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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管理规定【16篇】

发布时间:2023-12-25 18:39:01 查看人数:95

司机管理规定

第1篇 司机管理规定

司机管理规定

第一条

公司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并应遵守本公司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

第二条

司机应爱惜公司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每月至少用半天时间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辆正常行驶。

第三条

司机应每天抽适当时间擦洗自己所开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车外和引擎的清洁)。

第四条

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一格时,应立即加油,不得出车时才临时去加油。

第五条

司机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管理人员,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

第六条

出车在外或出车归来停放车辆,一定要注意选取停放地点和位置,不能在不准停车的路段或危险地段停车。司机离开车辆时,要锁好保险锁,防止车辆被盗。

第七条

司机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

第八条

晚间司机要注意休息,不准开疲劳车,不准酒后驾车。

第九条

司机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包括高速、爬头、紧跟、争道、赛车等)。

第十条

司机因故意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费用不予报销。违章造成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第十一条

车内不准吸烟。本公司员工在车内吸烟时,应有礼貌地制止;公司外的客人在车内吸烟时,可婉转告知本公司陪同人,但不能直接制止。

第十二条

司机对乘车人要热情、礼貌,说话应文明。车内客人谈话时,除非客人主动搭话,不准随便插嘴。

第十三条

接送员工上下班的司机,要准时出车,不得误点。

第十四条

上班时间内司机未被派出车的,应随时在司机室等候出车。不准随便乱窜其他办公室。有要事确需离开司机室时,要告知管理人员去向和所需时间,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出车外出回来,应立即到管理人员处报到。

第十五条

司机对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应无条件服从,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对工作安排有意见的,事后可向总办主任反映。

第十六条

司机出车执行任务,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设法通知管理人员,并说明原因。

第十七条

不论什么时间,司机身上必须带传呼机。对公司领导或管理人员的传呼,应尽快复机。情况特殊确实不能复机的,事后一定要说明原因。

第十八条

下班后,应将车辆停放适当地点保管,不准私自用车。

第十九条

司机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将自己保管的车辆随便交给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任何人不得利用公司车辆学开车。

第二十条

司机全年安全行车,未出交通事故的,给予奖励500元。

第二十一条

总办每月负责对司机进行考核,将考核等级作为每月发放浮动工资的依据。对于工作勤奋、遵守制度、表现突出的,可视具体情况给予嘉奖、记功、晋级等奖励;对工作怠慢、违反制度、发生事故者,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记过、降级直至除名处理。

第2篇 a公司司机与车辆管理规定

公司司机与车辆管理规定

一、总则

为加强司机及车辆日常管理,适应公司的发展,提高公司车辆的使用效率,更好地为公司员工服务,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车队管理人员、公司司机与车辆。

三、车队人员职责

1、行政部经理/助理的职责

行政部经理为车队管理的主要责任人,行政部助理对公司车辆、司机及调度员进行日常管理,不定期地对车辆的调度、维修等工作进行检查,对违反司机和车辆管理规定的有关人员进行处罚,对在有关车辆业务和管理方面有突出贡献的人员进行表彰。

2、车队长的职责

车队长是公司车辆管理的主要人员之一,其工作向公司行政部助理汇报(在紧急、重大情况下可直接向公司行政部经理负责),主要负责车辆业务方面的管理,其主要职责有:

1)负责车队的日常管理。

2)负责车辆的租赁和业务管理。

3)负责联系并缴纳车辆的各种费用及牌证、保险的办理,保证车辆的正常行驶。

4)负责建立车辆维修与保养工作标准,每月定期检查车辆维护情况并记录。

5)负责公司车辆的安全行驶,车辆的定点停放、定点维修及维修费的审核和监控。

6)向司机传达公司及公司关于车辆和司机管理的规定、文件,并组织学习。

7)参与对司机的绩效考核,提供交规执行、维修保养、运营成本、安全性车等要素的数据。对司机的奖励和处罚有建议权。

8)负责对车辆和司机进行管理,与调度共同负责做好司机的上岗前培训,每次培训有记录。定期检查车辆的运行维护状况和卫生状况。

9)负责建立车辆维修档案。车辆每次维修和保养后,均应记录到车辆维修档案中,便于公司对车辆维修的监控。

10)协助处理公司车辆事故。

3、调度员的职责

1)公司车辆和车辆统一由调度员进行调度,任何个人无权私自调度车辆。调度员须对车辆调配的合理性负责。

2)调度员负责根据工作时间调整、员工的居住地和路况等情况,及时、合理地安排员工班车运行时间和停靠路线,并及时公布,以保证员工能准时到达公司。

3)调度员负责遵循“先急后缓、先客后主、先远后近”等原则,按照公司工作的实际需要,合理调度日常公务用车。任何不合理的用车申请,调度员有权拒绝。

4)调度员负责司机出勤、行驶里程、加班的统计确认。

5)调度员手机必须24小时处于开机状态,如有特殊原因确实无法开机和接听的,事后应及时向行政主管说明。用车人在无法联系上调度员的情况下,可直接向行政部经理申请用车。

6)调度员负责根据车队长提供的相关数据建立和更新维护车辆维修电子档案。

7)调度员参与对司机的绩效考核,提供服务质量、工作纪律、劳动态度等要素的数据。对司机的奖励和处罚有建议权。

8)负责对司机进行上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与司机有关的工作行为规范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等,每次培训有记录。

4、司机的职责

1)根据调度员的用车安排,提供车辆服务,及时填写出车记录表(附件五)并主动请用车人在”证明人“一栏签字证明。

2)负责所驾驶车辆的日常维护,每天出车前须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行车过程要关注车辆的运行状况,做到“四不漏”(油、水、电、气),“五足”(冷却液、汽油、机油电池、轮胎气压),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处理。车辆行驶6000公里后应定期对车辆进行保养;司机跑长途前必须对车辆进行检查,必要情况下还须做车辆保养。

3)负责保持车辆卫生整洁,根据车辆卫生状况,以自己清洗与洗车场清洗相结合,有效降低费用成本。

4)通过各种方式学习交规及与本职工作有关的规章制度。

5)负责所驾驶车辆相关费用的缴纳和据实报销。

6)负责做好行政主管分配的行政内务工作。

四、车辆调度原则及用车规定

1、车辆调度原则

1)先急后缓

调度员根据用车任务的重要、紧急程度,进行排序,决定是否派车,何时派车,并将相关信息转至用车人,相关人员应予以配合。

2)先客后主

在同等条件下,或情况允许的条件下,优先保证公司客人用车。

3)先远后近

公司首先满足客户及因公长途用车的需求。

4)平衡原则

调度车辆时要平衡各司机的出勤情况,长短途轮换,考虑司机身体承受能力。

5)成本原则

2、为了节约成本,公司鼓励员工市内公干尽量利用市内交通工具。除以下情况给予安排车辆跟随外,其余情况不再安排车辆跟随。

1)财务部业务用车;

2)携带笨重或贵重物品公干;

3)采购用车;

4)在天气恶劣(如暴雨、大雪或六级以上大风)的情况下公干;

5)员工到市内三个及以上的地方公干;

6)员工夜晚加班后回家;

7)其他特殊情况。

3、用车申请规定:

1)员工因公干用车,必须提前申请。

2)市外用车,用车人必须提前一天填写《用车申请单》(附件四),经部门经理签字确认并报公司领导审批后交给调度员派车;

3)市内用车,用车人必须提前二小时填写《用车申请单》并经部门经理签字确认后交给调度员签字派车。

第3篇 车队司机安全行驶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车辆管理工作,理顺用车秩序,更好地提高车辆使用效率,降低费用,减少开支,根据“安全、便捷、降耗、增效”的原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以往经验,特制定本规定。

一、交通安全方面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的方针,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驾驶人及车辆交通安全负领导责任,坚决杜绝本部门人员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和人身伤亡事故。

2、所有驾驶人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礼貌行车,谨慎驾驶,严禁酒后驾车和无证驾驶,杜绝行车责任事故。

3、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协助车管部门宣传交通安全知识,及时向车管人反馈所管辖范围驾驶人、机动车的相关信息。

4、所有驾驶人应按时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安全学习、年审等活动,因工不能按时参加者由部门负责人报分管领导同意,否则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罚。

5、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积极完成任务,不违章,对于危及行车安全的违章指挥,应讲明道理坚决杜绝。

二、 驾驶员管理

1、公司职工驾驶证更换或增驾后应及时重新登记。

2、积极学习车辆知识,熟悉所驾车辆的技术性能和技术状况,不断提高驾驶技术,努力降低消耗,确保行车安全,提高工作效率。

3、爱护车辆,保证设备完好和随车手续、工具灭火器齐全有效。认真执行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的“三检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和处理。经常保持车辆整洁和技术状况良好。

4、严格遵守公司纪律,未经领导批准,不准自行选择和改变行车路线,更不准绕路办私事、出私车、谋私利。

5、严格执行值班制度,所有定车驾驶员(含兼职驾驶员)均需按规定参加值班。值班时交接及时、清楚,按时值班。

6、未经公司领导同意,不得驾驶他人驾驶的车辆,也不准私自将自己所驾车辆交给他人驾驶。

7、提高服务意识,讲求服务质量,尽心尽力让用车单位满意,爱护客、货,不发生货差、货损和货物丢失等事故。

8、发生交通事故,必须首先抢救伤员并向交警报案。同时尽快报告部门领导和车管负责人共同予以妥善处理,严禁私自处理,更不得肇事逃逸。

9、公司所属车辆,必须责任到人,实行专责人制度,专责人要对指定车辆的技术状况和技术性能及维护修理等负责,保持车辆性能良好。

10、专责人必须按期将需要审验的车辆交汽修中心按审验要求作好审验,未按时审验及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专责人负责。

三、机动车辆管理

1、车管负责人必须对公司所有车辆建立技术档案,对车辆的行驶里程、维护、修理、换件等进行登记,所有车辆必须服从车管负责人的管理。

2、公司所有车辆上路,必须牌证齐全、有效。专责人应每季度末到汽修中心对负责车辆进行一次技术检验并有检测人签字,不合格的必须进行维修,否则不准上路行驶,公司也不下拨下一季度的车辆所需经费。对不按规定检测且告知无效者,车管负责人将收回其所驾车辆,待检修完毕后方准行驶。

3、公司属车辆的正常保养、维修必须到公司汽修中心进行,需要在外维修须请示车管负责人同意,并将结算单据交车管负责人存档。新购车辆尚在保修期内的可到维修站保养维护,保养维护后必须将结算单据交车管负责人存档。专责人须严格按车辆保养周期保养,保养后由汽修中心登记并在随车保养记录上签字方为一次有效保养,车管人不定时对保养状况进行抽查,未及时进行车辆保养、维修的或两次(含两次)以上未及时参加公司组织的季度检测,大修费用自理。

