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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学校园林员工培训管理规定
学校物业园林员工培训管理规定
一.按__大学园林工作实际情况,为进一步完善园林工作,特制定此冬季培训计划,旨在每年冬季树木凋零期培训园林工人,提高园林工人业务水平。
二.培训目标:
通过培训,使工人具有本工种基本理论知识与操作技能,达到初级绿化工的标准。具体要求:理论知识上既有较系统的植物、土肥、植保、树木、花卉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又有绿化种植设计、绿地种植施工及绿地养护方面的应用技术知识。操作技能上能熟练进行并安排绿化种植与养护工作,达到一定工艺要求,并能完成初级工工作。
三、技能培训与要求
1.植物病虫害: 对当地常见病虫害的发生规律及防治方法(包括药剂配制)进行培训。
2.园林植物:对当地园林植物的种类识别及主要生态性进行培训。
3.树木整形修剪:对各种园林树木不同的整形方式、修剪技术进行培训,重点掌握各种花灌木的整形修剪技术。
4.园林机具:对常用园林机具的使用与保养技术、故障判断与排除技术进行培训。
5.大、中型树木移植:对大、中规格园林树木的挖掘、包扎、装运、种植及植后养护技术进行培训。
6.花坛或展台布置:对各种类型花坛的种植及养护技术进行培训;对各种站台的摆设、布置及养护技术进行培训。
7.绿化施工:对各类绿地施工的按图放样、工料估算、科学种植等方法和技术进行培训。
第2篇 学校园林绿化管理员工作规定
学校物业园林绿化管理员工作规定
1.严格遵守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负责园林花卉树木的栽种养护管理工作。接受部门主任的直接领导,并适时汇报,工作积极,贯彻执行公司的方针政策。
2.应严格遵守上下班制度,不得迟到、早退、旷工。事假必须先请假批准,病假须开具医生证明。
3.严守工作岗位。上班时间不得擅自离岗、串岗、游逛闲谈、电话聊天、干私活、外出办私事。严禁在工作时间或工作地点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活动,如打牌、打麻将等。公司员工中午一律不得饮酒,违反达三次者给予通报批评。
4.工作必须认真负责。凡玩忽职守,消极怠工,不遵守操作规程和安全制度而造成工作差错、事故、损失的,视情节给予经济处罚和纪律处分。
5.必须遵守职业道德,不准无理取闹、打人骂人。凡辱骂殴打他人或集体斗殴的,停职检查,视情节轻重赔偿经济损失、交安全保障部门、公安部门处理。
6.必须服从工作分配和指挥调动。凡不服从组织调动,拒不接受工作任务的,视情节给予处分。
7.爱护公共财物,不得损公肥私,不得偷拿公款、公物。违者给予批评教育或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8.遵守着装、礼仪和行为规范,服务态度主动热情,举止端庄、文明礼貌,不做损害单位形象和利益的事。
9.遵守学习、培训制度,不断提高思想素质、工作能力。
第3篇 住宅园林绿化管理规定-6
住宅小区园林绿化管理规定(六)
一、目的:
保证小区内外摆放植物处于最佳状态,为业主营造出优美的环境,保证绿地植物的整洁美观。
二、绿地维护:
1、保证小区摆放植物的数量。
2、每天有专人负责花草害虫的消杀工作。
3、每天有专人负责花草浇水修剪的工作。
4、确保摆放的花草生长处于最佳状态。
5、定期对绿地进行区域性补种和施肥工作。
6、保证外围绿地花草在各季处于良好状态。
7、冬季做好枯草修剪及入冬前的浇水。
第4篇 住宅小区园林绿化管理规定-14
住宅小区园林绿化管理规定14
为保持温馨家园环境优美,给业主营造一安全、舒适、优雅的高尚住宅小区,结合本处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管理处绿化工是本区绿化管理工作的直接负责人,负责培植、维护、管理绿化的权利和义务,必须负责
1、充分利用和发展绿化地率在45%,并且合理布置花草树木的品种和数量;
2、熟悉花草树木的名称、特性和培植办法,并对较为名贵、稀有或数量较大的品种在适当的地方公告其名称、种植季节、生长特性、管理办法等,方便业主、顾客观赏;
