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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防范管理规定12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查看人数:24

安全防范管理规定

第1篇 安防保安部安全防范设备设施管理规定

安防(保安)部安全防范设备设施管理规定

1办公设施管理规定

1.1办公设施包括为顺利开展安防维护工作而为本部门配置的办公室、办公桌、办公椅、岗亭、遮阳伞、岗台、在办公场所悬挂的规章制度、标牌标识;

1.2使用时应注意爱护办公设施,不得对其有踢摔等破坏行为,不得在其上刮刻涂画;

1.3责任范围内的办公设施应经常擦拭,保持洁净美观;

1.4办公设施自然老化、有损形象时,本部主管应及时提出更换;

1.5两班交接工作时应认真查验办公设施的正常状况,如有损坏,应分清管理责任,并及时报修。

2钥匙管理规定

2.1凡交与安防部保管的钥匙必须做好签收。

2.2本部主管做好保管钥匙的统计与底单的保管。

2.3每把钥匙都要做好具体门牌号码的标记,以便于对号入座。

2.4钥匙由安防班长妥善保管,使用时由班长指定使用人。

2.5消防通道、楼道天台等应急使用的钥匙应每周做一次开锁检查,以保证锁能正常使用;

2.6业主或他人因需借用时,应尽可能由班长指定专人开启,避免借与他人控制。

2.7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私配钥匙。

3日常工具管理规定

3.1警棍佩带使用规定

3.1.1警棍是安防员执勤时佩带的自卫防暴器械,安防员应严格保管和使用,不得将警棍转借他人。

3.1.2不得在岗位上随便玩耍或挥舞警棍。

3.1.3处理一般问题时,不得手持警棍或用警棍指着客人讲话。

3.1.4非紧急情况或人身安全未受威胁的情况下,安防员不得以任何借口或理由使用警棍攻击他人。

3.1.5当值人员要妥善保管所佩带的警棍,如有遗失或损坏,要照价赔偿。

3.1.6交接班时要检查清楚后再交接,接收人发现警棍被损坏而不报告,由当值人员负责赔偿。

3.2对讲机使用规定

3.2.1对讲机是安防部必备的重要通讯工具,全体安防部人员必须执行对讲机使用规定,熟悉对讲机的性能,爱护并熟练地使用对讲机。

3.2.2持机人负责保管和使用对讲机,禁止转借他人或将天线拆下来使用。

3.2.3发现对讲机有损坏或通讯失灵,持机人应立即向直属上司报告,由部门主管检查后交供应商维修,严禁自行拆修。

3.2.4严格按规定频率使用,保证与其他值班人员保持通讯畅通。

3.2.5严格按对讲机充电程序充电,以保障电池的性能、寿命和使用效果。

3.2.6交接班时,交机人要讲明对讲机当班使用状况;接机者当场查验,发现损坏或通讯失灵,立即报告当值班长。

3.2.7呼叫对方时,先报自己岗位,再呼对方,并在最后讲'收到请回话'。

3.2.8收接方回话后,呼方要简明扼要地将情况讲清楚,收接方收到情况或信号后,应回答'清楚'或'明白'。

3.2.9用对讲机讲话时应使用规范礼貌用语,严禁用对讲机粗言秽语、开玩笑或谈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严禁虚报警情,违者严惩.

4消防设备设施管理规定(适用于安防服务部)

a.消控中心主控台管理规定

b.主控室值班人员应每天擦拭主控台,保持主控台洁净无灰尘;

c.主控室内应保持洁净卫生,设施摆放整齐有充,不得堆放杂物及易燃物;

d.值班员每日检查主控台控制按钮标识是否完整清晰;

e.安防部每周应对主控台控制按钮的有效性进行检测;遇有失灵情况,应立即向工程部报修;

f.定期进行消防联动测试;

g.报修与测试均应做相应记录。

h.消防设施管理规定

i.定期按《消防设施检查表》的内容对消防给水管网、消防给水池、消防栓、结合器等设备进行检查,对破损、故障、失灵、缺件等及时进行处理,确保消防设施处于随时正常投入使用;

j.形成消防设施检查记录;

o.消防设备定期测试的工作安排

p.每季度需测试的项目:电梯迫降首层,消防广播、灭火装置、气压罐、消防电话插座、消防应急灯,于1、4、7、10月初进行,由安防部主管安排具体执行班组,形成记录并签名;

q.每年一次烟感报警定期测试,时间安排在每年6月上半月,由安防部主管安排具体执行班组与消控中心配合执行;

w.每月一次(每月初)定期进行消防泵测试,由工程部执行测试,安防部配合共同做好测试情况的记录;

r.每半年一次(每年1月、7月)初定期喷淋放水测试,由工程部与安防部共同执行测试,并形成记录;

t.每半年一次(每年1月、7月)做正压送风测试,由工程部与安防部共同执行测试并形成记录;

