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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使用管理规定15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查看人数: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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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使用管理规定

第1篇 靠轮砂带磨床安全使用管理规定

一、目的:为指导和规范靠轮砂带磨床的安全使用设备。

二、范围:仅适用于本公司靠轮砂带磨床工。

三、安全操作使用规程

1.开机前检查电源线,开关是否完好,接地线必须良好可靠。

2.注意砂带的运行方向,并调节好砂带在被动轮和靠轮中间。

3.砂磨较重、较大的工件要用靠板作依托,防止撞断或割断砂带。

4.工作时必须戴好防护眼镜和劳保用品。

5.该机要放置平稳,经常检查地脚螺栓是否紧固可靠。

6.如砂带撕出缺口,要及时更换。

7.经常检查各紧固件的松紧情况,保持外观整洁。

8.更换砂带时,严格按砂带背面的箭头方向与电机的转向一致。

9.操作中,砂带出现单向滑移,应及时调整调节螺栓。

10.砂带的涨紧是靠电机自重作用,不可外加重量,使砂带涨力太大。

11.下班时关闭电源并清洁机台和场地。

第2篇 安全使用液化石油气管理规定

1、液化石油气用户室内必须有安全用气的各类规定。

2、液化石油气钢瓶严禁躺放、倒置,严禁加热、暴晒。

3、液化石油气钢瓶内残液,用户不得擅自处理。

4、发现钢瓶阀门漏气,应立即停止使用,并迅速打开门窗,将钢瓶移到室外后与有关部门联系进行维修处理。

5、冬季换气后,不得将钢瓶放在温度较高的室内,也不能长期存放,以免因温差引起事故。

第3篇 电焊设备安全使用管理规定

①电焊机必须安放在通风良好、干燥、无腐蚀介质、远离高温高湿和多粉尘的地方。露天使用的焊机应搭设防雨棚,焊机应用绝缘物垫起,垫起高度高度不得小于20cm,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

