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员工管理办法范本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合同法》和司人劳发(1999)266号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用工制度
第二条 劳动合同是建立公司与员工劳动关系的重要依据,凡进入**物业公司员工,必须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和岗位合同,岗位不同,合同期限不同。
第三条 岗前培训
1、新招聘进入公司员工由办公室、人事主管负责组织进行培训教育。
2、经培训考核、考试及体验合格面试,择优招聘上岗;不合格者,取消试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条 安排用工
1、安排在部门编制定员内员工调动。
2、由公司人事主管对公司各部门员工编制进行统一复查协调安排。
3、部门按公司培训、体验后合格员工进行择优试用上岗,并进行考核管理。
第五条 在岗培训
1、为提高经营管理者业务政策水平、经营管理领导艺术、方法。
2、部门内的经营管理、辅助员工由部门经理按照本部门业务技能组织培训,并考核。人事主管负责不定期抽查考核培训。
3、业务主管、部门经理由公司办公室组织安排培训。
第六条 待安置员工培训
1、半年或全年考核、考评排序末尾淘汰的经营管理、辅助员工。
2、不能胜任本岗位职责、经营管理工作疏忽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员工。
3、违反公司劳动纪律的员工。
4、不服从公司工作调动、管理、安排的员工。
第七条 短期用工
1、人事主管按部门的业务工作量,部门编制定员内尚缺,可向公司提出招聘短期用工的报告,经同意后,由人事主管办理招聘手续培训合格签订试用的短期用工合同。
2、招聘录用短期::用工的方法,参加公司招聘的短期用工,必须持有城镇、村、社出据介绍证明、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明,身体健康,女年龄18-55岁、男年龄18-65岁。
3、初中以上学历的待业及企业下岗人员。
4、录用招聘程序,按当期招聘录用人员原则要求进行。
第八条 短期用工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1、试用期内不合格;
2、违法乱纪被收容、扣留;
3、不服从公司调动、安排;
4、完不成岗位工作任务;
5、违纪操作规程发生重大责任事故。
第三章 劳动纪律
第九条 劳动纪律考勤是公司强化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劳动效果的重要措施。是计发公司员工绩效工资和奖励的依据。公司全体员工必须坚持每天8小时工作制,坚守工作岗位,按时上下班。
第十条 公司各部门考勤责任人必须坚持每天考勤(以考勤薄记录为准),凡不认真考勤者,一旦查出到缺一次或不认真者,每次扣罚绩效工资20元。
第十一条 公司办公室必须认真检查劳动纪律,做到奖惩分明。凡未严格执行,发现一次扣罚办公室主任及人事主管绩效工资20元。
第十二条 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给予经济处罚(均从本人绩效工资中扣除)。
1、迟到、早退在五分钟以内者,一次扣罚50元;迟到或早退5-30分钟者一次扣罚100元。
2、经营管理员工迟到或早退超过30分钟按旷工处理,扣罚100元外,并解聘合同。
3、不服从公司经营管理工作安排和调动,俺旷工处理。
4、在工作时间内,消极怠工,干与本职岗位工作无关的事或擅自脱岗、串岗者,一律按旷工论处。
5、各种休假必须事先履行正常手续,经批准后,方能休假,否则一律按旷工论处。凡因查到迟到、早退和旷工员工后所补的各种休假证明,一律无效。
第四章 劳动合同
第十二条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订立后双方应认真履行合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
解除。
第十三条 劳动合同欺瞒或者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第十四条 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公司可以立即解除员工的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内被证明不符合(接)收、录用、安置条件者;
2、不按时上下班、无正当理由连续天内累计迟到、早退计5次者,当年内累计10次着,迟到、早退合并计算;
3、不执行公司各项管理制度,不服从工作安排者;
4、不坚持正常出勤,无正当理由连续三十天,旷工累计时间达3天者,当年内累计达5天者;
5、聚众赌博或在工作时间打牌;
6、在工作时间或利用病、事假进入交易场所者;
7、违反公司质量、安全、保密规定,严重失职、徇私舞弊,造成公司经济损失或严重影响公司形象者;
8、受贿或侵占公司财物累计金额在伍千元以上的(含伍千元);
9、挪用公司资金,数额超过一万元,时间超过三个月未还者,盗窃金额在伍佰元以上着;
10、吸毒、贩毒、卖淫、嫖娼者;
11、劳动教养或被法院判处刑事处分者;
12、对犯有其他性质错误,情节严重者;
第十五条 员工由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
1、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胜任承担原来工作,也不能从事企业另行安排工作的;
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国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十六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不得拣出劳动合同:
1、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者;
2、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者;
3、女员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者;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况。
第十七条 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三十日通知(书面形式)本公司,经同意后办理有关手续。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员工可以随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
2、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
3、用人单位未按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着。
第十八条 员工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将承担违约及赔偿责任。
1、承担违约金,每提前一年(以签订的劳动合同年限计算)按500元支付。
2、承担赔偿责任:
⑴公司(接)收录用所支付的费用;
⑵公司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及培训期间所支付的工资等有关费用;
⑶对公司经营管理工作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⑷劳动合同及其它协议所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第十九条 对拒不承担违约及赔偿责任的员工,对不交出工作或扣压公司文件、资料,给公司造成损失者,公司将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究违约及赔偿责任。同时不得办理人事档案、养老、失业保险的转移手续。
第五章 员工业绩考核
第二十条 深化公司劳动用工制度,搞好、搞活劳动用工,建立员工工资靠自挣、岗位靠竞争的机制。根据司人劳发(1999)266号文件精神。在公司员工中形成'管理者能上能下,部门设置能立能拆、员工能进能出、工资能高能低'的四能动态考核机制。公司员工属于考核、考评的范围。
第二十一条 各部门员工(聘用、试岗、实(见)习、借用、短期用工)等员由各部门自行制定考核办法,每月定期::组织考核、考评,作为员工积极绩效工资的分配额度;部门经理、业务主管由公司组织进行考评、考核其当月完成经营管理工作、安全、服务等作为绩效工资分配依据。
第二十二条 部门经理、业务主管等经营管理员工,半年公司组织对其考核、考评年底向部门员工作个人经营管理组织工作出完成任务职报告,接受员工的考核、考评。俺员工自下而上的方法进行民意考评测验按测评的进行排序,实行优胜晋升末尾淘汰。具体操作可参照(表一)中的评分
内容。评分结果交公司组织评估审核。
第二十三条 公司各部经营管理员工、辅助员工每半年进行一次自我小结。自我评价,并实行自我评分,相互评分相结合进行考核、考评;各部门的经营管理、辅助员工考核、考评,由各部组织;评分标准可参照(表二),然后排出评分顺序,并说明优、缺点。
第二十四条 公司经理聘任业务主管、部门经理;部门经理可提名在部门定岗、定编人员范围内提聘管理员工、辅助员工、短期用工,但必须经人事主管按规定办理手续后启用人员。
第二十五条 奖励处罚
1、每月员工在岗位经营管理工作任务完成显着,成绩特别突出,可以实行特别奖(单项奖)100-400元;
