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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16篇】

发布时间:2023-12-12 18:26:05 查看人数:12

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第1篇 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市电梯使用安全管理和日常维护保养,保证电梯安全运行,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电梯的生产(含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下同)、使用、检验检测及其监督检查等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电梯的生产单位和电梯检验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机构)应当依法取得许可,方可从事相关活动。

从事电梯生产的作业人员以及检验检测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第三条电梯生产、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电梯生产、使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对本单位电梯安全全面负责。

第四条市、区(县)及高新区、经济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是本辖区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安全监管、规划、建设、房产、工商、价格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市、区(县)人民政府及高新区、经济区管委会应当加强电梯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督促和支持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电梯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及时协调、解决电梯安全监督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街道办事处(社区)应当协助有关负责电梯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做好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学校、新闻媒体、社会团体应当开展电梯安全知识和电梯安全法律的宣传、普及工作,倡导文明乘梯,增强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七条鼓励推广使用先进技术,提高电梯安全性能和管理水平,鼓励研究、开发、示范和推广电梯节能技术,鼓励推行电梯安全事故责任保险制度。

第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负有电梯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举报影响电梯安全违法行为和电梯安全事故隐患。

第二章 电梯生产与销售

第九条电梯制造单位应当按照电梯制造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提供设计文件、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和监督检验证明等资料,并保证所制造电梯的配件供应。

第十条电梯销售单位应当建立电梯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和销售台账,对其销售电梯的合法性负责,禁止销售无设计文件、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和监督检验证明或者淘汰、报废的电梯。

销售电梯应当与购买者签订书面合同,并约定有关售后服务事项。

第十一条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单位应当依法取得许可,其电梯安装、改造、维修作业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并持证上岗。

第十二条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单位应当对电梯安装、改造、维修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并记录教育和培训情况。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记录,至少保存两年。

第十三条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单位需要安装、改造、维修电梯的,应当在施工前依照有关规定告知市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第十四条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单位需要对电梯进行安装、改造和维修的,应当向电梯检验检测机构申请施工过程监督检验,未经监督检验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十五条安装、改造、维修电梯应当严格遵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真实、准确填写相关记录、自检报告等。

第十六条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单位在电梯安装、改造、维修竣工验收后三十日内,应当将有关技术资料移交使用管理单位,使用管理单位应当将其存入电梯安全技术档案,并妥善保管。

第三章 电梯设置与使用

第十七条建设项目的电梯设置应当执行国家、省、市相关规定和标准,综合考虑急救、消防、无障碍通行功能。

第十八条 住宅(含商住两用,下同)建设项目七层以上或者入户口层楼面距室外设计地面高度超过十六米以上的,应当按照规定设置电梯。

第十九条建设项目的电梯设置不符合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和标准的,规划部门不得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图审查机构不得发放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

第二十条 安装电梯应当配备视频监控设施。本办法发布前已安装使用的电梯,有条件的应当加装视频监控设施。

第二十一条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应当购置符合相关安全技术规范的电梯,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实施电梯安装、改造、维修。

第二十二条电梯经监督检验合格,使用管理单位应当在投入使用后三十日内到当地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第二十三条在用电梯应当每年进行一次定期检验。其使用管理单位应当在电梯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满一个月前,向电梯检验检测机构申请定期检验。电梯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不得继续使用。

第二十四条电梯报废或者停用一年以上的,或者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发生变更的,使用管理单位应当在报废、开始停用、变更后的三十日内,到当地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第二十五条电梯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时,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应当组织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电梯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第二十六条 实行物业管理的电梯,业主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物业服务企业交纳电梯运行费;对不按规定交纳的,由物业服务企业依法追缴。

电梯运行费用于相关电梯日常管理、维护保养、直接物质损耗以及电梯检验等费用。电梯运行费应当单独立账专款专用,出现结余的,应当结转使用,可以用于电梯的更新、改造和维修,不得挪用。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每半年公布一次电梯运行费收支情况。

第二十七条 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利用电梯张贴商业广告的收入,应当用于电梯的日常管理和维护保养。

第二十八条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应当对电梯使用安全负责,并采取下列电梯安全管理措施:

(一)设置电梯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电梯安全管理人员;

(二)建立健全电梯安全运行管理制度;

(三)建立电梯安全技术档案;

(四)保证电梯紧急报警装置能够有效紧急呼救,在能够接受警报信号的位置设立电梯值班人员,并实现及时应答回应;保证电梯内手机信号覆盖并实现有效通话;

(五)在电梯轿厢内或者出入口的明显位置张贴有效的《安全检验合格》标志、警示标志和安全注意事项,标明使用管理单位名称、维保单位名称及其急修、投诉电话和应急救援电话;

(六)制定电梯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七)发生电梯乘客被困故障时,能迅速按照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对被困人员进行抚慰和组织救援,并及时报告当地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电梯停用期间,电梯使用单位应在显著位置设置警示标志,避免乘客误用。

(八)医院提供患者使用的电梯以及用于观光娱乐、速度大于2.5m/s的乘客电梯应设专人操作,且应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上岗;

(九)商场及其它公共场所在大型节假日期间及其它乘梯人员密集时应组织专人进行提示和疏导。

(十)国家有关电梯使用规则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九条电梯的安装、改造、重大维修过程,必须经过电梯检验检测机构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监督检验。未经监督检验合格的电梯,不得投入使用。

第三十条在用电梯应当进行定期检验,定期检验周期为一年。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在电梯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向电梯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电梯,不得继续使用。

第三十一条电梯使用管理单位的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负责电梯运行日常检查,并做好记录;

(二)及时提出电梯定期检验申请;

(三)妥善保管电梯层门、机房及电源钥匙等;

(四)督促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定期检修、保养电梯;

(五)发现电梯存在安全隐患需要停止使用的,有权作出停止使用的决定,并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六)遇有火灾、地震等影响电梯安全运行和电梯乘客人身安全的突发性事件时,应当迅速采取措施,停止电梯运行。

第2篇 电梯公司领导安全管理人员守则

电梯公司领导及安全管理人员守则

第一条领导

1、安全工作是一切经济工作的生命线,公司主管安全的领导必须亲自抓,做到全面按国家及市技监局相关安全规范及标准落实各项要求。

2、指定专职安全干部负责公司具体安全工作。

第二条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1、遵照公司的安全方针及安全目标组织落实,对电梯这一特种设备严格地按国家的相关规定执行。

2、随时检查各部门在贯彻公司安全方针及安全目标中的执行情况,对执行坚决正确的人和事予以表彰,对违规的行业进行纠正,对责任人进行批评。对严重违章的人员向上级提出处理意见。

第三条一般员工

员工必须遵守公司所制定的各种安全措施。在工作中遵守安全守则,使每个员工的职责。

1. 电梯三角钥匙由专人保管,并仅限有操作资质的人员按规范要求使用;

2. 各工种应严格按公司规定的操作规程作业,不允许有违章行为发生;

3. 严格执行规定的作息时间,不迟到早退。工作时间内,必须严守岗位,禁止离岗办私事;

4. 坚持持证上岗,无操作证人员严禁违章使用电梯及维修电梯;电梯操作人员不得擅离工作岗位;

5.在电梯出现故障时要保持镇静,稳定乘客情绪,并用呼救电话与外界或电梯修理人员联系;在故障恢复前应停止使用电梯。

zz电梯管理公司(公章)

第3篇 施工电梯安全管理规定

1、施工电梯应为人货两用电梯,其安装和拆卸工作必须由取得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拆装资质证书的专业人员进行操作和研究。

2、导轨架安装时,应用经纬仪对施工电梯在两个方向进行测量校准,其垂直度允许偏差为其高度的5/10000。

3、施工电梯梯笼周围2.5m范围内应设置稳固的防护栏杆,各楼层平台通道应平整牢固,出入口应设防护栏杆和防护门。全行程四周不得有危害安全运行的障碍物。

4、施工电梯安装后,应由企业技术负责人会同有关部门对基础和附壁支架以及施工电梯架设安装的质量、精度等进行全面检查,并应按规定程序进行技术试验'(包括坠落试验),经试验合格签证后,方可投入运行。