4、公司车辆使用范围,一般只在指定部室使用,未经公司领导同意不得自行调换。车辆未经公司领导许可不得外借,外借时须由本公司该车驾驶员驾驶,不得单借车辆。

第4篇 车队货车司机管理规定

货车司机管理规定

一、工作积极主动,服从分配,爱岗敬业,认真学习交通法规,遵守交通规则,安全、文明驾驶车辆。

二、手机必须24小时保持开机畅通状态,如有联系不上超过一小时者,第一次罚款50元,第二次100元,第三次200元,第四次开除。

三、规律作息时间,以充沛的精力上岗。在出车过程中睡觉、游玩或处理与工作无关的其他事情,导致提货、卸货不及时的,视情节轻重,给予100-300元的罚款。

四、严禁酒后驾车,不准疲劳驾驶,不开英雄车,不带情绪上车,病车不准上路。

五、如实认真填报出车费用,保存好油票、过桥过路费等报销依据,否则费用不予报销;严禁用假票报销,一经查出该趟费用不予报销。司机出勤时遇到突发问题,自己处理不好的,要及时反馈到公司,且不能无中生有,虚报、夸大事故及费用的,一经查出处以报销金额十倍的罚款,直接在运费或工资中扣除。

六、司机自觉爱护养护车辆,在使用和交接过程中做好检查工作(出车前、出车中、出车后的检查)。确保制动、转向,灯光良好;及时添加机油、齿轮油、水等(由于缺水缺机油造成的故障由司机承担相关责任);保持车容整洁,车内清洁。司机应定期检查车辆证件的有效性(行驶证、营运证年审,车辆二级维护时间),如有到期,应提前汇报,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转。

七、当车辆出现故障时,及时打电话回公司报修,公司将做出相应出车计划,在18:00之前回公司的车辆要在当天修好,较晚回公司的要求在登记表上登记修车并注明修理部位。

八、司机要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热诚的服务态度,要严格遵守各发货方、收货方及物流园的规章制度,与上下游客户处理好关系,不得与收货、发货等人员争吵,如果出现矛盾要及时打电话回公司解决。

九、不得随意变更行驶线路、私自载货载客,造成公司损失或延误工作时间的,公司将追究其相应责任,并处以50-300元的罚款。

十、听从公司调度安排,按计划出车,不能挑三拣四,好货就出,差货就拒绝出车。必须按时出勤,调度主管出车计划下达后,按通知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迟到≤10分钟的扣20元,迟到10-20分钟的,扣款50元,超过半小时的扣100元,超过1小时但是未造成重大影响的,本次运费结帐时减半,但是必须出车,拒绝出车的,公司会在应结运费中直接扣除此次费用,因为公司临时调车会增加劳动强度和运营成本。

十一、司机请假至少提前24小时,否则按拒绝出车处理。

十二、车辆跑长途回来的必须加满油,倒短车辆跑完一天也必须加满油。

十三、在自己的工作中,必须处理好自己的工作程序、抓紧时间,如其他部门影响车队运营工作的情况应及时反馈。

十四、到厂家或仓库装货时,一定要根据厂家或仓库的要求,与发货员或外勤确定最佳的装载方案,如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并向有关人员反馈。在工厂提货时,如业务员不在现场,司机应该拿好单据,按单据清点货物。并监督装车,切忌不能以重压轻,以大压小;单个物品较高,易倒的必须采取加固措施,防止货物倒塌。货物装载完毕后,确认无误,必须对货物进行合理有效的遮盖、捆绑、固定,确定无误后方可驾车离开。

十五、行车时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违章罚款由司机本人负责,在查出违章的当月必须缴纳罚款。肇事或出现其他事故后,立即通知公司领导,畏罪潜逃者请司法机关经办。

十六、公司车辆一人一车,未经许可不得私自换车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公司指定司机以外的人员驾驶。一经发现处200元罚款;非指定司机驾驶发生意外的由该车指定司机承担一切后果。

十七、车辆证件由司机负责保管,司机上岗前在车管部领取车辆证件并签字,离岗或更换车辆时必须交还证件,对遗失证件的扣取相应的补办费用。

十八、凌晨回公司或到外面送货的车辆,如果仓库无人卸货时,需要锁好车辆,防止车辆、货物丢失。

第5篇 公司机动车辆、驾驶员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机动车辆及驾驶员安全管理,杜绝和减少各类车辆设备、交通事故,确保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健康安全,保证安全生产。根据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特修订本规定。

第二条 各级安全部门、机电物资部门、人力资源部门、财务与产权管理部门要按职能分工抓好分管工作,并相互协作,共同做好集团公司机动车辆及驾驶员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集团各成员企业对其所购置的机动车辆,及其对所属劳务组织、分包队伍以及租赁的机动车辆及驾驶员的管理。

第二章 相关职责 

第四条安全部门职责:

集团公司安全主管部门:

1、归口机动车辆及驾驶员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2、组织或参与车辆伤害事故的调查处理;

3、负责车辆伤害事故的统计报告。

各单位安全主管部门:

1、负责建立健全并督促落实机动车辆及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

2、负责对驾驶员持证上岗、遵章守纪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3、负责组织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4、负责组织厂内机动车辆驾驶员操作证的取证和复审,以及驾驶员驾驶执照、从业执照的年审工作;

5、负责机动车辆户籍管理;

6、组织或参与车辆伤害类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7、负责车辆伤害类事故的统计报告。

第五条 机电物资部门职责:

集团公司机电物资部职责:

1、归口集团公司机动车辆的实物管理工作;

2、负责组织大型施工生产车辆驾驶员“设备操作证”的发放、管理;

3、组织或参与重大机动车辆设备事故的调查与处理,参与车辆伤害类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4、负责机动车辆设备事故的统计报告。

各单位机电物资管理部门:

1、负责建立健全并督促落实机动车辆安全操作堆积及安全管理制度;

2、负责机动车辆安全技术状况、设备安全运行及机动车辆设备管理制度落实的监督检查;

3、协助组织大型施工生产车辆驾驶员“设备操作证”的发放、管理;

4、负责机动车辆的技术、安全鉴定及管理;

5、负责建立机动车辆档案;

6、负责组织制定并督促落实机动车辆重大隐患整改方案;

7、组织或参与机动车辆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8、负责机动车辆设备事故的统计报告。

第六条 人力资源部门职责:

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

1、负责指导、协助用人单位招聘机动车辆驾驶员;

2、协助组织大型施工生产车辆驾驶员“设备操作证”的发放工作;

3、参与车辆伤害类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各单位人力资源部门:

1、负责机动车辆驾驶员的试用、录用、解聘工作;

2、负责建立机动车辆驾驶员档案;

3、协助、配合安全部门做好机动车驾驶员的安全培训及考核工作;

4、参与车辆伤害类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第七条 各单位财务与产权管理部门负责对本单位机动车辆各类费用的收缴、筹集,并监督落实。

第八条 机动车辆及驾驶员所属单位(项目部、厂队)职责: 1、严格执行上级并适时建立本单位机动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制度;

2、负责对本单位机动车辆及驾驶员管理的各项制度、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负责机动车辆驾驶员聘用、解聘信息资料的提供;

4、负责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培训的组织和落实工作;

5、负责建立机动车辆及驾驶员档案;

6、负责机动车辆的维护保养及安全运行;

7、参与机动车辆设备事故及车辆伤害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8、负责机动车辆设备事故及车辆伤害类事故的统计报告。

第三章 机动车辆安全管理 

第九条 各单位要坚持机动车辆的维护、保养、检查制度,保证车辆安全装置、零部件等齐全完好,车辆正常运行。

第十条 建立并完善机动车辆档案(包括车辆登记证书、出厂合格证及车辆性能的相关证明、说明书等,车辆维护、检修、自检记录,车辆改装、改型记录,安全技术检验、年检、审验记录等)。

第十一条 各单位应实行机动车辆、驾驶人员集中管理、统一调配制度。杜绝私自开车,无证驾驶,公车私用,乱停乱放等现象,规范管理,减少违章违纪行为。

第十二条 停车场所要按规定划出停车区域和通道线,保持道路畅通,并配有专(兼)职人员管理。

第十三条 禁止盛装易燃易爆物品的车辆与其它车辆混合停放。

第十四条 机动车辆和停车场所应按规定配齐安全防护设施、设备,并有应急装备和应急预案。

第十五条 特种车辆的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

第十六条 厂内车辆运输,要严格执行《企业厂内运输安全规程》;公路运输及特殊运输(超长、超高、超宽)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

第十七条 个体车辆不准在任何单位挂靠和以单位名义办理私人车籍证明和证件及上缴各类规费。

第十八条 对已达到报废条件的机动车辆要强制报废,并及时办理报废、回收、销户手续。特殊情况需继续使用的车辆必须报车籍所在地的车辆管理部门批准,未经批准的车辆不得继续使用。

第十九条 凡机动车辆产权关系发生变化(如转让、变卖等)时,应及时到车籍所地的车辆管理部门办理户籍或变更手续。

第二十条 对机动车辆实行承包、租赁和使用外单位车辆的单位,要明确各自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并将机动车辆及驾驶人员纳入本单位统一监督、管理,确保安全生产。

第四章 驾驶员的管理 

第二十一条 对驾驶员实行聘任制,经资审、考试、考核、试用后,择优录用。不得以各种理由不实行公开招聘。

第二十二条 招聘录用驾驶员的基本条件:

(一)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辆驾驶证》和相应职业资格证书(厂内机动车辆驾驶人员的持证上岗执行国家有关规定);

大型施工生产车辆,应同时持有集团公司核发的《设备操作证》;

营运性运输车辆应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性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并且具有三年以上驾龄;

大客车及危险物品运输的驾驶员应取得国家规定的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书;

(二)身体条件符合国家规定要求,无妨碍驾驶机动车辆的禁忌症或生理缺陷;

(三)经理论和实际考核,驾驶技术满足工作要求;

(四)有良好职业道德,一年内无违章及其它不良记录;

(五)试用期至少3个月,且试用期间无肇事,无违章违纪行为;

(六)爱护设备,精心保养,且满足使用单位其它规定要求。 第二十三条 对上岗驾驶员的要求:

1、驾驶员要根据招聘单位录用后所确定的车型,尽早熟悉指定车辆的设备性能,掌握车辆驾驶技术;

2、驾驶员对驾驶的车辆要进行经常性检查,勤保养,勤维护,使车辆保持良好的技术状况,发现隐患及时处理,不开“凑合车”、“带病车”;

3、驾驶员要具有良好的驾驶作风和职业习惯,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不违章驾驶,不疲劳驾驶,不带情绪驾驶,不将车辆交给无证、无关人员驾驶。

第二十四条 各单位对不遵章守纪、不服从管理、缺乏职业道德且性质恶劣及驾驶执照、从业资格证、操作证等审验不合格的驾驶员实行解聘。

第二十五条 聘用驾驶员单位要建立健全机动车辆驾驶员档案(包括驾驶员个人简历,驾驶执照、从业执照、厂内机动车辆操作证复审记录,安全培训记录,表彰奖励、违章违纪、肇事处罚记录,聘用及解聘记录等)。

第二十六条 驾驶员驾驶机动车辆肇事致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除接受交通管理部门的处罚外,还要接受集团公司按《安全生产奖惩规定》的有关条款给予行政和经济处罚。

第五章 附 则 

第二十七条 各级各部门要参照机动车辆的管理职责,针对本单位实际,制订相应规定,明确责任,落实好机动车辆及驾驶员的管理工作。

第二十八条 每年12月26日前将机动车辆明细台帐(含新增、报废、户籍变更车辆)(见附表)报集团公司质安部。

第二十九条 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原集团公司《机动车辆及机动车辆驾驶员安全管理暂行规定》自行作废。

第三十条 本规定与国家有关规定相抵触处,以国家规定为准。与集团公司有关文件年抵触处,按本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 本规定最终解释权属集团公司质量安全保证部。 

第6篇 x学校后勤会馆司机管理规定

学校后勤会馆司机管理规定

第一条 会馆聘用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并应遵守会馆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

