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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管理规定15篇

发布时间:2022-11-08 18:21:03 查看人数: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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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管理规定

第1篇 某某小区商业网点管理规定

某小区商业网点管理规定

为提升公司的整体物业管理水平和档次,为小区业主提供一个舒适典雅的居住环境,保障商户、业主的合法利益,特制定本规定。

一、凡在小区内从事经营活动的经营者,按《租赁合同》明确权利和义务,服从管理处的管理。

二、任何商业网点不得占用公共场所,不得将物品摆放在门外扩大经营场地,未经管理处批准不得在门外进行加工作业。

三、凡在住宅区内营业网点进行装修,应严格遵守装修管理规定,特别强调不得随意更改房屋结构,加大用电负荷。

四、任何营业网点,不得产生影响居民生活的噪音,饮食摊点所产生的油烟应符合环保部门的排放标准。

五、店主应保持店容店貌和门前环境的清洁,做好门前三包,如不能保持清洁,有蚊蝇孳生,情节严重,报请有关部门责令停业整顿或中止租赁合同。

六、凡购买、租赁的房屋不属于经营性质的不得从事经营活动。

七、商业网点不得容留与经营无关的人员,商场夜间留宿人员数目须报管理处。

八、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入小区摆卖、推销,但如属于公益性质的活动,由当事单位申请,管理处审核同意后,在管理处指定的地点,按管理处规定的时间开展活动,事后清理好现场。

九、所有商业网点均应文明经商,合法经营,不得出售伪劣、变质有害健康的商品、食物,不得强买强卖,欺行霸市,违者交由工商部门处理。

十、所有商业网点应自觉遵守消防规定,配备消防部门所要求的消防器材。

十一、经营者要搬出小区时,必须将垃圾清理干净,由管理处人员进行检查,铺位有受损的,要进行修复或赔偿

第2篇 商业城物业保安部宿舍管理规定

商业城保安部宿舍管理规定

根据公司对保安部员工宿舍管理要求,有关宿舍三统筹及管理细则将作如下公布,希望各级员工细阅其中内容并切实遵守以下规定:

一、员工入住及搬离宿舍必须到保安部办理有关手续,填写入住宿舍保证书,部门经理及宿舍管理人员对宿舍整体管理起监督责任。

二、已被分派入住的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各项规则,服从保安部及宿舍管理人员的安排和管理,屡经劝戒后仍不遵守宿舍规定或不服从安排和管理者,经审核后将作相应纪律处分或者勒令搬离宿舍。

三、宿舍只为真正需要之职员而设,凡每周住宿时间少于5天者会被取消住宿资格。

四、辞职(或辞退)者于辞职(或辞退)后,最迟24小时内搬离宿舍,搬离宿舍时,宿舍舍长必须在场监督。

五、已批准入住宿舍员工的指定床位不得擅自调换,如有确实需要,可用书面报部门领导批准。

六、入住宿舍的员工有义务在非上班时间协助处理商业城之突发事件。

七、非住宿员工不得在宿舍内留宿,如特殊情况须写申请,如有违反当事人罚款100元。

八、由各室室长安排住宿员工,通过轮值形式负责宿舍清洁工作。当值员工必须认真完成清洁卫生轮值工作。

九、全体住宿人员须经常保持宿舍内外环境清洁卫生,严禁在宿舍范围内乱丢垃圾。

十、宿舍内严禁任何形式之赌博、吸毒、收藏违禁品或进行非法聚会等违法行为,定必革职及搬离宿舍。

十一、爱护和保管公物,遗失或损坏公物者须负责赔偿。

十二、不许在室内及当眼地方晾晒衣服。

十三、要保持宿舍内的环境整齐、干净、美化。严禁随处大小便及乱堆杂物,不准大声喧哗及做一切有损他人利益和影响别人休息的事情,如有违反视情节轻重按公司及保安部有关制度规定给予处理。

十四、作为入住宿舍人员应节约用电用水。

十五、严禁高空向下抛物,以保障地下过往行人或地下活动场所人员的安全,不准向窗外排水、倒水、吐痰或乱抛杂物、垃圾应自觉拿到地下指定的垃圾桶内。

十六、严禁带非本宿舍员工籍故在宿舍逗留,特别是女孩。

十七、宿舍内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吵闹、酗酒等不文明行为。

十八、入住宿舍员工需整理好个个卫生、被褥、床单、蚊帐、衣服、鞋一律叠放整齐,按《宿舍内务管理规定》执行,保持室内清洁。

十九、宿舍每天凌晨二点前熄灯,早班二十四时前睡觉,队员外出两小时以上必须请假,在外住宿必须书面申请,注明原因、归队时间、所到地点,报领班视情况逐级批准。

二十、为保证此项制度的贯彻执行,如违反上述所规定条款而没有人承担责任的,则视实际情况和发生问题的轻重程度实行集体承担,希各队员认真执行此项制度。

商业城保安部

第3篇 物业临时商业租赁管理规定

物业公司临时商业租赁管理规定

为规范临时性商业网点的租赁活动,保障公司、住户和商户的利益,发展繁荣有序的社区经济,制定本规定。

一、适用范围:临时性商业网点租赁活动的管理。

二、管理职责:

1、各物业公司经营部为临时商业租赁活动的归口管理部门;

2、各物业公司秩序维护部负责临时商户人员的证件办理与查验;

3、办公室对临时经营商户负有业务资格审查和经营行为监督的责任;

4、各物业公司经理对本规定的实施负有检查和纠正的责任。

三、临时商业招租范畴:

1、临时商业招租范畴是指租赁临时商户所经营业务的涵盖范围;

2、临时商户经营业务须符合国家法规和本小区物业管理规定的许可范畴;

3、临时商户经营业务不得与卓达集团的业务相雷同或相冲突,如房地产经营与开发、物业管理、房产中介等;

4、临时商户所经营业务或产品不得带有融资或变相融资性质(保险除外);

5、临时商户所经营业务或产品不得有碍小区公共环境和秩序。

四、临时商业租赁业务流程:

1、经营部管理员负责接待经营商户和租赁业务洽谈事宜;

2、租赁业务达成共识后,经营部负责填写《临时商业租赁会签单》,报办公室主管、财务部主管和经理会签;

3、经营部带领商户凭签署完毕的《临时商业租赁会签单》到财务部交纳相应费用,财务部同时留存《临时商业租赁会签单》;

4、商户凭财务部出具的收费单据到秩序维护部办理《经营许可证》;

5、商户凭《经营许可证》到经营部指定的经营场地开展经营活动;

6、办理续租的商户,需持原交费单据提前1日到经营部和财务部办理;

7、办理退租时,商户须持交费单据于当日或次日到经营部和财务部办理;

8、经营部办理商户退租业务时,应到租赁场地查验租赁场地相关设施,确认场地设施完好后,方可办理退租事宜。

五、临时商业租赁场地:

1、室外场地主要设在广场、经营市场等小区宽阔地带,室内场地主要设在未出租商铺内;

