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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机管理规定14篇

发布时间:2023-01-12 17:18:07 查看人数:14

风机管理规定

第1篇 z住宅小区风机保养管理规定

住宅小区风机保养管理规定

一、目的: 确保风机手动、自动能正常起动和运转

二、适用范围: 每半年对小区所有风机进行一次全面保养,同时应对风机控制柜风阀电气控制回路一同保养。

三、职责:维修组人员必须严格按以下规程执行。

四、相关文件:

五、操作规程:

1、保养前应先断开风机电源,并挂上标示牌,

2、手摇转动风轮,观察转动情况,调节好皮带的松紧度或联轴的间隙和对中度。

3、检查各接合面的垫片和密封填料、必要时应予以更换。

4、清洁风叶,机壳外部及电机外表面。

5、向各转动部位加润滑油,调节风阀转动机构、动作灵活可靠。

6、检测电机线组的绝缘电阻,紧固电源线的接线端子,检查电机接地是否良好。

7、检查风阀传动机构是否灵活可靠,电线有无破损,电线接头紧固是否良好。

8、检查风机控制柜内各种电器是否完好,紧固各接线端子。

9、合上风机主电源,检查电源指示应正常。

10、开机试验连续运转半小时,观察各代表指示灯指示应正常运转应无异样声音。

11、每月由消防管理人员开机试验、检查一次。

六、相关记录:风机半年保养记录

第2篇 主要通风机管理规定

为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保障煤矿职工的安全和健康,保护国家资源和财产不受损失,保证生产建设的正常进行,搞好我公司矿井通风瓦斯管理工作,特制订一下管理办法:

第一章 管理部门职责

风机房有地面机电队负责,队长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所管辖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负全面责任。

第一条负责本队范围内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安全生产方针,上级一系列安全文件、指令、会议及指示精神,坚持生产必须安全,不安全坚决不生产原则。

第二条负责组织每周一次的安全学习和安全培训,做到全区岗位工必须持证上岗。

第三条负责定期组织本单位的安全检查,及时排查本单位存在的事故隐患,特别是皮带机综合保护和阻燃皮带使用等方面,发现隐患立即处理,本单位不能处理的向矿分管领导汇报。

第四条对所管辖范围内的设备确保各种保护齐全并灵敏可靠,要定期安排专人试验并存有记录。

第五条负责管辖范围内严格按规程措施和零星任务书施工,无措施任务书不得施工,并且所有岗位工必须坚持正规操作。及时制止“三违”现象。

第六条对所辖范围内出现的事故要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分析原因,找出责任人,并制订行之有效的防范措施,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

第七条扎实并深入开展质量标准化工作,为本区安全生产做好基础工作,在现场备足安全设施和应急配件,做好本区文明生产工作。

第八条负责制订本单位切合实际的安全管理制度并在现场落实。

第九条负责大型固定设备台台完好,且各种保护齐全,动作灵敏可靠,安排专人负责检查,并定期试验,要存有记录,特别是主副井绞车和井筒装备、排水及风机反风设施等的保护,每月要亲自组织检查。

第十条对本单位使用的钢丝绳和连接装置要在使用前试验合格,并每天安排专人负责检查,并存有记录。

第十一条对本单位高低压供电,完善各种保护,严格执行电气工作标准操作,确保送电安全。

第十二条加强井下采区供电的三大保护,特别是漏电继电器,每天必须试验一次并存有记录。

第二章 风机的运行与维护

第十三条 主要通风机机房内必须安装注计、电流表、电压表、功率表、轴承温度计等监测仪表。主要通风机由专职司机负责运转,司机至少每半小时将通风机运转情况记入运转记录。

第十四条 新安装主要通风机投产前,连续运转时间不得少于72h,并进行风机性能测试。

第十五条 主要通风机必须配备同等能力的备用通风机。主要通风机因故停运时,必须在10min内启动备用通风机,否则,要切断其负担区域内的一切电源,并立即将井下人员全部撤到进风大巷中,风流恢复正常后,按规定排放瓦斯。

启动备用通风机必须汇报矿总调度室,并通知机电、通风调度。

第十六条 主要通风机的反风设施,要由矿长组织机电、通风等部门,会同矿山救护队每季至少检查一次。检查项目包括:通风机及其启动设备、吸风室、反风道、地面闸门和反风门牵引绞车设施、正反风门防冻设施等,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七条 扇风机房的反风设施和防爆帽的漏风状况,由矿长组织有关部门每季至少检查一次,通风机装置漏风率不得超过5%,如不符合要求,组织人员进行处理。反风间隔时间不超过18个月。

第十八条 调整主扇运行角度时必须经矿总工程师批准。

第十九条 通风机因故单机运行期间,必须制定专项措施,单机运行时间大一周之内,必须报矿总工程师批准,时间超过一周的,必须报集团公司批准

第二十条 多台主扇联合运转的矿井,必须制定联合运转的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每年修定一次,并符合下列要求:

1,各主扇的回风系统必须隔绝,且宜采用正反风门隔绝。

2,其中一台或几台主扇因故停运,备用主扇5min不能投入运行时,必须立即切断停运主扇负担范围的所有的电源。

3,主扇停运时间超过10min的,其它主扇负担的相关区域必须停电。

4,有划长时间停运主扇的,必须制定专项措施报集团公司总工程师批准。

第3篇 风机防漏油油污清理管理规定

为了保证风机安全、稳定运行,减少风机的跑漏油现象,避免对设备、环境污染及火灾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1、风机出现油位告警时应立即登机检查,不可重复复位启机。在确定需要加油后方可进行补油工作。

