强党的生机与活力的一大法宝。
第三条 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一般安排在下半年进行。遇有特殊情况提前或延期的,须报上级党组织同意;无故拖延不召开的,上级党组织要予以批评,限期召开。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必须专门召开,不得与其他会议、其他议题合并进行。党内集中性活动中要求召开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按照上级党组织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 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领导班子成员出席。领导班子成员没有特殊原因,不得缺席民主生活会。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会前要向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说明原因,经批准同意后方可请假,并报上级纪委、组织部门备案。对无故不参加的,要给予批评教育。除因特殊情况并报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外,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缺席时不得召开民主生活会。
第二章 会前准备
第一节 确定主题与制定方案
第五条 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主题,应按照上级党组织的要求,针对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确定。要结合实际,注意分析影响本地本单位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的主客观因素、领导班子团结和民主集中制正确贯彻执行的突出问题、近期重要任务和重点工作的重要因素;注意分析研判近期或一段时间以来领导班子成员在艰苦奋斗、清正廉洁、遵纪守法、坚持群众路线、践行三严三实要求、改进工作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等方面的情况;注意分析解决上级党组织指定或者群众反映较为强烈的突出问题。从中选择重点问题,作为民主生活会的内容。
第六条 制定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方案,提前15天向上级党组织和纪委、组织部门报告。上级党组织答复同意后,按方案组织实施。
第二节 组织学习
第七条 根据上级党组织要求,围绕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主题,列出学习的必读篇目,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基本理论、中央领导讲话和党的有关文件及省、市和各级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等精神。
第八条 组织学习主要采取集中学习和分散自学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其中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半天。
第九条 学习要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着力解决思想认识问题,增强大局观、发展观、群众观、自律观,为对照检查、自我剖析和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奠定基础。
第三节 征求并反馈意见
第十条 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召开前,应向本地本单位党员干部群众和下一级党组织通报会议的时间和主题,并通过个别访谈、设置意见箱、发放征求意见表、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对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的意见建议。
第十一条 市、县(区)党委常委班子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工作由组织部门牵头,会同纪委、党委办公室进行;纪委常委会、各级党委(党组)及党工委领导班子、基层党支部(总支)支委班子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工作由其相关内设机构或组织委员负责。
第十二条 市、县(区)党委常委班子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的范围一般为:上级党组织和相关部门单位及联系领导;同级人大、政府、政协、纪委领导班子成员;派和工商联负责人,无党派人士;部分离退休老同志;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部分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等。纪委常委会、各级党委(党组)及党工委领导班子、基层党支部(总支)支委班子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的范围参照执行。
第十三条 对征求到的意见和建议,要进行认真梳理。涉及领导班子的,向全体班子成员通报;涉及班子成员的,单独记录并报告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由主要负责人会前原汁原味地反馈给本人。征求和反馈意见的情况,向上级党组织和纪委、组织部门书面报告,并在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上进行通报。
第十四条 上级党组织和纪委、组织部门指导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同志,可提前介入,认真开展调查研究,了解掌握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思想、工作和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对开好民主生活会提出具体要求。对掌握到的需要领导班子或班子成员在民主生活会上作说明或检查的问题,要在会前同主要负责人及班子成员本人沟通。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要主动听取上级党组织的意见。
第四节 开展谈心谈话
第十五条 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召开前,上级党组织领导同志与联系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之间、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主要负责人之间,要普遍开展谈心谈话活动。
第十六条 谈心谈话要做到三谈四必谈:谈问题不谈成绩、谈主观不谈客观、谈实话不谈虚话,班子集体的问题必谈、自身的问题及整改打算必谈、对方的不足及改进建议必谈、拟在会上开展批评的问题必谈。
