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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管理规定4篇

发布时间:2023-01-24 15:18:18 查看人数:55

网站管理规定

第1篇 公司网站管理规定范本(4)

公司网站管理规定范本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司外部网站的管理与维护,充分发挥网站的作用,促进公司内外部信息交流与沟通,提高服务管理水平,扩大公司对外知名度,提升公司外部形象,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 公司网站的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二条 公司网站租赁'北京__(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服务器空间。他们负责对网站的维护、技术支持,保证网站正常运转。并负责协助公司进行网站设计,域名设定,icp备案。

第三条 公司网站的软件日常维护委托于'北京__(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受托单位负责负责网站防病毒、防黑客攻击以及为网站的正常运行日常维护提供技术支持与保障。

第四条 公司网站管理员负责协调、监督各托管单位对以上第2-3条 款工作的落实情况。负责网站内容信息的搜集和整理及更新工作。

第三章 网站版面与栏目更新

第五条 网站主页面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审定或改版,改版内容包括页面的动画、颜色、栏目组合等;

第六条 公司动态(标题新闻)包括:组织机构变更、公司荣誉、工程获奖、行业先进、体系认证改版等项目及时更新,应具备时效特色;

第七条 公司简介根据公司发展报审修改,页面应适应公司特色和业务特点;

第八条 页面改版由网站管理员预先设计出方案,报公司领导审批后执行。

第四章 信息的搜集与发布

第九条 网站管理员负责网站内容信息的搜集和整理,各部门主管或专人根据部门职能及时向网站管理员提供最新相关信息。

1、公司简介、组织机构变更、公司荣誉、各业务归属联系等、上级领导来公司考察活动、公司领导重要出访活动等信息由公司办公室提供;

2、企业资质更新、商务活动、市场动态、合同签订等信息由企业管理部提供;

3、公司获得先进单位、公司获奖工程、公司机构调整由公司办公室提供;

4、公司业绩分专业由各相关部门提供;

第十条 公司网站管理员及时对各部门提供的信息,进行统一分类、整理、汇总成发布稿件按下列程序报审批准后发布:

1、一般信息,如公司签订合同,公司业务、公司业绩、公司资质、公司荣誉、组织机构变动、工程获奖、项目实施完工或实施情况,市场动态等由综合经营管理部整理后报公司总经理审批,网站管理员8小时内发布;

2、公司重要事项、重要商务活动,如重要合作信息、重大合同信息、重大访问、来访活动等重要信息由公司经理办及时整理后报总经理审批,交网站管理员12小时内发布。

3、公司一般新闻、活动、及项目动态由公司办公室审批,公司经理办审核,交网站管理员24小时内发布。

4、人力培训、招聘、及活动,由人力资源部门主管经理审批,公司经理审核,交网站管理员24小时内发布。

5、前期项目的活动及动态的发布,由前期项目主管经理审批,经理办审核,交网站管理员24小时内发布。

6、机电分公司、供热厂、护卫大队的活动及动态,由各部门经理审批,公司经理审核,交网站管理员24小时内发布。

第五章 网站管理

第十一条 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发布信息或更改网站页面版式及内容。

第十二条 网站密码由公司网站管理员负责控制,不准向任何部门或个人泄漏。

第十三条 网站管理员发现公司网站被病毒、黑客袭击或发现网站运行不正常,应及时协调受托单位,由受托单位处理。

第十四条 任何人不得在公司网站上发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有损国家利益、公司形象以及不道德的言论。

第十五条 任何人不得利用公司网站传播_、淫秽、不道德以及其他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的信息。

第十六条 任何人不得利用公司网站发布虚假信息或违反公司规定、影响公司形象、泄露公司机密的信息。

第十七条 网站管理员一经发现有上述15-17条 所示内容的信息,必须立即予以删除,并追究当事者的行政或法律责任。

第十八条 网站管理员应按本规定及时对公司网站进行管理、维护与更新。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规定解释权归公司经理办。

第二十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2篇 临沂大学二级网站网页建设管理规定

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各职能部门、二级学院网站(页)的建设与管理,提高各级网站的设计水平、服务水平、管理水平,特制定本规定。

一、网站建设规范

1、学校所属各职能部门、学院网站(页)是校园网主站点的二级站点,只能建在校园网上。

2、各职能部门、学院原则上不单独建立服务器用于网站建设,网站建设所需空间由党委宣传部负责统一规划和提供。

3、域名统一由党委宣传部分配,并提供主页空间和维护方式。

4、各职能部门、学院在建设网站和网页时,技术上接受党委宣传部和网络中心指导,以保证与校园网主站点的正常链接。

5、所有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网上建立商业网站或网页。

6、开办二级网站或与二级网站平行的站点,必须向党委宣传部提出申请,经部长批准后方可申请域名并分配网站空间。教师个人、学生班级、学生组织和社团开办网站或网页,必须向所属单位提出申请,由所属单位报党委宣传部批准后方可开办,并链接在本单位的网站或网页上。

