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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质管理规定7篇

更新时间:2024-11-12 查看人数:24

品质管理规定

第1篇 公司品质管理体系稽核规定

公司品质管理体系的稽核规定

1.总则

1.1制定目的

通过对本公司品质管理体系的稽核,适时发现问题并采取对策,确保品管体系持续有效地运行。

1.2适用范围

本公司品质管理体系各项工作的定期或不定期稽核工作,均适用本规章。

1.3权现单位

(1)品管部负责本规章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2)总经理负责本规章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

2.稽核规定

2.1定义

对各项品质活动与相关结果进行查核,以验证其与本公司品质管理体系之规定是否一致,以及规定是否被正确执行,并达到预定之目标,此项查核工作即为品质稽核。

品质稽核分为定期稽核与不定期稽核。

2.2品质稽核种类

2.2.2不定期稽核

(1)品管部主管视需要可指定人员对某项品质活动进行必要之稽核工作。

(2)总经理(或管理者代表)可视需要要求品管部对公司之品质体系作全面的稽核,或对某项品质活动作必要的稽核工作。

2.2.3定期稽核

由品管部于每年12月提出次年度《内部品质稽核计划》,报总经理(或管理者代表)批准,原则上每半年进行一次稽核。

3.定期稽核规定

3.1稽核准备

3.1.1稽核人员组成

由品管部提出参加稽核的人员组成情况,经总经理(管理者代表)批准,并由总经理(或管理者代表)委任稽核组组长。稽核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熟悉公司品质管理体系各项制度与规范。

(2)受过相关之训练([注]iso9000认证之企业,稽核人员应具有内部审核员的资格)。

(3)口头、书面表达能力好。

(4)非被稽核部门之工作人员。

3.1.2稽核实施计划

由稽核组组长编制〈稽核实施计划表〉,经总经理(或管理者代表)批准,并提前一个星期向被稽核部门发出通知。实施计划应包括下述内容:

(1)稽核的目的、范围/部门。

(2)稽核的日期、时间安排。

(3)稽核的依据、评判准确。

(4)稽核组成员组成状况。

3.2稽核实施

3.2.1起始会议

稽核组组长视需要,可召集稽核小组成员及被稽核单位代表,举行起始会议。

起始会议内容:

(1)稽核实施计划的再度说明。

(2)被稽核单位的配合状况。

(3)释疑。

3.2.2实施稽核

(1)稽核人员通过面谈、文件检查、资料调阅及现场检查,收集证据,了解稽核项目的客观状况。

(2)对发现的问题,稽核人员应记录在《不符合事项报告》中,并经被审核部门负责人确认,以保证不符合事项能够被理解,有利于纠正措施的采取与实施。

(3)稽核人员应秉持客观、公正、负责的态度。

3.2.3结束会议

稽核完毕,由组长召集稽核小组成员及被稽核单位代表,举行结束会议,必要时总经理(或管理者代表)应列席。结束会议内容包括:

(1)稽核中的所见所闻。

(2)应予肯定的突出方面。

(3)应予纠正的不足地方。

(4)不符合事项的报告。

(5)释疑。

3.3稽核结果追踪

3.3.1报告提出

在稽核工作结束后三天内,稽核组组长负责编制《稽核报告》呈报总经理(或管理者代表)。稽核报告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1)稽核目的、范围/部门。

(2)稽核小组成员。

(3)稽核日期、时间。

(4)不符合事项的描述。

(5)针对稽核项目,对被稽核部门的工作作出评价。

3.3.2报告发放

稽核报告应发放下列部门:

(1)总经理f(或管理者代表)、品管部经理。

(2)被稽核部门。

(3)不符合事项涉及部门。

3.3.3追踪管理

(1)责任部门负责针对《不符合事项报告》提出纠正措施并加以实施。

(2)品管部追踪纠正措施的执行情况及效果确认。

(3)品管部保存稽核产生的记录、报告等资料。

4.附件

[附件]hc08-1《稽核实施计划表》

[附件]hc08-2《不符合事项报告》

第2篇 某某物业公司品质管理规定

某物业公司品质管理规定

1、品质培训部每年11月制定下一年度的品质管理工作计划,经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后下发执行。

