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整治实施方案 第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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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整治、系统整治和综合整治,坚决整治制约安全发展的突出矛盾,坚决补短板、强弱项、堵漏洞、除隐患、防风险,切实在转变理念、狠抓治本上下功夫,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确保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全力减少一般事故,有效防范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全街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明显提高,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安全生产保障。
二、主要任务
推动各社区(村)和企业坚持以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务必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切实解决政治站位不高、思想认识不足、安全发展理念不牢、红线意识不强、安全责任缺位、隐患排查不扎实和抓落实存在很大差距等突出问题;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健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社区(村)书记岗位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推进安全生产由企业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街道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街道监管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转变;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法制,持续加强基础建设,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一)学习宣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一是组织观看专题片。各社区(村)和企业集中组织观看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二是集中开展学习教育。街道理论中心组和各社区(村)以及相关企业安排专题学习,推进学习教育全覆盖。三是深入系统宣传贯彻。街党工委和各社区(村)将宣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宣传工作重点,制定宣传方案,定期开展宣传活动,形成集中宣传声势。结合组织“安全生产月”活动,积极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四是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全方位压实安全责任。不定期组织研究安全生产隐患排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深入推动企业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五个必须落实”》40条刚性规定,切实消除监管盲区漏洞。五是有效防范安全风险。突出重点企业开展专项整治。
(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一是提高企业安全管理能力,深入推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五个必须落实”》等若干规定,强化企业负责人法定责任,加强安全考核,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二是推动企业定期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针对设备、物品、场所和岗位等,加强动态分级管理,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实现可防可控,2020年底前企业建立完善的安全风险管控制度。三是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2021年底前,街道、各社区(村)和企业要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一张网”信息化管理系统,做到自查自改自报,防止漏管失控。四是相关企业要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须的资金投入,确保安全生产费用足额提取、使用到位,重点用于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五是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完善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企业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
(三)冶金工贸安全整治。一是在工贸行业全面推行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双重预防工作,绘制企业内部“红橙黄蓝”安全风险分布图。二是在粉尘涉爆和有限空间的重点领域,推进“双体系”建设,全面建立风险分类分级管控警示制度,通过三年时间,我街粉尘涉爆、有限空间的小微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完成率达到100%。三是突出粉尘涉爆、有限空间作业综合治理,进一步提高工贸行业危险源监管水平,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四是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督促企业每年组织一次或参与观摩应急演练,提高自救实战能力。
(七)消防安全整治。一是组织开展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实施“一区一策”综合治理,利用三年时间分类分批完成督办整改,完善停车资源基础建设和规范管理。二是配合行管部门针对高层建筑、养老机构、九小场所等重点场所,紧盯建筑消防设施、疏散通道、消防力量建设等重点环节集中开展专项整治,2022年底前,显著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综合应急救援能力。三是聚焦老旧小区、电动车、家庭加工作坊、城乡接合部、乡村等领域,配合相关行管部门对外墙保温材料、彩钢板建筑、“三合一”场所、物流仓储以及教育、民政、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宗教重点行业存在的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集中开展排查整治,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四是健全完善各社区(村)及企业消防组织机构,着力提升抗御火灾整体能力。五是各社区(村)加强建设基层消防网格信息化管理平台。六是各社区(村)建立和落实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制度,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形成社会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良好格局。
三、时间步骤
从2020年7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7月)。按程序制定全街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总体实施方案和2个专题实施方案及2个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对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作出具体安排。
(二)排查整治(2020年7月至12月)。各社区(村)对本辖区重点场所和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治理,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明确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各社区(村)及时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报送街应急服务站或相关行管部门。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着力将党的十以来安全生产重要理论和实践创新转化为规章制度,健全长效机制,形成一套较为成熟定型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
四、工作措施
(一)全面加强组织领导。各社区(村)、相关部门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做好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性,强化责任,勇于担当作为,层层抓好组织实施,绝不能只重发展不顾安全,更不能将其视为无关痛痒的事,搞形式主义、。要加强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动态检查和过程监督,纳入社区(村)安全生产工作考核。
(二)落实完善法规制度。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解决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
(三)不断提高保障能力。要强化安全生产经费保障,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经费保障长效机制。督促企业不断增加安全投入,推进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管理。
(四)切实提升监管效能。各社区(村)配合行管部门健全完善安全监管长效机制。深入开展“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对重点问题、重大隐患盯住不放、一抓到底,督促彻底解决。督促企业自查自纠,对企业主动发现、自觉报告的问题隐患,重点实行跟踪指导服务。
安全整治实施方案 第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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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目标