第十七条 上级党组织领导同志与联系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谈心谈话,重点要了解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听取意见和建议,并提出具体要求。
第十八条 党员领导干部要主动接受党员、群众约谈,真诚听取意见建议。
第五节 撰写对照检查材料
第十九条 领导班子成员要根据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主题、群众所提及征求到的各方面意见建议、党组织所点问题和谈心谈话情况,对照党纪和法律法规,对照好干部的五条标准,对照正反两方面典型,联系个人思想、工作、生活和作风实际,联系个人成长进步经历,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着重检查自身在党性党风、廉洁自律、作风建设及践行三严三实等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列举具体表现和典型事例,深入查找原因,剖析思想根源,提出整改措施,防止把对照检查材料写成工作总结或述职报告,同时对其他成员提出批评意见,对领导班子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整改建议。
第二十条 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主持起草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并亲自撰写本人对照检查材料。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要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反复修改,提交班子集体会议讨论完善后,连同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对照检查材料一并报上级联系领导审核指导,经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报上级党组织和纪委、组织部门审阅。班子其他成员和党员领导干部的对照检查材料,经本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审核后,报上级纪委、组织部门审阅。对照检查材料要对上次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明确的整改措施落实情况作出说明。
第二十一条 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召开前或在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上,每个班子成员应向党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自觉接受监督。
第二十二条 本人认为不适合写入发言提纲的问题,可另写专题材料,交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或上级党组织。所写材料必须本着对党忠诚老实、有利于班子团结、对他人负责的精神,不得歪曲事实或恶意中伤。
第二十三条 不能参加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同志,必须将书面发言提纲印发班子成员。会后,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要及时向本人转达会议情况和班子其他成员的批评意见。
第三章 召开会议
第二十四条 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前期准备工作完成后,根据上级党组织和纪委、组织部门反馈情况,将民主生活会的具体日期提前一周通知班子成员做好准备。
第二十五条 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上,主持人对上一次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建议的整改情况和本次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建议情况逐条进行通报,并对学习教育、查摆问题、谈心谈话、撰写对照检查材料等前期准备工作进行简要说明。
第二十六条 每个班子成员围绕主题和要求,联系思想、学习和工作实际,认真进行对照检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第二十七条 对照检查要紧扣主题,突出重点,内容实在,剖析深刻,只讲问题、不谈成绩。要深刻剖析原因,坚持把自己摆进去,与事接茬、与人见面,做到见人见事见思想。
第二十八条 开展批评要开门见山,直奔主题,动真碰硬,具体深入,做到真批实评、红脸出汗。要从团结的愿望出发,采取与人为善的态度,严格把握党的政策,特别对原则问题要敢于打破情面,旗帜鲜明,实事求是,坦诚相见,以理服人,不乱扣帽子,不搞上纲上线。要坚持做到六个防止,即:防止先讲表扬、后提建议,防止避实就虚、言之无物,防止只摆现象、不讲本质,防止一团和气、你好我好,防止穿靴戴帽、虚晃一枪,防止隔靴挠痒、蜻蜓点水,做到矛盾面前不回避、问题面前不嘴软、党纪面前不变通。
第二十九条 对照检查和批评与自我批评,一般按照以下程序进行:①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代表班子进行对照检查,班子其他成员对班子作风建设情况以及整改措施提出具体意见建议;②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带头对个人进行自我对照检查和自我批评,班子其他成员逐一对其提出批评意见和整改建议,主要负责人对班子其他成员提出的批评意见表明态度;③领导班子成员逐一进行对照检查和自我批评,每人发言结束后,班子其他成员逐一对其开展批评,本人对班子其他成员批评意见表明态度;④上级党组织联系领导点评讲话;⑤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总结会议。
第三十条 领导班子成员要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正确对待别人的意见,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不能压制批评,更不能打击报复。对正确的意见,要诚恳接受,并认真分析原因,剖析根源,吸取教训,切实改正;对意见较集中或重大的问题,必须详细说明,不能回避;对不符合事实或不完全符合事实的意见,要实事求是地作出说明。
第三十一条 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对有违纪问题但能在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上主动检查并积极纠正的,可根据情况,按有关规定从轻处分或免予处分;对有违纪问题又不在民主生活会上自查自纠的,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进行调查处理;对违纪、政纪、国法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移交纪检监察或司法机关查处。
