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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某物业项目保安员警用器材使用管理规定
物业项目保安员警用器材使用管理规定
(一)保证对讲机警用器材功能完好,使用正常,由专人统一领用、配发、送检、保养。
(二)对讲机只能提供部门管理者,当值班上班人员使用,严禁用作其它用途,特殊情况由保安负责人同意方可;
(三)对讲机严格规定频率,严禁保安员、干部私自拆乱调频率,否则按违纪处理;
(四)对讲机电池充电6小时以上可使用,充电时间不能超过12小时,交班时要用布擦拭机身,并将音量调到适当(清晰听到)位置;
(五)保安员交接班时,应做好对讲机交接验收工作,发现问题应做好记录,并及时报告部门负责人;
(六)专人领用对讲机自行负责维护保养;
(七)保安员要爱护使用警棍,严禁使用警棍嬉戏打闹,或给他人玩耍;
(八)警棍只能提供保安员紧急情况下防卫使用,非值班、执勤人员严禁佩戴和使用。
(九)警棍提供给他人使用,无特殊情况或保安负责人批准的,严禁携带警棍外出,一切责任由提供者负责;
(十)保安员要爱护使用手电筒、雨衣、雨鞋,非晚间或下雨时不得使用,严禁将雨衣,手电筒,电池占为己用;
(十一)对雨天用过的雨衣、雨鞋要及时用抹布擦拭干净并折叠整齐后交当班负责人保管,对使用完毕的手电要用布擦拭干净并将电池抠出;
(十二)交班时对对讲机、警棍、雨衣、手电筒、雨鞋进行检查后,是否完好或正常,并记录在《保安员值班记录》上,发现问题及时报告部门负责人;
第2篇 对讲机警用器材使用管理规定
1.0 目的
保证对讲机、警用器材功能完好,使用正常。
2.0 范围
适用于各楼盘保安部所有对讲机、警用器材使用管理工作。
3.0职责
3.1 保安部经理负责对对讲机、警用器材的申购、发放、送检、保养。
3.2 保安部内勤负责对讲机、警用器材的保管、发放并予以记录。
3.3 当值保安员负责正确使用、妥善保管。
4.工作内容
4.1 对讲机维护与管理
4.1.1 保安部内勤负责建立对讲机通讯器材台帐。
4.1.2 对讲机只能提供部门管理者、巡逻队、消防专员和当值保安员使用,严禁用作其它用途,特殊情况由保安部经理同意方可。
4.1.3 对讲机严格规定使用频率、严禁保安员、干部私自乱拆乱调其它频率否则按专违纪处理。
4.1.4 对讲机电池充电6小时以上再使用,充电时间不能超过12小时;交班时要用布擦拭机身,并将音量调到适当(清晰听到)位置。
4.1.5 保安员在交接班时应做好对讲机交接验收工作,发现问题应做好记录并及时报部门经理。
4.1.6 专人领取使用对讲机自行负责维护保养。
4.2 头盔、警棍的使用
4.2.1 保安员要爱护使用头盔、警棍,严禁使用警棍嬉戏打闹或给他人玩耍。
4.2.2 所配头盔、警棍只提供保安员紧急情况下防卫使用,非值班、执勤人员严禁佩带和使用。
4.2.3 严禁头盔、警棍提供给他人使用::,无特殊情况或未经保安部经理批准,严禁携带警棍外出。
4.2.4 交接班时,对头盔、警棍进行检查并记录于《值班记录》上。
4.3 手电筒、雨衣的使用
4.3.1 保安员要爱护使用手电筒、雨衣,非晚间或下雨时不得使用,严禁将雨衣、手电筒、电池占为已用。
4.3.2 对雨天用过的雨衣要及时用布擦拭干净并折叠整齐后交当值中队助理保管,对使用完毕的手电要用布擦拭干净并将电池卸出。
4.3.3 交接班时,对雨衣、手电筒进行检查是否完好或正常,并记录在《保安部值班记录》上,发现问题及时报部门经理。
