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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管理考核办法【16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查看人数:23

煤矿安全管理考核办法

第1篇 煤矿安全管理考核办法

为切实加强一线班组长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一线班长现场安全管理的特殊作用,取消专盯员充实一线,提高班长安全管理待遇,做到安全关口下移,有效提高班组长的安全责任意识。为彻底解决安全监管不到位的弊端,实行瓦检员“一岗三责”管理,调动现场抓安全的积极性,经矿研究决定,特制定生产一线采掘班长、瓦检员安全管理奖金考核办法。

一、安全管理奖励考核小组

组 长:姜喜武、王景权

副组长:刘 生、王 京

成 员:安监处、工资科、财务科、组织部

二、安全奖励范围

采掘跟班班长、瓦检员(含瓦检段长)

三、安全奖励标准

采煤班长在原工资基础上,上满班,每月奖励1000元。

掘进班长在原工资基础上,上满班,每月奖励500元。

瓦检员(瓦检段长)在原工资基础上,上满班,每月奖励200元。

四、安全奖励考核条件

1、每月出勤工数必须达到26天。

2、按照“三零”安全目标管理,当月无工伤,无“三违”行为。

3、严格执行“十个不准生产”,坚持兑规作业。

五、安全奖励考核细则

(一)、采掘班长具体考核细则:

1、当月出现工伤,工伤小班班长取消安全奖励,安全监察处负责追查,若采煤队出现工伤,扣罚当班班长2000元,若掘进队出现工伤,扣罚当班班长1000元(以办理工伤卡片为准)。

2、采煤班长每月出满勤得安全奖励1000元,每少出勤一天扣20元,掘进班长每月出满勤得安全奖励500元,每少出勤一天扣10元。当月出勤低于26天不得奖励。

3、矿、公司及上级监察部门在监察过程中,每查出一条重大隐患,扣罚当班采掘班长当月安全奖励标准的10%,每查出一条一般隐患,扣罚当班班长当月奖励标准的5%,公司每季度质量达标,矿每月质量达标过程中,没有达标挂牌,扣罚采掘班长当月奖励标准的15%。

4、采煤班长负责填写小班质量评估验收表和安检员汇报制,每少填写一次或假填或汇报不好,扣罚当班采煤班长20元。

5、当月出现下列行为之一的,扣除全部安全奖励。

(1)、采煤工作面发生一次推倒压垮切顶线支柱连续10组的冒顶事故。

(2)、工作面明火放炮、动力线放炮、放糊炮、不使用炮泥。

(3)、探放水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

(4)、揭煤安全措施、防突钻探措施落实不到位。

(5)、工作面空顶超过规程规定。

(6)、贯通措施落实不到位。

(7)、遇地质构造措施不落实。

(8)、明火操作或电缆有明头。

(9)、绞车小绳磨损、断丝超限不及时更换,仍继续使用。

(10)、采掘工作面瓦斯超限,无风、微风作业。

(11)、严重积尘厚度10mm,连续长度10m以上。不执行炮前炮后洒水消尘,造成煤尘飞扬。

(12)、破坏井下“一通三防”安全设施,支风门。

(13)、不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放炮制。

(14)、采掘面班长脱岗,不在现场。

(15)、采掘面带班班长因违章指挥造成未遂事故。

(16)、作业现场隐患不处理或有其它严重违章行为。

(17)、监测探头不按规定位置悬挂,包蒙探头或人为造成探头误报警。

(18)、掘进工作面、采煤跳面上山掐风筒,风筒出口距工作面超规程规定,不使用防炮崩风筒或长度少于9m。

(二)、瓦检员具体考核细则

(1)、瓦检员在正常管理采掘工作面瓦斯、煤尘同时,兼管工作面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包括顶板、小运输、机电管理等),负责掘进工作面小班评估单填写,每少填写一次扣10元。

(2)、日常工作中瓦检员必须对本工作面安全情况详细写实,标明查出隐患时间、班次、地点、负责人、交班前整改情况,由通风区汇总报安全监察处信息站,出现重大隐患瓦检员必须责令停止作业,如采区拒不整改,电话汇报通风区、安监处及矿调度室。对认真负责、避免突发性事故发生有突出贡献的瓦检员奖励200-500元。瓦检员如对辖区内隐患瞒报、虚报、漏报、不及时汇报或有隐患没发现,被安全监察处和矿领导及部门人员查出,对当班瓦检员进行罚款100元,如其它班有连带责任则一并处罚100元。

3、瓦检员出勤低于26天不享受奖励,出满勤奖励200元,出勤每少一天扣5元。

4、采掘工作面出现工伤,当班瓦检员当月安全奖励工资取消,瓦检员加罚400元,所辖井区井下出现工伤,瓦检段长当月安全奖励取消,并加罚500元。

5、采掘班长具体考核细则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扣除当月全部安全奖励”规定18条中与瓦检员有连带关系的,同时取消瓦检员当月全部安全奖励。

(三)、隐患问题闭合整改考核细则

上级监察部门检查提出的隐患问题由安全监察处负责闭合。矿内检查所提出的隐患问题,在规定整改时间内,瓦检员进行验收闭合,由小班班长和行政井长签字,验收闭合情况由通风区向考核办汇报(每日上午6时前将前一天所检查出的隐患问题整改闭合单交安全监察处信息站,并将当天隐患整改闭合单取走),考核办成员对其汇报整改闭合情况存档。一日不汇报、汇报不及时、取单不及时,罚通风区区长200元。

六、考核办公室设在安全监察处

考核办主任:王天旭

考核办成员:韩宏宇、王凤阳、郎有刚、尹复友、孙殿军、何钢居

此文件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2篇 非煤矿山的安全管理内容及依据

一、非煤矿山的安全管理内容

(一)矿山生产合法: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

(二)健全的安全管理机构:专职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人员

(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横到边、竖到底)、安全检查制度、职业危害预防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隐患整改制度、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等规章制度;制定作业安全规程和各工种操作规程等

(四)符合要求的人员素质: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取得资格证、其他人员培训合格

(五)安全费用的提取和使用符合规定:安全培训费、工伤保险、安全设施投入、事故隐患的整改治理、重大危险源的监控与管理、风险保证金

(六)矿山生产系统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的规定:

1、露天矿:采矿方法、爆破作业、采装运输、选矿加工、边坡维护、排土场运行管理、排水防洪等

2、井工矿:采掘作业、爆破作业、提升运输、通风系统、供配电系统、防排水、避灾设施与逃生通道、保安矿柱、排土场运行管理等。

二、非煤矿山安全管理的依据

(一)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7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主席令第65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主席令第6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主席令第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主席令第2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主席令第7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主席令第9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主席令第8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主席令第2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主席令第22号)

(二)行政法规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

《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劳动部令第4号);

《矿山安全条例》(国发[1982]30号);

《矿山安全监察条例》(国发[1982]30号);

《尘肺病防治条例》(国发[1987]105号);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6号);

第3篇 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管理要求

一、全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基本情况分析

1、非煤矿山总量

截至2007年底,全国共有非煤矿山94753座,其中:金属矿山8395座,非金属矿山83431座,其他矿山2927座。2007年,全国共关闭非法和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6087座,另有8919座在建矿山。

2、事故基本情况

据统计,2007年,全国非煤矿山企业共发生伤亡事故1861起、死亡2188人,同比分别减少11起、89人,下降0.6%和3.9%。其中发生一次死亡3~9人的重大事故79起、死亡301人,同比分别增加4起、25人,上升5.3%和9.1%;发生一次死亡10~29人的特大事故2起、死亡46人,同比起数持平,死亡人数增加19人、上升70.4%;未发生一次死亡30人以上的特别重大事故。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保持了总体稳定、趋于好转的发展态势。但非煤矿山伤亡事故总量过大,重大、特大事故多发的势头还没有得到有效遏制,非法、违法生产现象严重,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

3、广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

2006年,全区非煤矿山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18起,死亡138人(全年控制指标137人),其中:持证矿山事故107起、死亡122人,非法采矿事故11起、死亡16人;地下矿山事故53起、死亡63人,露天矿山事故65起、死亡75人;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4起、死亡12人。事故总量排在全国第七位。

2007年,广西非煤矿山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63起,死亡167人(全年控制指标133人),同比分别上升42.9%和31.5%。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4起、死亡12人。事故总量排在全国第二位。其中,柳州、桂林、钦州、玉林、百色、贺州、河池、来宾等8个市死亡人数已突破全年控制指标。采石场事故居高不下。根据最近三年事故统计,广西小型采石场(含建筑型材开采)2004年死亡人数达97人、2005年死亡90人、2006年死亡64人,采石场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均约占全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50-60%,采石场事故已构成广西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的主体。坍塌事故成为非煤矿山“第一杀手”。2004年至2006年,全区露天矿山坍塌事故分别死亡77人、67人和44人,分别占全部事故死亡人数的45%、44.4%和29.7%,约占全区非煤矿山事故死亡人数的三分之一。

二、事故分析

1、从事故发生时段分析

从全国范围看:1月、2月重大事故最少,3月份以后开始逐月增加,8月份达到最多。1月、4月、8月、9月、11月重大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上升;5月、6月、10月、12月重大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下降;2月份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均持平;3月、7月事故起数同比持平,死亡人数同比上升。

2、从事故发生地区分析

2007年79起重大事故,发生在云南、贵州、四川等21个省(区),其中:云南、贵州、四川、湖南4省共发生重大事故33起,死亡132人,分别占重大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的41.8%和43.9%。11个地区(北京、天津、上海、江苏、福建、海南、西藏、重庆、青海、宁夏、新疆兵团)没有发生重大事故。云南、贵州、四川、湖南等10省(区)重大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上升。陕西、广西、安徽、辽宁、山西、新疆6省(区)重大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有所下降。

3、从经济类型分析

79起重大事故中,有52起发生在私营企业,共造成207人死亡,分别占重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65.8%和68.8%;有14起发生在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共造成48人死亡,分别占重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17.7%和15.9%;有6起发生在集体企业,共造成20人死亡,分别占重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7.6%和6.6%。此外,非法开采造成的事故仍占一定比例,共有7起重大事故是由于非法开采导致的,共造成26人死亡,分别占重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8.9%和8.6%。

4、从行业分析

重大事故起数、死亡人数最多的是非金属矿,共发生34起,死亡134人,分别占重大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的43%和44.5%;其次是有色金属矿,共发生31起,死亡117人,分别占重大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的39.2%和38.9%。

5、从事故类别分析

重大事故主要集中在坍塌、中毒窒息、冒顶片帮等3类事故,共发生53起,死亡201人,分别占重大事故总起数和死亡总人数的67.1%和66.8%。其中坍塌事故28起,死亡107人,分别占重大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的35.4%和30.5%。坍塌、物体打击、高处坠落、车辆伤害、淹溺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上升;中毒窒息、放炮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下降。另外,2007年还发生重大事故2起,死亡46人,同比起数持平,死亡人数增加19人。其中:内蒙古包头市壕赖沟铁矿“1.17”重大透水事故死亡29人;辽宁省鞍山市海城西洋鼎洋矿业有限公司选矿厂尾矿库“11.25”溃坝事故死亡17人。

三、事故原因分析

1、中西部地区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基础薄弱

从事故总量、事故地区分布情况看,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主要集中在中西部经济欠发达地区。这些地区多数还依靠矿产资源发展经济。同时,又存在着矿山企业规模小、数量多、安全投入不足、技术装备水平低、生产工艺落后、对从业者培训不到位、专业人员匮乏、监管缺位等问题,这是造成事故总量偏大的重要原因。

2、矿业秩序还没有得到根本改善

近年来各类矿产品价格上涨,矿业开采利润空间很大,在高额利润的驱动下,一些不法分子和非法企业铤而走险,在没有安全保障的情况下,盗采矿产资源或无证非法开采时有发生,造成多起重大事故。

3、企业违法、违规生产现象严重

业主法律意识淡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短期行为严重,违反设计组织施工生产,导致了重大事故的多发。采石场重大事故多发就说明了这个问题,尤其是边坡坍塌、山体滑坡事故,多是由于企业没有按照规定分台阶开采或者开采台阶过高造成的。

4、企业应急处置不当,导致次生事故多发

尤其是一些地下矿山企业,对炮烟中毒的危害性认识不足,没有制定应急预案或者虽然制定了应急预案但束之高阁,没有对职工进行应急培训,也没有组织演练,职工缺乏应急救援常识,不熟悉救护的基本方法,致使发生炮烟中毒事故后由于盲目施救造成事故扩大的情况多发。

5、企业超能力生产,未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

从冶金、有色企业发生的重特大事故分析看,一些地方对项目立项审查把关不严,企业不严格执行关于设计、施工、监理、项目管理和竣工验收、试车等相关规定,未能按照规定履

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以致这些企业的安全生产先天不足,给日后生产留下了重大安全隐患,造成新建和在建项目发生重、特大事故。

6、安全监管工作缺位

有些地市、县级安全监管力量相对薄弱,人员数量少,具备相关专业知识的人员更少,特别是机械通风、尾矿库、冶金、有色方面的专业人员严重短缺,加上经费和装备不足,现场监管缺位问题十分突出。由于安全监管力量与监管任务严重不匹配,工作中难免顾此失彼而出现问题,这种局面直接影响到安全监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四、安全生产管理的对策

针对上述分析,我们必须从非煤矿山企业的实际出发,以《金属与非金属矿山安全质量标准化企业考评办法及标准(试行)》为依据,把全面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与深入贯彻《安全生产法》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因此,必须认真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认真学习,提高认识,增强工作的自觉性

由于一些非煤矿山企业基础工作薄弱,安全管理水平低,安全投入不足,责任措施不到位,规章制度不健全,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等,致使各类事故多发。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是加强安全生产“双基”工作、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一种有效方法。是新形势下安全生产工作方式方法的创新和发展,使企业生产始终处于良好的安全运行状态。要提高对开展这项活动重要性的认识,增强抓好企业安全质量工作的自觉性。

2、明确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的指导思想主要是认真落实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全面加强企业安全质量工作,促使企业建立自我约束、不断完善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提高本质安全水平,促进安全生产状况的稳定好转。按照这一指导思想,企业要依据规定,制定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的工作目标,使企业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得到全面加强,安全生产面貌从根本上得到改善。

