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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某0.4kv配电室安全运行管理规定
1.目的
为了规范对0.4kv配电室的安全运行管理,保障人身安全、电气设施安全和生产之所需,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内0.4kv配电室的运行管理。
3.引用文件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部分)》。
《化工行业动力设备管理规定》。
《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4.责任划分
0.4kv配电室所属的单位为直接管理单位,对电气设施运行的安全、质量全面负责,其电气技术人员为配电室的技术负责人,电工为配电室的操作和维护人员,安全负责人为倒闸操作的监护人,倒闸操作的项目负责人也可以是监护人。
5.一般规定
5.1电工必须持证上岗。应对自己所使用和维护的电气设备做到“四懂”“三会”。
5.2每个配电室的《一次系统图》、《安全操作规程》、《配电室管理制度》必须上墙。
5.3配电室的门窗应齐全,设在建筑物首层的配电室窗户应装设护栏,配电室门应能有效的关闭,警示标志应设置在醒目位置,安全通道应畅通。
5.4配电室应整齐放置必备的安全用具(如:绝缘手套、绝缘鞋靴、临时接地线、电工专用工具、消防器材和日常清洁所必需的用具),严禁堆放杂物。电气设施所配的灭火器必须符合相关规定。
5.5应定期对配电室进行清扫,做到配电柜无积尘,室内无杂物、积水,保持配电室内(外)整洁卫生。保持配电室内外卫生,定期进行清扫,做到配电柜无积尘,室内无杂物、积水。
5.6低压配电柜前地面(双面维护的柜前后地面)应铺设宽度1米等长的橡胶绝缘垫,配电柜上开关手柄或按钮、指示灯,仪表下方应标签或文字标注名称,标识、标志、警示牌应醒目、可靠、规范。
5.7配电室严禁无关人员进入;非专业人员如因工作需要经同意在专业人员监护下,方可进入。
5.8配电室应设置有防小动物、防雨水、防潮的设施,且通风设施完好,运行可靠。
5.9每年汛期和冬季来临之前,应对配电室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检查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5.9.1电缆沟进户保护管的密封情况。
5.9.2门窗密封、房屋防雨水、防风、防尘情况。
5.9.3有无小动物钻入配电室的通道、孔洞等。
5.9.4地势较低的配电室,室外雨水或雪水有无倒灌的可能。
6.配电室的巡回检查要求
6.1各单位应结合配电室的特点、生产组织特点制定相应的巡回检查制度。
6.2巡回检查的主要内容:
6.2.1电气设备有无异常震动、异味、异常的焦糊味。
6.2.2各仪表、信号装置的指示是否正常。
6.2.3导线、开关、接触器、接线端子等有无过热及打火现象。
6.2.4电气设备的工作噪音有无明显增加和有无异常声音。
6.2.5电容器有无异声及外壳是否有变形膨胀等现象。
6.2.6绝缘子、电缆有无破损及放电现象。
6.2.7检查防小动物、防雨水、防潮及通风设施是否完好。
6.2.8消防、安全器材和设施是否完好。
6.3 专业主管部门应定期对各单位配电室的安全运行状况和巡回检查的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7.配电室的倒闸操作分类和要求
7.1 公司电调发出的倒闸操作指令
7.1.1公司电调的倒闸操作指令只对各单位的供停电联系人。
7.1.2公司电调发出的倒闸操作指令,各单位应办理《0.4kv配电室倒闸操作票》(以下简称《倒闸操作票》)。
7.2各单位内部实施的对进线开关、母联开关、转供电源开关的倒闸操作指令
7.2.1各单位内部实施的对进线开关、母联开关、转供电源开关的倒闸操作指令,应为本单位电气技术员发出的指令。
7.2.2各单位内部实施的对进线开关、母联开关、转供电源开关的倒闸操作,应办理《倒闸操作票》。
7.3检修间断期的倒闸操作指令
检修间断期的倒闸操作,应办理《倒闸操作票》,同时应经检修票(证)签发人和项目负责人的确认、同意。
7.4正常生产运行的倒换倒闸操作指令
7.4.1正常生产运行的倒换倒闸操作指令,应为单位电气技术员、电工班长或生产调度人员发出的指令。
7.4.2倒闸操作结束后,应及时将有关内容记录在运行记录或交接班记录之中。
7.4.3倒闸操作结束后,本单位生产调度人员应及时将电气故障报告相关职能人员。
7.5事故紧急情况下的倒闸操作指令。
事故紧急情况下的倒闸操作指令,应严格按照相应的安全应急预案执行。
8.倒闸操作票的填写要求
8.1倒闸操作票的填写人为公司电调发出的倒闸操作的联系人或单位项目负责人。
8.2倒闸操作票的审核及签发人
8.2.1当倒闸操作指令分为公司电调发出的时,倒闸操作票的审核及签发人为本单位分管领导。
8.2.2当倒闸操作指令分为单位内部实施的对进线开关、母联开关、转供电源开关的倒闸操作指令时,倒闸操作票的审核及签发人为本单位电气技术负责人。
8.2.3 倒闸操作票要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一式两份,应正确清楚,不得任意涂改,如有个别错、漏字需要修改,应字迹清楚。两份工作票中的一份必须经常保存在工作地点,由工作负责人收执,另一份由供停电联系人或电气技术人员收执。
9.倒闸操作票的审核及签发人的职责
9.1审查倒闸操作的必要性和安全性。
9.2审查倒闸操作票所填的工作内容、安全技术措施是否正确、完备。
9.3负责倒闸操作票项目的执行情况的审查和管理。
9.4负责组织协调实施《倒闸操作票》工作范围内的安全措施。
9.5负责向项目负责人、生产运行和检修方面的相关人员说明倒闸操作后的供电网络和设备。
9.6供停电联系人负责与公司电调和项目负责人进行工作联系;电气技术人员负责与项目负责人进行工作联系。
10.项目负责人的职责
10.1严格按照相关规程、制度做好检修及安全组织工作。
10.2负责倒闸操作的联系工作,并向生产运行和检修相关人员说明倒闸操作后的供电网络和设备、安全注意的事项。
10.3结合操作现场实际状况,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注意事项告知,并督促、监护操作人员遵守操作规程。
10.4负责组织实施倒闸操作所需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确认是否完备。
10.5负责检查、确认现场布置的安全措施是否有效、可靠。
