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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塔吊安全管理规定 第2篇塔吊司机指挥违章罚款管理规定 第3篇塔吊吊运管理规定 第4篇施工现场塔吊作业管理规定 第5篇塔吊司机管理规定办法 第6篇塔吊司机管理规定 第7篇塔吊安全管理规定范本 第8篇塔吊吊运管理规定制度 第9篇塔吊使用安全管理办法规定
第1篇 塔吊吊运管理规定
各施工班组并塔吊司机:
塔吊吊装(运)物料是施工现场的最大危险源,为保障施工现场人身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各班组信号指挥人员应与塔吊司机及时沟通,语言明确、清晰,发音尽量标准,语调尽量平和,严禁辱骂他人。
二、禁止他人擅自(摘)卸大勾下面的扁担、钢丝绳、卡环,严禁抢吊占吊,遇有多班组同时吊装物料时按先后顺序(每班组吊装一次)轮回吊装。
三、禁止无吊斗、吊笼等容器吊装零散物料,严禁吊装装载超过吊斗、吊笼边沿的物料。
四、禁止吊装捆绑不牢的散物,严禁一根钢丝绳吊装物料。
五、严禁使用两点拉力环吊装四点拉力环的吊斗、吊笼等容器吊装物料。
六、严禁吊装穿绳捆绑不牢固,吊点不平衡的物料。
七、禁止使用拉力环不牢固,局部开焊,破损的吊斗、吊笼等容器吊装物料。
八、禁止长、短钢筋或钢管混吊,严禁吊装两吊点呈不平衡状态的钢筋或钢管。
九、违反上述管理规定的,视情节处予200—1000元罚款;造成经济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十、上述规定塔吊司机应严格监督执行并按塔吊吊装规章制度执行,一但发现上述违规行为,对塔吊司机一并处罚。
中国三冶万山北苑项目部
二0一四年九月二十日
第2篇 塔吊司机管理规定办法
一、一般规定
1、塔吊司机必须熟记塔吊“十不准吊”、“操作规程”,熟悉所操作塔吊使用说明书,禁止塔吊司机违章作业。
2、严禁塔吊司机酒后上岗。
3、保持驾驶室内卫生,玻璃干净、驾驶室内清洁、物品放置整齐无杂物、保管好对讲机、随机工具等。
4、塔吊司机班前,必须对塔吊进行全面的检查和空载、满载试运
行一个工作循环,确认正常并填写“塔式起重机日常检查维护保养记录”后方可投入运行。
5、在塔吊上无安全防护栏杆的部位进行检查、维护、保养等工作时,必须系好安全带。
6、严格遵守塔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十不吊的规定。
7、依据塔吊使用说明书要求,定期执行维护、保养工作。
8、发现塔吊存在故障或隐患时及时通知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
二、班前检查管理规定。
1、检查基础接地线是否完好,检查基础有无沉降,检查基础内是否清洁、无积水。
2、检查各连接件螺栓是否牢固无松动,销轴无窜动,开口销完全撬开,配重块无晃动。
3、检查底座、加强节、标准节、回转机构、平衡臂、起重臂、各拉杆结点等主要金属结构有无变形、开焊,上人爬梯、休息平台是否完好。
4、检查附着环梁与标准节固定是否牢固,附着撑杆本身是否变形,附着撑杆与建筑物锚固连接是否牢固,底座螺栓、加强节螺栓、标准节螺栓、附着螺栓是否紧固。
5、检查各滑轮是否完好、转动灵活,有无噪音。钢丝绳是否润滑良好,有无断丝、断股现象,钢丝绳固定端是否可靠。
6、检查电气系统是否运行正常,有无噪音,线路绝缘有无老化。
7、检查各机构润滑油量和油质是否符合要求。
