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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采区轨道安全设施使用交接管理规定 第2篇x学生公寓设施使用及维修管理规定 第3篇采区轨道安全设施使用及交接管理规定 第4篇矿井防尘设施使用管理规定 第5篇中深孔设备设施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第6篇x大学生公寓设施使用及维修管理规定 第7篇某小区智能化设施使用管理规定 第8篇中深孔施工设备设施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第9篇防尘设施使用管理规定
第1篇 采区轨道安全设施使用及交接管理规定
为加强提升运输管理,提高运输质量标准化水平,理顺生产内部各方面关系,适应我矿生产发展的需要,针对运输存在的问题,经矿研究做出以下采区轨道和安全设施使用及交接管理规定:
1、采区轨道和挡车设施实行“谁使用、谁维护、谁管理”的原则,挡车设施实行挂牌管理,在每一个挡车设施上挂上责任牌版,牌版上必须明确维修负责人和使用负责人,以便及时落实责任。
2、掘进迎头的轨道和挡车设施由掘进单位按提升运输技术管理规定要求负责安装、使用和维修,出现问题按提升运输安全管理规定要求进行考核。
3、综采工作面上平巷的轨道和挡车设施由安装工区按提升运输技术管理规定要求负责安装,经验收合格后交与综采单位,综采单位必须明确负责人负责管理,出现问题按提升运输安全管理规定要求进行考核。
4、采区轨道上下山的轨道和挡车设施的管理,由矿领导平衡,凡是多家单位使用的轨道和挡车设施(由机电机运队安岗位工的)由机电机运队负责管理、维修,凡是一家单位使用的由机电机运队按提升运输技术管理规定要求负责整改,经验收合格后交与使用单位,由使用单位负责管理、使用和维修,出现问题按提升运输安全管理规定要求进行考核。
5、综采工作面在正常推进中其轨道和挡车设施由本单位自己拆除,机电机运队负责运送上交,双方办好交接,如有丢失或损坏对责任单位按原值的20%—100%罚款。
6、当掘进单位施工完毕后,其轨道和挡车设施不得私自撤走,必须经矿领导平衡后方可撤除或与综采队进行交接,否则每撤除一处轨道和挡车设施罚款1000元,不合格一处对责任单位罚款500元,在工作面交接时与其他设备一起交与综采单位,不合格一处对责任单位罚款500元,并限期整改,如在安装期间损坏轨道和挡车设施由安装单位负责整改,否则按上述规定委托其它单位处理。
第2篇 采区轨道安全设施使用交接管理规定
为加强提升运输管理,提高运输质量标准化水平,理顺生产内部各方面关系,适应我矿生产发展的需要,针对运输存在的问题,经矿研究做出以下采区轨道和安全设施使用及交接管理规定:
1、采区轨道和挡车设施实行“谁使用、谁维护、谁管理”的原则,挡车设施实行挂牌管理,在每一个挡车设施上挂上责任牌版,牌版上必须明确维修负责人和使用负责人,以便及时落实责任。
2、掘进迎头的轨道和挡车设施由掘进单位按提升运输技术管理规定要求负责安装、使用和维修,出现问题按提升运输安全管理规定要求进行考核。
3、综采工作面上平巷的轨道和挡车设施由安装工区按提升运输技术管理规定要求负责安装,经验收合格后交与综采单位,综采单位必须明确负责人负责管理,出现问题按提升运输安全管理规定要求进行考核。
