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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规定范本【16篇】

发布时间:2023-12-18 15:36:02 查看人数:42

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规定范本

第1篇 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规定范本

目的和依据

为加强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提高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水平,预防伤亡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行业安全管理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使用范围

山东银座商城股份有限公司所属的建筑施工工程

施工安全管理总述

1、 项目开工前必须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协议书》。

2、各项目部应根据“安全第一”的原则,与各施工单位建立本项目的安全组织,成立安全领导小组,施工单位确定安全负责人,承担承包区域的安全管理职责。

3、工程施工单位(包括分包单位)必须健全各级、各部门、各类人员的安全职责,明确考核办法,认真落实。

4、各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如下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例会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奖惩制度、安全施工措施及作业票、动火证、临时电使用管理制度、安全防护设施管理制度、危险作业审批制度、事故调查处理统计报告制度、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管理制度、防火防爆和危险品管理制度、分包工程安全管理制度、机械设备和工具管理制度、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施工现场安全保卫制度等。建设管理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完善以上管理制度。

5、完善各类《事故处理应急预案》。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1、高空作业安全管理措施

1.1为规范外墙、中庭、垂直运输等高空作业的安全管理,减少高空坠落、脚手架倒塌等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施工人员生命安全,特制定本措施。

1.1.1凡是坠落高度在2米以上(含2米)的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高度虽不足2米,但附近有坑、井、转动设备或堆放容易伤人的物品,工作条件特殊(风雪天气),有机械震动的地方,在有毒气体存在的房内工作时,均应按高处作业的规定执行。

1.1.2在进行高处作业时,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作业现场必须设置强度合格的安全梯或安全网等防护设施,室外作业遇有六级以上大风、暴雨或雷电天气时,应停止高处作业。

1.1.3高处作业的人员必须经安全教育合格,并熟悉现场环境和施工安全要求,对患有职业禁忌证和年老体弱、疲劳过度、视力不佳及酒后等人员不准进行高处作业。

1.1.4 进行高处作业的人员一般不应交叉作业,凡因工作需要,必须交叉作业时,要设安全网等安全设施,否则不准作业。

1.1.5进行高处拆除工作,必须提前做好拆除方案,防护措施落实到人。

1.1.6 高处作业所用的工具、零件、材料等必须装入工具袋,上下时手中不得拿工具等物件,且必须从指定的路线上下,禁止从上往下或从下往上抛扔工具、物体或杂物等,不得将易滚易滑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脚手架上,工作完毕时应及时将各种工具、零部件等清理干净,防止坠落伤人,上下输送大型物件时,必须使用可靠的起吊设备。

1.1.7 进行高处作业前,应检查脚手架、跳板等上面是否有水、泥、冰等,如果有,要采取有效的防滑措施,当结冰、积雪严重而无法清除时,应停止高处作业。

1. 1.8高处作业地点应与架空线路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距普通电线1米以上,距普通高压线2.5米以上,并要防止运输材料碰触电线。

1. 1.9高处作业所用的脚手架,必须符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的规定。

1.1.10高处作业必须设专人监护,夜间进行高处作业时应有充足的照明。

1.2高空作业相关人员的职责

1.2.1作业负责人职责:制定安全措施并监督实施,组织安排作业人员,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确保作业安全。

1.2.2作业人员职责:应遵守高处作业安全管理标准,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保护用具,认真执行安全措施,在安全措施不完善时应拒绝高处作业。

1.2.3监护人职责:负责确认作业安全措施和执行应急预案,遇有危险情况时命令停止作业;高处作业过程中不得离开作业现场;监督作业人员按规定完成作业,及时纠正违章行为。

1.2.4作业所在门店相关安保人员职责:会同作业负责人检查落实现场作业安全措施,确保作业场所符合高处作业安全规定。

2、平面布置防火要求

施工现场合理的平面布置是达到安全防火要求的重要措施之一,这不旦能够大大减少火灾事故隐患,而且一旦发生火灾也便于灭火。项目部必须要求各施工单位综合考虑防火要求、建筑物的性质、施工现场的周围环境等问题,对施工现场进行合理的平面布置,同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2.1施工现场要明确划分出:动火区(易燃、可燃材料施工、堆放区)、仓库区(易燃材料或废料堆放区)、生活区,各区域之间要有可靠的防火问距。

2.1.1动火区距离生活区不小15m,距离其他区域不小于25m。

2.1.2易燃、可燃材料和仓库距离修建的建筑物和其他区不小于20m。

2.1.3易燃的废品集中场地距离修建的建筑物和其他区域不小于30m.

2.1.4防火间距内,不应堆放易燃和可燃材料。

2.2施工现场夜间要有足够的照明,高压架空电线下不要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材料。

2.3基建工地要设有足够的消防水源(给水管道或蓄水池),对设计有消防系统的工程,应在建筑施工时,先敷设好室外消防给水管道与消火栓。

2.4临时性的建筑物、仓库等都应该配置适当种类和一定数量的灭火器,并布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冬季施工还应对消防水池、消火栓和灭火器等做好防冻工作。

2.5动火区和临时生活区的规划和搭建,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5.1生活区应尽可能搭建在建筑物2om以外的地区,且不要搭设在高压架空电线的下面,距离高压架空电线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6m.

2.5.2临时宿舍与厨房、锅炉房、变电所之间的防火距离应不小于15m,距火灾危险性大的生产场所不得小于30m。

2.5.3动火区、仓库等无论有无用火作业或取暖设备,室内最低高度一般不应小于2.8米,其门的宽度要大于1.2m,并且要双扇外开。

3、竖向施工防火措施

建筑物发生火灾时,竖向蔓延基本上都是沿建筑外墙、幕墙、中庭、天井、竖井等部位上下蔓延扩大的,极易形成立体火灾,不利于快速疏散和扑救,竖向施工时的防火措施主要有以下几点:

3.1为把火灾控制在一定范围内,沿建筑物高度方向划分竖向防火分区,其主要防火分割物为具有一定耐火能力的钢筋混凝土楼板,其中一级耐火等级耐火时限不小于1.5小时,二级耐火等级耐火时限不小于1小时。

3.2防止建筑外墙构造材料引发火灾或助燃材料引发立体火灾,尤其在建筑外围护构造中大量使用不完全符合规范的保温节能材料,留下了极大的安全隐患。应加大施工现场的检查力度,杜绝采用不符合安全等级的建筑材料。

3.3防止火灾由玻璃幕墙竖向蔓延的措施有窗间墙、窗槛墙的填充材料应采用不燃烧材料;无窗间墙、窗槛墙的玻璃幕墙应在每层楼板外沿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1小时,高度不低于0.8米的不燃烧实体裙墙;玻璃幕墙与每层楼板和隔墙处的缝隙,均应采用防火封堵材料严密填实。

3.4中庭及天井发生火灾,烟尘蔓延扩大快,易造成人员恐慌、疏散困难;另由于空间较高,火灾探测和自动灭火较为迟缓,极易形成立体燃烧,易形成烟筒效应。在进行中庭及天井的防火分区、防排烟设计时均应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的相关要求进行设计,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

3.5建筑竖向井道可分为电梯井、电缆井、管道井、排烟井、送风井、排气井、垃圾道,因竖井贯通建筑的上下各层,火灾时极易形成烟筒效应,造成火势沿垂直方向迅速蔓延扩大。

3.5.1电梯井应独立设置,井内严禁敷设可燃气体、甲乙丙类液体管道、与电梯无关的电缆、管线等。电梯井道壁除开设电梯门洞和通气空洞外,不应开设其他洞口,向大开间开门的电梯宜设置甲级防火卷帘将电梯和大空间隔开。

3.5.2电缆井、管道井、排烟井、送风井、排气井、垃圾道等竖向管道井,均应分别独立设置,其井道壁应为耐火时限不低于1小时的不燃烧体,开设在井道壁上的检查门应采用丙级防火门。

3.5.3电缆井、管道井与房间、走道等相连通的空洞,其空隙部分应采用防火材料进行封堵。

3.5.4建筑高度不超过100米的高层建筑,其电缆井、管道井每隔2-3层在楼板处用相当于楼板耐火极限的不燃烧体做防火分隔,超过100米的高层建筑,应在每层楼板处用相当于楼板耐火极限的不燃烧体做防火分隔。

3.5.5垃圾道宜靠外墙设置,不应设在楼梯间内,垃圾道的排气口应直接开向室外。垃圾斗宜设在垃圾道前室内,该前室应采用丙级防火门,且垃圾斗采用不然材料制作,并能自行关闭。

4、施工用电安全管理程序

4.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整体规划、合理设计,临时设施符合标准、安全可靠且责任明确。

4.2相关单位责任

4.2.1门店物业部负责与电源单位的联系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施工用电设施的设计安装及使用中安全方面的审批、检查验收和督促整改。

4.2.2项目部负责施工用电的组织设计,协调施工用电单位和用电设施安装单位间的关系及相应工作的布置,配合门店对施工用电设施进行检查验收。

4..2.3施工用电总电源安装单位:负责严格按组织设计进行施工用电的布设和安装;负责总电源投入运行前设立运行维修班组,并明确职责及管理范围;负责制定用电、运行维修等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负责施工用电设施的维护和使用完毕后的及时拆除;负责施工用电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和安全隐患的整改。

4.2.4施工用电单位:负责向门店物业部申请用电设施的安装、维护、保管、签字、验收;配合安全检查并及时整改;负责使用期内用电设施的报废和更新。

4.3操作程序

4.3.1 项目部给总电源安装单位出具经审批合格的施工组织设计。

4.3.2 总电源安装单位按设计组织施工,施工完毕后出具系统图纸、布置图等资料。

4.3.3 项目部配合门店物业部对竣工后的施工用电设施进行验收,合格后投入运行。

4.3.4 总电源施工单位负责对投入运行的施工用电设施进行安全管理。

4.3.5 施工用电单位向门店物业部提出用电申请,批准后由总电源安装单位负责主电源的施工,用电单位负责主电源以外用电设施的施工,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用电单位签字验收。

4.3.6 用电单位负责所用用电设施的安全管理。

4.3.7 用电单位使用完毕后应及时向门店物业部提出拆除申请,由施工单位负责主电源的拆除。

4.3.8 项目部和门店物业部对全过程进行安全检查,及时要求相关单位整改施工用电安全隐患。

第2篇 工程施工交叉作业安全管理措施

不同的企业面对不同的需求,在短时间内要完成一个复杂的工程,都必须利用交叉作业来完成。如供电部门要对高压线路进行建设和维护,超高压线路往往每年只能停电一次。这样线路建设、设备运行维护、检修都必须在短时间内一起开展,不可避免地会出现大型复杂停电、多个施工单位、多个班组同一地点交叉作业。再如城市地铁的运营,每天运营超过18小时,而能常年稳定运行,靠的只是每天晚上6小时的窗口时间去做线路设备的维护,这也是必须在众多不同专业交叉协作才能完成的。

交叉作业是指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而交叉作业又可以分为立体交叉作业和平面交叉作业。立体交叉作业是一种快速的施工组织方法,在施工过程中,把室内和室外、底层和楼层部分的土建、水电和设备安装等各项工程结合起来,实行上下左右、前后内外、多工种多工序相互穿插、紧密衔接。同时进行施工作业,充分利用空间和时间,尽量减少以至完全消除施工中的停歇现象,从而加快施工进度,降低成本。平面交叉作业是不同的作业方都必须在同一个的平面内开展作业,在区域和空间上明显冲突的条件下开展的作业。

交叉作业的特点和危害

两个以上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施工作业,因作业空间受限制,人员多,工序多,机械设备多,物料存放多。所以作业干扰多,需要配合、协调的作业多,现场的隐患多、造成严重后果。可能发生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车辆伤害、触电,火灾等。目前许多单位对交叉作业中的相关作业程序规定还不完善,难免在进行这类作业时会出现安全隐患,主要表现为:

各种作业开始前缺乏沟通。各工种由于专业分工不同,在办理作业令时往往只考虑了本专业作业的注意事项,在进入同一作业区域时只是相互打个招呼,而对可能影响到其它工种作业的事项缺乏预想。

进入同一区域作业工种过多。由于作业时间有限,在同一区域内有时要进入几个工种作业人员,而批准作业的部门为了完成作业计划也可能在同一个时间段内批准了多个工种作业。

先结束作业人员对未完成作业人员缺乏交接。在同一区域或设备上作业的多个工种,有的先完成了作业任务,就直接撤出,有的甚至在作业完成后改变了设备原有状态就直接撤出,这对于其他作业人员在不知情的条件下继续作业也是一种妨碍。

交叉作业现场没有统一管理。现阶段由于正在作业中的许多设备还在售后服务期间,对设备进行维护和检修时,经常要同厂家售后人员一起作业,而厂家人员对现场作业规范的理解和本单位职工又不同,对这些人员的管理与职工的管理也不同,这对保证作业安全也是一个不利因素。