2、场地不得影响车辆和行人通行,不得影响供水/供电/供气/通信等设施的正常使用和安全;

3、租赁商户应保持租赁场地的环境卫生,凡因经营活动影响租赁场地或周边卫生状况的,经营部应视情况予以处理;

4、商户对场地相关设施设备造成损坏的,要根据情况予以赔偿。

六、临时商业宣传守则:

1、宣传手段或形式要文明和健康,符合物业管理有关规定;

2、宣传所用载体(条幅或展牌等)不得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秩序,不得有碍小区公共设施设备的安全和使用;

3、禁止商户进行入户宣传或上门直销产品;

4、禁止商户进行叫卖式宣传;

5、禁止商户擅自超出租赁场地散发传单、推销商品,擅自在小区公示栏、单元门口、入户门口张贴宣传品;

6、禁止商户在树木、绿化带或其它管线上悬挂、张贴宣传制品;

7、商户利用影音制品进行宣传时,所产生音响不得影响住户的正常生活。

七、临时商业租赁价格:

1、各物业公司据所辖区实际情况,制定各自的《临时性商业租赁指导价格》。

2、《临时性商业租赁指导价格》须由各物业公司经理办公会通过,方可执行。

3、《临时性商业租赁指导价格》原则上为每年(1月份)修订一次,并报物业总公司备案。

八、特别提示:

本规定的三、五、六款同样适用于小区的非临时性商业经营活动。

附:临时性商业租赁会签单

编号:

租赁单位

租赁时间年月日时~年月日时

租赁场地位置:面积:

第4篇 商业集团企划管理工作规定(3)

商业集团企划管理工作规定(三)

计划预算管理

企划计划及预算管理作业指引

该指引旨在指导各项目年度推广计划及落实季度和月度具体企划方案,且费用预算应在年度预算分配指标内。

年度企划营销工作计划及预算

每年10月31日前,各公司依据商业集团总部企划部下发的模版,上报下一年度《年度企划营销工作计划及预算》,经商业集团总部审批后,方可执行。

季度企划营销方案及预算

各公司提前2个月上报下一季度《企划营销方案及预算》,报商业集团总部审批后方可执行。在各类计划执行过程中如遇调整,须注明原因,提前10日上报商业集团总部审批后方可执行。

月度企划营销方案及预算

各公司提前1个月上报下月度《企划营销方案及预算》,报商业集团总部审批后方可执行。费用需严格控制在报批预算之内,如遇项目变更或超支,需提前另行上报商业集团总部企划部审批。

企划营销活动计划管理

各地商管公司在企划营销业务执行过程中须按照审批权责界面严格执行方案审批流程,并严格按照经商业集团总部审批的方案计划执行。其中标的额在2万(含)以内的,由各地商管公司负责执行;2万以上20万(含)以内的,须由商业集团总部企划部、成本部、财务部审核执行;20万以上的,需地产财务管理中心及执行总裁审核执行。

详见附件一:(1)《年度企划营销工作计划及预算》

(2)月度《企划营销工作计划及预算》

活动管理

活动管理作业指引

各地商管公司需严格按月度计划要求执行活动,原则上每周有小活动,每两周一次中型活动,

每月一次大型活动。

a) 活动实施类

企划营销活动开展流程及规范

确定活动开展计划(集团统一活动、商场自行策划活动)--策划阶段―筹备阶段―活动实施过程―活动监控与分析总结

策划阶段

1)企划部召开内部策划动员会,确定月度、季度活动主题并策划相应的活动

2)根据活动内容确定资金投入预算

筹备阶段

各宝龙城市广场需在活动开始前2周将相关广宣及物料准备到位,其中户外宣传及场内物料至少提前10天发布,报纸及电台等提前2-3天发布

活动前涉及礼品采买的由成本部门或财务部门安排人员进行比价和采购

活动实施阶段

企划部召开活动动员大会,确定活动流程及人员分工。大型活动需联合其他部门人员参与的,由总经理牵头召开各部门动员大会。

活动现场、舞台、灯光、音响等提前一天晚上布置完毕

活动前一小时人员到位

活动过程的资料搜集、拍照、摄影等工作,人员严禁离岗

活动结束,当天营业结束后撤除全部与活动有关的条幅、海报、印刷品,及时填写活动总结报告并上报集团企划部

商户整合要求

各地商管公司任何活动须整合场内商户进行,需根据活动类型整合各业态商户共同参与。

活动外联要求

各地商管公司要积极寻求外部资源整合,争取政府、媒体、品牌类活动的合作,同时增加地方特色活动。

b) 总结类

周报

各公司在每项企划营销业务完成后1周内,须进行工作效果评估,并填写活动调查表,经各公司总经理审批后,上报商业集团企划部并由各公司企划部归档。

企划营销活动效果评估

月度企划营销工作总结。次月5日前经各公司总经理审批后,发商业集团总部企

划部备案。

《上半年企划营销工作评估报告》

每年7月15日前,各公司制定上半年企划营销工作评估报告,上报商业集团总部企划部备案。

《年度营销企划工作评估报告》

每年12月31日前,各公司制定年度企划营销工作评估报告,上报商业集团总部企划部备案。

2、活动调查表

该表格适用于企划活动执行后的效果反馈,各项目需在活动执行后一周内提交该调查表。

(详见附表二:活动调查表)

美陈管理

美陈管理作业指引

a) 计划性:

按照商管制度要求完成年度美陈计划和预算。

按照商管制度要求,严格根据美陈设计和制作时间节点来进行具体业务展开。方案提交:大型美陈(元旦、春节、情人节、 圣诞、季节性美陈等以及美陈要素点中的'面'涉及项目)申请要在美陈布置完成时间点(所列大型节假日前15天)的前30天提交设计方案和费用预算;日常美陈(以下提到的美陈要素点中的'点'以及'线'项目)申请要在美陈布置完成时间点前20天提交设计方案和费用预算。

美陈费用预算控制:日常美陈项目按月度预算应控制在月度企划活动总费用的十分之一内;年度大型美陈或者特别企划美陈预算应根据广场的不同发展阶段控制在整体营销活动预算的25%―40%之间。

及时性:

大型的季节性美陈及重要营销节点的美陈(如圣诞节)应至少提前半个月完成。

大型活动配合的美陈项目(中庭美陈、步行街吊幅侧旗美陈、导视系统美陈、绿植美陈、广告位美陈、dp点美陈、休闲区美陈、冷区通道美陈)需要在活动前3天完成。

日常美陈维护项目(围档、pop、导视系统日常维护、绿植等如发现破损、褶皱、污渍需当日替换完成)。

功能性:要求广场的美陈实现广场各种功能要求。

营造商业氛围和文化艺术气氛;

改善动线及均衡客流;

视觉营销;

建筑缺陷弥补。

整体性:

美陈布置以门头、中庭、外场等大型美陈项目的主色调为美陈基准,场馆内其他美陈项目应与主色调统一风格和设计方案。同期美陈项目选用材质应相对统一以保证主题性明确。

美陈布置涉及的空间规范要求

a) 大型装饰如中庭美陈:

总体美陈覆盖面积不低于中庭面积的70%,不超过中庭面积的85%。主体美陈所覆盖面积原则上不少于中庭面积60%, 辅助装饰美陈部分原则上不超过中庭面积的25%。

美陈装饰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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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下而上方向: 如导视系统、地面花缸花艺、绿植、dp点美陈最高点不高于2000 mm ,美陈亮点应在距离地面1200 mm---1600 mm范围内。

水平方向:所有装饰吊物最外围与玻璃围栏距离不可小于1500mm

美陈的分类及管理要求

a)装饰美陈的要求及管理

(有接电亮化的美陈或者导视系统一律采用隐蔽布线和隐蔽电源接口。

有悬挂式美陈一律采用商场固有的吊点钢丝绳或者透明鱼线,禁止私自拉扯钢丝或者其他易视材质或者易弯曲变形材质,且牵涉到的美陈固定点要隐蔽,不可易触碰或易沾水。

商场内所有侧旗和吊幅一律采用室内写真喷绘布(it布),且保证布置平稳,不得出现歪斜、有褶皱、卷曲或破损现象。

商场内气氛pop应随时保持整齐完好,如有缺损,应及时补换。并严格要求禁止使用易拉宝和_展架。

各楼层及专柜必须按各地企划部确定的统一形式布置气氛,不得随意进行更改或增减,一律不得擅自设置广告物,需设立额外美陈布置时,须经营运部提出书面申请,注明位置、面积、数量、设立时限,并通知企划部,美陈道具应整洁完好并按各地商管界定的规范设置。

促销pop一律使用各项目规定的大、中、小架式陈列,并必须按规范设置。所有美陈部分材质保证完整、无异味、无辐射性、无腐蚀性、不易褪色、不变形、不可脱落。

广告美陈的要求及管理

品牌广告:包括品牌灯箱广告、立牌广告、橱窗广告、门头玻璃贴广告以上广告内容由品牌提供,各地企划部审核画面内容。

围档:包括空铺围档、商家围档、广场外装修围档、指引围档其中空铺围档由各地企划设计制作,相关画面设计要求简单时尚,色彩鲜明,画面干净整洁,无褶皱,无破损。商家围档画面内容由各地企划审核,广场外装修围档和指引围档如由各地企划设计,以告示内容明确和指示明确为主。

具体操作规范如下:

绿化美陈的要求及管理

绿植要求和摆放原则

步行街绿植以阴生植物和易清洁的大叶植物为主。

扶手电梯周围绿植以绿植组合搭配为主,观花植物和观叶植物搭配。

dp点或者休闲区绿植以组合搭配为主,避免单株布置,以观花、观叶、观果及多肉类植物搭配为主,避免放置仙人掌类。

通道两侧以小盆摆放为主,连接圆厅的通道空间较大可组合摆放。

绿植摆放以不影响顾客流动及购物为原则。

绿植摆放单品高度以1米---1.5米, 展示直径不超过1米为宜, 组合高度以不超过1.8米,组合器皿高低错落,颜色一致为宜.参考图示如下:

场馆内绿植美陈应要求物管部门保证每周至少清洁2次。

美陈工作计划的制定、申报、实施以及监督

a) 美陈进场要求以及巡检维护管理

美陈人员每天保持两次巡场,时间为上午9:50和下午16:40。企划部经理每两天巡场一次,并制定巡场记录。

美陈人员巡场时有责任对楼层的美陈内容作出检查、指导和纠正、必要时直接参与操作。如发现有明显违规直接影响商场形象的设置,美陈人员有权建议停止使用。

举办活动时,美陈人员在完成整体美工工作的同时,还应该对楼层的美陈布置作出汇总建议、指导和直接参与操作。

b)美陈计划的制定、申报以及监督

节日及重大活动的气氛布置由集团企划部提按年度工作计划时间表作出初步方案及费用预算,经与营运部充分沟通,达成一致后报集团总部审批执行。一般活动布置及常规美陈,由企划部自行完成。

如品牌方需在与步行街连接口处或门头有美陈布置(如品牌开业剪彩或店招装潢),则由营运部提出申请,说明用途,完成时限,费用预算(咨询企划部),经各地商管公司领导批准,企划部予以完成。

当地商管公司下达的制作,由企划部作出方案,预算报集团企划部批准,企划部予以完成。

企划部与中标公司签定美陈施工合同。

中标公司根据中标方案开始施工。

施工过程中,企划部将对工程进度、施工质量进行跟踪与监督。

美陈施工过程中,发现不合理之处以及与中标方案相违背的地方,当地企划部应及时提出暂缓施工或叫停。

企划部以书面形式将修正意见反馈给制作公司,责其整改。

企划部审核制作公司整改方案。

整改方案通过后,制作公司继续施工。工程完工后,由企划部、工程部、营运部联合对工程进行验收。

美陈制作类招投标要求(参考城市广场美陈设计招投标执行方案)

6、 美陈制作的评估考核

节日及大型活动美陈由集团企划部、一般活动布置及美陈各地商管公司企划部针对从美陈设计方案进行方案制作标的招投标流程执行,营运中心及集团企划部将专门成立美陈评估小组对制作标进行评估考核。

考核内容及权重如下:

a)设计方案的还原度(占权重70%);

b)工程施工计划性和协调性(10%);

c)美陈细节考核(布线 电力配合 材质 加工 以及后期维护,10%);

d)美陈制作标与整体美陈的系统性(有无配合导购手册及主视觉画面等,10%)。

媒体管理

1. 媒体投放: 媒体宣传以及投放是指各地城市广场通过购买媒体的时间或空间,以推广当地城市广场的品牌以及发布活动信息。

媒体投放工作的日常管理:

a)媒体调研

各地公司必须在每年年底之前完成媒体调研工作。根据各地广场目标消费群体媒体接触习惯及不同阶段宣传特点,选定常用媒体及媒体组合。媒体调研必须包含以下内容:

b)各类常用媒体刊例价以及折扣价:

c)涉及的媒体须包括平面媒体、广播媒体、电视媒体、网络媒体、户外媒体(候车厅、车体广告、道旗)、短信等媒体,媒体涵盖范围必须全面;

如遇报社组织活动的特定折扣、与购买量相关的折扣以及因由其他特殊原因获得的折扣等,各种折扣额度必须如实上报。

d)当地各类媒体市场地位分析;

e)当地主要媒体的代理机构情况等。

媒体投放计划和预算

制定年度、季度和月度的媒体投放计划与预算。年度媒体宣传以及投放计划须于每年11月30日前上报,季度计划每季度之前一个月进行上报,月度计划(媒体排期)提前一个月上报。待商业集团总部企划部对年度、季度和月度的媒体投放计划进行审批后,各地依据此计划落实执行。商业集团总部将此计