10.6负责组织实施倒闸操作后的悬挂标识牌、警示牌和装设遮拦的工作。
11.电气操作人员的职责
11.1应做好倒闸操作所要求的安全技术措施工作。
11.2负责实施现场布置所需的安全措施。
11.3严格执行电气设备操作规程,不违章、不违规操作。
11.4对倒闸操作中的内容不清楚或出现多种理解时,必须向项目负责人或签发人询问、确认,不得凭经验执行倒闸操作。
11.5负责实施倒闸操作后的悬挂标识牌、警示牌和装设遮拦的工作。
12.倒闸操作监护人的职责
12.1督促倒闸操作所要求的安全措施的落实,并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确认。
12.2核实需倒闸操作的开关、设备、编号等工作。
12.3做好倒闸操作过程中安全的检查、监督工作,确保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
12.4配合项目负责人做好工作终结工作。
13.实施倒闸操作的具体要求
13.1倒闸操作必须由2名以上(含2人)电工执行,其中技术等级较高或对设备更为熟悉者作监护人,监护人在执行监护时不得做与倒闸操作无关的其他工作。
13.2操作人员与带电导体应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同时应按规定穿戴好安全防护、保护用品、用具。
13.3倒闸操作前,倒闸操作人员应对需要操作的配电回路进行检查。检查包括以下内容:
13.3.1配电回路、开关、线路、电机等绝缘应符合要求。
13.3.2电机无堵转情况,开关、接触器动作应正常,触头接触应良好。
13.3.4电气保护联锁装置应完好,动作应可靠。
13.3.5监护人必须对以上工作进行确认。
13.3.6倒闸操作完后,各单位的供停电联系人、电气技术负责人应对《倒闸操作票》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确认,电气技术人员、电工班长或生产调度人员应对倒闸操作的执行情况进行确认。
13.3.7倒闸操作完后,经确认无误,同时做好相应的挂牌和标示工作。在一经合闸即可送电到工作地点的开关或刀闸操作把手上都应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示牌,在工作地点两旁和对面的带电设备遮栏上和禁止通行的过道上应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的 标示牌。
14.凡在配电室内进行生产性临时用电,检修性临时用电应执行公司的《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5.当发现配电室电气设施发生异常现象、故障或事故时按以下程序报告:
15.1若非本单位专业人员发现的,发现者应及时通知有关人员、部门,不得擅自入室处理。
15.2若本单位专业人员发现的,发现者应立即报告相关职能人员,迅速采取措施。
15.配电室的安全应急要求
15.1各单位应分析当配电室发生事故时对生产、安全、环保造成的可能影响,分析当生产运行异常时对配电室的可能的影响,进行相应的风险识别和风险评估编制《0.4kv配电室安全应急预案》,并实行一室一案。
15.2各单位应积极组织培训和演练《0.4kv配电室安全应急预案》,并对其修订和完善。
15.3各单位应建立和实施《0.4kv配电室安全应急预案》响应机制。
16.附则
16.1本规定由机动处拟定,机动处负责解释。
16.2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2篇 z物业区域配电室安全工作管理规定
配电室安全工作管理规定
一、安全管理
a.电气工作人员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保人身、保电网、保设备'的原则,切实保证安全生产和安全运行,安全用电。
b.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用电单位应设置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管理机构,组织好本单位电气安全生产,各级领导应重视电气工作人员对规程的学习和培训工作。并应按规定的内容,定期进行检查和考试。
c.任何工作人员发现有违反本规程,并足以危机人身和设备时,应立即制止。对认真遵守规程,防止事故发生者,应给予表扬和奖励。对违反本规定者,应认真分析,加强教育,分别情况严肃处理。对违反本规定造成严重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应按情节轻重,予以处分。
d.各用电单位如发生由本单位原因造成供电系统停电事故,以及本单位重要电气设备(如变压器、断路器等)事故和人身触电伤亡事故,应立即报告供电部门及有关单位。事后应填写正式事故报告,保送供电部门用电管理单位。
e.发生事故后,应立即组织有关专业人员认真调查,分析事故必须实事求是,尊重科学,严肃认真。要做到'事故原因不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应受教育者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的三不放过原则。
f.各用电单位除认真执行本规程外,可根据具体情况制定补充条文一并执行。
二、现场电气工作人员必须具备的条件
a.经医师鉴定无妨碍从事电气工作的病历。
b.熟悉本规程,具备必要的电气知识,且按其工种、岗位熟悉有关电气设备知识,并经考试取得合格证。
c.掌握紧急救护法。
d.在用户受送电装置上作业的工作人员必须经电力管理部门审核合格,取得电力管理部门颁发的《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
三、电气作业基本安全措施
a.按安全管理要求电气设备的电压分类
本规程中按安全管理要求电气设备的电压分为:
高压:指电气设备对地电压在250v以上者;
低压:指电气设备对地电压在250v及以下者;
b.按停电类别在电气设备上工作分类
运用中的高压电气设备的绝缘部分应视为带电体,不可触摸。停电的电气设备在为装设电线前应视为带电设备。
在运用中的高压电气设备上工作,根据所需采取的安全措施,分为三大类。
(a)全部停电的工作,系指室内高压设备,包括架空引入线、电缆进入线及与引入线直接连接的室外高压设备全部停电、通至邻接带电设备室的门全部闭锁。
(b)部分停电的工作,系指室内高压设备部分停电,或室内虽全部停电,而通至邻接设备室的门并未全部闭锁。线路工作系指双回线架空线一回路停电或不同电压的线路同杆架设时,其中一层线路不停电。
c.不停电的工作,系指下列情况:
(a)工作本身不需要停电或不存在偶然触及导电部分的可能性;
(b)许可在带电设备外露可导电部分上进行的工作。
d.在高压设备上工作,必须遵守下列各项
(a)填写工作票或口头、电话命令;
(b)至少应有两人在一起工作;
(c)完成保证工作人员安全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
e.在电气设备上工作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
(a)工作票制度;
(b)工作交底制度;
(c)工作许可制度;
(d)工作监护制度;
(e)工作间断和工作转移制度;
(f)工作终结和送电制度。
f.在电气设备上工作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
(a)停电;
(b)验电;
(c)装设接地线;
(d)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拦。
第3篇 高低压配电室值班管理规定
一、 严格执行公司考勤制度、坚守岗位、服从调度、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二、 值班期间严禁喝酒、严禁服用刺激性药品。
三、 根据负载及时调整无补偿装置、保持功率因数在0.9以上。
四、 要严格按照电工安全工作规程进行作业(文件编号)。
五、 根据生产需求量,增减能源供给设容量,节能降耗。
六、 对配电设备不断巡视,两小时作一次记录,保证各种记录和报表准确无误,保证配电设备正常运转。
七、 严密监视各类电压、电流等仪表,如出现异常应立即查找原因。
八、 搞好服务工作,有维修工作随叫随到。
九、 交接班时双方要详细对工具物件进行清点核对,对设备运转情况进行详细交接。
十、 当班期间要保持工作场所卫生清洁,工具物件要摆放有序。
十一、 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配电室
第4篇 配电室防火管理规定范例
配电室防火管理规定范本5
一、值班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落实交接班制度,不得擅离职守,不准非电工人员进入配电重地。
二、线路、设备的敷设和安全必须符合《电气设计技术规范》,严禁带电维修作业和超负荷运行。
三、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定时检查设备运转情况,发现异常,立即报告,并认真处理和做好记录。
四、严禁在室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配电室内和变压器周围应保持清洁,严禁存放杂物。
五、室内应保持干净、清洁,夏天应有良好的通风散热,并有防止雨雪侵入的设施。
六、关好门窗,并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防止动物飞禽撞入室内。
七、配足配齐相应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加强维护保养,保持完整好用。
第5篇 高低压配电室安全管理规定
1高低压配电室的安全警示与标识齐全符合要求。
2厂用电受电及配电室带电以后至整套启动前,由施工单位设专人负责高低压配电室的安全管理工作,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汇报,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通过整套启动168小时后,配电室的安全管理工作由电厂生产单位施行封闭式管理。
3进入配电室的人员应遵守《电力安全作业规程》及有关规章制度,发现违章操作人员,值班人员有权制止并通知其所在单位。
4配电室内应有合格的照明,配备足够的相应的消防器材,通风、通讯设备良好可用。遇到有影响工作的缺陷时,责任单位应及时消除。
5进入高低压配电室的所有电缆孔洞都已用阻燃材料封堵严密并附合防火要求。
6高低压配电室的双向通道门及门锁符合安全要求,从室内向外不用钥匙应能很容易打开房门。从室外进入室内必须用钥匙打开房门。出配电室时应将门锁好。
7高低压配电室的房门钥匙有三把。从带电后到整套启动时,施工单位拿两把;运行部运行人员拿一把;整套启动后,三把钥匙全部由运行部保管。与调试试运工作无关的人不准随意进出高低压开关室。
第6篇 配电室安全工作管理规定
一、安全管理
(一)、电气工作人员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保人身、保电网、保设备”的原则,切实保证安全生产和安全运行,安全用电。
(二)、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用电单位应设置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管理机构,组织好本单位电气安全生产,各级领导应重视电气工作人员规程的学习和培训工作,并应按规定的内容定期进行检查和考试。
(三)、任何工作人员发现有违反本规程,并足以危及人身和设备时,应立即制止。
对认真遵守规程,防止事故发生者应给予表扬和奖励。对违反本规定者应认真分析,加强教育,分情况严肃处理。对违反本规定造成严重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应按情节轻重,予以处分。
(四)、各用电单位如发生由本单位原因造成供电系统停电事故,以及本单位重要电气设备(如变压器、断路器等)事故和人身触电伤亡事故,应立即报告供电部门及有关单位。事后应填写正式事故报告报送供电部门用电管理单位。
(五)、发生事故后,应立即组织有关专业人员认真调查,分析事故必须实事求是,尊重科学,严肃认真。要做到“事故原因不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应受教育者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的三不放过原则。
二、现场电气工作人员必须具备的条件
(一)、经医师鉴定无妨碍从事电气工作的病历。
(二)、熟悉本规程,具备必要的电气知识,且按其工种、岗位熟悉有关电气设备知识,并经考试取得合格证。
(三)、掌握紧急救护法。
(四)、在用户受送电装置上作业的工作人员必须经电力管理部门审核合格,取得电力管理部门颁发的《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
三、电气作业基本安全措施