2、登机发现各集油盘有废油时,应将废油及时清理干净,并查找渗漏油原因并进行处理。

3、严格执行风机定期巡视制度,发现风机有渗漏油现场时,应立即查找并处理。

4、风机液压站、齿轮箱加油时应使用漏斗等加油用具,防止造成油品外泄。

5、春季转暖应及时检查油位采取主动适当放油的方法,避免溢油发生。

5、风机渗漏油产生的废油应用专用油桶带下风机,放置到站内仓库统一存放,严禁随意外排造成环境污染。

6、擦拭油污的废油布应及时带下风机,严禁堆放到机舱及平台上。

7、对于风机爬梯和电缆上的油污,发现后及时清理,确保人员登机安全和电缆运行安全。

8、风场做好风机跑漏油的统计工作,查找原因,发现规律,以便能够找出有效治理措施及技术改造方案。

9、风场应备好跑漏油清理的工具、材料、物品等,便于及时清理漏油。

第4篇 风机检修、维护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风机设备运行、日常维护和定期维护检修项目的管理,保证检修质量,使检修项目不漏项、不缺项,落实风电厂设备责任制,结合风电厂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风电厂风机定检、消缺的管理。

第二章  组织与职责

第三条 安全生产部负责风电厂风机检修、维护的督查、督办。

第四条 风电厂负责风机定期维护工作的协调、组织、管理。负责检修维护计划的安排、实施、监督。

第五条 风电厂应做好每台风机检修维修后的维护检修记录,并存档,对检修计划完成情况、检修计划变更情况及变更原因,检修质量情况,检修的开、竣工日期以及检修管理经验及维护检修中发现的设备缺陷,故障隐患应详细记录并上报安全生产部。

第三章  引用标准

《风力发电场运行规程》

第四章  内容与要求

第六条 风电厂必须坚持贯彻“预防为主”的思想,切实贯彻“应修必修、修必修好”的方针。始终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使设备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第七条 风电厂应利用红外测温、振动检测等先进检测手段对设备状况进行诊断,准确掌握 应修的项目,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维护检修计划。执行维护检修计划时,不得随意更改或 取消,不得无故延期或漏检,切实做到按时实施。如遇特殊情况需变更计划,应提前报安全生产部批准。

第八条 风电厂要做好以下检修管理的基础工作:

(一)搞好技术资料的管理,应收集和整理好原始资料,建立技术资料档案库及设备台帐,实行分级管理,明确各级职责。

(二)加强对检修工具、机具、仪器的管理,正确使用,加强保养和定期检验,并根据 现场检修实际情况进行研制或改进。

(三)搞好备品备件的管理工作。

(四)建立和健全设备检修的费用管理制度。

(五)严格执行各项技术监督制度。

(六)严格执行故障诊断程序和缺陷登记及消缺制度。

第九条 严格执行设备验收制度,加强质量监督管理。

第十条 检修人员应熟悉系统和设备的构造、性能;熟悉设备的装配工艺、工序和质量标准; 熟悉安全施工规程;能看懂图纸并绘制简单零部件图。

第十一条 维护检修时,宜避开大风天气,雷雨天气严禁检修风电机。

第十二条 风电机组维护检修时,必须使风电机处于停机状态。

第十三条 维护检修中应使用生产厂家提供的或指定的配件及主要损耗材料,若使用代用品, 应有足够的依据或经生产厂家许可。部件更换的周期,参照生产厂家规定的时间执行

第十四条 遵守有关规定制度,爱护设备及维护检修机具。

第十五条 每次检修维修后应做好每台风电机的维护检修记录,并存档,对维护检修中发现 的设备缺陷,故障隐患应详细记录并上报安全生产部。

第十六条 风电厂根据本制度的有关规章制度,结合本厂具体情况,可制定适合本厂的实施细则或做出补充规定(制度),如检修质量标准、工艺方法、验收制度设备缺陷管理制度、备品备件管理办法等。

第十七条 定期维修周期和项目

(一)机组检修的周期:检修周期分为半年、一年。

(二)机组检修项目

1.经常性维护,包括检查、清理、调整、注油及临时故障的排除。

2.定期维护,根据风机生产厂家要求进行,可参见附录所列的项目,应逐项进 行,对所完成的维修项目应记入维修记录中,并整理存档,长期保存。此类维护必须进行较 全面(对已掌握规律的老机组可以有重点地进行)的检查、清扫、试验、测量、检验、注油润滑和修理,清除设备和系统的缺陷,更换已到期的、需定期更换的部件

3.特殊维护指技术复杂、工作量大、工期长、耗用器材多、费用高或系统设备 结构有重大改变等的检修,此类检修由风电厂根据具体情况,经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进行处理。

第十八条 维护检修计划和备品备件

(一)维护检修计划

1.年度维护检修计划每年编制一次。应提前做好特殊材料、大宗材料、加工周期长的备品配件的订货以及内外生产、技术合作等准备工作。

2.年度维护检修计划编制依据和内容:

(1)输、变电设备维护检修计划根据相关设备检修周期制定。

(2)风机维护检修计划根据附录中所列内容或参照厂家提供的年度检修项目进行。

(3)年度维护检修计划的主要内容包括单位工程名称、检修主要项目、特殊维护项目和列入计划的原因、主要技术措施、检修进度计划、工时和费用等。

第十九条 维护检修材料和备品备件

1.年度维护检修计划中特殊维护检修项目所需的大宗材料、特殊材料、机电产品和备品备件,由风电厂编制计划,公司统一组织供应。

2.为保证检修任务的顺利完成,计划中提出的特殊维护项目经批准并确定技术方案后,应及早联系备品备件和特殊材料的订货以及内外技术合作攻关等

3.风电厂应有专人负责备品备件的管理。

4.定期维护的检修项目应制定材料消耗及储备定额,以便检查考核。

第二十条 外委检修的设备的检修计划编制由委托外部检修单位负责检修的工程,公司应向检修单位提交书面检修项目、质量要求、工期、费用指标等,受委托检修单位应按要求编制检修计划。

第五章  维护检修和验收

第二十一条 定期维护开工前的准备

(一)定期维护开工前,必须做好以下各项准备工作:

(1)针对系统和设备的运行情况、存在的缺陷、经常性维护核查结果,结合上次定期维 护总结进行现场查对;根据查对结果及年度维护检修计划要求,确定维护检修的重点项目,制定符合实际情况的对策和措施,并做好有关设计、试验和技术鉴定工作

