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录
-
第1篇 工程部钥匙使用管理规定(7)
工程部钥匙使用管理规定(七)
1.0为规范工程部钥匙的使用,特制定本钥匙使用管理规定。
2.0本管理规定适用于:工程部所辖设备类机房门等钥匙的使用管理。
3.0本管理规定由工程部员工负责操作执行,工程领班负责日常管理,工程部主管负责监督管理。
4.0钥匙使用管理
4.1各专业领班按《工程部钥匙登记表》负责核对清点全部钥匙,确认登记所辖人员领用的钥匙,对工程值班室钥匙箱中钥匙按钥匙登记表核对登记分类存放;
4.2因工作所需个人领用的机房门及工具箱等钥匙,均须办理领用签名登记手续,其工具箱、资料柜等备用钥匙由工程部主管负责登记统一封存;
4.3工程领班实行轮班当值制,按《工程部钥匙登记表》备妥壹套当值领班所用的值班钥匙,负责钥匙的日常使用和交接班核对管理;
4.4当值员工按《工程部钥匙登记表》备妥壹套运行班当值钥匙,负责运行班钥匙的日常使用和交接核对管理,工程部钥匙领用/借用登记本作为交接班内容;
4.5工程部所管钥匙的更改或配置必须报经工程部主管书面批准,任何私自更改或配置行为,都将视作违规行为,受到警告处罚;
4.6任何员工离职时都必须交还所领用、借用的全部钥匙。
5.0钥匙借用管理
5.1工程部常用钥匙按类统一存放在工程值班室钥匙箱中,钥匙箱内钥匙原则上作为备用,由当值领班和当值员工负责借用、交接班核对登记管理;
5.2钥匙借用必须记录在工程部钥匙借用登记本和值班日志中,以借出者为主,接班者为辅负责及时跟查收回,及时注销钥匙借用记录,必须保证记录的准确性。
6.0相关记录
工程部钥匙登记表
第2篇 工程部工程进度质量投资管理规定
工程部工程进度、质量、投资管理规定
1、工程部进度、质量、投资管理以进度、质量、投资计划与目标及签定的合同、协议为依据。
2、工程部进度、质量、投资管理采用上级监督检查、抽查与下级汇报相结合的办法
3、工程部每周、月、季度组织一次工程进度、质量、投资检查并听取项目相关人员、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相关汇报。并将检查结果形成记录上报主管领导。
4、将进度、质量、投资检查结果纳入绩效考核。
5、工程部每周、月、季度根据检查结果和主管领导的意见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对工程的进度、质量、和投资情况进行总结和调整。并将调整结果形成会议纪要上报主管领导审批。
第3篇 物业工程部上墙制度:宿舍管理规定
1.0宿舍内严禁吸烟,如有违规者处以两百元罚款整。
2.0工程宿舍内严禁非工程人员留宿,如有违规者罚款一百元整。
3.0工程留宿人员床铺干净整洁,如有违规者罚款五十元整。
4.0当值宿舍卫生负责人,必须保证宿舍公共区域内干净,如有违者罚款五十元整。
5.0严禁在工程宿舍接待非本公司人员,如有违规处罚当事人一百元整。
6.0宿舍内实行门禁制度,最后离开者负责锁门,如有违规者罚款一百元整。
7.0工程全体人员签字确认:
第4篇 地产工程部人员劳动纪律管理规定
地产公司工程部人员及劳动纪律管理规定
1、工程部的人员变动和调整遵循严进严出的原则
2、工程部人员的考核遵循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
3、工作时间的规定:有关工作日及节假日的时间规定参见公司总体管理制度。
4、不准迟到早退,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请假,并填写请假单,以备记录并将记录纳入绩效考核中。
5、工作中需外出办事的必须进行申请,填写申请单,以备记录和考核。
6、工作需要去外地出差,必须进行申请。节假日需离开北京,同样必须申请。
7、工作中严禁聊天和从事其他娱乐活动,影响他人工作。
8、必须维护工作环境的整洁,爱护公共设施与财物。
9、办公物品的领用进行统一管理,要先计划、批准,后统筹安排领用,避免浪费。
10、不论在工作中还是在工作之外,不得作出有害和影响公司及部门利益和形象的行为,遵守法律和社会公德。
11、不准接受外单位的宴请或收受与变相收受礼品,如有发现立即进行严厉处罚,开除出工程部,并退回公司人事部门进行处理。
