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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景区酒店员工宿舍区域管理制度规定
景区酒店《员工宿舍区域管理制度》补充规定
为规范员工宿舍管理,给广大员工提供一个安全舒适的休息环境,结合员工宿舍目前的管理情况,特制定以下补充规定:
一、关于员工家属在宿舍住宿的管理规定
1、员工家属、亲友来访,如需在员工宿舍探亲房住宿,员工必须提前向本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部门经理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审批、安全部登记,并到财务部缴纳100元物品押金后,凭财务部的押金收条到安全部宿舍管理员处,由安全部宿舍管理员给予安排住宿并发给探亲房钥匙及床上用品;
2、员工直系亲属可免费入住探亲房10天。超过10天者必须重新办理申请审批手续,并适当收取成本费用,11-20天,按每人15元/天收取费用,21天以上者每人30元/天;员工非直系亲属入住探亲房,1-20天,按每人15元/天收取费用,21天以上者每人30元/天;对续住两天以上不重新办理申请审批手续者,安全部有权收回员工家属、亲友探亲房钥匙,请员工家属离开,并给予该员工警告处分;
3、员工家属来访,不入住员工宿舍家属探亲房,必须按本规定第二条'来访亲友管理规定'进行登记;
二、关于来访亲友管理规定
1、来访亲友会客时间为8:00-22:00,非会客时间安全部宿舍管理员有权拒绝员工亲友来访;
2、对员工来访亲友,均需凭有效证件在宿舍管理员处登记,并在规定时间、地点会客;
3、安全部、大堂经理、总值班经理将定期不定期进行检查,发现员工在非会客时间在宿舍会见亲友或私自留宿亲友者,处罚员工50元,情节严重者按《员工手册》有关规定处罚;
三、关于男女员工互访及深夜回宿舍管理规定
1、男女员工在23:00以后不允许再互窜宿舍,如有违反将对窜宿舍的员工处以50元罚款;
2、坚决杜绝男女员工混居、非法同居现象,如有发现,对双方员工各罚款200元;
3、非工作需要,酒店员工必须在24:00以前回到自己宿舍休息,在24:00以后进出宿舍的员工,必须说明原因,主动进行登记,并配合宿舍管理员进行查询,如有违犯,处罚违纪员工50元罚款,不服从管理、情节严重者按《员工手册》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关于在外住宿人员管理规定
酒店为员工提供了免费住宿,原则上员工不得在外租房住宿。如有特殊情况,由本人书面申请,经部门经理签字同意,人力资源部、安全部批准,并签定保证书后,方可在外住宿;如有私自在外住宿者,将按酒店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在外租房住宿者,酒店不安排宿舍;
在外住宿者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必须维护酒店形象和声誉,同时遵守酒店有关规章制度。
五、关于对员工宿舍管理员管理的规定
宿舍管理员必须严格按《员工宿舍区域管理制度》及本规定对员工、宿舍进行管理,不得徇私舞弊,不得故意刁难员工。如有违者,安全部将按《员工手册》及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第2篇 景区酒店行李房管理规定
a景区酒店行李房管理规定
一、酒店为住店客人提供无偿的行李寄存服务。
二、礼宾部为客人提供一般物品的寄存服务,对易燃、易碎、易腐蚀、危险性物品以及中国法律规定及违禁物品不提供寄存服务。
三、行李房不寄存现金、金银珠宝、玉器等贵重物品及身份证等重要证件。
四、行李寄存过程中如发现枪支、弹药、化学物品、毒品等危险物品,应及时报告保安部和大堂副理,并控制现场,防止意外发生。
五、酒店寄存处严禁非行李人员进入,房门钥匙应由专人保管,确保“人在门开,人离门锁”。
六、行李房及周边严禁烟火,室内配置灭火器具,通风良好,清洁干燥。
七、行李寄存牌的填写要详细正确,寄存记录要完备,上联系在客人行李上,下联交给客人,客人凭下联领取行李。
八、寄存行李最长期限为90天,酒店对寄存超过90天的物品有权进行相应的处理。
九、行李房的行李存放应该进行相应的分类,分为临时存放行李和长期存放行李,行李应该放在相应的行李架上,两件以上的行李要用行李绳拴在一起。