2、每季度各部门考评管理、辅助员工按考评排序,成绩特别突出创新工作意识强的员工,部门推荐,报公司审评评为'优秀员工';可享受物资奖励和参加由公司组织的市内外、物业小区管理的知识学习、培训;
3、驾驶员及有关责任人,全年安全事故一次性奖励50-150元/年;
4、业务主管、部门经理年终组织评议考核,经营管理创新方法为提高经营管理效果,部门全年经营管理竞赛排序岗位次数较高;
5、为公司申报征(用)地、办理房地产相关手续,利用政策节约经济数额较大的员工,按节约数额的2-5%给予奖励。
第二十六条 处罚与赔偿
1、凡属人为的损坏安全装置和设施,或未经许可私自拆安全装置和设施者,按原价赔偿,一次罚款100元。
2、未经同意(特殊情况除外),车辆一律不准外出修理;修理费、驾驶员违章罚款自负。
3、发生重大事故责任者三个月只发津贴和最低生活费,并承担事故经济损失2-5%,承担罚款的20%,一般事故按重大事故的50%处理。
4、凡属损坏或其他原因造成机械损坏及停工,每小时罚款10-20元,造成不良影响加倍罚款。
5、部门所使用的设施。设备及器材被盗,给公司造成损失,责任人赔偿价格的15-25%。
6、滥用职权。越权。不按组织原则和程序请示报告,擅自处理业务事项,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责任人,赔偿经济损失总计10-25%。
7、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依照法律移交公司司法机关处理。
第六章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政策法规执行。
第2篇 某机械公司员工出差管理办法
机械公司员工出差管理办法
一、原则
1、适用人员:上海**机械有限公司全体员工。
2、适用范围:从事与工作内容相关联的出差事宜。
3、出差标准:划分块区、设定费用、凭证报支、超出自负。
4、管理原则:明确批准权限,提供适度工作环境,合理控制费用支出。
二、出差类别
1、当日出差:出差当日往返的。
2、短期出差:出差当日不能往返、且一次出差时间没有超过10天。
3、长期出差:一次出差时间连续超过10天以上。
4、国外、港澳台。
本条规定中的出差天数,以员工打卡时间为准;不能以打卡确认时间的,以交通工具时间为准。中午12时以前离开的,界定为一天,以后为半天;中午12时以前返回的,界定为半天,以后为一天。
三、出差批准
1、员工出差需填写《出差派遣(申请)单》,经批准后方可出差(表一中不需要的除外)。
员工出差“申请”或“派遣”可以由本人填写、也可以由部门主管填写。
《出差派遣(申请)单》存放在内部局域网上,可自行下载;也可向前台或销售部文员处领取。
出差批准流程:本人填单(一式二份:一份部门留存、一份交前台记作考勤。前台每月汇总后交档案室)、合适主管(组长)批准、行政人事部备案后交前台
2、出差员工因特殊情况需要延迟天数,可以采用即时通信方式,按层级事先报告并履行批准程序(事后,仍然需要履行出差表的书面批准)。
3、各级主管(组长)须对员工出差事由、出差时间进行严格审定并安排好代理人员。
4、出差申请的批准权限见下表一。
序号 职级 当日出差 短期出差 长期出差 国外出差
表一中,最终审批人不是直接主管的,最终审批人之前的各级主管均应审核签字。若时间紧急,可以直接取得最终审批人的审批,但事后应补全手续。
部门经理、主管、组长:是经部门提名、总经理批准任命的职务。
块长:是经行政人事部任命、总经理批准的职务。
四、暂支款办理
1、员工凭《出差派遣(申请)单》可以向财务部借款。
-----借款前应完成《出差派遣(申请)单》的审批
-----出差人员必须借款的,应在《出差派遣(申请)单》中说明,经审批的《出差派遣(申请)单》是办理借款的依据
------前款未还清,或没有合理理由经常逾期的,财务部可以拒绝暂支借款。拖欠暂支借款的办法依照财务部有关规定执行
2、员工出差结束须在返厂后的三天内结清出差费用(遇节假日顺延)并履行主管(组长)签批、行政人事部审核、财务部经理批准程序。
3、各部门依照层级对《差旅费报销单》进行特定审核。
-----申请部门主管审核内容:员工出差的相应差旅费是否超支,如果超支,应注明
------行政人事部审核内容:乘坐的交通工具、住宿是否符合公司规定
五、出差与补贴标准见下表二
1、一般情况下,员工出差的住宿、补贴报销标准如下表。
标准 人员
食宿:a类城市 b类城市 c类城市
往返交通
补贴
备注:
1、a类城市:包括直辖市、省会城市以及深圳、青岛、宁波、厦门、大连
2、b类城市:包括沿海地区的非省会城市
3、c类城市:除a和b之外的其它县市
4、长途车费:是指从上海行政区域出差到异地的车费
5、火车以最快到达时间
2、往返火车站/机场以及在出差地点使用的交通方式
员工出差以乘坐公共汽车、轨道交通为主
员工携带配件出差、且重量达到20公斤及以上,须在《出差派遣(申请)单》上注明,可以乘坐出租汽车
城市公交结束,可以乘坐出租汽车
特殊情况产生,经合适主管批准可以乘坐出租汽车
3、同行住宿
两人或以上同行,如果是同性,应当入住标准房。
六、差旅费报销
1、员工凭住宿发票、火车票(飞机票)以及交通车票报销。
2、员工凭开具的就餐发票、收据按照规定给予补贴。
3、由对方提供住宿,公司不再报销住宿费用。
七、其它
1、售后员工出差每天须以一定方式向合适主管汇报。
2、售后员工出差结束须将测评的《客户满意度调查表》交销售部文员。销售部文员须将每次售后情况向销售部经理报告。
销售部文员须对《客户满意度调查表》以电子版作好汇总、保存,同时在每季度末将《客户满意度调查表》装订成册交档案室。
《客户满意度调查表》可向销售部文员处领取。
3、员工出差结束由合适主管签署考勤。
4、公司按标准给予出差员工补贴,不再另行支付加班费。
5、员工出差发票报销有弄虚作假行为按规定处理。
6、本规定解释权归属行政人事部。
本办法已在2023年6月8日交由各部门充分讨论、2023年6月28 日再次征集各部门意见,经总经理批准,2023年7月1日起实施。
第3篇 员工辞职管理办法
1. 总则
为保证公司人员相对稳定、维护正常人才流动秩序,特制定本办法。
2. 辞职程序
(1) 员工应于辞职前至少1个月向其主管及总经理提出辞职请求。
(2) 员工主管与辞职员工积极沟通,对绩效良好的员工努力挽留,探讨改善其工作环境、条件和待遇的可能性。
(3) 辞职员工填写辞职申请表,经各级领导签署意见审批。
(4) 员工辞职申请获准,则办理离职移交手续。公司应安排其他人员接替其工作和职责。
(5) 在所以必须的离职手续办妥后,到财务部领取工资。
(6) 公司可出具辞职人员在公司的工作履历和绩效证明。
3. 离职谈话
(1) 员工辞职时,该部门经理与辞职人进行谈话;如有必要,可请其他人员协助。谈话完成下列内容:
① 审查其劳动合同。
② 审查文件、资料的所有权。
③ 审查其了解公司秘密的程度。
④ 审查其掌握工作、进度和角色。
⑤ 阐明公司和员工的权利和义务。
记录离职谈话清单,经员工和谈话记录共同签字,并分存公司和员工档案。
(2) 员工辞职时,人力资源部经理应与辞职人进行谈话,交接工作包括:
① 收回员工工作证、识别证、钥匙、名片等。
② 审查员工的福利状况。
③ 回答员工可能有的问题。
④ 征求对公司的评价和建议。
记录离职谈话清单,经员工和谈话记录共同签字,并分存公司和员工档案。
(3) 辞职员工因故不能亲临公司会谈,因通过电话会谈。
4. 辞职手续
(1) 辞职员工应移交的工作及物品。
① 公司的文件资料、电脑磁片。
② 公司的项目资料。
③ 公司价值在50元以上的办公用品。
④ 公司工作证、名片、识别证、钥匙。
⑤ 公司分配使用的车辆、住房。
⑥ 其他属于公司的财物。
(2) 清算财物部门的领借款手续。
(3) 转调人事关系、档案、党团关系、保险关系。
(4) 辞职人员若到竞争对手公司就职,应迅速要求其交出使用、掌握的公司专有资料。
(5) 辞职人员不能亲自办理离职手续时,应寄回有关公司物品,或请人代理交接工作。
5. 工资福利结算
(1) 辞职人员领取工资,享受福利待遇的截止日为正式离职日期。
(2) 辞职一个结算款项。
① 结算工资。
② 应得到但尚未使用的年休假时间。
③ 应付未付的奖金、佣金。
④ 公司拖欠一个的其他款项。
须扣除以下项目:
① 一个拖欠未付的公司借款、罚金。
② 员工对公司未交接手续的赔偿金、抵押金。
③ 原承诺培训服务期未满的补偿费用。
如应扣除费用大于支付给员工的费用,则应在收回全部费用后才予办理手续。
第4篇 公司员工宿舍管理办法7
公司员工宿舍管理办法(七)
第一条 为使员工宿舍保持良好的清洁卫生,整齐的环境及公共秩序,使员工获得充分的休息,以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员工申请住宿条件。
1.本司人员于市区内无适当住所或交通不便者,可以申请住宿。
2.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住宿:
(1)患有传染病者。
(2)有不良嗜好者。
3.不得携眷住宿。
4.需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 本公司提供员工宿舍系现住人尚在本公司工作为条件,倘若员工离职(包括自动辞职、免职、解职、退休、资遣等)时,对房屋的使用权当然终止,届时该员工应于离职日起3天内,迁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补偿费或搬家费用。
第四条 各宿舍统由所在驻港经理或业务经理或总经理、业务副总指定人担任宿舍舍监,其工作任务如下:
1.总理一切内务,分配清扫,保持整洁,维持秩序,负责管理水电、煤气、门户。
2.监督轮值人员维护环境清洁及门窗的关闭(尤其夜晚及遇有风雨雪)。
3.备置员工资料(如血型、紧急联络人、家庭电话号码……)。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通知分管行政的副总:
(1)违反宿舍管理规则,情节严重者。
(2)留宿亲友者。
(3)宿舍内有不法行为或外来灾害时。
(4)员工身体不适应负责照顾,病情重大者应通知其亲友及主管并送医院。
第五条 员工对所居住宿舍,应尽管理人责任,不得随意改造或变更房舍。
