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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电设备管理规定13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查看人数:31

配电设备管理规定

第1篇 园区供配电设备房的管理规定

1.目的

规范供配电设备房的管理,确保供配电系统的正常运行。

2.适用范围

各管理处供配电设备房的管理。

3.职责

3.1管理处主任负责督导下属做好辖区供电配电设备房管理工作。

3.2工程主任(工程主管)负责供配电设备房日常管理工作。

3.3运行管理员负责供配电设备房的日常巡视检查工作。

4.内容

4.1运行管理员对供配电设备负有运行、监视和维护保养责任,应严格执行有关规章制度。

4.2运行管理员应熟悉设备作用,了解系统运行方式,掌握设备性能和维护方法,正确处理事故和异常运行情况。

4.3供配电房值班人员应严格执行管理处的供配电调度命令,做好现场安全措施,并做好安装和维修后的验收工作。

4.4运行管理员应定期对安全用具、消防设备进行检查、并做好相关记录。

4.5运行管理员应按规定巡视检查供配电设备房,确保以下设施设备齐全、运行正常:

4.5.1高压室内无杂声,门窗完整,照明、通风良好,温湿度正常,配电设备电压电流表指示正常。

4.5.2低压配电室门窗完整,照明、通风良好,变压器声音正常,温湿度正常,无异常响声及发热、积水现象。雨天应注意是否有漏雨、积水现象。热天应检查冷却装置和设备通风良好情况。注意堵塞洞孔,防止小动物串入室内,造成设备短路,影响供电。

4.5.3发电机系统门窗完整,通风良好,充电系统工作正常,蓄电池电压、电解液比重正常,信号指示和各控制开关状态正常。

4.5.4运行管理员应将巡视检查情况记录在《变配电房巡视记录》gpi-s-jdwy-01._-f4,将变压器温度、输出电流等,记录在《供电运行记录表》gpi-s-jdwy-04-f1上,将发电机运行及试运行时的输出电压电流频率等参数记录在《发电机运行记录表》gpi-s-jdwy-04-f2,将设备故障或运行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主管,并将有关情况记录在《设备事故记录表》gpi-s-jdwy-01._-f1。

4.6变电所设备倒闸操作和维修、保养工作时,必须严格按国家颁布的安全操作及工作规范执行。

4.7闲杂人员不得进入设备房,有关人员须执行登记手续。

5.记录

《变配电房巡视记录表》、《供电运行记录表》由部门兼职资料员保存-年。

6.附件

6.1配电房维护保养工作流程图

6.2照明维修工作流程图

6.3 gpi-s-jdwy-07._-f1《供电运行记录表》

6.4 gpi-s-jdwy-12._-f1《发电机组运行记录》

第2篇 物业供配电设备设施运行管理操作规定

一、目的

规范供配电设备设施运行管理工作,确保供配电设备设施良好运行。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管理公司供配设备设施的运行管理。

三、职责

3.1维修部主管负责配电设备设施运行的实施情况;

3.2维修部电工组组长负责供配电设备设施运行管理工作;

3.3变配电室值班电工负责供配设备设施的运行管理。

四、工作程序

4.1巡视监控

4.1.1变配电室值班电工每8小时巡视高压开关柜、变压器两次(每4小时巡视一次),中班(8小时)巡视配电柜、电容器三次;每周巡视落地箱、电表箱一次。

4.1.2变配电室值班电工应按规定的频次进行检查巡视,监控并把每次所到巡视点的时间记录在《供配电设备设施运行记录》上。

4.1.3巡视内容

a)变压器油位,油色是否正常,密封处是否漏油,变压器运行是否超温(85c);

b)有无异常响声或气味;

c)各种仪表指示是否正常,指示灯是否正常;

d)单相、三相电压是否在额定值的±10%范围以内,是否超载运行;

e)各种接头是否有过热或烧伤痕迹;

f)防小动物设施是否完好;

g)接地线有无锈蚀或松动;

h)各种临时用电接线情况;

i)各种标示牌、标示物是否完好;

j)用具是否齐全,是否存放于规定位置;

k)开关管辖区域内路灯、灯饰及时为修好辖区内路灯。

4.14对于巡视中发现的问题,当值变配室值班电工应及时采取整改措施加以解决,处理不了问题应及时如实地汇报给组长或主管,在组长或主管的协调下加以解决。整改时应严格遵守《供配电设备设施安全操作标准作业规程》和《供配电设备设施保养标准作业规程》的相关规定。

4.2异常情况处置

4.2.1触电处置。发现有人触电时,当值变配电值班电工应头脑清醒,保持镇静,尽快使触电者脱离电源,并进行紧急抢救。

a)电源开关拔去插头或熔断器;

b)用干燥的木棒竹竿移开电线或用绝缘工具(平口钳/斜口钳等)剪断电线;

c)用干燥的衣服或绝缘塑料布垫住,使触电者脱离电源;

d)触电者尚未失去知觉,则必须保持安静,并立即请医生进行诊治,密切注意其症状变化;

e)触电者尚未失去知觉,但呼吸尚存,应使其舒适、安静地仰卧、将上衣与裤带放松,使其容易呼吸;若触电者呼吸困难,有抽筋现象,则应积极进行人工呼吸,并及时送医院抢救;

f)触电者呼吸、脉搏及心跳均已停止,此时不能认为其已死亡,应当立即对其进行人工呼吸。人工呼吸必须连续不断地进行直到触电者自行呼吸或医生赶到现场救治为止。

4.2.2配电柜自动空气开关跳闸的处置:

a)跳闸原因(短路或过载);

b)疑处逐个检查,确认故障部位或报告主管,请求支援解决;

c)如故障已排除应立即恢复供电;