交叉作业的管理原则

施工各方在同一区域内施工,应该互相理解,互相配合,建立联系机制,及时解决可能发生的安全问题,并尽可能为对方创造安全施工条件、作业环境。干扰方应向被干扰方提供施工计划,被干扰方据此提前安排施工,以减少干扰所带来的损失;如双方无法协调一致,或被干扰方必须停工时,须请上级部门帮助协商解决。

在同一作业区域内施工应尽量避免交叉作业,在无法避免交叉作业时,应尽量避免立体交叉作业。双方在交叉作业或发生相互干扰时,应根据该作业面的具体情况共同商讨制定安全措施,明确各自的职责。

各方应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技能,自我保护意识,预防事故发生的应急措施和综合应变能力。

双发在交叉作业施工前,应当互相通知或告知对方本班施工作业的内容、安全注意事项。当施工过程中发生冲突和影响施工时,各方要先停止作业,保护相关财产、周边建筑物及水、电、气、管道等设施的安全;由各自的责任人或安全管理负责人进行协商处理。施工作业中各方应加强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隐患和可预见的问题要及时协调解决,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

交叉作业的安全措施

各方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高处作业、模板安装、脚手架搭设拆除时,应在施工作业前对施工区域采取封闭、隔离措施,应设置安全警示标识,警戒线或派专人警戒指挥,防止高空落物,施工用具、用电危及下方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起重吊装作业时;应充分考虑对各方工作的安全影响,制定起重吊装方案和安全措施。指派专业人员负责统一指挥,检查现场安全和措施符合要求后,方可进行起重吊装作业。与起重作业无关的人员不准进入作业现场,吊物运行路线下方所有人员应无条件撤离;指挥人员站位应便于指挥和瞭望,不得与起吊线路交叉,作业人员与被吊物体必须保持有效的安全距离。

若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焊接作业时,施工单位必须事先通知对方做好防护,并配备合格的消防灭火器材,消除现场易燃易爆物品。无法清除时,应与焊接作业保持适当的距离,并采取隔离和防护措施。上方动火作业应注意下方有无人员、易燃、可燃物质,并做好防护措施,遮挡落下焊渣,防止引发火灾。焊接作业结束后,作业单位必须及时、彻底清理焊接现场,不留安全隐患,防止焊接火花死灰复燃,酿成火灾。

施工各方应共同维护好同一区域作业环境,切实加强施工现场消防、保卫、治安,文明施工管理;必须做到施工现场文明整洁,材料堆放整齐、稳固、安全可靠。确保设备运行、维修、停放安全;设备维修时,按规定警示标志,必要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谨防误操作引发事故。

第3篇 电力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电力监管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电力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拆除等有关活动,以及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对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实施监督管理。

本办法所称电力建设工程,包括火电、水电、核电(除核岛外)、风电、太阳能发电等发电建设工程,输电、配电等电网建设工程,及其他电力设施建设工程。

本办法所称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包括电力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等涉及施工安全的生产活动。

第三条 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企业负责、职工参与、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的管理机制。

第四条 电力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其他与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有关的单位,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保证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依法承担安全生产责任。

第五条 开展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的科学技术研究和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推进企业和工程建设项目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推进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科学管理,提高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水平。

第二章 建设单位安全责任

第六条 建设单位对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负全面管理责任,具体内容包括: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组织和管理机制,负责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组织、协调、监督职责;

(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实施施工现场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

(三)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响应和事故处置机制,实施突发事件应急抢险和事故救援;

(四)建立电力建设工程项目应急管理体系,编制应急综合预案,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制定各类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落实应急组织、程序、资源及措施,定期组织演练,建立与国家有关部门、地方政府应急体系的协调联动机制,确保应急工作有效实施;

(五)及时协调和解决影响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建设工程实行工程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建设单位对工程的安全生产责任;建设单位应当监督工程总承包单位履行对工程的安全生产责任。

第七条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施电力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具体包括:

(一)应当将电力建设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禁止中标单位将中标项目的主体和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

(二)应当在电力建设工程招标文件中对投标单位的资质、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安全生产保障措施等提出明确要求;

(三)应当审查投标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满足国家规定的资格要求;

(四)应当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中标单位签订安全生产协议。

第八条 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费用投入和使用管理规定,电力建设工程概算应当单独计列安全生产费用,不得在电力建设工程投标中列入竞争性报价。根据电力建设工程进展情况,及时、足额向参建单位支付安全生产费用。

第九条 建设单位应当向参建单位提供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的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各种地下管线、气象、水文、地质等相关资料,提供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等有关资料。

第十条 建设单位应当组织参建单位落实防灾减灾责任,建立健全自然灾害预测预警和应急响应机制,对重点区域、重要部位地质灾害情况进行评估检查。应当对施工营地选址布置方案进行风险分析和评估,合理选址。组织施工单位对易发生泥石流、山体滑坡等地质灾害工程项目的生活办公营地、生产设备设施、施工现场及周边环境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制定和落实防范措施。

第十一条 建设单位应当执行定额工期,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如工期确需调整,应当对安全影响进行论证和评估。论证和评估应当提出相应的施工组织措施和安全保障措施。

第十二条 建设单位应当履行工程分包管理责任,严禁施工单位转包和违法分包,将分包单位纳入工程安全管理体系,严禁以包代管。

第十三条 建设单位应在电力建设工程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 15日内,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包括电力建设工程基本情况、参建单位基本情况、安全组织及管理措施、安全投入计划、施工组织方案、应急预案等内容向建设工程所在地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备案。

第三章 勘察设计单位安全责任

第十四条 勘察设计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电力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提供的勘察设计文件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满足工程施工安全的需要。在编制设计计划书时应当识别设计适用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并编制条文清单。

第十五条 勘察单位在勘察作业过程中,应当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技术措施,保证作业人员安全,保障勘察区域各类管线、设施和周边建筑物、构筑物安全。

第十六条 电力建设工程所在区域存在自然灾害或电力建设活动可能引发地质灾害风险时,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制定相应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向建设单位提出灾害防治方案建议。

应当监控基础开挖、洞室开挖、水下作业等重大危险作业的地质条件变化情况,及时调整设计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

第十七条 设计单位在规划阶段应当开展安全风险、地质灾害分析和评估,优化工程选线、选址方案;可行性研究阶段应当对涉及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的重大问题进行分析和评价;初步设计应当提出相应施工方案和安全防护措施。

第十八条 对于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流程、新设备、新材料和特殊结构的电力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在设计文件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不符合现行相关安全技术规范或标准规定的,应当提请建设单位组织专题技术论证,报送相应主管部门同意。

第十九条 勘察设计单位应当根据施工安全操作和防护的需要,在设计文件中注明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提出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的指导意见;工程开工前,应当向参建单位进行技术和安全交底,说明设计意图;施工过程中,对不能满足安全生产要求的设计,应当及时变更。

第四章 施工单位安全责任

第二十条 施工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等级,具备国家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在许可的范围内从事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活动。

第二十一条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组织施工,对其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责。应当设立安全生产

管理机构,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制定安

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第二十二条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计列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应当编制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专款专用。

第二十三条 电力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具体包括:

(一)施工单位或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自行完成主体工程的施工,除可依法对劳务作业进行劳务分包外,不得对主体工程进行其它形式的施工分包;禁止任何形式的转包和违法分包;

(二)施工单位或施工总承包单位依法将主体工程以外项目进行专业分包的,分包单位必须具有相应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合同中应当明确双方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施工单位或施工总承包单位履行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承担工程安全生产连带管理责任,分包单位对其承包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负责;

(三)施工单位或施工总承包单位和专业承包单位实行劳务分包的,应当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并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承担主体责任。

第二十四条 施工单位应当履行劳务分包安全管理责任,将劳务派遣人员、临时用工人员纳入其安全管理体系,落实安全措施,加强作业现场管理和控制。

第二十五条 电力建设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应当开展现场查勘,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并按技术管理相关规定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同意。

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应当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并由双方签字确认;对复杂自然条件、复杂结构、技术难度大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需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安全验算结果,必要时召开专家会议论证确认。

第二十六条 施工单位应当定期组织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严格落实施工现场安全措施,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行为发生。

第二十七条 施工单位应当对因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和影响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地下管线、架空线缆、设施及周边环境采取专项防护措施。对施工现场出入口、通道口、孔洞口、邻近带电区、易燃易爆及危险化学品存放处等危险区域和部位采取防护措施并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第二十八条 施工单位应当制定用火、用电、易燃易爆材料使用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按规定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

第二十九条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购、租赁、验收、检测、发放、使用、维护和管理施工机械、特种设备,建立施工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及相应的管理台帐和维保记录档案。

施工单位使用的特种设备应当是取得许可生产并经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特种设备的登记标志、检测合格标志应当置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安装、改造、修理特种设备的单位,应当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应资质,在施工前按规定履行告知手续,施工过程按照相关规定接受监督检验。

第三十条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相关规定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需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新入场人员应当按规定经过三级安全教育。

第三十一条 施工单位对电力建设工程进行调试、试运行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编制调试大纲、试验方案,对各项试验方案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严格实施。

第三十二条 施工单位应当根据电力建设工程施工特点、范围,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现场处置方案,对施工现场易发生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监控。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分包单位开展应急管理工作。

第五章 监理单位安全责任

第三十三条 监理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履行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职责。监理单位资源配置应当满足工程监理要求,依据合同约定履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理职责,确保安全生产监理与工程质量控制、工期控制、投资控制的同步实施。

第三十四条 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监理工作制度,编制含有安全监理内容的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明确监理人员安全职责以及相关工作安全监理措施和目标。

第三十五条 监理单位应当组织或参加各类安全检查活动,掌握现场安全生产动态,建立安全管理台帐。重点审查、监督下列工作:

(一)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安全生产标准及时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

(二)审查和验证分包单位的资质文件和拟签订的分包合同、人员资质、安全协议;

(三)审查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资格证明文件和主要施工机械、工器具、安全用具的安全性能证明文件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检查现场作业人员及设备配置是否满足安全施工的要求;

(四)对大中型起重机械、脚手架、跨越架、施工用电、危险品库房等重要施工设施投入使用前进行安全检查签证。土建交付安装、安装交付调试及整套启动等重大工序交接前进行安全检查签证;

(五)对工程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特殊作业和危险作业进行旁站监理;对复杂自然条件、复杂结构、技术难度大及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实施进行现场监理;监督交叉作业和工序交接中的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

(六)监督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费的使用、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第三十六条 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及时整改;情节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或部分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和政府有关部门报告。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七条 国家能源局依法实施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的监督管理,具体内容包括:

(一)建立健全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管机制,制定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行业标准;

(二)建立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事故和重大事故隐患约谈、诫勉制度;

(三)加强层级监督指导,对事故多发地区、安全管理薄弱的企业和安全隐患突出的项目、部位实施重点监督检查。

第三十八条 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按照国家能源局授权实施辖区内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具体内容如下:

(一)部署和组织开展辖区内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检查;

(二)建立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事故和重大事故隐患约谈、诫勉制度;

(三)依法组织或参加辖区内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事故的调查与处理,做好事故分析和上报工作。

第三十九条 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履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时,可以采取下列监管措施:

(一)要求被检查单位提供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和资料(含相关照片、录像及电子文本等),按照国家规定如实公开有关信息;

(二)进入被检查单位施工现场进行监督检查,纠正施工中违反安全生产要求的行为;

(三)对检查中发现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责令整改;对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实施挂牌督办,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整改前或整改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责令其从危险区域撤出作业人员或者暂时停止施工;

(四)约谈存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受理和查处有关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举报和投诉,披露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的行为和单位,并向社会公布;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措施。

第四十条 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应建立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领域相关单位和人员的信用记录,并将其纳入国家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依法公开严重违法失信信息,并对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采取一定期限内市场禁入等惩戒措施。

第四十一条 生产安全事故或自然灾害发生后,有关单位应当及时启动相关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防止事故扩大和衍生事故发生。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当按规定报告事故信息。

第七章 罚 则

第四十二条 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它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迟报、漏报、瞒报、谎报事故的;

(二)阻碍、干涉事故调查工作的;

(三)在事故调查中营私舞弊、作伪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

(四)不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或者监督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五)在实施监管过程中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

(六)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

第四十三条 建设单位未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该建设工程停止施工。

第四十四条 电力建设工程参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 5万元以上 5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拒绝或者阻碍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及其从事监管工作的人员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的;

(二)提供虚假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文件、资料;

(三)未按照国家有关监管规章、规则的规定披露有关信息的。

第四十五条 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 20 万元以上 50 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对电力勘察、设计、施工、调试、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的;

(二)违规压缩合同约定工期的;

(三)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的。

第四十六条 电力勘察设计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 10 万元以上 30 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提请相关部门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未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设计的;

(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流程、新设备、新材料的电力建设工程和特殊结构的电力建设工程,设计单位未在设计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的。