_.每半年一次(每年1月、7月)做地下室风机定期测试,由工程部与安防部共同执行测试并形成记录;

s.每季度一次(每年1月、5月、10月)消防栓紧急联动按钮测试,由安防部与工程部共同执行,并形成记录。

5智能化设备管理规定

a.每周一次对周界红外报警系统每对红外探测器、闪灯、射灯做报警测试,由安防部具体组织;

b.小区边界巡查过程中发现有乔木枝条对红外对射造成干扰应及时调协景观部门削剪;

c.监控中心监视器不能正常显示图像或其它故障时,应立即向本部主管与工程部报修,本班做好故障发生日期与正常使用日期的记录;

d.每日巡逻过程中检查摄像机的安全状况;

e.巡逻过程中巡更棒、巡更点出现故障、损坏,或巡逻记录中出现漏打、不能显示、错显记录时,应及时对巡更点进行检查并修复;

f.小区主入口、单元门禁系统应每半年协调工程部做一次全面检修;

g.户内呼叫系统每月协调工程部做一次全面检修;

h.道闸系统电子显示器时间显示要准确,单位显示要改为__物业公司;定期协调厂家或工程部对升降杆齿轮做加油保养;

i.每月一次逐一检查背景音乐音响效果,协调保洁部门对户外音箱清洁;

第2篇 小区安全防范管理规定-10

小区安全防范管理规定(十)

为了加强安全防范,维护小区内公共秩序,特制定本规定。

一、外来人员及车辆出入辖区须在门卫办理登记手续,有特殊需要经常出入辖区,可在管理处办理临时出入证。

二、推销员、小商贩、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者、盲流人员、拾荒者、收破烂等闲杂人员不得擅自进入辖区。

三、临时留宿、暂住人员须到管理处办理登记手续。

四、对无证陌生人员的来访,在未弄清身份之前应谢绝进入。

五、不得在辖区内利用房屋窝藏犯罪嫌疑人和赃物。

六、不得使用音量过大或发出噪音的器材,影响他人的正常工作和休息。

七、不得损坏、移动消防器械、标志,动用消防及绿化专用水源。

八、不得擅自安装、使用家庭电网或改装、破坏正常供电线路。

九、不得故意损坏、移动、覆盖小区内各种共用设施。

十、不得在阳台护栏上摆放花盆等物品或从室内、阳台往外泼水、倾倒、丢抛垃圾、物品等。

十一、大宗物品搬离辖区时,须按规定在门卫办理手续,待值班安护人员确认后放行。

第3篇 售楼部安全防范管理规定

(一)售楼部消防安全制度

为保证售楼部的消防安全,提高每位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以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施消防安全责任制,特制定本制度。

1、加强售楼部消防工作,认真执行售楼部消防安全制度。

2、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方针,各部门及秩序维护值班人员要认真做好每日消防巡查工作,并做好记录。

3、所有人员应做到“三懂”:即懂得消防设备分布位置;懂预防火灾的措施;懂得扑救火灾的方法。

4、售楼部所有人员应做到“三会”:即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救初期火灾。

5、秩序维护人员应随时检查和维护消防设备,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并及时整改。

6、各部门人员要清楚水、电、气设备的总阀开关位置。

7、定期对各办公室进行安全检查,发现火灾隐患及时采取措施整改,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治安案件应急处理程序

1、值班员收到报案信号后,应迅速安排就近人员迅速到达现场查看情况是否属实,如误报应立即排除。

2、如属实应立即上报现场负责人、公司相关领导和营销部负责人,并通知全体秩序维护人员在2分钟内集合,并拔打110、120报警电话,报警时应讲明案发地点、路段、销售中心名称、现场概况、联系电话。

3、现场负责人迅速组织人员将现场警戒,制止一切围观人员进入现场,防止事态进一步恶化。

4、保护好现场不被破坏,以便公安机关调查取证。

5、当班人员应提高警惕、加强戒备,防止犯罪分子趁火打劫。

6、当公安机关到达现场后,现场负责人应向公安机关领导汇报现场情况,并协助公安机关展开工作,尽力提供人力、物力。

7、案件处理完毕后,现场负责人组织全体秩序维护人员召开总结会,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并将整个过程记录备案,以书面形式上报有关部门。

8、做好保密工作,最大限度控制舆论影响,维护建设单位声誉。

9、组织对治安案件发生的过程进行分析,将情况完整、规范地进行记录。

第4篇 小区安全防范管理规定

小区公共管理制度:安全防范管理规定

●为加强园区治安管理,保护业主、住户的合法权益,维护园区良好的生活秩序和治安环境,贯彻落实'群防群治'的精神,特制定本规定。

●园区的治安保卫工作,由管理处保安部负责,业务上接受公安机关的指导。

●园区内的住户要积极配合保安人员,做好园区内的联防群治保安工作。

●发生偷盗恶性案件,应立即报告保安部或公安机关,并保护好现场。

●园区内严禁下列妨碍公共安全和扰乱园区秩序的行为:

打架、斗殴、无理取闹。

撬开他人信箱。

未经管理处批准,在园区内摆摊叫卖或上门推销。

在园区内使用气枪。

损坏园区各种公共设施。

其它违反园区规定,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

●对下列违法行为将送公安机关依法论处:

