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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操作管理办法【16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查看人数:12

安全操作管理办法

第1篇 安全操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员工安全意识,规范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员工人生安全,特制定本安全操作规程。

第二条 本操作规程适用于广州市金碧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各部门及个人。

第三条 本操作规程由督导室负责解释。

第二章 分则

第一节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

第三条、所有工程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附则: 每发现一例无证上岗者,扣罚工程部经理200元。

第四条、在高低压感性或容性复负载上工作,必须待设备放电后方可进行。

第五条、电气线路中,电压互感器二次侧不得短路,电流互感器二次侧不得开路。

第六条、低压电气设备选用容量合格的保险丝。不得用铁丝或铜丝等代替物。

第七条、电梯检修用停灯应使用36v安全电压。

第八条、电梯进行检修,操作时,严禁将身体插入或双脚分开站在轿厢顶和井道某处或厅门头坎处。

第九条、在室内使用co2灭火器进行灭火时所有人员要尽快离开现场。

第十条、严禁在各种设备控制柜上带电拔、插各种插件。

第十一条、在对重大或复杂电气线路进行检修前,必须做好原始记录。

第十二条 高压设备的操作必须填写操作票,实行监护复编制,一人操作,一人监护。操作高压工具必须穿绝缘靴,戴绝缘手套。

第十三条 重大高低压设备的检修,必须填写工作票,被检修设备必须设围栏。

第十四条 工程人员严禁酒后上岗、禁止在设备房吸烟,必须保持头脑清醒,精力集中。

第十五条 在对设备设施进行检修或保养时,应在相应的位置做好防护措施,并且放置“警示牌”。

第十六条 电梯在进行人工盘车移动矫厢前,应先切断主电源。并在总开关上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警示牌。

第十七条 进行明火作业时,应先办理动火许可证,提前做好相应的安全隐患措施:1)配备相应和一定数量的灭火器。2)易燃易爆物清离明火现场。3)严格按照“八不”“四要”“一注”操作。4)专人监督明火。

第十八条 高空作业时,必须有两人以上参加,一人监护,一人操作,操作人员必须配戴安全带、安全帽。

第十九条 对电气设备进行检修或维护时,尽量做到断电操作,并在相应的开关上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警示牌,确定需要带电作业时,应上报相应的负责人,并且必须两人参加,一人监护,一人操作。

附则: 违反第四至第十九条规定,违章操作者,每发现一次,扣罚直接责任人100元,工程部经理30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专题处理。

第二节 经营管理安全操作规程

第二十条 各经营场所和办公室禁止私自乱拉接电线,电源线路、电器设备发生故障及时关闭电源并迅速报修,严禁擅自拆修。

第二十一条 游泳池管理安全操作规程

1、保持池中水的纯净度,做好水样监测,应及时与工程技术人员保持联系。

2、及时检查池中、池边的设备设施、警示牌、须知牌有无异常,绝对保证完好率。

3、泳客进场后监督检查票据,提示注意事项,禁止在泳场内吸烟、进食、跳水、嬉笑打闹。

4、有极强的安全意识及责任感,保持高度警惕,反应灵敏,随时做好应急准备。

5、熟练掌握业务技能,提高救护能力,绝对保证泳客的安全。

第二十二条 街市安全管理操作规程

1、档主不得以任何理由在本市场内相互争吵、打架斗殴,谩骂顾客。

2、档主所摆放、经营物品在每天营业时间结束后必须由档主自行保管,凡是由此引起的丢失等现象,由档主自行负责。

3、档主在经营期内不得哄抬物价或作变相贱价处理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4、档主所摆卖物品必须摆放在其经营档位范围内,不得以任何理由霸占他人经营档位,并自觉搞好自己档内外四周卫生,保持随时清洁、干净。

第二十三条 收费管理安全操作规程

1、千卉俱乐部收费必须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做到现金与票据完全相符,不得少报、多收或收费后不开收据。

2、千卉俱乐部前台收费员必须认真填制所有收据,做到准确无误,不得涂改,收费时必须做到专人开单,专人收取现金,严禁由同一人兼办。

3、千卉街市、金碧地产及各商业网点每月由专人统一做好收费情况报表,由财务对帐签字确认后,报部门经理复查,以便及时掌握当月收费情况。报表应准确无误。

4、金碧邮政所、商务中心对外服务时按收费标准自行收取费用并按规定开具公司统一使用的票据并将现金及相应的票据在每天下班前交由千卉俱乐部前台统一上交财务,且每月必须做好详细的报表,报部门经理核查。报表应准确无误。

5、金碧地产工作人员严禁收取任何费用,不得以任何名意代收、代交、代管客户费用,所有应交费用必须到千卉俱乐部前台缴纳,并由千卉俱乐部前台专人收取费用并开具公司统一使用的票据。

附则:违反第二十至第二十三条规定,违章操作者,每发现一次,扣罚直接责任人100元,工程部经理30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专题处理。

第三节 治安保卫操作规程

第二十四条 所有保安人员外出必须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对请假期间遇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归队的,必须向部门领导作以电话汇报,得到批准后,方可续假。

附则:未履行请假、续假手续的,按公司《人事管理考核办法》规定处理。

第二十五条 摩托车除当班中队长紧急情况时使用外,其它任何时候任何人不得私自动用。特殊情况时,必须经部门领导同意后,方可使用。

附则:违章私用摩托车者,每发现一次,扣罚使用人、保管人各100元,扣罚保安部责任人200元。

第二十六条 在未经部门领导的同意下,任何人不得私自动用部门任何资料。

附则:发现一次,扣罚违规人50元。

第二十七条 在未经公司领导同意下,任何人任何时候不准私自动用警用器材和使用非警用器材。

附则:发现一次扣罚违规人20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专题处理。

第二十八条 在未得到部门领导的允可下,值班室不得让任何人翻阅、查找值班记录。特殊情况下,必须及时汇报部门领导或主管领导。

附则:违者每次扣罚值班员50元

第二十九条 在大门口设置车辆限速牌,同时加强车辆指挥,防止因车速过快造成撞坏道闸,引起伤人等事件。

附则:因无设置车辆限速牌或指挥不当,导致交通事故的,每次扣罚直接责任人100元,当班中队长100元,保安部责任人200元,造成重大事故的,专题处理。

第三十条 执勤岗位对园区路面消防设施有责任看护,在未接到火警情况下不得动用。

附则:发擅自动用消防设施的,每次扣罚直接责任人200元,当班中队长200元。

第三十一条 对园区发生的盗窃以及治安案件要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并协助公安机关处理案件。

附则:未及时报告的,每次扣罚当班中队长50元,扣罚保安部责任人100元。

第四节 环卫、绿化安全操作规程

第三十一条 垃圾清运操作规程

1、垃圾装车时,注意防止垃圾袋内重物或利器滑落砸伤。

2、装车时,严禁用脚踩、踏垃圾,防止铁钉、玻璃等利物扎伤。

3、装垃圾时,应注意三轮车的承载能力,严禁超重和超高。

4、在运输途中,应控制行驶速度,遵守交通规则,按规定路线行驶,禁止冲红灯和抢道。

5、在垃圾中转站卸垃圾时,应防止三轮车前轮翘起,砸伤腿脚。

6、定期维修、保养三轮车,及时修复损坏部位,刹车要灵敏,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7、收集烟头一定要熄灭,避免引起火灾。

8、收集垃圾时注意卫生,要戴口罩,工作完毕后要洗手。

第三十二条 清扫楼宇平台操作规程

1、梯子要搭放在实处、放稳固,防止搭虚或滑动。

2、爬梯时,必须有人扶住梯子,手要抓稳,脚要踏实,严禁双手悬空攀登作业。

3、上二层平台时,必须先将所用工具在二层平台放稳后再爬上去。

4、清扫完后的垃圾,禁止从二层平台直接抛下。

5、严禁酒后工作。

6、身体不适,感冒发烧、头晕时不能上二层平台工作。

7、在刮大风下大雨或者天黑,光线不足的情况下,禁止上二层平台作业。

8、清扫二层平台时,由保洁主管亲自带领进行。

第三十三条 清洗高位玻璃操作规程

1、楼梯必须放稳,作业时,至少有1人扶住梯子。

2、作业员所需工具,必须有专人传递。

3、必须有领班或主管在现场监督指导。

第三十四条 清洁剂安全使用操作规程

1、使用酸性或强碱性等有腐蚀性的清洁剂时,应戴上胶手套,避免直接接触,如沾到皮肤上应立即用清水清洗。

2、使用天那水、酒精等易燃品时,禁止吸烟,远离有火源的地方。

第三十五 工具房(电房)安全管理操作规程

1、禁止在电箱上放任何物品(特别是铁质或湿毛巾等能导电物品)。

2、禁止使用湿毛巾擦拭,防止电箱受潮导电。

3、除专业人员外,禁止其他人打开电箱门,以防触电。

第三十六条 园林机械安全操作规程

1、园林机械工作场所禁止吸烟。

2、园林机械未安全冷却时不允许用手去触摸散热器及机头外壳,以防烫伤。

3、绿化员未经培训合格并得到授权时不允许擅自使用机器,更不允许擅自让给无关人员操作,以免造成人员及机械的损害。

4、剪草时应彻底清出场地内石块杂物,并将工作区域内的无关人员劝离,使用割灌机时,工作点周围半径5米内不应有无关人员。

5、使用绿篱机时,应遵循横平竖直握机原则,任何时候剪刀都不允许朝向自己身体的任何部位,机器启动后不允许只用一只手拿机器。

6、剪草时,应先对喷头位置做上标识,以免损坏机器。

附则:违反第三十一至三十六条的,违章操作者,每次扣罚直接责任人50元,责任主管50元,环卫部责任人100元。造成人员伤亡、机械损坏等严重后果的,主题处理。

第五节 物业服务安全管理操作规程

第三十七条 对业主来访要热情接待,为来访者提供准确、详细的业务咨询。业务人员要熟悉各项办事程序和操作要求。

附则:出现态度问题的,每发现一次,扣罚违规人20元,导致业主投诉的,加倍处罚。

第三十八条 对业主投诉的重大问题及难点问题要及时协调处理,并跟进回访。

附则:未按照即定时间协调处理的,每迟一次,扣罚责任主管100元,责任部门负责人100元。

第三十九条 对住户的档案资料要严格保密,禁止资料外泄,保护住户的隐私权。

附则:出现泄密事件的,泄密者工资下浮一级。造成严重后果者,专题处理。

第四十条 及时、准确做好水、电费以及物业管理费的催收工作,对逾期不交的业主采取派发欠费单、电话催缴等方法,对欠费严重的业主,经请示领导后可采取必要的手段。

附则:无完成催缴任务的,纳入月个人考核。

第四十一条 加强楼宇的巡查,确保公共设施的正常使用,要求楼宇的巡查每周不少于三次,巡查内容包括安全、卫生、公共设施使用情况等内容;商铺巡查按《住户手册》中《商铺管理规定》执行;园区巡查内容包括有无乱搭、乱建、乱张贴、乱摆摊设点、公共设施有无安全隐患、有无可疑人员在园区游荡、车辆是否按规定停放、公共场所是否有乱丢垃圾现象树木花草有无损坏等。

附则:每少巡查一次,扣罚直接责任人20元,责任主管20元。

第四十二条 房屋维修安全管理操作规程

1、影响业主正常生活或危及公共利益的维修,维修部门要即时组织处理或应急处理;对属于影响业主正常生活但不危及公共利益,暂时不能处理的,调度中心必须在首报12小时内调度工程师或维修监理上门鉴定问题原因,确定处理方案。

2、当业主有抵触情绪,或因毗邻异产问题不能实施鉴定及维修的,工程师或维修监理协调无效时,应立即通知相应物业助理在首报36小时内共同协调;若物业助理协调无效,应立即通知部门领导在首报60小时内组织协调;部门领导协调无效的,应立即报公司领导采取针对性措施,并经公司分管领导审核后于次日书面报集团销售部。

