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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管理制度评审和修订规定 第2篇安全生产规定评审与修订管理规定 第3篇管理制度评审和修订的规定 第4篇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评审修订规定 第5篇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评审修订规定 第6篇关于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评审和修订的规定 第7篇食品标识管理规定办法修订版
第1篇 管理制度评审和修订规定
1.目的
为了加强对本安全标准化管理文件管理,及时评审和修订本管理文件,确保其适宜性和有效性,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本安全标准化管理文件中涉及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标准的评审和修订。
3.职责范围
3.1 公司安检办负责组织有关部门专业人员制订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文件,并送达相关部门进行会签,征求修改意见。
3.2 安检办根据会签提出的修改意见,对初稿进行修改,形成审批稿。
3.3 审批稿最终必须经总经理审核批准后,才能发布实施。
3.4 由安检办负责定期实施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制度的评审和修订工作。
4. 评审与修订
4.1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文件的评审
1)评审的频次:正常情况下,每年组织评审一次;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可随时组织评审。
(1)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化;
(2)生产装置和工艺技术发生重大变化;
(3)安全生产相关的组织机构发生重大变化;
(4)管理机构的管理职责发生重大变化时;
2)评审组织:由安检办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实施评审。
3)评审内容
(1)与法律、法规符合性;
(2)与企业发展总体水平的相适应性;
(3)与工艺流程和装置变化的相适应性;
(4)安全管理制度之间的相容性和匹配性;
4)评审输出
(1)评审结果作为本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文件修订的主要依据之一。
(2)评审结果要形成书面材料,反馈给参加评审的人员和审批人。
4.2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文件的修订
1)修订频次:正常情况下,每两年组织修订一次。当出现以下情况,可随时组织修订。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发生变化,现行安全规章制度与之出现冲突,或不能充分满足法律、法规要求;
(2)生产装置和工艺技术发生重大变化;
(3)新装置、新产品投产,现行管理制度不能覆盖其安全管理;
(4)组织机构发生重大变化,需重新分配安全生产职责;
(5)各级人员素质发生较大变化,规章制度的要求已经充分转变员工的自觉行动;
2)修订组织:本着制订部门组织修订的原则,当制订部门发生职能变化时,由该职能的后续承接部门组织。必要时,需了解该制度的制订的原始背景。
3)修订依据:
(1)国家行业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条例。
(2)安全生产制度评审结果。
(3)制度执行过程中,员工提出其它合理建议。
4)修订后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文件,要履行会签手续,最后由总经理审批后,才能发布实施。
4.3 管理文件中某制度的终止执行
因特殊原因,对本标准化管理文件中的某制度需要终止执行时,必须按原审批程序申请批准后方可终止执行。
第2篇 食品标识管理规定办法修订版
食品标识管理规定修订版
关于实施新修改的《食品标识管理规定》有关事项的公告
《食品标识管理规定》(总局第102号令)于2007年8月27日公布,自2008年9月1日起施行。
该规定实施以来对规范食品标识标注,加强食品标识的监管,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切实做好食品安全法的贯彻实施工作,进一步加强对食品标识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国家质检总局于2009年10月22日公布了《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食品标识管理规定》根据该决定作相应的修订,重新公布。
广大食品生产者和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认真学习和掌握新修改的《食品标识管理规定》,规范食品标识标注,加强管理和监督检查,严格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鉴于部分食品生产者尚有一定数量的符合原规定要求的食品包装库存,为节约资源、避免和减少浪费,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食品生产者在2010年6月1日前生产加工的食品可以继续使用符合原规定要求的原有标识包装,也可以在销售单元中通过加贴标签、另附补充说明等形式完善原有标识中有关内容,保证全部标识内容符合新修改的《食品标识管理规定》。
