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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安全管理规定11篇

发布时间:2023-01-21 15:18:13 查看人数:91

环境安全管理规定

第1篇 机房和环境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第二条 为保证机房内设备处于最佳运行状态,使其运行服务质量能够满足用户业务使用的需求,特制定此制度,陕西广电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所有机房应按照本制度严格执行。

第三条 本制度主要为了确保机房的安全,提高机房管理的质量,做到提前预防,开展全面质量、安全管理,树立全程全网观念,以及质量第一、安全第一、用户第一的思想。

第四条  范围:陕西广电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拥有的机房。

第二章 机房设备规定

第五条  机房内设备必须按照公司it和运营支撑中心的相关规定布置,未经公司it和运营支撑中心允许,任何部门不可以放置任何设备于机房。

第六条  设备的维护必须由专职维护人员负责,他人不可随意操作;设备需要停机检查时,应经公司it和运营支撑中心批准后,方可进行;关闭通信设备时,应经公司it和运营支撑中心同意。

第三章 机房环境管理规定

第七条  在机房工作应建立防尘缓冲带,备有工作服和工作鞋。

第八条  机房应防尘,门窗要严密,做到地面清洁、设备无尘、排列正规、布线整齐、仪表正常、工具就位、资料齐全、设备有序、使用方便。

第九条  机房温、湿度应符合维护技术指标要求,机房内的温度应保持在+15℃至+25℃,相对湿度应保持在20%至60%。

第十条  机房应有良好的防静电措施。

第十一条  机房照明应有应急备用,各类照明设备要由专人负责,定期检修。

第四章 机房设备维护管理规定

第十二条  机房内严禁吸烟、饮食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各种与工作无关的书刊、报纸和其它物品不准带入机房。

第十三条  存放运输各种计费带、后备带、软盘等应有防磁屏蔽保护设施。

第十四条 网管、维护终端和pc机上严禁运行游戏程序或其它与工作无关的程序。

第十五条 网管、维护终端为系统操作维护所专用,维护终端应该有明确的防毒措施,定期进行检查。

第十六条 机房内各种图纸、文件、工具、仪表、备份数据、磁带等物品,应指定专门安全责任人,要有专门资料柜存放。未经允许不准擅自带出机房,使用后归还原处,并做好相应记录。

第十七条 机房内注意安全防火工作,注意用电安全,各种灭火设备定位摆放,定期对防火设备进行检查。

第五章 机房安全防范规定

第十八条 维护人员要切实遵守安全制度,认真执行用电、防火的规定,做好防火、防盗、防爆、防雷、防冻、防潮等工作,确保人事和设备的安全。

第十九条 维护人员进机房操作时应穿工作服、工作鞋。插拔印刷电路板时要戴防静电手套。

第二十条 维护人员应熟悉安全操作方法,并认真执行。凡进行危险性较大、操作复杂的工作时,必须事先拟定技术安全措施。操作前检查操作命令、操作程序、涉及的设备、工具和防护用具,当确实安全可靠时,方可进行工作。

第二十一条 在维护、测试、磁带更换、装载、故障处理、日常操作以及工程施工等工作中,应采取预防措施,防止造成工伤和通信事故。

第二十二条 机房内非特殊需要,严禁使用明火。必须经相关部门和领导批准后,并采取相应防范措施后,方可动用明火。

第二十三条 机房内严禁存放和使用易燃易爆及腐蚀性物品。

第2篇 信息技术设备物理环境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为了适应公司物理与环境安全管理的需要,保障公司生产和办公系统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依据:本管理办法根据《信息安全管理策略》制订。

第三条 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

第二章 基本要求

第四条 公司员工应根据公司运营需要对资产进行保护。公司的资产保护要求通过完成以下目标来实现:

(一)确保所有资产的物理和环境保护能得到公司的有效控制。

(二)减少擅自访问或损坏或影响公司控制的资产的风险。

(三)防止公司控制的资产被人擅自删除或移动。

第五条 安全控制措施包括以下各项:

(一)公司的场地(机房、办公室)的信息处理设施周围设置实际安全隔离措施,如门禁系统等。

(二)公司的大楼入口安全防范措施。

(三)防护设备避免发生火、水、极端温度/湿度、灰尘和电产生的危害。

(四)设备维护。

(五)清理资产。

第三章 安全区域

第六条 公司的安全区域包括中心机房和敏感部门办公区域。

第七条 安全区域的划分与管理参见《物理安全区域管理细则》。

第八条 物理安全边界

所有进入公司安全区域的人员都需经过授权,公司员工之外的人员进入公司安全区域必须登记换取不同的授权卡或访客证才能进入(持有效证件,得到被访者允许)。

第九条 安全区域出入控制措施

(一)物理控制措施

1、机房的门禁系统必须启用,任何人都必须刷卡后才可进入机房;

2、出入机房必须登记《机房出入登记表》,记录姓名、出入时间、事由等;

3、一段时间内不会频繁进入的机房应上锁,需要时由运维人员开启进入工作,并确保办公完成后锁好;

4、机房应安装闭路电视监控。在所有安全区域的工作均应接受监督或监控。

(二)合同方及第三方

1、要在主要出入口处填写《来访人员登记表》;

2、在显眼处佩戴公司发出的临时出入卡或访客证。

(三)公司工作人员的控制措施

1、公司工作人员都必须在显眼处佩带胸卡;

2、公司工作人员调离公司时,其实际进入权也同时相应取消;

(四)审查访问

信息部应定期(每三个月)审查访问公司中心机房的人员名单并将进出权过期或作废的人员从名单上划掉。

(五)外部和环境威胁的安全防护

1、机房建设应符合gb 9361中a类安全机房的要求;

2、危险或易燃材料应在离安全区域安全距离以外的地方存放。大批供应品(例如文具等)不应存放于安全区域内;

3、恢复设备和备份介质的存放地点应与主场地有一段安全的距离,以避免影响主场地的灾难产生的破坏;

4、应提供适当的灭火设备,并应放在合适的地点。

第十条 交接区安全

(一)公司应设立交接区,同时:

1、向公司发送货物必须预先通知货物资产所属部门的资产管理员和信息安全管理员;

2、送货公司名称和交货时间应当在接收货物之前由货物资产所属部门的资产管理员和信息安全管理员确认;

3、送货公司在进入安全区域之前要经过物理环境主管部门有关人员的鉴别确认;

4、货物资产所属部门的资产管理员和信息安全管理员应检验货物,以保证没有潜在的危害。

第四章 设备安全

第十一条 设备安置与保护

(一)公司中应考虑以下控制措施:

1、设备应进行适当安置,以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对工作区域的访问;