3、(保)修涉及重大质量安全问题或复杂技术问题的,维修专业工程师必须在详细查验核实后24小时内书面报请集团工程部、总工室提供技术支持或工程协调,并每天跟进。若未能得到及时的支持反馈,工程师须在24小时内汇总情况书面报请集团销售部处置。

4、维修条件具备后,工程师须在12小时内组织安排维修。

5、委托维修的施工单位按《委托维修任务书》约定的方案和工期开展维修作业。工程师及维修监理负责监控维修施工的维修进度、维修质量、维修场地等情况。

6、维修完成后,工程师及维修监理应立即按规范要求组织验收。

附则:未按规定程序及时间处理的,每发现一次,扣罚直接责任人20元,责任主管2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专题处理。

第四十三条 装修安全管理操作规程

1、要求业主按《装修管理流程》和《装修管理规定》办理有关报批手续,指导业主填写《房屋装修申请书》。

2、要做好装修巡查工作,对实际装修内容和审批不符、私自拆改房屋原结构,过期装修等违章情况及时予以制止,按规定进行处理。

3、督促装修队及时对装修垃圾进行清理,对人、证、房不符的装修工人清理出现场,教育工人文明施工。

4、对厨、厕等有防水要求的地方进行改动的,要与工程维修部专业技术人员一同监理,督促施工队做好防水处理。

5、装修完成后要做好验收工作,要确认没有违章整改、无渗水等问题,验收合格后才予退回有关证件和押金。

附则:违章操作扣罚直接责任人、责任主管、部门经理各100-500元。造成责任事故的,专题处理。

第三章 事故处理

第四十四条 事故发生后要保持头脑清醒,切勿惊慌失措,首先切断动力来源,如电源、火源、气源等。

第四十五条 救出受伤人员,对重伤员进行紧急包扎,并马上送医院急救。

第四十六条 对重大事故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并保护现场,协助有关部门对事故进行处理。

第四十七条 要查明事故的原因、过程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找出事故责任者,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

附则:未按第四十四条进行操作的,每发现一次,扣罚直接责任人50元,造成责任事故的,专题处理。

第四章 附 则

第四十八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四十九条 本制度如与其他部门制度相冲突,以本制度为准。

第五十条 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2篇 物业安全消防管理安全灭火预案操作规范

物业安全消防管理操作规范--安全灭火预案

1.灭火预案的制定

(1)消防管理中心主管根据小区的发展情况,小区火灾特点及火险隐患较大的部位确定重点防火部位,并进行标识,在每年12月10日前制定完毕小区重点防火部位灭火预案(或进行修订),并报公司审批。

(2)灭火预案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符合消防管理中心器材准备情况;

②有具体的组织实施时间;

③有灭火预案演练的责任人;

④有灭火预案演练的责任人;

⑤须经公安消防队审核通过和备案。

2.基本情况

(1)周围情况(某小区)

①综合楼两侧均设有走火安全疏散楼梯,毗邻单位均设有防火分区或防火分隔物,会所有较好的逃生和自救环境,可直接选择高空绳自救和空缓降器救人;

②综合楼两侧设有疏散走火楼梯,毗邻建筑较远,楼层各单位间设有防火分区和防火分隔物,楼顶设有防排烟系统进行排烟和抽风。因楼层较高,给逃生和自救带来困难,必要时可以沿下水管道下滑进行自救和逃生。

(2)水源情况

①综合楼一楼水泵房和楼顶设有生活用水水箱,可转化为消防用水,东西两侧每层楼均设有四个消防接合器,距大楼10米处的地面消防栓可直接向大楼供水;

②会所每层楼通道均设有两个室内消防栓,首层前面有游泳池可直接转为消防水池,有3个消防接合器及1个地面消防栓向大楼供水;

③综合楼的内部装修材料是防火阻燃的建筑材料,部分仍属于燃烧材料,耐火极限为二级,比如部分地区装修空间小、顶棚低,大部分分属可燃材料,一旦发生火灾,燃烧速度很快。

(3)物资性质

①综合楼内均存有不同性质的物资,大部分属易燃或可燃物资,燃烧速度快,着火点低。

②高层住宅区,只存放一些家庭日常用品,物质单一、量少。一般不易着火。

(4)单位消防组织与装备

①消防组织及有关部门职责

--以消防管理中心为主的战斗队组织指挥火警、火灾的扑救,各消防员均有明确的职现和分工。

成立以保安部为主的义务消防队负责疏散抢救被困人员,转移贵重物资、技术资料,交通管制和安全警;

--机电维修部主管指导电工开启相关自动灭火设备,保证消防供水和应急照明;

--重点防火部位营业部门的负责人指导员工转移物资,协助疏散顾客。

②消防装备

--消防管理中心可铺设水袋供水;

--重点防火部位安装有自动灭火系统,能施放药剂自动灭火;

--自备的提式、推车式'1211'灭火器,能扑灭小型和初期火灾。

(5)火灾危险性及火势发展特点

①在综合楼营业区厨房内都存放有液化燃气瓶,一旦着火,火势猛烈,会引起爆炸危险及人员伤亡。一般在5分钟内难以控制的火势会给扑救带来很大困难。

②电梯井和各种管网蟛底直通楼顶,发生火灾时,火势迅速向上蔓延,燃烧速度快,加上建筑楼层较高,供水压力不足,给扑救带来很多困难。

(6)灭火措施

①在公共空间装有防火门,应急处理先闭防火卷帘,把火势控制在着火区域。

②正确运用灭火方法(冷却法、窒息法、隔高法、抑制法),灵活掌握战术方法(堵截包围、内外夹攻、上下合击、重点突破、分片消灭等);

③正确选择铺设水带线路和架设消防梯,水枪手选择着火源较近处猛烈射水;

④正确运用灭火器从不同方位施放药剂,主攻着火源和燃烧猛烈处。

(7)注意事项

①防构筑物倒塌伤及人员;

②防死火复燃,火灾扑灭后应反复检查,彻底消除火种,必要时可留人看守;

③防人员中毒窒息,灭火和疏散时应戴好防毒面具,以免烟雾和有毒燃烧产物过量而引起窒息;

④防爆炸,在爆炸迹象应迅速撤离火灾现场。

(8)灭火作战计划图(平面图)。由消防管理中心班长绘制重点防火部位灭火作战计划平面图,贴在每个消防控制中心或存档备案。

(9)审批意见

①重点防火单位签署意见。由重点防火部位所在单位的负责人签署意见;

②公司总经理审批意见;

③送公安消防队备案签署审批意见。

3、应用

(1)制定的灭火预案要在消防演习中体现,按照具体制定的重点防火部位灭火预案的内容,定期组织演练。

(2)在消防培训中要体现出灭火预案的内容,由消防管理中心组长定期组织训练。

(3)在发生火警、火灾应急处理时,能根据预先制定的灭火预案展开灭火战斗。

4.修订

根据灭火预案在消防培训、消防演习和应急处理中的实际应用情况,由消防管理中心主管根据演练效果组织讨论,对原制定的灭火预案中无法具体操作的部分进行修改。

消防管理中心主管监督填写灭火预案的相关记录,归档管理,长期保存。

第3篇 小区物业工程维修部安全操作管理规定

1.0目的为使安全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按安全操作规程开展工作,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

2. 0适用范围适用城服务中心工程维修技术人员在工作中应遵守的规程。

3. 0职责3.1服务中心经理负责安全操作的教育、检查、考核工作;3.2工程维修主任负责工程技术人员的安全培训、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开展工作;3.3工程维修人员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开展工作。

4.0程序要点

4.1工作前,必须检查工具,测量仪表和防护用具是否完好。

4.2任何电器设备未经验电,一律视为有电,不准用手触及,二次回路必须有一个明显的断口点。

4.3电气设备及其带动的机械部分需要修理时不准在运行中拆卸修理,必须在停车后切断设备电源,取下熔断器,挂上'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示牌,并验明无电后,方可进行工作。

4.4在配电总盘及母线上进行工作时,在验明无电后应挂临时接地线;

装拆接地线都必需由值班电工进行。

4.5临时工作中断或每班开始工作前都必须重新检查电源确已断开,并验明无电。

4.6每次维修结束时,必须清点所带工具、零件,以防遗失和留在设备内造成事故。

4.7低压设备上必须进行带电工作时,要经过负责人批准,并要有专人监护。

工作时要穿长袖衣服、绝缘手套,使用有绝缘柄的工具,并站在绝缘垫上进行,临近有带电部分和接地金属部分应用绝缘板隔开,严禁使用锉刀、钢尺等进行工作。

4.8动力配电箱的闸刀,禁止带负荷拉开。

4.9带电装卸熔断器管时,要戴防护眼镜和绝缘手套,必要时使用绝缘夹钳、站在绝缘垫上。

4.10熔断器的容量要与设备和线路安装容量相适应。

4.11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接零)。

接地线要符合标准(不小于0.5∏m)。

有电设备不准断开外壳接地线。

4.12电器或线路拆除后,可能来电的线头必须用绝缘胶布包扎好。

4.13安装灯头时,开关必须接在火线上,灯口螺纹必须接在零线上。

4.14使用梯子时与地面之间角度60度为宜,不准垫高使用,在滑的地面上使用梯子时要有防滑措施。

没有搭钩的梯子,在工作中要有人扶住梯子,使用人字梯时有拉绳必须牢固。

4.15使用电动工具时,要戴绝缘手套,并站在绝缘垫上工作。

4.16电气设备发生火灾时,要立即切断电源,并使用二氧化碳灭火,严禁用水灭火。

4.17遵守国家规定的有关安全操作规程。

5.0支持性文件无6.0

第4篇 机械设备操作过程安全管理措施

一、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训练,要明了它的构造,性能及用途,熟悉它的操作,驾驶和技术保养。

二、不允许酒后驾驶和操作,不允许无证驾驶和操作,不允许串岗驾驶和操作。

三、工作时必须集中精力,不允许在操作室内放置易燃易爆等物品,禁止烟火的地方,不允许吸烟。

四、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岗,不得将机械交给非指定人员驾驶。

五、机械设备应由机组或专人负责使用和管理,明确责任制,做到爱护机械设备,合理使用,正确操作,使其保持良好状态。

六、机械人员在工作前应按规定对各部件加注润滑剂,机械在工作时禁止维修,保养,润滑,紧固,工作时如发现不正常应先停车后检查。

七、机械设备不得带病或超负荷作业,如发现有异常及温度过高应及时停车检查。

八、用内燃及蒸汽作动力的机械,在冬季,每日工作完毕或长期停用时,应放尽机体内和其它规定部位的存水,柴油内燃机,如须明火烤油底壳预热时,必须有专人看管,汽油内燃机,则严禁明火加温,以防火灾。

