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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处管理规定7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查看人数:62

后勤处管理规定

第1篇 医学院后勤处非大宗物资采购管理规定

医学院后勤产业处非大宗物资采购管理规定

第一条 采购机构及人员

1、后勤产业处办公室下设采购中心;

2、采购中心设工作人员3-6人,编制属办公室,其中1人工作地点在饮食服务中心;

3、在实际采购时,由物资部使用部门时派出1-2人同时参与采购或采取招投标方式采购;

4、库房:

1)后勤产业处办公室下设中心库房一个,负责收发全处除饮食服务中心以外的所有材料、物资;

2)后勤产业处饮食服务中心下设餐饮库房多个,分别负责饮食服务中心的所有材料、物资收发工作;

第二条 申报流程

1、材料、物资的使用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申请格式参见附件:《材料、物资购买申请表》),预计购买金额低于100元可口头申请;

2、材料使用部门应先询价、估价,造出初步购买预算;报经科室、中心负责人签字;

3、报分管处长签字;

4、金额超过1000(含1000)元的报处长签字;

5、转交采购中心进行采购;

第三条 采购流程

1、采购中心收到巳审批的采购申请表后,立即建立采购计划;

2、由以采购中心工作人员及材料、物资使用部门派出的工作人员成立的临时采购组对所需采购的物资及材料进行询价,核实采购预算;

3、若采购预算和初步购买预算出入较大,则应暂停采购流程,转报分管总经理(或总经理)审批,以决定是否继续采购流程或重新申报采购申请;

4、若采购金额较大(超过20000元,含20000元),则按照学院《大宗物资采购管理办法》执行;

5、临时采购组一起共同执行采购计划;

第四条 采购入库

1、所购材料、物资到货后;由采购中心负责验收入库;

2、入库时需由供货方、采购中心两人以上及库管工作人员共同验收(原则上材料、物资申购部门应派人参加);

3、入库留凭:在采购入库过程中,应对所采购材料、物资分类分批次照像留凭,每一类别物资按批次留影2-5张(数码像机记录,标记当天时间),所有验收人员、库管人员也应和入库实物共同照像留凭;

4、入虚库产品验收;

⑴虚库,是指因所购材料、物资因材质、形态不易保存,或在生产环节中保存过程不利于提高生产效率,而在管理过程中虚拟设定的一个库房;

⑵入虚库产品(如肉类)直接由供货商交至使用场所至使用者手中;在交接过程需有采购中心两人以上(含两人),督察中心委派代表一人以上(含一人),以及材料、物资使用部门工作人员一人以上(含一人)共同参与验收;并照像留凭;

5、在入库过程中,需填写《材料、物资到货验收单》(格式参见附件:《材料、物资到货验收单》),所有验收人员应在验收单上签字;

6、在入库过程中,需填写《材料、物资入库单》,共三联。一联存根,一联交库管记录库存台帐,一联交核算中心审核费用。

第2篇 大学后勤处复印打印文印管理规定

大学后勤处复印、打印、文印管理规定

为加强复印、打印、文印的管理,节约开支,避免浪费,提高工作能效,特制定本规定。

1.复印机由计划科指定专人管理,为处机关(实体)提供服务,不对外服务;复印机仅限于复印工作需要的文件、资料,禁止个人用于私事复印。

2.复印、打印量超过五十份项目,其复印、打印原则上到学校文印室办理。

3.因公或特殊要求需到学校文印室打字、扫描、彩印的,须报处长审批。

4.管理人员要做好复印、打印登记,保管好审批单据;要有高度的责任心,熟悉机器性能及操作技术,及时准确地完成复印、打印任务。

5.未经允许,其他任何人都不得私自开机复印,不得擅自拆、修,违者责任自负。

第3篇 后勤处运输服务部管理规定

大学后勤处运输服务部管理规定

为充分调动全体员工的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尽最大努力减少事故、差错,奖勤罚懒,奖对罚错,保证工作的公平、公正、合理,创造和谐的工作生活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一)车单

1、车单一式三联,第一联存档,第二联为用车单位收费凭证,第三联财务建账。

2、车单必须按要求填写清楚,无用车人签名者由出车司机负责补签。否则不计差费,并扣除本车单车费的50%(本月差费中扣除)。特殊情况除外,但司机必须在车单上注明原因。