12、工程部人员如需进行对外招待,必须进行申请,核实批准后方可进行。
13、工程部所有招待费、交通费实行统一管理,即发生费用前要经过申请和批准,发生费用后要经过审核,然后统一报销。
第5篇 某物业工程部交接班管理规定
1.目的
规范工程值班人员交接班管理工作,确保运行值班工作的连续性和相关工作的交接顺利完成。
2.范围
适用于e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工程部的交接班管理。
3. 工作内容
3.1接班人员应提前十分钟到达岗位,做好接班工作。
3.2查看上班记录,听取上班值班人员运行情况的介绍,未完成工作交代。
3.3检查仪表、工具、机房钥匙及本部相关固定资产的数量状况,并在交接班记录上签名。
3.4检查设备运行情况。
3.5检查贵重物品是否齐全。
3.6检查值班室的卫生是否干净、物品放置是否整齐、钥匙是否齐全。
3.7凡有下列情况不得交接班,必要时立即通知工程主管到场处理:
3.7.1设备记录与实际运行状况不符时。
3.7.2交接班人数不齐或不在场时。
3.7.3接班人员精神状态不良,包括疲倦、醉酒、伤病等时。
3.7.4设备发生故障而在抢修中,而又必须交接双方共同处理时。
3.7.5设备运行有异常而又找不出原因或运行情况不明时。
3.7.6交班时发现仪表、工具、机房钥匙及本部相关固定资产的数量与清单上记录不符时。
第6篇 物业工程部上墙空调机房管理规定
物业工程部上墙制度:空调机房管理规定
空调机房管理规定
1.0大厦供冷及末端设备维修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空调机房内的值班人员必须熟悉主机及水泵系统情况、熟悉相关规程规定。
2.0空调机房建立24小时运行值班制度及门禁制度,当班人员按规定对机房内设备进行巡检,按照《空调机组作业指导书》的规定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值班工程师/领班。
3.0严格遵守《空调机组操作规程》中的所有条款操作机组。
4.0空调机房内设备由专人值守、管理,主机的投送及水温设定由值班工程师/领班安排空调工操作执行,值班人员必须做好值班记录,认真执行工程部《交接班制度》。
5.0值班人员在机组运行过程中发现主机及水泵出现情况时,首先要查明原因,如无法查明故障原因,可停止使用故障机组,改用备用设备,以确保大厦空调及生活热水的正常供应,并及时向领导汇报。
6.0空调机房内严禁吸烟,严格执行《工程部安全防火管理规定》。
7.0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保证空调系统设备的完好。
8.0当值人员须保持空调机房内清洁卫生,在每班交接班时应做好机房清理工作。
第7篇 z写字楼工程部管理值班规定
写字楼工程部管理值班规定
(1)工程部机电维修,实行24小时全天制值班。
(2)值班员应坚守岗位,做好各运行组的设备故障情况登记,以及维修组人员跟踪记录。
(3)各大厦设备故障情况均应汇报总值班室,未能得到及时处理的应详细汇报设备故障状况,以便总值班室依照经理和管理组的指示以及实际情况合理安排人员抢修。
(4)遇突发性事故应及时与总值班室取得联系,总值班员应迅速向经理和管理组汇报,以便及时组织抢修。
(5)维修人员在接到紧急事故处理派遣令后,应以最快的速度赶赴现场作出处理,使损失减至最小。
第8篇 某工程部工作信息管理规定
工程部工作信息管理规定
1、工程部的信息管理工作遵循及时、透明的原则
2、工程部的信息管理工作可分为工程部内部与工程部外部两个部分,所有工程部人员必须建立信息系统的概念,即公司是一个整体信息系统,而工程部是公司的一个信息子系统。为使公司整体良性运作,必须使公司与外部、工程部与公司及工作相关部门的信息流动及时、准确,从而引起良好的组织行为,减少消耗,提高效率。
3、工程部信息的接受:
a、工程部外部信息的接受原则上以工程部经理为接受入口,防止信息的过滤效应和信息的不必要扩散。工程部内所有工作人员接受外部信息后,必须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以便主管领导作出决策和汇报。由于接受信息人推委和延误造成的损失,由接受信息人负全责。