九、机械的转动部位应加装防护罩,女工应戴工作帽,长发不得外落 ,操作人员和配合人员必须使用合乎规定的劳动保护用具和用品。

十、凡新的机械设备和经过大修,改造和拆卸后重新安装的机械设备,须按照机械设备技术试验规程有关规定进行检查,鉴定和试运转,以防机械设备早期损坏。

十一、夜间作业时,作业区和驾驶室内应有足够的照明设施,灯具要安全好用。

十二、工作完毕后,必须按每班保养规定进行保养,将机械停靠后方可离开。

十三、重型机械和特种车辆行走或拖运时,应事先了解道路及桥涵的承载能力,方可通过以免发生事故。

十四、机械设备的驾驶人员和操作人员除遵守本规定外,还必须遵守各自操作的机械设备和配套机械的一般和具体规定及制造厂的使用说明 。

第5篇 高压电房安全操作管理规定

1.目的:为确保公司正常运作,生产、生活保障有序进行,针对电房的特性及其重要性,特制定本规定。

2. 范围:高压电房。

3. 权责:监管单位。

4. 管理规定:高压电房是一个危险性很高的部门,为保证全厂正常供电确保人身、设备安全。在进行高压电房操作时,必须严格遵照执行。

4.1 高压电防操作人员管理规定

4.1.1 高压电房必须有专业电工人员值班,值班电工必须熟知电房一切基本常识。

4.1.2 高压电房操作时,应同时有两人以上,且必须穿绝缘鞋(靴)戴绝缘手套。

4.1.3 严禁非电房闲杂人员进入高压电房。

4.1.4 严禁雨天进行室外操作。

4.1.5 电房人员必须时刻保持高度警惕,防止意外发生。

4.1.6 电房操作人员需每日填写高压电房安全操作检查日报表(见附件一),记录电房设备运转情况。

4.1.7 电房操作人员需每月填写高压电房安全操作检查月报表(见附件二),把当月全厂电器设备情况记录存档。

4.2 高压电房机器设备管理规定

4.2.1 电房必须按标准安装避雷装置,所有设备必须可靠接地。

4.2.2 在高压电房各醒目部位应有危险性提示标牌和文字。

4.2.3 电压、电流互感器必须可靠接地,电压互感器二次侧严禁短路,电流互感器二次侧严禁开路。

4.2.4 高压电房应配有停电应急灯,配电柜、变压器周围应放有绝缘鞋。

4.2.5 应定期检查各处有无松脱现象,经常清除灰尘、杂物。

4.2.6 严禁在电房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以及其它无关杂物。

4.2.7 高压电房应配有接地棒。

4.2.8 高压电房严禁进行带电维修。

4.2.9 配电房应配有有效的干粉灭火器。

4.3 高压电房急救管理规定。

4.3.1 电路着火,必须先断开电源,才能进行救火,严禁使用液体灭火器、水等进行扑救。

4.3.2 遇上人员触电,应不经批准立刻断开电源。

第6篇 喷浆机安全操作管理办法

一、开机前的准备

1、检查整机各连接部位是否牢固,各旋转滑移部位是否灵活可靠。

2、观察油标,检查减速箱内润滑油是否充足。

3、驱动电机与电源连接,点动电动机观察转子体旋转方向应与箭标方向一致。否则应对电源调相。

4、主气路、上气路、下气路、振动器气路、喷头供水截止阀置于关闭状态,主气管接入气源。供水管路接入水源,输料管与主机联接。

5、调整压紧机构,先手动预压紧,然后使用扳手上紧2-3圈,弯折输料管,打开主气路、上气路截止阀,观察压力表在0.3mp左右时,橡胶结合板处时应没有气体泄出。

二、喷射作业

1、打开主气路、上气路、下气路截止阀,开启喷头截止阀,预湿岩体表面。

2、启动电机,打开振动器气路截止阀,料斗中加入拌和料,开始喷射作业。工作中喷头操作人员应适当调节喷头供水量,保障砼料具有适宜的水灰比。

3、喷浆机司机应注意观察主机侧面余气孔,如有余料排出,应适量减小下气路供气量。

4、机器余气口处没有物料排出,设备正常工作为止。

三、停机操作

停机前,首先停止加料,待喷头处无物料喷出时,关闭供水截止阀。同时向料斗内加入少量湿沙石,以便将料斗和转子料腔中的残料冲洗干净。待喷头处无物料喷出时,关闭电机电源及各气路截止阀。每班应拆卸出料弯头,橡胶结合板旋转体,清除粘结物,拆卸座体,清除积存在座体内的余灰,保证设备清洁度,便于检修和下次使用。

四、管理办法

1.该设备由项目采购交由施工队进行使用和日常维修保养。1#井维修责任人:陈行斌,2#井维修责任人:王帮应。

2.项目部当班领工员负责监督停机后喷浆机的清洁工作,若施工人员不听从领工员的指挥,领工员向施工队维修责任人反映同时做好相应的记录,并分别向1#井值班领导李润周,2#井值班领导余勇朝反映进行解决。

3.施工队若违反上述安全操作规程造成设备损坏,经现场设备管理人员确认后由施工队承担全部设备维护修工料费,并填写机械设备安全质量处罚通知单对施工队处以罚1000.00元罚款。若本月按规程操作设备完好(正常保养除外)则奖励施工队1000.00元。

第7篇 船舶锅炉安全操作管理规定

1、 锅炉点火时,应先向炉膛内预扫气,排净残留的油气后才能点火。每次点火不成功, 再次点火前仍要先扫气再点火。每次扫气时间不得少于5分钟。严禁简化操作程序、直接点火或缩短扫气时间。

2、 点火时操作人员思想要集中。严格遵守操作步骤,注意合理站位,避开风门检查孔, 防止回火伤人。禁止赤膊和穿着化纤工作服。

3、 手动点火是,应先点火后开油门。如喷油后不能点燃,应立即关闭油门,扫气后重新点火给油,防止爆燃。

4、 锅炉供气时,须先暖管,逐渐加温。操作蒸汽阀时要缓慢地进行。管路总阀装有泄气阀时,应先将泄气阀打开排放残水后再打开各截止阀供气。

5、 蒸汽管阀要有隔热防护装置或明显的警示牌。在运行锅炉周围检查或其他作业时,要注意保持距离和采取措施,防止烫伤。锅炉环境周围要做到:无积油、破布、棉纱和燃油滴漏现象。

6、 锅炉运行中应随时注意观察汽压、水位、给水等情况,发现不正常情况及时纠正。禁止在汽压、水位不正常情况下工作。禁止在保护装置失灵或阀值不准的情况下使用。

7、 锅炉运行中发生灭火时,应立即关闭油门、找出原因、排除故障后重新扫气,才能再次点火使用。

8、 锅炉停炉是要严格按程序操作,停炉后如有压力应注意保持正常水位。停炉所需时间必须遵照规程,严禁缩短时间急剧冷却,以免造成事故。

9、 在拆卸锅炉的进入孔道、贴身角阀、旋塞龙头之类部件及各汽阀管道时,要确认没有压力之后,方可作业。

10、 清扫或检查锅炉内部时,要进行连续的充分通风,并确认无残留瓦斯、余热,炉内温度不得超过摄氏45度。同时遵守《封闭舱室作业的安全规定》。

11、 清扫锅炉外部时,对脚手架、炉门、吊具等要事先检查,确保安全。

12、 检修、调整锅炉点火器时,禁止手持点火器观察发火情况等带电作业,以防高压触电。

13、 一旦锅炉发生烧干事故,应立即停炉冷却,严禁突然给水。

第8篇 国家电网公司防止电气误操作安全管理规定

1.总则

1.1  为了加强防止电气误操作安全管理和装置管理,防止电气误操作事故的发生,保障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制定本规定。

1.2  本规定依据《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试行)》、《国家电网公司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试行)》等制定。

1.3  本规定适用于3kv及以上电压等级电气设备。3kv以下电压等级电气设备的防止电气误操作安全管理规定由各企业、单位自行制定。

1.4  国家电网公司防止电气误操作安全管理由安全监察部负责;装置管理及技术标准由生产部负责;日常管理和运行维护由区域电网公司、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国家电网公司直属公司及所属单位分级实施。

1.5  国家电网公司内的电力企业和设备运行单位都应遵守本规定,同时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

1.6  国家电网公司内的设计、基建、生产、农电等有关单位颁发的相关制度不得与本规定抵触。

2.管理职责

2.1  国家电网公司负责防止电气误操作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防误装置技术标准的制定、修订,每两年组织召开一次专业会议。

2.2  中国电科院负责提供防止电气误操作技术支持,每年三月底前发布防误装置年度分析报告。

2.3  区域电网公司、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国家电网公司直属公司应成立防止电气误操作工作小组,由主管生产的行政副职或总工程师任组长,安监、生产、基建、农电、调度等部门参加,并在安监部或生产部设立专责(职)人员。

2.3.1  工作小组应组织制定本单位防止电气误操作工作岗位责任制,明确各有关部门和人员的管理职责。

2.3.2  定期分析防止电气误操作工作存在问题,提出工作目标和计划,检查、督促和考核工作落实情况。

2.3.3  制定防止电气误操作及防误装置管理规定、技术措施和年度工作计划,定期检查计划落实情况。

2.3.4  每年二月底前向国家电网公司上报上年度专业工作总结(见附录)、事故分析报告及本年度工作计划,同时抄送中国电科院。

2.3.5  每年召开一次防止电气误操作专业会议。

2.3.6  审定所辖(代管)单位的防误装置技术方案及年度工作计划。

2.3.7  组织或参加电气误操作事故调查分析,制定反事故措施。

2.3.8  负责所辖(代管)单位的防误装置技术监督、信息反馈和经验交流。

2.4  各供电公司(局)、超高压公司(局)、发电厂(公司)应成立防止电气误操作工作小组,由主管生产的行政副职或总工程师任组长,安监、生产、基建、农电、调度等部门参加,并在安监部或生产部设立专责(职)人员。

2.4.1  工作小组应组织制定本单位防止电气误操作工作岗位责任制,明确各有关部门和人员的管理职责。

2.4.2  定期分析防止电气误操作工作存在问题,提出工作目标和计划,检查、督促和考核工作落实情况。

2.4.3  制定防止电气误操作及防误装置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和相关规章制度,定期检查落实情况。

2.4.4  每年一月底前向区域电网公司、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国家电网公司直属公司上报上年度专业工作总结(见附录)、事故分析报告及本年度工作计划。

2.4.5  将防误装置大修、维护和技术改造项目纳入本单位反事故技术措施。

2.4.6  组织防误装置技术培训。

2.4.7  参加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中有关防误装置选型、设计审查、投运前验收工作。

2.5  检修、基建、调试等单位和有关部门应对所从事的作业任务和过程中涉及的防止电气误操作工作负责。

3.管理措施

3.1  设备停复役申请

电气设备停复役申请应充分考虑防止电气误操作工作的安全要求,其工作流程应满足各级调度部门的有关规定。

3.2  操作票管理要求

3.2.1  操作票的填写、审核和使用及倒闸操作的基本条件和要求执行《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试行)》有关规定。

3.2.2  倒闸操作典型操作票的编写、审核、批准执行《国家电网公司变电站管理规范》有关要求。

3.3  倒闸操作管理要求

3.3.1  基本要求

3.3.1.1  操作人员应考试合格且名单经运行管理单位批准公布。

3.3.1.2  现场设备应有明显标志,包括命名、编号、分合指示、旋转方向、切换位置的指示和区别电气相别的色标。

3.3.1.3  一次系统模拟图或电子接线图应与现场实际相符合。

3.3.1.4  应具备齐全和完善的运行规程、典型操作票和统一规范的调度操作术语。

3.3.1.5  应有确切的操作指令和合格的操作票。

3.3.1.6  应有合格的操作工具、安全用具和设施(包括对号放置接地线的专用装置)。

3.3.1.7  电气设备应有完善的防止电气误操作闭锁装置。

3.3.2  基本步骤

3.3.2.1  操作人员按预先布置的操作任务(操作步骤)正确填写操作票。

3.3.2.2  经审票并预演正确。

3.3.2.3  操作前明确操作目的,做好危险点分析和预控。

3.3.2.4  接受调度发布的操作指令及发令时间。

3.3.2.5  操作人员检查核对设备命名、编号和状态。

3.3.2.6  按操作票逐项唱票、复诵、监护、操作,确认设备状态与操作票内容相符并打勾。

3.3.2.7  向调度汇报操作结束及时间。

3.3.2.8  做好记录并使系统模拟图与设备状态一致,然后签销操作票。

3.4  防误装置管理原则

3.4.1  防误装置选用原则

3.4.1.1  防误装置应简单、可靠,操作和维护方便。

3.4.1.2  防误装置应实现“五防”功能:

1) 防止误分、误合断路器;

2) 防止带负荷拉、合隔离开关或手车触头;

3) 防止带电挂(合)接地线(接地刀闸);

4) 防止带接地线(接地刀闸)合断路器(隔离开关);