8、检查吊钩保险、防断绳保险装置是否有效,各限位器是否有效。起升抱闸、小车抱闸、回转抱闸制动是否正常,有无溜车。
三、作业中管理规定。
1、遇有大风、大雨、大雾等恶劣天气严禁作业。当风力超过6级时塔吊严禁使用,当风力超过5级时禁止塔吊吊装大模板作业。
2、操作时司机不得闲谈、吸烟、看书、报和做其他与操作无关事情,严禁由塔机上向下抛掷任何物品。
3、多机作业时,应避免两台或两台以上塔式起重机在回转半径内重叠作业。特殊情况,需要重叠作业时,必须保证臂杆的垂直安全距离。
4、对指挥信号分辨不清时不得盲目操作,对指挥错误有权拒绝执行或主动采取防范或紧急措施。
5、力矩、起重量、起升高度、变幅等安全装置发出警示或接近临界时,司机必须严密注视,严禁强行操作。
6、起吊重物时,不得提升悬挂不稳定重物,严禁在提升的物体上附加重物,起吊零散物料或异形构件时必须用专用吊装筐装载,确认制动、物料绑扎和吊索具无误后方可吊运。
7、吊装作业前必须按动电铃,对回转半径内作业人员进行提示,引起回转半径内作业人员注意后方可运行。
8、操纵控制器时,必须从零位开始,推到第一档位,然后逐级加档,每档停2-3s。当需要传动装置在运行中改变方向时,应先将控制器拉到零位,待传动停止后再逆向操作,严禁直接变换运转方向。
9、严禁乘运或提升人员。起落重物时,不得从现场作业人员头顶经过。
10、回转制动装置只可用于大臂静止工作中抗风定位,不可用于回转过程中的制动使用。
11、运行中发现存在障碍物必须停止作业,吊物放置地面,待障碍物清除后方可继续运行。
12、作业时禁止多塔抬吊同一物品。
13、夜间工作时在现场有充足照明灯情况下方可运行。
14、当塔吊突发故障时,应立即停止作业,严禁带病运转,随后及时通知项目设备员进行维修。
15、突然断电时,各操作手柄必须置于零位。并应根据现场具体情况采取最适当的安全保护措施。
16、塔吊司机作业时不准离开驾驶位置,必要离开时必须将吊物放置地面,小车收至起重臂根1.5米处,吊钩收至起重臂下玄1米处,操作手柄置于零位,拉闸断电,锁闭驾驶室,严禁其他人员操作塔吊。
17、塔吊时间不得找人代班,不允许教授别人操作塔吊,有事不能上岗的事先向项目部请假,并安排好调班事宜。
四、作业后管理规定。
1、塔吊司机每班作业后必须将小车收至起重臂根1.5米处,吊钩收至起重臂下玄1米处,操作手柄置于零位,拉闸限电,锁闭驾驶室,严禁其他人操作塔吊。
2、塔吊作业后非特殊情况下不可进行回转制动与锚固。
3、每天班后如实填写“交接班记录”。交接班记录填写天气情况、隐患排查情况、维修保养情况、当天塔吊总计运转时间。
4、夜间和视野不清晰时打开高空障碍灯,提供夜间警示信号。
五、塔吊司机奖惩管理规定。
1、塔吊司机在工作中违反本管理规定的一次处罚100元,情节严重的下岗处理。
2、塔吊司机在工作中发现设备存在重大隐患并及时上报安全管理人员,经核实无误的奖励500-1000元。
中建·嘉天下二期工程项目部
2022年11月1日
第3篇 塔吊安全管理规定范本
1、塔吊的拆除必须由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拆除资质证书的专业队进行,并应有技术和安全人员在场监护。
2、塔吊拆除前,应按照出厂有关规定,编制拆装作业方法、质量要求和安全技术措施,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后,作为拆除作业技术方案,并向全体作业人员交底。
3、塔吊塔身升降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升降作业过程,必须有专人指挥,专人照看电源,专人操作液压系统,专人拆装螺栓。非作业人员不得登上顶升套架的操作台。操纵室内应只准一人操作,必须听从指挥信号。