划和预算作为每次投放审核的依据。

a)媒体投放原则

对于'非独家代理'的媒体投放:

根据全年媒体投放总额,严格按照《商管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通过招投标确定年度媒体代理公司。每年年初待各地主要媒体最新刊例价公布后,制定招投标计划,进行招投标工作。

对于'由媒体广告部直接经营的媒体投放':

当地企划部须根据媒体排期与总量,与相关报社高层沟通,以获取最低价格。原则上应保证其中没有因为媒体广告部业务员提成而造成的媒体投放费用的损失。

对于'独家代理的媒体投放':

在媒体投放之前,当地宝龙城市广场企划部必须严格审核此广告公司媒体独家代理证明的真实性和时效性。与其合作时,必须整合当地宝龙城市广场在此媒体上的总投放量,尽量通过洽谈获得最低价格。原则上应保证其中没有因为代理公司业务员提成而造成的媒体投放费用的损失。

对媒体'独家代理证明'的审核:

'独家代理证明'上必须附有媒体出具的法人合同章,由媒体广告部出具的部门章视为无效。

其他特殊情况的媒体合作:

如有特殊情况,需委托非招投标中标代理公司进行媒体投放(如政府指定等原因),必须事先上报商业集团企划部和集团总部成本部获批后方可进行。

媒体投放计划的审批流程:

媒体投放须按计划进行,均须采用'一事一报'的方式,按照制度规定的审批流程报批通过后,方可予以执行。

对于违规操作的处理:

对于出具虚假'独家代理证明'的广告公司,一经查实,加入供应商合作黑名单,当地宝龙城市广场不再与其进行任何商业合作;

对于因未审核出虚假'独家代理证明'而造成媒体广告投放违规操作的的企划人员,将按照公司规定严肃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

对擅自委托非招投标中标代理公司进行媒体投放(不含独家代理和媒体广告部直接经营)的企划人员,将按照公司规定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

媒体宣传投放的总结

各地公司企划部每月必须对媒体投放进行认真评估和总结,并将总结归档保存,以备总部企划部抽查。总结包括以下内容:

a)媒体投放内容样刊收集与整理;

b)媒体投放结果的监测与评估;

c)此阶段媒体投放的经验与总结。

5、媒体调查表模版(详见附件三:媒体调查表)

宣传用品管理

以下管理作业指引适用于各项目在执行企划活动前后整个流程中对宣传用品的选择及使用规范。各项目应就宣传所需类别及数量在企划活动执行前10天(大型活动如圣诞节、春节等需提前35天落实执行)。

1、宣传用品管理:提供各活动及展示使用的宣传用品参考材质、工艺、数量及参考价格等

(详见附表四:各活动及展示使用宣传用品)

2、由成本部或财务部负责比价、招标及采购

3、宣传用品入库及领用

4、未使用的宣传用品应及时办理入库,下次需采购时,优先考虑库存物品,严禁企划部自行留用。不能重复使用的物品如美陈物料等需在拆除后及时办理报损手续。

招商期、开业期管理

1、宝龙广场招商大会暨签约仪式指导文件

招商大会暨签约仪式是项目招商阶段最有影响力的核心活动之一,根据项目招商目标和进度要求,在招商正式启动阶段或强势招商阶段举行,同时,招商大会召开时机应商家签约应至少达到30%以上时举行。

a)开业前6-8个月,在商业集团总部招商中心的指导下,由新项目商管公司负责招商大会的策划、组织和实施。新项目商管公司总经理或分管招商营运副总应作为招商大会的第一负责人,招商营运部、企划部和行政部作为招商大会具体执行牵头部门。在招商大会召开前1个月,必须完成《招商大会策划方案及费用预算》,报商业集团总部批准后执行。

b)招商大会暨签约仪式的核心内容包括:商户邀约、项目解读、主力店或战略商家签约、现场洽谈咨询、客户签约等。《招商大会策划方案及费用预算》主要包括:招商大会的规模、嘉宾和商家邀请、大会标准议程、宣传推广计划、费用预算等。

c)根据各项目推广需要,可联合主力店联合举办招商大会暨签约仪式,由商管公司负责牵头组织,主力店配合,大会相关执行费用按50%比例分摊。

d)根据项目实际需要,一个省、区域或城市有多个新建宝龙广场项目的,可联合召开区域招商大会,费用原则上按比例均摊。招商大会后一个月左右,应分别在当地召开招商答谢会。

e)招商大会是项目形象和招商推广的重要手段,必须大会前在相关主流媒体发布信息充分预热并高调亮相,后续对招商成果及时推广报道,以持续提升项目的影响力,促进招商目标的实现

f)根据项目推广需要,新项目商管公司可组织异地招商推介会,选择在目标客户、品牌所在区域或宝龙广场经营表现优异的区域举办,促进招商目标的实现。

g)招商大会举办时间

招商大会应在招商强势推广期间举行,商家签约应至少达到30%以上。招商大会暨签约仪式由当地商管公司负责组织,在商业集团企划总部指导下举行。根据各项目实际需要。招商大会暨签约仪式旨在使目标客户及时了解项目情况,对客户关注的招商内容、政策、热点问题等予以解答,并展示宝龙广场品牌及服务管理形象,增进商户信心,达成签约意向。

h)招商大会选择地点

招商大会暨签约仪式作为招商重点活动及宝龙广场品牌形象的亮相和展示,地点应选择在当地五星级酒店或国际会展中心举办,以保障从邀请规模、档次、接待规格上与国内外知名品牌商家身份相符,以及现场营造的隆重气氛与宝龙集团的实力和宝龙广场品牌内涵的契合。

根据实际需要,一个省、区域或城市有多个新建宝龙广场项目的,可联合召开 区域招商大会,地点选择商业繁荣、有影响力或供应商资源丰富的城市,同时在联合招商大会后一个月左右,再分别在当地召开'招商答谢会'。

区域联合举办招商大会可借势造势,多个项目共同亮相,资源共享,为客户提供多种选择,体现出比较优势,展示宝龙集团跨区域发展优势,增进有实力客户与宝龙广场联合发展的信心,促成签约。

i)招商大会嘉宾邀请

嘉宾邀请人数按项目规模、定位、供应商资源及多城市联合举办等需求,通常从400人到1000人不等。

由招商中心指导各地公司招商营运部门确认出席商户名录及参会时间,向商户发出邀请函(要求有回执:单位名称、参会人员、职务、参加总人数)及邀请短信,必要时确定商户代表发言名单、发言内容等。

由当地商管公司行政部门负责邀请当地

政府领导,重点是主管商业和招商引资的区委区政府领导出席招商大会,并根据需要安排领导讲话或项目启动仪式等。

为扩大招商大会的影响力或推动其他项目的招商推广,必要时可邀请其他城市的政府观摩团,如政府主管项目的副区长、商务局等领导出席。

由当地公司企划部负责邀请当地主流媒体记者出席。

由商业集团总部负责邀请集团领导及相关业务部门领导出席。

必要时可由当地项目公司协调当地商管公司邀请部分业主代表出席。

j)招商大会标准议程

现场咨询洽谈环节:由招商人员分桌与商户对接洽谈;

