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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管理规定10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查看人数:97

方案管理规定

第1篇 施工技术方案管理规定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施工技术方案和施工技术交底的编制、审核、批准、实施、总结等活动描述和内容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建筑安装工程中各专业各类施工技术方案、施工技术交底和施工技术总结的管理。

2总则

施工技术方案原则上由施工单位编制,总承包商负责方案审核、批准。为了总承包方了解方案的编制程序和内容,制定本规定,以便有利于指导施工的管理和控制。

3管理内容与要求:

3.1施工技术方案的编制

3.1.1方案的分类

一般小型方案,常规施工的技术方案为ⅰ类方案。ⅱ、ⅲ类方案的分类见附录a。

3.1.2施工技术方案编制计划的下达

3.1.2.1施工技术方案的编制计划在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中作出规定,必要时适当增加。

3.1.2.2根据施工要求,项目部质量经理与施工经理共同商定,明确施工技术方案编制的具体要求,包括编制人、时间安排和质量要求。

3.1.2.3冬期、雨季施工技术方案的编制按本规定要求,由项目部负责安排。

3.1.3方案编制

3.1.3.1 施工单位(即分承包方)的工号技术负责人负责方案的编制,方案编制人员对方案的全部内容和质量负直接责任。

3.1.3.2 编制依据

a.施工图;

b.设计审查会议文件;

c.法律法规要求;

d.规范和标准;

e.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

f.顾客要求。

3.1.3.3施工技术方案的编制应符合施工技术方案标准模式的规定(见附录b)。

3.1.3.4施工技术方案应做到内容完整、语言精炼、文字流畅、幅面清晰、数字准确、措施可靠、经济合理。

3.1.3.5 方案中对于公式的应用、引经据典必须来自于编制依据。对于编制依据以外的引用,必须标明来源,方案送审时一并提供给审核人。计算必须有必要的中间过程,不允许不代入数值直接列结果。

3.2施工技术方案的审批程序及管理

3.2.1方案审核

3.2.1.1 ⅰ、ⅱ类方案的安全技术措施由项目部安全工程师审核,对方案的安全、防火措施负责。

3.2.1.2 项目部的ⅱ类方案由项目部技术负责人或施工经理审核;ⅲ类方案由项目经理审核。

审核者对方案计算的准确性、内容的完整性、措施的可靠性和现场可操作性负责。并对方案是否符合标准、规范、技术的可行性负责。

3.2.2 方案的批准

3.2.2.1 ⅰ、ⅱ类方案由项目部施工经理批准。

3.2.2.2 ⅲ类方案由项目部经理批准。

3.2.2.3 方案的批准人对方案的安全性和实施结果负责。

3.2.2.4 项目部认为有必要或建设单位、监理公司有要求时,方案审批后应送建设单位或监理公司审签,由项目部专业技术工程师负责办理审签手续。如果建设单位或监理公司要求对方案进行修改,方案的修改必须经过原审批程序审批后才能生效。

3.2.3对各类产品质量保证体系所覆盖范畴内的施工技术方案,其编制和审批按质量保证手册的规定执行。

3.2.4印发存档要求

3.2.4.1施工技术方案应按文件管理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3.2.4.2施工技术方案的原稿连同审批签字的原件,由编制单位存入项目部档案处。

3.2.4.3施工技术方案对上级部门的印发数量参照表一执行。

3.2.4.4 施工技术方案对其它单位和部门的发放数量及发放范围由编制单位技术负责人决定。

表一

方案类别ⅲ类方案ⅱ类方案ⅰ类方案
项目部经理1
项目部施工经理11
项目部档案处2

3.3施工技术方案的实施

3.3.1 方案实施前应组织方案交底,由施工单位工号技术负责人组织,所有相关人员参加。方案交底要着重明确以下内容:

a. 施工准备;

b. 施工程序;

c. 责任分工;

d. 施工方法;

e. 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

f. 安全技术措施。

方案交底后要进行责任签字。

3.3.2 实施过程要严格依照方案进行,坚决杜绝违反工艺纪律的行为。

3.3.3 方案的审批部门要监督检查方案的实施情况,有权制止违章施工,施工单位必须服从。

3.3.4 方案实施过程中发生的更改,应有书面的手续,并按方案的原审批程序进行审批。特殊情况下来不及履行手续时必须先请示,后办理追补手续。

3.4雨季施工方案

3.4.1 雨季

3.4.1.1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月份即为雨季:

降水日数多于15日的月份;

降水量大于150mm的月份;

日降水量大于25mm的日数多于一天的月份。

3.4.1.2 吉林地区的雨季为每年的七月和八月。

3.4.2 雨季施工方案应于雨季开始前20天编制完成,并按ⅱ类方案管理。

3.4.3 编制雨季施工方案,必须考虑到以下事项:

施工场地的防洪、排水措施;

地下工程的排水、防塌方措施;

水池等构筑物的防浮措施;

施工过程及材料保管的防淋、防淹措施;

高耸物体的防雷击措施;

保证现场道路通畅的措施;

机具、材料防锈蚀、防霉变的措施。

雨季施工常规技术措施参照附录c的提示。

第2篇 项目管理实施规划(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查规定

1、项目管理实施规划由渝1施工项目部和渝2施工项目部按规定的程序编制,报监理项目部审查,总监理工程师负责组织监理人员对项目管理实施规划进行审查,监理项目部签署审核意见,报项目法人批准后实施。