第二条 司机应爱惜会馆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每月至少用半天时间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辆正常行驶。

第三条、司机应每天抽适当时间擦洗自己所开车辆,经常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车外和引擎的清洁)。

第四条、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机油及其他机件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一格时,应立即加油,不得出车时才临时去加油。

第五条、司机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能检修的,应立即报告会馆餐饮部经理,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

第六条、出车在外或出车归来停放车辆,一定要注意选取停放地点和位置,不能在不准停车的路段或危险地段停车。司机离开车辆时,要锁好保险锁,防止车辆被盗。

第七条、司机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

第八条、晚间司机要注意休息,不准开疲劳车,不准酒后驾车。

第九条、司机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包括高速、紧跟、争道、赛车等)。

第十条、司机因故意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费用不予报销。违章造成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第十一条、会馆员工乘车时在车内不准吸烟。

第十二条、司机对乘车人要热情、礼貌,说话应文明。车内客人谈话时,除非客人主动搭话,不准随便插嘴。

第十三条、接送客人时,要准时出车,不得误点。

第十四条、司机出车执行任务,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设法通知会馆领导,并说明原因。

第十五条、不论什么时间,司机身上必须带手机。保持通讯畅通。

第十六条、下班后,应将车辆停放规定地点保管,不准私自用车。手机处于开机状态。

第十七条、司机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将自己保管的车辆随便交给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任何人不得利用会馆车辆学开车。

第十八条、司机全年安全行车,未出交通事故的,给予奖励300元。

第十九条、司机应对各级领导在车内的谈话保密。

第7篇 绞车司机规定管理

1、绞车司机必须经培训和考试合格,持证上岗;严禁非司机开车。开车实行包机制,严禁操作他人负责的设备。

2、绞车必须安装牢固,打好压盘撑,司机必须经常检查其稳固情况。

3、绞车必须装置护身板及防护网,钢丝绳要下出绳,配件要齐全,制动闸要灵敏可靠。

4、接车台带车时严禁超过26个车。

5、在斜坡上平巷变坡点后2m处必须安装挡车器。

6、绞车钢丝绳选用与绞车型号相匹配的钢丝绳,钢丝绳必须班班检查,不准有结节、扭绕现象,发现一个捻距内断丝达到10%或有打死弯、压扁等情况必须更换。(其中调度绞车钢丝绳经不小于φ15.5毫米)

7、绞车绳头必须用卡子卡紧,每班检查每个螺丝是否松动,发现问题,立即处理。检查工作由绞车司机担任。

8、运料车和钢丝绳之间的连接,必须使用不能自行脱落的连接装置,插接销子必须用矿车销子,并加保险绳。

9、绞车每次只能拉不超过26个重车,而且车辆必须连接好。

10、每次提升前必须检查绳卡、片钩、销子等是否完好,连接是否牢固,确认无问题后方可发出提升信号,准备开车。

11、斜坡提升时要设把钩人员,把钩坡人员要在斜坡上下口挂“斜坡运行,禁止通行”警示牌。

12、绞车提升时,斜坡上严禁有人,绞车司机要阻止任何人从斜坡上口进入斜坡,斜坡下口严禁有人站立或通过,斜坡下把钩人员在安全地点打信号并拦截行人,使任何人不准进入。

13、斜坡要有足够的照明,必须设置专用的声光信号。

14、绞车提绞料或下放空车前司机要先发出信号,联系信号:一声停车;二声升;三声下放;四慢升;五慢放。往返联系回铃不得少于两次。

15、开车后,注意绞车运转声音,发现异常及时停车,查明原因,处理后方可开车。发现车辆落道立即停车。

16、钢丝绳在卷筒上要排列整齐,工作时不可全都放完,在卷筒上至少保留三圈。

17、钢丝绳乱绳时要停车处理。

18、严禁在牵引一侧开车。

19、斜坡每次只准提升一辆车(无论空重车),严禁超规定运行,大罐装矸(煤)距罐沿在100mm以上。

20、下放车辆时要匀速放车,不许突然停车。下放时不得有余绳。

21、提升物料限重不大于2t,严禁超载运行;装车高度不大于1.0m,物料必须捆牢,防止脱落。

22、料车提升到位后,待车停稳并立即将料车用挡车器卡死,再进行卸料。

23、绞车司机发现车落道后,要立即停车,处理斜坡落道车,先检查销子有无脱落危险,然后附加保险绳,绷紧余绳,人员站在车侧面处理落道车;禁止开动绞车强行拉车上道。

24、绞车司机严禁不给电下放物料及空重车。

25、机采顺槽运输时,盯岗干部必须安排专职警戒人员在二端安全地点挂“绞车运行、严禁行人”警示牌,并且警戒人员要阻止任何人员进入绞车运行区域。26、机采顺槽运输时,两个绞车司机必须用专用信号联系好开车方向,准备开车前司机要确认操作按钮的功能是否与操作要求一致,确保开车方向准确。

27、 绞车运行过程中不得有余绳,操作过程中司机要精力集中,不能干与操作无关的事项。

第8篇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机动车辆管理规定

**物业[20**]16号

关于印发《机动车辆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各部(室)、物管中心、各管理处:

经公司经理室研究,现将《机动车辆管理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希共同遵照执行。在实施中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公司反映,以便进一步修改完善。

附:《派车单》

二0**年九月十七日

抄报:集团公司办公室

zz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二0**年九月十七日 发

(共印22份 )

zz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机动车辆管理暂行规定

为加强公司机动车辆管理,现根据本公司实际制订本规定,供公司员工遵照执行。

一、公司现有粤***汽车由办公室统一管理,统一调度,未经办公室同意及公司领导批准,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私自派车或用车。

二、机动车辆使用范围

***汽车以督察巡检为主,必要时可作为公司及各管理处的公务用车。

三、用车规定

1、督察巡检需用车,由督察队填写《派车单》,经保安大队负责人确认后送办公室批准,由办公室派车。

2、申请公务用车必须二人以上外出办事,由用车部门填写《派车单》报办公室,办公室请示公司郑经理批准后,由办公室派车。

3、公司所有员工一律不准因私事使有公车,违反者每次将处以1000元罚款。

四、驾驶规定

1、机动车辆由专职驾驶员驾驶,按指定地点停放,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出车。

2、驾驶员应服从办公室的管理和调度,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安全驾驶车辆,如因违章驾驶受交警部门扣证或罚款处理,一律由驾驶员自行负责。

3、驾驶员应认真做好汽车维护保养,出现故障要及时向办公室报修。

4、公司汽车的汽油、维修、保养、保险、年审、运管、养路等费用由办公室审核及办理,驾驶证年审费用由驾驶员自行负担。

五、凡违反上述规定而造成交通事故或车辆损坏,由肇事者自负交通事故责任及一切相关费用,并按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六、本规定自二0**年九月十七日起实施。

二0**年九月十七日

第9篇 地产公司机动车辆驾驶员管理规定

地产有限公司机动车辆与驾驶员管理规定

为加强公司的机动车辆和驾驶员的管理,保证公司各项业务工作的顺利进行以及员工的人身、财产的安全,结合国家与地方的有关交通法规,特制定本规定。

一、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公司。

二、车辆管理部门及职责

1、公司行政部负责公司及所属公司机动车辆的安全及业务管理。

2、工作职责:

a、负责建立各项机动车辆与驾驶员管理制度,并对其落实情况实施监督;

b、负责机动车辆的牌证申领、审验、车辆转籍等工作;

c、负责驾驶员的培训、增驾、转正等手续办理;

d、负责对驾驶员的考核工作;

e、负责对车辆安全的考核;

f、每月组织驾驶员学习交通安全常识及有关交通规定;

g、负责办理公司及所属公司车辆的购置、转卖、报废等相关手续。

h、负责办理转卖、抵欠车辆的过户手续。

三、车辆的管理

1、凡属公司及所属公司的各种车辆必须经过车辆管理部门检查合格,领取牌号、行驶证后方准行驶;

2、对检查出的车辆故障或不合格处应及时维修、排除,不准带故障行驶和强行出车;

3、不准转借、涂改车牌号和行驶证;

3、车辆晚间必须停放在有正规管理的停车场内,并将停车场地址报公司行政部备案;

5、车辆的保养和维修

a、公司行政部负责建立公司各部门单车技术档案(所属公司自行建立),详细记录车辆技术资料和维修记录,并且按规定对车况及保养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

b、公司各部门及所属公司的车辆需维修时必须填报维修单经车辆所在部门及所属公司负责人同意后,报公司行政部核准到公司指定修车厂进行维修。公司行政部对定点修车厂每年进行一次评定,报公司经理办公会讨论确定。

6、车辆的保险

a、公司及所属公司的车辆应按有关规定参加各项保险,保险公司的选定及险种的选择,由公司行政部提报经理会讨论决定;

b、公司行政部负责公司各部门车辆保险手续的办理;

c、各所属公司车辆的保险手续可自行办理。

7、车辆费用管理

a、公司各部门及所属公司办公车辆的年度维修费、停车费、耗油费,由行政部按车况及车型不同制定出相应的标准,进行单车核算(所属公司费用自行核算)。上述费用必须严格按标准执行,超支时,需由驾驶员出具合理的书面材料,否则一切费用由驾驶员个人承担;

b、公司各部门及所属公司办公车辆的养路费、保险费、审验等固定费用由公司行政部统一申请交纳。(所属公司费用自行交纳)

四、车辆的使用

1、公司办公车辆的使用,由行政部统一调度;各项目组的车辆使用由项目组行政主管负责按排;所属公司的车辆使用自行规定;

2、各部门使用办公车辆,应事先填写《派车单》,经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核后需提前交车辆管理部门进行统一按排。如第二天上午用车,需在前一天下班前申请;下午用车,需上午申请;

3、司机在接到《派车单》后方可用车,并有监督车辆使用人是否按规定用车的权利和义务。若发现车辆使用超出规定范围,司机有权予以拒绝,否则,将视情节对当事人及司机进行处罚;

4、公司各部门及所属公司员工因个人或家庭有急事确需用车时,可向公司行政部申请,行政部将视车辆使用情况适当给予安排,严禁个人直接找司机用车;

5、因工作需要,在法定节假日或工作时间以外用车需提前申报,经各分管副总同意后由公司行政部统一调派;(所属公司参照执行)。

6、如有特殊情况,经公司领导同意,行政部可临时调用公司领导的公务车辆;

7、公司如有大型活动,需集中使用车辆,公司行政部可对各部门及所属公司车辆进行统一调度使用;

8、车辆的外借

a、公司各部门及所属公司的车辆原则上不允许外借。

b、因工作需要,车辆必须外借时,由外借申请人或部门填报《车辆借用审批单》经车辆所在部门或所属公司负责人同意后报公司行政副总审核,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外借;

c、任何部门和个人未经批准将公司车辆私自转借他人使用者,按借出时间每小时100元的罚款,且在此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燃料费、修车费等)由出借人承担。并同时追究驾驶员、部门负责人及主管领导的责任。

五、驾驶员的工作职责

1、车辆维护:驾驶员应保持车辆内外清洁,每日对车辆运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排除故障,按规定对所驾车辆进行各种保养;

2、工作要求:驾驶员应热爱本职工作,服从主管领导的调度指挥,在无用车指令时,应在指定位置休息待命;

3、行为规范:驾驶员应着装整洁,讲文明用语,服务态度热情,文明行车;

