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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起重机械使用管理规定
一、起重机机械日常检查、维修制度
1、使用前日常检查:由司机在每日使用前进行检查,多班作业由交接班司机共同按规定的项目进行检查。
2、经常性检查:每月由维修保养单位的机械员同司机共同对起重机的主要部位和润保养情况进行检查,对查出的问题组织处理。
2、 定期检查:每年由起重机械安全责任人、专责人和维修保养单位的机械员共同对起重机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
检查内容:
(1) 起重机正常工作的技术性能;
(2) 安全保护装置和仪器的可靠性;
(3) 传动机构、制动系统、液压系统、电气线路及电器元件;
(4) 金属结构的变形、裂纹、腐蚀及焊接,鉚接的联接情况;
(5) 钢丝绳的磨损、变形和尾端固定情况;
对检查发现的问要立即组织修复。
4、检验:除按定期检查的内容进行外,邀请维修保养单位的机械员承担对其重机械的技术性能、安全保护装置做全面试验。
需全面试验的起重机械包括有:
(1) 正常工作的起重机械,每二年进行一次;
(2) 经过大修、新安装、及改造过的起重机械,交付使用前;
(3) 闲置时间超过一年的起重机械,在重新使用前;
(4) 当起重机械的强度、刚度、构件的稳定性、机构的重要性能受到损害时。
二、起重机械事故处理制度
1、发生起重机械事故,专责司机应保护好现场,并立即向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维修保养单位报告;事故中伴有重大人员伤亡的,专责司机还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在二十四小时内向有关部门报告。
2、事故现场调查、处理完毕后,专责司机应会同维修保养单位的机械员对发生事故的起重机械进行及时检查、维修和处理。
3、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聘请专业人员对发生事故的起重机械进行鉴定。鉴定人员有权向发生事故的单位和有关人员了解相关情况、索取有关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阻碍或者干涉事故调查的正常进行。
4、扣发起重机械第一责任人、安全责任及专责人安全奖。
三、起重机械现场安全管理防范事故措施及应急方案
为了保证一旦发生起重相关事故,能够迅速、有效的开展电气生产现场处置救援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恢复生产工作,防止事故扩大,确保起重机械的正常工作和操作人员的人身安全,特制订现场安全管理防范事故措施及应急方案。
1、初期处置:有关领导接到起重事故报告后,应立即进入工作状态,通知有关部门人员到场成立救援组,指导现场人员防止事故扩大;各相关部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赶赴现场,积极控制事态发展和进行处理,按各自职责立即开展工作,把现场情况及时向领导报告。
2、密切配合,合力救援。若事故现场发生人员伤亡时,以“救人第一”为原则,全力抢救生命。救援组及现场人员必须严格履行职责,保证救援各环节工作落实到位。
3、防止事态扩大,把事故控制在最小范围。及时弄清电力设备受损情况,采取技术措施,隔离事故设备。对受影响而停运的生产工作,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尽快恢复生产工作。
4、 全力开展事故救援工作。
a) 组根据现场情况,制定救援方案和救援计划,报有关领导审批后,组织现场人员实施。同时组织事故的调查、分析、落实救援工作的安全技术、组织实施。
b) 所属各部门和有关生产班组要全力支持救援组的工作,按照救援方案和救援计划,各施其职,及时落实救援所需物资、器材、设备、资金等。
c) 救援工作结束后,由起重机械安全责任人组织人员验收,救援组制订《起动方案》,报领导批准后,撤离现场。
四、起重机械安全使用责任制
1、设立起重机械第一责任人: ___ 安全责任人:___
2、经起重机械作人员全面检查(检查保养起重机械时必须停止作业),确认起重机已具备安全可靠使用条件,方可按指挥信号作业。起重机械如发生异常要及时报告处理,应修理好后再投入工作,严禁带故障作业。
3、起重机械工作时,吊臂下严禁站人,重物上也不准站人,以免发生危险。