5) 防止误入带电间隔。

3.4.1.3  “五防”功能除“防止误分、误合断路器”现阶段因技术原因可采取提示性措施外,其余四防功能必须采取强制性防止电气误操作措施。

强制性防止电气误操作措施指:在设备的电动操作控制回路中串联以闭锁回路控制的接点或锁具,在设备的手动操控部件上加装受闭锁回路控制的锁具,同时尽可能按技术条件的要求防止走空程操作。

3.4.1.4  防误装置应选用符合产品标准,并经国家电网公司、区域电网公司、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和国家电网公司直属公司鉴定的产品。通过鉴定的防误装置,必须经试运行考核后方可推广使用。新型防误装置的试运行应经国家电网公司、区域电网公司、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和国家电网公司直属公司同意。

3.4.1.5  变、配电装置改造加装防误装置时,应优先采用微机防误装置或电气闭锁方式。

3.4.1.6  新建变电站、发电厂(110kv及以上电气设备)防误装置优先采用单元电气闭锁回路加微机“五防”的方案:

无人值班变电站采用在集控站配置中央监控防误闭锁系统时,应实现对受控站远方操作的强制性闭锁。

3.4.1.7  高压电气设备应安装完善的防止电气误操作闭锁装置,装置的性能、质量、检修周期和维护等应符合防误装置技术标准规定。

3.4.1.8  成套高压开关设备应具有机械联锁或电气闭锁;电气设备的电动或手动操作闸刀必须具有强制防止电气误操作闭锁功能。

3.4.2  防误装置的构成及使用要求

3.4.2.1  微机防误装置

1) 微机防误装置应满足国家经贸委第30号令《电网和电厂计算机监控系统及调度数据网络安全防护规定》和(微机型防止电气误操作装置通用技术条件(dl/t687-1999)》的要求。

2) 应做好微机防误装置一次电气设备的有关信息备份。当信息变更时应及时更新备份,以满足防误装置发生故障时的恢复要求。

3) 应制定微机防误装置主机数据库和口令权限管理办法。

4) 现场操作通过电脑钥匙实现,操作完毕后应将电脑钥匙中当前状态信息返回给防误装置主机进行状态更新,以确保防误装置主机与现场设备状态对应。

3.4.2.2  电气闭锁

电气闭锁是将断路器、隔离开关、接地刀闸等设备的辅助接点接入电气操作电源回路构成的闭锁。接入回路中的辅助接点应满足可靠通断的要求,辅助开关应满足响应一次设备状态转换的要求,电气接线应满足防止电气误操作的要求。

3.4.2.3  电磁闭锁装置

电磁闭锁装置是将断路器、隔离开关、隔离网门等设备的辅助接点接入电磁闭锁电源回路构成的闭锁。接入回路中的辅助接点应满足可靠通断的要求,辅助开关应满足响应一次设备状态转换的要求,电气接线应满足防止电气误操作的要求。

3.4.2.4机械闭锁装置

机械闭锁装置是利用电气设备的机械联动部件对相应电气设备操作构成的闭锁。机械闭锁装置应满足操作灵活、牢固和耐环境条件等使用要求。

3.4.3  防误装置解锁管理要求

3.4.3.1  以任何形式部分或全部解除防误装置功能的电气操作,均视作解锁。

3.4.3.2  防误装置的解锁工具(钥匙)或备用解锁工具(钥匙)必须有专门的保管和使用制度,内容包括:倒闸操作、检修工作、事故处理、特殊操作和装置异常等情况下的解锁申请、批准、解锁监护、解锁使用记录等解锁规定:微机防误装置授权密码和解锁钥匙应同时封存。

3.4.3.3  正常情况下,防误装置严禁解锁或退出运行。

3.4.3.4  特殊情况下,防误装置解锁执行下列规定:

1)  防误装置及电气设备出现异常要求解锁操作,应由设备所属单位的运行管理部门防误装置专责人到现场核实无误,确认需要解锁操作,经专责人同意并签字后,由变电站或发电厂值班员报告当值调度员,方可解锁操作。

2)  若遇危及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等紧急情况需要解锁操作,可由变电站当值负责人或发电厂当值值长下令紧急使用解锁工具(钥匙),并由变电站或发电厂值班员报告当值调度员,记录使用原因、日期、时间、使用者、批准人姓名。

3)  电气设备检修时需要对检修设备解锁操作,应经变电站站长或发电厂当值值长批准,并在变电站或发电厂值班员监护下进行。

3.4.4  防误装置日常管理要求

3.4.4.1  防误装置日常运行时应保持良好的状态;运行巡视及缺陷管理应同主设备一样对待;检修维护工作应有明确分工和专门单位负责;检修项目与主设备检修项目协调配合。

3.4.4.2  防误装置整体停用应经供电公司(局)、超高压公司(局)或发电厂主管生产的行政副职或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进行,同时报有关主管部门备案。

涉及到防止电气误操作逻辑闭锁软件的更新升级(修改)时,应首先经运行管理部门审核,结合该间隔断路器停运或做好遥控出口隔离措施,报相关供电公司(局)或超高压公司(局)批准后方可进行。升级后应验证闭锁逻辑的正确恢复,并做好详细记录及备份。

3.4.4.3  运行人员(或操作人员)及检修维护人员应熟悉防误装置的管理规定和实施细则,做到“三懂二会”(懂防误装置的原理、性能、结构;会操作、维护)。新上岗的运行人员应进行使用防误装置的培训。

3.4.4.4  防误装置管理应纳入厂站现场规程。防误装置投运前,应制定现场运行规程及检修维护制度,明确技术要求、定期检查、维护和巡视内容等。运行和检修单位(部门)应做好防误装置的基础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防误装置的基础资料、台帐和图纸。

3.4.4.5  防误装置应与主设备同时设计、同时安装、同时验收投运,对于未安装防误装置或防误装置验收不合格的设备,运行单位或有关部门有权拒绝该设备投入运行。

3.5  设备检修中的操作规定

设备检修过程中需要进行的操作,不得改变运行系统接线方式和安全措施,并且一般应采用常规操作方法在安全措施范围内进行。若采用非常规操作方法,应经现场当值运行人员许可并在监护下进行。

3.6  接地

3.6.1  接地的定义

3.6.1.1  操作接地是指改变电气设备状态的接地。操作接地由操作人员负责实施。

3.6.1.2  工作接地是指在操作接地实施后,在停电范围内的工作地点,对可能来电(含感应电)的设备端进行的保护性接地。

3.6.2  操作接地线的使用和管理,执行《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试行)》有关规定。

变、配电站内操作接地线的挂设点应事先明确设定,并实现强制性闭锁。

3.7  工作接地线的管理

3.7.1  在变、配电站内工作,外部人员不得将任何形式的接地线带入站内。工作中需要加挂工作接地线,应使用变、配电站内提供的工作接地线。运行人员应对本站内装拆的工作接地线的地点和数量正确性负责。

3.7.2  在线路上工作,工作负责人应对本作业班组装拆的工作接地线的地点和数量正确性负责。

4.技术措施

4.1  防误装置的技术原则

4.1.1高压电气设备的防误装置应有专用的解锁工具(钥匙)。

4.1.2  防误装置的结构应满足防尘、防蚀、不卡涩、防干扰、防异物开启和户外防水、耐低温要求。

4.1.3  防误装置不得影响所配设备的操作要求,并与所配设备的操作位置相对应。防误装置应不影响断路器、隔离开关等设备的主要技术性能(如合闸时间、分闸时间、分合闸速度特性、操作传动方向角度等);尽可能不增加正常操作和事故处理的复杂性:微机防误装置应不影响或干扰继电保护、自动装置和通讯设备的正常工作。

4.1.4  防误装置使用的直流电源应与继电保护、控制回路的电源分开,交流电源应是不间断供电电源。

4.1.5  电磁锁应采用间隙式原理,锁栓能自动复位。

4.1.6  微机防误装置的机械挂锁应采用防锈和防腐材料制作。远方操作中使用的微机防误装置电编码锁必须具有远方遥控开锁和就地电脑钥匙开锁的双重属性。

4.1.7  微机防误装置的操作钥匙应具有经授权密码可跳过当前操作步骤的功能。电脑操作钥匙还应具有对同一地址码的电编码锁和机械编码锁进行开锁的双重属性。

4.1.8  通过对受控站电气设备位置信号采集,实现防误装置主机与现场设备状态的一致性,主站远方遥控操作、就地操作实现“五防”强制闭锁功能。

4.1.9  满足多个设备同时操作的要求,可实现多任务并行操作的方式。

4.1.10  对使用常规闭锁技术无法满足防止电气误操作要求的设备(如联络线、封闭式电气设备等),宜采取加装带电显示装置等技术措施达到防止电气误操作要求。

对采用间接验电的带电显示装置,在技术条件具备时应与防误装置联接,以实现接地操作时的强制性闭锁功能。

4.1.11  断路器和隔离开关电气闭锁回路应直接使用断路器和隔离开关的辅助接点,严禁使用重动继电器。

4.2  计算机监控系统防止电气误操作要求

4.2.1  中央计算机监控系统防误闭锁功能应实现对受控站电气设备位置信号的实时采集,实现防误装置主机与现场设备状态的一致性。当这些功能故障时应发出告警信息。

4.2.2  采用计算机监控系统时,电气设备的远方和就地操作应具备完善的电气闭锁功能,或间隔内的电气闭锁加覆盖全站的可实现遥控闭锁的微机“五防”功能。若具有前置机操作功能的,亦应具备上述闭锁功能。

4.2.3  操作控制功能可按远方操作、站控层、间隔层、设备级的分层操作原则考虑。无论设备处在哪一层操作控制,设备的运行状态和选择切换开关的状态都应具备防误闭锁功能。

4.2.4  计算机监控系统应具有操作监护功能,以允许监护人员在操作员工作站上对操作实施监护。

4.2.5  当进行rtu校验、保护校验、断路器检修等工作时,应能利用“检修挂牌”禁止计算机监控系统对此断路器进行遥控操作。

当一次设备运行而自动化装置需要进行维护、校验或修改程序时,应能利用“闭锁挂牌”闭锁计算机监控系统对所有设备进行遥控操作。

4.2.6  运行人员在设备现场挂、拆接地线时,应在“一次系统接线图”上对应设置、拆除模拟接地线,以保持两者状态一致。在设备上挂拆接地线,若设有联闭锁软件,则该接地线挂拆应参与闭锁判断。所有设置、拆除模拟接地线,均应通过口令校验后方可执行。

5.二次设备防止电气误操作管理原则要求

5.1  对压板操作、电流端子操作、切换开关操作、插拔操作、二次开关操作、按钮操作、定值更改等继电保护操作,应制定正确操作要求和防止电气误操作措施。

5.1.1  保护出口的二次压板投入前,应检查无出口跳闸电压、装置无异常、无掉牌信号。二次压板应有醒目和位置正确的标牌(标签)。

5.1.2  涉及二次运行方式的切换开关,如母差固定联接方式切换开关、备用电源自投切换开关、电压互感器二次联络切换开关等在操作后,应检查相应的指示灯或光字牌,以确认方式正确。

5.1.3  二次设备的重要按钮在正常运行中,应做好防误碰的安全措施,并在按钮旁贴有醒目标签加以说明。

5.1.4  应对不同类型保护制定二次设备定值更改的安全操作规定,如微机保护改变定值区后应打印或确认定值表,调整时间继电器定值时应停用相关的出口压板,时间定值调整后应检查装置无异常后再投入出口压板等。

5.2  严格执行《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站和发电厂电气部分)(试行)》“二次工作安全措施票”及相关管理规定。

6.附则

6.1  本规定由国家电网公司组织制定并负责解释。

6.2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9篇 设备安全操作管理

电气设备管理

前言

电气设备的危险乃是造成多火灾及伤亡的原因。事实上,电气火灾是工作场所火灾的头号原因。

电气设备危险因素包括,但不限于电线、设备误用、绝缘失灵、接地错误、开关箱开而不关,以及水电装置互相连接。

本款将帮助您注意电气设备危险因素。

指南

1.一切电线的直径均须有适当的尺寸,绝缘和接口,且无危险因素。

一切电线均须有适当的位置,支撑和保护,不致碰到人的头和脚,或在正常作业过程中碰到设备。切不可使用临时凑合的电线。所有工厂设备的电源线均须三叉接地或双得绝缘。切不可使用磨损的电线。