3、构建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体系

安全质量标准化是安全生产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必须构建和完善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体系。要明确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目标;要分解落实安全质量标准化责任,把工作目标层层分解,落实到企业的各个岗位,形成层层把关负责全员参与的责任体系;要建立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网络和监控机制,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中遇到的各项问题,做到处处有人抓、事事有人管,使安全质量工作始终处于有效的监督控制状态;要完善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制度,要建立每月检查、每季考评、半年总结、全年评比的安全质量考核制度;

4、坚持“三个结合”促使各方面工作同步发展

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要与深入贯彻《安全生产法》相结合;要与深化安全专项整治相结合;要与实施“科技兴安”战略相结合,要采用科技含量较高、安全性能可靠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推行安全质量标准化,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实践经验表明,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是加强安全生产“双基”工作、建立起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一种有效方法,是新形势下安全生产工作方式方法的创新和发展。强化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促使企业加强安全质量工作,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最大限度降低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安全质量标准化就是保证企业各个生产岗位、生产环节的安全质量工作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程等规定,以适应企业发展需要,满足职工群众安全、文明生产的愿望。

第4篇 某煤矿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为切实搞好我矿的生产管理,明确职责范围,减少扯皮,不留死角,进行有效地生产组织、控制和协调,达到稳定秩序,疏通环节,提高效率,实现安全、文明、高产高效之目的,特制订本规定。

第一条:凡属矿井生产的开拓、开采、巷道准备、维修、机电设备安装维修工程,供电、排水、压风、抽风、提升、运输和“一通三防”各系统的调整及其系统内的设备、设施等的安装、拆除、更换的施工作业,均应编制和提出计划,并提交作业规程或措施,由矿统筹安排,任何单位不得擅自作主,进行影响正常生产秩序及各系统正常进行的非正常性施工作业(应急抢险、抢救除外)。

第二条:矿井生产的各期计划,由技术科、生产科、企管科根据有关规定,组织人员编制。呈报和下达年、季、月生产计划指标,要结合矿井实际情况,通过矿领导集体研究,矿长负责确定。月度计划指标,应根据有关劳动定额,结合具体实际情况编制提出,并组织有关人员审议后,由矿长确定。一经确定的年度、季度、月度计划,由企管科负责编制表册,及时呈报,发至各有关部门和生产单位。生产月度作业计划,要在计划实施前2天下发。

第三条:各单位、部门按照矿下达计划,要尽快研究制订出落实完成计划指标的方案和措施,并做好相应的传达、布置工作。生产科负责落实矿井产量进尺、工程计划的生产组织和生产设备、材料、物资供应的安排和布置工作。供应科按计划负责材料、物资的采购供应。

第四条:矿利用生产平衡会、调度会和工前会形式,调度、平衡生产计划及指标的落实,主要由生产科向有关单位和部门根据计划布置具体生产工作。并及时分析、研究、总结旬、月生产组织、计划指标及有关布置工作的落实情况,汇报和提出下步打算要求。

矿安全生产平衡会每逢1、11、21日召开。上午8:30分安全生产小组成员参加;下午15:00时,全矿所有副区、科级以上干部参加,政工科负责点名,办公室做好会议记录。迟到、早退者要每人罚款10元;无故缺席者罚款20元,并给予通报。

每天生产调度会16:00时开始召开,生产科长主持,调度室主任做好记录。生产、技术、安全、供应、生产区队、辅助生产单位的负责人和当日值大班的领导,必须按时到会。单位行政负责人休息或其它原因不能到会者,要指定人员参加,无故不到会者罚款20元,迟到者罚款10元。因未到会而影响工作布置或其单位生产的,应由参加会议者负责。

第五条:各生产、辅助单位及有关部门,必须接受矿计划性工作指导,按矿领导、生产科和有关会议布置积极组织落实,完成矿和生产科布置下达的生产工作任务及有关指标。在组织生产和施工作业过程中,发现或出现问题,要及时向矿领导及职能部门反映、汇报。否则,影响生产或完不成有关指标,按矿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并责成单位负责人说明情况或检查。

第六条:矿值大班干部应坚持24小时值班,及时处理当班有关重大问题。中、夜班要有一人下井,至重点区域头面及施工场所了解情况,检查落实有关问题,并实行交接班制度。接班人员必须在值班日的早上6:30分到调度室参加工前会。

第七条:当班调度员,对矿井生产和当班安全、工程施工情况等及时了解掌握和调度,对发现和井下汇报要求调度处理的问题,要及时妥善处理。重大问题按程序反映汇报。对当班上级的来电、来函必须要做好专门记录,并向矿领导汇报。对当班安全生产等方面情况要做好记录,必须交给下班处理的问题事项,要采用文字记录形式并口头交待清楚。待接班人员办理签字交接手续后,方可下班。否则,出现事故,追究接班人员责任。

第八条:各生产、辅助单位,每班次都要有区队干部跟班指挥生产。当班带班干部必须参加矿召开的工前会,并将矿工前会安排的生产任务及对安全、质量的要求和注意事项,结合本单位当班次施工作业的任务要求、安全及质量保证措施等,在本单位工前会上向当班人员传达并交待清楚,确保完成生产的任务。

第九条:井下现场带班干部,要坚持按时上班和现场交接班制度,不得晚下井、早上井(参加调度会的区长、书记早班可提前2小时上井,现场交接班时间为:夜班0:00,早班:8:00,中班:16:00)。现场交接班时要交清接明上班次安全、生产、质量等情况,特殊情况时(如:现场生产设备、安全及事故正在处理)上班次带班干部不准离开现场或交接上井(经本区区长或矿领导同意的除外)。

第十条:当班带班干部,必须坚持井下现场向调度室班中、班末汇报制度。汇报要清楚明了、具体、实际,否则,迟报、漏报一次罚10元,并且在调度室的考勤无效。回报不实或因漏报而影响安全生产的,要严格追究处罚。

第十一条:井下现场人员、跟班干部、固定岗位人员,坚持8小时工作制。特殊情况,需经调度室值班人员许可方可上井。否则,早上井一人次罚款50元,并记一次“三违”。因早下班或离岗等原因造成的责任事故,严格追查处罚。

第十二条:井口下料严格按规定时间执行,运料重车当班要倒运出来(喷浆料车可压一天,但一头面最多不超10辆),每压一辆按10元处罚。

第十三条:非计划性工作和其它生产应急工作,由生产科根据具体情况安排,一般均实行派工单制度,接受派工的单位或个人,必须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所派生产、工作任务。否则,处罚接受单位及其负责干部。派工单每月结算一次。有定额的按定额结算,无定额的按矿计时工结算。

第十四条:各类影响时间,由坐台调度员如实记录。调度室按旬、月统计纳入月度生产结算和合同考核(月度影响规定:溜子队每一道机巷30小时;机电、运输各为30小时。影响每超过规定1小时,按200元给予处罚)。当班安全生产中出现的问题,无人及时处理,责任单位应赔偿被影响单位。因设备、材料供应不及时(包括未及时采购、修旧备用的设备、材料及零配件)而影响生产,追究供应、管理等有关部门的责任。

第十五条:收尺及煤岩别折算由技术科地质、测量负责实测实报。一项工程未结束时,每旬,每月各测报一次。每项工程结束(包括采掘工程、修复工程、毛硐、小井等)必须及时测量实报,并在图纸上标绘清楚。测报不实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第十六条:井巷修复,按以下规定执行:

1、掘进施工巷道未交付使用前,连续施工200米以上的,其工作面迎头向后200米范围内的断梁折柱,由掘进单位及时更换合格。否则,拖后一天,每一断折棚罚款50元。200米以外的断折棚由生产科安排其施工单位或其它单位及时更换,每更换一棚、补一个计时工,未及时更换的,按每棚50元罚责任单位。

2、采煤工区负责其工作面两道的所有维护,其范围内,必须达到无断梁折柱,断面符合要求。否则,每一断折棚,罚款50元。造成片邦、漏顶或其它事故追究其采煤工区责任。

3、除未交付使用的掘进巷道和采煤工作面两道外,其它失修井巷一般由修备工区负责维护和修复。年、季、月要有修复计划,坚持做到“一工程一措施”,具体由生产科安排实施。月度修复工程及维护、改棚工作量纳入生产结算,并要检验其修复、改棚的质量,达到规定要求的予以计量,否则不予计量或酌情处罚。修复巷道工程造成冒顶堵巷者,严格追究责任。修复完毕时,其修复施工单位要将余料及时运走,其它煤矸、杂物清理干净。否则,处以50元至200元处罚。

第十七条:“五大”工程质量严格执行旬、月检查制。检查组织、汇报如下:

1、检查时间:“一通三防”检查逢8、18、28日;机电、运输检查逢9、19、29日;采、掘、修质量检查逢10、20日和月底一天的早7:40分准时在调度会议室集中召开检查预备会。

2、重点工程和采掘工作面的竣工验收,由施工单位首先提出验收申请,矿及时组织验收和交接。新工作面投产前,由生产矿长组织验收,验收不合格或系统功能达不到要求,不得移交生产。

3、旬检查要严格对照标准进行检查。检查的当天下午3:30分在调度室召开检查汇报会,标办要做好检评记录,并负责下发整改通知单。凡是参加检查的人员,都应参加汇报会,无故缺席一人次罚款20元。

第十八条:采掘工程出现不合格或综合防尘不达标的头面,按质量标准化奖罚规定及通防有关规定处罚,并责令停产整改。

第十九条:矿井所有的溜子安装、回收及日常各区队溜子配件的提供,均由溜子队负责安装与回收,要按生产科安排,落实工作。

第二十条:各生产、辅助单位所分管负责的巷道、机电硐室及其它区域,必须保持清洁卫生,无杂物。否则,检查发现一次(处)达不到卫生要求,扣文明生产2分,并按文明生产管理规定给予罚款。所有设备、设施(包括设备及其零配件),必须按有关规定管理、使用和防护。否则,损坏者追究其区域分管负责单位的责任,并按规定处罚;严重者,按破坏生产论处。

第二十一条:生产现场出现一般及以下生产事故,由责任单位及时妥善处理。否则,达不到有关要求,一处(次)罚款100-500元;造成后果的,严肃处理。

第二十二条:各级生产管理人员及全体职工,必须认真贯彻党和国家关于煤矿生产安全的方针、政策、法规、规程和上级及本矿的各项有关管理规定,严禁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否则,造成生产被动或影响正常生产秩序及系统运行者,按规定严肃追究责任并处罚。

第5篇 煤矿井下监理人员安全防护管理规定

一、应严格执行安监总煤监[2022]153号文《关于印发加强煤矿建设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煤矿建设安全规范》(aq1083-2022)等文件的规定。

二、必须遵守现场的有关建设安全管理规定,下井时必须随身佩带必需的安全防护用品以及便携式瓦检仪。

三、监理过程中发现瓦斯超限等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施工单位停止施工并撤到地面,同时监理人员应立即撤到地面,确保自身安全。

四、矿井在施工过程中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必须在安全隐患消除后才能下井开展监理工作。

五、监理人员应充分熟悉井下避灾路线图。

六、非从事井下监理工作人员严禁下井。

七、监理项目部新进人员必须进行上岗前的安全培训,并定期参加有关培训学习。

八、对体检后身体不适宜高危工作岗位的监理人员,监理项目部应及时调整工作岗位,防止意外发生。

九、院为监理项目部人员统一办理了意外伤害保险。

第6篇 z煤矿提升安全综合管理水平实施方案

为了建立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的长效机制,推动煤矿安全生产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根据綦煤发[2022]239号文件要求,结合我矿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全面提升后庆煤矿安全综合管理水平的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总体要求,大力夯实煤矿企业“双基”建设,着力加强煤矿企业安全基层基础综合管理,努力构建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的工作体系和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全面建成本质安全型煤矿企业,实现我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煤矿企业主体责任,完善健全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七大体系”,到2023年底我矿建成本质安全型煤矿企业。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2023年12月25日至2023年1月5日)

一是于2023年12月26日由矿长牵头组织召开矿级管理人员会议,认真研究全面分析2023年安全生产管理中存在薄弱环节和问题,结合煤矿实际情况,查找安全生产管理“七大体系”建设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并制定提升安全综合管理水平的具体实施方案,二是于2023年1月4日组织召开全矿动员大会,安排部署全面提升我矿安全综合管理水平工作的相关要求;

(二) 组织实施阶段(2023年1月4日至2023年3月31日)

制定的提升安全综合管理水平的具体实施方案,落实专人负责,按照隐患排查“五落实”原则,开展查改工作,确保煤矿综合管理水平有实质性提高,确保按期达标验收。

(三)自查验收阶段(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4月10日)

由矿长组织对本矿实施提升安全综合管理水平开展情况进行自查验收,并向区煤管局申请验收。

(四)完善巩固阶段(2023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是按照区煤管局和镇煤管办联合验收检查下达执法文书的整改时限和整改要求,制定整改措施进行整改;二是要对已取得的成绩进行巩固,防止在安全基础管理工作出现松懈和滑坡的现象。

四、具体实施内容

(一)完善健全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体系

1.于二0一三年一月三十日前完善健全安全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一是煤矿配备以矿长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工作全面负责。二是煤矿企业必须按照“一正四副”和“三副总”的原则分别配矿长、总工程师、生产副矿长、安全副矿长和机电副矿长等矿级领导以及安全副总、生产副总和机电副总。三是设置安全技术科(通瓦科),设科长一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数量不少于2名;四是设置生产科,设科长一名,专职管理人员数量不少于2名;五是设置安全培训科,设科长1名,设安全培训专职管理人员1名。六是设置安全监控调度室,设主任1名,专职调度员4名。七是设置队级管理机构(采煤、掘进、通风、机电和运输等“五队”), 各队配备队长1名、1名安全专职副队长和1名安全员。煤矿“五队”下设班组建制,每个班组设置班组长1名,副班组长1名。八是设置办公室,配备办公室主任1名。九是煤矿各职能部门和“五队”要配置办公地点和及电脑办公设备。

2.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必须达到任职条件。矿级领导必须依法取得《矿长资格证》和《矿长安全资格证》,安全技术科科长、生产科科长和“五长五队”所有管理人员必须持安全员证,安全监控调度室所有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持安全员证和安全监测监控作业证。

(二)完善健全煤矿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1.于二0一三年二月十日前完善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一是健全各级领导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职能部门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五长五队”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班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工种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二是将全各级领导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职能部门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五长五队”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班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上墙到相应的办公室。