第六条 员工不得将宿舍之一部分或全部转租或借予他人使用,若经发现,即停止其居住权利。
第七条 公司需经常视察宿舍,员工不得拒绝,并听从有关指示。
第八条 有关宿舍现有的器具设备(如电视、煤气炉、玻璃、卫浴设备、门窗、床铺等)本公司以完好状态交与员工使用,如有疏于管理或恶意破坏,酌情由有关人员负担该项修理费或赔偿费,并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第九条 住宿员工(含出差员工)应遵守下列规则:
1.服从舍监管理、派遣与监督。
2.卧室内禁止烧煮、烹饪或私自接配电线及装接电器。
3.室内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化验室除外)
4.个人棉被、垫被起床后须叠齐。
5.烟灰、烟蒂不得丢弃地上,烟灰缸及其他易燃物品不得放置床上,睡前检查烟缸内是否有明火并及时处理。
6.换洗衣物不得堆积室内,其余衣、鞋必须收入柜内。
7.洗晒衣物需按指定位置晾晒。
8.电视、收音机的使用,声音不得过大,以免妨碍他人安宁。
9.就寝后不得有影响他人睡眠行为。
10.宿舍不得留宿外人或亲友,如外人拜访应征得舍监同意。
11.夜间最迟应于23时前返回宿舍(注意关闭门窗,夜班除外),否则应向舍监报备。
12.贵重物品应避免携入,遗失由各自负责。
13.不得于墙壁、橱柜上随意张贴字画或钉挂物品。
14.污秽、废物、垃圾等应集中于指定场所倾倒。
15.各房间的清洁由住宿人轮流打扫整理。
16.对水、电、煤气的使用,应遵照下列规定:
(1)水、电不得浪费,随手关灯及水龙头。
(2)煤气使用后务必关闭,轮值人员于睡前应巡视一遍。
(3)淋浴的水、电、煤气用毕即关闭,浴毕应清理浴池和浴室地面。
17.不得卧床抽烟,不得于宿舍内熬中药或吃其他不良食品。
18.员工未经领导同意不得于宿舍或办公室内聚餐、喝酒、赌博、打麻将或其他不良或不当行为。
第十条 住宿人员需排轮值人员,负责公共地区的清洁,物品的修缮,水、电、煤气、门窗等的巡视、管理及其他联络事项。
第十一条 住宿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除取消其住宿权利(通宿)外,并呈报总经理议处:
1.不服从舍监的监督、指挥者。
2.在宿舍赌博(打麻将、打纸牌等)、斗殴及酗酒。
3.蓄意破坏公用物品或设施等。
4.擅自于宿舍内接待异性客人或留宿外人者。
5.经常妨碍宿舍安宁、屡劝不改者。
6.违反宿舍安全规定者。
7.无正当理由经常外宿者。
8.有偷窃行为者。
第十二条迁出员工应将使用的床位、物品、抽屉等清理干净,所携出的物品,应先经舍监检查。
第十三条 员工住宿应根据各地规定需要向公安机关办理流动户口登记。
第十四条 本公约呈总经理核准后公布实施,修改亦同。
第5篇 员工保险管理办法规定
员工保险管理办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实施公司福利制度方案,构造合理的员工保险体系,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社会保险险种
第二条 离退休养老保险。
1. 公司各类职工按国家规定,均应办理强制性养老保险社会统筹;
2. 实行企业缴费与个人缴费相结合,具体缴费比例由当地政府文件规定;
3. 养老金的计发根据当地政府社会保险部门文件规定。
第三条 公司具有较好财务状况时,可为职工办理补充性养老保险,所需费用从公司自有资金中的奖励福利基金中支付。鼓励并协助职工参加储蓄性养老保险。
第四条 医疗保险。
1. 当地有医疗保险社会统筹时,公司应按规定参加,为全体职工办理相应的手续;
2. 当地总工会组织大病、重病统筹时,公司应积极参加。
第五条 失业保险。
公司按政府有关规定,向当地失业保险办理有关手续。
公司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 %(一般为0.6%,最多不超过1%)缴纳失业保险费。
第六条 失业保险领取标准。
1. 失业前在企业连续工作1年以上不足5年,领取最长期限为12个月;
2. 失业前在企业连续工作5年以上,领取最长期限为24个月。
失业救济金相当于当地社会救济金的120%~150%。
第七条 失业保险领取或失去资格的情形。
1. 领取资格情形:
(1) 公司依法破产后;
(2) 职工在公司整顿期被精减;
(3) 公司被撤销解散后;
(4) 职工终止或解除了劳动合同;
(5) 被辞退、除名或开除。
2. 失去资格情形:
(1) 领取期限届满;
(2) 参军或出国定居;
(3) 重新就业;
(4) 无正当理由,两次拒绝接受就业机构介绍的工作;
(5) 在领取期间被劳教或被判刑。
第八条 意外伤害保险。
公司为危险工作岗位或全体职工,向当地商业保险机构办理有关意外伤害保险手续。
公司自行确定意外伤害保险投保范围。
第九条 随着社会保险的发展和提供的保险商品越来越多,公司应精心选择合适的保险机构和保险品种,以求获得低成本、高效益的保险效果。
第三章 公司内部保险待遇及措施
第十条 退职养老保险。
职工丧失劳动能力,但未达到退休条件,根据规定,退职后可按月发给本人标准工资 %(如40%)的生活费。
第十一条 疾病保险。
1. 对长期固定工:
(1) 患病停工治疗在6个月以内的,根据其工龄长短,发给本人标准工资的60%~100%病假工资。
(2) 患病停工治疗在6个月以上的,根据其工龄长短,发给本人标准工资的40%~60%疾病救济费。
(3) 医药费由公司负担。
(4) 职工死亡,公司发给相当于本公司2个月平均工资的丧葬费。另外,一次性发给其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供养1人,发给死者生前6个月的标准工资;供养2人,发给9个月的标准工资;供养3人,发给12个月的标准工资。
2. 对劳动合同工。
(1) 给予一定时间的医疗期。
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及在本公司工龄5年以下的,医疗期为3个月;在本公司工龄5年以上的,为6个月。
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及在本公司工龄5年以下的,医疗期为6个月;在本公司工龄5年以上10年以下的,为9个月;在本公司工龄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为12个月;在本公司工龄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为18个月;在本公司工龄20年以上的,为24个月。
(2) 在医疗期,其医疗待遇和病假工资和固定工相同。
(3) 医疗期满后,因不能胜任工作而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公司发给不低于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同时按本公司工龄,每满1年增加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另外,患重病的,增加不低于医疗补助费50%的金额;患绝症的增加不低于医疗补助费100%的金额。
3. 对农民合同工和临时工。
(1) 对农民合同工,公司根据其实际工作年限和在本公司工龄,给予3~6个月的医疗期;对临时工不超过3个月。
(2) 在医疗期,其医疗待遇和病假工资与固定工基本相同。
(3) 医疗期满后,因不能胜任工作而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公司酌情发给一次性 个月(如3~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
第十二条 工伤保险的范围。
1. 执行日常工作、临时指定或经同意的工作时的伤害;
2. 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上级批准但对公司有利的工作时的伤害;
3. 在从事技术发明或改造时的伤害;
4. 因工出差或工作调动期间及往返途中的意外事故导致的伤亡;
5. 工作中受伤但未察觉,事后发作疼痛而不能工作。
6. 因工负伤医疗终结后,旧伤复发而导致伤残或死亡;
7. 因紧急任务加班,不能回家休息,临时在现场睡眠发生意外事故,且非本人应负主要责任;
8. 在日常工作中,与坏人作斗争而遭坏人伤害;
9. 因严重医疗
事故而使病伤恶化,并经医务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属实;
10. 在本公司食堂就餐而食物中毒;
11. 参加公司或代表公司参加各种文化体育活动比赛时伤亡;
12. 参加公司组织的参观旅游、政治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时伤亡;
13. 各种职业病的侵害(卫生部规定为9类99种)
第十三条 工伤保险待遇。
1. 职工因工负伤,医疗费用和住院膳食费用全部由公司承担,医疗时间至医疗终止时止。医疗期间,原标准工资照发,直至医疗结束时止。
2. 职工患职业病,凡被确诊的,享受国家有关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或职业病待遇。
3. 职工因工致残,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的,按伤残等级发给证书并享受相应待遇:
(1)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按规定实行退休。
(2) 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公司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因变岗降低了工资,应发给因工伤残补助费。
