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录
第1篇 电石炉巡检安全管理规定
一、 巡检前准备工作:
巡检人员必须做到三紧:衣领紧、袖口紧、下摆紧;
配料站及皮带机巡检准备:安全帽、防护手套、防尘口罩
电石炉巡检准备:安全帽、防护手套、防尘口罩、便携co检测仪、防毒面具
二、 配料及皮带机巡检安全规定
2.1巡检严格双人巡检制度,且前后相隔3米
2.2. 配料站巡检:
2.2.1、防机械伤害,检修过程中安全防护落实,敲击作业时要握紧敲击物;
2.2.2、防落物伤害,校称时砝码要抓牢,放在称量斗靠近料管处,放置稳定后方可继续拿下一个砝码;
2.2.3、防灰尘入眼 ,振动筛漏石灰,进入配料站校称时要对环境因素辨识,如果灰尘大要等待灰尘降低时再进入。
2.3.皮带机巡检:
2.3.1、巡检人员距离皮带0.5米以上;
2.3.2、检查运转设备时严禁触摸转动部位;
2.3.3、巡检工严禁跨越运行中的皮带;
2.3.4、巡检时严禁打闹,防止摔倒,撞击皮带机基础或滚落造成个人伤害;
2.3.5、对于皮带机漏料处理时,防尘口罩、防护手套、穿长袖衣物,减少皮肤裸漏造成烫伤;
2.3.6、禁止启动安全装置不齐全的皮带机;
2.3.7、在启动皮带机时,先到皮带机周围及地坑内检查有无人员作业,确认无人工作时,方可启动;
2.3.8、严禁带负荷启动皮带机,皮带打滑时应先停机,清理完负荷后再启动,不能用人工助力启动;
2.3.9、皮带机在运行中,严禁用工具清理滚筒及皮带上的物料;地坑下的皮带夜间、阴雨天照明确保充足;
2.3.10、严禁在皮带机上行走或坐卧休息;严禁在皮带机上放置器具、材料、物件;
2.3.11、严禁跨越皮带机、在影响通道的皮带上应设置过桥;
2.3.12、皮带机检修,应办理停送电联络票和检修许可证,停电步骤如下:停机→断电→验电→挂警示牌→检修;
2.3.13、调整皮带机跑边可不找电工断电,但必须停止运行,并挂牌,且有人在皮带机控制开关处监护。
三、电石炉巡检管理规定
3.1.电石炉二层
3.1.1、电石炉周围巡检时要距离炉盖两米以上,防止炉盖喷火伤人;3.1.2、检查水路及水分配器时严禁触摸,防止烫伤;
3.1.3、巡检中严禁触摸粗气烟囱、净气烟囱管道;
3.1.4、严禁电石炉未断电上炉盖;
3.1.5、二楼吊装孔无吊装作业时要及时将防护栏安装到位,并检查牢固性;吊装孔要及时盖住,防止异物掉落伤人。
3.1.5、炉面出现大塌料,观察孔炸开,必须打开荒气烟道蝶阀大负压后,巡检工戴好面罩和手扪子再去盖观察孔或者使用铁棍挑观察孔盖作业。
3.2 .压放平台
3.2 .1、测量压放时,站立物体要牢靠,防止倾斜时双手触摸两个电极;一人测量,一人距离一米以上记录,严禁两人同时站在两个电极之间;
3.2 .2、压放平台巡检,严禁触摸铯137料位计,当料仓料位计有问题时要通知仪表处理,不准私自动用;巡检中发现料位计防护盒损坏时要及时撤离,并及时汇报班长,同时禁止其他无关人员进入;
3.2 .3、进入电石炉三楼半,必须查看液压站、压放平台及电极筒周围是否清洁无油污,如有则迅速清理,防止火星引发火灾;
3.2 .4、凡是一氧化碳检测仪显示大于300ppm,在环加和压放平台短时间作业(半小时以内)需使用一氧化碳防毒面具,尽量避免大于半小时的作业,进入环加内部作业必须佩戴长管式防毒面具或者空气呼吸器。
3.3. 环加楼层
3.3.1、环加巡检检查时,运转部位严禁触摸;包括检查料仓料位及刮板机构时;环加电机连接部位不得触摸;
3.3.2、环加测糊时,梯子要竖立牢靠,严禁同时触摸两个及以上电极;环加内人员不得超过三人,防止双人以上人员同时触摸两个以上电极,严禁同时触摸两项电极或触摸一项电极和环加;
3.3.3、严禁在环加盖板上行走,防co中毒及摔倒;
3.3.4、料仓出现低低料位报警,巡检工不得上料仓上盖观察料位,如需观察从侧面观察孔观察实际料位,如料仓缺料严重,不得观察料位,班长通知三层半以上的作业人员撤离,防止料仓爆炸伤人,必要时停炉处理;