4.2.3变配电房发生火灾按《火警、火灾应急处理标准作业规格》处置。

4.2.4变配电房发生水侵的处置:

a)视进水情况,拉下总开关电源或高压开关;

b)堵住漏水源;

c)如果漏水较大,应立即通知维修部主管,同时尽力阻滞进水;

d)水源堵住后,应立即排水;

e)排干水后,应立即对湿水设备设施进行除湿处理(如用干的干净抹布擦拭,热风吹干,自然通风、更换相关管线等);

f)确认湿水已清除(如各绝缘电阻达不到规定要求),开机试运行,如无异常情况出现则可投入正常运行。

4.3停电时,小区备用发电机应在5分钟内启动,提供应急照明。同时,变配电室值班电工应检查发电机各部位性能(油位、油温、水温等)。

4.4变配电室管理

4.4.1非值班人员不准进入机房,若需进入须经维修部主管批准,并在值班人员陪同下方可进入。

4.4.2机房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机房内应备齐消防器材并禁止吸烟。

4.4.3每天打扫一次机房卫生,每月清洁一次机房内和设备、设施,做到地面、墙壁、天花板、门窗、设备设施表面无积尘、无油渍、无锈蚀、无污物,油漆完好,整洁光亮。

4.4.4机房内应通风良好,光线足够,门窗开启灵活,防小动物,设施完好。

4.4.5对机房都应做到随时上锁,钥匙由当值班电工保管,值班电工不得私自配钥匙。

4.5交接班要求

4.5.1接班人员应准时接班。

4.5.2接班人员应认真听取交班人员交待,并察看《供配电设备设施运行记录》,检查物品是否齐全,确认无误后在《供配电设备设施运行记录》上签名。

4.6当值变配电室值班电工应将供配电设备设施的运行数据(电压、电流、功率因数、环境温度、有功用量、无功用量)及运行状况清晰、完整、规范地记录在《供配电设备设施运行记录》表内。电工组组长在每月3日之前将上一个月的记录整理成册后交办公室存档,保存期二年。

五、记录

供配电设备设施运行记录。

第3篇 配电设备标志管理规定

一、总 则

1为加强配电设备运行管理,提高安全文明生产水平,争创一流供电企业,为统一公司配电设备常设安全标志、设备标志,使之更加标准化、规范化,特制定本规定。

2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管辖的所有配电设备。

3本规定适用于柘城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管辖的配电设备标志管理。

二、一般规定

1配电运行设备标志应有双重编号,即:名称和编号。

2设备标志应准确、明显、齐全,字体工整、清晰、文字规范。

3同类型设备标志安装位置和高度应一致,标志大小、字体亦应一致。

4常设安全标志(包括遮栏和标志牌)必须安装牢固、位置合理,与带电部分的安全距离应符合《安规》规定,并不影响对设备的巡视检查和检修。警告类标示牌设置应醒目,确能起到警示作用。

5新安装设备在投入运行前,设备标志必须配置齐全,如因加工制作或安装等原因在设备投运时,不能按本规定要求完成设备标志的设置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可使用临时设备标志代替,但须符合运行要求。并在设备投运一个月后,使设备标志达到规定要求。

6设备标志应经常保持清洁,对室外设备标志牌安装支架等应定期进行防腐防锈。

7配电设备的防护设施标志,按省局有关规定执行。

8建设于交通道路上的杆塔(含混凝土基础)应设置防止碰撞的标志,标志的规定按交通标志管理规定执行,即设置红白相间的明显标志,标志设置高度1.5米。

9在居民区设置于交通道口处的拉线应设置红白相间的明显标志,标志高度1.5米。

10跨越道路的线路与路面的垂直距离应满足规程要求,应设置红白相间的明显标志。

11在城市同塔(杆)架设的输、配电线路均设色标和杆号两种标志。

12城市、居民区线路杆塔和配电架要悬挂“禁止攀登,高压危险”的警告牌。

13夜间需要醒目的配电设备应采用萤光标志。

14配电设备安全措施及标志由公司供电所负责管理维护。

三、设备外部颜色的规定

1设备外部颜色应做到整齐统一,无剥落锈蚀现象.

2设备安装检修时,必须同时按本规定要求涂漆。

3必须加强对检修人员的防腐、涂漆的培训,严格操作程序施工,一遍防锈漆,两遍银粉。

4采购油漆时,必须按生产部门提供的厂家和漆种采购,否则不准使用。

四、配电线路及配电设备标志规定

1杆号

(1)颜色:白漆打底,黑漆喷字。

(2)字体:采用黑体字。

(3)10kv电杆,离地面3m米处,面向道路侧。

(4)附设有变压器的电杆喷在高压主杆上。

(5)同杆架设双回线路应按线路布置设双重编号。

2警告牌

(l)式样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规定加工。

(2)“止步,高压危险”悬挂于配变围栏及箱式变、配电室门上。

(3)“禁止攀登,高压危险”悬挂于杆架变及低于2.5米爬梯处。

3其它标志牌

(1)其它标志牌指《电力设施保护条例》中所列的35种。

(2)加工式样按省公司规定。

(3)安装位置根据条例规定,装设在相应位置。

第4篇 配电设备管理规定

为保证配电设备良好运行,值班人员必须做好定期对运行中的设备进行巡视、检查,以发现不良运行情况并及时整改解决 。

一、巡视

值班电工每天巡视高压开关柜,变压器,电表箱以及按时开关辖区内的照明等设施等。每2周巡视一次辖区线路,如遇大风雨或发生故障时,应临时增加巡视次数。并作时间、设备、结果等相关记录。

二、巡视中发现问题的处置:

①值班电工在巡视中发现的小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处理即可,如遇处理不了的问题应即时上报

②当变配电室发生火灾时,当班人员应立即切断电源,使用干粉灭火器和二氧化碳灭火器灭火。并立即打火警电话119报警,注意讲清地点、失火对象,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得到有效的扑救。

③变配电室遭水浸时,应根据进水的多少进行处理。一般应先拉开电源开关,同时尽力阻止进水。当漏水堵住后,立即排水并进行电器设备除湿处理。当确认湿气已除,绝缘电阻达到规定值时,可开机试运行。判断无异常情况后才能投入正常运行。