4. 职工因工死亡,公司发给相当于本公司3个月平均工资的丧葬费。另每月支付其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供养1人,为死者本人工资的25%;供养2人,为死者本人工资的40%;供养3人及以上者,为死者本人工资的50%,直到受供养者失去受供养条件为止。
第十四条 生育保险待遇。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公司对女职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1. 禁止女职工从事不利于身体健康的工作。
2. 划定女职工经期、已婚待孕期、怀孕期、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并严格遵守。
3. 女职工在怀孕期、产期、哺乳期,享有基本工资,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允许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
4. 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 难产增加休假15天。
第四章 保险管理
第十五条 公司为每位员工建立保险工作卡或保险档案。
第十六条 保险范围一般在中国境内。出境考察或在国外长期工作的保险,可预先在国内投保或按所在国规定办理。
第十七条 保险险支付或索赔。
如发生投保条款中规定的事件,应由公司有关部门或由员工(或受益人)向保险机构(公司)申请支付或索赔。
必要时维持现场原貌或保存证据,在索赔时应提供所需要的各类证明。
第十八条 及时办理与职工新聘用、调岗和辞退相关的保险关系的初建、增减、企业间转移、撤保、续约等事务。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鉴于目前正进入社会保险的重大时期,保险法规、政策变动较大,公司应密切关注中央和本地政府保险法规、政策动态,并及时作出相应调整。
第二十条 本办法与当地政策抵触时,以当地政府规定为准。
第6篇 员工离职管理规定办法
员工离职管理规定【1】
1 目的
规范公司离职员工的多种结算活动和交接工作,以利于工作的延续性;保护员工和公司免于离职纠纷;与离职人员的面谈可提供管理方面的改进信息,帮助提高公司管理水平。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的离职工作。
3 关键词
3.1 辞职: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员工自动提出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
3.2 擅自离职:合同期内,员工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员工已递交辞职申请但未经批准就擅自离岗、或员工辞职申请虽获批准但未履行完毕离职手续就擅自离岗。
3.3 劳动合同到期:劳动合同期限已满,员工或公司一方提出不再续签合同。
3.4 辞退:员工因各种原因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或因违反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由公司提出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3.5 开除: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国家法律法规,由公司提出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4 离职审批权限
4.1 总监级及其以上员工:收到员工离职申请的3个工作日内,由其直接上司签署意见并报送分管副总审核后,报送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总监在3个工作日内会签完毕后报送总经理审批,总经理在3个工作日内将审批结果反馈人力资源部。
4.2 总监级以下员工:收到员工离职申请的3个工作日内,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或直接上司在2个工作日内签署意见,报送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总监在3个工作日内审核并提出意见,报送人力资源分管副总复核,人力资源分管副总在2个工作日内复核完毕后,报送总经理审批,总经理在3个工作日内将审批结果反馈人力资源部。
4.3 会签人对手续办理的合规性和合理性负责,不具有决定权,但具有否决权。
5 离职申请
5.1 辞职
5.1.1 试用期内;员工提前7天向其直接上司提交《员工离职申请表》。
5.1.2 合同期内;员工提前30天向其直接上司提交《员工离职申请表》。
5.2 擅自离职
由部门负责人在发现后当日,至财务部、行政部查清该员工是否存在拖欠财务等遗留问题,向人力资源部门书面递交员工离职情况报告,由人力资源部按开除处理。
5.3 劳动合同到期
5.3.1 员工提出不再续签:员工应提前30天将《离职申请表》报送人力资源部。
5.3.2 公司提出不再续签:部门负责人提前2个月填写《辞退员工申请表》,并提供具体的体现员工不胜任的,监察部提供员工具体的工作过失表现和处罚材料,报送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提前30天以《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的形式通知员工本人。并办理相关手续。证据
5.4 辞退
5.4.1 试用期内:人力资源专员在试用期满前3天通知员工,员工收到通知后按按要求办理离职手续。
5.4.2 合同期内:部门负责人提前2个月将《辞退员工申请表》报送人力资源部,监察部在1个半月前将该员工的处罚资料和工作过失行为报送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提前30天以《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的形式通知员工本人,员工收到通知书后按要求办理离职手续。
5.5 开除
对于符合开除条件的员工,公司可随时进行开除,无需提前通知。由其直接上司其办理离职手续。公司有权向其追偿相应的补偿金。
6 离职面谈
6.1 面谈准备工作
6.1.1 在得到员工离职信息的第一时间内,与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及时进行沟通、确认。
6.1.2 员工信息收集整理:主要内容为与所属离职员工有关的个人信息,包括职位信息、心理状况信息、阅历与经验信息、家庭背景信息、生活 状况信息;与员工有关的绩效和薪酬信息,包括所获得的荣誉和奖励信息、薪酬福利信息、绩效表现等内容;员工离职信息,包括离职原因、离职后的目标单位、目标岗位等。
6.1.3 准备面谈主题。
6.2 离职面谈注意事项
6.2.1 注意平衡维护企业、部门主管和员工三方的利益。
6.2.2 面谈场所和时间选择:场所一般选择轻松明亮的空间,面谈时间一般控制在20分钟――40分钟。
6.2.3 不要过分安慰,不提员工表现。
6.2.4 不承诺做不到的事,不谈及他人。
6.3 面谈人的选择
6.3.1 总监级及其以上员工:由人力资源分管副总或总经理负责离职面谈。
6.3.2 主管级及其以上员工:由人力资源负责人负责离职面谈。
6.3.3 主管级认下员工:由人力资源专员负责离职面谈。
6.4 挽留原则
6.4.1 看该员工是否是公司的骨干力量。
6.4.2 看该员工现阶段的工作是否处于关键阶段,离开后是否会导致工作无法正常进行。
6.4.3 看该员工是否认同公司的文化。
6.5 面谈结束后,将员工面谈结果与部门负责人意见和离职员工信息对比,与同岗位在职员工交流,核实面谈信息的准确性。考整理分析面谈结果,提出分析观点和建议,报送人力资源分管副总,并进行归档管理。
7 离职手续办理
7.1 离职办理程序:离职审批通过后,由人力资源专员安排离职员工进行离职手续办理。办理次序依次为离职员工所在部门――行政部――售前部(北京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
7.2 离职通知
7.2.1 人力资源部在收到人力资源分管副总或总经理审批意见的2个工作日内,由人力资源专员以邮件形式通知员工本人及各相关部门负责人,确定交接时间。
7.2.2 人力资源专员负责整个离职手续办理工作的监督工作,由人力资源部向离职员工发放《员工工作交接清单》,交接工作严格根据《员工工作交接清单》进行。
7.3 离职手续办理
7.3.1 用人部门
a 确认员工离职日期及薪资结算日期。
b 协助离职员工办理工作交接事宜。
c 资料交接:工作文件、客户资料、合同等,包括电子版和纸质版。
d 工作交接:工作职责、工作流程、工作进度、代办事项、工作联系人等。
7.3.2 行政部
a考勤卡或门禁权限的解除;电脑(笔记本)、名片及办公用品的回收。
b 本月考勤情况说明。
c 邮箱等账号的禁封,通讯录删除。
d 其它事项。
7.3.3 人力资源部
a 合同解除。
b 离职证明的出具。
c 五险一金终止日期及其减员。
d 确定档案、户口和福利关系的转出日期。
e 其它事项。
7.3.4 财务部
a 借款支票。
b 借款现金。
c 工资结算:包括应发工资、经济补偿金(发送)、赔偿金(扣除)及其发放时间和方式。
7.3.5 《员工工作交接清单》一式二份,由离职员工(移交人)、接收人和监交人三方分别签字确认后,移交人保留一份,另一份报送人力资源部备案。
7.3.6 移交人员:由用人部门负责人指定接收人。如暂时如合适的接收人,原则上由移交人的直接上司作为接收人。
7.3.7 普通员工由其直属主管监交。
7.3.8 主管级及其以上员工由其直接上司监交或由人力资源部指定人员监交。
8 离职管理
8.1 员工离职时必须办妥离职手续,工资及相应补偿金等只有在办妥离职手续后才予以发放。否则员工本人将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必要时将要求其承担法律责任。