非法携带、存放枪支弹药。

非法存储和使用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违禁物品。

非法携带匕首、弹簧刀等管制刀具。

在园区内聚赌。

窝藏各类犯罪分子。

侵入他人住宅,损坏他人财物。

在园区内吸毒、贩毒、嫖娼卖淫,制造、复制、出售、出租或传播淫秽书刊及淫秽录像物品。

第5篇 某学院系部安全防范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工作,维护商贸旅游系正常的教学、科研、生产和生活秩序,根据自治区、市公安机关有关规定,结合我院、我系实际状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教学、办公楼场所安全防范规定

1、制定严格的学生管理值班制度。规范值班记录,严格检查,防止突发事件出现。

2、值班人员既是办公区域的安全员,也是学生管理的责任人。值班人员要严格按照学院安全保卫部门的要求经常巡视责任区域,及时发现问题。负责检查消防灭火器材的完好状态,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管理部门报告;

3、值班人员应熟悉责任区域内各办公室、实验室、教室等场所的情况,尤其是重点要害部位的情况和报警设备的工作情况;

4、各部门应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教育师生员工共同遵守。遇有特殊情况确需延时的,应向系领导提出,并通知当日值班人员;

5、假期中应将办公室、教室里面的贵重物品集中存放于安装防盗门或有监视器的办公室或实验室内存放;

6、对于独立设有供水、供电、消防自动设施系统的房间还应采取以下安全防范措施:

(1)操作规程应具体明确,制度上墙;

(2)制定专人负责,专人管理钥匙,杜绝无关人员进入;

(3)系安全员要定期检查,并认真做好检查记录;

(4)发现险情与隐患要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加以消除。

二、实验室安全防范规定

1、各实验室严禁存放危险品。如因实验需要必须存放时,应按公安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各实验室的布局和设施应当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

2、各实验室的主要负责人是安全防范的第一责任人。各实验室应建立严格的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安全制度、操作规程应当上墙;

3、对重点实验室除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加强管理外,还必须明确责任人,落实“五双”制度(即双人保管、双把锁、双本帐、双人领发、双人使用),杜绝流失或发生其它隐患;

4、对各类仪器设备要登记造册,落实专人保管,在使用过程中应严格收、发、领、退等环节的登记制度;

5、严格执行机密文件、重要资料、档案等的保密制度,确定专人负责,严格登记、保密、传递、使用手续;

6、按要求配备消防灭火器,管理人员应当熟练使用消防灭火器;

7、对于多部门共同使用的实验室,应明确管理责任,共同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三、办公室安全防范规定

1、存放计算机、速印机、扫描仪等贵重物品的办公室应落实责任人,确定专人保管;

2、任何办公室的抽屉、橱柜不得存放现金和有价票据,严禁现金过夜;

3、认真落实安全防范责任制,下班时应关好门窗,断水断电;

4、对存有重要档案资料、重要电子信息的办公室,应对门窗、文件柜及计算机等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确保信息资料安全。

5、严禁在办公场所、教室使用易引发火灾的用电器,如出现问题,个人负责。

四、学生管理安全防范规定

1、学生管理要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明确管理人员的职责,落实责任制;

2、宿管人员应经常检查宿舍门窗,如有损坏应及时报修,并做好记录;

3、学生管理值班人员在学生离开宿舍或上课时,应加强对楼层及其周边的巡视,若发现可疑情况及时向保卫部门报告;

4、教室内严禁使用电炉、电热杯、热得快、电吹风、电熨斗等电器。住宿禁止住宿学生在床铺上使用蜡烛;

5、在学院严禁学生任何形式的赌博。严禁学生酗酒、严禁学生吸烟、吸毒;

6、教育学生现金不得存放在宿舍内和教室内,对个人不马上使用的现金必须及时存入银行,并设置密码,金银首饰、笔记本电脑等贵重物品应随身携带;

7、节假日期间、学生实习期间和寒暑假期间应将现金、贵重物品带回家保管,确有困难的,应向系学生科申请集中保管;

8、严禁学生故意损坏公物,包括门窗、门把手和各项安全设施和生活设施,禁止爬窗或跳楼进出教师、宿舍,严禁擅自挪用或损坏消防设施。

五、物资仓库安全防范规定

1、制定严格的安全责任制,明确责任人;

2、电路、电器应符合有关防火安全规定,并配备消防灭火器材;

3、管理人员应严格执行各类物资的收、发、退、领制度,作到日清月结,帐卡物相符,重要器材、精密仪器和高档教学用具应指定专人保管。

第6篇 某某花园安全防范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维持汇星花园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营造一个安全、稳定的生活环境,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汇星花园物业管理办法》,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由汇星花园物业管理部对汇星花园的安全防范工作实行统一管理。

第三条:物业管理部安全防范管理的职责:

(一) 严格执行国家治安条例,密切配合当地公安部门做好社区的安全防范工作。

(二) 实行全天候巡逻值班制度,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三小时至少巡查一次,汇星花园出入口24小时站岗值勤,发现治安隐患及时排除和制止。