2、应把处理敏感数据的信息处理设施放在适当的限制观测的位置,以减少在其使用期间信息被窥视的风险,还应保护储存设施以防止未授权访问;

3、要求专门保护的部件要予以隔离,以降低所要求的总体保护等级;

4、应采取控制措施以减小潜在的物理威胁的风险,例如偷窃、火灾、爆炸、烟雾、水(或供水故障)、尘埃、振动、化学影响、电源干扰、通信干扰、电磁辐射和故意破坏;

5、应建立在信息处理设施附近进食、喝饮料和抽烟的指南;

6、对于可能对信息处理设施运行状态产生负面影响的环境条件(例如温度和湿度)要予以监视;

7、所有建筑物都应采用避雷保护,所有进入的电源和通信线路都应装配雷电保护过滤器;

8、对于工业环境中的设备,要考虑使用专门的保护方法,例如键盘保护膜;

9、应保护处理敏感信息的设备,以减少由于辐射而导致信息泄露的风险;极其重要设备应部署在不同位置。

第十二条 支持性设施

(一)应有足够的支持性设施(例如电、供水、排污、加热/通风和空调)来支持系统。支持性设施应定期检查并适当的测试以确保他们的功能,减少由于他们的故障或失效带来的风险。应按照设备制造商的说明提供合适的供电。

(二)对支持关键业务操作的设备,推荐使用支持有序关机或连续运行的不间断电源(ups)。电源应急计划要包括ups 故障时要采取的措施。如果电源故障延长,而处理要继续进行,则要考虑备份发电机。应提供足够的燃料供给,以确保在延长的时间内发电机可以进行工作。ups 设备和发电机要定期地检查,以确保它们拥有足够能力,并按照制造商的建议予以测试。另外,如果办公场所很大,则应考虑使用多来源电源或一个单独变电站。

(三)另外,应急电源开关应位于设备房间应急出口附近,以便紧急情况时快速切断电源。万一主电源出现故障时要提供应急照明。

(四)要有稳定足够的供水以支持空调、加湿设备和灭火系统(当使用时),供水系统的故障可能破坏设备或阻止有效的灭火。如果需要还应有告警系统来指示水压的降低。

(五)连接到公共提供商的通信设备应至少有两条不同线路以防止在一条连接路径发生故障时语音服务失效。要有足够的语音服务以满足地方法规对于应急通信的要求。

(六)实现连续供电的选项包括多路供电,以避免供电的单一故障点。

第十三条 电缆安全

(一)敷设到公司内各个区域的电缆线的保护方式如下:

1、进入信息处理设施的电源和通信线路宜在地下,若可能,应提供足够的可替换的保护;

2、网络布缆要免受未授权窃听或损坏,例如,利用电缆管道或使路由避开公众区域;

3、为了防止干扰,电源电缆要与通信电缆分开;

4、使用清晰的可识别的电缆和设备记号,以使处理失误最小化,例如,错误网络电缆的意外配线;

5、使用文件化配线列表减少失误的可能性;

6、对于敏感的或关键的系统,更进一步的控制考虑应包括:

(1)在检查点和终接点处安装铠装电缆管道和上锁的房间或盒子;

(2)使用可替换的路由选择和/或传输介质,以提供适当的安全措施;

(3)使用纤维光缆;

(4)使用电磁防辐射装置保护电缆;

(5)对于电缆连接的未授权装置要主动实施技术清除、物理检查;

(6)控制对配线盘和电缆室的访问;

第十四条 设备维护

(一)应按照供应商推荐的服务时间间隔和规范对设备进行维护。

(二)由供货商维护的设备。各种维护活动要按照合同协议或设备购买时的维护计划进行。

(三)只有已授权的维护人员才可对设备进行修理和服务

(四)原则上应保存所有维护记录

(五)要保证所有可疑的或实际的故障以及所有预防和纠正维护的记录;

(六)设备资产的管理部门和人事部应当向外包维护单位索取维护计划和记录。

(七)设备资产的管理部门和人事部定期审核维护记录和计划。

(八)当对设备安排维护时,应实施适当的控制,要考虑维护是由内部人员执行还是由外部人员执行;当需要时,敏感信息需要从设备中删除或者维护人员应该是足够可靠的;

(九)应遵守由保险策略所施加的所有要求。

第十五条 场外设备的安全

(一)离开办公场所的设备的保护应考虑下列措施:

1、离开建筑物的设备和介质在公共场所不应无人看管。在旅行时便携式计算机要作为手提行李携带,若可能宜伪装起来;

2、制造商的设备保护说明要始终加以遵守,例如,防止暴露于强电磁场内;

3、家庭工作的控制措施应根据风险评估确定,当适合时,要施加合适的控制措施,例如,可上锁的存档柜、清理桌面策略、对计算机的访问控制以及与办公室的安全通信;

4、足够的安全保障掩蔽物宜到位,以保护离开办公场所的设备。安全风险在不同场所可能有显著不同,例如,损坏、盗窃和截取,要考虑确定最合适的控制措施。其它信息用于家庭工作或从正常工作地点运走的信息存储和处理设备包括所有形式的个人计算机、管理设备、移动电话、智能卡、纸张及其他形式的设备。

第十六条 设备的安全处置与重新使用

(一)设备报废处置时,存有敏感信息的存储设备要从物理上加以销毁,或用安全方式对信息加以覆盖,而不能采用常用的标准删除功能来删除。

(二)所有带有诸如硬盘等储存媒介的设备在报废前都要对其检查,以确保其内存储的敏感信息和授权专用软件已被清除或覆盖。存有敏感数据的已损坏的存储设备要对其进行风险评估,以决定是否对其销毁、修理或遗弃。

(三)为保证信息安全,必须在处理介质前擦除有关的敏感信息:

1、用碎纸机销毁所有的敏感纸质记录。废纸可在碎纸后立即处置掉。

2、公司内部不应积累过量纸质记录。所有的纸质记录都必须在处置前销毁。

3、磁带和磁盘必须在处置前实际销毁和核对。

4、数据存储光盘应在处置前实际销毁。

(四)凡敏感性介质的处置都必须填写《信息介质处置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方可进行处置。并记录在《信息介质处置记录表》,留待审计时备查。

第十七条 设备的移动

(一)应考虑如下措施:

1、在未经事先授权的情况下,不应让设备、信息或软件离开办公场所;

2、明确识别有权允许资产移动,离开办公场所的雇员、承包方人员和第三方人员;

3、应设置设备移动的时间限制,并在返还时执行符合性检查;