8.2 凡违纪辞退、除名的员工,公司不需要进行事先通知和作任何补偿。
8.3 在通知期内,如有关员工故意缺勤或未尽全力执行任务,或因不尽职责而给公司带来经济损失的,公司有权追究其经济责任。
8.4 移交人于离职6个月内,经发现有亏空、舞弊或业务上不法事情,应负担赔偿责任;情节严重者,将追究法律责任。如监交人知情不报或故意疏失,须受连带处分。
8.5 正常工作任务需要跨期执行的(应收账款回收,客户追踪),由移交人协助接收人熟悉工作各种工作关系,交接后由接收人继续处理。如造成损失,由接收人全责承担。
9 经济补偿
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离职行为,由公司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
10 经济追偿
凡员工在离职时具有以下行为之一者,公司有权对其进行经济追偿:
10.1 擅自离职者。
10.2 工作交接未清,给公司造成损失者。
10.3 违背国家法律与公司保密协议,泄露公司业务秘密情节者。
10.4 挪用公款、收贿赂赂者。
10.5 其它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声誉损失者。
11 离职薪资结算
离职员工按照离职流程办妥离职手续,将《离职申请表》、《工作交接清单》交至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将《工作交接清单》和《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复印件报送财务部,财务部根据上面的资料进行离职员工的薪资结算,并于次月的发薪日发放。
12 离职后续工作
12.1 人力资源部
12.1.1 检查提交的离职手续是否完备。
12.1.2 向行政部提供离职人员名单。
12.1.3 调整公司员工花名册。
12.1.4 离职手续归档。
12.2 行政部
12.2.1 调整公司通讯录。
12.2.2 办公用品的归档或销毁。
13 制度修订
13.1 本制度将随着公司战略调整与运营发展不断调整;并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不断修订完善;
13.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最终解释权归pas & gels公司人力资源部所有。
14 附件
14.1 《员工离职申请表》
14.2 《员工工作交接清单》
14.3 《辞退员工申请表》
14.4 《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14.5 《离职面谈表》
员工离职管理规定【2】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公司人员相对稳定、维护正常人才流动秩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辞职程序
第二条 员工应于辞职前至少1个月向其主管及总经理提出辞职请求。
第三条 员工主管与辞职员工积极沟通,对绩效良好的员工努力挽留,探讨改善其工作环境、条件和待遇的可能性。
第四条 辞职员工填写辞职申请表,经各级领导签署意见审批。
第五条 员工辞职申请获准,则办理离职移交手续。公司应安排其他人员接替其工作和职责。
第六条 在所有必须的离职手续办妥后,到财务部领取工资。
第七条 公司可出具辞职人员在公司的工作履历和绩效证明。
第三章 离职谈话
第八条 员工辞职时,该部门经理与辞职人进行谈话;如有必要,可请其他人员协助。谈话完成下列内容:
1.审查其劳动合同;
2.审查文件、资料的所有权;
3.审查其了解公司秘密的程度;
4.审查其掌管工作、进度和角色;
5.阐明公司和员工的权利和义务。
记录离职谈话清单,经员工和谈话经理共同签字,并分存公司和员工档案。
第九条 员工辞职时,人事经理应与辞职人进行谈话,交接工作包括:
1.收回员工工作证、识别证、钥匙、名片等;
2.审查员工的福利状况;
3.回答员工可能有的问题;
4.征求对公司的评价及建议。
记录离职谈话清单,经员工和谈话经理共同签字,并分存公司和员工档案。
第十条 辞职员工因故不能亲临公司会谈,应通过电话交谈。
第四章 辞职手续
第十一条 辞职员工应移交的工作及物品:
1.公司的文件资料、电脑磁片;
2.公司的项目资料;
3.公司价值在40元以上的办公用品;
4.公司工作证、名片、识别证、钥匙;
5.公司分配使用的车辆、住房;
6.其他属于公司的财物。
第十二条 清算财务部门的领借款手续。
第十三条 转调人事关系、档案、党团关系、保险关系。
第十四条 辞职人员若到竞争对手公司就职,应迅速要求其交出使用、掌握的公司专有资料。
第十五条 辞职人员不能亲自办理离职手续时,应寄回有关公司物品,或请人代理交接工作。
第五章 工资福利结算
第十六条 辞职员工领取工资,享受福利待遇的截止日为正式离职日期。
第十七条 辞职员工结算款项:
1.结算工资。
2.应得到但尚未使用的年休假时间。
3.应付未付的奖金、佣金。
4.辞职补偿金。按国家规定,每年公司工龄补贴1个月、最多不超过24个月的本人工资。
5.公司拖欠员工的其他款项。
须扣除以下项目:
1.员工拖欠未付的公司借款、罚金;
2.员工对公司未交接手续的赔偿金、抵押金;
3.原承诺培训服务期未满的补偿费用。
如应扣除费用大于支付给员工的费用,则应在收回全部费用后才予办理手续。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公司辞职工作以保密方式处理,并保持工作连贯、顺利进行。
第十九条 辞职手续办理完毕后,辞职者即与公司脱离劳动关系,公司亦不受理在3个月内提出的复职要求。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公司办公室主任解释、补充,经公司总经理批准颁行。
第7篇 员工招聘管理办法试行
员工招聘管理试行办法
为充分发挥人力资本的价值,规范公司人事管理制度,强化招聘管理的各项工作,形成合理的用工用人机制,特制定本试行办法,公司所有正式员工招聘录用一律按此办法办理。
第一条岗位聘用的原则
1、公司增聘员工,采取内部竞聘与外部招聘相结合的方式,并由行政人事部统一办理聘用手续。
2、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通过全面科学的考评,择优聘用。
3、鼓励员工积极参加竞聘上岗,并在相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内部员工;员工落聘的,不影响其原岗位的工作。
4、通过内部竞聘充分调动员工提高自身能力、素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效发挥竞聘的激励机制,达到竞争出人才,竞聘显活力的效果。
第二条 用工申请程序
1、出现用工需求的部门根据业务发展、工作需要和人员使用状况,填写《用工申请表》(见附件1),提出用人要求,并报总经办审批。
2、总经办审核用工申请,如申请部门的需求符合公司近期发展战略与客观实际,则同意,如不
符合相关情况,由申请部门通过其他渠道协调解决,或由行政人事部进行人员调配。
3、总经办将已签署意见的《用工申请表》交行政人事部制订招聘计划。
第三条招聘选拔程序
1、发布招聘信息。行政人事部根据用工需求,在总公司内部通过知会单及布告栏,发布招聘信息。同时,通过互联网、报纸或其他渠道对外发布招聘广告。
3、应聘者须填写《职位申请表》,并提供有关学历、学位、职称等证明文件。
4、行政人事部视情况安排笔试及初步面试,具体内容根据职位要求和公司文化而定。
5、行政人事部安排用人部门负责人与应聘者面试,对应聘者进行全面考核,形成考核意见。
第四条在职员工必须在试用期满以后才能参加其他职位的应聘,在公司工作未满一年的,须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方能参加应聘;在公司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可以直接参加应聘,但必须服从组织的安排。
第六条全部应聘文件、表格、原始评分记录等相关资料保存于行政人事部以供查验。
第七条本暂行办法于二00五年三月十七日起实施。
二00五年三月十七日
第8篇 公司员工培训发展管理办法
公司员工培训与发展管理办法
第一条
员工培训是指公司为增强员工专业知识和岗位适应能力,提高工作技能和综合素质而进行的系统化的教育训练与开发活动,公司致力于创建一个学习型组织,使员工不断成长进步。
第二条 公司培训对象为公司全体员工,公司为所有员工提供平等的培训机会,员工有义务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培训。
第三条 公司对员工的培训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是有关公司业务的专业培训;二是背景性广度知识培训。根据不同岗位由行政人资部安排培训内容。
第四条 公司对员工的培训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外部培训,即公司员工参加社会上组织的各种管理或技术培训;二是公司内部培训。
第五条 目前公司主张经公司自主组织的内部培训为主要方式,各级员工要积极参加自主培训,各部门经理应阶段性(每月)提出本部门的内训计划,在实际工作过程中由行政人资部和申请培训部门共同协商、确定主要培训方式并组织安排实施。
第六条 公司奉行“先培训,后上岗,再持续提高”的原则,对新入职和新转岗的员工均应进行入职培训。入职培训主要包括公司规章制度、员工手册、行为规范、企业精神、企业文化及该岗位业务知识等内容。
第七条 提高培训根据各阶段培训计划实施。
第八条 公司严格控制外培,对某些内培难以实现,而又确实工作需要的外培项目,可由个人和所在部门提出申请,填写《外培申请表》,按表单程序审批后,方可外出培训,受训人培训结束后,要将培训资料交行政人资部备案,并将培训结果与相关人员分享,费用单据经行政人资确认后方可报销,否则,培训费用自理。
