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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械管理规定14篇

更新时间:2024-11-12 查看人数:42

器械管理规定

第1篇 保安器械使用管理规定

保安器械使用管理规定

服务警棍佩带使用规定

一.非紧急情况或人身安全未受威胁的情况下,保安员不得以任何借口或理由使用警棍攻击他人。

二.处理一般问题时,不得手持警棍或用警棍指着客人讲话。

三.当值保安员要妥善保管所佩带的警棍,如有遗失或损坏,要照价赔偿。

四.交接班时要检查清楚后再交接,接收人发现警棍被损坏而不报告,应负责赔偿。1、警棍是保安人员执行公务时佩带的自卫防暴器械,保安员应严格保管和使用,不得将警棍转借他人。

五.当值保安员应将警棍挂在腰带后侧。

六.不得在岗位上随便玩耍或挥舞警棍。

对讲机使用规定

对讲机是保安部必备的重要通讯工具,全体保安人员必须执行对讲机使用规定,熟悉对讲机的性能,爱护并熟练地使用对讲机。

一、持机人负责保管和使用对讲机,禁止转借他人或将天线拆下来使用。

二、发现对讲机有损坏或通讯失灵,持机人应立即向直属上司报告,由部门主管检查后交维修部维修,严禁自行拆修。

三、严格按规定频率使用,严禁乱按或乱调其他频率。

四、严格按对讲机充电程序充电,以保障电池的性能、寿命和使用效果。

五、交接班时,交机人要讲明对讲机当班使用状况;接机者当场查验,发现损坏或通讯失灵,立即报告当值主管或班长。

保安服务对讲机对话要求

一用对讲机讲话时应使用规范礼貌用语,严禁用对讲机粗言秽语、开玩笑或谈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二、呼叫对方时,先报自己岗位,再呼对方,并在最后讲“收到请回话”。

三、收接方回话后,呼方要简明扼要地将情况讲清楚,收接方收到情况或信号后,应回答“清楚”或“明白”。

第2篇 步行街物业保安警用器械使用管理规定

步行街物业保安警用器械使用管理规定1警棍的使用规定

1.1所配警棍只供当班管理保安员执勤时携带和在紧急情况下使用。

1.2非执勤人员严禁佩带和使用,警棍是用于保安员执行公务时自卫使用。

1.3严禁将警棍提供给他人,无特殊情况或未经部门批准,严禁带出。

1.4严禁用警棍嬉戏打闹,严禁将警棍交与他人玩耍。

1.5执勤保安员管理,保安员必须将警棍随身携带,不得随意搁放或托他人代为保管,严禁丢失或损坏。

1.6使用人员要爱护使用,如有丢失或非因公损坏要予以赔偿,并追究行政责任,谁丢失损坏,谁赔偿,当分不清具体责任人时,由该岗人员共同赔偿。

2对讲机的使用规定2.1对讲机是执勤人员执行任务的通信工具,属于公司公共财产,每位员工有义务、有责任,保证对讲机的正常使用。

2. 2岗位配发的对讲机,严格按规定的用语,坚持'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

2. 3持对讲机人员严禁转借他人携带外出或做其他用途,特殊情况必须经管理层批准并记录。

2. 4交接班时应做好对讲机交接工作,以免交接不清楚,出现问题相互推卸责任,如发现问题而不提出质问,不汇报,接班后由当班队员负责。

2. 5执勤和工作中,对讲机不按规定装配、无论公、私事,如损坏、丢失、碰撞、蓄意或疏忽等其他原因造成损坏,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按对讲机价格比例赔偿。

另外以一定的经济处罚,记录存档。

2. 6对讲机严格按规定频率正确使用,严禁私自乱拧或乱调、粘贴、乱写乱画。

2. 7对讲机不用时,应统一收回,交部门办公室保管充电。

2. 8对讲机在使用时,挂于右腰侧,不得用手捏住天线或捏住夹子。

2. 9注:对讲机用语:

1)____岗位呼____岗位,当对方收到时应收到'请讲'、'明白';2)遇紧急情况时应呼'紧急呼叫'。

第3篇 新世界物业保安器械使用管理规定

新世界物业保安器械使用管理规定

1.目的

保证保安器械的完好无损及正常使用,延长器械的使用期限。

2.适用范围

适用于保安大队保安器械:对讲机、胶棒、武装带、手电筒、巡更棒。

3.职责

3.1当班治安员负责器械器材的使用、并进行妥善保管。

3.2保安主任负责保安器械的统一管理、发放、送检。

4对讲机的管理

4.1对讲机的使用及保养

4.1.1对讲机只供当值治安员使用,严禁用作其他用途,特殊情况须经保安

主任批准后方可使用。

4.1.2对讲机严格按频率使用,严禁治安员私自乱拆、乱拧或乱调其他频率。

4.1.3对讲机电池要充电6小时以上再使用,但充电的时间不能超过12小时,每台对讲机主机与电池均有编号,充电完毕后,必须用与之对应的电池,不得混用,以避免出现交叉充电,损坏电池。

4.1.4交班时要用干布擦拭机身,治安员在交班时应做好对讲机交接验收工作,发现问题应做好记录并及时上报领导。

4.1.5使用对讲机时,将音量调到适当(清晰听到)位置,对讲机只能握在手上或卡在腰带上,禁止手提对讲机天线。

4.1.6定期对对讲机电池及主机件进行性能检查,如发现有正常损坏,必须书面向队长说明损坏的原因,严禁擅自进行维修。

4.1.7严禁将对讲机及备用电池随意乱放,对讲机不得借予外人使用。

4.1.8严禁淋湿对讲机或使对讲机受较大的震动。

4.2对讲机的对话要求

4.2.1持对讲机呼叫对方前,首先报出自己的岗位(位置)。

例如:甲方呼叫乙方:

甲:'甲呼叫乙,收到请回答。'

乙:'收到,请讲。'

通话完毕后:

甲:'谢谢。'

乙:'不客气。'

4.2.2使用对讲机叙说或汇报时,要简明扼要,不得长时间占用对讲机讲话。

4.2.3使用对讲机通话时,必须使用文明用语,严禁使用粗言秽语。

4.2.4在他人使用对讲机时,不得插入话题抢用,紧急事件时除外。

4.2.5在紧急报警时须保持冷静、叙说清楚以便及时做出处理。

4.3警棍使用的管理

4.3.1警棍是治安员执勤时佩带的自卫防暴器械,治安员应严格保管和使用,不得将警棍转借他人。

4.3.2当值治安员应将警棍挂在腰带左侧,不得在岗位上随便玩耍或挥舞警棍。

4.2.3当值治安员要妥善保管所佩带的警棍,如有遗失或损坏,要照价赔偿。

4.4警棍的使用

4.4.1处理一般问题时,不得手持警棍或用警棍指着对方讲话。

4.4.2非紧急情况或人身安全受威胁的情况下,治安员不得以任何借口或理由使用警棍攻击他人。

4.4.3交接班时要检查清楚后再交接,接收人发现警棍被损坏而不报告,应负责赔偿。

第4篇 保安部器械使用管理规定

保安部器械使用管理规定

1.0目的:加强保安器械使用管理。

2.0适用范围:适用于保安部器械的使用管理工作。

3.0职责:保安员严格遵守管理规定,杜绝滥用保安器械行为的发生。

4.0基本内容:

4.1保安器械包括有对讲机、警棍、巡更器等,它是保安员执行任务时保证安

全、维护治安、自卫的工具和武器,属公司的公共财产,每个保安员都有责任和义

务将其保管好,防止遗失或损坏。

4.2保安器械只供保安员上班执勤时使用,严禁用作其它用途。

4.3保安器械严禁转借他人,禁止个人携带外出,如因工作需要须报请公司批准。

4.4对讲机使用应严格按规定频道正确操作,严禁保安员私自乱拆、乱拧、乱调其它频道。如有损坏视情节赔偿。

4.5值勤中禁止使用对讲机聊天、说笑、以及谈一些与工作无关的话题。严禁在检查时通风报信。

4.6警棍是保安员用来制服犯罪分子以及自卫的武器,严禁用来当作斗殴或威吓他人的工具。

4.7保安员交接班时,应做好保安器械的交接验收记录,防止出现问题时互相推卸责任。

4.8保安器械不用时,应由保安部统一妥善保管。

5.0支持性文件和记录:无

编写:审核:批准:日期:

第5篇 z步行街物业保安警用器械使用管理规定

步行街物业保安警用器械使用管理规定

1警棍的使用规定

1.1所配警棍只供当班管理保安员执勤时携带和在紧急情况下使用。

1.2非执勤人员严禁佩带和使用,警棍是用于保安员执行公务时自卫使用。

1.3严禁将警棍提供给他人,无特殊情况或未经部门批准,严禁带出。

1.4严禁用警棍嬉戏打闹,严禁将警棍交与他人玩耍。

1.5执勤保安员管理,保安员必须将警棍随身携带,不得随意搁放或托他人代为保管,严禁丢失或损坏。

1.6使用人员要爱护使用,如有丢失或非因公损坏要予以赔偿,并追究行政责任,谁丢失损坏,谁赔偿,当分不清具体责任人时,由该岗人员共同赔偿。

2对讲机的使用规定

2.1对讲机是执勤人员执行任务的通信工具,属于公司公共财产,每位员工有义务、有责任,保证对讲机的正常使用。

2.2岗位配发的对讲机,严格按规定的用语,坚持'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

2.3持对讲机人员严禁转借他人携带外出或做其他用途,特殊情况必须经管理层批准并记录。

2.4交接班时应做好对讲机交接工作,以免交接不清楚,出现问题相互推卸责任,如发现问题而不提出质问,不汇报,接班后由当班队员负责。

2.5执勤和工作中,对讲机不按规定装配、无论公、私事,如损坏、丢失、碰撞、蓄意或疏忽等其他原因造成损坏,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按对讲机价格比例赔偿。另外以一定的经济处罚,记录存档。

2.6对讲机严格按规定频率正确使用,严禁私自乱拧或乱调、粘贴、乱写乱画。

2.7对讲机不用时,应统一收回,交部门办公室保管充电。

2.8对讲机在使用时,挂于右腰侧,不得用手捏住天线或捏住夹子。

2.9注:对讲机用语:

1)××岗位呼××岗位,当对方收到时应收到'请讲'、'明白';

2)遇紧急情况时应呼'紧急呼叫'。

第6篇 安全防火管理规定-医疗器械仓库

一、仓库要建立并健全治保、消防等安全组织,经常开展活动,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工伤事故、防自然灾害、防霉变残损等工作,确保人身、医疗器械和设备的安全。

二、要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严格执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切实做好“六防”工作。

三、仓库防火工作实行分区管理,分级负责的制度,并指定各库、各级防火负责人,定期检查,消除隐患。

五、仓库消防器材不准挪作它用,指定专人负责定期保管、检查和维护,并做好记录,不准在消防设备区域堆放各种杂物。

六、仓库必须严格管理电源和水源。严禁携带火种进入仓库,严禁在仓库内吸烟、用火。仓库电器设备必须符合安全用电要求,每次作业完毕和每天下班前要将库房的电源切断。

七、对仓库所用消防设施和设备每季进行检查、维护。每年进行年检。

八、仓库实行逐级负责的安全检查制度,保管员每天上、下班前要对本人负责库、区各检查一次,院领导、设备科长要定期检查,遇有恶劣天气,或特殊情况,要随时抽查,在汛期、霉雨、夏防、冬防等时期和重大节日前,医院领导要组织力量对仓库进行全面检查。

九、非工作时间和非仓库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开库门和进仓库,仓库内严禁存放私人物品。