b、工程部接受公司或其他部门的信息指令后回复要及时。
c、工程部接受公司外部信息后要汇报给工程部经理,由工程部经理进行分析后汇报给公司主管领导或相关部门。
4、工程部信息的发布:
a、建立健全工作汇报制度,工程部执行每周、月度、季度、年度工作汇报制度,及工程部所有人员必须按上述时间向主管领导汇报工作,并形成记录。工程部经理根据公司要求定期向公司领导汇报工作。
b、工程部各级主管必须深入实际,了解收集信息。如上级得到的现场信息,下级还没有得到,经分析由工作安排或责任心及工作态度引起见给予相应的处罚,并纳入绩效考核。
c、工程部根据工程开展情况及时向公司相关部门传递相关信息,以便形成良好的分工与协作。
5、工程部信息工作的考核:工程部每月、季度和年度组织相关人员对信息工作监督检查和总结,形成记录,并纳入绩效考核。
第9篇 花园项目工程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1.目的:为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保证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特制定本规定。
2.范围:适用于'__花园'项目工程部
3.职责:监理公司负责落实日常的管理工作,项目工程部巡查并执行处罚规定。
4.1安全管理
若存在以下安全隐患,每项罚款500~2000元。
4.1.1开工前应编制安全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目标;专项方案应包括:外脚手架搭拆方案;塔吊、井架安拆方案;施工用电方案;高支模方案;土方开挖及深基坑支护方案;各项方案需经监理机构审查,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后方可实施。各专项方案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确定编制内容。没有专项方案的每一项罚款处理;有方案没有审批的每一项罚款处理。
4.1.2塔吊、井架、施工电梯等大型机械设备进场前应提交出厂合格证、技术说明书,经监理机构审查并报劳动部门验收取得准用证。没有经过劳动部门验收和准用证不得使用,违者罚款处理。
4.1.3施工单位应配备专职安全员,经监理机构审核后持证上岗,没有配备专职安全员的罚款处理。
4.1.4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劳动部门颁发的上岗证并经监理机构审核后持证上岗,没有上岗证的罚款处理。
4.1.5新员工入场施工单位要进行三级安全教育,作业前应进行安全交底,并将安全教育、安全交底记录报监理机构。没有进行安全教育、安全交底的每次罚款处理。
4.1.6任何人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未戴安全帽的每人罚款处理。
4.1.7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未系者每人罚款处理。
4.1.8严禁在施工现场穿拖鞋、裙子和赤膊施工。违反者将每人罚款处理。
4.1.9非特种作业人员不许攀爬井架,违者每人罚款处理。
4.1.10施工用井架不许搭乘人员上下,违者每次罚款处理。
4.1.11四口及五临边应做好防护,不合格每处罚款处理。
4.1.12严禁在施工现场喝酒、赌博违者每次罚款处理。
4.1.13施工现场严禁明火,如施工确实需要使用明火,需向甲方工程部申请批准后方可使用,违者每次罚款处理。
4.1.14严禁在施工现场的易燃易爆物旁吸烟,违者每人罚款处理。
4.1.15施工现场应有防火措施、设置防火器材和工具并符合要求,不符合要求的每处罚款处理。
4.1.16危险区域应设置安全警示标牌,没有标牌或不符合要求的每处罚款处理。
4.1.17在建工程外侧应用密目安全网封闭,并应超过施工高度1.5米,安全网应是安全监管部门准用产品。违者每处罚款处理。
4.1.18外脚手架立杆基础应硬化并设扫地杆和排水设施违者每处罚款处理。
4.1.19建筑物内严禁利用门窗框、栏杆、楼梯扶手等搭设脚手架,违者每处罚款处理。
