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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物业管理公司公章使用管理规定
zz物业[20__]03号
关于印发《公章使用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各部(室)、物管中心、各管理处:
为加强公司的公章使用和管理,现将《公章使用管理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希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0__年一月二十一日
抄报:集团公司郭副总、李副总、人事部
__市__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二0__年一月二十一日发(共印22份)
__市__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物业管理公司公章使用管理暂行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公章使用管理,根据公司实际,制订本暂行规定。
一、使用范围
1、公司公章使用范围:以公司名义发出的合同、协议书、报表、证明等对外公文以及公司经理认为必要的文件、文字资料。
2、公司办公室公章使用范围:主要用于公司内部发文、请示、报告、报表、工作证以及其他需加盖公章的文字资料。
3、管理处公章使用范围:主要用于装修工临时出入证、住户证明。
二、使用权限
1、管理权限
公司公章由集团公司人事部管理,办公室公章由公司经理指定专人管理,管理处公章由管理处主任管理。
2、审批权限
使用公司公章由分管物业副总或经理批准;使用办公室公章由经理批准;使用管理处公章由管理处主任批准。
三、使用方法
1、使用公章由部门经办人填写《公章使用审批表》(见附表),按审批权限经批准后送公章管理人员核验盖章。
2、公章管理人员工作变动时需办理公章移接交手续。
四、本规定自二o__年一月二十一日起执行。
二o__年一月二十一日
第2篇 行政公章管理规定办法
行政公章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使本所行政公章管理规范化、制度化,保证行政公章的权威性、严肃性,提高工作效率,结合本所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所行政公章包括所公章、所长印章及所属各部门行政性公章。
第三条 本所行政公章由所办公室统一管理。
第二章 印章的刻制
第四条 本所印章由上级主管司局刻发,所长印章由所长办公室负责刻制。
第五条 所属各部门刻制印章,必须先持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向所办公室提出刻章申请,经所领导批准后,报公安部门审批。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准私自刻制部门印章。
第六条 各部门印章正式启用时,必须先到所办公室留存印签备案。未经留样备案的,一律不准自行使用。
第三章 印章的管理
第七条 本所印章存放和使用地点在所办公室,所长印章存放和使用地点在计划财务处,部门印章存放和使用地点在部门办公室,未经存放部门负责人批准,均不得带出存放地点使用。
第八条 因特殊原因,确需到存放部门以外地点使用本所印章的,应经存放部门负责人同意,派遣专人携带前往。
第九条 本所印章管理,由所长办公室主任指派1名工作人员负责,部门印章由部门负责人指定专人负责保管,严格履行审批登记手续,防止丢失和滥用。
第十条 印章不使用时,必须锁于保险柜内。
第四章 公章的使用
第十一条 本所印章应根据所长或副所长的指示,经所长办公室主任批准,由印章管理人员代行使用权。各部门印章使用前,应报经本部门领导批准。
第十二条 以本所名义发往所外的公文,必须经所领导签发后,然后加盖本所印章。在所内下发的文件,除正式公文外,一般不得加盖本所印章。
第十三条 上报的统计报表、有关证件、函件、报告等需加盖本所印章的,应经呈报部门领导审阅签名,经所分管领导签名同意后方可办理。需盖所长印章的,经所长签名同意后,方可办理盖章和登记手续。
第十四条 所有介绍信、说明、证明等一般往来信函,应一式两联,统一编号,方可加盖印章,底联应存档备查。
第十五条 属常规性工作,成批办理的证书、证件等(如培训结业证、车辆年审表等),需盖本所印章及所长印章的,由主管部门确定1人负责办理。每次盖章须凭列有所需办证人员名单、编号和部门负责人签名的同意函,到所长办公室登记并盖章。
第十六条 一般不允许开具空白介绍信、证明,如因工作需要或其它特殊情况确需开具的,必须经办公室主任同意后方可开出,持空白介绍信外出工作,归来必须向办公室汇报其介绍信的用途,未使用者必须交回。
第十七条 使用行政公章,应严格履行审批及登记手续。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八条 各部门印章因管理不善而造成损失的,直接追究印章管理人员和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第十九条 各部门业务专用章,如财务专用章、收费专用章、基建财务专用章、注册专用章等,其管理办法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2003年3月1日起施行。原规定同时废止。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所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3篇 公章使用管理规定范例
公章使用管理规定