2.只可使用经认可的固定装置、插头、电路断路器,及其他器材。切不可使用临时凑合的电线,因其会导致电气和火灾危险。

3.一切中断箱、输出口,及配电盘均须用安全的保护外壳盖起来。

4.灰尘、油腻、油脂或纤维的危险积累,会被电源(如电弧)点燃。马达上不可积存灰尘、油腻等物。

5.在危险环境中,必须使用经特别设计和认可的电气设备。

6.在允许使用手提电气加热器的地方,须实施清除可燃物质和安放加热器的程序。

7.电气设备和保护装置应定期养护,而养护工作则应记录下来。

8.须请一名称职的电工来检查和修理电气系统。

9.须使用保护系统来保护电路及电气设备。

10.电气设备的接地和双重绝缘可令保护装置正常运作。

灭火器操作指南

灭火器

参考指南:款5.0

局部备注
5.1是否有足够的各种类别的手提式灭火器?
5.2灭火器是否灌满并定期接受检查?
5.3需使用灭火器的雇员是否每年接受有关灭火器使用及消防程序的训练?
5.4灭火器位置是否有明确标记?
5.5通向灭火器的通道是否畅通无阻?
5.6如使用halon式灭火器将灭火液喷进楼内各室,则在灭火器喷液前,雇员们能否撤离?
5.7灭火器是否安放在适当位置,以便在一般性可燃物质区,雇员至多行走75英尺既可拿到灭火器,或在易燃物质区,雇员至多走50英尺便可拿到灭火器?
易燃物及可燃物

参考指南:款6.0

局部备注
6.1雇员们是否受过有关适当处理和使用易燃及可燃及可燃物质的训练?
6.2可燃碎片及废料(如:油腻破布)是否贮存在有盖的金属容器内,并被及时搬离工地?
6.3是否使用政府认可的容器和铁箱来贮存和处理易燃及可燃液体?
6.4易燃液体在未被使用时是否全部放在密封的容器内?是否全部贮存在政府认可的容器内?
6.5整桶散装易燃液体是否接地?分配罐是否有粘合带?
6.6易燃及可燃液体的贮藏室内的电气装置是否有适当的保护:如电灯、开关等?
6.7易燃及可燃液体的贮藏室内是否有机械或重力通风?
6.8是否在可能时使用真空吸尘器,而不是将可燃灰尘吹走或扫走?
6.9易燃或可燃液体的转移/撤离/运输是否由受过训练的人员来进行?
6.10在使用或贮存易燃或可燃物质的地方,是否已贴出并执行“禁止吸烟”的警告?
6.11是否及时并适当地清除所有溢出的易燃或可燃液体?
电气设备

参考指南:款7.0

局部
7.1暴露的电线是否处于良好状态,有适当支撑并受到保护,不受物理性危害的影响?
7.2电线是否妥善地与固定装置、插头、电路断路器,以及其他设备相连?
7.3接合箱,插座和控制板是否全部盖紧?
7.4马达上是否有灰尘,污垢,油腻及纤维?
7.5电气设备是否已获准用于危险区域?
7.6经认可的手提加热器是否不带有可燃物质并被置于安全的地方?
7.7工地上是否有一个电气维修计划?
7.8是否有一名电工为工地提供服务?
7.9工地上是否有一个避雷系统?
7.10电气设备是否都有接地或双重绝缘装置?

第10篇 锅炉安全管理操作细则

--锅炉启动前检查

一.检查锅炉内部及燃烧室内水垢、烟垢是否清理干净,是否有遗留物件。

二.检查炉体人孔、手孔、前后密封面、连接口、防爆门是否密封好及支承脚螺丝是否松动。

三.检查安全阀、主汽阀、放空阀、进水阀、止回阀、表排阀、底排阀、烟闸门是否正常。

四.检查压力表、温度表、水位计是否正常。

五.检查压力控制器、水位控制器、燃烧调节控制器、自动控制系统及连杆传动件是否正常。

六.检查空压机、鼓风机、油泵、水泵是否正常。

七.检查供水系统、供油系统、供电系统及点火石化气是否正常,各种阀门是否正常。

八.完成上述各项检查并确认正常后开机。

第11篇 配电房安全操作管理规定

1.目的:为确保公司正常运作,保障生产、生活有序进行,针对配电房的特性及其重要性,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低压配电房运行和管理。

3.职责:

3.1设备部:负责对公司配电房的安全的管理以及警示标识。

4.操作内容:

4.1配电房必须由专业电工人员负责操作与管理,责任电工必须熟悉安全操作规程,熟悉供电系统和配电室各种设备的性能和操作方法并具备在异常情况下采取措施的能力常识,经过严格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4.2工作人员应每天对设备巡视,发现异常现象要及时处理,对重大异常现象要及时报告日常巡视配电装置,进出配电房,必须随手将门锁好,并将检查结果记入《配电房日常点检表》;

4.3配电房内不得堆放杂物及其他与设备无关物品,天花板必须是密封、不漏水,保持室内通风、采光及合适温度;

4.4配电房内设备操作杆或按钮必须有明显标识,高压危险区域应悬挂安全警示牌;

4.5保持电缆沟无杂物、无积水,电缆沟内必须加护栏,以防小动物闯入,不定期检查电缆是否老化,绝缘皮破损现象;

4.6责任电工每周对配电房内机器设备进行保养,保留保养维修记录,以备查验;

4.7配电房内应配备停电应急灯,消防器材,工作人员应经常清理设备表面灰尘;

4.8禁止在配电房内放置易燃易爆物品、室内配备干粉灭火器,当电路发生火灾时,必须先断开电源,才能进行救火,禁止使用液体灭火器、水等进行扑救;

4.9非相关工作人员不得擅自进入配电房,未接到有效指令,任何人不得擅自拉闸断电,特殊情况下(如人员触电,火灾等)除外。

4.10配电房控制柜操作区域设置绝缘垫,任何人不能随意移动和挪作他用。

4.11公司在电路检修时,电工应在配电房控制柜上悬挂“电路检修,严禁合闸”安全警识牌,必要时,制定监护人,防止意外合闸造成触电。

5.相关文件:无

6.记录: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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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7-30

第12篇 注浆机安全操作管理规定

1、操作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后才能操作注浆机,未经培训或非操作司机不得操作注浆机;

2、注浆作业中,作业人员必须佩带护目镜;若注腐蚀性化学浆液时,还应穿戴防护用品,以防损伤皮肤。

一、注浆前试机

为保证工作顺利,工作前必须试机。

1、检查油箱液压油是否充足,如液压过低应及时添加;

2、检查电机和油泵,应能轻松盘动数圈;

3、将压力表开关打开,溢流阀调压手轮松开;

4、将吸浆管放入清水中以便试机,点动电机开关检查旋转方向是否正确;

5、检查电液阀和行程开关通断是否正常;

6、启动电机,将油压调至1-2mpa试运行3分钟后,将混合器放浆阀开启一定程度,将油压调至设定压力,然后停机,准备正式工作。

二、正式作业

1、试机正常后,将两个吸浆龙头放入浆液中,实施正常注浆;

2、为保护注浆钢筒及密封,水泥浆液进吸浆筒前应先进行过滤,并在吸浆龙头上包钢丝滤网进行再次过滤;

3、注浆作业时,要注意防止堵管发生,特别是注双液浆时。

三、作业后,必须对注浆泵与注浆管道及时进行全面清洗并做好场地清洁工作

1、注浆完成后,立即将吸浆龙头放入清水中,注清水3分钟以上,清洗泵内及管道内残存浆液,防止残存浆液凝固;

2、拆开吸、排液阀室及混合器,对其内部进行彻底清洗,特别是单向阀钢球及其结合面。在对混合器检查时,若发现浆液压力表橡胶鼓膜破损的,要立即更换鼓膜,更换鼓膜后空腔内必须加满机油,然后拧紧压力表。

四、其他注意事项

1、电控箱、行程开关、电液阀等电器一定要保持干燥不得淋水,经常检查导线外套不得破损,防止漏电;

2、注浆泵应水平放置,注浆管接头要牢固,无泄漏;

3、机械搬运时不要有大的颠簸,不得随意敲打机械的各部件。

五、管理办法

1.该设备由项目采购交由施工队进行使用和日常维修保养。1#井维修责任人:陈行斌,2#井维修责任人:王帮应。

2.项目部当班领工员负责监督停机后注浆后设备的清洁工作,若施工人员不听从领工员的指挥,领工员向施工队维修责任人反映同时做好相应的记录,并分别向1#井值班领导李润周,2#井值班领导余勇朝反映进行解决。

3.施工队若违反上述安全操作规程造成设备损坏,经现场设备管理人员确认后由施工队承担全部设备维护工料费,并填写机械设备安全质量处罚通知单对施工队处以罚1000.00元罚款。若本月按规程操作设备完好(正常保养除外)则奖励施工队1000.00元。

第13篇 操作票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条 使用操作票的范围:在进行电气倒闸操作(开关停送电等)和在热力系统上进行重要或 复杂的操作(机组起、停,设备调试、试转,设备定期轮换,检查)均必须使用操作票(包括操作卡、 检查卡),操作票的格式各单位自定。

第二条 操作票的使用

(一)电气倒闸操作和电气设备状态变化的操作必须使用电气操作票,下列操作除外:

1.事故处理;

2.拉合断路器(开关)的单一操作;

3.拉开接地刀闸或拆除本单位仅有的一组接地线。

(二)机组整组启动前各系统的检查,必须使用“系统检查卡”。

(三)机组整组启动(包括冷态、温态、热态、极热态)和机组正常停运都必须使用“程序操作 卡”。

(四)重要的设备定期轮换操作和定期试验操作应使用标准操作卡。

(五)机组的热力系统或辅机因检修工作需要进行热力系统标准隔绝或恢复隔绝措施时的操作应 使用标准操作卡。

第二章 电气操作票管理规定

第三条 倒闸操作应根据设备分管权限分别由电网调度员或值班负责人发布命令,受令人复诵无 误后执行。发布命令应准确、清晰、使用正规操作术语和设备双重名称(即设备名称和编号或编码)。 发令人使用电话发布命令前,应先和受令人互报单位、姓名,并使用普通话。电网调度员发布命令的 全过程(包括复诵命令)和向电网调度员汇报命令执行情况,都要录音并作好记录。

第四条 一份电气操作票只能填写一个操作任务。根据同一个操作命令,且为了相同的操作目的 而进行的一系列相互关联并依次进行的倒闸操作过程称为一个操作任务,其范围可以涉及几个电气联 结部分和几个地点。如:根据一个操作命令所进行的倒换母线和倒换变压器等的操作,以及一台机组 检修时有关厂用电部分的停、送电操作。

第五条 虽然是为了同一个操作目的,但根据调度或值长命令,中间必须进行间断的操作,应在 电气操作票中注明“待命”或分别填用电气操作票。对某些专一性的操作如开、停发电机等应单独填 写电气操作票。

第六条 接班后一小时内所进行的复杂操作,电气操作票可由上一班人员填写和审核,并分别在 备注栏内签名,负责向下一班做好交班。接班值班人员在执行操作任务前,操作人、监护人、值班负 责人均应对电气操作票进行审核和签名,并对所要进行操作的正确性负全部责任。如前一班填写的电 气操作票不合格,接班值班人员必须重新填写电气操作票,前一班有关人员的千次操作无差错记录应 中断。

第七条 电气操作票应由操作人逐项填写,监护人、值班负责人审核无误(牵涉到系统或公用系统的操作,必须由值长审核),分别书签全名后方可执行。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提倡使用计算机打印、 管理电气操作票。