②电焊机使用前,必须检查绝缘及接线情况,接线部分必须使用绝缘胶布缠严,不得腐蚀、受潮及松动。

③电焊机必须设单独的电源开关、自动断电装置。一次线电源线长度应不大于5m,二次线焊把线长度应不大于30m。两侧接线应压接牢固,必须安装可靠防护罩。

④电焊机的外壳必须设可靠的接零或接地保护。

⑤电焊机焊接电缆线必须使用多股铜线电缆,其截面应根据电焊机使用规定选用。电缆外皮应完好、柔软,其绝缘电阻不小于1mω。

⑥电焊机内部应保持清洁。定期吹净尘土。清扫时必须切断电源。

⑦电焊机启动后,必须空载运行一段时间。调节焊接电流及极性开关应在空载下进行。直流焊机空载电压不得超过90v,交流焊机空载电压不得超过80v。

第4篇 氩弧焊机安全使用管理规定

①工作前应检查管路,气管、水管不得受压、泄露。

②氩气减压阀、管接头不得沾有油脂。安装后应试验,管路应无障碍、不漏气。

③水冷型焊机冷却水应保持清洁 ,焊接中水流量应正常,严禁断水施焊。

④高频氩弧焊机,必须保证高频防护装置良好,不得发生短路。

⑤更换钨极时,必须切断电源。磨削钨极必须戴手套和口罩。磨削下来的粉尘应及时清除。钍、铈极必须放置在密闭的铅盒内保存,不得随身携带。

⑥氩气瓶内氩气不得用弯,应保留98~226kpa。氩气瓶应直立、固定放置,不得倒放。

⑦作业后切断电源,关闭水源和气源。焊接人员必须及时脱去工作服,清洗手脸和外露的皮肤。

第5篇 对焊机安全使用管理规定

①对焊机应有可靠的接零保护。多台对焊机并列安装时,间距不得小于3m,并应接在不同的相线上,有各自的控制开关。

②作业前应进行检查,对焊机的压力机构应灵活,夹具必须牢固,气、液压系统应无泄露,正常后方可施焊。

③焊接前应根据所焊钢筋截面,调整二次电压,不得焊接超过对焊机规定直径的钢筋。

④应定期磨光断路器上的接触点、电极,定期紧固二次电路全部连接螺栓。冷却水温度不得超过40℃。

⑤焊接较长钢筋时应设置托架,焊接时必须防止火花烫伤其他人员。在现场焊接竖向柱钢筋时,焊接后应确保焊接牢固后再松开卡具,进行下道工序。

第6篇 汽车式起重机安全使用管理规定

为加强施工现场对汽车式起重机(以下简称汽车吊)安全使用的管理,强化对汽车吊的管理力度,全面实施汽车吊的准入和退出管理,提高进场验收、安全交底的工作质量,保障我公司施工生产安全有序进行,确保施工现场汽车吊的安全使用,特作如下规定:

1、汽车吊的租用、管理,各分公司必须有专人负责。

2、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汽车吊实施准入管理,汽车吊的租赁单位必须符合公司《汽车吊租赁合格方名录》,车辆必须是检测合格的设备并持有《汽车吊准入证》,没有准入证的严禁使用。

3、汽车吊准入管理的内容包括租赁单位的抗风险能力、汽车吊的拥有量、保养能力、完好状况、操作和指挥人员技能及现场服务质量等。

4、汽车吊准入证上标明租赁单位、汽车吊型号、最大额定起重量、车辆牌照号、操作人员姓名、发证单位、发证日期,准入证有效期为六个月。

5、各分公司要对准入的汽车吊进行检查,并对租赁单位进行年度业绩评定,每年年末将年度业绩评定交公司动力设备科汇总,动力科根据各单位的考核情况结合日常的检查情况,确定下一年度的《汽车吊租赁合格方名录》。因租赁单位发生设备严重失修、脱保,服务质量不到位,经总包单位指出后不及时整改的,该租赁单位一年内不得承接公司汽车吊租赁业务。租赁单位的设备在作业过程中发生负主要责任的严重机械事故,并造成人员伤亡的,该租赁单位两年内不得承接公司汽车吊租赁业务。对有严重违章行为或造成事故的,及时予以清退。

6、汽车吊进入现场,必须具备营业执照、准入证、检测合格证(每年检测一次)、车辆行驶证、操作及指挥的特殊工种操作证。

7、施工现场的汽车吊应纳入项目总包的安全管理范围,负责对汽车吊作业全过程的监管,项目机管员必须对进场的汽车吊进行验收,并查验汽车吊行驶证、检测合格证、准入证、汽车吊操作证、指挥证的原件,并做好资料备案。重点查验该汽车吊最大起重量及机械性能是否能满足施工的需要,是否与方案一致,防止“以小代大”的情况发生,汽车吊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严禁证照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汽车吊投入使用。同时,要对汽车吊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并做好书面安全记录,严禁领证不满一年的汽车吊操作人员单独操作汽车吊。

8、汽车吊进场前必须签订租赁合同,并按公司合同管理授权范围按级审批。某一时间段内需连续使用多台汽车吊的必须签订一个合同,严禁随意肢解,一个月以上使用期的汽车吊租赁合同不得按月拆开签订。汽车吊的租用价格必须在公司公布的指导价之内。

9、分包单位租借汽车吊应提前三天向总包申报,申报内容包括作业时间、汽车吊型号、作业内容、工作场地、周边环境及其与租赁单位的合同等。

10、起重作业前应根据起重作业的难易程度制定相应的方案。方案内容应明确作业时间、地点、工作场地、机械基础、吊物的重量、体积、作业半径、周边环境和安全技术交底等要求,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并附机械性能表。方案必须按规定程序审批,并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吊装令。

11、汽车吊行驶和工作的场地应保持平坦坚实,并应与沟渠、基坑保持安全距离。夜间作业必须配备足够的灯光照明。汽车吊的尾部与周围建筑物及其外围设施之间的安全距离不小于0.6米。风速超过6级或预测有雷击时必须停止起重作业。有架空输电线的场合,汽车吊的起重臂与输电线的安全距离,应符合jgj33-2001中4.1.17的规定。

起重机与架空输电导线的安全距离

电压(kv)