一、医院公章由院办公室作为机密件专人管理,并掌握使用。使用公章(文件除外)一律登记。
二、以医院名义上报、外送、下发的文件、资料、报表等,凭院长或分管院长签发原件加盖公章。
三、工作证、结业证、离退休证、职务(称)聘书等,由主管部门统一办理。
四、以医院名义签订的合同、协议、订购单等,审计部门审计后凭主管院长批准签字后方可盖印。
五、因公出差、联系业务等必须凭证明时要经主管领导批准方可开具。
六、院领导工作用章(私章)必须经本人同意方可使用。
七、私人取款、取物、挂失、驾驶员办证等,需用单位介绍信,由院办主任批准并严格登记手续。
八、各科室部门公章应安排专人保管,并制定使用办法,严格审批和登记制度。
九、凡私盖公章或利用公章舞弊者,一经发现即予严厉惩处。
第4篇 办公室公章管理规定办法
党委办公室印章管理制度
一、使用印章时,首先应当检查是否有机关、单位负责人批准用印的签字。
二、应当审阅、了解用印内容,不能不看内容就盲目盖印。
三、每次用印都应当进行登记。
登记的项目包括:用印日期、编号、内容摘要、批准人、用印单位、承办人、监印人、用印数等项。
四、盖章。
盖章时精神要集中,用力要均匀,使盖出的印章端正、清晰、美观、便于识别。
印章文字不能盖歪或盖得颠倒。
机关的正式公文只在文末落款处盖章。
带有存根的介绍信、证明信或公函等要盖两处印章,一处盖在落款处,一处盖在公函的连接线上。
凡是在落款处加盖印章,都要端正盖在成文日期的上方,并做到上不压正文,下不压成文日期,大批量印发的带有固定版头的机关文件,可以不加盖机关印章。
五、使用正式印章要在办公室内,一般不能将印章携带出机关或单位以外使用。
六、印章管理人员应不允许出现盖有印章的空白凭证。
如需在空白凭证上加盖印章,要按照以下要求进行处理:
(一)要有机关领导的特别批准。
(二)此类凭证要有指明用途的特定格式,除了这种指定的用途以外,不能再用作别的凭证。
(三)对于此类凭证要办理领取登记手续。
登记项目包括:凭证名称、起止页码、张数、领取人签名等项目。
七、党委印章由党办机要秘书科专人保管。
印章必须存放在牢固加锁的抽屉内或保险柜中。
因故停止使用时,要锁牢抽屉和保险柜并贴好封条。
重新启用前要验锁、验封条、发现疑点,立即上报。
八、保管人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盖章,不得随身携带印章出办公室,不得将印章交他人带走使用,也不能在空白纸上盖印,让他人带走使用。
九、印章管理人对用印有监督权,对不合手续或不合法的用印以及不正当的用印,有权拒绝。
印章管理人不得用掌握印章的权力为自已谋私利。
十、单位印章在该单位名称变更、机构撤销、式样改变或其他原因时,印章停止使用。
首先要发文给与该单位有业务往来的单位,通知已停止印章的使用,并说明停用的原因,标明停用的印模和停用的时间。
停用的废印章不能在原单位长期留存,要及时地送交颁发单位处理。
十一、正式印章使用和作废,并启用新章时,要发旧章作废、启用新章的通知。
作废的旧印章在“□”内,作红色;启用的新章印在“□”内,用蓝色,表示刚刚启用。
十二、请领导审定旧印章的处理办法。
根据领导的批示,分别不同的情况,或者上缴颁发机构切角封条;或由印章作废单位填制作废印章卡片,加同作废印章一起交给档案室立卷备查,并将作废印章予以销毁。
第5篇 某学校公章使用管理规定
学校公章使用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使学校公章管理规范化、制度化,保证公章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明确公章的使用权限和范围,严格事务审批程序,规范用印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各部门领导应高度重视公章管理与使用工作,规范遵守本规定。
各部门公章监管人员要增强法律意识和责任感,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第三条 公章包括校级公章、法人章和部门公章。
校级公章、法人章由院办公室统一管理。
各部门公章由归属部门保管。
第二章 公章刻制
第四条 各部门刻制公章,必须先持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向校办公室提出刻章申请,经校领导批准后,报公安部门审批。
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准私自刻制部门公章。
第五条 各部门公章正式启用时,必须先到校办公室留存印签备案。
未经留样备案的,一律不准自行使用。
第三章 公章管理
第六条 公章管理实行专人负责制。
校级公章、法人章由院办公室专人掌管;部门公章由各部门专人掌管。
未经学校领导批准,不得随意交给他人管理和使用。
因故需临时交接,需经主管领导批准并严格交接手续。
第七条 校级公章存放和使用地点在校办公室,部门公章存放和使用地点在部门办公室内,公章未经存放部门负责人批准,均不得带出存放地点使用。
因特殊原因,确需到存放部门以外地点使用,应经存放部门负责人同意,派遣专人携带前往。
第八条 掌管公章的人员要自觉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和业务素质,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严格履行审批登记手续,严禁以印谋私,损害学校利益。
第九条 不得伪造、变造、盗用、故意毁坏公章,违反者学校将视其情况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者,交公安机关处理。
第十条 因机构名称变更启用新公章或其它原因停用公章,应将原印章缴回校办公室,不得私存或自行销毁。
启用印章或停用印章应由校办公室发文公示。
印章不使用时,必须锁于保险柜内。
第四章 公章使用
第十一条 公章的使用要严格控制范围、规格。
严禁滥用公章发文、发函、出具凭证。