第八条 电气倒闸操作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唱票复诵制。

第九条 在执行一个操作任务中,由于某种原因而中途停止操作,则值班负责人应向发令人汇报 操作终止项目,在备注栏内作简要说明,并签名。该电气操作票作为已执行的电气操作票统计。

第十条 电气操作票执行单位应事先统一编号,按照编号顺序使用。已执行或作废(包括因某种 原因未执行)的电气操作票,应分别盖上“已执行”或“作废”印章,并妥善保存三个月(从次月算 起)。

第十一条 电气操作票的填写规定如下:

(一)电气操作票应按各电厂所属网、省电力公司规定的统一操作术语填写,字迹应清楚,不得 任意涂改(包括刮、擦改),个别错、漏字修改时,应在错字上划两道横线,漏字可在填补处上或下方 作“∨”记号,然后在相应位置补上正确或遗漏的字,字迹应清楚,并在错、漏处盖上值班负责人扁 形红色印章,以示负责。错、漏字修改每项不应超过一个字(连续数码按一个字计),每页不得超过三 个字,但是设备的双重名称、动词、操作顺序号码和打“√”记号等不得作为个别错、漏字进行修改。

(二)“操作任务”栏的填写应指明电压等级、设备双重名称。

(三)凡是符合运行、热备用、冷备用、检修四种状态的,应以其状态变化来表示。设备(开关、 线路、主变、母线等)的四种状态应执行各级电网现场调度规程的规定,并应同时遵守下列原则要求。 小车开关和抽屉式开关的五种状态应以运行状态、热备用状态、冷备用状态、试验状态和检修状态表 示。

(四)各种状态定义如下:

1.运行状态是指,设备的开关、刀闸均在合闸位置(所连接的避雷器、电压互感器无特殊情况均 应投入);小车开关或抽屉式开关在工作位置,开关在合闸位置;

2.热备用状态是指,设备的开关断开而刀闸在合闸位置;小车开关或抽屉式开关在工作位置,开 关在断开位置;

3.冷备用状态是指,设备的开关、刀闸均在断开位置。小车开关或抽屉式开关的冷备用状态:小 车开关或抽屉式开关在试验位置,开关在断开位置,开关的控制和操作电源断开;

4.小车开关或抽屉式开关试验状态是指,小车开关或抽屉式开关在试验位置,开关在断开位置, 开关的控制和操作电源合上;

5.检修状态是指,设备的开关、刀闸均在断开位置,并已装设接地线(或合上接地刀闸),开关 和刀闸的操作能源已断开,刀闸操作把手已锁住;

(1)小车开关或抽屉式开关的检修状态是指,小车开关或抽屉式开关拉出开关柜,开关的控制和 操作电源断开,并锁上柜门;

(2)开关检修状态是指,开关与两侧刀闸均断开,开关、刀闸控制电源和合闸电源均断开,在开关与两侧刀闸间分别装设接地线或合上接地刀闸,检修的开关与刀闸间接有电压互感器的,则该互感 器的刀闸应断开并取下高低压熔丝。若开关柜线路侧仍带电,则该柜出线的第一组线路刀闸也应断开, 否则该线路应转检修;

(3)线路检修状态是指,线路的开关,母线侧、线路侧刀闸均断开,开关、刀闸控制电源和合闸 电源断开,在线路出线端装设接地线或合上接地刀闸,如线路侧装有电压互感器时,应将其刀闸断开, 并取下高、低压熔丝;

(4)母线检修状态是指,接在母线上的所有开关、刀闸断开,开关、刀闸控制电源和合闸电源断 开,根据母线长度和有无倒送电,有无感应电压等实际情况确定装设足够的接地线(或合上接地刀闸), 应取下母线电压互感器高、低压熔丝;

(5)变压器检修状态是指,接在变压器各侧的开关、刀闸均已断开(中性点接地刀闸应断开),开 关、刀闸控制电源和合闸电源断开,并在变压器各侧装设接地线(或合上接地刀闸)。变压器接有电压 互感器时,应将其刀闸断开,并取下高、低压熔丝。

第十二条 一般电气操作票只填写操作开始和终了时间,但如操作涉及到系统的倒闸操作或并、 解列(包括机组)、待令等操作时,应将有关操作时间记录在完成时间栏内,每个操作项目均应专项填 写。操作项目包括应拉合的开关和刀闸,检查开关和刀闸的位置,检查接地线是否拆除,检查负荷分 配,装拆接地线,插上或拆除控制、操作回路或电压互感器回路的保险器、熔丝,切换保护回路和检 验是否确无电压等内容,还应包括规定需要分项填写的检查项目,检查带电显示装置是否正常,以及 原已断开的刀闸,在设备转检修时需检查该刀闸确在断开位置等。同时,下列操作也必须列入操作项 目:

(一)为了同一操作目的,且根据调度或值长命令中间必须进行间断操作时,应在操作项目中专 项注明“待令”;

(二)合上和断开刀闸的操作,应先检查相应开关确在断开位置并专项填写;

(三)在接地前应检查相应刀闸确在断开位置;在检修后合闸送电前应检查相应的接地刀闸、接 地线确已断开、拆除;

(四)检查开关和刀闸位置时,凡就地操作的,“检查”可与该开关或刀闸的操作合填一项;远方 操作的,“检查”应专项填写;连续断开或合上几个开关时,允许几个开关操作完毕后再分项填写“检 查”各开关位置;

(五)在操作过程中,如连续断开几个开关和相应的刀闸时,允许先断开几个开关后再分别断开 刀闸,但断开刀闸前必须检查相应开关位置;

(六)一套继电保护的几个压板,其投入或解除必须分别逐项填写;

(七)在进行倒换母线操作前,应填写“检查母联开关及两侧刀闸确在合闸位置”、“取下母联开 关操作熔丝”等项目;

(八)在进行转换负荷或解列操作时,应填写检查“负荷分配”的项目。

第十三条 对组合电器,无法直接观察到明显的断开点,检查开关、刀闸是否已断开时,除观看 装在组合电器控制柜上的位置显示器外,还应查看组合电器就地装设的机械位置指示器进行确认。若 有指示器外伸连杆的,还要看拐臂位置是否到位。

第十四条 电气操作票的操作项目中,断开、合上开关、刀闸的均应填写设备双重名称,其他项 目可以只填写设备编号或编码。

第十五条 验电和装设接地线(包括合上接地刀闸)应作为一个操作项目填写,即在验明确无电 压后立即进行接地,接地线(包括接地刀闸)应填写编号或编码。

第十六条 具有五防功能的高压开关柜,在未合接地刀闸前打不开柜门,无法进行验电。此时, 在停电前确认带电显示装置(或电压表)指示正常的情况下,允许在负荷侧刀闸拉开(或小车开关拉 出)后,查看带电显示装置(或电压表)确认无电压后,即可合接地刀闸。若需在网门内工作,则在后 网门打开后,仍须先进行验电,验明确无电压后检查接地刀闸确已合好到位,才能开始工作。

第十七条 一个操作任务需续页填写时,续页的前一页最后一栏应注明下页的电气操作票编号: “接下页 n0:.×××××”,续页上的第一栏应写出所承接上页的电气操作票编号:“承上页 n0:×××××”。电气操作票的第一页应写明操作任务,所有各页均应由相应的操作人、监护人、值班负责 人签名。

第十八条 电气操作票未填完空格,应在第一空行盖“以下空白”印章。

第十九条 电气操作票的合格标准如下:

(一)凡违反《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关于倒闸操作有关条文及本办法 的操作,均统计为不合格票;

(二)电气操作票在执行中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不合格票:

1.电气操作票丢失;

2.任务不明确、错误或设备无电压等级,无双重名称;

3.操作项目中断开、合上开关或刀闸无双重名称;

4.操作项目遗漏、操作顺序错误(包括顺序号颠倒或涂改);

5.操作术语错误;

6.应装(拆)接地线无编号或编码,接地点不明确;

7.装接地线前(包括接地刀闸)没有验电或验电没有填写,以及采用非《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发 电厂和电气部分)规定的方法验电(符合本规定第十六款规定者例外);

8.操作项目不符合操作任务要求;

9.不是操作一项做一个记号“√”(含一个项目打二个“√”或打“√”涂改);

10.未经批准解锁操作;

11.字迹模糊或漏、错字修改不符合规定;

12.系统倒闸操作和并、解列操作、待令等没有填写完成时间;

13.承上页、接下页不符合规定要求;

14.未在电气操作票空白项的第一空行盖“以下空白”印章;

15.各种签名人员不符合《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电气部分)规定或漏签姓名;

16.电气操作票执行完毕后,未盖“已执行” 印章;作废的工作票未盖“作废” 印章;

17.没有弄清操作目的、不经过模拟图或图纸核对操作项目、操作不监护、不唱票、不复诵者。

第二十条 每月应把上月的电气操作票(包括“作废”电气操作票)收回由各部门进行评价。评 价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种。不合格电气操作票应简要注明原因,检查人应签章,以示负责。 每月应统计出电气操作票合格率,报厂安监部门。厂安监部门应对各部门的电气操作票进行抽查,抽

查数量不得低于 20%,如抽查的合格率低于该部门上报的合格率,则应按抽查合格率考核。 电气操作票合格率的计算方法:

该月(年)已执行合格的票数

月(年)合格率=×100% 该月(年)执行的总票数

式中:该月执行的总票数=该月已执行合格票数十该月已执行的不合格票数。 电气操作票以完成一个操作任务为一份票统计。

第三章 热机操作票的管理规定

第二十一条 热力系统操作应根据设备分管权限分别由值长或班长发布命令,受令人复诵无误, 并填用相应的热机操作票,经审核批准后执行。

第二十二条 一份热机操作票只能填写一个操作任务。根据同一个操作命令,且为了相同的操作 目的而进行的一系列相互关联并依次进行的热力系统操作过程称为一个操作任务。

第二十三条 热机操作票应由计算机打印生成(也可手写或统一印制)。操作人打印出热机操作票, 经监护人、值班负责人审核无误(机组整组启动及正常停运时,必须由值长审核),分别书签全名后方 可执行。

第二十四条 热机操作票在执行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唱票复诵制。

第二十五条 在执行一个操作任务中,由于某种原因而中途停止操作,则值班负责人应向发令人 汇报操作终止项目。在备注栏内作简要说明,并签名。该热机操作票作为已执行的热机操作票统计。 第二十六条 热机操作票应事先统一编号,按照编号顺序使用。已执行或作废(包括因某种原因

未执行)的热机操作票,应分别盖上“已执行”或“作废”印章,并妥善保存三个月(从次月算起)。

第二十七条 一个操作任务由于执行时间长,需要跨班操作时,应分别签名,并由监护人在备注栏内注明所操作的项目。

第二十八条 热机操作票的填写规定如下:

(一)热机操作票应采用计算机开票,由操作人、监护人、值班负责人分别审核、书签全名后,方可使用。

(二)每个操作项目均应专项填写。操作项目包括起、停辅机,开、关各类阀门,充放水、充泄 压、疏水、暖管,自动控制的状态改变,检查辅机、阀门、设备的电、气、液源、自动控制的状态, 检查、记录、打印参数等内容。

(三)热机操作票一般只填写操作开始和终了时间,但机组的整组启动、正常停运操作,还必须 记录一些重要阶段的时间,如:点火,盘车,暖管,投、退轴封汽,抽、破坏真空,冲转,暖机的起 始、结束,达全速,并网等。

(四)操作项目中的阀门必须使用双重名称。

(五)一个操作任务需续页填写时,续页的前一页最后一栏应注明下页的热机操作票编号:“接下 页 n0:.×××××”,续页上的第一栏应写出所承接上页的热机操作票编号:“承上页 n0:×××××”。热机操作票的第一页应写明操作任务,所有各页均应由相应的操作人、监护人、值班负责人签名。