(2)落实物资(包括材料、备品、安全用具、施工机具等)准备和维护检修施工场地布置

(3)制定施工技术措施、、组织措施、安全措施。

(4)准备好技术记录表格。

(5)确定需测绘和校核的备品备件加工图。

(6)制定实施定期维护计划的网络图或施工进度表。

(7)组织维护检修人员学习、讨论维护检修计划、项目、进度、措施、质量要求及经济责任制等,并做好特殊工种和劳动力的安排,确定检修项目的施工和验收负责人

(8)做好定期维护项目的费用预算,报主管部门批准。

(二)定期维护前,检修工作负责人应组织有关人员检查上述各项工作的准备情况, 开工前还应全面复查,确保定期维护检修顺利进行。

(三)定期维护工程开工应具备下列条件:

(1)已组织维护人员学习,并掌握维护的项目、进度、技术措施、安全措施和质量标准

(2)人员、主要材料和备品备件以及生产、技术协作项目等均已落实,不会因此影响工期。

(3)施工机具、专用工具、安全用具和试验器械已经检查、试验,并合格。

第5篇 酒店空调新风机组运行管理规定

酒店空调与新风机组运行管理规定

空调与新风机组,担负着酒店各区域的空气温度、温度及新风的供给调节,给宾客带来了温馨和舒适的环境,同时也消耗了大量的能源.为了在确保空气环境的前提下,减少能源消耗以及对环境的污染,特对空调与新风机组的运行管理规定如下:

1.中央空调机组与分布于各区域的新风机组统一由工程部暖通运行组负责管理,负责机组的日常维修保养;

2.空调系统的直接责任人为暖通运行组领班,并直接对工程部经理负责;

3.空调及新风系统的开启、关闭根据实际天气,空气质量及营业情况和工程部经理、值班经理的指示,在不影响酒店环境质量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控制机组在节能工况下运行;

4.各区域空调和新风使用部门由于营业或实际必须开启空调或新风时,由部门经理电话通知工程部,由工程部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开启;

5.各区域的空调启用或关闭后,必须让新风和排风机多运行一小时,具体操作由使用部门进行;

6.空调通风的机房必须保持干净清洁,严禁堆放无关物品.空调房间内的送回风风口应经常擦扫,保持清洁;

7.暗装风机盘管的凝结水盘,每周不少于一次检查排水是否通畅,每周作一次喷雾消毒.冷却塔与冷却系统,每月不少于一次清洗、消毒;

8.清洗、消毒由专人负责,清毒时间应安热电厂在无人居中住的晚上,消毒后应及时部洗和通风,消除消毒溶液残留物.

9.各类参数以下表为基础调节:

参数 夏季 冬季

温度℃ 22-24 26-20

相对湿度% 50-60 40-50

新风量立方/h人 7 7

第6篇 风机防漏油、油污清理管理规定

为了保证风机安全、稳定运行,减少风机的跑漏油现象,避免对设备、环境污染及火灾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1、风机出现油位告警时应立即登机检查,不可重复复位启机。在确定需要加油后方可进行补油工作。

2、登机发现各集油盘有废油时,应将废油及时清理干净,并查找渗漏油原因并进行处理。

3、严格执行风机定期巡视制度,发现风机有渗漏油现场时,应立即查找并处理。

4、风机液压站、齿轮箱加油时应使用漏斗等加油用具,防止造成油品外泄。

5、春季转暖应及时检查油位采取主动适当放油的方法,避免溢油发生。

5、风机渗漏油产生的废油应用专用油桶带下风机,放置到站内仓库统一存放,严禁随意外排造成环境污染。

6、擦拭油污的废油布应及时带下风机,严禁堆放到机舱及平台上。

7、对于风机爬梯和电缆上的油污,发现后及时清理,确保人员登机安全和电缆运行安全。

8、风场做好风机跑漏油的统计工作,查找原因,发现规律,以便能够找出有效治理措施及技术改造方案。

9、风场应备好跑漏油清理的工具、材料、物品等,便于及时清理漏油。

第7篇 局部通风机安全管理规定

1、通风机入井前,必须经机电部门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入井。局部通风机应定期检修和更换。凡在井下运行累计时间达半年以上的必须升井检修。

2、局部通风机必须安装在距离掘进巷道回风口10m以外的地方。局部通风机的设备要齐全,吸风口要有风罩和整流器,高压部位有衬垫,不漏风。局部通风机必须悬挂,距离地面的高度不得低于0.3m。

3、局部通风机必须指定专人员负责管理,配有专职瓦斯员的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由专职瓦检员负责管理。

4、局部通风机供电必须与采煤工作面分开,采用三专供电线路供电,并必须与其供风巷道内的电气设备实行‘风电闭锁’,与巷道内的甲烷传感器实行“瓦电闭锁”。

5、掘进工作面必须采用双风机,且能自动切换。

6、局部通风机必须保证正常运转,施工单位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且挂牌留名,任何人不得任意开、停局部通风机。

7、使用局部通风机无论工作或交接班,都不准停风。因检修、停电等原因停风时,必须撒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恢复通风前检查瓦斯浓度,检查局部通风机及开关地点附近20m内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0.5%,方可人工开动局部通风机。开启局部通风机,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二十九条、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执行。

8、临时停工地点不得停风,否则必须切断电源,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禁止人员入内,并向矿调度室汇报。停风区内瓦斯或二氧化碳达到3%或其他有害气体深度超过规定值不能独立处理时,通风区必须在24小时内封闭完毕。井下停风地点栅栏外的风流中瓦斯浓度每班至少检查一次。

9、风筒接头要严实,无破口、无反接头。接头要反压边,风筒吊挂要平直,逢环必挂,拐弯处必须设弯头。严禁拐死弯。

10、风筒出风口距工作面不大于5m,且迎头必须有两节备用风袋。

11、局部通风机严禁发生循环风。

第8篇 风机防漏油及油污清理管理规定

为了保证风机安全、稳定运行,减少风机的跑漏油现象,避免对设备、环境污染及火灾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1、风机出现油位告警时应立即登机检查,不可重复复位启机。在确定需要加油后方可进行补油工作。