4、若需要并合适,要对设备作出移出记录,当返回时,要作出送回记录。

(二)应执行检测未授权资产移动的抽查,以检测未授权的记录装置、武器等等,防止他们进入办公场所。这样的抽查应按照相关规章制度执行。应让每个人都知道将进行抽查,并且只能在法律法规要求的适当授权下执行检查。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管理办法由信息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九条 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3篇 机房环境安全管理规定范本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____信息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机房环境信息安全管理规范性,做好机房环境的信息安全管理工作,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心有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____信息中心负责管理的机房,作为机房工作人员和相关人员的日常行为管理规范。

第三条 信息中心机房由机房管理员统一负责管理,机房内一切活动须听从机房管理员安排,未经允许禁止进入机房。

第四条 ____设备托管在教育部机房或其他位置的安全管理,应严格按照托管机房相关管理要求执行。

第二章 计算机机房安全管理

第五条 信息中心机房设计应符合gb/t9361-1988《计算机场地通用规范》、gb/t2887-2000《电子计算机场地通用规范》、gb50174-2008《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的建设标准要求。

第六条 机房环境安全应从机房选址、周围环境、内部防火、防盗、防破坏、防雷击、防水和防潮、防静电和温湿度控制方面满足国家计算机机房相关规范。

第七条 设备的存放应根据其类别(网络设备,服务器等)不同,放置在机房的不同区域。

第八条 持有机房门禁卡/钥匙的人员应妥善保管门禁卡/钥匙,不得随意转借,丢失要立即报备。

第九条 进入中心机房的所有人员均须按规定换拖鞋或戴专用鞋套。

第十条 对于外来人员和非操作人员进入机房,须经机房管理员许可后方可入内,且应在陪同人员的全程陪同下完成工作,并填写《信息技术中心进出机房登记表》(见附件一)。

第十一条 保护机房环境安全,采取安全监控措施,对已授权的内部访问进行监控。

第十二条 严禁随意丢弃废纸、杂物及其他废弃物;机房工作完成后,及时整理各类物品,保持机房环境卫生和工作台面整洁。

第十三条 机房管理员每日对机房基础设施及设备运行状态进行检查、维护,检查内容包括:门窗、空调、机房温湿度、线路及设备运行状态等,并填写《信息中心机房基础设施维护记录单》(见附件二)。

第十四条 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对异常情况进行相应的技术处理和修复,并详细填写《信息中心异常情况登记表》(见附件三)。

第十五条 设备出现问题需要维修应填写《信息中心机房设备维修记录单》(见附件四),记录维修过程。

第十六条 严禁未授权人员对设备进行操作,包括:开关机,对设备及线路的添加、更换、拆卸、移动等。

第十七条 对擅自动用设备而导致设备损坏者,要追究责任,并酌情赔偿损失。

第十八条 机房要做好固定资产登记,由专人管理,一般不得外借,因工作原因确需外借时,须经批准后办理外借手续,归还时应检验设备是否完好。设备有转移要及时做好固定资产转移手续。

第十九条 机房内的专用物品(包括设备、仪表、工具、资料、软件等),一律不得擅自带出机房。因工作原因确需带出的,经批准登记后方可带出机房。

第三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规定由信息安全工作组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4篇 某某电影总公司办公环境安全管理规定

某电影总公司办公环境安全管理规定

一、为确保公司“四防”(防火、防盗、防破坏、防事故)安全,根据《湖北省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治安保卫工作条例》,结合公司实际,特制订本规定。

二、办公大楼的“四防”保卫工作,由办公室和值班人员共同承担,实行24小时值班;各实体的“四防”工作,由实体经理负责。

三、对进入办公大楼的外来人员,值班员必须验证,问明来意,方可放行,不允许委托外单位人员来办公楼取物品。

四、禁止收旧货、推销物品等闲杂人员进入办公区;从办公楼内取走物品,值班人员应索取放行凭据后,方可放行。

五、工作人员最后离开办公室、会议室者,应随手关闭冷、暖气、电灯、电扇、电脑,切断电源,锁门。

六、认真落实下列防火措施:

1、不许在办公室使用电炉及超负荷电器;

2、不许自装电源插座,自接电源;

3、不许将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品带入办公室;

4、办公室内的各种电器暂不使用时,要切断电源,妥善保管;

5、会议室、办公室的空调机、热水器等电器,下班或会后,使用人要负责切断电源;

6、不得随意搬动灭火器材。

七、三木内不许存放“三密”文件和现金,凡属“三密”文件,应送机要室保存;严格管理文件、公章、重要资料、文书档案,及时妥善处理打印废纸。

八、财务室保险柜内,不得存放大量现金和有价证券。

九、各部门、各实体发现不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认真整改,防患未然。公司的“四防”工作由办公室每半年组织一次检查,每年进行一次评比。

十、违反上述规定,导致发生事故的,要逐级追究责任人和当事人的责任。

第5篇 机房环境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第二条为保证机房内设备处于最佳运行状态,使其运行服务质量能够满足用户业务使用的需求,特制定此制度,陕西广电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所有机房应按照本制度严格执行。

第三条本制度主要为了确保机房的安全,提高机房管理的质量,做到提前预防,开展全面质量、安全管理,树立全程全网观念,以及质量第一、安全第一、用户第一的思想。

第四条 范围:陕西广电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拥有的机房。

第二章 机房设备规定

第五条 机房内设备必须按照公司it和运营支撑中心的相关规定布置,未经公司it和运营支撑中心允许,任何部门不可以放置任何设备于机房。

第六条 设备的维护必须由专职维护人员负责,他人不可随意操作;设备需要停机检查时,应经公司it和运营支撑中心批准后,方可进行;关闭通信设备时,应经公司it和运营支撑中心同意。

第三章 机房环境管理规定

第七条 在机房工作应建立防尘缓冲带,备有工作服和工作鞋。

第八条 机房应防尘,门窗要严密,做到地面清洁、设备无尘、排列正规、布线整齐、仪表正常、工具就位、资料齐全、设备有序、使用方便。

第九条 机房温、湿度应符合维护技术指标要求,机房内的温度应保持在+15℃至+25℃,相对湿度应保持在20%至60%。

第十条 机房应有良好的防静电措施。

第十一条 机房照明应有应急备用,各类照明设备要由专人负责,定期检修。

第四章 机房设备维护管理规定

第十二条 机房内严禁吸烟、饮食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各种与工作无关的书刊、报纸和其它物品不准带入机房。

第十三条 存放运输各种计费带、后备带、软盘等应有防磁屏蔽保护设施。

第十四条网管、维护终端和pc机上严禁运行游戏程序或其它与工作无关的程序。

第十五条网管、维护终端为系统操作维护所专用,维护终端应该有明确的防毒措施,定期进行检查。

第十六条机房内各种图纸、文件、工具、仪表、备份数据、磁带等物品,应指定专门安全责任人,要有专门资料柜存放。未经允许不准擅自带出机房,使用后归还原处,并做好相应记录。

