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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s初级中学学生安全管理规定
为了增强教职工对学生安全教育的责任,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强化学生的安全意识,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根据上级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学校后勤人员要经常检查学校的各种设施是否符合安全标准。若有不安全隐患,应立即报告主要领导并积极组织人员进行维修。
(二)全体教师都有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的权利和义务,都应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发现校内的设施有不安全隐患应积极向学校报告。
(三)未经学校允许,任何教师不得私自组织学生外出游玩、野炊,不得组织学生到不安全的地方开展活动。
(四)上课时间,全体学生必须自觉服从当堂课的任课老师的安排,不得做违反课堂纪律的事,教师不得随意离开课堂。
(五)体育的室外课和其它的室外活动课,体育教师或辅导教师要经常强调安全方面的规定,要规定活动项目和范围等,老师要跟随学生活动;学生必须服从体育教师或辅导教师的安排和接受其教育,不准超越老师规定的活动项目和范围。
(六)行课期间不到放学时间,未经许可,学生不准出校门。
(七)校内的课外时间(在校内除上课以外的时间),全体学生应文明休息、文明娱乐。室外课和课外时间,全体学生不准互相追逐、疯打以及打弹弹枪、放鞭炮等,不准爬篮球架、爬树、爬围墙、爬门窗以及其它设施,不准到不安全的地方玩耍。上、下楼梯各自靠右行,不准拥挤。
(八)住校学生必须自觉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及校纪班规,按时入寝睡觉。未经班主任或管理人员许可,住校生放学后不得出校门,男生不得进入女生宿舍。
(九)同学之间应团结、和睦,不准打架,不准携带匕首等凶器到学校。
(十)所有学生都不准在教室、楼道等非运动场地打球、踢球。
(十一)学生骑自行车上学的,必须将自行车停放在校内指定的地方,以便统一管理。
(十二)学生在校内打扫清洁卫生时,应注意安全,不准做不安全的事。大扫除时,班主任应到场安排、督促安全。
(十三)全体学生不准私自下河、塘洗澡。在公路上行走和骑车应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不准在公路上追逐,不准爬车、吊车。
(十四)后勤人员及教职工违反上述有关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必须承担民事或刑事责任,并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十五)学生违反上述有关规定发生安全事故的,学生自己承担一切责任。
(十六)本规定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2篇 初级中学公物使用及管理规定-2
初级中学公物使用及管理规定(2)
1.凡学校的公物如:桌椅、门窗、玻璃、黑板、风扇、水电设备、照明设备、摄像音响设备、电教仪备、计算机、教学用具、体育器材、卫生器材、图书、资料、校园花草树木等都要倍加爱护,妥善管理。
2.凡是学校的公物,一律按部门分类编号登记入册,并建立使用登记制度。各班级、办公室公物需有专人签名负责管理使用。
3.凡教室课桌椅、各办公室的桌椅、办公用品及必须的劳动工具都由总务处按需要在学期开学时发给。课桌椅、办公室桌椅,按班按室按号登记入册,由使用负责人签名领用。
4.凡损坏公物者,按价赔偿。故意损坏者,追究责任,并视情节轻重予以严肃处理。原因不明者,由损坏公物的集体赔偿。
5.凡属自然损耗的用具(如扫帚、拖把、黑板擦等)原则上一学期发放一次。
6.室内禁止一切球类活动,以免损坏公物,弄脏墙壁。
zz初级中学总务处
二
第3篇 初级中学计划生育证管理规定-4
初级中学计划生育证管理规定(4)
根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龙岗区教育系统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的有关规定,为加强学校计划生育管理,特制定zz初级中学计划生育证管理规定。
一、计生证管理
1.在编己婚女教职工应提供计划生育服务证原件,己婚男教职工提供配偶计划生育证复印件。己生育的在编教职工均需提供独生子女证复印件。
2.聘用教职工不论婚否均需提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原件。深圳户籍未婚教职工可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3.新入校教职工在一周内上交所需计生证明。
4.新结婚的教职工在一周内把计生证原件或配偶的计生证复印件交到医务室。
5.己婚女教职工每次的查环查孕应在规定时间一周内完成。
6.己婚男教职工每年对配偶的计生调查表应在规定时间一周内完成。
7.因事外借计划生育证需在一周内归还。
二、违规处理
没有按规定时间提供所需计生证明材料的,在编教职工停发绩效工资;聘用教职工停发工资;无法提供的,在编教职工按照教育局相关规定处理,聘用教职工予以辞退。
以上规定自2022年1月1日开始执行。
zz初级中学
2010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