第二十九条 热机操作票的合格标准由各电厂参照电气操作票合格标准自行规定。

第14篇 蛙式打夯机操作安全管理规定

1、蛙式打夯机适用于夯实灰土和素土的地基、地坪以及场地平整,不得夯实坚硬或软硬不一的地面,更不得夯打坚石或混有砖石碎地的杂土。

2、两台以上蛙夯在同一工作面作业时,左右间距不得小于5m,前后间距不得小于10m。

3、操作和传递导线人员都要戴绝缘手套和穿绝缘胶鞋。

4、检查电路应符合要求,接地(接零)良好。各传动部件均正常后,方可作业。

5、手把上电门开关的管子内壁和电动机的接线穿入手把的入口处,均应套垫绝缘管或其他绝缘物。

6、作业时,电缆线不可张拉过紧,应保证有3-4m余量,递线人员应依据夯实路线随时调整,电缆线不得扭结和缠绕。作业中需移动电缆线时,应停机进行。

7、操作时,不得用力推拉或按压手柄,转弯时不得用力过猛。严禁急转弯。

8、夯实填高土方时,应从边缘以内10-15cm开始夯实2-3遍后,再夯实边缘。

9、室内作业时,应防止夯板或偏心块打在墙壁上。

10、作业后,切断电源,卷好电缆,如有破损应及时修理或更换。

第15篇 隧道爆破施工操作规程安全管理措施

1.爆破作业安全操作过程

(1)爆破作业装药前应认真检查工作面有无险情及附近支护是否牢固,发现危石先排除险情或加固后方可作业。

(2)必须用高压风将炮眼的泥浆、石粉吹洗干净。

(3)刚打好的炮眼因热度高不准立即装药。

(4)不准用已冻结或分解的炸药装炮。

(5)不准使用tnt、黑色炸药等爆破后有大量有害气体的炸药。

(6)严禁在作业现场吸烟或使用火种。

(7)装药棍必须使用木质,严禁使用铁棍。

(8)遇有照明不足,发现流沙、泥流未经妥善处理或可能有大量溶洞水、高压水涌出时,严禁装药爆破。

(9)必须严格按照爆破设计规定的装药量装药,并按要求堵塞炮眼。

(10)严禁向炮眼内投掷装填起爆药包,应用炮棍将起爆药包轻轻推入炮眼。

(11)洞内爆破作业必须有带班领导统一指挥,并由经过专业培训且持有《爆破操作合格证》的专职爆破员担任。

(12)实施爆破前,所有人员和机械应撤离现场,安全距离为独头隧道不小于100米;相邻的上下导坑内不小于100米;双线上半断面爆破时不小于400米;双线全断面爆破时不小于500米。

(13)双向掘进的隧道两端距离在50米内时,一端爆破必须提前一个小时以书面签字形式通知另一端,在约定的时间内爆破。

(14)爆破后,必须经通风排烟15分钟后值班人员方可进入现场检查,经检查确认已排除险情后方可进洞施工。

(15)钻眼已装药一般不得平行作业。若采用钻孔台车平行钻眼,而钻孔爆破又采取了下列措施时,可不受此限制:

a.制订出操作细则,经有关领导批准;

b.由值班负责人统一指挥。

c.装药与钻孔顺序必须是自上而下进行。

d.装药与钻孔应隔开一排孔,共距离不少于2.5米。

e.装药与钻孔人员必须分区负责,且相对固定。但不得上下垂直作业。

(16)爆破器材的加工应在洞外加工房内进行,加工房应设在距洞口不少于50米的僻静地方。

(17)在隧道掘进较深时,所有领取爆破器材必须由指定人员从库房内取出送到撑子面,装炮后剩余的爆破物品,必须及时退回库房存放。

2.各类起爆方法的安全操作:

(1)导爆管是目前用于隧道爆破作业较理想的爆破器材,具有抗静电、抗杂电、抗水、抗冲击、耐火和传爆长度等特点,适用于无瓦斯隧道的爆破作业。

(2)使用导爆管起爆必须遵守以下安全规定:

a.导爆管使用前应随时保持封口状态,以防管内药粉受潮;

b.导爆管的连接必须牢固,防止拉脱,影响塌爆;

c.导爆管必须有段别标志,否则报废处理;

d.装起爆药包时,应先把导爆管理顺,用手扶着药包后把药包轻轻送入孔内,防止导爆管拉脱和打结;

e.填炮时应妥善保护导爆管,防止炮棍、石子撞击、砸扁或切断导爆管;

f.网路连接时必须清除导爆管上的泥污和水,并绑扎牢固,但不要拉紧,以防拉脱;

g.网路连接后还必须仔细检查有无错连漏现象,确保连接准确无误。

(3)使用火花起爆必须遵循下列安全规定:

a.导火索的长度应能确保点炮人起爆前安全撤至安全地点,同时,导火索长度最短不得少于1.2米;

b.一人点炮时超过5根或多人点炮时,必须先点燃信号索,信号索燃完时,无论点炮完毕与否,爆破工都必须立即撤离工作面;

c.火花起爆,每次每人负责点燃的根数不准超过5根;

d.爆破工必须随身携带手电筒,并设置工作照明,严禁用明火照明点炮。

3.盲炮处理

(1)炮眼和深孔中的起爆药经点或通电后,雷管和炸药全部未爆或只爆雷管而炸药未爆的现象,称职盲炮或瞎炮。

(2)当发现盲炮时,必须由原爆破人员进行处理。

(3)对孔底剩药现象,采取用水冲洗和取出残药卷的方法进行处理。

(4)对只爆雷管而炸药未爆的现象,采取用木棍掏出炮泥,重新装起爆药包或聚能药包进行残爆;查出错连的炮孔网络,重新连线起爆在距盲炮不小于0.3-0.5米的地方钻平行装药起爆,用风水吹管吹洗炮孔。

4.爆破员的岗位责任制

(1)必须严格遵守爆炸物品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2)必须严格执行本“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各项目规章制度;

(3)必须严格按当天现场爆破实际需要的药量,领取爆破物品,剩余部分必须当天退回仓库;

(4)领出的爆炸物品必须妥善保管,不得乱堆、乱扔、乱放,不得转借或送人,如发现应追究当事者责任,严肃处理;

(5)服从安全监炮员的监督,如有特殊情况须提前放炮或拖后放炮,则应先求得监炮员的同意后方可进行;

(6)在装药、加工起爆药包,点火爆破和处理盲沟时要催促无关人员撤离操作现场。在操作过程中,要按受安全监炮员的监督检查;

(7)装药和爆破前,必须检查现场警戒情况,待安全监炮员发出点炮信号后,方可点火进行爆破作业。

5.爆破员的安全操作规程

(1)严格执行本工种的岗位责任制,检查作业面的安全情况,有不安全因素,要经处理后才能上班作业。

(2)炮眼打好后,必须将炮眼内的泥浆、水、碎石等处理干净,以免装药时脱节。

(3)由监炮员准备炸药和爆破材料,并将其运至作业地点。检查炮眼质量,加工起爆药包和炮眼装药,发出第一次警戒信号,任何人不得进入警戒区。(信号可用哨子、敲钟、摇铃、红旗、红灯等)。

(4)装药时要用木棒将炸药轻塞,不得用力过猛和使用金属棒捣实(禁止使用过期和失效的爆破材料)。发出第二次预备信号,非爆破人员全部退出工作地点。

(5)放炮必须有专人指挥,起爆前要待施工人员、过路行人、车辆全部进入安全地点后,发出第三次点火信号准起爆。

(6)爆破完毕,确认药已响完,发出第四次解除信号,爆破人员方可进入,检查是否有盲炮和残药等。

(7)要仔细听清响炮个数,若有哑炮,要及时地进行处理,确认安全后方准进入作业。

6.安全员的岗位责任

(1)必须严格遵守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和各项规章制度。

(2)必须严格执行本“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各项规章制度。

(3)检查焊破工对岗位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负责审查新来工人、民工的证明,并传授和考核新来工人、民工的基本安全生产知识。

(5)严格执行放炮时间规定,放炮前做好安全检查,包括人员撤职离、警戒区域布置、警戒牌的张挂,联络信号等各项有关规定。

(6)必须对本工区使用爆炸物品,实行安全监督,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对不听劝阻的要及时报告工区领导和安保处理。

(7)要经常深入现场,对爆破工的炮眼装药,制造起爆药包,现场爆破处理盲炮,残药等实行安全监督。

(8)有权制止,并向安保部检举揭发违反爆炸物品管理规定行为的人和事,在异常情况下应停止或延期爆破,发生爆破事故,除及时抢救外,要保护好现场,立即报告本单位领导,安保部和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7.监炮员的操作规程

(1)严格执行本工种的岗位责任制,检查作业面的安全情况,发现有不安全因素,提出处理意见。

(2)进入工作面前必须先了解前一个班的放炮情况,放炮个数,对准备工作提出必要的要求,认为可以方可接班。

(3)监督爆破工的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如有违反可当场禁止操作,要检查好炮眼质量,方可同意装药。

(4)当发出第一次信号后马上布置警戒区域,严禁人员进入,第二次预备信号发出后要检查非爆破人员是否全部撤离,确认人员安全进入安全地点后方可发出第三次点火信号。

(5)如有盲炮及时地同爆破工一起,进行处理,确认安全后方准交班,并要对接班人讲清当班时的各种情况。

第16篇 操作票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条 使用操作票的范围:在进行电气倒闸操作(开关停送电等)和在热力系统上进行重要或 复杂的操作(机组起、停,设备调试、试转,设备定期轮换,检查)均必须使用操作票(包括操作卡、 检查卡),操作票的格式各单位自定。

第二条 操作票的使用

(一)电气倒闸操作和电气设备状态变化的操作必须使用电气操作票,下列操作除外:

1.事故处理;

2.拉合断路器(开关)的单一操作;

3.拉开接地刀闸或拆除本单位仅有的一组接地线。

(二)机组整组启动前各系统的检查,必须使用“系统检查卡”。

(三)机组整组启动(包括冷态、温态、热态、极热态)和机组正常停运都必须使用“程序操作 卡”。

(四)重要的设备定期轮换操作和定期试验操作应使用标准操作卡。

(五)机组的热力系统或辅机因检修工作需要进行热力系统标准隔绝或恢复隔绝措施时的操作应 使用标准操作卡。

第二章 电气操作票管理规定

第三条 倒闸操作应根据设备分管权限分别由电网调度员或值班负责人发布命令,受令人复诵无 误后执行。发布命令应准确、清晰、使用正规操作术语和设备双重名称(即设备名称和编号或编码)。 发令人使用电话发布命令前,应先和受令人互报单位、姓名,并使用普通话。电网调度员发布命令的 全过程(包括复诵命令)和向电网调度员汇报命令执行情况,都要录音并作好记录。

第四条 一份电气操作票只能填写一个操作任务。根据同一个操作命令,且为了相同的操作目的 而进行的一系列相互关联并依次进行的倒闸操作过程称为一个操作任务,其范围可以涉及几个电气联 结部分和几个地点。如:根据一个操作命令所进行的倒换母线和倒换变压器等的操作,以及一台机组 检修时有关厂用电部分的停、送电操作。

第五条 虽然是为了同一个操作目的,但根据调度或值长命令,中间必须进行间断的操作,应在 电气操作票中注明“待命”或分别填用电气操作票。对某些专一性的操作如开、停发电机等应单独填 写电气操作票。

第六条 接班后一小时内所进行的复杂操作,电气操作票可由上一班人员填写和审核,并分别在 备注栏内签名,负责向下一班做好交班。接班值班人员在执行操作任务前,操作人、监护人、值班负 责人均应对电气操作票进行审核和签名,并对所要进行操作的正确性负全部责任。如前一班填写的电 气操作票不合格,接班值班人员必须重新填写电气操作票,前一班有关人员的千次操作无差错记录应 中断。

第七条 电气操作票应由操作人逐项填写,监护人、值班负责人审核无误(牵涉到系统或公用系统的操作,必须由值长审核),分别书签全名后方可执行。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提倡使用计算机打印、 管理电气操作票。