二、网页设计规范

1、网页基本要素应包括:校名、网站名、网站主办单位、网站建设时间、网站管理员信箱和电话、学校网站首页的链接。

2、至少应在首页上呈现学校全称(临沂大学),学校全称可使用校名标准字体,也可使用标宋、黑体、楷体、仿宋体,但不应使用其他字体,以保证学校名称的庄严、规范。

3、首页必须提供学校网站首页的链接。

4、使用学校校名、校徽及其它标志、图案、图片等作为版权信息或链接时必须规范。

5、同一网站的网页风格要协调统一,主页同下层页面设计上要有所差异,但每层页面的色彩、版面风格要尽量保持和谐。

6、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语言文字法》的规定,网页名称、标题、正文均必须使用简体中文。需要开办外文网页或繁体中文网页的,必须同时设简体中文网页,且外文、繁体中文、简体中文版本内容应一致。网页中的文章标题字体和大小应统一,可选用标宋、黑体、楷体、仿宋体,字号为14磅;正文字号一律用10磅宋体。数字和标点符号用法必须执行国家标准。

7、重要通知不能用弹出窗口发布,以免被具有过滤功能的web浏览器或软件过滤。网页上不能发布商业广告。

8、网页制作时应以分辨率800×600、1024×768为标准。

三、网页内容管理

1、网页内容的发布要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不得侵犯他人版权、署名权、肖像权、隐私权等合法权益。

2、内容建设应注重实用性和服务性。

3、上网信息,文字要简洁流畅,文字和图片内容要清晰、健康。

4、上网信息必须是非涉密信息。

5、二级网站不能开设独立的论坛(bbs),若因工作需要必须开设bbs的,可向党委宣传部提出申请。二级学院自设研究机构、班级主页、同学录和其他实体,一律整合在二级网站上,校园网导航栏不单独提供链接。

6、各二级网站(页)在引用学校基本情况方面的数据时,必须与学校网站保持一致。

7、各学院主页应至少包括以下栏目:学院新闻、信息公告、教务教学信息、学院概况、机构设置、规章制度、培养方案、招生就业、师资队伍、学术研究、学科建设、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研室建设、职成教育、文化驿站、党建工作、团学、领导信箱、服务指南、特色栏目、相关链接等。

8、各部门处室主页应至少包括以下栏目:新闻、信息公告、机构设置、单位简介、政策法规、规章制度、领导信箱、服务指南、特色栏目、相关链接等。

9、各主页信息内容每学期更新二次(每年4次),动态信息要求及时更新。更新时间不迟于信息发生时间的2个工作日内。

四、网站(页)管理规范

1、网站(页)主办单位必须对所开办的网站进行管理,并对该网站(页)的形式、内容和运行负全责。

2、网站(页)管理实行领导分管负责制,指定1名负责人对网站(页)规划、建设、管理、运行负总责。

3、网站(页)信息监控实行专人负责。发现问题要及时与制作人员联系,提出处理意见,并督促改正;发现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分管领导报告。

4、网站(页)制作应指定专门的人员负责。

5、各学院、部门处室应及时将网络工作分管领导、网站(页)信息监管人员、网络制作维护人员情况报党委宣传部备案。

6、网络工作分管领导、网站(页)信息监管人员、网络制作维护人员如果由于各种原因暂时不能行使职责的,单位要指派替代人员,做好交接工作,办理交接手续并将情况及时通报党委宣传部备案。

7、因疏于管理而导致网络安全事故和信息管理事故的,将视情节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3篇 某公司网站管理规定

公司网站管理规定

公司网站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司外部网站的管理与维护,充分发挥网站的作用,促进公司内外部信息交流与沟通,及时掌握市场信息,拓展经营视野,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扩大公司对外知名度,提升公司外部形象,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公司网站的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二条公司设专职网站管理员,负责公司网站的信息收集汇总、日常管理与维护,负责网络版面设计、调整、改换栏目设置、内容更新、新闻发布以及其他信息材料的管理、录入与发布。

第三条公司网络工程部负责网站防病毒、防黑客攻击以及为网站的正常运行日常维护提供技术支持与保障。

第三章网站版面与栏目更新

第四条 网站主页面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审定或改版,改版内容包括页面的动画、颜色、栏目组合等;

第五条 技术支持、新闻中心、客户服务、论坛等栏目每季度变化一次,应具备时效特色;

第六条 产品简介、成功案例等栏目根据产品和客户情况半月报审修改,页面应适应产品特色和客户特点;

第七条 标题新闻、浮动广告等小栏目根据需要每周更新,应具备动感和多样形式;

第八条 页面改版由网站管理员预先设计出方案,报公司总经理审核、呈公司董事长审批后执行。

第四章信息的搜集与发布

第九条网站管理员负责网站内容信息的搜集和整理,各部门主管或专人根据部门职能及时向网站管理员提供最新相关信息。

1、重大事务、外事活动、访问活动、上级领导来公司考察活动、公司领导重要出访活动等信息由办公室提供;