第四十七条 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

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 10 万元以上 30 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提请相关部门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未按本办法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无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现场监督的;

(二)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殊)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的;

(三)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电力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的;

(四)未按照规定在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验收合格后取得使用登记证书的;

(五)未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品、用具的;

(六)未在施工现场的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或者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施工现场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的。

第四十八条 挪用安全生产费用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挪用费用 20%以上 50%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九条 监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

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 10 万元以上 30 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提请相关部门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未对重大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的;

(二)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未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者暂时停止施工的;

(三)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未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的;

(四)未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的。

第五十条 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施工单位停业整顿;造成重大安全事故、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作业人员不服管理、违反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冒险作业造成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有前款违法行为,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 2万元以上 20万元以下的罚款或者按照管理权限给予撤职处分;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5年内不得担任任何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第五十一条 本办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法定职权决定。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八章 附 则

第五十二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 30 日后施行,原电监会发布的《电力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电监安全﹝2007﹞38号)同时废止。

第五十三条 本办法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4篇 工程施工塔吊运行安全管理措施

工程施工塔吊运行的安全管理措施

(1)运行原则

1)低塔让高塔。低塔在转臂前应观察高塔的运行情况后再运行。

2)后塔让先塔。在各塔机塔臂交叉区域运行时,后进入该区域的塔机要避让先进入该区域的塔机。

3)动塔让静塔。在各塔机塔臂交叉区域作业时,在一塔机塔臂无回转、小车无行走、吊钩无运动,而另一塔机塔臂有回转或小车行走时,动塔机应避让静塔机。

4)轻车让重车。在各塔机同时运行时,无荷载塔机应避让有荷载塔机。

5)客塔让主塔。以实际工作区域划分塔机工作区域,若塔机塔臂进入非本机工作区域时,客区域的塔机要让主区域的塔机。

6)塔机在运行中,各条件同时存在时,必须按以上排序原则执行。

(2)各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十不准吊'的规定

1)指挥信号不明不准吊。

2)斜牵斜拉不准吊。

3)吊物重量不明不准吊或超负荷不准吊。

4)散物捆扎不牢或物料装放过满不准吊。

5)吊物上有人不准吊。

6)埋在地下的物体不准吊。

7)机械安全装置失灵或带病时不准吊。

8)现场光线暗、看不清吊物、起落点不明时不准吊。

9)棱刃物与钢丝绳直接接触无保护措施不准吊。

10)六级(含六级)以上强风天气不准吊。

(3)运行控制

1)塔机与信号指挥人员必须配备对讲机。对讲机统一确定频率后必须锁频,使用人员无权调整该频率。要做到专机专用,不得转借。

2)信号指挥人员应与塔机组相对固定,无特殊原因不得随意更换指挥人员,指挥人员未经主管负责人同意,不得私自换岗。换班时应采用当面交接制。

3)现场用指挥语言采用普通话。指挥语言应规范,防止发生指挥错误。

4)指挥过程中,严格执行信号指挥人员与塔机司机的应答制度,即:信号指挥人员发出动作指令时,先呼叫被指挥的塔机编号,待塔机司机应答后,信号指挥人员方可发出塔机动作指令。

5)信号指挥人员必须时刻目视塔机吊钩与被吊物。塔机转臂过程中,信号指挥人员还必须环顾相邻塔机的工作状态,并发出安全指示语言。安全指示语言必须明确、简短、完整、清晰。

6)起重工在作业前、作业中和交班时,必须对钢丝绳进行全面检查与鉴定,严禁使用不合格的钢丝绳。

(4)安全措施

1)塔吊在塔基施工完成后立即设立沉降观测点,观测点设在塔身四角(每角一点共四点)。观测次数每星期至少三次,并在塔吊使用的全过程进行沉降观测。随时了解塔基沉降情况,以便对险情进行预测措施。

2)塔吊的安装、顶升、拆卸必须按原厂规定已确认的相关方案进行,并制定安全作业措施,由专业队队长负责统一指导,并要求技术安全员在场监护。

3)塔吊安装后,在空载情况下,塔身和基础平面的垂直度允许偏差为4/1000。

4)塔吊设专用临时配电箱,电缆卷筒必须运转灵活,安全可靠,不得拖缆。供电电缆应无破损。

5)塔吊使用前,应做好群塔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6)塔吊提升重物后,严禁自由下降。

7)当各塔使用时,应做好群塔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8)塔吊的大臂和吊钩,在非工作状态时锁扣打开,大臂转到顺风方向,吊钩提升到离杆顶端2~3m处。

9)必须加强对塔吊机械的保养工作,司机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办事,不得违章,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使塔吊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之中。

10)气候恶劣时(六级以上强风、大雨、大雪、大雾),应停止吊装作业。

11)为了确保工程进度和塔机安全,各塔机需确保驾驶室内在工作时间有司机值班。交班、替班人员未当面交接,不得离开驾驶室,交接班时,要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

12)统一在塔机起重臂、平衡臂端部、塔机最高处安装安全反光警示器(灯)。

13)施工现场应设能够满足塔机夜间施工的照明灯塔,亮度以塔机司机能够看清起重绳为准。

14)起重工要严格十不吊操作规定。清楚被吊物重量,掌握被吊物重心,按规定对被吊物进行绑扎,绑扎必须牢固。在被吊物跨越幅度大的情况下,要确保安全可靠,杜绝发生'天女散花'现象。

15)塔式起重机的司机和信号指挥人员必须经过系统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有关部门合法的操作证后,方可上岗独立操作,并定期进行复检。

16)塔式起重机的安全装置必须齐全、灵敏、可靠。吊索具必须使用合格产品。吊运模板、大灰斗、砼等必须用卡环。设备严禁超载和带病运行。设备运行中严禁维护保养。

17)旋转臂或被吊物边缘与10kv以下的架空线最小水平距离不得小于2m。

18)塔机作业前应进行空载或试吊,确认无故障后方可进行作业。作业时要有足够的安全高度,作业面与吊钩之间不小于10m的安全距离。

19)塔机停止操作后,应选择回转时无障碍物及大臂顺风停机。吊钩上严禁吊挂重物。绝对禁止采用任何方法限制起重臂顺风转动。应将吊钩及小跑车收回。钩绳盘索在扁担上,防止起重臂随风转动时与临近塔吊或其他物体碰撞。

20)信号工要正确佩带安全帽、袖标。哨音响亮准确,旗语规范到位。严禁兼任挂钩工作。

21)安装、运输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各项管理规定,认真执行安全用具(安全帽、安全带、防滑鞋、信号指挥旗、哨、通讯工具)的正确使用规定。

22)吊、索具达到报废标准的,必须及时更换,并应注意:钢丝绳应根据用途保证足够的安全系数。凡表面磨损、腐蚀、断丝超过标准的,打死弯、断股、油芯外露的不得使用。吊钩除正确使用外,应有防止脱钩的保险装置。卡环在使用时,应使销轴和环底受力。吊运大模板、大灰斗、砼斗和预制墙板等大构件时,必须使用卡环。

23)塔吊的地基安装和使用须符合原厂使用规定,并办理验收手续,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塔吊使用中,应定期进行监测。

24)按照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总站《关于对2008工程建设使用的起重机械进行检测的有关事项通知》(2005安监总站第5号)的要求,塔吊等大型机械使用前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检测机构进行检测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5篇 综述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及预防措施

摘要:随着社会经济的迅猛发展,建筑施工安全管理也渐渐的引起了人们的重视。下文就如何在日常的施工管理过程中做好安全管理工作,以减少施工过程中安全事故的发生,实现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规范化与标准化进行了主要分析。

关键词: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 预防措施

中图分类号:tu714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引言

工程项目安全管理的好坏,直接制约或影响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发展进程,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至关重要。安全管理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抓安全就要抓责任心、抓工作细节。抓安全管理,核心在管理,关键在于人,重点在落实。我们要树立正确的发展观和政绩观,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充分认识安全工作形势的严峻性、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增强责任感、紧迫感,牢固树立安全工作常抓不懈的思想。

1、导致工程安全事故的因素

(1)建设工程的特点导致施工中容易发生安全事故建设工程规模大、周期长、劳动强度高,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是否齐全配套,采用的工艺技术是否合理以及照明、通风情况等都会给安全生产带来隐患。

(2)参建各方缺少以人为本的安全意识和管理机制业主作为项目的投资方往往只重视进度而忽视生产过程的合理性和安全性,大部分承包商缺乏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和足够的安全管理人员,现场工人得不到应有的安全培训。

(3)工程承包企业的成本因素导致减少安全防护措施承包企业为了拿到项目,低价竞标;还有的承包企业实行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层层分包,层层收取管理费,大大压缩了一线施工队伍的利润空间。

(4)建筑工人素质不高,安全教育严重滞后建筑工人大多数来自农村,他们一方面缺乏安全常识,不懂得在劳动中合理保护自己,另一方面,维权意识差,一旦出现了安全事故,不懂得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按照规定,新工人进场必须进行安全生产、三级教育。教育的主要内容包括劳动技能和安全知识两个方面,经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但大多数企业招收的农民工都没有进行教育,致使这些人严重缺乏安全生产科学知识吗,安全操作水平低下,安全意识淡薄,自我防护能力极差。

(5)安全工作思想认识不足,措施不力在施工进度、质量、效益、安全几方面发生冲突时,往往忽视安全生产,注重进度和效益安全技术措施专用资金不足,有些连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保证措施都不愿意花钱,追求的是利润最大化,这些在个体、私营企业中表现尤为突出。

2 如何做好施工安全管理工作

2. 1 健全安全管理机构、选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完善安全管理制度,为安全管理夯实基础企业安全管理组织机构的设置、人员的配置及素质,以及职责的履行、管理制度的落实直接影响安全管理工作,项目经理应该高度关注。

组织机构和人员的合理配置是安全管理工作的根本保证。项目经理在组织机构的设置时应在充分考虑安全管理的分管副经理、主管部门,同时结合项目实际,充分考虑项目安全管理风险等级、安全管理难度、工程分部、工程专业、工作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设置具体安全管理岗位,确保“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职”。在管理机构设置时建议将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工程创优一体化管理,系统化运作。选配专职安全员应综合考虑人员素质,应满足:政治素质好,坚持原则,热爱劳动保护;

安全管理制度分为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管理责任制。项目经理要高度重视并亲自参与管理制度的编制审批,确保安全管理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和制度化。安全管理制度首先必须符合安全生产方针和客观规律,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同时,安全管理制度要结合单位生产实际,要全面覆盖工程项目施工的各项活动,要总结适合本单位的实践经验,便于员工执行,不搞烦琐哲学,不做表面文章,文字力求简练,规定要具体,强调可操作性。

2. 2 全面识别危险源、编制检查表,认真组织各类安全检查考核

项目经理要亲自组织相关部门、主要管理人员全面识别危险源,并进行风险评估,编制安全检查表。安全检查表是安全系统工程中最基本的一种发现潜在不安全因素的有效工具。检查表的制订必须结合生产系统、行业特点、设备状况、作业环境等因素,全面做出科学的分析评价。检查项目、检查内容、检查周期等,要用表格的方式表示出来,使之既简便、易懂、直观,又能达到检查的目的。

有计划、有布置、有检查是工作的一般程序,安全管理也不例外,在安全工作布置的同时,应制定相应的检查计划。检查形式是多样的,施工企业安全检查一般分为常规性安全检查、特殊性安全检查、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季节性检查、专业性检查和综合性检查。施工场区生产环境复杂,工作面多、工序繁杂、施工机械的性能和施工人员的技术等级、文化素质参差不齐,常规性同时也反映了长期性,安全作业人员应对那些带有安全隐患的工作场所,长期地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及时发现问题并及时解决问题。特殊性安全大检查是在某一特定时段和区域进行的检查,参加人员层次多、检查范围广,有时带有针对性。

定期检查是施工企业在日常的生产活动中制定的一项检查制度,有固定的时间,属于例行检查范畴。不定期的检查,虽不是制度化的检查,但其意义非同一般,不定期检查带有突击性检查的性质,也就是说,在没有预先通知和施工现场没有准备的情况下,对施工单位进行的安全检查,它更具有实际性。

. 3 持续关注安全教育与培训,确保全员懂安全

安全教育与培训是企业为提高员工安全技术素质和防范事故能力,搞好安全管理和安全思想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安全教育与培训的目的是使员工正确认识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懂得实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科学知识,提高安全意识和安全技术水平,自觉执行安全管理方针和各项法令与规章制度,使员工实现从“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的观念根本转变,从而有效地防止和减少人为失误。员工的安全教育与培训应该具有计划性、长期性和系统性,应由安全职能部门归口管理和组织实施。安全教育与培训要适时、适地,内容合理,有针对性,方式多样,形成制度,做到严肃、严格、严密、严谨,讲求实效。