4、起重机械操作人员操作时要集中精力,注意信号和作业场区,避免发生过卷和碰撞。起重机起落臂杆、行走、回转时要注意观察周围情况,另一起重机械操作人员负责监护。
5、非起重机械操作人员不准进入起重机械操作室内。
6、起重机械轨道和电缆要符合规定,经常检查并做好记录。
7、对违章指挥,起重机械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执行。
8、坚持做到“十不吊”。即:(1)超过额定负荷不吊。(2)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不吊。(3)吊索和附件捆绑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4)吊车吊重物直接进行加工的不吊。(5)歪拉、斜吊不吊。(6)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浮动有活动物不吊。(7)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危险物品无安全措施不吊。(8)带棱角、刃口物件未垫好(防止钢丝绳磨断)不吊。(9)埋在地下的物件不拔、不吊。(10)非起重指挥人员指挥时不吊。
五、起重机械安全责任人、操作人员职责
起重机械安全责任人:
1、熟悉安全操作规程,并掌握起重机械的性能、结构、操作方法及保养规则。
2、负责组织起重机械操作人员定期进行技术培训及安全学习。
3、负责配合维修保养单位的机械员对起重机械进行维修保养。
4、督促起重机械操作人员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定》和随机出厂的有关《安全规定》规程。
5、办理起重机械的年审工作及起重机械操作人员有关证件的年审换证工作。
指挥人员的职责及其要求:
1、指挥人员应根据标准信号要求,与起重机司机进行联系。
2、指挥人员发出的指挥信号必须清晰。准确。
3、指挥人员应站在能使司机看清指挥信号的安全位置上。当跟随负载运行指挥时,应随时指挥负载避开人员和障碍物。
4、指挥人员不能同时看清司机和负载时。必须增设中间指挥人员。以便逐级传递信号。当发现错传信号时,应立即发出停止信号。
5、负载降落前.指挥人员必须确认降落区域安全时.方可发出降落信号。
6、当多人绑挂同一负载时,起吊前,应先作好呼唤应答,确认绑挂无误后,方可由一人负责指挥。
7、同时用两台起重机吊运同一负载时.指挥人员应双手分别指挥各台起重机,以确保同步吊运。
8、在开始起吊负载时,应先用“微动”信号指挥。待负载离开地面100mm~200mm稳定后,再用正常速度指挥。必要时。在负载降落前,也应使用“微动”信号指挥。
9、指挥人员应佩带鲜明标志,如标有“指挥”字样的臂章、特殊颜色的安全帽、工作服等。
10、指挥人员所戴手套的手心和手背要易于辨别。
起重机司机的职责及其要求:
1、司机必须听从指挥人员的指挥,当指挥信号不明时,司机应发出“重复”信号询问,明确指挥意图后,方可开车。
2、司机必须熟练掌握标准规定的通用手势信号和有关的各种指挥信号,并与指挥人员密切配合。
3、当指挥人员所发信号违反标准的规定时,司机有权拒绝执行。
4、司机在开车前必须鸣铃示警,必要时在吊运中也要鸣铃,通知受负载威胁的地面人员撤离。
5、在吊运过程中,司机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止”信号都应服从。
六、起重机械操作人员培训制度(参考《培训制度》)
七、起重机的照明和信号的安全规定
在《起重机械安全规程》中对起重机的照明和信号做了明确的规定:
(1)起重机应设正常照明及可携式照明。
(2)照明应设专用电路。电源应由起重机主断路器进线端分接,当主断路器切断电源时,照明不应断电。各种照明均应设短路保护。严禁用金属结构做照明线路的回路。单一蓄电池供电,而电压不超过24v的系统除外。
(3)手提行灯应采用不大于36v的双圈变压器供电,严禁采用自耦变压器,严禁用接地线作载流零线。
(4)起重司机室内照明,照度应不低于30l_。
(5)起重机的机器房、电气室及机务专用电梯的照明,照度不应低于5l_。
(6)障碍信号灯:总高大于3o米的室外起重视在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设置红色障碍灯:
l)周围无高于起重机顶尖的建筑物等设施时;
2)有碰撞可能时;
3)有可能成为飞机起落、飞行的危险障碍时。
障碍灯的电源不得受起重机停机影响而断电。
(7)起重机应有指示总电源分会状况信号,必要时还应设置故障信号或报警信号。
