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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产集团管理规定15篇

发布时间:2022-12-01 18:27:08 查看人数: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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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产集团管理规定

第1篇 地产集团工程竣工资料管理规定

某地产集团工程竣工资料管理规定

一、为加强工程竣工资料的管理,规范工程竣工资料的编制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二、施工单位应按照工程项目所在地质监站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意见》收集整理竣工所需的原始资料,并按有关要求装订成册。

三、项目监理组应及时致函施工单位要求其按照地区质监站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工作意见》进行工程竣工资料的编制工作,并将此函抄送集团公司合同预算部。

四、施工单位应在工程计划竣工验收日期一个月之前将工程技术资料送交工程部办公室负责人接收,并详细填写接收备忘录,工程部办公室应在收到工程技术资料的当天通知项目监理组办理领取手续,以便进行审核。

五、项目监理组应在收到资料之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并将完整的审核意见至函施工单位。

六、施工单位收到项目监理组审核意见之日起三天内必须提供按审核意见修改好的竣工资料送交工程部办公室负责人接收,并详细填写接收备忘录。

七、项目监理组收到施工单位完善后的竣工资料之日起五天内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八、工程部必须督促施工单位在计划工程竣工验收前15天将符合要求的竣工图及工程技术资料提交给地区质监站。

九、作为工程结算的竣工图纸在施工单位提交后1个月内完成审核工作,并将审核意见及竣工图返还施工单位。

十、项目监理组收到施工单位完善后的竣工图之日起15天内完成审核签字及盖章。

第2篇 房地产集团公司报刊资料管理规定

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报刊资料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_ 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报刊资料管理工作,本着“合理节约、有效利用”的原则,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报刊资料管理包括报刊资料的订阅、分发、利用、清理等工作。

第三条 综合管理部为公司报刊资料的归口管理部门。

第四条 报刊资料的订阅

(一)各部门应根据工作需要适量订阅,在每年 1 1 月底前将需要订阅的报刊资料名称报综合管理部。

(二)综合管理部将各部门需订阅的报刊资料名称汇总,提出初步意见报总经理审批。

(三)根据总经理审批意见,综合管理部指定专人负责办理公司报刊资料的订阅工作。

(四)公司报刊资料订阅清单须一式两份,一份留存综合管理部,另一份反馈给各部门。

第五条 报刊资料的分发

公司订阅的报刊资料由综合管理部指定专人负责统一分发。分发人员应认真检查每日报刊资料分送情况,避免错送漏发。

第六条 报刊资料的整理

公司的所有报刊资料应及时上架,装订整齐。装订夹上报纸不多于10 天不

少于5 天,杂志保持2 期。公司销售部存放的报刊资料应不少于30 天,杂志保持 3 期。阅览室应根据需要确定。过期的报刊应根据利用情况进行整理并区别摆放,专业性期刊应存放整齐。

第七条 报刊资料的保管与利用

报刊资料是公司了解市场信息的重要途径之一,各部门应对公司经营管理有参考价值的报刊资料妥善归类并加以利用,对于有保存价值的报刊资料应及时剪辑整理成册(详见《信息管理制度》)。

第八条 报刊资料的借阅

借阅报刊资料应经管理人员同意,并及时归还。管理人员对借出的报刊资料应及时催要,避免期刊数量不全,信息查找困难。

第九条 报刊资料的清理

非专业性报刊资料应及时清理,专业性报刊资料可一个月进行一次清理。

专业性报刊资料中有长久保存价值的应另行存放。

第十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本部,控股项目公司、专业公司遵照执行,参股项目公司、专业公司参照执行。

第十一条 本规定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二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第3篇 房地产集团公司工商登记事务管理规定

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工商登记事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_地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工商登记事务管理,提高办事效率,本着“合法、快捷、有效”的原则,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中的工商登记,是指公司在法定部门,经过法定程序,办理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第三条 综合管理部为公司工商登记事务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公司工商登记的相关事宜和对分、字公司工商登记的指导、监督和管理。

第四条 公司的设立登记应依据公司股东会决议办理。

(一)公司设立登记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名称。公司的名称应由字号(或商号)、行业和组织形式三部分要素组成,并冠以所在地行政区划名称。原则上,公司设立登记的全资分、字公司名称应遵循“行政区划名+_城+行业+组织形式”模式命名;与其他方合作设立登记的公司名称应遵循“行政区划名+_城+合作方简称+行业+组织形式”的模式命名(合作方控股的可以例外)。

2、经营范围。公司的经营范围为房地产的开发与经营,如有可能,应尽量扩大到房地产开发的其他相关领域,如建筑材料的销售等。

3、资质。在工商色合理登记时,公司的经营场所应是固定的自有或租用的房屋、场地。在色合理登记当地,有自有房的,应以自有房作为经营场所;无自有房的,可租赁场地作为经营场所。

5、注册资本。根据项目的开发经营需要,由股东会确定。

(二)公司设立登记时应提交的材料:

1、公司董事会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公司《章程》;

4、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5、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6、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

7、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8、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9、公司住所证明;

1 o、法律、法规规定公司设立登记必须报经审批的有关文件。

(三)公司设立登记应遵循的操作程序:

l、向工商行政部门申请企业名称预核准;

2、取得有效的验资报告;

3、将以上材料报请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审批;

4、补充相关材料;

5、取得相关证照。

(四)各分、子公司在设立登记完成后,应将在工商设立登记过程中所涉及到的所有资料及营业执照复印件报公司综合管理部和企业发展部备案。

第五条 公司的变更登记应依据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办理,变更登记时应注意:

(一)变更登记应依法办理;

(二)各分、子公司在变更登记前,应事先报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审核,并按规定程序办理;

(三)各分、子公司在变更登记完成后,应将在工商变更登记过程中涉及到的所有资料及变更后有关证照的复印件报公司综合管理部和企业发展部备案。

第六条 公司的注销登记应依据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办理,注销登记时应注意:

(一)注销登记应依法苏理;

(二)各分、子公司在注销登记完成后,应将在工商注销登记过程中涉及到的所有资料报公司综合管理部和企业发展部备案。已注销公司的所有文件、档案资料均应移交公司综合管理部统一归档处理。

第七条 公司在办理工商登记后,相关的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统计证、银行账户以及包括公司章、法人章、财务章、合同专用章在内的所有印章的刻制,均应及时按规定手续办理。有关证照的年检手续,应按规定时间及程序办理。

第八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本部,控股项目公司、专业公司遵照执行,参股项目公司、专业公司参照执行。

第九条 本规定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第4篇 房地产集团公司车辆管理规定

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车辆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合理、完善和规范_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车辆管理制度,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品质,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指车辆包括集团公司本部、各控股项目公司、专业公司的领导专车、公务用车、费用包干车及其它所有车辆。

第三条 集团公司、项目公司、专业公司的综合管理部(以下简称综管部)为集团公司、项目公司、专业公司的车辆归口管理部门。

第四条 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本部,控股项目公司、专业公司遵照执行,参股项目公司、专业公司参照执行。

第二章 车辆的配备

第五条 集团公司根据员工职务职级、工作性质和工作需要的原则配备车辆。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以上人员、项目公司、专业公司总经理应予以配备;集团公司部门经理、项目公司、专业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原则上应予以配备;

对其他员工根据其工作性质、工作量等情况,决定是否予以配备。

第六条 配备车辆或调配车辆标准,应根据车辆使用人员的职务、职级、工作性质和需要,由集团公司董事长确定。 第七条 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以上人员、项目公司、专业公司总经理配备车辆由集团公司综管部提出,报集团公司分管副总经理签署意见,经总经理审核后,由集团公司董事长审批;集团公司其他人员或部门配备车辆,由本人或部门提出申请,报集团公司综管部,经集团公司分管副总经理签署意见,总经理审核后,报集团公司董事长审批。专业公司、项目公司其他人员或部门配备车辆,由本人或部门提出申请,所在公司总经理

批准后报集团公司综管部,经集团公司分管副总签署意见,总经理审核后,报集团公司董事长审批。

第八条 车辆配备申请应写明车辆使用人或单位、部门、拟配备车辆的品牌、型号、市场价格、要求配备时间等。

第九条 根据集团公司董事长审批意见,同意配置车辆的,集团公司、省内各项目公司、专业公司由集团公司棕管部负责购置或调配;省外各项目公司、专业公司由各公司棕管部购置或调配,并报集团公司棕管部备案。

第十条 车辆购置后,棕管部应进行验证、登记、并对有关资料、备用钥匙妥善保管;对新购置或调配的车辆应建立专门档案;车辆领用手续必须齐备、规范。

第十一条 集团公司、项目公司、专业公司 车辆分为三类:一是专车,包括集团公司董事长、常务副董事长、总经理及专业公司、项目公司总经理用车;二是公务车,包括接待、销售、工程建设等由各公司、单位(部门)统一调度,用于公司公共事务的车辆;三是费用包干车,包括由公司、部门(单位)为员工配备的,以公司事务为主,个人使用为辅的所有车辆。