2.4 特别关注“特殊时期”、“特殊作业”的全过程安全管理

特殊时期是指国家重大活动期间、节假日、夜间等特殊施工时期。特殊作业根据不同的行业而定,一般包括:特种作业、新建项目的投产、重要装置开/停车、重大工艺调整、重要部位的检维修等安全风险比较大的施工作业。项目经理应该特别关注“特殊时期”、“特殊作业”的全过程安全管理,充分进行安全风险评估,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干部值班制度,入场安全教育,检查监督持证上岗及现场各岗位人员履行岗位安全职责情况,检查督促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及时发现和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制止违章指挥、违规作业及违反劳动纪律,在应急状态下,应及时按程序启动应急预案。

2.5 抓好安全文化建设

安全文化是指人类安全活动创造的安全生产、安全生活的观念、行为、环境、条件的综合。包括安全的物质文化、制度文化、精神文化和价值规范文化。安全文化的核心是“以人为本”、“珍惜生命”、“尊重人、爱护人”。安全文化建设是安全系统工程和现代安全管理的一种新思路、新策略,也是企业事故预防的重要基础工程。

项目经理应高度重视安全文化建设,营造良好的安全管理氛围。项目经理对安全文化的建设要根据项目实际从长计议、持之以恒,不应急功近利、半途而废。项目经理在项目管理过程中应因地制宜的通过会议、板报、广播、宣传橱窗、画报、简报、评比交流、献计献策大讨论、安全演讲比赛、节日文艺晚会等多种形式营造安全文化氛围,同时项目经理应长期抓好以下安全活动:安全管理委员会(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活动、安全生产分析活动、安全生产检查活动、安全生产竞赛活动、班组安全活动、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等。

3 总结

安全生产是永恒的主题,是一切工作的基础。如何保证建筑的安全施工,有效地控制和降低施工过程中安全事故的发生,是摆在施工管理人员面前的一项重要课题。在日常管理中,要以安全生产为重点,坚持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制度,切实把三级安全教育、安全常识、法律法规等学习落到实处;进一步加强高层建筑施工过程的安全管理,持之以恒,常抓不懈;才能实现建筑行业的不断发展。

参考文献

[1]陈锋.施工企业员工安全培训手册[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6.

[2]江见鲸.建筑工程事故分析与处理[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6.

第6篇 浅析水利工程施工安全的预防及管理

摘要:在土木工程项目施工中,水利工程施工的安全问题突出,贯彻安全法规和标准、深化文明施工管理显得尤其迫切。 本文分析了水利工程施工的安全隐患,提出了水利工程施工安全的预防及管理监控措施,从而促进水利工程安全运行。

关键词:水利工程;施工安全;管理

一、水利工程施工安全隐患分析

与一般建筑工程施工比较,水利工程施工存在更多、更大安全隐患,主要有:一是工程规模较大,施工单位多,往往现场工地分散,工地之间的距离较大,交通联系多有不便,系统的安全管理难度大。二是涉及施工对象纷繁复杂,单项管理形式多变,如有的涉及土石方爆破工程,接触炸药雷管,具有爆破安全问题;基坑开挖处理时基坑边坡的安全支撑;大型机械设施的使用,更应保证架设及使用期间的安全;有的隧洞涉及引水发电,导致隧洞施工时洞室开挖、衬砌、封堵的安全问题。三是施工难度大,技术复杂,易造成安全隐患,如隧洞洞身钢筋混凝土衬砌,特别是封堵段的混凝土衬砌,采用泵送混凝土,模板系统的安全和悬空大体积混凝土立模、扎筋、混凝土浇筑施工安全问题等。四是施工现场均为“敞开式”施工,无法进行有效的封闭隔离。对施工对象、工地设备、材料、人员的安全管理增加了难度。五是民工文化层次较低,加之分配工种多变,使其安全适应和应变能力相对较差,增加了安全隐患,如曾发生的民工从脚手架上坠落、钢筋穿过胸腔,多系民工缺乏安全常识所致。

二、水利工程施工安全的预防

1、抓好安全教育,在思想上重视安全

安全预防,思想是关键。一是应使各施工单位最高管理人树立强烈的安全意识,在水利工程施工中能否坚持安全第一,关键取决于施工单位管理层领导和工程项目部主要负责人能否把安全作为各项工作中首先考虑的问题,为此施工单位应明确提出把安全作为管理层领导和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考核的主要依据之一,并采用一票否决制,凡出现安全事故,并追究领导的责任,年度考核不合格,视情节严重扣发年度奖金,直至解聘和辞职,通过“一票否决制”,迫切和激发从管理层到项目部人员抓安全的自觉性。二是以人为本,强化广大职工、民工的安全责任意识,切实改变民工心中你要我安全的心态,通过3级安全教育和一票否决的制度以及大量事故案例、事故通报、大会动员、小会布置讨论、摆事实讲道理等多种形式、多种途径,极大地提高职工、民工对安全的责任感,使每个人都明确:施工安全不仅关系个人的生命安危,它同时也关系着工程的声誉和形象,关系着整个工程建设的顺利与否,它确实是每一个人的头等大事。在思想上建立了忧患意识,使每个管理人员和民工都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就为贯彻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提供了强有力的思想保证。

2、制订安全制度,进行制度教育

从业主到施工单位项目部、基层班组,在统一思想的基础上,层层制订落实安全制度。安全制度必须结合本部门、本班组自身情况,既有一般要求、一般情况下的安全制度,也结合各单位情况提出特殊要求,对安全制度应“警钟长鸣”,采用各种形式贯彻、灌输、落实、执行。

3、利用施工组织设计交底进行安全施工技术教育

为了使工程建设施工重大安全技术措施得以落实,应在项目施工前编制《安全防护手册》作为安全规范,发给全体职工进行认真学习,并利用施工组织设计或项目施工技术交底,进行本项目安全措施的教育,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针对工程项目特点,提出本项目应特别强调的安全隐患及应对措施,通过对安全技术的交底和教育,使施工人员和每一位工人对工程施工总的安全要求和安全措施心中有底,这将给施工中落实具体的安全技术措施奠定基础。

4、施工队伍组建时重视安全管理,从组织上落实安全措施

每一项目上马,工地应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管理体系,并安排质量安全员,赋予相应安全管理权力,包括违章作业制止权、严重隐患停工权、经济处罚权、安全一票否决权,保证其有效行使职责。对于特种作业人员、危险作业岗位,应严格培训、持证上岗,并明确规定工人有权拒绝管理人员的违章指挥及无安全防护的危险作业。

三、施工过程的安全管理监控

在水利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工作中、施工过程的管理和监控是过程性的,管理的时间长、跨度大、涉及面广,同时也是管理是否有效直接接受检验的阶段,在施工过程的安全管理中,既要统筹兼顾,不留死角,又要集中力量抓好重点;既要重视施工高峰期的施工安全,又必须注意其他施工期间各个安全环节;既要严格控制关键工序安全操作规程,又要全面抓好一般工序施工的安全要求;既要抓好关键部位施工对象的施工安全,又要保证全部施工对象的安全生产。

1、控制关键施工对象和关键施工工序,保证安全生产

关键施工对象(包括危险施工部位)和关键施工工序应作为安全管理布控的部位,关键施工对象(包括危险施工部位)如高空部位施工、导流洞引水洞衬砌封堵施工、深基坑开挖支护施工、土石方爆破开挖施工等,关键施工工序如大体积浇筑、钢筋焊接加工、大型构件吊装运输、脚手架工程等,对以上2个关键实施安全检查制度及专人安全盯岗制度,真正做到制度落实、检查落实、责任落实,保证施工安全。

2、标准化管理,实行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生产控制

坚持标准化是安全生产的基础工作,全员、全过程、全方位执行标准化和规范化施工时安全生产最强有力的保证,项目施工中应将每一天施工对象、作业人员及作业程序、安全注意事项及安全措施均执行标准化要求后规定,使作业人员在施工前和施工的每时每刻都做到施工地点明确、施工对象明确、工作要求明确、安全注意内容明确,杜绝了因情况不清、职责不明、盲目施工导致的安全隐患,保证了“三全”安全系数控制的要求。

3、作业现场抓安全管理

水利工程施工作业现场是安全管理最终落实点,也是安全隐患和安全事故最终发生的地点,必须严格把握作业现场的安全作业,安全施工。一是建立和健全各类现场作业管理制度,如责任制、抽查制、安全交底、防火及安全用电制;机具和设备安全使用管理制度、安全纪律等,设专职安全检查员监督实施,发现任何安全事故隐患和苗头以及违章操作,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并严肃查处。二是严格各类人员无证上岗,严禁非专业人员从事专业工种,严禁非电气人员安装维修电器电路,严禁闲杂人员进入高空悬垂、危险作业场地和易燃易爆品堆场,避免发生各类意外伤害。三是各工序交替、工种更换、作业面交付等环节,应包括安全交接;应特别交代安全控制的“预警点”和“关键点”,防止因情况不明或情况陌生而造成的安全隐患。四是赶工作业特别容易发生事故,深夜班作业及连班作业极度易引起因施工人员的疲倦、深夜瞌睡而导致的安全事故,一般应尽量予以避免;工程特殊情况,确实需要加班加点作业,安全员应在做好准备工作的基础上,加强监督巡视,时刻控制现场作业状态,严格防范事故发生。五是水利工程往往工程规模较大,施工作业点广,易爆易燃材料使用量多,容易发生火灾,必须建立以项目经理、安全员为领导的消防队伍,平时进行必要的灭火知识培训演练,在木工车间、机修车间、发电房、食堂、仓库等易发生火灾场所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泡沫、干粉)等消防设施,做到有备无患。六是每天完工后各施工作业班组认真清理现场,并经安全检查人员验收,方可离场,防止留下各类安全隐患。七是安全专职或兼职人员接受相应系统急救、设备和器材的使用培训及药物准备,以备急用。

4、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系统安全管理

鉴于水利工程施工的特殊性,点多面广,人员分散,管理难度大,薄弱环节多,在安全管理中可应用系统管理理论,全面管理控制,以收到最佳效果。要把整个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抓好,使工程的安全系统处于有机联系、整体优化的状态。水利工程施工流动性大,职工长年野外作业,施工现场环境艰苦,业余生活单调、枯燥,容易影响情绪,引发心理压力,导致各种安全隐患。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和项目部应以人为本,努力改善工作环境和待遇,改善民工业余生活,合理安排工作和休息时间,做好职工心理疏导和心情调节,使职工处于身心愉悦、情绪开朗的状态,虽身处工地却给职工以“家”的感觉,提高广大职工的向心力、凝聚力;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娱乐活动和各类积极向上的竞赛、评比活动,把职工的精力引导到工作岗位上,给安全管理带来“人气”。

第7篇 工程施工机械 安全管理技术措施

各种机械、电气焊设备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的取证人员才能上岗作业,做到持证上岗,遵守操作规程和岗位制度,做到专人专要、一机一岗,操纵、装拆、检修、必须由持证专业人员完成。

各种高压气瓶专人保管发放,减压器应有安全阀,氧气瓶与可燃性乙炔瓶不可同放一处,均距明火10m以上,存放、使用时避免阳光曝晒不得相互碰撞,做好防震垫圈的保护。

各式起重机械,牵引及辅助工具标明最大负荷量,超高、低限位以及力矩限位、传感、继电保护、指示器、停靠装置、夹轨器必须灵敏、齐全、可靠,一经发现故障,应由专职人员停机维修。

1)施工机械安全措施:

平刨传动部位应设防护装置及安全装置。

严禁使用浮桶式乙炔发生器,乙炔发生器应有回火安全装置,距离明火不小于10米。保险链、防爆膜等保险装置应灵敏,合格。

施工现场使用的机动车辆,司机应持证上岗驾车,制动装置灵敏,严禁载人或违章行车。

各种气瓶应有明显标志,距离乙炔发生器应符合规定要求,气瓶应有防震胶圈有防爆,防晒措施。

电焊机应有良好的接地保护,电源线应按规定设置,接线端防护齐全,应有防雨措施,焊把把线绝缘良好,严禁随地拖拉。

正确使用各种机械设备,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保证安全生产,做好机械设备清洁,润滑紧固,调整和防腐。保证机械设备的附属装置,随机工具,经常整洁,完好、齐全。

2)电焊机安全技术措施:

电焊机外壳,必须接地良好,其电源的装拆应由电工进行。

电焊机要设单独的开关,开关应放在防雨的闸箱内,拉合时应戴乎套侧向操作。

焊钳与把线必须绝缘良好,连接牢固,更换焊条应戴手套。在潮湿地点工作,应站在绝缘胶扳或木板上。

严禁在带压力的容器或管道上施焊,焊接带电的设备必须先切断电源。

焊接贮存过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必须清除干净,并将所有孔口打开。

在密闭金属容器内施焊时,.容器必须可靠接地,通风良好,并应有人监护,严禁向容器内输入氧气。

焊接预热工件时,应有石棉布或档板等隔热措施。

把线、地线,禁止与钢丝绳接触,更不得用钢丝绳或机电设备

代替零线。所有地线接头,必须连接牢固。

更换场地移动把线时,应切断电源,并不得手持把线爬梯登高。

清除焊渣、采用电弧气刨清根时,应戴好防护眼镜或面罩,防止铁渣飞溅伤人。

多台焊机在一起集中施焊时,焊接平台或焊件必须接地,并应有隔光板。

钍钨极要放置在密闭铅盒内,磨削钍钨极时,必须戴好手套、口罩,并将粉尘及时排除。

二氧化碳气体预热器的外壳应绝缘,电压不应大于36伏。

雷雨时,停止露天焊接作业。

施焊场地周围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进行覆盖

必须在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扩散区施焊时,应经有关部门检试许可后,方可施焊。

工作结束,应切断焊机电源,并检查操作地点,确认无起火危险后,方可离开。

第8篇 装修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措施

(一)、装修期间各类脚手架较多,要切实抓好施工作业面的防护,使用高梯作业时,2米以上的高梯要设专人扶梯。

(二)、交叉作业时常发生,施工中切实抓好防护,做到防砸,设专人负责监督检查,制定专项的防护方案(措施)和交底、教育。

(三)、现场易燃品较多,要加强电气焊防火管理和各种明火作业管理,尤其在外围架子上及室内各种管道竖井内动用明火,保障看火人在动火部位的下方,要设放置火花下落的容器。

(四)、分包商较多,要提前做好安全协议的签订,分清责任;在施工中做好监督检查。

(五)、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尤其要强调操作工人必须坚持使用安全带和保险绳。

(六)、加强日常安全检查,及时排除施工中出现的各种险情。特别应注意外装修架与建筑物的拉接措施,架子的防护措施。

(七)、内装修应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室内各种水平洞口和立洞口的防护是否齐全。

2、室内使用电梯等工具,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规定。

3、注意内装修用的脚手架是否符合安全技术标准。

4、注意内装修作业时所使用的各种染料、涂料和粘结剂是否挥发有毒气体,如有此种问题,应做好通风和人员防毒作业保护工作。

第9篇 优化水利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措施有哪些

近几年,由于国家加大了对水利行业的资金投入,各地水利工程项目纷纷开始动工,而水利工程施工中的安全生产管理等问题也逐步显现出来,并且在实践应用中愈来愈受到了各方面的重视。水利工程施工作业环境具有高危险性、复杂性、多变性,施工现场劳动人员密集,而工程施工首先应该“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如何提高水利工程施工的安全管理水平、优化安全管理手段措施,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任务。因此,分析当前水利工程的主要施工特点及安全事故产生原因,并对今后水利工程施工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进行了探讨和论述。

1 水利工程施工特点

1)水利工程多涉及水库、大坝、渠道衬砌、堤防、涵闸等施工项目,受汛期和季节影响较大,必须保证雨水和冻害等因素侵袭情况下的施工安全,而以上因素均与气象有关,很难预测并准确把握,属于不可抗力范围,对施工的安全生产管理存在较大隐患。2)水利工程往往是施工战线较长,工地之间的距离较大,施工班组类型较多,相互之间联系很不方便,整个施工项目的安全管理难度大。3)水利工程施工现场多为“露天式”作业,无法进行非常有效的封闭隔离,对生产人员、交通车辆、工地设备、施工对象、工地材料的安全管理增加了很大的难度。4)水利工程施工中,当前使用的施工材料及施工工艺较为落后,防护设施不够齐全。如模板受材料影响可靠性较低,搅拌机、振捣器、挖掘机等施工机械安全保险装置落后,容易造成机械伤害,这也对工程施工人员的安全问题提出了挑战。5)水利工程工地招用的工人中,普遍文化层次较低,他们的知识水平、安全意识等,还无法很快适应水利行业的工作条件和环境,不了解水利工程的建设规程,普遍未经过基本培训和安全教育,缺乏基本的安全知识和安全防范意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安全应变能力较弱,为自己和他人增加了安全隐患。

2 水利工程安全事故发生原因分析

水利工程施工是一个由人员、设备、环境、管理等多方面组成的复杂系统,他们之间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制约,事故的原因往往取决于人、物、环境,而这三者又都受到管理的制约。

1)人的因素。即指管理人员、操作工人、事故现场的在场人员等。他们的不安全行为是重要致因。主要包括:忽视安全,忽视警告;危险作业;使用不安全设备,用手工代替工具进行操作或违章操作等等。2)物的因素。即指设备、工具、原料、成品、半成品等。物的不安全状态是事故的物质基础,是生产中的隐患和危险源,当条件达到时就会转化为事故。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安全防护装置失灵;材料强度不够,工具零部件磨损和老化;存在危险物;物品的堆放有缺陷等。3)环境的因素。不安全的环境是引发安全事故事故的直接原因。一般指的是:生产环境的异常,即指温度、湿度、通风、采光、噪音、振动、采光等方面;自然环境的波动:土壤、气象、水文等的恶劣变异。4)管理的因素。管理的原因是事故产生的间接原因,直接原因得以存在的条件。它包括:对现场工作缺乏检查指导,或检查指导错误;劳动组织不合理;技术缺陷,指工艺流程、操作方法存在问题;没有安全操作规章制度或不健全,未认真实施事故防范措施,对安全隐患整改不力等等。

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以及环境的恶劣状态都是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管理上的问题是导致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

3 对今后水利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和探讨

1)加强安全教育,树立安全意识。首先,使项目部每个成员明确自己的安全行为责任,树立强烈的安全意识,水利工程中能否重视安全生产,施工单位管理层领导和工程项目部主要负责人的态度起很关键的作用,为此施工单可以位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奖励制度:若出现安全生产事故,则追究相关领导责任,视情节严重程度罚款或扣工地补助等等;若未出现安全生产事故,则执行相应的奖励措施,以此来激发从项目管理层到项目执行层狠抓安全的自觉性。其次,针对民工普遍文化层次较低来说,在他们进驻工地前,先从作业场所防护、个人安全防护、安全检查等方面进行教育、指导,切实提高民工对安全的警惕性。

2)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通过制度教育。从企业法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到安全生产负责人,从班组长到各具体操作工人,层层落实安全生产制度,制定的依据要符合安全法律和行业规定,制度的内容应既有通用性又有针对性,并且可操作性要强。制度一旦制定,各级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制度进行安全生产,而且要接受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和教育。

3)制定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对施工过程各环节进行安全管理监控。每个工程投标时都会同时撰写施工组织设计,其中应包含详细的安全技术措施,针对工程的施工特点、交通情况、天气状况等预测在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事故隐患和可能发生安全问题的环节,这样可以在在技术上和管理上采取有效的技术防护措施,提前避免或减少施工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防范发生安全事故。

4)严格加强总包或劳务分包单位的资质认证和施工队伍组建时的安全管理。在工程施工中,选择总包或劳务分包单位时,一定要选择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证件齐全并能保证到位的施工企业;组建施工队伍或施工班组时,要选择技术过硬、安全质量意识强的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还要按照行业规定进行特种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方可上岗。

5)完善相应工程招投标制度和法规。对于发生安全事故的企业,在参加工程投标时可按照一定的标准酌情扣减标书得分,相应项目经理在一年内不得参加任何投标;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企业,视不同情形在一定时期内给予暂停投标(一票否决制)或降低资质等级等处分;而对于连续几年未发生安全事故的企业,作为对于施工企业优质管理成果的肯定,在参加以后的工程投标时,按照一定的标准在商务标评标时增加企业安全生产评分权值。

6)运用先进的科技成果,减少人为的操作失误。由于当前水利工程施工中,许多施工机械较为传统,施工方法比较落后,难免发生很多人为的错误。通过采用高科技含量的新工艺、新方法、新材料,改进传统落后的施工工艺,减少手工操作,增加机械作业,这样在提高劳动生产率的同时,最大限度地减少了不安全因素,同时有效的避免了人的不安全行为。

第10篇 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措施

为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实现安全生产,更好的提高我处经济效益,共同至力于公司发展,为此,安全措施必须进一步规范管理。 工程建设的关键:“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为了生产”,“安全第一”与“质量第一”是并存的,安全是为了质量服务,质量亦需以安全做保证,安全也是质量的特点之一,抓住质量与安全这两个环节,工程施工就能顺利进行,就能获得良好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

一、施工中的安全技术措施

1、安全组织和管理

1.1安全生产目标

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安全、高效、优质的建成本处工程项目。其安全目标为:无人身重伤及其以上事故;无等级火警事故及压力容器爆炸事故;无汽车行驶责任重大事故;无施工安全事故。

1.2安全生产责任制

处长对本处工程项目安全负责。在其领导下,工程技术人员、班组长、操作工人,逐级建立安全管理责任制度。管理人员坚持安全生产“五到位”原则,即:健全机构到位、批阅文件到位、深入现场到位、检查到位、处理问题到位;并实施“四全”管理制度,即: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的安全管理。

1.3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为确保各项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的顺利实施,由处长领导各项目处的安全工作。加强对起重机械、施工塔吊、上下升降电梯、悬臂施工挂篮等的安全检查,消除一切安全隐患,施工现场设安全标志,危险作业区要悬挂“危险”或者“禁止通行”、“严禁烟火”等标志,夜间设红灯示警。工地布置符合防洪、防火、防雷击等有关安全规则及环卫要求。火工房、仓库、油库的设置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安全技术措施保证制度:制定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投入必须的安全设施,为参加施工人员、机械设备、车辆以及进入现场的其他人员创造一个安全可靠的施工环境。施工技术难点工序、新技术、新工艺和高空、起重作业,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有专人组织实施。做好安全用电工作。工地的电力设备、线路必须由电工统一架设及管理,闸箱、开关应防雨且安全牢固,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锁”,做到经常维修,保持良好状态。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电动设施及电力线路不得使用。非专业电工严禁随意接线,防止发生触电事故。坚持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各项目处每星期一次,工班一日一次。检查时领导带队,组织有关人员参加,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将处理意见填入检查记录表中。重大问题,要签发安全隐患通知书,采取相应对策,限期整改落实,并进行复查。

2、保证安全的主要措施

为杜绝重大事故和人身伤亡事故的发生,把一般事故减少到最低限度,确保施工的顺利进行,特制订安全措施如下:

2.1 施工用电安全保证措施

(1)支线架设

a、配电箱的电缆线应有套管,电线进出不混乱,量电箱上进线加设滴水弯。

b、支线绝缘好,无老化、破损和漏电。

c、支线应沿墙或电杆架空铺设,并用绝缘胶固定。

d、过道电线可采用硬质护套并作标志。

e、室外支线应用橡皮线架空,接头不受拉力并进行绝缘处理,架设净空满足相应要求,施工现场架线规划进行,满足走线清楚,接线方便,节约用线,使用安全。

(2)现场照明

a、现场一般均采用220v电压照明。危险、潮湿场所和手持照明灯具应采用符合要求的安全电压。

b、照明导线应有绝缘胶固定。严禁使用花线或塑料胶质线。导线不得随地拖拉或绑在钢管脚手支架上。

c、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或接零。单相回路内的照明开关箱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

d、室外照明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3m;室内距地面不得低于2.4m。

(3)架空线

a、架空线必须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或脚手架上。

b、架空线应装设横担和绝缘胶,其规格、线间距离、档距等应符合架空线路要求,其电板线离地2.5m以上并加设绝缘胶。

c、架空线一般应离地4m以上,机动车道为6m以上。

2.2爆炸安全管理措施

(1)爆破工作要根据批准的设计文件或简明的炮眼布置说明书,以及有关技术规定进行。每个爆破工点指定人员负责炮位选择,进行药量计算和安全警戒工作。

(2)从事爆破工作的人员必须受过爆破技术培训,熟悉爆破器材性能操作方法和安全规则。本工程项目严禁使用新爆破人员担任爆破工作。

(3)爆破器材的采购、运输、保管、发放必须符合国家《爆破安全规程》规定的要求。建立台帐,严格审批制度,防止多领少用,私藏余料,杜绝流失和被盗。

(4)进行爆破作业要严格控制用药量,禁止无证人员参加爆破作业,并按规定的警戒距离、时间,设置安全警戒人员。爆破在施工前要制定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指导全过程施工作业。

(5)爆破安全管理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爆破施工管理的有关规定标准(gb13349-92),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特采用如下安全管理措施:建立爆破安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与布置实施各项爆破工作。建立各种行之有效的安全措施,并组织检查实施,做到安全制度化。定期召开安全评议会,抓事故苗头,杜绝事故发生。建立爆破器材库管岗位责任制: 负责指定仓库建立完善管理细则:督促检查爆破的器材保管员(发放员)的工作;及时上报质量可疑及过期的爆破器材;督促检查库区安全情况、消防设施和防雷装置,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爆破器材保管员负责验收、发放、统计和保管爆破器材,对无爆破作业资质的人员予以拒绝;爆破器材库选点远离居民点,炸药与雷管分开存放,并设危险标志,非有关人员勿进;警戒与信号;爆破工作开始前,确定危险区的边界设置明显标志。爆破前,同时发出音响和视觉信号,使危险区的人员都能听到和看到。第一次信号——预告信号,第二次信号——起爆信号,第三次信号——解除警戒信号。装药时无关人员全部撤离至炸区范围以外。使用木质棍装药,装药后保证堵塞质量。对大型爆破作业,施爆前两天,安全领导小组组织召开安全防护工作会议,请有关单位参加,并检查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爆破后组织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并进行安全评估。