自2010年6月1日起,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生产加工的食品标识内容和形式不符合新修改的《食品标识管理规定》要求的,依法予以查处。
特此公告。
二
第3篇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评审修订规定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评审和修订的规定
1.目的
为了加强对安全生产制度的管理,及时评审和修订安全生产制度,确保安全生产制度的适宜性和有效性,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标准评审和修订。
3.引用法规、标准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
4.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制订
4.1安全劳资监察处组织有关的专业部门制订公司级的安全生产制度,并送达相关部门、单位进行会签,征求修改意见。
4.2安全劳资监察处根据会签提出的修改意见,对初稿进行修改,形成审批稿。
4.3审批稿经分管副总审核后由总经理审批,发布实施。
5.评审与修订
5.1安全生产制度的评审
5.1.1评审的频次:正常情况下,每年组织评审一次;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可随时组织评审。
a)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化;
b)生产装置和工艺技术发生重大变化;
c)安全生产相关的组织机构发生重大变化;
d)管理机构的管理职责发生重大变化时;
5.1.2评审组织:安全生产制度评审,本着制订部门组织相评审的原则。
5.1.3评审内容
a)与法律、法规符合性;
b)与企业发展总体水平的相适应性;
c)与工艺流程和装置变化的相适应性;
d)安全管理制度之间的相容性和匹配性;
5.1.4评审输出
5.1.4.1评审结果作为安全生产制度修订的主要依据之一。
5.1.4.2 评审结果要形成书面材料,反馈给参加评审的人员和审批人。
5.2安全生产制度修订
5.2.1修订频次:正常情况下,每两年组织修订一次。当出现以下情况,可随时组织修订。
a)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发生变化,现行安全规章制度与之出现冲突,或不能充分满足法律、法规要求;
b)生产装置和工艺技术发生重大变化;
c)新装置、新产品投产,现行管理制度不能覆盖其安全管理;
d)组织机构发生重大变化,需重新分配安全生产职责;
e)各级人员素质发生较大变化,规章制度的要求已经充分转变员工的自觉行动;
5.2.2修订组织:安全生产制度修订,本着制订部门组织修订的原则,当制订部门发生职能变化时,由该职能的后续承接部门组织。必要时,需了解该制度的制订的原始背景。
5.2.3修订依据:
5.2.3.1国家行业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条例。
5.2.3.2安全生产制度评审结果。
5.2.3.3制度执行过程中,员工提出其它合理建议。
5.2.4修订后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要履行会签手续,最后由总经理审批后,修订版发布实施。
5.2.4 安全生产制度终止执行
因特殊原因,终止执行的安全生产制度,按原审批程序申请批准终止执行。
第4篇 安全生产规定评审与修订管理规定
第一条 目的
为了加强对安全生产规定的管理,及时评审和修订安全生产规定,确保安全生产规定的适宜性和有效性,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规定、安全标准等的评审和修订。
第三条 安全生产规定的制订
1.安全部组织有关单位及人员制订安全生产制度,并送达相关单位进行会签,征求修改意见。
2.安全部根据会签提出的修改意见,对初稿进行修改,形成审批稿。
第四条 评审与修订
1.安全生产规定的评审
评审的频次:正常情况下,每年组织评审1次;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可随时组织评审:
(1)当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标准废止、修订或新颁布时;
(2)当企业归属、体制、规模发生重大变化时;
(3)当生产设施新建、扩建、改建时;
(4)当工艺、技术路线和装置设备发生变更时;
(5)当上级安全监督部门提出相关整改意见时;
(6)当安全检查、风险评价过程中发现涉及到规章制度层面的问题时;
(7)当分析重大事故和重复事故原因,发现制度性因素时;
(8)其他相关事项。
评审组织:安全生产规定评审,本着制订单位组织评审的原则。由安全部主持评审会议并形成评审记录,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
评审内容:
(1)与法律、法规符合性;
(2)与企业发展总体水平的相适应性;
(3)与工艺流程和装置变化的相适应性;
(4)安全管理规定之间的相容性和匹配性。
评审输出:
评审结果作为安全生产规定修订的主要依据之一;评审结果要形成书面材料,反馈给参加评审的人员和审批人。
2.安全生产规定的修订
修订频次:正常情况下,每三年组织修订1次。当出现以下情况,可随时组织修订: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发生变化,现行安全规定与之出现冲突,或不能充分满足法律、法规要求;
(2)生产装置和工艺技术发生重大变化;
(3)新装置、新产品投产,现行管理规定不能覆盖其安全管理;
(4)组织机构发生重大变化,需重新分配安全生产职责;