2、各管理中心(处)每年12月根据公司计划,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制定本物业下一年度品质管理工作计划,经各管理中心(处)负责人批准后执行,并报公司品质培训部备案。

3、各管理中心(处)实施内部认证、外部认证、示范项目的申报等重大品质管理活动,属于年度计划内的活动,应提前一个月将实施方案报公司备案;不在年度计划内的活动,应提前两个月将计划报公司审批,公司品质培训部应在十天内出具审核意见,经公司领导批准后,该项活动方可实施。

4、公司执行品质管理月报制度。各管理中心(处)每月应按时填报品质管理工作月报,月报应包括以下内容:

4.1品质管理各项制度的颁布、修订;

4.2重大品质管理活动(如体系审核、管理评审、示范项目考评等);

4.3重大事件(如客户重大投诉、质量事故等)及处理情况;

4.4每月客户数量及变动情况;

4.5每月客户有效投诉数量,投诉处理率、及时率;

4.6内审员、外审员变动及新增情况。

5、公司推行一线员工持证上岗制度,保证一线员工的服务质量,合理规避管理风险。新员工必须持政府主管部门规定持证上岗,并根据要求年检。

6、公司建立相对统一的、规范的服务标准、服务流程,保证物业全系统服务品质。公司制定不同类型、不同档次物业关键岗位、关键服务流程的规范文本,各管理中心(处)按照规范文本制定并完善各级文件体系。确需进行修订的文件,应报公司品质培训部审批后再进行适当修订。新接物业管理项目应在接管运行一年内建立规范的质量管理体系,并建立规范的资料档案。

7、公司推行内部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制度。为保障公司所管项目的服务品质,提高服务质量,节省经营成本,除选择性的对优秀的高档物业项目进行外部管理体系认证外,公司对各管理中心(处)其他物业管理项目有计划地推行企业内部管理体系认证。

8、企业内部管理体系认证工作,由公司品质管理专业技术委员会根据公司计划组织实施。

9、公司品质管理实行分级检查和监控。公司品质培训部负责对各管理中心(处)品质管理的检查和监控(格式见附表);各管理中心(处)品质管理负责人负责对所管辖物业品质管理的检查和监控;各管理中心(处)负责人及品质管理员负责对各操作岗位服务品质的检查和监控。

10、公司依据《经营管理目标责任书》要求,每年组织对各管理中心(处)的品质管理工作考核。考核结果按照《经营管理目标责任书》的规定,作为对属下公司的绩效考评内容之一。

11、各管理中心(处)品质管理工作按照各项目《经营管理目标责任书》、体系文件或'国优'检查标准的要求,定期组织对所管辖物业的品质检查和绩效考核。各管理中心(处)应将品质检查和绩效考核结果与管理处负责人的绩效工资、升职调薪挂钩。

12、各管理中心(处)按照体系文件的规定,定期巡查各岗位操作人员现场操作规范及质量记录的填写。各管理中心(处)应将巡查结果与操作人员的绩效工资挂钩。

第3篇 某商业广场店铺商品质检管理规定

商业广场店铺商品质检管理规定

第1条 商场要求所有经营商品必须是正规厂家生产的合格商品。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法》有关规定,商户须提供厂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授权书、商品的商标注册证和商品的质检报告书'五证'。

第2条 新品上柜必须提前报商场营运部价格管理员,经商场营运部批准后才能上柜经营。商场严禁私自上货及经营假冒伪劣商品。否则,一经发现商场有权终止合同,强制商品撤柜,经营假冒伪劣商品的店铺需承担5000-20000元的违约金,商场保留追诉经营商户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对商场信誉造成损失的权利。