2.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一是业主要依法确保安全投入、管理、装备、培训等措施落实到位,确保煤矿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二是煤矿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协助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其他负责人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对各自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三是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其人员按照分工必须认真履行安全职责。四是班组长和从业人员必须明确本岗位的安全职责和安全操作规程。

(三)完善健全煤矿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体系

1.于二0一三年一月二十日前完善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基本制度。主要有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办公会议制度、安全目标管理制度、安全投入保障制度、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与报告制度、安全隐患效果评价制度、安全监督检查制度、安全技术审批制度、矿用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煤矿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事故应急救援制度、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制度、安全奖罚制度、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法定代表人和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制度、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制度、爆炸器材安全管理制度和职业卫生健康管理制度等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并上墙到相应的办公室。其余的管理制度必须装订成册。

2.二0一三年三月十日前健全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规程、规范等有关规定,建立健全采、掘、机、通、运等专业内的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地面各工种必须上墙,井下工种操作规程装订成册,并要对所有工种经过培训和考试。

3.二0一三年三月二十日前健全安全生产基础记录与台账。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所须有的基础记录与台帐,主要有安全办公会议记录及档案和台帐、下井人员出入井记录台帐、安全费用提取与使用台帐、矿井主要通风机运转记录和台帐、瓦斯检查检测记录和台帐、机电设备设施管理台帐、矿井防治水基础记录台帐、矿井地质测量和储量管理台帐、安全生产调度记录台帐、安全质量标准化动态检查记录台帐、伤亡及非伤亡事故统计台帐、法定代表人和管理人员下井带班记录台帐、爆炸器材储存与使用管理台帐、职业卫生健康检查记录台帐、“三违”帮助教育和人员处理记录台帐等其它应当建立的台帐,以上记录和台账由安全矿长牵头负责、监督和分配到涉及的科室填写,并督促和考核。

(四)完善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1.落实安全办公会议制度和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制度。一是由煤矿主要负责人每周六主持召开1次安全生产办公会议,专门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办公会议决定事项要明确责任,形成会议纪要,并在下次会议检查落实,留有记录。二是由矿长负责组织每旬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性的安全检查。

2.落实矿级领导入井带班制度。一是建立矿级领导现场带班制度、带班备案制度、交接班制度、带班公示制度和带班档案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带班计划,据实做好带班交接;带班领导要与工人同时下井、同时升井,保证煤矿井下24小时有矿领导带班。二是矿长、总工程师每月带班的次数不少于5次,入井检查天数不少于10次,其他副矿及副总工程师下井的带班天数不少于22次,保证每班至少有一名矿级领导带班下井。业主、矿长及矿级管理人员下井情况每天在井口进行公示。

3.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一由安全矿长负责对安全隐患进行拉网排查、登记管理、挂牌整改、追踪督办、及时销号等“五步闭环”的工作机制。二是健全安全隐患分级治理制度,一般隐患由跟班矿长落实整改和验收,重大隐患由矿长负责组织制定整改方案、负责组织实施和负责组织验收。

4.认真落实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制度。一是由生产矿长负责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制定采掘头面质量标准化的具体考核内容,并要贯彻、学习和考试各专业的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二是每月三十日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和考核,采掘头面实行每班检查和考核;安全设施单项工程完工时检查和考核;其它专业实行月底检查和考核;三是要严格检查和考核,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实现规划达标的项目对分管责任人按规定进行考核。

5.深入开展安全文化建设制度。由安全矿长负责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每月二十三日开展一次安全生产技术方法、事故案例及安全警示教育,普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和风险防范知识,提高员工安全风险辨析与防范能力。一是在二月三十日前完成八条固定横幅安全标语。二是继续执行职工入井前的安全誓语宣誓制度。三是设置三个固定的安全专栏,分别是在井口设置职工全家福宣传栏、“三违”亮相台和在工业广场设置一个法律法规宣传栏。四是建立一个安全警示教育室。

6.进一步健全狠反“三违”制度。加强对生产现场监督检查,结合区煤管局制定有针对性的反“三违”管理制度及矿的管理规定,对“三违”行为按“四不放过”的原则从重处罚。

7.健全安全现场确认管理制度。安全现场确认工作由现场班组长、安全员在班前、班中、交接班时对开工时段、高危工序施工时段的生产现场进行确认,重点工作面应由当班下井的带班矿级管理人员参与确认,现场安全确认要对现场隐患排查、隐患整改落实和危险工序认定做出明确安排。

8.实行三三四的安全生产质量结构工资制度。安全结构工资由安全、质量、生产和其它等单元组成;矿安全管理人员和职工的安全结构工资占月总工资比例的30%、质量结构工资占月总工资比例的30%、生产和其他结构工资占总工资比例的40%,做到当月考核和当月兑现。

9.健全安全生产投入的长效机制。一是足额提取并管好用好安全费用,安全费按30元/吨标准提取,安全费用应当专户核算,按规定安排使用,不得挤占、挪用。二是积极引进瓦斯治理、防治水、斜坡视频、矿井瓦斯抽采自动计量装备、新型气渣分离器、煤矿安全信息化管理系统、远程视频培训会议系统和重要场所(排班室、学习室、入井口、领导带班交接班点、重要机房及车间)视频监控系统等“九项装备”投入到位,制定企业中长期投入规划,报主管部门审查备案,并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组织分步实施,形成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

10.建立安全预警工作机制。成立由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矿级管理人员的安全预警评价工作小组,每月对企业各个生产环节(采掘工作面)进行安全评价,按绿(正常)、黄(存在隐患)、红(存在重大隐患)进行分档,再根据分档情况明确矿级下井带班重点部位,对于红色等级生产环节(采掘工作面)必须实施主动停产制度。

11.深化强化班组建设。全矿所有班组长必须经三级及以上安全培训中心培训合格,取得“安全工作合格证书”方能上岗,积极开展班组竞赛活动,以“零隐患、零违章、零事故”为主题,明星班组、优秀班组长的评比活动。

(五)完善健全安全生产的技术体系

1.构建煤矿安全生产技术管理的体制。一是建立健全以总工程师为核心,以安全副总、生产副总和机电副总为骨干的技术管理工作机制。二是总工程师负责牵头编制各类规程和安全措施,组织矿长、安全矿长、生产矿长、机电矿长参加会审;分管副总每月至少组织一次重新贯彻学习规程措施;总工程师负责每月每月5日前组织有关分管矿长、各专业副总和相关技术人员对作业规程在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复审,并提出处理意见并有记录备查。三是矿总工程师每月10日前组织一次技术分析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技术问题、重大安全隐患或技术难题。

2.加强技术基础工作。总工程师牵头负责制定矿井灾害预防计划,加强矿井灾害预防工作;要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绘制矿井相关图纸,图纸要符合技术规范的要求并与实际相符;采掘工程平面图每月要实测填图一次,每月10日前向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报送相关图纸;对矿井地质情况、开采情况和周边矿井采空区情况等要定期进行技术分析,针对性的采取安全技术措施,并形成完整的技术基础资料,严禁超层越界开采。

3.科学布局,系统完善可靠。矿井和采区生产布局科学合理,回采工作面采用正规壁式采煤方法,优化矿井的各大生产系统,确保系统完善,运行可靠;年底前编制完成下一年全年总体生产部署,每季度最后一月下旬编制完成下一季度生产计划,并报产煤镇煤管办备案;由矿长负责每月30日组织召开一次生产调度会。

4. “一通三防”的技术管理重点,一是每旬组织1次对矿井全面测风,对采掘工作面和其他用风地点,应根据实际随时测风,严禁采掘工作面微风或无风作业;对风门、局扇等设施明确专人看管和维护。二是矿井必须安装安全监控系统和人员定位跟踪系统,并确保传感器安装符合规定,系统完好,监控有效;采掘工作面要配备专职瓦斯检查工,及时检查瓦斯、一氧化碳等有害气体情况,杜绝超限作业。三是落实两个“四位一体”的综合防突措施,保证不采突出面和不掘突出头。四是矿井按有关规定建立瓦斯抽放系统,并保证正常使用。五是k3煤层开采制定专项综合防灭火措施。六是建立防尘系统,落实综合防尘措施。

5.加强矿井水害防治的技术管理。一是建立探放水队伍,配齐探放水设备。二是严格执行“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水害防治十六字原则,落实“防、堵、疏、排、截”五项综合治理措施。三是由总工程师牵头每季度第一个月10日前组织一次对矿井水情调查,查明矿井和采区水文地质条件,制定水害防治的专项措施。

6.推广应用先进适用技术。强力推行采煤工作面单体液压支柱支护和巷道锚喷支护等适用工艺技术。

(六)完善健全安全生产的培训体系

1.加强矿本级培训工作。一是抓好培训机构的建设,由安全副矿长分管矿本级培训工作,建立健全安全培训制度,建立各类人员培训的档案。二是矿本级培训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日常培训由矿长负责每月10日前进行1次,培训时间不少于3小时,培训内容安全生产管理、技术管理、法律法规知识、上级有关文件、岗位责任制和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由总工程师负责每月10日前培训1次,时间不少于3小时,培训内容为法律法规知识、煤矿安全知识、上级及矿内有关文件、岗位责任制和工种操作规程等;班组长和职工全培训由安全矿长负责每月2次,每次培训学习时间不少于3小时,培训的主要内容为法律法规知识、煤矿安全知识、上级有关文件、岗位责任制和工种操作规程等;本矿转岗职工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16学时,培训的主要内容是本工种的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新工艺的推广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16学时,培训的主要内容是新工艺的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班前培训,每班培训不少于0.5学时,培训的主要内容是种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当班的安全注意事项和所采取的安全措施。

2.搞好矿特殊工种人员的新训和复训工作,按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送培各类特殊工种人员。

(七)完善健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

1.加强应急管理。一是针对重大危险源和可能突发的生产安全事故,制定相应的应急组织、应急队伍、应急预案、应急资源、应急培训教育、应急演练、应急救援等方案和应急管理办法。二是加强投入,配齐各类救援物资。三是加强应急演练,做到应知应会。

2.建立完善安全生产预警机制。安全生产动态监控及预警预报体系,由矿长牵头负责每月三十日召开一次安全生产风险分析会;发现事故征兆要立即发布预警信息,落实防范和处置措施;对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要及时报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备案。

3.提高应急救援保障能力。建立应急救援队伍,配备不少于3名以上的经培训合格的辅助救护队员,并与就近的取得三级以上的矿山救护队签订有偿服务协议;根据应急救援的需要,储备一定数量的应急物资和设备;按照有关规定建设和完善紧急避险等六大系统。

4、煤矿在上半年开展一次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灾害演习,下半年进行一次反风演习。

五、工作措施

(一)深化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提升安全综合管理水平工作是进一步推进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建立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的长效机制。

(二)煤矿成立以矿长为主、总工程师、安全副矿长、生产副矿长、机电副矿长为成员的提升煤矿安全管理水平领导机构,负责落实提升安全管理水平方案的实施。

綦江区大庆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后庆煤矿

二0一三年一月三日

第7篇 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管理办法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方针,落实中华全国总工会、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特聘煤矿安全监督员实施办法》精神,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在煤矿安全生产中的作用,进一步加强现场安全监督管理,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事故隐患,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切实维护职工群众在生产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结合我矿安全生产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群众监督员聘任范围

1、井下采煤、掘进、开拓、机电、运输、通风、监控、探放水生产、预备等部门的班组,每个作业班组至少配备1名群众监督员。

2、群众监督员从工人生产技术骨干中聘任。

二、聘任条件

1、掌握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熟悉煤矿安全规程、标准和本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敢于坚持原则,群众威信较高,热心群众安全监督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一般应具有3年以上井下工作经历和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有丰富的现场生产经验,有较强的隐患排查能力,能胜任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工作。

4、本人身体健康,能胜任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工作。

5、有下列情况的不得担任群众监督员:

(1)在作业岗位上有过“三违”现象。

(2)行政班、组长或专职安全员。

(3)责任心不强、纪律性差、不服从指挥的。

(4)职工群众不满意的。

三、聘任方法

1、向煤矿全体职工公布群众监督员的聘任条件、职责和待遇津贴。

2、职工自我推荐和群众民主推荐相结合进行报名。

3、区(队)分会结合井下或地面工作实际情况对班组上报人选进行研究后,确定群众监督员候选人(候选人应多于应选人数)。

4、对确定的候选人分班组或工种召开民主选举会议,由煤矿工会主席或区(队)分会主席主持,进行投票选举,现场计票并公布结果。

5、选定的人员填写《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审批表》,并在企业矿务公开栏公示不少于3天,在征求矿安检部门意见后上报煤矿矿工会。

6经矿工会审核,并征求矿行政部门意见后分别报申南凹焦煤有限公司工会、乡宁焦煤集团公司工会、县总工会。

7申南凹焦煤有限公司工会、乡宁焦煤集团公司工会、县总工会对推荐人选审核同意后,向群众监督员颁发《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聘任证书。同时将聘用情况报市总工会劳动保护部,并抄报山西省煤矿安全监察局临汾煤矿安全监察分局。

8、群众监督员的聘用期一般为三年,聘任期满可以续聘或解聘。

四、特聘群监员组织管理

煤矿工会对本单位的特聘群监员的日常管理负有下列职责:

1、建立健全特聘群监员的管理规章制度和动态管理档案,依照制度严格考核。

2、加强对特聘群监员的教育培训,制定特聘群监员培训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教育培训,培训时间每年不得少于48学时。

3、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4、保持特聘群监员队伍的相对稳定,对需要增补或不符合聘任条件变动调整的,按程序及时上报。

5、总结、交流、推广特聘群监员先进工作经验。

6、  特聘群监员在履职期间,享受岗位特殊津贴。

7、  特聘群监员聘任证书和标识由中华全国总工会和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统一监制。

8、特聘群监员因正常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受到打击报复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9、群众监督员实行培训上岗制度:每年至少参加一次由工会、煤矿安全监察局共同举办的培训班,培训时间不少于24个课时,培训后进行考试,考试合格的统一颁发由中华全国总工会和国家煤矿监察局监制的《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聘任证书;上岗时统一佩戴由省总工会、省煤矿监察局制作的《群众监督员》袖标。

五、群众监督员职权

1、认真学习生产和安全技术知识,自觉接受安全培训,严格遵章守纪,以身作则,制止“三违”行为;

2、督促和协助班组长宣传贯彻落实劳动安全和职业卫生法律法规及企业规章制度,组织本班组职工开展安全合理化建议活动,对本班组职工进行安全教育,提高职工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共创安全生产合格班组;