安全距离(m)

<11-1520-4060-110220
沿垂直方向1.53456
沿水平方向11.5246

12、汽车吊作业前,应全部伸出支腿,并在撑脚板下垫方木(确保撑脚板下基础稳固),调整机体使回转支承面的倾斜度在无载荷时不大于1/1000(水准泡居中)。支腿有定位销的必须插上。严禁汽车吊在坡道上进行吊装作业。

13、作业中严禁扳动支腿操纵阀。调整支腿必须在无载荷时进行,并将起重臂转至正前或正后方可再行调整。

14、汽车吊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十不吊”的规定。起吊作业时,汽车驾驶室内不得有人,重物不得超越驾驶室上方,且不得在车的前方起吊。

15、起吊重物达到额定起重量的50%及以上时,应使用低速档。起吊重物达到额定起重量的90%以上时,严禁同时进行两种及以上的操作动作。起重机带载回转时,操作应平稳,避免急剧回转或停止,换向应在停稳后进行。

16、作业中发现起重机倾斜、支腿不稳等异常现象时,应立即使重物下降落在安全的地方,下降中严禁制动。

17、重物在空中需较长时间停留时,应将起升卷筒制动锁住,操作人员不得离开操纵室。

18、汽车吊作业时必须配备指挥人员。高空或深基坑作业时,必须配备两名指挥。

19、本规定自2012年1月1日起执行。外省市项目参照本规定执行。

2011年12月20日

第7篇 点焊机安全使用管理规定

①作业前,必须清除上、下两电极的油污。通电后,检查机体外壳应无漏油。

②启动前,应首先接通控制线路的转向开关调整极数,然后接通水源、气源,最后接通电源。电极触头应保持光洁,漏电应立即更换。

③作业时气路、水冷系统应畅通。气体保持干燥。排水温度不得超过40℃。

④严禁加大引燃电路中的熔断器。当负载过小使引燃管内不能发生电弧时,不得闭合控制箱的引燃电路。

⑤控制箱如长期停用,每月应通电加热30min,如更换闸流管亦要预热30min,正常工作的控制箱的预热时间不得少于5min。

第8篇 生产设备安全使用管理规定

第1章 总则

第1条、目的

1、保证操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和生产活动的顺利进行。

2、保证公司设备的正常运行,防范设备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2条、适用范围

1、适用于公司各类设备操作的安全管理工作。

2、适用于操作人员对设备的巡视、操作、检查和维修等常规工作。

第2章 操作设备前的规定

第3条、操作前的准备

1、操作前,操作人员应认真阅读操作说明,熟悉安全操作规范。

2、操作人员必须了解设备的性能和特点,对于危险环节,有关职能部门应设置明显的安全标志和安全防范装置。

第4条、操作人员的纪律。

1、作业前,必须对设备设施的传动、电器部位的安全防护装置、辅助材料的安全性进行检查。

2、作业中,如果发现设备设施的转动、电器部位发生故障,应立即予以解除。

3、作业中,如果发现辅助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应及时更换。

4、作业中,一旦发生事故应首先保护好现场并及时报告,协同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5、操作完毕,应认真擦洗、注油、,保持设备实施处于良好状态,定期对设备进行保养。

第3章 操作设备中的安全管理

第5条、制定设备安全操作规范

1、生产操作的设备,均应制定健全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技术规程、防火制度和维修保养制度。

