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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品管理规定14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查看人数:32

油品管理规定

第1篇 油品调运分公司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规定

工贸油品调运分公司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zz石油(集团)工贸有限公司油品调运分公司(以下简称“油品调运分公司 ”或“公司”)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程序,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组织领导及职责

第二条 建立、健全“厂务公开、民主管理”领导小组,搞好组织协调。

第三条 建立健全“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监督工作小组,搞好群众监督。

第四条 领导小组工作职责:(一)负责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规划、公 开方案的制定,重大问题的协调以及指导此项工作的考核、监督和检查。

(二)及时发现和解决在厂务公开工作运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注重研究厂务公开工作 的新思路。

(三)及时总结、交流、推广典型经验。

(四)结合实际情况,引导厂务公开不断向生产经营管理领域及各个领域延伸,并纳入现代企 业管理的体制、机制和制度之中。

(五)不断健全和完善厂务公开制度和职工民主管理制度。

(六)领导小组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研究部署有关工作。

第五条 监督小组工作职责

(一)监督和检查全处厂务公开所涉及的公开事项、内容是否真实、全面,公开是否及时,程 序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群众反映的问题是否得到解决。组织职工代表对厂务公开工作进行评 议和监督。

(二)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根据实际情况,与公开工作小组协商一致后,确定公开方案 ,并予以监督、指导。

(三)监督小组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分析情况,研究对策,安排下一阶段的重点工作,遇有 重大情况随时开会研究。

(四)负责对处“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实施情况进行考核,并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

第六条 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在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文件起草、会议 组织及日常协调工作。

(二)深入基层,指导“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开展,及时总结经验,推广先进典型。

(三)定期组织职工代表对处“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参与“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实施情况的考核,并对考核结果进行评价分析,并实 行公开。

(五)不断建立健全“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基础资料,负责工作的登记、催办、落实和 信息的反馈交流。

第三章指导思想

第七条 “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_理论伟大旗帜,全心全 意依靠职工办好企业,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以公开办事制度,深化民主参与、民主 管理、民主监督工作为主要内容,促进企业的改革、发展和稳定为目的,坚持内容和形式的 统一,认真组织职工参与改革和管理,让职工知情、夯实当家作主的基础,听职工议事、疏 通当家作主的渠道,请职工监督、尊重当家作主的权利,靠职工发展、发挥当家作主的作用 。

第四章基本原则第八条 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应坚持实事求是、依法办事、突出重点 、分开层次、方便群众、循序渐进、持之以恒、推进企业发展等八项原则。(一)实事求是的 原则。公开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准确可信,符合企业实际,注重实际效果。

(二)依法办事的原则。厂务公开的内容、程序、方法等要符合党的方针、政策以及国家的法 律法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是党的根本指导方针,职工是企业的主人,除法律、法规规 定应保密的事项外,凡需发动和依靠职工群众民主参与、民主监督、民主管理的事项必须公 开。

(三)方便群众的原则。厂务公开的各类方法、措施应简便、易行、方便群众,为多数职工群 众所接受。

(四)循序渐进的原则。按照先易后难,先简后繁,循序渐进的思路,逐步健全完善厂务公开 、民主管理的工作体系。

(五)持之以恒的原则。把厂务公开、民主管理作为企业的一项重要工作常抓不懈,做到每年 工作有部署、有检查、有考核、有总结。

(六)推动改革和发展的原则。推行厂务公开、民主管理是一种手段,其目的是为了让职工知 处情、议处事、参处政,推动公司发展。第五章公开的内容第九条 生产经营管理方面:( 一)发展规划目标和重大生产经营决策。

(二)改革与管理方案。

(三)财务工作情况。

(四)物资采购工作。

(五)安全生产技措费用的使用。

(六)集体协议履行情况。

(七)工程项目投资建设。

第十条 干部考核、使用情况。

第十一条 人力资源管理方面:

(一)劳动用工制度。

(二)职称评定工作。

(三)年度考核兑现况。

(四)先进模范人物的评比。

第十二条 职工切身利益方面:

(一)职工福利费的使用情况。

(二)职工困难补助情况。

第六章公开形式

第十三条 公开的形式要可行、实用、便捷、灵活有效、因事制宜。

(一)建立公开栏。公开栏主要用于那些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群众比较关注,须让群众监督的 公开内容。

(二)召开职代会(职代会闭会期间召开职代会联席会)。会前,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充分酝 酿;会上,让职工畅所欲言,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并通过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形成决议;会 后,做好宣传,团结职工齐心协力执行决议。

(三)厂情发布会。主要适用生产经营过程中一些动态的,需及时公开并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意 见的事项。

第七章公开时间

第十四条 公开的时间因内容而定:

(一)根据厂务处理的先后及职工群众的愿望和要求,确定公开的时间。

(二)属于阶段性工作按阶段公开。

(三)如年底,将计划的完成情况、各种公开事项的办事结果、群众意见的答复和解决情况公 开,让职工从总体上对企业的重要厂务有所了解。

第八章公开的程序

第十五条 凡提交职代会审议、审查的各项议案,应提前发给职工代表预审,职代会主要工 作报告、改革与管理方案提前10天发至各基层代表组超前审议。

第十六条 对各项决策的实施和工作执行情况

,要及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座谈会、职工代 表值班巡视或通过设立举报箱、意见箱等方式收集职工群众的反映、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 的研究与分析。

