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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风电场典型操作票的编制程序与管理规定
1风电场可按具体实际,组织编写“典型”操作票。
1.1典型操作票任务的提出
典型操作票的操作任务和任务顺序应由负责设备调度管理的调度部门提出,或者风电场与调度协商后由调度单位提出,但两种方法提出的任务和任务顺序均必须经调度部门技术负责人审定合格,调度部门对操作任务和任务顺序的正确性负责。
1.2典型操作票编写
风电场应根据调度部门提供的操作任务和任务顺序,由变电专责组织编写具体的操作步骤;必须结合所内一、二次设备实际情况、设备使用说明书、运行规程、调度规程、风电场现场运行规程、有关图纸以及检修、继电保护人员填写的注意事项等有关要求内容进行,并对步骤正确性负责。
1.3典型操作票审核
操作任务审核:典型操作票的任务和任务顺序应由调度部门技术负责人审核,并对其正确性负责。
操作步骤审核:典型操作票编写完成后,由管理人员审核,对操作步骤的正确性负责。
然后由主管领导进行审批后执行。
1.4典型操作票的管理办法:
典型操作票应用电脑打印,a4纸,宋体4号字,并装订成册。
典型操作票应有目录,编号。操作票应统一编号。
经各级审核、批准的典型操作票(含任务及步骤)应一式四份,其中一份送存调度部门,一份操作队(集控站)留存,一份风电场内留存,一份变电专责留存。
所内典型操作票,应所内留存并保持完好。如有设备变动应及时修正典型操作票并完成审核程序。
现场设备情况如有变更时,应由风电场典型操作票管理者及时向上级提出修改相应的典型操作票,原典型操作票作废。经过与第(1)一(4)条相同的程序,上报新的典型操作票,并经审核、批准后执行,此项工作应在变动设备投运前完成。
系统方式变动时应由风电场典型操作票管理者及时向调度提出修改相应的典型操作票,原典型操作票作废,经过与第(1)一(4)条相同的程序,上报新的典型操作票,并经审核、批准后执行,此项工作应在新方式运行前完成。
在新建、扩建的变电、线路设备正式投运前,应制订典型操作票,作为生产准备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启动投产时的操作,就应按已批准过的典型操作票进行,否则不具备投产的条件。
典型操作票每年应由变电专责负责定期进行一次全面审查修订。
1.5典型操作票编写规定
典型操作票的编写格式应与运行使用的操作票相同。
编写典型操作票时应结合所内一、二次设备实际情况、保护定值单要求、运行规程、调度规程、风电场现场运行注意事项、有关图纸以及检修、继保校验人员填写的注意事项等有关要求内容进行。
典型操作票必须使用“调度操作标准术语”和“设备双重名称”(设备名称和编号),使用的设备双重名称必须经调度批准且与实际设备铭牌相符。
凡在操作过程中,使用的操作任务名称相同,其操作步骤必须一致。
同一风电场中相同性质的回路,若其设备配置相同时可以相互套用,否则必须分别编写典型操作票,不能相互套用。
旁路代各线路(包括代主变回路)的典型操作票必须分别编写。
操作步骤内容与顺序必须与操作任务的内容与顺序相对应,操作步骤内容与顺序不得颠倒或跳越。
如操作任务或步骤有特殊要求应在典型操作票中详细说明,或填写注意事项,且被说明的步骤应打“_”号。
编写典型操作票时操作术语按“安规”及“两票补充规定”执行。
1.6典型操作票主要作为风电场培训用,在紧急事故处理无操作票时可参照。日常运行操作编写操作票时不得照抄。
第2篇 风电场典型操作票编制程序管理规定
1风电场可按具体实际,组织编写“典型”操作票。
1.1典型操作票任务的提出
典型操作票的操作任务和任务顺序应由负责设备调度管理的调度部门提出,或者风电场与调度协商后由调度单位提出,但两种方法提出的任务和任务顺序均必须经调度部门技术负责人审定合格,调度部门对操作任务和任务顺序的正确性负责。
1.2典型操作票编写
风电场应根据调度部门提供的操作任务和任务顺序,由变电专责组织编写具体的操作步骤;必须结合所内一、二次设备实际情况、设备使用说明书、运行规程、调度规程、风电场现场运行规程、有关图纸以及检修、继电保护人员填写的注意事项等有关要求内容进行,并对步骤正确性负责。
1.3典型操作票审核
操作任务审核:典型操作票的任务和任务顺序应由调度部门技术负责人审核,并对其正确性负责。
操作步骤审核:典型操作票编写完成后,由管理人员审核,对操作步骤的正确性负责。
然后由主管领导进行审批后执行。
1.4典型操作票的管理办法:
典型操作票应用电脑打印,a4纸,宋体4号字,并装订成册。
典型操作票应有目录,编号。操作票应统一编号。
经各级审核、批准的典型操作票(含任务及步骤)应一式四份,其中一份送存调度部门,一份操作队(集控站)留存,一份风电场内留存,一份变电专责留存。
所内典型操作票,应所内留存并保持完好。如有设备变动应及时修正典型操作票并完成审核程序。
现场设备情况如有变更时,应由风电场典型操作票管理者及时向上级提出修改相应的典型操作票,原典型操作票作废。经过与第(1)一(4)条相同的程序,上报新的典型操作票,并经审核、批准后执行,此项工作应在变动设备投运前完成。
系统方式变动时应由风电场典型操作票管理者及时向调度提出修改相应的典型操作票,原典型操作票作废,经过与第(1)一(4)条相同的程序,上报新的典型操作票,并经审核、批准后执行,此项工作应在新方式运行前完成。
在新建、扩建的变电、线路设备正式投运前,应制订典型操作票,作为生产准备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启动投产时的操作,就应按已批准过的典型操作票进行,否则不具备投产的条件。