第九条 员工培训记录将作为晋升、转岗、加薪等的参考,同时培训将纳入员工考核。
第9篇 a房地产公司员工招聘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zz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人员招聘管理。
第二条 目的
为满足公司持续、快速发展的需要,特制定本管理办法来规范人员招聘流程和健全人才选用机制。
第三条 原则
公司招聘坚持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录用、先内后外的原则,使用工用人机制更趋科学、合理。
第二章 招聘组织
第四条 招聘组织管理
一般人才招聘工作由人力资源部负责拟定招聘计划并组织实施,人员需求部门参与招聘测评的技术设计和部分实施工作。高级人才的招聘由总经理直接领导(特殊情况可授权他人负责),人力资源部负责协助。
第五条 招聘属非常规性的重要人事工作,招聘工作经费预算实行单独列帐管理。
第六条 招聘流程
招聘流程分为如下工作环节:提出人员需求、拟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人员筛选录用、招聘工作评估。
第七条 人力资源需求计划
每年初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的整体计划编制年度人力资源需求计划,报经理办公会审批。
(一)制定人力资源需求计划的基本依据:未来组织结构的预测、人员供求关系、现有人员的调配培训等。
(二)人员需求预测要综合考虑公司战略、可能获得的财务::资源、竞争对手的人才政策、管理变革可能导致的公司规模变化、员工流动等因素造成的人力资源需求的变动。
(三)人员供给预测要综合考虑内部人才和外部人才供给情况。人力资源部建立内部人才库,信息包括每位员工的绩效记录及评价、职业兴趣、教育背景、工作经验、培训课程、外语水平、具备的技能和证书等。进行内部人才供给预测时要调用内部人才库,判断内部人员是否与所需工作相匹配。在内部供给无法满足需求的情况下进行外部供给预测,外部供给预测要根据总体经济状况、全国和地方劳动力市场状况、房地产行业劳动力市场状况和拟招聘职位的市场状况进行判断。
(四)人力资源部在人力资源需求与供给预测的基础上,制定出年度的人力资源需求计划。
第八条 各部门对于因人员调动或其它原因造成人员短缺的临时需求,在确认内部调配难以满足情况下,可以由部门主管填写《招聘申请表》,报主管领导、总经理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制定补充需求计划和外部招聘计划。
第九条 拟定招聘计划
招聘计划应包括招聘人数、招聘标准(年龄、性别、学历、工作经验、工作能力、个性品质等)、招聘经费预算、招聘具体行动计划等。
第十条 根据招聘形式、招聘对象的不同,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执行不同的招聘公告发布、人员筛选录用工作流程。
第三章 招聘形式
第十一条 招聘形式分为内部招聘和外部招聘两种形式。招聘形式选择,要根据人才需求分析和招聘成本等因素来综合考虑。
一、内部招聘
第十二条 鉴于内部员工比较了解企业的情况,对企业的忠诚度较高,内部招聘可以改善人力资源的配置状况,提高员工的积极性,公司进行人才招聘应优先考虑内部招聘。
第十三条 招聘形式
在尊重员工和用人部门意见的前提下,采用推荐、竞聘等多种形式,为供求双方提供双向选择的机会。
第十四条 招聘流程
(一)内部招聘公告
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所需招聘岗位的名称及职级,编制工作说明书,并拟定内部招聘公告。公告发布的方式包括公司内部网通知、在公告栏发布等形式。内部招聘公告要尽可能传达到每一个正式员工。
(二)内部报名
所有正式员工在上级主管的许可下都有资格向人力资源部报名申请。
(三)筛选
人力资源部将参考申请人和空缺职位的相应上级主管意见,根据职务说明书进行初步筛选。对初步筛选合格者,人力资源部组织内部招聘评审小组进行内部评审,评审结果经总经理或经理办公会批准后生效。
(四)录用
经评审合格的员工应在一周内做好工作移交,并到人力资源部办理调动手续,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新部门报到。
二、外部招聘
第十五条 在内
部招聘难以满足公司人才需求时,可以考虑外部招聘。
第十六条 招聘组织形式
外部招聘工作的组织以人力资源部为主,其他部门配合。必要时公司高层领导、相关部门参加。
第十七条 外部招聘渠道
外部招聘要根据岗位和级别的不同采取有效的招聘渠道组合。外部招聘人员来源可来自内部职工引荐人员、职业介绍所和人才交流机构人员以及各类院校的毕业生。具体招聘渠道如下:
(一)校园招聘
每年春季将公司招聘信息及时发往各校毕业分配办公室。对专业对口的院校有选择地参加学校人才交流会,发布招聘信息并进行招聘活动。
(二)媒体招聘
通过相关网站、大众媒体、专业刊物广告发布招聘信息,查阅网上应聘人员情况,建立公司外部人才库,根据需要考核录用。
(三)内部员工推荐
公司鼓励内部员工推荐优秀人才,由人力资源部本着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按程序考核录用。
(四)招聘会招聘
通过参加各地人才招聘会招聘。
(五)委托中介公司招聘
对公司关键的管理和技术职位的招聘可考虑通过人才中介招聘。
第十八条 招聘流程
(一) 初步筛选
报名截止后,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由人力资源部会同各部门进行初选。审查求职者的个人简历和求职表,并根据收集到的求职者信息建立外部人才库。
(二) 初试
人力资源部向初选合格的求职者发面试通知,并要求其面试时提供学历、证书、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初试由人力资源部人员(主试人)和用人部门共同组成。人力资源部对应聘人员的智力、品德和综合素质进行初试和评价,用人单位从工作经验与能力对应聘人员进行初试和评价。
主试人组织具体的初试工作,作好初试记录工作,并在《应聘人员初试测评表》意见栏中填写初步面试意见。初试结果分为三种:拟予聘任、不予考虑、拟予复试。人力资源部将'拟予聘任'的人员报总经理办公会讨论决定是否聘任, '拟予复试'的人员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复试。
(三) 复试
1.复试由复试小组进行。复试小组一般由以下三方面人员组成:一、用人部门代表;二、人力资源部部长;三、资深专业人士。一般岗位的招聘可无资深专业人士,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的招聘必须有资深专业人士参加。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由总经理负责面试,人力资源部负责协调。
2.复试的实施。复试过程中,复试小组成员填写复试记录表,表明对应聘者的评语及结论。复试结束后,小组成员讨论对各应聘者的意见并分别将评价结果填写在复试结果推荐书上,送达用人部门主管及人力资源部备案,作为下一步行动的依据。当小组成员未能达成一致结论时,提交总经理办公会进行讨论决定。
重要岗位的复试可以考虑采取笔试的形式,由人力资源部和用人部门共同组织进行。
3.复审。通过复试的应聘人员由分管部门的主管领导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所有拟录用的人员应经总经理最后签字批准。
4.录用。人力资源部根据应聘人员体检结果,对体检合格者办理录用手续。对社会应聘人员发试用通知书,并到相应劳动部门办理劳动手续;对被录用的向其所在高校发接受函,签定就业协议书。同时,人力资源部将面试结果通知落选的应聘者。
5.报到。被录用员工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向公司报到。如在发出录用通知15天内不能正常报到者,可取消其录用资格。特殊情况经批准后可延期报到。
应聘人员到公司报到后,需向人力资源部提供个人学历复印件备案,并填写《员工登记表》,同时签定试用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6个月。若员工所在部门部长(主任)认为有必要时,也可报请公司批准,将试用期酌情缩短。员工必须保证向公司提供的资料真实无误,若一经发现虚报或伪造,公司有权立即将其辞退。
6.试用。试用期的人员,尚不属于公司正式员工。在此期间,本人可以随时提出辞职。试用人员如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公司有权随时将其辞退。
7.转正。试用期满后的员工,经考核合格,人力资源部应在试用期满一星期前向使用部门书面征询意见。试用部门不管是否同意继续使用,均须于收到人力资源部通知24小时内出具书面意见。人力资源部在收到使用部门的书面答复24小时内,书面通知试用员工。经所在部门考核合格者,可转正定级。由部门填写《试用员工转正定级审批表》,由本人填写试用期间工作小结,由用人部门和人力资源部填写考核意见,经总经理批准后,公司和员工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试用人员转为正式员工。
第十九条 高级人才招聘
为了满足公司对特殊人才的需求,公司
建立人才特区,对高级人才采取特殊的招聘形式和管理方式。
(一)高级人才招聘渠道
高级人才招聘主要以特殊的外部招聘渠道。如人才中介、国外信息搜集渠道、国内研究机构和院校挖掘、同行业竞争对手处挖掘等渠道。
(二)高级人才面试形式
高级人才可以不经过人力资源部的初试和面试小组的复试,由人力资源部部长、总经理及资深专业人士直接进行面试,人力资源部在高级人才招聘流程中起到搜集及传递高级人才相关信息和初步筛选的作用。