通过三年时间,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精准治理,深入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重点场所治理、突出风险整治、重点行业管理等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全面提升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公民消防安全整体素质,建立完善消除火灾风险隐患的消防管理责任链条、火灾防控体系、监测预警机制,推动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发展。
(一)全力防控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治理,全面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集中整治彩钢建筑、养殖区乱堆乱放、人员密集场所、石油化工企业、物流仓储企业以及老旧场所等领域的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
(二)持续夯实全民消防安全素质。全民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全面实施,消防安全纳入主要行业领域职业培训内容,推动企业单位建立常态化全员消防安全培训制度,重点人群分级分类培训全面落实。到2022年,实现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明显提升。
二、工作任务
(一)实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配合完成)
1.实施消防车通道划线管理。按照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治理行动的通告》文件要求,2020年底前完成高层住宅小区、社会单位、住宅区标线施划、障碍物清理、曝光警示等重点任务。
2.加强联合管理。充分发挥住宅区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委员会作用,在消防安全公约中明确停车占用消防车通道的约束惩戒措施,强化群众自治管理。
(二)集中开展重点场所消防安全治理。
1.配合完成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治理任务。按照省政府、市政府和县政府为民办实事工作要求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省列为民办实事实施方案的通知》(古政办发〔2020〕56号)要求,2020年,全县完成1000户高层住宅灭火器材箱配备和具备条件的住户逃生缓降装置安装,6个社区、17个高层住宅小区微型消防站消防装备器材配备。同时,全面排查全县高层建筑是否确定管理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是否落实,自动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是否定期开展,消防物联网远程监测系统是否接入,微型消防站是否创建达标,是否出台微型消防站队员优抚优待、激励保障等相关配套政策等,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制定三年整治计划,分步骤逐项整改,2020年重点督办一批高层建筑严重问题,2021年高层建筑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改;2022年全面优化提升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能力水平。
2.石化和易燃易爆企业消防安全能力全面提升。不断加强石油化工和易燃易爆企业消防安全能力建设,重点针对石化企业是否建立消防安全风险评估机制,是否定期开展自查评估和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管控,是否建立安全事故工艺处置队和微型消防站并开展实战技能训练和综合演练。
(三)整治老旧场所及新材料新业态等突出风险。
配合抓好老旧场所突出风险治理。公安派出所结合日常治安巡防、户籍检查、社区警务、群租房排查等工作,依法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充分发挥民警“点多面广、贴近群众”的优势,加强消防安全宣传。安监站适时组织力量对出租屋、老旧住宅等消防安全基础薄弱区域开展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持续深化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配合相关单位对小微企业、家庭作坊开展检查,重点整治违规搭建、违章操作、危化品存储使用不规范、电气线路老化、疏散通道不畅、消防设施损坏、安全培训演练不到位等问题,逐级明确监管责任,逐一落实安全措施。
(四)夯实农村消防安全治理。
1.夯实农村消防安全基础。各村要按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农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继续推进落实农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充分发挥公益性岗位队伍作用,着力解决基础消防设施建设滞后、柴草垛乱堆乱放等问题,督促村民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改,消除身边的火灾隐患。
2.持续推动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推动落实近年来农村火灾隐患整治经验,各村结合脱贫攻坚和危房改造计划,将电改、灶改纳入改造范围,持续改造农村老旧电器线路,改造农村厨房灶台、炉灶、火炕等明火取暖设施,为烟囱安装防火罩,切实解决烟囱飞火、炕洞余火等生活用火不慎发生火灾的问题。各村要成立志愿消防队,按照标准配备消防器材和装备;镇安监站、村民委员会开展日常消防安全检查,重要时段落实24小时防火巡查;组织开展农村消防安全警示教育大会和疏散逃生演练,增强消防安全意识,提升自防自救能力。2020年底,全镇16个村组建志愿消防队。2022年,农村消防安全条件明显改善,农村火灾起数明显减少。
(五)加强重点行业消防安全管理。
集中整治行业消防安全问题。教育、商务、文旅、卫生健康、宗教、电力等重点行业部门,2020年组织对学校及幼儿园、商场市场、文化娱乐场所、宾馆饭店、旅游景区、医疗卫生机构、文物建筑、宗教活动场所等行业单位集中开展排查整治,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制度,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列出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力争在三年内基本整改完毕。
消防部门发挥综合监管作用,加强工作检查协调,提供消防技术服务。
(六)推行消防安全智能化专业化管理。
加强基层消防管理共建共治。2020年底前,将消防安全工作融入镇政府“一站式服务”“一门式办理”范围,纳入基层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基层一体化信息系统和综合指挥平台,整合发动群防群治力量使用手机app确保隐患排查和宣传教育完成率达到100%;严格落实《市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规定》,严格落实《市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规定》,开展针对性培训,加强基层网格员队伍建设。依托镇安监站设置1名消防安全专干(兼网格专员),专职调度指导辖区消防检查、宣传培训工作。2021年底前,推行落实消防安全专业化监管。
(七)实施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
开展消防宣传“五进”工作。制定《关于推进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工作的三年计划》,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融入基层综合治理体系,网格员定期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三、时间安排
从2020年7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7月5日前)。结合实际,制定方案,动员部署,广泛发动,营造氛围。
(二)排查整治(2020年6月至12月)。各村按照方案,精心组织,认真实施,紧盯工作重点、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清单”,明确排查时间表、整改路线图、工作责任人,积极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群策群力、群防群治,确保各项任务精准推进落实。
(三)集中攻坚(2021年)。各村对照前期排查“清单”,坚持由表及里、由易到难,细化各项治理举措,实施差异化整治。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全面落实挂牌督办和跟踪整治,确保按时整改销案,达到预期治理效果。
(四)巩固提升(2022年)。各村结合实际,巩固经验成效,建立健全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的系统性、机制性治理举措,提升整体治理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对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进行研究部署,明确各项任务责任主体。主要领导亲自研究、分管领导具体主抓,及时研究解决重大消防安全问题,确保各项任务按步推进、按期完成。
安全整治实施方案 第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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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年8月至12月底
(一)立即全面开展我市会展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
坚持安全生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各处室要结合好各自职能,分别组织开展会展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
1.检查范围。海南国际会展中心是我市唯一专业化展馆,安全隐患排查和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是当前重中之重的工作,必须加大宣传会展活动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强化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2.检点。针对海南国际会展中心的消防安全隐患以及近期会展工作中暴露出的较大问题开展检查。
3.检查内容