2.3高空、运输、机械操作的安全管理措施

起重机械必须符合gb6067—85《起重机械安全规程》的规定,安全限位装置必须安全有效,操限吊装设备应制订切实可行的吊装方法和安全技术措施,保证吊装安全。

起重机严禁超载吊装,满载工作时,左右回转范围不得超过90°,禁止横吊,以免倾翻。

机械操作人员严格遵守安全规范,按程序操作,文明驾驶,礼貌行车。

严禁机械带病运转、超负荷作业,夜间作业应有足够的照明设备。

高处作业必须设置防护措施,并符合jbj80—91《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按照gb3608—83《高处作业分级标准》实行三级管理:2—5m为一级管理,由专业工长负责;5—15m为二级管理,由施工负责人负责;处长对该工程的高处作业 安全技术负责。安全防护措施应由负责人组织验收,因工作把必须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经施工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可靠措施;操作人员高空作业时,必须正确佩戴和使用安全防护用具和用品。

脚手架的搭设必须符合安全技术规程的规定。立杆间距、杆件联系、剪力撑安设要按规定执行,立杆底设垫块,在适当位置按照安全操作要求设置安全网和拦杆挡板,并经有关技术人员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脚手架拆除时,下方不得有其它人员,并按照后支先拆、从上到下的原则进行;

雨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措施。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不得从事高处作业。强风暴雨后,应对高处作业设施逐一进行检查,发现有松动、变形、损坏等现象,应立即修理完善。

2.4施工中的其他注意事项

(1)爆破施工时,控制爆破规模及爆破方向,防止对周围的民房破坏,以及危及不地居民的生命安全。

(2)支架的搭设应对基础进行处理,处理后的承载力能够满足支架受力要求,并随时对支架进行观测,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3)挂篮的安装、行走、使用、拆除必须按照制定的挂篮操作规程进行实施,随时对挂篮的节点、构件、焊缝进行安全检查。

(4)箱梁的悬臂浇筑对称进行,偏载大小应不大于设计规定要求。

(5)机械使用、用电等遵守相应安全操作规范进行。

2.5民工的安全教育和管理

(1)工程开工前参加本工程的全员进行安全教育,组织学习有关技术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殊途同归=规定。

(2)制定分项更详细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由主管工程技术人员和专职安全员进行技术交底和讲解,并结合本项目各阶段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问题重点进行教育和宣传。

(3)各项目处每周组织一次安全讲课活动;作业班组每天班前进行安全操作讲话。

(4)对特殊工种,如:爆破工、起重工、电工、电焊工、各种机械操作司机等进行培训,持证上岗。

二、夏冬季节安全管理

由于夏冬季节天气对作业人员产生严重影响,因此必须进行一些特殊的管理措施,夏季施工必须做好防洪、防泥石流、防雷电的准备工作,备用物资、防护措施、防护人员等工作,建立、建全防汛抢险机构图及事故处理应急预案。且必须做到时时检查,有备无患。冬季施工必须做好防雪、防冻工作。时时检查防冻手套,安全帽、安全带等是否配戴好。

第11篇 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措施

引言

市政工程多数在城市内施工,战线长、露天作业、交叉施工、交通和环境影响大多是市政工程不同于其他建设类工程的一个显著特征,这也使得市政工程的安全管理有着显著的不同。

一、市政工程的特点

要做好市政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首先要对市政工程的特点有所了解,然后才能有针对性的采取相应的对策。市政工程的特点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点。

1.1作业场所多变,作业环境复杂

市政工程施工既有城市立交等高空作业,也有地铁等地下空间施工;既有跨河流的大桥施工,也有穿越山体的隧道工程;既有一次性作业,也有改造、整治等维护内容;既有主体工程,也有管线配套施工;既有郊区空旷的作业场面,也有市区交通拥堵地段的作业环境。因此,市政工程的作业环境有着相当程度的复杂性,这给安全管理提出了较高的要求。

1.2高处作业难度大,影响面广

城市市政高架、桥梁项目施工,不仅存在高空作业,而且往往下方两侧道路作为车辆、行人的交通通道,通行不断,对脚手架安全、高空吊装等都产生较大影响。安全事故一旦发生,往往可能伤及过往车辆及行人,影响面大,给社会带来一定损害。

1.3施工作业方法多样性

由于地理条件、地质情况等的不同,即使是同一种作业项目,其施工作业方法也可能不同,这也导致了安全技术及安全管理上可能存在很大的不同。

1.4作业环境差

市政工程由于露天作业情况较多,受天气、温度影响较大,气候的变化往往会严重影响到施工和生产安全。此外,受交通的影响,不少市区工程本身存在着较大的交通安全隐患。

1.5人员安保知识贫乏

目前,市政一线工人大量从农村中农民转化而来,缺乏市政工程施工经验,自身安全保护知识缺乏,对不良行为自控能力较差,人员流动性大,缺乏一系列的安保知识教育和安保制度的约束,容易造成这类群体中安全事故的发生。

1.6分包管理漏洞较多

市政工程存在不少分包情况,公司往往仅派几个技术人员到现场配合管理。人员配备本身不足,分管安全的专业人员更是少之又少,使得分包情况难以在施工期间建立和落实企业责任制,对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产生了较大影响。

二、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

为了确保施工安全,需要依据市政工程的作业环境、作业方法、作业人员等生产特点建立严格而有效的施工安全管理体系,来避免或减少一般安全意外事故和轻伤事故,最大限度地确保施工中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2.1思想保证

做好安全管理工作,首先要处理好安全与思想的关系。常言道:思想是人体的灵魂,思想决定行为。人们做事,也总是离不开思想的指导。我国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作为安全生产的总指导方针,也正是要求我们从思想上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采取各种可能的措施,将可能发生的意外事件或安全事故扼杀在萌芽状态,以最大可能地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损失。

要通过经常性的安全教育,从思想源头上提高职工安全作业意识,提高职工安全技术水平和知识。安全教育首先要提高职工对安全生产重要意义的认识,以增强关心人、保护人的责任感;其次职工必须熟悉施工工艺、方法,施工生产危险区域及其安全防护的基本知识和注意事项;再次就是结合自身工种特点,加强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技术知识包括特殊作业安全防护的培训教育。

2.2技术保证

市政工程的特点决定了施工生产中的安全技术涉及面广泛,需要解决的问题多样。技术保证就是要在对施工要求与安排、施工环境、技术设计、监控管理的要求以及相关事故研究的基础上,针对可能存在的事故要素(不安全状态、不安全行为、起因物、致害物和伤害方式等),通过整理、分析、评价,建立起适应安全生产管理要求的、科学的技术保证措施,以控制或消除施工生产过程中的意外情况发生,杜绝重大安全意外事故和伤亡事故,避免或减少一般安全意外事故和轻伤事故,最大限度地确保建筑施工中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在贯彻实施安全技术措施时,要认真进行安全技术措施的交底;安全设施、防护装置实施应列入施工任务单,责任落实到班组个人,并实行验收制度;加强对安全技术措施实施情况的检查,并建立与之匹配的奖惩制度。对于大型体或大面积、结构复杂的重点工程,除在施工组织总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总体措施外,还应编制单位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详细制定有关安全方面的防护要求。

2.3组织保证

企业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工作全面负责。企业负责人应在企业内部设置安全组织机构,机构的设置要体现高效精干,有较强的责任心,有丰富的现场实际经验,便于统一指挥、步调一致。机构负责监督、检查、指导企业的安全生产执行情况,确保安全指令的顺利下达,安全措施落实以及安全防护设施的到位。同时负责查处企业安全生产中违章、违规行为,负责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及相应处理。

一般来讲,安全组织机构的具体设置视企业的规模而定。大中型企业要有独立、专业的安全管理机构,小型企业则根据具体情况,可只设置兼职工作人员。对于工程队比较集中、工种不多、作业简单的项目,安全管理机构可只设到队一级,下面设一名专职安全员。对于大规模、复杂的项目,则相应组成相当规模的管理组织,配备足够的工作人员,要保证组织机构行之有效。

2.4制度保证

安全规章制度是安全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制度保证就是要在企业的经营活动中实现制度化安全生产管理。安全制度的制定依据要符合安全法律和行业规定,制度的内容齐全、针对性强。企业的安全生产制度,应体现实效性和可操作性,反映企业性质;应明确界定各级部门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责、权、利;应面向生产一线贴近职工生活,让职工体会并理解透彻。

一部合理、完善、具有可操作性的管理制度,有利于企业领导的正确决策,有利于规范企业和企业职工行为,有利于指导企业生产一线安全生产的实施,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加强企业的安全管理,最终实现杜绝或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为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生存与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三、结语

总之,在实际工程中,工程管理人员要抱着维护企业的社会信誉和经济效益、国家和集体财产以及职工生命安全的态度,科学管理,规范施工,统筹好安全与生产、安全与质量、安全与速度、安全与效益的关系。因此,安全管理工作意义重大、任重道远,管理者应不断深入地研究和探讨,把安全生产贯彻到企业管理的每一个环节,使施工过程中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减小到最低限度,从而有利于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第12篇 机电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措施

机电工程具体的安全管理的意义、相应的安全管理的组织机构、措施在总的施工、管理方案中已经有具体的体现。因此,在这只是根据机电工程施工的专业性特点重点强调以下内容:

(一)各分包队伍进场后及时进行进场教育,并签定安全管理协议,遵守总包的规章制度、服从总包的管理。

(二)同时对于机电工程突出“用电管理”,每个在现场施工的队伍必须在进场时与总包签订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协议书”,并严格按照协议内容执行及落实。

1、机电工程施工中“人”的安全管理

(1)机电工程中,其设备所需电源一般为220v电源。因此,要求,机电分包队伍接引电源时应严格小心,必要时,应由总包安排现场专门临电电工进行接引。

(2)机电施工压接线时,不得带电作业。一防止电击、电伤人事故的发生;二防止设备因接线失误、错误而烧毁。

(3)机电施工中的临时电源必须由总包现场的临时持证电工接引,不得私自拉接。

2.机电工程中,因为设备的重要性,应着重注意“物”的安全管理,即设备的安全管理。

(1)设备进场未安装时应单设库房,不得随意摆放;

(2)设备安装应在具备条件时进行,禁止在交叉作业高峰时进行安装;

(3)设备压接线时,不得带电作业,防止设备因接线失误、错误而烧毁;

(4)设备安装完、测试完后应及时与总包进行交接,由总包成保人员统一看护。同时各分包施工队伍应严格看护管理。不得存在“交由总包后,分包不再负责”的现象。

第13篇 水库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摘要:采取合理的安全预防措施,提高安全管理水平,能较好的降低安全事故的发生,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

关键词:施工现场 水利工程的安全预防 安全管理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进步和发展,”以人为本,关爱生命”的思想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何认真贯彻”安全生产,预防第一”方针,实现”安全发展”,是每一个施工企业都面临的重要问题。

一、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中高概率事故原因的逐一分析,可以发现,导致这些事故发生的原因既有各自的特点又有其共性。从共性角度分析,即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安全条件以及管理调节因素。

安全隐患主要有:

1、现在水利施工机械设备较多,在有限的施工场地条件下,对生产人员、交通车辆、工地设备、施工对象、工地材料的使施工安全管理难度较大。

2、因施工人员大多是外地人,而且都是文化程度较低的,对安全防范意识也自然很低,也就增加了安全隐患。

3、轻视施工安全的错误认识,认为抓安全主要是企业质安部门和政府职能部门的事,提高了安全标准,必须要加大工程造价,提高经济效益及社会名誉的唯一途径,就是提高产品质量等错误的认识。

4、在一些建筑企业中,一些领导认为,施工安全措施只要与甲方约定就行了,而对施工中的安全问题只要应付一下不出事故就行了。

5、工程规模较大,施工单位多,现场工地分散,工地之间距离较大,形成了一个相对封闭的环境,无法进行非常有效的封闭隔离安全管理增加了很大的难度

6、防护设施不够齐全。如模板受材料影响可靠性较低,搅拌机、振捣器、挖掘机等施工机械安全保险装置落后,容易造成机械伤害,这也对工程施工人员的安全问题提出了挑战。

7、事故的原因往往取决于人、物、环境,而这三者又都受到管理的制约,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以及环境的恶劣状态都是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管理上的问题是导致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