第十二条 以学校名义发出各种公文、公函、重要申请必须填写《发文稿纸》,各类证明材料则必须填写《公章使用登记表》,并经各部门负责人和主管领导审批签字后,方可加盖公章。
加盖公章的重要材料如需备案,须在《公章使用登记表》中明示并注明备案科室。
第十三条 涉及学校重大利益的有关合同、协议书等,必须经校长或主管校长批准,方可盖章。
各部门的一般性合同,须经各部门主管领导签字后,方可盖章。
第十四条 对内、对外发放的各种证件、证明需加盖学校公章时,须由颁发证件、证明的部门负责人及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盖章。
第十五条 属常规性工作,成批办理的证书、证件等,需盖学校公章的,由主管部门确定1人负责办理。
每次盖章须凭列有需办证人员名单、编号和部门负责人签名的同意函,到校长办公室登记并盖章。
第十六条 学生如需学校出具在读证明、学历证明、毕业证明等有关证明时,应经主管部门审核并出具相关证明后,方可盖章。
教师需学校出具收入证明等相关证明时,应经人事处等相关部门审核并出具证明后,方可盖章。
除此之外的其它证明、申请等均由各部门出具证明并填写《公章使用登记表》后,方可盖章。
第十七条 一般不允许开具空白介绍信、证明,如因工作需要或其它特殊情况确需开具的,必须经办公室主任同意后方可开出,持空白介绍信外出工作,归来必须向办公室汇报其介绍信的用途,未使用者必须交回。
第十八条 使用公章,应严格履行审批及登记手续。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九条 各部门公章因管理不善而造成损失的,直接追究公章管理人员和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第二十条 各部门业务专用章,如财务专用章、注册专用章等,其管理办法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自颁发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校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6篇 企业公章使用管理规定办法
印章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条 印章是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中行使职权,明确公司各种权利义务关系的重要凭证和工具,印章的管理应做到分散管理、相互制约,为明确使用人与管理人员的责权,特制定如下公司印章使用与管理条例。
第二条 公司印章包括:公章、法人私章、合同章、财务章及各职能部门章。
第三条 刻印
1、新公司成立,基本印章(公章、合同章、法人私章、财务章)的刻制,应由指定的印章管理人员负责刻制,交由综合管理部备案,并从刻制之日起执行相关使用条例。
2、因业务发展需要申请各职能部门专用章时,由需求部门填写《印章制发申请表》经总经理核准后送交综合管理部刻制,部门章一般为椭圆章。
第四条 印章的使用
1、任何部门在启用印章前,均需到综合管理部办理领取手续,接受相应的责权告知,签定《印章签收手续》并备案。
2、公章由综合管理部经理或专人保管。各部门需要盖公章的文件、通知等,须到综合管理部领取并填写《印章使用申请表》,由总经理核准,并在《印章使用申请表》中签字,涉及到人事调动盖章的,还需董事长同意。
3、合同章:合同章由综合管理部保管。主要用于公司签订各类对外合同,盖章前须先到综合管理部处领取并填写《印章使用申请表》,由总经理审批并在《印章使用申请表》中签字,董事长同意后方可盖章。
4、法人私章:法人私章由公司银行出纳保管,主要用于银行汇票、现金支票等业务,使用时凭审批的支付申请或取汇款凭证方可盖章。
5、财务章:由财务部经理保管,主要用于银行汇票、现金支票等需要加盖银行预留印鉴等业务或发票上使用,发票专用章主要用于发票盖章,发票专用章由财务部专人保管。
6、其他职能部门章,主要适用于各部门内部使用,已经刻制的职能部门章,由部门负责人进行保管并严格该章的使用管理办法。
7、各类印章的使用登记薄要由专人严格保存管理,不得损毁或遗失。
第五条 印章的废止、更换
1、废止或缴销的印章应由保管人员填写《废止申请单》,由总经理核准后交由综合管理部统一废止或缴销。
2、遗失印章时应由印章保管人员填写《废止申请单》,由总经理核准并签批遗失处理办法后,交由综合管理部按批示处理,如遗失公司基本印章时必需按规定登报申明。
3、更换印章时应由印章保管人员根据相关文件填写《废止申请单》,经总经理核准后,交由综合管理部按批示处理,并填写《印章制发申请表》申请新的印章。
第六条 印章保管人的责权
对于公司主要印章管理,采用的是分散管理相互监督的办法。综合管理部主要职责是对印章的使用进行合理性管理,而印章保管人具有使用、监督、保管等多重责任与权力,具体划分如下:
1、职能部门印章保管人对印章具有独立使用权力,同时负全部使用责任。
2、公章、财务章的保管人无独立使用权力,但具有监督及允许使用权力,因此公章、财务章的保管人对印章的使用结果负主要责任,经手人则负部分责任;未经审批同意擅自使用的,保管人对使用结果负全部责任并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处分。
3、法人私章的保管者是出纳,既是保管者又是使用者,但其无独立使用权力,需依据财务部负责人审批的支付申请或取汇款凭证方可使用,否则负全部责任。
第七条 严禁公章、合同章、法人私章独立带离公司使用,保管人如遇需带公章、合同章外出办事使用时,需与办事人一同前往或指派代表一同前往。办理工商等年检等事务,需将表格带回公司盖章。
第八条 公司高层领导因异地执行重大项目或完成重要业务,需要携带公司印章出差的,须经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审批并及时归还。
