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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方案

发布时间:2024-03-23 07:04:01 查看人数:60

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方案

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方案 第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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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构建和谐平安社会的目标,集中力量,采取有效措施,坚决遏制道路交通事故高发势头,努力创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组织领导

大队成立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xxx大队长任组长,大队其他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中队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xxx副大队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综合整治日常工作。

三、工作措施

1、加强宣传教育。深入开展交通安全“五进”工作,结合交通事故案例,在4月15日前对辖区驾驶员进行一次全面的行车安全教育,同时宣传到辖区所有的运输企业、车主,全面开展警示教育、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继续在车站、车管办证大厅播放宣传光盘,在社会上营造“压事故、保畅通”的交通安全严管氛围。责任单位:宣教科。

2、加强调查研究。迅速对今年以来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特别是重大以上交通事故进行一次全面、综合分析研究,在主观和客观方面深刻查找发生事故的原因,对辖区交通安全工作的现状、存在的问题以及各类交通安全隐患进行一次全面、深入、细致、认真的调研和梳理,提出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需要市委政府协调解决的问题,要以书面形式向市委、政府报告;对带有普遍性、全局性,需要全市统一协调解决的问题,要及时上报。责任单位:秩序科。

3、加强源头管理和隐患治理。对辖区(包括县乡道路)的道路状况、“黑点”路段、车辆情况和驾驶人情况做到了如指掌,及时发现和处置山洪、塌方等毁路毁桥等险情,发现隐患必须立即采取措施予以解决,采取领导挂片,科室中队负责人包区域,民警包路段的方式,谁排查谁负责。涉及其他部门的问题要及时报告,并主动协调相关部门加以整改。此工作4月14日前完成,各单位形成书面材料报秩序科,由秩序科汇总上报。责任单位:各辖区科中队。

4、加强路面监控。当前正值雨季,“五一”黄金周即将来临,是道路交通事故易发期,各单位必须全员上路执勤,严查严管严罚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结合治理“双超”、反盗抢机动车辆专项工作、“三无”车辆、非客运车辆违法载客整治工作,重拳打击无证驾驶、超速行驶、超员超载、违法超车、酒后驾驶、疲劳驾驶、客运车辆夜间在三级以下山区公路通行等交通安全违法现象,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秩序。

5、深入开展平安问候、安全提醒活动。在集中统一行动中把“平安问候、安全提醒”活动推向深入,做到交通民警只要看见交通违法行为,都要不受管辖区域的限制,进行平安问候。将平安问候、安全提醒作为每一位民警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作为每一位民警的自觉行动来落实。

四、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对于当前严峻的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全队民警要有一个清醒的认识,必须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采取有力措施,坚决遏制交通事故高发势头。

2、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大队采取领导挂片、中队包区域、民警包路段的方式,落实管辖责任。对民警上路的出勤率进行量化考核。中层干部须向大队领导签订交通安全责任状。整治期间,全队一律取消休息,按照执勤安排表上路执勤。

3、切实加强民警自身的安全防护工作。集中整治工作中,要高度重视路面执勤民警的安全防护工作,科室中队责任人在上路前和执勤时应对民警安全防护装备进行督促检查及进行安全提醒,切实保保障民警自身安全。

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方案 第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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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目标和原则

(一)工作目标。由县人民政府统一部署,相关职能部门联合执法,形成整治合力,通过开展打击道路运输非法营运专项整治活动,真正使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全县道路客运市场秩序取得明显好转,道路客运经营行为得到规范,保障人民群众的便捷安全出行。

(二)工作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便民的原则,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打击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采用联合执法方式,全面调查、灵活稽查、集中行动、从重处理等方法开展专项整治活动。

二、组织领导

成立县打击道路运输非法营运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县委常委

副组长: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县长助理、市港航管理处处长

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察局局长

县法制办主任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县城管局局长

县交警大队大队长

成员:县行政投诉中心主任

县公安局副局长

县监察局副局长

县交通运输局党委副书记、运管所所长

县纪委委员、县交通运输局党委委员

县交通运输局人武部长

县交警大队副大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等同志兼任副主任,工作人员从县交通运输局抽调。

三、工作范围和重点

全县范围内所有未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的车辆均属于本次专项活动的工作范围。重点打击内容为:

(一)重点打击非法经营组织者。打击非法经营的牵头者和组织者,特别是打击欺行霸市的非法运营和扰乱客运市场经营秩序的团伙。

(二)重点查处非法营运车辆。包括未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许可,没有办理《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证》和《道路运输证》,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车辆;同时整治出租车非法拼客、扰乱正常营运线路行为,以及私设票点、组客倒客、串线营运的客运班线车以及其他非法营运行为。

四、工作步骤

打击道路运输非法营运专项整治活动分为宣传发动、全面打击、总结验收三个阶段,时间为期28天:

第一阶段:2011年10月8日至10日,制定实施方案,成立打击道路运输非法营运专项整治活动工作机构,开展宣传发动工作。通过广泛宣传,全面动员,形成全民参与抵制非法营运的良好氛围。运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多形式、多渠道宣传非法营运的危害,宣传打击非法营运的政策措施和法律法规。

第二阶段:2011年10月11日至2011年10月31日,全面开展打击道路运输非法营运专项整治活动。针对目前全县道路客运市场的现状,对非法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黑车”进行重点打击,力争取得明显成效;巩固打击道路运输非法营运专项整治活动工作成果,加强对全县道路客运市场检查和监管,建立长效机制。

第三阶段:2011年11月1至5日,县打击道路运输非法营运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对本次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自检和总结,并将有关情况及时上报。

五、工作内容与职责分工

在相关职能部门已经开展摸底调查、宣传发动工作的基础上,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打击重点。按照打击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进行,重点区域为县各主要交通线路非法营运车辆以及县城内非法经营较为集中区域。

(二)部门协作,联合执法。抽调公安、交通、交警以及各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分管交通工作领导和综治办人员组成打击道路运输非法经营联合执法小组,具体负责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第一组(鄱南片)组长:人员:运管所10人、公安2人、交警2人,负责区域:等乡镇;

第二组(凰岗片)组长:人员:交通运输局10人、公安2人、交警2人,负责区域:等乡镇;

第三组(鄱中片)组长:人员:交通运输局10人、公安2人、交警2人,负责区域:等乡镇;