(一)、安全管理要求电气设备的电压分为高压、低压。
(二)、使用剩余的危险品必须及时退回库房,所产生的废物严禁随意抛弃,须收集包装好交回库房统一处理,以保证环境的安全。
四、密闭地方的工作
(一)、当欲进入密闭的场所进行工作时,严禁未经安全测试而直接进入该地方。
(二)、可采用火焰试验、活性生物试验或使用气体分析仪来检测该密闭场所是否含有有害气体。
(三)、若检测发现该密闭地方含有有害气体或环境恶劣,则不能允许任何人员进入。应利用适当设备进行处理直至安全检测合格,应采用风机通风来清除有害气体。
(四)、工作过程中应随时注意环境的监测,一旦发现异常立即撤离,确保人员安全。
(五)、工作照明应选用36v安全电压,工作进行中要注意用电安全,防止触电。
五、发生意外事故时的处理
(一)、应对员工进行急救及消防知识的教育和考核。
(二)、对外单位施工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并签订安全协议书。应在施工中进行检查监督,避免事故发生。
(三)、当发生事故时,要保持镇定,监护人员立即关闭相关机具停止工作。应尽快将伤员撤离工作区,放置在安全地带,采取适当的急救措施,同时请求其他员工的帮助。撤离过程中应注意搬运伤员的方法,防止不正确的搬运造成伤害的进一步扩大。
(四)、抢救人员应注意自身的安全,不要盲目冒进。
(五)、根据伤员的伤情决定是否送医院治疗,同时保护好现场以利于保险索赔。
(六)、出具事故报告,总结经验教训,处理事故有关责任人员,避免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六、安全用电制度
(一)、严禁各部门私接或移动电气设备和设施。确因生产或改善服务质量需要,应经所在部门经理批准,报请工程部核实,并由工程部登记注册;各部门需架设临时线,应由工程部派电工安装。客用区一般不准加临时线。使用结束后应立即通知工程部拆除。临时线路应符合“低规”要求,时间一般不超过一星期。如使用后确需长期固定,在安全和不损害美观条件下,由工程部派电工正式安装,并登记备案。
物业强电系统维修时,应该根据不同的危险程度,分为全部停电、部分停电和不停电工作三类。电气检修人员工作时,应遵循下列三项要求:
1、根据工作内容和需要,填写工作票。
2、除特殊情况外,原则上应有两人以上在一起工作。
3、应有保证工作人员安全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
(三)、 安全技术措施
在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的电气设备上工作时,必须完成下列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
1、断开电源。在工作场所必须断开电源的设备,包括需检修设备的带电部分的电源、工作范围安全距离小于0.7m(10kv)的带电部分及工作人员后面或
两侧无遮拦或其他可行安全措施的带电部分。在断开电源时必须使检修设备,至少有一个明显的断开点,高压柜的手动机构处于断开位置时,都应用锁锁住。
2、验电。检验电气设备上有无电压时,必须使用合格的验电器,验电前,应在带电母线上检测一下验电器,确认验电器确实是合格产品。验电时应在电气设备的两侧的各项分别进行。
3、装设接地线。将检修设备的三项短路并接,可以放掉检修设备的剩余电荷,
这也是防止突然来电,保护工作人员安全的唯一可行安全措施。装、拆接地线必须由两人进行,若仅有单人值班[fs:page],则只允许用接地开关接地。
4、悬挂指示牌和装设遮拦。在工作点四周应安设标示牌和遮拦,有关的操作开关手柄上应悬挂“禁止合闸”标示牌。
七、安全组织措施
(一)、工作票制度。在对物业各类电气设备进行检修时,应根据工作需要,填写工作票,工作票的签发人应为电气主管或工程师,且签发人应对工作票内容、工作必要性、工作执行者的业务程度进行全面的考虑。
(二)、许可制度。在高压电气设备上进行检修工作须经过许可手续。许可人应对工作票上的有关内容及安全措施进行检查,并会同 工作负责人到现场核对。
(三)、工作监护制度。完成工作许可手续后,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应向工作者交待工作现场的情况和有关安全措施,并应始终在现场进行监护,及时纠正错误或违反安全的操作。监护人一般不得参加工作班工作(全部停电除外)。
(四)、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在电气设备检查工作间断或工作人员暂时撤离现场时,所有安全措施应保持不动。工作票仍由工作负责人执存。间断后可继续工作,无需重新通过许可
(五)、工作转移是指同一连接部分用同一工作票依次在几个地点工作,开工前的安全措施该一次做完,但工作负责人在转移工作地点时,应向工作人员交代新工作地点的有关情况和注意事项。
(六)、在检修工作完成后,应清扫现场后撤离。由工作负责人会同运行
第7篇 变、配电室运行管理规定
(1)配电室属公司工程部直属专业设备机房,由强电主管、工程部经理负责全面技术业务工作。设专职电工对其实行24小时运行值班。未经部门领导的许可,非工人人员不得入内。
(2)配电室的电力设备调度号应按照地区电力系统统一的调度编号原则编写,室内应设有模拟图板,模拟图板应与实际接线图相符,并具备可模拟操作功能,电源情况及设备编号标注齐全正确。
(3)密切注意电压表、电流表、功率因数表的批示情况;严禁变压器、空气开关超载运行。
(4)在进行电气维护工作时,须备齐安全绝缘工具以及工作必需的仪器仪表。
(5)因故须停某部份负荷时,应提前一天向使用该部份负荷的用户发出停电通知。对于突发性的停电事故应向涉及区域作用解释,并做好记录。
(6)贯彻执行有关电力法规,规范用电行为,落实安全第一的方针,确保电气设备在良好状态下运行。
(7)值班员必须作到持证上岗,熟悉配电设备的状况、操作方法和安全注意事项。有效证件必须是劳动局、供电局分别颁发的合格证件,并按时进行年审复试。
(8)定期进行(或委托)电气设备的预防性试验和继电保护的年度校验并认真做好记录。
(9)如有用户申请停、送电,需按要求填写《停、送电申请表》。
(10)值班员每日应并按要求记录以下各项内容:
①日负荷报表;
②交接班记录
③设备巡视检查记录
④配电室运行记录
(11)遇到倒闸情况,按《倒闸操作规定》执行,并填写'倒闸操作票'。
第8篇 配电室防火管理制度规定
1、 配电室由专职电工进行管理,其他人员严禁随意进入配电室。
2、 专职电工应经常保持配电室内通风良好,地面干燥、清洁。
3、 配电室内禁止吸烟,生火和堆放其他物品,违者每次罚款50元。
4、配电室内的一切物品,专职电工应进行爱护,严禁随意拆除和改换电柜内的电器元件,违者将进行处罚。