4、采区轨道上下山的轨道和挡车设施的管理,由矿领导平�,凡是多家单位使用的轨道和挡车设施(由机电机运队安岗位工的)由机电机运队负责管理、维修,凡是一家单位使用的由机电机运队按提升运输技术管理规定要求负责整改,经验收合格后交与使用单位,由使用单位负责管理、使用和维修,出现问题按提升运输安全管理规定要求进行考核。
5、综采工作面在正常推进中其轨道和挡车设施由本单位自己拆除,机电机运队负责运送上交,双方办好交接,如有丢失或损坏对责任单位按原值的20%—100%罚款。
6、当掘进单位施工完毕后,其轨道和挡车设施不得私自撤走,必须经矿领导平�后方可撤除或与综采队进行交接,否则每撤除一处轨道和挡车设施罚款1000元,不合格一处对责任单位罚款500元,在工作面交接时与其他设备一起交与综采单位,不合格一处对责任单位罚款500元,并限期整改,如在安装期间损坏轨道和挡车设施由安装单位负责整改,否则按上述规定委托其它单位处理。
第3篇 中深孔设备设施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一、 螺杆式空气压缩机
1. 空气压缩机必须停放在空气顺畅的位置,不能有淋水。
2. 选用匹配的四芯铜芯阻燃电缆,进线装有空气开关,接地、接地网符合要求。
3. 加注液压油,并保持油位正常。
4. 电机定期保养,保养后要确定转向是否正确。
5. 使用时要随时检查设备声音、温度是否异常,如有异常及时停机查明原因。
6. 遇到自动停机状况,要检查设备是否超压、超温、超载、油压与水压是否过低。
7. 遇到紧急情况要及时按下“紧急制动”按钮。
8. 工作完成或维修时要切断主电流开关。
9. 每班工作完成后要及时清理空气滤芯,用低压压缩空气由内向外吹干净。
10. 该机具有远程启动/停机功能,可在任何时候开机/关机,故可能会引起严重的人身伤害或死亡,所以在维修前必须切断电源,停止机器运行,并挂好安全警示标志,设专人监护。
11. 在潮湿多水地方,开停机应打开油气分离器罐下的排污球阀放出前一天的工作结束后的冷凝水。
12. 不得随意改动原厂设定参数。
13. 机组运行时必须将安全门关上,安全门损坏要及时更换。
14. 轮胎要保持气量充足。
15. 采用b/h型润滑油,首保500小时,正常保养2000小时;采用c型润滑油,首保500小时更换过滤器,正常保养4000小时。
二、 液压行走潜孔钻车
1. 操作工要熟知钻孔作业程序及钻杆接卸方法。
2. 作业前要进行检查和调试,检查液压油、齿轮箱油、柴油机机油、冷却液是否足够,液压油建议使用指定专用液压油。
3. 钻车首次使用100小时以后,应更换回油滤油器滤芯,清洗吸油器滤芯,以后每工作100小时应清洗或更换吸油滤芯器滤芯。
4. 钻车每使用300小时须保养检查更换液压油、齿轮油。
5. 钻车使用时,应保证油雾器的润滑足够和出油状况良好,油雾器严禁加注废机油和废润滑油。
6. 各注油杯每班应加注润滑油,连续工作4小时后应用高压空气及时吹扫散热器的翅片,清理柴油机的进气滤芯,如有破损及时更换。
7. 钻车在多尘环境使用时,需打开钻车的柴油机进气调节装置。钻车在凿岩工作时将进气阀打开到一定大小,使柴油机空滤进气开关口处有少许的气流排出即可,每班检查一次。
8. 钻车每使用50小时应对车身所有黄油嘴加注黄油以润滑各运行关节。
9. 钻车必须选用匹配的四芯铜芯阻燃电缆,使用漏电开关。
10. 每天开机前须检查回转头及履带螺丝是否松动
11. 启动本机时,将多路阀各手柄置于中位卸荷位置,然后启动柴油机。
12. 操纵本机时操纵手柄必须缓慢地扳动,以使机器动作平稳,安全可靠。
13. 凿岩工作或提钻时严禁操作其他动作手柄。
14. 凿岩时严禁反转!
