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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弃物管理规定12篇

发布时间:2023-02-17 19:12:21 查看人数:20

废弃物管理规定

第1篇 学校废弃物管理规定模版

学校废弃物管理规定【1】

为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校园,有效实施环境教育,人人有责,人人有岗,尽快使我校建设成为环境优美,景色宜人的绿色学校,现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以进一步引导师生倡导节约、节能。

一、垃圾分类及管理:

(1)对于学生在学习过程中产生的垃圾,可分为可回收垃圾和不可回收垃圾两大类。

(2)可回收垃圾。如废纸、塑料袋(纸),饮料瓶,易拉罐等,由各班分类收集装袋,定期收集至学校废品回收站。

(3)不可回收垃圾。如清扫过程中产生的泥土、果皮、纸屑等,由各班整理装袋后,送放到学校垃圾箱内。

(4)可循环使用的教科书,应爱惜,不乱涂、乱写,确保完好可再利用。

(5)师生在生活劳动过程中产生的废水,能二次利用尽量做到二次使用,如浇花、灌树木等。

二、各教学人员,必须对学生进行保护环境,净化校园的行为习惯教育,使学生养成不乱丢果皮,纸屑的良好卫生习惯,确保校园优美舒适的学习环境。

(1)教师应节约办公用纸,提倡无纸化办公。

(2)尽量少印讲义,节约纸张,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3)废旧报纸、纸张应集中回收处理。

(4)文印室油墨蜡纸应分类处理。

(5)提倡教学参考书、教材循环使用,节约学校行政开支。

(6)后勤部门收集的废灯管、废玻璃应集中,统一处理。

三、奖惩

1、对于认真执行本制度的班级、学生个人和教师集体,学校在学期末进行优秀班集体、文明办公室及环保先进个人等评选时优先考虑,并给予精神和物质奖

2、对于不认真执行本制度的班级、学生个人和教师集体评选时取消其参评资格。

校园垃圾管理办法【2】

为了提高我校的垃圾分类处理的工作水平,全面提升全校师生的环保意识,大力推进我校作为国家级“绿色学校”的建设工作,专门制定此项制度:

一、垃圾的分类

垃圾处理是环保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处理得当与否,直接影响到人们的生活质量,随着社会的进步,垃圾分类处理越来越被人们所重视,一般垃圾处理可分为三类:

1. 可回收垃圾:是指有机物,可再次利用的物质,如各类废纸、废旧钢铁、玻璃、易拉罐、旧塑料纸等;

2. 不可回收垃圾:是指没有利用价值,不可再次利用的物质。如:超薄型塑料纸,小于0.02毫米,如食品包装袋,白色盒纸这类物质埋在土壤中50年也不能分解。

3. 有毒有害垃圾:如废电池、此类物质含有大量重金属,一节电池可污染一亩地,实验室的废弃物,经过实验化学反应后,能产生有害气体或液体。有毒有害垃圾必须有专人负责,专用容器包装,送垃圾场专门处理。

二。具体措施

1.健全组织网络,各类垃圾实行专人管理,各班级、处室都要设立垃圾专管员。

2.垃圾专管员负责对本班、本科室的垃圾进行一级分类。

3.各班、各处室设立废纸收集箱,校园内设置垃圾箱,并标明“回收”、“不可回收”。

4.各班、各处室对垃圾进行分类回收,并有明确标志。

5.学校总务处设置“不可回收”垃圾桶和有毒有害垃圾桶,各班、各处室每天定时将相应垃圾统一放入相应垃圾桶内。

6.学校与街道签订协议,每日定时来校清理垃圾。

7.各班、各处室每周二次将废纸、废塑料瓶等可回收垃圾卖给废品回收人员,充做班费等使用。

8.各班、各处室、校园垃圾桶都配备相应垃圾袋。

9.学校实验室有毒有害物质处理方法另行规定。

三。垃圾分类表:

分类

细化

代表物品

回收步骤

处理方法

可回收

废纸类、纸容器类

1.白纸、报纸、牛皮纸

2.纸杯、纸餐盒

1.除去塑胶封面

2.铺平、叠好

3.纸容器洗净叠好

卖给废品回收人员

铝箔包、

牛奶纸盒

1.各种饮料

2.伊利牛奶等

1.去除吸管胶膜

2.清洗

3. 压扁

塑胶瓶

酸奶、洗发露等

清洗

塑料瓶

矿泉水、可乐瓶

清洗、压扁

铝罐

碳酸饮料罐

清洗、压扁

铁罐

沙虫剂等

清洗

其他类

1.损坏的劳动工具

2.大型废弃物

3.废灯泡、灯管

4.废教具、学具

不可回收

塑料袋、塑料软管、果皮、各种笔类、文具、光盘、录影带、软盘、旅行袋、球类等

放入相应垃圾袋中交由环卫人员处理

大学校园管理中心垃圾站管理制度【3】

1、垃圾站设立一名管理人员,两名保洁养护人员,实行24小时管理制;

