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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闲管理规定3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查看人数:95

休闲管理规定

第1篇 某休闲会馆员工奖惩管理规定

休闲会馆员工奖惩管理规定

第一节违纪处罚管理

一.规范会馆纪律处罚政策及管理程序,创造一种高效、公正、公平的工作环境。

二.处罚条例及细则:

对违纪员工的处罚分行政和经济处罚两类,行政处罚分为下列几种:警告、降职、降薪、解雇,其中警告分为口头警告、书面警告、严重警告。经济处罚分为罚款、赔偿

1口头警告

有下列情况之一,经查实,给予口头警告,并处以罚款处分(10-50元):

谎报请假理由,每次罚款10-30元。

仪容不整,不按会馆规定着装,不佩戴胸卡或不遵守出入会馆规定,每次罚款20元。

在非吸烟区吸烟者,每次罚款10元。

冒领会馆发放的礼品。

无故不参加会馆组织的会议或集体活动,

在工作时间谈天、嬉戏、阅读与工作无关的书籍、杂志者,

在工作时间内未经请假批准,擅离工作岗位超过30分钟者,

未经批准,擅自(或指使他人)挪动、拆装灭火器材或压埋占用消防栓,堵塞防火通道。

2书面警告

有下列情况之一,经查实,给予书面警告,并处以罚款处分(20-100元):

旷工一天以内者,扣发当期全部奖金,并处以当日工资两倍的罚款。

代人打卡或请别人打卡,每人次罚款20元。

违反胸卡佩戴规定,并拒绝监督检查,视情节轻重处以20-50元罚款。

对主管指示或有期限的工作安排,未有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处理不当者。

拒绝听从主管人员指挥、监督,属初犯者。

因个人过失导致工作失误,并造成损失,情节轻微者。

未经批准,擅自(或指使他人)按动'报警器',挪动、拆装灭火器材或压埋占用消防栓,堵塞防火通道造成经济损失的。

在会馆配备计算机上使用非工作软件。

违反会馆工作程序,导致轻微损失者。

在工作场地贩卖物品者。

浪费或损坏公物情节轻微者。

捡拾会馆或他人财物匿而不报或据为己有者。

未经允许擅自带人进入会馆者。

对同仁恶意诋毁、攻讦、诬告或做伪证制造事端者。

向宾客索取小费或其他费用的;

工作态度差,项撞上级,消极怠工,影响较坏的;

被顾客投诉一月内累计达三次的

打架斗殴,酗酒闹事,认错态度较好的,并处罚金20元;

对顾客粗言秽语不讲礼貌,认错态度较好的,并处罚金20元;

私带会馆物品外出,认错态度较好的,并处罚金20元;

下属屡次违纪,直接上级和部门经理管理不力的;

在过去六个月内,累计有两次相同性质的口头警告或三次不同性质的口头警告。

3严重警告、降职与降薪:

有下列情况之一,经查实,给予严重警告,并可同时实施降职、处以罚款处分(100-200元):

在会馆内危害员工或财物安全者。

对会馆财物、名誉造成损害

违反会馆管理规定

有严重不良行为

连续旷工两日或一年内旷工记录三次以上

下属因操作不当,责任心不强造成固定资产及贵重物品严重损害的;(易损易耗物品不含在内)

因管理不力,经营业绩或会馆形象受到重大影响的;

下属犯有严重过失,对日常工作造成较大影响的;

下属发生危害会馆利益和形象的行为;

下属发生偷窃、打架、寻衅滋事、辱骂顾客等行为;

在十二个月内,累计两次相同性质的书面警告或三次不同性质的书面警告。

4解雇

有下列情况之一,经查实,可不预告予以解雇(解除劳动合同,且不享受任何经济补偿):

严重危害员工人身、财物或会馆财产安全者。

使会馆财物、名誉受损失者

严重违反会馆管理规定者

行为不法或严重违规者

累计两次不同性质的最终警告或,或一次最终警告后又有相同性质的警告处分。

盗窃宾客或会馆财物的;

工作态度恶劣、侮辱、谩骂或殴打宾客或员工的;

调戏、骚扰女员工的;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拘留、劳教、判刑的;

公开毁损、诽谤会馆或同事声誉或散布不实事件的;

泄露会馆商业机密的;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对于员工的重大过失或屡次违纪行为可采取解雇处分。直接经理应作出关于事情发生经过的详细书面报告,解雇员工的处分应由部门负责人和人力资源负责人共同提出,并征得总经理同意,由总经理批准实施。

三.需要并处赔偿、罚款处罚,罚没款一律上交财务部门。

四.员工被口头警告后三个月没有违纪的,或被书面警告后六个月内没有违纪的,或被最终警告后十二个月没有违纪的将可获允撤销相应纪律处罚;也可根据员工的改进表现提前撤销处分。凡有违纪处罚的员工在各种评选先进者工作中将予以扣分或不予评选先进。

流程图:

第二节奖励管理

一、对于表现优异或具有诚实或机警等行为的员工给予鼓励。对优秀的员工将发给奖状和奖金,对于具有诚实或机警等行为的员工,也将给予适当的奖励。

二、奖励权限:

1会馆各部门对授予奖项具有推荐权;

2会馆人力资源部对奖励实施过程行使建议权和审核监督权;

3会馆总经理行使授予最终决策权

三、奖励条款及细则:

1.奖励的项目:荣誉称号、晋级、晋升,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相结合。

2.季度奖:每季度由人资部组织评选,各部门民主评议申报。奖项包括最佳员工奖、微笑大使奖、拾金不昧奖、合理化建议奖、最佳班组奖。

●最佳员工奖:爱岗敬业,业务技能娴熟,工作态度和工作质量优秀,模范地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授予季度最佳员工奖荣誉称号并奖励现金50元/人,名额5人;