第十二条 集团公司根据工作需要,应当配备若干公务用车,各项目公司、专业公司可根据工作需要配备若干公务用车。公务用车配备应由各单位、部门提出申请,按规定程序报请集团公司董事长审批。

第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部门未经集团公司董事长审批,一律不得购置任何类型的车辆,否则,一切费用由购置人自理。

第三章 车辆的使用管理

第十四条 集团公司综管部为集团公司、在杭各专业公司、项目公司车辆管理责任部门,在杭各专业公司、项目公司综管部为车辆管理的协助管理部门,外地专业公司、项目公司综管部为本公司车辆管理责任部门,负责车辆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五条 集团公司和在杭项目公司、专业公司专车、公务车的年检年审、养路费购买、车辆保养维修、车辆保险、车辆事故处理等由集团公司综管部负责办理。费用包干车除养路费由综管部代买代扣外,其余由车辆使用人自行办理;外地专业公司、项目公司除杭州车牌由集团公司综管部代办外,其余由各单位、部门自行办理。代办的各项费用,由车辆使用单位(部门)、人员承担。

第十六条 集团公司、项目公司、专业公司专车使用人每月应向公司缴纳使用费800元,其余费用按实报锩公务车所有费用按实报锩费用包干车使用实行公司补贴统包,具体为: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包干费为3万元/年,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部门经理、专业公司、项目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包干费2.5万元/年,其余配车人员包干费为2万元/年。每辆车的包干费用在每年初由各单位车辆管理部门提出意见,总经理审定。包干费用凭用车的各类发票报销,当年未用完的,可结转下一年度,但不得支取。超支部分一律由使用人自行承担。

第十七条 车辆包干费根据车况,用车频率等,每年年初可以调整一次,费用可以适当增加,每年增加不超过10%。集团公司和在杭专业公司、项目公司每年年初是否调整、调整比例等由集团公司综管部确定;外地项目公司、专业公司由各单位综管部确定。包干费包括车辆年检年审、保险(包括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司乘人员险三种必保的险种)、维修保养、油费、养路费、过路桥费、洗车、停车费等一切使用费用。

第十八条 公司外派人员配置费用包干车的,其回杭费用实行定额补贴,除享受第十六条规定的统包费以外,每月补贴200元,每年2400元。超支部分一律由使用人自行承担。

第十九条 公务车应指定专人保管,保管责任人名单报集团公司综管部备案。公务车必须服从公司统一调度,公务车在保证公司公务的前提下,鼓励公司员工用车。员工用车应承担一定的车辆耗损、油费等,具体规定由各单位车辆管理部门自行确定。公务车保管人在非工作时间,可将公务车私用,每月应承担200元至350元的费用,具体由集团公司综管部确定。

费用包干车在集团公司、项目公司、专业公司有工作需要时应无条件服从统一调配使用,使用费用由使用单位或部门承担。

第二十条 专车、费用包干车辆使用人因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的)或因个人原因离开公司的,应将车辆交公司车辆管理员审验后归还公司。

第二十一条 交回的车辆应保持性能完好,无破损。如有损坏,车辆使用人应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赔偿责任具体根据车辆破损程度、造成原因等,由各单位车辆管理部门确定。赔偿费用从车辆使用人效益工资中扣除。

第二十二条 车辆使用人因工作能力、工作过错被降职、降级或辞退的,公司有权调整、调配使用车辆或收回使用车辆。

第二十三条 费用包干车因使用年限较长或调配使用人使用前已有较重损伤等客观原因导致车况不好、使用费用增加、使用人不愿继续使用的,经公司审验并经批准后可以退回公司,由公司折价卖给员工、外单位或报废。使用人是否另行配车,由集团公司董事长审批。若因使用人主观原因或因使用人使用不当引起的,不准退回公司。

第二十四条 公司所有车辆原则上不得外借,不得将车辆交给非公司驾驶员或无证人员驾驶。确因工作需要需外借的,应经所在公司总经理批准。

第二十五条 公司所有车辆使用人都应爱惜车辆,妥善保管

,禁止停放在无人看管的不安全停车点,若因违反规定造成车辆被盗、被损的,一切损失均由使用人或专职驾驶员承担。

第二十六条 对专车、公务车、费用包干车,各单位综管部均应建立固定资管理台帐,准确记录购置时间、地点、车辆价值、颜色、型号、发动机号码、排量、发票号码、调配的时间、使用人等;

对外单位长期借用的车辆,也应记录清楚;对需要报废的车辆,应办理相应报批手续,并做好财务核销等工作。

第四章 车辆的保养维修

第二十七条 专车、公务车可以配备专职驾驶员,由其负责车辆的保养维修;使用费用包干车的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专业公司、项目公司副总经理以上人员,且年龄女在四十五周岁、男在五十周岁以上的,根据需要可以配备专职驾驶员,并由专职驾驶员负责车辆的保养维修;其余费用包干车一律不得配备专职驾驶员,由使用人负责车辆的保养维修。

第二十八条 车辆使用人应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管理条例》,行车前应经常检查方向盘、制动等安全系统,每日例行保养、检查发动机润滑油、轮胎气压,保持车况良好,确保行车安全。

第二十九条 集团公司、专业公司、项目公司专车、公务车应在公司指定修理厂家进行保养维修。特殊情况需要至非指定厂家保养维修的,须经分管副总经理批准。综管部应对车辆建立保养维修记录档案。

第三十条 公司专车、公务车辆的保养维修实行申报制。凡车辆需进行保养维修的,均需由驾驶员填写《汽车保养维修报修单》,经综管部经理审定同意后,凭《报修单》到指定修理厂家进行保养维修。在维修过程中,如确需调换零件的,驾驶员应将调换下的旧零件拿回公司作统一处理。

第三十一条 专车、公务车辆因公外出,遇车辆故障在非指定地点维修的,

须经分管副总经理同意(交通事故除外)。维修完毕车辆返回后,凭车辆维修清单、交款发票、证明材料等报销修理费用。

凡人为造成的车辆机械事故的,维修费用由责任人自理。

第三十二条 车辆保养维修费用由各单位综管部定期统一向修理厂结算。综管部在申请支付保养维修费用时,须提供《修理(加工)用料清单》及《汽车保养维修报修单》,维修及报修内容必须一致,送财务部门审核,并报经总经理批准后支付。

第三十三条 各类车辆每行驶5000公里,须办理定期保养手续。专车、公务车须在指定厂家定期保养,费用包干车可以自定厂家定期保养。

第五章 违规与事故处理

第三十四条 公司车辆因违反交通规定而被罚款,或未经许可将车辆私自借于他人而导致事故发生的,一切损失均由车辆责任人自行承担。

第三十五条 公司车辆如在公务途中因不可抗力遭遇车祸时,应先急救伤员,向附近交警部门报案,并立即报告综管部。如属小事故,可自行处理后向综管部报告,并书面说明事件经过、处理结果。

第三十六条 公司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损失的,在

扣除保险赔偿后,其差额应根据责任认定进行处理。因交通事故造成车辆损坏的,其损失在扣除保险赔偿后,应根据责任认定进行处理。

负主要责任的,按以下处理:

1、一般事故(经济损失在2000元以下者),按经济损失的80%处罚;

2、重大事故(经济损失在2000―5000元者),按经济损失的60%处罚;

3、特大事故(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上者),按经济损失的40%处罚。

负次要责任的,按以下处理:

1、一般事故(经济损失在2000元以下者),按经济损失的30%处罚;

2、重大事故(经济损失在2000―5000元者),按经济损失的20%处罚;

3、特大事故(经济损失在≥ooo元以上者),按经济损失的l o%处罚。

第六章 专职驾驶员工作规则

第三十七条 专车、公务车专职驾驶员应自觉履行岗位职责,增强服务意识,遵守工作纪律,服从管理,安全、高效率地保障日常用车。

第三十八条 专职驾驶员应保持个人整洁卫生,着装得体。男性不留长发(发角不盖及后衣领),不留长指甲(每七天修剪一次)。女性不化浓妆,长发者上班时间头发作捆扎或盘好,不散开披肩。 第三十九条 在工作时间应礼貌用语,杜绝脏话或粗鲁语言。不出车时在办公室休息待命,可看报、看书,交流驾驶经验及体会,不串岗。应按时参加驾驶员安全学习。

第四十条 应保持每天车容车况的整洁卫生,雨天、下雪天出车,应及时用擦车巾擦去车门把手的泥水、脏污。做到脏车不过夜、不入库。综管部对车辆保洁状况应作不定期检查,凡发生车辆连续三次不合格的,将处以50一500元罚款。逢公司庆典活动,若发现车辆不洁而影响公司形象的,每发现一次处罚200元,直至取消驾驶公司车辆的资格。

第四十一条 专车驾驶员接送领导或宾客应准时(至少有五分钟的提前时间),能正确领会领导意图,不多问,不乱说,增强自律性;原则上不得和领导、宾客同桌用餐,如领导宾客邀请同桌用餐,应快捷就餐完毕,及时到车上或休息场所等候、准备。车上应备有雨伞及饮用瓶装水。