第九条 开具个人相关证明,需由分管副总经理以上担保签批后方能使用,如涉及到个人经济担保与证明时,原则上一律不予证明,其不良结果由签批人与保管人以情节共同负责。
第十条 公司印章只适用于与公司相关业务,不得从事有损公司利益之行为。
第十一条 所有印章的使用,必须严格执行公司的印章使用规定,做好申请和使用登记。如违规使用出现问题,后果自负,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 本制度从二o一一年十月一日起执行。
二o一一年九月一日
第7篇 行政机关公章使用管理规定办法
海宁市规划建设局行政公章使用管理规定
为严密行政公章的使用管理,有效预防利用印章实施职务犯罪及其他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促进全局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印章的规定》,结合本局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公章范围
本规定所称的公章主要包括:局行政章,局机关各科室章,局属事业单位章,业务专用章。
二、公章的刻制、启用与停用
1、除由上级机关发放的公章外,统一由办公室负责制发。
刻制公章应当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新成立或更改名称的单位刻制公章,需填写书面申请,经局领导批准后,由局办公室持单位介绍信、机构设置批件及印章式样到公安机关办理刻印手续,并到公安部门指定的刻字社刻制。
局属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必须刻制业务专用章时,需填写书面申请,经法制科审核,局领导批准后,由局办公室办理刻制手续。
2、局办公室对局属各事业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刻制的公章要进行压印登记。
未经发文和压印登记的不准启用。
如擅自启用造成后果的,将视情追究相关责任。
3、单位更名、撤销,须及时将原公章送交局办公室封存或销毁。
对字迹已经模糊或缺损的公章要及时向局办公室申请更换。
更换公章不再发启用通知。
4、对于因客观情况造成公章停止使用的,应及时写明有关情况,经局领导批准同意后,将公章上缴局办公室。
三、公章的使用
1、需要使用局行政章的文件材料应严格履行审批及登记手续,局发文一律凭局领导签发、审阅的原件用印,其他文字材料需经局领导审阅同意后用印。
对不符合手续和不合用章要求的,一律不得盖章。
下属单位必须建立相应用章登记制度。
2、公章保管人是本单位文件材料盖章的第一责任人,盖章时必须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同意。
严禁在空白的纸张、表格、信函、证件等上面加盖局行政章或业务专用章。
3、局行政章不准携带出门或离开办公室使用,特殊情况必须经局领导同意。
4、合理使用印章,做到“齐年盖月”(即印章的左边缘与落款日期的年相齐,月、日盖在印章的下面);盖章时用力要均匀,落印要平衡,印泥(油)要适度,保证印迹端正、清晰。
四、印章的保管
1、局行政章由办公室负责保管,业务专用章由相关单位负责保管,局机关各科室章、局属事业单位章及业务专用章必须指定专人保管。
2、公章保管人要切实加强责任心,认真保管好公章。
防止他人随意盖章。
3、对保管使用不当,擅自使用或乱放公章造成不良后果的,视情追究相关责任。
第8篇 公章管理规定办法
合同印章管理规定
为了避免纠纷的发生,我们需要增加对合同的了解。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份合同印章管理规定,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能够帮到大家。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目的
为规范公司印章使用及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印章的定义及分类
(一)本规定中的印章是指在公司发行或管理的文件及凭证文书等与公司权力义务有关的文件上,需以公司名称或有关部门名义证明其权威作用而使用的印章。
(二)公司印章有以下几类:
1.公司印鉴:公司向主管机关登记的公司章、法人章、合同章、财务专用章等具有法律效力的印章。
2.部门章:在公司内部使用,刻有公司部门名称的行政印章,不具备对外法律效力。
第二章 刻制、改刻与废止
第三条 公司印章的刻制、改刻与废止的的议案由印章使用部门提出。提出的议案中必须要将新旧公司印章的种类、名称、形式、使用范围及管理权限予以说明。
第四条 公司印章的刻制、改刻与废止经董事会批准后由管理部办理并以公司发文颁布,同时,如有需要更换或废止的印章应由印章管理者迅速将旧印章交还管理部
第五条 废止印章的保存年限
除特别需要,管理部将废止的印章保存三年后,经董事会批准,再行销毁。所有销毁的废旧印章都要留下印模永久保存,以备日后查考。
第六条 遗失、损毁与被盗
公司印章出现遗失、损毁、被盗的情况,印章管理者应迅速向管理部递交原因报告书,管理部根据情况依本制度有关规定的手续予以处理。
第三章 印章的登记与保管
第六条 管理部应建立印章登记台帐(印章登记表),并永久保存。此台帐需载明每个印章文字、印模、起印和废止时间、使用部门、部门负责人姓名、保管人姓名、保管人变更等信息。
第七条 印章在公司以外申报登记时,应由印章管理者将印章名称、对未申报单位、申报年月日以及申报者姓名报管理部予以记录。
第八条 印章保管部门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印章保管,并存柜加锁。印章保管人员应该明确责任,保证印章的正常使用和绝对安全,防止印章被盗用或滥用。对于印章被盗用而产生的后果,保管人应该负有法律上的责任。
