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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场管理规定15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查看人数: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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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场管理规定

第1篇 购物广场国庆活动车辆存放管理规定

购物广场国庆活动有关车辆存放的管理规定

为塑造企业的良好形象,规范院内秩序,防止车辆丢失,营造整洁有序的工作环境。经研究,对有关车辆存放问题作如下管理规定:

一、 企业内部员工车辆(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一律不许停放院内,按要求自觉停放在商场东侧指定内部停车场,遇有特殊情况时(如盘点、加班、活动占用、施工等)经安防物业部批准后,方可在院内指定位置停放,未经批准而擅自将本人车辆推进院内者,由安防物业部安排警卫人员执行上锁并分别给予当事人每人5元罚款,到物业部交款后开锁取车(时间按天计算,每天5元)。

二、部长、组长、及相关业务人员出差时,为保证车辆安全可将本人车辆存放在警卫室西侧超市东墙板报位置整齐摆放,无外出或无其它原因时,均应按规定将所属个人车辆在指定内部停车场存放。

三、晚上下班后,个别员工因个人原因不需要骑车回家时,可向警卫申请将车辆暂存院内,警卫同意后方可将个人车辆暂存院内指定地点,次日早晨开门之前必须全部推出院外。

四、公司领导及洽谈业务供货商的机动车辆,在公管部西墙外,依次停放。

五、所有进院车辆警卫人员及时作好登记,对未经经理批准的非送货车及与业务无关的外部车辆一律禁止进入院内。

六、供货商送货车要求在仓库前按顺序在停车位停车等待卸货。卸货完毕后立即将车开出院外,之后再办理相关手续。

七、职工在指定内部停车场或院内存放车辆时,所放车辆必须加上车锁(除把锁以外加上防盗锁),对不加上防盗锁的车辆,物业安防部协同车辆管理员对车主予以每次罚款5元。

八、本规定自20__年9月22日正式执行,望广大职工积极配合,认真遵守。此规定要求各部组长传达到每一名员工,没有落实到位的事例,部组长负连带责任,承担罚款。

z购物广场

20__年9月21日

第2篇 某商业广场店铺商品质检管理规定

商业广场店铺商品质检管理规定

第1条 商场要求所有经营商品必须是正规厂家生产的合格商品。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法》有关规定,商户须提供厂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授权书、商品的商标注册证和商品的质检报告书'五证'。

第2条 新品上柜必须提前报商场营运部价格管理员,经商场营运部批准后才能上柜经营。商场严禁私自上货及经营假冒伪劣商品。否则,一经发现商场有权终止合同,强制商品撤柜,经营假冒伪劣商品的店铺需承担5000-20000元的违约金,商场保留追诉经营商户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对商场信誉造成损失的权利。

第3条 若政府有关部门或权利人提出了经营商户销售的商品有商标侵权或质量问题,商场可立刻将该商品撤货,并暂时保管;若经营商户能证明其商品的合法性,得到有关部门的认可后,商场可以恢复该项目在店内的陈列销售。商品撤离期间的损失由经营商户负责,撤离商品于保管期内的费用由经营商户承担;若该商品确实存在问题,经营商户除按国家有关规定承担责任外,还需承担商场由此造成的经济及名誉损失。

第4条 经营食品、副食品、餐饮必须有卫生许可证、质检合格证、营业证,营业人员必须有健康证;经营家电、灯具、饰品等商品必须按国家规定备齐相关证件。否则,不允许经营。

第5条 推行信誉卡制度,必须主动给顾客开据售货凭证,凭证开据规范,项目书写齐全,不允许以任何接口拒开售货凭证,发现一次处罚200元。

第6条 认真执行、兑现商场的售后管理制度的承诺,和今后商场陆续出台的其他承诺,不准以任何借口拖延、刁难、坑害、欺骗消费者。否则,商场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严重者商场给予封铺1个月的处罚,以及取消其合同优先续租权。

第3篇 _大型商业广场商户管理规定

大型商业广场商户管理规定

第1条 商户的经营管理活动须遵守国家工商、税务、质量、价格、计量、食品卫生等方面的相关法律规定及本广场的相关规定。

第2条 在领取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守法经营,并须经营与本广场签定的合同或协议相符的品类、品牌,不得超范围经营。如需调整经营品类、品牌,须经运营管理中心审批并更改合同或协议后方可实施。

第3条 商铺内商品品种齐全、货量充足、丰满,及时引进新品,保证经营的正常进行,严禁以任何理由缺货、空铺、空柜。

第4条 诚信经营,实行明码标价,禁止价格欺诈行为;所有货品必须使用物价局规定的标签,做到一物一价签;服务项目、餐饮项目明示收费价目表。经营中禁止与顾客讨价还价;杜绝销售'三无'商品和卫生标准不达标商品;计量准确。