十、仓库内商品要按照规定进行分类,分垛存放。库区内要整洁、安全,走道畅通。

第7篇 新世界物业保安器械使用管理规定怎么写

新世界物业保安器械使用管理规定1.目的保证保安器械的完好无损及正常使用,延长器械的使用期限。

2. 适用范围适用于保安大队保安器械:对讲机、胶棒、武装带、手电筒、巡更棒。

3. 职责3.1当班治安员负责器械器材的使用、并进行妥善保管。

3. 2保安主任负责保安器械的统一管理、发放、送检。

4对讲机的管理

4.1对讲机的使用及保养

4.1.1对讲机只供当值治安员使用,严禁用作其他用途,特殊情况须经保安主任批准后方可使用。

4.1.2对讲机严格按频率使用,严禁治安员私自乱拆、乱拧或乱调其他频率。

4.1.3对讲机电池要充电6小时以上再使用,但充电的时间不能超过12小时,每台对讲机主机与电池均有编号,充电完毕后,必须用与之对应的电池,不得混用,以避免出现交叉充电,损坏电池。

4.1.4交班时要用干布擦拭机身,治安员在交班时应做好对讲机交接验收工作,发现问题应做好记录并及时上报领导。

4.1.5使用对讲机时,将音量调到适当(清晰听到)位置,对讲机只能握在手上或卡在腰带上,禁止手提对讲机天线。

4.1.6定期对对讲机电池及主机件进行性能检查,如发现有正常损坏,必须书面向队长说明损坏的原因,严禁擅自进行维修。

4.1.7严禁将对讲机及备用电池随意乱放,对讲机不得借予外人使用。

4.1.8严禁淋湿对讲机或使对讲机受较大的震动。

4.2对讲机的对话要求

4.2.1 持对讲机呼叫对方前,首先报出自己的岗位(位置)。

例如:甲方呼叫乙方:甲:'甲呼叫乙,收到请回答。

'乙:'收到,请讲。

'通话完毕后:甲:'谢谢。

'乙:'不客气。

'

4.2.2 使用对讲机叙说或汇报时,要简明扼要,不得长时间占用对讲机讲话。

4.2.3 使用对讲机通话时,必须使用文明用语,严禁使用粗言秽语。

4.2.4 在他人使用对讲机时,不得插入话题抢用,紧急事件时除外。

4.2.5 在紧急报警时须保持冷静、叙说清楚以便及时做出处理。

4.3警棍使用的管理

4.3.1 警棍是治安员执勤时佩带的自卫防暴器械,治安员应严格保管和使用,不得将警棍转借他人。

4.3.2 当值治安员应将警棍挂在腰带左侧,不得在岗位上随便玩耍或挥舞警棍。

4.2.3 当值治安员要妥善保管所佩带的警棍,如有遗失或损坏,要照价赔偿。

4.4警棍的使用

4.4.1处理一般问题时,不得手持警棍或用警棍指着对方讲话。

4.4.2非紧急情况或人身安全受威胁的情况下,治安员不得以任何借口或理由使用警棍攻击他人。

4.4.3交接班时要检查清楚后再交接,接收人发现警棍被损坏而不报告,应负责赔偿。

第8篇 某物业保安队器械设备使用管理规定怎么写

物业保安队器械设备使用管理规定

1、对讲机使用管理对讲机是保安工作必备的重要通讯工具,遵循'谁使用、谁保管、谁损坏、谁负责'的原则;

全体保安人员必须执行对讲机使用规定,熟悉对讲机的性能,爱护并熟练地使用对讲机。

1.1使用规定a.各岗位配发一部对讲机、另配一个充电池、一部充电器。

b.持机人负责保管和使用对讲机,禁止转借他人或将天线拆下来使用。

c.发现对讲机有损坏或通讯失灵,持机人应立即向直属上司报告,由保安班长检查后交维修部维修,严禁自行拆修。

d.严格按规定频率使用,严禁乱按或乱调其他频率。

e.对讲机在更换电池时,须先关掉电源和主机上的开关;

充电池须按规定时间(8-10小时)轮换使用。

f.交接班时,交机人要讲明对讲机当班使用状况;