第九条 各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所保管印章的使用管理第一责任人。
第四章 用印手续
第十条 用印审批
(一)使用公司具法律效力印鉴时应先填写《印章使用申请表》,依审批权限获准后,连同需盖章文件一并交印鉴管理人。
(二)使用部门行政印章须填写《用印记录表》,经所属部门领导批准同意后,连同需用印文件一并交部门章管理人。
(三)财务专用章的使用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第十一条 印章使用人
(一)公司印章的使用原则上由印章管理人担任。用章时,印章管理
人员首先应仔细核实印章使用手续是否完备,严格按照获准用印范围用章并做好用印登记,同时应保留《印章使用申请表》及用印材料一份以便存档备查。
(二)印章管理人离开时,由部门负责人指定代理使用印章人。代理实施用印的人在用印后应将用印依据或用印申请表交印章管理人审查,同时《印信使用申请表》和《用印记录表》上应有代理人签字。
(三)印章使用人用印完毕后详尽填写《用印记录表》。记录项目包括:用印日期、编号、内容摘要、批准人、用印单位、承办人、监印人、用印数以及留存材料等项。《用印记录表》在次年元月份交行政部永久存档保存。
第十二条 用印手续的简化
经印章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的常用印或需再次用印的文件,如事先与印章管理人取得联系或有文字证明者可省去填写申请表的手续。此时,印章管理人应将文件名称及制发文件人姓名记入用印记录表,以备查考。
第四章 用印要领
第十三条 印章用于:
(一)落款处:盖于文书作者落款处,表明法定作者及文书的有效性。 (二)更正章:对文书书写中的错误进行改正后,加盖更正章,以做为法定作者自行更正的凭证。
(三)骑缝章:介绍信与存根衔接处须骑缝加盖印章,以便必要时查核、对同。
(四)骑边章:将材料多页沿边取齐后均匀错开,从首页到末页,骑各页之边,加盖一完整公章,以证明该材料各页是同时形成的。
(五)弥封章:在公文封套封口处粘以纸条加盖公章,以确保在传递中无私拆之弊。
(六)封存章:在封条上加盖印章,以封存财物、仓库、住房、文件
橱等。
第十四条 盖章时精力要集中,用力要均匀,盖出的印章应端正、清晰、美观,便于识别。印章文字不得歪斜或颠倒。
第十五条 盖印除特殊规定之外,一律用朱红印泥。
第十六条 部门文件份数较多,可盖只须保留原件的份数,其他可采用复印方式。
第十七条 公司印章原则上不许带出公司使用,如确需工作需要带离公司用印的,必须落实责任人后报经公司役员室批准,交还公章时必须一并交回用印材料被查。
第十八条 印章管理人原则上不允许在空白凭证上加盖公章。确有需要的必须经役员室批准并编号登记。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本规定解释归公司管理部。
第二十条 本规定自2009年3月1日起执行。
附件一:《印章管理权限表》 附件二:《公司印章登记表》 附件三:《用印记录表》 附件四:《印章使用申请表》
第9篇 公章使用管理规定
村级公章使用管理制度
为保证公章使用的合法性、严肃性和可靠性,杜绝违法行为,维护广大村民合法权益,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公章的保管、交接
(一)村委会印章由专人负责保管
1、村委会公章一般情况下由大学生村干部负责保管,公章保管人因事离岗时,须由其他村干部或村工作人员暂时代管,以免贻误工作。
2、严禁管理员或其他人员私自将公章带出村委会使用。
若因工作需要,确需将公章带出使用,需登记在册,由村委会主要负责人同意并做好记录后方可带出。
公章外出期间,借用人对盖章内容进行把关。
借用人对公章的使用后果承担一切责任。
(二)公章保管必须安全可靠,须加锁保存,公章不可私自委托他人代管。
(三)公章保管有异常现象或遗失,应保护现场,及时汇报,配合查处。
(四)公章移交须办理手续,签署移交证明,注明移交人、接交人、监交人、移交时间、图样等信息。
(五)有下列情况,公章须停用:
1、公章使用损坏。
2、公章遗失或被窃,声明作废。
二、公章使用程序
1、凡涉及村级财务预决算和非生产性重大开支预算方案;集体经济项目规划和立项方案;村集体项目投资;村集体企业改制方案;村集体资产处置及债权债务处理;村集体土地征用及补偿分配方案;村集体工程项目及集体资产、土地、鱼塘等承包租赁合同;村公益事业立项、经费统筹方案;村计划生育指标分配方案;上级划拨或接受社会捐赠资金、物资的分配使用方案;村干部报酬及享受误工补贴人数、标准等重大事项需使用公章时,应附带村民代表会议记录,由村委会主管负责人审核批准后方可使用。
村各组织的公章在使用时,须经村主要领导同意并签字后方可使用。
原则上未经主要领导签字同意,保管人不得使用公章。
2、日常事务报表、出具证明等,由保管人审定后盖章。
非公章管理人员不得盖章。
3、公章使用严格登记备案。
保管人在使用公章时必须逐项登记用章事由、时间、批准人和经办人等情况。
不符合规定的和未经主管村干部审核的文件、合同等,办公室有权拒印。
4、严禁填盖空白合同、协议、证明及介绍信。
5、村民办事要村上盖章时,必须由本组组长签字盖章方可到村上办理。
6、公章保管人和使用审批人,既要严格遵守公章管理规定,又要方便群众生产生活。
在遵守村规民约的前提下,不得以任何借口在村民办理参军、婚姻状况证明、外出务工证明等手续时,拒绝使用公章,更不得借机吃、拿、卡、要,增加村民负担。
7、公章保管人和使用审批人在公章使用过程中,需严格审查需盖章村民的环境卫生情况和计划生育情况,如出现该农户环境卫生情况或计划生育情况不好的现象,应督促农户搞好环境卫生或落实好计划生育相关事项,相关事项予以整改后给予盖章。
8、因公章管理,审批使用不当造成集体重大损失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追究盖章审批人和公章管理人员的责任。