3、对花草树木进行培土、施肥、除杂草和病虫害。并修枝剪叶、补苗、淋水,大棵的灌木要给予以造型,丰富绿化内容;
4、保持绿化清洁,保证不留杂物、不缺水、不死苗,花木生长茂盛;
5、劝阻和处罚违反有关绿化管理规定和行为。
二、本小区业主、各部门工作人员,对本小区绿化负有爱护、管理花草树木的权利和义务,必须遵守。
1.不得砍伐攀花木、伐树皮等,不得在树木晾衣物或在树上扎铁丝、打钉等,禁止在绿化倒污水和垃圾杂物,禁止损坏花木的保护设施及花台;
2.行人和单车不得跨越和通过绿化带,不得损坏绿篱、各类标识牌等;
3.不得在绿化范围堆放任何物品,不得在树木上挂衣物及广告牌等。
三、凡人为造成花木及保护设施损坏的,根据深圳府[1995]232号文件规定如下:
对乱砍或碰断树木主干,每株罚150元,对攀爬树木、剥树皮,造成损伤的,攀摘花朵、枝条的,每朵(枝)罚款1元,因乱放材料或其它事故损坏的,破坏草皮的及时进行劝阻。
第5篇 某某小区园林绿化管理规定
某小区园林绿化管理规定
为了把__小区建成环境整洁、优美、文明的住宅小区,根据国家有关法令、条例精神,特制订绿化管理规定。由各管理处及安保人员督促实施。
(1)凡是小区范围内一切业主和过往人员,均须遵守本规定。
(2)搞好小区绿化是全体居住人员及过往行人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要树立'爱护绿化,讲究文明'的社会风尚。
(3)设立专业绿化养护班组,对小区范围内的绿化、苗木进行管理、培植,负有美化小区的责任。
(4)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毁坏花木、践踏草坪。严禁在绿化地内堆放物品,踢足球,打羽毛球,不得任意开挖绿化地,停放自行车、人力车、助动车、摩托车。严禁在绿化地内遛狗。严禁在树上拉绳、晾晒衣服被褥。装修要文明施工,不准在绿化地带丢放建筑垃圾。
(5)严禁在树木,绿化地带内设置各种广告标语牌。未经同意,不准在绿化带空地上设管线,迁移和损坏树木、花草。
(6)提倡、鼓励单位住户在围栏内布置花草,阳台上种植花卉,增设小区景观。阳台置盆景要有保护架等安全措施。严禁楼上向下乱扔杂物,泼污水等不文明行为,对教育无效者除责令清扫干净外,并报有关部门处理。
(7)严禁偷摘花草,轿车、出租车禁止驶入草坪。
(8)破坏绿化处罚:
①偷摘花朵,每朵罚款×元;毁坏树木,每棵罚款__元。
②损坏苗木、花草按实际价格加倍罚款。
第6篇 学校园林保洁部高空作业管理规定
学校物业园林保洁部高空作业管理规定
1.高空作业人员须经培训,具备熟练掌握高空作业常识、操作规程等要求。
2.高空作业机械和登高装置应确保处于良好的技术状况。
3.凡在离坠落基准面2米(含2米)以上的高处进行作业称为'高处作业',必须采取相应的防坠落安全措施,才准许作业。
4.凡身体患病(特别是高血压、心脏病、低血糖、畏高症患者),严禁从事高处作业。
5.使用梯子时,梯子与地面夹角以60度为宜,在水泥地面上使用时,要有防滑措施,并由专人协助。
6.凡离地面进行高空操作时,工作前应检查梯子、脚手架和脚踏板是否牢固,高度超过三米以上的必须系安全带,安全带的栓扎端一定要扎在牢固可靠的地方。登高作业时工具应放在工具袋里,防止坠落伤人。
7.在对行道树修剪时,要将施工现场用安全绳圈出,同时要有专人维护现场,防止锯落得大枝砸伤行人与车辆。
8.进行高空作业时,事前必须检查各类工具的手柄是否牢固可靠,有否破裂损坏,如有破损现象绝对禁止带往高处使用。
9.爬竿登高时严禁穿塑料底鞋和硬底皮鞋。
10.高空作业应使用工具袋或绳索传递工具,传递材料或设备时不得用上下抛掷方法。
11.高空作业时不许无关人员在工作地点下面停留或通过。上下层交叉作业时工作应错开,或设不影响下层作业的安全防护措施。
12.在无法保证安全的情况下,要与安全帽、安全绳、安全栏、安全网等防坠落措施并用,并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准许作业。
13.从事高处作业时,必须设专人监护。
14.雷雨及大风天气等恶劣天气,禁止在架空线上作业。
第7篇 某大学校园园林管理规定
大学校园园林管理规定
1、校园园林施工要按照学校通过的园林规划图纸进行,在进行绿地改造时,应将有价值的植物予以保留或移栽。
2、除专业管理人员外,校园内不许践踏绿地、不能采摘花果、不得剪折枝叶;禁止“乱爬、乱刻、乱剥树皮,在树干上乱抹污物、乱扯绳索铁丝、乱挂标语、乱晒衣物被褥,向树坑内乱倒有害污水和垃圾,在绿地内打闹、练功或搞其它体育活动”等行为。