3、对本班组生产场所、生产设备、防护设施、工作环境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对发现的不安全因素,迅速向跟班领导或班组长汇报,并跟踪监督处理。如发现不安全隐患得不到及时整改,可逐级向上级工会组织、煤炭主管部门、煤矿安全监察部门报告;

4、工作现场出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组织职工及时采取必要的避险措施,并向有关领导或部门报告;

5、主动参加现场事故的抢险、急救工作,协助保护事故现场,并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6、在工作结束时要认真填写当班群监员工作记录,准确记录当班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整改情况,交接清楚;

7、有权向煤矿提出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的建议;发现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用具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及时向有关单位、部门报告;

8、

参加群监组织活动,接受群监组织安排的各种业务培训,努力创建安全合格班组;

9、监督企业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条件及按规定发放个体防护用品,反映职工在劳动安全卫生方面的合理化建议,向企业提出不断改善劳动作业环境的建议。

10、对阻挠或打击报复特聘群监员履行安全职责的行为,有权向上级工会或政府有关部门举报和投诉。

11、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六、群监员津贴发放办法

根据国家、山西省《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实施办法》的规定,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群众监督员的上岗津贴合并发放,具体标准为:井下采掘一线的群众监督员津贴为8元/工,井下辅助队组的群众监督员津贴为5元/工,地面生产单位的群众监督员津贴为3元/工,以上津贴所需资金由各部门造册登记,群监站负责考核,随工资统一发放。

为群众监督员发放适当奖励和津贴。群众监督员每汇报一条安全隐患信息或提出一条安全合理化建议津贴3元,每制止一次“三违”行为津贴10元;采、掘、开单位群众监督员每月汇报的安全隐患信息不少于15条,月津贴最高不超过60元;其它单位群众监督员每月汇报的安全隐患信息不少于10条,月津贴最高不超过50元;每制止一次“三违”行为按汇报5条信息量计算,连续2个月没有完成信息量的群众监督员,应视为不作为,矿工会应及时解聘或调整。

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奖罚办法

为切实加强群众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大群众安全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群监员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奖励办法

1、群监员每月上岗不少于21个班,汇报实质性问题不少于6条,提安全合理化建议不少于1条。

2、群监员所在班组杜绝“三违”现象。

3、群监员本人无违章现象。

4、群监员在班组安全生产方面做出优异成绩。

5、根据上述条件,群监会每季度评出群监员10名进行奖励 。

二、处罚办法

1、群监员达不到规定的上岗班数和汇报次数,取消当月津贴,连续一季度达不到要求者,将取消资格。

2、群监员所在班组出现“三违”人员1人次者,罚款10元,3人以上者罚款30元。

3、群监员本人出现“三违”者,每次罚款100元,并取消资格,扣除津贴。

八、群众监督员考核办法

1、群众监督员所在班组在年度内发生安全事故,撤销群众监督员资格,并扣除其3个月津贴。

2、工会每年要组织职工对群众监督员进行一次民主测评,对职工满意率达不到2/3的群众监督员取消资格,重新调整补充人员。

3、群众监督员参加学习、培训、开展安全检查及日常监督检查活动要有专门记录本,特别要作好查找隐患、反“三违”的情况记录。抽查中发现无工作记录的,扣除群众监督员当月津贴。

4、群众监督员上岗不佩戴袖标或转借他人,一经发现扣除当月津贴。

5、群众监督员违章或违反劳动纪律应取消其资格。

6、责任心强、工作成绩明显的群众监督员,单位要适当给予表扬。

7 、群众监督员为企业消除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事故、挽回重大损失的,单位要进行重奖,省、市、县总工会和安全监察机构要及时给予表彰。具体奖励办法按《山西省工会劳动保护责任制》规定执行。

第8篇 提高煤矿安全现场管理水平的途径

搞好现场管理是实现煤矿安全生产的关键,抓不住、抓不好这个关键就搞不好安全生产。近几年来,王坪煤矿在抓现场管理上狠下功夫,大做文章,认真贯彻落实各项生产岗位责任制,积极推行队干跟班、班组长、安全员 “三位一体”现场管理模式,加强班组管理,努力实行班组长职能转变,狠抓质量标准化,不仅下发了干部下井、反“三违”、查隐患的指标,还逐月考核,使王坪煤矿的安全生产形势逐步好转。通过几年的努力,王坪煤矿基本健全了整套制度完备、措施得力、落实到位的管理体制,2004年王坪煤矿原煤生产120万t,轻重伤发生率比往年下降60%,井下安全生产秩序得到明显改善。

但认真剖析王坪煤矿的现场管理,仍然存在着一些疏漏和不足,王坪煤矿2004年发生的工亡事故就和现场管理不到位有直接的关系。例如:少部分班(组)长的职能还没有从生产真正转变到安全上来;少数安全员麻痹大意,对工作不负责任;跟班干部有迟下早上的现象,甚至还有缺席的现象;部分职工技术素质不高,自主保安意识差等,这些都是制约煤矿现场管理水平提高的直接因素。要提高煤矿的现场管理水平,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抓起:

1 切实搞好班(组)长职能转变

煤矿现场管理的大量工作要靠班(组)长在现场中的管理来完成。因为班(组)长在一线掌握着工作分配权、奖扣工分权等,相比较而言,班(组)长说话有号召力,如果班(组)长能够牢牢绷紧安全这根弦,处处按章作业,给工人做出样子,能够勤检查、勤督促、勤提醒,狠抓工程质量,严格管理,那么,现场管理工作就容易搞好。王坪煤矿炮采一队2002年的7•27事故就很能说明问题。2002年7月份,炮采一队的2801工作面过断层,顶板破碎,条件不好,生产任务压力较大,班长重生产轻安全,在回杠过程中不按规程作业,冒险蛮干,造成了伤亡事故。所以说,要搞好现场管理,作为排头兵的班(组)长的职能必须真正转变到安全上来。

搞好班组长职能转变,首先要加强对班(组)长的教育,搞好班(组)长的学习培训,通过教育,使班(组)长改变原有重生产轻安全的思维方式,弄明白安全与生产的关系、现场管理与安全的关系,转变思想,提高认识。要加强对班(组)长的考核和管理,要经常不断地严格考核班(组)长的安全工作情况,好的要大张旗鼓地宣传表彰,给予奖励,差的要严肃地进行批评帮助,给予处罚。并要选树典型,通过电视、广播、板报等宣传工具介绍他们的经验,宣传他们的事迹,使广大班(组)长学有榜样,赶有目标。对于安全上不称职的班(组)长要撤换,把班(组)长的工资奖金和安全挂起钩来,以利于班(组)长职能的转变。

2 全面抓好安全员的工作

从当前情况看,仍然有安全员脱岗的现象,少数人有不安心本职工作的想法。在实际工作中,存在着这样几种倾向:一是工作应付差事,马虎凑合,不负责任;二是老好人,怕得罪人;三是麻痹思想,存在侥幸心理。这都不利于煤矿的现场管理。如王坪煤矿普掘二队2004年的7•20事故,就是一个最典型的例子。2004年7月20日普掘二队2810工作面发生工伤后,当班安全员怕得罪人,在事故调查过程中,隐瞒事故真相,误导事故调查方向,延误了事故的处理。

安全员在现场管理中具有其他人不可替代的作用,要搞好现场管理,就必须扎扎实实地抓好安全员的工作,使安全员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对安全员要加强管理,严格安全员的工作,发现有脱岗、睡觉、当老好人、对工作不负责的,要严于一般工人处罚。同时,还要做好安全员的思想政治工作,通过开展创最佳安全员活动、夺旗争优活动来提高安全员的工作热情。要搞好安全员技术业务培训,在提高安全员的素质上下功夫,使安全员说能说在点子上、卡能卡在要害处,胜任本职工作。安全员中老工人多,文化程度偏低,要适当调整安全员队伍,充实新生力量,提高安全员的工作力度。另外,应适当调高安全员的工资奖金待遇,以稳定安全员队伍。

第9篇 浅谈煤矿如何搞好安全管理

我国煤炭资源丰富,但煤矿赋存地质构造复杂,自然灾害多,易开采的露天煤矿较少,埋藏深、地质构造复杂、开采难度大的地下煤矿占大多数,受到瓦斯、水、火、煤尘、顶板等多种自然灾害的危害,导致安全事故频发,随着煤矿开采深度的逐步延伸,这一现象将更加突出,严重制约矿井的生产与发展,煤矿安全生产关系到到职工的生命线,关系到家庭的幸福,关系到企业的繁荣兴衰,因此搞好安全生产对我们来说就显得尤为重要,下面就如何搞好煤矿安全生产谈谈自己个人的看法。

一、提升矿井装备水平,促进矿井集约化生产

多年来的安全管理证明,单凭“高压”与“严管”换不来安全,尤其作为我们具有南方特色的矿井,地质条件地质构复杂、井下断层多,要保障煤矿安全生产,只有依靠科技进步,不断淘汰落后技术、工艺、装备,采用更为先进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来高矿井产装备水平,走煤矿机械化发展道路,才是建设本质安全型矿井的有效途径。一是推进机械化矿井建设。按照“装备一流、技术先进、系统可靠、队伍过硬、管理精细、安全高效”的要求来建设矿井,实现矿井生产以综采、综掘为主的综合机械化、规模化开采,有效提高生产现场的安全可控程度,降低事故发生的机率,把职工从繁重的体力劳动中解放出来、从容易出现危险因素的环境中解脱出来。二是以机械化带动矿井集约化生产。着力打造安全高效型矿井,对采掘设计布局进行不断优化,适时调整生产布局,合理集中生产,推行先进的集约化生产方式,对老生产系统和生产区域实施“减肥消肿”,收缩战线,减少系统,减少头面,减少或消灭炮采,生产系统越少,安全系数越大。从提高矿井单产单进为目标,培育重点队入手,彻底转变过去单纯依靠多头、多面、多人求规模效益的模式,以集约化生产推进矿井安全高效建设。

二、加快矿井信息化建设,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随着国家煤炭行业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以及计算机、软件技术、传感器技术和自动化控制技术的飞跃发展,推进信息技术在矿井中的运用,对传统产业进行改造,走信息化、数字化之路,是煤炭行业发展的必然趋势。一是深化矿井信息化建设。在井下各工作面、重点头面、生产系统,安装瓦斯监测系统、设备监测系统、故障诊断系统、语音提示系统,大型机电设备远距离遥控等系统,把矿井各种保护设施和瓦斯、煤尘、水、通防设施、矿井压力的状态形成可视可控的全方位监控,建立集生产监控、信息管理和网络运用等多系统为一体的综合监测监控系统,达到系统之间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实现矿井生产装备数字化、生产过程智能化和安全监测自动化、信息管理集约化。二是以信息化建设提升管理水平。通过综合信息计算机管理系统的运用,使生产管理部门在一个平台上,对各生产各环节、系统、机械设备、人员实施远距离“遥控、遥测、遥信”,对采煤机的运行工况及参数进行采集、处理、显示、存储和传输,对设备进行故障自动诊断,提供操作指导或控制采煤机做出相应的处理,形成对井下可靠的安全预警机制和管理决策的信息通道。管理人员在地面调度指挥中心,通过室视频监控和数字监控系统,就可远程对井下安全生产情况实时监控,对各部位瓦斯运行情况、机械设备运行情况、干部带班情况、人员作业情况,通过监控系统都一目了然;同时可实施对设备进行远距离遥控,对人员进行远距离指挥,更为及时、准确的调度指挥生产,发现异常情况立即采取相应的对策和防范措施,来弥补安全工作的缺陷和盲点,增强对事故隐患的控制力度,提高矿井防灾抗害的综合能力。

三、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增强安全管理意识

煤矿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要正确处理安全与发展、安全与效益的关系,严格制定和执行安全生产有关政策法规,如果没有统一的规范性的管理制度,煤矿就不可能正常运行。一是要以完善各种安全管理制度为保障。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必须从完善、细化规章制度和工作标准入手,建立一整套包括组织机构设计、职能分工、岗位职责说明、工作流程以及各个专业的工作标准和管理制度,员工才能做到有章可循有规可守。在建立各项制度和标准时,必须深入研究、仔细推敲、认真琢磨,尽量细化,符合煤矿科学原理,避免管理漏洞,具有可操作性。从而形成覆盖全面、方便操作、易于判断、合法合规合理的制度体系并形成制度和标准可以执行、能够执行、容易执行、自觉执行的环境和条件,确保制度和标准能够规范员工的每一个行为,具有真正的规范性和执行效力,构建起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二是抓好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执行力的好与坏直接关系到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与生产任务的完成与否,要推进“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思想,保证层层有压力,工作有动力,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井下现场作业的每个环节,明确到每个人身上,从矿长到一线工人,全部实行安全承诺,管理人员层层签订安全责任状,使每个岗位都有责任,实现从区队、班组到个人,都权责清晰、责任明确,建立起分层次建立安全责任目标体系,将干部职工工资与安全状况挂钩考核。同时要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领导干部第一责任人制,对不能严格履行职责、按时完成任务的,要根据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做到对号入座,一视同仁,才能确保层层有压力,工作有动力,事事有落实。

四、突出重点环节管理,把牢安全生产主动权

现场管理是安全管理的关键和最终归宿,其它各项机制的目的都要落实到现场管理中,其作用最终要在现场管理中得到体现。一是要做好现场各项安全检查工作。首先要做好开工前安全隐患排查,班中动态排查和班后安全复查工作,狠抓现场动态安全管理,特别是要抓好采掘初采、初放、贯通、开切眼、设备安装撤出、过地质变化带等特殊时段的现场安全管理。同时认真落实好干部下井带班、跟班制度,把“一岗双责”兑现在现场,实行好矿级干部带班,队级管理人员跟班等制度,做到关口前移,重心下移,靠前指挥,加强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监管巡查力度和现场技术管理,确保现场安全管理处于可防可控状态。二是加大隐患排查整改力度。“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煤矿生产长期坚持的安全指导方针。树立 “预防为主”的超前意识,做到居安思危,防范于未然,把安全管理的重点放在预防上,以预防事故为中心,预先发现、鉴别、判断可能导致事故的原因及相应的防范措施,变事后分析为事前预防,把各项防范措施落实在事故发生之前,牢牢掌握安全工作的主动权。要健立隐患排查、治理和分级管理长效机制,形成检查、落实、整改、验收、复查的“闭合”管理模式,不间断开展静态与动态相结合的安全大检查,要把隐患排查向采区内部、边角块段、边远地区,以及人的行为延伸,只有这样才能才能使事故的发生率降到最低点。三是加强质量标准化建设。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是煤矿企业的基础工程、生命工程和效益工程,要充分认识加强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深刻意义和重要作用,要保证工程从设计到施工,到每个环节、每道工序都高标准、严要求,严把质量关,努力打造精品工程、样板工程,为安全生产提供强有力的保障,为职工创造一个良好的生产环境。