第四组(田畈街片)组长:人员:交通运输局10人、公安2人、交警2人,负责区域:等乡镇;

第五组(鄱北片)组长:人员:运管所10人、公安2人、交警2人,负责区域:等乡镇。

第六组(县城片)组长:人员:交通运输局10人、公安2人、交警2人,负责区域:县城。

第七组(机动组)组长:人员:交通运输局15人,公安局治安大队,交警大队1人。负责区域:全县。

(三)集中处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查处的非法经营案件集中处理,对查实的非法经营按规定从严处理。依法依规扣留的从事非法营运车辆必须统一停放在县交警大队停车场内,各组合理安排旅客转运,所扣留车辆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统一处理。

(四)广泛监督。发动群众加强监督,对群众举报的案件和线索,及时受理、核实和查处;对一些影响较大的典型案例要从重从快查处,必要时对参与非法营运的人员、车辆进行曝光,使广大群众从思想上支持政府打击非法营运的行动,从行动上抵制非法营运行为。

(五)整治要求。联合执法小组要主动出击,打击道路运输非法营运。对举报、投诉案件及时赶赴现场调查处理。要认真做好整治期间的查处登记,处理结果定期对外公示。领导小组每周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对整治工作进行小结与部署。

六、工作要求

(一)执法队伍要严格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树立良好执法形象,严禁发生简单粗暴执法、公路“三乱”和“吃、拿、卡、要”等违纪行为,违者依据《县对损害经济发展环境行为实行责任追究的暂行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二)维护大局、服从安排和调遣。对不服从安排、工作拖拉、推卸责任的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三)在整治行动中要做到计划周详、组织严密、信息保密、行动迅速,确保行动效果。

(四)参加整治活动的所有人员在整治期间必须保持24小时开机,对举报、投诉的案件必须根据案发现场和途经线路及时组织人员进行处理,安排后未到场的人员作旷工处理。

(五)对查处的案件必须严格按本工作方案要求处理,并做到证据真实有效,案卷规范完整,严禁出现无证据、无案卷扣车处罚的违规执法行为,违者将按《县交通运输局对违反行政执法纪律行为的处理规定(试行)》第六条第四款处理。

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方案 第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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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标要求

以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为总抓手,以全面消除因占路经营而造成的交通安全隐患为目标,按照“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点面结合、长效管理”的工作原则,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明确目标责任,落实工作措施,全面开展城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治工作,消除城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确保道路畅通,为市民群众创造一个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整治时间

年6月30至年9月30日。

三、工作任务及责任区域

各责任单位要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及执法区域,抓紧对各自区域内存在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及问题进行摸底排查,及时处置,及时解决,重点做好以下区域的排查及清理工作:

(一)东路河集市附近路段

1、清除道路及其两侧存在的占路经营现象。

2、加强巡查,坚决杜绝流动摊点在道路两侧沿途叫卖、摆摊设点。

3、清除道路两侧的乱搭乱建建筑物、构筑物,排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二)坡集贸市场

1、规范集贸市场经营秩序,坚决杜绝市场冒市现象,保持市场周边环境整洁有序。

2、与公安、交通部门配合,清除市场周边及国道两侧车辆乱停乱放现象。

(三)建设路东段(建设路与交叉路口以东)集市

1、清除道路两侧占路经营现象。

2、清除道路两侧乱堆乱放。

3、排查其他占用道路存在的交通安全隐患。

(四)路村周边

1、清除道路两侧占路经营及店外经营。

2、拆除道路两侧乱设乱挂广告牌匾。

(五)镇庄土豆批发市场、集市

1、规范市场经营秩序,坚决杜绝市场冒市现象,保持市场周边卫生、整洁。

2、清除道路两侧占路经营摊点。

3、清除工业园道路存放的企业钢管风塔。

4、加强巡查,坚决杜绝下班时间段道路两侧摆摊设点经营造成的道路交通拥堵现象。

(六)路屯大集

1、规范屯大集经营秩序,防止摊点冒市现象的发生。

2、清除诸朱路两侧占路经营摊点。

(七)大集

1、规范里岔大集经营秩序,防止摊点冒市现象的发生。

2、清除道路两侧占路经营摊点

(八)镇大集

1、规范杜村镇大集经营秩序,防止摊点冒市现象的发生。

2、清除道路两侧占路经营摊点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

各责任中队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抓紧落实,及时排查各自区域内存在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及时整治、及时解决。

(二)加强协调,密切配合

各责任中队要精心策划,全力以赴,加强与当地办事处或镇政府、公安、交通等部门的协调和沟通,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安全隐患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三)突出重点,确保实效

各责任中队要树立为民服务意识,按照职责分工,认真梳理执法区域内存在的安全隐患,点面结合,狠抓落实,确保实效,切实将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方案 第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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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会议要求,为加快消除我县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结合我县道路交通安全的实际情况,针对xx线至县城xx路段事故多发,多次整治未达到预期效果的现状,决定开展以xx线至县城xx路段为重点的全县道路交通安全整治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精神,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规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以人为本、关爱生命”的原则,紧盯道路交通重点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和事故预防,突出重点,精准施策,持续发力,整合社会资源、提升救援能力,减少重特大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对社会、环境产生的不良影响,确保把道路交通事故危害降到最低水平,实现救灾、减灾目的。

二、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依法规范。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减少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加强处置事故人员的安全防护,提高科学指挥的能力和水平。按照有关程序制定、修订应急预案,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实施应急预案。

(二)防治结合、预防为主。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交通安全设施、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提高交通安全意识的义务。要扎实开展该路段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全面整治违法违章行为,严厉打击超限超载运输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预防交通事故,确保该路段交通安全。

(三)从快从速、从严从重。针对重点路段、重点时段、重点车辆、重点驾驶人,科学采取控、管、查、罚、教等手段精准开展整治工作,切实解决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最后一公里”问题。各相关单位要各司其职,迅速制定整治工作责任清单、整治方案,利用x个月在xx线至县城xx路段开展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坚决打击超限超载、超员、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确保该路段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措施到位、隐患排查到位、问题整改到位。

(四)快速反应、密切协作。一旦发生交通事故,立即进入应急状态,启动应急预案,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紧密衔接,在最短时间内控制势态。各有关部门在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分工负责,互相支持,协调联动,整体作战。