第3条 若政府有关部门或权利人提出了经营商户销售的商品有商标侵权或质量问题,商场可立刻将该商品撤货,并暂时保管;若经营商户能证明其商品的合法性,得到有关部门的认可后,商场可以恢复该项目在店内的陈列销售。商品撤离期间的损失由经营商户负责,撤离商品于保管期内的费用由经营商户承担;若该商品确实存在问题,经营商户除按国家有关规定承担责任外,还需承担商场由此造成的经济及名誉损失。

第4条 经营食品、副食品、餐饮必须有卫生许可证、质检合格证、营业证,营业人员必须有健康证;经营家电、灯具、饰品等商品必须按国家规定备齐相关证件。否则,不允许经营。

第5条 推行信誉卡制度,必须主动给顾客开据售货凭证,凭证开据规范,项目书写齐全,不允许以任何接口拒开售货凭证,发现一次处罚200元。

第6条 认真执行、兑现商场的售后管理制度的承诺,和今后商场陆续出台的其他承诺,不准以任何借口拖延、刁难、坑害、欺骗消费者。否则,商场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严重者商场给予封铺1个月的处罚,以及取消其合同优先续租权。

第4篇 公司全员品质管理规定

公司全员品质管理办法

1.总则

1.1制定目的

为提升公司全员品质管理意识,强化企业体质,特制定本办法。

1.2适用范围

本公司推行全面品质管理之活动,悉依本办法执行。

1.3权责单位

(1)总经理室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2)总经理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

2.推行tqm的意义

2.1.tqm的定义

公司内所有部门全体人员通力合作,构成一个具有共识、执行力强的团队,使工作标准化,并使各种事项确实执行,从而使自市场调查、研究、开发、设计,到采购、制造、检验、试验、出货、销售、服务为止的每一阶段都能得到有效管理,确保高品质,这就是全面品质管理,简称为tqm(totalqualitymanagement)。

2.2推行tqm的意义

推行tqm,可以提升、改善公司的经营体质,表现在:

(1)提升全员问题意识。

(2)重视工作计划与pdca。

(3)把握工作重点。

(4)重视过程管理。

(5)创造通力合作、精诚团结的团队。

2.3推行tqm原则

本公司推行tqm强调以下原则:

(1)以顾客为重的宗旨。

(2)贯彻品质第一的方针。

(3)后工程即是前工程的顾客。

(4)强调事实。

(5)尊重人性。

(6)注重标准化。

(7)推动pdca。

(8)强调精诚合作。

(9)追求工作品质。

(10)提倡人人品管、事事品管。

3.推行办法

3.1.tqm推行组织

(1)本公司成立tqm推行委员会,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委员若干名。

(2)tqm推行委员会下设事务局,事务局设总干事一名,助理一名及推行干事若干名。

(3)tqm推行委员会下辖各职能委员会,如品质保证委员会、成本管理委员会、产销管理委员会、标准化委员会、教育训练委员会、品客圈委员会、5s推行委员会、改善提案委员会等。

3.2工作职掌

3.2.1.tqm的推行委员会

负责推动公司全面品管的各项活动。

3.2.2主任委员

由总经理担任,其职掌为:

(1)tqm推行办法之核准。

(2)推行tqm最终之决策。

(3)年度推动计划之批准。

3.2.3委员

由各部门主管担任,其职掌为:

(1)参与推行tqm的计划与方案的研拟。

(2)督导本部门之tqm推行。

(3)主任委员交办的事项。

3.2.4总干事

由主任委员任命,其职掌为:

(1)全公司tqm活动之推动。

(2)委员会或事务局会议之召集。

(3)tqm具体事务之指导、策划。

(4)问题点的整理与改善推动。

3.2.5助理

由总干事任命,其职掌为:

(1)协助总干事推展工作。

(2)沟通协调之事务工作。

(3)各种资料之整理、汇总、存档等工作。

3.2.6推行干事

由各部门骨干担任,其职掌为:

(1)委员会与事务局推行事项的执行。

(2)tqm活动的策划、建议。

(3)问题点的收集、报告。

(4)其他由总干事交办的事项。

3.2.7各职能委员会

其主任委员、委员由各级干部兼任,其中主任委员由tqm委员会委员或主任委员担任。职能委员会职掌为:

(1)该职能中全盘性的事务策划。

(2)建立该职能体系和推行办法。

(3)推动tqm委员会指定事项。

3.3.tqm推行步骤

3.3.1由上而下推行tqm

(1)公司决策层之方针构想产生,交由tqm推行委员会。

(2)tqm推行委员会提出推行方向、项目、目标。

(3)tqm事务局策划推行细则、计划、进度。

(4)交由各职能委员会商议或执行。

(5)各职能委员会将工作细化推动。

3.3.2由下而上推行tqm

(1)各级员工、干部将构想、建议、提案向上反馈。

(2)各职能委员会审查、评估。

(3)呈tqm推行委员会裁决。

(4)实施并评估效果。

4.附件

[附件]hd04-1《tqm推行组织图》

第5篇 某某物业公司品质培训管理规定

某物业公司品质培训管理规定

根据总公司有关《培训工作管理规定(试行版)》中第六章第十四条的规定,结合我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培训工作目标

1、不断提高各级员工的专业知识、工作技能、实际操作能力和管理水平;

2、培养一批中高级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满足公司发展需求;

3、贯彻并实施公司发展规划和战略方针,配合人力资源部建立人才梯队和人才储备;

4、建设企业文化,培养员工良好的岗位素质和职业精神;

5、开发员工潜力,为员工提供更多培训机会和发展机遇,引导员工把个人发展目标同企业发展方向结合起来。

二、培训工作计划的制定

1、品质培训部与每年12月上旬,制定公司下半年度培训计划;

2、各管理中心(处)与每年12月30日前,制定本中心(处)下半年(三级)培训计划;

3、各管理中心(处)在每月工作报表上填写下月培训计划,并填注计划变更情况;

4、品质培训部于每年11月份开展培训需求和培训效果调查;

三、培训工作组织网络

1、二级培训主管部门:品质培训部

二级培训主管:品质培训部经理

二级培训负责人:培训主任

2、三级培训主管部门:品质培训部

三级培训主管:培训主任

三级培训负责人:各部门、管理中心(处)负责人

3、培训工作网络

四、培训工作职责

a品质培训部

1、配合总公司做好一级培训工作;

2、制定培训计划;

3、检查、监督、指导三级培训工作。

b各管理中心(处)、各部门

1、配合品质培训部做好二级培训工作;

2、制定三级培训计划,组织、落实三级培训工作;

3、及时、准确地完成培训工作月报。

五、培训级别和种类的划分

1、培训级别

一级培训:上级公司经营班子成员、各职能部门成员及公司

属下公司经营班子成员和中高层专业技术人员;