(5)各级人员素质发生较大变化,规章制度的要求已经充分转变员工的自觉行动。
修订组织:安全生产规定修订,本着制订单位组织修订的原则,当制订单位发生职能变化时,由该职能的后续承接单位组织。必要时,需了解该规定的制订的原始背景。
修订依据:
(1)国家行业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条例;
(2)安全生产规定评审结果;
(3)规定执行过程中,员工提出其它合理建议。
修订后的安全生产规定,要履行会签手续,按照《山东成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制度建设管理规定》进行下发执行。
3.安全生产规定的终止执行
因特殊原因,终止执行的安全生产规定,按原审批程序申请批准终止执行。
第五条 本规定由安全部负责解释。
第六条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第5篇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评审修订规定
1.为保证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有效性和实用性,确保安全生产正常有序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2.公司所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评审和修订
3 职责
3.1 总经理负责审批评审计划,负责主持评审活动,审批评审结果,签发评审意见。
3.2 综合管理部负责组织评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评审和修订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编制管理评审计划;作好管理评审记录并编写管理评审报告;负责管理评审后改进措施实施的检查、监督和验证。
3.3 各单位负责提供与评审要求有关的信息资料,参加评审会议,并根据评审报94
告制定并实施本部门的改进措施。
4 内容
4.1 评审策划
4.1.1 例行评审计划
例行评审每年进行一次,一般在每年第一季度进行。由综合管理部编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评审计划”,经总经理批准后,下发各相关部门。评审计划包括以下内容:4.1.2 临时评审计划
在发生以下情况时,综合管理部在总经理指示下,编制临时评审计划,评审计划内容如4.1.1 规定。
(1)规章制度修订的时机
1) 当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标准废止、修订或新颁布时;
2) 当企业归属、体制、规模发生重大变化时;
3) 当生产设施新建、扩建、改建时;
4) 当工艺、技术路线和装置设备发生变更时;
5) 当上级安全监督部门提出相关整改意见时;
6) 当安全检查、风险评价过程中发现涉及到规章制度层面的问题时;
7) 当分析重大事故和重复事故原因,发现制度性因素时;
8) 其它相关事项。
(2)规章制度修订的频次
1)符合本制度第2 条第(1)款情况时及时修订或增补;
2)每年对规章制度的有效性、符合性、完整性进行一次全面评审和修订,提出改进、完善措施。
95
4.2 评审过程
4.2.1 安全操作规程评审
由各单位组织相关人员(单位负责人、安全员、技术人员、岗位操作人员)组成评审小组,对安全操作规程进行评审,评审组织者要做好记录,并形成评审报告。
4.2.2 各单位安全规章制度评审
由各单位组织相关人员(公司相关部门、单位领导、基层管理人员、员工)组成评审小组,对本单位安全规章制度进行评审,评审组织者做好记录,并形成评审报告。
4.2.3 公司安全规章制度评审
由综合管理部组织相关人员(公司领导、各部门领导、各部门安全员、员工代表)组成评审小组,对公司安全规章制度进行评审,评审组织者做好记录,并形成评审报告。
4.2.4 综合管理部汇总所有评审报告,上报总经理审批。
4.3 改进
4.3.1 总经理审批评审报告,作出评审批示,要求各单位做好改进工作。
4.3.2 各单位根据总经理批准的评审报告进行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修改,
并报综合管理部审核,总经理批准执行。
4.3.3 各单位要将最新的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及时下发到岗位,并组织进行学习。
第6篇 关于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评审和修订的规定
1.为保证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有效性和实用性,确保安全生产正常有序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2.公司所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评审和修订
3 职责
3.1 总经理负责审批评审计划,负责主持评审活动,审批评审结果,签发评审意见。
3.2 综合管理部负责组织评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评审和修订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编制管理评审计划;作好管理评审记录并编写管理评审报告;负责管理评审后改进措施实施的检查、监督和验证。
3.3 各单位负责提供与评审要求有关的信息资料,参加评审会议,并根据评审报94
告制定并实施本部门的改进措施。
4 内容
4.1 评审策划
4.1.1 例行评审计划