3、养护管理人员要视植物生长状况适时进行浇水、施肥、松土、除草、病虫害防治,正确整形修剪,已死亡的植物应及时补植,使植物生长旺盛,观赏效果好。
4、因自然灾害或机械损伤等造成死树、死枝、断枝以及对建筑物、小品、路灯等有影响的树木应及时清理,确保安全。
5、因基本建设、管网维修、路面改造等工程需要需砍伐、移植、修剪的树木,施工单位应向物业管理中心写出书面申请,经物业管理中心写出意见并报学校绿化委员会批准后方可施实,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施工单位负责。
6、建立绿化管理档案,有比较准确的植物名录,对新增加的树种、名贵花木、古树、引种植物、景石、雕塑等要详细纪录,并设专人负责观察、养护管理。
7、管理人员每年分四个季节写出植物生长情况报告,以便通过分析确定正确的更新或管理措施。
8、师生因教学研究需要需采集植物标本或植物器官时,应提前写出书面申请,经物业中心批准后方可进行。
9、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私自占用绿地,不得在绿地内私种植物。
第8篇 学校园林部员工休息室管理规定
学校物业园林部员工休息室管理规定
1.工人休息室是提供给员工工作之余休息之用,日常管理由各管理员负责。
2.员工应自觉维护休息室卫生,严禁在休息室内乱贴乱画;必须保持桌椅清洁与整齐,严禁吐痰或乱扔废弃物。
3.爱护公物,不得将桌椅、报刊等物品带出休息室挪作他用,违者将给予相应的处罚。
4.禁止在休息室人打架、斗殴、赌博等法律法规不允许的行为。
5.休息室内禁止饮酒,第一次发现处500元罚款,第二次发现予以开除处理。
6.节约用电,最后一人离开时随手关闭灯。
7.非本单位职工不得进入休息室休息。
8.不得在休息室使用电炉取暖、做饭,一经发现,将予以处罚。
9.严禁将易燃、易爆、有毒及放射性物品带进休息室。
10.工作时间内禁止在休息室内逗留。
第9篇 住宅小区园林绿化管理规定-5
住宅小区园林绿化管理规定(五)
为加强小区绿化管理,保证绿化带不被破坏,制定如下规定:
一、管理处园艺工是住宅区绿化管理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负有培植、养护、管理绿化的职责,园艺工必须做到:
1、熟悉住宅区内的绿化面积和布局,花草树木的品种、数量、名称、特性和培植方法,并在适当的地方公告其植物名称、产地、种植季节、生长特征和管理办法等,方便居民休闲游览与观赏。
2、严格按规范对花草树木定期进行培土、施肥、除杂草和病虫害、修枝、剪叶、补苗、淋水,对大棵的灌木给予造型,丰富绿化内容。
3、保持绿化地清洁,草坪和灌木林内不留杂物、不缺水、不死苗,促进花草树木生长茂盛。
4、义务向业主讲解园艺绿化常识,帮助业主搞好家庭绿化。
5、园艺工有权阻止违反有关绿化管理规定的行为。
二、本住宅区业主是小区绿化的享用人,负有爱护绿化的权利和义务,请遵守:
1、业主不得擅自践踏、占用、损坏绿化地,不得往绿化地排放污水污物或扔垃圾杂物;
2、不得在绿化区内有放养牲畜、追逐嬉闹及其它有损绿地的行为;
3、不得砍伐攀折花木、涂划树皮或在树上扎铁丝、打钉等,禁止损坏花木的保护设施及花台和周边装饰建筑群;
4、不得用树木晾晒衣物、被褥等东西;
5、行人和车辆不得跨越和通过有警告牌的绿化带,不得损坏绿篱栅栏;
6、不得在绿化范围内堆放任何物品,不得在树木上及绿化带内设置商业广告牌和其它招牌。
三、凡人为故意造成花木及保护设施损坏的,由管理处责令其改正,并赔偿损失。对违反园林绿化规定不听劝阻或刁难、辱骂、殴打管理人员,情节严重的送交有关部门处理。
第10篇 某小区园林绿化管理规定-5
小区园林绿化管理规定5
1、小区内的园林绿地、建筑小品等由物业服务处负责养护管理,小区内产权单位、业主或使用人均有义务保护。
2、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侵占绿地,禁止破坏绿地的地形 、地貌。
3、小区内所有绿化、盆景、建筑小品必须加以保护,不准砍伐、移植、损坏。不得在草地上进行踢足球等破坏性运动,绿地养护期间禁止进行践踏(具体养护时间由绿化保洁部根据实际情况定)
4、不得爬树、摇树、攀枝、摘花剥皮、刻画等。
5、不得在树上钉钉子、架电线、拴绳晒衣,挂物。