第5条 本广场营业时间为上午9点半至下午6点半,商户必须严格遵守本广场的开闭店时间(特殊行业如餐饮业报经批准的除外);节假日营业时间如有变动,以书面通知为准;严禁在营业时间内私自闭店、停业。

第6条 营业员必须于营业前半小时到达岗位,打扫卫生、整洁地面,不得利用营业开始后的时间大面积打扫和整理。营业时间不得空岗。营业结束后营业员不能无故在商铺内逗留。遇特殊情况以书面形式报运营管理中心批准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7条 一切与经营无关的私人物品(如水杯、饭盒、化妆包、报纸等)不得摆放在商铺的明显位置。

第8条 禁止在商铺内或广场公区吸烟。

第9条 按国家相关规定备齐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证件并置于规定位置。

第10条 商户负责看管好自己的物品。营业期间物品丢失由商户负责,非营业期间物品丢失,报公安机关处理。搬出批量的商品和装饰物品时,需到相关部门开取《物品出门许可单》,并走指定通道。

第11八条 商户在经营活动中应按规定向顾客提供合法有效的销售凭证。

第12九条 商户在zz商业广场所经营商品的售价不得高于同城其它同类经营场所相同商品的售价。

第13条 商户对于其营业人员的聘用、劳动保险、福利等均遵照国家相关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商户应及时为其营业人员发放工资、福利等。如有违反,一切法律及经济责任由商户自行承担,商户对此表示认可。

第4篇 某商业广场餐饮经营管理规定

商业广场餐饮经营管理规定

第1条 从业人员要求办理健康证、严格按卫生防疫部门规定执行。

第2条 从业人员要求上岗穿着工衣,佩戴工帽,违者罚款50元。

第3条 从业人员讲究个人卫生,做到'四勤三不',即勤理发、勤刮脸、勤洗澡、勤剪指甲,不戴戒指、不化浓妆、不涂指甲油。违者每人每项罚款5元。

第4五条 凡制作饭菜、食品所需的主要原料和辅料如油、面、米、猪肉、酱油、醋及筷子、餐盒、食品袋等就餐用品,要做到慎重选择,不采购腐烂变质、质量低劣的原料。违者罚款500元。

第5条 瓶装饮料及定型包装食品要向供货商索要'三证','三证'不齐全的商品,不得上柜。违者每个品种罚款100元。

第6条 凡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餐具,须清洗消毒或加套食品包装专用袋后使用,灶具每日清洁,清洗,保持干净整洁。违者每次每项罚款50元。

第7条 所有食品上柜前须经检验,做到上柜食品无变质、无过期,违者每次每项罚款200元;如有将变质、变味、过期不洁的食品出售给顾客,而引起顾客投诉的、经查证属实后罚款1000元;给顾客身体健康造成危害、并经县级以上医院证明者罚款1000元,并承担顾客的医药费等费用;如发生食物中毒等恶性事件,按照国家有关法规执行,一切后果由责任人自负。

第8条 食品加工存放过程中生熟隔离,出售直接入口食品时使用售货工具或戴专用手套。违者罚款50元。

第9条 每周彻底清洗柜台、冰箱、冰柜、货架、消毒柜、微波炉等经营设施,每日清洗垃圾桶,垃圾不得过夜存放。违者每次每项罚款50元。

第10条 营业期间,公共就餐区卫生属商场保洁清理,店铺及店铺外一米内属商户自行清扫范围。

第11条 如营业期间未按照商场有关规定执行,对所出售食品质量未严格把关从而造成相关职能部门处罚的,其相应责任由经营者自行承担,并处于5000元罚款。

第5篇 商业广场广告宣传管理规定

商业广场广告宣传管理规定

第一条 广告内容必须符合国家、省及本市相关广告法规的管理规定,并报运营管理中心审批。

第二条 大型促销活动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报运营管理中心审批;促销广告在促销结束后应立即撤除。

第三条 临时促销人员需到公司综合管理部领取临时人员工作证。

第四条 公司运营管理中心负责重大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第五条 公共位置的广告

1、未经运营管理中心审批,不准在广场内包括露天广场、广场入口在内的任何公共位置(除商铺内)派发宣传品、赠品;不得利用公共区域放置任何自制广告牌或其他形式广告物品;不得利用公共区域接受外单位采访、拍照、录制;

2、严禁在商铺门口或广场的任何位置叫喊拉客;

3、未经运营管理中心同意,不得擅自举办任何形式的对外活动,包括邀请名人光临等。

第六条 商铺内部的广告:

1、任何宣传不能误导消费者,诋毁其他同类商品的内容,不允许任何恶性竞争之针对性宣传;