五、注重安全细节管理 ,做到安全工作无小事。

在安全生产中,职工们对大隐患大漏洞,都能保持高度的警惕,及时治理或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结果很少出事故。可对于一些小隐患小细节却疏于管理和防范,麻痹大意,最终“习惯成自然”,酿成大祸, 所以做好安全工作的有效方法之一就是,要始终关注细节,从小事做起、从不起眼的环节抓起,从身边的一点一滴做起,做到把防微杜渐。一是要改变“安全工作只抓大事不抓小事的思想。在生产过程中,一些看似微不足道的、细小的隐患,实质上潜伏着巨大的安全隐患,而关注这些细节,重视这些小隐患,正是做好安全工作的根本保证,要用辩证的观点来对待大事和小事,有一些职工认为不戴安全帽、帽斗绳不系、自救器为小事,不值一提,其实这正是安全规程中最基本的要求,工作中很多大事的发生就是因为这些小的环节没有把握住,才造成大事故,所以我们一定要用辩证的方法来认识,安全上什么是大事,是什么小事,安全上的大事又是怎样发生的?要抓住具体环节,一步一个脚印抓安全,如果认识不到这一点,安全工作不知用多少血的教训才能提高认识,这些都是值得我们进行深刻的反思。二是要善于在工作中发现细节。对在安全生产管理中,我们要带着“显微镜”深入一线检查隐患,运用“放大镜”及时整改隐患。要从大局着眼,从细微处入手,想在心里、挂在嘴上、看在眼里、跑在腿上,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细节它是一种习惯,是一种积累,关系着我们安全生产的方方面面,要善于发现这些细节,不放过每一个细小的漏洞,不留下任何一个死角,在安全生产中,一个小隐患、一次小违章、一处小漏洞,如果得不到及时治理和纠正,麻痹大意,最终“习惯成自然”,就对安全生产会留下一个潜伏的隐患,就可能会不断放大,引发事故,威胁职工的生命安全与健康,就会给企业、社会带来大的危害,反之如果对每一个细节都不疏忽、都不放过,就能杜绝不安全事故发生,只有这样才能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筑牢安全防线。

六、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培训,提升职工安全技能

提高职工安全素质是创建本质安全型矿井的重要前提,人是生产实践的主体,人的行为对安全生产具有先决性,就煤矿安全生产而言,人的行为不确定性是安全生产中的一个极大变数,安全技术教育培训是保证安全生产的关键。一是提高职工安全工作认识的重要性。只有职工认识到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才能真正抓好生产安全,要让职工真正认识到安全事故会对自己、对家庭、对企业、对社会带来的伤害,从而让职工自觉自愿的提高安全思想意识,增强对事故的防范能动性,使职工确立明确的安全需求、清晰的安全目标憧憬和牢固的理念信仰,并能支配自身的一切言论与行动。同时教育职工牢固树立“事故是可防可控”的观念,让职工明白只要按规章制度制度操作,事故就可以避免,每天工作之前,首先要想想安全,想到通过什么办法,采取什么措施,运用什么手段,才能保证安全生产,使职工做到时时想安全、处处会安全,即时能安全。二是加强培训教育的针对性。培训部门要加大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力度,按照“先培训、后上岗,用啥学啥、缺啥补啥”的原则,认真抓好职工安全技术和业务技能的培训,要规范员工的操作行为养成,按照岗位操作流程,进行工序分解,制定每个工种详细的安全操作标准,采取科学规范的训练,对班每个工种、每道工序的操作方法、要领和安全要求进行直观的演示,强化职工记忆,推进职工规范操作行为的养成,使之逐步落实到岗位操作中,形成行为习惯,让每一个职工熟练掌握本岗位的技术要领和规程措施上的安全要求,做到上标准岗、做标准事、干标准活、做标准人,使职工安全意识和行为得到规范,现场管理秩序得到优化,安全发展得到保证。

七、加强安全文化建设,提升企业软实力

安全文化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灵魂,安全文化的建设对于预防事故,推进企业安全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文化支撑和精神动力,是企业树立新的安全观念的需要,是引领企业安全发展的重要举措。一是倡导“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安全文化。安全文化建设就是要造就具有现代安全意识、科学安全思维、正确的安全价值观和安全行为的劳动者,要通过继承、优化、融合、发展而形成具有时代特征、企业特色的先进文化,大力唱响关爱生命主旋律,实现安全文化与安全管理有机的结合起来,使每一个职工都把“安全第一”的理念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认识到“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安全就是生产力”、“安全就是自己和企业最大的效益”,使企业领导者和广大员工树立正确的安全价值观。通过安全文化宣传科学的安全生产知识,将安全文化渗透到安全管理的每一个环节,潜移默化地转变观念,引领职工改变行为习惯,引领和提升安全理念,提高职工的安全技术水平和安全防范能力。二是积极创建以人为本的企业安全文化。企业安全文化应为安全生产以人为本管理提供强有力的文化支撑和精神动力,把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纳入企业文化建设的重要范畴,走人性化与法制化想结合的管理之路,追求以人为本的企业文化理念,成为企业安全文化的核心。在安全生产以人为本的管理中,应着力培育职工热爱企业,忠于企业,关心集体,奋发向上的良好品质,唤起职工对企业的归属感和使命感,改变单纯的物质利益追求,从而形成热情共鸣、任务共保、荣辱与共的命运共同体,营造良好的人文环境与浓厚的安全氛围,为企业安全管理提供强有力的文化支撑和精神动力。

安全生产要围绕建立监督管理长效机制,着力提升自动化装备水平,深化信息化系统建设,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重点环节和薄弱环节的管理,提升员工安全素质,倾力打造强安全文化,营造本质的安全环境,从而实现人、机、环境和谐统一,我们的企业就一定安全高效发展,就一定能够创造出煤矿安全生产的美好明天。

第10篇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考核办法和措施

一、为加强对我矿安全管理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矿长、安全副矿长、生产副矿长、机电副矿长、技术负责人、井长、队长、班组长及五大特员)安全生产行为的监督和考核工作,督促各管理人员认真履行各自安全责任,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职工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煤矿安全发展,依据煤矿有关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煤矿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各安全管理人员对其分管部门的安全教育工作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各岗位职工必须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同时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

三、考核对象

对煤矿安全管理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矿长、安全副矿长、生产副矿长、机电副矿长、技术负责人、井长、队长、班组长及五大特员)以下简称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生产违章行为的考核,适用本办法。

四、考核方法

1、煤矿成立以矿长为首的各分管人员逐级考核,组成考核小组进行最终考核。

2、所有被考核人员均采取考核人自我述职报告和综合评判的方法,每季度、年终进行一次;

3、 述职报告:须按规定时间要求交书面述职报告给所属考核领导(本次考核期的工作完成情况等);

4、上级综合评价:采用级别评价法,即直接领导初评打分、考核领导复评打分的方法。

五、考核时间

1.季度考核:于每季度的倒数第四天前将个人本季度的工作完成情况及下季度的工作计划交直接上级,直接上级于下季度的3日前完成上级评价并交考核小组核终评后,报煤矿备案;

2.年度考核:于每年12月25日前将个人全年工作完成情况及下年度个人工作计划交直接上级,直接上级于12月30日前完成上级评价并交考核小组核终评后,报煤矿备案。

注:由煤矿相关人员将考核资料整理归入员工个人档案。以年度考核成绩为准核发年终奖金。试用期不参加年终考核。

六、考核内容

1.岗位职责考核

指对被考核管理人员要担当本职工作、完成上级交付出的任务中所表现出的业绩进行评价。基本要素由工作目标、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和紧急问题的处理等构成。

2.能力考核

指对具体职务所需要的基本能力以及经验性能力进行测评。基本要素包括担当职务所需要的管理能力、专业能力、应变能力、创新能力等经验性能力以及从工作中表现出来的工作效率、方法等。

3.品德考核

指对达成工作目标过程中所表现出的工作责任感、工作勤惰、协作精神以及个人修养等构成。

4.学识考核

指对达成工作目标过程中所表现出的相关知识进行测评。基本要素包括担当职务所需要的管理学识、专业知识以及其他一般知识等。

5.组织纪律考核

指对达成工作目标过程中所表现出的纪律性以及其他工作要求等进行测评。基本要素包括遵纪守律、仪表仪容、环境卫生等。

七、考核标准

1、对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违章行为的考核扣分记录,以自然年度1年为考核扣分周期,满分为12分。在考核周期内未扣完12分者,不计入下一次扣分周期;但是扣分记录将作为下一考核周期扣分参考条件。

2、根据煤矿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和情节的不同,将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违章行为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四个等级,其对应的考核扣分标准分别为12分至9分、9分至6分、6分至3分、3分至1分,本考核扣分标准在阶段内只包括上限,不包括下限。

3、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属一级违章行为,处违章扣分12分至9分。

(1)造成一次死亡2人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扣矿长、责任副矿长、相关的管理人员)。

(2)一年内发生两次以上安全生产死亡责任事故的(扣矿长、责任副矿长、相关的管理人员)。

(3)造成连续三年发生安全生产死亡责任事故的(扣矿长、责任副矿长、相关的管理人员)。

(4)拒不执行监管(监察)部门安全生产指令,拒不接受安全检查,情节严重的(扣矿长)。

(5)因同一采掘地点发现存在同样(或类似)事故隐患且一年内连续被监管(监察)部门下达2次以上安全生产隐患整改指令的(扣矿长1/2、责任副矿长)。

(6)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性质特别严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

(7)对他人检举揭发“三违”的行为进行打击报复的(扣打击报复者和相关人员)。

4、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属二级违章行为,处违章扣分9分至6分。

(1)造成一人死亡事故或三人以上重伤事故的(扣矿长、责任副矿长、相关的管理人员)。

(2)不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行业安全技术质量规范设计、施工、作业或弄虚作假,造成事故隐患突出的(扣矿长1/2、技术负责人)。

(3)未按时完成监管(监察)部门下达的整改指令要求,又不向安全监管部门提出书面延期申请或未在规定时限内提出复查、验收申请的(扣矿长、责任副矿长)。

(4)对重大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又不及时上报或瞒报的(扣矿长、责任副矿长、相关的管理人员)。

(5)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不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不明确,严重影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扣矿长、责任副矿长)。

(6)新增、替换采掘头面未经过安监部门审批擅自组织生产的(扣矿长、技术负责人)。

(7)特种作业人员配备不足组织生产的(扣矿长1/2、责任副矿长)。

(8)安全检查时弄虚作假逃避监管,情节严重的(扣矿长)。

5、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属三级违章行为,处违章扣分6分至3分。

(1)因违章指挥或制止违章行为不力,造成轻伤以下生产安全事故的(扣矿长1/2、责任副矿长、相关的管理人员)。

(2)不严格执行安全技术审批制度或未经批准擅自改变设计、规程、措施安排作业的(扣技术负责人)。

(3)对“三违”或危及安全的事故隐患视而不见,不制止、不按相关规定处理和汇报的(扣责任副矿长、相关的管理人员)。

(4)不按规定组织安全检查和召开安全办公会议的;不按规定组织班前安全会的;对各类规程措施不按规定组织职工学习的(扣责任副矿长)。

(5)不按规定记载、汇报各类事故或不及时传达、贯彻、落实上级会议精神、重要文件及指令的(扣矿长、责任副矿长)。

6、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属四级违章行为,处违章扣分3分至1分。

(1)违反国家、省安全生产相关规定或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扣矿长、责任副矿长、相关的管理人员)。

(2)不积极配合安全管理监督检查或在检查时提供虚假情况,情节较轻的(扣矿长、责任副矿长、相关的管理人员)。

(3)煤矿企业安全目标管理未层层落实的(扣矿长、责任副矿长、相关的管理人员)。

(4)其它一般违章的(扣责任副矿长、相关的管理人员)。

7、煤矿企业管理人员有2种及以上违规安全生产行为的,应分别计算、累计扣分。

八、考核结果的应用(工资指基本工资)

1.季度绩效考核

季度考核成绩将作为被考核管理人员年终评比以及职务和工资升降与奖金的重要依据。当煤矿编制内各级岗位遇有空缺或扩编增加员工额时,凡考核成绩优异人员将予先递补。

(1)考核成绩为a级者,当月工资额多发原有工资的5%;

(2)考核成绩为b级者,当月工资额多发原有工资的2%;

(3)考核成绩为c级者,享受全额工资;

(4)考核成绩为d级者,当月扣除工资额的50%,并给予留用三个月处理。如下季度考核不合格,给予辞退处理;

(5)连续3个季度考核成绩为a,或全年累计3个a者,下年工资额增加5%;

(6)全年业绩考核成绩达到4个a者,下年度工资额增加10%。

2.年度绩效考核

年度考核成绩主要应用于被考核管理人员职位升降使用,煤矿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升降考核。

(1)年度考核成绩为a级者,享受a类年终奖;

(2)年度考核成绩为b级者,享受b类年终奖;

(3)年度考核成绩为c级者,原有职务、工资不变,享受c类年终奖;

(4)年度考核成绩为d级者,给予降职或降薪处罚,不享受年终奖;

九、具体要求和规定

1、针对煤矿管理人员违章行为扣分的多少对其采取警告、严重警告、强制学习和考试、停职、不准在本区域内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等措施。

2、对累计扣分达12分的管理人员不准在本矿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同时,将视具体情况提请有关部门吊销该人员相关的资格证书。

3、对累计扣分达9分的管理人员,将予以停职3个月,并进行安全生产强制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能恢复其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其被扣分值在本扣分周期内不予消除。

4、对累计扣分达6分的管理人员,将予以严重警告,将予以停职1月,并进行安全生产强制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能恢复其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其被扣分值在本扣分周期内不予消除。

5、对累计扣分达3分的管理人员,将予以口头警告,其被扣分值在本扣分周期内不予消除。

6、在一个考核扣分周期内安全管理人员累计扣分达到9分的,即为考核不合格。考核不合格者,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继续从事煤矿管理工作。