三、实施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xx年x月上旬)。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计划,全面安排部署,明确工作要求、工作目标、工作内容、工作方法和步骤。

(二)全面推进阶段(xx年x月至x月)。按照行动方案要求,统筹安排各项工作进度,落实责任和工作措施,全面推进,层层落实。

(三)经验总结阶段(xx年x月下旬)。各单位认真总结工作开展以来的经验做法、工作亮点、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计划,形成书面总结材料报县政府办公室。

四、工作内容

(一)加强执法检查和设施建设。

1.加强联合执法。从x月x日开始,交警大队、路政大队、民兵应急队等单位在重点整治路段实施严格监管,加大执法力量,加强督促检查,切实做到工作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交警部门要加强驾驶电动车、摩托车未佩戴头盔行驶、加装伞具等违法行为的检查和处罚。

2.加快设施建设。交通运输部门必须在x月x日前基本建成xx交通安全劝导服务站,确保x月x日前投入使用。并增设提示大货车进站的标志牌,交警部门必须引导过往大型车辆进入服务站进行加水、检查、休息等安全服务。交通部门在xx线至县城xx事故多发路段增设安全防护设施。

3.加密超速监测。在xx隧道至xx路段,交警部门要增设区间测速及临时测速点,加强对该路段车辆的监管整治。

(二)加强源头管控。

1.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对全县所有制砂企业强化监督,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和增设地磅、监控等设施,建立落实安全管理制度。

2.建设部门要对全县建筑工地车辆进行有效管理,严禁超限超载车辆驶出工地。

3.农业农村局要对全县农用车进行有效管理。

4.教育部门要对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学生接送进行安全教育管理。

5.

旅游部门要开展旅行社团队用车安全宣传和检查,督促旅行社做好车辆行前安全设施检查和游客安全乘车提醒,不得超载,严禁疲劳运行。

6.交通部门要对全县营运车辆加强源头管理,严管重罚违规行为。

(三)加强宣传教育和监督。

1.交警、交通等部门要多形式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公路法、公路安全管理条例及交通安全知识的宣传工作,对重点运输企业驾驶员开展安全驾驶专题培训,增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并使之制度化、常态化;改进宣传方式、注重宣传效果,突出“以人为本、关爱生命”的交通安全宣传理念,宣传超限超载、超员、超速的严重危害,提高广大驾驶员和群众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2.交警部门可建立群众举报奖励机制,建立举报平台,进一步健全群众投拆、举报机制,强化社会监督。

3.xx媒体中心要加强宣传报道,并通过电视、报纸、公众号等对违法车辆进行曝光。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是当前我县工作的重中之重。各有关单位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部署上来,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细化工作措施,将任务落实到单位,责任落实到个人,确保整治工作顺利实施。

(二)加强统筹协调。要建立协调机制,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确保综合整治工作有效开展。

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方案 第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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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方案一:

近年来,我镇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研究部署,大力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城镇建设规模的不断扩大,人流、物流、车流及车辆、驾驶人数量大量增加,一些地段道路交通拥挤堵塞问题日趋严重,交通安全事故时有发生,道路交通安全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为创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要求,有力的策应“平安畅通县区”这一专项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执政为民,按照“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社会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总体要求,以开展创建 “平安畅通县区”活动为契机,全面落实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通过抓好源头、完善设施、广泛宣传、落实责任、严格执法,全面推进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努力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更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镇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永平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叶光华

成员:徐志强、蔡芳芳、杨子文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上武办,杨子文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道路交通安全日常工作和督导检查。

除镇机关成立领导小组外,还须在各村(居)委会、垦殖场选出一位交通安全信息员,负责交通安全信息的采集工作并建立包括协管员、信息员、驾驶人、机动车、交通安全宣传、检查摩托车登记情况等相关信息的登记、管理制度。

三、工作任务及措施

(一)建立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责任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结合省、市、县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相关规定,为切实做好全镇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提高群众以及车辆驾驶人员安全意识,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建立交通安全责任制度。

1、各村(居)委会、垦殖场、企业单位、学校须成立安全组织,负责人担任组长,派专人专职或兼职担任具体工作的实施人,明确目标、履行责任状。

2、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路面通行条件、交通违法行为等进行登记造册,详细了解镇区范围内各道路基本情况。

3、认真贯彻上级指示精神,接受上级业务部门和交管会办公室的业务指导,定期组织工作小组进行督查,形成完善的道路交通安全保障体系。

4、落实工作责任制度,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年度考核范围,对发生特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负有监督、管理和领导责任的责任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专报制度

1、制定年度交通安全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责任单位。

2、认真贯彻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有关部门指示要求,对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及道路交通事故情况进行分析,找出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突出问题,对如何在新的一年加强和改进道路交通安全情况提出意见。

3、每年7月10日前向上级人民政府报告本地上半年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况,每年1月15日前报告上一年度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4、建立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检查制度,凡在辖区内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须查明道路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事故发生后接警、出警及组织施救、现场处置情况、道路交通事故的直接原因、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等事实并在一个月内向县人民政府上报事故调查处理和问题整改方案。

(三)做好交通安全宣传工作

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是交通安全管理的基础性工作,是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的重要举措。为动员全社会参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范交通安全行为,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努力营造人人讲安全的社会氛围,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发生,我镇开展了一系列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

1、深入开展“五进”宣传活动。各村(居)委会、垦殖场和有关部门要制定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计划,完善社会化宣传体系,落实宣传教育职责,定期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单位、进学校、进家庭“五进”活动,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

2、扩大宣传覆盖面。通过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以及短信等形式,宣传交通安全法规,普及交通安全常识,开展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

3、建立基层宣传网络。各各村(居)委会、垦殖场、基层站所要设置宣传阵地,设立负责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专(兼)职人员,设立宣传橱窗、板报或宣传墙,开展有针对性的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的宣传教育。

4、把执法与宣传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协调交管部门在车辆管理、交通违法处理、事故处理等服务窗口设置宣传阵地,通过经常性展出宣传挂图和播放光盘等形式,宣传交通法律法规。运管所和客运企业要加大对交通运输行业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重点督促客运企业健全和落实交通安全教育制度。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协调,明确工作责任。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对创建工作的领导,定期召开协调会议,掌握工作情况,解决存在的问题,促进工作落实。各村(居)委会、垦殖场和相关单位要围绕上述目标和要求,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圆满完成各项任务。