第十七条机房内注意安全防火工作,注意用电安全,各种灭火设备定位摆放,定期对防火设备进行检查。

第五章 机房安全防范规定

第十八条维护人员要切实遵守安全制度,认真执行用电、防火的规定,做好防火、防盗、防爆、防雷、防冻、防潮等工作,确保人事和设备的安全。

第十九条维护人员进机房操作时应穿工作服、工作鞋。插拔印刷电路板时要戴防静电手套。

第二十条维护人员应熟悉安全操作方法,并认真执行。凡进行危险性较大、操作复杂的工作时,必须事先拟定技术安全措施。操作前检查操作命令、操作程序、涉及的设备、工具和防护用具,当确实安全可靠时,方可进行工作。

第二十一条在维护、测试、磁带更换、装载、故障处理、日常操作以及工程施工等工作中,应采取预防措施,防止造成工伤和通信事故。

第二十二条机房内非特殊需要,严禁使用明火。必须经相关部门和领导批准后,并采取相应防范措施后,方可动用明火。

第二十三条机房内严禁存放和使用易燃易爆及腐蚀性物品。

第二十四条各类机房应有可靠避雷装置, 配备合适消防器材, 并安装烟雾告警、高温告警、防盗告警等设备。

第二十五条机房内应有紧急故障处理流程图,以及相关联系电话等,且相关资料齐全。维护人员应该理解相关内容,并且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认真执行进出机房管理制度,外来人员不得擅自进出机房。因公原因进入机房,尤其是施工单位进入机房,应经机房管理部门批准后,并进行相应登记,方可进入。

第二十七条任何人员出入无人职守机房,必须进行登记。外来人员进入无人职守机房,必须经机房管理部门批准后,由本公司人员陪同。

第二十八条各维护部门明确各设备的安全管理责任人。

第二十九条各机房管理部门明确各设备机房的管理员,设立专门的机房安全员。

第六章 无人值守机房管理规定

第三十条无人值守机房必须安装环境监视告警装置,告警装置与控制机房相连,使温度、湿度、烟雾、门铃、电源、空调等告警信号得以重复显示。

第三十一条无人值守机房要全封闭,保持机房整洁无尘,应有良好的防火、防盗、防潮、防尘等措施以及各种设备性能的远程监测系统。

第三十二条无人值守机房的周围环境要保持清洁和安全可靠,机房门前道路应保持畅通无阻。

第三十三条定期对无人职守机房进行巡查。在洪水、冰凌、台风、雷雨、严寒等情况下,应加大巡视强度,以确保机房室内外环境的良好与安全,保证机房设备正常运行。

第七章 机房保密管理规定

第三十四条严格遵守通信纪律, 增强保密意识和法制观念,保守通信秘密,不得随意监测用户通信,不得任意增删、泄漏相关资料。

第三十五条未经允许不得擅自抄录、复制设备图纸、电路组织资料、内部文件、系统软件、技术档案、用户资料等,也不安得擅自将其携带出机房、办公室。

第三十六条不准携带涉及企业机密等秘密文件进入公共场所,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涉及企业机密等秘密文件。

第三十七条各种涉及企业机密的图纸、文件等资料应该严格管理,认真履行使用登记手续。

第三十八条认真执行安全保卫制度,外来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机房。外来人员因公进入机房,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并进行登记后方可进入,无人职守机房且须由相关人员陪同。进入机房必须遵守机房管理规定和机房安全规定。非经同意,外来人员不得碰摸设备及终端, 也不得翻阅图纸资料。

第三十九条所有维护和管理人员,均应熟悉并严格执行安全保密规定,各级领导必须经常对维护人员进行安全保密教育,并且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八章 机房巡视规定

第四十条各机房管理部门的机房安全员每日对所管理机房进行巡视。

第四十一条巡视内容:

l机房环境卫生,地面清洁、设备无尘、工具就位、资料规整

l门窗严密、正常的通风良好

l温度应保持在+15℃至+25℃,相对湿度应保持在20%至60%

l机房照明良好,应急设备可以使用,检修记录完整

l消防设备摆放到位,设备处于有效使用范围内

l机房登记记录完整,没有非授权人员进入

l对主设备运行情况、状态进行检查

第四十二条机房安全员每日巡视各机房,记录巡视情况,并在机房巡视记录中进行详细记录。

第四十三条各机房管理部门每季度汇总机房巡视记录,上报it和运营支撑中心。

第九章 附则

第四十四条本方针由陕西广电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并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四十五条本方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6篇 某公司办公环境安全管理规定

zz公司办公环境安全管理规定

一、为确保公司“四防”(防火、防盗、防破坏、防事故)安全,根据《湖北省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治安保卫工作条例》,结合公司实际,特制订本规定。

二、办公大楼的“四防”保卫工作,由办公室和值班人员共同承担,实行24小时值班;各实体的“四防”工作,由实体经理负责。

三、对进入办公大楼的外来人员,值班员必须验证,问明来意,方可放行,不允许委托外单位人员来办公楼取物品。

四、禁止收旧货、推销物品等闲杂人员进入办公区;从办公楼内取走物品,值班人员应索取放行凭据后,方可放行。

五、工作人员最后离开办公室、会议室者,应随手关闭冷、暖气、电灯、电扇、电脑,切断电源,锁门。

六、认真落实下列防火措施:

1、不许在办公室使用电炉及超负荷电器;

2、不许自装电源插座,自接电源;

3、不许将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品带入办公室;

4、办公室内的各种电器暂不使用时,要切断电源,妥善保管;

5、会议室、办公室的空调机、热水器等电器,下班或会后,使用人要负责切断电源;

6、不得随意搬动灭火器材。

七、三木内不许存放“三密”文件和现金,凡属“三密”文件,应送机要室保存;严格管理文件、公章、重要资料、文书档案,及时妥善处理打印废纸。

八、财务室保险柜内,不得存放大量现金和有价证券。

九、各部门、各实体发现不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认真整改,防患未然。公司的“四防”工作由办公室每半年组织一次检查,每年进行一次评比。

十、违反上述规定,导致发生事故的,要逐级追究责任人和当事人的责任。

第7篇 广电机房环境安全管理规定

一、机房环境要求

1.1机房内温湿度要求

机房应配置温度计,湿度计,以便实时监控机房的环境。

机房内的温湿度要求

项目

夏季

冬季

温度

22 2℃

20 2℃

相对湿度

45%~65%

45%~70%

温度变化率

<5℃/h

要不结露

<10℃/h

要不结露

1.2机房内洁净度要求

机房内洁净度要求

项目

夏季

粒度

大于或等于0.5μm

个数粒/d

10000

二、机房技术安全制度

2.1机房用电安全

1. 用电安全包括设备供电安全及人员生命安全。

2. 设备重新加载上电之前须核实其供电电压是否与额定电压相符,开关是否正常、接线是否牢靠,确认熔断器的额定容量是否与设备的额定电流相符,使熔断器切实起到保护设备的作用。一切核实无误后方可上电。