第四十二条 应时常保持通讯正常,服从领导临时派车,被派替班工作时也应认真负责。公务车执行公务完毕应及时向综管部报告。

第四十三条 车辆出发前应检查有关证照是否齐备。应主动帮助乘车人方便上、下车,行车时应随时保证乘车人的舒适、安全。车辆停放两周以上重新启用时,应保持五分钟温车时间,并仔细检查各项车辆功能指标情况。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四条 本规定由综管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5篇 房地产集团公司办公区域环境管理规定

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区域环境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_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办公区域的环境管理,保持环境的整洁、清新、怡人,维护良好的企业形象,根据公司的现状和发展要求,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中的环境管理,是指公司办公区域的清洁和_化管理。

第三条综合管理部为公司办公区域环境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本部,控股项目公司、专业公司遵照执行,参股项目公司、专业公司参照执行。

第二章环境管理的范围和要求

第五条环境管理的范围:

(一)清洁管理的范围:包括办公室、会议室、洗手间、走廊、楼道等部位及各类办公设施设备。

(二)_化管理的范围:包括董事长、常务副董事长、总经理办公室、会议室、会客室、各部门办公室、入口处,走廊及其他需要进行_化布置的地方。

第六条 环境管理的要求:

1.清洁人员应在员工上班前和下班后做好日常保洁工作;

2.地面(地毯)保持整洁,无污迹;

3.天花板、墙面、墙角保持无灰尘,无蛛网;

4.会议室保持整齐、洁净,茶具充足,并及时清洗、消毒,做到无污渍;

5.洗手间保持空气清新,无异味,场地整洁,卫生用品齐全,不断档;

6.门窗、走廊、楼梯、踢脚线、空调送风口等部位保持无灰尘、无污迹;

7.窗帘、垃圾筒、灯具、电源开头及插座等设施保持无破损、无尘垢;

8.办公设施设备摆放整齐,无灰尘、无污迹;

9.各办公室的茶具按时清倒,无遗漏;

10._化植物无灰尘,花盆内无茶叶、烟蒂等杂物。

11.办公垃圾和洗手间垃圾及时收集,做到无积压。

(二)_化管理的要求:

1.观花、观果、观叶植物相结合;

2.高、中、低档植物相结合;

3.大、中、小型植物相结合;

4.常青类与季节类植物相结合;

5.根据工作需要和区域要求进行布置;

6._化植物无灰尘、无异味、无虫害、无枯败叶,修剪美观;

7.费用适当。

第七条_化管理可根据实际需要采用自管型或租摆型的方式:

(一)自管型_化管理需自行采购_化植物及相关用品,并对_化植物进行日常养护和定期更换。

(二)租摆型_化管理则聘请_化公司进行_化布置、养护和更换。综合管理部应对_化租摆合同的履行进行监督,确保租摆植物的品种、数量、质量、养护、更换周期符合合同的要求。

第三章环境管理用品的管理

第八条环境管理用品的范围:

(一)清洁用品:包括吸尘器、洗洁精、除虫剂、抹布、扫帚、畚箕、拖把、水桶、梯子及其他用品。

(二)_化用品(自管型):包括_化植物、化肥、农药、剪刀及其他用品。

第九条环境管理用品的采购

综合管理部后勤管理人员根据需要和库存,编制环境管理用品的采购计划,由 综合管理部经理签署意见,经分管副总经理审核,报总经理审批后实施。采购时应对市场上清洁_化用品的品牌、质量、价格进行调查,力求价廉物美。

第十条 环境管理用品的保管:

综合管理部对所采购的用品进行验收、登记和入库(_化植物即摆放于办公区域)。

第十一条环境管理用品的领用:

清洁人员应本着合理、节约的原则,根据工作需要填写领用单,经后勤管理人员审核,综合管理部经理审批后领取。

第四章管理职责

第十二条后勤管理人员的环境管理职责:

(一)管理清洁人员;

(二)经常检查环境卫生和_化植物;

(三)制订环境管理用品的采购计划;

(四)洽谈_化租摆合同及监督合同的实施。

第十三条清洁人员职责:

(一)对办公场地、会议室、洗手间和楼道等办公区域进行保洁;

(二)更换洗手间卫生用品;

(三)清洁办公设施设备,清洗、消毒茶具;

(四)养护、清洁和更换_化植物(对租摆植物则进行检查记录);

(五)收集、倾倒垃圾。

第十四条各部门员工应协助做好环境管理工作,自觉保持办公场地清洁,爱护_化植物,主动进行节日卫生大扫除。

第十五条综合管理部每周对清洁工作进行1次检查,每季度对_化布置进行1次调整,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规定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七条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第6篇 房地产集团公司合同审核管理规定

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合同审核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_ 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合同管理工作,有效规避经营风险,根据《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中的合同,是指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第三条 综合管理部为公司合同审核的归口管理部门,合同的具体签订部门为经办部门。

第四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本部,控股项目公司、专业公司遵照执行,参股项目公司、专业公司参照执行。

第二章 合同分类

第五条 公司合同分为重大合同与一般合同两类。

(一)重大合同是指对公司的开发、经营及管理产生重大、重要影响的合同。

(二)一般合同是指除重大合同以外的其他合同。

第六条 重大合同范围

(一)对外投资形成的各类合同;

(二)各类借贷款合同;

(三)各类开发协议合同;

(四)各类销售合同;.

(五)各类规划设计、景观设计及建筑承揽合同;

(六)各类担保合同;

(七)各类重大设施设备、重要材料的采购合同;

(八)公司认定的其它合同。

第三章 合同的审核与签订

第七条 除即时结清的业务外,其他业务活动都必须签订相关合同。

第八条 合同由经办部门负责起草,合同的格式要求如下:

(一)公司有规定格式合同的,按公司规定格式合同起草;

(二)公司无规定格式合同的,按国家或行业规定格式合同起草;

(三)公司与国家及行业均无规定格式合同的,按《合同法》的相关要求起草。

第九条 合同的内容与条款包括: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标的条款;

(三)数量和质量条款;

(四)价款或者酬金条款;

(五)履行期限条款;

(六)履行地点条款;

(七)履行方式条款;

(八)解决争议条款;

(九)违约责任条款;

(十)其他根据合同性质必须具备的条款。

第十条 合同由合作方起草的,经办部门应按上款要求对其内容和条款进行审核与修正。

第十一条 合同的审批程序:

凡重大合同,均应由经办部门组织对合同草案进行内部审批,评审后交综合管理部会同合同公司法律顾问进行审核,并报分管副总经理签署已经,总经理批准后方能正式签定。凡涉及对外投资、规划、景观设计、重大设施色设备采购合同或总经理认为应由董事长签定的合同,一律由董事长或其授权人签定。一般合同,由经办部门自行审定后,报分管副总经理审批,由经办部门签定。

第十二条 重大合同的审核重点包括:

(一)审查合同主体是否合法;

(二)审查合同项目是否真实;

(三)审查合同条款是否完备;

(四)审查合同中有关标的的数量、价格、质量、结算方式、违约责任等条款,是否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五)审查合同文字是否表述准确

(六)审查合同签定手续是否完备。

第十三条 合同的签定应遵循“平等、诚信、互惠、互利”的原则,重大合同应由董事长或起授权人签定,一般合同由总经理或起授权人签定。

第四章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第十四条 合同依法订立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但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由于客观情况的变化,使原合同的履行已不能或不必要时,为了减少和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合同当事人可以依法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十五条 合同变更或解除的条件

(一)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同意变更或解除合同,但必须不会因此而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二)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三)在合同订立时显失公平的;

(四)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五)因一方当事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履行合同的。

第十六条 合同变更或解除时应注意的问题

(一)变更或解除合同应采取书面形式;

(二)变更或解除按特别程序签订的合同,应按特别程序进行。如经过鉴证或公证的合同,变更或解除时,应在原鉴证或公证机关备案;

(三)公司订立的合同需变更或解除的,其程序与订立时相同。

第五章 合同的管理

第十七条 合同签订后,经办部门应及时将合同的一份正本交公司综合管理部存档,一份由本部门留存。其它相关部门可以复印件留存。

第十八条 合同的经办部门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合同履行的监督与指导。

第十九条 若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问题和纠纷的,综合管理部应会同公司的法律顾问,积极协助经办部门妥善处理。

第二十条 公司合同章包括“合同专用章'、“销售合同专用章”等。“合同专用章”由综合管理部指定专人负责使用与保管,其余专用章由相关部门指定专人负责使用与保管。

第二十一条 各类合同一经签订,必须认真履行。凡未按规定程序签订合同、越权签订合同以及未按合同规定履行职责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追究责任人的经济及行政责任。

第二十二条 公司员工在签订合同过程中利用手中职权,放弃公司应有权利的,公司应追究其经济及行政责任;在签订合同时收受贿赂、给公司利益造成严重损害的,公司在追究其经济及行政责任的同时,可视具体情况诉求司法机关,通过法律途径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规定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四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第7篇 房地产集团公司规章制度制定程序管理规定