5.0 相关文件
无
6.0 记录表格
无
第3篇 物业警用器材使用管理规定(5)
物业警用器材使用管理规定(五)
安全员警用器材包括对讲机、强光手电、警棍等。为了加强通讯联络以便更好地完成安全安全工作,制定警用器材管理规定如下:
一、对讲机有固定的频率,安全员不得擅自调换频率,影响正常工作。
二、对讲机由指定值班人员专用,其他人员不得擅自使用。
三、严格对讲机交接制度,由当值班长专人负责,发现非正常丢失,照原价赔偿,及时追查当事人的责任。
四、警用器材要妥善保管,严禁转借他人使用,不得私自玩耍、拆卸安全员器材。
五、严格使用对讲机通话术语,不得在通话中讲与工作无关的话,更不准用对讲机聊天。
第4篇 物业警用器材使用管理规定
物业警用器材使用管理规定
(五)安全员警用器材包括对讲机、强光手电、警棍等。
为了加强通讯联络以便更好地完成安全安全工作,制定警用器材管理规定如下:
一、对讲机有固定的频率,安全员不得擅自调换频率,影响正常工作。
二、对讲机由指定值班人员专用,其他人员不得擅自使用。
三、严格对讲机交接制度,由当值班长专人负责,发现非正常丢失,照原价赔偿,及时追查当事人的责任。
四、警用器材要妥善保管,严禁转借他人使用,不得私自玩耍、拆卸安全员器材。
五、严格使用对讲机通话术语,不得在通话中讲与工作无关的话,更不准用对讲机聊天。
第5篇 对讲机警用器材使用管理规定(2)
对讲机、警用器材使用管理规定(二)
1.0 目的
保证对讲机、警用器材功能完好,使用正常。
2.0 范围
适用于秩序维护部所有对讲机、警用器材使用管理工作。
3.0职责
3.1 秩序维护部主管负责对对讲机、警用器材的申购、发放、送检、保养。
3.2 秩序维护部班长负责对讲机、警用器材的保管、发放并予以记录。
3.3 当值秩序维护员负责正确使用、妥善保管。
4.工作内容
4.1 对讲机维护与管理
4.1.1 监控中心值班员负责建立对讲机通讯器材台帐。
4.1.2 对讲机只能提供部门管理者、巡逻队、消防专员和当值秩序维护员使用,严禁用作其它用途,特殊情况由物业经理同意方可。
4.1.3 对讲机严格规定使用频率、严禁秩序维护员、干部私自乱拆乱调其它频率。
4.1.4 对讲机电池充电6小时以上再使用,充电时间不能超过12小时;交班时要用布擦拭机身,并将音量调到适当(清晰听到)位置。
4.1.5 秩序维护员在交接班时应做好对讲机交接验收工作,发现问题应做好记录并及时报部门负责人。
4.1.6 专人领取使用对讲机自行负责维护保养。
4.2 头盔、警棍的使用
4.2.1 秩序维护员要爱护使用头盔、警棍,严禁使用警棍嬉戏打闹或给他人玩耍。
4.2.2 所配头盔、警棍只提供秩序维护员紧急情况下防卫使用,非值班、执勤人员严禁佩带和使用。
4.2.3 严禁头盔、警棍提供给他人使用,无特殊情况或未经物业经理批准,严禁携带警棍外出。
4.2.4 交接班时,对头盔、警棍进行检查并记录于《值班记录》上。
4.3 手电筒、雨衣的使用
4.3.1 秩序维护员要爱护使用手电筒、雨衣,非晚间或下雨时不得使用,严禁将雨衣、手电筒、电池占为已用。
4.3.2 对雨天用过的雨衣要及时用布擦拭干净并折叠整齐后交巡逻班长保管,对使用完毕的手电要用布擦拭干净并将电池卸出。
4.3.3 交接班时,对雨衣、手电筒进行检查是否完好或正常,并记录在《秩序维护部值班记录》上,发现问题及时报部门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