3. 设备的接地系统须完整可靠,具备漏电保护措施,避免因漏电威胁设备或人身的安全。

4. 工程人员对设备进行检修或维护时应尽量避免带电操作。若确有需要,必须作好绝缘处理,当需更改电力线路、直流主干线路、配电箱时必须有两人在场操作。

5. 机房内严禁使用电热器等非工作电器,保证供电系统正常工作于额定负荷以内。

6. 各设备机架上的插座应是专用的,其他设备不得随意接入。

7. 新设备上电应严格遵守以下流程:

1) 将新设备相关负载功率上报机房负责人,以便核查机柜负载情况;

2) 设备上电前需在测试平台上电检查;

3) 新设备上电原则上电时间需安排在凌晨及周二下午上电,特殊情况需由部门负责人同意并上报机房负责人。

2.2机房供电要求

1. 机房应从总配线盘(箱、柜)引入独立的供电回路。

2. 机房工艺用电与照明用电、动力用电应分路使用,并确保不间断供电(可采用双路供电、并配置足够容量的不间断电源)。

3. 机房设备供电电压波动超过+1%-10%范围时,应增设电源稳压装置。

4. 机房或技术用房需配置应急照明设备。

2.3机房的防雷、接地和安全防护的要求

1. 应有防止直击雷、感应雷和雷电侵入波的措施。

2. 接收天线的竖杆(架)上应装设避雷针。避雷针的高度应能满足对天线设施的保护。当安装独立的避雷针时,避雷针与天线之间的最小水平间距应大于3m。

3. 独立避雷针和接收天线的竖杆均应有可靠的接地。当建筑物已有防雷接地系统时,避雷针和天线竖杆的接地应与建筑物的防雷接地系统共地连接。当建筑物无专门的防雷接地系统可利用时,应设置专门的接地装置,从接闪器至接地装置的引下线宜采用两根,从不同的方位以最短距离沿建筑物引下,与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 。

4. 沿天线竖杆(架)引下的同轴电缆应采用双屏蔽电缆或采用穿金属管敷设。双屏蔽电缆的外层或金属管应与竖杆有良好的电气连接。

5. 设置在天线附近的天线放大器,当采用单独的电源线馈电时,电源线应单独穿金属管敷设,严禁架空明敷。

6. 进入前端的天线馈线应加装避雷保护器。

7. 机房各机柜,各设备系统必须有接地保护,当共用一组接地装置,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其中最小值。

8. 机房应配置防静电地板,在进行设备的操作时,应先做好防静电工作

2.4机房消防安全措施

1. 主机房应配备气体灭火系统,并配置专用的空气呼吸器或氧气呼吸器。

2. 应根据机房的规模和配置,应配备一定数量的干粉和二氧化碳灭火器。主机房面积在30平方米以下的,配置1-2台干粉灭火器和3-5台二氧化碳灭火器;主机房面积在30平方以上的,配置2-3台干粉灭火器和5-7台二氧化碳灭火器。

3. 机房应配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应与空调、通风系统联锁,应配置警报装置,如警铃和声光报警器,配置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设备。

4. 主机房出口应设置成能向疏散方向开启,并且能自动关闭,并应保证在任何情况下都能从机房内打开。

5. 主机房内的空调设备时,应受主机房内电源切断开关的控制。机房内的电源切断开关应靠近工作人员的操作位置或主要出入口。

6. 机房应配置门禁系统,并做好相应的管理;机房的门禁系统在出现火情状态下,应处于自动失效状态,以便人员顺利撤离。

7. 机房室内装饰应选用气密性好、不起尘、易清洁,并在温、湿度变化作用下变形小的材料。

8. 机房工作人员必须熟悉机房和技术用房的消防设施配置,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和人员急救基本知识。

9. 经常检查并保持消防和安全设施的良好状态。在使用机房和技术用房内的消防和安全器材、设备之后,应立即补充并返回原处,不得挪作它用。

10. 加强用电管理。机房及设备所在场所不得私拉私接电线和超负荷用电。不得使用电热壶、电炉及除空调以外的电取暖设备。

11. 在机房或技术用房作为使用喷灯和进行气焊、电焊作业,必须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按有关规定进行。

12. 机房及设备所在场所均为防火重地。严禁存放、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保证消防通道畅通,禁止明火,严禁吸烟,并应配置足够的消防设施、器材和报警装置。

三、机房值班安全制度

1. 设备机房应独立于办公区设置,非技术、维护人员不得随意进入机房。除技术维护工作需要外维护人员不得在设备机房逗留。

2. 机房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值班人员及班次不得擅自修改,值班期间,不得擅自离岗。

3. 值班期间必须集中精力,严守岗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严禁值班人员或者维护员在机房内喧哗。值班人员,并须保持机房内的卫生整洁。

4. 值班必须认真填写值班日志和各种报表,及时整理、校对有关业务资料。对各类事故必须如实上报并及时处理,严禁擅做主张,违章操作。

5. 机房人员必须熟悉机房所有设备的性能和安全要求,掌握正确的操作和维修方法。

6. 要严格落实机房出入登记制度,包括人员出入登记、设备出入登记、各项操作记录登记等。值班人员严禁带无关人员进出机房或监控室。严禁在监控室泡茶聊天。监控室和机房内禁止摆放茶具等与工作无关的物品,禁止携带任何食物进入机房。

7. 机房内设备不得随意更动。必须更动时,要做到事先请示、事后记录并报告。各种仪器、仪表须专人保管,定期检查,确保正常有效。工具、资料齐全,备品、备件合格,放置有序,使用方便。

8. 经常进行安全自查自纠。定期对设备、工具和仪器仪表进行安全性能检查,及时排除各种安全隐患。

9. 机房应保持整洁,地面清洁、设备无尘、排列规范,布线合理整齐。每次设备安装完毕均应及时进行卫生清理工作。

第8篇 加油站附属设施可能存在隐患环境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公司“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全员动手、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事故隐患治理工作,进一步防范各类人身伤害事故,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增强加油站抵御因附属设施或周边环境不确定因素发生突发意外事故的能力,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分公司及其县市分公司所属加油站闲置、租赁场所、施工作业现场或对其资产所有负有监护权的场所及环境