(1)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实现“五级五覆盖”、企业“五落实五到位”,推进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2)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2015〕20号)要求,加强监管执法情况。
(3)企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健全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投入,加强安全培训,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等情况。
(4)落实安全检查责任制,加强安全管理,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5)严格执行事故查处挂牌和跟踪督办制度,对典型事故实行提级调查,从严从快查处各类事故,落实整改措施和责任追究情况。
(6)建立健全预防自然灾害引发事故应急处置协调联动机制和加强应急预案管理,落实台风、汛期安全防范措施情况。
(二)深入开展“八打八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整治
按照职责分工,在去年开展打击整治的基础上,结合实际,继续深化“八打八治”专项行动和专项整治。同时,把“八打八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与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消防安全专项检查、驾驶员安全宣誓活动和“安全带-生命带”专项行动、电梯等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加强应急救援演练等紧密结合,将安全生产大检查中发现的严重非法违法行为和重大隐患,纳入“打非治违”的重点内容,依法依规严厉打击、彻底整治。
(一)全面排查(8月17日-9月30日)
1.各处室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精心部署,深入动员,层层落实。
2.各处室要通过督查、现场检查、工作考核等多种方式,对我市规模以上的会议、展览、节庆等活动“五落实五到位”等安全生产工作开展进行督促指导,全面开展好自查自纠,将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贯彻落实。
(二)集中整治(10月1日-11月30日)
1.对于查处到的非法违法安全生产事故的责任人要严厉惩处。
2.各有关处室要加强督促检查,开展暗查暗访,推动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三)巩固提升(12月1日-12月31日)
1.各有关处室对于隐患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逐一复查。对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针对突出问题制定有力措施,推动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2.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综合督查。
各处室要把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作为当前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精心安排部署,认真抓实抓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确保贯彻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严防搞形式、走过场。
(二)创新工作方式。要组织开展暗查暗访、随机抽查、“回头看”检查、交叉检查,警示等多种方式,深查问题,彻查隐患,督促整改到位。
安全整治实施方案 第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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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和人本发展理念,认真贯彻执行《水法》、《安全生产法》、《水污染防治法》、《矿产资源法》、《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地方各级政府对水上安全工作的领导,统筹执法力量、资源利用、整治标准、审批流程,深化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通过一段时间的集中整治,促进我区水上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发展,为“四化两型”建设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创造良好的水上环境。
(二)整治目标。本次水上安全综合整治的范围包括以2012江、区段,及有渡口的其他河流和大中小型水库为重点的所有水域。通过开展综合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基本杜绝水上非法运营、河道违法采砂和水上餐饮违法经营行为;全面落实水上交通安全责任和河道采砂管理责任,改善水上交通秩序,规范河道采砂行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水上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
二、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2年月1日-月15日)
1、动员部署。各级各部门要认真传达贯彻落实月28日全市水上安全综合整治动员大会精神,对全区水上安全综合整治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各街道、乡(镇)要召开会议、层层发动,迅速落实市、区水上安全综合整治工作部署。
2、调查摸底。各街道、乡(镇)及相关部门要对水运企业、采砂企业、水上餐饮经营场所和水上非法运营、河道私挖滥采、水上餐饮非法经营和违法排污以及重要河道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等情况进行地毯式排查,并建立台帐,作为综合整治行动的依据。
3、制定方案。各街道、乡(镇)及相关部门要根据的水上安全综合整治领导小组的总体部署要求,结合实际,制订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2年月16日-2012年3月31日)
各街道、乡(镇)及相关部门要对照前期摸排台帐中的问题与隐患逐一进行整治;要责令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和安全生产隐患的水运企业限期整改。坚决取缔非法水上运营、采砂和水上餐饮经营行为。对河道内影响航运的采砂尾堆,要按照“谁设障谁清除”的原则,责令设障者予以清除;对在规定期限内整改不到位和拒不停止非法违规水上运营、河道采砂和水上餐饮经营的,由区政府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联合执法,对相关责任单位和个人依法进行严管重罚;对责任主体不明的重大安全隐患,由区政府指定责任主体、安排整治资金、制订整治措施、限期整治到位。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2年4月1日-4月30日)
各街道、乡(镇)及相关部门在2012年4月10日前,对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进行自查。综合整治效果不好,达不到验收标准的,继续进行整治,直至完成整治任务才能申请验收。区政府将于4月15日前对各部门及街道、乡(镇)水上安全综合整治情况进行复查。
三、工作重点
(一)建立效机制。水上安全综合整治工作要立足当前、完善机制、注重效。要从科学合理的制度设计入手,考虑今后的远发展,与水运发展、航道建设、水资源供给相匹配,严防整治过后死灰复燃。要完善有关规章制度,建立规范有序、监管到位、权责明确、运行高效的效管理机制。
(二)加强联合执法。水上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涉及交通运输、水务、环保、卫生、国土、公安、住房城乡建设、旅游、工商等部门。全区各级各部门要以大局为重,从工作需要出发,既要依法行政,又要主动配合、勇于担当、积极参与、联合执法,形成工作合力,营造工作声势,保持整治工作的高压态势。
(三)注重工作结合。要坚持水上整治与岸上整治相结合,依法取缔与规范设置相结合,宣传教育与依法处罚相结合,集中整治与常态管理相结合,确保整治行动稳妥顺利推进。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以陈中同志为组、刘立、袁健康、吴江、苏春光、陈定佳、李平、徐跃明、戴德泉等同志为副组,区监察局、区委组织部(绩效办)、区委宣传部、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府督查室、区政府法制办、区安全监管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局、区环保局、区教育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财政局、区卫生局、区城管综合执法大队、区农业林业畜牧局、区旅游局、区局、区公安分局、区交警大队、区国土分局、区规划分局、区国税局、区地税局、区工商分局、城西供电局和各街道、乡(镇)为成员单位的区水上安全综合整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区安全监管局),负责牵头全区水上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的协调。同时,在区交通运输局设立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小组,负责牵头全区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指导、协调、验收等工作;在区水务局设立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工作小组,负责牵头全区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指导、协调、上报、验收等工作;在区环保局设立水上餐饮专项整治工作小组,负责牵头水上餐饮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指导、协调、上报、验收等工作。苏春光、刘立、吴江等同志分别负责河道采砂、水上餐饮、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领导工作,李平同志负责水上安全综合整治的日常工作。