第八条 电气倒闸操作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唱票复诵制。

第九条 在执行一个操作任务中,由于某种原因而中途停止操作,则值班负责人应向发令人汇报 操作终止项目,在备注栏内作简要说明,并签名。该电气操作票作为已执行的电气操作票统计。

第十条 电气操作票执行单位应事先统一编号,按照编号顺序使用。已执行或作废(包括因某种 原因未执行)的电气操作票,应分别盖上“已执行”或“作废”印章,并妥善保存三个月(从次月算 起)。

第十一条 电气操作票的填写规定如下:

(一)电气操作票应按各电厂所属网、省电力公司规定的统一操作术语填写,字迹应清楚,不得 任意涂改(包括刮、擦改),个别错、漏字修改时,应在错字上划两道横线,漏字可在填补处上或下方 作“∨”记号,然后在相应位置补上正确或遗漏的字,字迹应清楚,并在错、漏处盖上值班负责人扁 形红色印章,以示负责。错、漏字修改每项不应超过一个字(连续数码按一个字计),每页不得超过三 个字,但是设备的双重名称、动词、操作顺序号码和打“√”记号等不得作为个别错、漏字进行修改。

(二)“操作任务”栏的填写应指明电压等级、设备双重名称。

(三)凡是符合运行、热备用、冷备用、检修四种状态的,应以其状态变化来表示。设备(开关、 线路、主变、母线等)的四种状态应执行各级电网现场调度规程的规定,并应同时遵守下列原则要求。 小车开关和抽屉式开关的五种状态应以运行状态、热备用状态、冷备用状态、试验状态和检修状态表 示。

(四)各种状态定义如下:

1.运行状态是指,设备的开关、刀闸均在合闸位置(所连接的避雷器、电压互感器无特殊情况均 应投入);小车开关或抽屉式开关在工作位置,开关在合闸位置;

2.热备用状态是指,设备的开关断开而刀闸在合闸位置;小车开关或抽屉式开关在工作位置,开 关在断开位置;

3.冷备用状态是指,设备的开关、刀闸均在断开位置。小车开关或抽屉式开关的冷备用状态:小 车开关或抽屉式开关在试验位置,开关在断开位置,开关的控制和操作电源断开;

4.小车开关或抽屉式开关试验状态是指,小车开关或抽屉式开关在试验位置,开关在断开位置, 开关的控制和操作电源合上;

5.检修状态是指,设备的开关、刀闸均在断开位置,并已装设接地线(或合上接地刀闸),开关 和刀闸的操作能源已断开,刀闸操作把手已锁住;

(1)小车开关或抽屉式开关的检修状态是指,小车开关或抽屉式开关拉出开关柜,开关的控制和 操作电源断开,并锁上柜门;

(2)开关检修状态是指,开关与两侧刀闸均断开,开关、刀闸控制电源和合闸电源均断开,在开关与两侧刀闸间分别装设接地线或合上接地刀闸,检修的开关与刀闸间接有电压互感器的,则该互感 器的刀闸应断开并取下高低压熔丝。若开关柜线路侧仍带电,则该柜出线的第一组线路刀闸也应断开, 否则该线路应转检修;

(3)线路检修状态是指,线路的开关,母线侧、线路侧刀闸均断开,开关、刀闸控制电源和合闸 电源断开,在线路出线端装设接地线或合上接地刀闸,如线路侧装有电压互感器时,应将其刀闸断开, 并取下高、低压熔丝;

(4)母线检修状态是指,接在母线上的所有开关、刀闸断开,开关、刀闸控制电源和合闸电源断 开,根据母线长度和有无倒送电,有无感应电压等实际情况确定装设足够的接地线(或合上接地刀闸), 应取下母线电压互感器高、低压熔丝;

(5)变压器检修状态是指,接在变压器各侧的开关、刀闸均已断开(中性点接地刀闸应断开),开 关、刀闸控制电源和合闸电源断开,并在变压器各侧装设接地线(或合上接地刀闸)。变压器接有电压 互感器时,应将其刀闸断开,并取下高、低压熔丝。

第十二条 一般电气操作票只填写操作开始和终了时间,但如操作涉及到系统的倒闸操作或并、 解列(包括机组)、待令等操作时,应将有关操作时间记录在完成时间栏内,每个操作项目均应专项填 写。操作项目包括应拉合的开关和刀闸,检查开关和刀闸的位置,检查接地线是否拆除,检查负荷分 配,装拆接地线,插上或拆除控制、操作回路或电压互感器回路的保险器、熔丝,切换保护回路和检 验是否确无电压等内容,还应包括规定需要分项填写的检查项目,检查带电显示装置是否正常,以及 原已断开的刀闸,在设备转检修时需检查该刀闸确在断开位置等。同时,下列操作也必须列入操作项 目:

(一)为了同一操作目的,且根据调度或值长命令中间必须进行间断操作时,应在操作项目中专 项注明“待令”;

(二)合上和断开刀闸的操作,应先检查相应开关确在断开位置并专项填写;

(三)在接地前应检查相应刀闸确在断开位置;在检修后合闸送电前应检查相应的接地刀闸、接 地线确已断开、拆除;

(四)检查开关和刀闸位置时,凡就地操作的,“检查”可与该开关或刀闸的操作合填一项;远方 操作的,“检查”应专项填写;连续断开或合上几个开关时,允许几个开关操作完毕后再分项填写“检 查”各开关位置;

(五)在操作过程中,如连续断开几个开关和相应的刀闸时,允许先断开几个开关后再分别断开 刀闸,但断开刀闸前必须检查相应开关位置;

(六)一套继电保护的几个压板,其投入或解除必须分别逐项填写;

(七)在进行倒换母线操作前,应填写“检查母联开关及两侧刀闸确在合闸位置”、“取下母联开 关操作熔丝”等项目;

(八)在进行转换负荷或解列操作时,应填写检查“负荷分配”的项目。

第十三条 对组合电器,无法直接观察到明显的断开点,检查开关、刀闸是否已断开时,除观看 装在组合电器控制柜上的位置显示器外,还应查看组合电器就地装设的机械位置指示器进行确认。若 有指示器外伸连杆的,还要看拐臂位置是否到位。

第十四条 电气操作票的操作项目中,断开、合上开关、刀闸的均应填写设备双重名称,其他项 目可以只填写设备编号或编码。

第十五条 验电和装设接地线(包括合上接地刀闸)应作为一个操作项目填写,即在验明确无电 压后立即进行接地,接地线(包括接地刀闸)应填写编号或编码。

第十六条 具有五防功能的高压开关柜,在未合接地刀闸前打不开柜门,无法进行验电。此时, 在停电前确认带电显示装置(或电压表)指示正常的情况下,允许在负荷侧刀闸拉开(或小车开关拉 出)后,查看带电显示装置(或电压表)确认无电压后,即可合接地刀闸。若需在网门内工作,则在后 网门打开后,仍须先进行验电,验明确无电压后检查接地刀闸确已合好到位,才能开始工作。

第十七条 一个操作任务需续页填写时,续页的前一页最后一栏应注明下页的电气操作票编号: “接下页 n0:.×××××”,续页上的第一栏应写出所承接上页的电气操作票编号:“承上页 n0:×××××”。电气操作票的第一页应写明操作任务,所有各页均应由相应的操作人、监护人、值班负责 人签名。

第十八条 电气操作票未填完空格,应在第一空行盖“以下空白”印章。

第十九条 电气操作票的合格标准如下:

(一)凡违反《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关于倒闸操作有关条文及本办法 的操作,均统计为不合格票;

(二)电气操作票在执行中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不合格票:

1.电气操作票丢失;

2.任务不明确、错误或设备无电压等级,无双重名称;

3.操作项目中断开、合上开关或刀闸无双重名称;

4.操作项目遗漏、操作顺序错误(包括顺序号颠倒或涂改);

5.操作术语错误;

6.应装(拆)接地线无编号或编码,接地点不明确;

7.装接地线前(包括接地刀闸)没有验电或验电没有填写,以及采用非《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发 电厂和电气部分)规定的方法验电(符合本规定第十六款规定者例外);

8.操作项目不符合操作任务要求;

9.不是操作一项做一个记号“√”(含一个项目打二个“√”或打“√”涂改);

10.未经批准解锁操作;

11.字迹模糊或漏、错字修改不符合规定;

12.系统倒闸操作和并、解列操作、待令等没有填写完成时间;

13.承上页、接下页不符合规定要求;

14.未在电气操作票空白项的第一空行盖“以下空白”印章;

15.各种签名人员不符合《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电气部分)规定或漏签姓名;

16.电气操作票执行完毕后,未盖“已执行” 印章;作废的工作票未盖“作废” 印章;

17.没有弄清操作目的、不经过模拟图或图纸核对操作项目、操作不监护、不唱票、不复诵者。

第二十条 每月应把上月的电气操作票(包括“作废”电气操作票)收回由各部门进行评价。评 价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种。不合格电气操作票应简要注明原因,检查人应签章,以示负责。 每月应统计出电气操作票合格率,报厂安监部门。厂安监部门应对各部门的电气操作票进行抽查,抽

查数量不得低于 20%,如抽查的合格率低于该部门上报的合格率,则应按抽查合格率考核。 电气操作票合格率的计算方法:

该月(年)已执行合格的票数

月(年)合格率= ×100% 该月(年)执行的总票数

式中:该月执行的总票数=该月已执行合格票数十该月已执行的不合格票数。 电气操作票以完成一个操作任务为一份票统计。

第三章 热机操作票的管理规定

第二十一条 热力系统操作应根据设备分管权限分别由值长或班长发布命令,受令人复诵无误, 并填用相应的热机操作票,经审核批准后执行。

第二十二条 一份热机操作票只能填写一个操作任务。根据同一个操作命令,且为了相同的操作 目的而进行的一系列相互关联并依次进行的热力系统操作过程称为一个操作任务。

第二十三条 热机操作票应由计算机打印生成(也可手写或统一印制)。操作人打印出热机操作票, 经监护人、值班负责人审核无误(机组整组启动及正常停运时,必须由值长审核),分别书签全名后方 可执行。

第二十四条 热机操作票在执行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唱票复诵制。

第二十五条 在执行一个操作任务中,由于某种原因而中途停止操作,则值班负责人应向发令人 汇报操作终止项目。在备注栏内作简要说明,并签名。该热机操作票作为已执行的热机操作票统计。 第二十六条 热机操作票应事先统一编号,按照编号顺序使用。已执行或作废(包括因某种原因

未执行)的热机操作票,应分别盖上“已执行”或“作废”印章,并妥善保存三个月(从次月算起)。

第二十七条 一个操作任务由于执行时间长,需要跨班操作时,应分别签名,并由监护人在备注栏内注明所操作的项目。

第二十八条 热机操作票的填写规定如下:

(一)热机操作票应采用计算机开票,由操作人、监护人、值班负责人分别审核、书签全名后,方可使用。

(二)每个操作项目均应专项填写。操作项目包括起、停辅机,开、关各类阀门,充放水、充泄 压、疏水、暖管,自动控制的状态改变,检查辅机、阀门、设备的电、气、液源、自动控制的状态, 检查、记录、打印参数等内容。

(三)热机操作票一般只填写操作开始和终了时间,但机组的整组启动、正常停运操作,还必须 记录一些重要阶段的时间,如:点火,盘车,暖管,投、退轴封汽,抽、破坏真空,冲转,暖机的起 始、结束,达全速,并网等。

(四)操作项目中的阀门必须使用双重名称。

(五)一个操作任务需续页填写时,续页的前一页最后一栏应注明下页的热机操作票编号:“接下 页 n0:.×××××”,续页上的第一栏应写出所承接上页的热机操作票编号:“承上页 n0:×××××”。热机操作票的第一页应写明操作任务,所有各页均应由相应的操作人、监护人、值班负责人签名。

第二十九条 热机操作票的合格标准由各电厂参照电气操作票合格标准自行规定。

安全操作管理办法【16篇】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员工安全意识,规范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员工人生安全,特制定本安全操作规程。第二条 本操作规程适用于广州市金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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