4.1.20建筑物应设置符合安全规程要求的上下人行通道,没有通道或不符合要求的每处罚款处理。
4.1.21施工现场的塔吊、井架必须安装保险装置、避雷装置和通讯装置,未安装的每台罚款处理。
4.1.22卷扬机钢丝绳要经常检查,发现钢丝绳有老化、锈蚀、缺油等现象要及时更换。更换不及时的罚款处理。
4.1.23搅拌机作业平台应当稳固,离合器、制动器、钢丝绳应达到使用安全的要求。达不到要求的每项罚款处理。
4.1.24电锯应设置防护罩和防护挡板,防护罩和防护挡板缺一项罚款处理。
4.1.25楼层卸料平台要设置防护门,地面进料口要搭设防护棚。违者每处罚款处理。
4.1.26施工机械临时用电应采用'三相五线制'不符合要求的每处罚款处理。
4.1.27配电箱应采用一机一闸,门、锁、防雨措施齐全,配线整齐。不符合的每处罚款处理。
4.1.28电线电缆过道应有保护,电杆上要有横项、绝缘子,不得将电线架于脚手架上。违者每处罚款处理。
4.1.29电线电缆不得有老化、破皮、绝缘差的现象。违者每处罚款处理。
4.1.30潮湿作业及手持灯应当使用36v安全电压,未使用36v安全电压的每处罚款处理。
4.1.31施工和生活照明用电线路乱接、乱拉、无插头,不符合要求的每处罚款元处理。
4.1.32保险丝与机械设备容量应相匹配,不得用其他金属丝代替,违者每处罚款处理。
4.1.33发生安全事故时要及时上报,并采取保护措施,故意隐瞒不报和措施不得力的罚款处理。
4.2文明施工的管理,
若存在以下不文明施工现象,每项罚款500~1500元。
4.2.1施工现场入口处应挂五牌二图,无五牌二图或内容不全的每处罚款处理。
4.2.2开工前应绘制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合理安排围墙、办公生活区、工程材料、构配件、加工场、塔吊、井架、施工电梯、施工道路、洗车槽、临时水电线路、通讯线路等的平面位置,经甲方和监理机构审查批准后按图布置,施工单位不得随意更改。如确实需要更改,需申报经批准后方可更改。没有平面图或平面图没有经过审批罚款处理,没有按图布置的每处罚款处理。
4.2.3施工现场应当封闭管理,入口设置洗车槽和沉淀池并配备高压冲洗枪,
驶出工地的车辆必须在洗车槽内清洗干净方可上路行驶。排水应经沉淀后才能排出,违者罚款处理。
4.2.4施工现场的排水设施应当畅通,场内不得有大面积积水。不符合的每处罚款处理。
4.2.5施工现场应当设置垃圾池,施工和生活垃圾分别集中堆放并及时清运。违者每处罚款处理。
4.2.6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出现脏、乱、差的,并不及时整改的每处罚款处理。
4.2.7施工现场应设置厕所。不设厕所或卫生条件不符合要求的罚款处理。
4.2.8施工现场应有防尘防噪音措施,夜间未经许可不得施工,现场不得焚烧有毒有害的物质。违者每次罚款处理。
4.2.9市政道路上禁止行驶履带式机械,如确需通过,经市政主管同意并采取措施方可通过。违者每次罚款处理,并承担修复费用。
4.2.10禁止在人行道与环境铺装面上行驶任何机动车辆,违者每次罚款处理。
4.2.11不得在水泥路面上、楼地面上堆放砂浆和混凝土,应使用灰槽。天花、墙面抹灰时铺彩条布保护地面。违者每处罚款处理。
4.2.12在楼层施工时要做到工完场清,垃圾要清运干净,机械、工具排放整齐。违者每处罚款处理。
4.2.13不得从高空、门窗洞口倾倒垃圾、杂物等,违者每次罚款。
4.2.14不得在现场和楼内随意大小便,在墙面上乱写乱画,违者每次罚款100-500元处理。
4.2.15对成品(半成品)墙面、地面,安装完成后的门窗、水电设施、电梯、机电设备等要进行成品保护。违者每处罚款处理。
第10篇 物业工程部上墙发电机房管理规定
物业工程部上墙制度:发电机房管理规定
发电机房管理规定
1.0发电机房重地,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平时机房门应加锁。
2.0发电机应处于随时投入运行状态,市电停电时,确保发电机迅速投入发电和送电。
3.0每月试开发电机一次,开机前应检查水、机油、柴油等,试机时间为10分钟。试机时,要检查电气部件、接触器、继电器、连接螺丝以及发电机、柴油机的主要部件,并按要求填写保养检查记录。