●微笑大使奖:岗位技能娴熟,积极完成本职工作,以真诚的微笑面对工作;授予微笑大使奖荣誉称号并奖励现金50元/人;

●拾金不昧奖:积极完成本职工作,主动上交或归还顾客遗留的现金或物品,累计数量较大的;授予拾金不昧奖荣誉称号并奖励

现金50元/人;

●合理化建议奖;积极完成本职工作,立足岗位为会馆提出有利用价值,能提高工作效率的合理化建议;授予合理化建议奖荣誉称号并奖励现金30元;

●最佳班级奖:班组集体荣誉感强,整体服务质量和完成任务优良,无严重违纪或过失现象发生;授予最佳班组奖荣誉称号并奖励现金100元;

3.创新奖:立足本职岗位,钻研小发明或小创造,钻研创新经营或管理,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有利于提高会馆整体发展及对外形象;授予创新奖或冠名为某某操作法,给予晋级及奖励现金100-200元;

4.年度优秀员工奖:敬业精神强,业务素质精,作风纪律严,完成任务好;授予年度优秀员工奖荣誉称号并奖励现金100元。

5.年度行进部门;年度经营业绩优秀,服务质量和服务技能整体素质良好,无严重违纪或重大安全卫生事故发生,部门协作意识强;授予年度先进部门称号并奖励价值200元/桌的酒席(桌数按部门实际人数定)。

6.总经理特别奖:在年度工作中为会馆经营管理进行创新革新,并创造出显着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及其它重大贡献者;授予总经理特别奖并奖励现金900元。

7.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给予晋升一级、奖励现金100-200元:

发现事故或疫情苗头,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发生的;临危不惧,尽力挽回或避免会馆和顾客发生重大生命财产安全损失的。

对会馆经营和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产生显着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

立足本职对提高工作效率、服务质量及经营业绩有重大贡献的;参加对外活动,取得优秀成绩,为会馆赢得声誉和知名度的;

8.符合下列条件者,将给予外出培训、进修的奖励;

1.专业知识和专业技术过硬;

2.三次被评为最佳员工或被评为年度奖项的;

3.对会馆有认同感和归属感的;

4.愿意为会馆奉献5年以上或更长时间的;

第2篇 休闲会馆美容美体美发管理规定

休闲会馆美容美体美发相关管理规定

1.不得私自对二楼来往的客人做自己服务范围外的项目承诺;

2.在客人需要在客房做项目时,必须先将服务内容及价格介绍清楚,不得进入房间后在进行商议,造成客房服务员工作量增加及客人投诉;

3.不得做与自己工作职责外的其它服务项目及超限服务;

4.不能恶语中伤其它部门的服务项目及功能,影响公司内部团结;

5.如遇与其它部门雷同的服务项目时,需要承包双方管理人员协商,但是不得影响客人,协商不妥甲方负责调节,承包部门之间不得造成矛盾;

6.因服务过失或下错手牌,造成客人不买单,本部门无权下退单,如确定需要下退单,给公司造成的损失由本部门自行承担;

7.不得恶意抬高收费价格或缩短服务时间,如造成宾客投诉一律严惩;

8.不得借客人做美容不知其细节的空隙而欺骗客人,如造成宾客投诉一律严惩;

9.引位时应着装标准,站姿优雅,主动维护宾馆形象;

10.工作期间男女员工不得有亲昵之举;

11.正确规范书写营业单据,如因书写问题产生任何后果,由当事人自己承担;

12.美容部人员不得将客人消费的项目私自更换称谓,不得私自将项目的价格、折扣变更,不得私自馈赠服务项目,如有发现对当事人及部门予以严惩;

13.美容部服务项目提成制度(金额),由美容部自行制定,但非美容部员工提成需经会馆财务部统一发放,不得以现金形式直接发放给个人.

14.美容部所办理的包月卡,必须由财务部统一发放,

15.并按相关登记手续详录备案;

16.如因工作需要进行价格或提成的调整,需以报告的形式上报审批;

17.严格执行会馆灯火管制规定,遵守灯火管制时间,如有违反一律严惩;

18.遵守会馆各项规定以及部门内部纪律,对卫生、纪律、服务、仪容仪表等各方面做好自检、自查。

第3篇 _物业辖区儿童游乐园和休闲健身设施管理维护规定

物业辖区儿童游乐园和休闲健身设施管理与维护规定

1.0目的

使儿童游乐场及其休闲健身设施处于良好运行状态。

2.0适用范围

物业公司所属各管理处的儿童游乐场和休闲健身设施。

3.0管理内容

3.1游乐场仅供十二岁以下儿童使用。

3.2儿童进入游乐场需有成人陪同,不得让儿童独自玩耍。

3.3不得让儿童携带尖锐或硬度较高的玩具进入游乐场。以免损坏游乐设施、伤及自己或他人。

3.4家长应注意儿童游玩的安全,恶劣天气或天黑之后严禁进入游乐场玩耍。

3.5工程部人员每天应对游乐设施和休闲健身设施进行一次巡检,依照《 组团儿童乐园和休闲健身设施日检表》,逐项检查并记录。

3.6巡检中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若维修量较大,应向工程助理报告,经同意后关闭游乐场所和休闲健身设施,在入口处设置相关标志,维修结束经工程助理检查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4.0相关记录

4.1《组团儿童乐园和休闲健身设施日检表》

编写:zz 审批:zz

休闲管理规定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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