(三) 负责机动车辆、摩托车、自行车的管理,维护交通秩序。

(四)

在发生治安、消防、交通等方面的突发事件时,依法维护社区居民的合法权益,及时采取抢救、补救措施,制止事态进一步恶化,维护现场秩序,及时通知公安部门并协助办理。

(五) 定期向社区居民宣传交通安全知识、法规,对汇星花园机动车驾驶员档案实行物业交通安全办公室集中管理。

第四条:维护治安人人有责,全体业主应积极主动参与安全防范管理工作,并做到一下几点:

(一) 遵守国家治安管理的有关规定。

(二) 密切配合物业管理部的安防管理工作,在物业管理部保安人员因故查询时,应积极配合。

(三) 敢于制止、举报破坏治安秩序或造成治安隐患的人和事。

(四) 增强自我安全防范意识,注意锁好住宅门窗和自己的车辆,进出时不得让陌生人跟进。

第五条:居住区内严禁下列妨害公共安全和社区治安秩序的行为:

(一) 从楼上往下抛扔杂物。

(二) 未经物业管理部允许,在公共场所堆放杂物。

(三) 非法携带、存放枪支弹药,非法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非法制造、贩卖、携带匕首、弹簧刀等管制工具。

(四) 使用气枪在居住区内进行射击活动。

(五) 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损坏他人财物。

(六) 利用住宅聚众赌博或窝藏各类犯罪分子和嫌疑犯等不良人员。

(七) 制造、出租、出售、复制或传播黄色书刊、淫秽录像等物品。

(八) 故意损坏垃圾车、路灯、消防栓、电表、水表及各种箱体等公共配套设施。

(九) 利用住宅进行嫖宿卖淫活动。

对于实施上述行为者,物业管理部保安人员有权给予制止和处理,情节严重的,提请公安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7篇 某售楼部安全防范管理规定

售楼部安全防范管理规定

(一)售楼部消防安全制度

为保证售楼部的消防安全,提高每位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以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施消防安全责任制,特制定本制度。

1、加强售楼部消防工作,认真执行售楼部消防安全制度。

2、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方针,各部门及秩序维护值班人员要认真做好每日消防巡查工作,并做好记录。

3、所有人员应做到“三懂”:即懂得消防设备分布位置;懂预防火灾的措施;懂得扑救火灾的方法。

4、售楼部所有人员应做到“三会”:即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救初期火灾。

5、秩序维护人员应随时检查和维护消防设备,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并及时整改。

6、各部门人员要清楚水、电、气设备的总阀开关位置。

7、定期对各办公室进行安全检查,发现火灾隐患及时采取措施整改,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治安案件应急处理程序

1、值班员收到报案信号后,应迅速安排就近人员迅速到达现场查看情况是否属实,如误报应立即排除。

2、如属实应立即上报现场负责人、公司相关领导和营销部负责人,并通知全体秩序维护人员在2分钟内集合,并拔打110、120报警电话,报警时应讲明案发地点、路段、销售中心名称、现场概况、联系电话。

3、现场负责人迅速组织人员将现场警戒,制止一切围观人员进入现场,防止事态进一步恶化。

4、保护好现场不被破坏,以便公安机关调查取证。

5、当班人员应提高警惕、加强戒备,防止犯罪分子趁火打劫。

6、当公安机关到达现场后,现场负责人应向公安机关领导汇报现场情况,并协助公安机关展开工作,尽力提供人力、物力。

7、案件处理完毕后,现场负责人组织全体秩序维护人员召开总结会,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并将整个过程记录备案,以书面形式上报有关部门。

8、做好保密工作,最大限度控制舆论影响,维护建设单位声誉。

9、组织对治安案件发生的过程进行分析,将情况完整、规范地进行记录。

第8篇 通信企业安全防范管理规定

第一章 营业厅安全防范管理

第一条 结合实际情况,建立、健全领导组织,安全防范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理突发事件预案。必须逐级落实安全防范责任制,明确逐级岗位及安全员的安全责任,确定各岗位安全责任人。

第二条 每月开展安全防范知识教育。各级营业厅工作人员,应熟练掌握防护技术装置,器具的性能和使用方法,熟记本公司安全保卫部门,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盗警等应急电话。定期组织广大员工开展预防突发事件的演练活动。

第三条 新员工上岗前要进行安全防范常识培训、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

第四条 定期开展安全防范检查。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查促改的原则,落实“谁主管、谁负责”,严格执行隐患整改和责任追究制度,安全检查要有详细记录。

第五条 地市级营业厅应按2-3人标准,县级营业厅应按1-2人标准配备专职保安人员,执行维护营业厅日常正常秩序,处置突发性事件及协助营业人员做好营业收款的交存护卫等职能工作。

第六条 严禁将营业厅与通信机房设在同一楼层的同一区域内,营业厅内不设置通往机房的出入通道,原有建筑已设又无法封闭的,应设专人看守或设置门禁管理系统。

第七条 为确保营业资金安全,市、县级营业厅应积极创造条件,实行业务受理柜台与收费柜台分区域设置,收费柜台实行封闭式管理。

第八条 营业员应提前到达营业厅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1、检查营业厅有无特殊异常情况,如有问题立即报告;