二级培训:公司领班以上(含领班)管理人员,及重点岗位

技术人员骨干。

三级培训:各中心(处)部门操作层员工。

2、培训种类

上岗培训:新员工入职培训合格或员工调整岗位时,需由所属部门对其进

行上岗培训。内容包括岗位的基本情况、岗位作业质量标准和作业流程等。

在职培训:结合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以案例讨论为主要形式,对各级

员工进行现场培训,以提高员工及管理干部实际解决问题的能力。

外派培训:表现突出的员工,为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和业务能力,可申请

选送外出进修或参加专业培训机构的短期培训、讲座、交流会等。

岗位轮换:对一些能力较高,发展潜力大的员工,可适当安排定期轮岗培训,达到培养一专多能人才的目的。

个人进修:公司鼓励员工充分利用业余时间到大专院校或专业培训机构进修学习,包括攻读学位、职称及其它资格证书的考试、培训等。

六、培训工作流程

1、上岗培训工作流程

七、培训档案管理

1、品质培训部负责二级培训档案管理工作

2、各管理中心(处)负责三级培训档案管理工作

3、培训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a)培训教材c)培训考核及结果

b)培训签到纪录d)培训计划e)员工培训履历表

4、各部门培训档案应有专人负责,档案目录清晰,便于查阅

八、培训费用及考核办法

1、计划财物部于每年12月份制定下年度培训费用额度,报给分管领导审批。品质培训部依据培训费用额度制定培训专用使用计划报分管领导审批。

2、品质培训部每月对管理中心培训计划执行情况,档案建立情况进行检查、打分。每年12月份累计得分,总分与年终绩效考核挂钩。

3.公司培训管理实行分级检查和监控。公司品质培训部负责对各管理中心(处)三级培训工作的检查和监控;各管理中心(处)负责对本管理中心(处)三级培训工作的检查和监控。

4、品质培训部每月组织对各管理中心(处)的培训管理工作的考核(格式见附表)。考核结果作为对属下公司的绩效考评内容之一。

5、各管理中心(处)培训管理工作按照各项目的培训计划和体系文件的要求。

第6篇 产品质量检验管理规定

产品质量检验管理办法

为加强质量的监督管理,减少废品的发生,完善检验工作,持续有效全面贯彻执行iso9000国际质量体系认证标准,特制定产品过程控制方法:

一、首检

1、检验员必须全面了解技术标准、图纸工艺、操作规程的一切技术规定。

2、操作者加工首件(包括更换加工零件型号、设备工装修换、图纸和艺更改)必须送检,对首件没有交检而造成废品的操作者必须负一切责任。

3、检验员必须根据图纸工艺对送检的首件进行首检,并对首件结果负责,如检验员没有做好首检而造成的批量废品,由检验员主要责任,必须承担一定比例的废品赔偿。

4、车间主管必须督促操作者做好首检工作,经过首检工作,经过首检合格的零件,操作者必须对产品质量负责,并认真作好自检工作,如果由操作者没有做好自检而产生的废品,必须追究其责任,并负责赔偿。

二、联检

1、上道工序的检验员必须重视下道工序对产品的反映意见,下道工序的检验员有责任把质量信息回馈给上道工序。

2、下道工序有权拒绝接收上道不合格产品,发现不合格产品应及时与检验员联系,查明原因,及时处理,形成每道有序控制,层层有把关的良好体系。

三、巡检

1.检验员必须根据技术要求对产品作巡回抽样检查,如发现不合格产品,应立即向操作者提出,并责成其找出原因。待解决问题后才能继续生产。

2.检验员必须对巡回抽检认真负责,对重要零部件及关键工序必须核定抽检次数不少于2次,以及每次抽检数量不少于1件并填写《原始记录表》。

3.在巡检过程中,检验员有责任对工装夹具进行不定期检查,或随机抽查,强行生产由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操作者负全部责任。

四、终检

1.生产工人对完工的产品必须交给检验员检验,未受检的产品不得流转或入库,如发现有不经检验而私自流转者,将追究当事人责任。

2.检验员对完工的产品(包括半成品,成品,外协件,外购件)应根据图纸,工艺和有关技术标准实行全检或抽样检查,如发现有错检或漏检,要追究检验员责任。

3.检验员必须自觉配合车间生产,对完工的产品根据趁件的生产需要分轻、重、缓、急进行检验。检验数量不少于5%,重要零件及关键工序发现不合格要全检。如有故意拖延或刁难而影响生产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4.对于检验不合格但可以返工的产品,检验员有权要求生产工人及时返工,并通知班组织或车间,返工后重新检验,第一次返工合格,按合格记录第二次以上返工,即使检验合格也按次品处理,需要返工而操作者拒绝返修的,按废品处理。并由车间报请公司给予行政处罚。对于超差但不影响使用的工件,由检验员会同车间报告技术部门,由技术部门(或有关技术员)决定处理意见,回用品按次品处理,(次品不计发工资,造成废品的按公司规定赔偿损失)。