2、对于商铺内部任何图案文字,运营管理中心保留否决权,如确属设计制作低劣有碍观瞻,公司运营管理中心有权更改或拆除;

3、商铺内的海报、吊旗等宣传用品需报运营管理中心备案,严禁在减价或促销期间出现'跳楼价'、'出血狂减'、'倾销'、'清仓'、'转手贱卖'等文字或符号;

4、商铺内不得自行设置音响设备,广场内不能擅自使用音响方式进行广告宣传,特殊情况需报运营管理中心审批。

第七条 广告位

经运营管理中心同意,可在商铺内面对公众的玻璃部分内侧设置符合公司规定的宣传、促销广告或本铺位形象广告。

第6篇 购物广场促销性场地资源使用管理规定

购物广场促销性场地资源使用管理规定

一、目的

1、统一管理联营商户、自营厂家和dm入住产品的外场促销活动,使各类促销活动规范有序、整体统一。

2、开发和利用卖场资源,给__购物广场带来一定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3、营造卖场氛围,给联营商户、自营厂家带来更多的商机。

4、维护__购物广场整体形象,确保各类促销活动的一致性、有序性和有效性。

5、为顾客创造良好的购物环境。

二、管理范围

1、主体范围。包括:所有进驻__购物广场的商户和品牌、__超市的供应商、非场内经营单位(促销产品与__购物没有竞争关系者)。

2、客体范围。包括:楼体条幅悬挂、门前搭建的临时商品展台(区)、广场促销路演、广场摆放的宣传展架等,一切促销性活动的场地占用。

三、管理职责

1、企划部负责管理“促销性”场地资源,统筹规划各商户、厂家的促销活动;各楼层经理、超市经理和安全运营部协助管理。

2、场地使用的谈判由企划部卖场部负责,商户、厂家申请使用场地资源经相关楼层、超市份额责任同意后,向企划部申报。

3、安全运营部负责商户、厂家促销活动的秩序维护,制止、清理未经审批的促销活动。

四、管理原则

1、鼓励商户、厂家在__购物广场开展各类促销活动,__各只能部门给予积极配合。公司内经营单位进行促销活动,须向有关部门报批的,__将给予积极协助。

2、商户、厂家的促销活动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社会公德,维护__购物广场的形象。严禁虚假宣传、愚弄欺骗消费者;严禁低俗表演、扰乱秩序。

3、场地资源有偿使用。

4、在场地资源使用发生冲突时,按照“dm优先、大品牌优先、活动规模优先和时间优先”的原则合理安排各商户、厂家的促销活动。

五、管理流程

1、申报

(1)如商户、厂家、供应商有使用“促销性”场地的需求,经相关楼层、超市负责人同意后,提前一周向企划部提出书面申请,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三天申请。

(2)企划部接到客户场地资源使用申报后,24小时内做出答复并及时通知客户;准许使用场地资源的,企划部应协同客户、相关楼层负责人共同确定场地使用面积、位置、时间,并在申报表中注明。

(3)企划部准许客户使用场地资源后,客户应按规定缴纳场地使用费、电费和保证金。

2、执行

(1)已批准的促销活动执行前一日,企划部根据客户促销活动使用场地资源的实际,通知安全运营部、广播室、现场管理部等相关后勤部门,争取相关部门的支持。

(2)客户促销活动期间,企划部派人进行现场监督、知道,协助、协调。

(3)如客户促销活动如期举办或因不可抗原因(天气原因、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社会异常事件)影响活动如期举办,则返还所收取的全部费用。如无故撤销或延期,则扣除保证金。

(4)促销单位活动如因故取消或延期,需在原活动日期前三天向营销部提出申请,特殊情况需提前24小时申请。申请批准后,如数返还所收取全部费用。

3、要求

(1)楼体条幅:如客户申请在__大楼外墙悬挂宣传企业形象、产品或促销活动的条幅,企划部应在条幅尺寸、面积、悬挂时间、悬挂位置和内容等方面做严格的要求,不得破坏dm整体环境。

原则要求:纵向条幅不得少于6条,横向条幅不得多于3条;悬挂时间不得超过7天,中间如有损坏及时更换;条幅悬挂不得影响楼体既有宣传物。

(2)门口展台:如客户申请在__门口搭建临时展台,企划部应在展台位置、面积、时间等方面给予严格规定,不得影响消费者进出dm大楼,不得影响其他商户。

原则要求:展台时间不得超过一天;不得阻塞门口通道;面积不得超过30平米。

(3)外场“路演”:为保证效果,企划部须对客户的活动组织形式、内容、气氛营造等进行严格的要求。

原则要求:舞台面积不得小于20平米,带裙带;背景喷绘不得小于5米×2.8米,吊挂平整;音响功率不小于2000w,音质较好;演员不少于5人。

(4)上述各类促销活动结束后,所搭建、张贴的各类物品,白天4小时内予以拆除,晚上10小时内予以拆除。

(5)上述各类活动造成dm既有硬件设施损坏的,活动单位应给予相应的赔偿。

4、收费标准

(1)条幅悬挂,20元/条/天。

(2)展台场地,30元/半天。

(3)路演场地,50元/半天。

(4)电费:气模5元/天、音响/10元(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计算);灯光及其他用电设备根据实际瓦数核算。