2、检查并解除防盗报警器布控状态;

3、检查电视闭路监控系统和防抢报警系统,使之进入正常状态;

4、检查营业厅自卫武器,是否齐全良好;

5、检查边门及后门,是否按规定落锁。

第九条 营业期间营业员不得随意离开柜台,确需离开时应将全部现金、印章、重要凭证和有价卡放入金柜,设置密码,微机应退出画面。

第十条 营业期间大额现金必须立即放入投币式金柜,除少量找零现金外,营业桌抽屉中不允许存放大宗现金,营业桌面上严禁放置现金及电话卡。

第十一条 营业人员不准在柜台内会客。柜台内除当班营业员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过入,特殊情况需要进入,经由本部门领导或主管部门或保卫部门负责人陪同方可进入。

第十二条 柜台边门及边门在营业期间必须随时落锁,工作人员要在确认安全情况下出入。

第十三条 午休时要将全部现金、电话卡及印鉴等放入保险柜,并开启报警装置或设专人守护。

第十四条 营业期间营业员要保持高度警惕,注意观察周边环境,发现可疑情况立即报告保卫,公安部门。遇有紧急情况尖按应急方案处置,如“一蹲,二报,三护,四博”。

第十五条 营业终了,当日营业款必须送存银行,营业厅内不许留存过夜现金,留用的少量找零备用金应放在有人守护的金柜内。

第十六条 积极推进每日银行前来取款制度,移交营业款,办理交换手续必须在室内进行。银行不能前来取款的要坚持万元以下双人送款,万元以上派专车送款制度,确保资金安全。

第十七条 下班前应对营业厅进行认真的安全检查,关闭电源,检查处理好火源,布防报警系统,锁好门窗,方可离开。

第十八条 营业厅负责人对保安有管理,监督的权利。但不得支配保安离开岗位做其他工作。

第十九条 投币金柜使用管理

1、营业厅负责人,负责全面管理,有检查、监督的职责。

2、投币金柜要置于便于使用,隐蔽的地方。

3、投币金柜要一人一柜,专人负责;金柜的钥匙不得乱扔、乱放,也不得将钥匙插在投币金柜上,要妥善保管。

4、上班前,要检查投币金柜是否正常并锁好。

5、营业中,不得随意打开投币金柜门,只有在结账、交接时才能打开投币金柜门。

6、下班后,投币金柜内不得存放现金及有价证券。

第十九条 闭路监控系统使用管理

1、每日对电视临近设施进行检查,查录像机是否实录,并认真做好检查记录。发现不正常现象不得擅自操作,应立即安全保卫部联系。

2、非电视监控设施操作人员不得操作本设施。

3、录像带储录时间为10天,并做好标记以便查找记录。

4、操作人员要按照正确的操作规程操作,更换或新调入的人员要经过培训后方可操作。

5、工作时间内不得关闭电视监控器、录像机;监视摄像头要调整到最佳位置,不得随意调整摄像头。

第二章 营业厅技术防范标准

第二十条 新建、改建市、县营业厅安全技术防范标准

1、新建、改建市、县营业厅的业务受理台席与收费台席应分开设置,收费台席应实行封闭式管理,柜台应采用砖石钢筋混凝土结构,高度不低于1.1mm,厚度不小于0.6m,柜台上方须安装达到公安部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管理》b级防弹标准,具有防弹、防砸性能的防弹玻璃。

2、柜台应设置底部为弧形的取送款槽,取送款槽可用1-3mm的不绣钢片制成。

3、防弹玻璃上不得开窗口或孔洞,为了便与客户对话,可采用2块防弹玻璃交错安装,大块在上,小块在下,空隙宽度不应超过30mm,交错连接长度不应少于100mm,小块玻璃须垂直安装在柜台内侧或采用有线对讲话筒。

4、营业柜台的边门及后门应采用金属防撬门,安装自动闭门器和门镜,门应向外开启,窗户应加装金属护栏。

5、每一收款台席均应配备投币式保险金柜,有条件的可实行双人双锁管理,密码应经常交换。

6、营业厅应安装性能可靠的防盗、防抢报警器,并应与地方公安机关联网。每个台席须安装防抢报警紧急按钮开头和脚挑开关,报警装置安全可靠、合理隐蔽、便于操作,防止误报。设在通信楼内的营业厅须加装火灾报警器。

7、营业厅应配备实用有效的防卫器械。

8、营业厅须安装电视闭路监控设备。设计安装一对一,点对点实时监控录像,并拾音功能,录像资料应至少保存10天。

第二十一条 现有市、县营业厅安全技术防范标准

1、营业柜台的过门及后门应采用金属防撬门,安装自动闭门器和门镜,门应向外开启,窗户应加装金属护栏。

2、每一收款台席均应配备一只投币式保险金柜,有条件的可实行双人双锁管理,密码应经常变换。

3、营业厅应安装性能可靠的防盗、防抢报警器,并应与地方公安机关联网,每个台席须安装防抢报警紧急按钮开头和脚挑开关,报警装置须安全可靠、合理隐蔽、便于操作、防止误报。设在通信楼内的营业厅须加装火灾报警器。