2、加强部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各村(居)委会、垦殖场和相关单位在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明确工作职责,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在全社会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局面。

3、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考评考核。镇领导小组要定期对各村(居)委会、垦殖场和相关单位在开展这一活动中的职能发挥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推动此项活动顺利开展。

乡镇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方案二:

近年来,我镇二、三轮摩托车、微型车、农用车非法载客、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行驶等违法、违规行为时有发生,形成重大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严重威胁着人民生命财产和道路交通安全。为了切实践行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公路法》、《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确保广大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道路畅通,消除道路交通重大安全隐患,经镇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提高认识,强化专项整治领导

这次专项整治行动,情况复杂、任务艰巨,涉及的点多、面广、线长、量大,全镇在工作中要把握“分步实施、稳步推进、集中行动、全面整治”的工作原则。为加强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决定成立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组 长:曾 涛 镇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张海江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成 员:何彦忠 镇党政办主任

高 强 镇安办主任

赵全武 贵福派出所所长

李 瑜 镇综治办副主任

张秀彬 镇安办副主任

吴海泉 镇财政所所长

领导小组负责指导此次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对专项整治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做出决定。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道路交通管理办公室,由高强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二、统一政策,协调整治行动

为确保这次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镇从相关部门抽调执法人员组成执法组,将专项整治任务、责任明确到人,参与镇党委、政府开展整治两、三轮摩托车、微型车、农用车从事非法客运,取缔无牌车辆、打击驾驶人员无证驾车、酒后驾车、客运车辆超速超员、货运车辆超限、超载等违法违纪行为。

1、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要结合实际,细化全镇整治方案。抽出专人开展此次专项整治工作,要落实村、社干部具体整治任务,明确责任。辖区派出所、农机站、交警中队等单位要服从当地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协同开展整治。

2、建立健全两、三轮摩托车管理制度,全面清理造册登记。没有牌照的两、三轮摩托车,必须到县交警大队按相关法规规定办理手续,核发牌照。

3、两、三轮摩托车上路行驶必须证牌齐全,并参加保险。二轮摩托车驾乘人员戴头盔,且不超过两人;严禁三轮摩托车载人;严禁两、三轮摩托车、微型车、农用车从事非法客运。

4、残疾人驾车必须具备机动车驾驶资格,严禁残疾人驾驶两、三轮摩托车从事非法客运。

5、严禁两、三轮摩托车、出租车、自用车在镇场镇规划区占道停放、停车候客、停放等影响交通畅通的行为。违者依法处理。

6、为彻底完成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任务,确保广大人民群众乘车安全,交通部门要培育和发展农村客运,对符合安全要求的乡村道路要安排农村客运班车,同时,还要安排调控好现有客运运力,不得因取缔非法营运而影响群众乘车。

7、加大宣传,教育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不乘坐非法客运车辆和超员车辆,自觉抵制各种交通违法违规行为。

三、集中行动,保证整治效果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7月10日至7月20日)。镇委、镇政府召开全镇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动员大会,通告,集中时间宣传全镇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镇级各部门分别召开会议,悬挂标语,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营造人人参与、共同治理的良好氛围。

第二阶段:调查摸底(7月21日至7月31日)。镇政府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下发机动车调查摸底表格到各村(社区),各村(社区)负责登记排查,坚持“一个不放过、一个不漏登、一个不重复”的原则,对本辖区内两、三轮摩托车、微型车、农用车逐一进行登记造册,汇总上报,确保情况明、数据准、底数清。

第三阶段:自查整治(8月1日至8月5日)。由镇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督促无牌照、证机动车车主自行到有关部门办理、完善相关手续、自行整改。

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方案 第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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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组织机构

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专项整治工作牵头单位为市交通局和市公路分局,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市交通局,主任由陈玉生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傅国明、方跃兴、黄碧福担任,成员由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安办主任或农村公路站站长担任,并作为联络员。成员单位市公安局交管大队、各乡镇(场、开发区)。各成员单位要根据所管辖本区域内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存在隐患,制定整治工作方案,同时成立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设施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深化道路交通安全设施隐患排查治理,对查处的隐患彻底整治,明确我市道路交通安全为目标,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落实各成员单位道路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强化道路交通安全运行,加强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建设,严厉打击道路交通非法违法营运和超限运输行为,最大限度控制和减少道路交通一般事故。坚决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道路交通重特大事故。形成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推动我市道路交通安全运行状况持续稳定,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三、专项整治责任区域划分

市交通局:负责农村公路县道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排查整治工作。

市公路分局:负责国省道、干线和专养乡道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排查整治工作。

市交警大队负责:国、省道重点干线人行横道线,道路示警灯的设置排查工作。

各乡镇(场、开发区)负责本辖区内农村公路,乡道专用公路,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排查整治工作。

四、工作步骤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分为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进行宣传发动和道路交通安全设施隐患排查阶段(年11月1日至年11月11日)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专项整治实施意见》各单位各部门依据专项整治责任区域划分,对本辖区内道路路段存在安全设施隐患地段进行统一排查,排查主要工作内容:

1.落实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路段的排查清理,制定治理方案,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落实整治措施、时间和经费情况。

2.加强临河临崖,路侧险要、急弯等危险路段防护设施的设置和维护,一些防护设施不足的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路段要根据具体状况不断完善;对已有防撞墙等防护设施出现损坏及时进行修复。

3.加强道路沿线安全标治线的设置和修复,对于地质灾害容易发生路段、事故多发路段、危险路段正在施工路段等重点部位标志的设置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对于设置不到位的及现有标志标线存在缺失、损坏、污染的,按轻重缓急进行修复确保标志标线明显醒目。

4.对于各负责单位区域内的公路桥梁,存在的交通安全隐患要逐一排查,排查过程中发现问题要及时上报并采取措施,设障碍物限宽限重。对五类危桥一律设障碍物严禁通行,并上报市交通局,力争列入省交通运输厅危桥改造计划,确保桥梁运行安全。

5.对于已建成的公路、桥梁,未经验收的公路、桥梁严禁投入使用并登记备案,逐一排查,同时帮助业主单位办理验收手续,早日投入使用。

6.排查整改方案和联络员名单在11月9日之前上报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二阶段:安全隐患整治实施阶段(年11月12日至年12月20日)