第三十二条 市、县(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政协主席,可列席同级党委常委会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市、县(区)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和市、县(区)直属部门、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领导班子及乡镇(街道)等其他领导班子中的非中共党员领导干部,可列席本部门本单位的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乡镇(街道)联系村(社区)领导列席并负责指导村(社区)党组织班子民主生活会,邀请不是党员的村(居)民委员会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上级党组织和业务主管单位党组织要派员列席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组织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邀请不是党员的企业主和社会组织负责人列席会议。按照扩大和发展党内民主原则,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可视情况邀请部分党代表、基层党员列席,具体人选由召开民主生活会的党组织确定。列席人员不作自我剖析发言,可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提出批评或建议。
第四章 整改提高
第一节 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
第三十三条 领导班子对党员群众所提及征求到的各方面意见建议、反映的问题及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上检查出来的主要问题,要认真研究、逐项分类,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清单台账制、公开承诺制、公示监督制、反馈评议制、挂牌销号制等五项制度,抓好整改落实。对目前有条件整改的,要立即整改落实;对通过努力能够整改的,要创造条件进行整改;对一些普遍存在的共性问题,通过建立制度的办法管长远、管根本;对一些合理的但受客观条件限制一时解决不了的,及时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第三十四条 上级党组织要加强对下一级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整改方案的督促检查,纪委、组织部门要通过抽查、通报等方式,确保整改任务落实到位、取得实效。主要问题没有解决或解决不好的,要分清责任,提出批评,限期改正;整改事项未完成的,由牵头负责的班子成员在民主生活会上作出详细说明,并纳入下一年度整改范围。
第二节 通报情况
第三十五条 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后10天内,采取下发文件、召开会议等方式,及时向本地本单位党员干部群众和下一级党组织通报情况,广泛接受监督。
第三十六条 情况通报的主要内容包括: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召开时间、参会人员、主题、会前征求意见建议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情况、查找出的主要问题、整改方案及上次民主生活会整改方案的落实情况等。
第三节 材料上报及归档
第三十七条 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后15天内,要向上级党组织和纪委、组织部门报送下列材料:①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综合情况报告(包括基本情况、主要做法、存在问题和今后的改进意见等);②会议原始记录(复印件);③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情况报告单和出席情况表(附件2、3);④梳理后的意见建议;⑤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的批评意见;⑥上次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第三十八条 做好相关材料的立卷归档工作。立卷归档材料包括:会议方案、会议通知、梳理后的群众意见、会议发言原始记录、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的批评意见,领导班子的整改方案,上次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民主生活会综合情况报告等材料。存档材料按密级材料妥善保管。
第五章 主要负责人的职责
第三十九条 各级党组织(党组)书记是开好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第一责任人,也是会议的主持人。
第四十条 第一责任人的主要职责是:①牵头做好会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把握好召开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主题、形式和时机;②根据上级党组织和党员群众反映的意见,同班子成员谈心谈话,对班子基本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做到心中有数;③在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期间,带头认真学习,带头对照检查和自我剖析,勇于承担工作失误的领导责任,诚心鼓励大家对自己提出批评意见,带头开展批评,正确引导班子成员之间开展健康的互相批评;④代表领导班子进行对照检查和自我批评;⑤会议结束时,对召开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情况作出评价和总结,指出不足,提出要求;⑥主持制定整改方案,以身作则,认真整改,为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起表率作用。
第四十一条 对执行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敷衍塞责致使会议流于形式,对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提出的重要问题没有及时研究解决或隐瞒不报,对班子成员存在的违纪问题在民主生活会上不及时指出、提出批评的,一经查实要严肃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按失职处理。
第六章 管理、指导和监督
第四十二条 上级党组织要加强对下一级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指导和监督。对主题、程序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提出明确意见,必要时可以直接确定;对态度不端正,发言质量不高、不触及问题、不触动思想的,要及时提醒;对发泄私愤,搞无原则纷争的,要及时纠正;对相互评功摆好,批评与自我批评质量不高、走过场的,要及时叫停;认为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可以责令重新召开。