2、登机发现各集油盘有废油时,应将废油及时清理干净,并查找渗漏油原因并进行处理。

3、严格执行风机定期巡视制度,发现风机有渗漏油现场时,应立即查找并处理。

4、风机液压站、齿轮箱加油时应使用漏斗等加油用具,防止造成油品外泄。

5、春季转暖应及时检查油位采取主动适当放油的方法,避免溢油发生。

5、风机渗漏油产生的废油应用专用油桶带下风机,放置到站内仓库统一存放,严禁随意外排造成环境污染。

6、擦拭油污的废油布应及时带下风机,严禁堆放到机舱及平台上。

7、对于风机爬梯和电缆上的油污,发现后及时清理,确保人员登机安全和电缆运行安全。

8、风场做好风机跑漏油的统计工作,查找原因,发现规律,以便能够找出有效治理措施及技术改造方案。

9、风场应备好跑漏油清理的工具、材料、物品等,便于及时清理漏油。

第9篇 风机检护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风机设备运行、日常维护和定期维护检修项目的管理,保证检修质量,使检修项目不漏项、不缺项,落实风电厂设备责任制,结合风电厂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风电厂风机定检、消缺的管理。

第二章 组织与职责

第三条 安全生产部负责风电厂风机检修、维护的督查、督办。

第四条 风电厂负责风机定期维护工作的协调、组织、管理。负责检修维护计划的安排、实施、监督。

第五条 风电厂应做好每台风机检修维修后的维护检修记录,并存档,对检修计划完成情况、检修计划变更情况及变更原因,检修质量情况,检修的开、竣工日期以及检修管理经验及维护检修中发现的设备缺陷,故障隐患应详细记录并上报安全生产部。

第三章 引用标准

《风力发电场运行规程》

第四章 内容与要求

第六条 风电厂必须坚持贯彻“预防为主”的思想,切实贯彻“应修必修、修必修好”的方针。始终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使设备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第七条 风电厂应利用红外测温、振动检测等先进检测手段对设备状况进行诊断,准确掌握 应修的项目,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维护检修计划。执行维护检修计划时,不得随意更改或 取消,不得无故延期或漏检,切实做到按时实施。如遇特殊情况需变更计划,应提前报安全生产部批准。

第八条 风电厂要做好以下检修管理的基础工作:

(一)搞好技术资料的管理,应收集和整理好原始资料,建立技术资料档案库及设备台帐,实行分级管理,明确各级职责。

(二)加强对检修工具、机具、仪器的管理,正确使用,加强保养和定期检验,并根据 现场检修实际情况进行研制或改进。

(三)搞好备品备件的管理工作。

(四)建立和健全设备检修的费用管理制度。

(五)严格执行各项技术监督制度。

(六)严格执行故障诊断程序和缺陷登记及消缺制度。

第九条 严格执行设备验收制度,加强质量监督管理。

第十条 检修人员应熟悉系统和设备的构造、性能;熟悉设备的装配工艺、工序和质量标准; 熟悉安全施工规程;能看懂图纸并绘制简单零部件图。

第十一条 维护检修时,宜避开大风天气,雷雨天气严禁检修风电机。

第十二条 风电机组维护检修时,必须使风电机处于停机状态。

第十三条 维护检修中应使用生产厂家提供的或指定的配件及主要损耗材料,若使用代用品, 应有足够的依据或经生产厂家许可。部件更换的周期,参照生产厂家规定的时间执行

第十四条 遵守有关规定制度,爱护设备及维护检修机具。

第十五条 每次检修维修后应做好每台风电机的维护检修记录,并存档,对维护检修中发现 的设备缺陷,故障隐患应详细记录并上报安全生产部。

第十六条 风电厂根据本制度的有关规章制度,结合本厂具体情况,可制定适合本厂的实施细则或做出补充规定(制度),如检修质量标准、工艺方法、验收制度设备缺陷管理制度、备品备件管理办法等。

第十七条 定期维修周期和项目

(一)机组检修的周期:检修周期分为半年、一年。

(二)机组检修项目

1.经常性维护,包括检查、清理、调整、注油及临时故障的排除。

2.定期维护,根据风机生产厂家要求进行,可参见附录所列的项目,应逐项进 行,对所完成的维修项目应记入维修记录中,并整理存档,长期保存。此类维护必须进行较 全面(对已掌握规律的老机组可以有重点地进行)的检查、清扫、试验、测量、检验、注油润滑和修理,清除设备和系统的缺陷,更换已到期的、需定期更换的部件

3.特殊维护指技术复杂、工作量大、工期长、耗用器材多、费用高或系统设备 结构有重大改变等的检修,此类检修由风电厂根据具体情况,经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进行处理。

第十八条 维护检修计划和备品备件

(一)维护检修计划

1.年度维护检修计划每年编制一次。应提前做好特殊材料、大宗材料、加工周期长的备品配件的订货以及内外生产、技术合作等准备工作。

2.年度维护检修计划编制依据和内容:

(1)输、变电设备维护检修计划根据相关设备检修周期制定。

(2)风机维护检修计划根据附录中所列内容或参照厂家提供的年度检修项目进行。

(3)年度维护检修计划的主要内容包括单位工程名称、检修主要项目、特殊维护项目和列入计划的原因、主要技术措施、检修进度计划、工时和费用等。

第十九条 维护检修材料和备品备件

1.年度维护检修计划中特殊维护检修项目所需的大宗材料、特殊材料、机电产品和备品备件,由风电厂编制计划,公司统一组织供应。

2.为保证检修任务的顺利完成,计划中提出的特殊维护项目经批准并确定技术方案后,应及早联系备品备件和特殊材料的订货以及内外技术合作攻关等

3.风电厂应有专人负责备品备件的管理。

4.定期维护的检修项目应制定材料消耗及储备定额,以便检查考核。

第二十条 外委检修的设备的检修计划编制由委托外部检修单位负责检修的工程,公司应向检修单位提交书面检修项目、质量要求、工期、费用指标等,受委托检修单位应按要求编制检修计划。

第五章 维护检修和验收

第二十一条 定期维护开工前的准备

(一)定期维护开工前,必须做好以下各项准备工作:

(1)针对系统和设备的运行情况、存在的缺陷、经常性维护核查结果,结合上次定期维 护总结进行现场查对;根据查对结果及年度维护检修计划要求,确定维护检修的重点项目,制定符合实际情况的对策和措施,并做好有关设计、试验和技术鉴定工作

(2)落实物资(包括材料、备品、安全用具、施工机具等)准备和维护检修施工场地布置

(3)制定施工技术措施、、组织措施、安全措施。

(4)准备好技术记录表格。

(5)确定需测绘和校核的备品备件加工图。

(6)制定实施定期维护计划的网络图或施工进度表。

(7)组织维护检修人员学习、讨论维护检修计划、项目、进度、措施、质量要求及经济责任制等,并做好特殊工种和劳动力的安排,确定检修项目的施工和验收负责人

(8)做好定期维护项目的费用预算,报主管部门批准。

(二)定期维护前,检修工作负责人应组织有关人员检查上述各项工作的准备情况, 开工前还应全面复查,确保定期维护检修顺利进行。

(三)定期维护工程开工应具备下列条件:

(1)已组织维护人员学习,并掌握维护的项目、进度、技术措施、安全措施和质量标准

(2)人员、主要材料和备品备件以及生产、技术协作项目等均已落实,不会因此影响工期。

(3)施工机具、专用工具、安全用具和试验器械已经检查、试验,并合格。

(四)委托检修单位承包的检修任务,由风电厂和检修单位按合同分别准备,双方应密切配合。

第二十二条 定期维护施工阶段的组织管理

(一)定期维护施工阶段应根据维护检修计划要求,做好下列组织工作:

(1)按照《风力发电场安全规程》检查各项安全措施,确保人身和设备安全

(2)检查落实检修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各项质量标准、工艺措施、保证检修质量

(3)随时掌握施工进度,加强组织协调,确保如期竣工。

(二)在施工中,应着重抓好设备的解体、修理和回装过程的工作。

(1)解体重点设备或有严重问题的设备时,检修负责人和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应在现场

(2)设备检修要严格按检修工艺进行作业。设备解体后如发现新的缺陷,应及时补充检修项目,落实检修方法,并调配必要的工机具和人员等,防止窝工

(3)回装过程的重要工序,必须严格控制质量,把住质量验收关。

(三)检修过程中应及时做好记录。记录的主要内容应包括设备技术状况、修理内 容、系统和设备结构的改动、测量数据和试验结果等。所有记录应做到完整、正确、简明、实用。

(四)搞好工具、仪表管理,严防工具、机件或其他物体遗留在设备或机舱塔筒内;重视消防、保卫工作;维护检修结束后,做好现场清理工作。

第二十三条 定期维护应达到的基本目标

(一)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规程,做到文明施工、安全作业、不发生人身重伤以上 事故和设备严重损坏事故。

(二)设备检修后,应做到消除设备缺陷、达到各项质量标准。

(三)完成全部规定的标准项目和特殊项目,且检修停用时间不超过规定

(四)维护费用不超过批准的限额。

(五)严格执行维护的有关规程与规定,各种维护技术文件齐全、正确、清晰,检 修现场整洁。

第二十四条 质量验收

(一)各风电厂应制定质量验收管理制度,明确各级验收的职责范围。

(二)质量检验实行检修人员自检方式。检修过程中严格执行维护工艺规程和质量标准。

(三)值班人员验收的项目,由检修人员自检后交值长检验。值长应全面掌握全班的检修质量,并随时做好必要的技术记录。

(四)特殊维护项目竣工后的总验收和整体试运行,由风电厂厂长主持

(五)在试运行前,检修人员应向运行人员交代设备和系统的变动情况以及注意事项

(六)检修人员和运行人员应共同检查设备的技术状况和运行情况。

(七)验收时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1)核对设备、系统的变动情况。

(2)施工设施和电气临时接线是否已拆除。

(3)设备运行是否正常,活动部分动作是否灵活,设备有无泄漏。

(4)标志、信号是否正确。

(5)现场整洁情况。

(八)委托检修单位检修的设备或机组,设备的分段验收、分部试运行、总验收和整体试运行,由厂长主持。分段验收以检修单位为主,风电厂参加;分部试运行整体验收和整体试运行以风电厂为主,检修单位配合。

第二十五条 维护检修总结

(一)设备检修技术记录,试验报告,技术系统变更等技术文件,作为技术档案保存在风电厂。委托检修单位检修的设备,由检修单位负责整理,并抄送风电厂。

(二)风电厂每半年应将检修的情况上报安全生产部。内容为检修计划完成情况、检修计划变更情况及变更原因,检修质量情况,检修的开、竣工日期以及检修管理经验等。

(三)经常性维护和验收,经常性维护应做到及时、快速、准确,并做好记录,一般不验收。

(四)特殊性维护和验收参考定期维护检修和验收执行。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规定执行情况由安全生产部负责监督、检查。

第二十七条 本规定由安全生产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附录:风力发电机定期维护参考项目