2、垃圾站开启时间为上午5:30—11:30,下午2:00—5:00,其余时间不许转运垃圾;

3、保洁人员要及时冲洗地面及墙面,保证垃圾站随时干净整洁,无异味、无虫蝇;

4、严格按照压缩式垃圾站操作规程使用,若违规操作致使机械零部件损坏,操作人员按配件价值的20%赔偿;

5、及时检修、维修、保养垃圾站的设备及垃圾转运车辆,使之损耗减低到最小。如遇大修,需向中心主任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6、重视机械操作培训学习,及时向专业人员请教;遵守机械操作安全,如违规操作,致使发生事故,由本人自行负责;

7、保证垃圾转运车辆的安全正常运行,保持车辆干净整洁,车辆要做到无污渍、无灰尘、无异味;

8、校内小型垃圾转运车每天用完必须及时清洗、入库,加油或维修需向管理人员申请;

9、严禁在垃圾站内吸烟,杜绝一切火源,提高警惕,防患于未然;

10、创一流服务,树立文明垃圾站形象。

第2篇 某食堂废弃物处置管理规定

为规范食堂垃圾处理流程及方式,规范餐厨废弃物处置,美化食堂环境,杜_品安全隐患,特制定食堂废弃物处置管理规定。

一、 食堂管理人员要自觉遵守《食品安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责任人职责,严格执行废弃物处置管理规定。

二、废弃物管理措施:

1、食堂必须按要求将废弃物进行无害化处理。严禁将废弃物直接排入下水道、倒入公共厕所和其他生活垃圾收集设施,一经发现,从重处罚。

2、废弃物实行分类管理,分别处理。

①食品原料粗加工产生的垃圾(菜叶、根须、动物内脏、毛皮等垃圾物)按生活垃圾处理,即倒入垃圾桶加上盖子;

②泔水类垃圾(食物残渣、饭、菜、汤水、锅底、留样处理物等)按规定倒入专用泔水桶。

③禁止任何员工私自将残菜剩饭带出食堂。

④食堂垃圾按时集中到垃圾池,禁止堆入在食堂或厨房内,禁止随意乱倒。

⑤各操作间产生的厨房垃圾分类存放在各自的垃圾桶内,垃圾桶清运必须及时;

⑥运输垃圾时有适当措施防止垃圾沿途飞扬漏撒,各处垃圾桶必须保持外观清洁,无明显刺鼻异味,操作间的垃圾桶内有套袋。

3、食堂负责人加强对食堂废弃物处置工作的检查监督,对不按规定处理餐厨垃圾的员工,责令立即改正,并给予相关人员一定的经济处罚。

三、本细则适用食堂所有员工,对于违反规定的员工视情节严重给予相应处罚,本规定最终解释权归公司办公室。

四、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第3篇 汽车集团危险废弃物处置管理规定

1.目的与适用范围

1.1 为加强危险废弃物污染、消防防治工作,规范公司危险废弃物回收利用和处置行为,建立有效的管理机制,制订本规定。

1.2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危险废弃物处置管理。

2.引用文件

《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3.术语和定义

3.1 定义:危险废弃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即具有燃爆性、毒性或感染性及可能产生对人体健康或环境危害的废弃物质。

3.2 分类:依据公司实际情况,按照危险特性主要分为可燃废弃物、不可燃废弃物;按照节约减耗原则分为可利用废弃物和不可利用废弃物。

3.3 危险废弃物包括: 1)废弃的化学品、化学品容器罐、含有化学品的制品、废弃的松香油等; 2)一些含有害物质的废弃物:废蓄电池、废日光灯管等。 3)一些含有害物质的废弃办公用品:墨盒、废碳粉、废电池、含油墨类的办公用品等。 4)废机油、废柴油、废润滑油、

废液压油、废防冻液、油抹布、面纱、漆渣等。

4.职责

4.1 生产管理部负责编制和修订《危险废弃物处置管理规定》;负责各部门危险废弃物处置情况的检查、监督和考核;