4、营业厅应配备实用有效的防卫器械。

5、营业厅须安装电视闭路监控设备,设计安装应按一对一,点对点实时监控录像,并有拾音功能,录像资料应至少保存10天。

第二十二条 农村支局营业厅安全防范技术标准

1、农村支局营业厅全部实行封闭式管理,柜台边门,后门应安装金属防撬门,门上应加装门镜,窗户应安装金属护栏。

2、柜台应采用砖石或钢筋混凝土结构,高度不低于1.1m,厚度不小于0.6m,柜台上方须安装一封到顶的玻璃或金属护栏,栏杆间距不应大于10cm。

3、收款台席应配备投币式保险金柜,有条件可实行双人双锁管理,密码应经常变换。

4、营业厅安装性能可靠的防盗、防抢报警器,并应与地方公安机关联网,应最少设置两个以上紧急报警按钮,报警装置须安全可靠、合理隐蔽,便于操作,防止误报。

5、营业厅应配备一定数量,实用有效的防卫器械。

第三章 电话卡运输、存放、销售管理

第二十三条 电话卡运输管理

1、各单位要实行电话卡专人、专车集中运输,频次为每个月一至二次。

2、领卡单位应选配政治可靠,身体素质好,年龄在45岁以下的男性为押运员。

3、每次执行押运任务的人员必须在两人以上。

4、运输电话卡的车辆出发前应全面检查车辆状况,加足油料,检查各种锁具,通信设备、防卫器械、消防器材等性能是否良好。

5、电话卡种类、数量、面值、运输路线及时间应严格保密。中途不准随意滞留或兼办其他事情,不准搭乘无关人员或捎带其他物品。

6、制定严密的应急预案,运输过程中,发生车辆故障或其他事故,押运员要加强警戒,按照预案迅速采取措施。情况紧急或遭到抢劫时迅速发出报警信息,并正确果断使用防卫器械,同时与就近的通信部门联系求得帮助。

7、押运人员不准酒后上岗,运输车辆不准在外过夜。

8、电话卡达到目的地必须进入单位院内卸卡,并要加强警戒,确保安全。

第二十四条 电话卡存放管理

1、电话卡要严格按照现金管理方式进行严格管理。

2、电话卡要存放在专用库房或有人值守室的保险柜内。

3、存放电话卡的房间应为防盗门,安装窗户栏配备防火器材。

4、严格执行出、入库手续,闲人免进,不得对外泄漏库房位置,电话卡的种类及数量。电话卡的总面值不得超过当月使用量的2倍。

5、专管人员每周安技员每月不少于2次进行库房安全检查并做好记录。

第二十五条 电话卡销售规定

1、严格执行帐、卡分管的原则,做到责任明确,收支清楚,帐物相符。

2、售卡时,要根据买卡的数量拿取相应的数量,不得在客户面前拆包取卡。

3、营业终了,要将剩余的电话卡及时存放卡库。

第四章 奖励与惩罚

第二十六条 对违反安全防范有关事项的,每违反一次,对有关责任者给予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对责任单位给予100元上2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七条 对违反安全防范规定,存在重大隐患,经公安机关或保卫部门通知仍不及时整改而发生重大刑事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的,由有关部门对单位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八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由上级主管部门核对报公司予以表彰、奖励。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防范规定,对保障公司财产和员工生命安全有贡献的;

2、制止违法犯罪行为,同恐怖、爆炸行为作坚决斗争或提供有价值的线索或者防止治安灾害事故发生,使国家财产公司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3、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防范中存在的隐患,对保障公司财产和员工生命安全起到明显成效的;

4、勇于同犯罪分子作斗争或者协助公安机关侦破案件有功的;

5、忠于职守,在安全防范工作中有突出事迹的;

6、其它应予表彰、奖励的行为。

第9篇 学院系部安全防范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工作,维护商贸旅游系正常的教学、科研、生产和生活秩序,根据自治区、市公安机关有关规定,结合我院、我系实际状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教学、办公楼场所安全防范规定

1、制定严格的学生管理值班制度。规范值班记录,严格检查,防止突发事件出现。

2、值班人员既是办公区域的安全员,也是学生管理的责任人。值班人员要严格按照学院安全保卫部门的要求经常巡视责任区域,及时发现问题。负责检查消防灭火器材的完好状态,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管理部门报告;

3、值班人员应熟悉责任区域内各办公室、实验室、教室等场所的情况,尤其是重点要害部位的情况和报警设备的工作情况;

4、各部门应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教育师生员工共同遵守。遇有特殊情况确需延时的,应向系领导提出,并通知当日值班人员;

5、假期中应将办公室、教室里面的贵重物品集中存放于安装防盗门或有监视器的办公室或实验室内存放;

6、对于独立设有供水、供电、消防自动设施系统的房间还应采取以下安全防范措施:

(1)操作规程应具体明确,制度上墙;