各单位各部门对排查出的隐患逐一登记备案,每一项隐患要有整治措施,整改意见、整改资金预算,并落实整改所需的资金,明确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和隐患整改完成时间,对排查方案的隐患能整改的要立即整改,跟踪落实到位,对于拒不整改或者整改不力的要落实“问责制”,对责任人进行处理。

第三阶段:总结提高阶段(年12月21日至12月31日)

市政府将组织对各乡镇(场、开发区)和有关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监管单位开展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专项整治活动的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于工作认真,效果显著的成员单位将予以通报表扬。对于工作不落实,隐瞒问题的单位将以通报批评。同时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开展回头看活动,正视存在问题,争取有力措施,狠抓整改,以不断巩固专项整治成果。

五、整治措施与要求

(一)确实加强组织领导。开展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专项整治活动,是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大干150天”要求,是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年”、“责任落实年”的具体行动,也是全面落实“一岗双责”的重要举措。各乡镇(场、开发区)对有关道路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确实加强领导,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确定具体承办部门和人员,推进专项整治工作有序开展。

(二)进一步强化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监管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方案 第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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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集中整治,努力使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交通违法行为发生率明显下降,无证运输、不按指定时间和路线行驶、不配备押运人员的情况明显减少,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发生的交通事故明显减少,力争不发生由交通运输事故导致的危险化学品泄露、燃烧、爆炸和群死群伤事故。

二、整治重点

(一)重点交通违法行为。重点整治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超速行驶、低速占道行驶、疲劳驾驶、违法停车、不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等交通违法行为和无证运输、不按照运输通行证注明内容运输、未随身携带运输通行证明、未经批准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区域、不按规定的通行时间路线速度行驶、不配备押运人员等违法行为。各地还可结合本地实际,确定其他重点整治的突出违法行为。

(二)重点路段。国、省、县道主干线路和主要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通行线路。

三、工作措施

(一)迅速组织排查摸底。6月8日前,以大队为单位,对本县(市、区)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企业、车辆、驾驶人等基本情况重新登记,完善“交警队信息平台”中“重点单位和车辆”信息。准确掌握辖区内危险化学品特别是剧毒化学品的运输路线、目的地等情况,要对剧毒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企业的进货和销货的基本情况进行一次核实并建立档案资料,以达到百分百的办证率。认真分析今年以来发生的危险化学品运输交通事故情况,对已达报废标准或逾期未检验的运输车辆及时核发整改通知,发现和掌握存在的交通安全隐患。

(二)集中进行安全教育。6月15日前,对取得驾驶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资格的驾驶人集中进行一次以危险化学品运输装载、行驶速度和发生事故后处置知识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教育,通报全国各地发生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交通事故案例,提高交通安全意识。

(三)全面开展安全检验。7月1日前,会同交通、安监、质检部门,对辖区所有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车辆全面展开安全检验,重点检查车辆安全技术情况,以及罐体后部、两侧是否喷涂和悬挂符合国家标准的危险化学品警告标志,罐体安装是否牢固。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车辆一律停业整顿,切实消除交通安全隐患。

(四)深入排查禁运线路。对辖区内公路运输剧毒化学品线路重新进行一次认真排查,不符合运输条件的线路,不得审批运输剧毒化学品。对辖区内禁止运输危险化学品的道路及区域,要向社会公告,及时设置明显标志。

(五)严管剧运输车辆。按照公安部《剧毒化学品购买和公路运输许可证件管理办法》及其相关规定,认真审核原有的档案资料中运输单位提交的证明材料,严格落实“见人见车”制度,重点要检查驾驶人在上一个记分周期内违法记分是否满12分,车辆年检、安装行驶记录仪、喷涂文字、粘贴反光带、配置防护设备、悬挂标志牌等情况,对存在问题的,一律不予核发通行证。运用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信息管理系统,对通行辖区路段的剧毒化学品运输车辆建立安全管理档案,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民警,及时掌握剧毒化学品运输车辆所属单位、驾驶人、押运人、车况以及通行时间、路线等信息,加强对剧毒化学品运输车辆的日常管理。

(六)强化路面管控力度。通过对辖区危险化学品运输情况的分析研究,抓住重点时段、重点路段、重点单位和重点车辆,科学调配警力,加强对禁行区域、临水路段和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销售和仓储企业周边道路的巡逻管控力度。依托公路卡口、交通安全服务站、公路收费站、以及固定和流动测速点,加强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检查。奥运会期间,要加大对到北京和往来有奥运赛事城市的长途运输车辆的重点检查,严防非法运输的危险化学品进入奥运赛事举办城市。

(七)加强重点车辆抽查。强化对悬挂警示标志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抽查,重点检查车辆标志是否齐全、车身反光标识是否规范有效,有无押运人员、车辆年检合格证有效期、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以及车辆行驶的时间、路线和速度等事项。同时还要加大对未悬挂警示标志的罐式货车、载运钢瓶或桶装物品的货车、用油布或其他物品遮盖车厢的货车的抽查力度,重点检查载运的货物和货单。

(八)及时通报违法信息。将安全措施不落实、交通安全隐患突出的危险化学品运输专业单位,多次交通违法行为被处罚的驾驶人等情况,及时通报给安监、交通等部门,建议采取暂时取消其从业资格、暂停上路运输等措施,提醒危险化学品公路运输驾驶人注意行车安全。支队将定期公布全市查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交通违法行为的详细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交通安全集中整治是奥运道路交通安全攻坚战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地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实施,尽可能联合安监、交通、质监、治安等相关职能部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整治期间,每月10日、20日为集中统一行动日,各地要制定详细的行动方案,最大限度地调用警力和装备,确保统一行动取得实效。

(二)注重部门协作。要及时向当地政府汇报整治情况,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同安监、交通、质监、医疗、环保、治安、消防等部门的协作,及时通报整治信息、违法车辆信息,进一步完善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和救援机制,确保一旦发生涉及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交通事故,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实施道路交通管制,落实现场处置措施,及时、有效地组织施救,减少事故危害。各县(市、区)的应急处理预案和救援机制修订好后,应于6月1日报支队秩序科。(三)加大执法力度。发现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交通违法行为,要依法严格处罚;发现非法运输危险化学品行为,要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剧毒化学品购买和公路运输许可证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协调有关部门依法处罚;无资质运输剧毒化学品的车辆,要及时通报并移交交通部门依法处理。