十、考核纪律

1.考核人考核时必须公正、公平、认真、负责,不可对相关部属予以过高评价;考核人不负责任或利用职务之便考核不公正者,一经发现将给予降职;

2.各管理负责人要认真组织、慎重打分。凡在考核中消极应付、敷衍了事者,一经查实,将给予免去全月奖金;

3.考核工作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时完成。被考核管理人员未按时交总结及计划者扣除考核总分的10%;不按时报送考核表考核人,扣其考核总分的15%;

4.扣分必须要有依据,做到认真、客观、公正;

5.弄虚作假者,一律按总分的50%扣分。

本办法自二0一一年三月一日起实施

宣威市*****煤矿

二0一一年三月一日

煤矿审批意见:

审批单位:

审批时间:

考核责任人签字:

第11篇 构建三型安全系统工程提升煤矿安全管理水平

在新形势下如何搞好安全工作,笔者认为,新形势下的安全工作是一项开创性的工作,现在遇到的问题与以前有很大的不同,对于安全工作,如果只是因循守旧,“新壶装旧酒”,安全工作是搞不好的,只有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大胆探索,勇于实践,才能跟上时代和企业发展的形势,把安全工作抓好抓实,创新是安全工作不断前进的关键性因素。笔者在煤矿担任矿长之职多年,特别是在大同煤矿集团公司晋华宫矿任矿长的几年里,在煤矿安全管理的创新上作了一些有益的尝试,在安全管理制度、方法、理念等方面全面创新,在实践中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现通过本文简单予以论述,为煤矿安全管理的创新提供一点借鉴。

1教育型安全系统工程

在安全管理工作中教育为先,以教育为手段,通过多种教育形式,在思想深处引起人们对安全的高度重视提高安全意识,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具体做法有如下几个方面。

(1)开展宣传教育。晋华宫矿开展了多媒体、多形式的安全宣传教育,经常性地举办安全漫画展、安全板报展、安全知识竞赛、安全演讲、安全电视广播专题节目、每月逢六井口安全“心连心”文艺演出、组织群众为出井员工送水、缝补衣服、家属送安全警示卡、平安语等活动。通过这些寓教于乐的活动将安全第一思想深深植根于职工的意识里。

(2)开展亲情教育。安全管理传统的做法是严制度、严考核、严惩处,这些做法固然正确,也是煤矿安全工作的主要方法,并且也取得了很好的成效。但在感情上总会使人觉得冷冰冰的,久而久之容易引起职工的逆反心理,从而放松了对安全的警觉性。笔者意识到了这一做法的弊端,在安全工作中加以改进,提出了亲情教育法,带着感情抓安全,改变了单纯的安全教育说教方式。具体做法是在安全管理工作中注入亲情,构筑安全“亲情”平台。晋华宫矿开展了一系列新情活动,并建立了制度,持之以恒地进行了贯彻执行。如亲情寄语活动——父母、妻子、儿女为下井的儿子、丈夫、父亲寄语,以最感人的话语嘱托其注意安全,并把这些话语制成标语,悬挂于各个换班室、井口大巷等醒目的地方,使每一位员工从各个方面体会亲人盼其平安归来的心情,使其强烈地意识到安全不只是自己的事,它更关系到家庭中每一个人的幸福,促使其在工作中规范作业,远离事故;全家福活动——将单位所有员工的全家福合影照片集中起来张贴在大像框内,挂于交接班室,每天在下井前全体员工面对全家福进行安全宣誓:“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通过观看全家福和安全宣誓,不断提醒人们安全与个人幸福、家庭幸福的关系,使职工强烈地意识到,自己不按章操作,规范行为,不仅要伤害自己,还要伤害到工友,自己出了事故,不仅自己痛苦,还将损害到家庭的幸福,安全不只是自己一个人的事,它是全队的事,全家的事,把每一位员工对安全的潜意识变为显意识,安全第一的思想得到了加强,从而约束自己的行为,做到遵章守纪,按规程操作,按规定办事,自觉抵制自己和他人的违规行为,达到安全自保,互保的目的

(3)开展强制教育。强制教育是安全教育的主要手段,在运用严肃追查事故,严肃惩处责任人的手段的同时,笔者提出了安全“不放心的人”的新概念,即将安全工作中不按要求办,不按技术标准干,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造成安全隐患和事故人员视为安全“不放心的人”,举办“不放心的人”学习培训班,根据其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视情节给予3天~3个月为期不等的强制性安全培训学习,培训期间工资按地区最低生活费标准发放,经培训考试合格方可重返岗位。此举在晋华宫矿引起了强烈反响,极大地震摄了那些习惯违章的“刺头”,全矿“三违”行为明显减少,零敲碎打事故得到了有效遏止。

(4)开展典型教育。笔者提出了“以教育为手段,以方法为措施,以典型为引路,以形象塑造安全工作为基础”的安全管理思路,在这一思路的贯彻落实上,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建立了选树安全“黑脸”(正面典型)、“白脸”(反面典型)活动。晋华宫矿将那些在安全工作中坚持原则,管理严细,敢抓敢管,铁面无私,敢与“三违”作斗争的同志选树为安全“黑脸”,在全矿工作会上表扬,在电视上亮相,并给予200~500元的奖励。同时,将那些“三违”人员、事故责任者、在安全工作中不负责任、不抓不管以及不讲原则充当“老好人”的树为安全“白脸”,在全矿工作会上批评,在电视上曝光,并给予100~300元的经济处罚。一个是表扬,一个是批评,一个是奖励,一个是罚款,反差强烈,爱憎分明,从而在全矿形成了抓安全光荣,不抓安全可耻的风气,提高了广大干部员工抓安全的积极性。

(5)开展谈话教育。对在日常安全管理中存在着问题较为严重、隐患不及时处理、对安全重视不够等现象的单位领导,由安监部门下达“安全谈话通知单”,由矿长、党委书记与其谈话,第一次警告,第二次严重警告,第三次责令其辞职或撤销职务。

(6)开展素质教育。良好的技术素质是实现安全生产的基本保障。晋华宫矿高度重视员工的安全技术素质教育和岗位培训,引入竞争机制,采取了横纵结合、内外交流的方法。横:即同工种、同系统的技术人员进行岗位技术比武,评出名次,予以奖励;纵:即老工人和青年工人进行技术比武,在待遇上不唯资格,只重技术;内:即每年举行全矿性技术大比武,在露天广场公开进行,组织各单位技术人员观摩,优胜者评为矿技术人才,给予晋级提干同等优先待遇,同时近期举办各类安全知识培训班、强化各工种人员的安全技能;外:即组织本矿员工走出去,到技术先进的兄弟单位取经学习,同时针对本矿技术薄弱环节,请兄弟单位来人进行授课培训。通过制度化、经常化的素质教育,在全矿形成了人人争学技术、争做大拿的良好竞争风气,促进了全矿员工安全技术的提高。

2制度型安全系统工程

在安全管理工作中建立健全制度,以制度为依据,以制度为保障,使安全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步入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的轨道,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

煤矿在安全上的制度无论是种类还是数量都绝对是各个系统里最多的,又严又细,这些都是用煤炭生产长期的经验和血的教训写成的,也是依据科学技术制定的,如果能一切按制度办,事故就会大大的减少甚至不会发生。但在现实中,事故仍层出不穷,究其原因 ,制度贯彻落实不到位和制度落后不能适应新形势是两个主要因。笔者在严格执行制度和制度创新上作了一些探索。

2.1明确职责 责任到人 全过程跟踪安全管理

(1)超前安排,严格落实各项安全任务。晋华宫矿每年年初都要制定全年安全工作安排,提出全矿安全工作的指导思想、奋斗目标和总体思路及工作重点,针对全矿大到系统小到环节中存在的问题制定解决措施,明确责任人,以党政联合文件印发全矿贯彻执行。对文件的贯彻和问题的解决情况,由一名副矿级领导组织检查组进行检查,任务完成得好坏与各级领导的工作绩效考核挂钩,完不成的给予处罚。在日常的管理中,建立了“安全超前管理”制度,坚持“突出重点、超前分析、超前预防、超前管理”的原则,对矿井高瓦斯区域及安全生产的重要环节超前进行分析防治,对重大隐患超前制定对策,从事故查处转移到了事前防范上。

(2)整章建制,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晋华宫矿这几年重点建立落实了十项管理制度:矿领导安全联点承包制;安全会议制;安全超前管理制;各级领导干部跟班上岗制;安全检查制;安全隐患排查和事故追查制;安全考核奖罚制;安全谈话制;安监员、瓦检员、跟班干部上岗相互制约制;井下现场汇报制等,保证了工作的有效开展。

2.2全面推广新的安全管理制度方法及理念

安全管理最终要靠人去进行,人是中心,笔者在晋华宫矿担任矿长期间、提出了一系列以人为本的安全新理念、方法、原则及制度,有效地提高了管理人员的工作效率,推动了安全工作健康发展。

(1)在安全思想教育上,树立了“辛苦就是效益,办法就是效益,安全就是效益”的观点。

(2)在安全现场管理上,确定了“不合规定,现场管理不达标,不安全坚决不生产”的原则和“安全十六坚决不”原则。

(3)在安全监督检查上,实施了“人盯人,人盯事,根据实际,现场处理”和“管住不放心的人,抓住不放心的事,把住存在的隐患”的工作方法。

(4)在安全隐患排查上,建立了“根据隐患,分事、分期、分阶段、分时间,采取包干负责、区域负责、分管负责和直接负责相结合”的处理制度。

(5)在安全整体管理上,提出了“管理、责任、员工素质”三并重原则。

(6)在安全隐患排查处理跟踪管理上,建立了填报“安全隐患问题排查牌板”制度,将存在的主要隐患问题列于其上,写清什么问题,谁负责处理,何时处理完,天天监督检查处理情况。

(7)在安全态势控制上,建立了安全汇报制度,每10天由安全副矿长向矿党政班子报告一次全矿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及处理情况,对全矿安全状况做到班子成员人人皆知,共同研究解决;每月由安监部门写出全矿安全问题处理情况书面报告,上报安全副矿长、矿长和党委书记。

(8)在安全系统干部工作作风上,提出了“工作作风警示”,即“开会+不落实=零;布置工作+不检查=零;抓住不落实的事+追究不落实的人=落实。”

3反馈型安全系统工程

在安全管理工作中要求安排了有落实,布置了有检查,贯彻了有回音,执行了有效果,领导层与执行层上下呼应,加强信息沟通,对问题做到及时汇报、决策和处理,从而提高安全工作的效率,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具体做法有如下3个方面。

(1)高层决策,相互通气,抓安全主要矛盾。晋华宫矿根据主要矛盾,狠抓安全管理工作的落实,收到了良好的效果。该矿始终坚持每月一次安全办公会制度和早晨安全碰头会制度,对全矿安全隐患及当日存在隐患问题进行通报和分析,重大问题高层决策,集体会诊,制定方案和整改措施,定时间、定责任人、定单位、定材料资金、定标准要求、定督查落实单位,要返过来将处理情况逐项反馈给矿领导。通过相互通气,使全矿决策与执行层以及部门了全矿存在的隐患,做到人人关心,个个操心,安全管理工作心中有数。

(2)筛选问题,排查隐患,抓近期安全重点。落实隐患排查制度是超前预防事故,搞好煤矿安全生产的有效途径之一。晋华宫矿提出:“不怕有问题,就怕有问题不知道”。号召全矿各单位在安全管理上,查问题、查隐患,“鸡蛋里挑骨头”。一是安监站将全矿当日检查出的隐患问题进行排查、筛选,及时下隐患卡,通知责任单位及分管领导并签字,定时间、定人员及时处理,将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二是责成安监站,对近期全矿一时不能解决的安全隐患,制成牌板,挂在矿调度会议室,每旬一次将隐患地点、隐患问题、责任领导、处理时间逐项落实到单位和个人,并由安监站进行跟踪复查,近期通报处理结果,及时反馈信息,确保了安全隐患的及时处理。

(3)综合分析,把握重点,保安全万无一失。晋华宫矿在安全管理工作上树立了大局观念,对安全工作通盘考虑,综合分析,并把握重点,特别加强了对周边小煤窑的监管,把此作为反馈型安全系统工程的重要内容来抓。小煤窑问题已成为影响大矿安全的重要因素,事关大矿安全全局。面对周边小煤窑星罗棋布的状况,为了杜绝事故发生,晋华宫矿坚持“标本兼治,疏堵结合,针锋相以地,确保安全”的原则,综合分析周边小窑生产状况,分析其对全矿的安全威胁,积极开展日常监督和突击检查,坚持小窑治理例会制度,每周对小窑情况进行一次早晨安全碰头会通报,及时反馈存在隐患和整治结果,并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确保了全矿井的安全。

煤矿安全工作必须适应新形势,与时代与企业发展同步,与时俱进,不断探索安全管理的新制度

、新方法、新理念,只有这样,才能提升煤矿安全工作水平,实现安全生产,保证企业健康、持续、稳定地发展。(吴永平)

第12篇 x煤矿停工建设期间安全管理措施

根据省煤炭工业厅10月10日晋煤办发【2022】1401号文件要求,全省所有建设矿井从即日起一律停止建设进行全覆盖安全大整顿,为确保我公司停工期间的安全工作,特制定本安全管理措施。

一、重大危险源及危害因素辨识

序号

危险源/作业

活动

危害因素

危害结果

控制措施

1

未培训取证

作业人员未参加学习、

培训,无证上岗

违章操作,伤人

上岗前必须参加学习、培训,考试合格后,取得相应的安全资格证

2

矿压监测

矿压观测不及时

顶板冒落伤人

及时观测

3

检修

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

人员被电击

检修、搬迁设备必须闭锁开关

停电后没有对电气设备验放电

人员被电击

必须对电气设备验放电

没有采用专人停送电

误送电伤人

停送电由专人看护开关

4

局扇管理

局扇管理不到位

无计划停风

派专人看守

5

水灾

涌水量增大

发生事故、人员伤亡

及时汇报、排水、撤人

6

火灾

出现火源

发生事故、人员伤亡

杜绝失爆、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及时汇报、灭火、撤人

7

瓦斯

瓦斯监测不到位、瓦斯涌出量大

瓦斯超限发生事故、人员伤亡

做好瓦斯检查,及时

汇报、撤人

8

煤尘

煤尘堆积、飞扬

发生事故、人员伤亡

按规定定期冲洗巷道

9

顶板

离层、片帮

发生事故、人员伤亡

做好顶板离层观测,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及时汇报、撤人

10

煤与瓦斯突出

瓦斯动力大、喷出、突出

发生事故、人员伤亡

严格执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措施,及时汇报、撤人

二、公司成立停工期间领导组

组长:郭建明侯贵明

副组长:苏连生雷同王爱民李晓红

潘坚刘广华董书明张灵高

成员:各副总工程师及各部室、队组主要负责人

组长职责:全面领导公司停工期间安全管理工作,处理在停工期间出现特别重大的问题。

副组长职责:全面处理涉及公司停工期间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各项措施的落实与实施,协调各系统之间的工作。