现场交流及媒体采访环节;

招商大会暨签约仪式环节,主要包括:

开场节目(例如具有气势的击鼓表演等)

集团领导致欢迎辞

当地政府领导讲话

项目介绍

主力店项目介绍

商家代表发言(项目和主力店商家代表各一)

文艺节目(活泼、时尚、有品位,如现代芭蕾舞等)

代表品牌商家签约仪式及祝酒或宝龙广场启动仪式(每批10―12 家,分两批签约;三地、两地区域招商大会安排政府领导启动仪式环节)

文艺节目(大气喜庆歌舞类等)

k)招商大会的形式

招商大会采取圆桌式洽谈方式,并提供水果、西点、饮品等茶歇服务。每桌安排对口招商人员,便于商家的交流洽谈。

l)招商大会组织事项

招商大会的组织:由集团招商中心牵头负责主力店、战略合作伙伴;各地商管公司负责小商户、当地餐饮商家等

会议现场总执行:当地商管公司

m)方案及费用审批流程

当地商管公司会前负责提报统一立项、预算;

当地商管公司报至商业集团总部审批;

n)费用项目

费用项目包括:大会现场执行费用(舞美、音效、灯光、视频、演艺、展板等)会场租赁、布置、茶歇、执行公司劳务、印刷、车辆、政府领导等贵宾礼品、政府领导接待费用、媒体记者劳务费、会后宴请、会前媒体预热、会后媒体宣传等;

总部及其他兄弟公司的差旅、住宿费用不作为统一会务预算,由发生方各自负责;

会务费用由商管承担。

o)会务准备

招商大会的媒体告知及信息发布预热、招商成果报道等推广准备;

邀请函、手提袋等资料设计制作,吊带式工牌制作;

招商手册、招商平面图、项目简介等准备;

确定会场布置方案;

协调会务组准备会议展板、签到薄、签字笔、照相、录相安排落实等,并提前一天会场布置、调试、彩排到位;

新闻单位邀请及新闻通稿准备;

会场导向牌制作。

确定接送领导、重要商家的车辆、食宿安排、专人接待、人员安排,礼品准备与发放,重要领导的午宴或晚宴准备等。

p)宣传推广

在招商项目所在地主流媒体发布招商大会推介信息、成果报道等;

利用当地有影响力的网络,以及《联商网》《中华零售网》《赢商网》、《新浪房产》等行业网站、宝龙集团网站发布联合招商推介信息、以及招商大会现场网络直播报道等;

借助当地项目户外广告、围挡、项目展示中心等等发布联合招商信息;

用会议现场展版、画册、《招商手册》、项目解读ppt文件等方式宣传。

利用现场氛围包装

如主会场舞台、主题背景板,演讲台,led及同步视频,电视片宣传片播放等;来宾洽谈交流区域设置;品牌展示及体验区、vip洽谈区:会议现场、回廊等布置各'宝龙广场'项目介绍、效果图等;招商项目商业规划和业态布局介绍;宝龙集团、宝龙广场品牌优势、宝龙商业管理优势等解读。

q)招商大会暨签约仪式的招投标事项

招标立项

招商大会举办前1个月,需向商业集团成本总部申报招标立项

上报文件包括:招标立项申请表;招标项目费用预算;招标项目及要求;招标文件

此文件也可在招标立项申请批复后,直接与商业集团总部企划部和成本部沟通确认。(招标文件略)

开标评标定标

投标单位至少应三家以上,最后确定第一中标单位,第二中标单位,其中第二中标单位做备选。

中标结果上报

2、招商推广的工作界定:按照四级计划规定的时间点,由商业集团企划总部完成招商推广总体策划方案。

招商推广工作内容

根据四级计划时间节点完成调研、基础信息整理及推广主题确认工作。

提取所处城市经济实力和发展前景,城市商圈,项目区位、交通、周边环境,目标人群及消费特征;竞争对手,项目自身特色;分析主力店及知名品牌,商业管理等方面的特点和优势。卖点提炼,市场推广定位,推广主题、核心要素等拟定。

完成推广计划及费用预算的制定。

确定筹备期项目的总体推广思路和推广节奏,根据项目招商和开业节点,划分招商预热期、招商启动期、强势招商期、招商优化期、开业预热期、开业造势期等。根据对筹备期项目批复的整体费用额度,编制完成开业前宣传推广方案及费用预算。

完成推广策略和资源渠道建立。

了解目标客户的媒体接触习惯,关注并拓展诸如专业网站、时尚杂志、电视新闻栏目、媒体联谊、政府公信力活动、主力店和商家品牌联合推广等有效媒介;注重事件营销和商家互动。

筹备期项目合作资源调研和储备。包括媒体发布、广告代理、策略推广、专业设计、物料制作及活动执行等外部资源,每类甄选出不少于3家的合作单位,建立合作及资料信息库。

d)完成推广工具制作。

含招商手册、招商宣传片、项目主视觉设计、招商现场及办公环境的设计布置及招商推广统一说辞等。

e)根据招商进度,筹备期项目招商部负责招商活动组织。

针对筹备期项目的特点和招商目标组织开展针对性的招商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招商大会暨签约仪式、各项目联动招商活动、专题招商活动及客户联谊活动等。

f)开业全案各部门配合事项表(详见附件五)

3、开幕庆典企划管理

开业项目根据招商推广期的市场调研、项目定位、推广渠道为基础制定开业庆典的当天典礼方案、人气活动方案、促销活动方案、媒体宣传方案及相关各事项的工作的倒排计划,并严格按照倒排计划推进各项工作。

a)开业庆典活动预算制定

开业庆典活动的费用不列入项目全年度推广预算之内(仅限于仪式当天相关费用)。

b)开业庆典活动方案报审

开业庆典活动须得到当地政府的获批后方可执行。

c)开业庆典活动执行及各部门配合

d)开业庆典活动开始前一个半月之内必须召开3次以上的各部门协调会议,项目推广部介绍开业活动策划内容,明确各部门配合事宜:营运部负责广场促销活动的商户参与洽谈及宣导;工程部保障庆典当天的电力供应及舞台美陈搭建等相关工作;物业部负责庆典当天及系列活动的安全保洁等相关工作;综合管理部负责赠品的采买、物料清点等后勤保障工作;财务部负责监督sp活动执行过程及备用金的申领等相关工作。

e)开业庆典执行方案模板(详见附件六)

附件一

_月度企划营销工作计划及预算

项目:

月份:

主题:______(例如:舞动青春热血无敌青春)

目标:______(例如:提升商场来人,增加商户营业额)

主要针对的租户业态:

附件二:

第5篇 商业中心停车场管理规定

kh商业中心停车场管理规定

1、凡进入kh商业中心停车场内的所有车辆实行统一停放管理;