3.4.加糊楼层
3.4.1、起吊电极糊时要检查吊装带是否牢固,如果吊装带损坏严禁起吊;
3.4.2、加糊人员在割开电极糊袋子时要在电极糊袋子侧位,不得在正下方;
3.4.3、吊电极糊或灰盒时要有专人在一楼吊装处监护,吊装孔下方严禁站人及行走,吊装结束后要及时将吊装孔盖住;
3.4.4、极糊添加时,要检查铁锹是否固定牢固,加糊点与加糊口严禁超过一米,防止铁锹飞出伤人;
3.4.5、电极糊起吊时人员要与起吊的电极糊袋子相距两米以上,防撞伤;电极糊起吊时要检查电动葫芦控制器是否损坏,如果损坏要在电工修复后才可动用
第2篇 某小区楼宇巡检系统管理使用规定
小区楼宇巡检系统管理使用规定
为了充分发巡检系统的技防作用,搞好小区的安全防范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一、使用巡检系统(包括:巡检棒、身份钮、触点)时,要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要求进行操作,否则按违纪论处;
二、严禁任何人将巡检棒、身份钮乱拆、乱拧、乱扔,造成损坏或影响其正常运行。一经发现,作违纪论处;
三、巡逻人员发现巡检系统(包括巡检棒、触点)出现故障时必须立即报告带班班长处理,并记录在《班长值班记录表》上。
四、巡逻人员必须严格按照管理处制定的巡逻计划时间表及巡逻路线进行楼宇巡逻,每一个巡检触点之间的巡检时间计划为10分钟,实到时间可因地制宜,以方便工作为准。
五、每班n个队员分别从本班班长处领取一根巡检棒并分别由一人负责n座楼宇的巡检工作,巡检触点每个人n个。
六、管理处必须将所巡检信息储存于电脑中并随时跟踪检查。
七、交接班时,交接班双方(带班班长)应认真做好巡检棒、身份钮的检查工作,并在《交接班记录表》上做好记录、签名确认。
八、巡检棒、身份钮由各班班长进行保管并向主管领导负责。
第3篇 电石巡检安全管理规定
一、 巡检前准备工作:
巡检人员必须做到三紧:衣领紧、袖口紧、下摆紧;
配料站及皮带机巡检准备:安全帽、防护手套、防尘口罩
电石炉巡检准备:安全帽、防护手套、防尘口罩、便携co检测仪、防毒面具
二、 配料及皮带机巡检安全规定
2.1巡检严格双人巡检制度,且前后相隔3米
2.2. 配料站巡检:
2.2.1、防机械伤害,检修过程中安全防护落实,敲击作业时要握紧敲击物;
2.2.2、防落物伤害,校称时砝码要抓牢,放在称量斗靠近料管处,放置稳定后方可继续拿下一个砝码;
2.2.3、防灰尘入眼 ,振动筛漏石灰,进入配料站校称时要对环境因素辨识,如果灰尘大要等待灰尘降低时再进入。
2.3.皮带机巡检:
2.3.1、巡检人员距离皮带0.5米以上;
2.3.2、检查运转设备时严禁触摸转动部位;
2.3.3、巡检工严禁跨越运行中的皮带;
2.3.4、巡检时严禁打闹,防止摔倒,撞击皮带机基础或滚落造成个人伤害;
2.3.5、对于皮带机漏料处理时,防尘口罩、防护手套、穿长袖衣物,减少皮肤裸漏造成烫伤;
2.3.6、禁止启动安全装置不齐全的皮带机;
2.3.7、在启动皮带机时,先到皮带机周围及地坑内检查有无人员作业,确认无人工作时,方可启动;
2.3.8、严禁带负荷启动皮带机,皮带打滑时应先停机,清理完负荷后再启动,不能用人工助力启动;
2.3.9、皮带机在运行中,严禁用工具清理滚筒及皮带上的物料;地坑下的皮带夜间、阴雨天照明确保充足;
2.3.10、严禁在皮带机上行走或坐卧休息;严禁在皮带机上放置器具、材料、物件;
2.3.11、严禁跨越皮带机、在影响通道的皮带上应设置过桥;
2.3.12、皮带机检修,应办理停送电联络票和检修许可证,停电步骤如下:停机→断电→验电→挂警示牌→检修;
2.3.13、调整皮带机跑边可不找电工断电,但必须停止运行,并挂牌,且有人在皮带机控制开关处监护。
