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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工务段生产经营业绩基础管理工作考核办法
工务段生产经营业绩、基础管理工作考核办法
为适应企业跨越式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强化生产经营业绩和基础管理工作,全面完成___各项经营目标,创建模范___,根据__劳发[2005]60号和[2005]109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
1、成立生产经营业绩及基础管理工作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___长、党委书记;
副组长:副___长、工会主席、
组员:行办、党群工作办主任、劳人、综合技术、计财、材料科长及行办企管、协理等。
2、生产经营业绩及基础管理工作的日常管理归口行政办公室,负责___生
产经营业绩和基础管理的实施及考核。
3、车间级单位相应成立生产经营业绩及基础管理工作小组
组长:主任、总支(支部)书记;
组员:技术人员、计工员、工长。
二、考核范围
机关各科室、各车间、华林公司、物业公司、康达经营部、汽车修理厂、劳服公司。
三、实施工作程序及要求
1、为全面完成路局下达的生产经营任务和各项经济技术指标,确保___生产经营目标的全面实现。年初,___根据路局下达的责任目标和考核指标进行分劈,下达到各车间级单位、机关各科室进行承包,各车间级单位党政负责人和机关科室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
2、各车间级单位应按季开展生产经营业绩和基础管理工作自查、分析、总结活动,提出整改措施并实施。各车间级单位、机关科室分别于当季末次月5日前向行办填报“生产经营基础管理考核评分表”(附后),7月5日和12月31日前上报“生产经营完成情况总结分析报告”。
3、行政办公室应充分发挥在生产经营业绩及基础管理工作中的统领和协调作用。每季开展经营指标、基础管理的动态检查、分析、汇总工作,有针对性的提出整改措施,认真落实考核制度。
四、生产经营业绩的考核内容
(一)生产经营业绩考核内容包括:否决指标、经营指标、生产指标、安全指标、服务质量指标、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定性定量指标。
1、否决指标:成本超支、安全未达到“六消灭、二控制、一实现”(段2005年安全工作奋斗目标,增加“消灭因供水、饮食卫生责任引起的中毒、传染性疾病事件);
2、经营指标:成本支出、水费、卫生费收缴率、多经收入及利润、执行工资总额计划等;
3、生产指标:___下达给各单位及部门年度生产(工作)指标。
4、安全指标:行车安全、人身安全、资产安全(含设备安全)无严重经济
损失、严重财务违纪(含私设小金库);
5、服务质量指标:无严重及以上路风事件,因供水、饮食卫生责任引起的中毒及传染性疾病事件;
6、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考核指标:党委及支部工作定性定量考核。
五、生产经营基础管理工作的考核内容
(一)、生产经营基础管理的考核内容包括:安全管理、落实生产经营责任、劳资管理、财务管理、法律事务管理、职工教育管理、班组建设、质量管理、物资及设备管理、计算机管理。
1、安全管理(责任部门:综合技术科、各车间级单位)
认真执行路局《运输安全考核奖惩办法》、《安全生产检查评估工作实施办法》、及“__系统安全质量专项考核办法”,严格按《_____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考核办法》,每季进行考核。
2、落实生产经营责任(责任部门:行政办公室、各车间级单位)
2.1、制定落实基础管理工作、生产经营指标的实施及考核办法。___在年初根据路局下达的全年生产经营责任制目标,按照方针目标管理要求,制定段《生产经营责任目标展开图》。各单位、部门应对照__《生产经营责任目标展开图》,制定具体的落实措施,要求展开到班组、落实到岗位(个人),并建立配套的管理考核制度。属本部门责任的,应指定专人负责;牵涉到其它部门配合的,应尽力协助、共同完成。
2.2、为确保生产经营责任中的各项生产任务、经济技术指标的完成,按“以收定支、节奖超罚”的原则,年初,由__制定下达各车间、机关各科室年度生产、工作任务、技术指标及财务计划,实行承包。
3、劳资管理(责任部门:人劳科)
3.1、劳动定额及定员管理:执行路局《劳动定额管理办法》,劳动定额管理
面达90%以上。按照__《劳动定额管理实施细则》,按定员组织生产与管理,现员达标率实现100%。
3.2、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建立“工效挂钩”工资分配制度,实行以“岗位达标”为主要内容的内部工资考核分配办法。
3.3、劳动用工管理:结合“双达标”考核,严格执行《_____班组建设及“班组达标、岗位达标、竞争上岗实施考核办法》,形成岗位能上能下、尾数培训的竞争上岗机制。
3.4、劳动工资计划与基金管理:按路局要求编制月、季、年度工资计划,加强工资基金管理,以收定支,控制总量,认真执行工资基金“一支笔、一家管、一本帐”的管理制度。
4、财务管理(责任部门:计财科)
4.1、成本管理:年初,成本计划以车间级为单位逐级分解下达,实行半年考核、节奖超罚、奖惩兑现。
4.2、资金管理:执行“路局银行账户管理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银行账户管理的通知”,执行银行结算制度和现金管理办法及路局“货币资金管理办法”,债权建立“四项制度”,按规定年度办理签认。