接机者当场查验,发现损坏或通讯失灵,立即报告班长。

g.认真做好岗位轮值时的对讲机交接记录。

1.2对话要求a.呼叫对方时,先报自己岗位,再呼对方,并在最后讲'收到请回话'。

b.收接方回话后,呼方要简明扼要地将情况讲清楚,收接方收到情况或信号后,应回答'清楚'或'明白'。

c.用对讲机讲话时应使用规范礼貌用语,严禁用对讲机粗言秽语、开玩笑或谈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警棍佩带使用管理2.1警棍是保安人员执行公务时佩带的自卫防暴器械,要合理使用警棍,严禁用警棍嬉戏打闹或交给他人玩耍。

2. 2警棍仅供在紧急情况下使用,非值班、执勤人员严禁佩带和使用。

2. 3保安员应严格保管和使用,严禁将警棍借与他人,无特殊情况或未经带班长批准,严禁携带警棍外出。

2. 4处理一般问题时,不得手持警棍或用警棍指着客人讲话。

2. 5非紧急情况或人身安全未受威胁的情况下,保安员不得以任何借口或理由使用警棍攻击他人。

2. 6认真做好岗位轮值时的警棍良好状况的检查交接,并做好记录。

2. 7当值保安员要妥善保管所佩带的警棍,如有遗失或损坏,要照价赔偿。

第9篇 安全防火管理规定医疗器械仓库

一、仓库要建立并健全治保、消防等安全组织,经常开展活动,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工伤事故、防自然灾害、防霉变残损等工作,确保人身、医疗器械和设备的安全。

二、 要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严格执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切实做好“六防”工作。

三、 仓库防火工作实行分区管理,分级负责的制度,并指定各库、各级防火负责人,定期检查,消除隐患。

五、 仓库消防器材不准挪作它用,指定专人负责定期保管、检查和维护,并做好记录,不准在消防设备区域堆放各种杂物。

六、 仓库必须严格管理电源和水源。严禁携带火种进入仓库,严禁在仓库内吸烟、用火。仓库电器设备必须符合安全用电要求,每次作业完毕和每天下班前要将库房的电源切断。

七、 对仓库所用消防设施和设备每季进行检查、维护。每年进行年检。

八、 仓库实行逐级负责的安全检查制度,保管员每天上、下班前要对本人负责库、区各检查一次,院领导、设备科长要定期检查,遇有恶劣天气,或特殊情况,要随时抽查,在汛期、霉雨、夏防、冬防等时期和重大节日前,医院领导要组织力量对仓库进行全面检查。

九、 非工作时间和非仓库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开库门和进仓库,仓库内严禁存放私人物品。

十、 仓库内商品要按照规定进行分类,分垛存放。库区内要整洁、安全,走道畅通。

第10篇 医疗器械说明书标签管理规定

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 6 号

《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已于2022年6月27日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10月1日起施行。

局 长 张勇

2022年7月30日

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保证医疗器械使用的安全,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使用的医疗器械,应当按照本规定要求附有说明书和标签。

第三条 医疗器械说明书是指由医疗器械注册人或者备案人制作,随产品提供给用户,涵盖该产品安全有效的基本信息,用以指导正确安装、调试、操作、使用、维护、保养的技术文件。

医疗器械标签是指在医疗器械或者其包装上附有的用于识别产品特征和标明安全警示等信息的文字说明及图形、符号。

第四条 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的内容应当科学、真实、完整、准确,并与产品特性相一致。

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的内容应当与经注册或者备案的相关内容一致。

医疗器械标签的内容应当与说明书有关内容相符合。

第五条 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对疾病名称、专业名词、诊断治疗过程和结果的表述,应当采用国家统一发布或者规范的专用词汇,度量衡单位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规定。

第六条 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中使用的符号或者识别颜色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规定;无相关标准规定的,该符号及识别颜色应当在说明书中描述。

第七条 医疗器械最小销售单元应当附有说明书。

医疗器械的使用者应当按照说明书使用医疗器械。

第八条 医疗器械的产品名称应当使用通用名称,通用名称应当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制定的医疗器械命名规则。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产品名称应当与医疗器械注册证中的产品名称一致。

