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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管理规定6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查看人数:94

保健管理规定

第1篇 (工种)岗位保健管理规定

为防止有毒有害物质对人体健康危害的辅助性保护措施,加强生产现场的管理,消除跑、冒、滴、漏,改善劳动条件,保证职工的身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以及集团公司健康管理相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1.划分保健等级,主要根据生产现场各类有毒有害因素性质,监测浓度(强度)、接触时间和方式,按四个等级划分,一等:10元/日、二等:9元/日、三等:7元/日、四等:5元/日。劳务公司保健不做调整。

2.实施细则

2.1因技术改造、工艺、原材料、产品发生变化,需调整保健等级时,必须由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经主管领导同意后,报公司党政联席会议决定。

2.2因公外出、外勤(如兰州办事处、河口南货运站等),已支付差旅费补助的不再支付保健。

2.3因故离开工作岗位仍在公司者,如:文体活动、脱产学习等按四等保健发放。

2.4不出勤(病假、事假、公休假、产假、探亲等)从离开岗位之日起停发保健。

2.5生产车间因故停产后继续按原保健等级发给两个月,从第三个月起根据实际情况,由系统领导认可,降1-2个等级;中小试验结束后或中断时,继续按原保健等级发给一个月,从第二个月起,一律降一个等级发放。

2.6借调到其它车间、部门工作,由借调单位考勤,按借调单位保健等级发放。

2.7干部参加化工岗位倒班者,按该岗位保健等级发放。干部值班不提高保健等级。

2.8二十四小时以内的加班加点,不另发保健。

2.9除生产部、机械工程部、安全环保监察部、技改办、建安公司、电气车间、仪表车间、质检中心及各生产车间外,其它单位和部门在双休日加班不支付保健(经公司批准的法定节假日出勤除外)。

2.10已确诊的职业病患者,在住院期间,支付伙食补助费的不支付保健,无伙食补助费的支付保健,在家休息期间,按原保健等级发放。急性中毒与工伤患者,在住院期间,支付伙食补助费的不支付保健,无伙食补助费的支付保健,出院后凭出院证(通知书)准许的休息天数发给保健,急性中毒未住院者,按第一张诊断书准许的休息天数发给保健。

2.11专职从事放射性、同位素工作人员连续工作一年以上者,在调整或停止工作后,按原保健等级发给三个月,三个月后按所调岗位保健等级发放,休假不足三个月的按正常出勤发放保健,超过三个月停发保健。

3.各级领导根据本规定严格管理,不得任意改变,如发现弄虚作假,违犯本规定者,纳入经济责任制考核。

4.各单位应责成专人负责享受保健岗位人员、天数的考勤,保健发放电子版报安环部留存,并经安环部审核认可后报资产运营部。

5.独立法人的子分公司参照此规定及等级标准调整本单位岗位(工种)保健等级,并报安环部审核、备案后执行。

6.保健费不得与其他津贴、奖金捆在一起再行分配。

7.本规定自二〇一一年七月一日之日起执行,原有的保健制度同时废止。

8、本规定由安全环保监察部解释。

第2篇 -范本中学校保健室管理规定

第九中学校保健室管理规定

1、做好师生员工常见疾病及一般外伤的治疗救护或转诊工作。如确需进行吊水打点滴的患者,保健室值班医生应及时通知班主任进行转诊治疗。

2、凡各种口服或外用药物应按处方和医嘱执行。对过敏的药物,必须按规定做好用药前的过敏试验。

3、严格执行三查三对制度,对广大师生员工热情、体贴。

4、密切观察用药后的情况,发生用药反应或意外应及时进行处置,并在第一时间报告学校。

5、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操作时应戴好口罩、帽子,器械要定期消毒和更换,保证消毒液的有效浓度和消毒效果。

6、准备抢救药品器械,放于固定位置,定期检查,及时补充更换。

7、室内每天要消毒,定期采样培养。

8、严格执行隔离消毒制度,防止交叉感染。

9、加强传染病防治管理,特别是甲型h1n1流感疫情的监测。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甲型h1n1流感疫情在校园内不发生、不蔓延。

第3篇 安全健康防护用品(用具)保健用品监督管理规定

1.公司员工上班期间必须按换装时间和要求穿戴劳动保护用品,各级管理部门和员工均有权对劳保保护用品的穿戴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或举报,凡违反 安全、健康防护用品(具)管理规定的,一经查实,予以通报批评以上的处理。生产技术处每季度对物资供应处劳保台帐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