(四)广泛开展宣传。要充分运用新闻媒体广泛开展有关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加大对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及时报道专项整治成效。对专项整治中查处的典型案例进行曝光,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在当地主要媒体上公布举报电话和短信平台号码,鼓励群众举报非法运输剧毒化学品的车辆和有关企业,对举报查实的要给予相应的奖励。

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方案 第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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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力做好当前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采取断然措施遏制道路交通事故高发势头,根据支队《关于采取断然措施全力以赴做好压事故保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和xx市委副书记在支队调研交通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大队决定,从4月12日起开展为期三个月的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构建和谐平安社会的目标,集中力量,采取有效措施,坚决遏制道路交通事故高发势头,努力创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组织领导大队成立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xxx大队长任组长,大队其他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中队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xxx副大队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综合整治日常工作。

三、工作措施

1、加强宣传教育。深入开展交通安全“五进”工作,结合交通事故案例,在4月15日前对辖区驾驶员进行一次全面的行车安全教育,同时宣传到辖区所有的运输企业、车主,全面开展警示教育、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继续在车站、车管办证大厅播放宣传光盘,在社会上营造“压事故、保畅通”的交通安全严管氛围。责任单位:宣教科。

2、加强调查研究。迅速对今年以来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特别是重大以上交通事故进行一次全面、综合分析研究,在主观和客观方面深刻查找发生事故的原因,对辖区交通安全工作的现状、存在的问题以及各类交通安全隐患进行一次全面、深入、细致、认真的调研和梳理,提出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需要市委政府协调解决的问题,要以书面形式向市委、政府报告;对带有普遍性、全局性,需要全市统一协调解决的问题,要及时上报。责任单位:秩序科。

3、加强源头管理和隐患治理。对辖区(包括县乡道路)的道路状况、“黑点”路段、车辆情况和驾驶人情况做到了如指掌,及时发现和处置山洪、塌方等毁路毁桥等险情,发现隐患必须立即采取措施予以解决,采取领导挂片,科室中队负责人包区域,民警包路段的方式,谁排查谁负责。涉及其他部门的问题要及时报告,并主动协调相关部门加以整改。此工作4月14日前完成,各单位形成书面材料报秩序科,由秩序科汇总上报。责任单位:各辖区科中队。

4、加强路面监控。当前正值雨季,“五一”黄金周即将来临,是道路交通事故易发期,各单位必须全员上路执勤,严查严管严罚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结合治理“双超”、反盗抢机动车辆专项工作、“三无”车辆、非客运车辆违法载客整治工作,重拳打击无证驾驶、超速行驶、超员超载、违法超车、酒后驾驶、疲劳驾驶、客运车辆夜间在三级以下山区公路通行等交通安全违法现象,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秩序。

5、深入开展平安问候、安全提醒活动。在集中统一行动中把“平安问候、安全提醒”活动推向深入,做到交通民警只要看见交通违法行为,都要不受管辖区域的限制,进行平安问候。将平安问候、安全提醒作为每一位民警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作为每一位民警的自觉行动来落实。

四、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对于当前严峻的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全队民警要有一个清醒的认识,必须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采取有力措施,坚决遏制交通事故高发势头。

2、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大队采取领导挂片、中队包区域、民警包路段的方式,落实管辖责任。对民警上路的出勤率进行量化考核。中层干部须向大队领导签订交通安全责任状。整治期间,全队一律取消休息,按照执勤安排表上路执勤。

3、切实加强民警自身的安全防护工作。集中整治工作中,要高度重视路面执勤民警的安全防护工作,科室中队责任人在上路前和执勤时应对民警安全防护装备进行督促检查及进行安全提醒,切实保保障民警自身安全。

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方案 第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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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目标

以“*”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负责、综合治理、务求实效”的总体要求,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解决影响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突出问题。通过治理,使广大农村地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道路通行条件明显改善,行车秩序明显好转,道路交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明显下降,坚决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为建设平安*县、构建和谐社会创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协调小组,由县政府副县长李黎明任组长,县政府办副主任张奇琦、*局副局长陈双印任副组长,县交通局副局长成小芬、教育局副局长郭仁旺、农机局副局长段毛、工商局副局长王立全、安监局副局长牛占营为成员。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局交警大队,县交警大队指导员张保军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协调工作。

三、时间安排

20*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

四、整治重点

(一)农村道路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

(二)无牌无证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上路行驶。

(三)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违法载人。

(四)农村校车、城乡客运车辆超员,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

(五)驾驶报废及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校车、客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上路行驶。

(六)马路市场的清理整顿。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通行秩序管理。严查交通违法行为。*机关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会同有关部门深入分析本地农村交通事故的特点和规律,突出重点路段和重点时段,科学调配警力和执法装备,通过采取流动巡逻定点检查等多种执法措施,充分运用法律手段,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影响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重点违法行为。

1、严查农用车、拖拉机违法载人。对违法载人3人以上的车辆逢车必查,依法从重处罚。农机部门根据*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报的拖拉机道路交通违法情况,对责任人及时作出处理。

2、严查校车、城乡客运车辆超速、超员和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对行驶速度超过规定时速50%的,一律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对严重超员的,要责成驾驶人转运超员乘车人,并承担转运费用。对一年内累计2次超员或1次超员50%以上的,单位车辆由交通部门责令所在单位对其进行调离岗位、解聘等处理。

3、严查无证驾驶和驾驶报废、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车辆的行为。对无证驾驶的,一律予以拘留;对依法应当吊销驾驶证的,坚决予以吊销。对上路行驶的报废及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车辆,要予以扣留;核实为报废车辆的,依法强制予以报废。

4、积极受理群众举报,做到快速出警、快速调查,及时处理。农村派出所要积极参与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重点协助*交通管理部门加强对农用车的管理和治理。