(2)制定专人负责,专人管理钥匙,杜绝无关人员进入;

(3)系安全员要定期检查,并认真做好检查记录;

(4)发现险情与隐患要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加以消除。

二、实验室安全防范规定

1、各实验室严禁存放危险品。如因实验需要必须存放时,应按公安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各实验室的布局和设施应当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

2、各实验室的主要负责人是安全防范的第一责任人。各实验室应建立严格的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安全制度、操作规程应当上墙;

3、对重点实验室除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加强管理外,还必须明确责任人,落实“五双”制度(即双人保管、双把锁、双本帐、双人领发、双人使用),杜绝流失或发生其它隐患;

4、对各类仪器设备要登记造册,落实专人保管,在使用过程中应严格收、发、领、退等环节的登记制度;

5、严格执行机密文件、重要资料、档案等的保密制度,确定专人负责,严格登记、保密、传递、使用手续;

6、按要求配备消防灭火器,管理人员应当熟练使用消防灭火器;

7、对于多部门共同使用的实验室,应明确管理责任,共同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三、办公室安全防范规定

1、存放计算机、速印机、扫描仪等贵重物品的办公室应落实责任人,确定专人保管;

2、任何办公室的抽屉、橱柜不得存放现金和有价票据,严禁现金过夜;

3、认真落实安全防范责任制,下班时应关好门窗,断水断电;

4、对存有重要档案资料、重要电子信息的办公室,应对门窗、文件柜及计算机等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确保信息资料安全。

5、严禁在办公场所、教室使用易引发火灾的用电器,如出现问题,个人负责。

四、学生管理安全防范规定

1、学生管理要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明确管理人员的职责,落实责任制;

2、宿管人员应经常检查宿舍门窗,如有损坏应及时报修,并做好记录;

3、学生管理值班人员在学生离开宿舍或上课时,应加强对楼层及其周边的巡视,若发现可疑情况及时向保卫部门报告;

4、教室内严禁使用电炉、电热杯、热得快、电吹风、电熨斗等电器。住宿禁止住宿学生在床铺上使用蜡烛;

5、在学院严禁学生任何形式的赌博。严禁学生酗酒、严禁学生吸烟、吸毒;

6、教育学生现金不得存放在宿舍内和教室内,对个人不马上使用的现金必须及时存入银行,并设置密码,金银首饰、笔记本电脑等贵重物品应随身携带;

7、节假日期间、学生实习期间和寒暑假期间应将现金、贵重物品带回家保管,确有困难的,应向系学生科申请集中保管;

8、严禁学生故意损坏公物,包括门窗、门把手和各项安全设施和生活设施,禁止爬窗或跳楼进出教师、宿舍,严禁擅自挪用或损坏消防设施。

五、物资仓库安全防范规定

1、制定严格的安全责任制,明确责任人;

2、电路、电器应符合有关防火安全规定,并配备消防灭火器材;

3、管理人员应严格执行各类物资的收、发、退、领制度,作到日清月结,帐卡物相符,重要器材、精密仪器和高档教学用具应指定专人保管。

第10篇 地产售楼部安全防范管理规定

(一)售楼部消防安全制度

为保证售楼部的消防安全,提高每位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以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施消防安全责任制,特制定本制度。

1、加强售楼部消防工作,认真执行售楼部消防安全制度。

2、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方针,各部门及秩序维护值班人员要认真做好每日消防巡查工作,并做好记录。

3、所有人员应做到“三懂”:即懂得消防设备分布位置;懂预防火灾的措施;懂得扑救火灾的方法。

4、售楼部所有人员应做到“三会”:即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救初期火灾。

5、秩序维护人员应随时检查和维护消防设备,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并及时整改。

6、各部门人员要清楚水、电、气设备的总阀开关位置。

7、定期对各办公室进行安全检查,发现火灾隐患及时采取措施整改,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治安案件应急处理程序

1、值班员收到报案信号后,应迅速安排就近人员迅速到达现场查看情况是否属实,如误报应立即排除。

2、如属实应立即上报现场负责人、公司相关领导和营销部负责人,并通知全体秩序维护人员在2分钟内集合,并拔打110、120报警电话,报警时应讲明案发地点、路段、销售中心名称、现场概况、联系电话。

3、现场负责人迅速组织人员将现场警戒,制止一切围观人员进入现场,防止事态进一步恶化。

4、保护好现场不被破坏,以便公安机关调查取证。

5、当班人员应提高警惕、加强戒备,防止犯罪分子趁火打劫。

6、当公安机关到达现场后,现场负责人应向公安机关领导汇报现场情况,并协助公安机关展开工作,尽力提供人力、物力。

7、案件处理完毕后,现场负责人组织全体秩序维护人员召开总结会,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并将整个过程记录备案,以书面形式上报有关部门。

8、做好保密工作,最大限度控制舆论影响,维护建设单位声誉。

9、组织对治安案件发生的过程进行分析,将情况完整、规范地进行记录。

第11篇 消防安全防范管理规定

一、易燃、易爆、危险品安全防范管理规定

1.有火灾危险和有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禁止动用明火。

2.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明火作业时,应遵照用火管理制度到保安部办理审批手续,落实现场监护人;在确认无火灾隐患,无易燃、易爆、危险品后方可动工。