4、安全保障:驾驶员应严格按交通法规的要求规范驾车,严禁酒后驾车或疲劳驾车,在患病且影响行车安全时,应主动提出休息,不准超载、超速,不准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车辆;

5、应急处理:在出现交通事故时,驾驶员应立即上报公司主管部门,并在当日提交书面说明材料;对涉及到人身伤亡的重大事故,应在第一时间内抢救内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向交通管理部门报案。

六、驾驶员的违章处罚

1、将公司车辆未经批准而作为私人用车使用的,按使用时间每小时罚款50元,且在此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燃料费、修车费等)由使用人承担,并视情节予以处罚;

2、在安全月(周)、宣传月(周)活动中发生的各种违章均按交通队的处罚金额给予加倍处罚;

3、对因我方责任发生交通肇事的驾驶员,所造成的经济损失,除保险公司赔付外,余额由肇事者承担。并扣罚当月10-50%的薪金;

4、对发生交通事故后,故意拖延、谎报、逃逸现场的驾驶员,除按国家(或地方)交通法规予以处罚外,应予以辞退并承担相关损失。

七、本规定由公司行政部负责解释。

八、本规定自通过之日起施行。

第10篇 叉车司机安全管理规定办法

1. 出车前必须严格检查叉车的制动系统、液压系统、前后大灯、警报装置、轮胎气压是否良好,如发现异常,必须排除后方可作业。

2. 行驶中司机必须集中精力驾驶,应特别注意影响视线的角度和高空障碍,不得盲目行进。

3. 作业时,在货物前停车,确认货物及质量位置,装货后,将货叉升至距离地面5-10cm的高度,确认装载的货物无异常方可作业。

4. 作业时发现货物松散、不正或者不稳时,马上停止作业,待整理完好后方可作业。

5. 货物太高影响视线应倒行,倒车时要减速,转弯时要注意外侧方向。

6. 绝对禁止货叉在距地面很高的位置上装载重货行驶,防止重大物件从货叉上滑落发生事故。

7. 作业时,如发现作业区人员混乱、有打闹、乱窜情况,马上停止作业,待排除后方可作业。

8. 进出集装箱时,要注意货物的高度,以及叉车两侧是否有人,对协助叉车作业的人员,必须待人员出箱后方可作业。

9. 因检修车辆而进入货叉下方时,为防止货叉突然落下,必须使用安全支柱。

10. 汽车到货作业前,应检查货车的整体配载情况,采取合理安全的作业顺序。

11. 停车时,车要停在安全平地,货叉落地,立柱前倾,关闭发动机,拉紧手刹车,拔下钥匙。

12. 严禁驾驶员把叉车钥匙借给他人用于作业,特别是无证人员.

13. 在场站作业叉车速度必须控制在5km,严禁超速.特别是空车在转弯时一定要慢行并控制时速.

14. 作业后,要及时把作业的托盘和踏板归置到安全位置,以防车辆机械碾压造成安全隐患.

15. 作业时应以其他人员保持5米以上的安全距离,叉车行进中禁止载人。

16. 叉车驾驶员在扒箱作业出集装箱时,一定注意瞭望车辆后面是否有人员、车辆及货物并控制车速.。

第11篇 公司机械设备安全管理规定

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配合公司经营战略,杜绝重用轻管现象,保障公司设备管理有章可循,特制定本规定。

一、管理机构与职责

1.各分公司成立以分公司经理为组长,一名主管设备副经理为副组长的设备管理领导小组,成员由设备、施工技术和财务等部门领导组成,负责本公司设备购置、发展规划和设备重大问题的决策。同时制定各级人员的岗位责任制。

2.分公司设备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设备管理的办法、规定,制订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

2)执行设备操作、保养规程,负责组织搞好设备的管、用、养、修工作,合理配置设备,充分挖掘设备潜力,使设备经常处于完好状态;

3)负责指导、监督设备操作人员做好《司机手册》的填写,及时组织汇总,按规定填写《设备履历簿》,并妥善保管;

4)负责建立设备基本设施,建好停机场(棚)、配件库、油料库、保养间,配齐三防设施,适时组织设备上下场。

5)贯彻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按照贯标程序要求建立设备台帐,进行有效标识,做好设备维修保养工作及各项记录;

6)协助组织开展单机核算,适时编制考核设备的产量(台班)定额,配件及油料消耗定额;

7)建立健全设备台帐和技术档案,按时统计设备运行数据,负责收集各项设备原始记录,并妥善保存,按上级规定及时准确报送各项业务报表和实力动态报表;

8)负责储备设备配件和油料,配备、配足修理人员和维修工具,保证设备保养、维修及时,确保设备正常运转;

9)按时进行设备检查和设备质量鉴定工作,开展红旗设备评比,总结经验,表彰先进。

二、设备购置

1.购置计划

设备采购必须遵守先报批后购买的原则,各分公司根据项目需求于每年12月份填写《施工设备申请购置计划》,上报的购置计划必须经业务部门签字,分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并写清计划购置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使用工点、使用时间等。

2.采购权限

设备采购权限在公司业务部门,各区域分公司除得到授权外,无权采购设备。

设备单价在10万元以上的设备采购必须报公司审批,由公司组织招标采购。单价在10万元以下的设备采购也要报公司批准,根据情况由公司授权分公司自行招标采购。

3.设备采购

设备由公司招标领导小组成员以招标的方式采购,采购程序如下:

1)根据需求分析各厂家设备技术参数、性能能否满足要求,初步确定投标厂家;

2)向设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发出投标邀请;

3)编制招标文件;

4)限期提交投标文件;

5)开标,评标,定标;

6)签定合同

三、设备的基础管理

1.管理号码

为便于设备的识别,公司对每台设备编制了管理号码,各分公司要在台帐上标明管理号码,并在每台设备上挂牌标明。各分公司不得对设备的管理号码进行改动。

2.建立设备技术档案

设备技术档案是指设备自购入(或自制)开始直到报废为止整个历史技术资料,是设备管理不可缺少的基础资料和科学依据。设备档案由设备使用保管单位建立和保管,其主要内容有:

1)新增(自制)或调拨的批准文件;

2)设备采购合同或复印件;

3)设备验收交接清单;

4)随机技术文件,包括使用保养说明书、配件目录、出厂合格证、随机附属装置(主要总成资料)、工具和备品明细表等;

5)送修前的检测鉴定、大修进厂的技术鉴定、出厂检验记录及修理内容等有关资料;

6)设备事故报告单;

7)设备履历簿;

8)设备报废(报损)申请表。

设备技术档案的原始资料一次填写入档,设备运行、保养、消耗等记录按月填写入档,调动、修理、事故等及时填写。列入档案的文件必须准确可靠。设备调动时,技术档案随设备调动

3.各项报表及报送时间

大型设备动态运行记录          月报(25日前报)

现场机械设备明细表            月报(2日前报)

主要设备月度分布情况统计表    月报(25日前报)

机械设备台账统计表            年报(12月5日前)

4.统计工作

分公司要配备一名设备管理员,除负责设备的日常管理外,负责设备基础资料的统计工作。基础资料包括:

1)设备固定资产台帐

2)设备履历簿

3)设备修理计划

4)《司机手册》收集、汇总

5)设备管理组织、职责和设备动态分布、红旗设备评比

6)设备业务报表

7)设备运行记录

8)设备维修保养记录

9)设备油材料消耗记录

四、设备使用与保养

各分公司必须制定设备保养制度,结合本单位情况制定《设备技术保养规程》,制定保养计划并抓好落实。要及时将设备保养情况记入《司机手册》内。

设备技术保养一般分为:日常保养、定期保养和特殊保养。

1.日常保养的内容和要求是:

日常保养是维持设备正常运转最重要的技术措施,也是实现安全生产的保障条件,不重视日常保养,将使设备技术状况得不到保障或使用寿命大大缩短,日常保养工作重点是:清洁、润滑、检查、紧固。

日常保养由设备操作人员按规定进行,必须认真对待,不能马虎。

2.定期保养内容和要求是:

一级保养:一般间隔时间200-250小时,重点是润滑、紧固。即按规定检查和添加润滑油油脂,检查紧固各部螺栓;清洗各种滤清器。

一级保养主要作用是维护机械完好状况,确保两次一保间隔期中设备正常运行。

一级保养主要由操作人员按规定时间、作业项目进行。

二级保养:一般间隔时间600-1000小时,重点是检查、调整。即除要进行一级保养的全部内容外,还要从外部检查发动机、离合器、变速箱、传动轴、驱动桥、转向和制动机构、液压和工作装置以及各类电器元件等工作情况,必要时进行调整,并排除所发现的故障。二级保养主要作用是保障机械各总成、零部件具有良好的工作性能,确保两次二保间隔期设备能正常运行。

二级保养一般要求由专职的保修人员负责进行,操作人员必须随机参加保养,提供在使用中的不适。

三级保养:一般间隔时间1800-2000小时,重点是检查、调整、消除隐患,平衡各部机件的磨损程度。三级保养除要进行二级保养的作业内容外,还要对主要部件进行解体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排除。三级保养只按保养范围要求打开有关总成的箱盖,检查其内部零件的紧固、磨损及有关间隙情况,以发现和清除隐患为目的,并不像大修或中修那样大幅度拆换和修理。

三级保养要求进厂或保养间由专职的保养人员负责进行。同二级保养一样,本机的操作人员也必须随机进厂配合保养,以便了解和提供有关情况。

3.特殊保养内容和要求是:

磨合保养:新购设备和大修后的设备在磨合期内的保养。对要求磨合保养的设备,应按一定的要求逐级递增负载及转速,并勤润滑、勤紧固、勤观察,发现异常及时解决。

磨合保养的重点是更换各部润滑油,润滑各部位,紧固各螺栓。

换季保养:指冬季最低温度在零度以下地区,入夏和入冬前进行的季节性保养。换季保养的重点是燃油润滑系统、液压系统、冷却系统和启动系统等。如更换燃油、液压油,调整蓄电池电解液相对密度,采取防寒或降温措施,清洗冷却系等。

换季保养可结合一级保养等进行。

停用保养:指设备由于季节性等因素的影响,要暂时停用一段时间,又不进行封存的一种整理、防护性保养。其作业内容以清洁、整容、配套、防腐为重点。

封存保养:指设备封存前或启封期间进行的保养。启用前要做一次启用或二级保养。封存设备一般应统一停放,封存保养的内容需视机型、机况和实际情况而定。

转移前保养:这是流动性比较大的施工单位常进行的一种机械保养工作。通常在一项工程完工后,设备虽未到规定的保养周期,但为实现从一个施工点到另一个施工点地顺利调运,并能迅速投入新的施工生产,需对设备进行检查、紧固、调整、润滑等工作。

特殊保养由操作人员和专业维护保养人员共同完成。

第12篇 司机班管理规定稳定工作责任制

司机班管理规定

一、组织架构

二、驾驶员行为规范

1. 遵守国家法令、法规及《道路交通管理条例》。

2. 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各项规定和细则。

3. 服从领导,听从工作安排,做到“爱车、守纪、安全、节约”。

4. 做好当天的行车记录,保留好当天所产生的各类费用的票据,并在票据后签名确认。

5. 车辆的管理、调度和安排工作统一由司机班长负责。

6. 各驾驶员要准时、准地点的安全完成所分配的任务,要服从司机班长的工作安排和车辆调配。对不服从工作安排和车辆管理调度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7. 各驾驶员有事请假、换休、换班和会议无法参加者需经班长同意后方可执行。