2、本车场实行两进两出,请按指定路线行驶;

3、遵守交通规则,爱护大厦的道路、公共设施,不乱停乱放车辆;

4、车场内的车辆行驶停放必须服从保安人员指挥,注意前后左右车辆安全,在规定位置停放;

5、凡进入车场的车辆,尽量购买综合保险,本车场只负责提供场地占用,不负责保管,车辆一旦发生意外由保险公司负责理赔;

6、停放好车辆后必须锁好车门,调好防盗系统至警备状态,车内贵重物品随身带走;

7、本车场限速15公里,严禁超车,禁止鸣号和逆向行驶;

8、严禁在车场试车、修车、练习、严禁损坏路牌和各类标识,不准损坏路面和公用设施;

9、严禁在行人道、行车道、消防通道上停放任何车辆,非机动车按指定位置停放;

10、楼内用户应向自己的客户、朋友明示本停车场管理规定和收费标准,由此引起的后果均由该楼内用户负连带责任。

11、本车场收费标准:

a月卡汽车地下室300元/月辆,地上250元/月辆;摩托车地下60元/月辆,地上50元/月。

b临时停车(半小时内免费,超过半小时按如下标准收取)

1)白天:汽车10元/次辆,摩托车2元/次辆;晚上:汽车15元/次辆,摩托车3元/次辆,全天最高消费汽车25元/辆,摩托车5元/辆。

2)时间段为白天06:00-18:00,晚上18:00-06:00

12、除执行任务的车辆(消防车、警车、救护车)外,其它车辆一律按本规定执行。

第6篇 小区商业用房管理规定

住宅小区商业用房管理规定

1.目的:保障公司和经营户的利益,创造安全、优美、舒适、文明的经营环境;

2.适用范围:各管理处负责管理的对外出租门面房、商场等经营性用房;

3.管理规定:

3.1经营单位必须合法经营;

3.2不得在小区内经营饭店、ktv等对周围环境有影响的娱乐场所;

3.3不得经营建材、机械设备;

3.4不得在公共道路上经营

3.5不得乱贴广告、宣传画等;

3.6'门前三包'责任制的内容:

3.6.1包环境卫生

1)责任单位负责责任区域内门前地面的保洁,做到地面无烟蒂、瓜皮、油污、果壳、纸屑、积水、积雪、痰迹和包装废弃物等各类垃圾;

2)保持门窗、招牌、橱窗、装璜、陈列样品、广告标志、雨篷、阳台等无积尘杂物,外墙面定期清洗粉刷,平整洁净;

3)保证责任单位的建(构)筑物灯光亮化设施完好无缺损,空调外机安装,广告灯箱、门店招牌、遮阳雨篷设置,卷帘门样式、阳台封闭等符合规定;

4)公共设施无污垢、无破损,盛放废弃物的容器密闭。

3.6.2包绿化管理

负责责任区域内绿化环境的管理,绿化带及其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人为损害。无依树搭棚、践踏草坪、擅自占用绿地和损坏花草树木等行为。

3.6.3包周边秩序

1)在责任区域内无出店占道经营,无店外设摊,杜绝使用高音喇叭招揽顾客以及影响社会秩序的行为;

2)无乱堆乱放、乱涂乱贴、乱拉乱挂、乱写乱画,乱搭乱建,乱占乱挖行为;

3)允许停放车辆的地方,车辆停放有序。

3.6.4'门前三包'责任制实行市、区和街道办事处(镇)三级管理,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

3.7'门前三包'责任区域划定:

3.7.1责任单位以相邻交接中心线为界,门前墙根至道路中心线为责任区域。

第7篇 商业中心电气维修管理规定

1、电气维修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按照国家颁部标准《电气安装工作规程》作业;

2、在进行电气维修时维修人员应穿戴好安全防护用品,配备绝缘良好的电工工具;

3、维修和保养电气设备时,应按要求做好保证安全的和技术措施,维修班班长应在分配工作的同时向维修人员说明工作中的安全注意事项,并在工作中检查、监督执行情况;

4、在配电干线、变压器、低压配电箱上作业时,应设专人监护,并至少二人进行;

5、一般情况下,尽量避免带电作业,若因特殊需要而必须带电作业时,应装设隔离档板,并有专人监护;

6、在一经合闸即可送电到工作地点的开关和刀闸的操作把手上,应悬挂'禁止合闸,有人作业'的标示牌;

7、维修或保养后的电气设备或线路,在经检查无误,拆除所有安全措施,全体维修人员撤出工作现场后,方可送电。

第8篇 某商业广场餐饮经营管理规定

商业广场餐饮经营管理规定

第1条 从业人员要求办理健康证、严格按卫生防疫部门规定执行。

第2条 从业人员要求上岗穿着工衣,佩戴工帽,违者罚款50元。

第3条 从业人员讲究个人卫生,做到'四勤三不',即勤理发、勤刮脸、勤洗澡、勤剪指甲,不戴戒指、不化浓妆、不涂指甲油。违者每人每项罚款5元。

第4五条 凡制作饭菜、食品所需的主要原料和辅料如油、面、米、猪肉、酱油、醋及筷子、餐盒、食品袋等就餐用品,要做到慎重选择,不采购腐烂变质、质量低劣的原料。违者罚款500元。

第5条 瓶装饮料及定型包装食品要向供货商索要'三证','三证'不齐全的商品,不得上柜。违者每个品种罚款100元。

第6条 凡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餐具,须清洗消毒或加套食品包装专用袋后使用,灶具每日清洁,清洗,保持干净整洁。违者每次每项罚款50元。

第7条 所有食品上柜前须经检验,做到上柜食品无变质、无过期,违者每次每项罚款200元;如有将变质、变味、过期不洁的食品出售给顾客,而引起顾客投诉的、经查证属实后罚款1000元;给顾客身体健康造成危害、并经县级以上医院证明者罚款1000元,并承担顾客的医药费等费用;如发生食物中毒等恶性事件,按照国家有关法规执行,一切后果由责任人自负。

第8条 食品加工存放过程中生熟隔离,出售直接入口食品时使用售货工具或戴专用手套。违者罚款50元。

第9条 每周彻底清洗柜台、冰箱、冰柜、货架、消毒柜、微波炉等经营设施,每日清洗垃圾桶,垃圾不得过夜存放。违者每次每项罚款50元。

第10条 营业期间,公共就餐区卫生属商场保洁清理,店铺及店铺外一米内属商户自行清扫范围。

第11条 如营业期间未按照商场有关规定执行,对所出售食品质量未严格把关从而造成相关职能部门处罚的,其相应责任由经营者自行承担,并处于5000元罚款。

第9篇 _大型商业广场营业员管理规定

大型商业广场营业员管理规定

第一条 必须着装工整,店铺营业人员佩戴本人上岗证;违反者每人每次处50元。

第二条 保持店铺内、外清洁卫生,店铺干净、整洁,不准随地吐痰、乱扔垃圾;违反一次处罚50元。

第三条 不准穿拖鞋、背心、短裤、超短裙、内衣下摆不外露,不敞怀、挽袖、卷裤腿、趿拉鞋等;违反一次处罚50元。

第四条 淡妆上岗,不准化浓妆,不准留染奇色怪状发型,不准涂有色指甲油和留长指甲及佩戴过于夸张的饰品。违反者每次处罚10元。并令限期改正,否则,劝其离岗(营业内容与此项相关者除外,如美发店)。