2、项目管理实施规划审核主要包括四项重点内容:

施工总进度计划、施工方案(深基坑开挖施工方案、索道架设施工方案、基坑开挖爆破方案等)、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资源供应计划。

2.1施工总进度计划:审查时应统筹考虑各种因素,在满足合同规定工期前提下,尽量做到施工的连续性、紧凑性和均�性。

2.2施工方案:审查时看其技术上是否可行,经济上是否合理,施工工艺是否先进,是否能满足总进度计划的工期要求。

2.3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在审查时,应考虑与施工总进度计划是否相适应,是否充分考虑了空间、时间、施工机具材料、设备之间的协调关系。施工总平面布置应重点考虑对交通、地材来源,设备、材料堆放等,方便施工管理。

2.4资源供应计划:审查渝1施工项目部和渝2施工项目部的材料、设备、劳动力等供应计划,是否与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相一致,有无可靠的保证,运输上有无问题,审查施工机具、施工能力是否满足施工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的要求。

3、项目管理实施规划的审批工作应在开工前完成,如遇特殊情况,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可分阶段完成。但在开工前应完成反映全面规划的项目管理实施规划纲要的审批工作。

4、项目管理实施规划的变更、补充和调整:

对施工周期较长的工程,因施工条件变化或在施工的特定阶段,原项目管理实施规划不能满足要求时,应由渝1施工项目部和渝2施工项目部编制“项目管理实施规划调整方案”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核。总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渝1施工项目部和渝2施工项目部提出的项目管理实施规划调整方案后,应及时组织监理人员进行调整方案审查,对调整方案提出审核意见,报项目法人/项目管理单位准。

5、施工方案(措施)审查规定

5.1施工方案由渝1施工项目部和渝2施工项目部按规定的程序编制,报监理项目部审查,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特殊施工方案由施工单位组织专家评审结束并进行闭环管理完成后报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人员审查,签署审核意见,报项目法人批准后实施。

5.2施工方案审查时看其技术上是否可行,经济上是否合理,施工工艺是否先进,是否能满足总进度计划的工期要求。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应考虑与施工总进度计划是否相适应,是否充分考虑了空间、时间、施工机具材料、设备之间的协调关系。施工总平面布置应重点考虑对交通、地材来源,设备、材料堆放等,方便施工管理。审查渝1施工项目部和渝2施工项目部的材料、设备、劳动力等供应计划,是否与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相一致,有无可靠的保证,运输上有无问题,审查施工机具、施工能力是否满足施工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的要求。

第3篇 项目管理实施规划方案审查规定

1、 项目管理实施规划由渝1施工项目部和渝2施工项目部按规定的程序编制,报监理项目部审查,总监理工程师负责组织监理人员对项目管理实施规划进行审查,监理项目部签署审核意见,报项目法人批准后实施。

2、 项目管理实施规划审核主要包括四项重点内容:

施工总进度计划、施工方案(深基坑开挖施工方案、索道架设施工方案、基坑开挖爆破方案等)、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资源供应计划。

2.1 施工总进度计划:审查时应统筹考虑各种因素,在满足合同规定工期前提下,尽量做到施工的连续性、紧凑性和均衡性。

2.2 施工方案:审查时看其技术上是否可行,经济上是否合理,施工工艺是否先进,是否能满足总进度计划的工期要求。

2.3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在审查时,应考虑与施工总进度计划是否相适应,是否充分考虑了空间、时间、施工机具材料、设备之间的协调关系。施工总平面布置应重点考虑对交通、地材来源,设备、材料堆放等,方便施工管理。

2.4 资源供应计划:审查渝1施工项目部和渝2施工项目部的材料、设备、劳动力等供应计划,是否与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相一致,有无可靠的保证,运输上有无问题,审查施工机具、施工能力是否满足施工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的要求。

3、 项目管理实施规划的审批工作应在开工前完成,如遇特殊情况,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可分阶段完成。但在开工前应完成反映全面规划的项目管理实施规划纲要的审批工作。

4、 项目管理实施规划的变更、补充和调整:

对施工周期较长的工程,因施工条件变化或在施工的特定阶段,原项目管理实施规划不能满足要求时,应由渝1施工项目部和渝2施工项目部编制“项目管理实施规划调整方案”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核。总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渝1施工项目部和渝2施工项目部提出的项目管理实施规划调整方案后,应及时组织监理人员进行调整方案审查,对调整方案提出审核意见,报项目法人/项目管理单位准。

5、 施工方案(措施)审查规定

5.1 施工方案由渝1施工项目部和渝2施工项目部按规定的程序编制,报监理项目部审查,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特殊施工方案由施工单位组织专家评审结束并进行闭环管理完成后报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人员审查,签署审核意见,报项目法人批准后实施。

5.2 施工方案审查时看其技术上是否可行,经济上是否合理,施工工艺是否先进,是否能满足总进度计划的工期要求。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应考虑与施工总进度计划是否相适应,是否充分考虑了空间、时间、施工机具材料、设备之间的协调关系。施工总平面布置应重点考虑对交通、地材来源,设备、材料堆放等,方便施工管理。审查渝1施工项目部和渝2施工项目部的材料、设备、劳动力等供应计划,是否与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相一致,有无可靠的保证,运输上有无问题,审查施工机具、施工能力是否满足施工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的要求。

第4篇 龙门吊安全管理规定及拆装施工方案

一、升降机技术参数

型号规格:ss100d

架体高度:27米

最大提升质量(t):1

额定提升速度(m/min):28

卷扬机的功率(kw):7.5

二、技术要点及安装程序:

1、该物料提升机采用型钢结构,由基础、电机、离合器,钢结构,传动器、监控系统,配重块及导轨,操作平台,避雷器等组成。

2、安装程序由基础→型钢结构→传动横杆→避雷器→电机→离合器→操作台→监控系统→调实→运行。

3、该工程物料提升机井架总高度为30m。

4、基础由钢筋混凝土梁组成(砼强度为c30)长4.5m,宽2.2m,高0.6m,采用固定螺栓ф16与落地架连接,详见附图1、2。

5、安装前,先调整校正并与底架螺栓扣紧,安装第一节井架时,先连接立杆,继将横杆、斜杆、导轨连接。然后自下而上搭设,横杆间距1.2-1.4m,四面均设井架剪力撑杆,吊篮内空尺寸4m×1.33×2m,据轴心受压承载力计算,最大起重量为1000kg,搭设高度为30m,物料提升机每层与建筑物之间采用刚性连接,杆件做到方正平直,立杆垂直度偏差不超过高度的1/400。最底层落地,进料口和出料口的净空为4.8m。进料口在公路地坪上与吊蓝平面相平,每层出料口与楼面平行,出料口与建筑物中间采φ48钢管架与外架相连,作为来回通道。导轨垂直度及间距尺寸的偏差不得大于±10mm。

三、安全防护措施

1、物料提升机架体与建筑物连接,采用ф48钢管与预埋采管刚性连接,每层横向间距4m设一个连接点,与架体直边为45°,并按规范埋设。

2、首层进料口三侧上方搭设上下间距为300mm,长5m,宽为3m的双层防护棚。竹离板成投影垂直状绑扎,其四侧用高为1m栏杆和竹离板做档脚,除进出道口外,四方设安全网,用18号钢丝扎在外架横杆上。

3、每层卸料平台设防护门,两侧设防护樯杆和挡脚板。

4、吊蓝进出料口设自动安全门,高为1.2m,定托杆采用定型装置,运行中不准乘人。

5、导间滑轮与钢丝绳,上横梁的连接牢固可靠,上横梁的传动轮与最高一层上部卸料平台的垂直距离为6m,设上、下限位装置,吊蓝上升最高位于上部传动轮间的垂直距离为2m,滑轮位置端正且润滑灵活。

6、卷扬机安装牢固可靠,上方设雨蓬和防落折的坚固防护棚,传动部位设必须有防护罩。

7、配电见《施工临时用电方案》,并设防雷装置。

四、检查及维护

1、项目部安全检查小组,每半月一次全面检查,安全员及班组长必须每天每时检查,尤其对危险部位时时观测维修。

2、按施工方案及验收标准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全部合格并办妥验收手续后方可启用。在验收中发现部分不符合标准,必须限期改正,改正完毕后再检查,完全符合要求并办妥验收手续后方可启用。分段搭设的物料提升机架,应分段验收,严禁边搭边投入使用。对于分段搭设的物料提升机架,不允许下部在使用的同时在上部搭设。

3、物料提升机架的保养和检查:

每天在使用前和下班后,都要对架体,电源、传动部位等进行保养及检查。如有风、雷阵雨等恶劣天气前后要做全面检查。除操作者要进行规定的保养和检查外,还应设有专业人员进行保养和检查,每周一次一级保养,每天一次三级保养。检查的重点是架体的垂直度、基础、架体与建筑物结构的连接、脚手架的连接件、钢绳、吊蓝的安全设施等。发现隐患应立即消除。绝对不能有临时观念,即使在最后一次使用前发现隐患也应消除后方可使用。在拆除前发现隐患也应消除后方可拆除。隐患消除完毕幸免应认真检查并办妥验收手续。

4、对物料提升机的施工人员的管理:参加搭设和拆除物料提升机的施工人员事先要进行体检,对不适合高空作业的人员不得安排从事搭设和拆除脚手架。对适应者在搭设和拆除时都必须栓好安全带。对从事物料提升机作业的人员要经常进行安全教育,在物料提升机施工前要对他们交底。要经常对操作人员进行业务教育,提高他们的操作水平。

五、拆卸施工方案

1、准备工作

准备好拆卸工具、卸具、绳具、存放螺栓的容器,现场道路通畅,有一定的堆放面积,在拆卸现场的周围做好围护设施,有'施工现场严禁入内'的警示牌,并设有值班人员,做到安全、文明施工。

2、拆卸程序

⑴将吊笼提升到高处,并停放在由顶架向下数第三排的横杆上,并用脚手架钢管架固定后拆除曳引机和对重笼的围栏。

⑵拆除对重箱

对重箱用手拉葫芦拉紧,搬去水泥试块,卸钢丝绳卡,用手拉葫芦放下对重箱,拆二节对重导轨,一起将对重箱搬移安全场地,收好缓冲弹簧。

⑶拆卸曳引绳、吊笼

按序将四根曳引机绳收盘捆扎在吊笼顶上。用曳引机的卷筒提升吊笼抽去脚手架钢管,后将吊笼降至在底横上,并用脚手架钢管架固。

⑷切断主电源,拆除电控箱的电源线和控制线等,并分类收藏。将吊笼搬移安全空地,收好缓冲弹簧。

⑸拆卸中间滑轮,对重滑轮和上下轮,可用专用摆杆吊下,有条件的可用塔吊。

⑹卸天梁、顶横梁、横杆、斜杆、吊笼导轨和对重导轨,立角钢、附墙装置、井架门和柱等直至井架底横梁,并分类堆放。

⑺拆除曳引机。

3、清理场地

清理场地,将高出地面的预埋件等割去。

六、附图

第5篇 龙门吊安全管理规定拆装施工方案

龙门吊安全管理规定及拆、装施工方案

一、升降机技术参数

型号规格:ss100d

架体高度:27米

最大提升质量(t):1

额定提升速度(m/min):28

卷扬机的功率(kw):7.5

二、技术要点及安装程序:

1、该物料提升机采用型钢结构,由基础、电机、离合器,钢结构,传动器、监控系统,配重块及导轨,操作平台,避雷器等组成。

2、安装程序由基础→型钢结构→传动横杆→避雷器→电机→离合器→操作台→监控系统→调实→运行。

3、该工程物料提升机井架总高度为30m。

4、基础由钢筋混凝土梁组成(砼强度为c30)长4.5m,宽2.2m,高0.6m,采用固定螺栓ф16与落地架连接,详见附图1、2。

5、安装前,先调整校正并与底架螺栓扣紧,安装第一节井架时,先连接立杆,继将横杆、斜杆、导轨连接。然后自下而上搭设,横杆间距1.2-1.4m,四面均设井架剪力撑杆,吊篮内空尺寸4m×1.33×2m,据轴心受压承载力计算,最大起重量为1000kg,搭设高度为30m,物料提升机每层与建筑物之间采用刚性连接,杆件做到方正平直,立杆垂直度偏差不超过高度的1/400。最底层落地,进料口和出料口的净空为4.8m。进料口在公路地坪上与吊蓝平面相平,每层出料口与楼面平行,出料口与建筑物中间采φ48钢管架与外架相连,作为来回通道。导轨垂直度及间距尺寸的偏差不得大于±10mm。

三、安全防护措施

1、物料提升机架体与建筑物连接,采用ф48钢管与预埋采管刚性连接,每层横向间距4m设一个连接点,与架体直边为45°,并按规范埋设。

2、首层进料口三侧上方搭设上下间距为300mm,长5m,宽为3m的双层防护棚。竹离板成投影垂直状绑扎,其四侧用高为1m栏杆和竹离板做档脚,除进出道口外,四方设安全网,用18号钢丝扎在外架横杆上。

3、每层卸料平台设防护门,两侧设防护樯杆和挡脚板。

4、吊蓝进出料口设自动安全门,高为1.2m,定托杆采用定型装置,运行中不准乘人。

5、导间滑轮与钢丝绳,上横梁的连接牢固可靠,上横梁的传动轮与最高一层上部卸料平台的垂直距离为6m,设上、下限位装置,吊蓝上升最高位于上部传动轮间的垂直距离为2m,滑轮位置端正且润滑灵活。

6、卷扬机安装牢固可靠,上方设雨蓬和防落折的坚固防护棚,传动部位设必须有防护罩。

7、配电见《施工临时用电方案》,并设防雷装置。

四、检查及维护

1、项目部安全检查小组,每半月一次全面检查,安全员及班组长必须每天每时检查,尤其对危险部位时时观测维修。

2、按施工方案及验收标准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全部合格并办妥验收手续后方可启用。在验收中发现部分不符合标准,必须限期改正,改正完毕后再检查,完全符合要求并办妥验收手续后方可启用。分段搭设的物料提升机架,应分段验收,严禁边搭边投入使用。对于分段搭设的物料提升机架,不允许下部在使用的同时在上部搭设。

3、物料提升机架的保养和检查:

每天在使用前和下班后,都要对架体,电源、传动部位等进行保养及检查。如有风、雷阵雨等恶劣天气前后要做全面检查。除操作者要进行规定的保养和检查外,还应设有专业人员进行保养和检查,每周一次一级保养,每天一次三级保养。检查的重点是架体的垂直度、基础、架体与建筑物结构的连接、脚手架的连接件、钢绳、吊蓝的安全设施等。发现隐患应立即消除。绝对不能有临时观念,即使在最后一次使用前发现隐患也应消除后方可使用。在拆除前发现隐患也应消除后方可拆除。隐患消除完毕幸免应认真检查并办妥验收手续。

4、对物料提升机的施工人员的管理:参加搭设和拆除物料提升机的施工人员事先要进行体检,对不适合高空作业的人员不得安排从事搭设和拆除脚手架。对适应者在搭设和拆除时都必须栓好安全带。对从事物料提升机作业的人员要经常进行安全教育,在物料提升机施工前要对他们交底。要经常对操作人员进行业务教育,提高他们的操作水平。

五、拆卸施工方案

1、准备工作

准备好拆卸工具、卸具、绳具、存放螺栓的容器,现场道路通畅,有一定的堆放面积,在拆卸现场的周围做好围护设施,有'施工现场严禁入内'的警示牌,并设有值班人员,做到安全、文明施工。