一、发电机

1.检查发电机电缆有无损坏、破裂和绝缘老化,系统有无漏水、缺水等情况

2.检查空气入口、通风装置和外壳冷却散热系统。

3.检查水冷却系统并按厂家规定时间更换水及冷却剂。在气温达到零下30℃以下地区,应加防冻剂。

4.紧固电缆接线端子,按厂家规定力矩标准执行。

5.直观检查发电机消音装置。

6.轴承注油,检查油质。注油型号和用量按有关标准执行。

7.检查空气过滤器,每年检查并清洗一次。

8.定期检查发电机绝缘、直流电阻等有关电气参数。

9.按力矩表100%紧固螺栓。

10.检查发电机轴偏差,按有关标准进行调整。

二、齿轮箱

1.检查齿轮箱有无异常声音。

2.检查油温、油色是否正常,油标位置是否在正常范围之内。

3.检查油冷却器和油泵系统有无泄漏。

4.检查箱体有无泄漏。

5.检查齿轮箱油过滤器,并按厂家规定时间进行更换。

6.两年采集一次油样,进行化验。

7.检查齿轮箱支座缓冲胶垫及老化情况。

8.按力矩表100%紧固齿轮箱与机座螺栓。

9.检查轮齿及齿面磨损及损坏情况。

三、叶片

1.检查叶片的表面、根部及边缘有无损坏以及装配区域有无裂缝。

2.根据力矩表抽样紧固叶片 100%-20%的螺栓。

3.检查风电机叶片初始.安装角是否改变。

4.检查叶片表面附翼有无损坏。

5.检查接地系统是否正常。

四、轮毂

1.检查轮毂表面有无腐蚀。

2. 按力矩表对20%或100%的螺栓抽样紧固主轴法兰与轮毂装配螺栓。

3.按设备生产厂家要求进行螺栓更换。

4.检查变桨矩系统有无异常情况。

五、导流罩

1.检查导流罩本体有无损坏。

2.检查安装螺栓有无松动。

3.检查工作窗锁具有无异常。

4.检查工作窗钢线是否可靠。

六、主轴

1.检查主轴部件有无破损、磨损、腐蚀,螺栓有无松动、裂纹等现象。

2.检查主轴有无异常声音。

3.检查轴封有无泄漏,轴承两端轴封润滑情况。

4.按力矩表 100%紧固土轴螺栓、轴套与机座螺栓。

5.检查转轴(前端与后盖)罩盖。

6.检查主轴润滑系统有无异常并按要求进行注油。

7.检查注油罐油位是否正常。

8.检查主轴与齿轮箱的连接情况。

七、集电环

1.清理集电环。

2.检查集电环磨损程度。

3.检查大小碳刷。

4.检查接地系统金属刷。

5.检查弹簧压力、支架、接线是否正常。

6.检查引线与刷架连接紧固螺栓是否松动。

八、空气制动系统

1.检查叶尖制动块与主叶片是否复位。

2.检查液压缸及附件有无泄漏。

3.检查连接钢索是否牢固。

4.检查液压电机工作是否正常。

5.检查液压站本体有无渗油,液压管有无磨损,电气接线端子有无松动。

6.检查旋转接合器工作是否正常。

7.检查相关阀件工作是否正常。

8.检查液压站系统压力是否正常。

九、机械制动系统

1.检查接线端子有无松动。

2.检查制动盘和制动块间隙,间隙不能超过厂家规定数值。

3.检查制动块磨损程度。

4.检查制动盘是否松动,有无磨损和裂缝。如果需要更换,按厂家规定标准执行

5.检查液压站各测点压力是否正常。

6.检查液压连接软管和液压缸的泄漏与磨损情况。

7.根据力矩表 100%紧固机械制动器相应螺栓。

8.检查液压油位是否正常。

9.按规定更新过滤器。

10.测量制动时间,并按规定进行调整。

十、联轴器

1.检查两个万向节点的运行情况,在一个固定点检查万向节径向和轴向窜动情况。 如果在一个方向上运行位移大于厂家规定数值,应更新或修理万向接头。

2.检查万向节螺栓,用工具锁紧。

3.按照润滑表,给万向节润滑注油。

4.检查橡胶缓冲部件有无老化或损坏。

5.按厂家要求检查联轴器同心度。

十一、传感器

1.检查电气传感器。

2.检查位置传感器。

3.检查转速传感器。

4.检查位移传感器。

5.检查温度传感器。

6.检查压力传感器。

7.检查振动传感器。

8.检查方向传感器。

十二、偏航系统

1.检查偏航齿轮箱有无渗漏。

2.根据力矩表对塔顶法兰的 10%-20%螺栓进行抽样紧固。

3.根据力矩表对偏航系统螺栓进行100%紧固。

4.对偏航系统转动部件进行注油,油型、油量及间隔时间按有关规定执行

5.检查齿牙有无损坏,转动是否自如。

6.检查偏航齿圈,必要时需做均衡调整。

7.检查偏航电动机或偏航液压电动机功能是否正常。

8.检查液压站本体有无渗油,液压管有无磨损,电气接线端子有无松动。

9.检查偏航功率损耗是否在规定范围之内。此项还应根据气温变化做应应调整

10.检查偏航制动系统是否正常。

十三、机舱控制箱

1.测试面板上的按扭功能是否正常。

2.检查接线端子。

3.检查箱体固定是否牢固。

十四、塔架

1.根据力矩表对安装在中法兰和底发兰的螺栓抽样 10%-20%进行紧固。

2.检查电缆表面有无磨损和损坏。

3.检查梯子、平台飞电缆支架、防风挂钩、门、锁、灯、安全开关等有无异常

4.检查塔门和塔壁焊接有无裂纹。

5.检查塔身有无脱漆腐蚀,密封是否良好。

6.检查安全装置是否完好。

7.检查塔架垂直度。

十五、风电机控制柜

1.检查控制柜所有开关、继电器、熔断器、变压器、不间断电源、指示灯等部件是 否完好。

2.检查电气回路性能及绝缘情况。

3.根据要求 100%紧固接线端子。

4.检查所有插件接触是否良好。

5.检查电缆有无损坏和破损。

6.检查电容器组、避雷器、可控硅外观形态有无异常。

7.检查控制柜安装是否牢固。

8.检查通风散热系统是否正常。

9.检查操作机构是否良好。

10.检查控制柜密封、防水、防小动物情况。

十六、加热装置

1.检查电机加热装置是否正常。

2.检查控制柜加热装置是否正常。

3.检查齿轮箱油加热装置是否正常。

4.检查风速风向仪加热装置是否正常。

5.检查机舱加热装置是否正常。

十七、监控系统

1.检查所有硬件(包括微型计算机、调制解调器、通信设备及不间断电源)是否正常

2.检查所有接线是否牢固。

3.检查并测试监控系统的命令和功能是否正常。

4.测试数据传输通道的有关参数是否符合要求。

十八、气象站及风资源分析系统

1.检查风资源采集系统是否正常。

2.检查与监控系统连接的数据通道是否完好。

3.检查风资源分析系统是否良好。

4.测试风资源分析软件的所有命令和功能是否正常。

十九、风电机整体检查

1.检查法兰间隙。

2.检查风电机防水、防尘、防沙暴、防腐蚀情况。

3.一年一次检查风电机防雷系统。

4.一年一次测量风电机接地电阻。

5.检查并测试系统的命令和功能是否正常。

6.检查电动吊车。

7.根据需要进行超速试验二飞车试验、正常停机试验、安全停机、事故停机试验

8.检查风电机内外卫生情况。

第10篇 压风机房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作业前必须明确工作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