三、变配电室的管理:

①值班人员要严格执行变配电室的管理制度。变配电室的设备正常运行时,非值班人员不得入内。

②变配电室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且消防器材齐全,禁止吸烟。

③建立配电设备档案:电气平面图、设备原理图、接线图等图纸,使用电压、频率、功率、实测电流等有关数据,《运行记录》、《维修记录》、《巡视记录》及大修后的《试验报告》等各项记录。《运行记录》、《巡视记录》由值班电工每月上报一次。《维修记录》及大修后的《试验报告》则在设备修理、试验完成后及时上报。

四、配电设备设施的维修管理:

①配电设备设施的维修有两方面的含义:一方面是搞好配电设备的维护,使设备设施在最佳运行状态下工作;另一方面是当配电设备设施出现故障时,及时修复尽快恢复配电,减少停电给生活和工作带来的不便。配电设备设施维修管理,根据的配电设备设施情况,制定《机电设备管理工作条例》、设备设施维修计划、组织人员施工和施工后的验收等。通过一系列管理活动,争取以最少的消耗获得最大的维修效果,最大限度的满足用户要求。

②配电设备和设施的修理是指对配电设备中出现的故障进行的修复。较大的维修项目如变压器的内部故障和试验、高压断路器的调整和试验等,一般采用外委维修的方式。根据维修保养计划,委托供电公司对辖区内的变压器和高压断路器进行检修和试验。

③ 较小的维修项目如路灯照明线路、配电箱及电力计量箱等公共设施故障时,值班电工修理解决即可。

五、配电设备设施的养护管理:

配电设备的养护目的是消除事故隐患,防止配电设备设施出现较大故障,以减少不必要的经济损失。配电设备设施的养护由值班电工负责实施。

低压配电柜的养护每半年一次,先做好养护前的准备,然后分段进行配电柜的保养:

检查母线接头有无变形、放电的痕迹。检查配电柜中各种开关,看触头是否有损坏。紧固进出线的螺栓,清洁柜内尘土,试验操动机构的分合闸情况。检查互感器和各种仪表的接线情况。检查熔断器的容体和插座是否接触良好,有无烧损。

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视其情况进行处理。全部养护工作完成后恢复配电,并填写《配电柜保养记录》

变压器的养护每半年一次,一般安排在每年的4月份和10月份,由值班电工进行外部清洁保养。在停电状态下,清扫变压器的外壳,拧紧变压器的外引线接头,若有破损应修复后再接好。检查变压器绝缘子是否完好,接地线是否完好,若损伤则予以更换。测定变压器的绝缘电阻,当发现绝缘电阻低于上次的30%~50%时,应安排修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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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篇 园区供配电设备房管理规定

1.目的

规范供配电设备房的管理,确保供配电系统的正常运行。

2.适用范围

各管理处供配电设备房的管理。

3.职责

3.1管理处主任负责督导下属做好辖区供电配电设备房管理工作。

3.2工程主任(工程主管)负责供配电设备房日常管理工作。

3.3运行管理员负责供配电设备房的日常巡视检查工作。

4.内容

4.1运行管理员对供配电设备负有运行、监视和维护保养责任,应严格执行有关规章制度。

4.2运行管理员应熟悉设备作用,了解系统运行方式,掌握设备性能和维护方法,正确处理事故和异常运行情况。

4.3供配电房值班人员应严格执行管理处的供配电调度命令,做好现场安全措施,并做好安装和维修后的验收工作。

4.4运行管理员应定期对安全用具、消防设备进行检查、并做好相关记录。

4.5运行管理员应按规定巡视检查供配电设备房,确保以下设施设备齐全、运行正常:

4.5.1高压室内无杂声,门窗完整,照明、通风良好,温湿度正常,配电设备电压电流表指示正常。

4.5.2低压配电室门窗完整,照明、通风良好,变压器声音正常,温湿度正常,无异常响声及发热、积水现象。雨天应注意是否有漏雨、积水现象。热天应检查冷却装置和设备通风良好情况。注意堵塞洞孔,防止小动物串入室内,造成设备短路,影响供电。

4.5.3发电机系统门窗完整,通风良好,充电系统工作正常,蓄电池电压、电解液比重正常,信号指示和各控制开关状态正常。

4.5.4运行管理员应将巡视检查情况记录在《变配电房巡视记录》gpi-s-jdwy-01._-f4,将变压器温度、输出电流等,记录在《供电运行记录表》gpi-s-jdwy-04-f1上,将发电机运行及试运行时的输出电压电流频率等参数记录在《发电机运行记录表》gpi-s-jdwy-04-f2,将设备故障或运行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主管,并将有关情况记录在《设备事故记录表》gpi-s-jdwy-01._-f1。

4.6变电所设备倒闸操作和维修、保养工作时,必须严格按国家颁布的安全操作及工作规范执行。

4.7闲杂人员不得进入设备房,有关人员须执行登记手续。

5.记录

《变配电房巡视记录表》、《供电运行记录表》由部门兼职资料员保存-年。

6.附件

6.1配电房维护保养工作流程图

6.2照明维修工作流程图

6.3 gpi-s-jdwy-07._-f1《供电运行记录表》

6.4 gpi-s-jdwy-12._-f1《发电机组运行记录》

第6篇 输配电设备状态检修管理标准规定

1 注意事项

1.1 输配电设备状态检修是把以时间为依据的定期大修改为以设备运行状况的一组信息量为依据的设备检修管理,其检修管理的机构、制度及各种规定不变,仍需进行全过程管理。