(2)升降应在白天进行,特殊情况需在夜间作业时,应有充分的照明。
(3)风力在四级以上时,不得进行升降作业。在作业中风力突然增大达到四级时,必须立即停止,并应紧固上、下塔身各连接螺栓。
(4)升降前应预先放松电缆,其长度宜大于顶升总高度,并应紧固好电缆卷筒。下降时应适时收紧电缆。
(5)升降时,必须调整好顶升套架滚轮与塔身标准节的间隙,并应按规定使其重臂和平�臂处于平衡状态,并将回转机构制动住,当回转台与塔身标准节之间的最后一处连接螺栓(销子)拆卸困难时,应将其对角万向的螺栓重新插上,再采取其他措施。不得以旋转起重臂动作来松动螺栓 (销子)。
(6)升降时,顶升撑脚 (爬爪)就位后,应插上安全销,方万可继续下一动作。
(7)升降完毕后,各连接螺栓应按规定扭力紧固,液压操纵杆回到中间位置,并切断液压升降机构电源。
4、应保持塔吊上所有安全装置灵敏有效,如发现失灵的安全装置,应及时修复或更换。所有安全装置调整后,应加封(火漆或铅封)固定,严禁擅自调整。
5、起重前重点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1)金属结构和工作机构的外观情况正常。
(2)各安全装置和各指示仪器表齐全完好。
(3)各齿轮箱、液压油箱符合规定。
(4)主要部位连接螺栓无松动。
(5)钢丝绳磨损情况及各滑轮穿绕符合规定。
(6)供电电缆无破损。
6、送电前,各控制器手柄应在零位。当接通电源时,应采用试电笔检查金属结构部分,确认无漏电后:万可上机。
7、作业前,应进行空载转运,试验各工作机构是否运转正常,有无噪音及异响,各机构的制动器及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有效,确认正常后万可作业。
8、起吊重物时,重物和吊具的总重量不得超过塔吊相应幅度下规定的起重量。
9、应恨据起吊重物和现场情况,选择适当的工作速度,操纵各控制器应从停止点(零点)开始,依次逐级增加速度,严禁越档操作。在变换运转方向,应将控制器手柄扳到零位待电动机停转后再转向另一方向,不得直接变换运转方向、突然变速或制动。
10、在吊钩提升、起重小车或行走运行到限位装置前,均应减速缓行到停止位置,并应与限位装置保持一定距离(吊钩不得小于lm,行走轮不得小于2m)。严禁采用限位装置作为停止运行的控制开关。
11、提升重物,严禁自由下降。重物就位时,可采取就位机构或利用制动器使之缓慢下降。
12、提升重物作水平移动,应高出其跨越的障碍物0.5m以上。作业中,当停电或电压下降时,应立即将控制器扳到零位,并切断电源。如吊钩上挂有重物,应稍松紧反复使用制动器,使重物缓慢地下降到安全地带。
13、作业完毕后,塔吊起重臂应转到顺风方向,并松开回转制动器、小车及平�重应置于非工作状态,吊钩宜升到起重臂顶端2~3m处。
14、停机时,应将每个控制器拨回零位,依次断开各开关,关闭操纵室门窗,下机后,断开电源开关,打开高空指示灯。
15、检修人员上塔身、起重臂、平衡臂等高空部位检查或修理时,必须系好安全带。
16、尚未附着的自升式塔吊,塔身上不得悬挂标语牌。
第4篇 塔吊司机管理规定
一、一般规定
1、塔吊司机必须熟记塔吊“十不准吊”、“操作规程”,熟悉所操作塔吊使用说明书,禁止塔吊司机违章作业。
2、严禁塔吊司机酒后上岗。
3、保持驾驶室内卫生,玻璃干净、驾驶室内清洁、物品放置整齐无杂物、保管好对讲机、随机工具等。
4、塔吊司机班前,必须对塔吊进行全面的检查和空载、满载试运