2、各种机械设备的调试、安装、使用和修理均须符合安全要求。

3、新装、改装、扩装和技术革新、技术改造设备项目,必须以安全技术、工业卫生、劳动保护观点来确定技术方案。

4、设备在试车前应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检查,设备和安装应符合设计规范。

5、新安装的设备投入生产前必须进行空转,合格后方能带负荷试车。

第6条、安装安全装置

1、生产过程中容易发生有毒气体或粉尘,应安装安全装置,确保设备的密封性和机械性。

2、因压力的施压以及其他部件运行使得人体可能产生伤害的设备,都要为设备设有安全装置。

第7条、其他安全装置的设置。

1、高于地面2米以上的开闭装置、闸板和附属设备,应有宽度为0.6毫米以上的走台,走台上应有该1米以上的坚固、可靠地栏杆。

2、电动机及动力转动装置中,人员可能会接触的部分应安装坚固的金属栅栏或罩子。

3、机械设备在停车进行扫除、加油、检查、修理时,为防止他人启动而发生意外,应有适当的安全装置和明显标志。

4、使用的阀门及其他所有计量仪器均应设置在照明充足的地点,以便操作、观察和检修。

5、使用的阀门及其他调整装置要便于操纵管理,反扣阀门或经常关闭的阀门和闸板上应悬挂明显标志。

6、被切断的与生产系统相连的管道应上好盲板,并挂上明显的标志。

操作中的应急措施。

第8条、操作中的应急措施。

1、设备拆卸、贮槽时,其顶部走台、通道、楼梯及其他工作人员有坠落危险的场所,须构筑坚固的围栅和扶栏。

2、发现操作的设备有严重故障,并有发生事故的风险时,应立即停止操作,逐级报告,并采取适当的安全措施。

3、防止可燃气体发生爆炸的措施。

⑴ 可燃性气体管道、设备的严密程度应达到防止气体泄漏的基本要求。

⑵ 带有可燃性气体管道的厂房内应保持充分的换气,禁止动用明火。

⑶ 不允许可燃性气体管道、设备产生负压。

第4章 操作设备后的维护

第9条、操作后的维护。

1、操作设备后应立即进行日常维护工作,对设备进行清洗,检查各支架和个链接处是否有异常。

2、设备开始使用后,没半年应对设备进行一次全面维护,保证设备能够灵活、正常开启,排污口干净。

第10条、操作后的清洗。

1、使用设备后,应从设备的外表开始,对表面各部位可见的泥污、灰垢、油污正常清洗。

2、确保设备各部件的安装位置,将设备可拆卸部位全部拆除进行清洗。

3、检查各部位有无缺陷,是否需要更换零件,如需要,应对其进行更换和修复。

第11条、操作后的检修。

1、 根据设备的结构、生产运行特点及重要程度选择在线修理或离线修理。

2、 根据检修方案,备齐有关技术资料、工装、夹具、机具、量具和材料等。

第5章 附则

第12条、本规定由生产部负责制定并解释。

第13条、本规定经批准后自颁布之日起实行。

第9篇 安全使用燃气热水器管理规定

1、用户必须学习掌握《燃气热水器使用说明书》的基本知识,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准盲目使用。

2、用户室内必须有安全使用燃气热水器的规定,会使用、会操作。

3、安装“后置烟道式”的用户,必须安装好烟囱,使废气排出室外。

4、使用前,用户必须检查气、水管道及阀门、接头是否泄漏,安装保护装置是否灵活好用,不准带“病”使用。

5、用户使用时,必须有一位有监护能力的人监护,不准单独使用,每次限时20分钟。

6、用户使用中,必须打开排风扇或抽油烟机,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倒风时不准使用。

7、使用完毕后,必须先关闭供气主阀门,再关闭冷、热阀门。

第10篇 石油气安全使用管理规定

根据北京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质量监督局、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学校食堂液化石油气安全使用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学校食堂的实际,为确保学校食堂的用气安全,特做如下规定:

一、液化石油气的购置

1. 必须从取得北京市燃气经营许可证的供气企业购买液化石油气。

2. 必须与供气企业签订安全供气协议,并将供气协议复印件交食堂管理员备案。

3. 每次供气必须索要购气凭证。购气凭证上要著名所购液化石油气钢瓶的注册钢印。

二、液化石油气钢瓶的购置

1. 在购买使用钢瓶前,应对钢瓶的三项标记进行确认,对于三项标记不符合要求的钢瓶,严禁购置并使用。(三项标记的图文说明见附件)

2. 检验标记环:对于瓶阀下有检验标记的钢瓶确认在检验标记的检验有效期内。

钢瓶出厂制造钢印:对于瓶阀五检验标记环的钢瓶,应确认是否有出场标记,通过钢瓶出厂日期确认是否超过首次检验日期(注:15kg以下钢瓶首检日期为制造出厂日期后4年;50kg钢瓶首检日期为制造出厂日期后3年)。