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规章制度制定程序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使_ 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有据可依,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中的规章制度,是指由公司制定的、在公司内普遍适用的、具有约束力和强制力的规范性文件。

第三条 综合管理部负责组织起草并审核公司各类规章制度草案,负责组织修订各类规章制度;各职能部门负责与本部门职能相关的管理制度草案的起草。

第四条 制定公司规章制度必须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并结合公司实际,不得与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相抵触。

第五条 本公司适用于公司本部,控股项目公司、专业公司遵照执行,参股项目公司、专业公司参照执行。

第二章 制度计划的编制

第六条 公司制定规章制度应编制《年度规章制度订立计划》。对于条件尚未成熟而又需要用制度的形式加以规范的事项,可列入制定规章制度的调研计划。

第七条 公司各职能部门因工作需要制定制度的,应在每年年末订立计划并提交综合管理部。综合管理部对各部门上报的计划进行汇总,编制年度规章制度制定计划的草案,逐级上报,经公司领导审定后实施。

第八条 承担制度起草任务的公司各职能部门必须按照年度计划要求完成起草任务,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完成的,必须向综合管理部作出书面说明。

第九条 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年度计划的,由综合管理部在报经公司分管领导审定后组织落实。

第三章 制度草案的起草

第十条 规章制度的草案应当由提出计划的相关部门负责起草;内容涉及两个以上部门的,应当由提出计划的部门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共同起草;综合性的制度由综合管理部组织有关部门起草。

第十一条 规章制度的起草可以组织专门小组,也可指定专人。综合管理部法务人员对起草工作及时进行指导。

第十二条 各部门起草规章制度,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 起草的规章制度不得与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相抵触;

(二) 起草的规章制度必须符合公司实际和发展情况,切实可行;

(三) 起草的规章制度应结构规范、条文清晰、逻辑严密、概念准确、语言精练。

第十三条 制度起草过程中,起草部门应当充分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做好沟通协调工作,对意见分歧较大的内容,应在上报制度草案时予以说明。

第十四条 制度草案拟定后,各起草部门应写出草案的起草说明。起草说明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一)制定的必要性。主要说明某方面的管理现状、存在问题,制定这方面管理规范所要达到的目的。

(二)制定的依据。主要说明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政策及公司现行的相关制度、规范等。

(三)起草的过程。主要说明起草过程中征求意见、调查研究和沟通协调的情况。

(四) 主要内容说明。

(五) 相关部门意见。

第十五条各职能部门所起草的制度草案,须经本部门分管领导审阅后,交综合管理部统一审核。

第三章 制度草案的送审

第十六条 综合管理部收到制度草案后,应及时审核、修改并征求有关部门和领导的意见;对不符合本规定要求的制度草案应予以退回,并要求其按规定重新起草。

第十七条 对在意见征询中无原则性分歧意见的制度草案,综合管理部经审核修改后,报请公司制度评审小组(参见《评审会议管理制度》);对存在原则性分歧意见,协调后仍未能取得一致意见的,综合管理部应提出审核意见的说明,报请制度评审小组审议。

第四章 制度草案的评审

第十八条 制度草案须经公司制度评审小组会议评审,会议评审时,由起草部门负责人或起草人员作起草说明;由综合管理部经理或审核人员作审核意见的说明。

第十九条 经评审小组会议原则通过,尚需做进一步修改的,由起草人与审核人按会议提出的要求进行修改。

第二十条 制度草案经修改后逐级上报,属公司基本管理制度类的(与董事会职权相对应的管理制度),须报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长签发;其他制度由总经理签发。

第五章发与生效制度的印

第二十一条经评审小组会议通过,并经董事长或总经理签发的规章制度,须由综合管理部印发。

第二十二条制度文本应根据制度的适用范围随公司通知性文件印发至年相关单位和人员,文件的领导签发之日即为制度的正式印发之日。

第二十三条尚待进一步补充、完善的规章制度,可采用“暂行”或“试 行”方式印发,其效力与其他制度等同。

第二十四条制度的生效日期应在制度附则中予以明确。

第六章制度修订与废止

第二十五条 制度印发后,负责起草并组织实施的部门应当每年依照法

律、法规、政策以及公司实际情况进行一次清理,如与现行的规定不符,应提出修改或废止的意见并报综合管理部。

第二十六条 “暂行”或“试行”制度印发后,负责起草并组织实施的部门应根据制度实际运行情况,适时进行修订。

第二十七条 规章制度的修订或废止应按制度制定程序办理;综合管理部应每年一次对公司增订和修订的规章制度进行汇编。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规定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九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第8篇 房地产集团公司内部通讯录管理规定

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内部通讯录管理规定

为方便_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员工的通讯联系,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内部通讯录的准确性和有效性,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内部通讯录的管理部门:

(一)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内部通讯录的汇总编辑和发放;

(二)公司策划部负责内部通讯录的版面设计。

第二条 内部通讯录的种类:

(一)收录住宅电话的通讯录;

(二)未收录住宅电话的通讯录。

第三条内部通讯录的收录范围:

(一)公司本部、控股项目公司和专业公司、参股项目公司和专业公司的有关通讯资料;

(二)各单位员工的有关通讯资料。

第四条 内部通讯录的收录内容:

(一)各单位(部门)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电话号码、传真号码、网址、电子邮箱;

(二)各单位员工的姓名、单位、部门、职务、单位电话号码、住宅电话号码(部门副职以上人员)、手机号码(包括虚拟网号码)、传呼机号码、电子邮箱。

第五条 内部通讯录的发放范围:

(一)收录住宅电话的通讯录发至公司本部各部门经理助理以上人员及各项目公司、专业公司总经理助理以上人员;

(二)未收录住宅电话的通讯录发至各单位及有关人员。

第六条内部通讯录的更新周期:

(一)一般情况下,每半年更新一次;

(二)员工变动超过20%时,则随机更新。

第七条通讯资料的收集与提供:

(一)综合管理部应及时了解公司员工的变动情况,准确收集新进员工的通讯资料;

(二)人力资源部及各项目公司、专业公司应主动、及时、准确地向公司综合管理部提供员工的变动情况及相关通讯资料。

第八条持有公司内部通讯录的员工应妥加保管,并做好对外保密工作。未经公司领导批准,不得将内部通讯录向外人借阅或赠送。

第九条附则:

(一)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本部,控股项目公司、专业公司遵照执行,参股项目公司、专业公司参照执行。

(二)本规定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三)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第9篇 房地产集团销售部市场竞争管理规定

房地产集团销售部市场竞争管理规定

(一)、市场调研工作的重要性

市场调查是为市场营销提供决策依据。

房地产市场的调查与研究就是运用科学的方法,有目的、有计划、系统地收集房地产市场营销方面的各种情报资料,通过对过去与现在营销状况及动态性影响情报资料,通过对过去与现在营销状况及动态性影响的分析研究,为企业预测项目经营销售状况,制定正确项目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二)、销售部的市调类型大致有三类:

1、针对开发项目的市场调查

一般项目公司想对当前整体或者区域市场有个全面的了解时,会以目前市场上现有的物业为对象做调研。调查内容包括:位置、规模、类型、价格、工期、发展商销售状况,以此作为自己开发物业的依据。发展商大多最关心项目的价格和销售情况,其中难点又主要是真实售价与真实销售率的问题。

(1)常见错误是将报价当实际价格。

表一:

方法途径利弊

直接查找真实售价到房地局有关部门查询此种方法准确可靠,但需要有一定的社会关系

根据目标买家的承受力确定价格确定待售物业量→确定目标买家的数量→确定目标买家能承受的价格此种方法易于实施,但通常是目标买家的范围容易确定,数量难以确定,价格主要根据经验以及对目标买家进行取样调查判断。

销售周期估算法一个项目的销售周期不可能无限长,发展商必须在合理的时间销售出。合理数量,最大限度取得合理利润、减少亏损以上来判断合理的价格。此种方法计算简单,易掌握,但没有以动态发展的角度考虑问题,发展商有特殊情况的,也可能了解不到。

大量调查参照法大量了解同类地点、同类规模、同类物业的售价,多项对此,调整可得出某个项目的合理市场价格充分考虑市场因素,但各个物业根据其具体情况应在其报价的基础上给出一个加权系数。这是其中的难点。

销售价格的确定:前表列出了了解实际成交价的几种方法及利弊。

(2)销售率的确定:可依据同类物业市场预期(如份额、价格、销售周期)进行判断。因为市场是不断变化的,所以其数据也不可能绝对精确,但可以通过调研人员对市场的深入了解对数据做适当调整。

(3)物业供应量的确定:如果简单地以建委、房管局的项目统计资料和预售楼盘资料为准会与实际情况有很大出入。实际上会存在报了不建(资金不到位、炒地皮);建了没报(改变项目性质,如联建、自建改商品房);报建归口不一致(有在区里,有在市里);报建与销售内容不一致(最常见的是共用一个项目的销售证或内部认购)等情况,实地的现场调查是最可靠的办法。