8. 积极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负责所驾驶车辆的维修保养的申请和车辆故障信息反馈。

9. 对车辆的随车证件和按规定配备的各种维修工具、材料、设备做到不浪费、不遗失,并做好相关的领用登记。

10.每日上班前必须按照行车技术标准和车容标准、司机仪容仪表标准进行自检。

11.全车外形完整无损,车身光泽明亮,无浮尘、油污、泥水痕迹,全车前后挡风车窗玻璃明亮。

12.车厢内无浮尘、杂物,保洁箱内无隔夜垃圾,车内空气无异味。

13.严禁驾驶员在等客户期间长时间发动车辆开空调(具体时间为10分钟)。

14.及时接听和回复公司的电话(5分钟内),通讯设备必须处于24小时接通状态。

15.晚间司机要注意休息。不准开疲劳车,不准酒后驾车。

16.司机驾车一定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包括高速、爬头、紧跟、争道等)。

17.司机因故意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费用不予报销,违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18.发生意外后,在两天内提交肇事报告,详述事情经过及车辆、人员的损伤情况。

19.根据肇事司机的过失责任大小,由行政部发出“违规通知书”,处理结果录入员工档案。

三、驾驶员服务要求

1.对客户要面带笑容,使用敬语,坚持“客户至上,服务第一”的待客宗旨。

2.坚持微笑服务,给客户以亲切、愉快、轻松和安全的感觉。

3.急客户所急,热情为客户排忧解难,给客户提供良好的服务。

4.对客户一视同仁,决不能厚此薄彼。

5.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搀扶老弱病残者上车。

6.树立良好的驾驶作风,不争先抢道,坚持文明行车。

7.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见到客户扬手即停(交通条件不允许时除外)。

8.遇到客户有意刁难时,应采取克制的态度,紧记“客户总是对的”,决不允许和客人发生争吵,更不准大打出手。

9.各司机执行任务时,应穿着公司配发的工服,工服要平整,不得起皱,衬衣及衣领袖口要洁净。

10.皮鞋要上油檫亮,上班期间不准吃有异味的食品,以保持口腔气味清新。

11.驾驶员不得在车内或行驶中向车外乱吐乱扔。

12.行驶中遇客户赶时间,司机不能违反交通法所规定的行车速度而超速行驶,以免发生意外,同时做好解释工作。

13.车内不准吸烟,如乘客在车内吸烟时,应礼貌婉转告知。

14.司机对乘客要热情、有礼,说话文明。车内客人谈话时,除非客人主动搭话,不应随便插话。

四、驾驶员岗位职责

1. 班长

ø 以身作则,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带领全班积极完成各项任务。

ø 定期向领导汇报司机班的工作、安全行车及车辆技术状况。

ø 准时参加人事行政部会议并向本班传达会议精神。

ø 编制司机的排班表,分配车辆,评估其工作表现。

ø 组织班内每周的安全、业务学习,并做好考勤记录。

ø 督促本班员工遵纪守法、爱护车辆,提高服务质量,注意行车安全,杜绝事故发生。

ø 编排车辆维修保养计划,记录车辆的维修保养情况。

ø 建立健全的车辆记录和维修保养周期

ø 每天进行一次安全、车容车貌和卫生检查。

ø 登记司机出车情况及车辆动态,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或上报。

ø 做好车辆相关费用的审核、监控。

2. 班车、小车司机

ø出车前必须对车辆进行认真检查,严禁病车上路。

ø每次出车须提前十分钟准备车辆到达用车地点,不得用喇叭催客户上车。

ø与客户见面时,要面带笑容,热情问好,以礼相待,请客户上车。

ø注意行车平稳,遇上不平的路面要提醒客户坐好扶稳。

ø遇到交通堵塞时,须征得客户同意后,方可绕道行驶。

ø遇到客户要求在禁停路段停车,要耐心解释以求客户谅解。

ø候车时必须留在车上,严禁翻动客户物品。

ø严格执行部门的各项规定,不计较个人得失。

ø 提醒客户带齐行李下车。

ø 客户下车后,马上检查车上有否遗留物品。

ø 客户遗留物品应迅速设法归还客户,未能归还的必须交人事行政部处理。

ø 酒后及服用影响驾驶的药物后禁止驾驶车辆。

ø 证件失效或不完备禁止驾驶车辆。

ø 坚守岗位,候客时不准无故离开车位,不准打瞌睡、抽烟或看书报,因事获准离开时,熄火并关好车门。

ø 每月整理车辆行驶记录交司机班长进行综合管理和记录。

五、车辆日常检查、维修及保养管理规定

1. 车辆保养由班长按月出计划、有步骤的组织实施。实行车辆保养定人、定位、定项目、定工具,并根据维修保养项目的大小、费用等情况向人事行政部及时汇报,待人事行政部同意后方可执行。

2. 各驾驶员负责自己驾驶车辆的日常检查和保养。车辆的保养和维修由驾驶员申请,班长协调同意后方可执行。当班司机驾驶机动车辆正常工作,未当班司机跟踪修理厂所维修保养的项目。(注:跟踪的目的在于确认修理的项目、换件、修理时间无拖延能按时取车,保证正常工作的调度运行。)

3. 各驾驶员要做好车辆的保养和清洁工作。

4. 班长每周不定期检查车辆的保养、清洁和维护工作。对一次保养清洁不到位

者提出口头警告,对两次以上者给予书面警告。屡教不改者给予辞退处理。

5. 班长需每月向人事行政部汇报一次一月工作总结,包括各驾驶员工作情况、车辆情况、出车情况等。

6. 行驶中,如发现车辆有异常,应马上选择安全的地方停车检修。若不能解决,应即设法向班长或人事行政部讲明情况,由班长或人事行政部派专人处理。

7. 检查燃料、润滑油、冷却液、电瓶液是否足够,制动器、离合器、总泵油是否符合要求。

8. 检查轮胎气压是否符合标准,轮胎螺丝是否紧固。

9. 检查手、脚制动器性能是否良好,各连接管道是否漏油。

10.检查方向机、转动轴及转向横直拉杆连接是否紧固,有效。

11.检查喇叭、灯光、雨刮器是否正常,电瓶连接线、搭铁线是否牢固清洁。

12.检查发电机皮带、风扇皮带是否正常。

13.检查票证、随车工具是否齐全。

14.按照操作规程起动车辆,察听发动机声音是否正常。

15.车辆发动后,检查各仪表、指示灯工作是否正常,若发现故障,马上熄车并向班长报告。

16.检查发动机润滑油、冷却液。

17.检查传动皮带绕度和完好情况。

18.检查轮胎气压,清除嵌在轮胎内间及表面的杂物。

19.排除行驶中发现的故障。

20.放尽储气筒及油水分离器内的积水和污物。

21.收车后按车容标准清洁车辆,然后把车开回停车场停放好。熄灯、熄车、人排档位,拉紧手制动器。

22.收车后关好车窗,锁好车门、尾盖,锁好防盗锁。

六、驾驶员奖罚条例

(一)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为甲类过失。

1. 不按时上班、工作时间擅自离开公司、不按规定请假者(超过3小时作旷工处理);

2. 未经主管领导签字批准或同意,私自出车、办私事或将车辆私自开出、停放或过夜者;

3. 在出车前和回来后不检查车辆,发现故障不立即向车队班长或主管领导报告情况和申请维修者(若造成车辆机械事故或交通事故的,由当事人负完全责任,并予以辞退);

4. 驾驶车辆行驶过程中不按照车辆规定的行驶速度使用档位或操作其它设备者(若造成车辆损坏的由驾驶员承担全部维修费用);

5. 遗失车辆相关证件或车辆钥匙者(相关补证费用及相关补证手续由当事人负责承担);

6. 车厢内、外部不清洁、不干净者;

7. 车头烟灰盒堆满烟灰或烟蒂的驾驶室脏乱不堪、乱吐、乱扔者;

8. 不保持个人卫生整洁的,穿着不整齐的,上班时穿拖鞋出入办公区域或驾驶车辆者;

9. 无故不参加公司组织的有关文件和安全注意事项学习者。

10.不按规定停车,长时间启动车辆吹空调者。

11.不按规定程序申请及核定车辆状况,擅自进行维修,发生的费用不予报销。

(二)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为乙类过失。

1.不服从公司合理的工作安排及管理者;

2.不按规定接听电话和回复公司电话,手机不按规定24小时开通者(扣罚当月通讯费,若屡次重犯,按照违纪予以辞退);

(三)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为丙类过失。

1. 未经领导批准,私自使用公司车辆运载私人物品、非公司人员及政府规定的违禁物品者(若造成事故及其它意外事故或人员伤亡的,由当事人负全部法律责任及经济责任并予以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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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班管理规定

bsp; 未按规定报销,弄虚作假,侵害公司利益者,一经发现按超出部分的10倍罚款,并予以辞退。

(四)事故处理及其他相关奖惩条例

1.驾驶员在公司工作期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应做到:

ø 立即停车,保持车辆肇事状态,亮危险应急灯,并设置障碍标志,如有伤者,应把伤者送附近医院抢救(伤者移动时应标明位置);

ø 利用一切通信工具或拦截过往车辆向当地公安交警报案,同时打电话回公司回报情况,将时间、地点、伤亡情况、车辆损失情况及货物损失情况详细报告,以便获得公司领导的指导意见;

ø 如有死亡,应保护现场,并尽量寻找现场目击证人,想办法要求证人留下姓名、联系电话以便联系取证;

ø 在公司安全人员或事故处理人员未到达现场前,应听从交警指挥,协助处理现场,并记下对方车牌号码,事故处理经办人姓名、事故处理单位、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以便处理。

2. 造成交通事故的,驾驶员负完全法律责任,并按车辆事故规定承担经济赔偿则任,情节严重者予以开除。经济赔偿承担比例按公安机关的事故处理责任认定书的结果区分,具体规定如下:

ø 负完全责任的按保险赔付后经济损失的200%赔偿;

ø 负主要责任的按保险赔付后的经济损失的150%赔偿;

ø 负同等责任的按保险赔付后经济损失的100%赔偿;

ø 无责任、且驾驶员相关证件齐全的,无须赔偿。

3. 驾驶员因违反交通法规或其它法律法规,被有关部门进行执法和处理的,一切罚款和费用自行承担。

4. 行驶公里数及油耗不得超过公司制定的标准,若油耗增加超标,公司将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技术鉴定,若属驾驶员责任,公司将追究其完全则任,赔偿公司因此多支付的油费及维修费用。

5. 遗失或损坏车辆配置工具、材料、设备的,由责任驾驶员负责照价赔偿。

6. 由于当事人责任而遗失车辆的,移交公安机关侦察处理并按直接经济损 失的100%进行赔偿,赔偿后找回车辆的可退还赔款,但要当事人负责车辆遗失期间损坏的维修费用。

7. 不文明礼貌行车、开快车、开赌气车、开英雄车和盲目超车等严重违章行为的,后果由驾驶员负全部责任。造成交通事故导致人员伤亡、车辆损坏的,由当事人负全部法律责任及经济责任并予以辞退。