4.2 危险废弃物的产生部门负责其产生的危险废弃物的识别分类、收集、标识、临时储存和监管,形成台账记录;对部门自查发现的违规班组或个人进行考核;

4.3 仓储部负责危险废弃物从其他部门转入和从公司转出的台账登记和收容管理,;负责废弃物收集点的防燃爆和消防安全管理;

4.4 制造技术部对危险废弃物的处置提供各类相关技术参数和技术指标的支持;对技术性较强的处置工装或处置容器设计图纸,提出技术方面的建议;参与危险废弃物泄漏、燃烧等事故的原因调查与分析;

4.5 采购部负责寻找具备危险废弃物处置资质的供应商,并要求供应商依照国家法规要求提供化学品 msds(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为生产过程中危险化学品的安全使用和产生的危险废弃物安全处置提供安全技术参数。

4.6 治安消防科负责对危险废弃物集中存放点进行日巡逻检查,发现异常或发现险情第一时间报告和应急处理。

5.管理内容

5.1 可燃危险废弃物

5.1.1 收集

5.1.1.1 各部门当班产生的可燃危险废弃物必须当班在生产现场清理并转走,放置到部门设置的专用收集容器内,并填写【部门危险废弃物管控台账】备查。保证生产现场没有撒落、遗留(接班人员发现没有清理和转走,或生产现场有大片撒落、遗留,可拒绝接班,及时上

报部门领导处理);

5.1.1.2 产生危险废弃物的部门按废弃物类别配备相应的收集容器,做好标识,容器不能有破损或其它可能导致废弃物泄漏、燃烧的隐患,不得放入其他废弃物或生活垃圾。

5.1.2 储存

5.1.2.1 各部门严格遵守分类存放、禁止与生活垃圾混装、安排专人检查和维护的原则进行可燃废弃物的临时放置和储存;

5.1.2.2 每日产出量少于 10kg 的不可再利用的可燃废弃物(如改装部产生的漆渣、油抹布等),产生部门做好防燃爆措施后,放入危险废弃物专用收集容器,部门进行定时定点定人监控或定点焚烧,产出量大于 10kg 的不可再利用的可燃废弃物产生部门送入仓储部指定的收集点储存,(新加)填写【部门危险废弃物管控台账】备查;

5.1.2.3 不能通过焚烧处置、不可再利用的可燃废弃物,使用空油桶密封(如废机油、润滑油、空油漆桶等),由产生部门送入仓储部指定的收集点储存。收集点 10 米范围内,除防泄漏和消防器材外,禁止放置无关杂物和其他可燃物。仓储部建立【危险废弃物收容登记台账】;

5.1.2.4 可再利用的可燃废弃物(如改装部产生的废稀释剂等),放入专用收集容器,标识清楚。收集容器 5 米范围内,除防泄漏和消防器材外,禁止放置无关杂物和其他可燃物,以及动火作业。部门必须安排有专人负责监管储存状况,填写【部门危险废弃物管控台账】备查;部门内部如需使用可再利用的可燃废弃物,只能在专用收集容器储存或放置不超过 5kg 的可再利用的可燃废弃物,仅够使用即可,多出部分由产生部门送入仓储部指定的收集点储存。

5.1.3 处置标准与周期

5.1.3.1 每日产出量少于 10kg 的不可再利用的可燃废弃物(如改装部产生的漆渣等),产生部门放入危险废弃物专用收集容器后,每周六下午在废品焚烧点,在部门安全员的监护下进行焚烧处置,填写【部门危险废弃物管控台账】备查;

5.1.3.2 不能通过焚烧处置、不可再利用的废弃物(如空油漆桶、废柴油、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防冻液等),由仓储部与处置公司联系,按照公司制度办理出厂手续。处置时财务、审计部门共同参与。废弃物视数量情况随时处理,不得堆积过多影响安全。

5.2 不可燃危险废弃物

5.2.1 收集

5.2.1.1 可利用的不可燃危险废弃物,为防止人员磕碰受伤,保持生产现场整洁,各部门当班产生的不可燃危险废弃物必须经常清理或转走,放置到部门设置的专用收集容器或区域内;

5.2.1.2 不可利用的不可燃危险废弃物,由产生部门收集后送入仓储部指定的收集点储存,在仓储部的【危险废弃物收容登记台账】中要有记录。

5.2.2 储存

5.2.2.1 不可燃危险废弃物的收集点应设置到人员较少处,并有围栏防护;