3.易燃、易爆、危险品储存必须进行防火分隔,配置消防器材,并专人负责。

4.禁止在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吸烟。

5.在有火灾危险、或放置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工作的人员,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二、电气设备安全防范管理规定

1.电气设备必须具备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物业工程部确认后方可安装、使用,操作人员须经过相关培训;电气设备应由专业技术人员定期进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

2.需增加电器设备时,必须书面提出临时用电申请;经批准后,由工程部指派电工按规定安装。

3.电器设备不准直接安装在可燃材料上,照明灯具与可燃物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禁止私用大功率电器。

各部门下班后,应关闭电源。

4.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5.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也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发现不安全因素,必须立即整改。

6.未经批准,严禁擅自拉设电线。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安全小组、工程部人员检查拉设电线是否仅供紧急使用,外壳是否完好,是否有工程部人员检测后投入使用。

7.未经试验正式通电的设备,安装、维修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切断电源。

8.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做记录。

三、动火作业安全防范管理规定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部门应按规定向保安部申请“动火许可证”,经公司领导同意、消防主管部门检查批准,领取动火证后方可作业。

2.焊工应经过专门培训,掌握焊割安全技术,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操作。

3.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的安全隔离,并准备好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备用。

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动火作业,必须保证有一人在下方专职负责随时扑灭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盛过或盛有易燃可燃液体、气体、化学危险品的容器和设备,在未彻底清洗干净前不得进行焊割作业。

5.严禁在有可燃蒸汽、气体或粉尘爆炸危险性的场所进行焊割作业。在这些场所附近进行焊割时,应按有关规定保持一定安全距离。

6.焊割操作不准与粉刷油漆、喷漆、木工等易燃操作同部位、同时间、上下交叉作业。

7.乙炔发生器的回火装置及胶皮管发生冻结时,只能用热水或蒸汽解冻,严禁用明火烧烤或用金属物敲打撞击。

8.电焊机地线不准连接在机器设备、各种管道、金属架上,必须设立专用地线。

9.动火作业要遵守操作规程,焊割结束或离开现场时必须切断电源、气源,并仔细检查现场,消除火灾隐患。

10.广场内仓库、配电间、机房、营业场所及办公区严禁烟火。

11.主管部门需派人到现场监督,并定时巡查。未办理“动火许可证”擅自动火作业者,按规定给予适当处罚。

第12篇 工业园区安全防范管理规定-3

工业园区安全防范管理规定(三)

为提供优质保安服务、保障工业园区的公共设施及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一、工业园区安全治安保卫工作由工业园区物业管理处协助辖区派出所完成。管理处工作人员有权对违反工业园区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检查、纠正。

二、物业管理处的职责和权利

1、严格执行国家治安条例,密切配合公安机关维护工业园区公共设施及人员生命、财产安全。

2、实行封闭式的安全管理办法,保安人员24小时值班巡逻,处理所有紧急事项。

3、负责本区域的机动车辆、摩托车、自行车的管理,车内所载物品如有可疑须检查明后方可放行。

4、夜间门岗负责出入登记等工作。贵重、大件物品离开本区域,须查验委托单位出具的《物品搬出放行条》方予放行。

5、对不遵守制度的人员,应进行劝阻、制止,情节严重者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三、工业园区严禁下列行为:

1、严禁非法携带、存放枪支弹药,非法储存、使用爆炸、剧毒、易燃、放射性等危险品。

2、严禁非法制造、贩卖和携带匕首弹簧刀等管制刀具。

3、严禁非法吸毒、贩毒、嫖娼卖淫,制造、销售各类毒具或聚毒。

4、禁止窝藏各类犯罪分子。

5、不得利用房间为盗窃活动提供方便。

6、禁止制造、复制、出售、出租或传播淫秽书画及淫秽录像物品。

7、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改装、破坏正常供电线路。

8、不得损坏、移动消防器材、标志,挪用消防水泵。

9不得故意损坏区域内各种公共设施、设备。

有上述行为,物业管理处有权按《治安管理条例》予以纠正,情节严重交公安机关处理。

四、工业园区经营人员职责和义务:

1、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工业园区的各项规章制度。

2、具备足够的安全意识,积极配合物业管理处保安人员,搞好工业园区的安全保卫工作。

3、勇于制止、举报破坏本区域治安隐患的人和事,并协助物业管理处处理。

4、正确作用电子智能化系统,保证有关治安报警设施的完好及有效使用,并勇于承担自己造成的相应事故责任。

安全防范管理规定12篇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工作,维护商贸旅游系正常的教学、科研、生产和生活秩序,根据自治区、市公安机关有关规定,结合我院、我系实际状况,特制定本规定。一、教学、办公楼场所安全防范规定1、制定严格的学生管理值班制度。规范值班记录,严格检查,防止突发事件出现。2、值班人员既是办公区域的安全员,也是学生管理的责任人。值班人员要严格按照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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