8. 在公司规定区域范围内,未经主管领导批准同意到非定点加油站加油的,费用自理。

9. 驾驶员盗窃公司财物的,一经发现立即予以辞退,并送公安机关处理,同时必须承担因此产生的全部损失及费用。

10. 驾驶员违反公司相关规定制度的,扣罚100元/次,驾驶员在当月内,同一违纪情况出现三次以上者,扣罚半月薪资;当月累计被三次书面警告的,视情节扣罚当月部分工资并予以记过一次,情节严重者予以开除。

11. 肇事不报、伪造现场或逃跑的,造成车辆被扣或公司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由当事人负完全法律责任、经济责任并在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同时按违纪予以辞退。

12. 未经批准将车交给无证人员或非本公司人员驾驶的,一经发现立即解雇。如造成交通事故、其他意外事故、人员伤亡或公司损失的,除按规定作经济赔偿外,由当事人负全部法律责任及经济责任,并予以辞退。

13. 严禁使用过期失效证件出车,违者扣罚300元。必须办理好证件后方可出车,办证时间超过10天的将予以停薪留职,超过30天予以辞退。

14. 未经主管领导签字批准或同意,私自出车、办私事或将车辆私自开出,造成交通事故、其它意外事故、人员伤亡或因此造成车辆丢失的交公安机关侦查处理,同时由当事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及经济责任并予以辞退。

15. 私自带徒,造成交通事故、其它意外事故或人员伤亡的由当事人负全部法律责任及经济责任并予以辞退。

七、派车流程

1. 班车按日常规定时间准时发车,无需派车单。但每次发车完毕后,需认真登记车辆使用情况。

2. 每天采购员用车无需派车单。但每次发车完毕后,需认真登记车辆使用情况,并附采购明细单一份。

3. 行政公务或其他事项用车需提前一天填写派车单,由部门经理签字确认,经行政主任签字后方可派车。每次发车完毕后,需认真登记车辆使用情况,并附用车明细一份。

4. 所有公司车辆出入门岗由保安进行登记,按周期送到人事行政部检查、存档。

5. 行政车辆需每月交行车记录到人事行政部审核、备存。

八、车辆费用的管理

1.司机对车辆费用应如实汇报,如有发现虚报则从严处理。报销时附行车记录并由用车人签名确认。

2.由司机班长制订下月车辆费用预算交人事行政部审核后进行日常开支。

3.车辆维修应事先将车辆情况详细列明,包括须维修项目、零件费、维修费等经各相关部门审核后方可进行维修,维修单交人事行政部入档管理。

九、费用报销流程

驾驶员

(产生费用)

徐中海复核统计,驾驶员支取

财务部报销

总经理审批

财务部审核

人事行政部审核

(若同意)送车

用车人确认

(在费用单据后签名,并附行车记录)

胡志林审核(维修项目的必要性及金额)

停车、路桥、加油

车辆维修费用

车辆使用管理规定

一、总则

为规范公司车辆使用,控制成本,保证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二、职责分工

1.人事行政部为公司车辆主管部门,负责车辆派遣、使用、维修管理;

2.各部门经理负责本部门车辆使用把关;

3.车辆使用人负责车辆使用确认;

4.司机班长负责车辆和司机日常管理。

三、车辆用途分工

1. 大巴为看楼车,用于接送客人看楼和捎带员工上下班,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2. 解放牌面包车主要用于购买蔬菜、副食和批量工程物料,特殊情况可用于行政公务;

3. 金杯面包车主要用于行政外联公务;

4. 摩托车用于询价和零星采购。

四、车辆派遣程序

1. 班车每天由值班司机按时发车,无须另行发牌车通知;

2. 购买蔬菜副食车俩提前一天申报《用车申请表》办理派遣手续;

3. 使用行政车辆需提前一天申请,市内用车由人事行政部统筹批准,出市区由人事行政部审核,报总经理批准;

4. 车辆使用人用车完毕,需认真填写派车单,对使用情况签字确认;

5. 摩托车派遣由厨房采购酌情办理。

五、派车原则

1. 私车一律不派;

2. 先急后缓、先主后次、先申请先派遣;

3. 能共用一辆车者不单独派遣。

六、申请用车条件

1. 办理银行取款和相关业务,每周最多一次,不累计;

2. 去学校和相关单位招聘员工,每月最多两次,不累计;

3. 经营外联事务,每月最多两次,不累计;

4. 行政外联事务,每月最多两次,不累计;

5. 举办员工集体活动;

6. 其他紧急事务。

七、附则

1. 对违反规定私自派车、用车者,分别罚款100-200元;

2. 人事行政部每月公布一次车辆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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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篇 司机班管理规定

一、组织架构

二、驾驶员行为规范

1. 遵守国家法令、法规及《道路交通管理条例》。

2. 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各项规定和细则。

3. 服从领导,听从工作安排,做到“爱车、守纪、安全、节约”。

4. 做好当天的行车记录,保留好当天所产生的各类费用的票据,并在票据后签名确认。

5. 车辆的管理、调度和安排工作统一由司机班长负责。

6. 各驾驶员要准时、准地点的安全完成所分配的任务,要服从司机班长的工作安排和车辆调配。对不服从工作安排和车辆管理调度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7. 各驾驶员有事请假、换休、换班和会议无法参加者需经班长同意后方可执行。

8. 积极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负责所驾驶车辆的维修保养的申请和车辆故障信息反馈。

9. 对车辆的随车*和按规定配备的各种维修工具、材料、设备做到不浪费、不遗失,并做好相关的领用登记。

10.每日上班前必须按照行车技术标准和车容标准、司机仪容仪表标准进行自检。

11.全车外形完整无损,车身光泽明亮,无浮尘、油污、泥水痕迹,全车前后挡风车窗玻璃明亮。

12.车厢内无浮尘、杂物,保洁箱内无隔夜垃圾,车内空气无异味。

13.严禁驾驶员在等客户期间长时间发动车辆开空调(具体时间为10分钟)。

14.及时接听和回复公司的电话(5分钟内),通讯设备必须处于24小时接通状态。

15.晚间司机要注意休息。不准开疲劳车,不准酒后驾车。

16.司机驾车一定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包括高速、爬头、紧跟、争道等)。

17.司机因故意违章或*不全被罚款的费用不予报销,违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18.发生意外后,在两天内提交肇事报告,详述事情经过及车辆、人员的损伤情况。

19.根据肇事司机的过失责任大小,由行政部发出“违规通知书”,处理结果录入员工档案。

三、驾驶员服务要求

1.对客户要面带笑容,使用敬语,坚持“客户至上,服务第一”的待客宗旨。

2.坚持微笑服务,给客户以亲切、愉快、轻松和安全的感觉。

3.急客户所急,热情为客户排忧解难,给客户提供良好的服务。

4.对客户一视同仁,决不能厚此薄彼。

5.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搀扶老弱病残者上车。

6.树立良好的驾驶作风,不争先抢道,坚持文明行车。

7.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见到客户扬手即停(交通条件不允许时除外)。

8.遇到客户有意刁难时,应采取克制的态度,紧记“客户总是对的”,决不允许和客人发生争吵,更不准大打出手。

9.各司机执行任务时,应穿着公司配发的工服,工服要平整,不得起皱,衬衣及衣领袖口要洁净。

10.皮鞋要上油檫亮,上班期间不准吃有异味的食品,以保持口腔气味清新。

11.驾驶员不得在车内或行驶中向车外乱吐乱扔。

12.行驶中遇客户赶时间,司机不能违反交通法所规定的行车速度而超速行驶,以免发生意外,同时做好解释工作。

13.车内不准吸烟,如乘客在车内吸烟时,应礼貌婉转告知。

14.司机对乘客要热情、有礼,说话文明。车内客人谈话时,除非客人主动搭话,不应随便插话。

四、驾驶员岗位职责

1. 班长

ø 以身作则,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带领全班积极完成各项任务。

ø 定期向领导汇报司机班的工作、安全行车及车辆技术状况。

ø 准时参加人事行政部会议并向本班传达会议精神。

ø 编制司机的排班表,分配车辆,评估其工作表现。

ø 组织班内每周的安全、业务学习,并做好考勤记录。

ø 督促本班员工遵纪守法、爱护车辆,提高服务质量,注意行车安全,杜绝事故发生。

ø 编排车辆维修保养计划,记录车辆的维修保养情况。

ø 建立健全的车辆记录和维修保养周期

ø 每天进行一次安全、车容车貌和卫生检查。

ø 登记司机出车情况及车辆动态,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或上报。

ø 做好车辆相关费用的审核、监控。

2. 班车、小车司机

ø出车前必须对车辆进行认真检查,严禁病车上路。

ø每次出车须提前十分钟准备车辆到达用车地点,不得用喇叭催客户上车。

ø与客户见面时,要面带笑容,热情问好,以礼相待,请客户上车。

ø注意行车平稳,遇上不平的路面要提醒客户坐好扶稳。

ø遇到交通堵塞时,须征得客户同意后,方可绕道行驶。

ø遇到客户要求在禁停路段停车,要耐心解释以求客户谅解。

ø候车时必须留在车上,严禁翻动客户物品。

ø严格执行部门的各项规定,不计较个人得失。

ø 提醒客户带齐行李下车。

ø 客户下车后,马上检查车上有否遗留物品。

ø 客户遗留物品应迅速设法归还客户,未能归还的必须交人事行政部处理。

ø 酒后及服用影响驾驶的药物后禁止驾驶车辆。

ø *失效或不完备禁止驾驶车辆。

ø 坚守岗位,候客时不准无故离开车位,不准打瞌睡、抽烟或看书报,因事获准离开时,熄火并关好车门。

ø 每月整理车辆行驶记录交司机班长进行综合管理和记录。

五、车辆日常检查、维修及保养管理规定

1. 车辆保养由班长按月出计划、有步骤的组织实施。实行车辆保养定人、定位、定项目、定工具,并根据维修保养项目的大小、费用等情况向人事行政部及时汇报,待人事行政部同意后方可执行。

2. 各驾驶员负责自己驾驶车辆的日常检查和保养。车辆的保养和维修由驾驶员申请,班长协调同意后方可执行。当班司机驾驶机动车辆正常工作,未当班司机跟踪修理厂所维修保养的项目。(注:跟踪的目的在于确认修理的项目、换件、修理时间无拖延能按时取车,保证正常工作的调度运行。)

3. 各驾驶员要做好车辆的保养和清洁工作。

4. 班长每周不定期检查车辆的保养、清洁和维护工作。对一次保养清洁不到位

者提出口头警告,对两次以上者给予书面警告。屡教不改者给予辞退处理。

5. 班长需每月向人事行政部汇报一次一月工作总结,包括各驾驶员工作情况、车辆情况、出车情况等。

6. 行驶中,如发现车辆有异常,应马上选择安全的地方停车检修。若不能解决,应即设法向班长或人事行政部讲明情况,由班长或人事行政部派专人处理。

7. 检查燃料、润滑油、冷却液、电瓶液是否足够,制动器、离合器、总泵油是否符合要求。

8. 检查轮胎气压是否符合标准,轮胎螺丝是否紧固。

9. 检查手、脚制动器性能是否良好,各连接管道是否漏油。

10.检查方向机、转动轴及转向横直拉杆连接是否紧固,有效。

11.检查喇叭、灯光、雨刮器是否正常,电瓶连接线、搭铁线是否牢固清洁。

12.检查发电机皮带、风扇皮带是否正常。

13.检查票证、随车工具是否齐全。

14.按照操作规程起动车辆,察听发动机声音是否正常。

15.车辆发动后,检查各仪表、指示灯工作是否正常,若发现故障,马上熄车并向班长报告。

16.检查发动机润滑油、冷却液。

17.检查传动皮带绕度和完好情况。

18.检查轮胎气压,清除嵌在轮胎内间及表面的杂物。

19.排除行驶中发现的故障。

20.放尽储气筒及油水分离器内的积水和污物。

21.收车后按车容标准清洁车辆,然后把车开回停车场停放好。熄灯、熄车、人排档位,拉紧手制动器。

22.收车后关好车窗,锁好车门、尾盖,锁好防盗锁。

六、驾驶员奖罚条例

(一)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为甲类过失。

1. 不按时上班、工作时间擅自离开公司、不按规定请假者(超过3小时作旷工处理);