注①――文中__,即“__购物广场”简称;

注②――本文为zz庆典策划人员介入沧州__商场开业前后的企划工作时,根据商场实际而制定,仅供其他商场参考。

第7篇 _购物广场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购物广场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三楼)

一、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工人,必须携身份证复印件到物业部办理施工证,凭有效施工证进入施工现场,非施工人员请至物业部申请领取施工证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

二、所有在施工现场动用明火的,必须经物业保安部同意,办理动火证,配备灭火器,并有专人负责现场监督,自行制订防护措施,清理现场可燃物后方可动火。

三、施工现场用电必须由专业电工从事作业,严禁乱拉乱接电线,严禁使用生活中大功率电器(电水壶、电炉)等。

四、所有留宿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必须到物业保安部办理相关手续,登记备案。

五、进入施工现场的员工必须配戴安全帽,并要遵守现场安全管理规定,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

六、施工现场严禁吸烟。

七、施工现场严禁挪用或破坏消防器材、设施设备等。

八、施工现场不得在地面拖拉、滚动物品等现象及噪音过大影响卖场经营。

九、不得在施工现场做饭、饮酒及酒后施工。

十、物品外运必须至物业部办理物品放行手续或持本单位确认负责人签字之放行单,并配合现场核对检查。

十一、如有违反施工管理规定的视情节将处以50-1000元罚款。

第8篇 购物广场车辆停放管理规定

购物广场车辆停放管理补充规定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开车来我商场购物的顾客越来越多,由于广场的停车位明显不足,致使顾客不能停车,而后去别的商场购物,从而降低了客户满意度和商场的销售。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特作如下补充规定:

1、d购物广场工作人员严禁将汽车停放在广场停车场(经理、部长、主任、理货员、促销员、厂商代表)。违者发现一次罚款200元,由部门经理交到综合部。

2、停车场区域:主营业楼及办公楼周围,即朱庄子道以西、新华书店以东)

3、本规定自20__年9月26日起执行,望广大职工积极配合,认真遵守。此规定要求各营运部、科室利用晨会时间定期组织学习,落实到每一名员工,没有落实到位的事例,由部门经理承担罚款。

第9篇 购物广场pop管理规定-范本

购物广场pop管理规定范本

一、目的

规范卖场氛围,发挥pop在营销中的宣传作用,特制订本规定。

二、管理范围

dd购物广场店内公共区域张贴的pop,专柜张贴或悬挂的pop;入驻品牌厂家提供的pop广告。

三、职责

1、pop纸由企划部统一设计、制作,其格式、制作方式及工艺由企划部确定;企划部美工组负责各专柜pop纸的领取、书写与悬挂管理。

2、专柜店长负责专柜内的pop规范悬挂或张贴、维护、撤换与数量控制;各商场经理负有监督责任。

四、书写

1、企划部美工负责pop书写,必须清晰、明了、规范;非经允许,其他人不得擅自在商场内书写、悬挂或张贴pop。

2、接到pop书写申请后,企划部美工不得无故拖延时间,认真书写,及时准时交与申请专柜。

3、经企划部培训后,各商场兼职美工负责本商场pop的书写。

五、申请

1、需用pop的专柜,由店长提出书面申请(pop、价签申请单),经商场经理或区域主管签字同意,报企划部领取并书写pop。

2、pop申请单由企划部统一设计、制作,下发到商场经理。《pop申请单》格式填写规范,字迹工整,项目填写齐全;将要书写pop的专柜名称、pop内容、要求,书写清楚,避免出现错字、别字、内容不清楚等现象。

3、企划部美工根据pop申请单按要求书写,并保留好申请单,以便检查。无申请单,美工不得擅自书写。

4、店长对pop书写内容的真实性负全部责任,如与实际销售不符产生纠纷,将追究其责任。

5、pop书写完毕后,专柜应及时悬挂到位。

6、为避免写错、听错造成的不必要pop浪费,口诉形式上报的pop内容,不予书写。

六、管理

1、商场内pop及其它装饰物的悬挂、张贴、摆设、装饰等涉及商场整体形象,均需在企划部专业人员指导下进行。

2、dd购物广场大楼内的共享空间(包括墙壁、柱面及设施),商场各进出门口,严禁张贴、悬挂pop等宣传品。

3、超市pop的悬挂由超市统一部署。各专柜的pop严禁在柜组内随意张贴、悬挂,应根据场地实际合理安排悬挂位置和方式。悬挂时要整齐、规范,不得出现夹挂不平,歪斜的现象。无处悬挂的,专柜应自备展架张贴pop。pop展架的高度为:1.4――1.9米。