5.2.2.2 由产生部门在生产过程中收集后,送入仓储部指定的收集点储存。仓储部在【危险废弃物收容登记台账】登记。

5.2.3 处置

5.2.3.1 部门制作工位器具需要使用可利用的不可燃危险废弃物(金属边角料等)时,在仓储部领用;

5.2.3.2 仓储部与具备危险废弃物处置资质的公司联系,按照公司制度办理出厂手续。处置时财务、审计部门共同参与。

6.考核规定

6.1 对未按照本规定进行危险废弃物处置过程管理的部门责任人,视后果的严重程度,生产管理部给予 50 元至 200 元的考核;

6.2 对未按照本规定进行危险废弃物处置,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财产损失情况,当事人、部门责任人、部门安全员、班组长分别承担 50%、30%、10%、10%;未造成财产损失,但造成严重影响的,生产管理部对当事人、部门责任人、部门安全员、班组长分别考核 300 元、100 元、50 元、50 元; 造成人员伤亡的,根据《安全生产管理办法》中工伤事故的考核比例执行 考核。

6.3 对未按照本规定进行危险废弃物处置,造成重大环境污染、火灾等事故的,按照国家法律相关规定追究各级责任。

7.相关表单

序号 表单名称 表单编号 保存部门 保存期限

1 部门危险废弃物管控台账 生产管理部 3 年

2 危险废弃物收容登记台账 生产管理部 3 年

9附则

本办法由生产管理部负责制定与解释,自批准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4篇 z学校食堂废弃物管理规定

学校食堂废弃物管理规定

一、食堂所有残菜剩饭和菜叶等废弃物全部分类处理,做到日产日清。严禁乱倒乱放。

二、禁止任何员工私自将残菜剩饭运出食堂。

三、残菜剩饭由专人负责集中。

四、禁止以餐厨废弃物为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禁止使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餐厨废弃物喂养畜禽。

五、食堂垃圾按时集中到垃圾池,禁止堆放在食堂或厨房内,禁止随意乱倒。

六、禁止使用剩饭剩菜。

第5篇 生产废弃物管理规定

(1)为加强对生产区生产废弃物的管理,消除事故隐患,保证安全文明生产,避免浪费和减少经济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2)公司生产废弃物属于化学物品或化学危险品的,在执行本制度的同时,还必须严格执行《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等规定。

2、生产废弃物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规定下列各项为生产废弃物:

(1)  加制氢装置及催化装置的废催化剂

(2) 环保车间的污泥

3、生产废弃物管理

(1)生产废弃物由废弃物产生部门归口管理,安全部监督落实。

(2)产生废弃物的车间或部门应主动配合环保部的工作,接受环保部的调查和取证。

(3)各车间计划性和非计划性产生的废弃物,均应及时以书面报告的形式(包括废弃物产生的原因、数量、安全环保措施以及非计划性产生的责任、损失情况等)报告生产副总、安全部。

(4)各生成废弃物的车间部门应根据《化学危险品管理条例》的要求,采取安全可靠措施,妥善组织生产废弃物的贮存和保管。应注意避日晒雨淋,通风干燥。不同类废弃物之间保持一定的间距,严防混堆、混桶,严防液体废弃物泄漏,设置明显的标志牌,远离火源等。

(5)严禁废弃液体倒入下水道。

(6)各生成废弃物的车间部门和安全部应建立生产废弃物管理台帐,详细记录废弃物产生、数量、贮存情况、安全措施,以及非计划性废弃物的调查取证情况等。

4、生产废弃物处理

生产废弃物应及时采取措施,尽快妥善处理。主要以两种方式进行处理。

(1)废弃物报废处理。具有回收和利用价值的废弃物,包括废熔盐、废机油应及时联系经营口进行外销处理。废弃物外销处理前,应报告并征得分管领导的批准。用户需有相关资质,并对用户说明国家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有关法规、运输、贮存、使用中的安全措施及注意事项等。

(2)废弃物的销毁。不具有回收使用价值的废弃物,由安全部依据国家化学危险物品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安全周密的保障措施,提出申请,经严格的程序审查批准后,方可组织销毁处理。

5、调查及责任

非计划性产生的生产废弃物,由安全部负责进行调查取证,查明废弃物产生原因、性质、责任、经济损失等,写出书面调查报告,报公司有关领导,由公司经理办公会研究处理意见,属责任事故者,按公司有关规定将追究责任人的相应责任。

6、本制度由环保部监督执行。

第6篇 化验室玻璃制品废弃物管理规定

目的

为了保障食品安全,防止化验室内的破损玻璃制品及其他残留化学品流入车间,给产品带来安全隐患。特制订以下管理制度。

1 当班使用完的玻璃试剂瓶和塑料试剂瓶,由当班化验员用自来水内外冲洗干净,玻璃和塑料分开放置到指定专用回收袋中.