第十七条 对有条件解决的问题要采取措施加以解决,对条件不成熟的要作出解释和说明, 争取职工的谅解和支持。

第九章工作要求

第十八条 实行厂务公开、民主管理是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举措,是贯彻党的全心 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指导方针的基本要求,是加强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保 证。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在这个问题上,统一思想,形成共识,认真负责地把这项工作抓紧 、抓好、抓实。

第十九条 实行厂务公开、民主管理,贵在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一)经常化就是要不断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既要抓宣传、讲意义,又要抓落 实、抓典型、持之以恒。

(二)制度化就是把“厂务公开、民主管理”作为搞好企业的一项重要内容,固定下来,形成 制度。

(三)规范化就是逐步把“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的内容、形式、程序、标准、时间和责任落 实规范化。标准,把公开工作做深、做细,使企业的各项管理工作更加透明,职工更加满意 。

第二十条 “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切忌形式主义和一阵风。认真抓落实,力求取得更 大的实效。公开的形式要灵活有效,因事制宜。公开的程序要体现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充分 发扬民主,广泛听取职工群众意见。

第十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程序由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程序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规及工贸公司规定执行。

第2篇 油品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1 目的:为加强公司油品储存及使用的管理,确保安全、无污染。

2 范围:公司各使用油品的车间及储存油品的仓库。

3 职责

3.1公司各使用车间负责现场使用油的管理。

3.2 机配件库负责油品的贮存管理。

3.3 办公室负责检查相关部门油品使用情况。

4 工作要求

4.1采购人员负责按要求采购相应规格数量的油品,不得多量采购,并确保油品入库安全,

4.2装卸人员装卸油品时不得穿戴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工作帽,不得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装卸时严防震动、撞击、重压和磨擦,装卸现场5米内严禁烟火。

4.3储存油品的仓库应配备适量的干粉灭火器,仓库5米内严禁烟火,仓库保管员应定期对油品进行检查,发现泄漏等问题时应及时处理。

4.4车辆设备检修或定期保养产生的废油由使用单位交仓库集中交供应商处理。

4.5油品使用单位应将擦油布集中存放在公司指定位置,确保地面无油污,应采购油污清洗剂清洗干净。油品的废弃包装物处置按《废弃物控制程序》执行。

5 相关文件:《废弃物控制程序》

6.记录

《危险化学品、油品清单》

《危险化学品、油品储存使用情况检查表》

第3篇 油品运输安全管理规定

目的与范围

为了在油品在装卸、运输过程中做到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止和杜绝各类事故隐患的发生,保证安全生产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制订本制度,本规定适应油品运输安全管理和监督。

检查

2、1出车前巡回检查。

2、1、1检查车辆各部件是否完好有效,半挂车查转盘固定螺丝、转盘锁销。

2、1、2检查随车灭火器、防火罩、静电带、危险品三角灯、危险品标志牌是否完好齐全。

2、1、3检查呼吸阀是否畅通,罐盖橡胶垫是否完好,油罐罐盖能否盖紧;罐体、阀门有无泄漏的现象。

2、2检查各类证件是否齐全有效。

2、3检查劳动保护用品穿戴是否齐全。

2、4冬季出车检查铁锹、防滑链等防滑工具是否携带齐全。

3、车辆行驶

3、1车辆进、出车场做到一挡进、二挡出,严禁相互超越或抢道。

3、2严守交通法规和安全操作规程,特别是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超车时,做到前车不让不超,视线不清不超,道路及车前有障碍物不超;会车时礼让三先:先慢、先让、先停:行车中与前车保持规定距离,防止前车突然紧急制动;转弯时,应减速、鸣号、靠右行。

3、3行车中严禁吸烟,若吸烟请将车辆停放到道路右侧临时停车场(点),不得随意在道路上停放车辆,影响过往车辆正常通行,吸烟时要远离车辆,到下风处吸烟。

3、4坡道行驶严禁空挡滑行,更不准发动机熄火滑行。

3、5雨雪滑路行驶。不准使用紧急制动和猛松油门,急打方向,必要时及时安装防滑链条。

3、6凡标有黄实线的路段严禁超车或掉头、转弯。

3、7牵引车、拖挂联接部位不牢固、安全防护装置不全、机件有故障的挂车严禁行车。

3、8夏季原油运输,合理安排运行时间,避开高温时段,防止因高温蒸发成品油溢罐。

4、装油

4、1执行中石化成品油销售有限公司西北青海分公司及兰州炼厂的装车安全管理规定

4、1、1进油库前,车辆按顺序靠道路右侧排队停放或者按油库、炼油厂的要求排队停车,自检随车灭火器、防火罩、静电带是否完好有效;并将阻火罩拔到正确的位置。驾驶员按规定穿戴好防静电服和无铁钉底的鞋。