4、柜组内展架摆放要规范有序。pop张贴、悬挂须接受企划部的指导和检查。

5、pop应遵循美观、大方、时效的原则,对过期或坏损的pop专柜负责人应及时查处。

6、非dd购物广场统一印制的pop,必须经过企划部审批核准后方可悬挂。

7、粘贴pop及其它装饰物时,一律使用透明胶条,粘贴pop四角,防止卷翘;禁止使用带色不透明胶条。

8、企划部每天巡场两次,对书写、悬挂或张贴不规范,内容有错误的pop,发现后通知专柜店长改正;不能及时改正的错误的,对专柜店长给予处罚。

七、pop收费

1、为防止专柜滥用、浪费pop,企划部对pop纸的领用、书写实行收费管理。

2、大pop:2元/张;小pop:1.5元/张;小爆炸签:1元/张;小爆炸签:0.5元/张。

3、非公司统一印制的pop纸、价签等,书写费1元/张。

4、月底,企划部将当月各专柜领用pop数量产生的费用汇总后,上报总办室。

八、相关处罚:

1、各专柜必须按要求申请、书写、悬挂或张贴pop。未经申请擅自张贴pop的,对专柜罚款10元。

2、未经许可擅自书写pop的,对专柜和书写人各罚款5元。

3、悬挂不规范的,对专柜罚款10元。

4、企划部巡场时通知整改或撤除pop,不及时执行的,对专柜罚款10元。

5、pop过期或破损,未及时撤除的,对专柜处罚款5元。

九、专柜、超市使用的价签,其申请、书写、摆放、管理及处罚,参照本规定执行。

__购物广场企划部

第10篇 购物广场加强商品管理防止商品丢失规定

j购物广场加强商品管理防止商品丢失的规定

为了加强商品管理,防止商品丢失,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做如下规定:

1、公司员工要认真细致地做好商品的技术处理工作,发现残损变质或超保质期商品应及时撤柜,不许继续出售,如因违反规定而造成的损失及一切后果由责任人全部承担。内部员工要严守商场商业机密,如有泄漏机密罚款100元并调离岗位。

2、超市收银员和二三四楼销售员在工作期间要做好收款防盗解码工作,售出商品发现漏解磁扣对当事人每次罚款20元,漏扫码对商品未收款的给予漏扫商品的10倍罚款,并调离岗位;发现故意少款或不收款的给予30倍罚款,扣除保证金和当月工资,并予以辞退,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3、防损员要认真负责,忠于职守,严格把住出入口,补货口关,对偷盗商品和可疑人员要妥善解决,并立即向上级领导汇报,若因工作失职致使商品未交款从超市各口带出造成商场损失的对责任人予以30倍罚款并予以辞退。

4、超市商品严禁赊销,如有违反视为偷盗,发现一次对当事人处以30倍罚款并予以辞退。

5、商场各部组实行实物负责制,划分区域责任到人,保证各通道营业期间不空岗,做好巡视工作,发现通道无故空岗,对当班人员处以10元罚款。对因通道空岗,给小偷有可乘时机,给企业造成损失的,追究其责任人,由责任人负责赔偿所丢失商品金额的全款。

6、员工自请离职者应依公司规定的时间以书面申请的形式预告公司,待公司批准后按照规定时间离职;若未经预告离职使公司招受损失时,公司有权追究相关或处理责任。员工自请离职必须办理移交手续,方可离职。理货员、促销员离职必须实施盘点,由商场组长、部长签字明确经济责任,交公司备案并提出处理意见。员工申请辞职时必须于公司规定时间提前提出申请,如下:员工:于10天前提出。超市各部组盘损数据限定在千分之二以内,由公司承担,超出损失部分由本组全部人员明确责任分摊赔偿损失金额。公司其它部组丢失商品由实物责任人全额赔偿。

7、公司鼓励员工认真看护商品抓小偷,做到全员防损,防损部对举报有偷盗行为的事件立即处理,对偷盗者要求给予商场丢失商品金额的30倍赔偿基金,情节恶劣的立即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8、公司防损部对举报人员予以保密,凡对认真看管商品抓到小偷或提供线索给企业挽回损失的员工给予表彰和奖励,奖励的金额是小偷赔偿损失的30%。