2发现破损玻璃制品严禁再次使用,直接放入回收袋中.

3垃圾回收袋装满后,通知外部环保车,根据垃圾分类进行废品回收.

4本规定自即日起执行.

第7篇 化验室玻璃制品及其废弃物管理规定

目的

为了保障食品安全,防止化验室内的破损玻璃制品及其他残留化学品流入车间,给产品带来安全隐患。特制订以下管理制度。

1 当班使用完的玻璃试剂瓶和塑料试剂瓶,由当班化验员用自来水内外冲洗干净,玻璃和塑料分开放置到指定专用回收袋中.

2发现破损玻璃制品严禁再次使用,直接放入回收袋中.

3垃圾回收袋装满后,通知外部环保车,根据垃圾分类进行废品回收.

4本规定自即日起执行.

第8篇 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处理安全管理规定

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处理安全管理规定

1、贮存、处置危险废弃物的建设项目,其职业安全卫生及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并经当地环保部门和其它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各所属公司、委托加工单位车间的危险废弃物,必须指定专人收集,送公司剧毒危化部统一处置,不得随意抛弃。

3、安全技术部门负责把各所属公司、委托加工单位车间产生危险废弃物的产生量、贮存、流向、处置等有关资料上报区环保局。

4、禁止在危险化学品贮存区域内堆积可燃危险废弃物。

5、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弃物,必须按照危险废弃物特性分类进行。禁止混合贮存、运输、处置性质不相容而未经安全性处置的危险化学品废弃物。

6、运输危险废弃物,必须采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

7、对危险废弃物的容器、包装物、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场所、设施,必须设置危险废弃物识别标志。

8、危险废弃物的包装应采用易回收利用、易处置或者在环境中易消纳的包装物。

9、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弃物的场所、设施、设备、容器、包装物及其它物品转作它用时,必须经过消除污染及消毒处理,方可使用。

10、泄漏或渗漏危险化学品的包装容器应迅速移至安全区域。

11、制订在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弃物时发生的意外事故的应急措施和防范措施。

12、因发生事故,造成危险废弃物严重污染环境时,安全技术部门必须立即采取措施消除或减轻对环境的污染危害,及时通报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并向公司领导和区环保部门以及其它有关部门报告。

第9篇 某有限公司固体废弃物管理规定

目的

规范固体废弃物的控制,减少固体废弃物的产生和对环境造成的污染;确保固体废弃物的处理过程及处理结果符合公司环境方针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适用范围

适用于在公司生产活动、办公、产品和服务中产生的所有固体废弃物分类、收集、存放和处理。

职责

各部门负责废弃物存放和处理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各科室和部门负责本科室和部门的生产、办公和生活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的收集、分类、处理等工作。

管理规定

固体废弃物分类

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即指具有毒性、腐蚀性、反应性、易燃性、浸出毒性等特性之一,由于其数量、浓度、物理化学性质或易传播性引起死亡率增加,无法治愈的疾病发病率增高或者对人体健康或环境造成危害的固体、半固体、液体废物等,主要有废旧日光灯管、废电池、墨盒;废弃油杂质、擦油布、更换下来的含油零件、废旧电瓶;施工中的废弃涂料、沥清、油漆;绿化工作中的残留农药及其容器等。

不可回收利用的一般固体废弃物:指在工程施工、生活中产生的不可回收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有建筑垃圾、食堂产生的食物垃圾及生活垃圾等。

可回收利用的一般固体废弃物:指在生产、办公活动中产生的可回收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有设备维修产生的金属零件、废纸箱、废木箱、玻璃瓶罐、废塑料、废纸等。

固体废弃物收集、分类、存放、标识

各部门按要求设置有明确标识的固体废弃物收集处。

固体废弃物应严格分类,划分相应的存放区域,合理堆放。

有毒、有害废弃物单独放置在密闭容器内或对其进行全封闭,采用不同颜色的包装物并注明“固体废弃物种类”、“产生日期”、“产生部门”等相关信息。

固体废弃物的处理

可回收无毒无害固体废弃物的处理:如可再次利用,则就地回收,如废纸板等;如不可再次利用,则各部门负责人指定专人进行处理,可与废品收购站联系处理,如钢筋头、包装材料等。