3、车单必须在出完车之后三天内交车单箱内。

4、车单无出车司机姓名、公里、出车时间、车号者不计差费。(经理交待不用填写公里除外)

5、收取现金或支票的车单,如果没有出纳在车单上签名,作为司机没有交费的车单。

6、司机在收取车费后三天内必须上交车费,否则从第七天开始每天按5%收滞纳金,(从每月差费中扣除)。

7、有桥路费、停车费的车单,司机在车单上没有填写,费用在司机差费中扣除。

8、抄漏、抄错大单,应及时补上。并按车费金额5%扣除当事人差费。

9、用车单位如果取消用车,必须即时向派车人报告。

10、实际出车的车号与派车车号不符,必须即时告知派车人。

(二)、财经:

1、收现金的派车,如果派车人不将其写上白板,车费由派车人上交车队财务,并由经济小组在车队全体大会上向派车人提出质凝。

2、会计必须按照财务处的要求,每月按时出报表:资产负债表,收支明细表。每延期一天,扣除本人本月差费的5%

3、司机差费、值班费等必须在每月25号前公布,每延期一天,扣除本人本月差费的5%

4、对司机的差费、值班费等计算出现差错,会计要进行更正。并按差错金额的5%扣除本人本月差费。

5、会计必须凭收费车单开具收据给用车单位或司机。

6、需先开收据才能收车费者,收款者必须向会计写出借条。特殊情况来不及开收据者,可以先开具白条,适时再换收据。

7、出纳必须每月按时收取上月校内各用车单位车费,如不按时收取,按未收总金额的5%扣除差费。因付款单位原因造成车费不能收回者除外。

8、出纳不按财务规定存放现金,发生意外由出纳自行承担责任。

9、桥路费报销与当日发票不符者,不予报销。特殊情况必须向验证、审核人说明原因。

(三)、安全:

1、车辆事故车队损失在200元以下者,由司机自行负责。

2、车辆事故车队损失在200元以上者,司机负责车队损失的20%(基数为300元),司机最高赔偿至2000元。

3、因司机原因不按规定对车辆进行维护保养,车辆有故障不及时报告、出车前不按规定检查机油、水、灯光、气压、方向、轮胎等,或因司机自身责任,造成损失者,按车辆维修费用的20%扣罚当事人。

5、违章罚款司机承担50%责任。

6、值班实行24小时制(原则上不派出车任务),每天早、中、晚餐冲凉各为30分钟。晚餐、冲凉和节假日早、中餐离开值班室必须告诉门诊部。在值班时间内,值班人员不在位,或车队公用物资发生被盗、人为损坏,每次扣当事人100元(在当月差费中扣除)。

7、值班到位时间:早晨:8:00

8、值班人员每天值班费20元,节假日每天值班费40元。

(四)、修理:

1、修理工上班时间:8:00;下班时间视工作需要。迟到者每次扣工时费20元。

2、短期合同工节假日加班按二倍加班费计,国家法定休息日按三倍加班费计,学校寒暑假正常上班。

3、修理工对维修车辆不能达到90%以上维修质量标准,必须返工,不计工时。因维修问题造成故障和损失者,修理工承担50%---90%责任。

4、维修车辆凭副经理开具的维修单,完成修理后报修车辆的司机在维修单上签名。

5、修理工判断故障不准确,造成材料损失,修理人员承担材料费50%以上责任。

(五)、奖励:

全年安全行车无事故,履行职责好,工作无差错,每年奖励2000元。

(六)、其它:

1、各级人员必须遵守学校和车队的规章制度,廉洁自律,对弄虚作假、虚报冒领、盗窃公私财物者,处以10倍罚款。

2、不服从工作安排,挑肥拣

第4篇 大学后勤处办公文具易耗品领用管理规定

大学后勤处办公文具、易耗品领用管理规定

为加强办公文具、易耗品的领用管理,节约开支,避免浪费,提高工作能效,特制定本规定。

1.办公文具、易耗品的领取和发放由计划科指定专人负责。

2.各办公室负责人对所属办公室的办公文具、易耗品负有保全和管理责任。

3.文具领用保管人员需做好发放登记,每月对照《申领单》,进行一次统计、核对。

4、办公文具领用需经财务“一支笔”审批后,方可领取。

第5篇 大学后勤处仪器设备管理使用规定

大学后勤处仪器设备管理使用规定

为加强仪器设备管理使用,保证日常工作顺利进行,特制订本规定。

1.后勤处的办公设备是指后勤处各部门使用的桌、椅、沙发、茶几、书柜、文件柜、电脑、打印机、空调、电话机、饮水机等,其配发、调配、购置、修缮和管理均由计划科指定专人负责,严格落实本校的有关规章。

2.后勤处对本处各种设备采取“谁使用谁保管”的原则;各部门指定负责人对所配置的办公设备负有保管责任,防止被盗、被挪用以及污染和破损;使用者负有不可推卸的保全与维护责任,防止意外发生。

3.后勤处设备未经计划科同意不得外借。

4.设备管理人员应及时催还所借设备,并严格验查设备状况,确保设备完好无损。

5.各部门设备每学期期末清点、检查一次,做到帐、卡、物相符。

6.各部门各种设备的维修、报废,按有关要求办理。任何人不得随意处置。

7.如属个人原因造成设备破损、丢失的,其赔偿办法按广__[2009]115号文件精神执行。

第6篇 _后勤处零星维修管理规定

后勤处零星维修管理规定

为确保学校各项公共设施得到正常维修(护),给教学、科研和师生生活提供有力的后勤保障,特制定本规定。

一、零星维修范围

1.现由学校使用的房屋、供水、供电、道路、排污、园林、卫生及其他设施的原样修复项目维修(护)费用在5000元以下属零星维修任务范围。

2.学校各部门的设施维修项目,除有特殊约定外,其经费由部门自行解决。

3.零星维修(护)只负责原样修复。部门自主确定的新建项目,如门窗等需改变原材料性质安装,须报院领导同意后方可实施。

二、工作程序与经费结算办法:

1.由后勤处基建办提供维修(护)的项目内容及相关要求,选择施工单位提交工程预(概)算,经基建办按有关规定审核后报送处领导批准实施。

2.施工单位,根据基建办通知的地点、维修内容、完工时间组织施工。

3.在施工过程中,材料价格以省、市近期信息价为依据。对维修中使用的主材,需要留样的,维修科留样保存,作为验收的依据。

4.维修工程完工后,由基建办负责组织验收。施工单位编制竣工决算,由基建办报送审计处审计。

5.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不予验收,施工单位须限期返工整改,超过通知单所要求的施工工期,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三、施工要求

1.文明施工。建筑材料堆放整齐,不得随意破坏周边园林设施和其他设施。完工后,要及时处理建筑垃圾,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与美观。

2.服从管理,积极组织施工,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努力采取措施,降低工程造价。

3.规范施工,确保工期,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第7篇 某大学后勤处印章管理规定

大学后勤处印章管理规定

为了进一步加强后勤处印章管理,规范印章使用程序,提高工作水平,防止出现问题,根据《广东__大学大印章管理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1、后勤处各部门不得私刻公章或专用章,确因工作需要须提出申请,经后勤处负责人签署意见,呈报学校“两办”审核同意后,由“两办”根据有关规定办理刻制手续。

2、印章的启用和停用应严格按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

3、后勤处印章必须指定能坚持原则,办事公正,工作认真负责,纪律性强的人员管理,专人专管,不得委托他人代存代管。管理人员临时外出时,可将印章交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代管。

4、监印人必须亲自用印,用印前须按处领导的审批意见,审查用印文件的内容、格式,无误后方可用印。

5、印章的使用程序

1)以后勤处名义用印,须由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报处领导审批后,方可用印。

2)一般情况下,个人用印须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用印。

3)严禁个人擅自使用后勤处印章。

6、后勤处印章的使用须严格履行申请、审批、登记手续,防止丢失和滥用。

7、未经处长同意,印章不得在办公室以外的地点存放或使用。

8、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后勤处计划科负责解释。

后勤处管理规定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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