1.2 设备状态检修决不是“不坏不修”,要充分利用各种监测手段,正确分析判断设备状态,恰当安排设备大修,同时要不断研究和推广带电测试和在线监测技术。

1.3 设备小修维护原则上每年安排一次。要充分利用小修时间,按规定项目进行维修,消除缺陷,保证设备运行状态良好。

龙海市供电公司生技部是设备检修的归口管理部室,设备状态评价在运行班、供电所履行完一定的签字认可手续后,须定期上报生技部,并依此编制年度检修计划。

2 总则

2.1 设备的状态检修即按供电设备运行健康状况的一组信息量,判定设备状态,决定是否检修的管理。

2.2 设备状态检修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应修必修,修必修好”,保证设备安全、可靠、经济运行。

2.3 设备状态检修的依据是《电力生产技术管理法规》、《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和设备有关检修,运行规程,反事故技术措施。

2.4 本细则适用于输配电一次设备大修计划的编制,设备管理的其他环节仍按现行全过程管理办法执行。

3 职责范围

3.1 设备状态检修实行局、部室、班组三级技术管理。

3.2 班组负责向部室提供设备的状态资料(包括数据、表格以及必要的说明等),对分管设备做出初步状态评价,由班组长确认签字后上交部室。

3.3 部室负责综合班组的设备状态评价,进而提出所管辖设备的状态检修计划,由部室负责人确认签字后报生技部。

3.4 生技部是状态检修的归口管理部门,经讨论制定的状态检修计划由专工签字确认后,经生产经理批准后实施。

4 计划编制

4.1 每年5月份由各专业班组按规定的格式(格式见附表)向车间上报对所管设备的状态评价。该处

设备包括:

4.1.1已到大修周期的设备。

4.1.2经试验、油化、测盐密等不合格,情节严重的设备。

4.1.3有非大修不能消除的一类缺陷的设备。

4.2 5月底前,由生技部组织各班组,完成对设备状态的综合评价。

4.3 6月底前,生技部组织专业有关人员逐一重审,汇编全公司下年度状态检修计划。

4.4 7月份,由生产经理主持召开生产会,综合分析,最后确定状态检修计划。

4.5 运行中设备发生异常,应按本细则规定程序,进行调整、补充。

5 具体规定

5.1 设备状态检修主要是分析设备运行状态决定是否进行大修。设备小修维护一般每年进行一次。

5.2 设备状态检修的重要依据是测盐密、测绝缘监督。要求试验方法必须正确;试验数据必须准确;试验结论必须明确。

5.3 制定严密的缺陷管理制度,检修、运行形成闭环管理。缺陷的分析处理及跟踪措施正确。

5.4 设备部件异常,不影响整体,可只做部件检修或更换,而不进行大修。

5.5 新投运设备要按有关规定进行全部项目检测,试验、验收、严格把关,不留缺陷;设备进行状态检修必须积累三年的状态数据及检修维护记录,设备无任何异常,技术性能良好。

5.6 设备状态检修要严把部件质量和检修工艺关,做好设备检测、试验、保证修后设备状态良好。

5.7 每台设备必须有状态评价书,经审批后随设备台帐保存。

5.7.1 110kv及以上设备,必须逐一建立设备状态评价书,并保存在检修班组。

5.7.2 110kv设备大修完毕后,状态评价书随同开、竣工报告和大修报告交生技部存专工处。

6 具体检修规定

6.1 设备大修年限:

6.1.1 35kv及以下设备原则上不再要求大修,可由小修和临故检修代替。

6.1.2 新建输电路必须达到部颁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要求,方准实行状态检修。

6.1.3 盐密指导清扫。

6.1.3.1 凡采用盐密指导清扫的线路,应确定出线路所处的污秽等级,并根据其绝缘水平(泄漏比距),算出控制盐密,实测盐密值不超过控制盐密,可不清扫。

6.1.3.2 盐密监测点10-20km选择一个,一般地区(如农田等)可适当延长选点范围,平行或共架线路可只在一条线路上选点。

6.1.3.3 盐密测量一年进行三次(3月、10月、12月)。在连续三年进行盐密测量,分析出该地区积污规律后,可减少测量次数,根据积污速度推算最大积污量。

6.3.3.4 处在ⅲ类及以下污秽区采用防污瓷瓶的110kv及以下线路,可以用盐密指导清扫,延长线

路和清扫周期。

6.3.3.5 采用合成绝缘子的线路可免清扫。

6.3.3.6 线路投运后,前三年瓷瓶老化率低于0.05%,可4年一次检零。

6.3.3.7 带电作业是线路开展状态检修具备的有效手段,应大力提倡。

第7篇 供配电设备房的管理规定

1.目的

规范供配电设备房的管理,确保供配电系统的正常运行。

2.适用范围

各管理处供配电设备房的管理。

3.职责

3.1管理处主任负责督导下属做好辖区供电配电设备房管理工作。

3.2工程主任(工程主管)负责供配电设备房日常管理工作。

3.3运行管理员负责供配电设备房的日常巡视检查工作。

4.内容

4.1运行管理员对供配电设备负有运行、监视和维护保养责任,应严格执行有关规章制度。

4.2运行管理员应熟悉设备作用,了解系统运行方式,掌握设备性能和维护方法,正确处理事故和异常运行情况。

4.3供配电房值班人员应严格执行管理处的供配电调度命令,做好现场安全措施,并做好安装和维修后的验收工作。

4.4运行管理员应定期对安全用具、消防设备进行检查、并做好相关记录。

4.5运行管理员应按规定巡视检查供配电设备房,确保以下设施设备齐全、运行正常:

4.5.1高压室内无杂声,门窗完整,照明、通风良好,温湿度正常,配电设备电压电流表指示正常。

4.5.2低压配电室门窗完整,照明、通风良好,变压器声音正常,温湿度正常,无异常响声及发热、积水现象。雨天应注意是否有漏雨、积水现象。热天应检查冷却装置和设备通风良好情况。注意堵塞洞孔,防止小动物串入室内,造成设备短路,影响供电。