典型操作票每年应由变电专责负责定期进行一次全面审查修订。
1.5典型操作票编写规定
典型操作票的编写格式应与运行使用的操作票相同。
编写典型操作票时应结合所内一、二次设备实际情况、保护定值单要求、运行规程、调度规程、风电场现场运行注意事项、有关图纸以及检修、继保校验人员填写的注意事项等有关要求内容进行。
典型操作票必须使用“调度操作标准术语”和“设备双重名称”(设备名称和编号),使用的设备双重名称必须经调度批准且与实际设备铭牌相符。
凡在操作过程中,使用的操作任务名称相同,其操作步骤必须一致。
同一风电场中相同性质的回路,若其设备配置相同时可以相互套用,否则必须分别编写典型操作票,不能相互套用。
旁路代各线路(包括代主变回路)的典型操作票必须分别编写。
操作步骤内容与顺序必须与操作任务的内容与顺序相对应,操作步骤内容与顺序不得颠倒或跳越。
如操作任务或步骤有特殊要求应在典型操作票中详细说明,或填写注意事项,且被说明的步骤应打“_”号。
编写典型操作票时操作术语按“安规”及“两票补充规定”执行。
1.6典型操作票主要作为风电场培训用,在紧急事故处理无操作票时可参照。日常运行操作编写操作票时不得照抄。
第3篇 某公司产品制程管理规定
公司产品制程管理规定
1.总则
1.1制定目的
为加强品质管制,使产品于制造加工过程中的品质能得到有效的掌控,特制定本规定。
1.2适用范围
本公司制造过程之品质管制,除另有规定外,悉依本规定执行。
1.3权现单位
(1)品管部负责本规定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2)总经理负责本规定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
2.管制规定
2.1管制责任
2.2.1生技部
生技部对制程品质负有下列管制责任:
(1)制定合理的工艺流程、作业标准书。
(2)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文件。
(3)维护、保养设备与工装,确保正常动作。
(4)不定期对作业标准执行与设备使用进行核查。
(5)会同品管部处理品质异常问题。
2.1.2制造部
制造部对制程品质负有下列管制责任:
(1)作业人员应随时自我查对,检查是否符合作业规定与品质标准,即开展自检工作。
(2)下工程(序)人员有责任对上工程(序)人员之作业品质进行查核、监督,即开展互检工作。
(3)本公司装配车间应设立全检站,由专职人员依规定之检验规范实施全检工件,确保产品的重要品质项目符合标准,并作不良记录。
(4)制造部各级干部应随时查核作业品质状况,对异常进行及时排除或协助相关部门排除。
2.1.3品管部
品管部对制程品质有下列管制责任:
(1)派员(pqc)依规定之检验频率与时机,对每一个工作站进行逐一查核、指导,纠正作业动作,即实施制程巡检。
(2)记录、分析全检站及巡检所发现之不良品,采取必要之纠正或防范措施。
(3)及时发现显在或潜在之品质异常,并追踪处理结果。
2.1.4.pqc工作程序
制程品质管制人员,也称pqc(processqualitycontrol),其工作程序规定如下:
(1)pqc人员应于下班前了解次日所负责之制造单位的生产计划状况,以提前准备相关资料。
(2)制造单位生产某一产品前,pqc人员应事先了解、查找以下相关资料:
(a)制造命令。
(b)产品用料明细表(bom)
(c)检验用技术图纸。
(d)检验规范、检验标准。
(e)工艺流程、作业标准。
(f)品质历史档案。
(g)其他相关文件。
(3)制造单位开始生产时,pqc人员应协助制造干部布线,主要协助如下工作:
(a)工艺流程查核。
(b)使用物料、工艺夹具查核。
(c)使用计量仪器点检。
(d)作业人员品质标准指导。
(e)首件产品检查。
(4)制造单位生产正常后,pqc人员应依规定定时作巡检工作。巡检时间规定如下:
(a)8:00。
(b)10:00。
(c)13:00。
(d)15:00。
(e)18:00(加班时)。
或依一定的批量(定量)进行检验。
(5)pqc巡检发现不良,应及时分析不良原因,并对作业人员之不合理动作予以纠正。
(6)pqc对全检站之不良应及时协同制造单位干部或专(兼)职修护人员进行处理,分析原因,并拟出对策。
(7)重大的品质异常,pqc未能处理时,应开具《制程异常通知书》,经其主管审核后,通知相关单位处理。
(8)重大品质异常未能及时排除,pqc有责任要求制造单位停线(机)处理,制止其继续制造不良。
(9)pqc应及时将巡检状况记录于《制程巡检记录表》,每日上交。
2.3制程不良把握
2.3.1不良区分
依不良品产生之来源区分如下:
(1)作业不良
(a)作业失误。
(b)管理不当。
(c)设备问题。
(d)其他因作业原因所致之不良。
(2)物料原不良
(a)采购物料中原有不良混入。
(b)上工程之加工不良混入。
(c)其他显见为上工程或采购物料所致之不良。
(3)设计不良
因设计不良导致作业中出现之不良。
2.3.2不良率计算方式
(1)制程不良率
制程不良率=(制程不良数/生产总数)×100%
(2)物料不良率
物料不良率=(物料不良数/物料投入总数)×100%
物料原不良率=(物料原不良数/物料投入总数)×100%
物料作业不良率=(物料作业不良数/物料投入总数)×100%
(3)抽检不良率(巡检过程)
抽检不良率=(抽检不良数/总抽检数)×100%
3.附件
[附件]ha03-1《制程巡检记录表》
[附件]ha03-2《全检站检验日报表》
[附件]ha03-3《制程异常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