第10篇 物业公司公章管理规定
物业公司公章管理规定
(五)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行政管理,确保各类印章正确使用和保管, 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印章的种类主要有行政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和财务专用章等,所有印章由行政部负责统计、监督和管理。
第三条各类印章统一由公司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行政和合同专用章由行政部保管,财务专用章由财务经理负责保管。
第四条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况,可申请使用印章:
(1)公司内外经总经理批准的正式文件、制度;
(2)以公司名义签定有关合同、协议;
(3)上交各行政、税务、工商等主管单位报告、材料;
(4)其他需用印章的特殊情况。
第五条凡因公需要使用相应印章,应填写'用印申请审批单'(见 附表),写明用印部门、时间、种类、份数、事由、经办人、经部门经理、总经理签批意见后,连同经审核、定稿的文件文稿等交印章保管人用印。
第六条凡用印盖章时,印章保管责任部门经理应积极监督用印情况,凡因违规操作或私用印章,将追究部门经理和印章保管人责任;
第六条印章保管人对未经判行用印的文件,不得擅自用印,违者将给予相应违纪处分;
第七条发生盖章失误情况,应予以当面销毁,防止发生泄密或法律纠纷事故;
第八条各种印章及用印文档应妥善保管,如有遗失或损坏,应依法公告、作废,并视情节追究保管人责任;
第九条本管理规定由行政部贯彻执行,解释权在总经理;
第十条本规定自20年5月13日试行。
签署人: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20年5月13日附:《用印审批单》用印审批单编号: 日申请用印部门经办人拟用印章种类份数事 由
第11篇 物业管理公司公章管理规定(9)
物业管理公司公章管理规定(九)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行政管理,确保各类印章正确使用和保管, 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印章的种类主要有行政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和财务专用章等,所有印章由行政部负责统计、监督和管理。
第三条各类印章统一由公司指定专人负责保管;行政和合同专用章由行政部保管,财务专用章由财务经理负责保管。
第四条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况,可申请使用印章:
(1)公司内外经总经理批准的正式文件、制度;
(2)以公司名义签定有关合同、协议;
(3)上交各行政、税务、工商等主管单位报告、材料;
(4)其他需用印章的特殊情况。
第五条凡因公需要使用相应印章,应填写'用印申请审批单'(见 附表),写明用印部门、时间、种类、份数、事由、经办人、经部门经理、总经理签批意见后,连同经审核、定稿的文件文稿等交印章保管人用印。
第六条凡用印盖章时,印章保管责任部门经理应积极监督用印情况,凡因违规操作或私用印章,将追究部门经理和印章保管人责任;
第六条印章保管人对未经判行用印的文件,不得擅自用印,违者将给予相应违纪处分;
第七条 发生盖章失误情况,应予以当面销毁,防止发生泄密或法律纠纷事故;
第八条各种印章及用印文档应妥善保管,如有遗失或损坏,应依法公告、作废,并视情节追究保管人责任;
第九条本管理规定由行政部贯彻执行,解释权在总经理;
第十条本规定自20__年5月13日试行。
签署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0__年5月13日
附:《用印审批单》
用印审批单
编号: 年月日
申请用印部门经办人
拟用印章种类份数
事由
部门意见
总经理意见
第12篇 物业管理公司公章管理规定
物业管理公司公章管理规定
(九)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行政管理,确保各类印章正确使用和保管, 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印章的种类主要有行政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和财务专用章等,所有印章由行政部负责统计、监督和管理。
第三条各类印章统一由公司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行政和合同专用章由行政部保管,财务专用章由财务经理负责保管。
第四条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况,可申请使用印章:
(1)公司内外经总经理批准的正式文件、制度;
(2)以公司名义签定有关合同、协议;
(3)上交各行政、税务、工商等主管单位报告、材料;
(4)其他需用印章的特殊情况。
第五条凡因公需要使用相应印章,应填写'用印申请审批单'(见 附表),写明用印部门、时间、种类、份数、事由、经办人、经部门经理、总经理签批意见后,连同经审核、定稿的文件文稿等交印章保管人用印。
第六条凡用印盖章时,印章保管责任部门经理应积极监督用印情况,凡因违规操作或私用印章,将追究部门经理和印章保管人责任;
第六条印章保管人对未经判行用印的文件,不得擅自用印,违者将给予相应违纪处分;
第七条 发生盖章失误情况,应予以当面销毁,防止发生泄密或法律纠纷事故;
第八条各种印章及用印文档应妥善保管,如有遗失或损坏,应依法公告、作废,并视情节追究保管人责任;