产品名称应当清晰地标明在说明书和标签的显著位置。

第九条 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文字内容应当使用中文,中文的使用应当符合国家通用的语言文字规范。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可以附加其他文种,但应当以中文表述为准。

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中的文字、符号、表格、数字、图形等应当准确、清晰、规范。

第十条 医疗器械说明书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产品名称、型号、规格;

(二)注册人或者备案人的名称、住所、联系方式及售后服务单位,进口医疗器械还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名称、住所及联系方式;

(三)生产企业的名称、住所、生产地址、联系方式及生产许可证编号或者生产备案凭证编号,委托生产的还应当标注受托企业的名称、住所、生产地址、生产许可证编号或者生产备案凭证编号;

(四)医疗器械注册证编号或者备案凭证编号;

(五)产品技术要求的编号;

(六)产品性能、主要结构组成或者成分、适用范围;

(七)禁忌症、注意事项、警示以及提示的内容;

(八)安装和使用说明或者图示,由消费者个人自行使用的医疗器械还应当具有安全使用的特别说明;

(九)产品维护和保养方法,特殊储存、运输条件、方法;

(十)生产日期,使用期限或者失效日期;

(十一)配件清单,包括配件、附属品、损耗品更换周期以及更换方法的说明等;

(十二)医疗器械标签所用的图形、符号、缩写等内容的解释;

(十三)说明书的编制或者修订日期;

(十四)其他应当标注的内容。

第十一条 医疗器械说明书中有关注意事项、警示以及提示性内容主要包括:

(一)产品使用的对象;

(二)潜在的安全危害及使用限制;

(三)产品在正确使用过程中出现意外时,对操作者、使用者的保护措施以及应当采取的应急和纠正措施;

(四)必要的监测、评估、控制手段;

(五)一次性使用产品应当注明“一次性使用”字样或者符号,已灭菌产品应当注明灭菌方式以及灭菌包装损坏后的处理方法,使用前需要消毒或者灭菌的应当说明消毒或者灭菌的方法;

(六)产品需要同其他医疗器械一起安装或者联合使用时,应当注明联合使用器械的要求、使用方法、注意事项;

(七)在使用过程中,与其他产品可能产生的相互干扰及其可能出现的危害;

(八)产品使用中可能带来的不良事件或者产品成分中含有的可能引起副作用的成分或者辅料;

(九)医疗器械废弃处理时应当注意的事项,产品使用后需要处理的,应当注明相应的处理方法;

(十)根据产品特性,应当提示操作者、使用者注意的其他事项。

第十二条 重复使用的医疗器械应当在说明书中明确重复使用的处理过程,包括清洁、消毒、包装及灭菌的方法和重复使用的次数或者其他限制。

第十三条 医疗器械标签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产品名称、型号、规格;

(二)注册人或者备案人的名称、住所、联系方式,进口医疗器械还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名称、住所及联系方式;

(三)医疗器械注册证编号或者备案凭证编号;

(四)生产企业的名称、住所、生产地址、联系方式及生产许可证编号或者生产备案凭证编号,委托生产的还应当标注受托企业的名称、住所、生产地址、生产许可证编号或者生产备案凭证编号;

(五)生产日期,使用期限或者失效日期;

(六)电源连接条件、输入功率;

(七)根据产品特性应当标注的图形、符号以及其他相关内容;

(八)必要的警示、注意事项;

(九)特殊储存、操作条件或者说明;

(十)使用中对环境有破坏或者负面影响的医疗器械,其标签应当包含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

(十一)带放射或者辐射的医疗器械,其标签应当包含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

医疗器械标签因位置或者大小受限而无法全部标明上述内容的,至少应当标注产品名称、型号、规格、生产日期和使用期限或者失效日期,并在标签中明确“其他内容详见说明书”。

第十四条 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不得有下列内容:

(一)含有“疗效最佳”、“保证治愈”、“包治”、“根治”、“即刻见效”、“完全无毒副作用”等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的;

(二)含有“最高技术”、“最科学”、“最先进”、“最佳”等绝对化语言和表示的;

(三)说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的;

