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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工作管理规定4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查看人数:76

单位工作管理规定

第1篇 某某公寓装修单位工作人员管理规定

某公寓装修单位工作人员管理规定

各装修单位负责人,应严格要求装修工人遵守本大厦装修守则,凡违规者,应按规章罚款,并予以改善,如仍未有改善,物业公司将会取消该人员进入本大厦的工作资格,并保留权力限令违规的装修公司停工,造成严重后果的,由申请装修的公司业主负责。

为保障装修工作顺利进行,请切实执行下述规定。

1.装修单位应在施工前协同装修公司为其装修人员申请及办妥有效的工作证,将装修的资料详列在申请表格上,携同装修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照片交到物业公司办理工作证,工本费为 元/张(不退还),若工作证遗失,要及时联系物业公司补办,施工结束,退还施工押金时,将临时工作证交回物业公司。

2.装修人员在施工期间,应随身携带工作证,以便保安部随时检查。

3.装修人员限在其装修室内工作,不得占用或在公共区域进行施工,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其他房间,违者罚款人民币100元起,再次违规者,视为偷窃破坏嫌疑,报公安处理。

4.装修房屋内禁止吸烟,明火及摆放易燃物品,装修单位应了解大厦就近的消防设施位置及使用方法。

5.装修人员不得在 装修室内留宿、大声喧哗、酗酒滋事、赤身露体及做出不文明举动,违者罚款人民币100元起, 进行警告;再次违规,视情节轻重不准其装修人员继续在大厦施工。

6.施工人员不得在施工过程中将其与施工无关或未有临时工作证件的人员带留大厦,如有违规,大厦保安部有权对其做出处理。

7.装修垃圾不得摆放在公共区域,以免阻塞通道及引起火警危险,如发现有垃圾或什物阻塞通道经警告后在限时内未清走,物业公司将安排保洁员工将垃圾或什物清走,不再另行通告,费用将由装修单位负责。

8.装修材料、工具等进出大厦均需按保安部安排的路线运送。

9.没有装修单位负责人签名、盖章文件、及保安部批条,任何物品皆不准携带运出大厦,装修人员必须由物业公司指定的路线进出大厦装修区域,违规者罚款人民币100元。

10.装修公司若需要在施工时间外派人保护装修现场看管装修材料、工具,必须向物业公司申请,由物业公司统一发派保安人员执行,费用视装修公司要求人数、工作时间以及工作量而定,双方同意收费标准及服务天数后,由装修公司预交全部费用给物业公司。

11.装修操作期间施工方不得影响其他业主(租户)的正常工作,如有违规将由装修方对其进行赔偿。

第2篇 物业服务分项招标监督管理外包单位工作质量规定

述职报告――17

附件12

物业服务分项招标与监督管理外包单位工作质量的规定

一、必须进行招投标选择合作单位的服务项目:

1.过维保期的设备,如电梯保养单位、监控设备等。

2.锅炉房的运行和供暖设备的运行。

3.生活垃圾清运单位。

4.装修垃圾清运的单位。

5.化粪池清掏和排水管道清洗的单位。

6.小区固定的废品回收单位。

7.保安、保洁是否外包待研究。

二、招标的管理规定:

1.以上项目的招标工作由公司由公司行政部主管。

2.每个项目的招标必须由行政部组织各专业部门制作招标书,利用网络和其它关系向应标单位发送。

3.应标单位必须以正式文本进行投标。

4.评标委员的组成人员为物业公司总经理、物业项目经理、行政部经理、财务经理、各专业管理部门的经理、质检部经理。

5.评标委员必须在公平的原则上对各应标单位打分,得分最高的单位即成为中标单位。

6.超过一定额度的招投标报集团合约部审核。

第3篇 外来施工单位工作票管理规定

1. 生产现场的设备检修工作外委给外来施工单位进行时,外来施工单位除了严格执行外来施工人员管理规定外,同时必须严格遵守工作票管理制度。

2. 外来检修单位的工作票开具应由工艺车间工作负责人填写,工艺车间的车间主任负责对需要与运行系统隔离的措施进行补充,凡需要与运行系统进行隔离的安全措施由责任车间运行人员进行布置落实,工作负责人监督措施落实情况,并签字认可;其他与运行系统无联系的安全措施由检修单位自行布置落实(工作票中应注明检修自理)。工艺车间的车间主任和承包方认定的具有签发工作票资格的负责人进行双签发。