4.0柴油机启动用蓄电池,应及时充电保证足够的电压,并应经常清扫保持蓄电池的清洁。
5.0发电机组运行时应注意柴油机的声音是否正常,检查油温、油压、水温、电压、电流、频率,做好记录。
6.0保持发电机组的清洁,保持机房的环境清洁卫生。
7.0机房内禁止堆放和发电机无关的物品,更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8.0发电机油箱内必须储备2/3的油量,并且还应有1-2桶油储备。
9.0机房内应保持消防设施完好,并有手持式气体灭火器材1-2个备用。
第11篇 物业工程部上墙水泵房管理规定
物业工程部上墙制度:水泵房管理规定
水泵房管理规定
1.0水泵房由工程部领班及运行操作人员负责运行操作维护保养。
2.0运行班运行操作人员必须每天24小时保证大厦用水需求。
3.0运行操作人员必须定时巡视检查泵房内的所有机电设备设施运行情况,并做记录。
4.0运行操作人员必须每班保持水泵房内及机电设备清洁卫生,并保持室内干燥无杂物,无关人员禁止进入。
5.0运行操作人员必须保证设备正常运行所必须进行的保养工作,及时加润滑油,处理盘根漏水,紧固松动螺栓,更换磨损接手弹性胶圈等工作。
6.0运行操作人员对发现设备存在的不正常现象,如轴承温度过高,泵体振动强烈或产生不正常噪音,电机温升过高,运行电流超过额定电流,水泵供水间隔时间超过正常间隔时间,应及时报告专业领班及部门经理,派维修工人检查维修。
7.0运行操作人员对不经常使用的水泵,如消防栓泵、喷淋消防泵等机电设备应定期点动,观察是否正常可靠并做记录。
8.0运行操作人员必须做好交接班工作,没有交接班不准离岗,交接班时应做好交接记录并签字。
第12篇 物业工程部上墙宿舍管理规定
物业工程部上墙制度:宿舍管理规定
工程部宿舍管理规定
1.0宿舍内严禁吸烟,如有违规者处以两百元罚款整。
2.0工程宿舍内严禁非工程人员留宿,如有违规者罚款一百元整。
3.0工程留宿人员床铺干净整洁,如有违规者罚款五十元整。
4.0当值宿舍卫生负责人,必须保证宿舍公共区域内干净,如有违者罚款五十元整。
5.0严禁在工程宿舍接待非本公司人员,如有违规处罚当事人一百元整。
6.0宿舍内实行门禁制度,最后离开者负责锁门,如有违规者罚款一百元整。
7.0工程全体人员签字确认:
第13篇 地产工程部工作目标管理规定
地产公司工程部工作目标管理规定
1、工程部工作目标、计划的制定
a、工程部经理根据公司的总体情况和上级领导的要求制定工程部的年度工作目标和计划、季度工作目标和计划、和月度工作目标和计划。并将工作目标、计划进行分解,落实到工程部和工程项目的工作上。
b、项目经理根据工程部的工作目标、计划制定项目的总体目标、计划和年度、季度、月度工作目标、计划,并将目标、计划进行分解,落实到各单项工程和分部分项工程的工作上。
c、各单项工程和分部分项工程主管根据项目的工作目标、计划制定单项和分部分项工程的工作目标、计划,并将目标、计划进行分解,落实到个人或监理单位、施工单位。
d、工程部工作目标、计划的制定采用相对民主的办法,即上级的目标、计划摊派和下级答辩的办法。上级目标、计划摊派后,下级在两个工作日内就目标、计划的合理性和可行性提出自己的意见,并就目标、计划的情况达成一致,并上报主管副总或总经理审批使目标、计划生效。目标、计划生效后,作为工作绩效的考核依据。
3、工程部工作目标、计划的考核
a、工程部各级工作目标生效后,工程部按时组织相关人员对工作目标、计划的完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b、工程部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工作目标、计划的完成情况进行分析,找出影响目标、计划完成的主、次要因素。
c、将工作目标与计划的考核结果纳入绩效考核之中。
d、工程部将工作目标、计划分析结果形成纪要,并上报主管副总或总经理审阅。
4、工程部工作目标、计划的调整
工程部经理根据工作目标、计划的分析结果和主管领导的意见对工程部的工作目标、计划和下级目标、计划进行相应的调整,并将调整的结果上报主管领导审批。
5、工程部工作目标和计划的种类:
a、工程进度目标和计划
b、工程质量目标和计划
c、工程安全与文明施工目标、计划
d、工程施工投资目标与计划