(四)与其他企业产品的功效和安全性相比较的;

(五)含有“保险公司保险”、“无效退款”等承诺性语言的;

(六)利用任何单位或者个人的名义、形象作证明或者推荐的;

(七)含有误导性说明,使人感到已经患某种疾病,或者使人误解不使用该医疗器械会患某种疾病或者加重病情的表述,以及其他虚假、夸大、误导性的内容;

(八)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

第十五条 医疗器械说明书应当由注册申请人或者备案人在医疗器械注册或者备案时,提交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或者备案,提交的说明书内容应当与其他注册或者备案资料相符合。

第十六条 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注册审查的医疗器械说明书的内容不得擅自更改。

已注册的医疗器械发生注册变更的,申请人应当在取得变更文件后,依据变更文件自行修改说明书和标签。

说明书的其他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向医疗器械注册的审批部门书面告知,并提交说明书更改情况对比说明等相关文件。审批部门自收到书面告知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未发出不予同意通知件的,说明书更改生效。

第十七条 已备案的医疗器械,备案信息表中登载内容、备案产品技术要求以及说明书其他内容发生变化的,备案人自行修改说明书和标签的相关内容。

第十八条 说明书和标签不符合本规定要求的,由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十九条 本规定自2022年10月1日起施行。2004年7月8日公布的《医疗器械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管理规定》(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10号)同时废止。

第11篇 某物业清洁器械管理规定

物业清洁器械管理规定

1.目的:正确操作清洁器械,延长其使用寿命。

2.适用范围:适用于清洁器械的管理。

3.职责:清洁器械管理人员负责器械的保管,和办理器械的领用、归还手续。

4.内容:

4.1清洁器械由专人保管,领用人领用时需在《清洁器械登记本》上签字。

4.2领用清洁器械时,领用人自行检查设备的完好性,因检查不细,造成器械出库后损坏而影响工作的,由领用人自行负责。

4.3如器械发生故障,不得强行继续操作,并报清洁领班或环境主管处理。

4.4因使用不当,发生器械附件损坏者,按规定赔偿。

4.5清洁器械的使用人必须经过有关器械使用的培训。

4.6各种清洁器械使用时均需按照操作规程或使用说明正确操作。

4.7设备使用后,使用应按要求做好清洁、保养工作,并在《清洁器械登记本》上登记归还日期。

4.8清洁器械不得随便借给他人使用,造成后果由领用人负责。

5.记录:《清洁器械登记本》由清洁器械保管人保管至登记满后一年。

6.附件:无

第12篇 某物业辖区护卫器械使用管理规定

物业作业指导书

---物业辖区护卫器械使用管理规定

1.0目的:加强护卫器械使用管理。

2.0适用范围:适用于护卫器械的使用、管理。

3.0职责:护卫员严格遵守管理规定,杜绝滥用护卫器械行为。

4.0基本内容

4.1护卫器械包括有对讲机、警棍、巡更器、摩托车等,它是护卫员执行任务时保证安全、维护治安、自卫的工具和武器,属公司的公共财产,每个护卫员都有责任和义务将其保管好,防止遗失或损坏。

4.2护卫器械只供护卫员执行公务时使用,严禁用作其它用途。

4.3护卫器械严禁转借他人,禁止个人携带外出,如因工作需要须报请公司批准。

4.4对讲机使用应严格按规定频道正确操作,严禁护卫员私自乱拆、乱拧、乱调其它频道。如有损坏视情节赔偿。

4.5值勤中禁止使用对讲机聊天、说笑、以及谈一些与工作无关的话题。严禁在检查时通风报信。

4.6警棍是护卫员用来制服犯罪分子以及自卫的武器,严禁用来当作斗殴或威吓他人的工具。

4.7护卫员交接班时,应做好护卫器械的交接验收记录,防止出现问题时互相推卸责任。

4.8护卫器械不用时,应由护卫部统一妥善保管。

5.0支持性文件和记录:无

编写:审核: 批准: 日期:

第13篇 某物业保安队器械设备使用管理规定

物业保安队器械设备使用管理规定

1、对讲机使用管理

对讲机是保安工作必备的重要通讯工具,遵循'谁使用、谁保管、谁损坏、谁负责'的原则;全体保安人员必须执行对讲机使用规定,熟悉对讲机的性能,爱护并熟练地使用对讲机。

1.1使用规定

a.各岗位配发一部对讲机、另配一个充电池、一部充电器。

b.持机人负责保管和使用对讲机,禁止转借他人或将天线拆下来使用。

c.发现对讲机有损坏或通讯失灵,持机人应立即向直属上司报告,由保安班长检查后交维修部维修,严禁自行拆修。

d.严格按规定频率使用,严禁乱按或乱调其他频率。

e.对讲机在更换电池时,须先关掉电源和主机上的开关;充电池须按规定时间(8-10小时)轮换使用。

f.交接班时,交机人要讲明对讲机当班使用状况;接机者当场查验,发现损坏或通讯失灵,立即报告班长。

g.认真做好岗位轮值时的对讲机交接记录。

1.2对话要求

a.呼叫对方时,先报自己岗位,再呼对方,并在最后讲'收到请回话'。

b.收接方回话后,呼方要简明扼要地将情况讲清楚,收接方收到情况或信号后,应回答'清楚'或'明白'。

c.用对讲机讲话时应使用规范礼貌用语,严禁用对讲机粗言秽语、开玩笑或谈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警棍佩带使用管理

2.1警棍是保安人员执行公务时佩带的自卫防暴器械,要合理使用警棍,严禁用警棍嬉戏打闹或交给他人玩耍。

2.2警棍仅供在紧急情况下使用,非值班、执勤人员严禁佩带和使用。

2.3保安员应严格保管和使用,严禁将警棍借与他人,无特殊情况或未经带班长批准,严禁携带警棍外出。

2.4处理一般问题时,不得手持警棍或用警棍指着客人讲话。

2.5非紧急情况或人身安全未受威胁的情况下,保安员不得以任何借口或理由使用警棍攻击他人。

2.6认真做好岗位轮值时的警棍良好状况的检查交接,并做好记录。

2.7当值保安员要妥善保管所佩带的警棍,如有遗失或损坏,要照价赔偿。

第14篇 医疗器械仓库安全防火管理规定

一、仓库要建立并健全治保、消防等安全组织,经常开展活动,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工伤事故、防自然灾害、防霉变残损等工作,确保人身、医疗器械和设备的安全。

二、要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严格执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切实做好“六防”工作。

三、仓库防火工作实行分区管理,分级负责的制度,并指定各库、各级防火负责人,定期检查,消除隐患。

五、仓库消防器材不准挪作它用,指定专人负责定期保管、检查和维护,并做好记录,不准在消防设备区域堆放各种杂物。

六、仓库必须严格管理电源和水源。严禁携带火种进入仓库,严禁在仓库内吸烟、用火。仓库电器设备必须符合安全用电要求,每次作业完毕和每天下班前要将库房的电源切断。

七、对仓库所用消防设施和设备每季进行检查、维护。每年进行年检。

八、仓库实行逐级负责的安全检查制度,保管员每天上、下班前要对本人负责库、区各检查一次,院领导、设备科长要定期检查,遇有恶劣天气,或特殊情况,要随时抽查,在汛期、霉雨、夏防、冬防等时期和重大节日前,医院领导要组织力量对仓库进行全面检查。

九、非工作时间和非仓库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开库门和进仓库,仓库内严禁存放私人物品。

十、仓库内商品要按照规定进行分类,分垛存放。库区内要整洁、安全,走道畅通。

器械管理规定14篇

步行街物业保安警用器械使用管理规定1警棍的使用规定1.1所配警棍只供当班管理保安员执勤时携带和在紧急情况下使用。1.2非执勤人员严禁佩带和使用,警棍是用于保安员执行公务时自卫使用。1.3严禁将警棍提供给他人,无特殊情况或未经部门批准,严禁带出。1.4严禁用警棍嬉戏打闹,严禁将警棍交与他人玩耍。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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