行一个工作循环,确认正常并填写“塔式起重机日常检查维护保养记录”后方可投入运行。
5、在塔吊上无安全防护栏杆的部位进行检查、维护、保养等工作时,必须系好安全带。
6、严格遵守塔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十不吊的规定。
7、依据塔吊使用说明书要求,定期执行维护、保养工作。
8、发现塔吊存在故障或隐患时及时通知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
二、班前检查管理规定。
1、检查基础接地线是否完好,检查基础有无沉降,检查基础内是否清洁、无积水。
2、检查各连接件螺栓是否牢固无松动,销轴无窜动,开口销完全撬开,配重块无晃动。
3、检查底座、加强节、标准节、回转机构、平衡臂、起重臂、各拉杆结点等主要金属结构有无变形、开焊,上人爬梯、休息平台是否完好。
4、检查附着环梁与标准节固定是否牢固,附着撑杆本身是否变形,附着撑杆与建筑物锚固连接是否牢固,底座螺栓、加强节螺栓、标准节螺栓、附着螺栓是否紧固。
5、检查各滑轮是否完好、转动灵活,有无噪音。钢丝绳是否润滑良好,有无断丝、断股现象,钢丝绳固定端是否可靠。
6、检查电气系统是否运行正常,有无噪音,线路绝缘有无老化。
7、检查各机构润滑油量和油质是否符合要求。
8、检查吊钩保险、防断绳保险装置是否有效,各限位器是否有效。起升抱闸、小车抱闸、回转抱闸制动是否正常,有无溜车。
三、作业中管理规定。
1、遇有大风、大雨、大雾等恶劣天气严禁作业。当风力超过6级时塔吊严禁使用,当风力超过5级时禁止塔吊吊装大模板作业。
2、操作时司机不得闲谈、吸烟、看书、报和做其他与操作无关事情,严禁由塔机上向下抛掷任何物品。
3、多机作业时,应避免两台或两台以上塔式起重机在回转半径内重叠作业。特殊情况,需要重叠作业时,必须保证臂杆的垂直安全距离。
4、对指挥信号分辨不清时不得盲目操作,对指挥错误有权拒绝执行或主动采取防范或紧急措施。
5、力矩、起重量、起升高度、变幅等安全装置发出警示或接近临界时,司机必须严密注视,严禁强行操作。
6、起吊重物时,不得提升悬挂不稳定重物,严禁在提升的物体上附加重物,起吊零散物料或异形构件时必须用专用吊装筐装载,确认制动、物料绑扎和吊索具无误后方可吊运。
7、吊装作业前必须按动电铃,对回转半径内作业人员进行提示,引起回转半径内作业人员注意后方可运行。
8、操纵控制器时,必须从零位开始,推到第一档位,然后逐级加档,每档停2-3s。当需要传动装置在运行中改变方向时,应先将控制器拉到零位,待传动停止后再逆向操作,严禁直接变换运转方向。
9、严禁乘运或提升人员。起落重物时,不得从现场作业人员头顶经过。
10、回转制动装置只可用于大臂静止工作中抗风定位,不可用于回转过程中的制动使用。
11、运行中发现存在障碍物必须停止作业,吊物放置地面,待障碍物清除后方可继续运行。
12、作业时禁止多塔抬吊同一物品。
13、夜间工作时在现场有充足照明灯情况下方可运行。
14、当塔吊突发故障时,应立即停止作业,严禁带病运转,随后及时通知项目设备员进行维修。
15、突然断电时,各操作手柄必须置于零位。并应根据现场具体情况采取最适当的安全保护措施。
16、塔吊司机作业时不准离开驾驶位置,必要离开时必须将吊物放置地面,小车收至起重臂根1.5米处,吊钩收至起重臂下玄1米处,操作手柄置于零位,拉闸断电,锁闭驾驶室,严禁其他人员操作塔吊。
17、塔吊时间不得找人代班,不允许教授别人操作塔吊,有事不能上岗的事先向项目部请假,并安排好调班事宜。
四、作业后管理规定。
1、塔吊司机每班作业后必须将小车收至起重臂根1.5米处,吊钩收至起重臂下玄1米处,操作手柄置于零位,拉闸限电,锁闭驾驶室,严禁其他人操作塔吊。