(4)市场调研前的准备:

a.了解该楼盘的准确位置

b.尽可能先看看该楼盘的广告内容,了解其广告主题

c.出门前准备好笔和纸(便于踩盘后及时纪录)

d.安排好市场调研时间及乘车路线

e.市场调研的主要内容及要求

(5)固定的调查内容

楼盘的工程进度、物业管理费、实用率、工程计划时间、现推那几栋、哪些单位

(6)现场调研内容:

a.现场情况、客流情况(几组客户),成交情况(有无下定)及其他特别情况、该楼盘的销售情况:

b.销售率(看销控表、价格表)、哪些类型(面积、朝向、楼层、价格)好卖,那些不好卖。

c.样板房有何特色,样板房与交楼标准是否一样,如有不同,每平方米/下调多少钱

d.对照该楼盘广告内容与实际是否相符(是否有特价单位、楼价、赠品、促销手段等)

e.尽可能了解买家类型(年龄、收入阶层)

(7)根据市场调研结果计算价格、填写市场调研表

(8)注意事项:

a.进入售楼部后,不要只接拿资料(最好先看模型,等销售人员主动上前招呼后,再自然地拿资料)

b.交谈时尽量避免使用专业术语

c.调查不同类型(豪宅/平价盘/商铺)的楼盘要有不同的交谈技巧。

d.最好选择客人较多的时候进入售楼部。

2、针对客户的市场调查。

不同物业的目标客户群体是不同的,不同客户群体对房屋的偏好各异,比如中等收入家庭购房时会更关注价格,而高收入家庭购房时会更注重环境与景观等。不同客户群体间方方面面显着或是细微的差别都能通过市场调查和研究准确把握,最终抓住目标客群,这是物业销售成功的关键之一。

这类调研内容包括:客户的购买力水平,客户购买力投向(包括物业类别、户型偏好、位置偏好、预期价格等)及客户的共同特性,如年龄、文化、家庭结构、职业、原居地等。主要的手段是通过问卷就调研者想了解的问题对目标调查对象进行访问。在确定目标调查对象时,可参照同类物业的已成交客户进行划分。整个过程的难点是问卷设计及赢取客户的配合。

3、全面的市场调查。

房地产开发不可能离开一个城市的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因此一个完整全面的市场调查应该包括宏观的

背景情况,如社会政治环境、自然环境分析以及整个市场的物业开发量、消化量、需求量、总体租金水平、空置率等内容;再逐步细化到畅销物业、滞销物业、各区域街区功能分析及重点项目对比(如规模、性质、规划、工程设计、硬件配套、营销、物业管理等)。

这类调查应该是前述两种调查的结合,至少是部分内容的结合。这类调查的难点是工作量大,专业性强,

需投入大量人力物力且工作周期长。

4、市场调研流程:

(1)市场调研

a.制定研究目标制定总目标和细分目标

b.制定总体计划调查计划、研究计划、结论计划

c.制定调查方式问卷、抽样、访问(个别访问、实地访问)

d.制定研究方法

e.统计数据

(2)分析资料

a、陈述研究发现并得出结论

确定调查的问题及地域范围,并对调查目标进行初步分析,在此基础上制定调查计划(如方式及进度、收集信息的范围与种类、经费预算、组建队伍及人员培训等)。

b、正式调查。

确定市调资料来源及收集方法。直接资料可采取访谈、电话、问卷、观察等方法收集;间接资料可采取交换、购买、委托等方法。如采用问卷式调查,还须设计调查表及问卷并确定抽查对象及样本大小。

c、结果处理。

将调查搜集到的资料进行分类、统计,得出结论,在此基础上编写调查报告。

通过对

区域市场进行多角度、全方位的调查,找出市场空缺较大的物业类型,为项目公司提供开发策略、营销策略,以利项目尽快推出,使公司取得合理的投资回报。市调既不是不负责任的胡编乱造,也并非神秘不可掌握,它是一种方法、手段,运用得当,将让项目的开发、销售受益匪浅。

5、销售部调研工作要求

(1)每月安排一个星期的时间进行市场调查。

(2)每个销售代表都要参与调查。每天派二名销售代表进行市调。

(3)调查竞争个案,采取轮流交叉调查,使每位销售代表对各竞争楼盘都要调研,掌握整体楼市情况。

(4)市调后,销售人员要把市调得到的信息填写到市调表中。

(5)市调结束后,要召开讨论会,整理备案。

第10篇 房地产集团公司固定资产管理规定

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固定资产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_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固定资产的管理,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率,减步损失和浪费,明确管理职责,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_城集团固定资产的标准为:能独立发挥作用,使用期限超过一年且单位价值在2000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办公设备、运输工具、主要的工作用具及其他设备等。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本部,控股项目公司、专业公司遵照执行,参股项目公司、专业公司参照执行。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四条 固定资产管理实行归口与分级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在总经理领导下,综合管理部与财务管理部为固定资产的归口管理部门,保管使用单位(部门)为固定资产实物的具体管理部门。

第五条 综合管理部既是公司固定资产动态管理的职能部门,也是公司固定资产实物管理的职能部门,具体管理职责有:

(一)负责公司固定资产的动态管理,编制固定资产新增、更新计划;

(二)组织开展一年一度的清产核资工作,使固定资产“帐、卡、物”一致;

(三)负责公司固定资产购置的组织管理,设立管理台帐,填制卡片(见附件1)

(四)负责审查办理公司固定资产的调拨、转移、报废、租赁等手续。随时记录固定资产的变动情况,及时将固定资产卡片、管理台帐变更情况通知有关部门;

(五)负责公司固定资产使用说明资料的收集并交档案室保管,为固定资产使用单位提供服务;

(六)负责公司固定资产维修、保养的协调组织工作,为部分专业设备的维修

第六条 财务管理部是公司固定资产价值管理的职能部门,具体管理职责:

(一)负责监督公司各单位购置固定资产计划执行情况;

(二)协同综合管理部对整个公司进行固定资产清查工作;

(三)负责公司固定资产总分类帐及明细帐管理,根据原始凭证及时入帐、转帐,正确核算固定资产的原值、折旧和净值;负责固定资产的增减、调拨、转移、报废的审核与财务处理,定期与综合管理部核对。

第七条 各分、子公司负责本企业固定资产管理。各分、子公司综合管理部和财务部门分别为本企业固定资产实物管理和价值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并指定专人负责本企业固定资产的管理,每年一次向公司归口管理部门报告本企业固定资产增减情况、帐实情况。

第八条 固定资产使用保管单位负责对所使用资产的运行、维护和保养,保证资产始终处于良好状杰。

第三章 固定资产的增加

第九条 固定资产的购置

(一)公司各单位一般于每年1月15日前,将本年度固定资产购置计划报分管领导审阅后,交综合管理部汇总审核,按管理权限逐级上报,批准后由综合管理部统一组织实施,并交财务部备案;

(二)公司购置固定资产,单价在1万元以下的,须由总经理批准,1万元以

上的,须由董事长批准;

(三)综合管理部统一负责固定资产的购置,会同使用单位验收,及时根据实物填写固定资产卡片,设立管理台帐,准确记录固定资产规格、数量、价值、使用单位等情况;管理台帐需有纸质文本和电子文本两种形式;

(四)因工作需要临时增置固定资产,申购部门须提出购置申请,经分管领导同意,交综合管理部审核,按管理权限逐级上报审批;

(五)所属子公司每年年初将本年度固定资产购置计划报公司综合管理部、

财务管理部备案;购置固定资产,单价在1万元以下的,须由本企业总经理审批,1万元以上的须由本企业董事长审批,5万元以上的须由集团公司董事长审批。

第十条 固定资产的盘盈

盘盈的固定资产由使用保管单位查明情况,填具《固定资产盘存表》(见附件2)分别报综合管理部、财务管理部审核,由综合管理部报经分管领导批准后作相应处理。

第十一条 固定资产的租入

租入的固定资产应由使用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填制《固定资产租赁单》,报综合管理部审核,经分管领导批准后作相应处理。

第十二条 固定资产的调入

公司与所属子公司之间固定资产的调拨,由调入方根据公司领导批复的文件或合同,填制《固定资产调拨单》,交综合管理部,由综合管理部报分管领导批准后作调拨处理,通知财务管理部作帐务处理。

第四章固定资产的计价和折旧

第十三条 固定资产的计价:

(一)对固定资产应按其取得时的成本作为入帐价值,包括买价:进口关税、运输和保险等相关费用,以及为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必要的支出。

(二)购置计算机硬件所附带的未单独计价的软件,应与所购置的计算机硬件一并作为固定资产计价。

(三)具体的各类固定资产计价按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固定资产价值按规定入帐后,除下列情况外,不得任意变动:

l、根据国家规定对固定资产价值重新评估;

2、增加补充设备或改良装置;

3、将固定资产的一部分拆除;

4、原是暂估价调整为实际价值;