2.印有企业标志的职员劳动保护用品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转让他人,否则,因此造成企业形象损害或涉及非法事件的,由当事人个人承担一切后果。

3.为保护职员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职员在生产岗位操作时,必须规范穿戴、配齐劳动保护用品;机关、后勤工作人员参加生产现场作业或义务劳动时,必须穿戴合适的劳动保护用品,所需手套、口罩等根据实际情况核发,但不得超过核定标准。

4.员工退休、辞职、调离或因其它原因离开公司的,工作服、安全帽等劳动保护用品必须如数回收。劳保用品管理部门要严格发放、回收手续,防止在过程中造成流失;因失职导致新、旧劳保用品流失的,予以严肃处理。

5.各级管理人员要经常深入生产现场检查、了解和收集劳动保护用品的质量状况,通过生产技术处向物资供应处反馈信息。

6.安全、健康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直接关系到员工的生命安全,物资保管人员应妥善管理劳动保护用品,防止过期、变质,对库存过期的劳保用品一律不准发放;定期统计库存情况,对缺供或积压的现象应及时报告、处理。

7.保健用品发放在每年夏季7、8、9月,使用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报计划到生产技术处审核,交物资供应处采购发放给员工。物资供应处负责建立发放记录台帐。

第4篇 学校课间操眼保健操管理规定

学校课间操和眼保健操管理

为使学生在校学习活动得到保证,确保学生身体素质提高,学校制定以下管理办法。

广播操

一、集合音乐响后,学生迅速到该班做操地点,班主任到场。学生集合按做广播操队形排列,保持安静,不说笑、不打闹。

二、广播操音乐响起,学生认真做操,动作整齐、舒展大方,动作、节奏符合音乐节拍。

三、解散音乐响后,每班学生按要求分两行纵队,列队回教室,要求安静、有序。

四、评分(总分10分)

1、集合2分,集合音乐结束时,队列不整齐扣0.5分,打闹说笑1人扣0.5分,有学生不到做操地点1人扣0.5分,集合音乐停后,还有学生不及时到该班地点1人扣0.5分。

2、做操:6分,动作到位,整齐舒展大方,不说笑、打闹,发现1人次扣0.5分。

3、解散:2分,没有完成第三条者,酌情扣分。如有体育课的班级在原地等待上课。若解散时打闹等当周不能获“两操”红旗。

眼 保 健 操

一、做眼保健操时间,该节课教师负责组织。

二、上音乐课,就在音乐室做眼操,上体育课,在操场或教室里做眼健,上信息技术课,在微机室或教室做眼操。

三、做眼保健操音乐响后,学生不能做其他事,认真做眼操。

四、做眼操时,坐端正,找准穴位,随节拍静心做眼操,桌面上不摆放任何书本或学习用品。

五、评分(总分10分)

发现该班学生在教室说笑、走动、做作业或不做眼健,1人扣1分,扣完为止。(学校安排的教育教学活动除外)

广播操和眼保健操每天量化打分一次(若特殊情况未做广播操或眼操各班计满分),一周累计后,扣上两分(含2分),就不能获得“两操”红旗,并纳入“文明班”“优秀文明班”评比。

第5篇 岗位工种保健管理规定

为防止有毒有害物质对人体健康危害的辅助性保护措施,加强生产现场的管理,消除跑、冒、滴、漏,改善劳动条件,保证职工的身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以及集团公司健康管理相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1.划分保健等级,主要根据生产现场各类有毒有害因素性质,监测浓度(强度)、接触时间和方式,按四个等级划分,一等:10元/日、二等:9元/日、三等:7元/日、四等:5元/日。劳务公司保健不做调整。

2.实施细则

2.1因技术改造、工艺、原材料、产品发生变化,需调整保健等级时,必须由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经主管领导同意后,报公司党政联席会议决定。

2.2因公外出、外勤(如兰州办事处、河口南货运站等),已支付差旅费补助的不再支付保健。

2.3因故离开工作岗位仍在公司者,如:文体活动、脱产学习等按四等保健发放。

2.4不出勤(病假、事假、公休假、产假、探亲等)从离开岗位之日起停发保健。

2.5生产车间因故停产后继续按原保健等级发给两个月,从第三个月起根据实际情况,由系统领导认可,降1-2个等级;中小试验结束后或中断时,继续按原保健等级发给一个月,从第二个月起,一律降一个等级发放。

