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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公司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使用管理规定
公司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使用管理规定
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是公司办公专用设备,非工作需要不得随意使用。无关人员操作造成损坏要担负赔偿责任。
2、各部门需要打印复印文件资料,须经部门经理同意,打印、复印资料者本人在《打印复印登记表》上签字后方可进行。如急需而本部门又难以在预定时间完成,确需人力资源部协助的,要经人力资源部经理审核同意。
3、必须严守公司秘密,打印、复印的资料必须立即取走,并注意销毁有关公司秘密及公司重要资料的废稿。
4、与公司工作无关的资料,一律不得打印、复印、传真。如有发现打印、复印、传真与工作无关的资料,每次罚款50元并通报批评,且所打印、复印的按1元
第2篇 某科技公司复印机和传真机使用管理规定
科技公司复印机和传真机使用管理规定
1、部门复印资料,须自觉先登记,再复印。一次复印50份以上或100页以上的文件资料,须由综合办经理或副经理批准。
2、需要复印的文件资料,属于保密级资料的,须按照规定程序批准后,由综合办主管专人负责复印,任何人不得擅自复印。
3、公司复印机概不对外,不得复印与工作无关的私人资料。
4、为了使复印机更好地发挥作用,延长使用寿命,每次复印达100张时,须过10分钟再继续复印工作。
5、复印时报废文件、资料,属于保密性质的,应立即销毁,不得外传,非保密性质的文档资料,纸张可以重复使用,以厉节约。
6、传真机由综合办前台秘书负责维护、使用。各部门接、发传真需要登记,由前台秘书协助收、发。
7、公司传真机不得传真私人资料,一经发现,将予以严肃处理。
8、如未按上述条款执行,造成文件流失、机械损失,由当事人承担一切责任。
第3篇 科技公司复印机和传真机使用管理规定
z科技公司复印机和传真机使用管理规定
1、部门复印资料,须自觉先登记,再复印。一次复印50份以上或100页以上的文件资料,须由综合办经理或副经理批准。
2、需要复印的文件资料,属于保密级资料的,须按照规定程序批准后,由综合办主管专人负责复印,任何人不得擅自复印。
3、公司复印机概不对外,不得复印与工作无关的私人资料。
4、为了使复印机更好地发挥作用,延长使用寿命,每次复印达100张时,须过10分钟再继续复印工作。
5、复印时报废文件、资料,属于保密性质的,应立即销毁,不得外传,非保密性质的文档资料,纸张可以重复使用,以厉节约。
6、传真机由综合办前台秘书负责维护、使用。各部门接、发传真需要登记,由前台秘书协助收、发。
7、公司传真机不得传真私人资料,一经发现,将予以严肃处理。
8、如未按上述条款执行,造成文件流失、机械损失,由当事人承担一切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