三、电石炉巡检管理规定
3.1.电石炉二层
3.1.1、电石炉周围巡检时要距离炉盖两米以上,防止炉盖喷火伤人;3.1.2、检查水路及水分配器时严禁触摸,防止烫伤;
3.1.3、巡检中严禁触摸粗气烟囱、净气烟囱管道;
3.1.4、严禁电石炉未断电上炉盖;
3.1.5、二楼吊装孔无吊装作业时要及时将防护栏安装到位,并检查牢固性;吊装孔要及时盖住,防止异物掉落伤人。
3.1.5、炉面出现大塌料,观察孔炸开,必须打开荒气烟道蝶阀大负压后,巡检工戴好面罩和手扪子再去盖观察孔或者使用铁棍挑观察孔盖作业。
3.2 .压放平台
3.2 .1、测量压放时,站立物体要牢靠,防止倾斜时双手触摸两个电极;一人测量,一人距离一米以上记录,严禁两人同时站在两个电极之间;
3.2 .2、压放平台巡检,严禁触摸铯137料位计,当料仓料位计有问题时要通知仪表处理,不准私自动用;巡检中发现料位计防护盒损坏时要及时撤离,并及时汇报班长,同时禁止其他无关人员进入;
3.2 .3、进入电石炉三楼半,必须查看液压站、压放平台及电极筒周围是否清洁无油污,如有则迅速清理,防止火星引发火灾;
3.2 .4、凡是一氧化碳检测仪显示大于300ppm,在环加和压放平台短时间作业(半小时以内)需使用一氧化碳防毒面具,尽量避免大于半小时的作业,进入环加内部作业必须佩戴长管式防毒面具或者空气呼吸器。
3.3. 环加楼层
3.3.1、环加巡检检查时,运转部位严禁触摸;包括检查料仓料位及刮板机构时;环加电机连接部位不得触摸;
3.3.2、环加测糊时,梯子要竖立牢靠,严禁同时触摸两个及以上电极;环加内人员不得超过三人,防止双人以上人员同时触摸两个以上电极,严禁同时触摸两项电极或触摸一项电极和环加;
3.3.3、严禁在环加盖板上行走,防co中毒及摔倒;
3.3.4、料仓出现低低料位报警,巡检工不得上料仓上盖观察料位,如需观察从侧面观察孔观察实际料位,如料仓缺料严重,不得观察料位,班长通知三层半以上的作业人员撤离,防止料仓爆炸伤人,必要时停炉处理;
3.4.加糊楼层
3.4.1、起吊电极糊时要检查吊装带是否牢固,如果吊装带损坏严禁起吊;
3.4.2、加糊人员在割开电极糊袋子时要在电极糊袋子侧位,不得在正下方;
3.4.3、吊电极糊或灰盒时要有专人在一楼吊装处监护,吊装孔下方严禁站人及行走,吊装结束后要及时将吊装孔盖住;
3.4.4、极糊添加时,要检查铁锹是否固定牢固,加糊点与加糊口严禁超过一米,防止铁锹飞出伤人;
3.4.5、电极糊起吊时人员要与起吊的电极糊袋子相距两米以上,防撞伤;电极糊起吊时要检查电动葫芦控制器是否损坏,如果损坏要在电工修复后才可动用
第4篇 管理处工程部巡检规定
管理中心(处)工程部巡检规定
一、目的
为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及时发现并消除故障隐患,工程各系统必须对所辖设备进行日常巡检。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各项目管理中心(处)的工程部全体员工。
三、巡检要求
1.运行值班人员必须按本项目规定的时间、路线和项目巡视检查辖下的设备。
2.运行值班人员外出巡检,必须随身携带对讲机,随时与当值主管保持联系。
3.运行值班人员每次巡检均须在相应的运行日志上依顺序做好巡检情况和结果记录。
4.运行值班人员必须执行巡检签到规定,在设备现场设置的签到表上依时签到。
5.运行值班人员应根据当班设备的具体运行情况,对'手动'档运行的设备和有异常苗头、运行不稳定的设备加强巡检和监控。
6.发现设备仪表和电流表、电压表、压力表、湿度表等有缺陷,发现设备运行状况指示灯有损坏,发现安全保护元件有变化,应做好相关记录,并及时调整或更换,保证设备的监控元件在完好状态下运行。
7.发现有不正常的噪音、压力、湿度、振动、泄露等又不能迅速排除的,必须立即报告当值主管,并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或扩大。