第9篇 物业工程部上墙配电室管理规定
物业工程部上墙制度:配电室管理规定
配电室管理规定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的方针,确保园区供电系统安全正常运行,特制定配电室管理制度:
1.0负责供电动作和维修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配电室的值班员必须熟悉电气设备情况和有关安全措施。
2.0配送电建立24小时运行值班制度,对配电装置及高压室经常进行巡查,做好每日巡视记录;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工程部工程师及工程部经理。
3.0配电设备由专职人员负责管理和值班,配电设备的停送电由值班电工操作,非值班电工禁止操作。值班员必须做好值班记录,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
4.0供电线路严禁超载供电,配电室内禁止乱拉乱接线路,在夏季供电高峰时,应按负荷的需求,有计划的调整系统运行方式。
5.0停电时,应提前向用户发出通知;恢复送电时,在确认供电线路正常、电气设备完好后方可送电。
6.0配电室内设备及线路改变以及重大变改,要上报公司领导批准。
7.0配电室消防设施应确保完好,并有手持式气体灭火器。注意防止小动物进入;无关人员禁止进入,外部人员需经工程部办公室许可方可进入,并做好外来人员登记工作。
8.0加强日常维护、检修,保证配电室内公共照明、显示灯等设备的完好。
9.0市电停电时值班人员应立即检查发电机组是否已启动,没有启动则应立即启动,保证消防系统等重要设备供电,同时与供电部门取得联系。
10.0运行过程中,分路开关跳闸,先查明原因,如一时查不出可试送一次,若不成功不能再送并报告专业领班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才能送电。
11.0系统和设备在运行或检修时,应挂上相应的警示牌,严防误操作。
12.0保持配电室的清洁卫生和干燥。
第10篇 (社区大厦)配电室管理规定
社区(大厦)配电室管理规定
一、配电室是社区(大厦)供电系统的关键部位,设专职电工24小时值班运行。未经许可,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
二、值班人员必须持上岗证,熟悉配电设备状况、操作方法和基本的安全注意事项。
三、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对设备、设施做好定期、定时巡视,并做好相关记录。在用电高峰期应加强巡视。
四、值班人员必须认真观察并填写设备在运行过程中的相关数据。如:电压、电流、温度、功率因数等。掌握设备运行状况,严禁设备超负荷运行。
五、配电室内必须配备专用消防灭火装置,配置一定数量的事故应急照明。并保持消防设施的完好、齐备;保证事故应急照明在停电状态下能正常使用。
六、断路器或空气开关等因故自动跳闸时,应先查明原因再行恢复。必要时允许试送一次。但不得在事故原因不清时强行送电。
七、配电设备的倒闸操作必须严格执行操作票制度。倒闸操作应由值班员两人进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严禁无人监护或两人同时进行倒闸操作,防止发生意外。
八、供电回路倒闸操作的开关的标志要明显,停电拉闸后必须悬挂相应的标示、警示牌。
九、配电室应配置一定的绝缘安全用器具,在操作检修时严格按照《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相关规定来使用绝缘工具。严禁违规操作。
十、供电回路、设备等不得无故随意停送电。因故需要进行停电时应提前24小时向相关主管部门提出书面停电申请(事故性停电除外),经批准后方可进行。且应由相关部门提前向相关用户通知并做好解释。
十一、配电室内禁止乱拉乱接线路。设备及线路的改变需报请工程部经理同意,重大改变需报物业公司总经理批准。
十二、配电室应每天打扫一次卫生,保持配电室设备及环境的干净整洁。定期用专用工具对设备进行清洁。防止尘埃在受潮后引起短路事故的发生。
十三、做好配电室的防水、防潮工作,堵塞漏洞,严防蛀、鼠等小动物进入配电室。
十四、值班人员应认真做好设备运行记录和值班记录,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
第11篇 某变配电室安全管理规定
一.总则
1.1为确保我公司变、配电室的用电安全,保障我公司生产用电需要,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包括变配电室岗位制度,操作规程,交接班制度,工作票制度,高低压配电室安全管理及维修保养制度,电气组日常报修管理制度,电气组巡回检查制度,安全保卫制度等8项制度。
二.岗位责任制。
2.1变、配电室值班电工应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及有关工作制度。严格按停送电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2.2 变、配电室值班电工应熟悉变、配电系统及各供电回路的载荷情况,确保变、配电系统安全、经济运行。
2.3 认真进行巡回检查工作,做好运行日志的记录。遇雷雨、大风等气候突变及其它异常情况时应加强巡视。
2.4 进入变、配电室须随手关门,防止闲人和小动物入内。
2.5 在巡视、检修、安装时发现的各类设备缺陷,应作记录并尽可能立即组织处理,对非紧急和不危及安全运行的问题可列入检修计划进行处理。
2.6 非电工人员一律不得进入配电室,检查人员进入配电室时,主管或值班电工应陪同进入,并实行登记制度。
2.7 值班电工在负荷高峰时间应抄录用电负荷及运行数据。值夜班电工应每隔三天关灯检查一次,以便发现放电、发热、电晕等不正常现象。
2.8 配合维修、测试人员完成修试任务,并对修试情况做好记录
2.9 妥善保管各种安全用具,保养好各种仪器设施。
2.10 定期停电清扫电气设备,检查电气设备连接点和保护接地情况。
2.11 维护变、配电室的整洁,保持安全通道的畅通。
2.12 做好交接班记录。
三.交接班制度。
3.1 交接班双方应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
3.2 交班人在交班前应做好交班准备工作,并对接班人进行“四交接”:到位交接,现场交接,图纸交接,实物交接。
3.3 接班人接班前应认真巡查变、配电设备,查阅前一班工作记录,了解运行情况,做到“五清”:看清、问清、查清、点清、记清。
3.4 交接班内容:
3.4.1 “两票”执行情况.