3. 注册登记钢瓶代码:对于有护罩的钢瓶,在护罩上注册钢印代码;对于无护罩的钢瓶,在钢瓶底部注册钢瓶代码。

4. 对现使用的钢瓶或新购置的钢瓶,既无检验标记,也无出厂日期标记或超过检验日期的钢瓶一律禁止使用。

三、正确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

1. 钢瓶放置地点不得靠近热源和明火,使用环境最高温度不得超过450c,夏季应禁止暴晒。

2. 钢瓶应直立,不准斜放或倒置。

3. 钢瓶存储间应保持良好的通风、安全防爆灯和漏气报警器,不准与易燃易爆物品共同存放。严禁使用明火,并指定专人管理,下班前要关闭燃气总截门,大门上锁。

四、对软管和减压器密封阀要经常检查,发现老化、腐蚀等问题,要立即更换。软管使用时应用卡箍紧固,且长度不得超过2米,软管每年更换一次。

五、各餐厅应经常进行液化石油气供气系统试漏检查。特别是更滑钢瓶并重新连接好供气软管后,应使用肥皂水对钢瓶角阀、减压阀、连接软管等用气设备及附件接口反复进行泄露检查。

六、液化石油气使用时,应先点火,后送气,用毕立即关火。

七、各餐厅要经常对员工进行液化石油气安全使用常识的教育和安全操作的培训,待员工熟练掌握安全操作技能后,方可独立使用液化石油气。

八、液化石油气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漏气、跑气时,遇明火极易产生爆燃,危险相当大。因此,为避免事故的发生,必须使用制式合格、完好的灶具。在制作易造成熄火的食品时,操作员必须在场,不准离开。

九、 应急措施

1. 当发现有气体泄露时,应保持冷静,立即关闭钢瓶角阀,开创通风。通知附近人员疏散。如发生在学生集中供餐时,餐厅负责人应及时通知在场的老师,共同组织学生有序疏散。

2. 在发生气体泄露时,严禁动用明火、开灯、打电话。

十、液化石油气运送的安全管理

1. 车辆入校前使用餐厅的负责人要对进行检查,保证不漏气。如发现有漏气的现象,一律不准入校。

2. 车辆入校必须有专人引领、慢行,防止发生事故。

3. 装卸时要轻拿轻放,严禁随意抛扔,严禁因猛烈撞击发生爆炸事故。

4. 运送气瓶的车辆,卸货后必须按原路返回、离校,不准走其它路线,严禁在校内停放。

十一、按照“谁经营,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安全责任。凡因违反规定,发生事故,造成自身人员、财产损失的责任自负;对造成学校人员、财产的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给第三方造成人员、财产损失的,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此规定自2009年11月9日开始执行。

北京商贸学校安委会

2009年11月6日

第11篇 模具冷却机安全使用管理规定

一、目的:为指导和规范模具冷却机的安全使用。

二、范围:仅适用于本公司模具冷却机。

三、安全操作使用规程

1.机器应安装在坚固的地方,为了便于操作和检修,机组四周拥有1米以上的空间。

2.机器应注意通风并应配置排风设备,以保证机器周围环境温度不超过35℃,冬季尚需防止温度低于0℃时冻坏机器。

3.打开电源开关,检查电源指示灯是否完好齐全,注水流入水箱至液位控制浮球上升,供水灯亮,水继续加入直到液位标准线停止供水。

4.水泵灯亮,水泵开始运行,打开冷凝器进水阀,冷凝器灯亮,说明冷却水水量已够,若不亮,应及时检查冷却水源的流量、管径、压力。

5.压缩机灯亮,检查高低压的读数,正常压力如下:

高压mpa 1.3-1.8 低压mpa 0.3-0.5

6.所有保护装置在出厂前已调节好,通常不需要调节,不是专业人员,擅自调节是相当危险的。

7.在长期停止使用时,要排尽水箱及管道中的水,以保护管道,防止冻裂,而且必须排尽水泵内剩水,冬季使用,每次使用完毕都必须如此。

8.对制冷系统进行焊接修理时,必须在释压后进行,防止氟利昂气体遇明火产生“光气”毒害修理人员。

9.定期检查1)高低压表的工作压力值。2)模具冷冻的清洁度。3)冷凝器的清洁度,进行保养和修理时,要由技术熟练的工人操作。

10.下班切断电源,清洁清扫机器及周围环境。

第12篇 波纹板压光机安全使用管理规定

一、目的:为指导和规范波纹板压光机的安全使用。

二、范围:仅适用于本公司波纹板压光机。

三、安全操作使用规程

1.开机前首先检查电器电源是否完好齐全、有良好的接地保护。

2.查验电控箱各指示仪表信号灯是否正常,要求准确反映工作状况。

3.对各齿轮、链轮、电机风扇防护罩进行检查,无防护罩不得操作。

4.检查、擦干净两凹凸压花轮表面,不得有任何杂物附着。

5. 传动链、链轮、到滚、导辊轴承、涨紧轮轴承要求润滑良好。

6.开机后,不允许乱动调压手轮,严禁两个齿轮脱离。

7.操作中,人体任何部位不允许进入齿轮,花纹辊的传动部位虽然转速较慢,两人以上操作时,互相配合,指定一人观察设备无异常,大家都精力集中,才能操作开关。

8.0.5mm厚的钢板边缘很锋利,要求戴手套,防止划手。

9.严禁二块板料同时压花。

10.操作中,为了不使钢板跑偏,可以用手工调整开档宽度,使钢板自由直线前进,要求操作者注意力高度集中。

11.电器、变频器、电机出现故障,不得擅自拆修,立即请电工等专业人员检修。

12.每班对传动齿轮适当加40号机油,减速箱中齿轮油半年换一次。

13.按“5s”要求,每班搞好清洁,整理工作。

第13篇 车间氮气安全使用管理规定

车间氮气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氮气是一种无色无味气体,比空气稍轻,在相对封闭的空间里积聚后会造成缺氧环境,从而使人窒息伤亡。

近期因氮气使用不当导致窒息伤人的事故屡有发生。我车间氮气使用点多面广,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加强氮气使用的安全管理,防止类似事故的发生,特制订以下氮气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一、各班组对氮气导致窒息的风险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防范氮气窒息事故的极端重要性,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针对本岗位氮气使用的实际情况,进行全面风险评价、危险源辨识和风险控制。未采取有效措施的考核班组0.2分,班组长0.1分。

二、各班组要对所属区域内所有在用氮气设施进行认真梳理,登记建档,重点监控,不得疏漏;各氮气使用点悬挂氮气使用标识,制定控制措施,并逐一落实监管责任,加强氮气监测和通风管理;在氮气浓度高的环境中作业时,须佩戴氧气呼吸器并指定专人负责监护;作业前严格执行有毒有害气体检测制度,确保在有毒有害气体浓度降至安全浓度后作业人员才能进入作业现场,否则考核班组0.4-1分,班组长0.2-0.4分

三、各班组要立即开展'以班组为单位,以岗位作业内容为基础,以气体能源介质为重点'的危险源辨识活动,全面辨识出所有作业活动中的风险,对班组员工进行细致的培训教育,使他们全面了解中毒、窒息等事故可能发生的场所、危害性、特点,掌握自救、互救知识,防止盲目施救,否则班组0.2-0.4分,班组长0.1-0.2分。

四、各班组要组织人员对车间下发的《氮气窒息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进行认真学习,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应急演练,使作业人员掌握避险、自救、互救方法,熟悉相关应急预案内容,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置能力。否则班组0.2-0.4分,班组长0.1-0.2分。

五、各班组不得随意切换氮气,确需切换氮气的,要报请车间相关管理人员同意。否则班组0.1-0.2分,班组长0.04-0.1分。

六、各班组成员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管理、严格要求、严格检查。一是要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真抓实干,常年不懈;二是要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把工作做细做实,把问题研究透彻;三是要加强对相关方管理和监督,避免出现安全监管缺失、酿成生产安全事故等情况。