(二)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围绕“关爱生命、安全出行”的主题,拓宽宣传渠道,改进宣传方法,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以车主、驾驶人、农村中小学生以及集中出行的农民群众为重点,以道路交通安全知识为内容的宣传教育活动,营造舆论声势,形成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良好氛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加大农村地区交通安全宣传力度,特别是电视台要滚动播出《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在农村地区加油站,县、乡、村主要路口增设“严禁农用车、拖拉机违法载人”、“拒绝乘坐交通安全隐患车辆”等宣传警示标志;*、农机部门要会同乡镇政府利用驾驶员警示教育基地对农用车、拖拉机驾驶人面对面地进行一次安全宣传教育,并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教育部门要在全县农村中、小学校组织进行一次“拒乘农用车、拖拉机”的安全教育活动,通过剖析事故案例,教育广大师生珍爱生命、安全出行,加强自我防护,防止交通事故发生;在媒体和主要道路两旁、农用车车体上公布违法载人有奖举报电话,发动群众举报农用车、拖拉机违法载人问题。通过宣传教育活动,使农村广大交通参与者养成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良好习惯。

(三)认真组织排查整治,不断改善通行条件。安全生产监管、交通、*部门要对农村道路安全隐患集中开展一次全面排查,对排查出的危险路段、隐患点段要建立台账,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责任和经费,限期进行整改。特别是对交通安全设施和标志标线缺失严重,易发生事故的弯道、坡道和临水、涵洞、桥梁等路段,要实施重点排查,务必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不留死角和空档。要重点增加设置急弯、陡坡、临水临崖路段、长下坡路段的警告标志等禁令标志,增加施划减速标线或增设减速带。对一时无法整治的道路安全隐患点段,*部门要充实一线警力,对重点时段、重点路段加强警力部署,加大巡逻密度,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同时要会同相关部门将有关情况向县政府报告,提出预防交通事故、消除安全隐患的建议。对重大隐患,要提请县政府和有关部门挂牌督办,务求彻底整治。工商部门要对占道马路市场进行排查,对阻碍交通的集贸市场要有计划地组织搬迁或拆除。交通部门要对国道两侧20米内、省道15米内、县道10米内、乡道5米内的违章建筑予以拆除。

(四)加强源头化管理,强化主体责任。源头化管理是预防事故的重要手段,交通、农机和*部门要依法严格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和管理,严把驾驶员准入关。交通部门要加强城乡客运车辆运输管理,落实客运企业、客运场站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9座以上客运车辆的运营安全状况集中进行全面检查,杜绝超员客车出站上路。*部门要将城乡客运驾驶人交通违法情况、交通肇事情况通报给所属运输企业和当地交通部门,并形成定期通报制度。对交通肇事多、驾驶人交通违法行为多的城乡客运企业,交通部门要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要停业整顿。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乡镇政府主要领导是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第一责任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际效果。

(二)明确职责,狠抓落实。相关部门要加强沟通,通力协作,狠抓落实。交通部门要统筹规划城乡公共交通发展布局,根据群众出行的需求,开辟或调整城乡公交线路,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方便、安全的出行条件;要加强客运场站建设和管理,严禁超员客车出站。公路部门要做好农村道路危险点段的排查整治,拆除公路两侧违法建筑,完善道路标志标线,防撞护栏等安全设施。农机部门要做好拖拉机登记、检验及驾驶员考试、审验工作,加强农机手安全教育,严禁无牌无证和报废拖拉机上路行驶。*交通管理部门要认真履行道路交通安全监督检查职能,加强国、省、县道管控,严格查处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校车、客车、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农村派出所要加强乡村道路管理、交通安全宣传,制止交通违法行为。教育部门要督促学校落实交通安全防范措施,加强校车管理,消除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严禁使用(租用)报废车辆、安全性能不符合技术标准的车辆接送学生,教育学生不坐超员车。工商部门要搞好道路范围内集贸市场、摊点迁移、清理。宣传新闻单位要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河南省农业机械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通告》,以典型事故案例教育广大人民群众自觉不开违法车、不坐违法车。道路交通运输企业、单位要严格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对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落实安全制度,主动整改安全隐患。

(三)强化督导,落实责任。各有关部门分管领导要坚持深入一线,进行督导检查,堵塞工作漏洞,排查事故隐患,狠抓措施和责任落实,推动整治工作深入开展。乡镇政府要与各村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教育部门要与中小学校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县政府将适时组织*、交通、农机、工商、教育、安全生产监管等部门进行督导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跟踪督办,限期整改;对于整改不力的,要在全县进行通报批评。严肃纪律,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凡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要实行严格的责任倒查,坚决追究责任人和有关部门领导的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方案 第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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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整治的组织领导,市里成立由分管市长为组长的道路交通安全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公安、交通、安监、农业、建设等有关部门的领导为副组长,下设整治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联系人:刘海,联系电话:86258668),具体负责整治行动工作的组织协调。

二、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的理念,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全社会广泛支持”的总体要求,全面开展创建“平安畅通县(市、区)”活动,深入贯彻落实“五整顿、三加强”等各项工作措施,狠抓源头、完善设施、广泛宣传、落实责任、严格执法,努力维护好道路交通秩序,为建设平安*、构建和谐社会创造一个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三、工作目标

(一)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机制健全有效。市、镇(街道)、村三级交通安全领导和管理组织运转正常,交通安全工作纳入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农村交通安全工作站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相关部门工作形成合力,道路交通安全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与责任倒查制得到严格落实。

(二)道路交通事故持续下降。确保不突破今年上级下达的交通死人事故控制指标,实现交通事故“三项指数”零增长,力争不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杜绝一次死亡5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

(三)交通安全设施进一步完善。10月底前省地市挂牌督办事故多发路段和高落差(临水临涯)危险路段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治理达100%。其它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进一步完善,新建、改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实现“五同步”,“康庄工程”道路养护经费及时到位。

(四)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明显提高。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普及率达到90%以上;居民的交通安全法规和安全常识知晓率达到90%以上,客运驾驶人员、学生、外来务工人员的安全教育率达到100%,形成全社会共同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的良好氛围。

