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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公交公司安全管理规定
为加强城乡公交客运安全管理,切实满足城乡居民的出行需求,更好的服务人民、奉献社会,促进公司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丰收。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交通部《公共汽车客运管理规定》及公司《运输生产管理办法》,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公交车辆运行安全管理规定
1、公交运营车辆,实行安全日检制度。公交车辆每日发车前或收车后必须到检车台进行车辆日检,检查合格的由专职安检员做好登记并在《营运客车安全例检通知单》上签章,不合格的,由安检员强制车辆入库维修,并对维修项目进行登记。
2、公司值班人员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经常深入发车现场,对车辆进行检验抽查,主要检查内容为各种证件是否齐全有效;驾驶员自检自查情况、车载安全设备及超员、超速、超载情况等,对查出的问题,安值人员要立即予以纠正,并做好途中安全运行的交待工作。
3、公交车辆需按时参加季审、年审、年检技术检测、维护与保养等事宜。
4、安全管理职能部门要建立健全公交车辆的各种档案,包括行驶证、营运证、车辆保险、车辆gps设备监控、车辆登记证书等。
5、公交营运车辆必须参加车辆保险,险种包括:交强险、车损险、三者险、责任免赔险、承运人责任险等。
6、特殊天气(冰、雪、雾灯)公司要派安全管理人员跟车上路,对重点路段(险区)加强现场指挥和指导。恶劣天气时,要对车辆进行枪支管制,禁止所有车辆出站运营。
7、加强对车载行车记录仪和gps设备的安全监控,对营运车辆进行跟踪管理。根据天气、道路情况及时发送气象、道路信息,监控车辆超速、疲劳驾驶,并处理车辆报警信息。
8、高考、中考用车及其它重点运输等特殊任务时,公司要先派技术好、作风硬的驾驶员执行,并由安管人员带队。
9、车辆行程超过400公里的,公司必须安排双班驾驶员以防止出现疲劳驾驶。连续驾车3小时,驾驶员应停车休息15分钟;每日驾车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
10、车辆发生故障必须及时报修,特别是危及行车安全的重大隐患,如制动、转向、轮胎、灯光装置等,严禁车辆带病上路。
11、车辆上路后驾驶员应严格按照此路段的限速规定行驶,严禁超速行驶,严禁车辆超员、超载运行。
12、车辆出车前、到达后,驾驶员应主动做好车辆的自检自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要及时向公司汇报。
13、在行车中驾驶员应严格遵守各项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和安全操作规程,自觉坚持中速行驶、礼貌行车、谨慎驾驶,确保安全。
14、车辆因故障或事故不能继续行驶时,驾驶员应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车辆后方100米处设置故障车警告标志,驾驶员应及时告知乘客并迅速将乘客转移至右侧安全带内。
15、车辆起步前,驾驶员应关好车门,车辆停稳后再开门上下客,严禁不到站点乱停上下客。
16、严禁车辆乱停乱放,车辆应停放指定地点停放待发,收车后车辆停放整齐有序。
17、安全行车十一禁令(略)
二、驾驶员安全管理规定
1、公司驾驶员必须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运输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并遵守公司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确保行车安全。
2、驾驶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企业、热爱本职工作,身体健康,无妨碍安全驾驶生理缺陷及疾病。
3、驾驶员应尊重领导、听从调度、服从指挥、团结同事,不利于团结的话不说,不利于团结的事不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4、驾驶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①须持有相应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②年龄不超过53岁,身体健康;
③取得道路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从业资格证;
④通过理论和路试考核合格后,办理《客运班车驾驶员即时驾驶证明》。