2. 未经主管领导签字批准或同意,私自出车、办私事或将车辆私自开出、停放或过夜者;

3. 在出车前和回来后不检查车辆,发现故障不立即向车队班长或主管领导报告情况和申请维修者(若造成车辆机械事故或交通事故的,由当事人负完全责任,并予以辞退);

4. 驾驶车辆行驶过程中不按照车辆规定的行驶速度使用档位或操作其它设备者(若造成车辆损坏的由驾驶员承担全部维修费用);

5. 遗失车辆相关*或车辆钥匙者(相关补证费用及相关补证手续由当事人负责承担);

6. 车厢内、外部不清洁、不干净者;

7. 车头烟灰盒堆满烟灰或烟蒂的驾驶室脏乱不堪、乱吐、乱扔者;

8. 不保持个人卫生整洁的,穿着不整齐的,上班时穿拖鞋出入办公区域或驾驶车辆者;

9. 无故不参加公司组织的有关文件和安全注意事项学习者。

10.不按规定停车,长时间启动车辆吹空调者。

11.不按规定程序申请及核定车辆状况,擅自进行维修,发生的费用不予报销。

(二)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为乙类过失。

1.不服从公司合理的工作安排及管理者;

2.不按规定接听电话和回复公司电话,手机不按规定24小时开通者(扣罚当月通讯费,若屡次重犯,按照违纪予以辞退);

(三)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为丙类过失。

1. 未经领导批准,私自使用公司车辆运载私人物品、非公司人员及政府规定的违禁物品者(若造成事故及其它意外事故或人员伤亡的,由当事人负全部法律责任及经济责任并予以辞退);

2. 未按规定报销,弄虚作假,侵害公司利益者,一经发现按超出部分的10倍罚款,并予以辞退。

(四)事故处理及其他相关奖惩条例

1.驾驶员在公司工作期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应做到:

ø 立即停车,保持车辆肇事状态,亮危险应急灯,并设置障碍标志,如有伤者,应把伤者送附近医院抢救(伤者移动时应标明位置);

ø 利用一切通信工具或拦截过往车辆向当地公安交*案,同时打电话回公司回报情况,将时间、地点、伤亡情况、车辆损失情况及货物损失情况详细报告,以便获得公司领导的指导意见;

ø 如有死亡,应保护现场,并尽量寻找现场目击证人,想办法要求证人留下姓名、联系电话以便联系取证;

ø 在公司安全人员或事故处理人员未到达现场前,应听从交警指挥,协助处理现场,并记下对方车牌号码,事故处理经办人姓名、事故处理单位、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以便处理。

2. 造成交通事故的,驾驶员负完全法律责任,并按车辆事故规定承担经济赔偿则任,情节严重者予以开除。经济赔偿承担比例按公安机关的事故处理责任认定书的结果区分,具体规定如下:

ø 负完全责任的按保险赔付后经济损失的200%赔偿;

ø 负主要责任的按保险赔付后的经济损失的150%赔偿;

ø 负同等责任的按保险赔付后经济损失的100%赔偿;

ø 无责任、且驾驶员相关*齐全的,无须赔偿。

3. 驾驶员因违反交通法规或其它法律法规,被有关部门进行执法和处理的,一切罚款和费用自行承担。

4. 行驶公里数及油耗不得超过公司制定的标准,若油耗增加超标,公司将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技术鉴定,若属驾驶员责任,公司将追究其完全则任,赔偿公司因此多支付的油费及维修费用。

5. 遗失或损坏车辆配置工具、材料、设备的,由责任驾驶员负责照价赔偿。

6. 由于当事人责任而遗失车辆的,移交公安机关侦察处理并按直接经济损 失的100%进行赔偿,赔偿后找回车辆的可退还赔款,但要当事人负责车辆遗失期间损坏的维修费用。

7. 不文明礼貌行车、开快车、开*气车、开英雄车和盲目超车等严重违章行为的,后果由驾驶员负全部责任。造成交通事故导致人员伤亡、车辆损坏的,由当事人负全部法律责任及经济责任并予以辞退。

8. 在公司规定区域范围内,未经主管领导批准同意到非定点加油站加油的,费用自理。

9. 驾驶员盗窃公司财物的,一经发现立即予以辞退,并送公安机关处理,同时必须承担因此产生的全部损失及费用。

10. 驾驶员违反公司相关规定制度的,扣罚100元/次,驾驶员在当月内,同一违纪情况出现三次以上者,扣罚半月薪资;当月累计被三次书面警告的,视情节扣罚当月部分工资并予以记过一次,情节严重者予以开除。

11. 肇事不报、伪造现场或逃跑的,造成车辆被扣或公司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由当事人负完全法律责任、经济责任并在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同时按违纪予以辞退。

12. 未经批准将车交给无证人员或非本公司人员驾驶的,一经发现立即解雇。如造成交通事故、其他意外事故、人员伤亡或公司损失的,除按规定作经济赔偿外,由当事人负全部法律责任及经济责任,并予以辞退。

13. 严禁使用过期失效*出车,违者扣罚300元。必须办理好*后方可出车,*时间超过10天的将予以停薪留职,超过30天予以辞退。

14. 未经主管领导签字批准或同意,私自出车、办私事或将车辆私自开出,造成交通事故、其它意外事故、人员伤亡或因此造成车辆丢失的交公安机关侦查处理,同时由当事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及经济责任并予以辞退。

15. 私自带徒,造成交通事故、其它意外事故或人员伤亡的由当事人负全部法律责任及经济责任并予以辞退。

七、派车流程

1. 班车按日常规定时间准时发车,无需派车单。但每次发车完毕后,需认真登记车辆使用情况。

2. 每天采购员用车无需派车单。但每次发车完毕后,需认真登记车辆使用情况,并附采购明细单一份。

3. 行政公务或其他事项用车需提前一天填写派车单,由部门经理签字确认,经行政主任签字后方可派车。每次发车完毕后,需认真登记车辆使用情况,并附用车明细一份。

4. 所有公司车辆出入门岗由保安进行登记,按周期送到人事行政部检查、存档。

5. 行政车辆需每月交行车记录到人事行政部审核、备存。

八、车辆费用的管理

1.司机对车辆费用应如实汇报,如有发现虚报则从严处理。报销时附行车记录并由用车人签名确认。

2.由司机班长制订下月车辆费用预算交人事行政部审核后进行日常开支。

3.车辆维修应事先将车辆情况详细列明,包括须维修项目、零件费、维修费等经各相关部门审核后方可进行维修,维修单交人事行政部入档管理。

九、费用报销流程

驾驶员

(产生费用)

徐中海复核统计,驾驶员支取

财务部报销

总经理审批

财务部审核

人事行政部审核

(若同意)送车

用车人确认

(在费用单据后签名,并附行车记录)

胡志林审核(维修项目的必要性及金额)

停车、路桥、加油

车辆维修费用

车辆使用管理规定

一、总则

为规范公司车辆使用,控制成本,保证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二、职责分工

1.人事行政部为公司车辆主管部门,负责车辆派遣、使用、维修管理;

2.各部门经理负责本部门车辆使用把关;

3.车辆使用人负责车辆使用确认;

4.司机班长负责车辆和司机日常管理。

三、车辆用途分工

1. 大巴为看楼车,用于接送客人看楼和捎带员工上下班,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2. 解放牌面包车主要用于购买蔬菜、副食和批量工程物料,特殊情况可用于行政公务;

3. 金杯面包车主要用于行政外联公务;

4. 摩托车用于询价和零星采购。

四、车辆派遣程序

1. 班车每天由值班司机按时发车,无须另行发牌车通知;

2. 购买蔬菜副食车俩提前一天申报《用车申请表》办理派遣手续;

3. 使用行政车辆需提前一天申请,市内用车由人事行政部统筹批准,出市区由人事行政部审核,报总经理批准;

4. 车辆使用人用车完毕,需认真填写派车单,对使用情况签字确认;

5. 摩托车派遣由厨房采购酌情办理。

五、派车原则

1. 私车一律不派;

2. 先急后缓、先主后次、先申请先派遣;

3. 能共用一辆车者不单独派遣。

六、申请用车条件

1. 办理银行取款和相关业务,每周最多一次,不累计;

2. 去学校和相关单位招聘员工,每月最多两次,不累计;

3. 经营外联事务,每月最多两次,不累计;

4. 行政外联事务,每月最多两次,不累计;

5. 举办员工集体活动;

6. 其他紧急事务。

七、附则

1. 对违反规定私自派车、用车者,分别罚款100-200元;

2. 人事行政部每月公布一次车辆使用情况。

第14篇 塔吊司机管理规定办法

一、一般规定

1、塔吊司机必须熟记塔吊“十不准吊”、“操作规程”,熟悉所操作塔吊使用说明书,禁止塔吊司机违章作业。

2、严禁塔吊司机酒后上岗。

3、保持驾驶室内卫生,玻璃干净、驾驶室内清洁、物品放置整齐无杂物、保管好对讲机、随机工具等。

4、塔吊司机班前,必须对塔吊进行全面的检查和空载、满载试运

行一个工作循环,确认正常并填写“塔式起重机日常检查维护保养记录”后方可投入运行。

5、在塔吊上无安全防护栏杆的部位进行检查、维护、保养等工作时,必须系好安全带。

6、严格遵守塔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十不吊的规定。

7、依据塔吊使用说明书要求,定期执行维护、保养工作。

8、发现塔吊存在故障或隐患时及时通知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

二、班前检查管理规定。

1、检查基础接地线是否完好,检查基础有无沉降,检查基础内是否清洁、无积水。

2、检查各连接件螺栓是否牢固无松动,销轴无窜动,开口销完全撬开,配重块无晃动。

3、检查底座、加强节、标准节、回转机构、平衡臂、起重臂、各拉杆结点等主要金属结构有无变形、开焊,上人爬梯、休息平台是否完好。

4、检查附着环梁与标准节固定是否牢固,附着撑杆本身是否变形,附着撑杆与建筑物锚固连接是否牢固,底座螺栓、加强节螺栓、标准节螺栓、附着螺栓是否紧固。

5、检查各滑轮是否完好、转动灵活,有无噪音。钢丝绳是否润滑良好,有无断丝、断股现象,钢丝绳固定端是否可靠。

6、检查电气系统是否运行正常,有无噪音,线路绝缘有无老化。

7、检查各机构润滑油量和油质是否符合要求。

8、检查吊钩保险、防断绳保险装置是否有效,各限位器是否有效。起升抱闸、小车抱闸、回转抱闸制动是否正常,有无溜车。

三、作业中管理规定。

1、遇有大风、大雨、大雾等恶劣天气严禁作业。当风力超过6级时塔吊严禁使用,当风力超过5级时禁止塔吊吊装大模板作业。

2、操作时司机不得闲谈、吸烟、看书、报和做其他与操作无关事情,严禁由塔机上向下抛掷任何物品。

3、多机作业时,应避免两台或两台以上塔式起重机在回转半径内重叠作业。特殊情况,需要重叠作业时,必须保证臂杆的垂直安全距离。

4、对指挥信号分辨不清时不得盲目操作,对指挥错误有权拒绝执行或主动采取防范或紧急措施。

5、力矩、起重量、起升高度、变幅等安全装置发出警示或接近临界时,司机必须严密注视,严禁强行操作。

6、起吊重物时,不得提升悬挂不稳定重物,严禁在提升的物体上附加重物,起吊零散物料或异形构件时必须用专用吊装筐装载,确认制动、物料绑扎和吊索具无误后方可吊运。

7、吊装作业前必须按动电铃,对回转半径内作业人员进行提示,引起回转半径内作业人员注意后方可运行。

8、操纵控制器时,必须从零位开始,推到第一档位,然后逐级加档,每档停2-3s。当需要传动装置在运行中改变方向时,应先将控制器拉到零位,待传动停止后再逆向操作,严禁直接变换运转方向。