例行评审每年进行一次,一般在每年第一季度进行。由综合管理部编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评审计划”,经总经理批准后,下发各相关部门。评审计划包括以下内容:4.1.2 临时评审计划
在发生以下情况时,综合管理部在总经理指示下,编制临时评审计划,评审计划内容如4.1.1 规定。
(1)规章制度修订的时机
1) 当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标准废止、修订或新颁布时;
2) 当企业归属、体制、规模发生重大变化时;
3) 当生产设施新建、扩建、改建时;
4) 当工艺、技术路线和装置设备发生变更时;
5) 当上级安全监督部门提出相关整改意见时;
6) 当安全检查、风险评价过程中发现涉及到规章制度层面的问题时;
7) 当分析重大事故和重复事故原因,发现制度性因素时;
8) 其它相关事项。
(2)规章制度修订的频次
1)符合本制度第2 条第(1)款情况时及时修订或增补;
2)每年对规章制度的有效性、符合性、完整性进行一次全面评审和修订,提出改进、完善措施。
95
4.2 评审过程
4.2.1 安全操作规程评审
由各单位组织相关人员(单位负责人、安全员、技术人员、岗位操作人员)组成评审小组,对安全操作规程进行评审,评审组织者要做好记录,并形成评审报告。
4.2.2 各单位安全规章制度评审
由各单位组织相关人员(公司相关部门、单位领导、基层管理人员、员工)组成评审小组,对本单位安全规章制度进行评审,评审组织者做好记录,并形成评审报告。
4.2.3 公司安全规章制度评审
由综合管理部组织相关人员(公司领导、各部门领导、各部门安全员、员工代表)组成评审小组,对公司安全规章制度进行评审,评审组织者做好记录,并形成评审报告。
4.2.4 综合管理部汇总所有评审报告,上报总经理审批。
4.3 改进
4.3.1 总经理审批评审报告,作出评审批示,要求各单位做好改进工作。
4.3.2 各单位根据总经理批准的评审报告进行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修改,
并报综合管理部审核,总经理批准执行。
4.3.3 各单位要将最新的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及时下发到岗位,并组织进行学习。
第7篇 管理制度评审和修订的规定
1.目的
为了加强对本安全标准化管理文件管理,及时评审和修订本管理文件,确保其适宜性和有效性,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本安全标准化管理文件中涉及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标准的评审和修订。
3.职责范围
3.1 公司安检办负责组织有关部门专业人员制订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文件,并送达相关部门进行会签,征求修改意见。
3.2 安检办根据会签提出的修改意见,对初稿进行修改,形成审批稿。
3.3 审批稿最终必须经总经理审核批准后,才能发布实施。
3.4 由安检办负责定期实施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制度的评审和修订工作。
4. 评审与修订
4.1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文件的评审
1)评审的频次:正常情况下,每年组织评审一次;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可随时组织评审。
(1)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化;
(2)生产装置和工艺技术发生重大变化;
(3)安全生产相关的组织机构发生重大变化;
(4)管理机构的管理职责发生重大变化时;
2)评审组织:由安检办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实施评审。
3)评审内容
(1)与法律、法规符合性;
(2)与企业发展总体水平的相适应性;
(3)与工艺流程和装置变化的相适应性;
(4)安全管理制度之间的相容性和匹配性;
4)评审输出
(1)评审结果作为本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文件修订的主要依据之一。
(2)评审结果要形成书面材料,反馈给参加评审的人员和审批人。
4.2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文件的修订
1)修订频次:正常情况下,每两年组织修订一次。当出现以下情况,可随时组织修订。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发生变化,现行安全规章制度与之出现冲突,或不能充分满足法律、法规要求;
(2)生产装置和工艺技术发生重大变化;
(3)新装置、新产品投产,现行管理制度不能覆盖其安全管理;
(4)组织机构发生重大变化,需重新分配安全生产职责;
(5)各级人员素质发生较大变化,规章制度的要求已经充分转变员工的自觉行动;
2)修订组织:本着制订部门组织修订的原则,当制订部门发生职能变化时,由该职能的后续承接部门组织。必要时,需了解该制度的制订的原始背景。
3)修订依据:
(1)国家行业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条例。
(2)安全生产制度评审结果。
(3)制度执行过程中,员工提出其它合理建议。
4)修订后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文件,要履行会签手续,最后由总经理审批后,才能发布实施。
4.3 管理文件中某制度的终止执行
因特殊原因,对本标准化管理文件中的某制度需要终止执行时,必须按原审批程序申请批准后方可终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