8.工程主管要在每周对项目所属各专业部门、机房、值班室二次抽检。重点巡视工作记录中的数据是否正常,设备运行工况在正常范围,机房的清洁卫生状况,人员的精神面貌等并不定期检查主管日检记录表。
9.各专业领班、工程师每天都要对自己所管辖区域设备设施做认真检查。员工的记录是否填写完整,对不合格的记录,采取有效改进措施。并要在各值班记录、运行记录上签字,发现问题写下批注。检查运行设备工作是否处于正常状态。
第5篇 供配电系统设备巡检保养管理规定范本
供配电系统设备巡检保养管理规定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供配电系统设备的巡视检查保养以及检修方面的规程,确保供电系统的正常稳定运行,适用于工程管理部强电专业人员。
编制依据/引用文件
《北京地区电气规程汇编》
管理规程
1为保证变配电设备正常运行,及时发现并消除故障隐患,值班员必须对所辖设备2进行日常巡检。
3值班人员必须按本系统规定时间、路线和项目巡视检查责任区设备。
4值班人员外出巡检必须报值班长同意,随身携带对讲机、手电筒、机房钥匙,并在本值配电室门上挂去向牌。巡检时间超过1小时要主动与值班长或其他值班人员保持联系,如巡检人员未按时联系,值班长要主动与巡检人员联系,以保证人身安全。
5值班人员每次巡检后均应做好巡检情况和结果记录。
6值班人员必须执行巡检签到规定,在设备现场设置的签到表上依时签到。
7值班人员在特殊运行方式和设备缺陷运行等情况下,要加强特巡。
8变配电室内设备每2小时巡视检查一次,电气竖井每月巡检一次,公共区域电气设备每周巡检一次,楼外及大堂照明等设施每班巡检一次。巡检内容包括:设备运行、设备外观、有无打火、过热、发红、机房卫生、防火等情况。
9变配电室内设备每月做一次全面检查、保养,并做好相应记录。
10电气竖井内的电气设备每年做一次全面检查、保养,并填写《设备维修保养记录》。
11巡检人员要精力集中,注意安全,不准进行其它工作,发现问题立即处理或报告。
12供配电系统设备每年进行停电检修一次,对二次继电保护每三至五年做一次整定值校正及传动试验;对高压设备(高压柜、变压器、供电电缆)应每三至五年做一次耐压试验,以评估确定设备的性能状况。
记录
《工程管理部巡视签到表》
《工程部设备维修保养记录》
附加说明:
1.本标准由工程管理部组织起草、公司主管领导审核、总经理批准。
2.本标准由工程管理部负责解释、修订。
第6篇 燃气管道巡检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各单位巡检工作,提高燃气管网管理水平,减少管网运行风险,确保安全稳定供气,依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燃气行业标准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投产运行的各类高、中、低压燃气输配管网及调压箱(柜)、调压站、阀门井、及三桩等(以下简称燃气设施)的安全检查管理。
第二章巡检的工作准备
第三条 巡检人员应着工作装,携带巡检图、相关工具、检测仪、记录笔、巡检手册等。
第四条 巡检人员应做好气体检测仪等巡检工具的保养,确保使用时状态良好,并严格依据仪器操作说明(操作规程)进行使用。
第五条 巡检人员应熟知所巡辖区内燃气管线、调压箱、站(柜)、阀井、入户管及相邻“三沟”的位置、走向、规格、型号及运行情况。
第三章巡检范围及内容
第六条 室外燃气设施巡检范围包括:
(一)高、中、低压燃气管道;
(二)调压箱(柜)、调压站;
(三)阀门井;
(四)标志桩、里程桩、转角桩。
第七条 巡检内容
(一)管道安全保护距离内不应有土壤塌陷、滑坡、下沉、人工取土、堆积垃圾或重物、管道裸露、种植深根植物及搭建(构)筑物占压现象等。