第4篇 中深孔施工设备设施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一、 螺杆式空气压缩机
1. 空气压缩机必须停放在空气顺畅的位置,不能有淋水。
2. 选用匹配的四芯铜芯阻燃电缆,进线装有空气开关,接地、接地网符合要求。
3. 加注液压油,并保持油位正常。
4. 电机定期保养,保养后要确定转向是否正确。
5. 使用时要随时检查设备声音、温度是否异常,如有异常及时停机查明原因。
6. 遇到自动停机状况,要检查设备是否超压、超温、超载、油压与水压是否过低。
7. 遇到紧急情况要及时按下“紧急制动”按钮。
8. 工作完成或维修时要切断主电流开关。
9. 每班工作完成后要及时清理空气滤芯,用低压压缩空气由内向外吹干净。
10. 该机具有远程启动/停机功能,可在任何时候开机/关机,故可能会引起严重的人身伤害或死亡,所以在维修前必须切断电源,停止机器运行,并挂好安全警示标志,设专人监护。
11. 在潮湿多水地方,开停机应打开油气分离器罐下的排污球阀放出前一天的工作结束后的冷凝水。
12. 不得随意改动原厂设定参数。
13. 机组运行时必须将安全门关上,安全门损坏要及时更换。
14. 轮胎要保持气量充足。
15. 采用b/h型润滑油,首保500小时,正常保养2000小时;采用c型润滑油,首保500小时更换过滤器,正常保养4000小时。
二、 液压行走潜孔钻车
1. 操作工要熟知钻孔作业程序及钻杆接卸方法。
2. 作业前要进行检查和调试,检查液压油、齿轮箱油、柴油机机油、冷却液是否足够,液压油建议使用指定专用液压油。
3. 钻车首次使用100小时以后,应更换回油滤油器滤芯,清洗吸油器滤芯,以后每工作100小时应清洗或更换吸油滤芯器滤芯。
4. 钻车每使用300小时须保养检查更换液压油、齿轮油。
5. 钻车使用时,应保证油雾器的润滑足够和出油状况良好,油雾器严禁加注废机油和废润滑油。
6. 各注油杯每班应加注润滑油,连续工作4小时后应用高压空气及时吹扫散热器的翅片,清理柴油机的进气滤芯,如有破损及时更换。
7. 钻车在多尘环境使用时,需打开钻车的柴油机进气调节装置。钻车在凿岩工作时将进气阀打开到一定大小,使柴油机空滤进气开关口处有少许的气流排出即可,每班检查一次。
8. 钻车每使用50小时应对车身所有黄油嘴加注黄油以润滑各运行关节。
9. 钻车必须选用匹配的四芯铜芯阻燃电缆,使用漏电开关。
10. 每天开机前须检查回转头及履带螺丝是否松动
11. 启动本机时,将多路阀各手柄置于中位卸荷位置,然后启动柴油机。
12. 操纵本机时操纵手柄必须缓慢地扳动,以使机器动作平稳,安全可靠。
13. 凿岩工作或提钻时严禁操作其他动作手柄。
14. 凿岩时严禁反转!
第5篇 _学生公寓设施使用及维修管理规定
学生公寓设施使用及维修管理规定
为加强学生公寓公用设施管理使用工作,为全院学生的学习生活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进一步做好维修工作,特对学生宿舍的公物设施使用和维修管理工作做出如下规定:
一、建立完善爱护使用公物设施的考评工作。学生公寓内配备的床、桌、凳(椅)、门窗、灯具以及卫生用具等,每个同学都有爱惜和保护的责任和义务。对故意损坏公物者,按价赔偿并通报报所在院(系)进行批评教育。
二、加强对公物设施的使用管理。开关门窗时要轻推轻拉,离开房间时要关窗锁门。正确使用各种设施,若有损坏应及时报修。
三、坚持公物损坏赔偿制度。损坏公物必须照价赔偿。要在报修同时及时交款,维修人员凭交款凭证维修,不得拖延。若学生毕业时仍交不清公物赔偿金者,不予办理毕业手续。对故意损坏公物者除给予2倍的罚款外,要通知所在院(系)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对情节严重者,建议有关部门给予相应处分。损坏公物赔偿标准,按维修单位收取的维修费执行。
四、加强维修工作,保证随坏随修,不影响使用的原则。宿舍管理员要在学生报修的当日联系维修,落实维修。因故两天不能维修,要向学生做出解释。
五、加强公共场所的设施管理。各楼管人员要加强对公共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发现设施损坏要及时联系维修,龙其是水、电消防器材等设施。对楼内的公共设施要由该楼管人员负责管理,因责任造成损失,要按规定进行赔偿,对不负责的楼管人员要给予批评教育或罚款直至辞退。
