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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老干部办公室移动通讯工具管理规定
老干部办公室移动通讯工具管理规定为进一步完善移动通讯工具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更好地为广大老干部服务,根据《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移动通讯费用补贴管理办法》的有关精神,结合我办实际,特制订本规定:
一、无线移动电话的购置费、维修费以及与此相关的费用,均由个人自理。确因工作需要导致移动通讯费大幅增加的,需经办主任同意后,方可适当增加补贴。
二、 全办工作人员必须将自己的移动通讯工具号码报综合处备案。号码发生变化时,要及时告知综合处更改,保证不因通讯工具发生变化而影响工作的正常联系。
三、 根据老干部工作特点,工作人员在外出办事和节假日时应确保联系畅通。
四、 经主任办公会研究并报上级批准,特殊工作岗位人员,可在规定的通讯费补贴标准之外,按不同岗位情况每月另行增加100元至150元的补贴。
五、 工作人员退休后,停发公务移动通讯补贴费。特殊工作岗位人员变动工作后,不再享受另行增加的补贴。
六、 本规定由综合处负责解释。
七、 本规定自起执行。
第2篇 z老干部办公室管理规定
老干部办公室管理规定
一、凡本站离退休老干部,可以在老干部活动站选择各自爱好的项目进行活动。
二、为了活跃老干部文化生活,原则上规定每月播放录像1―2次,事先通知,如有变动应及时通知。播放录像时必须要有工作人员负责管理。播放完毕,要及时切断电源,把录像机收好上好锁。观看录像的同志,不得乱动电器设备,爱护桌椅、台布等公物设施。
三、要人人爱护公物。由于台球、沙狐球等设备价值昂贵,参加该项活动的同志都应倍加爱护,防止损坏设备,延长使用寿命。
各种活动器械(包括球类、球拍、球杆、麻将牌、录音机等),使用方法要得当,用完后要及时归还管理人员。
四、活动场所不准吸烟,不准吃带果皮的食品,保持活动室的清洁卫生,空气新鲜。
第3篇 z老干部办公室移动通讯工具管理规定
老干部办公室移动通讯工具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完善移动通讯工具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更好地为广大老干部服务,根据《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移动通讯费用补贴管理办法》的有关精神,结合我办实际,特制订本规定:
一、无线移动电话的购置费、维修费以及与此相关的费用,均由个人自理。确因工作需要导致移动通讯费大幅增加的,需经办主任同意后,方可适当增加补贴。
二、全办工作人员必须将自己的移动通讯工具号码报综合处备案。号码发生变化时,要及时告知综合处更改,保证不因通讯工具发生变化而影响工作的正常联系。
三、根据老干部工作特点,工作人员在外出办事和节假日时应确保联系畅通。
四、经主任办公会研究并报上级批准,特殊工作岗位人员,可在规定的通讯费补贴标准之外,按不同岗位情况每月另行增加100元至150元的补贴。
五、工作人员退休后,停发公务移动通讯补贴费。特殊工作岗位人员变动工作后,不再享受另行增加的补贴。
六、本规定由综合处负责解释。
七、本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
第4篇 z老干部办公室阅览室管理规定
老干部办公室阅览室管理规定
一、各工作处的阅览室是专为老干部读书、看报、查阅资料服务的场所,任何人不得在该场所大声喧哗、吸烟、吃零食,要保持阅览室的安静和整洁。
二、阅览室的报刊、图书由各工作处统一订购。借阅者阅后要及时归还。逾期的报刊由工作处专人收管保存。
三、有条件开展图书借阅的工作处,要认真履行借阅手续,避免图书的损坏和丢失。
四、对购进的图书、工具书及订阅的报刊,管理人员要及时登记、编号、盖章、陈列。
五、各类工具书和当天报纸、每月刊物只限在站内查阅,一律不外借。
六、经常清查整理图书报刊,保持书柜、书架整洁;每年对外借的图书、报刊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如有损坏或遗失要赔偿。
第5篇 z老干部办公室办公设备使用管理规定
老干部办公室办公设备使用管理规定
遵照上级指示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本办办公信息系统管理,保证电脑、复印机设备良好运行,以充分发挥其作用和功能,现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各处室的电脑及附属设备由所在处室负责管理,综合处按固定资产造册登记。工作人员要加强电脑知识的学习,按规范要求正确操作使用,注意电脑设备的保养和维护,严防病毒侵入,保证正常运转。工作时间不得利用电脑设备玩游戏、看光盘,未经办主任批准,任何处室不得自行调换、拆卸、处理电脑及附属设备。
二、本办复印机只为本办正常办公提供复印服务,凡与办公无关的文件、资料一律不准复印。中央文件和机密级以上的文件一律不得复印。
为了厉行节约,复印文件的页数和份数的总和在30张以上的,原则上到文印中心办理。
复印机使用完毕,需切断电源,防止事故隐患,将废旧的纸张进行清理,以保持机器周围的整洁。
三、本办各处室配置的音响、投影、摄像、照相机等设备,要专人保管,专人使用。
四、新购置办公设备须按经费开支规定报办领导批准后方可办理。
五、本办所有办公设备的保养维修,需报综合处由综合处联系设备维修的有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