4.5.3发电机系统门窗完整,通风良好,充电系统工作正常,蓄电池电压、电解液比重正常,信号指示和各控制开关状态正常。

4.5.4运行管理员应将巡视检查情况记录在《变配电房巡视记录》gpi-s-jdwy-01._-f4,将变压器温度、输出电流等,记录在《供电运行记录表》gpi-s-jdwy-04-f1上,将发电机运行及试运行时的输出电压电流频率等参数记录在《发电机运行记录表》gpi-s-jdwy-04-f2,将设备故障或运行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主管,并将有关情况记录在《设备事故记录表》gpi-s-jdwy-01._-f1。

4.6变电所设备倒闸操作和维修、保养工作时,必须严格按国家颁布的安全操作及工作规范执行。

4.7闲杂人员不得进入设备房,有关人员须执行登记手续。

5.记录

《变配电房巡视记录表》、《供电运行记录表》由部门兼职资料员保存-年。

6.附件

6.1配电房维护保养工作流程图

6.2照明维修工作流程图

6.3 gpi-s-jdwy-07._-f1《供电运行记录表》

6.4 gpi-s-jdwy-12._-f1《发电机组运行记录》

第8篇 配电设备检修安全管理规定

1.电工人员接到停电通知后,拉下有关刀闸开关,收下熔断器。并在操作把手上加锁,同时挂警告牌,对尚无停电的设备周围加放保护遮拦。

2.高低压断电后,在工作前必须首先进行验电:

3.高压验电时,应使用相应高压等级的验电器,验电时,必须穿戴试验合格的高压绝缘手套,先在带电设备上试验,确实好用后,方能用其进行验电。

4.验电工作应在施工设备进出线两侧进行,规定室外配电设备的验电工作,应在干燥天气进行。

5.在验明确实无电后,将施工设备接地并将三相短路是防止突然来电、保护工作人员的基本可靠的安全措施。

6.应在施工设备各可能送电的方面皆装接地线,对于双回路供电单位,在检修某一母线刀闸或隔离开关、负荷开关时,不但同时将两母线刀闸拉开,而且应该施工刀闸两端都同时挂接地线。

7.装设接地线应先行接地,后挂接地线,拆接地线时其顺序与此相反。

8.接地线应挂在工作人员随时可见的地方,并在接地线处挂“有人工作”警告牌,工作监护人应经常巡查接地线是否保持完好。

9.应特别强调的是,必须把施工设备各方面的开关完全断开,必须拉开刀闸或隔离开关,使各方面至少有一个明显的断开点,禁止在只经断开油开关的设备上工作,同时必须注意由低压侧经过变压器高压侧反送电的可能。所以必须把与施工设备有关的变压器从高压两侧同时断开。

10.工作中如遇中间停顿后再复工时,应重新检查所有安全措施,一切正常后,方可重新开始工作。全部离开现场时,室内应上锁,室外应派人看守。

第9篇 供配电设备设施运行管理规定

1.0 目的

规范供配电运行管理工作,确保供配电设备设施良好运行。

2.0 适用范围

适用于管理处供配电设备设施的运行管理。

3.0 职责

3.1 工程部主管负责检查运行管理工作落实情况。

3.2 运行技术员负责供配电设备设施的运行管理。

4.0 工作程序

4.1. 巡视监控

4.1.1 运行技术员每班巡视两次高压开关柜、变压器、配电柜、电容柜等。

4.1.2 运行技术员应按规定的频次进行检查、巡视、监控,并把每次巡视时间记录在《供配电设备运行日志》。

4.1.3 巡视内容

a)变压器声音是否正常,变压器运行是否超温(85℃);

b)有无异常响声和气味;

c)各种仪表、指示灯是否正常;

d)单相、三相电压是否在额定值的±10%范围内,是否超载运行;

e)各种接头是否有过热烧伤痕迹;

f)防小动物设施是否完好;

g)接地线有无锈蚀或松动;

h)各种临时用电接驳情况;

i)各种标示牌、标示物是否完好;

j)安全用具是否齐全,是否存放于规定位置;

k)按时开关小区内的路灯、灯饰、喷水池,及时维修好辖区内路灯;

4.1.4 对于巡视中发现的问题,运行技术员应及时采取整改措施加以解决,处理不了的问题应及时向上级汇报,在主管协同下尽快解决。整改时应严格遵守《供配电设备设施安全操作规程》和《供配电设备设施维修保养规程》的相关规定。

4.2 异常情况处置

4.2.1 触电处置。发现有人触电时,救援人员应头脑冷静,尽快使触电者脱离电源,并进行紧急抢救。

a)拉开电源开关,拔去插头或熔断器;

b)用干燥的木棒、竹竿拨开电线或用绝缘工具(平口钳、斜口钳等)剪断电线;

c)用干燥的衣服或绝缘塑料布垫住双手,将触电者脱离电源;

d)防止触电者在断电后跌到;

e)如果触电者尚未失去知觉,则必须让其保持安静,并立即请医生进

行诊治,密切注意其症状的变化;

f)如果触电者已失去知觉,但呼吸尚存,应使其舒适、安静地仰卧,将其上衣与裤带放松,使其容易呼吸,若触电者呼吸困难,有抽筋现象,则应积极进行人工呼吸,并及时送进医院;

g)如果触电者的呼吸、脉搏及心跳都已停止,此时不能认为其已死亡,应当立即对其进行人工呼吸。人工呼吸必须连续不断地进行到触电者自行呼吸或医生赶到现场救治为止。

4.2.2 配电柜自动空气开关跳闸的处置

a)判断跳闸原因(短路或过载);

b)查清楚负荷种类及分布情况;

c)对可疑处逐个检查,确认故障部位或报告上级,请求支援解决;

d)故障排除后恢复供电。

4.2.3 变配电房发生火灾按《火警、火灾应急处理规程》处置

4.2.4 变配电房发生水浸时的处置

a)视进水情况,拉下总电源开关或高压开关;

b)堵住漏水源;

c)如果漏水较大,应立即通知水电主管,同时尽力阻滞进水;