2、作业前所有作业人员必须了解该容器的结构、各部件的性能、用途,熟悉无误后,方可进行作业。

3、工作前必须放尽风包内余风,并把进出风阀门关严。否则,按一般违章处罚。

4、进风包作业必须设专人监护,使用行灯电压不得超过36v,且保持风包内外互相联系。否则,按一般违章处罚。

5、焊接作业必须由经劳动部门培训并取得合格证的专职焊工进行。否则,责任者按一般违章处罚。

6、焊工应按本工种规定着装,并站在绝缘垫上工作,以防触电。否则,按一般违章处罚。

7、需要焊接时,必须把距风包5m 范围内的易燃易爆物品清理干净,若无法满足规定距离时,须用石棉板等遮盖妥当,防止火星落入,且现场准备两只灭火器。否则,按严重违章处罚。

8、焊接前,把风包释压阀卸掉以便通风,并用热碱水把风包内的油污清洗干净,确认无误后再进行焊接,严禁将漏气的焊具带入容器内,以免混合气体与明火发生爆炸。违反上述规定,按严重违章处罚。

9、焊接完毕后,要清理现场,检查容器内所有部位,确认无任何工具、杂物后方可封闭容器,准备试压,试压正常后,工作人员方可离开现场。因检查不认真或未检查而造成后果,视情节轻重对责任者按违章或事故处理。

第11篇 局部通风机安装、使用、供电和_安全监控等补充管理规定

为使局部通风更为有效和安全可靠,全面提高掘进工作面装备和管理水平,减少和控制因停风造成的瓦斯超限事故,保障安全生产,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设备的选型

(一)风机选型工作由通风部根据巷道风量要求进行选型。

(二)严把设备选型入井关。新设备的选择必须质量好、安全可靠、三证齐全;修复设备必须完好,并符合防爆标准的要求。局部通风机、开关及自动倒台装置要经性能检测合格后方准入井,并有记录备查。

(三)局部通风机倒台装置要选用技术先进,质量过硬,便于现场使用管理,经国家授权的矿用产品安全质量监督检验部门检验合格,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和集团公司相关要求的产品。利用局部通风机开关的辅助接点或加装接点自制的倒台装置(方式),技术上存在严重缺陷,应严禁使用。

二、设备的安装使用

(一)局部通风机、开关,开关架及所需电缆由通风部与运输队协助运送至施工地点,并按规程要求进行摆放(包括对风机开关进行上架)后,有机电专职人员对风机进行接火工作。

(二)严格执行机电设备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制度,相关科室负责监督检查。

(三)工作面局部通风机应实行专职专业化管理和维护。低瓦斯工作面局部通风机的看管和维护由施工队负责,看风机工必须经过矿组织的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发给资格证,持证上岗。看风机工必须现场交接班。

(四)严把局部通风机投运前验收关。由矿安检部牵头,组织矿通风、机电、开掘和施工单位共同到现场进行验收(局部通风机、开关、风电瓦斯闭锁及自动倒台装置要联合试运转),符合局部通风设计标准后,移交施工单位。验收移交工作要有记录可查。局部通风机投运前未经验收的严禁投入运行。

三、供电

(一)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主、副风机必须实行“三专”供电,主风机供电线路上严禁分接其他负荷,(检漏和安全监测装置除外);主、副风机电源并接的所有馈电开关(变电所内)必须安装可选择性检漏继电器。为主、副风机供电的变压器的高压电源要来自两个回路,正常情况下两个回路应分列运行。

(二)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的低压馈电总开关要采用两台同型号的馈电开关并联供电(其中一台可不带检漏),保证试验总检漏时不同时停局部通风机。

(三)对旋式局部通风机每级必须使用一台启动开关,馈电和启动开关的过流整定应符合《煤矿井下低压电网短路保护装置的整定细则》的规定。

(四)为掘进工作面服务的所有供电线路,都要在作业规程中明确划分管理责任。

四、自动切换

(一)主、副风机任一台停运,另一台自动启动(对旋式局部通风机一台任一级故障或停运,停另一级,另一台自动启动)。主、副风机全停电后,来电必须人工启动。两台局部通风机互倒时,要有3-20秒的延时;对旋式局部通风机两级不能同时启动,必须有15-30秒的延时。倒台装置出现故障,可人工倒台。

(二)局部通风机倒台试验由看风机工操作,瓦检员与施工队班长监督,监测机房操作员核实并记录;有异常情况要及时向生产调度室汇报。

(三)为检测副风机供电回路及风机是否经常处于完好状态,副风机每天运行时间不少于1小时。

(四)机电部门试验检漏要与局部通风机倒台试验时间错开,主、副风机任何一台不能正常运行,看风机工和瓦检员必须及时向生产调度室汇报,调度室通知变电所配电工暂缓试验检漏。

五、责任划分物质供应部门负责产品的质量,机电部门负责局部通风机的“三专”安全供电,通风部门负责瓦斯、电闭锁、局部通风机开停监视、电源馈电状态监视,开掘部门负责风、电闭锁。局部通风机及其供电线路、启动开关、馈电开关、自动倒台等的管理由矿明确责任单位,实行挂牌管理,包机到人。

第12篇 主扇风机安全运行管理规定

1、每台主扇风机每5年必须进行一次技术测定,设备性能指标符合标准化标准要求。不合要求的,立即安排检修处理。

2、每年应进行一次矿井反风试验,反风时风量不应小于矿井正常供风量的40%.主通风机系统必须在10分钟内改变巷道中的风流方向。

3、每一季度必须由机电矿长或机电副总蛆织拉术人员对主扇风机房所有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保证设施完好,通风正常。

4、如需对矿井主通风机系统进行改造,矿必须提出可行的方案报集团公司审批.经批准后方可实施。严禁自行进行改造.

