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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碎矿运输作业区避炮安全管理规定
1、3100及卷扬所有作业人员(主要包括电机车班、检修班、破碎皮带班、卷扬班以及其他人员)在3100平台及卷扬作业时,应随时保持警觉,严防采场上方的滚石滑落伤人。
2、3100现场主要安全负责人为陈海平,卷扬现场安全负责人为卷扬司机;若陈海平不在现场,则由当班电机车小组长担当3100及卷扬现场临时安全负责人;避炮场所必须在平硐、卷扬厂房后平硐或者b1皮带通廊内。
3、当接到集控室发出的爆破通知后,3100及卷扬现场安全负责人必须及时联系并组织3100及卷扬工业场地区域的所有作业人员前往指定的避炮场所进行避炮,保证所有人员、设备的安全。
4、爆破前的警戒发出后,3100及卷扬所有作业人员必须听从3100及卷扬现场安全负责人的指挥,进行避炮。爆破警戒未解除之前,严禁人员、车辆、设备进入危险区;爆破警戒破除后,由3100及卷扬现场安全负责人同意方可重新回到各自岗位上。
5、3100及卷扬现场安全负责人应该每天对3100及卷扬所有作业人员进行安全交底,主要包括避炮告知以及谨防山坡滚石告知,并将告知活动反映在采场东山头处理安全告知记录上。
6、电机车司机、道工进出平硐时应严防山坡滚石,破碎皮带班成员在破碎厂房周围活动时也应时刻警惕山坡滚石。
7、3100及卷扬所有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要做到相互提醒,相互监督,共同确保自己和他人的人身安全。
碎矿运输作业区
第2篇 矿业碎矿运输作业区避炮安全管理规定
1、3100及卷扬所有作业人员(主要包括电机车班、检修班、破碎皮带班、卷扬班以及其他人员)在3100平台及卷扬作业时,应随时保持警觉,严防采场上方的滚石滑落伤人。
2、3100现场主要安全负责人为陈海平,卷扬现场安全负责人为卷扬司机;若陈海平不在现场,则由当班电机车小组长担当3100及卷扬现场临时安全负责人;避炮场所必须在平硐、卷扬厂房后平硐或者b1皮带通廊内。
3、当接到集控室发出的爆破通知后,3100及卷扬现场安全负责人必须及时联系并组织3100及卷扬工业场地区域的所有作业人员前往指定的避炮场所进行避炮,保证所有人员、设备的安全。
4、爆破前的警戒发出后,3100及卷扬所有作业人员必须听从3100及卷扬现场安全负责人的指挥,进行避炮。爆破警戒未解除之前,严禁人员、车辆、设备进入危险区;爆破警戒破除后,由3100及卷扬现场安全负责人同意方可重新回到各自岗位上。
5、3100及卷扬现场安全负责人应该每天对3100及卷扬所有作业人员进行安全交底,主要包括避炮告知以及谨防山坡滚石告知,并将告知活动反映在采场东山头处理安全告知记录上。
6、电机车司机、道工进出平硐时应严防山坡滚石,破碎皮带班成员在破碎厂房周围活动时也应时刻警惕山坡滚石。
7、3100及卷扬所有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要做到相互提醒,相互监督,共同确保自己和他人的人身安全。
碎矿运输作业区
第3篇 来访人员进入生产作业区安全管理规定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__公司为保证来访人员的安全与健康,保障生产(作业)区的安全,对来访人员职责、安全教育、现场管理上所作的规定。
本标准所规定的生产(作业)区是指除办公楼、综合楼之外的厂区内所有区域。
2. 定义:来访人员是指进入生产(作业)区进行参观、实习、检查、技术服务等现场活动的非本公司人员,不包括施工单位人员。
3. 管理职责
3.1. 由集团公司领导及其所带的来访人员、政府部门人员进入生产(作业)区临时性参观检查的,由安全环保部进行口头安全教育或视情况进行其他教育,再根据情况由相关部门派人员陪同;夜间来人,则由总调度室负责进行安全教育,并负责陪同。
3.2. 其他来访人员如需进入生产(作业)区,则由所进入部门主管或安全管理人员办理“来访人员进入生产(作业)区联系单”。