d)漏水堵住后,应立即排水;

e)排干水后,应立即对湿水设备设施进行除湿处理(如用干的干净抹布擦拭、热风吹干、自然通风、更换相关管线等)。

f)确认湿水已消除(标准是各绝缘电阻达到规定要求),开机试运行,如无异常情况出现,则投入正常运行、待机。

4.3 市电停电时,运行技术员应按《柴油发电机操作规程》进行巡视监控。

4.4 变配电室管理

4.4.1 非运行维护人员,未经管理处主任批准和运行维护人员陪同,不得进入配电房。

4.4.2 配电机房内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并禁止吸烟。

4.4.3 每周清洁一次机房和设备卫生,做到地面、墙壁、天花、门窗、设备设施表面无积尘、无油渍、无锈蚀、无污物,油漆完好,整洁光亮。

4.4.4 机房内应当通风良好、光线充足、门窗开启灵活、防小动物设施完好。

4.4.5 机房应当做到随时上锁,钥匙由运行技术员保管,另有一套钥匙存于值班室备用。

4.5 交接班要求

4.5.1 接班人员准时到岗。

4.5.2 接班人员应认真听取交班人员交代,并查看《供配电设备设施运行日志》检查工具、物品是否齐全,确认无误后在交接班记录上签名。

4.5.3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准交接班:

a)上一班运行情况未交待清楚;

b)记录不规范、不完整、不清晰;

c)机房不干净;

d)接班人未到岗;

e)事故正在处理中或交班时发生故障,此时应由交班人员负责继续处理,接班人员协助进行。

4.6 当班运行技术员应将供配电设备设施的运行数据(电压、电流、功率因数、环境温度、有功用量、无功用量)及运行状况清晰、完整、规范的记录在《供配电设备设施运行日志》内。并在每月3号之前,将上一个月的记录整理成册后交资料室存档,保存期为两年。

5.0 相关文件及记录

《供配电设备设施运行日志》

《供配电设备设施安全操作规程》

《火警、火灾应急处理规程》

《柴油发电机操作规程》

《柴油发电机运行管理规程》

第10篇 zz园区供配电设备房的管理规定

园区供配电设备房的管理规定

1.目的

规范供配电设备房的管理,确保供配电系统的正常运行。

2.适用范围

各管理处供配电设备房的管理。

3.职责

3.1管理处主任负责督导下属做好辖区供电配电设备房管理工作。

3.2工程主任(工程主管)负责供配电设备房日常管理工作。

3.3运行管理员负责供配电设备房的日常巡视检查工作。

4.内容

4.1运行管理员对供配电设备负有运行、监视和维护保养责任,应严格执行有关规章制度。

4.2运行管理员应熟悉设备作用,了解系统运行方式,掌握设备性能和维护方法,正确处理事故和异常运行情况。

4.3供配电房值班人员应严格执行管理处的供配电调度命令,做好现场安全措施,并做好安装和维修后的验收工作。

4.4运行管理员应定期对安全用具、消防设备进行检查、并做好相关记录。

4.5运行管理员应按规定巡视检查供配电设备房,确保以下设施设备齐全、运行正常:

4.5.1高压室内无杂声,门窗完整,照明、通风良好,温湿度正常,配电设备电压电流表指示正常。

4.5.2低压配电室门窗完整,照明、通风良好,变压器声音正常,温湿度正常,无异常响声及发热、积水现象。雨天应注意是否有漏雨、积水现象。热天应检查冷却装置和设备通风良好情况。注意堵塞洞孔,防止小动物串入室内,造成设备短路,影响供电。

4.5.3发电机系统门窗完整,通风良好,充电系统工作正常,蓄电池电压、电解液比重正常,信号指示和各控制开关状态正常。

4.5.4运行管理员应将巡视检查情况记录在《变配电房巡视记录》gpi-s-jdwy-01._-f4,将变压器温度、输出电流等,记录在《供电运行记录表》gpi-s-jdwy-04-f1上,将发电机运行及试运行时的输出电压电流频率等参数记录在《发电机运行记录表》gpi-s-jdwy-04-f2,将设备故障或运行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主管,并将有关情况记录在《设备事故记录表》gpi-s-jdwy-01._-f1。

4.6变电所设备倒闸操作和维修、保养工作时,必须严格按国家颁布的安全操作及工作规范执行。

4.7闲杂人员不得进入设备房,有关人员须执行登记手续。

5.记录

《变配电房巡视记录表》、《供电运行记录表》由部门兼职资料员保存-年。

6.附件

6.1配电房维护保养工作流程图

6.2照明维修工作流程图

6.3 gpi-s-jdwy-07._-f1《供电运行记录表》

6.4 gpi-s-jdwy-12._-f1《发电机组运行记录》

第11篇 城南物业供配电设备设施运行管理操作规定

物业供配电设备设施运行管理操作规定

一、目的

规范供配电设备设施运行管理工作,确保供配电设备设施良好运行。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管理公司供配设备设施的运行管理。

三、职责

3.1维修部主管负责配电设备设施运行的实施情况;

3.2维修部电工组组长负责供配电设备设施运行管理工作;

3.3变配电室值班电工负责供配设备设施的运行管理。

四、工作程序

4.1巡视监控

4.1.1变配电室值班电工每8小时巡视高压开关柜、变压器两次(每4小时巡视一次),中班(8小时)巡视配电柜、电容器三次;每周巡视落地箱、电表箱一次。

4.1.2变配电室值班电工应按规定的频次进行检查巡视,监控并把每次所到巡视点的时间记录在《供配电设备设施运行记录》上。

4.1.3巡视内容

a)变压器油位,油色是否正常,密封处是否漏油,变压器运行是否超温(85c);

b)有无异常响声或气味;

c)各种仪表指示是否正常,指示灯是否正常;

d)单相、三相电压是否在额定值的±10%范围以内,是否超载运行;

e)各种接头是否有过热或烧伤痕迹;

f)防小动物设施是否完好;

g)接地线有无锈蚀或松动;

h)各种临时用电接线情况;

i)各种标示牌、标示物是否完好;

j)用具是否齐全,是否存放于规定位置;

k)开关管辖区域内路灯、灯饰及时为修好辖区内路灯。

4.14对于巡视中发现的问题,当值变配室值班电工应及时采取整改措施加以解决,处理不了问题应及时如实地汇报给组长或主管,在组长或主管的协调下加以解决。整改时应严格遵守《供配电设备设施安全操作标准作业规程》和《供配电设备设施保养标准作业规程》的相关规定。