2、塔吊作业后非特殊情况下不可进行回转制动与锚固。
3、每天班后如实填写“交接班记录”。交接班记录填写天气情况、隐患排查情况、维修保养情况、当天塔吊总计运转时间。
4、夜间和视野不清晰时打开高空障碍灯,提供夜间警示信号。
五、塔吊司机奖惩管理规定。
1、塔吊司机在工作中违反本管理规定的一次处罚100元,情节严重的下岗处理。
2、塔吊司机在工作中发现设备存在重大隐患并及时上报安全管理人员,经核实无误的奖励500-1000元。
中建·嘉天下二期工程项目部
2011年11月1日
第5篇 施工现场塔吊作业管理规定
施工现场塔吊作业管理
本工程群体塔机在施工中,要保证安全、合理使用、提高效率、发挥最大效能,满足生产进度的要求,强化塔机作业的指挥、管理和协调,
l、操作或拆装起重机械设备的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并取得市建委认可的上岗证书。
2、进入施工作业现场的塔机司机,要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现场管理规定,做到严谨自律,一丝不苟,禁止各行其是。
3、为了确保工程进度与塔机安全,交接班时,要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交班、替班人员未当面交接,不得离开驾驶室。
第6篇 塔吊司机指挥违章罚款管理规定
一:严格遵守“起重吊装十不准”和安全操作规程
二:塔吊司机经常检查塔吊钢丝绳、标节螺栓、地脚螺栓、刹车、焊缝等,若是现场施工、安全员检查出问题的,则对塔吊司机进行每次200元罚款
三:塔吊指挥应经常检吊绳、吊环、料斗钢绳等,若是现场施工员、安全员检查出问题,则对塔吊指挥罚款200元/次
四:单钢绳不能起吊任何物体,一经发现则处罚司机和指挥200元(注:若在塔吊司机目视范围外,则单处罚塔吊指挥。)
五:箍筋及小型物件,严禁用钢绳捆扎起吊,必须用料斗或将钢绳穿在箍筋内起吊,违者罚款200元/次
六:塔吊指挥人员不允许在塔吊司机的盲区,隔音区指挥
七:不允许在起吊重物上悬挂任何重物,若有此现象
第7篇 塔吊使用安全管理办法规定
1.一台塔机必须按国家规定配备每班一个司机一个指挥一个司索,在多层面作业时必须配备两个指挥和司索;
2.塔机司机、指挥、司索必须持有国家劳动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
3.司机在作业前必须检查标准节是否有开裂现象,标准节螺丝是否松动,钢丝绳的磨损情况,各滑轮的磨损情况,各联接销轴的连接情况,以及各润滑点的油液润滑情况,“四限位”“两保险”装置是否灵敏。发现以上问题及时向塔机租赁单位汇报,并记录在交接班记录上。除标准节开裂外,以上各种事项司机必须及时处理;
4.司机应按照指挥人员的信号进行作业,当信号不清或错误时,司机可以拒绝执行;
5.在塔机起升、下落重物时,指挥必须执行“起重臂和重物下严禁有人停留、工作或通过”;
6.司机、指挥、司索必须按照《塔机操作规程》和《十不吊》作业;
7.在塔机起吊过程中严禁将钢丝绳与钓钩吊斗连在一起时进行人工装卸,司索必须将钢丝绳取下后,吊钩升到臂根部,转开吊斗位置后方可进行人工装卸;
8.司索必须服从指挥的指挥,对于指挥的违章指挥司索可以不执行。但司索在吊挂重物时必须知道重物的重量和该塔机起重臂各位置的吊重量以及绳索怎样挂牢靠,在起吊后不松动、下滑。取钩时必须等所吊物体停稳.放平后方可进行;
9.每台塔机指挥不只是指挥本台塔机的起吊等还必须观察其周边物体的情况,以便该塔机正常安全使用;