十、行李房的行李存放和领取都应该有相应的登记,每个月都应该要对行李房存放的行李进行清理。对已经超过存放期限的行李进行相应的处理。
十一、酒店有权不经过审查客人身份,将行李发放给持有行李牌下联的任何人。
十二、客人遗失行李寄存牌下联,及时和礼宾部联系,在确认客人真实性后,凭有效证件领取行李。
十三、酒店对由火灾、水浸、偷盗等造成的行李损失不负任何责任。
第3篇 景区酒店消防管理规定
景区酒店消防管理规定
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的危害,保护宾客的人身财产,酒店财产及员工人身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四川省消防条例》和公安部第三十六号令的《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酒店的实际,制定本规定。在酒店区域内的单位和个人均必须遵守本规定。
1、不得私自动火,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填写《动火申请单》经批准后方可动火。
2、电工、焊接工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操作,电工未持证者不能单独操作作业。
3、室外消防设施严禁停车或堆放杂物,影响使用。
4、严禁私自乱拉接临时电源和使用大功率电器。
5、严禁损坏和挪动消防器材设施设备。
6、严禁动用消防水源冲洗地而或打扫卫生等。
7、严禁在消火栓、灭火器箱、灭火毯箱内外堆放杂物等,影响使用。
8、严禁随便动用和私自挪动消防器材设备。如因初起火灾动用消防器材设备后,必须及时报安全部备案。
9、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严禁被封堵,占用堆放杂物。
10、严禁在油库、锅炉房、仓库等禁烟区域吸烟。
11、各部门的义务消防员必须按规定时间参加安全游泳池培训。
12、发生火警必须按规定实施报警。没有发生火警严禁乱打电话谎报火警。
13、各工作点下班前必须拉闸断电,认真检查,确保没有消防安全问题,关好门窗后,方可离开。
14、各工作点要确定消防负责人,要加强对各工作点的消防管理和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
15、严禁在厨房区域外使用炊具。
16、冬委取暖,蒸气取暖片上不得烘烤衣物。
17、餐厅使用的务用酒精、石蜡必须存放在规定位置,由专人保管。
18、厨房使用火源时工作人员不得随意离开炉灶,以防意外。
19、厨房备用液化气必须统一放在规定的仓库内,不得卧放和倒置。
20、锅炉房内不得设置和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21、锅炉房和蒸汽房管道上不得烘烤衣物。
22、锅炉房必须按操作规程操作,司炉工必须持证上岗。
23、各锅炉的安全阀、水位表、气压表必须灵敏有效。
24、剧院舞台演出若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做火焰效果时,必须报安全部批准,并由安全部派人专负责监督。
25、洗衣房内电器设备要定期检查,不能带故障操作。
26、洗衣房烘干后的棉织品,要散开去热,防止自燃起火。
27、锅炉房、配电房、地下娱乐区、剧院等作为酒店重要防火区域。要建立岗位防火责任制,并严格执行实施。
第4篇 景区酒店安全部考勤管理规定
景区酒店安全部考勤管理规定
1、部门根据经营需要和工作特点实行轮休制,每周底排出下周轮休表,员工应自觉按照轮休表执行。
2、因部门工作特点,轮休人员原则上在酒店范围内休息。如有事外出必须提前请假,经部门批准后方可外出。
3、凡有事先未办请假手续,无故缺勤或请假未批准即私自休假视为旷工,旷工除计为违纪,扣发当月浮动工资外,每旷工一天将扣发本人岗位日工资的200%。
4、员工请假应事先说明理由,并填写《请假申请书》经部门经理批准同意后,方可休假。
5、员工患病假,须持酒店医务室证明并填写《请假条》,经部门经理同意后,报人力资源部审批。
6、员工因意外情况来不及提前请假,应及时通知部门经理,并取得同意后方可休假,事后必须及时补办请假手续,否则视为旷工。
7、因部门工作特点,请假必须逐级请假。
8、以上规定从即日起执行,请自觉遵守,如有违者将按《员工手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