4.2异常情况处置

4.2.1触电处置。发现有人触电时,当值变配电值班电工应头脑清醒,保持镇静,尽快使触电者脱离电源,并进行紧急抢救。

a)电源开关拔去插头或熔断器;

b)用干燥的木棒竹竿移开电线或用绝缘工具(平口钳/斜口钳等)剪断电线;

c)用干燥的衣服或绝缘塑料布垫住,使触电者脱离电源;

d)触电者尚未失去知觉,则必须保持安静,并立即请医生进行诊治,密切注意其症状变化;

e)触电者尚未失去知觉,但呼吸尚存,应使其舒适、安静地仰卧、将上衣与裤带放松,使其容易呼吸;若触电者呼吸困难,有抽筋现象,则应积极进行人工呼吸,并及时送医院抢救;

f)触电者呼吸、脉搏及心跳均已停止,此时不能认为其已死亡,应当立即对其进行人工呼吸。人工呼吸必须连续不断地进行直到触电者自行呼吸或医生赶到现场救治为止。

4.2.2配电柜自动空气开关跳闸的处置:

a)跳闸原因(短路或过载);

b)疑处逐个检查,确认故障部位或报告主管,请求支援解决;

c)如故障已排除应立即恢复供电;

4.2.3变配电房发生火灾按《火警、火灾应急处理标准作业规格》处置。

4.2.4变配电房发生水侵的处置:

a)视进水情况,拉下总开关电源或高压开关;

b)堵住漏水源;

c)如果漏水较大,应立即通知维修部主管,同时尽力阻滞进水;

d)水源堵住后,应立即排水;

e)排干水后,应立即对湿水设备设施进行除湿处理(如用干的干净抹布擦拭,热风吹干,自然通风、更换相关管线等);

f)确认湿水已清除(如各绝缘电阻达不到规定要求),开机试运行,如无异常情况出现则可投入正常运行。

4.3停电时,小区备用发电机应在5分钟内启动,提供应急照明。同时,变配电室值班电工应检查发电机各部位性能(油位、油温、水温等)。

4.4变配电室管理

4.4.1非值班人员不准进入机房,若需进入须经维修部主管批准,并在值班人员陪同下方可进入。

4.4.2机房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机房内应备齐消防器材并禁止吸烟。

4.4.3每天打扫一次机房卫生,每月清洁一次机房内和设备、设施,做到地面、墙壁、天花板、门窗、设备设施表面无积尘、无油渍、无锈蚀、无污物,油漆完好,整洁光亮。

4.4.4机房内应通风良好,光线足够,门窗开启灵活,防小动物,设施完好。

4.4.5对机房都应做到随时上锁,钥匙由当值班电工保管,值班电工不得私自配钥匙。

4.5交接班要求

4.5.1接班人员应准时接班。

4.5.2接班人员应认真听取交班人员交待,并察看《供配电设备设施运行记录》,检查物品是否齐全,确认无误后在《供配电设备设施运行记录》上签名。

4.6当值变配电室值班电工应将供配电设备设施的运行数据(电压、电流、功率因数、环境温度、有功用量、无功用量)及运行状况清晰、完整、规范地记录在《供配电设备设施运行记录》表内。电工组组长在每月3日之前将上一个月的记录整理成册后交办公室存档,保存期二年。

五、记录

供配电设备设施运行记录。

第12篇 供配电设备设施运行管理操作规定

一、目的

规范供配电设备设施运行管理工作,确保供配电设备设施良好运行。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管理公司供配设备设施的运行管理。

三、职责

3.1维修部主管负责配电设备设施运行的实施情况;

3.2维修部电工组组长负责供配电设备设施运行管理工作;

3.3变配电室值班电工负责供配设备设施的运行管理。

四、工作程序

4.1巡视监控

4.1.1变配电室值班电工每8小时巡视高压开关柜、变压器两次(每4小时巡视一次),中班(8小时)巡视配电柜、电容器三次;每周巡视落地箱、电表箱一次。

4.1.2变配电室值班电工应按规定的频次进行检查巡视,监控并把每次所到巡视点的时间记录在《供配电设备设施运行记录》上。

4.1.3巡视内容

a)变压器油位,油色是否正常,密封处是否漏油,变压器运行是否超温(85c);

b)有无异常响声或气味;

c)各种仪表指示是否正常,指示灯是否正常;

d)单相、三相电压是否在额定值的±10%范围以内,是否超载运行;

e)各种接头是否有过热或烧伤痕迹;

f)防小动物设施是否完好;

g)接地线有无锈蚀或松动;

h)各种临时用电接线情况;

i)各种标示牌、标示物是否完好;

j)用具是否齐全,是否存放于规定位置;

k)开关管辖区域内路灯、灯饰及时为修好辖区内路灯。

4.14对于巡视中发现的问题,当值变配室值班电工应及时采取整改措施加以解决,处理不了问题应及时如实地汇报给组长或主管,在组长或主管的协调下加以解决。整改时应严格遵守《供配电设备设施安全操作标准作业规程》和《供配电设备设施保养标准作业规程》的相关规定。