六、对大学生公寓的公用物资要建账立卡,并注册登记,落实责任,每学期检查一次,发现丢失和损坏要及时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6篇 _大学生公寓设施使用及维修管理规定
大学生公寓设施使用及维修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对学生公寓设施使用及维修管理,树立爱护公物设施的良好风尚,创造安静、舒适、美观的生活和休息环境,特对学生宿舍的公物设施使用,维修管理工作做出以下规定:
1、建立完善爱护使用公物设施的考评工作。学生公寓内配备的床、桌、凳(椅)、门窗、灯具、更衣柜、电话机以及卫生用具等,每个同学都有爱惜和保护的责任和义务。对故意损坏公物设施者,本人不能评为先进个人,其所在宿舍不能评为“文明宿舍”,其所在班级不能评为“学生宿舍管理先进班级”。
2、加强对学生公寓公物设施的使用管理,所有大学生公寓工作人员都应教导学生开关门窗要轻推轻拉,离开房间时要关窗、锁门、要正确使用各种设施若有损坏应及时报修。
3、坚持公物损坏赔偿制度。损坏公物必须照价赔偿。要在报修同时及时交款,维修人员凭交款凭证维修,不得拖延。若学生毕业时仍交不清公物赔偿金者,不予办理毕业手续。对故意损坏公物者除给予2倍的罚款外,要通知所在院(系)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对情节严重者,建议有关部门给予相应处分。损坏公物赔偿标准,按维修单位收取的维修费执行。
4、加强维修工作,保证随坏随修,不影响使用的原则。宿舍管理员要在学生报修的当日联系维修,落实维修。因故两天不能维修,要向学生做出解释。
5、加强公共场所的设施管理,严格执行维修费用定额包干管理。各楼管人员要加强对公共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发现设施损坏要及时联系维修,龙其是水、电消防器材等设施。对楼内的公共设施要由该楼管人员负责管理,因责任造成损失,要按规定进行赔偿,对不负责的楼管人员要给予批评教育或罚款直至辞退。
6、对大学生公寓的公用物资要建账立卡,并注册登记,落实责任,每学期检查一闪,发现丢失和损坏要及时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7篇 某小区智能化设施使用管理规定
小区智能化设施使用管理规定
1.目的:
为提高小区的服务质量,为业主提供安全舒适的家居环境
2.适用范围:
闭路电视监控系统、可视对讲系统、门禁系统、报警系统
3.管理规定:
3.1小区闭路电视监控系统、可视对讲系统所配装的摄像头应保持清洁,其镜头部分,每月应打扫两次,特殊情况酌情处理,以确保摄像质量。
3.2.现场安装的各类控制设备其周围环境不应有强电磁场干扰源,以确保视频信号的质量。
3.3智能化设施有关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应由有关专业人员负责。
3.4中心控制室内的相关设备,日常的运行、维护工作应由专职人员负责
3.5出现故障应立即通知有关部门,马上检查使其恢复正常。
3.6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中心控制室。
第8篇 防尘设施使用管理规定
1.目的:明确防尘设施使用管理要求,降低工作场所的粉尘浓度,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2.管理规定
2.1.每个采区上、下山必须安设控制整个上、下山水源的与管路相配套的高压总阀门,能控制整个采区水源;在每个车场偏口必须安设分支阀门;斜巷做到每300米安设一处高压阀门,便于控制阶段水源。掘进工作面开门(包括独头扩修巷道),开门点处必须设置总阀门,向里平巷每500米设置一处高压阀门,上、下山每300米设置一处高压阀门。控制本采区及工作面供水,停水时不得影响其它地点供水。所有地点防尘管路不得异径连接或采用高压管连接,管路阀门必须与管路相配套。