5、发现原记价值有错误。

第十四条 固定资产的折旧

(一)固定资产的折旧按财务有关规定计提。

资产价值如是暂估价,按暂估价计提折旧。在以实际价调整估价时,同时调整已提折旧。

(二)下列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

1、房屋建筑物以外的未使用、不需要用的固定资产;

2、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3、已提足折旧但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4、按国家规定在成本、费用中列支的,因新产品、新技术开发而购置的单价值在5万元以下的测试器、试验装置等固定资产;

5、以前已经单独入帐的土地;

6、已办理提前报废手续的固定资产。

第五章 固定资产的登记及清查

第十五条 固定资产卡片由综合管理部的固定资产管理人员按一物一卡填制。卡片一式三份,一份交财务管理部进行明细核算,一份由综合管理部固定资产管理人员留存,一份交使用保管部门保管。

第十六条 固定资产卡片应记录下列内容:

(一)卡片编号(适应电算化核算需要);

(二)资产的主件、主要附属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制造单位、出厂序号、计量单位、数

量和安装使用地点;

(三)资产的来源、原值和变动情况;

(四)资产的购买日期、启用日期和使用保管单位;

(五)折旧情况。财务部门要及时补充折旧等各项应填资料。

第十七条 固定资产的管理责任单位或部门应有专人(专职或兼职)登记、管理资产卡片,保证卡片记录正确无误,并根据固定资产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卡片记录同时,综合管理部根据固定资产不同类别和卡片编号在实物上设置标识,标注名称、购买日期、编号、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第十八条 为提高固定资产管理工作效率,管理台帐、报表等均须采用电子与纸质形式结合的办法;传递可通过网络传递、电子邮件方式。

第十九条 对无利用价值、闲置的固定资产,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整理、填具《闲置固定资产明细表》(见附件3),提出意见呈报分管领导批复后处理。

第二十条 每年12月份,公司全面开展清产核资。各单位(包括所属子公)对所属的固定资产进行一次清查、盘点,并将清查结果及一年来固定资产增减情况分别填具《固定资产盘存表》和《固定资产增减表》(见附件4),报公司综合管理部与财务管理部。综合管理部应会同财务管理部对帐、卡、物不符合情况及时查明原因,予以更正,将结果报公司总经理。

第六章 固定资产的减少

第二十一条 固定资产的报废

(一)当使用的固定资产出现主要部件陈旧、损坏严重,经技术部门鉴定再予大修也不能符合使用要求,或虽能修复但费用太大,修复后可使用的年限不长,效率不高,或按国家规定必须报废的情况时,使用保管单位可填具《固定资产报废单》(见附件5)申请报废。

(二)固定资产的报废手续:

l、由使用保管单位提出报废申请,或由综合管理部根据实际情况通知使用保管单位填具《固定资产报废单》,交相关部门鉴定,固定资产报废的审批程序、审批权限与购置时相同。

2、固定资产使用保管单位在报废申请批准后,将固定耷产卡片撤出并设置固定资产清理登记簿予以登记。经批准报废的固定资产统一由归口管理部门处理。

第二十二条 固定资产的盘亏

盘亏的固定资产由使用保管单位查明情况,填具《固定资产盘存单》分别报综合管理部、财务管理部,综合管理部报分管领导批准后作相应处理。

第二十三条 固定资产的出租

出租的固定资产应由出租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填制《固定资产租赁单》,报综合管理部审核,经分管领导批准后作相应处理。

第二十四条 固定资产的调出

公司与所属子公司之间固定资产的调拨,由调出方的固定资产管理人员根据公司领导批复的文件或合同,填制《固定资产调拨单》,交综合管理部,由综合管理部报分管领导批准后作调拨处理,通知财务管理部作帐务处理。

第七章 固定资产维修与保养

第二十五条 固定资产的日常清洁保养工作由各使用单位负责。设备发生故障,则由使用单位提出修理申请,由综合管理部安排维修;需要支付费用的,须经行政副总经理同意,方可联系安排修理。

第二十六条 综合管理部严格控制维修费用,充分利用公司内部技术力量,在公司内部无法解决时,安排外单位修理,使用部门参与验收。

第二十七条 维修验收后,经办人将维修清单附于发票后交综合管理部签署意见,行政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审批。

第二十八条 对有固定资产损坏的情况,综合管理部应会同维修人员查明损坏的原因,界定事故责任,如属人为因素造成的损坏,应追究责任人、保管人的相应经济责任,责令赔偿或承担维修费用。

第二十九条 汽车的维修保养参见《车辆管理规定》;办公自动化设备维修保养参见《办公自动化设备使用维护管理办法》。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条 固定资产的保险根据具体情况另行确定。

第三十一条 本规定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11篇 房地产集团公司劳保福利用品管理规定

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劳保福利用品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体现_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员工的关爱,在规范、有序、节俭的前提下,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劳保福利品的管理应遵循“合理、有效、实用”的原则。

第三条本规定中的劳保福利品,是指公司在保证生产、经营、发展需要的基础上,为进一步改善员工的工作条件,提高员工生活福利待遇而发放的各类物品。

第四条综合管理部为公司采购、保管和发放劳保福利品的归口管理部门。

第五条劳保福利品的种类:

(一)劳保类:包括工作服、鞋、帽、手套、毛巾、肥皂、洗衣粉、人丹、十滴水、风油精、万金油、饮料等物品。

(二)福利品:包括逢节假日或有员工结婚、生日、生育、生病、丧事等时,发放的各类物品。

第六条综合管理部应在每年12月底前,根据人力资源部提供的劳保福利品总体发放指标,做好下年度劳保福利品采购发放的计划工作。劳保福利品的采购发放计划,须报分管副总经理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第七条综合管理部应指定专人(以下称采购员)负责劳保福利品的采购工作。采购员在采购前,应对所要采购的物品进行市场询价,将询价及对照结果报部门经理审核,并根据价廉物美的原则,确定供货单位。

第八条采购员在实施采购前,应详细填写《劳保福利品申购单》(附件1),注明所购物品的种类、供货单位、单价、数量及本次采购的总计金额,报部门经理审核,分管副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第九条采购员在采购时,应严格按照《劳保福利品申购单》的内容进行采购。采购过程中,严禁采购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为个人谋取私利,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第十条综合管理部应指定专人(以下称保管员)负责劳保福利品的验收、保管和发放工作。

第十一条保管员应对到库的劳保福利品进行验收,检查其数量、质量、价格、发票金额等内容,是否与《劳保福利品申购单》及《送货单》上的内容相符。在确认无误后,保管员应在《劳保福利品申购单》及《送货单》上签收;如有出入,应及时会同采购员与供货单位进行沟通,尽快解决问题。

第十二条对已验收入库的劳保福利品,应建立台帐进行登记,并加以妥善保管。库中存货较多时,至少每月进行一次实物盘点,应做到帐物相符。

第十三条劳保福利品应按照规定时间和程序及时予以发放。在发放过程中,如有质量问题的,应停止发放。同时,保管员须立即将情况向部门经理汇报,并协同有关人员尽快将问题解决。

第十四条采购员凭购物发票及保管员已签收的《劳保福利品申购单》,按规定程序进行报销。

第十五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本部,控股项目公司、专业公司遵照执行,参股项目公司、专业公司参照执行。

第十六条本规定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七条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第12篇 房地产集团公司文印工作管理规定

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文印工作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_ 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文印工作管理,是高操作效率,节约成本,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综合管理部为文印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文印工作的管理。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本部,控股项目公司、专业公司遵照执行,参股项目公司、专业公司参照执行。

第二章 文件印制管理

第四条 综合管理部负责公司对外发文的印制、盖印和存档。

第五条 综合管理部负责对公司行文格式的审核,确保文件排版和打印格式符合《文件格式规定》的相关要求。

第六条 综合管部负责公司领导签署文件的打印工作,公司职能部门的内部行文或一般业务文件原则上由责任部门自行打印。

第七条 综合管理部在接到打印任务后,首先应检查文件类别是否属于规定的打印内容,在确定打印前应先登记,以便于日后核查。打印完毕,经校对复核无误后,再按要求份数印制成文。

第八条 综合管理部负责定期统计公司各部门的复印数量,并负责公司及分、子公司员工在公司进行复印的结算工作。

第九条 综合管理部为公司对外联系印制任务的归口管理部门。公司各部门如需在外印刷文件资料的,应先与综合管理部联系,由综合管理部统一安排印制事宜。

第三章 文印人员管理

第十条 文印人员应遵守保密原则,不得泄露公司机密;应妥善保管文件资料,包括电脑软盘和内存文件等;对印有机密内容的废弃纸张应及时销毁。

第十一条 文印人员应熟练掌握word与e_cel的操作,每分钟录入速度应不低于100 个字,并保证录入质量,无错字别字;熟练操作e_cel,制表迅速美观。

第十二条 文印人员应熟练掌握公司常用文件的排版格式,保证文件格式符合规范。

第十三条 公司文件文印应迅速及时,对于急件应先行处理,当日文件必须当日完成文印任务。

第十四条 文印应遵循节约的原则,尽量提高纸张的利用率。

第十五条 文印人员在文件印制完成后,应在打印登记本上注明打印日期、文件编号与名称、存放位置等。

第十六条 文印人员负责复印工作。员工在复印工作资料或文件时,应事先登记复印部门、经手人、复印内容、页数和份数等。

第十七条 文印人员应掌握文印设施设备的基本故障排除方法,并定期检查、保养文印设施设备。

第十八条 文印人员应定期清点、检查耗材使用情况,并按有关程序合理添置所需耗材,保证公司文印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四章 文印室管理