5.检验员必须对受检的次品、返修品和废品必须隔离放置,车间或有关部门必须配合作好此项工作,如发现有把不合格品混入合格品中,将追究当事人责任。

6.检验员必须对检验完毕的工件开具工单,并如实填写合格产品、次品、废品数量。

五、总装检验

1、装配工在装机前应首先对零件做出必要的检查,发现问题应进行复查,对关键件,关键尺寸,大件等检验员应重点复检,以保证整机质量。

2.在装机过程中,检验员应参照组装检验记录表中相关检测资料,做好实测记录,确认合格后,办理合格证。

六、产品标志说明

1、为了实现可追溯性,生产中采用产品工序流程卡(可以在原工艺流程卡的基础上修订),表明原材料/产品/工序/生产日期/数量等进行标志和记录,由生产车间主管记录,当首道工序合格时进行转序,同时在产品工序流程卡上记录,当不合格时,对不合格产品进行隔离处置,同时在产品工序流程卡上记录,并终止该流程卡,事后追究。

2、检验状态标识,采用标牌_产品转序卡)分三种如下:

合格 绿色

不合格(包括翻修品、次品、废品)红色

待检黄色

七、外协/外协物资的验收

1、查验收据:检验所需要的技术依据合同或协议书,由生产部门/技术部进行配合。其中包括企业标准,检验规范,技术条件,技术图样等。

2、质检部是进货检验的归口部门,负责对进货检验,应友好与供应商/生产部门/技术部进行配合。

3、物资到货后,接到通知登记做好记录,按产品类别进行检验。

4、对属于检查验证产品,检查内容如下:

a、检查供方产品的质量合格/产品质量保证书/名称/图号/出厂日期/检验员印章等。

b、根据供方提供的质保书,发货单据,定货合同与材料进行核对,以查明供方提供的文件中所反映的材料名称/规格/材料成分/交货状态和特征等是否与标准相符。

c、对产品实物外观的检查,包括对磕碰/锈虫/划伤等的检查。

5、对属于检查验收类产品按以下的方法检查:

a、第一类产品:数量 1-100件抽检50%

101-500件抽检40%

500-1000件抽检30%

1001件以上按25%正常一次抽样方案执行;

b、第二类产品:数量1-500件抽样不少于10%

500-1000件抽样不少于8%

1001-2000件抽样不少于5%

2000件以上按3%,放宽一次检查方案执行。

c、对于产品质量稳定的供货方按第二类检查方案执行;

d、对于产品质量不稳定和新开发的供货方按第一类检查方案执行;

6、经检验或严整合格后,由检验员在《入库验收单》上签名办理入库并作好记录。

7、经检验或严正后,由检验员在《入库验收单》上签名办理入库并作好记录。

8、供方发生以下变化时,本公司采购链部门必须向质检链部门发出通知,质检部对其提供的产品质量进行验证和考核;

a、产品由一个供方转为另一个供方;

b、零件由供方进行修改设计,导致尺寸、材料变化;

c、供方的工艺、

设备、模具具有较大的变化;

d、产品不合格的限期整改时;

e、产品停止供货6个月;

9、不合格的产品的处置:

a、当检验员在抽样检查中发现不合格,由主管技术员复检,如复检不合格,可以判定为不合格;

b、采购部对不合格产品应如数退回;

c、对出不合格产品的供方,送货时要加倍检查,甚至100%检;