成员职责:按照公司停工期间安全管理工作整体要求,具体处理涉及到各自职责范围内的问题。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全面负责停工期间的组织协调工作,办公室设在安监部,办公室主任由安监部部长兼任。

三、停工期间工作安排

1、工作安排:停工期间,只进行矿井通风、排水、瓦斯检查工作,安排安全员、瓦检员、看风机人员、检修人员、瓦斯抽放人员、排水人员、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下井工作,其他人员不得下井工作。

2、安全员、瓦检员、看风机人员、排水人员、中央变电所值班人员必须坚持8小时工作制、现场交接班,并严格执行 “一班三汇报”制度,即:班前、班中、班后三汇报。

四、技术要求

(一)通风系统管理

1、加强通风设施管理。通风队负责派专人检查井下各地点所有的通风设施的完好,发现问题及时向调度室汇报,确保通风系统合理、稳定、可靠。

2、合理配风。风量严格执行配风计划,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保证各用风地点瓦斯不超限。

3、停工期间所有动力电源必须全部切断,所有电器设备的开关手把打到零位并闭锁。

(二)瓦斯管理

1、停工期间,通风队必须安排人员对瓦斯及二氧化碳进行检查。

2、强化现场瓦斯管理,通风队要严格执行瓦斯检查制度,发现异常及时汇报通风部和调度室,并及时采取措施。

(三)防灭火管理

1、停工期间,加强井下密闭墙的各气体及温度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值班领导及调度室汇报。

2、加强巷道闭墙管理及防火预测制度落实。

3、对井下的消防器材全面检查,不合格的灭火器进行更换,配齐沙箱、铁锹、消防桶等设施。

(四)防尘管理

1、维护好井下防尘设施,出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2、矿井各条巷道洒水喷雾装置必须按要求正常使用。

3、对所有的供水管接口、阀门进行检查,严谨停工期间由于管路破裂造成巷道积水现象。

(五)顶板和防治水管理

1、工作面停产前必须支护完好,浮煤(矸)出净,积水排完。

2、工作面机头处、巷道水仓每班必须配备专人负责正常排水,确保无积水。

3、每天安排专人对主要巷道顶板和排水情况进行排查,发现问题必须上报调度室,调度室组织人员及时处理。

4、巷道修护作业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5、每天必须有人到井下巡查。

6、水泵房每班安排专人进行排水,水泵正常检修,保证水泵正常使用。

(六)停送电管理

1、公司矿井停送电工作由机电部负责,需要停送电时,机电部首先向公司值班领导请示,等井下各地点瓦斯浓度降到规定时,才可向井下送电。

2、遇到主通风机停电停止运转时,停止井下供电,主扇风电闭锁功能必须正常。

(七)管路和线路管理

1、所有悬挂线路要符合作业要求,且保持干净,对于送电线路要保证其干燥、干净,线路中的接头开关保证悬挂起来,防止地面水浸泡和片帮煤的掩埋。

2、管路上的所有阀门都要正常运转保证其没有淋水,对可能泄漏的地方要及时采取维护措施,保证开工后管路能正常运行。

(八)文明生产

1、所有巷道要一致打扫干净且工具摆放整齐,保证巷道内所有线路无尘土。

2、所有设备统一摆放,且巷道内的碎矸要统一清理用胶带输送机带出去,已坏的工具要全部返回地面。

3、施工队组、部室文明生产区域按已划分的责任分解明细执行。

(九)加强职工培训工作

1、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业务技能,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2、继续巩固“三个百分之百”和“三个全覆盖”达标工作,安监部每周二、五下队检查各队组“双三”的培训学习情况,要求各队组完善 “双三”各类学习记录、登记台账,加强对不合格人员的培训。

3、职教部根据具体情况,随时制定培训,抓好培训工作。

五、安全技术措施

1、停工期间,公司矿井主通风机保持正常运转,机电部进行日常检查与维护,保证双回路供电,风机能够正常切换。

2、公司矿井下上班人员工作期间必须互相合作,不得单独行动,井下开泵排水前必须有瓦斯检查员在场,经检测瓦斯浓度符合规定后才能开泵,安全员、瓦检员巡检时必须结伴而行,井下各地点每班检查三次瓦斯,并做好记录。

3、加强井口管理,确保24小时有人值班,严防外来人员误入井内导致事故发生。

4、加强瓦斯监测监控工作,监控室要有专人24小时值班,发现情况及时报告值班管理人员。

5、必须对井下各系统、各环节进行全面自查自纠,消除各种不安全隐患;必须切断矿井内除排水外的动力电缆,对照明、排水供电线路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杜绝机电设备失爆现象。

6、通风机房必须坚持24小时值班,一旦主要通风机出现故障,必须立即通知调度室,并对主要通风机进行检修,及时撤出井下人员,恢复通风20分钟后,瓦检员对井下所有通风巷道进行瓦斯检查,发现瓦斯超限或积聚向公司值班人员汇报,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7、各队组要将所有压风、供水装置,要认真检查一遍,保证能够正常使用。

8、停产期间,下井人员必须自觉佩戴安全防护用品,严禁携带烟火、穿戴化纤服装及酒后下井,检身人员做好检查工作。

9、停工期间要保证矿井通风、安全监控、井下排水正常进行,搞好井下各地点的通风工作,防止瓦斯超限现象发生,一旦发生停电、停风,必须执行停电、停风应急预案,做好安全送电与安全复风工作。

10、公司矿井停产期间,主要通风机、主排水泵均要正常运行。

11、公司停工期间,必须加强局部通风机管理保证局部通风机正常运转,局部通风机一旦出现故障临时停风,恢复通风时必须检查瓦斯,在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瓦斯浓度均小于0.5%时,方可启动局部通风机,恢复正常通风。

12、搞好入井人员的清点和检身工作,入井人员必须佩戴自救器。

13、机电硐室及其他地点均按正常通风管理。

14、保卫部要加强公司保卫工作,防止少数人搞破坏,积极作好安全保卫工作。

六、停工期间的隐患排查治理方案

1、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及集团公司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条例等法规,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等有关部门的文件规定,强化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的长效机制。

2、公司成立停工期间的安全领导组,坚持矿领导、安全管理人员跟班作业制度,每天井上下必须有矿领导、安全管理人员值班,井下进行安全巡回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

3、各部门要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责,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排查安全隐患,遏制事故发生,切实提高对目前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责任意识,实现公司停工期间的安全监管。

4、各级领导要把精力放在排查影响安全生产的不安全因素上,针对当前的特殊时期,从系统和环节上超前分析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

5、停工期间,公司安监部要组织各专业部室,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对发现重大隐患的个人和单位,公司将给予奖励和表彰;对存在重大隐患,隐瞒不报的部门和单位将通报批评,并对责任领导进行处罚,对在此期间发生事故的责任单位和领导,公司将按《安全管理特别规定》从重处理。

七、避灾路线(附图)

1、煤尘、瓦斯爆炸

迎着新鲜风流走。

2、遇水

往高处走。

第13篇 煤矿现代安全管理的五个方面

(一)制定行之有效的事故预防及应急计划

煤矿企业必须制定事故预防及应急计划,这是为了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而向煤矿企业提出的强制性法律要求。煤矿企业应根据本矿实际情况,针对已发生的事故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的类别t性质、特点和范围,制定事故发生时的组织技术措施和其他应急措施。事故预防及应急计划应含以下内容:

(1)预估事故,即预先估计本矿井存在的自然灾害因素以及已发生过的和可能发生的各种事故的地点、情况、原因、预兆等。

(2)预防各种重大灾害的措施,包括组织、技术、物质等各方面的预防措施。

(3)矿井一旦发生事故应立即采取的抢救和保护人员安全撤退避灾的必要措施。

(4)处理各种事故的指导原则和具体措施,处理事故所必须的工程、设备、材料、工具的数量、使用地点和使用方法。

(5)处理事故的组织领导和有关责任人员名单,通知方法和顺序。

(6)处理各种事故必备的技术资料。例如,矿井通风系统,反风试验报告以及在反风p9保证反风设施完好可靠的措施;矿井供电系统图,通讯系统图和井下电话安装地点;井下消防、排水、压风管路系统图;地面和井—卜消防材料廓狡丝,储存的材料、设备、工具的清册;井上下对照团、团中注明井口位盟和地面铁路、公路、钻z1—水泥以及其他可供处理事故用的材料、设备存放的地点。

(二)制定发现和消除隐总的措施及其落实

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恩、防止事故的重要措施,也是为了贯彻以预防为主的方针而向煤矿企业提出的法律要求。煤矿企业应针对本矿自然因素、设备及技术状况、人员素质及管理水平等条件,制订出消除冒顶、瓦斯及煤尘爆炸、瓦斯突出、矿井火灾、水害等项隐患的措施。

(三)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设置安全机构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煤矿企业最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是所有安全规章的核心,它是按照安全生产方针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将企业各级负责人员、各职能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各岗位生产工人在安全生产方面应做的事情及应负的责任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人员应检查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以及煤矿企业安全生产机构的设置及安全生产人员配备情况。

(四)依法提取和使用安全技术措施专用费

煤矿企业必须从煤炭销售额中按国家规定提取安全措施专项费用。这是向矿山企业提出的法律要求,强制企业拿出一定的资金用于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采取防止工伤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技术措施,从而提高矿井抗灾能力,保证企业的安全生产。

按《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安全技术措施专项费用由矿山企业按矿山维检费的20%列支;没有矿山维检费的矿山企业,按固定资产折旧费的20%列支,并从产品销售收入中提取。

安全技术措施专项费用必须实行专项存储、专项核算、统筹安排、保证重点。必须全部用于企业改善劳动条件、防止工伤事故、预防职业危害为主要目的技术措施项目,不得挪作他用。

(五)向职工发放所需的劳动防护用品

煤矿企业向职工发放保障安全生产所需的劳动保护用品是保障煤矿安全生产的一项重大措施,煤矿企业必须按企业安全生产和防止职业危害的需要,向职工发放劳动保护用品。

根据国家关于发放劳动防护用品的有关政策和标准规定,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坚持按照以下原则选用和发放:

(1)劳动保护用品的选择,首先应考虑对生产有害因素的防护功能,同时考虑作业环境、劳动强度以及有害因素的存在形式、性质、浓度(或强度)、劳动者自身健康状况等因素。

(2)所选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保证质量、安全可靠,各项技术指标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穿戴要舒适方便,不影响工作。

(3)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应根据企业安全生产和防止职业危害的需要,按照不同工种、不同劳动条件发放给职工。

(4)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应按行业或地方标准执行,行业或地方没有统一标准的,企业可以制定标淮,报告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执行。

(5)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保管、发放工作由企业行政或供应部门负责,并由安全管理部门和工会组织进行督促检查。

(6)对于生产中必不可少的安全帽、安全带、绝缘防护品、防毒面具、防尘口罩等特殊防护用品,必须根据特殊工种的要求配备齐全,并保证质量。对待特殊用品应建立定期检查制度,不合格的或失效的,一律不准使用。

(7)对于在易燃、易爆、烧灼及有静电发生场所的作业人员,禁止发放、使用化纤性防护用品。

第14篇 浅析煤矿安全管理的的现状及解决对策

0.前言

近年来 ,我国企业 ,尤其是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依然十分严峻。 煤矿事故在爆发之前多数事故征兆已经暴露出来,之所以产生事故 ,90%以上是由于管理上出现漏洞才导致事故发生。 煤矿安全管理主要任务就是首先找到煤矿安全应该管什么,然后针对管理对象及时准确指定相应的管理标准和预防措施,在事故发生前把危险源通过管理标准和管理措施降低事故发生率,或消除事故发生。

1.我国煤矿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1. 管理人员缺乏应有的安全责任心 煤矿安全管理最终的目标是通过制度、规程、措施、检查、教育等功能来消除隐患,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但在当前,一些管理人员没有尽到安全责任,导致煤矿“三违”不断、事故频发。通过对全国各类安全事故进行剖析,惊人地发现事故的背后普遍缺乏责任心。

12. 无法调动职工积极性 传统的安全管理方式, 基本上是制定安全规章制度,走形式的学习一下,然后挂在墙上。 没有加大对工人的培训力度,没有对工人时时讲规章,处处按规章操作,没有让在现场第一线工作的工人把这些规章制度牢记在心, 不能真正落实到工作中。形成领导干部孤立地实行安全管理,收效甚微。

13. 安全管理法规不完善 我国现有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 法规大部分是计划经济体制下制定的,难以适应市场经济形势的需要。 中央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又很难贯彻到乡镇,特别是私人小煤矿。 建立健全适应新形势需要的安全生产法规体系,明确安全生产的执法主体和各部。

14. 安全管理不系统 传统的安全管理方式缺乏科学性依据,过于简单、形式化,操作起来很难见到实效,考核工作没达到预期的目的。 其实,安全管理是一门很重要的、值得深入研究的科学,与生产实践一样有着紧密、严格、规范的操作程序。而传统的安全管理方式只是单个的制度,没有系统、科学的标准,所以难以落实,很难起到相应的作用。

15. 安全技术和装备不能保障安全生产 随着煤矿向深部延伸,煤矿灾害更为严重,对这些灾害缺乏必要的研究,还不能找到完全有效的治理措施。 煤矿安全装备是防治煤矿事故的重要手段,在防治灾害事故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目前仍有许多装备存在适应性不强、可靠性差的问题。 另外,面对新出现的灾害,缺乏必要的控制灾害的专用装备煤矿安全的监测仪器仪表也存在着寿命短、精度低、稳定性差,满足不了安全的需求。

2.加强安全管理的措施

2.1. 规范基层各级人员的安全行为 各级管理干部必须履行本职岗位的安全职责,不断提高敏锐的安全洞察力和安全技术素质;加强领导干部的责任心,忧患意识,实行跟班责任制,坚决制止违章作业,将不安全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