e、工程部总体目标与计划
f、工程部资料与文件管理计划与目标
g、工程部岗位与人员编制目标、计划
h、工程部办公与管理费用目标与计划
i、工程部企业文化实施与管理目标规划
第14篇 某工程部招投标管理规定
工程部招投标管理规定
1、工程部会同预算部进行工程的招投标工作,招投标工作以国家、行业及公司的相关管理规定为依据。
2、招投标工作一般工程施工或监理单位采用公开招标与邀标相结合的办法,甲控材料设备的招投标采用邀标的形式进行。
3、工程部招投标工作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a、公开、公正的原则
b、标价与成本相结合的原则
c、工程性质与施工能力相结合的原则
4、工程部招投标工作必须遵循的工作程序:
a、工程招投标投标单位考察工作申请及领导批复。
b、投标单位的考察和选择投标单位
c、将考察结果上报主管副总或总经理批阅
d、会同预算部编制招标文件
e、招标文件的发放与工程现场答疑
f、接受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
g、保送招投标主管部门进行评标和开标
h、将中标结果保送主管领导审批
5、工程部根据项目工作情况组织相关人员对招投标工作进行审查,并将审查结果纳入绩效考核。
第15篇 某花园项目工程部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1.目的:为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保证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特制定本规定。
2.范围:适用于'__花园'项目工程部
3.职责:监理公司负责落实日常的管理工作,项目工程部巡查并执行处罚规定。
4.1安全管理
若存在以下安全隐患,每项罚款500~2000元。
4.1.1开工前应编制安全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目标;专项方案应包括:外脚手架搭拆方案;塔吊、井架安拆方案;施工用电方案;高支模方案;土方开挖及深基坑支护方案;各项方案需经监理机构审查,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后方可实施。各专项方案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确定编制内容。没有专项方案的每一项罚款处理;有方案没有审批的每一项罚款处理。
4.1.2塔吊、井架、施工电梯等大型机械设备进场前应提交出厂合格证、技术说明书,经监理机构审查并报劳动部门验收取得准用证。没有经过劳动部门验收和准用证不得使用,违者罚款处理。
4.1.3施工单位应配备专职安全员,经监理机构审核后持证上岗,没有配备专职安全员的罚款处理。
4.1.4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劳动部门颁发的上岗证并经监理机构审核后持证上岗,没有上岗证的罚款处理。
4.1.5新员工入场施工单位要进行三级安全教育,作业前应进行安全交底,并将安全教育、安全交底记录报监理机构。没有进行安全教育、安全交底的每次罚款处理。
4.1.6任何人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未戴安全帽的每人罚款处理。
4.1.7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未系者每人罚款处理。
4.1.8严禁在施工现场穿拖鞋、裙子和赤膊施工。违反者将每人罚款处理。
4.1.9非特种作业人员不许攀爬井架,违者每人罚款处理。
4.1.10施工用井架不许搭乘人员上下,违者每次罚款处理。
4.1.11四口及五临边应做好防护,不合格每处罚款处理。
4.1.12严禁在施工现场喝酒、赌博违者每次罚款处理。
4.1.13施工现场严禁明火,如施工确实需要使用明火,需向甲方工程部申请批准后方可使用,违者每次罚款处理。
4.1.14严禁在施工现场的易燃易爆物旁吸烟,违者每人罚款处理。
4.1.15施工现场应有防火措施、设置防火器材和工具并符合要求,不符合要求的每处罚款处理。