第五条 不准抱肩、叉腰、插兜、前趴后仰、手搭(趴靠)商品货架(柜台)、哼小曲、照镜子、梳头、剪指甲;违反者每人每次处罚10元。

第六条 营业员店内定岗,不准串岗、打闹、聚伙闲聊及在柜台(厅)内会客长谈;违反者每人每次处罚50元。

第七条 不准打扑克,下棋,违反者每人每次处罚500元。

第八条 不准岗上因接打电话怠慢顾客;违反者每人每次处罚100元。

第九条 不准酒后上岗、酗酒、赌博;违反者每人每次处罚500元。

第十条不准摊位内带小孩、吃零食、看杂书、织毛衣,干与经营无关的私事;违反者每人每次处罚100元。

第十一条 营业员不准在岗上坐着接待顾客;违反罚款10元。

第十二条 不准在商场内的任何地点(含办公室、营业厅、走廊、楼梯口、仓库)抽烟;违反一次处罚100元。

第十三条 接待顾客必须使用'文明用语'。

第十四条 接待顾客不准说粗话、怪话,顶撞、怠慢、扔甩商品,否则,引起顾客不满的;每人每次处罚100元。

第十五条 介绍商品要实事求是,切勿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顾客;违者每次处罚100元。

第十六条 顾客离开本店铺后不准再叫、拉顾客;违者处罚10-100元。

第十七条 不允许在店铺外商场规定的通道内摆货架、模特,私自侵占公共场地,私设广告和破坏公共设施,违者视情节处罚100-500元。pop陈列位置要显目合理,提交公司美工统一书写。任何pop的摆放需保持平整、洁净,不得自行涂改、书写或作他用的专柜、商铺每次给予处罚50元,并没收其pop。

第十八条 店铺员工用餐时间为12:00-13:00。如有特殊情况在规定时间外需向楼层主管请假,请假批准后方可离岗,否则,公司将给予10-50元不等处罚。

第十九条 自觉服从现场管理,对辱骂、威胁管理人员,聚众闹事影响正常经营者,给予500元以上罚款。商户应带头遵守上述纪律,否则,给予加倍处罚。

第二十条 营业员服务标准

1、做好'三声服务'工作;与消费者交流时使用普通话,用语规范、礼貌、自然、语句完整、准确、音调适中,正面回答问题,不以衣貌取人;

2、顾客浏览商品时,不可紧随其后;顾客需要时应主动介绍有关内容;

3、介绍商品和服务要真实可信,实事求是,特别要将注意事项、使用说明、保养方法、不足之处清楚的告知顾客;

4、对提出特殊包装要求的顾客应尽量满足,自己无法解决的,可介绍到礼品包装专柜或找服务台寻求帮助;

5、顾客付款时,收款员应唱收唱付,主动将购物凭证(如机打小票等)递交顾客,提醒顾客保留,作为退换货的依据,按国家规定提供发票;

6、及时提醒顾客带好随身物品,发现遗失物品与公司运营管理中心联系;遇有特殊情况(如偷窃、寻衅、可疑人、物等),须及时与现场安全人员联系或拨打电话;

7、按照公司运营管理中心的管理要求填写《营业员交接班本》等相关运营资料,及时做好交接班及顾客建档、回访工作,并自觉接受运营管理中心检查;

8、餐饮、娱乐、服务类营业员除遵守上述标准外,还应遵守行业要求。

第10篇 商业广场进离场管理规定

商业广场进、离场管理规定

第1条 签订合同或协议后,依据约定,到公司财务部交纳履约保证金、租金及其他各项(含相关资料)费用等,并妥善保存票据。

第2条 到公司运营管理中心办理商铺装修进场手续,领取本手册,到物业服务中心办理商铺接手手续。

第3条 经相关部门验收商铺装修合格后进行布展(不得将别处使用过的道具、货架等在__商业广场商铺内再次使用),经公司全面验收后在公司规定的时间开业。

第4条 离店时到公司运营管理中心填写《商户撤店审批表》,审批通过后办理合同终止手续。

第5条 持《商户撤店审批表》到公司财务部进行清算租金及费用,并予以确认。

第6条 到物业服务中心办理商铺交接手续,并按规定时间撤店。

第7条 撤店三个月后,携带各项押金和履约保证金等票据及《商户撤店审批表》、商铺交接手续等到公司财务部办理费用结清手续。

第11篇 某商业中心物品搬运管理规定

商业中心物品搬运管理规定

1.0目的

确保用户的物品不受损坏丢失、大厦的公共设施不受损坏。

2.0'放行条'与'出入证'的使用范围

a装修人员必须使用出入证;

b'放行条'的使用:

1)有贵重物品、装修材料搬出时;

2)用户搬家出入大厦时;

3)装修队伍将有价值的物品搬出时;

3.0物品出入限制

a禁止上下电梯物品:

1)整块夹板或板料尺寸超过2米的;

2)铝合金、不锈钢制品长度超过2米的;

3)未经包装(指用编织袋等装好),用铁丝困扎运输红砖;

4)未密封的液体材料,如:天那水;

5)超长超宽的其它物品和不用袋装好的装修垃圾;

注:以上物品允许上下楼梯,但损坏或污染楼梯道者,必须负责赔偿或消除妨害;

b禁止进入大厦的物品

易燃易爆,放射性等危禁物品

4.0申请放行条的规定

a搬入不受限制

b搬出申请

1)搬出贵重物品时必须由用户本人或亲笔盖章的委托书和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搬家离开必须凭财务部出具的己结清管理费、水、电费等证明。

c时间规定

所有搬运行为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过期'放行条'无效。搬运时应提前一天通知管理处。

5.0搬运程序

a搬入不受限制

b搬出程序

1)凭有效证件到管理处开具'放行条',详细列明搬出物品清单;

2)查验领取人的证件是否与用户登记相符,杜绝他人冒领行为。

c各出入口保安员根据放行条内列明的物品一一核对,无误后放行,并签名,收回放行条存档。

6.0搬运行为损坏公共设施的赔偿规定

a管理处对公共设施遭受损坏的行为,依据'谁损坏、谁赔偿'的原则进行处理;

b在搬运物品过程中,发现公共设施被损坏,保安人员应立即要求当事人在'放行条'上签署损坏公共设施负责赔偿保证,同时通知主管或主任到现场查看;

c根据被损坏的程度及设施情况,由主管或主任计算赔偿费用;

d对被损坏的设施,主管或主任应及时安排维修,对楼道被刮花的情况,等楼内装修高峰期后再进行;

e特殊情况:对当事人提出的自己出钱维修的,管理处应派人员督促维修工作。

7.0质量记录《放行条》

第12篇 某商业广场店铺商品质检管理规定

商业广场店铺商品质检管理规定

第1条 商场要求所有经营商品必须是正规厂家生产的合格商品。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法》有关规定,商户须提供厂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授权书、商品的商标注册证和商品的质检报告书'五证'。