2、拆卸程序

⑴将吊笼提升到高处,并停放在由顶架向下数第三排的横杆上,并用脚手架钢管架固定后拆除曳引机和对重笼的围栏。

⑵拆除对重箱

对重箱用手拉葫芦拉紧,搬去水泥试块,卸钢丝绳卡,用手拉葫芦放下对重箱,拆二节对重导轨,一起将对重箱搬移安全场地,收好缓冲弹簧。

⑶拆卸曳引绳、吊笼

按序将四根曳引机绳收盘捆扎在吊笼顶上。用曳引机的卷筒提升吊笼抽去脚手架钢管,后将吊笼降至在底横上,并用脚手架钢管架固。

⑷切断主电源,拆除电控箱的电源线和控制线等,并分类收藏。将吊笼搬移安全空地,收好缓冲弹簧。

⑸拆卸中间滑轮,对重滑轮和上下轮,可用专用摆杆吊下,有条件的可用塔吊。

⑹卸天梁、顶横梁、横杆、斜杆、吊笼导轨和对重导轨,立角钢、附墙装置、井架门和柱等直至井架底横梁,并分类堆放。

⑺拆除曳引机。

3、清理场地

清理场地,将高出地面的预埋件等割去。

六、附图

第6篇 项目管理实施规划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查规定

1、项目管理实施规划由渝1施工项目部和渝2施工项目部按规定的程序编制,报监理项目部审查,总监理工程师负责组织监理人员对项目管理实施规划进行审查,监理项目部签署审核意见,报项目法人批准后实施。

2、项目管理实施规划审核主要包括四项重点内容:

施工总进度计划、施工方案(深基坑开挖施工方案、索道架设施工方案、基坑开挖爆破方案等)、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资源供应计划。

2.1施工总进度计划:审查时应统筹考虑各种因素,在满足合同规定工期前提下,尽量做到施工的连续性、紧凑性和均衡性。

2.2施工方案:审查时看其技术上是否可行,经济上是否合理,施工工艺是否先进,是否能满足总进度计划的工期要求。

2.3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在审查时,应考虑与施工总进度计划是否相适应,是否充分考虑了空间、时间、施工机具材料、设备之间的协调关系。施工总平面布置应重点考虑对交通、地材来源,设备、材料堆放等,方便施工管理。

2.4资源供应计划:审查渝1施工项目部和渝2施工项目部的材料、设备、劳动力等供应计划,是否与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相一致,有无可靠的保证,运输上有无问题,审查施工机具、施工能力是否满足施工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的要求。

3、项目管理实施规划的审批工作应在开工前完成,如遇特殊情况,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可分阶段完成。但在开工前应完成反映全面规划的项目管理实施规划纲要的审批工作。

4、项目管理实施规划的变更、补充和调整:

对施工周期较长的工程,因施工条件变化或在施工的特定阶段,原项目管理实施规划不能满足要求时,应由渝1施工项目部和渝2施工项目部编制“项目管理实施规划调整方案”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核。总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渝1施工项目部和渝2施工项目部提出的项目管理实施规划调整方案后,应及时组织监理人员进行调整方案审查,对调整方案提出审核意见,报项目法人/项目管理单位准。

5、施工方案(措施)审查规定

5.1施工方案由渝1施工项目部和渝2施工项目部按规定的程序编制,报监理项目部审查,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特殊施工方案由施工单位组织专家评审结束并进行闭环管理完成后报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人员审查,签署审核意见,报项目法人批准后实施。

5.2施工方案审查时看其技术上是否可行,经济上是否合理,施工工艺是否先进,是否能满足总进度计划的工期要求。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应考虑与施工总进度计划是否相适应,是否充分考虑了空间、时间、施工机具材料、设备之间的协调关系。施工总平面布置应重点考虑对交通、地材来源,设备、材料堆放等,方便施工管理。审查渝1施工项目部和渝2施工项目部的材料、设备、劳动力等供应计划,是否与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相一致,有无可靠的保证,运输上有无问题,审查施工机具、施工能力是否满足施工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的要求。

第7篇 大型商场超市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方案

第一条 为了提高商场超市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安全生产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行政区域内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及其以上、或者地下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及其以上的商场超市的安全生产,适用本规定;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对消防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本规定所称的商场超市是指从事商业零售的店铺。

第三条 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第四条 市和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商场超市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公安消防、质量技术监督等行政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分别对商场超市的消防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实施监督管理;商务行政部门依照本规定负责商场超市的安全生产行业管理工作。

第五条 商场超市应当遵守本规定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具备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

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第六条 商场超市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履行下列职责:

(一)建立、健全并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并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保障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四)定期研究安全生产问题;

(五)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六)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第七条 商场超市应当制定有关安全生产的责任制、教育培训、检查、奖惩、事故报告、重点部位、设备设施、危险作业等管理制度。

第八条 商场超市应当依法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应当记录,并至少保存两年。

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并持证上岗。

第九条 商场超市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

第十条 商场超市应当按照规定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并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检查消防设施、器材状况,保证消防设施、器材的正常有效使用。

商场超市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应当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应当做好值班记录。

第十一条 商场超市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部位、设备和设施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应当设置在明显位置,便于识别。

落地式玻璃门、玻璃窗、玻璃墙应当设有警示标志并设置在显著位置。

第十二条 商场超市安全出口的疏散门应当向疏散方向水平开启;不得以任何理由占用、堵塞或者封闭安全出口;安全出口的宽度不得小于1.4米,两侧1米范围内不得设置、堆放或者悬挂任何物品;安全出口门内门外1.4米范围内不得设踏步,并不得设置门槛。