二、水利工程的安全预防

目前我国正在进行历史上也是世界上最大规模的基本建设,每年由于安全事故死亡的从业人员超过千人,直接经济损失逾百亿元。近年来,随着各级政府对建筑安全生产工作非常重视,全国的建筑工程安全状况有所好转,死亡人数呈基本下降趋势,但安全生产的整体态势还是比较严峻。 我们要正确理解与掌握安全生产的辩证关系,杜绝把安全与生产割裂开来的片面孤立的思想,特别是在当前的经济形势下,必须克服安全工作的错误思想,树立一切为安全工作让路,一切为安全工作服务的观念,坚持安全为上。并明确规定工人有拒绝管理人员的违章指挥及无安全防护的危险作业。

1、抓好安全对策:

(1)询问、交谈:通过广泛的与作业层人员询问、交谈,从中可初步分析出工作中所存在一、二类危险源。

(2)安全检查表:运用已编制好的安全检查表,对施工进行系统的安全检查,辨识出存在的危险源。

2、指制定安全制度,指制定安全教育:安全管理首先是人的管理,要建立安全制度,用制度来管人,才能使施工得到一定的管理,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要层层制定落实安全施工制度,制度一旦制定,各级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制度进行安全生产,而且要接受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和教育,也要结合各种突发因素,制定应急情况下的施工方案,并通过分析年度计划、月度计划、周计划的工作任务中所涉及的危害,识别出有关危险源。

3、要强化安全教育培训:安全管理首先是人的管理,所以施工单位和建筑单位可以实施强化安全教育培训,来不断提高安全业务素质,增强人得安全防范意识,应严格培训、持证上岗,同时采取有效措施规范人的行为,实行规范化作业,以贯切落实《建筑业安全卫生公约》、《安全生产法》。

如:可以在平时实行消防灭火知识培训训练,并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等消防设备,做到有备无患。

三、做好现场安全管理工作

1、现场观察:通过对各种作业环境的现场观察,从中找出发现存在的危险源。做好电力、机具、设备的维护和保养

首先规定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岗前培训,并持有政府有关职能部门颁发的上岗证,其次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遵守作业制度、纪律,同时要建立健全管理档案和管理制度

2、加强监督巡视

坚持标准化管理是水利施工的安全基础性工作,项目施工中要确保每一天的施工对象,使作业人员及作业程序,安全注意事项及安全措施等执行标准化和规定,使作业人员在施工前和施工中的每时每刻都能做到施工地点明确,施工对象明确,工作要求明确,安全注意内容明确,杜绝因情况不清,职责不明,盲目施工导致的安全隐患。特别是在赶工作业时特会发生意外事故,所以要加强监督巡视,管理人员要管好现场安全防护及应力支撑系统的验收工作,如对载重机器、计量设备、带电导线、支撑物等是否放好,是否把现场清理干净,确保施工现场不会造成安全问题。

四、结论

水库工程的特殊性决定了施工过程的高风险性,因此施工安全管理必须从施工管理全局出发,作为安全人员管理,要努力提高自身素质、管理能力和提高业务水平,加强法规意识,严格遵守和执行行业规范规程,使水库工程管理工作逐步走向“四化”。更重要的是要靠自己的努力来提高更多人的安全意识,工程巡视检查、安全监测及自动化安全监测系统等中的设备(设备)的管理运行与养护是分不开的,其日常保养和防护工作只能由管理运行人员承担,修理工作可以分离出来,自己修理不了的仪器设备可发包给其他承包商修理,根据实际情况,“能分则分,能合则合”,灵活处理。并注重施工现场危险预测、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事故预防对策等环节,充分预判危险发生的可能性及其后果的严重程度,制定风险控制对策,把危害与事故降低到最低程度,为提高施工企业质量管理与效益水平提供重要保障。

第14篇 装饰工程施工易燃易爆物场所物品管理-安全技术交底

交底内容:

1 目的

加了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中毒等危害,保障公司员工的身体健康及相关权益,保护环境,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装卸、运输、使用、出入库和废弃处置。

3危险化学品定义

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有腐蚀特性,能人员、设施、环境造成伤害或损伤的化学品。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等。

4 职责

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装卸、运输、使用、出入库和废弃处置实施监督管理的有关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履行职责:

4.1 安全动力部职责

4.1.1 负责危险化学品的日常安全监督管理;

4.1.2 负责危险化学品注册登记,建立档案;

4.1.3 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标签、安全技术说明书的。

4.1.4对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和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置实施监督管理;

4.1.5负责危险化学品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

4.1.6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的应急监测。

4.2仓储部职责

4.2.1 负责危险化学品的装卸管理;

4.2.2 负责危险化学品成品区的日常安全管理;

4.2.3 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出入库管理;

4.2.4负责办理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

4.2.5负责废弃的危险化学品包装物的回收管理。

4.3 采购部职责

4.3.1负责办理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和准购证;

4.3.2 负责至具有资质的厂家采购质量合格的危险化学品包装物;

4.3.3 所采购的剧毒化学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4.4生产车间职责

负责本区域内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和使用的日常管理。

5生产、储存和使用管理

5.1生产、储存、使用人员必须经过相应的培训,使其熟悉化学品的性能,掌握个人防护和安全操作方面的知识,防止造成污染或人身伤害;

5.2 生产、储存、使用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应穿戴好必要的防护用品,并按有关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5.3 对贮存剧毒化学品装置每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其它生产、贮存装置每2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并将安全评价情况上报公司和市安监局;

5.4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种类、特性,在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安全设施、设备,并按照国家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保证符合安全运行要求;

5.5 在生产、储存和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场所设置通讯、报警装置,并保证在任何情况下处于正常适用状态;

5.6 对剧毒化学品的储存量和用途如实记录,并采取必要的保安措施;如果发现剧毒化学品被盗、丢失或误售、误用时,必须立即报告安全动力部;

5.7 危险化学品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内,储存方式、方法与储存数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由专人管理;

5.8 使用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时,气瓶内应留有余压,且不低于0.05兆帕(mpa);

5.9危险化学品的包装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5.10危险化学品的包装物、容器,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重复使用的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在使用前,应进行检查,并作好记录;

5.11在危险化学品的包装内附有与危险化学品完全一致的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并在包装(包括外包装件)上加贴或者拴挂与包装内危险化学品完全一致的化学品安全标签。

6 经营管理

6.1 危险化学品采购人员和销售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取得上岗资格;

6.2销售危险化学品时应向用户提供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以保证用户在运输、装卸、贮存、使用过程中的安全;

6.3 发现所生产的危险化学品有新的危害特性时,应立即公告,并及时修订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

6.4 综合办公室不得向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危险化学品;

6.5 综合办公室不得向个人或无购买凭证、准购证的单位销售剧毒化学品;

6.6 综合办公室销售剧毒化学品应记录购买单位的名称、地址和购买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及所购剧毒化学品的品名、数量、用途;

6.7采购部不得采购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单位的危险化学品;

6.8采购危险化学品时,必须向销售单位索取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7 装卸运输管理

7.1 运输危险化学品企业和运输车辆必须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资质;

7.2 用于危险化学品运输工具的槽罐以及其他容器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经检测、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7.3 对装卸管理人员进行有关安全知识培训,使其掌握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知识,并经政府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资格证,方可上岗作业。危险化学品的装卸作业,必须在装卸管理人员的现场指挥下进行;

7.4 运输危险化学品时,必须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理器材和防护用品,并接受政府主管部门对槽罐以及其它容器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

7.5 通过公路运输危险化学品,只能委托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的运输单位承运,同时向承运方说明运输的危险化学品的品名、数量、危害、应急措施等情况;

7.6 运输、装卸危险化学品,应按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以及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槽罐及其它容器必须封口严密,能够承受正常运输条件下产生的内部和外部压力,保证危险化学品在运输中不因温度、湿度或者压力的变化而发生任何渗(洒)漏;

7.7 通过公路运输危险化学品,必须配备押运人员,并随时处于押运人员的监管之下。不得超装、超载,不得进入禁止通行的区域,确需进入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7.8 通过公路运输剧毒化学品的运输单位应当向目的地的县(区)级人民政府公安部门申请办理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

8出入库管理

8.1仓库保管员必须经过有关安全知识培训,掌握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知识,经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资格证;剧毒品库严禁存放生活用品,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8.2 危险化学品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或专用场地内,并设置明显标志;危险化学品的储存方式、方法与储存量必须符合国家规定,并由专人管理;

8.3危险化学品出入库必须严格执行收发、登记、清点、检查制度。

9废弃管理

9.1剧毒化学品的包装箱、纸袋、瓶、桶等必须严格管理,统一回收;铁制包装容器不经彻底洗刷干净,不得改作它用;

9.2凡拆除的容器、设备和管道内带有危险物品,必须先清洗干净,验收合格后方可报废;

9.3 生产、使用过程中所产生的废水、废气、废渣的排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排放标准。

第15篇 如何做好电力工程施工的安全管理

面对电力工程施工市场激烈的行业竞争环境,电力施工企业应充分认识到在电力工程项目施工中安全管理的重要性,以及电力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给企业带来的安全效益。如何做好电力工程施工的安全管理工作,是值得深入分析的问题。

一、电力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重要性

电力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是项目管理中的一个子系统,它是根据“策划、实施、检查、改进”动态循环的模式(pdca动态循环模式)的运行方式,以逐步提高、持续改进的思想指导企业系统地实现安全管理的既定目标,因此,施工安全管理是一个动态的、自我调整和完善的管理系统。在电力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实施安全管理可以提高安全效益是安全管理重要性的主要体现。

二、电力工程施工的安全管理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施工全过程、全方位、全员的安全防范意识,是抓好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核心。企业各级管理人员要充分认识关于“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重要指示精神,领会做好施工安全对企业、项目、个人的重要性,以高度的工作责任感,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通过开展各种安全培训教育活动,例如安全警示教育、事故案例分析等同,让企业全员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树立“一切事故都可以预防”的安全理念,把安全教育培训同思想教育、技术教育、岗位专业培训相结合,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2、建立健全施工现场的安全保障体系

电力工程施工现场作为一个多工种作业的群体,健全完善施工现场安全保障体系是搞好施工安全的基础和保障。安全生产保障体系的管理思想应该是:职责分明、预防为主、把握重点、有始有终、封闭管理。即指导施工单位在生产过程中贯彻各种安全法律、法规,执行标准的管理从项目经理到操作人员都明确安全生产保障体系的职能,强化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同时要改变在安全生产中只注重物资的投入,转变为在管理资源开发上投入,通过安全策划,从人、财、物、机、法、科、环等各个方面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由事后处理改变为事前控制,真正体现以预防为主的指导思想,合理分配和明确各级部门、人员的权限,制订出各个节点,制定危险、关键点的安保计划,从根本上改变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措施缺乏针对性的局面。从源头上抓,实施封闭管理。

3、电力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

(1)建立电力工程施工的应急预案

在施工现场编制预案的目的是为了预防和控制在施工作业过程中发生意外情况时施工人员的伤害能够迅速得到响应,最大限度地减小人员的伤害程度,并在最短时间内得到有组织的紧急救治。

在电力施工现场中,制定的主要预案应该包括:火灾事故处置应急预案;化学危险品应急预案;机械设备应急预案;射线事故应急预案;食品中毒应急预案;防台风、防汛应急预案;伤亡事故应急预案等。

应急预案的编写内容和格式,力求规范(包括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有关程序文件、危险源清单、环境因素清单等),保证应急预案编写的科学性、针对性、有效性、可操作性。建立应急救援体系,并成立应急救援领导小组,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正常运转。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后,有关部门对应急预案进行专业审核并签字。应该指出的是,应急预案是针对具体事故进行组织抢险救援行动的指南。所以,对制定的应急预案要有演习计划,定期组织演习,验证应急预案及响应的有效性。

(2)电力工程施工危害因素辨识

加强施工现场职业安全和环境保护因素,评价其风险程度,判定一般危险源和重大危险源,确定主要危险源和主要环境因素,从而为作业人员的安全提供科学依据,并能够得到有效控制。电力工程施工现场的危险源辨识应包括:常规和非常规的活动;作业场内所有人员的活动;作业场内所有的设施、设备等。

企业的安健环管理部门应会同各有关部门依据职业安全卫生和环境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和标准,对照施工项目的特点,对可能造成施工现场的人员伤亡、设备损坏、环境污染及资源浪费等产生影响的所有危害进行对照分析,按《危险源调查表》、《环境因素排查表》辨识、确认其危害,编制《危险源清单》、《环境因素清单》,并根据各作业层的情况将《危险源清单》、《环境因素清单》递交各相关部门确认。在实施过程中,根据作业节点,不定期发布危险源清单及对策。