5、主扇风机单台运转时间超过32000小时后必须进行大修。检修施工应由集团公司指定的专业队伍进行。各矿不准自行安排检修。

第13篇 双电源双风机局部通风管理规定

第一条所有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均要采用双电源(一条专用线,一条动力线)双风机和三通并联共用一趟风筒单机运转的形式通风。

第二条双风机的供电方式原则上必须是取自两条各自独立的电源线路(无论高压或低压) ,即供电方式可采用低压双电源式或高压双电源式,特殊情况下若采用高压单电源双干变供电方式时,矿井必须制订专门的安全措施(包括开关线路维护措施、风机电源缺失时的应对措施等),并经矿总工程师批准签字后,报分公司备案。

第三条主风机担负正常通风,并与掘进工作面电气设备实现风电闭锁。当主风机停风时副风机担负掘进工作面通风,主、副风机之间的切换要确保在10秒种内自动完成。

第四条所有掘进工作面,每班要安排专职人员管理风机。没有经矿机电、通风管理部门同意,任何人不得改变风机供电线路。

第五条副风机通风时,掘进迎头不能进行任何作业,应抓紧排除主风机故障,主风机恢复通风后,才能进行正常生产。

第六条专供风机的专用线路上,原则上不允许分接其他负荷(水泵除外) 。为了减少对风机电源的干扰,分接开关的数量不得超过2台。

第七条每个掘进工作面必须有专门的供电设计,包括供电方案、设备选型等。双电源双风机的安装,必须按设计实施。矿井的机电、通风管理部门必须建立双电源双风机的技术档案。

第八条因人为原因造成主、副风机不能正常切换的,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造成掘进工作面瓦斯超限的,分公司将按事故管理规定进行追查处理。

第14篇 局部通风机安装使用供电和安全监控管理规定

为使局部通风更为有效和安全可靠,全面提高掘进工作面装备和管理水平,减少和控制因停风造成的瓦斯超限事故,保障安全生产,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设备的选型

(一)风机选型工作由通风部根据巷道风量要求进行选型。

(二)严把设备选型入井关。新设备的选择必须质量好、安全可靠、三证齐全;修复设备必须完好,并符合防爆标准的要求。局部通风机、开关及自动倒台装置要经性能检测合格后方准入井,并有记录备查。

(三)局部通风机倒台装置要选用技术先进,质量过硬,便于现场使用管理,经国家授权的矿用产品安全质量监督检验部门检验合格,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和集团公司相关要求的产品。利用局部通风机开关的辅助接点或加装接点自制的倒台装置(方式),技术上存在严重缺陷,应严禁使用。

二、设备的安装使用

(一)局部通风机、开关,开关架及所需电缆由通风部与运输队协助运送至施工地点,并按规程要求进行摆放(包括对风机开关进行上架)后,有机电专职人员对风机进行接火工作。

(二)严格执行机电设备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制度,相关科室负责监督检查。

(三)工作面局部通风机应实行专职专业化管理和维护。低瓦斯工作面局部通风机的看管和维护由施工队负责,看风机工必须经过矿组织的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发给资格证,持证上岗。看风机工必须现场交接班。

(四)严把局部通风机投运前验收关。由矿安检部牵头,组织矿通风、机电、开掘和施工单位共同到现场进行验收(局部通风机、开关、风电瓦斯闭锁及自动倒台装置要联合试运转),符合局部通风设计标准后,移交施工单位。验收移交工作要有记录可查。局部通风机投运前未经验收的严禁投入运行。

三、供电

(一)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主、副风机必须实行“三专”供电,主风机供电线路上严禁分接其他负荷,(检漏和安全监测装置除外);主、副风机电源并接的所有馈电开关(变电所内)必须安装可选择性检漏继电器。为主、副风机供电的变压器的高压电源要来自两个回路,正常情况下两个回路应分列运行。

(二)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的低压馈电总开关要采用两台同型号的馈电开关并联供电(其中一台可不带检漏),保证试验总检漏时不同时停局部通风机。

(三)对旋式局部通风机每级必须使用一台启动开关,馈电和启动开关的过流整定应符合《煤矿井下低压电网短路保护装置的整定细则》的规定。

(四)为掘进工作面服务的所有供电线路,都要在作业规程中明确划分管理责任。

四、自动切换

(一)主、副风机任一台停运,另一台自动启动(对旋式局部通风机一台任一级故障或停运,停另一级,另一台自动启动)。主、副风机全停电后,来电必须人工启动。两台局部通风机互倒时,要有3-20秒的延时;对旋式局部通风机两级不能同时启动,必须有15-30秒的延时。倒台装置出现故障,可人工倒台。

(二)局部通风机倒台试验由看风机工操作,瓦检员与施工队班长监督,监测机房操作员核实并记录;有异常情况要及时向生产调度室汇报。

(三)为检测副风机供电回路及风机是否经常处于完好状态,副风机每天运行时间不少于1小时。

(四)机电部门试验检漏要与局部通风机倒台试验时间错开,主、副风机任何一台不能正常运行,看风机工和瓦检员必须及时向生产调度室汇报,调度室通知变电所配电工暂缓试验检漏。

五、责任划分物质供应部门负责产品的质量,机电部门负责局部通风机的“三专”安全供电,通风部门负责瓦斯、电闭锁、局部通风机开停监视、电源馈电状态监视,开掘部门负责风、电闭锁。局部通风机及其供电线路、启动开关、馈电开关、自动倒台等的管理由矿明确责任单位,实行挂牌管理,包机到人。

风机管理规定14篇

为了保证风机安全、稳定运行,减少风机的跑漏油现象,避免对设备、环境污染及火灾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1、风机出现油位告警时应立即登机检查,不可重复复位启机。在确定需要加油后方可进行补油工作。2、登机发现各集油盘有废油时,应将废油及时清理干净,并查找渗漏油原因并进行处理。3、严格执行风机定期巡视制度,发现风机有渗漏油现场时,应立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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