第十三条 商场超市的营业区域内应当设置疏散通道。主要疏散通道应当直接通向安全出口,宽度不得小于2.4米;辅助疏散通道宽度不得小于1.5米。

超市的收银区域应当设置无购物通道,按照收银区域的宽度每20米至少设置一个,宽度不得小于1.5米,无购物通道应设有明显标志。

第十四条 商场超市与文化娱乐场所设在同一建筑内的,商场超市应当配合文化娱乐场所经营单位做好人员疏散工作。

第十五条 商场超市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楼梯口应当设置灯光型疏散指示标志,疏散指示标志应当明显、连续,设在安全门的顶部、疏散通道和转角处距地面1米以下的墙面上,指示标志的间距不得大于10米。疏散通道应同时设置蓄光型疏散指示标志。

第十六条 商场超市应当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重点要害部位和人员密集区域设置应急照明灯。应急照明达到地面的最低照度不得小于0.5勒克斯,断电后连续照明时间不得少于20分钟。

第十七条 商场超市在营业期间进行装修、维修、改造等施工的,施工区应当与营业区隔离,并采取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商场超市应当与施工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安全责任。

第十八条 商场超市将营业场所、设备出租的,应当与租赁单位签订安全协议书,明确各自的安全管理职责。不得出租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经营场所和设备。

第十九条 10千伏电压等级且容量在630千伏安及其以上的变配电室,应当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应当做好值班工作记录。

第二十条 变配电室应设置防止雨、雪和小动物从采光窗、通风窗、门、电缆沟等进入室内的设施。变配电室的电缆夹层、电缆沟和电缆室应采取防水、排水措施。变配电室出入口应设置高度不小于400毫米的挡板。

变配电室应配备用电设备布置平面分布图、配电线路平面分布图安全技术资料,并悬挂变、配电系统操作模拟图板。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等物品,并保证变配电室的消防设备、设施完好有效。

第二十一条 变配电室应配备高、低压作业工具,劳动防护用具,应急工具等安全用具,并保证使用安全。

第二十二条 商场超市营业区域内电源线路的设置,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接、拉临时用电线路的,应当采取有效防护措施;电器设备应当安装漏电和过载保护装置。

第二十三条 商场超市在营业期间,应当至少每两小时对营业区域进行1次安全巡查。营业开始前和结束后,应当进行全面检查,并做好巡查和检查记录。

第二十四条 商场超市库房设计、使用、库存物品的码放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商场超市经营的发胶、丁烷等易燃商品应当存放在专用独立库房内,专用独立库房的电气设备应符合防爆要求,并保持良好通风。

第二十五条 商场超市容纳的消费者人数按照营业区域公共活动面积计算,平均每人不得小于0.8平方米。当超过规定的容纳人数时,应当采取措施,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确保安全。

鼓励商场超市安装人员流量统计装置。

第二十六条 超市配置购物车的数量,按照营业区域公共活动面积计算,每100平方米不得超过10辆。

第二十七条 商场超市举办大型促销和社会活动,应当制定符合规定要求的活动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在人员相对聚集时,应当有控制和疏散措施。

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商场超市举行大型促销活动期间,应当配备50人以上的安全工作人员,维护现场秩序。

第二十八条 商场超市设置在地下的营业区域,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设置在地下三层及其以下;

(二)不得经营和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

(三)通往地面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且营业区域内任何一点距最近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不得大于25米;

(四)安全出口不得设置卷帘门、转门、吊门或者侧拉门。

第二十九条 商场超市应当制定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应急救援预案应包括应急救援组织、主要危险目标、启动程序、紧急处置措施、应急设备器材等内容。

商场超市应当定期演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每半年不得少于1次,并做好记录。

第三十条 商场超市的主要负责人和相关管理人员应当熟悉应急救援预案的全部内容,具备应急指挥能力。

从业人员应当熟悉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的位置,掌握本岗位的应急救援职责。

第三十一条 商场超市应当设置能够覆盖所有营业区域范围的应急广播系统,并且能够使用中、英文两种语言播放。

第三十二条 商场超市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应当迅速启动应急救援预案,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商务行政部门。单位负责人对事故情况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

第三十三条 商场超市使用特种设备的,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日常维护、保养,保证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

第三十四条 安全生产监督、公安消防、商务行政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应当相互配合,互通情况,发现需要由有关部门进行处理的,应当及时移送,接受移送的部门应当及时进行处理。

第三十五条 在本市举办重要会议或者重大活动期间,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根据市人民政府的要求,制定专项安全生产管理措施,商场超市应当执行。

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给予以下处罚:

(一)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规定要求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按照《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一条规定处罚;

(二)未按要求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按照《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处罚;

(三)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的、未持证上岗的,按照《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处罚;

(四)未按要求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按照《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处罚;

(五)未按要求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按照《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三条规定处罚;

(六)未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按照《安全生产法》第八十六条规定处罚;

(七)未按规定经营和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按照《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处罚;

(八)变配电室未安排值班人员的、未采取有效安全措施的,处3万元以下罚款。

(九)设置在地下三层及其以下的,处3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商务行政部门处3万元以下罚款:

(一)违反容纳人数规定的;

(二)举办大型促销和社会活动,未采取安全措施的。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消防部门给予以下处罚:

(一)消防设施和器材的配置不符合要求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处罚;

(二)不能保障安全出口畅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处罚;

(三)未按要求设置疏散指示标志的,按照《北京市消防安全责任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处罚;

(四)未按要求设置应急广播系统的,按照《北京市消防安全责任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处罚;

(五)违反地下安全出口规定的,处3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九条 本规定自 年 月 日 起施行。