(二)全面落实责任。各级各部门要从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水上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是党委、政府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重大举措,对于推进我区实现安全发展、和谐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一要落实领导责任。地方政府、部门的行政一把手是水上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责任人要具体负责,切实承担起领导职责。二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街道、乡(镇)要抓好本行政区域内的日常监管工作;村、组(社区)等基层组织要积极配合综合整治行动,认真落实上级交办的整治任务。三要落实部门工作责任。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依法管好事、管到位,加强工作协调,主动配合,统一步调,形成合力。四要落实岗位责任。各级各部门要细化工作任务,把责任明确到岗到人,在对应的职能范围内积极协助、配合专项治理工作小组牵头部门做好水上安全综合整治经费保障、测量规划、联合执法、综治维稳、纪律监察、宣传教育等相关工作。
(三)保障工作经费。各级财政要根据全市水上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总体安排,对所需资金认真核算并确保到位,保障综合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四)加强宣传教育。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加大对水上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通过各种途径广泛宣传开展水上安全综合整治的重大意义。要主动邀请有关新闻媒体参与,加大舆论监督力度,对开展综合整治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进行推广,对综合整治工作认真、组织得力、成效显著的单位要进行表扬,对专项整治工作不认真、整治工作走过场的单位要公开曝光,推动全区水上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深入开展。要组织村、组、社区等基层单位,通过挂横幅、写标语、出墙报等多种形式发动群众,让水上安全综合整治行动深入人心,形成“安全整治,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教育部门要采取措施让水上安全管理有关规定和安全避险知识进课堂。
(五)强化督促检查。区政府督查室、区安全监管局牵头组织对综合整治行动进行督促检查,制定水上安全综合整治督查方案,督促各级各部门狠抓落实,切实提高各级各部门的执行力。要在检查中发现问题,及时通报综合整治工作情况,并将综合整治工作情况纳入2012年区政府对各街道、乡(镇)和相关部门的绩效考核。各专项整治工作小组牵头单位(区水务局、区环保局、区交通运输局)要主动做好信息报送工作,要将本单位的信息联络员名单分别报市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市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市水上餐饮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并及时上报专项整治工作中的相关工作信息、数据以及工作特色及亮点。
安全整治实施方案 第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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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街道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各部门各科室联动作用,通过开展危旧楼院安全隐患联合排查整治行动,摸清底数,建立台账, 整治突出消防安全隐患,强化安全措施,完善事故应急救援机制,增强居民的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有效预防和减少危旧居民楼院生产生活安全事故的发生。
街道成立危旧楼院安全隐患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办事处主任刘九红任组长,街道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安监办、办公室、建管科、派出所、消防、城管中队及各社区主任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安监办,负责整治过程中的统计、协调等工作。
1、利用__年区政府楼院整治项目投资,对伏龙路、莱芜一路莱芜二路部分楼院进行全面整治;利用办事处财政分成,对各社区提报的危旧楼院,经相关科室实地检查,明确整改范围项目后,全面推进安全隐患整治工作。
2、对管区危旧居民楼院,每座楼内按标准配置灭火器、灭火毯等应急设施,有条件的可进一步提高技防措施,安装火灾报警装置。
3、整改电线电路和用电设施老化、无电气保护装置或保护装置失效等火灾隐患。
4、联合派出所对辖区危旧楼院的出租房情况进行核查,完善出租房屋登记备案制度,加强消防常识宣传,签订消防安全协议保证书,压实出租房主体责任。
5、以社区为单位组织开展消防灭火逃生知识培训。联合派出所、消防中队建立危旧楼院消防安全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居民消防逃生演练,提高居民紧急逃生能力。
(一)宣传培训阶段(__年1月底前)。对管区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组织入户宣传发放消防安全明白纸;组建楼院安全信息员队伍,成立居民议事委员会,建立常态化巡察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处置。
(二)排查隐患阶段(__年2月底前)。各社区对本辖区专项治理范围内的危旧居民楼院进行逐一排查,彻底查清本辖区危旧居民楼院基本情况,全部登记造册建档。排查工作要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对排查的居民楼院要如实记录检查人员的姓名、检查时间、检查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整改意见,及时上报整治小组。对办事处范围内无法解决的重要安全隐患,及时提报上级有关部门。
(三)重点整治阶段(__年5月底前)。街道要将存在火灾隐患的危旧居民楼院,作为重点进行治理,要落实整改方案、整改责任、整改措施、整改时间,确保整改到位。
(三)综合验收阶段(__年6月底前)。各成员单位要对专项整治活动进行总结,对整改不力、整治效果不明显等问题进行通报,对存在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落实。
(一)加强领导,注重实效。危旧居民楼院安全整治工作是推进平安街道和遏制火灾事故发生的有效措施。各相关科室部门结合实际,明确分工、落实责任、齐抓共治,全面落实隐患排查治理的工作任务。
安全整治实施方案 第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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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目标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深化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推动两个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完善长效监管机制,促进我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的进一步好转。
1.整顿经营秩序,严格实施行政许可。
2.落实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
3.开展经营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提高监管水平。
4.严查生产经营的违法违规行为。
二、工作措施
1.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要求,督促零售单位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加强安全基础工作,加强从业人员培训,加强隐患排查治理,提高经营单位安全管理水平。
2.做好许可证换发证工作。根据《江苏省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细则》的要求和换发许可证的程序,严格执行换证条件,达不到规定条件的一律不予换证。
3.开展百家安全示范店活动。根据常州市安监局《关于开展创建“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单位百家安全示范店”活动的通知》(常安监〔2009〕37号)文要求,积极开展百家安全示范店活动,进一步推进烟花爆竹经营单位标准化建设和安全生产长效管理工作,规范经营行为,建立起公平、诚信、规范有序的市场安全经营秩序。进一步夯实我区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单位的安全基础工作。
4.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结合我区实际,重点检查烟花爆竹零售点是否存在过多、安全距离不足和超量储存等现象,集贸市场、镇郊结合部的烟花爆竹零售点是否存在连片经营和超量储存等现象。
5.继续深化氯酸钾专项整治。配合市安监部门对经营单位进行不定期检验检测,对采购、销售产品含有违禁药物的烟花爆竹经营企业,暂扣经营许可证,从严处罚,情节严重的吊销经营许可证。
6.加大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落实“打非”责任,层层签订责任书,定期排查和定期例会制度,及时组织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活动,从严、从重、从快查处违法犯罪分子。
7.规范监督检查工作,促进监管制度化。根据上级有关要求,明确监督检查内容和要求,规范检查程序、频次和方法,建立完善监督检查档案台帐,确保职能到位,责任到位,安全监管到位。
三、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5月)。有关单位、部门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落实责任,建立相关档案。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5~10月)。重点部署并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活动,落实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逐项治理,消除隐患,开展零售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打击“四私”违法行为。
第三阶段:考核验收阶段(11~12月)。重点对集中整治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同时加强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领导挂帅,确保整治工作顺利进行,取得实效。