(二)管道沿线不应有燃气异味、水面冒泡、树草枯萎和积雪表面有黄斑等异常现象或燃气泄出声响等。
(三)管道安全保护距离内不得有未办理会签手续的施工或因其它工程施工而造成管道损坏、管道悬空等现象。
(四)管道安全保护距离内施工不应动用机械铲、空气锤等机械设备,或出现燃气管道附件、标志被移动、覆盖、丢失或损坏的现象。
(五)调压箱(柜)、调压站供气压力是否符合供气要求,调压器及附属设施是否漏气。
(六)阀门井内设施是否漏气,井圈、盖、外壁是否完好。
(七)调压设施及附属设施是否完好,卫生状况是否符合要求。
(八) 检测阴极保护桩是否符合要求。
第四章巡检方式
第八条 采取巡视检查、泄漏检测等方式进行巡视、检查、检测,巡检周期将按季节变化适时调整。
第九条 根据室外燃气设备设施实际运行状况,分为以下三类区域:
(一)一类是指对接口中压塑料管、灰口铸铁管、调压箱根部管、所有的调压箱(柜)、调压站和阀门井以及发生过漏气现象的其它管道等。
(二)二类是指供气区域内(含建筑红线外非车行道上)其它管材(含钢管、pe管)、不同压力的管线、引入管。
(三)三类是指街道、田地上的环网中、高压干线,低压干线的钢管和pe管。
第十条 巡视标准
按照《燃气系统运行安全评价标准(试行)》,高压燃气管道运行检查周期应不低于每天一次;次高压燃气管道运行检查周期应不低于每周三次;中压燃气管道运行检查周期应不低于每周两次;低压燃气管道运行检查周期应不低于每两周一次。
第十一条 检测标准
对一类区域、二类区域、三类区域的供气设施安全净距3m内“三沟”井应固定检测周期。
第五章现场巡检要求
第十二条 巡检人员要按照“巡检图”线位、点位按时、定点巡查,杜绝脱岗、漏巡等现象,保证巡检到位率达100%,并做好记录。
第十三条 巡检以外观检查为主,泄漏检测采用仪器对地面钻孔处、信号管、管道附近的“三沟”等地下构筑物进行检测。
第十四条 巡检人员应每天对所辖区域内的阀门井、检查外观状态,并及时清理井上的覆盖物,以保持井内空气畅通,便于维护管理。
第十五条 巡检人员应检查调压箱(柜)、调压站,保持其外观干净,警示用语、报警电话等标识完整。
第十六条 巡检人员应保证巡检质量,对每个点位检测时间应至少达三十秒。
第十七条 在特殊时期(如自然灾害、重大节日或会议、活动、民俗节日、进入冬季和开春时),在保证日常巡检的基础上,对二、三类区域提高检测频次,按照每日一次进行检测,对重点部位(管线、设施、用户等)要加大巡检频次和力度。
第十八条 巡检记录填写要及时、详实、规范。
第十九条 巡检人员应及时更换调压器巡检签到记录卡和相关现场检查表,做好归档。
第六章异常处理
第二十条 对于阀门井井圈、盖、外壁损坏,应立即上报主管部门维修,并做好监护工作。
第二十一条 如发现燃气设施出现漏气等异常现象,要立即上报并做好现场安全监护工作。
第二十二条 如发现燃气设施被占压、安全保护距离范围内违章施工或动用机械铲、空气锤等机构设备等现象要坚决制止,并做好现场安全监护,做好记录,及时向上级汇报。
第二十三条 如发现管线及供气设备、设施安全净距内有勘探丈量、定位、动土等施工前兆,应及时询问、查看其施工会签手续,发现施工单位未办理会签手续的野蛮施工,要及时上报并强制制止施工,劝说施工单位及时补办会签手续,在手续补办前,做好现场监护及相关记录。
第二十四条 对给排水、热力、电力、电信、电缆等地下管网工程施工时,如发生与燃气管线平行或交叉铺设施工,巡检人员在确定会签手续齐全的前提下,应依据技术部门会签要求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和监护,协助施工单位确定燃气管线线位、走向、埋深等工作,同时做好相关记录。
第二十五条 如发生应急救援、抢险情况,巡检人员接到通知,应立即赶赴现场,配合做好相关抢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