(三)高级人才薪酬政策
对于高级人才,在招聘时可以采取谈判工资、并制订灵活的优秀人才雇佣合同。
第四章 招聘工作评估
第二十条 人力资源部应对招聘流程的每个环节进行跟踪,以检查招聘效果。从职位空缺是否得到满足、雇用率是否符合招聘计划的设计来检查;从求职人员数量和实际雇用人数的比例、接受雇用的求职人的转换率等来分别衡量招聘质量。
第二十一条 招聘活动结束后,人力资源部应调查求职者及新员工对招聘组织工作的意见、测量新员工的工作业绩、研究每种招聘渠道的时间、成本和效果等评估招聘活动,作为招聘工作进一步改进的依据。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管理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管理办法的拟定或者修改由人力资源部负责,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第10篇 某物业公司员工个人区域卫生管理办法
第一条 办公环境管理
1、各部门都要建立每日轮流清扫卫生制度,排定班次进行卫生打扫。
2、节约办公资源,办公纸张双面使用,做到节约使用纸张,并严格按照办公室规定使用办公设备,做到勤俭节约。
3、确保办公室的环境整洁。不得在办公室内随意堆放杂物和垃圾,保持办公桌椅和设备、各式文具、日常用品、各类文件及报刊有序摆放,用完物品及时还原。
4、室内应保持整洁,做到地面无污垢、痰迹、烟蒂、纸屑;桌面、柜上、窗台上无灰尘、污迹,清洁、整齐,窗明几净;室内无蜘蛛网、无杂物。
5、室内不准许随便存放垃圾,应及时把垃圾倒入垃圾筐内;保持篓内套垃圾袋并及时清理垃圾,无溢满现象。
6、办公室内办公用品、文件等摆放整齐有序,保持桌面个人物品不超过3件,包和衣服统一存放位置,整齐,不摆放在桌面及座椅上。
7、桌面摆放的盆栽植物于每周三、六各浇水一次。
8、爱护所有办公设备,做到人走灯灭,关闭电源。
9、门禁是确保公司物品及资料的安全,为保证正常使用必须先刷卡后推门,关门时拉着扶手轻轻将门关闭。
第二条 个人卫生
1、不随地吐痰,不随地乱扔垃圾。
2、办公室门口及窗外不得丢弃废纸、烟头、倾倒剩茶。
3、禁止在办公区域和卫生间抽烟。
4、下班后要整理办公桌上的用品,放罢整齐。
5、下班后先检查各自办公区域的门窗是否锁好,将一切电源切断后即可离开。
第三条 质量检查
每周一次对各个办公区卫生情况进行现场检查、质量记录。检查结果将在ekp系统上进行通报。
第11篇 仓库管理员工作流程办法
公司仓库管理员的工作,不同类型的企业详细的工作流程都不同,以下制度职责大全区某企业整理的仓库管理员工作流程,可供参考。
一、请购
1)对于定型物资及计划物资的请购,由仓管部根据库存物资的储备量情况向采购干事提出请购;
2)第一非定型及计划外物资的请购,由使用部门根据需要提出购买物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并说明情况,填写请购单并由使用部门负债人签名认可,报仓管部由仓管员根据库存情况提出意见转采购部;
二、验收
1)仓管员根据采购部计划进行验货;
2)对于有些物品的验收,仓管部依据使用部门提供的样板进行;
3)货物如有差错,及时通知财务主管及采购干事,以扣压货款,并积极联系供应商做更正处理;
4)所有物资的验收,一律打印入库单或直拔单,一式三联,第一联交财务部,第二联仓库留存,第三联送货人留存。
5)进仓物资的验收,由仓管员根据供货发票及请购单上标明的内容认真验收并办理入仓手续,如发现采购物资不符合规定要求,应拒绝收货,并及时通知采购部进行退、换货手续;
三、保管
1)仓管部对仓库所有物资负保管之责,物资堆放整齐、美观、按类摆放,并标明进货日期,按规定留有通道、墙距、灯距、挂好物资登记卡;
2)掌握商品质量、数量、卫生、保质期情况,落实防盗、防虫、防变质等安全措施和卫生措施,保证库存物资完好无损;
四、盘点
1)仓库必须对存货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清查,确定各种存货的实际库存量,并与电脑中记录的结存量核对,查明存货盘盈、盘亏的数量及原因,每月底打印盘点表,报财务审查核对;
2)管理实现了电脑化管理,所有商品的入库、直拔、领出、库存统计直接通过电脑系统完成。
第12篇 员工聘约人员管理办法
十、聘约人员管理办法
第一条 依据 为使本公司聘约人员的聘任及管理有所遵循,特依本公司人事管理规则
第二条规定制定。
第二条 聘用范围 本公司从业人员依'从业人员退休办法'退休或各部门因工作需要,须以聘约方式聘用人员时,得由聘用部门详陈理由,并拟定每月薪津,呈总经理核准以聘任书聘用,并将聘任书副本及聘约人员资料送总管理处总经理室转报董事长。
第三条 工作报酬 聘约人员概不列入本公司编制,除不参加互助、福利委员会及退职酬劳金分配外;服务满当年度者,年终奖金发给二个月(服务不满当年度者,依当年度实际工作月数比例计给),'各项津贴给付办法'所规定的各项津贴、效率奖金分配及其他福利设施的享用均比照本公司从业人员办理。
第四条 管理 聘约人员的考勤、出差、保险及管理,依约定或比照编制内从业人员办理。
第五条 终止受聘 聘约人员因重大事由必须于约定期限前终止受聘时,应于一个月前通知聘用部门。于办妥离职手续后始得终止受聘。
第六条 解聘 聘约人员于聘任期间,如有违反本公司人事管理规则或工作上无法胜任的情形者,聘用部门应呈总经理核准后解聘。并送总管理处总经理室转报董事长。
第七条 实施及修改 本办法经经营决策会通过后实施,修改时亦同。
第13篇 商业集团员工离退职管理办法
某商业集团员工离(退)职管理办法
第一条 员工辞退:
1、因公司经营状况、管理方针变动而需裁员时,首先考虑对相关员工进行职位调整;如员工不能调配至其它岗位或无法胜任该岗工作,公司有权对其进行裁减。
2、对严重违反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员工,公司有权无条件予以辞退并视具体情况追究其经济责任。
3、员工因工作能力而无法胜任本职工作,经公司多次培训仍无效,公司可劝其辞职,并与之解除劳动合同。
4、员工被公司辞退,当月出勤统计不足一个月的,不计发当月误餐补助。
第二条 员工辞职:
1、员工擅自离职(不办理任何离职手续),公司将无条件扣除该员工当月浮动工资。
2、员工离职,当月出勤统计不足一月的,不计发当月误餐补助。
3、部门负责人及相应专业职位员工辞职须提前一个月申请;其他管理职位和副主任以上专业职位员工辞职须提前15天申请;其他员工须提前一周申请。按相关流程办理完离职手续后方可离开。
第三条 相关权责及流程:
1、员工聘任期满,原合同自然终止,继续聘任或另聘岗位者需办理续聘手续。
2、职员辞职或被辞退时,需填写《离职申请表》、《离职结算清单》,办理完一切手续,将表上交行政人事部存档后,方可离职。
3、员工离职未经批准擅自离岗,未提取的所有业务提成不予提取,同时员工需按公司相关规定支付赔偿金。
4、员工辞职,未提取的所有业务提成将不予提取。
第四条 附件
《离职申请表》
《离职结算清单》
'员工离职证明书'
'辞退证明书'
第14篇 某餐厅员工行为管理办法
西荷花园店员工行为管理办法
1.行为纪律
1.1上班迟到、早退、擅离职守5分钟以内a1,5-15分钟以内a2,15-30分钟以内a3,30分钟以上者(含30分钟),按旷工处理。
1.2上班时间未经允许,私自会客者,初犯口头警告,复犯a2;在吧台、总台及部(室)打(接)私人电话闲聊者,初犯口头警告,复犯a2;值班人员或部门管理者不劝阻者a2
1.3除部门同意外,私拿经营餐具、用具用餐者,初犯口头警告,复犯a2;有意损坏餐具、用具者(除赔偿损失)a4
1.4就餐时,不遵守秩序,有意起哄、拥挤或提出无理要求者,初犯口头警告,复犯a2;经屡教不改者a4
1.5随意抛撒、浪费工作餐者a4
1.6在库房、操作间及其他禁烟区吸烟者a4,禁烟区域在岗人员对外来人员吸烟不制止者a3
1.7穿拖鞋、背心、运动短裤进店者,初犯口头警告,复犯a2
1.8工作时间穿凉鞋(露指头、后跟)、拖鞋、踢拉鞋、着背心、短裤者a2
1.9工作时间不佩戴工作牌,不着工作服,仪容仪表不符合规定标准者,初犯口头警告,复犯a2
1.10不按指定位置,在操作间、办公室、营业场所乱放私人杂物、用品、工服者,初犯口头警告,复犯a2
1.11工作时间在经营场所逗留、穿行、聚堆聊天、窜岗者,初犯口头警告,复犯a2
1.12工作时间乘坐客用电梯、初犯口头警告,复犯a2
1.13随地吐痰、乱扔烟头、纸屑、杂物及各种不卫生的行为a2
1.14工作时间吃零食,不按饭店规定时间用餐,口头警告不改者a2
1.15在营业场所高声喧哗、嬉戏打闹、行为不检、语言粗俗,口头警告不改者a4
1.16工作时间看书、看报刊、杂志者a2,下棋、打扑克(围观)、打麻将、听收录机、打盹者a3;不听劝阻者b1
1.17上下班不走员工通道、初犯口头警告,复犯a2;屡教不听劝阻者b1
1.18工作时间带亲友、小孩进入工作场所者,初犯口头警告,复犯a3
1.20工作时间服务、操作人员穿工服上街者a2,工作时间上街购物、办私事者b1
1.21工作时间非工作需要喝酒者b1;班前喝酒,影响工作者a3。由酗酒而引起影响恶劣、情节严重者b4
1.22在饭店私自烹制、偷吃食品者,为他人吃、拿食品提供方便,或偷拿食品、半成品、原辅材料者,除退还外,按偷一罚十处理。
1.24供货商及闲杂人员未经允许擅自进入操作间、库房、重点要害部位者b1。
1.25在职责范围内,发现他人偷拿饭店财物,知情不报者b4
1.26拾遗不报者b4
1.27随便改动或毁坏、涂抹黑板报、告示牌、张贴的有关制度、文件、布告、通知、通告者b4
1.28受到新闻媒介批评,给企业造成不良影响者(经查证落实)c1
1.29贪图财物、与宾客私作交易,进行不道德行为或为客人提供违纪服务者c2,影响饭店声誉者c4
1.30对他人进行恶意中伤、诽谤、蓄意侮辱、败坏他人声誉者c3
1.31未经许可动用饭店的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者b1,造成严重后果者c4(除赔偿损失外)
1.32未经允许私下代卖商品者c4—c5
1.33未经部门领导同意,私自在单位(餐厅、包间等)留宿者b1.