4、1、2经油库安检人员检查合格后,自觉将自带的火种、手机等危险物品交安检人员保管,驾车慢行进入装油区,按顺序排队待装。

4、1、3装油前联接好接地线,将静电带接地,检查放油阀门是否关紧,再将放油鹤管插人罐口,通知装油人员放油,坚守岗位听从装油人员的指挥。

4、2夏季装运成品油,罐装液位不得超过85%,防止成品油冒罐。

4、3驾驶员与油库计量员共同对油进行验收,双方无异议后在《加油站进油核对单》签字盖章,盖紧罐盖,打好铅封,解除接地线。将车慢慢驶出装油台。

4、4严禁在装油台区域内检修车辆。

5、卸油

5、1执行中石化成品油销售有限公司西北青海分公司成品油卸油安全管理规定。

5、2进入成品油卸区前先戴好阻火器,穿戴好防静电服及元铁钉底的鞋。

5、3经加油站安检人员检查合格后,自觉将火种交安检人员保管,驾车慢行进人卸油台。

5、4车辆进入卸油台停稳后,实施制动,防止车辆滑动。

5、5首先接好接地线,驾驶员与加油站计量员共同对油进行验收,双方无异议后在《加油站进油核对单》签字盖章,打开油罐罐盖后,再通知卸油工作人员开阀放油。

5、6成品油卸完后,关紧阀门,盖好罐盖,打好回车铅封,解除接地线,驾车慢行驶出卸油台。

5、7严禁在卸油台区域内检修车辆。

6、收车检查

6、1当驾驶员执行完任务,回到车场后,要认真落实回场检查。

6、1、1检查车辆各部件是否完好有效,半挂车查转盘固定螺丝、转盘锁销。

6、1、2检查随车灭火器、防火罩、静电带、危险品三角灯、危险品标志牌是否完好齐全。

6、1、3检查呼吸阀是否畅通,罐盖橡胶垫是否完好,油罐罐盖能否盖紧;罐体、阀门有无泄漏的现象。

6、2检查各类证件是否齐全有效。

6、3检查整理《加油站进油核对单》。

____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4篇 储运油品装卸、化验分析操作管理规定

1.目的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原料、辅料、中控、产品的进、出厂在取样、化验、记录及结果传递、卸车等全过程的流程管理,确保标准化操作,进而提高公司油品装卸、化验分析工作效率,配合石化营销公司做好营销服务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进出厂、原料/辅料、中控、成品油装卸与化验分析。

3.职责

3.1生产调度室负责过磅及原料、辅料、中控、产品的进、出厂在取样、化验、记录及结果传递、卸车等的全程的协调、生产调度室与管理。

3.2安环科门卫人员负责车辆进出厂的控制与管理。

3.3储运负责进出厂(原料、成品)车辆的取样、装卸车流程操作与控制。

3.4质量化验室负责原料、辅料、中控、产品的(监督)取样及化验分析,确保数据准确、快速传递。

4.操作要求:

4.1车辆进出厂及过磅

4.1.1车辆到达公司门口,按秩序停车登记,安环科门卫人员必须快速及时地对登记车辆进行检查,开具进厂登记证(出厂车辆办理出厂手续),确保每次登记时间不超过3分钟。

4.1.2安环科门卫人员保持公司内道路畅通,确保进厂车辆登记(轻车过磅后)1分钟内到达地磅(门卫),8分钟内从地磅到达卸车区(或从卸车区到达地磅);

4.1.3车辆到达地磅按要求停稳后,储运监磅员迅速按公司《计量管理规定》要求对其进行检查,生产调度室/销售部过磅员及时登录车辆业务信息予以过磅,确保每车过磅时间不超过2分钟。

4.2取样、留样及化验分析与质量控制

4.1.1公司内车辆进入卸车区域后,储运操作工必须协调车辆在3分钟内完成现场停放,不得妨碍其他车辆的正常停放,同时5分钟内通知调度安排取样;质量化验员接到生产调度室通知后必须在30分钟之内到现场取回样品并做好留样,同时做好分析检验准备工作,具体流程与要求:

4.2.2.1进厂原料、辅料的质量控制

4.2.2.1.1取样及留样

进厂原油、常减压燃料油及催化料的取样及留样由储运操作工负责,外采渣油的取样化验室负责,进厂辅料的取样由质量化验员完成。

4.2.2.1.2样品分析

质量化验员负责进厂原料、辅料的分析检验,具体分析项目、分析频次及控制指标执行新疆美汇特石化产品有限公司《产品检验规范》或合同规定,各项目试验操作执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所有项目必须确保在300分钟内分析完成。

4.2.2.1.3结果记录、判定、传递

每个原料、辅料按规定要求分析项目分析结束后及时填写各分析项目原始记录,并对分析结论进行判定,经当班班长审核后2分钟内将结果及时报送储运及公司生产调度室,当班班组将分析结果录入电子报表及录入nc系统。

4.2.2.2各装置中控产品的质量控制

4.2.2.2.1取样及留样

中控产品的取样由各生产装置操作工完成,质量化验员负责过程抽样监督,取样频次严格执行公司《产品检验规范》。

质量化验员负责所有进装置及半成品、产成品馏出口样品的留样及销毁。留样时间不少于24小时(气体样除外)。

4.2.2.2.2样品分析

质量化验员负责中控产品的分析检验,具体分析项目、分析频次及控制指标严格执行公司《产品检验规范》要求,各项目试验操作严格执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4.2.2.2.3结果的记录、判定、传递

中控所有分析项目在分析过程中做好原始记录,将分析结果填写报表,对分析结论进行判定,经当班班长审核后2分钟内将结果报送生产车间。当班班组将样品分析结果录入电子报表及nc系统。

4.2.2.3出厂产品的质量控制

4.2.2.3.1取样及留样

质量化验员做好公司内出厂产品的取样,并依据公司《留样管理规定》做好样品留存。

4.2.2.3.2样品分析

出厂产品执行相关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指标要求。所有分析项目试验操作执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4.2.2.3.3结果的记录、判定、传递

出厂产品分析过程中做好原始记录,并将分析结果填写报表,对分析结论进行判定经当班交班长审核后2分钟内将结果报送储运部。当班人员下班前将分析数据录入电子报表,同时开具出厂产品质量报告单。

4.3装、卸(控)车管理

对于分析结果无异常的车辆,储运得到分析结果后3分钟内安排车辆卸(控)车,相关部门必须保持装、卸车流程畅通,确保40-70分钟内完成卸车(含控车时间)。

4.4异常情况的反馈与处理

对于分析结果发现异常的项目,质量化验室2分钟内通知生产调度室,生产调度室2分钟内通知销售部,销售部作出让步接收/退货的处理意见后,及时通知相关部门按要求(时间、流程)安排卸车或退货。