第十九条 非文印工作人员不得随便进入文印场所,未经允许,严格查阅电子文件。

第二十条 文印室应保持整洁,文件用纸应妥善存放于柜中;复印用纸在保证正常复印的情况下,应归类排放,堆砌整齐有序。

第二十一条 文印人员应重视工作环境的维护,保证室内通风干燥、机器运作正常。

第二十二条 综合管理部负责文印耗材的管理,具体见《办公用品管理制度》。

第二十三条 综合管理部应定期安排专业人员对文印设施设备进行例行检查和维护。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规定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五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第13篇 房地产集团公司统一标识管理规定

房地产开发集团统一标识管理规定

项目在推广过程中,需统一使用“城市名+项目名称”的命名法(如:成都地区的__城项目,对外宣传为“成都__城”。) 同时配合使用集团统一的组合logo.并在醒目的位置标示集团的品牌定位语“__地产 精品领袖 全国十强”。

影视宣传片和3d广告片在结尾时,须统一标上并配上响亮的画外音:集团的组合logo及品牌定位语、项目开盘时间、销售热线等信息 营销费用 各分公司的年度营销费用预算平均比例应控制在当年总预售金额的3.5%以内。新项目开盘营销费用由集团统一审批,正常销售期不超过2.5%。

定价管理规定

项目整体均价的制定必须以市场发展规律为基础,综合考虑项目的目标成本和目标利润,通过对目标市场、客户和竞争对手的深入分析,结合本项目的优势及卖点,制定出合理的、符合集团发展需要的价格策略。

项目整体均价的制定过程必须选取6个以上的竞争楼盘作为定价的市场依据。应选择与项目同区域、同规模、同产品类型的楼盘作为竞争楼盘,如项目周边没有足够的竞争楼盘,也可选择项目周边区域与项目具有相同目标客户群(或市场)的楼盘作为竞争楼盘。

项目价格实施方案中所有的价格均为销售面价,并统一按建筑面积计算单价和总价(当地政府特殊规定除外);所有单位的具体面积(包括建筑面积、套内面积、花园面积、项目总规图、户型图等)需得到预决算部、开发部和总工室签名确认后方可使用。

定价原则主要是为每个单位定价时所需考虑的影响因素,包括:楼层差、朝向差、景观差、物业类别差、户型差、噪音差、附加值等。其中楼层差应以楼宇的中间层作为基准层,并按每层(6层以下的物业)或每两层(7层以上的物业)制定层差系数。

项目价格实施方案上报审批,还需提交以下几份资料:定价范围内的所有户型图(户型图应以标准层平面图的形式表达,平面图需有每户的建筑面积、套内面积、房号、户型、指北针和该栋楼宇在项目总平图上的位置);项目的总平面图(总平面图需标注:每栋楼的楼号、层数;该次定价的楼宇范围;项目内外对房屋单位价格有影响的因素的位置,如:高压线、变电站、垃圾回收站、地下车库出入口、加油站、铁路等);定价范围内的所有单位价格明细表。(以上资料格式模板见附件) 项目价格实施方案中所有的价格均为销售面价,并统一按建筑面积计算单价和总价(重庆地区除外);所有单位的具体面积(包括建筑面积、套内面积、花园面积等)需得到预决算部和开发部经理签名确认后方可使用。

价格审批模版参见附件三

分公司总经理拥有单套单元2%的折扣权限,但给予折扣的单元累计总量不能超过已售单位的5%。如遇特殊情况需申请大于2%的优惠折扣时,由分公司总经理直接请示董事局主席批准。

销售价格需以销售文件的形式进行下发,具体流程如下:

1、营销中心负责将楼盘的销售方案报公司领导审批,当地公司领导审批后,报集团营销品牌中心,经集团领导审批同意后,营销中心必须在销售方案转发批示的48小时内,指定专人草拟相应销售文件,明确文件执行的时间、楼宇价格、付款方式、优惠折扣、装修标准等。涉及价格调整,价目表必须经计财部审核。 2、销售文件经营销中心、计财部审核后,报公司领导审批下发。 3、文件下发当天,营销中心督促销售代理公司组织销售人员进行销售知识及技巧培训。

日常销售的策划管理工作

开盘后,分公司根据项目现场实际销售情况,如需对价格或优惠措施进行调整,必须以报告的形式(分公司总经理签名确认)上报集团营销品牌中心,并在集团董事局通过后由分公司下发销售文件方可执行。

各分公司营销中心必须在每月1日17:00时前将在售楼盘本月营销策划方案(含销售优惠措施、销售宣传口径等有关方案)报集团营销品牌中心。集团营销品牌中心必须在3日20:00时前对各公公司上报的营销策划方案进行批复。

各分公司在营销推广过程中(含平面广告设计)必须严格按已批复的方案执行,如执行过程中营销推广方案(含销售优惠措施、销售宣传口径等有关方案)有调整,必须马上报集团营销品牌中心审批后方可执行。

凡涉及项目推广的平面广告设计,必须依据项目已批复的营销策划方案进行设计。 平面广告送稿前一天,各分公司营销中心必须将平面广告报送集团营销品牌中心。

集团营销中心每天对各分公司报送的平面广告进行抽查,抽查数量不少于1/2。凡抽查到平面广告与所报营销策划方案不符或对企业品牌有负面影响的,营销品牌中心马上通知各分公司进行重新设计后再上报,审核通过后方可发布。 营销品牌中心每月对所有项目平面广告设计情况进行汇总、审评,并将汇总情况报集团公司领导。

第14篇 房地产集团公司专职秘书管理工作规定

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专职秘书管理工作规定

为保证_ 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和行政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转,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工作职责和内容

(一)专职秘书(以下简称秘书)的工作职责,主要是对公司董事会成员、经营班子主要领导的工作进行计划、准备和服务的事务性管理工作。

(二)管理工作内容主要包括:接待、传达、文书、领导日程安排、文件整理、内务整理、会议、代行、联络等事务的管理和督办等。

第二条 接待事务

(一)秘书负责领导会晤宾客、来访者的预约、安排和接待工作,并制订《领导每周工作日程安排表》,提前呈递领导备忘。领导会晤前,应做好相关资料和文件的准备工作,及时提醒领导会晤、接待的人员、时间、地点等事宜。

(二)对未经预约要求会见领导的来访者,在问清对方姓名和要求后,应先请对方稍候,请示领导后,再引导其进入会客室或办公室对不宜会见的来访者,则应婉言谢绝,或记录来访意图,以备日后答复。