2.6借调到其它车间、部门工作,由借调单位考勤,按借调单位保健等级发放。

2.7干部参加化工岗位倒班者,按该岗位保健等级发放。干部值班不提高保健等级。

2.8二十四小时以内的加班加点,不另发保健。

2.9除生产部、机械工程部、安全环保监察部、技改办、建安公司、电气车间、仪表车间、质检中心及各生产车间外,其它单位和部门在双休日加班不支付保健(经公司批准的法定节假日出勤除外)。

2.10已确诊的职业病患者,在住院期间,支付伙食补助费的不支付保健,无伙食补助费的支付保健,在家休息期间,按原保健等级发放。急性中毒与工伤患者,在住院期间,支付伙食补助费的不支付保健,无伙食补助费的支付保健,出院后凭出院证(通知书)准许的休息天数发给保健,急性中毒未住院者,按第一张诊断书准许的休息天数发给保健。

2.11专职从事放射性、同位素工作人员连续工作一年以上者,在调整或停止工作后,按原保健等级发给三个月,三个月后按所调岗位保健等级发放,休假不足三个月的按正常出勤发放保健,超过三个月停发保健。

3.各级领导根据本规定严格管理,不得任意改变,如发现弄虚作假,违犯本规定者,纳入经济责任制考核。

4.各单位应责成专人负责享受保健岗位人员、天数的考勤,保健发放电子版报安环部留存,并经安环部审核认可后报资产运营部。

5.独立法人的子分公司参照此规定及等级标准调整本单位岗位(工种)保健等级,并报安环部审核、备案后执行。

6.保健费不得与其他津贴、奖金捆在一起再行分配。

7.本规定自二〇一一年七月一日之日起执行,原有的保健制度同时废止。

8、本规定由安全环保监察部解释。

第6篇 某酒店员工医疗保健管理规定

酒店员工医疗保健管理规定

1、酒店医务室免费为全体员工服务,同时也为酒店宾客提供简单的医疗服务。

2、员工就诊须持求诊单及员工证,求诊单应认真填写并由部门经理签名同意方为有效(如遇特殊情况,可由人力资源部经理代签),医生有权拒绝任何手续不全者就诊。

3、求诊单一式三份,由医生填写诊断结果并签名后,第一联留医务室存档;第二联交人力资部;第三联交部门存档;每月统计上交人力资源部。

4、员工就诊应向医生如实叙述病情,医生根据病情诊断,严格掌握药品的适应症和用药量(一般不超过三天),员工应积极配合,不得自行点药。

5、员工因病需要休息时,由医生开具病假意见书(一般不超过两天)交部门备案,社会医院所开病假证明由医生根据病情,病历审核后送交部门备案。不见病人不开假,事后不补假。

6、员工因病需到医院检查或治疗,必须经医生同意,(急诊除外),并领取转诊单到指定医院就诊。

7、员工外诊的费用,须持转诊单、病历、有效收据经医生审批,方可到财务部报销,部门副经理以上人员报销外诊费的80%(每月不超过100元);其他员工报销外诊费的60%(每月不超过60元),如遇特殊情况,须写明原因上报人力资源部并经总经理批准方可报销超额部分,试用期内外诊不予报销。

8、如则急诊,员工可就近到市、区级人民医院或中医院就诊,急诊病假单必须于24小时内携急诊证明及病历本交到医务室医生确认同意方为有效,急诊费用也须医生确认后按规定报销。

9、员工因病需住院治疗时,医务室应及时向主管部门、领导报告(急诊除外)经主管部门领导批准后方可住院。

10、员工住院治疗费用按员工报销限额及报销标准,并结合员工服务期限(按月计算)累计之后(扣除入职后已报销的医疗费用)予以报销。住院费用报销范围限:病人床位费、医药费、治疗检查费(包括手术费)。住院一个月以上,费用自理。

11、参加医疗保险人员到外就医费用不予报销,特殊情况经管理层批准可考虑适当补贴(如重病住院等)。

12、凡属弄虚作假骗取医疗报销作为的,一经查实,当以报销钱额的十倍予以处罚。

13、凡因公受伤者,需立即或二十四小时内以书面形式报到人力资源部,以便人力资源部在三天内报保险局工伤处,实际工伤费用,经主管证实、医生诊断、人力资源部经理核实,准予报销。凡逾期未报的,工伤医疗费用由所在部门自行承担。

保健管理规定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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