4.2异常情况处置

4.2.1触电处置。发现有人触电时,当值变配电值班电工应头脑清醒,保持镇静,尽快使触电者脱离电源,并进行紧急抢救。

a)电源开关拔去插头或熔断器;

b)用干燥的木棒竹竿移开电线或用绝缘工具(平口钳/斜口钳等)剪断电线;

c)用干燥的衣服或绝缘塑料布垫住,使触电者脱离电源;

d)触电者尚未失去知觉,则必须保持安静,并立即请医生进行诊治,密切注意其症状变化;

e)触电者尚未失去知觉,但呼吸尚存,应使其舒适、安静地仰卧、将上衣与裤带放松,使其容易呼吸;若触电者呼吸困难,有抽筋现象,则应积极进行人工呼吸,并及时送医院抢救;

f)触电者呼吸、脉搏及心跳均已停止,此时不能认为其已死亡,应当立即对其进行人工呼吸。人工呼吸必须连续不断地进行直到触电者自行呼吸或医生赶到现场救治为止。

4.2.2配电柜自动空气开关跳闸的处置:

a)跳闸原因(短路或过载);

b)疑处逐个检查,确认故障部位或报告主管,请求支援解决;

c)如故障已排除应立即恢复供电;

4.2.3变配电房发生火灾按《火警、火灾应急处理标准作业规格》处置。

4.2.4变配电房发生水侵的处置:

a)视进水情况,拉下总开关电源或高压开关;

b)堵住漏水源;

c)如果漏水较大,应立即通知维修部主管,同时尽力阻滞进水;

d)水源堵住后,应立即排水;

e)排干水后,应立即对湿水设备设施进行除湿处理(如用干的干净抹布擦拭,热风吹干,自然通风、更换相关管线等);

f)确认湿水已清除(如各绝缘电阻达不到规定要求),开机试运行,如无异常情况出现则可投入正常运行。

4.3停电时,小区备用发电机应在5分钟内启动,提供应急照明。同时,变配电室值班电工应检查发电机各部位性能(油位、油温、水温等)。

4.4变配电室管理

4.4.1非值班人员不准进入机房,若需进入须经维修部主管批准,并在值班人员陪同下方可进入。

4.4.2机房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机房内应备齐消防器材并禁止吸烟。

4.4.3每天打扫一次机房卫生,每月清洁一次机房内和设备、设施,做到地面、墙壁、天花板、门窗、设备设施表面无积尘、无油渍、无锈蚀、无污物,油漆完好,整洁光亮。

4.4.4机房内应通风良好,光线足够,门窗开启灵活,防小动物,设施完好。

4.4.5对机房都应做到随时上锁,钥匙由当值班电工保管,值班电工不得私自配钥匙。

4.5交接班要求

4.5.1接班人员应准时接班。

4.5.2接班人员应认真听取交班人员交待,并察看《供配电设备设施运行记录》,检查物品是否齐全,确认无误后在《供配电设备设施运行记录》上签名。

4.6当值变配电室值班电工应将供配电设备设施的运行数据(电压、电流、功率因数、环境温度、有功用量、无功用量)及运行状况清晰、完整、规范地记录在《供配电设备设施运行记录》表内。电工组组长在每月3日之前将上一个月的记录整理成册后交办公室存档,保存期二年。

五、记录

供配电设备设施运行记录。

第13篇 供配电设备房管理规定

1.目的

规范供配电设备房的管理,确保供配电系统的正常运行。

2.适用范围

各管理处供配电设备房的管理。

3.职责

3.1管理处主任负责督导下属做好辖区供电配电设备房管理工作。

3.2工程主任(工程主管)负责供配电设备房日常管理工作。

3.3运行管理员负责供配电设备房的日常巡视检查工作。

4.内容

4.1运行管理员对供配电设备负有运行、监视和维护保养责任,应严格执行有关规章制度。

4.2运行管理员应熟悉设备作用,了解系统运行方式,掌握设备性能和维护方法,正确处理事故和异常运行情况。

4.3供配电房值班人员应严格执行管理处的供配电调度命令,做好现场安全措施,并做好安装和维修后的验收工作。

4.4运行管理员应定期对安全用具、消防设备进行检查、并做好相关记录。

4.5运行管理员应按规定巡视检查供配电设备房,确保以下设施设备齐全、运行正常:

4.5.1高压室内无杂声,门窗完整,照明、通风良好,温湿度正常,配电设备电压电流表指示正常。

4.5.2低压配电室门窗完整,照明、通风良好,变压器声音正常,温湿度正常,无异常响声及发热、积水现象。雨天应注意是否有漏雨、积水现象。热天应检查冷却装置和设备通风良好情况。注意堵塞洞孔,防止小动物串入室内,造成设备短路,影响供电。

4.5.3发电机系统门窗完整,通风良好,充电系统工作正常,蓄电池电压、电解液比重正常,信号指示和各控制开关状态正常。

4.5.4运行管理员应将巡视检查情况记录在《变配电房巡视记录》gpi-s-jdwy-01._-f4,将变压器温度、输出电流等,记录在《供电运行记录表》gpi-s-jdwy-04-f1上,将发电机运行及试运行时的输出电压电流频率等参数记录在《发电机运行记录表》gpi-s-jdwy-04-f2,将设备故障或运行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主管,并将有关情况记录在《设备事故记录表》gpi-s-jdwy-01._-f1。

4.6变电所设备倒闸操作和维修、保养工作时,必须严格按国家颁布的安全操作及工作规范执行。

4.7闲杂人员不得进入设备房,有关人员须执行登记手续。

5.记录

《变配电房巡视记录表》、《供电运行记录表》由部门兼职资料员保存-年。

6.附件

6.1配电房维护保养工作流程图

6.2照明维修工作流程图

6.3 gpi-s-jdwy-07._-f1《供电运行记录表》

6.4 gpi-s-jdwy-12._-f1《发电机组运行记录》

配电设备管理规定13篇

园区供配电设备房的管理规定1.目的规范供配电设备房的管理,确保供配电系统的正常运行。2.适用范围各管理处供配电设备房的管理。3.职责3.1管理处主任负责督导下属做好辖区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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