5、驾驶车长6米以下客车的,需具备3年以上驾龄或安全行驶里程5万公里以上;驾驶车长6米以上9米以下客车的,需具备4年以上驾龄或安全行驶里程10万公里以上;驾驶车长9米及以上客车或高速客车的,需具备5年以上驾龄或安全行驶里程20万公里以上。
6、办理《驾驶证明》,需本人写出书面申请,并交近期免冠照片两张,参加路试及理论考核,合格后统一上报公司办理。
7、驾驶员在营运过程中必须衣帽整洁,统一穿着标志服,仪容端庄,对乘客热情礼貌,言语和气、举止庄重、服务周到。
8、驾驶员需佩戴交通主管部门发放的有本人照片、姓名、编号及单位名称、电话号码等内容的服务监督卡。
9、驾驶员每到一站点,应使用站点报话器,提醒乘客注意上下车,车辆停稳后才能打开车门。
10、乘客上车后,驾驶员需热情、耐心解答乘客提出的问题,做到有问必答,
11、开车前,驾驶员应使用报话器加强对乘客的安全乘车宣传教育,提醒乘客车辆起步,请乘客坐好、抓牢,发现乘客吸烟、将头、手伸出窗外应及时制止。
12、驾驶员要主动关心和帮助乘客,特别是老、弱、病、残、孕等乘客,做到服务热情,照顾周到。
13、驾驶员要严格监督乘客上车时的投币数目,不得接触钱币,切实维护公司的经济效益。
14、驾驶员要严格执行途中站点上车乘客的“三品”检查,严禁易燃、易爆、有毒品、危险品上车,确保乘客的生命财产安全。
15、公交车辆在营运过程中,驾驶员不得随意停车上下客,不得任意改变运行线路。
16、车辆在营运过程发生故障不能行驶时,驾驶员应主动向乘客说明情况,并及时检修排除故障,一时无法排除故障的,应迅速向公司汇报,帮助乘客换乘。
17、车辆发生事故时,驾驶员应保护好现场,及时组织抢救伤员,并迅速向交警部门报案,及时向公司汇报,以便妥善处理。
18、严禁驾驶员在营运中与乘客发生争吵、殴斗事件,无论什么原因,一律对驾驶员严肃处理。
19、车辆到达终点后,驾驶员要立即调整好车位,乘客下车后,要及时检查车内有无乘客遗失物品,发现失物应及时归还失主,一时找不到失主的,应交调度办公室保存并查找,严禁私自留用,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20、驾驶员要做到安全驾驶,严禁酒后开车,不开高速车,车未停稳不得开门上下客,人未上下完毕不得运行,不抢时、不晚点,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操作规程,集中精力、谨慎驾驶、礼貌行车、确保安全。
21、公司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行车十一禁令》,违反禁令之一者,予以解聘。
安全行车十一禁令:
1、严禁无驾照、无从业资格证、无驾驶证明人员驾车;
2、严禁违反行车命令行车;
3、严禁酒后开车、疲劳行车;
4、严禁超员、超速、超载行驶;
5、严禁车辆带病行驶;
6、严禁乘客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乘车;
7、严禁车未停稳开门上下乘客;
8、严禁在通过无人看守铁路道口时与火车抢道行驶;
9、严禁车辆载客加油和发动机运转中加油;
10、严禁直流供油,严禁冬季明火烤车;
11、严禁雨雪道路和涉水后高速行驶。
第2篇 公交公司备车调派管理规定
关于公交公司备车调派和管理的规定
为最大限度减少因保养和故障造成的班次损失,正常运行秩序,提高经济效益和服务效益,公司根据实际设立备车,并对其的调派、使用和管理作出以下规定。
一、备车归属性质
1、备车归属公司业务部,由王有为负责。其中车辆修理和日常管理由王惟德负责,车辆调派由钱奔溯负责。
2、业务部负责对备车使用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协调、仲栽,不断完善备车调派、交接和使用等的管理规定,更好发挥效率。
二、备车调派原则
1、因车辆保养可能使班次缺损、需要用备车替代加入路线行驶的。
2、营运车辆中途发生故障、且一时难以修复,需要用备车替代加入路线行驶的。
3、营运路线未发生缺车,加入769、711路区间行驶。
4、备车调派以优质路线为主、兼顾其它路线;以缺损车辆严重路线为主、兼顾其它路线。
三、备车调派程序
1、调派员根据营运路线车辆保养情况,安排备车替代行驶。
2、营运车辆中途发生故障且一时难以修复的,征得现场机务员同意后,方可调车。
3、无论是预先使用备车,或者是临时使用备车加入路线行驶,均实行“一车一单制”和“车辆使用连带制”。实行一定程序后,所发生机械损坏等一切情况,均由值勤人员承担责任。
4、行车人员使用备车前,应按规定做好例性保养,认真填写《备车交接单》,确认后迅速加入路线行驶。
5、备车进场地点由调派员或机务员指定,任何人都必须遵守,同时按规定做好下班例性保养。执行以下步骤,加足燃料、填写《报修单》、交路单。
6、调派员负责将当日调动车辆的情况。记录在《车辆调动情况表》上,次日随路单一同交业务部应志华。
7、调度员应将(临时)调动车辆的情况,按照规定准确记录在调度日报上。
8、遇保养路牌车辆,停在场内的车辆,由调派员预先调派;停在场外的车辆,由调派员根据作业时间表,指定交接时间交接。无论车辆交接还是将保养车辆开进场,其车辆移动过程均由所属车队负责。