3.3. 所进入部门主管或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对来访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审批办理相关准入手续,并负责对来访人员进入生产(作业)区的安全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3.4. 按照“谁陪同,谁负责”的原则,陪同部门负责对来访人员的组织和管理。
4. 管理内容与要求
4.1. 安全教育
4.1.1. 所有来访人员在办理完“来访人员进入生产(作业)区联系单”后,由所进入部门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4.1.2. 安全教育内容应包括:进入生产(作业)区所涉及的重大危险源及应遵守的安全规定;本公司或部门生产的主要特点;防火、防爆、防毒和事故应急救援方面的知识;来访人员行走路线及紧急疏散路线。
4.1.3. 根据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可采用播放录像片或安全管理人员口头教育等形式进行。
4.1.4. 经过安全教育后,来访人员须填写《__公司公司来访人员进入生产(作业)区安全教育告知卡》(以下简称《告知卡》)和《来访人员教育卡》,来访人员应在《告知卡》上签名,教育者在《来访人员教育卡》上填写教育日期,并签名。安全管理人员保存《告知卡》时间为半年。
4.2. 现场管理
4.2.1. 来访人员凭“联系单”和“教育卡”进入生产(作业)区。
4.2.2. 所有来访人员进入生产(作业)现场时,必须由所在部门工作人员陪同。
4.2.3. 部门陪同人员负责介绍现场安全注意事项,负责对来访人员的现场安全实施监护。
4.2.4. 来访人员进入现场时,应做到“七不准”。违反规定将追究陪同人员和来访人员责任。
4.2.4.1. 不准携带香烟、火种及易燃易爆物品进入生产(作业)区。
4.2.4.2. 进入生产(作业)区内不准使用手机。未经许可不准使用照相机、摄像机等非防爆性电器。
4.2.4.3. 不准擅自动用生产(作业)区内的各种设备、设施和工具等。
4.2.4.4. 进入生产(作业)区,不准违规着装。
4.2.4.5. 自备交通工具不准进入生产(作业)区内。
4.2.4.6. 未成年人不准进入生产(作业)区内。
4.2.4.7. 不准在没有部门工作人员陪同的情况下参观现场。
4.2.4.8. 当现场发生异常情况时,陪同人员应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及疏散措施,积极保护来访人员安全。
4.2.4.9. 《教育卡》由来访人员保存,如来访人员在3个月内再次到访本公司,出示《教育卡》后,可不再进行安全教育,超过3个月再次到访本厂,必须接受安全教育。
第4篇 乙醇装卸作业区员工岗位培训管理规定
一、库重大危险源管理办公室应结合作业区实际,制定员工技能培训和日常培训计划,根据培训计划安排,组织实施。库安全员对授课学时和培训情况进行统计,为考核提供依据。
二、对新入厂、调换工种等情况的员工应按规定组织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
三、定期开展岗位技能培训,员工岗位培训对象为作业区调度员、司泵工、卸槽工,包括外聘民工及返聘人员。
四、技能和日常培训方式为集中培训,现场讲解,技术答疑。培训内容包括
(一)、素质培训
1、目标、形势、责任、任务;
2、岗位职责;hse知识;
3、企业安全文化及其相关知识。
(二)、技能培训(理论和实践相结台)
1、岗位基本技能技术培训:主要包括设备的结构、原理、操作方法、维护保养、故障判断及处理,操作规程、工艺流程等。
2、岗位安全培训:主要包括安全法律法规、危害因素的识别、消防知识、人员防护知识和防护设备的使用、现场安全知识、岗位风险危害及其控制、特种设备操作规定、事故案例等。
3、岗位应急处置能力培训:主要包括作业区应急预案的演练、现场救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