第九条本管理规定由行政部贯彻执行,解释权在总经理;
第十条本规定自20年5月13日试行。
签署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20年5月13日附:《用印审批单》用印审批单编号: 日申请用印部门经办人拟用印章种类份数事由
第13篇 _机关单位公章使用管理规定
单位印章使用规定
印章是单位对外交流中行使职权的重要凭证和工具,为了加强和规范我所(园)印章的管理,维护印章使用的严肃性,保障单位的整体利益和形象,根据《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的规定》,结合我所(园)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本规定所指单位印章,包括“江苏省·中国科学院植物研究”印章、“南京中山植物园”印章和法人章。
二、单位印章代表本单位的社会责任和义务,综合办公室受所长委托负责单位印章管理。
三、单位印章刻制由所长同意,综合办公室经办;综合办公室凭介绍信到指定刻字社刻制。印章模糊或缺损,须及时封存或销毁,并及时申请更换。
四、印章由专人妥善保管,随用随锁,不得转借和外借,下班后及节假日必须妥善保管,确保存放和使用安全。如有遗失,必须及时报告,并登报声明该印章作废。
五、单位印章主要用于以所(园)名义上报、平送、下发的有关材料,包括文件、报表、通告、公函、介绍信、证明、聘书、请柬、奖状、合同、协议书、专利申请书、科研项目申报书、科技成果申报书、职称申报表、工资申报表、录取通知书、审批表等。
六、印章使用需经审批。对外公函、合同、协议书等由部门负责人、分管所领导审核,所长批准。一般事项由分管所领导审批。
七、使用各类印章都必须办理使用登记手续。登记的项目包括:用印日期、文件标题、印数、用印部门、经办人。
八、使用印章中违反本规定者,将追究责任人的责任,造成损失的予以行政处分,造成严重损失或情节严重的,移送有关机关处理。
九、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二00九年五月三十一日
第14篇 某单位公章使用管理规定
一、公章使用管理制度
1、 公章由企业总经理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并掌握使用。使用公章一律登记,要由经办人签字。
2、 以公司名义上报、外送、下发的文件、资料、报表等,经总经理审阅批准后方可加盖公章并严格登记手续。
3、 企业公章不外借,主管人不在时由总经理指定人代管,双方做好交接手续。
4、 企业员工因取款、取物、挂失、驾驶员办证等,需用单位介绍信,由总经理批准并严格登记手续。
5、 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要求在空白书面上加盖公章。
6、 凡私盖公章或利用公章舞弊者,一经发现给予严厉惩处。
二、合同章使用管理制度
1、 合同专用章由财务部专人保管,任何部门、人员不得借用、代用合同章,违反规定造成的后果,由印章保管人负责;发生遗失,应及时报告处理。
2、 凡在授权范围内洽谈的合同,经总经理同意方可成立。经法定代表人或法人代表审核、签字后,在财务部盖章,并严格按照登记手续进行登记备案。
3、 未经总经理批准,没有法定代表人或法人代表审核、签字或者空白合同上不得加盖合同专用章,否则由当事人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并追究其刑事责任。
4、 凡私盖合同专用章或利用合同专用章营私舞弊者,一经发现给予严厉惩处。
三、财务专用章、法人章使用管理制度
1、 财务专用章和法人章要由财务负责人负责保管并掌握使用。
2、 财务专用章和法人章不能交给银行出纳员自行保管和使用。
3、 除正常的财务需要用财务专用章和法人章外,其他事项需用必须经过财务负责人报请公司总经理批准并征得法人本人同意后方可使用并严格登记手续。凡私盖章者一经发现给予严厉惩处。
4、 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在空白书面上加盖财务专用章和法人章。
四、现金、银行、转帐收(付)讫章使用管理制度
1、 现金、银行、转帐收(付)讫章由出纳员负责保管并掌握使用。
2、 现金、银行、转帐收(付)讫章只有在现金、银行、转帐收讫或付讫时使用。
3、 不得在空白书面上加盖现金、银行收(付)讫章,一经发现,严厉惩处并承担经济损失。
五、发票专用章使用管理制度
发票专用章由会计人员负责保管并掌握使用,发票专用章用于加盖增值税专用发票,财务部门在收到货款,验证购货方“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后给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盖发票专用章。
第15篇 公章使用管理规定内容
公章使用管理规定【1】
一、公章管理制度
1、 公章由学校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并掌握使用。使用公章一律登记,要由使用人(或经办人)签字,经校长批准后方可使用。
2、 以学校名义上报、外送、下发的文件、资料、报表等,经校长审阅批准后方可加盖公章并严格登记手续。
3、学校公章不外借,主管人不在时由校长指定人代管,双方做好交接手续。
4、学校员工因取款、取物、挂失、驾驶员办证等,需用单位介绍信,由校长批准并严格登记手续。
5、 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要求在空白书面上加盖公章。
6、 凡私盖公章或利用公章舞弊者,一经发现给予严厉惩处,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合同章使用管理制度