2、商务活动、市场动态、合同签订等信息由市场部提供;

3、新产品开发、新技术应用等信息由软件开发部和影像开发部提供;

4、项目管理、工程实施等信息由系统工程部提供;

5、技术支持、客户服务等信息由服务支持部提供;

6、软件测试、标准规范等信息由测试中心提供;

第十条网站管理员及时对各部门提供的信息,进行统一分类、整理、汇总成发布稿件按下列程序报审批准后发布:

1、一般信息,如公司签订合同,项目实施完工或实施情况,市场动态等由办公室整理后报公司董事长审批,网站管理员24小时内发布;

2、公司重要事项、重要商务活动,如重要合作信息、重大合同信息、公司及领导外事活动、重大访问、来访活动等重要信息由办公室及时整理后报董事长审批,交网站管理员12小时内发布。

第五章网站管理

第十一条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发布信息或更改网站页面版式及内容。

第十二条网站密码由公司网站管理员负责控制,不准向任何部门或个人泄漏。

第十三条网站管理员发现公司网站被病毒、黑客袭击或发现网站运行不正常,应及时向网络工程部报告,由网络工程部处理。

第十四条任何人不得在公司网站上发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有损国家利益、公司形象以及不道德的言论。

第十五条任何人不得利用公司网站传播_、淫秽、不道德以及其他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的信息。

第十六条任何人不得利用公司网站发布虚假信息或违反公司规定、影响公司形象、泄露公司机密的信息。

第十七条网站管理员一经发现有上述14―16条所示内容的信息,必须立即予以删除,并追究当事者的行政或法律责任。

第十八条网站管理员应按本规定及时对公司网站进行管理、维护与更新。

第六章附则

第十九条 本规定解释权归公司办公室。

第二十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4篇 某劳务输出公司网站管理规定

劳务输出公司网站管理规定

为规范公司网站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一、公司网站由办公室管理。

二、公司设网站专职管理员1名。负责企业文化、新闻动态、政策法规、论坛等信息资料的管理、录入与发布。任何人未经允许,不得随意发布信息或更改网站页面、版式及内容。

三、公司网站管理员对网站各栏目要及时更新,新闻动态保证5日内更新,其余栏目根据情况随时更新。

四、网站论坛实行版主轮流值班制度。

1、论坛各版块设版主1名。公司机关负责公告版块,徐波为版主;其他单位版块,各单位负责人为版主。

2、版主负责组织人员搜集、整理本单位(包括业务合作方)新闻动态、招工、内部建设等相关信息报网站管理员;负责组织本单位员工积极发帖、跟帖,审查发帖内容,及时删除问题帖。各单位每月至少提报1篇新闻动态,每发布1篇稿费20元;完不成任务者,对单位负责人罚款20元。

3、每周确定1名值班版主,负责监督审查公司论坛发帖情况,每天晚9时前发帖对全天论坛运行情况进行总结,每周推荐好帖子3篇。

4、每月根据各值班版主履职情况,评选出1名优秀版主,奖励100元。

5、每月根据值班版主推荐的好帖,评选出精华帖3篇,每篇奖励50元。

6、各单位每日发帖最少数量为:办公室、财务部2帖,驻青岛港办事处3帖,驻烟台港办事处、驻龙口港办事处2帖,综合业务部、驻蓬莱港办事处、临港特力公司1帖,欢迎多发。各单位负责人每天至少发帖1篇。没有完成最低发帖任务的版主,每少1篇罚款10元。

7、陈万峰同志对版主履职情况进行监督考核,版主值班表由徐波同志确定并发布。

五、开设读书专栏,交流读书心得。根据读书笔记、心得体会的数量和质量,确定优秀员工参加公司组织的读书会。

六、开设业务研讨专栏,进行业务交流。根据业务研讨中发帖数量和质量,确定优秀员工参加公司组织的业务研讨会。

七、公司机关、各驻外办事处每周召开一次例会,总结安排近期工作,组织集体学习。例会时间报办公室备案,内容在会后2小时内报公司办公室,由网站管理员发布到网上。

八、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不得在公司网站论坛上发布违反国家法律规定、有损国家利益、_、淫秽、暴力以及其他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的信息;不得利用公司网站发布虚假信息或违反公司规定、影响公司形象、泄露公司机密的信息。公司网站管理员、值班版主一经发现有违规内容的信息,必须立即删除,删除时间不能迟于信息发布后24小时,并将情况及时报公司分管领导。公司每位员工要随时留意公司网站有无违规信息,如发现,及时通知公司网站管理员删除。值班版主和网站管理员负责论坛内容健康、安全,若不能按规定删帖,公司视情况进行处罚。对于一般违规人员,公司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罚;对于严重违规人员,涉及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九、公司网站管理员要及时对公司网站进行维护,发现公司网站被病毒、黑客袭击或网站运行不正常时,应及时和网站制作公司联系并处理。

十、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原《网站管理规定(暂行)》同时废止。

网站管理规定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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