5.考核

各部门建立各业务节点时间记录表,并严格依据上述标准规范做好原料、辅料、中控、产品的进、出厂在取样、化验、记录及结果传递、卸车等过程的控制与管理,因工作不力、措施不当造成业务节点超时/拖延的,对责任部门及责任人扣款50-1000元,情形严重的,依据公司《事故责任追究管理办法》及其补充规定、《员工激励管理规定》相关要求给予处理;对于积极采取措施,不断改进、优化流程提高油品装卸、化验分析工作效率的行为,依据公司《员工激励管理定》相关要求给予奖励。

6.本制度由公司生产技术部负责起草、制定、修改、解释,经总经理办公会议审查通过后颁行。

第5篇 油品火炬卧罐管理规定

为保证生产车间各项工作的安全性,根据上级指示精神,油品火炬卧罐排液禁止向地面排放,罐有液位达40%时用干气压送至凝缩液管线(压送时与一部催化联系)。

操作方法如下(如图所示):

1. 关阀1、2、3、4后,开阀5、6(4为p-204副线)

3.目前压送走汽油线。

炼油三部

2002.6.26

第6篇 车辆进厂装卸油品安全管理规定

1.门卫根据车辆入厂规定,对进厂车辆的车况、带烟带火情况、防火帽情况、着装、手机等进行检查,同时查验车辆和人员的有关证件,证件不齐或过期的不得进厂装卸油品。

2.进入厂区机动车辆必须带好防火帽并按规定路线行驶,如有违反给予100元/次罚款。

3.厂区限速行驶,最高时速不准超10公里,违者罚款100元。

4.进厂空车在过磅时,驾驶室内不准有人,如在过磅时车辆私自藏人或用其他方式影响称重的,一经发现给予1000元。

5.为了防止冒油、火灾及其它突发事件发生,在紧急情况能够及时有效的处理,凡是车辆进入公司在装卸油品过程中,司机和押运员必须在作业现场值守配合油品车间操作员的工作;如果不在作业现场公司员工有权拒绝装卸油品作业。

6.车辆有影响安全行驶的故障、蓄电池接触不可靠、刹车毂高热的不准进厂。

7.不准在厂内检修冲洗车辆,特殊情况必须维修的,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

8.车辆停靠装卸车台时,应听从作业区指定人员的指挥,车辆与栈台之间要留有安全距离;待装、待卸车辆与装卸货物的车辆应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严禁堵塞安全通道,驾驶员不准离开车辆。

9.装卸作业时,必须先将车体有效接地,卸车时易燃液体要静止2分钟后方可取样卸料;作业完毕,要经过规定的静止时间,才能进行拆除接地线等其他作业。

10.装卸液体物料时,运输车辆的储槽的出口与软管的连接处一定要捆绑牢靠。在装卸物料的过程中严禁车辆随便开动,如需开动爬坡卸料时,必须关闭车槽出口的出口阀,拆除软管。

11.打开装油孔盖时,不允许使用铁器敲击、锯搓孔盖,以免造成火灾或爆炸事故。

12.装卸油品完毕时,油管(鹤管)和地线还没有拆除不准启动车辆。

13.操作人员要自始至终坚守充装现场,充装完毕后检查各有关阀门是否关严,确认无误后方可离开现场。

12.发现跑油时,有关装油点和邻近装油位置上的一切装油作业都应立即停止。所有卸油或下部装油时开着的阀门都应关闭。主要人员留在装油台上。溢泄出来的油品清除干净以前,不得操纵车辆的起动器。在装油负责人宣布该地区是安全之前,不得恢复装油。

13.如果在装卸油期间发生火灾,应立即停止一切作业,未受影响的车辆应立即开至安全地段。关闭油罐阀门切断油源,并立即实施灭火作业。

14.所有装卸车辆在厂区应谨慎驾驶,如因驾驶人员驾驶不当导致破坏装卸车台静电接地设施的给予罚款200元处罚;破坏

15.在装卸原油时,发生滴油事件后,属于当事人(司机)责任的,给予当事人(司机)200元/次处罚;发生漏油事件后,属于当事人(司机)责任的,给予当事人(司机)500元/次的处罚;发生跑冒油事件后,属于当事人(司机)责任,给予当事人(司机)2000元/次或者给予当事人(司机)按500元/平方米处罚(不足1平方米的按1平方米计算,情节特别严重的,视情况加大罚款金额)。

16.在装卸渣油时,发生滴漏事件后,属于当事人(司机)责任的,给予当事人(司机)200元/次处罚;发生漏油事件后,属于当事人(司机)责任的,给予当事人(司机)500元/次的处罚;发生跑冒油事件后,属于当事人(司机)责任,给予当事人(司机)3000元/次或者给予当事人(司机)按1000元/平方米处罚,(不足1平方米的按1平方米计算,情节特别严重的,视情况加大罚款金额)。所跑冒滴漏的渣油由当事人(司机)负责清理回收,回收渣油过磅由当事人按市场价照价赔偿并带走。

17.在装卸汽柴油时,发生滴漏事件后,属于当事人(司机)责任的,给予当事人(司机)300元/次处罚;发生漏油事件后,属于当事人(司机)责任的,给予当事人(司机)1000元/次的处罚;发生跑冒油事件后,属于当事人(司机)责任,给予当事人(司机)5000元/次或者给予当事人(司机)按1000元/平方米处罚(不足1平方米的按1平方米计算,情节特别严重的,视情况加大罚款金额)。