(3)电力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技术措施的制定

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是施工组织设计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具体安排和指导工程安全施工的安全管理与技术文件,是针对每项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事故隐患和可能发生安全问题的环节进行预测。从而在技术上和管理上采取措施,消除或控制施工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防范发生事故。加强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的可行性及有效性方面的研究,编制切实可行的施工方案,严格做到工程项目从措施的编制、审核、批准、布置、交底、实施和监督的程序化和规范化,使作业层便于操作履行,减少施工过程中的随意性。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应做到同时编制、同时审核、同时批准、同时执行。对于特殊的工程项目必须编制单项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原则上“谁组织施工谁编制”,但涉及到专业性较强的配合工种,应由专业配合的工种提出单项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编制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的人员必须熟悉所编制的施工项目情况,深入施工现场掌握实际情况,进行系统分析评价,找出危险源、危险点,使判定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针对性强,具体明确,确保安全施工。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好后,由工种专职工程师审核,送上一级会审,然后由项目部总工批准。如果在实施过程中发现问题,应停止实施,修改需按原审批程序批准。

(4)电力工程施工过程中的监控

有了施工安全技术方案,关键在于落实。作业前由技术人员组织全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讲述危险源、危险点、危险因素、发生危险的途径,从预防与控制事故的角度来采取有针对事故伤害发生的措施。交底后全员签名,目的是增加其安全责任的压力。

有些施工安全技术方案编写得很好,措施亦写得很具体,安全交底等已按规定进行,但事故照样发生。这就是施工过程中安全得不到有效监控。为防止事故的发生,作业过程中关键对危险因素如 “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的监控,对屡教不改的,应给予重罚,把事故消灭在萌芽之中。其次,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良好的安、技、质素质,能在现场检查中找出施工的危险源、危险点,对施工人员讲出其不安全原因,并要求按照施工安全技术要求和安全规范进行实施。发现违章冒险作业的要责令其停止作业,经处罚后教育后才能允许开工。情况严重的,应责令停工整改并及时报告项目负责人,这是防止事故发生的重要措施。

(5)电力工程施工每道工序事后应有检查

每个分项和工序完成后,交下一工序施工前必须得到有关人员进行检查验收后才能交下一工序施工。如“四口”、“五临边”、棚架、高支模、深坑、高处作业、围蔽、机械、个人劳动安全防护用品等项目。检查的目的是对方案中的设施是否落实到位或实施过程中有没有违反规定,这是有效地防止在安全生产中发生事故的重要关卡,有效地消除了“管理上的缺陷”。

事后检查是很有必要的。严格执行了安全监督制度,认真落实危险点控制措施,严把检验关,有效地避免了事故的发生。真正达到通过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采取积极整改措施,遏制伤亡事故发生的目的。

工程建设的安全管理是施工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安全管理的对象是生产中的一切人、物、环境的状态管理与控制,安全管理的水平高低与成败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社会信誉和经济效益,关系到国家和集体财产以及职工生命的安全。因此,作为工程管理者,必须不断地总结经验,认真研究,积极探索,提高业务水平和管理素质,努力创造出更多的、能更好地满足社会需求的工程精品。

第16篇 分析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中的问题

近年来,随着我国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基建投资项目不断增加,建筑施工企业也随之迅速发展。建筑业由于其独特性,历来都是最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行业之一。虽然建筑安全管理在我国己经有了长足的进步,但是客观地讲,我国建筑业的安全管理水平一直比较低,每年都有几千人在安全事故中丧生,给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较大的损失和危害,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国家的基本建设和影响了社会的发展。分析建筑施工伤亡事故发生的原因,探索预防对策和措施,对减少事故的发生,促进建筑企业的健康发展,有重大意义。因此,为了确保工程施工安全,在施工工程中必须对工程进行严格的安全管理。

一、影响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的主要因素

工程项目施工涉及面非常广泛,如工作面分散,涉及工种多,人员多,项目功能也不尽相同,工程环境千差万别等。造成建筑业事故的原因,除了与建筑业的高空、露天、劳动密集形作业有关,还与近来年市场的扩大,法制不健全、安全意识差、安全教育滞后、人员素质低、安全投入少、施工操作不当等因素有关。

(一)缺乏有效的监管体系

目前,我国建筑业虽已形成了“总承包企业-专业分包企业-劳务企业”的三级格局,但结构不尽合理,以总承包为龙头、专业承包为依托、劳务分包为基础的金字塔资质体系尚未形成。建筑市场较为混乱,时常出现一个项目有几个分包商,这些分包商的社会信誉,施工技术和管理水平普遍较差,在工程施工过程下,偷工减料,安全意识淡薄,根本谈不上对安全进行统一管理。另一方面,我国的法制不健全,跟上不形热发展的需机,对安全事故查处不利。

(二)施工人员安全意识淡薄

人的因素主要指领导者的安全观念,操作人员的安全操作水平和安全意识。领导者的安全观念强,就会加大安全方面的投入,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工程安全性就好。操作人员具有较强的安全意识和较好的安全操作水平,就会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自觉抵制违章作业及冒险施工。因此,保证施工的安全首先要考虑到人的因素,人是施工工程的主体,工程施工安全涉及到所有参加工程项目施工的工程管理人员、操作人员,他们是影响工程施工安全的决定因素。在工程实践中,由于个别领导忽视安全和操作人员违章操作所引起的安全事故是屡见不鲜的。

(三)材料及施工机械质量不合格

1、材料是工程施工的物质条件,与施工安全相关材料的质量是安全施工的基础,材料不合格,安全就难以保证。由于建筑施工中所需的与安全有关的材料种类较多,用量较大,采取全数检查难于实现的,但采用抽检的方法,往往又会产生遗漏。加之有些承包商在工程中标后,为追求利益最大化不按安全技术规范所要求的品种、规格、技术参数采购相关的成品或半成品。监理人员对进场的材料控制不严或未按有关规定对应进行现场见证取样复试的材料不进行复试,致使不合格的假冒、伪劣产品进入工程施工中,留下了安全隐患。例如,塔机吊构失灵,吊斗失控落下,砸伤地面施工人员,塔臂组装螺栓强度不够,以小代大,抗剪能力削弱,螺栓被剪切断,造成塔臂失控,扯断钢萦落下,砸伤地下工作人员。

2、施工机械的质量对安全的影响很大,由于建筑工程所需的施工机械的种类多,流动性大,采取全面检查是难以实现的,但采取抽查的方法往往会产生遗漏。一些施工单位对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不到位,重使用,轻管理,导致机械设备带病作业,加之部分安装人员素质不高,不按安装技术规程进行安装,使安装质量得不到保证,留下了安全隐患。

(四)违反安全操作规程

施工工程中的方法,指在工程项目建设中所采取的技术方案、组织措施和施工组织设计。在方法上出现的问题往往是比较多的,如制定安全施工方案,不能严格执行,不注意施工过程的安全管理,不制定切实可行的预防措施,出了问题才去处理,影响了工程的施工安全。例如:非机械动力工擅自操作机械,造成机毁人亡;非电工乱拉扯电线,不通过漏电开关,发生漏电事故时漏电开并不起作用,造成触电身亡;电工在接线时,不将电闸关闭,带电操作,造成触电身亡;民工不戴安全帽,穿拖鞋上脚手架进行操作作业,不小心失足,造成坠落死亡;民工在绑脚手架和支外墙模板加固时,不系安全带,加上临边防护不严,时有坠落死亡事故的发生;高空拆架拆模,架杆、模板往地上扔,扔不下就用脚踹,脚蹬空随之坠落;为抢工程进度,进行大规模施工,强令民工连续作业,造成民工疲劳过度,操作时注意不集中,头昏眼花不慎坠楼死亡。以上违反安全操作规范的行为往往在建筑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屡见不鲜,导致工程施工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二、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措施

(一)规范建筑业分包管理,完善安全法规

加强总包,分包的资质和管理。一个项目,严禁业主方肢解分包,严禁多次转包,加强总承包商对分包的管理。加强安全法建设,对存在违章指挥,不为施工操作员提供可靠的安全防护设施用品,强令民工冒险作业,长期连续作业的责任人,要依法追究其责任。施工企业对目前有的法规制度的基础上,认真总结经验,加强适合本企业生产管理工作实际的法律,标准和制度的补充完善,使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尽快步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施工单位在开工前必须针对本工程的特点,应对本工程施工全过程进行系统分析,根据现场情况建立安全管理体系,公司、项目部、班组均有人负责安全,责任明确,层层把关。对危险较大的部位编制专项安全方案,对容易出现安全问题的地方应有应对措施。方案须经监理单位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整个项目工程应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安全责任层层落实到人。监理人员要仔细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安全管理是否有相应的安全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安全管理体系,施工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施工方案及安全管理制度,并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方案施工。

(二)健全安全组织机构,提高管理、施工及操作人员的素质

1、建立健全安全组织机构。施工企业一般都有安全组织机构,但必须建立健全项目安全组织机构。确定安全生产目标,明确参与各方对安全管理的具体分工,安全岗位责任与经济利益挂钩,根据项目的性质规模不同,采用不同的安全管理模式。对大型项目必须安排专门的安全总负责人,并配以合理的班子共同进行安全管理,建立安全生产管理的资料档案。实行单位领导对全施工现场负责,专职安全员对部位负责,班组长和施工技术员对各自的施工区域负责,操作者对自己的工作范围负责的“四负责”制度。

2、提高管理、操作人员素质及加强安全教育管理。管理及操作人员自身的素质的高低对安全施工起决定性的作用,一个建筑施工企业,如果拥有高素质的管理、施工及操作人员,那么该企业的施工安全才会有保证。否则这个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就难于保证。因此,建筑施工企业想使自己承担项目的安全得到保障,领导者必须要有“百年大计,安全第一”的思想,同时提高管理及操作人员素质,从而确保安全并在激烈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3、搞好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的素质和安全意识。要定期对现场施工人员进行施工技术、安全知识等方面知识的教育和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素质。对危险作业过程严格按作业指导说明组织施工,施工人员需经培训并取得资格。如起重工、电焊工、电工等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杜绝无证作业。一般工种也要求施工人员熟悉环境,做好自身的安全防范,坚决杜绝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人员违章操作而导致的安全事故。对基坑工程、模板工程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项工程应有安全施工方案,并且安全施工方案必须实行分级审批制度,并根据现场情况进行调整。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根据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完善安全施工方案。力求使方案技术可行,经济合理,操作方便,针对性强,有利于保证安全,提高工程质量,加快进度、降低成本。让每一个员工懂得安全知识,掌握安全技能,实现自己的安全行为责任,做到:凡是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法律、法规、安全操作技能学习,并进行严格考核,方可进场;对特种岗位作业人员一律凭劳动管理部门颁发的操作岗位证书上岗;对进入施工现场持证的架子工必须定期进行检查;对施工生产中违章指挥的管理人员进行严厉的处罚;对施工生产中违章操作员工一律停工,并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处罚。

(三)加强原材料进场及施工机械的管理

第一,提高采购人员的素质和质量鉴定水平,选择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和责任心强的人员来担当该项工作;采购材料要掌握材料信息,综合比较,择优进货。进场材料须在合格的供货厂家或有信誉的商店采购,所采购的材料必须有出厂合格证、材质证明书、生产许可证、检测报告。施工企业应定期对供货商进行评审、考核。材料进场时,工地负责人应会同业主方、监理方等有关人员进行联合验收。检查说明书、合格证、检测报告、生产许可证等书面材料和实物的质量,对安全帽、钢管、扣件等应进行见证取样及复试,复试合格后,材料方可用于工程。

第二,施工机械设备进场时须提供合格证、质量证明书、说明书,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时,须有安装资质的单位来安装,安装完毕后由具有资质的专业检测单位进行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设备投入使用前,施工单位应建立施工机械设备管理制度,落实加强日常维护保养工作,监理人员定期检查安全保险装置、防护装置,消除安全隐患,保证设备正常运转。

(四)加强施工过程的安全管理

由于工程的复杂性,施工过程中涉及的工种较多,作业面广,对每一个操作人员进行跟踪管理是不现实的,在工程中往往会由于某个操作人员的疏忽而产生安全问题。因此,施工单位要建立严格的安全交底及日常检查制度,在施工前对每个操作人员做好交底工作。施工时,安全员要加强现场巡查。监理人员加强日常巡视,并定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现场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处理安全隐患,从而确保工程施工的安全。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工作要常抓不懈,要不断加强人员的安全教育及材料、施工机械的管理。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严把安全关,才能有效地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工程施工的安全。

三、结束语

施工企业安全管理,是一个系统的动态管理进程,它包括安全组织和安全意识,企业只有综合利用这些手段,才能取得有效的结果。加强安全管理,首先必须建立科学的安全规章制度,而且这些制度要随着施工技术的发展而不断变化,使之与新的施工技术相配套。同时企业要加大对安全管理的投入,使之与生产能力相吻合,使安全生产责任制逐级落实到每个工作岗位和每个人头上。并经常性地开展和利用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法规知识宣传活动,努力提高建筑职工和广大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切实做到安全生产,警钟长鸣。

本文编制:吉宏平   盐城市乾盛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规定范本【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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