3.4.2 上级命令和有关通知、操作指令的落实情况。
3.4.3 系统及回路的负载变化情况;
3.4.4 设备运行情况以及发现的设备缺陷;
3.4.5 各种记录、图纸资料、安全用具的使用及保管情况;
3.5 遇下列情况不得进行交班:
3.5.1 事故处理或正进行重要操作;
3.5.2 接班人酒后上班或精神状态不良;
3.5.3 交班人未进入岗位,特别是值班负责人未到时。
四.操作规程。
4.1 值班电工应熟悉电气设备,并应有实际工作经验。
4.2 高压设备发生接地时,室内不得接近故障点4米以内,室外不得接近故障点8米以内。维修工作人员应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
第12篇 电气车间变配电室所防小动物管理规定
1.各岗位每月两次检查防小动物措施,不符合要求的要处理,车间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
2.各岗位必须每月两次定点投放鼠药。
3.进出变电所时,必须随手关门。门窗严禁随意打开,因工作需要打开时,打开者应注意工作结束时及时关闭。
4.严禁将食物带入生产区,值班人员就餐禁止在控制室、高压室、电缆室、蓄电池室、配电室等室内就餐。特殊情况下在控制室就餐后,必须打扫干净。
5.因工作需要,需取下防鼠挡板或拆除已堵塞的电缆沟空洞时,必须经当值人员同意,工作结束后,必须及时恢复。
6.工作班在变电所工作结束后,值班人员应检查门窗是否关闭,防鼠措施是否恢复。
7.各班班长是防小动物措施落实第一责任人,发现防小动物措施出现漏洞应及时上报车间,争取短时间内予以解决。
第13篇 设备代保管期间配电室安全管理制度规定
随着我厂受电范围的不断扩大,近期筹建处安质部和监理公司安全监理对已受电并移交代保管的配电室进行了几次检查,检查中发现在配电室安全管理上存在以下问题:
1、gis室在借用一把钥匙的情况下即可自由进入其他配电室;gis室外变电所围栏大门未加锁,人员可自由出入。
2、多门设置的配电室门钥匙数量较多,借用管理混乱,造成钥匙借出后配电室门未闭锁时无关人员私自进入易发生不安全事件,并且责任落实困难。
3、钥匙借用后未按《设备代保管期间配电室管理制度》的规定及时归还或归还后未及时登记签名。
这些问题给配电室的安全管理造成很大隐患,因此根据目前现场的实际情况,为了便于对配电室的安全管理,防止不安全事件的发生,在《设备代保管期间配电室管理制度》的基础上,针对以上问题制定以下配电室安全管理制度的补充规定:
1、生产准备部应将gis室通往网控继电保护室的门及网控继电保护室至网控mcc室的门闭锁好,避免借用一把钥匙后可以自由进出其他配电室;gis室外变电所围栏入口大门应加锁管理,出入也应履行钥匙借用手续。
2、生产准备部认真核查已实行代保管的配电室各门的钥匙数量,检查有无缺失,如有缺失的应立即换锁。要求各配电室每个门只保留2把钥匙(大串钥匙除外),其他多余的钥匙一律收回统一保管,不允许再外借。
3、多门设置的配电室,原则上只允许一个门的钥匙可以外借,具体哪个门由生产准备部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确定,只有在特殊和紧急情况下,才可借出其他门的钥匙,并在登记本上注明原因。
4、借用钥匙的人员必须持有工作票或工作联系单且钥匙只能借给工作负责人,并按要求履行钥匙借用制度。对无工作票或工作联系单情况下需要短时进入配电室时,必须由当值值班负责人许可,并指派当值值班人员陪同,离开配电室时由当值值班人员负责将门锁好后离开。
5、工作负责人带领工作班成员工作时原则上只能通过确定的门进、出配电室,严禁在配电室内部私自打开配电室其他的门,只有在紧急情况下才可通过其他的门逃生。
6、所有人员进、出配电室时必须随手将门锁好,防止无关人员私自进入。工作间断、转移或终结前,由工作负责人负责检查配电室各门已闭锁好后才能离开配电室。如配电室内有几个单位同时工作时,则由最后离开的工作班工作负责人检查配电室各门已闭锁好后才能离开配电室。工作结束后,工作许可人到工作现场办理工作终结手续,由工作许可人负责检查配电室各门已闭锁好后,将工作负责人借用的钥匙收回,会同工作负责人一起办理钥匙归还手续。
7、随着受电范围的增大,生产准备部值班人员应认真落实《设备代保管期间配电室管理制度》,加强对配电室的巡视和安全管理,防止由于制度落实不到位或管理上疏忽造成不安全事件的发生。筹建处安质部及监理公司安全监理将不定期对配电室管理制度的落实及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抽查,发现违反规定者除按《设备代保管期间配电室管理制度》规定给予责任者考核外,还要视情节轻重追加考核或株连考核责任人所在班组或单位,望各相关单位人员认真执行有关制度和规定,保证设备代保管期间安装、调试工作安全有序的进行。
8、本补充规定由华能大庆热电厂筹建处安质部制定,由安质部负责解释。本补充规定自下发之日施行,本规定涉及多家单位和部门,要求各有关单位认真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并做好落实。
华能大庆热电厂筹建处
安质部
2022年1月11日
第14篇 配电室防火管理规定
一、值班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落实交接班制度,不得擅离职守,不准非电工人员进入配电重地。
二、线路、设备的敷设和安装必须符合《电气设计技术规范》),严禁带电维修作业和超负荷运行。