4.1.16危险区域应设置安全警示标牌,没有标牌或不符合要求的每处罚款处理。
4.1.17在建工程外侧应用密目安全网封闭,并应超过施工高度1.5米,安全网应是安全监管部门准用产品。违者每处罚款处理。
4.1.18外脚手架立杆基础应硬化并设扫地杆和排水设施违者每处罚款处理。
4.1.19建筑物内严禁利用门窗框、栏杆、楼梯扶手等搭设脚手架,违者每处罚款处理。
4.1.20建筑物应设置符合安全规程要求的上下人行通道,没有通道或不符合要求的每处罚款处理。
4.1.21施工现场的塔吊、井架必须安装保险装置、避雷装置和通讯装置,未安装的每台罚款处理。
4.1.22卷扬机钢丝绳要经常检查,发现钢丝绳有老化、锈蚀、缺油等现象要及时更换。更换不及时的罚款处理。
4.1.23搅拌机作业平台应当稳固,离合器、制动器、钢丝绳应达到使用安全的要求。达不到要求的每项罚款处理。
4.1.24电锯应设置防护罩和防护挡板,防护罩和防护挡板缺一项罚款处理。
4.1.25楼层卸料平台要设置防护门,地面进料口要搭设防护棚。违者每处罚款处理。
4.1.26施工机械临时用电应采用'三相五线制'不符合要求的每处罚款处理。
4.1.27配电箱应采用一机一闸,门、锁、防雨措施齐全,配线整齐。不符合的每处罚款处理。
4.1.28电线电缆过道应有保护,电杆上要有横项、绝缘子,不得将电线架于脚手架上。违者每处罚款处理。
4.1.29电线电缆不得有老化、破皮、绝缘差的现象。违者每处罚款处理。
4.1.30潮湿作业及手持灯应当使用36v安全电压,未使用36v安全电压的每处罚款处理。
4.1.31施工和生活照明用电线路乱接、乱拉、无插头,不符合要求的每处罚款元处理。
4.1.32保险丝与机械设备容量应相匹配,不得用其他金属丝代替,违者每处罚款处理。
4.1.33发生安全事故时要及时上报,并采取保护措施,故意隐瞒不报和措施不得力的罚款处理。
4.2文明施工的管理,
若存在以下不文明施工现象,每项罚款500~1500元。
4.2.1施工现场入口处应挂五牌二图,无五牌二图或内容不全的每处罚款处理。
4.2.2开工前应绘制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合理安排围墙、办公生活区、工程材料、构配件、加工场、塔吊、井架、施工电梯、施工道路、洗车槽、临时水电线路、通讯线路等的平面位置,经甲方和监理机构审查批准后按图布置,施工单位不得随意更改。如确实需要更改,需申报经批准后方可更改。没有平面图或平面图没有经过审批罚款处理,没有按图布置的每处罚款处理。
4.2.3施工现场应当封闭管理,入口设置洗车槽和沉淀池并配备高压冲洗枪,
驶出工地的车辆必须在洗车槽内清洗干净方可上路行驶。排水应经沉淀后才能排出,违者罚款处理。
4.2.4施工现场的排水设施应当畅通,场内不得有大面积积水。不符合的每处罚款处理。
4.2.5施工现场应当设置垃圾池,施工和生活垃圾分别集中堆放并及时清运。违者每处罚款处理。
4.2.6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出现脏、乱、差的,并不及时整改的每处罚款处理。
4.2.7施工现场应设置厕所。不设厕所或卫生条件不符合要求的罚款处理。
4.2.8施工现场应有防尘防噪音措施,夜间未经许可不得施工,现场不得焚烧有毒有害的物质。违者每次罚款处理。
4.2.9市政道路上禁止行驶履带式机械,如确需通过,经市政主管同意并采取措施方可通过。违者每次罚款处理,并承担修复费用。
4.2.10禁止在人行道与环境铺装面上行驶任何机动车辆,违者每次罚款处理。
4.2.11不得在水泥路面上、楼地面上堆放砂浆和混凝土,应使用灰槽。天花、墙面抹灰时铺彩条布保护地面。违者每处罚款处理。
4.2.12在楼层施工时要做到工完场清,垃圾要清运干净,机械、工具排放整齐。违者每处罚款处理。
4.2.13不得从高空、门窗洞口倾倒垃圾、杂物等,违者每次罚款。
4.2.14不得在现场和楼内随意大小便,在墙面上乱写乱画,违者每次罚款100-500元处理。
4.2.15对成品(半成品)墙面、地面,安装完成后的门窗、水电设施、电梯、机电设备等要进行成品保护。违者每处罚款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