可回收有毒有害固体废弃物的处理:此类废弃物如废油桶及原料空桶,废灭火器罐等由提供该物资的相关方进行回收。

不可回收无毒无害的固体废弃物的处理:由公司委托有资格的垃圾清运单位处理,并与其签订垃圾清运合同。

不可回收有毒有害的固体废弃物的处理:必须执行国家有关法规,利用密闭容器存放,防止二次污染。清运应委托具有有毒废弃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并出具相关证明。

上述处理方法所涉及的相关方,执行《供方/相关方控制程序》,对其施加有效影响。

固体废弃物控制监督

各部门每月份对固体废弃物的收集、分类、存放、处理进行监督检查,并填写《固体废弃物处理记录表》。

5相关文件

5.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6记录

6.1 《固体废弃物处理记录表》

固体废弃物处理记录表

部门或单位:

日 期废弃物名称数 量回收或清运部门处理人员签字备 注

第10篇 大型汽车集团危险废弃物处置管理规定

1.目的与适用范围

1.1 为加强危险废弃物污染、消防防治工作,规范公司危险废弃物回收利用和处置行为,建立有效的管理机制,制订本规定。

1.2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危险废弃物处置管理。

2.引用文件

《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3.术语和定义

3.1 定义:危险废弃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即具有燃爆性、毒性或感染性及可能产生对人体健康或环境危害的废弃物质。

3.2 分类:依据公司实际情况,按照危险特性主要分为可燃废弃物、不可燃废弃物;按照节约减耗原则分为可利用废弃物和不可利用废弃物。

3.3 危险废弃物包括: 1)废弃的化学品、化学品容器罐、含有化学品的制品、废弃的松香油等; 2)一些含有害物质的废弃物:废蓄电池、废日光灯管等。  3)一些含有害物质的废弃办公用品:墨盒、废碳粉、废电池、含油墨类的办公用品等。 4)废机油、废柴油、废润滑油、

废液压油、废防冻液、油抹布、面纱、漆渣等。

4.职责

4.1 生产管理部负责编制和修订《危险废弃物处置管理规定》;负责各部门危险废弃物处置情况的检查、监督和考核;

4.2 危险废弃物的产生部门负责其产生的危险废弃物的识别分类、收集、标识、临时储存和监管,形成台账记录;对部门自查发现的违规班组或个人进行考核;

4.3 仓储部负责危险废弃物从其他部门转入和从公司转出的台账登记和收容管理,;负责废弃物收集点的防燃爆和消防安全管理;

4.4 制造技术部对危险废弃物的处置提供各类相关技术参数和技术指标的支持;对技术性较强的处置工装或处置容器设计图纸,提出技术方面的建议;参与危险废弃物泄漏、燃烧等事故的原因调查与分析;

4.5 采购部负责寻找具备危险废弃物处置资质的供应商,并要求供应商依照国家法规要求提供化学品 msds(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为生产过程中危险化学品的安全使用和产生的危险废弃物安全处置提供安全技术参数。

4.6 治安消防科负责对危险废弃物集中存放点进行日巡逻检查,发现异常或发现险情第一时间报告和应急处理。

5.管理内容

5.1 可燃危险废弃物

5.1.1 收集

5.1.1.1 各部门当班产生的可燃危险废弃物必须当班在生产现场清理并转走,放置到部门设置的专用收集容器内,并填写【部门危险废弃物管控台账】备查。保证生产现场没有撒落、遗留(接班人员发现没有清理和转走,或生产现场有大片撒落、遗留,可拒绝接班,及时上

报部门领导处理);

5.1.1.2 产生危险废弃物的部门按废弃物类别配备相应的收集容器,做好标识,容器不能有破损或其它可能导致废弃物泄漏、燃烧的隐患,不得放入其他废弃物或生活垃圾。

5.1.2 储存

5.1.2.1 各部门严格遵守分类存放、禁止与生活垃圾混装、安排专人检查和维护的原则进行可燃废弃物的临时放置和储存;

5.1.2.2 每日产出量少于 10kg 的不可再利用的可燃废弃物(如改装部产生的漆渣、油抹布等),产生部门做好防燃爆措施后,放入危险废弃物专用收集容器,部门进行定时定点定人监控或定点焚烧,产出量大于 10kg 的不可再利用的可燃废弃物产生部门送入仓储部指定的收集点储存,(新加)填写【部门危险废弃物管控台账】备查;