第二章加油站附属设施及周边环境的界定和范围

第三条分公司及其县市分公司所属在营加油站、闲置、租赁场所、施工作业现场或对其资产所有负有监护权的场所及环境

第四条本规定所述的附属设施及周边环境范围包括:

1、观察井及配套设施设备

2、窖井及配套设施设备

3、消防水池及配套设施设备

4、厕所化肥池及配套设施设备

5、挡墙、围墙、护坡

6、作业施工现场

7、分公司及其县市石油分公司对其资产所有负有监护权的场所及可能存在隐患环境。

第三章 安全管理

第五条 安全组织

(一)县市石油分公司、加油站应分级成立以明确各级第一责任人、有关人员参加的安全管理组织。

(二)加油站安全员负责安全管理措施的落实;

(三)成立加油站应急救援小组,开展应急救援知识的学习与培训,加强预案演练,做到人人掌握本站救援器材的性能,并会使用。

(四)加油站应与毗邻单位建立联防组织,定期开展活动

第六条 安全教育

(一)加油站应每月对职工进行3次安全教育,并做好记录;

(二)加油站应对新员工进行岗前安全教育、考核;

(三)进站施工队伍在施工前,加油站经营单位应于施工队签订施工安全合同(协议),明确双方责任,落实安全措施,队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四)加油站租赁设施设备,应与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协议),明确双方责任,落实安全措施。

第七条 安全措施

(一)加油站内应有明显安全警告示语和警示标牌

(二)加油站所属的附属设施及复杂环境应设置安全标志牌,主要内容包括:

1、

2、

3、

4、

5、

6、

7、

8、

(三)加油站附属设施及周边复杂环境应设置必要的防进入、防跌落、防通过的拦阻装备。

第八条 安全检查

(一)加油站要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自检自查为主,上级主管监督检查相结合的原则,分级落实一下安全工作;

1、加油站每周组织一次针对加油站附属设施及周边存在隐患环境的安全检查;

2、当班安全全员每日对作业现场,重点要害部位、重点盯防的辅助设施,周边可能存在隐患环境进行监督,发现违章行为和不安全因素,有权制止和向上级反映情况;

3、加油站经营单位每月应对加油站附属设施及周边可能存在隐患环境进行安全检查;

4、每季度和重大节日由分公司组织专项安全检查

5、闲置--县市分公司经理及安全数质量管理员及闲置场所留守看护人员

6、租赁--分公司资产工作部、县市分公司经理及安全数质量管理员及承租方。。。。

(二)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业现场安全管理、设施现状、防护措施是否可靠、警示标识、预案演练以及周边可能存在隐患环境的辨识,隐患整改情况等

(三)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加油站能解决的,营限期抓紧整改;加油站物理解决的,应书面向上级报告,同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第九条 应急管理

(一)加油站应制定专项应急预案,其主要内容包括

1、组织机构和指挥系统;

2、地理位置

3、建筑物的机构形式、耐火等级、面积、高度、内部设施和相互间距;

4、危害分析及危害辨识;‘

5、应急救援人员的配备、分工,警卫力量布置,物资抢救、人员救护疏散措施及相应操作程序;

6、各种应急救援器材的数量、摆放位置、应急补充措施

7、对外通信联络及外援力量的部署、指挥等。

(二)加油站各种应急器材应按照gb 50156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有关规定配置,并排放合理,取用方便。

(三)应急救援器材制定专人管理,定时检查、养护、定期更换,确保完好有效。

第十条 事故管理

事故的分类、分级,事故的报告、调查和处理,按照集团公司《事故管理规定》执行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一条 本规定未尽事宜,按照公司制度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规范执行

第十二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分公司安全数质量科负责解释、修订和补充

第9篇 信息技术设备物理与环境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为了适应公司物理与环境安全管理的需要,保障公司生产和办公系统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依据:本管理办法根据《信息安全管理策略》制订。

第三条 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

第二章 基本要求

第四条 公司员工应根据公司运营需要对资产进行保护。公司的资产保护要求通过完成以下目标来实现:

(一)确保所有资产的物理和环境保护能得到公司的有效控制。

(二)减少擅自访问或损坏或影响公司控制的资产的风险。

(三)防止公司控制的资产被人擅自删除或移动。

第五条 安全控制措施包括以下各项:

(一)公司的场地(机房、办公室)的信息处理设施周围设置实际安全隔离措施,如门禁系统等。

(二)公司的大楼入口安全防范措施。

(三)防护设备避免发生火、水、极端温度/湿度、灰尘和电产生的危害。

(四)设备维护。

(五)清理资产。

第三章 安全区域

第六条 公司的安全区域包括中心机房和敏感部门办公区域。

第七条 安全区域的划分与管理参见《物理安全区域管理细则》。

第八条 物理安全边界

所有进入公司安全区域的人员都需经过授权,公司员工之外的人员进入公司安全区域必须登记换取不同的授权卡或访客证才能进入(持有效证件,得到被访者允许)。

第九条 安全区域出入控制措施

(一)物理控制措施

1、机房的门禁系统必须启用,任何人都必须刷卡后才可进入机房;

2、出入机房必须登记《机房出入登记表》,记录姓名、出入时间、事由等;

3、一段时间内不会频繁进入的机房应上锁,需要时由运维人员开启进入工作,并确保办公完成后锁好;

4、机房应安装闭路电视监控。在所有安全区域的工作均应接受监督或监控。

(二)合同方及第三方

1、要在主要出入口处填写《来访人员登记表》;

2、在显眼处佩戴公司发出的临时出入卡或访客证。

(三)公司工作人员的控制措施

1、公司工作人员都必须在显眼处佩带胸卡;

2、公司工作人员调离公司时,其实际进入权也同时相应取消;

(四)审查访问

信息部应定期(每三个月)审查访问公司中心机房的人员名单并将进出权过期或作废的人员从名单上划掉。

(五)外部和环境威胁的安全防护

1、机房建设应符合gb 9361中a类安全机房的要求;

2、危险或易燃材料应在离安全区域安全距离以外的地方存放。大批供应品(例如文具等)不应存放于安全区域内;

3、恢复设备和备份介质的存放地点应与主场地有一段安全的距离,以避免影响主场地的灾难产生的破坏;

4、应提供适当的灭火设备,并应放在合适的地点。

第十条 交接区安全

(一)公司应设立交接区,同时:

1、向公司发送货物必须预先通知货物资产所属部门的资产管理员和信息安全管理员;

2、送货公司名称和交货时间应当在接收货物之前由货物资产所属部门的资产管理员和信息安全管理员确认;

3、送货公司在进入安全区域之前要经过物理环境主管部门有关人员的鉴别确认;