9、公司员工不得在上班期间购物,在超市卖场不得私自为亲友、自己称秤,不得在卖场将预购买的商品提前存放在本摊组的货架、小厨、纸箱等部位,购买商品必须立即到银台交款,违者罚款100元并予以辞退。

10、营业员或其亲属购买本柜组商品应由他人经手,严禁员工赊欠,尤其是以“马上送钱来”为由拿走商品,不准挪用公款,不准偷拿、私分销售款、商品和公物或变相侵占公司利益,如有违反,给予追回钱物并处以30倍罚款、除名,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11、员工买商品不准以进价结算(包括以退回厂家为名),违者对当事人罚款50元。对于持卡消费顾客,应主动提醒顾客按实际购买金额划卡结算,不退现金。如有用卡换取现金者,对经办人罚款50元。

12、严格手续管理,不允许场外交易,超市内不许吃零食,一经发现视为内盗,给以1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加倍处罚,直至辞退,工资及保证金均不退回。

13、设立员工购物通道,商场员工在超市购物必须到员工通道交款,即指定的银台1―3号,违反规定的给予20元罚款,员工在携带商品走出商场时必须配合防损工作,主动向保安出示小票,接受检查,否则罚款10元。

14、员工和员工家属要遵守天天购物广场的规定,尊重防损员的人格,服从防损员的管理,支持防损员的工作,不得辱骂防损员或为难防损员,违者处以50―100元罚款,商场闭店后员工家属一律禁止进入商场,须在商场外等候,不服从本商场管理无理取闹的公司对相关员工予以辞退。

jh购物广场防损部

第11篇 某购物广场夏季空调开关管理规定

购物广场夏季空调开关管理规定

1、空调坐落在哪个部组,由该部组组长(或指定责任人)负责开关,即早晨进店后打开,下午闭店前15分钟关闭。

2、一旦发现闭店后空调未及时关闭,对责任人执行罚款20元。

3、各部组对所辖区域内空调要认真看护,每周四上午清洗过滤网。

4、天气较凉时征得营运部同意可以不开启空调。

5、一经开启,温度设定在22―25度(由电工设定),员工不得随意调试功能或设定温度,不得因个人感受而影响商场的整体温度。

6、发现空调不制冷应立即关闭空调,并向部组长和电工zz汇报,由解磊安排调试或维修,对违反本规定的员工给予50元罚款。

第12篇 永福商业广场停车场交接班管理规定

商业广场停车场交接班管理规定

1.0目的

规范各岗位交接班工作,确保工作交接清楚,责任明确。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停车场各岗位每天每班次的交接工作。

3.0职责

3.1车场主管/当值班组长负责交接班工作的讲评、指示及检查工作。

3.2当值班长负责所辖班组的交接班工作。

3.3当值队员负责具体的工作交接。

4.0程序要点

4.1车场主管负责每月25日前编制完成下月《岗位安排表》,报经理和公司审批,全体队员依据《岗位安排表》进行当值。

4.2接班前集合。

4.2.1严格执行公司的各项有关规定,不符合公司规定和仪容仪表要求的不准上岗。

4.2.2所有接班人员应于接班前15分钟到达指定地点集合:

a)注意自身形象,不得相互追逐、打闹;

b)保持站立姿式,不得蹲坐。

4.2.3整理着装,当值班长按公司的有关规定检查员工着装。

4.2.4当值班长集合队伍,点名并统计。

4.2.5班长下达工作指令,交待有关工作注意事项。

4.2.6集合过程应在10分钟内完成。

4.3接班

4.3.1所有当值人员提前10分钟赶到各自岗位进行岗位交接工作。

4.3.2交接班人员相互敬礼。

4.3.3接班人员清点区域内的所有公物,如:对讲机、灭火器、车辆数量,如发现异常、缺遗应立即向班组长提出,并要求上一班当值人员说明物品去向及做好记录。

4.3.4认真查阅上一班值班记录,询问上一班工作完成情况,如有需要继续跟进的工作应记录以便跟进。

4.3.5检查区域内有无异常情况,在上一班当值员的带领下,系统地检查责任区域内的工作情况,如发现有异常则要求上一班当值人员做出解释,并通知班长前来处理及做好记录。

4.3.6交接双方在确认无误后在值班记录本上签名,并开始接岗值勤。

4.4交班。

4.4.1收费岗位在交班前30分钟需进行岗位清洁工作:

a)保持地面无明显积尘,无烟头、纸屑、果皮等杂物,无痰迹;

b)灭火器排放整齐表面无积尘,电风扇表面无污垢、整洁光亮,挂钟镜面干净无积尘,门窗无积尘,墙面无脚印,天花无蜘蛛网;

c)公物摆放整齐有序,桌面、桌椅干净无灰尘、无杂物。

4.4.2认真做好值班记录,收集整理好相关的工作证据。

4.4.3在接班人员到达岗位时,主动向对方敬礼。

4.4.4将未完成的工作如实向接班人员交待清楚。

4.4.5带领接班人员系统地检查责任区域内的工作情况。

4.4.6互相签名后,方可离岗,并及时赶往集合地点。

4.5交班后集合。

4.5.1当值班长在全部岗位交接清楚后集合队伍、清点人数。

4.5.2各区域的班、组长对区域值班情况进行讲评工作。

4.5.3当值班长讲评本班次的整体工作表现,批评或指出不足,提出改正措施或意见.