4.3、每季召开一次经济活动分析会,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对策并落实(有记录),资产管理帐实相符(财务、技术帐、卡、物一致)。
5、法律事务管理(责任部门:___行政办公室)
加强合同管理,执行路局、___合同管理办法。在经济活动中,合同管理员认
真履行职责,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办事,合同资料齐全、台帐管理规范,发生合同纠纷、侵权纠纷、劳动争议、行政争议及其它法律纠纷及时报告路局法律室,并依法采取措施妥善处理,避免造成经济损失。
6、职工教育管理(责任部门:综合技术、人劳科)
6.1 、“以人为本”,加强对职工教育工作的领导及管理,制定职工教育规划
和年、月度工作计划,职教经费专款专用,及时解决职教工作中的问题,做好工作总结。
6.2、健全教育管理制度,建立三级教育网和三级培训制度,落实好岗位责任制。
6.3、全面完成路局下达的职工岗位达标的目标与任务及委外培训任务,全员培训率和脱产培训率分别达到6%和2%,本年度培训计划兑现率达90%以上。按规定工人定职、改职、提职(含提升工长)进行培训取证,在岗职工100%持证上岗。按照路局《职工培训管理规范》,落实每个职工2年10天的脱产岗位轮训,每季开展岗位练兵、技术比赛,每半年进行一次事故救援演练活动,不断提高职工技术业务水平。
6.4、建立和规范职工个人技术档案,实行动态管理。岗位人员持证上岗、挂牌服务。职工培训考试采取计算机自动组卷管理,台帐齐全、规范,报表数据准确,上报及时。
7、班组建设(责任部门:行政办公室、各车间级单位)
加强对班组建设的有效管理,认真制定年度班组建设工作计划。落实路局《班
组建设暂行规定》、《强化班组现场控制、强化班组“双达标”工作,建立竞争上岗机制实施办法》、《班组“双达标”组织工作考核办法》及段实施考核办法,深入开展“岗位达标、班组达标”活动,创建自控型班组。
8、质量管理(责任部门:行政办公室)
结合贯彻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深入开展群众性质量管理活动,每年召开一次段qc成果发表会。
9、物资设备管理(责任部门:材料科)
9.1、认真开展物资大检查活动,做好物资大检查自查总结和库存物资清查
报表工作,仓库管理严格按路局《物资仓库检查评分标准》考核。
9.2、进一步建立健全物资采购管理制度,落实监督机制;采购计划有依据,
进料合同齐全;采购物资质量好;机械动力设备管理制度健全;帐、卡、物相符;设备使用、维修、保养符合规定。
9.3、应用物资现代化管理,使用微机管理料、帐,实现路局零库存管理的有关要求。
10、计算机管理(责任部门:行政办公室)
10.1、建立和健全计算机管理及机房管理制度,做到帐、卡、物相符,使用、
维护、保养符合规定,机房、设备整洁卫生,防火、防盗设施符合规定要求。
10.2信息化管理工作有检查、有记录,并将检查结果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11、技术监督管理(责任部门:综合技术科、___行政办公室、各车间级单位)
11.1认真执行《__工业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严把检维修施工质量关,确保供水质量,确保施工质量,杜绝不合格产品。
11.2 建全计量管理和计量器具量值传递体系,确保计量器具测量数据准确。
11.3 建立满足本单位需求的标准体系,建全段标准化三级管理网络,制定标准化工作规范和年度计划,对标准的实施特别是作业标准实施监督检查。
(二)、考核方式:
1、在___生产经营业绩及基础管理工作考核领导小组领导下,由__长办公室牵头,有关科室派员参加,对车间级单位、机关各科室的基础管理工作每季一次,经营业绩考核每半年进行一次考核。___考核领导小组根据对各单位、部门考核情况召开专题考核会议,依照考核标准,打出考核分,评定等级。总结分析存在的问题,按照贯标要求列出不合格项(整改问题通知单),提出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逐条落实。
2、生产经营基础管理工作和生产经营业绩考核标准:95分及以上为一级;90~94分为二级;85~89分为三级;85分以下为不合格。
六、奖惩办法
1、各单位、部门的考核与季度奖励挂钩。
2、各单位、部门与承包责任状兑现挂钩,基础管理考核与生产经营业绩考核得分按3:7比例计算,计算公式:生产经营业绩年度考核得分=生产经营基础管理全年四个季度得分总和÷4×30%+生产经营业绩年度指标考核得分×70%。据此兑现基础管理考核和业绩考核奖。
3、考核结果不合格的单位及部门,扣罚与奖励同等力度。
4、各单位(部门)年度考核结果,作为单位(部门)负责人年度工作业绩
考核的重要内容,同时,实行风险抵押制度,交纳标准为:各部门、车间级单位正职500元,副职350元;一年不合格给予黄牌警告,连续两年不合格调离其岗位。
_______
二○○五年十一月三十日
第2篇 国有县苗圃经营管理办法
县国有苗圃经营管理办法
___县国有___苗圃经营管理办法
一、国有苗圃是县属事业单位,行政上接受县林业局的领导,业务上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
二、按照《国有林场<苗圃>管理条例》的规定,国有苗圃应坚持“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原则。
三、以“管理国有苗圃,促进林业发展”为宗旨,生产培育优质良种壮苗,满足社会造林绿化的需要。
四、国有苗圃以编制国有苗圃规划计划,林木种苗生产供应,护林防炎,林木良种德育与新技术推广,苗圃职工培训管理,林木种苗调剂和林业住处服务为主要业务,开展多种经营。