安全整治实施方案 第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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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贯彻党的全会精神,坚持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加强执政能力建设,提高水上交通安全控制能力,立足建立水上交通安全长效管理机制,推动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的进一步落实,全面加强渡口、渡船特别是乡镇渡口、渡船的安全管理,进一步减少水上交通事故,为社会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营造良好的水上交通安全环境。
二、活动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落实安全管理责任,消除渡口、渡船事故隐患,加强渡口、渡船特别是乡镇渡口、渡船的安全管理,杜绝非法渡运,建立起以县乡政府负责制为核心、以交通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行业管理为重点、以海事机构执法监督为保证的渡口渡船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渡口要根据全市渡口、渡船专项整治活动验收标准达标率要达到100%。确保不发生重特大事故,保证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的持续稳定。
三、整治原则
本次渡口渡船专项整治工作要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具体实施,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新闻媒体积极参与”的原则,交通部门、安全监管部门、海事管理机构及其他有关部门在当地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联合执法,统一行动。
四、组织机构
专项整治工作由各县(区)人民政府具体组织实施,交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海事部门参加,各部门要按照领导小组的要求,各负其责,密切配合,联合行动,共同做好我市渡口、渡船整治工作。为加强本次专项整治活动的领导。
五、整治范围及重点
全市范围内的渡口、渡船和渡船船员、渡工等。重点是分布在我市境内水域的所有渡口及渡船,特别是非法渡口及“三无”船舶。各县(区)按照统一时间、统一方法、统一标准的要求,对各自辖区内的渡口、渡船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并制定切合本辖区实际的实施方案。
六、活动时间
七、专项整治工作步骤
为确保整治工作顺利进行,本次活动共分五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组织动员阶段
主要任务是:凡涉及渡口、渡船管理的县(区)都要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层层动员,大力开展专项整治的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各种宣传手段,宣传本次整治的目的、意义及有关法律、法规,扩大影响,造成声势,充分认识到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为开展本次专项整治活动奠定基础。
第二阶段:调查摸底阶段
主要任务是: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渡口、渡船的现状开展调查、摸底,了解掌握基本情况。调查摸底工作要深入、全面、准确,并填写相关内容于年日前上报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三阶段:检查整改阶段
主要任务是:现场检查、整改不足。各县(区)应集中精力,深入基层,开展严格的现场检查,督促乡人民政府落实渡口和乡镇船舶安全责任制,消除渡口、渡船存在的安全隐患,严历打击非法载客行为。在本阶段,各县(区)应于每月3日前按表四将前一个月的检查整改情况上报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四阶段:检查验收阶段
主要任务是:在检查整改阶段结束后,各县(区)组成验收组对所在行政区域内的所有渡口、渡船按本次整治工作的验收标准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应于验收合格后统一在当地媒体进行公告;验收不合格的,应责令限期整改或予以取缔。限期整改时间不超过3个月。
第五阶段:再整改验收阶段
主要任务:各县(区)根据第四阶段验收情况,对责令限期整改的渡口渡船集中研究、解决问题,并对这些未达标的渡口渡船进行再验收,确保渡口渡船合格率达到100%的要求。
各县(区)的验收工作应于年8月1日前完成,验收情况和本次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应于年8月30日前报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验收情况应留底备查。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将在整顿期间组成督察组对各县(区)工作情况进行督查指导。
八、主要措施和要求
1、责任到位。县、乡政府作为船舶及其渡口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要严格履行职责,把渡口、渡船安全管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把任务和责任层层分解,逐级落实。要加强统一领导,县乡两级政府要靠前指挥,切实负起责任,明确部门责任,相互配合,依法监管。在地方政府统一领导下农业、公安、旅游、宣传等部门配合,通力合作,统一行动,集中治理,以形成联合执法的工作格局。督促企业全面负责,切实整顿隐患。在整治工作中必须通过多种有效手段,督促企业和经营者切实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安全职责,健全安全规章制度,完善安全设施设备,消除安全隐患,建立应急预案,提高预防事故的能力。同时,要动员,群众积极参与,争取社会广泛支持,鼓励全社会对各种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监督和举报。
2、重视媒体的宣传和监督作用,充分利用各种媒体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各县(区)、各部门要大力做好本次专项整治的宣传工作,要运用各种形式把渡口渡船安全宣传贯穿于专项整治活动的全过程、全方位。各单位要积极与当地新闻单位联系,邀请媒体深入现场报道。同时,各单位要结合实际,采取张贴标语,挂宣传横幅、出墙(板)报、印发宣传资料等形式,深入宣传水上安全法律、法规,增强执法人员、经营者和群众的安全意识。对偏远地区的渡口、渡工,有关部门要印发通俗易懂的宣传材料,坚持服务到门、宣传到人,组织渡工参加普法学习班,确保宣传不留空白和死角。要通过持续不断、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使渡口所在地的县、乡人民政府、渡口经营人、渡船船员以及广大人民群众都能了解此次整治工作的目的、内容及意义,使管理者责任意识、渡船经营人守法意识、船员按章驾驶意识、乘客自觉抵制超载等违法渡运行为意识明显增强。
3、整治活动应结合日常安全管理工作,标本兼治,使专项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各县(区)要积极行动起来,克服困难,想办法多渠道筹措资金,在统一渡船护栏高度标准、强制渡船配置安全防护链和锚杆、规范渡船码头锚锢设施和小码头建设、配置救生设备、设立“渡口安全警示牌”、加强对船员的安全培训等方面下功夫,要在所有渡口两岸各设置一块标有渡口名称、批准单位、主管部门及责任人的《告示牌》,在渡船两侧各设置一块标有渡船名、船员(渡工)名、载客定额,以及消防救生设备数量的《安全责任牌》。要通过整治活动,加大对渡口设施的建设,保障渡口运输安全。
4、县(区)、乡(镇)人民政府要积极帮助解决渡口、渡船安全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在经费上予以支持,改善监管装备条件,加强督促检查,确保监管机构、责任、人员、经费和监管工作“五到位”,不断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
5、各县(区)要精心组织,依法整治。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地方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地具体实际,突出重点,制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和验收标准,精心组织实施。同时,要加大渡运安全投入。要制定渡口改造和渡船更新计划,积极筹措资金,改造渡运码头,更新老旧渡口、渡船等设施的安全技术水平。可将渡口改造纳入公路建设计划,改善渡口设施,使渡口与公路技术状况相适应。特别要加大对义渡、半义渡的资金投入,在条件具备的前提下,积极采取撤渡建桥等切实措施,从根本上改善群众的出行条件。
6、要尽快完善事故应急预案。渡口所在县(区)、乡(镇)人民政府,要根据当地渡口的实际情况,制定渡口、渡船事故应急预案,有关地方政府要督促水上旅游区管理单位游船事故应急预案,并纳入地方政府的应急反应体系中,加强日常训练和演练,不断提高应急反应能力。
安全整治实施方案 第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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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切实在转变理念、强基固本上下功夫,推进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严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全县卫健康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中向好,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稳定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现以下工作目标:一是学深悟透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在全系统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把安全生产落实到卫生健康工作的全过程。二是完善和落实卫生健康系统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管理制度,健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强化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监管责任和医疗卫生机构的主体责任,推动安全生产由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三是采取有力措施,从严整治在安全生产监管方面存在的认识不到位、责任不到位、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全面提升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水平。