2.2.所有工作面防尘管路的管径不得小于φ108mm,采区运煤(回风)上(下)山防尘管路管径不小于φ108mm,管径大小必须在作业规程中明确。所有地点防尘管路必须安设在行人侧,便于使用及维修,并每隔50m设一个三通阀门,皮带里侧的阀门必须引至人行道侧。
2.3.综放工作面进风巷30米范围内,必须安设一道净化水幕,回风巷30米范围内、50米范围内各安设一道自动控制风流净化水幕。机组坚持使用内外喷雾,雾化良好,要求喷雾覆盖整个滚筒,割煤时必须喷雾降尘;必须安设架间喷雾和架间光电自动喷雾,移降架时使用好自动喷雾。机组必须安装两台高压喷雾泵,一台使用,一台备用。
2.4.炮掘工作面必须在距迎头10米范围内安设炮区远程自动喷雾,距迎头10~30米范围内安设微震自动水幕,距迎头30~50米范围内安设净化水幕;综掘工作面必须在距迎头30米范围内安设一道净化水幕,50米范围内安设一道净化水幕;锚喷巷道必须实施湿式喷浆,施工人员佩带防尘口罩,拌料点回风侧、喷浆点回风侧100米内都必须设置2道净化水幕,喷浆或拌料过程中必须打开水幕。
2.5.综掘机作业时使用内外喷雾,雾化良好,内喷雾水压不得小于3mpa,外喷雾水压不得小于1.5mpa,无水或喷雾装置损坏时必须停机,各转载点必须安设喷雾,违反以上规定一项罚责任人50元。
2.6 . 综掘工作面开门前要考虑除尘风机的选型,切实做到与综掘机同时安装、同时使用。安装标准:除尘风机安装在综掘机上便于移动,除尘风机安装风筒,前端安装喇叭口;掘进时正常使用除尘风机,除尘风机必须与综掘机闭锁联动。
2.7.实施喷浆支护的掘进巷道喷浆后必须立即将风筒、水幕、防尘管路及其它管线上面的回弹料进行彻底冲刷,必要时提前进行防护。
2.8.井下各运输转载点、卸载点及其它扩修锚喷地点必须安装使用喷雾装置,采煤工作面下巷溜头必须安设电磁阀喷雾,以上各类喷雾装置必须正常使用;使用的阀门装置必须安装在人行道一侧,以便开启使用,截门手把齐全。
2.9.各采掘工作面均要安设水压表及水质过滤器,安装位置采煤工作面上平巷超前支护以外100米范围内;掘进工作面巷道开门点处。
2.10.采煤工作面回风巷向外安设一道防尘纱网水幕,位置回风以外150米范围内,随皮带同步启动,有保证积水及时排出的措施。
2.11.各主要进风巷及进风石门由通修工区按照规定要求负责安设、维修净化水幕,并做到正常使用。运煤转载点由使用单位安设封闭除尘装置及电磁阀喷雾,并正常使用。井下所有的运输易于飞扬的颗粒物料必须使用防尘罩,运输工区负责使用维护管理,所有使用的料车下井或升井卸料完毕必须经过冲刷。否则一次罚责任人50元。
2.12.井下斜井、大巷安设综合自动化防尘系统,远程自动化控制洒水监控系统由通修工区管理并维修,确保防尘自动化系统运行正常,做到实时监测,定时开启,保证洒尘效果;运输工区负责对安设的防尘管路、水幕、控制设备进行管理维护,做到水幕雾化好,近能正常使用。否则一次罚责任人50元。
2.13. 由通修工区监控防尘管网在线监测系统运行情况,保证系统运行正常,否则找出原因及时处理;通修工区负责防尘管网的分站、线路、压力及流量传感器的管理维护维护工作,确保使用正常。否则一处罚责任人50元。
2.14.隔爆水袋坏,分管范围内的责任单位自己负责进行更换。
2.15.所有下井人员必须佩带防尘口罩,否则一次罚责任人50元。
2.16.采煤工作面要按规定进行高压煤层注水(长壁注水),煤层注水孔深度符合要求,并安设注水管,注水管安设牢固,不漏水,每个煤层注水孔必须安设说明牌,牌板内容填写齐全、准确、清晰,煤层注水孔施工完后用高压注水泵进行注水,直至工作面推进距注水孔30米时方可停止该孔注水。
2.17.所有煤巷、半煤岩巷掘进工作面必须按作业规程要求进行短壁注水,注水时间符合规定,并进行交接班。现场必须备有6个注水封孔器,并有水压表、流量计注水器有试验装置,保证正常注水,注水必须有记录,现场悬挂注水牌板。注水器必须定置化管理,放在专用套筒内。
3.考核
3.1.不按规定安设管路阀门,安设阀门不符合要求,一次罚责任单位正职100元,并对单位罚款1000元,防尘管路采用异径连接,出现漏水现象,不用水时不关闭阀门出现长流水现象,一处罚责任人20元。
3.2.防尘管路管径不符合规定要求,一次罚责任人100元或罚责任单位1000元,管路用高压胶管连接,一处罚责任人50元,管路安设位置及三通、手把设置不符合规定要求,一处罚责任人20元。