5.1.2.3 不能通过焚烧处置、不可再利用的可燃废弃物,使用空油桶密封(如废机油、润滑油、空油漆桶等),由产生部门送入仓储部指定的收集点储存。收集点 10 米范围内,除防泄漏和消防器材外,禁止放置无关杂物和其他可燃物。仓储部建立【危险废弃物收容登记台账】;

5.1.2.4 可再利用的可燃废弃物(如改装部产生的废稀释剂等),放入专用收集容器,标识清楚。收集容器 5 米范围内,除防泄漏和消防器材外,禁止放置无关杂物和其他可燃物,以及动火作业。部门必须安排有专人负责监管储存状况,填写【部门危险废弃物管控台账】备查;部门内部如需使用可再利用的可燃废弃物,只能在专用收集容器储存或放置不超过 5kg 的可再利用的可燃废弃物,仅够使用即可,多出部分由产生部门送入仓储部指定的收集点储存。

5.1.3 处置标准与周期

5.1.3.1 每日产出量少于 10kg 的不可再利用的可燃废弃物(如改装部产生的漆渣等),产生部门放入危险废弃物专用收集容器后,每周六下午在废品焚烧点,在部门安全员的监护下进行焚烧处置,填写【部门危险废弃物管控台账】备查;

5.1.3.2 不能通过焚烧处置、不可再利用的废弃物(如空油漆桶、废柴油、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防冻液等),由仓储部与处置公司联系,按照公司制度办理出厂手续。处置时财务、审计部门共同参与。废弃物视数量情况随时处理,不得堆积过多影响安全。

5.2 不可燃危险废弃物

5.2.1 收集

5.2.1.1 可利用的不可燃危险废弃物,为防止人员磕碰受伤,保持生产现场整洁,各部门当班产生的不可燃危险废弃物必须经常清理或转走,放置到部门设置的专用收集容器或区域内;

5.2.1.2 不可利用的不可燃危险废弃物,由产生部门收集后送入仓储部指定的收集点储存,在仓储部的【危险废弃物收容登记台账】中要有记录。

5.2.2 储存

5.2.2.1 不可燃危险废弃物的收集点应设置到人员较少处,并有围栏防护;

5.2.2.2 由产生部门在生产过程中收集后,送入仓储部指定的收集点储存。仓储部在【危险废弃物收容登记台账】登记。

5.2.3 处置

5.2.3.1 部门制作工位器具需要使用可利用的不可燃危险废弃物(金属边角料等)时,在仓储部领用;

5.2.3.2 仓储部与具备危险废弃物处置资质的公司联系,按照公司制度办理出厂手续。处置时财务、审计部门共同参与。

6.考核规定

6.1 对未按照本规定进行危险废弃物处置过程管理的部门责任人,视后果的严重程度,生产管理部给予 50 元至 200 元的考核;

6.2 对未按照本规定进行危险废弃物处置,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财产损失情况,当事人、部门责任人、部门安全员、班组长分别承担 50%、30%、10%、10%;未造成财产损失,但造成严重影响的,生产管理部对当事人、部门责任人、部门安全员、班组长分别考核 300 元、100 元、50 元、50 元; 造成人员伤亡的,根据《安全生产管理办法》中工伤事故的考核比例执行 考核。

6.3 对未按照本规定进行危险废弃物处置,造成重大环境污染、火灾等事故的,按照国家法律相关规定追究各级责任。

7.相关表单

序号 表单名称 表单编号 保存部门 保存期限

1 部门危险废弃物管控台账     生产管理部 3 年

2 危险废弃物收容登记台账     生产管理部 3 年

9附则

本办法由生产管理部负责制定与解释,自批准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11篇 废弃物管理规定

1. 目的

对施工现场、办公室、生活区废弃物进行有效的管理和处理,以减轻或避免废弃物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对浙江省工业设备安装集团有限公司环保分公司南京华润热电有限公司2_330mw燃煤机组脱硝改造项目工程废弃物的收集、贮存和处置。

3.职责

仓库负责可回收一般废弃物的管理和处理;办公室负责其他废弃物的管理和处理。

材料员负责废弃物回收与供应商进行协商。

各专业部门负责收集本部门产生的废弃物并按规定堆放到废弃物贮存场所。

4.废弃物的分类

4.1危险废弃物

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弃物名录或者国家危险废弃物鉴别标准认定的具有危险性的废弃物。