2.2. 建立责任连带追究制度 为避免管理人员下井走马观花,为完成下井次数而下井的现象,应该建立责任连带追究制度。 凡井下工作地点出现重大安全隐患和工伤事故,要追究当天或当班到过这些地方的管理人员和安全监督检查人员的监督检查不力的责任。

2.3. 抓隐患整改,抓工作落实 要经常组织矿井安全大检查,全方位地排查安全隐患,不留死角。 对排查出的问题要分门别类,归纳总结,然后进行层层分解,进行消化处理,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 如果隐患不整改、问题不处理,那么安全检查就失去它应有的意义。对每一个问题都应有安排、有处理、有落实,责任到人。 在煤炭生产的过程中,由于地质条件总是千变万化的,作业环境恶劣,威胁安全生产的隐患总是不断出现的, 而煤矿的安全管理就是在煤炭的生产过程中,要不断地发现安全隐患,发现问题,不断地整改隐患,解决问题,发现隐患要及时,处理问题要得力。 这就要求煤矿安全的各级管理者要具有认真的工作态度、踏实的工作作风、甘于奉献和孜孜不倦的工作精神,对安全生产中出现的各种安全隐患要认真抓整改、抓落实,把各种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之中。

2.4. 现场管理标准化 现场管理标准化是煤矿安全生产的基础.生产现场要实现文明、卫生、整洁,各种安全标志、牌板齐全醒目,各种安全设施及监测装置完整可靠,符合标准,安全通道畅通,给工人创造一个很好的工作环境和舒适的作业条件。使生产设备的性能达到安全运转的要求一旦发生事故,系统中的自动保护、自动调节、紧急制动装置能够发挥作用,使事故得到及时有效的控制。

2.5. 坚持以人为本 ,提高职工安全技术素质 首先要提高对安全宣传教育的认识,真正把安全宣传教育摆到重点位置,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在教育途径上要多管齐下。 要提高安全培训质量,每次培训结束要进行考试,考试成绩合格,发给资格证书,持证上岗;考试不合格,不能上岗作业,要继续培训,直至合格为止,坚决杜绝无证上岗。 特别要加强对特殊工种的专业培训工作,如对井下电钳工、主提升机司机、绞车司机和采煤机司机等特殊工种,要进行不间断的培训。

2.6. 保证安全生产的投入 实现煤矿安全生产是一个投入问题,也是一个装备问题。 无论企业多么困难,资金如何紧张,都要保证安全生产的投入和治灾的科研经费。同 时,要加强加大安全培训的投入。安 全培训工作是投资最少、见效最快、回报最持久的特殊投资。要通过加大安全培训的投入,加强基地建设,增加培训装备,配齐硬件、软件,努力构建强有力的安全培训体系。

2.7. 加强预警提示机制 变被动管理为主动管理在事故频发的煤炭工业中更需要一套预警机制。警示职能是安全管理中预防控制职能得以发挥的先决条件。 由于不安全状态具有突发性特点,使安全管理不得不在人们活动之前采取一定的控制措施、方法和手段,防止事故的发生。 过去的传统安全管理是被动的安全管理,是在人们活动中采取安全措施或事故发生后,通过总结教训,进行事后管理。 当今,科学技术迅猛发展,新的危险源不断出现,发生事故的诱因增多,传统安全管理模式已难以适应这种情况, 所以加强安全管理预警提示机制改革。

3.结论

煤矿安全管理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不能靠简单的方法做好,更不能凭一时之功。 必须贯彻“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坚持科学的态度,依靠先进的科技装备和科学的管理,需要不断加大安全投入,改善职工的作业环境,通过多种措施构建本质安全保障体系。 只有这样才有可能真正最终实现我国煤矿安全管理水平的稳步提升,使安全管理水平迈上一个新台阶,实现煤矿安全生产。

第15篇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奖罚细则总则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奖罚实施细则总则

1、各有关施工生产单位必须认真组织每周一的安全自查活动,并在平�会前书面报矿安检站,未组织检查、弄虚作假者每次罚款200元。矿组织的周二安全检查及每员月的安全大检查(包括上级组织的安全大检查),各有关单位必须安排人员参加(至少一名领导和一名电工),未参加检查,每次罚款20-100元。

2、岗位工或特殊工种不持证上岗,按20元/人次处罚。

3、井口检身人员工作失职,造成职工携带烟火下井或酒后下井,罚检身人员50元,罚责任者100元,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工作籍。

4、矿召开的各种安全会议、专题会议及其它会议无故不参加的单位罚款50元/次,迟到罚款20元/次。

5、发生事故不及时汇报或不积极组织抢救的,罚责任者10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根据情节轻重由矿研究处理。

6、规程措施必须严格执行会审制度,对不组织会审的部门主管每次罚款100元,对无措施指挥生产的责任者每次罚款100元,造成事故的由矿研究处理。

7、职工变更工种,新工人入矿未按规定组织安全技术培训或未建立师徒合同,罚责任者50元。

8、井人员不穿工作服、不戴安全帽、不佩带矿灯入井者罚款50元。

9、工人违反劳动纪律、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罚款50--100元.

⑴脱岗者(情节严重者取上限,其它按下限)。

⑵在岗上或井下睡觉者(情节严重者取上限,其它按下限)。

⑶在岗上或井下打架斗欧者(取上限)。

⑷在岗上打毛衣、打牌、看小说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者。

⑸未经有关领导同意,自找他人代岗者。

⑹酒后上岗者。

⑺不认真执行现场交接班者(要害工种取上限)。

⑻作业人员不听从安全生产指挥者。

10、损坏机电设备、通风设施、通讯设施、井下路标和各种安全设备设施者,除对责任者按经济损失的两倍赔偿外,还执行100--200元的罚款,属于有意破坏者,一经查实,将给予降级,情节严重者开除工作籍。

11、安检员、瓦检员、班组长、区队长不认真执行“一班三汇报”制度者,罚款20元/人、次。

12、对敢于坚持安全生产、抵制“三违”的人和事进行打击报复者,一经查实,将给予100-5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追究刑事责任。

13、采煤、掘进等施工生产单位,不按规程、措施要求施工,当安监员及业务部门人员提出整改而被拒绝或无故拖延,不及时进行整改的,有权作出停止生产进行整改的决定,每停头(面)整改一次,罚款100--1000元。

14、有关施工单位对于矿临时安排的工作未完成或未落实的,视情节每次按100-1000元处罚,二次安排在规定的时间未完成的,将按第一次的罚款金额加倍处罚。

第16篇 加强煤矿机电运输安全管理工作措施

一、认真落实煤矿机电运输安全管理责任

煤矿企业要高度重视机电运输安全管理工作,设立专门机构,明确分管负责人,配备足够的专业技术人员。要建立健全矿井机电运输装备、材料等物资的采购供应管理、入井检验、安装交接验收、巡回检查、定期检测检验、维护保养、检修以及报废淘汰等制度,明确岗位职责。要健全完善机电运输装备管理台账和技术资料档案,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加强设备维修检查和运行状况的动态管理。要严格岗位责任考核,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三违”处罚与教育规定,确保各项制度落到实处。

二、切实提升煤矿供电安全保障水平

煤矿企业要保证供电可靠。矿井应有两回路电源线路,当任一回路发生故障停止供电时,另一回路应能担负矿井全部负荷。矿井电源应采用分列运行方式,一回路运行时另一回路必须带电备用。矿井通风、提升、排水、压风、抽放瓦斯、监测监控等设备的主要负荷,以及井下各水平中央变(配)电所和下山开采的采区排水泵房供电的线路,不得少于两回路。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掘进工作面必须实行“三专两闭锁”,采用“双风机、双电源”,并实现运行风机和备用风机自动切换。低瓦斯矿井的煤与半煤岩巷掘进工作面要积极推广使用“双风机、双电源”。年产6万吨以下的矿井采用单回路供电时,必须有备用电源。备用电源的容量必须满足通风、排水、提升等的要求,并保证主要通风机等在10分钟内可靠启动和运行;备用发电机每10天应至少进行一次启动和运行试验,试验期间不得影响煤矿通风、排水等,试验记录要存档备查。

煤矿井下供电系统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要求,装设灵敏可靠的过流、漏电、接地保护装置,而且每年必须对供电系统继电保护进行一次核算、调校和整定,并进行一次预防性试验,每天必须对低压检漏装置进行一次跳闸试验;直接向井下供电的高压馈电线上,严禁装设自动重合闸;供电设施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要求装设可靠的防雷电装置。所有开关的闭锁装置必须能可靠地防止擅自送电。煤电钻、井下照明和信号装置必须采用综合保护。

煤矿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停送电工作票制度。操作电气设备必须配备绝缘设施。井下不得带电检修和带电搬迁电气设备、电缆、电线;检修或搬迁前,必须切断电源,检查瓦斯,切断电源的开关把手必须闭锁,并悬挂警示牌;对带有储能元件的电气设备,切断电源后应经充分放电,达到规定的延迟时间后,方可开盖检修。

三、加强电气设备安全性能管理

煤矿机电、提升、运输系统使用的矿用产品,凡是纳入安全标志管理的,必须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淘汰的机电设备、电缆。煤矿用于提升人员的绞车、钢丝绳、提升容器、斜井人车、防爆电气等设备没有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要立即停止使用或按要求更换。煤矿新购进、检修或者大修的电气设备入井前,应检查其“产品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及安全性能;检查合格并由具备资格的人员签发合格证后方准入井。

在用机电设备要保持完好状态,确保运行安全可靠,杜绝失爆。对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应定期检查试验,防爆性能遭受破坏的电气设备,必须立即处理或更换,严禁继续使用。井下移动防爆设备要定期进行升井检修。矿灯应保持完好,保护装置符合规定;出现电池漏液、亮度不够、失爆等情况时,严禁发放使用;严禁使用人员拆开、敲击、损坏矿灯。井下防爆电气设备变更额定值使用和技术改造时,必须经具备资质的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后,方可再投入使用。

四、完善提升运输设施

煤矿企业要完善提升运输系统的各类安全保护装置,传动设备必须有护罩、护栏。矿井主要提升装置必须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装设保险装置和后备保护装置,运行时严禁甩掉保险装置。各种保险装置必须动作灵敏、性能可靠。提升机的电控系统、液压及机械制动系统必须可靠,各种闭锁关系正确,制动能力满足安全控制要求。斜井提升连接装置要可靠,必须装设保险绳。斜井井巷中防跑车与跑车防护装置等安全设施必须齐全、完善,提升时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规定。带式输送机必须使用阻燃输送带,各类保护装置必须齐全、可靠;采用钢丝绳牵引带式输送机或者钢丝绳芯带式输送机运送人员时,严禁同时运送物料。电机车架空线的悬挂高度必须符合规定要求。机车、无轨胶轮车警铃或警笛必须齐全完好,前有照明,后有红灯,并有防止碰头、追尾事故的技术措施。同一水平使用3台以上电机车时,应使用带有电气闭锁的信号装置;行驶机车台数大于5台时,必须使用“信、集、闭”系统。严禁提升运输设备超负荷或带病运转,严禁超期服役,严禁非防爆机动车和畜力入井。

五、加强煤矿机电运输设备检验检修工作

煤矿企业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主提升、主通风、主排水、压风设备,供电系统保护、防雷接地装置,电缆和钢丝绳等进行定期检验;要按规定对安全仪器仪表进行周期鉴定和标校,严禁使用未按规定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产品。专门升降人员及混合提升的系统每年应进行一次性能测定,其它提升系统至少每3年进行一次性能测定;对斜巷人车和立井升降人员使用的罐笼防坠器每年进行一次脱钩试验,每半年进行一次不脱钩试验;提升装置使用的钢丝绳及连接装置必须按规定进行检验,对磨损、锈蚀断丝超限的钢丝绳和不合格的连接装置必须及时更换,不得违章使用。新安装的主要通风机投入使用前,必须进行一次通风机性能测定和试运转工作。在用主要通风机、主排水设备至少每月检查一次,按规定进行性能测定。水泵、水管、闸阀、排水用的配电设备和输电线路,每年雨季前必须进行一次全面检修,并进行一次联合排水试验。检测检验工作必须由具备资质的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承担,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管,规范检测检验机构的中介行为,保证检测检验质量。

煤矿企业要加强对机电运输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和定期检修。机电运输设施检修要制定检修计划和措施,明确检修任务和范围,详细记录检修内容、规格质量及检修人员等内容,并指定专人或质量检查员负责检查验收。在拆装、搬运井下大型机电设备时,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明确规定拆装工艺、运送方式、搬运路线和设备等内容,安排专业技术人员现场指挥,确保安全。

六、加强煤矿职工安全教育和培训

煤矿企业要加强机电运输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建立健全培训档案,电钳工、防爆检查工、绞车司机、输送机司机、信号工、把钩工、电机车司机、采掘机组司机等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安全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后,方可持证上岗作业。要宣传相关规定和安全常识,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技术水平,规范操作行为。要教育职工,严禁超载提升运输,严禁超员乘坐人车或罐笼,严禁刮板运输机和非设计允许的胶带输送机乘运人员,严禁扒车、跳车和坐矿车。

七、深入开展机电运输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

煤矿企业要把机电运输安全质量标准化作为煤矿安全生产基础管理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确保设备完好、质量达标。要加大投入,加快机电运输设备的更新换代,积极推广使用新技术、新材料和新工艺,努力提高安全装备水平。应建立煤矿安全生产综合监控系统,实现对矿井供电、提升、运输、排水、压风、通风、采掘、瓦斯抽放等系统机电设备的远程监测监控,提高设备控制自动化、机电运输安全管理信息化水平。

八、进一步加大煤矿机电运输专业指导和监管监察力度

地方各级煤炭行业管理、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建立健全煤矿机电运输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对查出的重大隐患要挂牌督办,限期整改,跟踪销号。要进一步加强煤矿机电运输安全管理工作,督促煤矿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机电运输现场管理,引导和激励煤矿企业大力开展机电运输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尤其对机电专业技术力量薄弱的小煤矿,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办法,加强技术指导,提高机电运输安全管理水平。

煤矿安全管理考核办法【16篇】

为切实加强一线班组长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一线班长现场安全管理的特殊作用,取消专盯员充实一线,提高班长安全管理待遇,做到安全关口下移,有效提高班组长的安全责任意识。为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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