1、 合同专用章由财务部专人保管,任何部门、人员不得借用、代用合同章,违反规定造成的后果,由印章保管人负责;发生遗失,应及时报告处理。
2、 凡在授权范围内洽谈的合同,经校长同意方可成立。经校长审核、签字后,在财务部盖章,并严格按照登记手续进行登记备案。
3、 未经校长批准或空白合同上不得加盖合同专用章,否则由当事人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4、 凡私盖合同专用章或利用合同专用章营私舞弊者,一经发现给予严厉惩处,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财务专用章、法人章使用管理制度
1、 财务专用章和法人章要由财务负责人负责保管并掌握使用。
2、 财务专用章和法人章不能交给银行出纳员自行保管和使用。
3、 除正常的财务需要用财务专用章和法人章外,其他事项需用必须经过财务负责人报请学校经校长批准后方可使用并严格登记手续。凡私盖章者一经发现给予严厉惩处。
4、 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在空白书面上加盖财务专用章和法人章。
四、现金、银行、转帐收(付)讫章使用管理制度
1、 现金、银行、转帐收(付)讫章由出纳员负责保管并掌握使用。
2、 现金、银行、转帐收(付)讫章只有在现金、银行、转帐收讫或付讫时使用。
3、 不得在空白书面上加盖现金、银行收(付)讫章,一经发现,严厉惩处并承担经济损失。
五、发票专用章使用管理制度
发票专用章由财务人员负责保管并掌握使用,发票专用章用于加盖通用机打发票。
公章保管责任书
一、保管人(责任人): __________
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__________ 部
二、被保管章全称: ______________
三、保管时间:自20_ 年 月 日起至:20_ 年 月 日止; 无限期至交回日止。
四、保管人责任:
1、严格执行《公章使用管理规定》。在固定地点保存。采取必要措施对公章进行妥善保管。防止出现公章丢失、损毁、被盗、不当使用等情况或事件的发生。
2、用章前,要取得有关领导的批准。批准人在《公章使用管理规定》中已明示。
3、用章中,由保管人加盖,并在《公章登记簿》上进行登记;保管人须全过程在场。
4、用章后,须及时收回存放处。所用章文件,应留复印件一份。因盖章有误而造成的作废文稿须立即销毁。
5、本责任书与保管人保管公章期间同时生效和废止。
公章保管人:
20_ 年 月 日
公章使用管理规定【2】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单位公章(以下简称公章)管理,完善公章使用手续,杜绝漏洞发生,促进公章使用和管理更加制度化、规范化,确保公章使用和管理正确、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一、专人管理公章。公章由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保管,未经批准其他人员不得动用,专管人员也不得将公章交给他人使用和管理。公章专管人员因事、病、休假等原因不在岗位时,办公室应指定人员代管,专管人员要向代管人员交接工作,交代用印注意事项。
公章专管人员调离时,应及时办理交接手续。
二、严格审批手续。使用印章应坚持“先批准、后用章”的原则。批准人应当在公文送审稿或用章资料原件上签字。事情特急而批准人又无法签字的,经请示批准人同意后,可先加盖单位公章,同时将盖章后的材料复印备存,并注明请示人、请示时间,事后补办签字手续。
三、审批权限。
(一)单位行政章。所有上行文、重要平行文、下行文中涉及全局性工作、重要政策、重大决定、重要工作部署以及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等,须报经(单位一把手)签字批准后用章。
其他一般对外工作联系函、回复函、议提案答复意见等平行文和一般下行文,须报经分管副职领导签字批准后用章。凡以单位名义制发的各类证书等,需盖钢印的,须报经分管领导签字批准或持相关文件办理,并加盖单位证件专用章。
(二)单位党组印章。须报经单位党组书记签字批准后用章。
(三)单位领导名章。须报经单位领导本人或委托的其他领导签字批准后方可用章。
(四)业务章。按业务审批权限报相关领导批准后用章。
(五)财务章。政府采购支出、业务经费支出、出国费用支出、慰问支出以及其它支出金额超过人民币1000元的支出等重要支出须报单位一把手批准,一般支出由分管副职批准。与银行账户开立、变更、撤销、支付等事项须加盖单位法人章,由一把手签字。
(六)办公室等处室印章。经处室分管领导或处室主要负责人签字批准后用章。其中,对外用章,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对内可由处室主要负责人批准。
(七)因专项工作需要刻制的印章。须经专项工作主要负责人签字批准后方可用章。
四、使用登记。用章人员要认真填写《用印登记簿》,登记内容包括:编号、时间、用印单位或人员、用印事由(或文件名)、文件字号、发往单位、用印数量、批准人姓名、经办人姓名等。
五、盖章位置要准确、恰当,印迹要端正清晰,公章的名称与用印件的落款要一致(代用公章除外),不漏盖、不多盖。严禁在空白介绍信、空白便函、空白证件等上用印。
六、严格控制将公章带出单位外使用,确因工作需要带出使用时,须经主要领导批准,并由印章专管人员携带外出使用。
七、需刻制新公章时,须报经单位主要领导同意后,由办公室公章专管人员到公安机关指定的刻章单位刻制。新公章启用时,要进行登记,并印发启用通知,明确启用新公章、作废旧公章的年月日。停止使用的旧公章,应按规定上交、封存。
八、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关于公章管理的有关规定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