第四十三条 坚持上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指导下一级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市、县(区)党委常委和政府党员副职领导,每人每年至少参加一个分管或联系部门单位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指导一个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联系村党组织班子的民主生活会;有条件的市、县(区)直部门单位及其他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参照对市、县(区)党委常委和政府党员副职领导的要求,按照隶属关系参加下一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市、县(区)纪委、组织部门要派员参加本级党委所属的党委(党组)及党工委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成员每人每年至少参加一个下一级领导班子的民主生活会。
第四十四条 参加指导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领导同志的主要职责是:①了解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情况;②了解会议筹备情况,包括主题是否符合要求,程序是否严谨规范,上次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整改方案是否落实到位等,并坚持做到六不开:学习教育不扎实的不开、征求意见不广泛的不开、谈心谈话不深入的不开、突出问题没找准的不开、发言材料不过关的不开、主要负责同志不重视的不开;③对会议情况作出评价并提出要求;④向上级党组织和纪委、组织部门反馈会议有关情况。
第七章 附 则
对民主生活会的意见 第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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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主生活会的基本内容
民主生活会的基本内容要紧密联系单位工作实际和班子成员的思想实际,着重检查,总结如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指示,决议的情况;
2,发扬党的优良传统,艰苦奋斗,廉洁自律,遵纪守法,端正党风的情况;
3,实行民主集中制,维护领导班子的团结,加强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的情况;
4,坚持群众路线,改进领导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的情况;
5,围绕中心任务,解放思想,抢抓机遇,真抓实干,事业发展的情况;
6,其他重要问题.
每次民主生活会的内容,不宜过多,应有重点地解决一两个问题.
二,召开民主生活会的时间
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时间一般安排在12月份.如遇有特殊情况,需要延期召开的,要经党委同意.根据实际需要也可随时召开民主生活会.
三,民主生活会的程序
1,会前准备
1)全面审视班子工作思想实际,确定民主生活会的主题.民主生活会前,可采取'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的办法,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负责人要主动听取分管校领导和组织部门的意见,并组织班子成员对一年来的思想和工作情况进行回顾总结,同时按照学校对民主生活会的统一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实际确定民主生活会的主题.民主生活会的主题及开法确定后,一般应在开会前3天通知应到会人员做好准备,同时报告学校纪委,党委组织部.
2)组织学习,为开好民主生活会奠定思想基础.要针对存在的主要问题,组织好领导干部的理论学习.学习以
自学为主,集中学习时间应不少于半天.学习要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为对照检查,自我剖析和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好准备.
3)深入调研,广泛征求群众的意见.民主生活会召开前,要安排专人,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等形式在一定范围内听取群众意见,并将群众意见由主要负责人如实反馈给本人,如有重要问题要向职能部门报告.
4)开展谈心活动.主要负责人要同班子成员进行思想上的沟通,开展谈心活动,以此增进了解,互相帮助,消除疑虑,加强团结.
5)认真撰写发言提纲.领导班子每个成员都要根据民主生活会的主题和群众所提意见,认真准备发言提纲,重点检查在党性党风方面和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检查廉洁自律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整改建议.
2,召开民主生活会
1)在充分准备的基础上,领导班子成员要实事求是地谈自己的思想,心得,感受,体会,诚恳地接受同志们的批评和建议,友好负责地指出其他同志的缺点和不足,并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开展互相批评,要坚持实事求是,既要坚持原则,又要从团结的愿望出发,采取与人为善的态度.对群众提出的意见,正确的要诚恳接受并切实改正;不符合事实或不完全符合事实的,要实事求是地做出说明.不能出席会议的同志,其发言提纲可由有关同志在会上代为宣读,会后要及时向本人转达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意见.
2)在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充分发表意见的基础上,针对检查出的问题,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3)要认真全面地做好会议记录,尽量采取详细记录法,要力争真实,准确,不能随意增删,更改,重要内容要避免遗漏.
4)民主生活会结束后,要写出民主生活会情况报告,在会后一周之内连同民主生活会原始记录一并报送党委组织部.主要内容为:会议的基本情况,检查出来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等.
3,落实整改措施
1)民主生活会结束后,要在一定范围内向党员群众通报民主生活会的情况.通报的主要内容包括对群众意见的反馈,对相关问题的整改措施,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的说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