信号指示应设置在司机或有关人员视力、听力可及的地点。
第2篇 华联大厦警用机械使用管理规定
大厦警用机械使用管理规定
1、警用器械(对讲机、警棍等)是安保人员工作的重要工具,每名安保人员在使用过程中必须妥善保管,细心爱护;
2、当班安保配发一部对讲机,夜班安保人员视工作需要配备警棍;
3、对讲机在更换电板时必须先关掉电源开关,以保护对讲机的使用寿命;
4、对讲机不能经常更换电板,充电时间必须达到8~10小时。否则会加速电板的老化;
5、严禁用对讲机谈论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6、严禁用对讲机、警棍打、砸其他物品,妥善保护好对讲机、警棍的外观和性能;
7、通话时严禁使用不文明语言;
8、警棍的配备是作为威慑工具,在未发生涉及安保人身安全的情况下,严禁使用。
9、对讲机、警棍应配挂在皮带侧或握手中,严禁抓着腕带玩耍;
10、每班安保应认真做好警用器械交接工作,以防在出现问题时互相推委责任;
11、遵守'谁使用,谁保管;谁损坏。谁负责;'的总体原则。
第3篇 机械使用一般管理规定
1、主要规定
①机械使用安全,除要求机械本身无故障外,还规定了操作人员所具备的条件和持证上岗的要求,各种机械的操作人员所持的证书应与其所操作的机械相符。
②机械操作人员除遵守操作机械应穿戴的劳动保护用品外,还应遵守施工现场作业条件下,应穿戴的劳动保护用品的有关规定。
③各种机械的作业能力和使用范围是有一定限度的,超过限度就会造成事故。为保持机械的完好状态,必须熟悉该机械说明书规定的技术性能并严格按规定执行,避免发生故障、损坏和导致事故。机械设备使用前进行检查和试运转,除对其性能进行检验外,尚应检验各安全装置的可靠性,保证机械设备的安全运行。
④应注意机械设备的使用场所,特别是易发生危险的场所需要具备安全作业条件的要求,如设置通风换气装置、对危害气体的检测、防触电的安全措施以及设置消防器材、警示牌、防护围栏等,对保护人体及保护环境所提出的要求。
2、相关规定
本规范第2.0.4、2.0.7、2.0.11、2.0.12、2.0.17条中规定了相关的内容,如:交接班、安全技术交底、拒绝违章指挥、按规定使用前进行测试等也须遵守。
3、注意事项
①机械操作属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但有些中小型机械的操作属于企业自己培训的操作人员(如卷扬机),因学习课时少、内容简单,虽经培训但不能独立操作,遇故障不懂如何采取紧急措施;还由于对机械性能知识少,不懂如何正确维护保养。另外,也有其持证机型与所操作机型不符,例如:原操作中型起重量的塔吊司机,临时操作轻型塔吊,结果发生超载倒塔。又如:某施工单位汽车吊的吊车司机未到,由本车的汽车司机代替操作,结果导致事故。虽然都属塔式起重机,但不同级别起重量的塔吊对同样超载重量的影响程度是不同的。另外,虽然同属汽车吊车的司机,而吊车司机与汽车司机的技术要求也是不一样的。
②有的机械操作人员不遵守现场的规定,如:认为在机车内作业或在操作棚内作业,不遵守进入现场戴安全帽的规定。也有的操作人员为适应施工的需要而超载作业或疲劳作业,不按规定进行维修保养。各主管部门应进一步加强对各种机械操作人员的管理和定期培训工作,切实作到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现场的安全规定。
实施与检查的控制
1、实施
①操作各类的机械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其操作证必须与所操作的机械类型相适应。
②操作搅拌机、卷扬机等中小型机械的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的培训内容及课时进行培训和考核。考核合格应经熟悉的操作人员同机操作,并确认可以独立操作时,方可单独操作。
③当操作人员改变机型时,必须经负责人同意,并经熟悉的操作人员同机操作,确认可以独立操作时,方可单独操作。
④对各类机械人员必须加强管理,定期学习。应该会操作、会保养、懂机械原理、能在紧急情况下正确处理故障和具备遵章守纪的素质。
2、检查
①检查操作机械人员所持证书是否与所操作机械相符。
②通过必要的简单问答包括班前试运转、作业中主要注意事项以及对发生故障的处理方法等,判断其技能。
③通过操作和对安全装置的运行检查,确认机械安全装置的可靠度和确认操作人员熟知程度。
④机械运行所产生噪声、振动等环境污染是否超标,作业条件和作业人员是否符合安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