6、不准在绿地上停放任何车辆。
7、不得在园林建筑小品上乱贴、乱画、乱刻、乱写。
以上规定,望自觉遵守,如有违反,物业服务处视情节对当事人予以处罚。
第11篇 z小区园林绿化管理规定范本
住宅小区园林绿化管理规定范本
为加强小区绿化管理,保证绿化带不被破坏,制定如下规定:
一、管理处园艺工是住宅区绿化管理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负有培植、养护、管理绿化的职责,园艺工必须做到:
1、熟悉住宅区内的绿化面积和布局,花草树木的品种、数量、名称、特性和培植方法,并在适当的地方公告其植物名称、产地、种植季节、生长特征和管理办法等,方便居民休闲游览与观赏。
2、严格按规范对花草树木定期进行培土、施肥、除杂草和病虫害、修枝、剪叶、补苗、淋水,对大棵的灌木给予造型,丰富绿化内容。
3、保持绿化地清洁,草坪和灌木林内不留杂物、不缺水、不死苗,促进花草树木生长茂盛。
4、义务向业主讲解园艺绿化常识,帮助业主搞好家庭绿化。
5、园艺工有权阻止违反有关绿化管理规定的行为。
二、本住宅区业主是小区绿化的享用人,负有爱护绿化的权利和义务,请遵守:
1、业主不得擅自践踏、占用、损坏绿化地,不得往绿化地排放污水污物或扔垃圾杂物;
2、不得在绿化区内有放养牲畜、追逐嬉闹及其它有损绿地的行为;
3、不得砍伐攀折花木、涂划树皮或在树上扎铁丝、打钉等,禁止损坏花木的保护设施及花台和周边装饰建筑群;
4、不得用树木晾晒衣物、被褥等东西;
5、行人和车辆不得跨越和通过有警告牌的绿化带,不得损坏绿篱栅栏;
6、不得在绿化范围内堆放任何物品,不得在树木上及绿化带内设置商业广告牌和其它招牌。
三、凡人为故意造成花木及保护设施损坏的,由管理处责令其改正,并赔偿损失。对违反园林绿化规定不听劝阻或刁难、辱骂、殴打管理人员,情节严重的送交有关部门处理。
第12篇 新城园林绿化管理规定
新星城园林绿化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新星城的园林绿化管理,保护和改善新星城内的生态环境,提高环境质量和生活质量,根据《城市绿化条 例》,结合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新星城的园林绿化管理由恒星花园物业管理部统一负责。
第三条 园林绿化管理的内容:
(一)制订园林绿化管理制度。
(二)管理与维护园林绿化设施。
(三)建立和培训园林绿化队伍。
第四条 新星城业主有爱护绿化成果和绿化设施的义务,有权对损害绿化成果和设施的行为进行制止。
第五条 任何人不得擅自砍伐和移植新星城的花草树木。
第六条 因经营、生活和交通事故造成绿化植物或绿化设施损失的,由责任单位或个人负责赔偿。
第八条 在新星城内禁止以下行为:
(一)攀折花木、采摘花草、损坏草坪,在树木上乱钉乱刻、栓绳、挂物。
(二)在草坪内停放车辆、堆放物料、晾晒物品。
(三)在绿地内挖坑取土、倾倒垃圾、排放污水。
(四)在树冠下或草坪内焚烧物品。
(五)在绿化用地上种植蔬菜或擅自种植其他花木。
(六)其他损害园林绿化植物及设施的行为。
第13篇 科技园区园林绿化管理规定
科技工业园区园林绿化管理规定
为了把本园区建成环境整洁、优美、文明的小区,根据国家有关法令、条例精神,特制订绿化管理规定。由物业管理人员监督实施。
第一条 凡是本园区范围内一切业主(使用人)和过往人员,均须遵守本规定。
第二条 搞好小区绿化是全体园区业主(使用人)及过往行人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要树立'爱护绿化,讲究文明'的社会风尚。
第三条 为保持环境美化,请你看护本小区花草,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毁坏花木、践踏草坪。严禁在绿化地内堆放物品,踢足球,打羽毛球,不得任意开挖绿化地带,停放自行车、人力车、摩托车。严禁在绿化地带内遛狗。严禁在树上拉绳、晾晒衣物被褥。装修要文明施工,不准在绿化地带丢放建筑垃圾。
第四条 严禁在树木、绿化地带内设置各种广告标语牌。未经同意,不准在绿化带空地上设管线,迁移和损坏树木、花草。
第五条 严禁私摘花草,轿车、出租车禁止驶入草坪。
第六条 有破坏园林、绿化行为的按《国家园林、绿化管理规定》的有关条文进行处罚。
第14篇 小区公众园林绿化管理规定