1.34当班时间工作责任心不强造成财物丢失或损坏(情节严重的)b4;夜间值班睡岗者b2;造成企业财产丢失c1(除赔偿损失外);情节严重者下岗。
1.35偷拿饭店的物品、工具、设备,或顾客、同事财物者b4(除退还外),情节严重者下岗。
1.36不服从管理,有意怠慢工作,或顶撞、谩骂、威胁领导者b4,情节严重者下岗。
1.37对顾客及同事无礼、出言不逊者b1,谩骂、恐吓、威胁、殴打顾客及同事者下岗。
1.38故意损坏顾客、饭店及同事财物者b4,严重者下岗。
1.39对领导谎报消息或编造、传播有损于饭店、员工利益的谎言者b4,情节严重者下岗。
1.40随意在饭店墙壁、厕所等公共场所乱写乱画者b4,情节严重者下岗。
1.41工作时间打架斗殴者b4(如因打架致伤,医疗费用自理),情节严重者下岗。
1.42未经领导许可将饭店情况泄露给任何宣传媒介,或给商业竞争者任何形式的协助,视情节轻重c1—c5,直至下岗。
1.43利用工作方便,侵吞公有财产,私拿回扣,损坏饭店利益者(经查证落实,除退赔外)下岗。
第15篇 新员工培训管理办法
新员工培训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公司实行“先培训、后上岗”原则。
第二条
培训目的:新员工培训是指企业为新员工介绍有关公司的基本背景情况,使员工了解所从事的工作的基本内容与方法,帮助员工明确自己工作的职责、程序、标准,并使他们初步了解企业及其部门所期望的态度、规范、价值观和行为模式等,从而帮助其顺利地适应企业环境和新的工作岗位,提高工作绩效。
第三条
培训的主要内容:新员工通识训练、部门内工作引导和部门间交叉引导。
第二章
培训管理
第四条
新员工培训是该员工的部门负责人及公司人力资源办的共同责任,最迟不应超过报到后三个月内执行。
第五条
凡公司正式报到的员工试用期满,但由于个人原因尚未参加新员工培训,不得转为正式员工。
第六条
参加新员工培训的员工在培训期间如遇临时状况需请假者,请按《员工培训出勤管理规定》执行。并在试用期内补修请假之课程,否则,仍不得转为正式员工。
第七条
人力资源办应为每一位经过培训的员工开具培训证明。
第八条
培训结束后,进行考核。合格者,获得结业证明;不合格者,重新培训。
第九条
未参加新员工培训的员工,不得参加其他训练(如岗位技能培训)。
第三章
通识训练
第十条
通识训练是指对员工进行有关工作认识、观念方面的训练,以及培养员工掌握基本的工作技巧。
第十一条
新员工通识训练由人力资源办及各部门行政人员共同组织,人力资源办负责实施。
第十二条
培训内容:公司历程、规模和发展前景、企业文化、公司理念、组织结构、相关制度和政策及职业道德教育等。
第四章
部门内工作引导
第十三条
部门内工作引导应该在新员工通识训练结束后进行,其责任人为部门负责人。
第十四条
部门负责人代表部门对新员工表示欢迎,介绍新员工认识部门其他人员,并协助其较快地进入工作状态。
第十五条
部门内工作引导主要包括:介绍部门结构、部门职责、公司管理规范及福利待遇、培训基本专业知识技能、讲授工作程序与方法、介绍关键工作指标等。
第五章
部门间交叉引导
第十六条
对新员工进行部门间交叉训练是公司所有部门负责人的共同责任。
第十七条
根据工作与其他部门的相关性,新员工应到各相关部门接受交叉培训。
第十八条
部门交叉引导主要包括:该部门人员介绍;部门主要职责;本部门与该部门联系事项;未来部门之间工作配合要求等。
第六章
新员工培训评估
第十九条
培训讲师根据自己培训内容编制培训考试题(满分100,60分合格),通识训练结束后由人力资源办组织新员工培训考试,不合格者应参加补充训练。
第二十条
新员工培训合格者,进入上岗试用期。
附:新员工培训方案一(适用于应届大学生)
新员工培训方案二(适用于普通操作类)
新员工培训方案三(适用于成熟性人才)
第16篇 公司企业员工考核管理办法
企业(公司)员工考核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全面了解、评估员工工作绩效,发现优秀人才,提高公司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考核范围
第二条 凡公司全体员工均需考核,适用本办法。
第三章 考核原则
第三条 通过考核,全面评价员工的各项工作表现,使员工了解自己的工作表现与取得报酬、待遇的关系,获得努力向上改善工作的动力。
第四条 使员工有机会参与公司管理程序、发表自己的意见。
第五条 考核目的、考核对象、考核时间、考核指标体系、考核形式相匹配。
第六条 以岗位职责为主要依据,坚持上下结合、左右结合。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
第四章 考核目的
第七条 各类考核目的:
1. 获得晋升、调配岗位的依据,重点在工作能力及发挥、工作表现考核;
2. 获得确定工资、奖金的依据,重点在工作成绩(绩效)考核;
3. 获得潜能开发和培训教育的依据,重点在工作和能力适应性考核。
第五章 考核时间
第八条 公司定期考核,可分为月度、季度、半年、年度考核,月度考核以考勤为主。
第九条 公司为特别事件可以举行不定期专项考核。
第六章 考核内容
第十条 公司考核员工的内容见公司员工考评表,共有4大类18个指标组成考核指标体系。
第十一条 公司员工考评表给出了各类指标的权重体系。该权重为参考性的,对不同考核对象、目标应有调整(各公司依据自身企业特点,生成各类权重表)。
第七章 考核形式和办法
第十二条 各类考核形式有:
1. 上级评议;
2. 同级同事评议;
3. 自我鉴定;
4. 下级评议;
5. 外部客户评议。
各种考核形式各有优缺点,在考核中宜分别选择或综合运用。
第十三条 考核形式简化为三类:
即普通员工、部门经理、公司领导的评议。
第十四条 各类考核办法有:
1. 查询记录法: 对员工工作记录档案、文件、出勤情况进行整理统计;
2. 书面报告法: 部门、员工提供总结报告;
3. 重大事件法。
所有考核办法最终反映在考核表上。
第八章 考核程序
第十五条 人事部根据工作计划,发出员工考核通知,说明考核目的、对象、方式以及考核进度安排。
第十六条 考核对象准备自我总结,其他有关的各级主管、下级员工准备考评意见。
第十七条 各考评人的意见、评语汇总到人事部。根据公司要求,该意见可与或不与考评对象见面。
第十八条 人事部依考核办法使用考评标准量化打分,填写考核表,统计出考评对象的总分。
第十九条 该总分在1~100分之间,依此可划分优、良、好、中等、一般、差等定性评语。
第二十条 人事部之考核结果首先与考评对象见面,征求员工对考核的意见,并需其签写书写意见,然后请其主管过目签字。
第二十一条 考核结果分存入人事部、员工档案、考核对象部门。
第二十二条 考核之后,还需征求考核对象的意见:
1. 个人工作表现与相似岗位人员比较;
2. 需要改善的方面;
3. 岗位计划与具体措施,未来6个月至1年的工作目标;
4. 对公司发展的建议。
第九章 特殊考核
第二十三条 试用考核。
1. 对试用期届满的员工均需考核,以决定是否正式录用;
2. 对试用优秀者,可推荐提前转正;
3. 该项考核主办为试用员工部门经理,并会同人事部考核定案。
第二十四条 后进员工考核。
1. 对认定为后进的员工可因工作表现随时提出考核和改进意见;
2. 对留职察看期的后进员工表现,作出考核决定;
3. 该项考核主办为后进员工主管,并会同人事部共同考核定案。
第二十五条 个案考核。
1. 对员工日常工作的重大事件即时提出考核意见,决定奖励或处罚;
2. 该项考核主办为员工主管和人事部;
3. 该项考核可使用专案报告形式。
第二十六条 调配考核。
1. 人事部门考虑调配人员候选资格时,该部门可提出考评意见;
2. 人事部门确认调配事项后,该部门提出当事人在本部门工作评语供新主管参考;
3. 该项考核主办为员工部门之经理。
第二十七条 离职考核。
1. 员工离职时,须对其在本公司工作情况作出书面考核;
2. 该项考核须在员工离职前完成;
3. 公司可为离职员工出具工作履历证明和工作绩效意见;
4. 该项考核由人事部主办,并需部门主管协办。
第十章 考核结果及效力
第二十八条 考核结果一般情况要向本人公开,并留存于员工档案。
第二十九条 考核结果具有的效力:
1. 决定员工职位升降的主要依据;
2. 与员工工资奖金挂钩;
3. 与福利(住房、培训、休假)等待遇相关;
4. 决定对员工的奖励与惩罚;
5. 决定对员工的解聘。
第十一章 附 则
第三十条 本办法由人事部解释、补充,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通过后颁布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