5、新安装或转移工地重新安装以及经过大修后的电梯,在投入使用前,必须经过坠落试验。施工电梯在使用中每隔3个月,应进行一次坠落试验。试验程序应按说明书规定进行,当试验中梯笼坠落超过1.2m制动距离时,应查明原因,并应调整坠落器,切实保证不超过1.2m制动距离。试验后以及正常操作中每发生一次防坠动作,均必须对防坠安全器进行复位。

6、施工电梯在每班首次载重运行时,当梯笼升离地面1-2m时,应停机试验制动器的可靠性;当发现制动器效果不良时,应调整或修复后方可运行。

7、当施工电梯运行中发现有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机并采取有效措施将梯笼降到底层,排除故障后万可继续运行。在运行中发现电气失控时,应立即按下急停按钮;在末排除故障前,不得打开急停按钮。

8、施工电梯在大雨、大雾、六级以上大风以及导轨架、电缆结冰时,必须停止运行,并将梯笼降到底层,切断电源。暴风雨后,应对施工电梯各有关安全装置进行一次检查,确认正常后,方可运行。

9、施工电梯运行到最上层或最下层时,严禁用行程限位开关作为停止运行的控制开关。

10、当施工电梯在运行中由于断电或其他原因而中途停止时,可进行手动下降,将电动机尾端制动电磁铁手动释放拉手缓缓向外拉动,使梯笼缓慢地向下滑行。'梯笼下滑时,不得超过额定运行速度,手动下降必须有专业维修人员进行操作。

11、作业后,应将梯笼降到底层,各控制开关拨到零位,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闭锁梯笼门和围护门。

第4篇 电梯机房安全管理规定

1、禁止在机房内吸烟;

2、禁止在机房内使用电热设备;

3、施工用火要申请,并提前采取各种防火措施;

4、机房要配备适当的灭火工具,灭火工具不得挪作他用;

5、外来人员进入机房,须经有关部门同意并进行登记;

6、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机器发生故障要及时排除;

7、定期检查机房设备,使之保持良好状态;

8、如果发现火情,要保持冷静,并立即通知有关部门,同时积极组织灭火;

9、机房内应保持干燥,有良好的通排风、防尘、防有害气体、防潮、防鼠措施,并有充分的照明亮度;

10、定期清扫,保持清洁整齐,所有通道不得有障碍物,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要有消防措施;

11、机房不得用做与电梯无关的储存室,除维修保养所必需的工具物品、灭火器材和电梯备品备件外,不应存放其他物品;

12、机房所有门要加锁,门上应有“机房重地,闲人免进”的标志;

13、机房顶要有金属吊钩,注明最大允许负荷标志。

重庆巴渝苏宁电器有限公司

重庆物流基地物业服务部

第5篇 电梯日常安全管理作业人员职责

1、目的和范围

1.1目的

为保证电梯正常可靠地运行,降低电梯故障率,防止电梯事故的发生,规范电梯日常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的行为。

1.2范围

1.2.1电梯日常管理人员是负责本单位所用电梯的日常性事务管理和督促、协调对外联系电梯管理有关工作。

1.2.2电梯作业人员是指负责电梯驾驶和日常性电梯检查、维护保养工作的人员。

2、职责

2.1电梯日常安全管理人员

2.1.1熟悉并执行电梯有关的国家政策、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方法,不断完善电梯的管理工作,检查和纠正电梯使用中的违章行为。

2.1.2熟悉电梯的基本原理、性能、使用方法。

2.1.3监督电梯作业人员认真执行电梯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2.1.4编制电梯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计划,并监督执行。

2.1.5负责按国家规定要求向政府部门申请定期监督检验。

2.1.6根据单位职工培训制度,组织电梯作业人员参加政府部门举办的培训班和组织内部学习。

2.1.7组织、督促、联系有关部门人员进行电梯事故隐患的整改。

2.1.8负责组织电梯一般事故的调查分析,及时向政府部门报告电梯事故的情况。

2.1.9负责建立、管理电梯技术档案和原始记录档案。

2.1.10组织紧急救援演习。

2.2电梯驾驶人员

2.2.1熟悉并执行国家有关电梯的政策、法规。

2.2.2严格遵守电梯安全操作规程,做到持证操作,定期复审。

2.2.3有高度责任性和职业道德,爱护设备。

2.2.4做到懂性能、懂原理、懂构造、懂用途,会操作,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2.2.5协助电梯日常检查与维护保养人员对电梯进行检查和维护。

2.2.6发现电梯存在事故隐患与故障及时向有关部门人员报告,不开故障电梯。

2.2.7负责作好当班电梯运行情况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2.2.8保持电梯轿厢与地坎清洁、卫生。

2.3电梯日常检查与维护保养人员

2.3.1熟悉国家有关电梯的政策、法规,认真按照电梯日常检查表的要求逐项检查,不漏检,误检。

2.3.2熟悉电梯的基本原理、性能,根据电梯使用维护说明的要求实施日常性的维护。

2.3.3根据国家规定参加安全技术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2.3.4严格遵守《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安全操作规程》。

2.3.5对发现的电梯事故隐患及时报修、及时处理。

2.3.6发生电梯事故应立即向上级部门或有关管理人员报告。

2.3.7认真做好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保养记录,认真填写报修单。

2.3.8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2.3.9参与电梯一般事故的调查分析。

第6篇 酒店电梯安全运行管理规定

为了确保电梯的良好运行状态,保证设备安全运行,根据《广东省电梯安全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1. 电梯工程师负责电梯方面的综合管理,当电梯检验合格证到期提前一个月申报年检,由电梯工程师负责督促电梯公司做电梯年检准备工作;电梯管理员负责电梯运行情况巡查和故障报告及维修保养跟进;清洁保养人员负责电梯、外表卫生。

2. 酒店电梯实行24小时运行,每日电梯开启,关闭以及日常巡查由经过培训的管理员专职负责。

3. 电梯由消防中心安全员进行24小时运行监控,发现乘客吸烟、打斗等不文明行为,或损坏电梯部件,用内线电话制止并录像,并及时通知巡逻安全员和工程部,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4. 严禁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和超长超重等物品进入电梯;特殊情况,必须报安保部同意后,做好一切安全防护措施后,方可运送。

5. 遇电梯故障时,及时通知工程部值班人员及电梯公司,接到事故通知后,应于30分钟内赶到现场,在职责范围内采取救援措施。若有人被困,请用内线电话安慰乘客等待救援,并启动应急预案。

6. 当发生火灾时,消防中心安保员应迅速将电梯迫降至底层;当发生地震时,电梯必须由电梯公司专业人员检测后报相关部门检验通过后方能运行;当电梯进水时,应将电梯停于进水楼层之上至少2层,并及时关闭电梯总电源,湿水电梯由电梯公司做湿水处理并提交报告。

7. 电梯管理员每周应配合电梯保养公司对电梯进行检查保养,并监督保养人员认真填写保养记录,同时对电梯发生的故障应及时处理并作记录。

8. 电梯机房严禁吸烟,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不得入内,机房内设备非电梯管理员、电梯公司专业人员禁止操作。

9. 保持电梯机房整洁,不准堆放杂物及通风良好且雷雨天应及时查看机房情况,电梯管理员每半月清洁一次并做记录,同时巡查消防器材是否完好齐全。

10. 电梯在检修、清洁时,应在电梯首层及轿厢摆放警示牌。

11. 客、货梯严格分流使用,严禁用客运电梯运载货物。

12. 在电梯出入口明显位置张贴有关安全警示标志、维修保养企业名称以及应急、投诉电话号码。

第7篇 电梯三角钥匙安全使用管理规定

电梯厅门三角钥匙是对电梯进行运行维护的重要专用工具,对其进行严格管理和规范的操作是确保电梯安全正常运行,防止人身伤害事故发生的重要举措,为此特制定本规定。

一、 电梯厅门三角钥匙管理规定

1、 电梯厅门三角钥匙的使用人必须经过电梯安全知识培训,并取得劳动安全监察部门或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有效特种作业证书。

2、 任何情况下不具备相应资质的人员不得使用电梯三角钥匙从事与电梯有关的特种作业。

3、 电梯厅门三角钥匙由相应专责人自行保管,应在上下班时进行专门的交接,但不得交于非专业人员使用。

4、 电梯厅门三角钥匙专责人对钥匙的使用与去向负全责,并在日常工作中做好电梯三角钥匙的使用与也借记录。严禁将钥匙借与其它部门与个人,如有特殊情况确需使用,需经工程部主管批准。