9、任何管理人员或行车人员,均不得借故拒开备车。因备车交接迟到导致损失班次,每发生一只班次,按该路线单公里收益赔偿。赔偿计算公式:路线长度_上月单公里平均收益。行车人员如果拒开备车,除按照上述规定赔偿外,另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备车管理规定
1、备车实行“谁驾驶、谁负责”作为使用车辆定性原则。当日发生的材料费用或因例保不彻底致使次日车辆故障,产生的材料费用,由责任人负责。
2、使用备车的驾驶员在进出场时,应按规定填写《备车交接单》,并与机务员做好交接。
3、机务员应对当日备车使用的情况做到心中有数,交接过程中应做好试车、交接后做好检查,确保次日营运。
4、对备车完好情况,纳入机务管理工作细则考评。
第3篇 公交公司“车载电视”使用管理规定
关于公交公司“车载电视”的使用管理规定
为加强车载电视的使用及管理,明确各级责任范围,根据投字(2002)第341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订本规定。
一、线长负责管理权限
1、线长是营运过程中正常使用车载电视的责任人,负责外停车辆车载电视的管理和对行车人员业务知识、操作要求的辅导。
2、督促行车人员做好进出场例保,遇有喇叭不响等故障及时向小修和zz广告公司报修(zz广告公司联系人:zzz;联系电话:___或___)并与小修处做好交接(在报修单上注明);遇有电视故障,应直接向宝苑广告公司报修。任何一次报修,都应以台帐形式记录报修日期、时间以及车号。
3、营运中,督促司、售人员必须按规定时间(开启时间为每天07:00―22:00)、规定频道播放视听节目,加强检查,并将其纳入正常考核项目。
二、调度员负责管理权限
1、调度员是负责停驶在站点内停驶车辆的直接责任人,负责督促行车人员按要求停放车辆,并做好车载电视的管理工作。
2、负责中途接落班(车辆车载电视)的交接工作。
三、行车人员职责
1、营运中行车人员必须按规定时间、规定频道播放视听节目,违反一次扣奖10元。
2、做好车载电视进出场例性保养,遇有喇叭不响、电视故障等,应及时(24小时内)报修;更换电瓶以及修理电器线路,应事先关闭车载电视;遇车辆小修、各级保养以及修肇事等,应做好与修理单位的交接(在交接单上注明);凡在场地停驶后出场,发现车载电视失窃或损坏等情况,应及时与人保部联系,做好登记。
3、营运中,遇有乘客触摸车载电视,及时加以制止;凡在值勤途中车载电视设备损坏、场外停驶失窃的,按照上级公司规定予以赔偿。对故意损坏车载电视设备的,除了赔偿经济损失外,将予以追究行政责任,按照《上海宝山巴士公司职工奖惩条例》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4、本规定已经20__年6月14日zz公司经理办公会议讨论通过。
第4篇 公交公司司售调星级服务管理规定
巴士运输公司关于司售调星级服务管理若干规定
为不断完善和深化星级服务管理工作,进一步促进公司营运服务质量的提高,经过一个季度星级服务管理的实施和运作,从实际出发,公司特拟定“关于司售调星级服务管理若干规定”供大家讨论(本周内将讨论意见反馈至稽查大队):
一.星级考核只涉及服务投诉,服务投诉考核按原公司20__年第63号文精神实施。关于一般安全事故(重大事故除外),按日常经责考核,不涉及星级服务奖,但作为星级评定的标准和依据。
二.超过三个月(除公假外)各类假期复工的职工,当季只享受降一星级的星级服务奖,经过一季度的考察,符合原星级标准后,即恢复原星级奖。
三.非集团系统调入公司的员工,一律不享受原星级待遇,按公司第63号文精神,在现岗位满一年以上方可申报评定星级。集团系统内部调入的员工按原星级待遇平移。
四.不同工种岗位的调动,不再享受原星级待遇,按现岗位标准进行考核和奖励。
第5篇 公交公司统一服务标志管理规定
公交公司统一服务标志管理若干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营运服务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更好地为市民乘客服务,确保行风测评及满意度指数成绩得到巩固和提高,公司重申和统一车厢内外服务标志管理几点标准和要求。
一.车厢内服务标志统一:
1.线路走向示意图;2.乘坐规则; 3.营运收费标准;4.无人售票车应在乘客上车醒目位置张贴客流指向标志;5.老弱病残孕标志;6.禁烟标志;7.商业广告或公益广告(不得空白)。
二.车厢外服务标志统一:
1.车辆路别牌;2.企业名称标识;3.无人售票车在规定位置张贴“本线无人售票车”,收费标志应当张贴在车辆指定位置;4.前门上车后门下车的标识;5.服务热线电话。
三.有关要求:
务请各基层认真按照行业标准和公司要求进行一次自查,发现问题或不规范情况,及时整改,特别是近几年的新车型,车厢服务标志做到同一车型要统一、美观,杜绝车厢内设置不统一或标志框空缺。车身广告不得影响企业标识、标志和热线电话的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