四、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完善道路安全设施。

1、加大交通事故危险路段的整治。公安、交通、建设等部门要按照实施道路安全保障工程要求,定期排查交通事故危险路段,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对短期内不能排除的重大安全隐患,要采取设置警告标志、限速行驶等过渡性应急措施,确保行车安全。对高路堤、临崖道路路侧落差4米以上,临水道路(路侧距离路肩边缘3米内有河塘等)应安装防护拦或防撞墙(墩),彻底消除安全危险隐患。安全监督部门要加强对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综合监管,督促责任单位责任人员限期整改,对因整治工作不落实而继续发生交通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2、完善公路安全设施。交通部门应根据公路管理法律法规,逐步完善公路的交通安全防护设施、交通标志标线设置工作。新建、改建公路交通标志标线等交通安全设施,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和同步投入使用。对已建成的农村“康庄工程”公路,各地要在今年年底前完成所有标志标线的施划和安全防护设施的设置。农村二级以上公路、主要旅游公路必须做到标志标线齐全、安全设施有效,各路口限速、让行、指路标志设置规范、合理。学校、医院、商店等与道路交叉的道口,要设置警告标志、减速道钉、施划人行横道线,完善安全设施,改善通行环境。

3、改善城区交通设施。公安、建设部门要及时制订并实施城区交通标志标线等设施设置方案。要按照“畅通工程”二等水平要求,设置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电子监控设施,实施道路交通隔离和渠化,规划设置停车场。

4、开展公路路口专项治理工作。以国道和主干公路为重点,对公路路口实行专项排查和整治,规范道路开口审批制度,对不合理的公路路口,坚决予以封闭;对不符合公路建设标准的路口建筑物,严重影响行车安全视距的绿篱、广告牌(灯箱)等障碍物,予以清除,以保持良好安全行车视线;对事故多发路段、路口应增设交通安全设施,有照明设备的,应保证夜晚照明用电。

(二)进一步强化重点车辆的源头管理。

切实加强客运车辆、危化品运输车辆、接送学生车辆、工程车、拖拉机等重点车辆的安全监管。严格落实辖区内客运企业、车辆、驾驶人“户籍化”管理措施,督促企业加强安全管理,落实责任主体,掌握车辆动态。要求做到对客运驾驶人的资格进行不定期的全面审查,对审查不符合资格条件的驾驶人,向客运企业发出整改通知书,并抄告交通主管部门。要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联系,加强配合,对不符合驾驶资格的,坚决停止其驾驶机动车辆。对有违法记录的客运车辆驾驶人,必须到交通安全教育学校进行集中教育。联合有关部门,对相关企业和车辆的行车记录仪、gps运行情况进行检查,不符合规定的要责令企业限期整改。要求做到对辖区所有9座以上客车的安全技术状况、驾驶人资质和安全驾驶记录,逐车逐人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排查,签订安全责任书,逐一登记造册,并对所有驾驶人不定期地开展集中安全教育。对不符合营运要求的车辆和驾驶人,一律向车单位或车主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交通、运管和安监等部门对落实整改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消除各项安全隐患,杜绝事故发生源头。

(三)加强道路通行秩序管理。

1、集中整治重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始终坚持“从严从严再从严”的方针,突出对超速、超员、违法超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酒后驾驶、疲劳驾驶、无证驾驶、骑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闯红灯、违法停车等十种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努力形成严管的高压态势。要不定期开展超速、客车超员及无牌无证车辆整治,会同交通路政部门开展超限超载集中治理,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等行动。要把整治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作为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主要措施,结合“开展打击盗抢机动车犯罪”专项行动,采取综合治理的办法,依法严格查处摩托车无牌无证、假牌假证、无证驾驶、酒后驾驶、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和超员等交通违法行为。

2、加强静态管理,提高通行能力。应编制《停车场建设发展规划》,将新建、改建建筑物配套建设停车场纳入城市交通影响评价重要内容,建立健全停车场统一管理机制以及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停车收费机制,完善停车场设施。公安、建设、交通部门应加强静态交通秩序管理,建立健全统一占用、挖掘道路审批制度,清理非交通占道。

3、严格客运班线的安全管理。对达不到夜间安全通行条件的三级以下(含三级)山区公路,严禁客运班车夜间通行。未达到客运车辆通行条件的农村道路,不得开通客运线路。交通、公安等部门要加强检查和管理。

(四)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夯实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基础。

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05〕62号)精神,推动交通安全工作领导机制向基层延伸,建立健全镇(街道)交通安全工作领导机构,在镇(街道)建立交通安全工作站,在村居建立交通安全协管(信息)员制度,不断完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三级管理网络,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有人抓有人管。镇(街道)交通安全工作站主要任务是负责对辖区人、车、路的基础排查,维护交通秩序,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各镇(街道)要积极整合管理力量,共同做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特别是事故多发的路口和学生上(放)学等重点时段,实行定人定时定点看管,严防各类重大交通事故的发生。同时,要通过政策优惠、税费减免等方式,大力发展农村公共交通,实现村村通公交,方便农村群众出行。

(五)不断深化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

要继续深化“五进”宣传活动,全面实施“保护生命、平安出行”为主题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特别要加强重点群体的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重点抓好省文明办组织开展的“文明出行宣传、教育、实践”活动。在继续深化中小学生和机动车驾驶人“十不违”宣传教育的同时,要突出外来务工人员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深入开展“交通安全村”、“交通安全学校”、“交通安全企业”和“交通安全社区”建设活动,每年组织一次评定并进行表彰,充分调动基层单位做好交通安全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要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新闻传媒的作用,在进一步加强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曝光力度的同时,积极开拓公益资源进行公共安全宣传,争取在新闻媒体多播(刊)出公益广告等宣传作品,切实增加宣传的影响力。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积极开展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开展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工作是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重要手段,是实现道路交通事故“零增长”的重要举措,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各级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积极推进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和安全管理责任制的全面落实。各地和相关部门要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要把交通安全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并建立健全督查和考核机制,推动“五整顿”、“三加强”措施的落实,整体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社会化,努力形成“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社会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要制定和组织实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并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安全生产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内容,摆上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

(二)落实责任,各负其责。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自身的职能作用,形成整治工作合力。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工作责任制。镇(街道)党委政府要加强对本地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管理,所有镇(街道)都要建立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形成议事制度,定期分析研究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和对策措施,做好相关工作,消除事故隐患。对发生重大事故的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坚决实行责任倒查。对因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安全监管不力,失职、渎职造成重特大事故的直接责任者和有关责任人,要严肃追究责任。

(三)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各地和相关部门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针对道路交通安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具体的实施方案。要积极发挥农村交通安全工作站、农机联络室、村(居)两委基层组织的作用,不断夯实管理基础,努力形成群防群治的管理格局。整治工作一定要做到边排查边整治,边整治边巩固,不留盲区,不留死角。

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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