(三)对于在领导办公室以外进行的会晤,秘书应及时将会晤的时间、地点预先告知综合管理部,以便预订会场及确定会务工作人员。

(四)秘书应了解领导会晤的议题、人数、级别及是否用餐等情况,并事先通知与会者若需安排用餐的,须直接安排或通知综合管理部预订餐厅并安排菜单。

(五)秘书应会同综合管理部会务人员,落实领导会晤场地的水、电、桌椅、扩音设备、演示板、纸笔以及水果、鲜花、欢迎牌、摄影、会间服务等事宜。

(六)对来访者,秘书要彬彬有礼,主动递送茶水。若需来访者等候时,应递上报纸、画报等。

第三条 传达事务

(一)秘书负责及时拆封致领导的外来公文、信函、传真等,在《收件登记表》上登记后及时呈递领导审阅。需审批的,则附《收文处理单》;需回复的,秘书应及时提醒、催办。

(二)秘书应及时接转领导的来电,若领导外出或正忙,须将来电在《来电登记表》上登记后及时呈报。

(三)秘书应根据领导的指示或批复,进行来电、来函的回复或联系,并负责业务传真、信函等的拟稿、打印、核对工作,呈领导审阅后及时发送,并在《发送登记表》上进行登记。

(四)每年 12 月 20 日之前,秘书应根据领导圈定的名单,负责以领导名义寄发礼节性贺卡及信函,并将名单留存备查。

第四条 文书管理

(一)秘书负责领导对经营管理部门的决定、指示及重要会议决议事项的落实、督办、协调及反馈工作。

(二)秘书负责领导授意的工作报告、会议发言、指示、决定等文件的起草工作,并做好文件的编号、打印、发放、归档等文书工作。

(三)秘书应定期收集公司及所属分、子公司经营管理方面的重要情报,主动以书面形式及时向领导反映、汇报。

(四)领导外出需携带的文件资料,秘书应负责准备齐全,如不清楚应及时请示;所需准备的文件资料较多时,应事先设计《文件明细表》。

第五条 领导日程安排

(一)秘书负责领导出席会议、出差、参加宴会、拜访客人等日程的预定和落实。各项工作应安排细致、周到,并及时了解和掌握工作进展的全过程。

(二)秘书负责领导工作日程的设计及安排,并对领导出席的重要会见、会议中的讲话进行记录整理。

第六条 文件整理

(一)秘书应根据文件的轻重缓急对文件进行分类,并将分类整理后的文件资料按急件和一般件分别置放;急件应置于急件夹中。

(二)急件须在2 4 小时内提醒领导审阅;其他文件、资料根据文件性质、类别待领导审阅后,按审阅意见办理。

(三)秘书负责将所有文件、资料于次月5 日前进行整理、归类;特殊文件、资料,根据领导指示另行处理。

(四)次年3 月3 1 日前,秘书应对所有文件、资料进行整理、归档。特殊文件、资料根据领导指示另行处理。

第七条 内务整理

(一)秘书负责每日收拾、整理领导的办公桌、书架及工作所需的文件资料、台历、名片等各类文具用品和备用品,保证办公场所整洁及办公设施设备的运行正常。

(二)秘书负责每日督促并协助清洁工清扫领导办公室、接待室、会议室、门窗、桌椅、柜橱、茶杯、烟缸、地毯及其它办公设施设备等。

(三)秘书应随时保持领导办公室的整洁、有序,保持室内温、湿度适宜,空气新鲜,保持充足的茶、水、食品等的供给,及时浇灌或更换室内植物。

(四)秘书应在办公室放置领导日常使用的物品及备用品,设计领导日常用品及备用品的明细表,记录品种、使用时间、数量等,做到心中有数。

(五)做好领导办公室的报刊、杂志的订阅、接收及上下架工作,保证报架的报纸不多于10 天不少于5 天;杂志存留2 期;过期报刊杂志及时下架交综合管理部处理。

(六)秘书负责领导的帐粟保存、费用报销等事宜。负责领导外来名片的整理、归类和输录等工作。

第八条 会议事务

(一)秘书对领导召集或出席的各类会议,应事先制订会议日程,填写《领导每周工作日程安排表》。并拟写领导讲话稿,准备各种相关的文件资料。

(二)秘书应将领导召集或出席会议的时间、地点预先告知综合管理部进行安排,了解并落实会议场地的水、电、桌、椅、扩音、投影设备、演示板、纸笔等布置情况,以及是否需备水果、鲜花、提示牌和摄影、会议记录等。

(三)秘书应了解领导召集或出席会议的主题、人数、级别及是否用餐、住宿等情况,并预先通知综合管理部及与会者。若需安排用餐,需预先了解用餐标准并预订餐桌,排定菜单;需安排住宿的,须预先了解住宿标准并预定酒店。

(四)对领导召集的会议,秘书应做好会议记录,并请与会人员会签或请领导审签,需要发文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五)对领导应邀参加的各类会议,秘书应及时提醒领导准时参加,并准备好相关资料。

第九条 代行事务

(一)秘书可受领导委托,代表领导对员工或相关业务单位人员的婚、产、病、困等进行贺、探、慰、助;出席婚、丧仪式,前往祝贺或吊唁。

(二)秘书应及时了解和掌握员工的婚宴、生育、生病住院、生活困难等基本情况,并请示领导。根据领导指示,办理员工结婚贺礼或产后、病中探慰及生活困难的援助等事宜。

(三)秘书负责如实传达领导的指令或意见,做到准确和快速,并填写《命令管理表》。事后视情况,将对方的答复及时向领导汇报。

(四)秘书应及时传递领导交办的文

件、书信与物品,并填写《命令管理表》。

(五)秘书可受领导之命,对有关事项进行调查,并将调查情况汇总后向领导汇报。

(六)秘书负责领导出差时的交通、食宿安排。

第十条 联络事务

(一)秘书应掌握领导与外界、家庭、公司内部的通讯地址和联络方式,确保信息渠道的畅通。

(二)秘书应掌握领导的行踪,确定与领导保持联系的方式,并能根据事态的轻重缓急采取合适的方式进行联络。

第十一条 工作纪律.

(一)秘书在日常工作管理中,应自觉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严守工作纪律,做到:不该问的不问,不该说的不说。

(二)秘书对有关领导的机密文件、资料应及时做好保密防范工作,严防泄密。拟写文稿应确定密级;打字、复印不得委托他人代理;携带外出的文件、资料应包装密封。

第十二条 附则

(一)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本部,控股项目公司、专业公司遵照执行,参股项目公司、专业公司参照执行。

(二)本规定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15篇 某地产集团合同审核签约管理规定

地产集团合同审核签约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加强合同管理、规范合同审核及签约管理,降低经营风险,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集团及下属各公司。

一、合同审核管理规定

1.基本规定

1)合同审核的责任部门主要为:业务部门、财务部门、法务部门。

2)合同审核实行各责任部门及相关领导审核会签的责任制原则。

2.业务部门负责对合同的下列内容进行审核

1)签约对方的主体资格及资信情况:通过背景调查核实签约对方的资格、资质、资信情况等与合同履行具有重大关系的事项。审查营业执照、批准文件、许可证明、授权书等书面材料时,应当核对原件。

2)商务条款、技术条款等其他非法务条款。

3.财务部门负责对合同的下列内容进行审核

1)履行合同资金安排的可行性、合理性。

2)相关税费安排的合理性、上市合规性。

4.法务部门负责对合同的下列内容进行审核

1)合同的形式。

2)合同的实质性条款。

3)合同的效力。

4)其他法律条款。

5.合同审核后的处理

1)各审核部门在审核合同时发现重大错误或遗漏的,应退回发起部门;材料不齐全的,通知发起部门在合理期限内一次性补齐。

2)合同发起部门负责汇总、整理各审核部门的审核意见。部门审核意见相冲突的,一般性问题由合同发起部门负责协调,重大问题需报请共同上级决策。

3)倒签的合同,一般情况下对合同内容不予审核。同时,发起部门需详细说明合同倒签的具体原因并确保合同条款与实际履行情况相符。

二、合同签约管理规定

1.基本规定

1)合同签约实行洽谈权、审查权、批准权相对独立的原则,经办人、审查人、批准人分工负责。

2)合同签约过程中,对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下列行为,将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对涉嫌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刑事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_收受贿赂,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公司利益的;

_严重玩忽职守,导致公司遭受巨大经济损失;

_故意违反本管理规定的其他行为;

_对涉嫌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刑事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签约文本

1)除能即时清结的小额经济事务外,严禁口头协议和非正规书面形式。

2)对外签约所使用的合同文本,必须编制合同序列号,以便于查询。

3)原则上集团有标准文本的,应使用集团标准文本,如确实无法适用集团标准文本,发起部门应详细说明原因。

4)合同最终签署文本应保证是清晰版本,无任何修改痕迹。

5)合同签约经办人需确保签约文本与会签审核后的文本保持一致。否则,经办人需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与损失。

3.签约流程

1)签约文件经审核确认后,由业务部门根据合同约定的份数打印合同文本。

2)合同盖章前,需根据公司的印鉴管理规定提交《印鉴会签单》。未经印鉴会签审核,不得擅自在任何合同上加盖公章。否则,印鉴保管人员需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与损失。

3)合同签署份数原则上根据签约方数量确定。合同签署后,发起部门需留存合同原件(至少一份),并根据公司的档案管理制度移交给档案管理人员。业务部门和财务部门可视情况各保留一份合同复印件。

4)原则上合同由对方公司先行签字盖章,如确需我司先行盖章,经办人应在《印鉴会签单》上注明,并跟踪合同相对人签字盖章情况,于3日内完成合同相对人盖章及合同回收工作。

4.签约要求

1)合同的签署应严格按照合同的约定执行,并加盖骑缝章。

2)签字、盖章的具体要求:

_如签约方是公司,应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以及骑缝章。

_如签约方是个人,应由本人亲自签署(应使用黑色水笔或中性笔,杜绝使用圆珠笔、铅笔或红笔)并在签名处加摁指印确认以及在合同文本上加摁骑缝指印。确有特殊情况无法亲自签署的,须由本人出具授权委托书,由授权人员代为签署。

_因特殊情况需要对已经签署的合同进行修改的,应采用补充协议形式;如确需在原签署合同中进行修改的,应在修改处由签署双方盖章或签字并按指印确认。

5.监督检查

1)各公司应指定专人对已签署合同进行审核,如发现签署的合同不符合集团要求的,应及时要求相关人员予以修正,以保证合同签署的规范。

2)集团将不定期对合同审核及签署情况进行抽查。

3)经查实违反本规定的相关人员及直接主管,将按下述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_已签署的合同未及时移交导致遗失的,每发生一例罚款人民币1000元,并给予警告处分。

_擅自签署合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需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与责任,并给予开除处分。如涉嫌刑事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地产集团管理规定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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