5、 电梯厅门三角钥匙专责管理人遣失钥匙,必须在第一时间汇报工程部主管,并承担相应责任。

二、 电梯厅门三角钥匙安全使用规定

1、 电梯正常运行时严禁开启电梯厅门,只有在维修保养或紧急情况下方可使用电梯三角钥匙进行操作。

2、 开启电梯厅门前需在门口放置一个高度为一米并附有警告标志的安全围栏,防止他人闯入。

3、 开启厅门时动作不可过大,应先将厅门开启2/3肩宽,在看清井道内情况后方可将厅门全部打开。

4、 特别注意:使用电梯厅门钥匙开启厅门进入轿厢前,必须先看清轿厢是否在该层,如在该层方可进入,否则禁止进入。

5、 操作完成或维修人员暂时离开时应关上厅门并确认其已锁好,防止他人误入。

西安斯迈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2023年5月27日

第8篇 电梯安全管理日常维护保养办法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电梯的安全管理和日常维护保养,确保电梯的安全运行,根据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国家质检总局《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规则(试行)》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述电梯,是指动力驱动,利用沿刚性导轨运行的箱体或者沿固定线路运行的梯级(踏步),进行升降或者平行运送人、货物的机电设备,包括载人(货)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等。

本办法所述电梯不包括个人或者单个家庭自用的电梯。

第三条 电梯的使用、日常维护保养、检验检测单位必须执行本办法。

本省各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本办法的实施。

第二章 使 用

第四条 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加强电梯的安全管理,购置符合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电梯,对电梯的使用安全负责,保证电梯的安全运行。

第五条 使用单位应当根据电梯产品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的要求和实际使用状况,组织进行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

使用单位应当委托取得相应电梯维修项目许可的单位(以下简称电梯维保单位)进行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

制造厂家提供的免费质保不能代替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

第六条 电梯使用单位,应当与电梯维保单位签订日常维护保养合同,约定日常维护保养的期限、标准和双方的权利义务等。日常维护保养合同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日常维护保养的内容和标准;

(二)日常维护保养的时间频次;

(三)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四)日常维护保养记录和相关技术资料的保存方式。

第七条 电梯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使用单位应当向当地设区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

第八条 使用单位应当建立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电梯安全管理制度并且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至少包括以下要求:

(一)安全使用承诺和内部安全责任状签订制度;

(二)相关人员的职责;

(三)安全操作规程(含故障状态救援操作规程);

(四)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含日常检查制度、维护保养制度、交接班制度、电梯钥匙使用保管制度等);

(五) 使用登记、定期报检和配合现场检验制度;

(六) 接受安全检查制度;

(七)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八)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制度;

(九)意外事件或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及定期演习制度;

(十)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第九条 使用单位应当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并长期保存。使用单位变更时,应随机移送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技术档案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

(二)设备及其零部件、安全附件的出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证明文件、使用维护说明等随机文件;

(三)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的有关资料、报告等;

(四)日常使用状况、维修保养和日常检查记录;

(五)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报告与定期检验报告;

(六)设备运行故障与事故的记录。

第十条 使用单位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一)设置电梯的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货梯、医院提供患者使用的电梯以及观光娱乐高速乘客电梯必须配备专职的操作人员;

(二)保持电梯紧急报警装置能够随时与使用单位安全管理机构或人员实现有效联系;

(三)在电梯轿厢内或者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出入口的明显位置张贴有效的《安全检验合格》标志;

(四)将电梯使用的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置于易于为乘客注意的显著位置;

(五)在电梯显著位置标明使用管理单位名称、应急救援电话和日常维护保养单位名称及其急修、投诉电话;

(六)制定出现突发事件或事故的应急措施与救援预案,学校、幼儿园、机场、车站、医院、商场、体育场馆、文艺演出场馆、展览馆、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电梯使用单位,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救援演练,其他使用单位可根据本单位条件和所使用电梯的特点,适时进行救援演练;

(七)电梯发生困人时,及时采取措施,第一时间组织救援;宾馆、酒店、机场、车站、医院、商场等“窗口”单位,应保证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全天24小时在岗;

(八)在电梯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时,组织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电梯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九)电梯发生事故时,按照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应急救援,排险和抢救,保护事故现场,并立即报告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

(十)监督电梯维保单位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第十一条 在用电梯每年应当进行一次定期检验。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在组织自检合格的基础上于检验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

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电梯,不得继续使用。

第十二条 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进行电梯运行的日常巡视,制定电梯的定期检验计划,做好电梯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二)对电梯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的检查,确保其齐全清晰;

(三)妥善保管电梯的厅门门锁钥匙及其安全提示,妥善保管机房钥匙和电梯电源钥匙;

(四)发现电梯运行事故隐患需要停止使用的,有权作出停止使用的决定,并且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五)接到故障报警后,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救援。

第十三条 电梯乘客应当遵守以下要求,正确使用电梯。

(一)按照电梯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的要求,乘坐电梯;

(二)不乘坐明示处于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及其它非正常状态下的电梯;

(三)不采用非安全手段开启电梯层门;

(四)不拆除、破坏电梯及其附属设施;

(五)不乘坐超过额定载荷的电梯,运送货物时不得超载;

(六)不做其他危及电梯安全运行或者他人安全乘坐的行为。

第十四条 电梯停用后,使用单位应当在30日内办理停用手续;重新启用前,应当办理启用手续。

电梯报废,使用单位应当在30日内办理注销手续。

第十五条 电梯的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经聘用单位法定代表人签证后,方可从事相应的管理或操作。

第三章 日常维护保养

第十六条 电梯维保单位,必须取得省级以上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相应的电梯维修项目许可,并不得超越许可技术范围进行施工。

第十七条 电梯维保单位应当对其维护保养电梯的安全技术性能负责,对新保养电梯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应当进行确认。

保养后的电梯应当处于良好、安全的运行状态,各部位功能应当达到要求。

第十八条 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应当至少每15日进行一次,按照维护保养的项目分为半月、季度、半年、年度维护保养。维护保养的项目、内容和达到的要求见附件一、二、三、四,根据电梯的具体情况,可以适当进行调整。

第十九条 电梯维保单位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 规范内部管理,对所维护保养的电梯逐台建档,落实维护保养责任人和联系电话,并妥善保存有关技术资料、维护保养合同和工作记录等。

(二)按照本办法和电梯产品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的要求,制定日常维护保养方案及合理的保养计划,对电梯的易损、运动、安全保护装置及基本功能进行清洁、润滑、检查、调整,更换不符合要求的易损件,使电梯达到要求,从而保证电梯能够正常、安全运行;

(三)制定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每半年至少应当针对本单位维护保养的不同电梯进行一次应急演练;

(四)设立全天24小时日常维护保养值班电话;对电梯发生的故障,应当做详细及时的记录;接到电梯困人故障报告后,专业维修人员能够及时抵达现场实施救援,设区市城区抵达时间不应超过30分钟,其它地区一般不应超过1小时;

(五)每部电梯建立日常维护保养记录,并且归入电梯日常维护保养档案,档案至少保存4年;

(六)协助使用单位制定电梯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救援预案;

(七)督促电梯使用单位按照规定悬挂或张贴电梯注册登记标志、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安全使用须知和警示标志。

(八)对电梯日常维护保养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与培训,确保其满足相应的技术要求,并且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培训记录应存档备查;

(九)在日常维护保养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应当告知电梯使用单位。发现电梯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应当及时向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第二十条 电梯维保单位在进行维护保养时应当进行详细纪录,日常维护保养记录(见附件五),日常维护保养纪录应当由使用单位安全管理人员签字确认,并且保存存档,定期检验时应当提供给检验检测机构核查。

第二十一条 电梯维保单位质量检验(查)人员或管理人员要对电梯的保养质量进行不定期检查。

第二十二条 电梯维保单位可以根据科学技术的发展和实际情况,制定高于本规则的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工作要求。

第二十三条 省外注册的电梯维保单位(以下简称省外单位)进入本省开展电梯维护保养业务,原则上应当在本省设立分支机构。

分支机构应当取得省级以上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相应的电梯维修项目许可。

第二十四条 确有客观原因不能设立分支机构的省外单位,在本省开展业务时必须设立工作站,达到相应要求(详见附件六),并将有关情况报送省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据省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开展业务。