4.5.4解散队伍。

4.6值班记录本不得撕页,记录不得涂改,记录本用完后即收回公司部统一保管,保存期2年以上。

4.7班长在上岗后1小时内,巡视所辖区域所有岗位情况,并在值班记录本上签名。

第13篇 购物广场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购物广场施工安全管理规定(三楼)

一、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工人,必须携身份证复印件到物业部办理施工证,凭有效施工证进入施工现场,非施工人员请至物业部申请领取施工证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

二、所有在施工现场动用明火的,必须经物业保安部同意,办理动火证,配备灭火器,并有专人负责现场监督,自行制订防护措施,清理现场可燃物后方可动火。

三、施工现场用电必须由专业电工从事作业,严禁乱拉乱接电线,严禁使用生活中大功率电器(电水壶、电炉)等。

四、所有留宿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必须到物业保安部办理相关手续,登记备案。

五、进入施工现场的员工必须配戴安全帽,并要遵守现场安全管理规定,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

六、施工现场严禁吸烟。

七、施工现场严禁挪用或破坏消防器材、设施设备等。

八、施工现场不得在地面拖拉、滚动物品等现象及噪音过大影响卖场经营。

九、不得在施工现场做饭、饮酒及酒后施工。

十、物品外运必须至物业部办理物品放行手续或持本单位确认负责人签字之放行单,并配合现场核对检查。

十一、如有违反施工管理规定的视情节将处以50-1000元罚款。

第14篇 某某广场锁匙管理规定

某广场锁匙管理规定

1 目的:确保锁匙管理有序,使用方便。

2适用范围:管理中心

3 程序要点:

3.1 管理中心的各类钥匙由物业助理管理控制;

3.2 公共设施、设备钥匙一般都应配备两套,一套现用,一套备用;

3.3 所有钥匙应分类,贴上标签,整齐定位挂放于钥匙板上或钥匙箱中;

3.4重点门房钥匙一旦丢失,管理人员应立即向物业部主管汇报,同时更换门锁;

3.5 钥匙应严格保管,未经批准许可,不得随意借给非管理中心人员;

3.6 管理中心员工未经管理处经理许可,不得私自配置公房钥匙;

3.7 在钥匙使用当中,使用人应妥善保管钥匙;

3.8 非正常上班时间,钥匙的管理由监控中心值班人员负责管理,交接时应查点清楚;

3.9 值班人员因故离开岗位时,应委托其他同事代为保管;

3.10 借用钥匙时,客户助理应做好记录;

3.11 对业主托管的钥匙,应妥善保管。

第15篇 _商业广场装修管理规定

__(商业)广场装修管理规定

一、总则

1、为规范商铺装修、加强商铺装修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部令第110号《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管理规定。

2、本规定所称商铺装修,是指业主、租户为改善商业经营环境,对使用的商铺进行修饰处理的建筑活动;本规定所称租户是指承租人或其他使用人、承租人和其他使用人对房屋进行装修,应经房屋所有权人书面授权。

二、装修单位从业资格

1、从事商铺装修者,应具备下列条件:有办理工商注册登记,具备装修装饰行业资质。

三、装修申报登记

1、装修申请须商户亲自到管理处申报登记(商户未能到现场的须有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并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填写《商铺装修申请表》,如实申报装修项目、施工人数、开工时间和竣工时间等内容。

2、申报装修时,装修单位须带齐公司营业执照及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

3、提供装修设计图纸(装修平面图、天花平面图、立面图、大门装修图、电源照明插座平面图、电气系统图、弱电系统图、空调位置图等)。

四、装修审批

1、装修资料提供符合条件者,管理处将在三个工作日内予以审批。

2、批准后,装修单位须办理以下进场施工手续:

领取、签署有关文件;

按规定交纳装修保证金及其它相关费用;

办理装修施工许可证;