4、货物资产所属部门的资产管理员和信息安全管理员应检验货物,以保证没有潜在的危害。

第四章 设备安全

第十一条 设备安置与保护

(一)公司中应考虑以下控制措施:

1、设备应进行适当安置,以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对工作区域的访问;

2、应把处理敏感数据的信息处理设施放在适当的限制观测的位置,以减少在其使用期间信息被窥视的风险,还应保护储存设施以防止未授权访问;

3、要求专门保护的部件要予以隔离,以降低所要求的总体保护等级;

4、应采取控制措施以减小潜在的物理威胁的风险,例如偷窃、火灾、爆炸、烟雾、水(或供水故障)、尘埃、振动、化学影响、电源干扰、通信干扰、电磁辐射和故意破坏;

5、应建立在信息处理设施附近进食、喝饮料和抽烟的指南;

6、对于可能对信息处理设施运行状态产生负面影响的环境条件(例如温度和湿度)要予以监视;

7、所有建筑物都应采用避雷保护,所有进入的电源和通信线路都应装配雷电保护过滤器;

8、对于工业环境中的设备,要考虑使用专门的保护方法,例如键盘保护膜;

9、应保护处理敏感信息的设备,以减少由于辐射而导致信息泄露的风险;极其重要设备应部署在不同位置。

第十二条 支持性设施

(一)应有足够的支持性设施(例如电、供水、排污、加热/通风和空调)来支持系统。支持性设施应定期检查并适当的测试以确保他们的功能,减少由于他们的故障或失效带来的风险。应按照设备制造商的说明提供合适的供电。

(二)对支持关键业务操作的设备,推荐使用支持有序关机或连续运行的不间断电源(ups)。电源应急计划要包括ups 故障时要采取的措施。如果电源故障延长,而处理要继续进行,则要考虑备份发电机。应提供足够的燃料供给,以确保在延长的时间内发电机可以进行工作。ups 设备和发电机要定期地检查,以确保它们拥有足够能力,并按照制造商的建议予以测试。另外,如果办公场所很大,则应考虑使用多来源电源或一个单独变电站。

(三)另外,应急电源开关应位于设备房间应急出口附近,以便紧急情况时快速切断电源。万一主电源出现故障时要提供应急照明。

(四)要有稳定足够的供水以支持空调、加湿设备和灭火系统(当使用时),供水系统的故障可能破坏设备或阻止有效的灭火。如果需要还应有告警系统来指示水压的降低。

(五)连接到公共提供商的通信设备应至少有两条不同线路以防止在一条连接路径发生故障时语音服务失效。要有足够的语音服务以满足地方法规对于应急通信的要求。

(六)实现连续供电的选项包括多路供电,以避免供电的单一故障点。

第十三条 电缆安全

(一)敷设到公司内各个区域的电缆线的保护方式如下:

1、进入信息处理设施的电源和通信线路宜在地下,若可能,应提供足够的可替换的保护;

2、网络布缆要免受未授权窃听或损坏,例如,利用电缆管道或使路由避开公众区域;

3、为了防止干扰,电源电缆要与通信电缆分开;

4、使用清晰的可识别的电缆和设备记号,以使处理失误最小化,例如,错误网络电缆的意外配线;

5、使用文件化配线列表减少失误的可能性;

6、对于敏感的或关键的系统,更进一步的控制考虑应包括:

(1)在检查点和终接点处安装铠装电缆管道和上锁的房间或盒子;

(2)使用可替换的路由选择和/或传输介质,以提供适当的安全措施;

(3)使用纤维光缆;

(4)使用电磁防辐射装置保护电缆;

(5)对于电缆连接的未授权装置要主动实施技术清除、物理检查;

(6)控制对配线盘和电缆室的访问;

第十四条 设备维护

(一)应按照供应商推荐的服务时间间隔和规范对设备进行维护。

(二)由供货商维护的设备。各种维护活动要按照合同协议或设备购买时的维护计划进行。

(三)只有已授权的维护人员才可对设备进行修理和服务

(四)原则上应保存所有维护记录

(五)要保证所有可疑的或实际的故障以及所有预防和纠正维护的记录;

(六)设备资产的管理部门和人事部应当向外包维护单位索取维护计划和记录。

(七)设备资产的管理部门和人事部定期审核维护记录和计划。

(八)当对设备安排维护时,应实施适当的控制,要考虑维护是由内部人员执行还是由外部人员执行;当需要时,敏感信息需要从设备中删除或者维护人员应该是足够可靠的;

(九)应遵守由保险策略所施加的所有要求。

第十五条 场外设备的安全

(一)离开办公场所的设备的保护应考虑下列措施:

1、离开建筑物的设备和介质在公共场所不应无人看管。在旅行时便携式计算机要作为手提行李携带,若可能宜伪装起来;

2、制造商的设备保护说明要始终加以遵守,例如,防止暴露于强电磁场内;

3、家庭工作的控制措施应根据风险评估确定,当适合时,要施加合适的控制措施,例如,可上锁的存档柜、清理桌面策略、对计算机的访问控制以及与办公室的安全通信;

4、足够的安全保障掩蔽物宜到位,以保护离开办公场所的设备。安全风险在不同场所可能有显著不同,例如,损坏、盗窃和截取,要考虑确定最合适的控制措施。其它信息用于家庭工作或从正常工作地点运走的信息存储和处理设备包括所有形式的个人计算机、管理设备、移动电话、智能卡、纸张及其他形式的设备。

第十六条 设备的安全处置与重新使用

(一)设备报废处置时,存有敏感信息的存储设备要从物理上加以销毁,或用安全方式对信息加以覆盖,而不能采用常用的标准删除功能来删除。

(二)所有带有诸如硬盘等储存媒介的设备在报废前都要对其检查,以确保其内存储的敏感信息和授权专用软件已被清除或覆盖。存有敏感数据的已损坏的存储设备要对其进行风险评估,以决定是否对其销毁、修理或遗弃。

(三)为保证信息安全,必须在处理介质前擦除有关的敏感信息:

1、用碎纸机销毁所有的敏感纸质记录。废纸可在碎纸后立即处置掉。

2、公司内部不应积累过量纸质记录。所有的纸质记录都必须在处置前销毁。

3、磁带和磁盘必须在处置前实际销毁和核对。

4、数据存储光盘应在处置前实际销毁。

(四)凡敏感性介质的处置都必须填写《信息介质处置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方可进行处置。并记录在《信息介质处置记录表》,留待审计时备查。

第十七条 设备的移动

(一)应考虑如下措施:

1、在未经事先授权的情况下,不应让设备、信息或软件离开办公场所;

2、明确识别有权允许资产移动,离开办公场所的雇员、承包方人员和第三方人员;

3、应设置设备移动的时间限制,并在返还时执行符合性检查;