三、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定时检查设备运转情况,发现异常,立即报告,并认真处理和做好记录。
四、严禁在室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配电室内和变压器周围应保持清洁,严禁存放杂物。
五、室内应保持干净、清洁,夏天应有良好的通风散热,并有防止雨雪侵入的设施。
六、关好门窗,并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防止动物飞禽闯入室内。
七、配足配齐相应消防设施和器材,加强维护保养,保持完整好用。
第15篇 0.4kv配电室安全运行管理规定
1.目的
为了规范对0.4kv配电室的安全运行管理,保障人身安全、电气设施安全和生产之所需,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内0.4kv配电室的运行管理。
3.引用文件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部分)》。
《化工行业动力设备管理规定》。
《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4.责任划分
0.4kv配电室所属的单位为直接管理单位,对电气设施运行的安全、质量全面负责,其电气技术人员为配电室的技术负责人,电工为配电室的操作和维护人员,安全负责人为倒闸操作的监护人,倒闸操作的项目负责人也可以是监护人。
5.一般规定
5.1电工必须持证上岗。应对自己所使用和维护的电气设备做到“四懂”“三会”。
5.2每个配电室的《一次系统图》、《安全操作规程》、《配电室管理制度》必须上墙。
5.3配电室的门窗应齐全,设在建筑物首层的配电室窗户应装设护栏,配电室门应能有效的关闭,警示标志应设置在醒目位置,安全通道应畅通。
5.4配电室应整齐放置必备的安全用具(如:绝缘手套、绝缘鞋靴、临时接地线、电工专用工具、消防器材和日常清洁所必需的用具),严禁堆放杂物。电气设施所配的灭火器必须符合相关规定。
5.5应定期对配电室进行清扫,做到配电柜无积尘,室内无杂物、积水,保持配电室内(外)整洁卫生。保持配电室内外卫生,定期进行清扫,做到配电柜无积尘,室内无杂物、积水。
5.6低压配电柜前地面(双面维护的柜前后地面)应铺设宽度1米等长的橡胶绝缘垫,配电柜上开关手柄或按钮、指示灯,仪表下方应标签或文字标注名称,标识、标志、警示牌应醒目、可靠、规范。
5.7配电室严禁无关人员进入;非专业人员如因工作需要经同意在专业人员监护下,方可进入。
5.8配电室应设置有防小动物、防雨水、防潮的设施,且通风设施完好,运行可靠。
5.9每年汛期和冬季来临之前,应对配电室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检查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5.9.1电缆沟进户保护管的密封情况。
5.9.2门窗密封、房屋防雨水、防风、防尘情况。
5.9.3有无小动物钻入配电室的通道、孔洞等。
5.9.4地势较低的配电室,室外雨水或雪水有无倒灌的可能。
6.配电室的巡回检查要求
6.1各单位应结合配电室的特点、生产组织特点制定相应的巡回检查制度。
6.2巡回检查的主要内容:
6.2.1电气设备有无异常震动、异味、异常的焦糊味。
6.2.2各仪表、信号装置的指示是否正常。
6.2.3导线、开关、接触器、接线端子等有无过热及打火现象。
6.2.4电气设备的工作噪音有无明显增加和有无异常声音。
6.2.5电容器有无异声及外壳是否有变形膨胀等现象。
6.2.6绝缘子、电缆有无破损及放电现象。
6.2.7检查防小动物、防雨水、防潮及通风设施是否完好。
6.2.8消防、安全器材和设施是否完好。
6.3 专业主管部门应定期对各单位配电室的安全运行状况和巡回检查的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7.配电室的倒闸操作分类和要求
7.1 公司电调发出的倒闸操作指令
7.1.1公司电调的倒闸操作指令只对各单位的供停电联系人。
7.1.2公司电调发出的倒闸操作指令,各单位应办理《0.4kv配电室倒闸操作票》(以下简称《倒闸操作票》)。
7.2各单位内部实施的对进线开关、母联开关、转供电源开关的倒闸操作指令
7.2.1各单位内部实施的对进线开关、母联开关、转供电源开关的倒闸操作指令,应为本单位电气技术员发出的指令。
7.2.2各单位内部实施的对进线开关、母联开关、转供电源开关的倒闸操作,应办理《倒闸操作票》。
7.3检修间断期的倒闸操作指令
检修间断期的倒闸操作,应办理《倒闸操作票》,同时应经检修票(证)签发人和项目负责人的确认、同意。
7.4正常生产运行的倒换倒闸操作指令
7.4.1正常生产运行的倒换倒闸操作指令,应为单位电气技术员、电工班长或生产调度人员发出的指令。
7.4.2倒闸操作结束后,应及时将有关内容记录在运行记录或交接班记录之中。
7.4.3倒闸操作结束后,本单位生产调度人员应及时将电气故障报告相关职能人员。
7.5事故紧急情况下的倒闸操作指令。
事故紧急情况下的倒闸操作指令,应严格按照相应的安全应急预案执行。
8.倒闸操作票的填写要求
8.1倒闸操作票的填写人为公司电调发出的倒闸操作的联系人或单位项目负责人。