小区公众管理规定:园林绿化管理规定
为保持住宅小区环境优美,搞好园林绿化工作,特制订本园林绿化管理规定。
1、物业服务公司绿化人员是绿化管理工作直接负责人,负有培植、养护、管理绿化的权利和义务。
2、小区业主(使用人)是绿化享用人,负有爱护管理小区绿化的权利和义务。
3、请勿损害树木花草,不得砍伐攀折花木、摘花、剥皮、划刻等,不得利用树木晾晒衣物或在树木上扎铁丝、钉钉、放鞭炮等。
4、请勿向绿化带倒污水和垃圾杂物。
5、自觉维护花木的保护设施及花台。
6、行人和车辆不得跨越和通过绿化带,不得在绿地上停放任何车辆。
7、请勿在树木及绿化带内设置广告牌。
8、请勿在树旁和绿地上挖坑取土。
9、小区内的园林绿地、盆景、建筑小品是业主共同的宝贵资源,业户均有义务保护,请勿砍伐、移植、损坏。不得在园林建筑小品上乱贴、乱画、乱刻、乱写。
10、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侵占绿地,禁止破坏绿地的地形、地貌。
11、请勿在绿化带内追逐戏闹。不得在草地上进行踢足球等破坏性的运动,绿地养护期间禁止践踏。
第15篇 学校园林部员工加班管理规定
学校物业园林部员工加班管理规定
1.总则
(1)为规范园林部加班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2)园林工作人员确因工作需要加班,适用本规定。
2.加班的原则和程序
加班系指在规定工作时间外,因本身工作需要或主管指定事项,必须继续工作者,称为加班。加班分为三种:即计划加班、应急加班和特殊劳动加班。正常工作日内因工作繁忙,需要在规定时间外继续工作,称为应急加班。周末或国家法定节假日继续工作,称为计划加班。正常工作日内从事重体力工作、技术工作及支援工作,称为特殊劳动加班。
3.加班管理规定
(1)本公司人员于休假日或工作时间外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时,如无特殊理由不得推诿。
(2)原则上一般每日加班时间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3)加班时间以0.5小时作为起点计时单位进行累计,超过两小时记一个加班,一个加班补助标准为25元。并以此作为计算加班补贴和调休的依据(加班时间累计或累计后的零头按四舍五入)。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规定第六条的限制:
①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员工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②生产设备、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其他日常运作,必须及时抢修的。
(5)加班调休应在当年使用完毕,未使用完按放弃处理,不累计到下一年度。
4.加班补偿标准
(1)加班补偿方式有调休和加班补贴两种,休息日加班,部门领导可视工作情况调休或做加班补贴。
(2)调休时间计算:
①工作日加班按1:1的比例折算调休时间。
②周末和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按1:1.5的比例折算调休时间。
(3)加班补贴计算:
①工作日加班按不低于正常工作日工资1.5倍计算加班补贴。
②周末加班按一个加班计算。
③特殊劳动加班每个工作日内按一个加班计算。
④国家法定节假日工作除一日正常工资之外,按两个加班计算。
(4)罚则
1.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时,无特殊理由推诿者,按旷工情节论处。
2.在加班期间迟到、早退者,按正常工作时间的迟到、早退情节2倍处罚。
3.加班期间消极怠工,在指定加班时间内未完成交付的应完成工作者,取消加班补偿,并视情节轻重惩处。
4.为获取加班补偿,采用不正当手段(如'正常工作时间故意降低工作效率'、'虚增工作任务'等)取得加班机会进行加班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取消加班补偿,并处以50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