10.塔机租赁单位每月必须进行两次严格的设备巡检,并填写好巡检记录,交项目一份自己保留一份;
11.司机、指挥、司索、塔机租赁方负责人必须参加项目部每月一次的安全教育,并做好记录;
12.司机、指挥、司索人员必须有专人管理,设立机械操作班;
13.塔吊司机、指挥、司索三者之间必须使用规定的语言进行上下联系;
14.司索必须每天检查吊斗挂钩焊接的牢固情况,捆绑吊装必须由专业的司索员操作;
15.司机上班要有详细的塔吊运行记录,下班有双方签字的交接班记录;
16.司机在物体起吊至下落过程中必须响铃或按喇叭,以提醒下方施工人员避开重物,塔吊运行时,先响铃鸣号,吊物禁止从人的头上越过,起吊时,吊索应保持垂直,起降平稳,操作尽量避免急刹车或冲击;
17.塔吊司机、指挥、司索必须尽量做到协调一致,配合无误;
18.塔吊停用时,必须对塔吊的停放位置和小车、吊钩、等一一加以检查,并拉断电源,确认无误后方能离岗;
19.当遇有恶劣的雨雪、大雾天气及风力超过六级都必须停止使用塔吊;
20.两台塔吊同时使用时,必须高低错开使用,高塔吊运行时,低塔吊大臂必须转动到高塔吊旋转半径范围之外,低塔吊运行时,高塔吊吊钩收至大臂根部,避免发生两机大臂相撞事故;
塔吊吊物必须先垂直上吊物体再旋转,后走小车,这样当两台塔吊的高差超过20m时,高塔吊的吊物超过低塔吊机身才开始旋转,其使用将基本不受限制。
21.两台塔吊同时使用时,必须确保一机一台班三人,且操作工不得疲劳作业,坚决不允许一人同时指挥两台塔吊;
22.塔吊作业无指挥人员,或只有一个指挥,或无证指挥时,司机必须拒绝操作。
23.以上条款接受人签字后必须无条件执行,如发现违反其中任何一条款,一次罚款100元。
24.关于塔吊使用过程中违章行为的检查,塔机租赁单位派专人协助项目部安全员进行巡查,发现违章行为立即报告安全员,由安全员依据上述条款进行处罚。
第8篇 塔吊安全管理规定
1、塔吊的拆除必须由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拆除资质证书的专业队进行,并应有技术和安全人员在场监护。
2、塔吊拆除前,应按照出厂有关规定,编制拆装作业方法、质量要求和安全技术措施,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后,作为拆除作业技术方案,并向全体作业人员交底。
3、塔吊塔身升降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升降作业过程,必须有专人指挥,专人照看电源,专人操作液压系统,专人拆装螺栓。非作业人员不得登上顶升套架的操作台。操纵室内应只准一人操作,必须听从指挥信号。
(2)升降应在白天进行,特殊情况需在夜间作业时,应有充分的照明。
(3)风力在四级以上时,不得进行升降作业。在作业中风力突然增大达到四级时,必须立即停止,并应紧固上、下塔身各连接螺栓。
(4)升降前应预先放松电缆,其长度宜大于顶升总高度,并应紧固好电缆卷筒。下降时应适时收紧电缆。
(5)升降时,必须调整好顶升套架滚轮与塔身标准节的间隙,并应按规定使其重臂和平衡臂处于平衡状态,并将回转机构制动住,当回转台与塔身标准节之间的最后一处连接螺栓(销子)拆卸困难时,应将其对角万向的螺栓重新插上,再采取其他措施。不得以旋转起重臂动作来松动螺栓 (销子)。
(6)升降时,顶升撑脚 (爬爪)就位后,应插上安全销,方万可继续下一动作。
(7)升降完毕后,各连接螺栓应按规定扭力紧固,液压操纵杆回到中间位置,并切断液压升降机构电源。
