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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开发项目工程验收移交管理规定
开发项目工程验收、移交管理规定
为确保工程质量、明确移交各方责任,不留隐患,特制定本规定。
一、工程验收
1、验收的组织与程序
a、预验收:由工程部负责组织监理公司、施工单位、物业公司进行工程预验收。预验工作要认真、细致,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做好记录,责承施工单位限期整改。
b、正式验收:预验通过后,由工程部报请市质检站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物业等有关部门进行正式验收。宣布验收结果,确定项目质量等级,并办理竣工验收签证书。
2、验收内容:
a、设计完成情况;
b、施工质量是否还有遗留问题,并做好记录;
c、卫生清理及现场撤出情况;
d、工程资料所列内容是否齐备和完整;
e、签定保修合同。
3、验收中存在的问题由工程部记录,并责承施工单位限期整改。
二、工程移交
1、移交的组织:由工程部组织物业公司、施工单位共同进行。
2、移交的程序:
a、工程部提前三天通知物业公司;
b、物业公司按验收应具备的条件和各种资料进行审核;
c、工程部、物业公司、施工单位对房屋及配套工程进行质量与使用功能检查验收,并做好记录;
d、验收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在维修期内由工程部负责组织维修,对重大质量问题(如结构及设备安全使用),物业公司有权拒绝验收,直至合格;
e、验收合格后由物业公司进行管理。
3、工程移交检查范围:
a、土建方面:地面是否合格,大白、墙地砖、厨房、卫生间、窗户、门窗配件、防盗门等是否按设计规范施工。
b、水暖方面:
上、下水畅通不渗漏;给水阀门、水表、水龙头齐全,开启灵活不漏;厨房、卫生间洁具完好无损,配件齐全;供热系统要求按规范施工。
c、电气方面:电表柜及配电箱完好无损,开关灵活,柜箱内设备齐全完好,按规范施工;户总开关灵敏、耐用、安全;室内外线路运行畅通,灯具、开关、插座齐全;电话、有线电视设备齐全,达到设计规范要求;卫生必须清洁。
4、交验时发现问题,做好记录,由工程部指令施工单位及时修,维修要限定时间,维修过程中严格执行维修单传递制度,不能拖延维修时间,如超过维修时间,工程部可以采取补偿的办法,由物业公司负责维修。
5、房屋移交应具备条件:
a、工程施工结束是否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
b、房屋幢户、编号是否经有关部门确认;
c、供水、供电、给排水、卫生、道路等设备和设施是否能正常使用。
6、房屋移交资料
a、项目批准文件;
b、用地批复文件;
c、拆迁资料;
d、竣工图(包括平面图、建筑、结构、设备、附属工程及隐蔽管线的全套图纸);
e、地质勘察报告;
f、开竣工报告;
g、图纸会审记录;
h、工程设计变更通知单;
i、钢材、水泥主要建材质量证书;
j、新建材及配件合格证书;
k、水、电、暖三通、卫生洁具等设备合格证书;
l、供水、暖、煤气管道试压报告。
7、参加验收人员必须在交验单据签字。
8、工程移交单一式四份,参加单位各执一份。
三、本规定由工程部负责解释。
四、本规定自通过之日起施行。
第2篇 房地产开发项目施工组织设计管理规定
开发项目施工组织设计管理规定
为有效地对建设项目进行宏观控制,计划性、系统性地对开发项目进行全过程管理,明确各阶段主要内容及工作目标,协调各阶段的工作,使项目按一定的程序高质、高速、高效地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一、前期组织阶段:主要由开发部负责,其他各部门密切配合。
1、认真做好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调查要细致、全面,测算数据要准确,论证要有科学的预知性。
2、通过招投标,搞好规划设计方案及施工图设计方案。
3、准确地做出项目的概预算。
4、及时办理项目立项及审批工作。
5、按总体计划要求,及时做好动迁、拆迁工作。
二、施工组织阶段:工程部主要负责,其他各部门密切合作。
1、做好项目总体施工组织计划。
2、通过招投标选择最佳的施工队伍组织实施。
3、认真做好工程的质量管理,进度管理,材料设备供应管理及现场安全及文明施工管理等各项工作。
三、验收组织阶段:工程部主要负责,其他各职能部门积极配合。
1、及时组织工程的预验及竣工验收工作。
2、工程技术资料准确、齐全,并且分类成册,竣工资料要及时归档。
3、积极做好项目交接工作,做到手续齐备、设施完善、资料完整。
四、及时总结经验、收集资料,为新项目的开发做好准备。
五、本规定由工程部负责解释。
六、本规定自通过之日起施行。
第3篇 开发项目配套环境工程管理规定
开发项目配套及环境工程管理规定
为加强公司配套、环境工程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一、组织管理:配套工作由专业工程师负责。熟悉并掌握所辖专业的所需手续,办理程序及有关政策标准。认真调查了解市政设施的大配套环境现状,并结合单体设计,提出合理专业设计方案。小区环境设计与施工要求体现特色,并考虑物业管理便利。
二、技术管理:认真学习自己主管项目的技术知识、新技术、新工艺,熟练掌握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及行业规范,严格按照各种规范对所负责工程进行管理。做好施工图会审工作,提出必要时修改意见,确保施工图设计更加科学、合理、可行。
三、质量管理:严格把好工程质量关,对于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施工应马上制止,发现质量问题应坚决要求施工单位予以整改。
1、严格执行国家质量验收标准,对工程施工前、中、竣工后严格认真、仔细、不留任何质量隐患的检查,杜绝质量事故的发生。
2、配合质检部门,并做好工程隐蔽质量签证与质量档案保管工作。
3、若发生质量事故,应协同有关部门查找事故原因,并商定整改措施,解决技术上的难点,做到整改措施经济、有效、及时。
四、施工管理:
1、做好各种施工前的准备工作,向施工单位做好技术交底工作,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方案与施工组织设计,尽快办理好各项前期手续,使各项工程得以顺利进行。预算部并应及时提供合理的材料、设备限价。
2、对工程中各隐蔽工程量要实事求是,严格按实际发生量签证,不做任何损害公司利益的事。对于不符合各工艺标准及施工规范的现象应立即勒令停止其施工,并不予签证。
3、施工单位发生施工冲突,应积极协调各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以大局为重,一切为整个工程的总目标着想,帮助解决,做到不耽误工程进度。
五、工程档案管理:负责发放相关工程的施工图纸、设计变更签。建立发放、领取各种资料的登记手续。定期检查各施工单位进场材料、设备的合格证、型号、质量证明、证书等,做到各种进场材料、设备与设计相符。认真督促施工单位施工档案的建立及有关资料的收集,做到施工档案准确、完全。保证工程竣工形成完整准确的竣工档案。
六、本规定由工程部负责解释。
七、本规定自通过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