第二十五条 省内注册的电梯维保单位(以下简称省内单位)跨设区市开展电梯维护保养业务的,应当在电梯所在地设立工作站,达到相应要求(详见附件七),并将有关情况报送电梯所在地设区市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第二十六条 电梯维保单位(含分支机构)设立的工作站,应当受控于其法人单位质量保证体系。

第二十七条 开展电梯日常维护保养施工前,电梯维保单位或工作站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告知(电梯维护保养告知书见附件八)电梯所在地设区市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告知后即可施工。

第二十八条 电梯日常维护保养施工时,施工单位应当负责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保证施工安全。现场作业时,应当有2名及以上维护保养人员,确保进入井道作业时有人看护,确保乘客不能使用电梯或进入电梯轿厢。

第二十九条 电梯维保单位及工作站,应当自觉接受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避免过度压价竞争,确保工作质量。

第三十条 电梯维保单位及工作站,应当自觉接受各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和证后监管,自觉遵守有关法规、规章、安全技术规范和规定。

第三十一条 电梯维保单位及工作站的责任人员、办公场所、维护保养联系电话及其它重要事项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书面报告相应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电梯维保单位及省外单位工作站向省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省内单位工作站向设区市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第四章 检验检测

第三十二条 实施电梯检验前,检验检测单位应当进行现场“三确认”,并核查电梯维护保养合同、维护保养单位资格及省外单位工作站证明、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对未按规定进行维护保养的电梯,检验检测单位应当出具不合格的检验结论,并立即将有关情况报告电梯所在地设区市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处理。

第三十三条 实施电梯检验时,检验检测单位应当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现场检验时,应当有2名及以上检验人员,确保进入井道作业时有人看护,确保乘客不能使用电梯或进入电梯轿厢。

第三十四条 电梯检验合格后,检验检测单位应于10个工作日内出具检验报告和安全检验合格,安全检验合格标志上应注明该电梯的维护保养单位和联系电话。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三十五条 各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电梯使用、日常维护保养和检验检测工作的监督检查,但不得擅自设置门槛进行资格审查、许可或审批。

省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重点负责对取证刚满1年、质量保证体系运转不正常、有举报投诉或发生过事故的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及工作站组织监督抽查;设区市、县区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重点负责对电梯使用单位、维护保养现场质量及应急救援工作情况开展定期检查或抽查。

第三十六条 对电梯的使用、日常维护保养和检验检测单位违反本办法的行为,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有关规定,追究其有关责任,直至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七条 消防员电梯、防爆电梯的维保单位,应当按照制造单位规定的日常维护保养项目和内容进行维护保养。

第三十八条 本规则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使用单位,是指具有电梯管理权利和管理义务的单位或个人。其既可以是电梯产权所有者,也可以是受电梯产权所有者授权或委托,具有电梯管理权利和管理义务者。

日常维护保养,对电梯进行的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等日常维护或者保养性工作,其中清洁、润滑不包括部件的解体,调整只限于不会改变任何安全性能参数的调整。

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由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解释。

第四十条 本办法若与上级有关规定相抵触,按上级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一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赣质技监锅发[2004]22号、赣质技监锅发[2004]50号、赣质技监特发[2005]83号和赣质技监锅便函[2005]24号文件同时废止。

第9篇 电梯安全管理员试题

1、电梯维保记录应当经使用单位( )人员签字确认。正确答案:

安全管理

2、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应当 ( )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章制度。正确答案:

严格

3、在轿厢顶检修电梯过程中,应严格执行( )制度。正确答案:

1、应答

4、特种设备的年检周期为( )。正确答案:

1、按规定视具体设备而定

5、电梯竣工验收,安装质量检验由( )监督部门 实施。正确答案:

1、质量技术

6、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年审。正确答案:

1、每二年进行一次

7、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持( )颁发的操作证上岗。正确答案:

1、质量技术监督局

8、( )应当建立特种设备举报制度。正确答案:

1、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9、电梯安装、改造、维修、日常维护保养单位应配备不少于( )名由质监部门认可的电梯安全管理员。正确答案:

1、2

10、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在设备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 )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正确答案:

1、前1个月内

11、( )进行起重机械安装、改造、维修保养的单位,将被责令停止进行所承担的项目,并处5千~2万元罚款。正确答案:

1、无资质证书

12、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和检测机构实施安全监察时,应当有(

)名以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参加,并出示有效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证件。正确答案:

1、2

13、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用起重机械的安装、使用的监督管理,由(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正确答案: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14、《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 ),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和单位负责人报告。正确答案:

1、包含所提供选择的全部答案考

15、电梯、起重机械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 )。正确答案:

1、作业和管理工作

16、患心脏病、高血压、精神病患者和耳聋眼花、四肢残疾者,( )从事电梯维修工作。正确答案:

1、不可以

17、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的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将拟进行的特种设备( )情况书面告知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告知后即可施工。正确答案:

1、包含所提供选择的全部答案

18、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和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应当接受 ( ) 依法进行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正确答案:

1、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19、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在办理本条例规定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时,其受理、审查、许可、核准的程序必须公开、并应当在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业许可,核准或者不予许可、核准的决定:应当(

)向申请人说明理由。正确答案:

1、书面

20、《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规定了地方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人和政府有关部门( )对特种设备特大安全事故的防范、发生直接负责。正确答案:

1、正职负责人

21、市(地、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必须制定本地区特大安全事故( )。正确答案:

1、应急处理预案

22、特种设备发生爆炸事故或机电伤害死亡( )以上或伤亡10人以上的事故,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调查并负责结案工作。正确答案:

1、3人

23、特种设备发生事故后,事故发生单位应向当地( )、公安部门和主管部门报告。正确答案:

1、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24、使用单位办理电梯使用登记时,应提交“共项”资料和( )等资料。正确答案:

1、所供选择的答案都是

25、办理电梯使用登记年审时,应提交哪些资料( )正确答案:

1、所供选择的答案都是

26、施工单位已在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验证登记,可以持验证卡在( )办理施工告知。正确答案:

1、质监局服务窗口

27、特种设备管理部门办理使用登记收费标准为( )元/次。正确答案:

1、0

28、特种设备法规体系层次依次为:( )。正确答案:

1、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安全技术规范(范性文件)、安全技术规范引用标准

29、生产经营单位的( )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正确答案:

1、特种作业人员

30、使用单位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 )等常规检查制度,经检查发现有异常情况时,必须及时处理,严禁带故障运行。检查应当做详细记录,并存档备案。正确答案:

1、年检、月检、日检

31、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应当聘(雇)用取得( )的人员从事相关管理和作业工作,并对作业人员进行严格管理。正确答案:

1、《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32、用人单位应当加强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作业知识、作业技能和及时进行知识更新。没有培训能力的,可以委托( )组织进行培训。正确答案:

1、发证部门

3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复审不合格的应当重新参加考试。逾期未申请复审或考试不合格的,其《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正确答案:

1、予以注销

34、有下列哪项情形之一的,应当吊销《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 ①持证作业人员以考试作弊或者以其他欺骗方式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

②持证作业人员违章操作或者管理造成特种设备事故的; ③持证作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未立即报告造成特种设备事故的;

④持证作业人员逾期不申请复审或者复审不合格且不参加考试的; ⑤考试机构或者发证部门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违反法定程序或者超越发证范围考核发证的。正确答案:

1、①②③④⑤

35、持证作业人员以考试作弊或者以其他欺骗方式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持证人( )年内不得再次申请《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正确答案:

1、3

36、禁止承租使用下列起重机械:( )正确答案:

1、①没有在登记部门进行使用登记的;②没有完整安全技术档案的;③监督检验或者定期检验不合格的。

37、《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对特种设备使用状况进行( )检查,发现问题的应当立即处理。正确答案:

1、经常性

38、一般工业用电相线之间的电压为( )。正确答案:

1、交流电380v

39、物体在力矩的作用下处于静止或( )的状态叫做平衡状态。正确答案:

1、匀速直线运动

40、欧姆定律表达式为( )。正确答案:

1、i=v/r

41、直流电的电流方向( )。正确答案:

1、是固定的

42、匀质物体的形心就是物体的( )。正确答案:

1、重心

43、触电时,( )的大小与人体的电阻成反比,与人体触电时的接触电压成正比。正确答案:

1、电流

44、我国工业和生活用电的交流电频率是( )。正确答案:

1、50hz

45、串联电路中电阻总值为10ω,电压为100v,电流等于( )。正确答案:

1、10a

46、电梯使用的制动器,一般采用( )。正确答案:

1、直流

47、胸外心脏挤压法的压陷深度约为( )厘米。正确答案:

1、3~4

48、对触电者的救护工作常达( ),切不可半途而废,只有当触电者出现尸斑或尸僵,经医生作出死亡诊断后方可停止。正确答案:

1、数小时

49、国家标中,推荐性标准的符号为( )正确答案:

1、gb/t

50、( )是线路发热着火的主要原因。正确答案:

1、所供选择的答案都是

51、为防止意外触及裸露的带电体,应按要求保持足够的( )。正确答案:

1、间距

52、使用二氧化碳灭火器时,手要握在( ),以免冻伤。正确答案:

1、喷嘴的胶筒上

53、如触电者失去知觉但有心跳且呼吸困难,应立即( )。正确答案:

1、进行人工呼吸

54、在轿厢顶上的维修人员一般不得超过( )人。正确答案:

1、3

55、层门关闭后,在中分门层门下部用人力拉开门扇时,其缝隙不得大于( )mm。正确答案:

1、30

56、液压系统工作时,液压油的温升不得超过( )。正确答案:

1、40℃

57、切断电梯主电源的开关,应涉及( )的供电电路。正确答案:

1、拖动

58、具有无司机功能的载人电梯,应装设( )。正确答案:

1、超载装置

59、载人电梯的轿厢应装设( )。正确答案:

1、安全窗

60、载人电梯的轿厢应装设( )。正确答案:

1、限速装置

61、电梯的限速装置是指( )。正确答案:

1、限速器和安全钳

62、电梯上行失控(超速)时,电梯通过( )起作用制停。正确答案:

1、限速器-安全钳

63、( )装在轿厢顶上,以便于检修人员安全、可靠、方便地检修电梯设备。正确答案:

1、检修箱

64、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应设置电缆长度至少为3m的( )控制装置正确答案:

1、检修

65、制动器手动松闸扳手应漆成( )。正确答案:

1、红色

66、液压电梯正常工作条件是,应符合( )的规定。正确答案:

1、gb10058

67、有一台电梯的额定载重量为1000公斤,轿厢净重1100公斤,若平衡系数取0.5,对重应为( )公斤。正确答案:

1、1600

68、极限开关动作时,切断( )。正确答案:

1、总电源

69、电梯维修人员对电梯进行维护修理前,应在轿厢内或入口的明显处挂上( )标牌。正确答案:

1、“检修停用”

70、电梯曳引钢丝绳的张力差值应不大于( )。正确答案:

1、5%

71、在进行超载运行试验时,应断开超载控制电路,电梯在( )额定载荷下运行。正确答案:

1、110%

72、以检修速度上下运行进行电梯安全开关动作试验时,要求人为动作安全窗开关( )次,电梯均应立即停止运行。正确答案:

1、2

73、机械不工作时抱闸,机械运转时松闸的制动器,称为( )制动器。正确答案:

1、常闭式

74、电梯动力与控制线路应( )敷设。正确答案:

1、分开

75、电梯制动器的( )不超过60℃,曳引机的减速器温升不超过60℃,其温度不超过85℃。正确答案:

1、温升

76、电梯井道照明采用( )伏电压。正确答案:

1、220

77、电梯的安全钳装置应采用( )方式带动。正确答案:

1、机械

78、进入底坑检修工作时应( )。正确答案:

1、两人配合,带上安全帽,按下底坑急停开关,不要站立在对重下方

79、电梯轿厢中最安全的地方是( )。正确答案:

1、轿厢内

80、下列安全保护开关不会自动复位的是( )。正确答案:

1、端站极限

81、以检修速度上下运行进行电梯安全开关动作试验时,轿顶、底坑急停开关。人为动作( )次,电梯均应立即停止运行。正确答案:

1、2

82、电梯出现故障或停电困人时,电梯维修工应按以下方法盘车( )。正确答案:

1、先切断主电源,两人以上操作,一人把持盘车轮,另一人松开抱闸,然后开始盘动盘车轮

83、扶梯手动盘车装置应操作方便安全可靠,不允许采用( )。正确答案:

1、曲柄或多孔手轮

84、当使用检修控制装置时,扶梯上其他所有启动开关都应( )正确答案:

1、不起作用

85、液压电梯交付使用前,应进行空载和额定载荷运行试验各( )。正确答案:

1、4h

86、液压电梯供电系统断相、错相保护装置应符合( )的规定。正确答案:

1、gb10059

87、经批准移装的特种设备,在移装过程中应同时( )。正确答案:

1、按新标准进行改造

88、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后,( )应做好事故现场的处理与保护工作。正确答案:

1、发生事故单位

89、在轿厢顶上的维修人员一般不得超过( )人。正确答案:

1、3

90、电梯机房内钢丝绳与楼板孔洞每边间隙均应为( )毫米。正确答案:

1、20~40

91、在电梯出现超速状态时,( )首先动作而带动其他装置使电梯立即制停。正确答案:

1、限速器

92、限速器的运转反映的是( )的真实速度。正确答案:

1、轿厢

93、电梯使用合理科学的控制方式,可达到()的效果。正确答案:

1、高效节能

94、电梯在重载下行、()或减速制动过程中,大量的机械能通过曳引电机转换为电能,如能回馈给交流电网或供给其它电梯及设备使用,将可达到节省电能的目的。正确答案:

1、空载上行

95、节能产品认证是指第()方就产品规定的节能要求,给与书面保证的一种活动。正确答案:

1、二

96、最新修订的节能法指出: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标准煤以上的用能单位,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指定的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5000吨以上不满1万吨标准煤的用能单位均为得点用能单位。正确答案:

1、1万吨

97、封停特种设备期限超过1年但并未报注册登记机构备案的,或者封停设备不足1年的,重新使用时,均应当报注册机构进行验收检验。( )正确答案:

1、错误

98、特种设备不包括设备附属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设施,它们的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另行制定。( )正确答案:

1、错误

99、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正确答案:

1、正确

100、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执行依法制定的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正确答案:

1、正确

第10篇 电梯安全管理要求规范

一、电梯工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人员禁止操作。

二、电梯工每天对电梯全面巡视一次,发现问题或故障隐患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处理,并做好电梯《日巡视记录》。

三、部门经理在周检时组织电梯工对电梯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立即组织整改。

四、部门经理组织人员对电梯公司进行评审,评审合格后电梯公司方能承担电梯维修保养工作。

五、电梯工和机电工程师负责对电梯保养和维修工作质量进行检验。

六、各单位在消防中心设立报警点,保证电梯发生故障时能接到警报。

七、在电梯机房悬挂《电梯困人求援规程》,电梯发生困人故障时,严格按规定执行救援工作。

八、电梯在保养和维修时,应将警示牌和围栏放于电梯首层。

九、电梯工和电梯公司人员严格按照劳动局有关安全规定进行维修和保养工作。

十、经劳动局检测不合格未取得《年检准用证》的电梯严禁投入使用。

第11篇 塔吊、施工电梯和物料提升机安全管理办法

(1)必须购买合格的安全设施产品,严禁购买使用假冒伪劣产品。项目部在购买前,向工程管理公司提出申请,经工程管理公司审批后方可购买,购买后的发票,经工程管理公司签字,方可入帐。

(2)各种安全设施在使用时,必须按有关规定正确使用。安全设施在使用过程中,不经项目安全员同意,不得随意拆除。

(3)机械设备的使用贯彻谁用谁管,管用结合的原则。大中型机械设备实行定人定机,机长负责制,小型机械实行一人多机。

(4)特种作业人员由公司劳动人事处统一建档管理,每台设备需配备足够数量的操作工,严禁无证人员、临时人员操作,操作工必须定期接受特殊工种的专业培训,并取得合格证。

(5)严格执行操作工持证上岗制,机械操作工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保养规程,要做到正确操作、精心保养、合理使用,认真填写运转记录,并做到“三好”、“四会”(管好、用好、修好;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机械设备不得带病运转或超负荷违章作业。