18.在安全环保部或监察办公室对违反相关制度责任人进行现场核实并作出相应处罚后禁止任何人以任何理由对其求情。相关工作人员严禁利用职务之便徇私舞弊,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第7篇 油品码头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条码头实行24小时值班制。

第二条禁止闲杂人员进入码头。

第三条外来人员进出码头须按《人员、车辆出入库安全管理规定》等管理要求办理有关手续,并有油库人员带领。

第四条进入码头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防火防爆十大禁令”。不得携带打火机等火种和易燃易爆品进入。

第五条码头区内作业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遵守安全生产禁令和其它各项安全规定,禁止在天气恶劣(如台风、雷电、大雾等)条件下作业。

第六条装卸汽油、液化气时,码头必须有消防队员现场监护。

第七条装卸作业完毕,油船应及时离开码头。

第八条码头必须按规定配备防溢油、消防设施(器材)和救生器材。

第九条码头不得靠泊与装卸作业无关的船只。

第十条码头周围不得炸鱼、捕鱼、钓鱼以及从事其它影响码头安全的活动。

第十一条码头上的各类设备、设施必须按规定定期维护保养,经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上报。

第十二条做好防台风工作。遇台风、大风天气,应对码头上各种设备、设施采取特别保护措施。挂2号风球以上禁止卸油。

第十三条保护环境,防止水体污染。

第十四条按规定定时巡检码头设施、管线,并填写巡查记录。

第8篇 油品库房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公司各种用油的安全管理,防止意外事故发生,控制用油成本,满足生产用油需要,特制定本规定。

一、 油品库房由库管员管理。负责油品库房的管理工作和油品的出入库记录和《油品明细分类账》的登记确保账实相符。

二、 油品进厂,由库管员验收,并在入库单上签字,详细记录供应商名称、油品名称、规格型号、重量、入厂时间,做好明确标识牌,并按类别和入厂先后顺序摆放整齐,发料应遵循先进先发的原则。

三、 生产需要用油时,领油人员必须填写领料单,经所在部门领导批示,仓库按定额控制发油,领油人员必须经库管员允许才能进入油库,在库管员监管下打油。抽油时要注意防止溅油,防止油枪漏油而造成浪费。若油桶、地面有油污须及时清理。油品出库须称重,准确计量,填写领用量,由库管员记录登记油品分类明细账。

四、 油品库房严禁烟火,任何人禁止在油库及其周围使用明火。由于公司电路总闸电箱正好在油库,为了安全,电箱周围一米远不得摆放油桶。任何人禁止在油库内使用手机通话。

五、 油库必须保持通道畅通,与油品无相关的物品禁止放在油库内存放其他易燃易爆品,如锯末面、氧气、乙炔等。库管员负责油库的环境卫生。

六、 油库必须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须妥善保管,定点放置,并定期检查,以防失效。仓库管理员必须学会使用灭火器材,并定期更换过期灭火用品。

七、 仓库温度超过37度以上和打雷时禁止加油。

八、 库管员掌握油品的合理库存,当库存量少于安全库存量时,需及时提交采购申请。

九、 仓库负责收集车间交回的废油,及处理,收益上交公司。

重庆恒泉科技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15修订

第9篇 储运油品装卸化验分析操作管理规定

1.目的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原料、辅料、中控、产品的进、出厂在取样、化验、记录及结果传递、卸车等全过程的流程管理,确保标准化操作,进而提高公司油品装卸、化验分析工作效率,配合石化营销公司做好营销服务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进出厂、原料/辅料、中控、成品油装卸与化验分析。

3.职责

3.1生产调度室负责过磅及原料、辅料、中控、产品的进、出厂在取样、化验、记录及结果传递、卸车等的全程的协调、生产调度室与管理。

3.2安环科门卫人员负责车辆进出厂的控制与管理。

3.3储运负责进出厂(原料、成品)车辆的取样、装卸车流程操作与控制。

3.4质量化验室负责原料、辅料、中控、产品的(监督)取样及化验分析,确保数据准确、快速传递。

4.操作要求:

4.1车辆进出厂及过磅

4.1.1车辆到达公司门口,按秩序停车登记,安环科门卫人员必须快速及时地对登记车辆进行检查,开具进厂登记证(出厂车辆办理出厂手续),确保每次登记时间不超过3分钟。

4.1.2安环科门卫人员保持公司内道路畅通,确保进厂车辆登记(轻车过磅后)1分钟内到达地磅(门卫),8分钟内从地磅到达卸车区(或从卸车区到达地磅);

4.1.3车辆到达地磅按要求停稳后,储运监磅员迅速按公司《计量管理规定》要求对其进行检查,生产调度室/销售部过磅员及时登录车辆业务信息予以过磅,确保每车过磅时间不超过2分钟。

4.2取样、留样及化验分析与质量控制

4.1.1公司内车辆进入卸车区域后,储运操作工必须协调车辆在3分钟内完成现场停放,不得妨碍其他车辆的正常停放,同时5分钟内通知调度安排取样;质量化验员接到生产调度室通知后必须在30分钟之内到现场取回样品并做好留样,同时做好分析检验准备工作,具体流程与要求:

4.2.2.1进厂原料、辅料的质量控制

4.2.2.1.1取样及留样

进厂原油、常减压燃料油及催化料的取样及留样由储运操作工负责,外采渣油的取样化验室负责,进厂辅料的取样由质量化验员完成。

4.2.2.1.2样品分析

质量化验员负责进厂原料、辅料的分析检验,具体分析项目、分析频次及控制指标执行新疆美汇特石化产品有限公司《产品检验规范》或合同规定,各项目试验操作执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所有项目必须确保在300分钟内分析完成。