第8篇 设施设备管理方案规定

一、目的

保证设施设备及场所处于良好的状态,以提高优质服务的需要。

二、验收管理

1、组织工程维修部技术人员和操作人员参与验收,做好接管工作。

2、验收的主要内容

(1)建筑工程资料图表、竣工验收和相关资料;设备的随机技术资料和安装施工中形成的资料;

(2)设施设备及场所的质量检查,设备空载运转试验、负荷实验。

3、验收合格后,资料全部归档,交付使用管理部门。

三、设备设施分类

根据各类设备设施的功能、用途、重要性等因素对其实行分类管理,分a、b、c三类:

a类:监视系统设备,配电房各屏柜,生活、消防水泵,消防报警系统,电梯。

b类:排风设备,水箱(池),灭火器材,排污泵。

c类:房屋本体照明设施、室内外插座、各式灯具、水龙头、排水设施、室内空调架、道路。

四、设备的运行管理

1、对a类设备,配备专职运行操作员,根据业主委员会要求,专人 定岗值班或巡回方式对设备进行管理。

2、设备运行操作人员经过培训,熟悉所管理的性能、特点和操作规程,考核合格后上岗操作。

3、设备运行操作人员按岗位职责及运行操作规程,对设备进行操作和检查,作好运行记录和值班记录,认真做好交接班。

4、各设备主观人员根据运行管理有关制度,每月检查监督设备运行操作人员岗位职责旅行情况,检查设备运行状态,注意设备运行安全性、合理性、经济性,检查运行就、维护保养记录、交接班记录,检查后在有关记录上签字,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发现的设备问题应详细填表报告,工程维修部主管监督整改情况。

五、设备设施的维修保养

1、工程维修部负责所管辖设备设施的维修保养,各班长负责组织本班维修保养工作。

2、设备设施保养分日常维修保养和定期维护保养及年检维护保养3个层次。

(1)日常维护保养主要是巡视检查和清洁方面的工作;定期维护保养主要工作就是性能状态检查和计划性能修理的内容;年检维护保养主要是对设备进行全面的调整。

(2)日常维护保养通常由设备运行操作,值班人员负责,定期维护保养由维修人员负责操作,值班人员进行配合,有些设备外聘专业公司进行。

(3)维护保养工作的项目由各类设备具体规定,各设备主观根据规程并结合设备具体技术状况,做出年度、月维护保养计划,经部门主管领导批准后实施。

(4)设备年检维护保养,由委托年检单位实施。维护保养结束后以书面形式报告部门主管。

六、设备设施维修

1、设备设施的维修分计划维修和故障维修两类

(1)计划维修是自在设备设施没有发生问题之前,对其劣化和缺陷部件进行预先维护和修理;

(2)故障维修是对设备设施受损设备故障后其失效、损坏部件进行针对性维修。

2、设备设施维修采用委托维修和派工维修两种形式

(1)委托维修主要用语故障维修。管理处设总中央值班调度室,实行24小时值班,配置专线电话,随时接受住户、巡视员、操作员的维修申报和故障报告,接报后,迅速同志有关维修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修复。

(2)派工维修主要用语计划维修、零星及小型的设备新装、改装专案处理。工程、维修部部长根据设备定期保养计划,当前对设备定期保养计划,当前设备运行状况的分析调查结果,以及住户的要求填写派工单,派专人完成的特定工作。派工单的处理与跟进流程按委托维修规定进行。

七、设备故障及事故

1、凡因为归规程、操作使用不当或设备发生非正常损坏而被迫停止运转。达到一定时间或造成损失的,称为设备事故。

2、损失及影响不及事故严重程度的其它情况称之为故障。

3、无论发生何种设备 故障和事故,设备主管班必须立即组织力量迅速处理。较重大时间,必须及时报告部门主管甚至管理处主任协调处理。

4、无论发生何种设备故障和事故,

设备主管班、运行值班人员、维修人员必须详细记录,不得疏漏和隐瞒。

八、设备的大修、更新

1、管理处根据实际情况对设备进行大修、更新和技术改造,使之更加安全、有效、经济、可行。

2、设备及物业本体部分的大修、更新和技术改造费用,从维修资金中支出。每年度的费用预算,经业主委员会审核,业主大会批准,其后决算还须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审计。

3、大修改造的项目由各设备主管工程师会同各班长提出申请,经管理处讨论形成《年度维修计划申请报告》,报经业主委员会批准后方可实施,项目实施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工程主管指导下进行。

九、设备的报废

1、设备有下列情况下考虑报废:

(1)已经超过使用年限,主要结构及部件磨损破坏,设备效能达不到要求且不能修复。

(2)设备技术陈旧落后,无形磨损严重,经济效果差,经济上分析结论更新胜于大修。

(3)因以外灾害或事故使设备损坏严重而无法修复使用,建筑物改建不能拆装的。

(4)严重影响安全,继续使用将会引起危险事故的。

(5)设备耗能大、污染环境严重,国家管理部门规定应予淘汰的产品。

2、设备报废由设备使用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填写《设备报废申请单》,综合事务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鉴定后报管理处主任和物业公司经理批准,其中产权属于业主的设备报废还须报请业主委员会批准。