10、凡经检验的外协、外购产品均作好检验工作状态标识并记录。

八、计量器具管理和保养制度、

1、计量器具是产品质量管理的重要环节,由质检部统一管理公司的量具和测量仪器。

2、建立计量器具台帐,按工艺要求配备。

3、对计量器进行周期检定,对不符合检定要求的,停止使用。

4、量具的发放由车间,经副总,总工批准,质检部签字后取用,并做好记录收回旧量具。

5、量具修理后,专用检具在使用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按要求进行检定,达到规定要求才可使用。

6、量具存放应有固定位置,在使用过程中应防止在操作者容易看到而有不会掉落的位置上。

7、不允许把量具与其他工具放在一起,以免受到损伤。

8、非计量检修人员,严禁自行拆卸,修理或改装量具,发现问题即使送质检部进行鉴定并安排检测。

9、量具是用于测量的工具,不允许当做其它工具使用。

10、量具使用完毕,要及时擦干净,放入量具包装盒内,对于封存量具,各方面有涂上一层防锈油。

第7篇 公司生产品质管理规定

公司生产品质管理办法(二)

1.总则

1.1制定目的

为确保生产品质,避免出现批量性品质问题,特制定本规章。

1.2适用范围

本公司各制造单位的生产加工过程,均应进行首件检验,并依本规章执行。

1.3权责单位

(1)品管部负责本规章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2)总经理负责本规章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

2.首件检验规定

2.1定义

本规章所称的首件是指制造单位各工程加工生产的产品,经自我调试确认,判定合乎要求后,拟进行批量生产前的第一个(台)产品(半成品、成品)。

2.2首件检验时机

(1)新产品第一次量产时的首件产品。

(2)每一制造命令(订单)开始生产的首件产品。

2.3新产品首件检验

2.3.1检验流程

(1)制造单位依工艺流程加工或调试,并进行自检。

(2)品管pqc人员在制造单位加工调试时,应调出各相关检验依据文件或样品,并从旁协助,同时就外观等易于判定之特性予以确认。

(3)制造单位认定生产之产品合乎要求时,将该道件交pqc进一步检验。

(4)pqc人员依据检验文件、规范、对道件进行全面的检查,如判定不合格,应向制造单位提出,并要求改善,直到判定合格为止。

(5)pqc判定合格,或判定不合格但属设计问题或制造单位无法改善之问题时,由pqc填写《首件检验报告》一式三联,呈主管审核。

(6)经品管主管审核之《首件检验报告》及首件产品由不得pqc人员直接送往开发部门,交具体开发该产品之技术人员作检验。

(7)开发部技术人员经检验后,作出合格或不合格的判定,并填入《首件检验报告》中。

(8)开发部、品管部均判定合格后,《首件检验报告》一联由品管部保留,一联由开发部保留,一联转制造部,制造单位可以正式量产。

(9)开发部、品管部判定不合格时,如属制造单位原因时,应由制造单位改善、调试直到合格为止;如属设计原因时,应停止生产,由开发部负责拟出对策加以改善后,方可恢复生产,并需重新作首件确认。

2.3.2注意事项

(1)某些品质特性之判定无法参短时间内得出结论(如寿命试验等),这些特性于新产品试制时应进行检测,在首件检验时,可先不检验这些项目。

(2)品管部应在量产开始后,依规范随机抽样,就未进行检验的项目实施检验,发现问题应及时反馈对策。

(3)某些检验需要不止一个产品时,可要求制造单位生产足数之“首件”。

(4)首件检验讲究时效,以避免制造单位停工时间太长。

(5)应将合格之首件产品,作为样品由品管部保存。

2.4订单首件检验

2.4.1检验流程

(1)参照新产品首件检验流程进行。

(2)因不属新产品,在客户没有技术个性变更之一般状况下,只要品管部判定合格即可生产,不必送开发部检验。

2.4.2注意事项

(1)是否进行长期性试验(如寿命试验)由品管部根据具体产品状况确定。

(2)应将新产品之首件留存样品与各订单(制造命令)之首件作比较确认。

3.附件

[附件]hc04-1《首件检验报告》

品质管理规定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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