第2条 新品上柜必须提前报商场营运部价格管理员,经商场营运部批准后才能上柜经营。商场严禁私自上货及经营假冒伪劣商品。否则,一经发现商场有权终止合同,强制商品撤柜,经营假冒伪劣商品的店铺需承担5000-20000元的违约金,商场保留追诉经营商户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对商场信誉造成损失的权利。

第3条 若政府有关部门或权利人提出了经营商户销售的商品有商标侵权或质量问题,商场可立刻将该商品撤货,并暂时保管;若经营商户能证明其商品的合法性,得到有关部门的认可后,商场可以恢复该项目在店内的陈列销售。商品撤离期间的损失由经营商户负责,撤离商品于保管期内的费用由经营商户承担;若该商品确实存在问题,经营商户除按国家有关规定承担责任外,还需承担商场由此造成的经济及名誉损失。

第4条 经营食品、副食品、餐饮必须有卫生许可证、质检合格证、营业证,营业人员必须有健康证;经营家电、灯具、饰品等商品必须按国家规定备齐相关证件。否则,不允许经营。

第5条 推行信誉卡制度,必须主动给顾客开据售货凭证,凭证开据规范,项目书写齐全,不允许以任何接口拒开售货凭证,发现一次处罚200元。

第6条 认真执行、兑现商场的售后管理制度的承诺,和今后商场陆续出台的其他承诺,不准以任何借口拖延、刁难、坑害、欺骗消费者。否则,商场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严重者商场给予封铺1个月的处罚,以及取消其合同优先续租权。

第13篇 z商业中心电气维修管理规定

商业中心电气维修管理规定

1、电气维修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按照国家颁部标准《电气安装工作规程》作业;

2、在进行电气维修时维修人员应穿戴好安全防护用品,配备绝缘良好的电工工具;

3、维修和保养电气设备时,应按要求做好保证安全的和技术措施,维修班班长应在分配工作的同时向维修人员说明工作中的安全注意事项,并在工作中检查、监督执行情况;

4、在配电干线、变压器、低压配电箱上作业时,应设专人监护,并至少二人进行;

5、一般情况下,尽量避免带电作业,若因特殊需要而必须带电作业时,应装设隔离档板,并有专人监护;

6、在一经合闸即可送电到工作地点的开关和刀闸的操作把手上,应悬挂'禁止合闸,有人作业'的标示牌;

7、维修或保养后的电气设备或线路,在经检查无误,拆除所有安全措施,全体维修人员撤出工作现场后,方可送电。

第14篇 商业城物业保安部宿舍管理规定格式怎样的

商业城保安部宿舍管理规定根据公司对保安部员工宿舍管理要求,有关宿舍三统筹及管理细则将作如下公布,希望各级员工细阅其中内容并切实遵守以下规定:

一、员工入住及搬离宿舍必须到保安部办理有关手续,填写入住宿舍保证书,部门经理及宿舍管理人员对宿舍整体管理起监督责任。

二、已被分派入住的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各项规则,服从保安部及宿舍管理人员的安排和管理,屡经劝戒后仍不遵守宿舍规定或不服从安排和管理者,经审核后将作相应纪律处分或者勒令搬离宿舍。

三、宿舍只为真正需要之职员而设,凡每周住宿时间少于5天者会被取消住宿资格。

四、辞职(或辞退)者于辞职(或辞退)后,最迟24小时内搬离宿舍,搬离宿舍时,宿舍舍长必须在场监督。

五、已批准入住宿舍员工的指定床位不得擅自调换,如有确实需要,可用书面报部门领导批准。

六、入住宿舍的员工有义务在非上班时间协助处理商业城之突发事件。

七、非住宿员工不得在宿舍内留宿,如特殊情况须写申请,如有违反当事人罚款100元。

八、由各室室长安排住宿员工,通过轮值形式负责宿舍清洁工作。

当值员工必须认真完成清洁卫生轮值工作。

九、全体住宿人员须经常保持宿舍内外环境清洁卫生,严禁在宿舍范围内乱丢垃圾。

十、宿舍内严禁任何形式之赌博、吸毒、收藏违禁品或进行非法聚会等违法行为,定必革职及搬离宿舍。

十一、爱护和保管公物,遗失或损坏公物者须负责赔偿。

十二、不许在室内及当眼地方晾晒衣服。

十三、要保持宿舍内的环境整齐、干净、美化。

严禁随处大小便及乱堆杂物,不准大声喧哗及做一切有损他人利益和影响别人休息的事情,如有违反视情节轻重按公司及保安部有关制度规定给予处理。

十四、作为入住宿舍人员应节约用电用水。

十五、严禁高空向下抛物,以保障地下过往行人或地下活动场所人员的安全,不准向窗外排水、倒水、吐痰或乱抛杂物、垃圾应自觉拿到地下指定的垃圾桶内。

十六、严禁带非本宿舍员工籍故在宿舍逗留,特别是女孩。

十七、宿舍内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吵闹、酗酒等不文明行为。

十八、入住宿舍员工需整理好个个卫生、被褥、床单、蚊帐、衣服、鞋一律叠放整齐,按《宿舍内务管理规定》执行,保持室内清洁。

十九、宿舍每天凌晨二点前熄灯,早班二十四时前睡觉,队员外出两小时以上必须请假,在外住宿必须书面申请,注明原因、归队时间、所到地点,报领班视情况逐级批准。

十、为保证此项制度的贯彻执行,如违反上述所规定条款而没有人承担责任的,则视实际情况和发生问题的轻重程度实行集体承担,希各队员认真执行此项制度。

第15篇 某商业中心管理处档案管理规定

商业中心管理处档案管理规定

1、办公室档案按人事、文件、资料分类,由文员负责管理;

2、档案文件必须设专柜存放保管,存放必须分类编号,清楚编写文件目录,以便查阅;

3、凡经领导批示传阅的文件,必须随文将领导批示和传阅人员签字表格一并归档;

4、借阅档案须认真办理借阅登记手续,保证按时归档;

5、凡借阅重要密件,必须经经理批准后方可借阅,所借阅的档案资料未经批准不得抄摘或复印;

6、档案管理人员要定时检查专柜,核对件数,做好防虫、防潮、防遗失,发现异常或被盗,丢失等情况,及时向领导反映,妥善处理,如系人为造成,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商业管理规定15篇

商业广场商户进、离场管理规定第1条签订合同或协议后,依据约定,到公司财务部交纳履约保证金、租金及其他各项(含相关资料)费用等,并妥善保存票据。第2条到公司运营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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