4.2.2.1.3结果记录、判定、传递

每个原料、辅料按规定要求分析项目分析结束后及时填写各分析项目原始记录,并对分析结论进行判定,经当班班长审核后2分钟内将结果及时报送储运及公司生产调度室,当班班组将分析结果录入电子报表及录入nc系统。

4.2.2.2各装置中控产品的质量控制

4.2.2.2.1取样及留样

中控产品的取样由各生产装置操作工完成,质量化验员负责过程抽样监督,取样频次严格执行公司《产品检验规范》。

质量化验员负责所有进装置及半成品、产成品馏出口样品的留样及销毁。留样时间不少于24小时(气体样除外)。

4.2.2.2.2样品分析

质量化验员负责中控产品的分析检验,具体分析项目、分析频次及控制指标严格执行公司《产品检验规范》要求,各项目试验操作严格执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4.2.2.2.3结果的记录、判定、传递

中控所有分析项目在分析过程中做好原始记录,将分析结果填写报表,对分析结论进行判定,经当班班长审核后2分钟内将结果报送生产车间。当班班组将样品分析结果录入电子报表及nc系统。

4.2.2.3出厂产品的质量控制

4.2.2.3.1取样及留样

质量化验员做好公司内出厂产品的取样,并依据公司《留样管理规定》做好样品留存。

4.2.2.3.2样品分析

出厂产品执行相关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指标要求。所有分析项目试验操作执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4.2.2.3.3结果的记录、判定、传递

出厂产品分析过程中做好原始记录,并将分析结果填写报表,对分析结论进行判定经当班交班长审核后2分钟内将结果报送储运部。当班人员下班前将分析数据录入电子报表,同时开具出厂产品质量报告单。

4.3装、卸(控)车管理

对于分析结果无异常的车辆,储运得到分析结果后3分钟内安排车辆卸(控)车,相关部门必须保持装、卸车流程畅通,确保40-70分钟内完成卸车(含控车时间)。

4.4异常情况的反馈与处理

对于分析结果发现异常的项目,质量化验室2分钟内通知生产调度室,生产调度室2分钟内通知销售部,销售部作出让步接收/退货的处理意见后,及时通知相关部门按要求(时间、流程)安排卸车或退货。

5.考核

各部门建立各业务节点时间记录表,并严格依据上述标准规范做好原料、辅料、中控、产品的进、出厂在取样、化验、记录及结果传递、卸车等过程的控制与管理,因工作不力、措施不当造成业务节点超时/拖延的,对责任部门及责任人扣款50-1000元,情形严重的,依据公司《事故责任追究管理办法》及其补充规定、《员工激励管理规定》相关要求给予处理;对于积极采取措施,不断改进、优化流程提高油品装卸、化验分析工作效率的行为,依据公司《员工激励管理定》相关要求给予奖励。

6.本制度由公司生产技术部负责起草、制定、修改、解释,经总经理办公会议审查通过后颁行。

第10篇 油品安全管理规定

1 目的:为加强公司油品储存及使用的管理,确保安全、无污染。

2 范围:公司各使用油品的车间及储存油品的仓库。

3 职责

3.1公司各使用车间负责现场使用油的管理。

3.2 机配件库负责油品的贮存管理。

3.3 办公室负责检查相关部门油品使用情况。

4 工作要求

4.1采购人员负责按要求采购相应规格数量的油品,不得多量采购,并确保油品入库安全,

4.2装卸人员装卸油品时不得穿戴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工作帽,不得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装卸时严防震动、撞击、重压和磨擦,装卸现场5米内严禁烟火。

4.3储存油品的仓库应配备适量的干粉灭火器,仓库5米内严禁烟火,仓库保管员应定期对油品进行检查,发现泄漏等问题时应及时处理。

4.4车辆设备检修或定期保养产生的废油由使用单位交仓库集中交供应商处理。

4.5油品使用单位应将擦油布集中存放在公司指定位置,确保地面无油污,应采购油污清洗剂清洗干净。油品的废弃包装物处置按《废弃物控制程序》执行。

5 相关文件:《废弃物控制程序》

6.记录

《危险化学品、油品清单》

《危险化学品、油品储存使用情况检查表》

第11篇 车辆入库装卸油品安全管理规定

目前由于车辆在装卸油品过程中司机和押运员累次出现打手机、到外面门口抽烟不在作业现场,在油库化验室机密的地方随意地进出等情况。完全漠视本油库安全管理规定,对油库管理造成很大的负面影响,也严重地影响本油库的生产安全及管理,同时也带来对本油库极大的安全隐患。

为了加强车辆入库装卸油品安全管理,规避车辆在作业中对本油库存在的安全隐患,确保油库的生产、安全、管理及财产的情况下。本油库特制定本规定如下:

1、凡是车辆进入油库在装卸油品过程中,司机和押运员必须在作业现场值守配合油库操作员的工作;如果不在作业现场本油库员工有权拒绝装卸油品作业。(目的是为了防止冒油、火灾及其它突发事件,能够及时有效的处理。)