三、主要任务
县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主要从2个专题和4个专项深入推进实施。
(一)学习宣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1、集中开展学习教育。各单位要把学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作为当前的一项政治任务来抓,集中开展理论学习。学深悟透其精髓要义,并结合卫生健康行业特点,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同时,分级分类分批组织系统安全监管负责人和医疗卫生机构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轮训,推进学习教育全覆盖。
2、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各单位要将宣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宣传工作重点,发挥新媒体与传统媒体的互补功能,与“安全生产月”和安全宣传“五进”活动相结合,因地制宜,组织开展经常性、系统性的宣教活动,努力营造全系统重视安全生产、齐抓共管安全的良好氛围。
3、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强化监管责任和医疗卫生机构的主体责任,分级分类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4、加强督促落实。各单位要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日常管理的重点内容,完善工作机制,常抓常议,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制度并督促落实。
(二)落实医疗卫生机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1、推动落实医疗卫生机构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为安全第一责任人,强化落实医疗卫生机构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2、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实行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管理,做到安全责任、安全管理、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应急救援“五到位”。
3、加强安全管理制度建设,提高安全管理能力,强化安全培训,建立健全安全预防控制体系。
4、积极推进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有针对性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实现可控可防。定期开展安全隐患自查,对检查发现问题,要明确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时限,限时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问题隐患,要列出清单和规划,实行闭环管理,确保整改到位。
5、加大安全投入。在安全生产投入上,要有计划、有措施、有绩效评估,重点用在安全生产培训、应急演练及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整治等方面。
6、完善机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及报备工作,定期组织演练,不断提升应急反应和处置能力。
(三)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1、集中整治卫生健康行业消防安全问题。对照《医疗和疾控机构消防安全生产工作管理指南》和《医疗和疾控机构后勤安全生产工作管理指南》要求,组织全县医疗卫生机构集中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对门诊、病房、实验室等重点部位的消防设施完好情况,紧急疏散通道畅通情况,高压氧舱、锅炉及其他压力容器、压力管道、配电室、电梯、水、电、气等设备设施安全保养情况,毒麻药品管理、放射源管理、消毒隔离等重要环节的安全监管情况以及其它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保管、应用情况进行全面隐患排查,建立消防安全隐患信息档案和台帐。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责任到人,列出整改措施和时限,形成报告、登记、整改销号等一系列闭环管理,切实消除隐患。各单位要定期对消防安全隐患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未完成整改的隐患问题要加强跟踪督促,力争三年内整改完毕。
2、推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督促和指导各医疗卫生机构严格执行《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卫生行业标准》(ws308-2019)、《医疗卫生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2020版)和《医疗和疾控机构消防安全生产工作管理指南》等标准规范,形成消防安全自我管理、自我检查、自我整改机制,积极打造行业示范单位,县乡两级每年至少各创建2家消防安全管理示范单位。
3、加强消防设施升级改造。督促医疗卫生机构确保消防投入,加大消防安全基础设施建设,逐步淘汰老旧设施、设备。推进“智慧消防”建设,促进消防信息化,鼓励医疗卫生机构应用物联传感、温度传感、火灾烟雾监测、水压监测、电气火灾监控、视频监控等感知设备,促进消防安全管理智能化,提高火灾预警和防控能力。
4、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各单位要建立常态化、全员化消防培训制度,采取各种形式,分批次、分类别组织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单位员工等进行教育培训,落实入职必训、定期培训、轮岗培训等要求,职工受训率100%,并定期开展灭火和应急演练,全面提升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四)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
1、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要求,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制定完善岗位安全责任制和操作规程。
2、强化源头治理,严格安全准入。对涉及危险化学品新改扩建设项目一律按建设项目“三同时”的相关要求进行审查、报备。对以前没有开展“三同时”审查的项目,依托第三方评价机构开展安全现状评估,符合安全条件的建设项目可以正常运行,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立即加以整改,全面提升项目安全水平。
3、加强对各医疗卫生机构危险化学品的购买、储存、使用、运输、操作、废弃处置等环节的管理监督。
4、全县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按照《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的行业品种目录》,开展危化品管理的组织机构、制度建设、人员资质、存放与使用管理、事故应急准备等方面的自查,全面摸清危化品底数及安全现状,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分布档案,落实风险管控措施,确保危化品存储、使用、管理全过程安全。
5、加强从业人员岗前、岗中和岗后教育培训,提高准入门槛,提升医疗卫生机构专业化管理水平。
(五)粉尘危害专项整治
1、继续推进尘肺病攻坚行动,将粉尘危害防控作为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的重点,加大宣传力度。
2、结合我县职业病危害现状统计调查工作,开展粉尘危害专项调查,全面掌握用人单位粉尘危害基本信息及其地区、行业、岗位、人群分布情况,分级建立粉尘危害基础数据库。
3、组织开展对重点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工作。
4、加强尘肺病监测、筛查和随访工作,建立尘肺病的患者档案,实现一人一档。
5、提升防治能力。按照“县区能体检,镇街有康复站,村居有康复点”的目标,加强诊治康复能力建设。
(六)安全生产强基固本专项整治
1、加强安全管理机构队伍建设。全县各医疗卫生机构要依法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建立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专家库,保证工作经费,改善安全生产工作条件和办公条件,努力打造一支能力强、作风硬、业务精的安全生产管理队伍,确保安全生产管理有机构、有人员、有技术支撑。
2、健全安全生产法规标准体系。全面梳理卫生健康系统涉及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并根据行业特点,组织起草具有针对性、操作性强的管理指南和工作导则,强力推动卫生健康安全生产标准化,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管理规范。
3、推进安全生产宣教培训常态化。借助各机构现有的培训资源,采用多种方式,扎实开展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宣教培训工作,使宣教培训工作年初有计划,中间有过程、结果有档案,防止走形式、讲过场,取得实效。
4、提升安全生产事故紧急医学救援能力。加强全县各级各类卫生应急队伍建设,完善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做好人员、装备和物资准备工作,不断提高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的应急处置能力,重点提升现场医学处置、途中安全高效转运、后方综合救援“两点一线”三个主要环节的快速响应能力,做到一旦有情况,能够拉得出、用得上、救的好。
四、进度安排