3、设备报废后,由设备四用部门进行利用和处理,残值回收凭据报财务部注销设备资产,同时注销台账和卡片。

十、房屋外观和围墙护栏

1、空调统一安装在预留位置上,空调架每年油漆一次,费用由受益业主承当或从维修资金中支出。

2、房屋外墙不得安装任何使用或观瞻饰物。

3、严格装修申请审核和装修期间的巡视检查工作,加强日查个管理,治安巡逻人员每天将房屋外墙和围栏列入检查项目。

4、对住户擅自作主进行的任何为归安装,管理处派人及时进行劝阻;对已经造成的事实,管理处派人上门与住户协商,劝其整改,住户整改有困难的,管理处免费提供整改服务。

十一、记录

1、工程验收记录;

2、设备台账;

3、设备标识卡;

4、运行记录;

5、设备日常巡视保养项目及记录;

6、设备定期维护保养项目及记录;

7、事故故障报告单;

8、设备报废申请表;

9、设备大修改造申报表;

10、设备大修汇总表。

十二、公共设备设施维修、保养程序:

(1)管理处维修工程组每天安排人员对区域内的设备设施进行巡查,不论设备设施运行状况如何都要作出详细的记录;

(2)如果在检查中发现有故障或损坏的,应向工程组提出修理申请,填写维修申请表;

(3)经管理处领导认定后,将工作交给工程维修组,让其完成人员的安排和修复工作;

(4)工程组人员按照工种,指定专人到现场进行维修;

(5)如果这种损坏我们管理处的人员根本无法进行维修的,根据维修材料和人工费用等认真核算大致维修费用,报管理处领导审核安排;

第9篇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管理规定

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文件的规定,对专业性较强,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为规范专项施工方案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7.1 项目施工中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的分部分项工程,主要包括:

1)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2)土方开挖工程(深度超过1.5米的沟槽土方施工);

3)人工挖孔桩施工;

3)各类模板工程;

4)起重吊装工程;

5)各类脚手架工程;

6)拆除、爆破工程;

7)预应力结构张拉;

8)临时用电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以上者);

9)冬、雨季施工。

7.2 项目部须组织不少于5人的专家组,对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审查的分部分项工程包括:

1)基坑开挖超过5米(含5米)或基坑深度未超过5米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工程;

2)地下暗挖工程;

3)高大模板工程,水平混凝土模板支撑系统高度超过8米,跨度超过18米,施工总荷载大于10kn/㎡或集中线荷载大于1510kn/m的模板支撑系统;

4)30米及以上高空作业工程;

5)土石爆破工程。

7.3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应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编写,项目技术负责人(或项目总工)审核,报公司总工程师审批。

7.4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应详细地制订施工程序、方法及防护措施,确保该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施工。

7.5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专业规范及标准,并附具安全验收结果。

7.6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者,施工技术负责人,施工工长及专职安全员要随时检查方案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违反安全技术措施规定的行为,及时发现并补充其不足之处,使之更加完善,达到预防事故,保证施工安全的目的。

7.7 专项施工方案须由专职安全员备案,以便随时检查。

第10篇 小区管理处员工培训方案员工考核奖惩机制规定

小区管理处员工培训方案、员工考核与奖惩机制

员工培训:

为了提高管理水平,采取平时自学为主和定期培训为辅的方法,提高从业人员的文化素质、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做到全员培训合格。

1、新招聘人员实行一个月业务学习,考试合格者留用。

2、保安员每日进行常规训练,增强安全责任心。

3、每周安排一定时间学习有关业务文件、报刊、书籍,兴行管理经验座谈会。

4、每季举行一次全员消防训练,学习有关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熟悉本小区消防设施分布状况以及学习有关救生方法,并举行消防演习,要求人人达标。

5、定期培训员工处理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熟练掌握在发生火警,治安案件等情况下应急处理方法,并举行消防演习,要求从从达标。

6、每年组织现市内外的先进单位参观学习

7、有计划的安排维修,绿化等各工种员工分批进行培训学习和深造,以确保员工的整体文化素质。

8、定期进行电脑培训和智能化管理的培训,引进现代高科技管理技术,提高工作效率。

培训目标:

1、确保员工年度培训在150课时以上;

2、新员工培训率100%,培训合格率100%;

3、管理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4、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5、员工年度培训率100%,培训合格率100%。

培训方式:

自学;自办培训班;外派学习培训;理论研讨或专题讨论;参观学习;岗位轮训。除上述培训项目外,我们还将针对本小区的实际情况,对物业服务管理中心员工进行下述紧急事件处理培训:

火警应变;电力故障,上、下水管道爆破;雷暴和台风;百法聚集滋事,处理可服物体与恐吓电话;处理本小区客户投诉;违例或遗弃车辆;收获财物。

员工考核与奖惩:

1、录用与考核

(1)录用:根据我公司的人员编制、用工条件,经人事部门和用人单位联合考核、面试择优录用。录用后经物业服务管理中心培训部门对员工进行上岗培训和业务考核,试用3个月。

(2)考核:考核检验工作成效、业绩以及培训效果的重要手段,我公司制订了一系列的考核制度和实施办法:

a、签订经营管理目标责任书,考核整体目标完成情况。

b、每年对员工进行两次岗位考核,根据考核业绩实施奖惩。考核率100%,年淘汰率5%,岗位轮换率10%。

c、对新员工在录用前进行一次全面考核和面试,经培训后进行考核,考核率100%。

d、培训项目结束后,对培训人员进行一次全面考核。

e、对物业服务管理中心主要负责人每年进行两次民主评议,根据评议及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续聘和调换。

2、淘汰机制

在实施小区物业管理过程中将严格按照我公司的员工考核和淘汰机制程序运作,结合小区实际情况,贯彻实施淘汰机制,提高管理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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