(6)机械操作工必须听从施工人员的指挥,对于施工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可能引起危险事故的指挥,操作工有权拒绝执行。

(7)机械设备必须经常进行保养,贯彻谁用谁管,以养为主,以修为辅的原则,机械设备的维修由设备租赁公司负责,工程管理公司组织协调。

第12篇 某电梯维修保养安全管理措施

本公司电梯维修保养作业人员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安全施工方针、政策、法规、法令,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公司制定的“三三三四”原则:

三级安全教育:指员工进入公司上岗前必须接受公司、部、班组三级安全生产教育。

三检查:查现场隐患、查工具设备缺陷、查劳保防护用品的不正确使用。

三不放过: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四个及时:及时发现不安全隐患并排除、及时提醒操作人员注意不安全情况的发生、及时处理各种已发生的安全事故、及时汇报。

现场作业时必须注意的安全事项:

1、现场一般安全要求

⑴.搞好文明施工,所有电梯维修保养现场应保持机房、门口、轿厢、地坑等处的清洁,不能有垃圾有安全隐患的物体和非电梯用的物品堆放;

⑵.禁止在工作现场玩耍、打逗或做与工作无关的其他活动;严禁投掷工具、杂物。

⑶.禁止在工作现场或维修保养工作时间内饮酒;

⑷.易燃易爆物品要远离施工现场,如必须在现场使用的,应贴有“禁止烟火”的安全标识及有灭火器在附近,以防发生危险;

⑸.切割钢丝绳、补偿链或电缆时,人不能来回走动并要相互提醒注意安全;

⑹.电梯厅门口堆放工具或电梯部件时,一定要注意不妨碍其他人工作、行走、出入楼梯等行为。

⑺.原材料、废料等必须放在指定地点,分类堆放整齐,物体叠放不得高于3米。不准站在易滚动和堆放不稳的物件附近。

⑻.发现操作中的各种不安全因素,要立即停止工作,待消除后方可重新开始工作。当发生事故情况,做到“三不放过”。

2、个人劳动安全保护措施及配带器具

⑴.工作时必须穿工作服、工作鞋,带工作帽;

⑵.当使用电焊、气焊、喷灯时应使用安全防护面罩;

⑶.当切割钢丝绳或需爬高时,必须配戴安全带,安全带的着实点必须牢固,不可移动或折断;

⑷.如吊装轿厢时必须戴手套及安全帽;

⑸.电梯维修如需要断电维修时,在电源开关上必须挂上“禁止合闸”标志;

⑹.当两人合作作业时,口令必须一致,而且要互相重复,不能擅自操作。

3、电器装置

⑴.所有电源均属危险,36v以上电压足以造成重点事故,进行必须的带电作业时,应站在干燥木板或橡胶等绝缘体上操作;

⑵.在测试故障电压时,电压表应放置最高一档位置,以免发生危险;

⑶.进行基板测试或检查时,应避免用铁器或非绝缘体胡乱操作,避免基板损坏;

⑷.如需在控制柜或其他电源接临时电源时,连接必须牢固,并做到绝缘,电缆应具备足够长度,整齐摆放,并易于拆除;

⑸.控制柜断电操作后,在通电前必须核实是否有人操作,是否有人动过,更改或更换的部件是否正确,并互相提醒后方可重新上电。

1.电梯维修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法规、规范以及北京市地方标准《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规则》的规定,根据作业环境、条件等制定出详细的维保方案,并向维保人员讲明维保方案中的具体内容和要求,没有安全技术措施和未进行技术交底的不得维保。

2.维保作业人员必须取得质监部门颁发的上岗操作证,并穿好绝缘鞋及工作服,戴好安全帽,袖口,裤口要扎好。严禁穿拖鞋,高跟鞋或赤脚。

3电梯在进行维修、检查、清洁工作时,应根据具体情况断开相应位置的开关。

⑴在机房时应将电源总开关断开。

⑵在轿顶时应将安全钳联动开关和轿顶检修箱的急停开关断开。

⑶在轿厢内应将操纵盘上的电源开关断开。

⑷在底坑时,应将限速器张紧装置的安全开关和底坑检修按钮箱的急停开关断开。

3.进驻维保地点后,应与使用单位联系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好维保人员及周边来往人员的人身安全,并在明显处悬挂安全警示牌及警告标志。

4.电梯维修保养工作至少应有两名持证作业人员进行工作,严禁酒后操作和嬉笑打闹。

5.进入轿厢前首先要看是否轿厢停在此层,不可直接进入层门、轿门,防止踏空坠落。

6.电梯在维保期间,只允许开检修速度待维修保养作业完毕,正常速度试车时,工作人员应在轿箱内工作。

7.进入轿厢后要检查操纵盘各按钮是否可靠,急停开关是否起作用,轿厢内照明是否正常。

8.电梯在维修保养作业期间,禁止载客,电梯行走时按关好外层门,严禁人员出入,以免坠落。

9.严禁一脚踩在轿顶,另一脚踏在井道或其他固定物业作业,如特殊需要必须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并切断总电源。

10.多部电梯同时进行作业时,相邻作业人员要互相呼应关照,如确实难以保证安全时,相邻电梯停止运行。

11.在机房内进行维修时,必须将电源开关切断,挂“有人操作”的警告牌,并派专人监护。

12.曳引机、曳引绳及各转动部位工作人员处在防护位置车与下方人员联络时,不得手扶或身靠绳轮或曳引绳。

13.在机房操作轿箱时,必须与轿箱或轿箱的人员联系好,将轿门、厅门完全关闭,门锁作用正常。严禁在厅敞开情况下,开动轿箱。

14.在轿顶上不应有三人同时工作,而且不能开快车,必须用检修的速度运行,并且由轿顶控制开关。轿厢行驶时,不得将身体探出安全防护拦。

15.在检查换速及极限开关作业时,作业人员必须选好完全可靠的身体位置,开车前必须重复口令。

16.轿顶维修保养完毕,离开轿厢时,应把层门关好,轿顶各开关恢复正常。

17.工作时需要上、下底坑使用爬梯时,梯脚要落在实处,梯子上端不得靠在导轨上。

18.在底坑工作确需开车时,维修保养人员一定要站在安全位置,以防被电缆轿厢护脚板及平衡链绊兜倒。

19.对使用易燃易爆的酒精时,不得有明火,用剩的要妥善保管,废弃物要妥善处理。

20.在底坑工作完毕后,维修保养人员应在恢复各开关,确认安全正常后,方可登上底坑,关好层门后进行试运行。

21.电梯维修在发生下述三种严重情况时,须经有部门严格检查,修复鉴定后方可使用:

⑴当电梯发生严重冲顶和撞底时;

⑵发生地震时;微震和轻震对电梯的破坏不大,但轿厢或对重导靴有可能脱开导轨或一部分电线被切断,此时开动电梯就会引起意想不到的事故。

⑶发生火灾时:把各层厅门关闭,防止火势向其他层楼蔓延,将电源切断。

22.工作完毕后,电梯轿厢至少停靠距最低层三层以上,以确保维修人员安全撤离。

第13篇 电梯安全管理作业人员安全职责

一、电梯安全管理人员:

1、熟悉电梯有关的国家政策、法规,制定相应的管理方法,完善电梯的管理工作,检查和纠正电梯使用中的违章行为。

2、监督电梯作业人员认真执行电梯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3、编制电梯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计划, 组织、督促、联系有关部门人员进行电梯事故隐患的整改。

二、电梯驾驶人员:

1、严格遵守电梯安全操作规程,做到持证操作。协助电梯日常检查与维护保养人员对电梯进行检查和维护。

2.发现电梯存在事故隐患与故障及时向有关部门人员报告,不开故障电梯。

3、做好当班电梯运行情况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4、保持电梯轿厢与地坎清洁、卫生。

5、停用后将电梯停靠在基站,关掉电梯内电源开关,关闭锁上电梯厅门、轿门。

第14篇 物业电梯运行管理和安全预案

物业项目电梯运行管理和安全预案

为保证**项目电梯能够安全、正常的运行和使用,特制定以下内容:

一、电梯设有专门的责任人,并全面了解电梯的工作原理,掌握电梯运行规律,其职责是电梯的正常巡视检查,保证运行参数在要求的范围内,在巡查中应做到看、听、嗅、摸为手段,对运行中电梯的主要部位进行巡视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通知电梯专业维保单位处理,电梯责任人参与维保单位每月的电梯保养工作,并对维保单位工作进行监督、确认,验收合格后在月保养单上签字。

二、电梯维保安全操作如下:

1、维修保养时一般须切断电源,以免触电、卷入引绳、轮等造成人员伤亡和设备事故。

2、因维修保养须停机时,须确认轿厢内无乘客后方可停机。

3、在机顶做检修、保养工作时,除判断故障和调试需要外,禁止使用快车。

4、下底坑作业时,禁止关闭厅门,厅门口必须摆设告示牌,防止无关人员进入。

5、在底坑作业时,首先打开底坑灯,按下底坑急停开关,必须佩带安全帽。

6、机房、井道、底坑因工作需要动火作业时,必须遵守物业辖区消防规定,制定专人监视,事后清理火种。

7、维修保养结束时,必须认真清理现场,清点工具和物品。

三、安全应急预案:

1、电梯进水

电梯(指电梯设备或这些设备所处的区域)一旦发生进水情况应立即切断电梯总电源(包括动力和照明电源),阻止进水后,首先清理井道和底坑等处的积水。在电梯层门口设置“电梯故障、禁止使用”的警示牌,并书面告知该电梯停用原因,同时通知专业电梯维修人员(维保单位)进行维修。

2、发生火灾

楼宇一旦发生火灾,应立即拨打“119”电话,立即通过消防通道有序疏散建筑内的人员离开,劝阻人员请勿乘坐电梯。

立即启动电梯的消防迫降运行功能,按下电梯迫降开关,使电梯迫降至撤离层,使电梯内乘客快速离开。

3、发生地震

如果有地震预报,应将电梯停在基站,关闭电梯门,并切断电梯总电源(包括动力和照明电源)。

如果突发地震灾害,应立即使电梯就近平层,开门,使乘客立即离开轿厢,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立即切断电梯总电源(包括动力和照明电源)。

在发生地震后,电梯会自动就近平层,开门,使乘客立即离开轿厢,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通过对讲装置指导轿厢内乘客该怎么办,当确认轿厢无人后,切断电梯总电源。

地震后应由电梯检测部门对电梯进行安全检测并确认合格后,方可运行。

4、发生停电

如果接到停电通知,应在停电前将电梯停在基站。

如果突然停电,安保人员及时巡视检查有无困梯现象。如有人困梯,及时通知监控中心并对被困人做好解释和安抚工作,监控中心接到报警后据情况,通知维修组和电梯维保公司并做好通知记录。

来电后,维修组逐步检查电梯是否正常运行,如果出现异常联系维保公司处理。

5、困人救援

电梯发生故障且有乘客被困时,应迅速切断电梯总电源,同时通知电梯维修人员尽快至机房按《电梯救援使用说明》使用盘车装置,手动将轿厢移至平层区,打开电梯门救出乘客,在整个过程中应使用通话装置与轿厢内乘客通话,对被困乘客进行安抚,稳定其情绪,消除其恐慌感。不要轻易尝试释放乘客,并劝告乘客不要盲目尝试自救。为便于被困乘客救援,在轿厢内醒目处设置有维修单位名称、救援电话号码等信息的标识。

6、其他妨碍电梯正常运行的情况

一旦发现电梯运行不正常,应立即停止电梯运行,同时通知电梯专业维修人员进行检查。若有人员伤害或重大设备损坏时,积极组织抢救,并注意保护现场,同时立即报告所在地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省特种设备检测中心。

物业公司服务电话:

电梯维报公司电话:

省特种设备检测中心电话:*****

第15篇 大型设备塔吊电梯安全管理办法

一、管理 要求

1. 对进场的塔吊,应在充分调研、考证的基础上,选择有产品生产合格证,质量可靠、信誉好并有出厂合格证的产品。

2. 选择塔吊安装、拆除专业队伍必须持国家住建部或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资质、并有较强实力的专业租赁分包队伍。

3. 建立健全总包、分包商塔吊安全管理、维修、操作、指挥人员的“塔吊使用管理岗位责任制”。

4. 塔吊的安装、使用、拆卸等,应严遵守各机型《安装维修使用说明书》中规定和安全操作规程。

5. 塔吊的装拆前应由专业租赁分包编制装拆措施方案,并经项目总工批准方可实施。对参与拆装人员 要进行仔细的安全技术交底,分工明确,责任到 人。遵守装拆程序,并应有关负责人指挥,机械安全员全程监控。

6. 塔吊所有电气保护装置和各部位的安全装置,安装前均应认真检查,确认其完整无损、有效时方可安 装,强化安装过程的监督检验工作,确保设备本 质安全。没有保护装置的机械设备不得使用。设备带电部分,安装时应采取安全保护措施,以防发生触电事故。

7. 塔吊安装完毕后,由安装单位按规定进行调试。对各部位的安全装置要进行可靠性检验,对整机要进行负荷试验。全面进行自行检查验收,并将安装调试的数据和验收记录归档。

(1)在自行验收的基础上,由项目部、监理单位组成验收小组进行复核验收并按照验收表格认真填写验收记录。

(2)在复核验收的基础上,报请当地政府主管部门进行最终验收,检查验收合格的,发给《使用登记证》。不合格的,则发出《限期整改指令书》整改完毕后再进行复验。

(3)未经当地主管部门进行最终验收的设备,禁止使用。

二、技术 管理

1. 塔吊操作单位,应制订或完善塔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2. 塔吊应有完整的单机技术档案。

3. 塔吊各部位安全装置,和重要结构部位应定期检查检验,发现隐患及时消除,不得带病作业。

4. 塔吊操作专业单位,定期组织有关司索、维修、指挥人员学习安全操作规程。

5. 塔吊检修时,其结构、技术参数和电气控制系统都不得任意修改。其修改时,一定要事先提出修改 方案,经主管部门同意、项目总工师批准后,方 可修改。其修改部分,应进行性能检验,其性能不得低于原设计标准。

6. 加强钢丝绳的检查管理。钢丝绳的选用要符合规定,严格执行钢丝绳报废标准。

7. 严格索具管理。吊具、吊环、吊扣等应按规定选用材料。严禁对钓钩、吊环等进行补焊钻孔。钓钩须加设防脱钩保险。

三、塔吊 操作人员的培训管理工作

1. 塔吊作业人员、安拆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2. 塔吊实行机长负责制和交接班制度,详细记录每班检查和运转情况。

3. 塔吊司机必须听从地面指挥人员的指挥,听(看)到紧急停车信号,应立即采取安全停车措施。

4. 塔吊司机必须做到“十不吊”。

5. 司索工,必须熟悉起重工器具的基本性能和各种吊、索具的最大允许负荷、报废标准;

熟悉掌握捆绑 、吊挂要求和指挥信号;并严格执行本工种安全 技术操作规程。其他人员禁止擅自从事捆、挂钩工作。

6. 塔吊指挥人员应经过培训,熟知起重工基本知识,熟练掌握指挥信号。指挥者不得兼作挂钩工作。 严证无证、违章指挥。对于高层建筑物,应设上 下两名指挥。指挥人员要用对讲机指挥,确保指挥无误,保证垂直运输设备安全施工。

7. 塔吊操作人员、指挥人员在工作时间,不得无故脱岗。

8. 材料吊运 管理归口由项目工程部协调,各分包商须于使用垂 直运输设备前一天16:00 点前以书面方式提出申请,填写塔吊使用申请表,报项目部统一安排。项目安全部监督落,确保设备高效、有序的安全使用。

四、塔式 起重机的维护与保养工作

1. 经常性保持整机清洁,及时清扫。塔机安装好后,以及平时维修保养后,后臂上留下的杂物、零碎的配件、工具必须清理,严防塔机使用过程中高处坠物的发生。

2. 定期检查各减速机的油量,及时加油。

3. 注意检查各部位钢丝绳有无松动、断丝、磨损等现象,如超过有关规定必须及时更换。

4. 检查制动器的效能、间隙,必须保证可靠的灵敏度。

5. 检查各安全装置的灵敏可靠性,定期对重要安全装置进行安全性能效核并作好测试记录。

6. 检查各螺栓的松紧度,尤其塔身标准节连接螺栓,当每使用一段时间后,必须重新进行紧固。

7. 检查各钢丝绳头压板、卡子等是否松动,如有松动应及时紧固。

8. 检 查钢 丝 绳 、卷 筒 、 滑轮 、 吊钩 等 的 报废 , 应 严格 执 行 《塔 式 起 重机 安 规程 》(gb5144-94)和《 起重机 钢丝绳 保养、维护、安装、 检验和报废》(gb/t 5972-2009)规定。