从2020年7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7月)。印发《县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召开全县卫生健康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部署启动安全生产三年行动。各单位制定实施计划,对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作出具体安排。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0年8月至i2月)。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对重点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开展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治理,重点加强对水电煤以及建筑工地,特别是火灾隐患、危化品管理等检查,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列出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集中攻坚阶段(2021年)。以第二阶段排查治理为基础、对安全隐患和措施清单实行动态化管理,及时销号,及时更新。针对重点、难点、堵点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对症下药,集中攻关,不留死角和盲区,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采取自查、互查和专家查等方式,组织开展全县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整治三年行动评估工作,总结推广先进典型,提升全县卫生健康系统整体安全管理水平,并以此为契机,探索形成较为成熟定型的行业安全生产制度体系,建立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监管长效机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做好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性,强化组织领导,层层抓好组织实施。县卫生健康局成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组,统筹组织协调全县卫生健康系统三年行动,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工作机制,协调推动本单位专项整治工作。
(二)精心组织安排。各单位要进一步增强工作本单位专项整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分析研究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特点,突出重点和关键环节,主动担当作为,精心组织安排,与其他重点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深入细致地抓好三年行动。
安全整治实施方案 第9篇
阅读提示:本篇共计3892个字,预计看完需要10分钟,共有138位用户关注,41人点赞!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关于“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重要指示精神,在2020年基础上,坚持由表及里、由易到难,细化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重点场所治理、突出风险整治三项“攻坚治理”,全力推进教育系统消防基础建设、信息化管理能力和消防安全素质三项“提升工程”,基本实现“五个明显”的整治目标,建立完善从根本上消除火灾风险隐患的消防管理责任链条、火灾防控体系、监测预警机制,确保全市教育系统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向好。
二、工作任务
(一)深化推进打通生命通道综合治理
1.全面实行“一校一策”管理。各校要将消防车通道整治作为重要内容纳入本地本校改造任务,遵循“先急后缓”原则,拆除校园内违法违规建筑及影响灭火救援的牌匾等障碍物、调整学校出入口、增设停车场地和停车设施、按标准施划校园消防车通道和消防救援场地标线标志。
2.优化停车资源使用管理。各校重点围绕解决群众“停车难”和占堵消防车通道违法行为之间的现实问题,针对食堂、宿舍等密集区域,制定相关政策机制,合理规划停车位,请消防救援机构指导实行消防车通道标识化管理,按标准加强划线、标名、标牌及维护修缮,推行更加专业规范的停车管理。各校依据属地停车设施的供给策略,协调配合相关部门推动停车设施改建、扩建和新建。
3.强化综合执法和联合管理。各校要加强与消防救援、公安交警、住建等城市管理部门的协作,严格落实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市“生命通道”联合整治的通告》要求,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的联合执法和集中曝光行动,依法查处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等违法行为,保持信息共享渠道畅通,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消防车通道的联合管理,有效改善消防车通道通行条件。
(二)集中开展重点场所消防安全治理
l.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各校要按照《全市教育系统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文件要求,建立完善建筑消防管理机制,对照2020年排查建立的突出问题和整改措施“两个清单”,统筹开展排查整治。一是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履职承诺制度,每栋建筑都要建立微型消防站队伍,全面推行“楼长”制,建立完善消防管理机制。二是管理使用单位每月自查一遍建筑外保温防护层破损开裂、脱落以及电缆井、管道井防火封堵不严等问题,逐项登记整改修复。三是管理使用单位定期排查测试建筑室内自动消防设施,建立并执行维护保养制度。四是探索建设建筑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库,各校要配合相关部门督促建筑管理单位认真录入基础数据,不断完善数据库。
2.开展消防安全达标创建活动。在属地消防救援机构指导下开展消防安全达标创建工作。一是建立完善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和机制,健全消防安全档案。二是固化“七个一”活动,定期开展消防安全自查、消防安全培训、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电气线路安全检查、初起火灾扑救和应急疏散演练、梳理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作出消防安全承诺等工作。三是协调配合消防救援机构深化教学培训式检查工作,着力提升法定代表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微型消防站站长、电工等“关键人”消防业务能力水平。四是和属地消防救援机构每年至少联合开展2次消防安全专题培训和消防演练,培养消防安全“明白人”和分区域健全应急处置快速响应机制,优化部署内部消防救援力量。五是鼓励学校探索实行消防安全经理人制度,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等单位提供消防安全管理服务,并应当在委托合同中约定具体服务内容。年底前,消防安全管理达标率力争实现100%。
3.实验室危化品消防安全能力建设。一是配合应急管理部门、消防救援机构落实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联合监管五项机制,年内开展2次重大危险源联合督导检查,督促、指导开展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管控、改造一批老旧消防设施、加强消防力量建设,年底前至少完成70%。二是要强化熟悉演练实战效能,学校专(兼)职消防队每月开展熟悉演练工作,建立安全事故处置队或应急处置机制,优化事故处置措施。联系属地消防救援机构组织开展1次实验室危化品事故实战演练,开展化工专业救援技术培训。三是积极主动与属地消防救援机构、应急管理部门开展化工(危化品)消防资源的共建共享和应急装备能力提升,做好实验室和危化品库消防审核认定工作。
4.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整治。各校监督检查在建工程各方责任主体严格履行消防安全责任,做好在建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达到“五个确保”即对管辖内在建工程排查一遍,确保底数清;对建设工程消防施工质量检查一遍,确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对施工现场临时消防设施和临时建筑检查一遍,确保符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要求;确保电焊、气焊、电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督促施工单位定期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确保自防自救能力全面提升。
(三)扎实做好重点领域突出风险整治
1.集中整治消防安全问题。各校严格落实“三个必须”要求,强化部门监管责任,依法依规做好本地本校消防安全工作。集中整治2020年排查发现的消防安全问题隐患,对一时难以整改的,列出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坚持边排查边整改,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建立火灾隐患“吹哨人”制度,鼓励单位员工和知情群众举报火灾隐患。针对监管责任盲区,健全行业部门联合检查、信息共享、执法衔接、移交查办等制度,加强源头管控,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2.抓好老旧场所突出风险整治。各校要积极争取将消防能力建设融入政府民生工程,针对校内突出风险要分类施策、分类整治,组织升级改造消防设施,推动落实基层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有效改善消防安全条件。各校将消防能力提升细化项目列入年度改造计划和经费预算,完成年度改造任务。
3.集中攻坚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各校要健全完善重大火灾隐患督办机制,针对排查发现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标准的,及时报属地政府集中挂牌督办。要主动会同属地消防救援机构督促指导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相关单位责任,督促单位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确保按时整改销案。针对故意拖延、不积极整改或者因客观原因暂时不能整改但未采取严密有效安全防范措施的,将依据《市安全生产事前问责暂行办法》(发﹝2020﹞21号)进行问责。
(四)实施公共消防基础建设提升工程
推行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各校要依据有关规定制定出台消防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标准,会同属地消防救援机构分析评估、定期会商、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推广“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做法,组织本地本校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培树典型样板。