第14篇 台钻安全使用管理规定

1.使用台钻时禁止戴线手套,钻孔时工件必须用台钳夹紧、夹牢。禁止用手拿工件钻孔,钻薄片工件时,下面要垫木板。

2.台钻各部零件要完好无损,固定牢固。

3.台钻面上要保持清洁,有油污时要擦净。

4.台钻下方站人位置不准摆放其它物品。

5.钻孔时一定要把工件放正,与钻头垂直用力均匀以防钻头折断。

6.钻孔开始时要轻轻用力,以防工件转动或甩出。

7.钻孔时不准用纱布清除铁屑,不允许用嘴吹或手擦。

8.台钻要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绝缘摇测。

9.工作完毕要将电源断开、关闭。

第15篇 氧气瓶乙炔瓶存放安全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氧气和乙炔的存放安全和领用、使用安全管理,防范事故,消除隐患,制定本规定:

一、氧气瓶存放安全防火管理

1、氧气瓶存放场所必须符合防火要求,并远离明火,防阳光曝晒。存放场所不得堆放其它物品,不设电器装置,要有安全管理制度,存放要固定牢固,防止倾倒;要有“严禁烟火”标志。

2、搬运氧气瓶要轻起轻放,严禁碰撞、抛掷、滚滑,瓶阀不得对准人。

3、不得用沾有油污的车辆运输气瓶。不得穿沾有油污的衣服、手套装卸气瓶。气瓶沾有油污可用四氯化碳揩拭干净。

4、气瓶应有两个防震圈、瓶帽应紧牢,安全附件要齐全有效,卧放时应有防滚动措施,头部要朝同一方面,堆叠高度不超过5层。不得同一车运送氧气、乙炔瓶。

5、气瓶泄漏应搬到室外空地进行处理,处理现场周围严禁烟火。不懂处理可找焊工协助。瓶内氧气不准用尽,应保留有0.2mpa余压。

二、乙炔安全防火管理规定

1、乙炔存放场所要符合防火安全规范要求,应有良好的通风、降温措施,避免阳光曝晒,电器要有防爆装置。附近应有干粉、二氧化碳灭火器。严禁使用四氯化碳灭火。

2、乙炔存放场所不得堆放其它物品,严禁与氯气、氧气及易燃物品存放。乙炔瓶必须竖立放置,严禁卧睡,避免丙酮溢出发生事故,放置要固定牢固,防止倾倒。

3、乙炔存放场所离明火或散发火花的地点距离不得少于10米,要有“严禁烟火”标志

4、乙炔瓶搬运要轻起轻放,防碰撞、跌落。要密封无泄漏,安全附件齐全有效。

三、氧气瓶和乙炔瓶保管和使用的安全管理规范

1、氧气和乙炔的保管和使用要设专人负责,需要使用作业时必须得到班长的确认,不得私自拉离钳工房存放地(地点确定在旧磨刀房)

2、夜间使用必须得到当班专责的确认,否则不得私自拉离钳工房存放地。夜间不需气焊作业时,要门口关好。

3、得到确认拉出钳工存放地后,拉回要知会班长(夜间作业知会当班专责)。

4、严禁超压使用和人为加热气瓶,严禁用带油污的手套开启氧气瓶阀门。

5、操作人员作业前必须先检查软管与焊接的连接处是否牢固,软管是否有打结处。

6、空瓶和满瓶必须要清晰的在瓶体上标明(如:空瓶可在瓶体上写“空”或,有气体的要写“满”或者“有”),不得乱涂乱画,并且要分开存放,以免混淆。

7、开启瓶阀要用专用的开启工具,不得敲打、击打阀门。

安全使用管理规定15篇

为了正确合理使用大型建筑机械设备,防止设备事故的发生,更好地完成企业施工任务,特制定本使用规定。1.必须严格按照厂家说明书规定的要求和操作规程使用机械。2.配备熟练的操作人员,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经过专门训练,方可上岗操作。3.特种作业人员(起重机械、起吊指挥、挂钩作业人员、电梯驾驶等)必须按国家和省、市安全生产监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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