4、若需要并合适,要对设备作出移出记录,当返回时,要作出送回记录。

(二)应执行检测未授权资产移动的抽查,以检测未授权的记录装置、武器等等,防止他们进入办公场所。这样的抽查应按照相关规章制度执行。应让每个人都知道将进行抽查,并且只能在法律法规要求的适当授权下执行检查。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管理办法由信息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九条 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10篇 加油站附属设施及可能存在隐患环境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公司“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全员动手、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事故隐患治理工作,进一步防范各类人身伤害事故,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增强加油站抵御因附属设施或周边环境不确定因素发生突发意外事故的能力,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分公司及其县市分公司所属加油站闲置、租赁场所、施工作业现场或对其资产所有负有监护权的场所及环境

第二章 加油站附属设施及周边环境的界定和范围

第三条 分公司及其县市分公司所属在营加油站、闲置、租赁场所、施工作业现场或对其资产所有负有监护权的场所及环境

第四条 本规定所述的附属设施及周边环境范围包括:

1、观察井及配套设施设备

2、窖井及配套设施设备

3、消防水池及配套设施设备

4、厕所化肥池及配套设施设备

5、挡墙、围墙、护坡

6、作业施工现场

7、分公司及其县市石油分公司对其资产所有负有监护权的场所及可能存在隐患环境。

第三章 安全管理

第五条 安全组织

(一)县市石油分公司、加油站应分级成立以明确各级第一责任人、有关人员参加的安全管理组织。

(二)加油站安全员负责安全管理措施的落实;

(三)成立加油站应急救援小组,开展应急救援知识的学习与培训,加强预案演练,做到人人掌握本站救援器材的性能,并会使用。

(四)加油站应与毗邻单位建立联防组织,定期开展活动

第六条 安全教育

(一)加油站应每月对职工进行3次安全教育,并做好记录;

(二)加油站应对新员工进行岗前安全教育、考核;

(三)进站施工队伍在施工前,加油站经营单位应于施工队签订施工安全合同(协议),明确双方责任,落实安全措施,队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四)加油站租赁设施设备,应与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协议),明确双方责任,落实安全措施。

第七条 安全措施

(一) 加油站内应有明显安全警告示语和警示标牌

(二) 加油站所属的附属设施及复杂环境应设置安全标志牌,主要内容包括:

1、

2、

3、

4、

5、

6、

7、

8、

第11篇 船舶及海工建造作业环境安全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改善船舶及海工(以下统称船舶)建造作业环境,降低作业风险,特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各船舶建造企业。

本规定中作业环境是指船舶建造过程中,为改善作业环境,所采取的临时照明、通风措施,以及设置安全通道和做好施工过程中“6s”工作的要求。

各企业要结合本规定要求进行具体细化。

3 管理职责

3.1企业应指定部门在船舶设计阶段制订船舶建造临时照明、通风工艺(包括临时工艺开孔图),结合船舶舱室结构提出临时照明及通风方式,选取合适的材料和设备,明确施工安全技术要求。

3.2企业应在原基础上,明确落实船舶建造临时照明、通风及船舶建造过程中的“6s”管理主体责任,便于过程中有效操作。

3.3施工部门负责根据施工需求和工艺要求,提前准备好施工所需材料、设备,做好安装过程中和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3.4企业船舶建造组(项目组)负责提前安排设置临时照明、通风、安全通道等措施,安排和督促生产单位做好“6s”工作,确保作业环境满足作业安全要求。

3.5各施工单位应做好“6s”管理工作,保证施工现场的干净整洁,不断提高作业人员素养,规范作业人员行为。

3.6安监部负责做好临时照明、通风、安全通道以及施工现场“6s”工作的监督检查。

4 管理内容

4.1临时照明安全管理要求

4.1.1临时照明照度要求

按照gb50034-2004《建筑照明设计标准》执行,满足施工安全要求。

4.1.2根据舱容大小合理选用照明灯具

常规舱室内应采用36v led灯进行照明。当舱容过大,采用36v led灯无法满足施工照明要求时,应采用合适的220v灯具进行照明。

4.1.3应急照明要求

机舱及生活区等人员密集区域应设置应急照明灯,确保停电时人员安全撤离。

4.1.4临时照明安装、维护及拆除

各企业应按照本企业原有制度,做好临时照明的安全管理工作。

4.2临时通风安全管理要求

4.2.1风机的选择

a. 密闭舱室内电、气焊作业应选用排风方式进行通风,以便有效排除舱内有害气体,减少对焊接质量的影响及降低对作业人员的职业健康危害。

b. 密闭舱室涂装作业通风风机的选用和数量要求,按照《密闭舱室涂装通风工艺》要求执行。

4.2.2通风孔要求

a. 密闭舱室通风孔应尽量利用船舶舱室人孔, 对于只有一个通风孔的舱室宜增设一个通风孔。

b. 人孔数量无法满足通风要求的情况下必须增设临时通风工艺开孔。无法增设临时工艺开孔时,应选用更加可靠的通风措施进行通风。

4.2.3其它要求

a. 各企业应按照本企业原有制度,做好风机使用及维护的安全管理工作。

b. 防爆风机维修后必须由专业检测部门出具防爆证明,否则视为不防爆。

4.3安全通道安全要求

4.3.1分段制作阶段,应结合胎架、托架高度,制作使用专用工装梯,以方便工人安全上下。

4.3.2各企业在分段制作阶段应尽可能将舾装件梯子安装到位,无法安装到位的,分段搭载后应尽快组织安装到位,确保工人通行安全。

4.3.3船舶搭载施工阶段,货舱与货舱之间、货舱与机舱之间、货舱(压载舱)底部宜增设工艺开孔,作为安全通道(也可用于通风),方便工人施工及紧急情况下安全撤离。

4.3.4船舶下水舾装阶段,由于机舱施工量大,企业可根据船型在机舱合适位置靠码头一侧外板开具临时开孔,作为临时施工通道,方便工人作业,提高作业安全性和施工效率。

4.4“6s”工作要求

4.4.1施工用材料、工器具应指定区域妥善存放。

4.4.2施工用的电线、气管应妥善的拉设在过线架或过线钩上,保持安全通道畅通。

4.4.3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工业垃圾及废弃物应及时进行清理,并放置在指定的垃圾箱内或指定的区域内。企业应指定每天的定时清扫时间,并做好监督执行,保持作业现场的干净整洁。

4.4.4作业人员应做好工具箱、设备箱内的清洁清理工作,作业用图纸、工器具及相关材料应整齐的放置在工具箱内。

4.4.5作业人员应保持服装、仪容、言谈良好,严格按照施工安全要求规范进行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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