可回收危险废弃物:可为社会物资回收部门回收,有利用价值的危险废弃物(如:汽油等)

不可回收危险废弃物:没有回收利用价值的危险废弃物(如:粘油的碎布或手套、报废的灯管等)

4.2一般废弃物

没有危险性的废弃物,不在国家危险废弃物名录之中。

可回收一般废弃物:指不属于危险废弃物,但有回收利用价值的废弃物(如废纸等)

不可回收一般废弃物:指不属于危险废弃物,又没有回收利用价值的废弃物(如生活垃圾)

5、废弃物的整理收集

5.1一般废弃物的收集和贮存

办公室负责组织各部门设置废弃物分类放置场所,并做好分类标识(如废纸、生活垃圾)

各专业部门将废弃物送到项目部指定的废弃物放置场所。

生产性可回收一般废弃物的收集和贮存

a) 各专业班组加工的工业废料,如钢废料、金属边角料等可直接运入废料仓,由项目部材料部进行统一储存。

b) 其他物料、半成品、成品的报废,由总包单位开《材料出门证》,经总包签字确认后,进行统一处理。

不可回收一般废弃物放置到项目部指定场所。

焊条头的回收由焊接作业人员负责每天作业结束后进行回收,在每天下班前存放到项目部指定的焊条头回收点进行统一处理。

5.2危险废弃物的收集和贮存

仓库和各专业部门按危险废弃物特性分类收集和存放,性质不相容而危及安全性处置的危险废弃物不得混合收集和存放。

设置危险废弃物放置场所,并做好识别标志,将危险废弃物分类收集并存放到指定场所。

危险废弃物放置场所应具有防晒、防雨防渗漏等功能。

运输危险废弃物时不能倾倒、洒漏并严禁野蛮装卸。

6、废弃物的处理

废弃物的处置应遵循无害化、资源化、减量化

7、危险废弃物的处理

项目部应与处理机构或供货商签订合同,明确处理废弃物的要求和方法。

项目部将危险废弃物交本项目认可的处理机构进行处理。

废弃物运输过程中禁止野蛮装卸,防止洒漏,以避免造成不良影响,搬运危险废弃物时必须使用防护用具,需要转移、运输危险废弃物时,应选择安全和不污染的包装材料和方式,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以防泄漏、散逸和破损。

第12篇 食堂废弃物处置管理规定

为规范食堂垃圾处理流程及方式,规范餐厨废弃物处置,美化食堂环境,杜绝食品安全隐患,特制定食堂废弃物处置管理规定。

一、 食堂管理人员要自觉遵守《食品安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责任人职责,严格执行废弃物处置管理规定。

二、废弃物管理措施:

1、食堂必须按要求将废弃物进行无害化处理。严禁将废弃物直接排入下水道、倒入公共厕所和其他生活垃圾收集设施,一经发现,从重处罚。

2、废弃物实行分类管理,分别处理。

①食品原料粗加工产生的垃圾(菜叶、根须、动物内脏、毛皮等垃圾物)按生活垃圾处理,即倒入垃圾桶加上盖子;

②泔水类垃圾(食物残渣、饭、菜、汤水、锅底、留样处理物等)按规定倒入专用泔水桶。

③禁止任何员工私自将残菜剩饭带出食堂。

④食堂垃圾按时集中到垃圾池,禁止堆入在食堂或厨房内,禁止随意乱倒。

⑤各操作间产生的厨房垃圾分类存放在各自的垃圾桶内,垃圾桶清运必须及时;

⑥运输垃圾时有适当措施防止垃圾沿途飞扬漏撒,各处垃圾桶必须保持外观清洁,无明显刺鼻异味,操作间的垃圾桶内有套袋。

3、食堂负责人加强对食堂废弃物处置工作的检查监督,对不按规定处理餐厨垃圾的员工,责令立即改正,并给予相关人员一定的经济处罚。

三、本细则适用食堂所有员工,对于违反规定的员工视情节严重给予相应处罚,本规定最终解释权归公司办公室。

四、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废弃物管理规定12篇

目的规范固体废弃物的控制,减少固体废弃物的产生和对环境造成的污染;确保固体废弃物的处理过程及处理结果符合公司环境方针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适用范围适用于在公司生产活动、办公、产品和服务中产生的所有固体废弃物分类、收集、存放和处理。职责各部门负责废弃物存放和处理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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