9、严禁乘运或提升人员。起落重物时,不得从现场作业人员头顶经过。

10、回转制动装置只可用于大臂静止工作中抗风定位,不可用于回转过程中的制动使用。

11、运行中发现存在障碍物必须停止作业,吊物放置地面,待障碍物清除后方可继续运行。

12、作业时禁止多塔抬吊同一物品。

13、夜间工作时在现场有充足照明灯情况下方可运行。

14、当塔吊突发故障时,应立即停止作业,严禁带病运转,随后及时通知项目设备员进行维修。

15、突然断电时,各操作手柄必须置于零位。并应根据现场具体情况采取最适当的安全保护措施。

16、塔吊司机作业时不准离开驾驶位置,必要离开时必须将吊物放置地面,小车收至起重臂根1.5米处,吊钩收至起重臂下玄1米处,操作手柄置于零位,拉闸断电,锁闭驾驶室,严禁其他人员操作塔吊。

17、塔吊时间不得找人代班,不允许教授别人操作塔吊,有事不能上岗的事先向项目部请假,并安排好调班事宜。

四、作业后管理规定。

1、塔吊司机每班作业后必须将小车收至起重臂根1.5米处,吊钩收至起重臂下玄1米处,操作手柄置于零位,拉闸限电,锁闭驾驶室,严禁其他人操作塔吊。

2、塔吊作业后非特殊情况下不可进行回转制动与锚固。

3、每天班后如实填写“交接班记录”。交接班记录填写天气情况、隐患排查情况、维修保养情况、当天塔吊总计运转时间。

4、夜间和视野不清晰时打开高空障碍灯,提供夜间警示信号。

五、塔吊司机奖惩管理规定。

1、塔吊司机在工作中违反本管理规定的一次处罚100元,情节严重的下岗处理。

2、塔吊司机在工作中发现设备存在重大隐患并及时上报安全管理人员,经核实无误的奖励500-1000元。

中建·嘉天下二期工程项目部

2023年11月1日

第15篇 某物业管理公司机动车辆和驾驶员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加强公司机动车辆管理和驾驶员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要加强各类机动车辆的维修保养,保持良好的车况;加强驾驶员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务质量与水平,确保顺利完成各项行车准备,促进企业经营管理工作。

第二章 机动车辆的管理

第三条 公司各种机动车辆的运行技术条件必须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四条 各种机动车辆由公司行政人事部集中管理,统一控制使用,并负责车辆的申领牌照、验车、更新等事宜。

第五条 公司机动车辆的使用应坚持最大限度利用现有资源,方 和满足工作需要,确保公司领导用车。一切与工作无关的,均不得使用公司车辆。凡路线较近、乘坐公交车比较方 的,一般不安排用车。

第六条 各部门因工作需要用车,必须填写公司《用车登记 》,并于实际用车日的前一天15:00之前向公司行政人事部提出申请,由行政人事部负责人统一安排用车。

第七条 行政人事部在安排用车时,将根据路线长短、携运物品、《用车登记 》送交的时间先后等情况进行合理调配、统一安排,并及时告知有关部门。

第八条 如遇紧急情况需要用车,可由用车人向行政人事部负责人提出口头申请。经情况核实后,行政人事部可以临时调整用车,并由该负责人直接通知驾驶员,说明用车人、用车时间、地点和路线。紧急用车人事后应补填《用车登记 》,并由驾驶员于第二天交办公室保存。

第九条 驾驶员必须凭《用车登记 》出车,用车人不可直接向驾驶员要车。

第十条 专职驾驶员出车前后应认真做好车况的检查工作,并在《用车登记 》备注中予以注明。

第十一条 员工因住院、婚丧等特殊情况需要借用公司车辆时,一般应尽量提前向行政人事部提出,在不影响工作用车的情况下,行政人事部将予以安排。

第十二条 外借机动车辆,应由我 位安排驾驶员驾驶,有特殊要求的,必须经地产常务副总经理批准,签订有关协议,并由驾驶员做好车辆的交接手 。外借车辆所耗用的汽油,一般由借车 位自行解决,或收取汽油费(票)。外借期间车辆若有损坏,由借车 位负责修复,并酌赔损失。

第十三条 机动车辆的年度检查,须按交通管理部门的规定。由公司行政人事部统一安排,并做好档案记录。

第三章 机动车辆的维修与保养

第十四条 要加强机动车辆的日常保养工作,雨后须及时清洗擦拭,车身常打蜡、座套常换洗,保持良好车况和整体清洁。

第十五条 各种车辆的大、中、小维修,由公司行政人事部统一安排,驾驶员不得擅自联系修理和自己采购配件。

第十六条 车辆的一、二级保养,由驾驶员按实际行驶公里数或规定时间进行。一般一级保养为10000 公里;或“一保”每季度一次,“二保”一年一次。

第十七条 公司每年进行一次车况考核评定,由行政人事部组织实施。

第四章 机动车辆的使用

第十八条 公司领导用车须确保。各部门因工作需要用车,应于实际用车日的前一天15:00之前向公司行政人事部提出申请,由行政人事部负责人统一安排用车。

第十九条 行政人事部一般按各部门送交用车 时间的先后安排用车。如遇紧急要车,可临时调整,并及时通知有关部门。路程较近、公交车辆比较方 的一般不安排用车。

第二十条 驾驶员须凭《用车 》出车,无《用车 》的一律不得出车。

第二十一条 员工因住院、丧事等特殊情况需借用车辆,一般应提前1 天向行政人事部提出,在不影响公司工作用车的前提下,行政人事部将予安排。

第五章 驾驶员的管理

第二十二条 车辆驾驶员必须遵守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条例》、本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及驾驶员操作规程,保证行程安全。

第二十三条 驾驶员必须自觉参加规定的安全学习活动。学习出席率必须达到80%以上,在百日安全竞赛及审证期间则不低于90%。

第二十四条 驾驶员应遵守市公安局规定的年度审证制度,无故逾期不办致使驾驶证自行失效的,后果自负。因保管不善而遗失驾驶证、行车证及车上物品等,由其自行补办各种手 ,补证费自理。

第二十五条 驾驶员必须注意自身仪表举止,讲礼貌,守纪律, 从调度,文明行车;不得公车私开,不得索要礼品和其他费用(收受礼品一律上交公司)。无出车任务时,须在公司留守等候;未经有关领导批准,不得擅自外出。

第二十六条 车辆行驶途中发生各种事故,驾驶员不得私自处理,须及时报告有关领导;凡涉及人事故,须主动及时报交通管理部门处理,如拖延不报,造成后果自负。

第六章 安全行车

第二十七条 为加强安全行车管理,驾驶员须做到:

1、遵纪守法。行驶途中,礼让三分,不超速,不超载,不强行超车。

2、出车前须全面检查车况,作好各项行车准备工作,不带故障出车。

3、行车时要集中思 ,不和乘客闲谈,不开“英雄车”、“赌气车”,不准叼着烟开车。

4、上班时间不喝酒,参加宴请不喝酒,有值班任务时不喝酒。

第二十八条、附则:

本规定由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第16篇 公司机动车辆及驾驶员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机动车辆及驾驶员安全管理,杜绝和减少各类车辆设备、交通事故,确保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健康安全,保证安全生产。根据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特修订本规定。

第二条 各级安全部门、机电物资部门、人力资源部门、财务与产权管理部门要按职能分工抓好分管工作,并相互协作,共同做好集团公司机动车辆及驾驶员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集团各成员企业对其所购置的机动车辆,及其对所属劳务组织、分包队伍以及租赁的机动车辆及驾驶员的管理。

第二章 相关职责 

第四条 安全部门职责:

集团公司安全主管部门:

1、归口机动车辆及驾驶员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2、组织或参与车辆伤害事故的调查处理;

3、负责车辆伤害事故的统计报告。

各单位安全主管部门:

1、负责建立健全并督促落实机动车辆及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

2、负责对驾驶员持证上岗、遵章守纪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3、负责组织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4、负责组织厂内机动车辆驾驶员操作证的取证和复审,以及驾驶员驾驶执照、从业执照的年审工作;

5、负责机动车辆户籍管理;

6、组织或参与车辆伤害类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7、负责车辆伤害类事故的统计报告。

第五条 机电物资部门职责:

集团公司机电物资部职责:

1、归口集团公司机动车辆的实物管理工作;

2、负责组织大型施工生产车辆驾驶员“设备操作证”的发放、管理;

3、组织或参与重大机动车辆设备事故的调查与处理,参与车辆伤害类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4、负责机动车辆设备事故的统计报告。

各单位机电物资管理部门:

1、负责建立健全并督促落实机动车辆安全操作堆积及安全管理制度;

2、负责机动车辆安全技术状况、设备安全运行及机动车辆设备管理制度落实的监督检查;

3、协助组织大型施工生产车辆驾驶员“设备操作证”的发放、管理;

4、负责机动车辆的技术、安全鉴定及管理;

5、负责建立机动车辆档案;

6、负责组织制定并督促落实机动车辆重大隐患整改方案;

7、组织或参与机动车辆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8、负责机动车辆设备事故的统计报告。

第六条 人力资源部门职责:

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

1、负责指导、协助用人单位招聘机动车辆驾驶员;

2、协助组织大型施工生产车辆驾驶员“设备操作证”的发放工作;

3、参与车辆伤害类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各单位人力资源部门:

1、负责机动车辆驾驶员的试用、录用、解聘工作;

2、负责建立机动车辆驾驶员档案;

3、协助、配合安全部门做好机动车驾驶员的安全培训及考核工作;

4、参与车辆伤害类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第七条 各单位财务与产权管理部门负责对本单位机动车辆各类费用的收缴、筹集,并监督落实。

第八条 机动车辆及驾驶员所属单位(项目部、厂队)职责: 1、严格执行上级并适时建立本单位机动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制度;

2、负责对本单位机动车辆及驾驶员管理的各项制度、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负责机动车辆驾驶员聘用、解聘信息资料的提供;

4、负责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培训的组织和落实工作;

5、负责建立机动车辆及驾驶员档案;

6、负责机动车辆的维护保养及安全运行;

7、参与机动车辆设备事故及车辆伤害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8、负责机动车辆设备事故及车辆伤害类事故的统计报告。

司机管理规定【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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