3. 对于边基建边投产的现场的检修或交接试验等工作也应执行工作票制度,工作票执行过程中的分工可以参照生产现场设备外委检修的情况执行。

4. 工作票有关外委单位的若干规定均适用于检修车间在工艺车间的各项检修工作,这些检修工作应由本工艺车间具备资质的人员担任该项工作的负责人。

5. 对于检修车间在工艺车间进行检修工作造成的各类不安全情况,属于工艺车间措施执行不到位造成的由工艺车间承担相应责任,属于检修车间工作人员在检修现场工作时造成的由检修车间承担相应责任,属于两者原因均有的,按照责任划分由双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4篇 某大厦装修单位工作人员管理规定

大厦装修单位工作人员管理规定

各装修单位负责人,应约束其属下遵守本大厦装修守则,凡违例者,除按规章罚款外,并将罚金按次递增及记录在案,如仍未有改善,物业部将取消该人员进入本大厦的工作资格,并保留权力限令违例的装修公司整改。

为保障装修工作顺利进行,请切实执行下述条例:

1.装修单位应在施工前替其装修人员申请及办妥有效的出入证,将装修人员的资料详列在申请表格上,连同装修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或务工证、暂住证复印件(适用于外地施工人员)及近照2张交到客户服务中心办理临时出入证,每张出入证工本费为人民币10元(不退还);另每张押金人民币40元。

2.装修人员在施工期间,应将临时出入证佩戴在本人左胸上部,以便物业管理服务人员随时检查,违者初次警告并记录在案;第二次罚款人民币20元,严重警告及记录在案;再三犯者罚款50元,管理人员将有权收回该装修人员的工作证及没收押金,并请其离开本大厦。

3.装修单位内严禁吸烟,明火及摆放易燃物品,装修单位要在其装修屋内放置适量的、有效的合规格的灭火器(按消防局规定),违者将被罚款人民币100元,警告及记录在案,再犯者,将勒令停工,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装修单位自负。

4.装修人员在其装修区域内工作,不得占用或在公众区域进行施工,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其他房间,违者首次警告,再范者罚款人民币50元起,记录在案,第三次犯者罚款100元,没收工作证,扣罚押金。

5.装修人员不得在大厦以及装修屋内喧哗大叫,粗言秽语,赤身露体、穿拖鞋或做出不文明举动,违者罚款人民币100元起,及记录在案,再犯者双倍罚款,并严重记录在案,酌情轻重不准其在大厦内继续工作。

6.装修人员严禁在装修屋内或公众区域随地大小便,违者将会被重罚款人民币100元,并驱逐出大厦。

7.大厦设有卫生间,不准将装修物料及泥沙等抛进抽水马桶内;不准将废物丢进小便尿池内以致造成堵塞,如发觉违例者,由此引起的清除堵塞费用将由其装修单位负责,并重罚500元人民币。

8.装修垃圾不得摆放在公众区域,以免阻塞通道及引起火警危险,如发觉有垃圾或什物阻塞通道,经警告后在限时内仍未清走,物业部将安排清洁员工将垃圾或什物清走,不再另发通告,费用将由其装修单位负责,不得有异议。

9.装修物料、工具等进出大厦均须按物业部安排的行车路线,卸货区域及货梯,大量的物料运送需于24小时前到客户服务中心申请及预约时间。

10.没有办理物品放行条,任何物品皆不准携带运出本大厦,搬运人员必须由物业部指定的通道进出大厦,违例者罚款人民币100元。

11.装修公司若需要在施工时间外,要求保护装修现场看管装修材料、工具,必须向客户服务中心申请,由客户服务中心统一派物业管理人员看管,按收费标准及工作天数,由装修公司按期交纳全部费用给管理中心。

12.大厦为施工人员提供卫生间及货梯,施工人员不得使用任何客用设施,违者初次警告并记录在案,第二次罚款20元,如再犯罚款50元并驱离现场。

13.具体处罚条款见《二次装修法规处罚明细表》。

14.装修收费标准详见《a大厦收费明细表》。

此收费以装修公司进入大厦施工前申报的装修工期日数为准,一次性交付给管理中心,装修工期延误,推迟工期日数引起的管理费用和电费补交给管理中心。

对原设施设备损坏的赔偿将从此项费用中扣除。

单位工作管理规定4篇

大厦装修单位工作人员管理规定各装修单位负责人,应约束其属下遵守本大厦装修守则,凡违例者,除按规章罚款外,并将罚金按次递增及记录在案,如仍未有改善,物业部将取消该人员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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