3.3.各类水幕及喷雾安设不全,一处罚责任人50元,安设不合格、位置不当、雾化差、不覆盖全断面或使用不正常一次罚责任人50元;综采工作面水压达不到要求时不安装使用喷雾泵,锚喷巷道不安装使用除尘风机、不实施湿式喷浆、喷浆或拌料过程中不打开水幕,罚责任人50元,除尘风机位置不当,使用不正常,一次罚责任人20元;采掘工作面采用降尘剂降尘时不正常使用一次罚责任人50元。
3.4.不按规定安装使用除尘风机,一次罚单位正职100元或罚责任单位1000元,使用不正常一次罚责任人50元,除尘风机安设位置不符合规定,罚责任人50元,除尘风机吸风口位置不符合规定,罚责任人50元,除尘风机与综掘机未实现闭锁联动,罚责任人50元,可伸缩性风筒吊挂不符合标准,罚责任人50元。
3.5.喷浆回弹料冲刷不彻底,影响通防设施的使用及通防面貌,一次罚责任人50元。
3.6.不安设水压表及牌板,罚责任人50元,安设位置不当,使用不正常、填写不准确,不符合要求,对责任人罚款50元。
3.7.隔爆水袋内有渣子等杂物不及时清理、脱钩、水棚面貌差,罚责任人50元;水量不足、无水或损坏罚责任人10元/个,水袋丢失或破坏罚责任单位50元/个,看护单位必须及时更换,接到通知不及时更换,罚责任人50元。
3.8.不按规定进行煤层注水或短壁注水的,一次罚责任人100元,煤层注水及短壁注水过程中有一处不符合规定要求,罚责任人50元。
第9篇 矿井防尘设施使用管理规定
1、责任范围划分:
1)通修段责任范围:
(1)负责井下防尘工作的全面管理。
(2)负责井下现有防尘洒水主干管路和主要进、回风大巷喷雾洒水设施的安装、检查、维修工作。
(3)负责新掘巷道(已通过工程质量验收合格)防尘洒水管路和喷雾洒水设施的铺设安装工作。
(4)负责矿井主要巷道的洒水降尘、积尘清扫和巷道冲刷工作,并做好记录。
2)采、掘段责任范围
(1)岩石掘进段
①负责本工作面防尘设施的安装、使用和维护。
②负责本作业区域内巷道积尘的清扫、巷道的冲刷工作,并做好记录,于次月3日前报通修段。
(2)采煤段
①负责车台喷雾等防尘设施的安装、使用和维护。
②负责本作业区域内巷道积尘的清扫、巷道的冲刷工作,并做好记录,于次月3日前报通修段。
3)机电科责任范围:
(1)负责本单位防尘设施的安装、使用和维护,负责本单位产尘工作岗点前后100米区域内巷道积尘的清扫、巷道的冲刷工作,并做好记录,于次月3日前报通修段。
(2)负责静压供水池的蓄水,保证防尘用水连续使用。防尘用水量,于次月3日前报通修段。
4)运输段责任范围:
负责本单位产尘工作岗点前后100m区域内巷道积尘的清扫、巷道的冲刷工作,并做好记录,于次月3日前报通修段。
5)技术科负责矿井巷道延伸过程中防尘洒水系统的设计。按照“三同时”原则(矿井防尘等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竣工验收投入使用),保证防尘洒水管路系统和防尘设施的及时使用。
2、管理规定:
(1)通修段每天要安排防尘维修人员对责任区内的防尘设施进行检查维修不。有一处不喷雾,考核责任人100元。
(2)通修段接到防尘系统故障报告后要及时进行维修,保证防尘系统和防尘设施正常使用。处理不及时,考核责任人100元。
(3)通修段和其他单位负责的主要运输巷道无煤尘堆积。如有积尘每百米考核责任人100元。
(4)通修段要及时安排和检查矿井防尘工作,督促各作业单位完成洒水降尘、积尘清扫和巷道冲刷工作。每月有检查考核记录,每缺少一个单位,考核通修段责任人50元。
(5)机电科要保证防尘供水。无特殊情况每影响一次考核责任人100元。
(6)各作业单位要做好本作业区域内防尘设施的使用和维护,巷道积尘的清扫、巷道的冲刷工作,做好记录。并将防尘供水管路、防尘设施标注到平面实测图上,随情况变化及时填绘。一项不合格考核单位100元。
(7)采煤段车台装煤必须进行喷雾降尘,一次不开喷雾责任人300元。
(8)岩巷和半煤岩掘进工作面制定并执行综合防尘措施,一项不符合考核责任人100元。
(9)各作业单位要在次月3日将上月完成的防尘工作量报通修段,一次不按时报,考核责任人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