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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配电房安全管理规定
1) 设备运行人员必须持国家劳动部门颁发的特殊工种操作许可证,熟悉本供配电系统设备的性能、操作及维护管理。
2)设备运行人员对供配电房的安全运行、监视、维护和消防等安全措施负有责任,严格按有关安全规定作业。
3)在配电室的电气设备上的作业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工作许可制度,工作监护制度、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
4)在供配电房全部停电的电气设备及其他用电回路上的工作,必须先完成停电、验电、装设接地线、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栏等安全技术措施,执行时应有监护人在场监护。
5)在任何电气设备上的作业,除特殊许可外,禁止带电作业。
6)供配电房的电气设备熔断器容量要与设备和线路容量相适应,不得擅自加大熔断器的容量。
7)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防火门等必须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不得拆除其接地线。
8)所有供配电设备的防护遮拦,通行过道必须有明显的标示牌。
9)供配电房的专用安全防护用品,不得另作他用,并定期检测其安全性能。
10)供配电房必须配有专用干式灭火器材,并保持长期性有效。
11)供配电房消防设施进行定位、定点管理、定期检查,不得随意乱拿乱放,保持整齐、卫生。
第2篇 配发电房安全管理规定
1.配电、发电是公司电力、动力供用的重点部位,必须加强安全管理,确保电源生产和使用的安全.
2.配、发电房必须指定专人管理和操作,工作人员需持有效专业证件,忠於职守,严守岗位,确保配、发电房的绝对安全.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配电房.
3.管理员应每天检查设施、设备动作情况,发现隐患,及时处理;遇到紧急事故,应快速准确的断电,防止事故扩大.
4.设置明显的标志:'配,发电房重地,禁止闲杂人员进入',内部必须保持清洁,不准存放可燃物品或其它物件.
5.储存油罐必须埋设於地下或存放於钢筋水泥、砖头建成的房内,通风设备要良好,不准露天存放或放置於地面.
6.做好各种登记手续、安全状况、发电情况等,以备查考.
7.按要求配备消防、避雷设施和灭火器材,确保万无一失.
8.做好配电房用电设备的防火、防潮、防水、防鼠和清洁卫生等工作。
第3篇 高压电房安全操作管理规定
1.目的:为确保公司正常运作,生产、生活保障有序进行,针对电房的特性及其重要性,特制定本规定。
2. 范围:高压电房。
3. 权责:监管单位。
4. 管理规定:高压电房是一个危险性很高的部门,为保证全厂正常供电确保人身、设备安全。在进行高压电房操作时,必须严格遵照执行。
4.1 高压电防操作人员管理规定
4.1.1 高压电房必须有专业电工人员值班,值班电工必须熟知电房一切基本常识。
4.1.2 高压电房操作时,应同时有两人以上,且必须穿绝缘鞋(靴)戴绝缘手套。
4.1.3 严禁非电房闲杂人员进入高压电房。
4.1.4 严禁雨天进行室外操作。
4.1.5 电房人员必须时刻保持高度警惕,防止意外发生。
4.1.6 电房操作人员需每日填写高压电房安全操作检查日报表(见附件一),记录电房设备运转情况。
4.1.7 电房操作人员需每月填写高压电房安全操作检查月报表(见附件二),把当月全厂电器设备情况记录存档。
4.2 高压电房机器设备管理规定
4.2.1 电房必须按标准安装避雷装置,所有设备必须可靠接地。
4.2.2 在高压电房各醒目部位应有危险性提示标牌和文字。
4.2.3 电压、电流互感器必须可靠接地,电压互感器二次侧严禁短路,电流互感器二次侧严禁开路。
4.2.4 高压电房应配有停电应急灯,配电柜、变压器周围应放有绝缘鞋。
4.2.5 应定期检查各处有无松脱现象,经常清除灰尘、杂物。
4.2.6 严禁在电房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以及其它无关杂物。
4.2.7 高压电房应配有接地棒。
4.2.8 高压电房严禁进行带电维修。
4.2.9 配电房应配有有效的干粉灭火器。
4.3 高压电房急救管理规定。
4.3.1 电路着火,必须先断开电源,才能进行救火,严禁使用液体灭火器、水等进行扑救。
4.3.2 遇上人员触电,应不经批准立刻断开电源。
第4篇 配电房安全操作管理规定
1.目的:为确保公司正常运作,保障生产、生活有序进行,针对配电房的特性及其重要性,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低压配电房运行和管理。
3.职责:
3.1设备部:负责对公司配电房的安全的管理以及警示标识。
4.操作内容:
4.1配电房必须由专业电工人员负责操作与管理,责任电工必须熟悉安全操作规程,熟悉供电系统和配电室各种设备的性能和操作方法并具备在异常情况下采取措施的能力常识,经过严格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4.2工作人员应每天对设备巡视,发现异常现象要及时处理,对重大异常现象要及时报告日常巡视配电装置,进出配电房,必须随手将门锁好,并将检查结果记入《配电房日常点检表》;
4.3配电房内不得堆放杂物及其他与设备无关物品,天花板必须是密封、不漏水,保持室内通风、采光及合适温度;
4.4配电房内设备操作杆或按钮必须有明显标识,高压危险区域应悬挂安全警示牌;
4.5保持电缆沟无杂物、无积水,电缆沟内必须加护栏,以防小动物闯入,不定期检查电缆是否老化,绝缘皮破损现象;
4.6责任电工每周对配电房内机器设备进行保养,保留保养维修记录,以备查验;
4.7配电房内应配备停电应急灯,消防器材,工作人员应经常清理设备表面灰尘;
4.8禁止在配电房内放置易燃易爆物品、室内配备干粉灭火器,当电路发生火灾时,必须先断开电源,才能进行救火,禁止使用液体灭火器、水等进行扑救;
4.9非相关工作人员不得擅自进入配电房,未接到有效指令,任何人不得擅自拉闸断电,特殊情况下(如人员触电,火灾等)除外。
4.10配电房控制柜操作区域设置绝缘垫,任何人不能随意移动和挪作他用。
4.11公司在电路检修时,电工应在配电房控制柜上悬挂“电路检修,严禁合闸”安全警识牌,必要时,制定监护人,防止意外合闸造成触电。
5.相关文件:无
6.记录:无
7.修改履历
版本
更改履历
制订/修订
修改人
修改日期
a/0
新制定
制订
2022-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