9. 检查各金属结构件的杆件,腹杆及焊缝有无裂纹,特别应注意油漆剥落的地方和部位,尤以油漆呈 45 度的斜条纹剥离最危险,必须迅速查明原因并及时处理。

10. 塔身各 处的连接螺栓螺母及销轴等均为专用特制件,任何 情况下,绝对不能代用,而塔身安装时每一个螺栓必须有两个螺母拧紧。

11. 塔身标准节螺栓性能等级为 10.9 级,没有标注等级的一律不准使用。

12. 检查吊具的自动换倍率装置以及吊钩的防脱绳装置是否安全可靠。

13. 观察各电器触头是否氧化或烧损,若有接触不良应修复或更换。

14. 各限位开关和按钮不得失灵,零件若有生锈或损坏应及时更换。

15. 各电器开关,与开关板的绝缘必须良好,其绝缘电阻不应小于 0.5m。

16. 检查各电器元件之紧固螺栓是否松动,电缆及其它导线是否破裂,若有应及时排除。

17. 正确处 理好塔吊正常使用和维修保养的关系很重要。根据 多个项目的经验总结,设备在正常使用 过程中,让维修工去跟踪故障现象,准确发现故 障部位后,待工人下班时对设备的故障进行 及时处理,涉及到安全方面的故障必须立即停机 进行处理,既保证各队的正常施工,又确保了塔机的安全运转。

五、塔式 起起重机的安全检查

1. 实行层层安全检查制度:塔吊司机进行日常的简单检查;维修人员对整机进行日常的全面检查;塔 吊公司的专业人员负责每台塔机的周检、月检; 项目机械员每月对塔吊的安全装置、重要部件进行重点监控,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制,确保塔机的本质安全。

2. 项目测量组每月必须对塔机的垂直度进行监检,监测的数据必须记录归当。发现异常必须及时采取补救措施,严防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3. 塔吊的附着装置,附墙杆件和预埋件均为重要检查部位,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六、建立 健全塔式起重机安全管理资料

1. 基础资料:基础设计方案、地耐力测试记录、验槽记录、钢筋隐蔽验收记录、塔吊支脚、基脚螺栓埋设会签记录(加固措施、平整度测试记录)、基础砼强度试块报告、基础安装验收表记录、 基础脚、基脚螺栓进场验收记录(有生产许可证 、产品合格证、重复利用的基脚和基础脚螺栓须检测合格后方可利用)。

2. 塔吊安装前的资料:安装单位资质、安装人员资质(安装人员组织架构、各类人员操作资格证书)、安装安全协议书、安装方案、安装过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安装人员三级安全教育卡、安装前的安全技术交底。

3. 塔吊进场安装资料:塔吊的产品合格证、生产许可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备案证明、自检合格证明 、产品说明书、塔吊构件进场验收记录、安装过 程的监督检验记录、重大危险源的监控记录 、安装好后的第三方检测报告、内部验收书、塔 吊的使用登记、塔机的安全管理制度、塔吊 司机、指挥三级安全教育卡、上岗前的安全技术 交底、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

4. 使用过程管理资料:交接班记录、运转记录、维修保养记录、检查记录、使用过程安全生产事故应 急预案、过程附墙加节验收记录、群塔作业方案 ,防碰撞措施、防雷接地测试记录、垂直度 记录、重要安全装置定期效核记录、塔吊司机、 指挥、司索工班前班后安全教育。

5. 塔吊拆除资料:拆除方案、拆除班组的三级安全教育卡、安全技术交底、拆除过程的安全监控记录、拆除人员的操作资格证书、拆除过程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七、塔吊 安全管理过程控制

1. 塔吊基础

1.1 塔吊基 础脚为塔吊重要部件,必须保证其本质安全,把好 进场验收关,严禁使用不合格的基础脚 ,应使用原厂家提供的基础脚,且由租赁单位提 供基础脚的产品合格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特种设备制造监督检验证明等资料。

1.2 塔吊基 础一定要各项目根据不同型号塔吊参数编制有针对 性的塔吊基础专项施工方案,指导塔吊基础施工,确保塔吊基础安全。

1.3 塔吊基础脚安装注意事项:

(1)调平;

(2)加固(加固过程中严禁在塔吊基脚主弦杆上动电焊,否则会损伤基础脚),四个脚的水平误差不能大于 2mm;

(3)钢筋隐蔽验收;

(4)防雷接地隐蔽验收(防雷接地电阻不能大于 4 欧姆);

(5)对四个基础脚的水平度复测,四个脚的水平误差不能超过 2mm,合格后方可浇筑混凝土;

(6)现场必须制作两组以上砼试块,试块强度必须达到 95%以上方可安装塔吊;

(7)基础脚上必须套上校正框,方能保证塔吊基础节的安装。

2. 塔吊结构件及零配件进场验收

2.1 塔吊结构件不能有明显的变形、损伤,统一刷黄色漆。

2.2 重要的安全装置,如安全限位开关,安全碰铁必须安全可靠。

2.3 塔吊上的易损件,特别是钢丝绳要更换成合格的新钢绳。

2.4 所有电气元件必须安装牢固可靠,接线无松动现象。

2.5 塔吊上的电气设备必须有防雨措施,开关控制箱必须有防雨盖。

2.6 操作手柄上必须装设有安全回零开关。

2.7 塔吊操 作室里必须张贴安全操作注意事项和塔吊起重性能 曲线表,以便方便塔吊司机安全操作不同型号的塔机。

2.8 安装塔吊前要对塔吊基础承台予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安装。

3. 塔吊安装过程控制

3.1 熟悉方案

3.2 安全技术交底

3.3 安全监控、过程控制

3.4 塔吊调试、顶升

3.5 自检、内部验收、第三方检测、移交使用 。

第16篇 电梯使用安全管理内容

电梯的使用安全管理内容

为防止电梯因使用不当造成损坏或引起伤亡事故,必须加强电梯的使用安全管理。电梯使用安全管理主要包括:安全教育、司梯人员的操作安全管理、乘梯人员的安全管理、电梯困人救援的安全管理。

1、实施安全教育

由电梯管理员负责对电梯机房值班人员、电梯司梯人员和乘梯人员实施安全教育,使他们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熟知电梯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和乘梯安全规则。

2、电梯司梯人员操作安全管理

为了确保电梯的安全运行,司梯人员均持证上岗。并制定了相应的司梯人员安全操作守则:

1) 保证电梯正常运行,提高服务质量,防止发生事故;

2) 要求司机坚持正常出勤,不得擅离岗位;

3) 电梯不带病运行、不超载运行;

4) 操作时不吸烟、不闲谈等;

5) 执行司机操作规程:

a、每次开启厅门进入轿箱内,必须作试运行,确定正常时才能载人;

b、电梯运行中发生故障,立即按停止按钮和警铃。并及时要求修理;

c、遇停电时,电梯未平层禁止乘客打开轿箱门,并及时联系外援;

d、禁止运超大、超重的物品;

e、禁止在运行中打开厅门;

f、工作完毕时,应将电梯停在基站并切断,关好厅门。

3、加强对乘梯人员的安全管理

制定电梯乘梯人员安全使用乘梯的警示牌,悬挂于乘客经过的显眼位置。敬告乘梯人员安全使用电梯的常识。乘梯须知应做到言简意赅。警示牌要显而易见。乘梯须知内容是:

a、 用手按钮,严禁撞击

b、 不许吸烟,勿靠厢门

c、 运行之时,挤门危险

d、 危险物品,禁止进梯

e、 保持清洁,勿吐勿丢

f、 若遇危险,请按警铃

g、 超载铃响,后进退出

h、 儿童乘梯,成人携带

i、 楼内火灾,切勿乘梯

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16篇】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市电梯使用安全管理和日常维护保养,保证电梯安全运行,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国家有关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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