2、所有车辆入库内,司机和押运员必须服从油库的生产安全管理和听从油库人员的安全指导作业。

3、打开装油孔盖时,不允许使用铁器敲击、锯搓孔盖,以免造成火灾或爆炸事故。

4、油车在装卸过程中,不允许检修、给车油箱加油。

5、将要装卸油品完毕时,油管(鹤管)和地线还没有拆除不准启动车辆来打气;违反者将罚款200元,举报者奖励150元。

6、重令油库内禁止使用手机,违反者将罚款500元,举报者奖励300元。

7、车辆在作业过程中,不得随意启动车来挪动;特殊情况例外,特别对待。

8、司机和押运员如有违反本规定管理,本公司会直接呈递书面函文件给你们公司作出思想教育和安全教育;

9、辱骂或打骂本库的工作人员,要写保证书或不得入库;违反者打人态度恶劣,一经查实罚款并开除处理,严重者送司法机关办理。

另注:

1、罚款者到保安室办理手续,罚金交到中控室,举报者到中控室领取现金。

2、本规定即日起生效实施。

东长石化有限公司油库部

2011年10月13日拟草

第12篇 西油品车间油罐检尺管理规定

为加强生产管理,杜绝跑、冒、窜油等生产事故的发生,减少损失,降低生产成本,车间对油罐检尺特作如下规定:

1) 动态油罐检尺:每2小时必须检标尺一次,做好相应的油尺记录并核对计算机油尺。检查、记录的时间与巡回检查的时间相对应,并按时按点。

2) 固定油尺:每班的第二个白班必须检标尺一次,并与上个班检出的油尺进行对比、分析,以便于及时发现、解决问题。若发现油尺变化较大,岗位人员应主动、及时分析原因,向班组、工段和车间管理人员反映有关情况,并采取措施。

3) 每季度检实尺一次:以掌握计算机油尺、标尺与实尺之间的误差范围,避免单纯依赖计算机油尺或标尺时存在的过大的误差而引起的生产事故。

4) 计算机和/或一次仪表出现故障,应进行人工检尺,并做好检尺记录。

5) 计算机显示油尺与实尺出现较大误差或计算机自身出现故障,要及时向班长汇报,班长应联系处理或向车间管理人员汇报,不得隐瞒不报。

6) 操作人员必须亲自到现场检尺,不得凭经验估计或照抄上班的油尺。

7) 检尺误差:标尺、实尺的检尺误差一般不得大于2厘米。

8) 本规定未尽事宜由车间另行通知。

第13篇 油品装卸车管理规定

为了安全快速装卸油料。入厂装卸油的车辆和人员必须遵守如下安全要求:

一、门卫

1、门卫根据车辆入厂规定,对进厂车辆的车况、带烟带火情况、防火帽情况、着装、手机等进行检查,同时查验车辆和人员的有关证件,证件不齐或过期的不得进厂装载。

2、排气筒须戴牢有安全认证的完好有效的阻火器,部分车辆原车排气筒有火花消除功能的,经门卫确认,可不戴阻火器,但存在异议的一律要戴阻火器才能进入。

3、厂区限速行驶,最高时速不准超15公里,违者罚款50-200元。

4、进厂空车在过称时,驾驶内不准有人,如在过称时车辆私自藏人或其它影响称重质量的物品中,一经发现重罚1000-2000元。

5、车辆入厂后,车不准离人,司机和押运员必须听从操作人员的指挥,密切配合装卸,不听指挥者罚款100-500元。

6、车辆有影响安全行驶的故障、排气简破穿、蓄电池接触不可靠、刹车毂高热的不准进厂。

7、不准在厂内检修冲洗车辆,特殊情况非修不可的,经批准后方可进行。

二、装卸车栈桥

1、现场装车员和车间值班领导必须在通知单上签字确认,装车人员不能少于2人。

2、每台车只能一至二名司机和押运员开车进入装卸,并必须穿好防静电棉质工作服,方可进入,禁止穿带钉的鞋子进入,违者罚款50-200元。

3、检查司机带烟带火情况,违者罚款500-1000元;违反规定打手机者或开机者,罚款100-200元;不带防火帽或没关的车辆,罚款200-500元,特别对那些存放一台手机隐瞒另一台手机带入厂的,加重处罚500-1000元。

4、按指定的装卸车位停靠车辆,熄火,刹稳车,如有斜坡要垫三角木。车辆气压低于4.5kg/cm2时不准起步。

5、槽车上各阀门必须可靠,开关阀门时禁止撞击敲打。

6、防静电接地必须接触可靠,先接接地线再接油管,先拆油管后拆接地线,违者罚款50-100元。

7、采用液下装车,装车初始流速不能超过4.5米/秒,装车高度不能超过槽车的安全高度,但也不能低于正常安全高度,满载后油槽车必须留有5%的安全空间,气罐车要留有20%的安全空间。 (特殊情况下需要做出规定或请示)。

8、装渣油时,由司机负责装车,装车时间控制在30分钟,罐内液面离后面装油口高度10公分,司机自己负责劳动保护用品(防静电服,防静电鞋)。装油时,消防班人员必须听从油品值班人员安排。

9、装车时驾驶内不能坐人,如有违反者罚款50-100元,。

10、汽车停驶后不准长时间打开点火开关。

11、不允许长时间实行“自流供油”。有时因汽油泵损坏或油管路接头损坏,无法依靠汽油泵正常向化油器供油,暂时又无法维修,只能采取应急处理,实行自流供油,才能将车开回车场或开到修理厂。目前,为了防火的需要,国家制定的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中,不允许使用这一方法。