4、应保持塔吊上所有安全装置灵敏有效,如发现失灵的安全装置,应及时修复或更换。所有安全装置调整后,应加封(火漆或铅封)固定,严禁擅自调整。
5、起重前重点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1)金属结构和工作机构的外观情况正常。
(2)各安全装置和各指示仪器表齐全完好。
(3)各齿轮箱、液压油箱符合规定。
(4)主要部位连接螺栓无松动。
(5)钢丝绳磨损情况及各滑轮穿绕符合规定。
(6)供电电缆无破损。
6、送电前,各控制器手柄应在零位。当接通电源时,应采用试电笔检查金属结构部分,确认无漏电后:万可上机。
7、作业前,应进行空载转运,试验各工作机构是否运转正常,有无噪音及异响,各机构的制动器及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有效,确认正常后万可作业。
8、起吊重物时,重物和吊具的总重量不得超过塔吊相应幅度下规定的起重量。
9、应恨据起吊重物和现场情况,选择适当的工作速度,操纵各控制器应从停止点(零点)开始,依次逐级增加速度,严禁越档操作。在变换运转方向,应将控制器手柄扳到零位待电动机停转后再转向另一方向,不得直接变换运转方向、突然变速或制动。
10、在吊钩提升、起重小车或行走运行到限位装置前,均应减速缓行到停止位置,并应与限位装置保持一定距离(吊钩不得小于lm,行走轮不得小于2m)。严禁采用限位装置作为停止运行的控制开关。
11、提升重物,严禁自由下降。重物就位时,可采取就位机构或利用制动器使之缓慢下降。
12、提升重物作水平移动,应高出其跨越的障碍物0.5m以上。作业中,当停电或电压下降时,应立即将控制器扳到零位,并切断电源。如吊钩上挂有重物,应稍松紧反复使用制动器,使重物缓慢地下降到安全地带。
13、作业完毕后,塔吊起重臂应转到顺风方向,并松开回转制动器、小车及平衡重应置于非工作状态,吊钩宜升到起重臂顶端2~3m处。
14、停机时,应将每个控制器拨回零位,依次断开各开关,关闭操纵室门窗,下机后,断开电源开关,打开高空指示灯。
15、检修人员上塔身、起重臂、平衡臂等高空部位检查或修理时,必须系好安全带。
16、尚未附着的自升式塔吊,塔身上不得悬挂标语牌。
第9篇 塔吊吊运管理规定制度
各施工班组并塔吊司机:
塔吊吊装(运)物料是施工现场的最大危险源,为保障施工现场人身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各班组信号指挥人员应与塔吊司机及时沟通,语言明确、清晰,发音尽量标准,语调尽量平和,严禁辱骂他人。
二、禁止他人擅自(摘)卸大勾下面的扁担、钢丝绳、卡环,严禁抢吊占吊,遇有多班组同时吊装物料时按先后顺序(每班组吊装一次)轮回吊装。
三、禁止无吊斗、吊笼等容器吊装零散物料,严禁吊装装载超过吊斗、吊笼边沿的物料。
四、禁止吊装捆绑不牢的散物,严禁一根钢丝绳吊装物料。
五、严禁使用两点拉力环吊装四点拉力环的吊斗、吊笼等容器吊装物料。
六、严禁吊装穿绳捆绑不牢固,吊点不平衡的物料。
七、禁止使用拉力环不牢固,局部开焊,破损的吊斗、吊笼等容器吊装物料。
八、禁止长、短钢筋或钢管混吊,严禁吊装两吊点呈不平衡状态的钢筋或钢管。
九、违反上述管理规定的,视情节处予200—1000元罚款;造成经济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十、上述规定塔吊司机应严格监督执行并按塔吊吊装规章制度执行,一但发现上述违规行为,对塔吊司机一并处罚。
中国三冶万山北苑项目部
二0一四年九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