(五)实施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提升工程
1.推行教育系统消防大数据管理。各校要结合“数字”建设,结合监督管理、历史火灾等内部信息,共享汇聚融合相关数据资源。配合相关部门推动建立消防大数据库及火灾监测预警预报平台,实现对火灾高风险场所、高风险区域的动态监测、风险评估、智能分析和精准治理。
2.建设消防物联网监控系统。在食堂、宿舍、教室、实验室等人员聚集场所、火灾高风险场所推广安装消防设施运行、用气用电、重点部位管理等情况的实时监测设备,并对采集数据进行智能分析,推动防范风险关口前移,提升消防安全信息化监管和风险预测预警能力,为精准研判突出风险隐患提供科学依据,逐步实现分级分类差异化、精准化监管。
(六)实施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
1.加强消防安全素质教育。各校要深化消防宣传“五进”工作,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融入综合治理体系,定期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联合属地消防救援部门持续深化学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纳入中、小学校教育教学计划,高校、高中将消防知识和技能纳入新生军训课程。
2.加强重点人群分级分类培训。各校要采取多种形式分批次、分类别对重点人群开展消防安全培训。针对行政干部,重点培训消防法律法规;针对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微型消防站队员、特殊工种等“关键人”,重点培训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和消防安全知识,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年底前实现培训全覆盖。健全完善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结合岗前与日常培训,推行消防安全履职承诺制度,全面提升师生员工消防安全责任意识。
三、时间安排
各校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要求,部署开展本地本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年度工作任务。
(一)细化任务措施(2021年4月20日前)。各校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细化任务措施,进一步明确整治目标、重点任务、责任分工、工作措施、工作时限等内容,制定印发实施方案,对专项行动年度工作任务进行安排部署。
(二)集中攻坚整治(2021年4月至12月)。各校要组织全面落实工作方案,对照工作目标和任务,深入细致开展消防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逐项研究细化管控措施,实施差异化整治。
(三)定期调度研判。教育局将定期调度各校专项行动推进情况,适情召开联席会议,研究部署阶段性工作任务。各校4月20日前向教育局安全管理科报送实施方案;自2021年5月起,每月20日前报送当月工作情况小结;12月20日前报送本年度专项行动自评报告。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校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充分认识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意义,对本年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进行研究部署,明确本方案中各项任务牵头责任部门、实施主体,提供组织和政策保障。各级工作专班要坚持以“五化”方式抓好消防安全工作,坚决做到事故预防到位、隐患整改到位、应急救援到位,切实保障全市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二)加强统筹推进。各校要以实施“十四五”规划为牵引,结合新形势下消防工作要求,整体规划部署本地本校消防工作,保证与教学科研工作协调发展。坚持因地制宜、因校施策,针对不同地区和学校特点,研究采取差异化的工作举措。要细化目标任务,列出“三个清单”,坚持项目化管理,清单式跟踪督办,定期通报问题成效,逐项推动落实。
安全整治实施方案 第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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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五中全会及省州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科学的发展观,以人为本。紧紧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严重的食品安全问题,在全州集中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并把整治与建设,治标与治本,打假与扶优有机结合起来,努力提高全州食品安全综合监管水平,确保全州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二、整治重点
1、以粮、肉、蔬菜、水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为重点品种,以广大农村为重点区域,抓好食品源头污染治理、生产加工、流通和消费四个主要环节,严厉打击并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努力规范食品市场秩序。
三、工作原则
继续按照“省局统一组织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格局,本着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方针,突出重点,带动全面,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整合监管力量,下移监管重心,强化责任,发挥质监部门作用,加大打击查处力度,积极营造全州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主要目标
通过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使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有效遏制,大案要案得到及时查处,市场秩序有一定程度的好转,食品安全综合监管水平不断提高。
具体目标为:蔬菜、水果农药残留平均超标率下降3—5个百分点;1—2个县市所在地学校、食堂、餐饮业量化分级达到95%以上;10大类中小型食品生产企业获得生产许可证的力争达到92%;镇乡确定1—2个重点食品商店的散装食品经营达到国家《散装卫生管理规范》标准;开展食品安全信用卡试点工作,每个县市至少抓1个试点乡镇;吉首、凤凰至少建立2个以上以销售无公害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为主的农产品销售市场;城内基本实现五类食品安全准入上市;面粉、肉类、儿童食品加工企业基本消除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注水肉和病害肉上市受到全面遏制;及时查处制售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全社会对食品安全的满意度有所提高。
五、主要任务
1、加大对食品源头污染的整治力度
2、进一步加强全州的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区、无公害生产示范基地、养殖小区、示范农场、进出口产品生产基地的建设,推进产地环境污染监控工作。
3、进一步加强对农业投入品的监管,积极开展农业生产资料打假,对种植产品农药残留超标、畜产品违禁药物滥用和兽药残留超标、水产品药物残留超标的整治。
4、加大对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整治力度
5、严格审查和申报食品生产许可证,加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监管。
6、积极组织、协调并逐步整合检验检测资源,发挥检测机构职能作用。
7、对全州食品的生产、加工、销售企业进行一次全面普查,清仓查库、摸清底数;对未经批准生产食品的加工点要坚决取缔,对不法分子要依法严惩;对不符合条件的要坚决清除出市场。
六、步骤时间
全州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分为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动员部署阶段(2006年6月25日至7月12日)。各县市局要认真做好专项整治的动员部署工作。第二阶段为组织实施阶段(2004年7月12月至12月20日)。各地要针对当前群众在食品安全问题上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坚决果断措施,全面开展整治工作。第三阶段为总结验收阶段(2006年12月至2007年春节前)。各县市食局要认真做好专项整治的总结验收工作。
七、几点要求
1、强化领导与责任。各县市局要站在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执政为民的高度,重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作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重中之重,真正纳入日常议事工作日程,抓紧、抓好、抓出成效。要建立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责任制,明确分管领导,建立办事机构,并确定专门人员抓好此项工作。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给当地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带来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当事人和负责人的责任,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抓好整治部署工作。各县市局要在前段工作的基础上,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进行全面部署。要精心组织,狠抓薄弱环节,工作重心下移,强化农村市场监管。要结合本地的特点与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按照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要求,进一步明确整治工作重点、任务、目标及具体措施,真正做到目标任务明晰,责任措施到位。
3、健全食品安全机制。各县市局要按照职责分工,对本方案提出的工作任务及主要目标进行量化分解,抓好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