12、夜间不允许用明火观察蓄电池液面高度。行车时电池处于过分充电状态,壳体内聚积过多的氢气遇明火引起爆炸。所以,平时蓄电池盖上的小孔一定要保持畅通。

13、不准边装载边采样,不准使用非防爆电筒和铁制电筒。装载完毕后车顶拦盒处有存油的,清理干净方起步。

14、装载油品完毕后,须经装卸人员观察可燃气体报警器的检测浓度,确认在安全值下,才能起动车辆。

15、装卸车时不允许现场有车启动,当车辆在装卸油时,另一台车进入,须在指定的地点停车熄火等待,经操作人员指挥进入时才能进入装车台。多台车同时装卸油时,先装满或卸完的车辆,须征得操作人员同意方可起动,有违反规定的考核100-500元。

16、如果车上已装有油料,司机必须告知车上油料的名称和性质,经确定不会发生反应并经同意后才能装载。如果已装油品名称不清、性质不明或高于常温的,不准装车。

17、发现溢泄或漏油时,有关装油点和邻近装油位置上的一切装油作业都应立即停止。所有卸油或下部装油时开着的阀门都应关闭。主要人员留在装油台上。溢泄出来的油品清除干净以前,不得操纵车辆的起动器。在装油负责人宣布该地区是安全之前,不得恢复装油。

18、如果在装卸油期间发生火警,应立即停止一切作业,未受影响的车辆应立即开走。关闭油罐阀门切断油源,并立即实施灭火作业。

安全科

2010.06.17

第14篇 油品调运分公司印章管理规定

工贸油品调运分公司印章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印章是zz石油(集团)工贸有限公司油品调运分公司(以下简称“油品调运分公司”或“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中行使职权,明确公司各种权利义务关系的重要凭证和工具,为维护公司印章的严肃性、权威性,明确印章使用人与管理人员的责权,确保印章使用安全,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管理的印章主要包括: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印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合同审查专用章、业务专用章(职能部门或业务部门)等。

第三条 各类印章的管理涉及范畴:刻印、使用、废止、更换。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印章管理的归口部门为综合办公室。

第三章 刻印与启用

第五条 刻制印章要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公司基本印章(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的刻制及更换,应向综合办公室提出申请,综合办公室报公司领导批准后由机要人员持单位介绍信、公司相关证照及印章式样到公安机关备案、审核、办理刻印证明,并到公安部门指定的刻字单位统一刻制。

第六条 因业务发展需要申请各职能部门及驻站、分公司专用章时,由需求部门提出申请,经经理核准后由综合办公室刻制。

第七条 公司印章刻制后,综合办公室下发文件予以正式启用后,方可使用。

第三章 保管与使用

第八条 公司公章由综合办公室专人保管。各部门的合同、重要文件、一般性文件等需要盖章,经办人须在《印章使用登记薄》签字,并由分管领导签字批准后方可盖章。综合办公室负责《印章使用登记薄》的保管、留存。

第九条 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印章,分别由财务资产部、综合办公室专人保管。财务资产部保管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印章主要用于银行汇票、现金支票等业务,凭审批的支付申请或取汇款凭证方可盖章;综合办公室保管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印章主要用于干部职工职称聘任、劳动合同签署、工资发放等业务,经得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同意后方可盖章。

第十条 财务专用章由财务资产部负责人(或专人)保管。主要在银行汇票、现金支票等需要加盖银行预留印鉴等业务或发票上使用,发票专用章主要用于发票盖章。

第十一条 合同专用章由综合办公室负责人(或专人)保管。主要适用于公司与他人(企业或单位)签订的生产经营、商务等业务方面的经济合同审批、签署。合同专用章使用时,必须审核相关审批手续的完备性。

第十二条 各部门专用章的使用。主要适用于各部门内部使用,需由部门负责人(或专人)进行保管并参照公司印章使用规定严格控制印章的使用。

第四章 废止与更换

第十三条 废止印章,根据相关文件直接办理废止手续。

第十四条 更换印章应由印章使用部门向综合办公室提出更换申请,并呈主管领导、经理核准后交由综合办公室统一封存或销毁,并做好登记。

第十五条 遗失印章时应由印章保管人员填写印章废止申请,并呈公司经理签批遗失处理及处罚办法,经核准后,交由综合办公室按批示处理,同时必须登报申明。

第五章 保管人权利和责任

第十六条 印章保管人的责权范畴:对于公司主要印章管理,采取分散管理相互监督的办法。具体划分如下:

(一)部门印章保管人对印章具有独立使用权力,同时对印章的使用负全部责任。

(二)公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的保管人无独立使用权力,但具有监督权力。经办审核中经理、分管领导、部门经理、经手人则负相应责任。对于未经经理签批的公章使用,保管人、经手人负主要责任。

(三)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印章的保管人,既是保管人又是使用人,但其无独立使用权力,需依据财务资产部负责人审批的支付申请、取汇款凭证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授权方可使用,否则负全部责任。

(四)各类印章因工作需要独立带离公司使用的,需经部门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带离。

(五)如遇个人需开具相关证明,需由部门负责人以上担保签批后方能使用,若涉及到个人经济担保与证明时,原则上一律不予证明。

(六)盖印要标准规范,端正、清晰、美观、便于识别,印章文字不能盖歪或颠倒。加盖印章位置应上距正文l行之内,端正、居中下压成文时间,印章用红色。

(七)所有印章的使用,必须严格执行公司的印章使用管理制度,做好申请和使用登记。公司印章只适用于公司相关业务,不得从事有损公司利益的活动。

(八)印章管理部门要妥善保管印章,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印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等必须放入保险柜存放,防止被盗。

(九)印章使用申请人及管理负责人要严格按照上述规定申请使用印章,如出现问题,后果自负。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规定由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规定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规及工贸公司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油品管理规定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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