办理施工人员出入证(每个人需交小1寸免冠照片两张、身份证复印件1张)。

五、装修施工注意事项

装修范围

(一)房屋结构

1、商铺装修不得改变或损坏原有房屋的结构、外貌及公共设施、配套设施的使用功能。

2、允许对商铺楼地面、内墙面、天花进行表面装修,商铺楼地面原水泥层不得凿除,禁止使用超过15毫米以上的大理石、花岗岩等超重装修材料装饰地面或内墙面,禁止用水泥、红砖在铺内砌墙或加厚楼板。

3、禁止擅自拆移住宅建筑的任何梁、柱、承重墙、外墙(墙体、门窗、空调孔)及设有暗敷专业管线的内隔墙(有插座、开关、控制器件的墙面必有管线),不得在楼板地面开槽安装水管,不得在楼面板上钻孔洞,或重击楼板。

4、禁止在楼板、屋面板、梁、柱等钢筋混凝土结构件上打洞穿管。

5、楼顶、外墙、外门窗、阳台的装修及空调的安装及其他装修活动必须符合《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10号)的要求,保证建筑物外观统一。

(二)门窗及公共走道

1、业主装修时不得以重力碰撞玻璃门或震动铝合金窗户,以免引起门及窗塞缝开裂或脱落,造成安全及其它因素影响,未经管理公司许可,严禁换改已安装的玻璃门、扩大门洞以及在铺位门外侧包边。

2、不得在商铺门外的公共场所走道上私设电灯及铺设地砖,不得在公共通道铺设与原施工装饰色彩有反差的或妨碍公众通道的材料设施,不得在公共通道设置任何影响公共安全或可能影响他人的物件(如反光镜、雕塑、神龛)。

3、不得在商场外墙安装任何遮光帘、花架、天线、旗杆、旗帜、灯饰、或其他任何伸出物,不可在外墙拆、堵任何门窗。

4、未经管理处同意,不得改变空调的风管,冷凝水管排放点、空调其他附带设施。

(三)智能设施及管线

1、禁止更改室内外的供电、供水、有线电视、智能化管线、智能化系统所属设备的安装位置(包括配电箱、各类传感器)。

2、严禁私自拆卸或敲击专用电子设备,如报警系统等。

3、严禁更换超出原设计开关的容量进行更换室内总开关。

(四)空调安装

1、空调应严格按照原设计中预留的位置安装,空调预留位置旁留有供空调出水用的下水管,请业主安装空调时一定把空调出水管装进预留的下水管里,禁止安装空调雨篷。若使用自装空调的业主,必须把室内排水管与室外排水管一并接入空调排水主管道。如原设计采用中央空调,未经管理处同意,不得私自加装其他制冷装置。

2、未经管理处同意,不得改变空调的风管,冷凝水管排放点、空调其他附带设施。

(五)招牌、广告

商场内部商铺需做招牌广告,须书面向管理处提出申请,并提供广告内容及平面图或效果图,经管理处批准后方可设立。

装修施工管理

1、在装修时,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物业装修管理规定进行装修。

2、装修施工单位所聘用的装修工人若在施工过程中发生意外,一切责任均由装修施工单位承担。百汇中央广场要求施工单位为工人购买有效之保险。

3、装修施工单位因施工所造成公共地方设施、他人人身财物之损毁或伤害,由装修施工单位负责赔偿。

4、装修施工人员在广场内须按要求配戴出入卡;施工人员须与出入卡铺号相对应,不得窜铺施工作业。

5、商铺装修施工,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保证作业人员及周围业主、商户生命和财产的安全,装修施工作业应遵守消防法规定,室内进行木料加工或电工作业时必须按每40平方米(建筑面积)配一只4公斤或二只2公斤abc干粉灭火器(不足40平方按40平方计算);如确需使用天那水、汽油等易燃易爆物品辅助装修的,当天使用当天清离,不得在室内储放。装修需动火时必须先到管理处办理动火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动火。

6、装修垃圾必须袋装化,并按照物业管理单位指定的位置、方式和时间进行堆放、清运;对于乱堆放、乱弃装修垃圾的,物业管理单位有权责令限期清理,不及时清理的,由物业管理单位代为清理,费用由装修者或业主、商户承担。

7、装卸、运送物料、淤泥、废料、垃圾等,必须事先通知管理处,并按照管理处指定的路线、时间进行。

8、厨、厕的防水工程及水、电布线工程,均须在回填隐蔽前进行检测验收,以确保装修质量。

9、所有吊顶天花必须使用轻钢或铝质龙骨及石膏板,若需木质天花或其他装饰木板必须贴防火板,或刷防火漆,均应经过管理公司鉴定认可,并且天花应预留不小于450

广场管理规定15篇

商业广场营业员管理规定第一条必须着装工整,店铺营业人员佩戴本人上岗证;违反者每人每次处50元。第二条保持店铺内、外清洁卫生,店铺干净、整洁,不准随地吐痰、乱扔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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