8.2倒闸操作票的审核及签发人
8.2.1当倒闸操作指令分为公司电调发出的时,倒闸操作票的审核及签发人为本单位分管领导。
8.2.2当倒闸操作指令分为单位内部实施的对进线开关、母联开关、转供电源开关的倒闸操作指令时,倒闸操作票的审核及签发人为本单位电气技术负责人。
8.2.3 倒闸操作票要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一式两份,应正确清楚,不得任意涂改,如有个别错、漏字需要修改,应字迹清楚。两份工作票中的一份必须经常保存在工作地点,由工作负责人收执,另一份由供停电联系人或电气技术人员收执。
9.倒闸操作票的审核及签发人的职责
9.1审查倒闸操作的必要性和安全性。
9.2审查倒闸操作票所填的工作内容、安全技术措施是否正确、完备。
9.3负责倒闸操作票项目的执行情况的审查和管理。
9.4负责组织协调实施《倒闸操作票》工作范围内的安全措施。
9.5负责向项目负责人、生产运行和检修方面的相关人员说明倒闸操作后的供电网络和设备。
9.6供停电联系人负责与公司电调和项目负责人进行工作联系;电气技术人员负责与项目负责人进行工作联系。
10.项目负责人的职责
10.1严格按照相关规程、制度做好检修及安全组织工作。
10.2负责倒闸操作的联系工作,并向生产运行和检修相关人员说明倒闸操作后的供电网络和设备、安全注意的事项。
10.3结合操作现场实际状况,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注意事项告知,并督促、监护操作人员遵守操作规程。
10.4负责组织实施倒闸操作所需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确认是否完备。
10.5负责检查、确认现场布置的安全措施是否有效、可靠。
10.6负责组织实施倒闸操作后的悬挂标识牌、警示牌和装设遮拦的工作。
11.电气操作人员的职责
11.1应做好倒闸操作所要求的安全技术措施工作。
11.2负责实施现场布置所需的安全措施。
11.3严格执行电气设备操作规程,不违章、不违规操作。
11.4对倒闸操作中的内容不清楚或出现多种理解时,必须向项目负责人或签发人询问、确认,不得凭经验执行倒闸操作。
11.5负责实施倒闸操作后的悬挂标识牌、警示牌和装设遮拦的工作。
12.倒闸操作监护人的职责
12.1督促倒闸操作所要求的安全措施的落实,并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确认。
12.2核实需倒闸操作的开关、设备、编号等工作。
12.3做好倒闸操作过程中安全的检查、监督工作,确保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
12.4配合项目负责人做好工作终结工作。
13.实施倒闸操作的具体要求
13.1倒闸操作必须由2名以上(含2人)电工执行,其中技术等级较高或对设备更为熟悉者作监护人,监护人在执行监护时不得做与倒闸操作无关的其他工作。
13.2操作人员与带电导体应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同时应按规定穿戴好安全防护、保护用品、用具。
13.3倒闸操作前,倒闸操作人员应对需要操作的配电回路进行检查。检查包括以下内容:
13.3.1配电回路、开关、线路、电机等绝缘应符合要求。
13.3.2电机无堵转情况,开关、接触器动作应正常,触头接触应良好。
13.3.4电气保护联锁装置应完好,动作应可靠。
13.3.5监护人必须对以上工作进行确认。
13.3.6倒闸操作完后,各单位的供停电联系人、电气技术负责人应对《倒闸操作票》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确认,电气技术人员、电工班长或生产调度人员应对倒闸操作的执行情况进行确认。
13.3.7倒闸操作完后,经确认无误,同时做好相应的挂牌和标示工作。在一经合闸即可送电到工作地点的开关或刀闸操作把手上都应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示牌,在工作地点两旁和对面的带电设备遮栏上和禁止通行的过道上应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的 标示牌。
14.凡在配电室内进行生产性临时用电,检修性临时用电应执行公司的《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5.当发现配电室电气设施发生异常现象、故障或事故时按以下程序报告:
15.1若非本单位专业人员发现的,发现者应及时通知有关人员、部门,不得擅自入室处理。
15.2若本单位专业人员发现的,发现者应立即报告相关职能人员,迅速采取措施。
15.配电室的安全应急要求
15.1各单位应分析当配电室发生事故时对生产、安全、环保造成的可能影响,分析当生产运行异常时对配电室的可能的影响,进行相应的风险识别和风险评估编制《0.4kv配电室安全应急预案》,并实行一室一案。
15.2各单位应积极组织培训和演练《0.4kv配电室安全应急预案》,并对其修订和完善。
15.3各单位应建立和实施《0.4kv配电室安全应急预案》响应机制。
16.附则
16.1本规定由机动处拟定,机动处负责解释。
16.2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