五、土地经营管理:苗圃土地属于林地,归国家所有,不经省林业局审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在满足国家林业项目和苗圃生产自身用地的情况下,部分土地向社会招标租赁,以弥补苗圃生产资金的短缺。
六、生产经营管理:以培育园林绿化良种苗木为主,实行“统一经营,岗位承包,联产计酬,工效挂钩”的办法,生产达成一定效益程度,按照国家核定的从业人员工资基数,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不得。
七、人事管理:原则上服从县林业局人事安排,苗圃有人事管理权,在生产达成一定规模,产生一定经营效益,能够承受一定财力的情况下,苗圃可适当安排县林业系统分流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接收具备园林苗圃经营管理专业技术的大中专毕业生,今后一律不再接受退伍兵和临时工。凡县林业局在档管理的人员,苗圃予以缴纳养老保险金,发放退休金,其他打工人员不与苗圃发生任何劳动关系,干一天,发一天的小工费。
八、物资管理:苗圃生产必用的工具,办公用品,实行统一购置,专人管理,一律不外借。
九、水电管理:节约用电,节约用水,实行水电有偿使用,不论职工个人和租地居住户,按照国家征收标准收取水电费和房租。
十、财务管理:实行单独核算,企业化管理,财政定额(或全额)补贴。接受上级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管理,一般生产性开支由苗圃自主决定,重大项目和非生产性专业报请县林业局审批;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挪用苗圃项目和生产经费;征收的土地租金在保证退休人员养老金的前提下,用于职工工资,生产经营性收入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工资补助和工效挂钩奖励,一部分用于扩大再生产投入。实行定期报帐制度。
第3篇 某物业公司经营合同管理办法
物业公司经营合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广州市__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业公司)经营合同管理,维护公司利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经营合同是指由物业公司与其它单位或个人签订,并收取租金、合作酬金的各类经营性合同(包括《房屋租赁合同》、《商铺租赁合同》、《车位租赁合同》、《千卉街市租赁协议》、《××合作协议》、《××承包合同》、《××施工合同》等)。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物业公司签订的所有经营合同。
第二章合同的分类
第四条第一类:标的物所有权属为广州市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物业公司经营管理的产业,并由物业公司负责对外出租,收取租金而签订的合同。如《房屋租赁合同》、《商铺租赁合同》、《车位租赁合同》、《千卉街市租赁协议》等。
第五条第二类:由物业公司利用公共场地出租,并收取一定租金,而签订的合同。如《租场协议》。
第六条第三类:物业公司与其它单位或个人签订的合作经营性合同。如《××合作协议》、《××承包合同》、《××施工合同》。
第七条第四类:标的物所有权属为__花园业主,委托__地产出租、出售,由__地产收取中介费,协助签订的合同。如《房屋买卖协议》、《房屋租赁合同》、《商铺租赁合同》、《车位租赁合同》等。
第三章考核办法
第八条公司所有经营合同均由立项部门经理按照公司制定下发的《合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负责起草,办公室主任负责核稿,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方可签订。否则,扣罚立项部门经理、办公室主任各100元。
第九条在洽谈、签订合同过程中,侵占公司利益,假公济私,收取回扣、提成等好处费;未进行公开招投标或招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造成标的物招标价格明显不实,给予直接责任人除名或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条在洽谈、签订合同时,因把关不严,造成合同内容不全,条款不清、责任不明的,每处扣罚责任人200元,部门经理100元,主管领导50元。
第十一条 在洽谈、签订合同时,书写错误、字迹不清的,每处扣罚责任人10元; 公司领导发现的,每处扣罚部门经理30元。
第十二条房屋与商铺的出租价格一般以面积的大小、租金的高低,并参照周边相邻单位的平均价格,结合市场的实际情况评定后,报公司总经理批准。未对房屋与商铺的出租价格严格把关而造成损失的,扣罚合同洽谈、签订责任人500元,部门经理500元,主管领导300元。
第十三条在签订《千卉街市租赁协议》时,须统一将千卉街市所有档口公开招投标,按最高投标价格签订协议,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否则,扣罚合同洽谈、签订责任人100-300元,部门经理100-300元,主管领导100元。
第十四条公共场地的出租价格为50-60元/ m2/天,否则,扣罚合同洽谈、签订责任人50元,部门经理30元。
第十五条 各类租售业务的中介服务费用须按《广州市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标准》收取。否则,扣罚当值中介人员100元,部门主管50元,部门经理30元。或个人相关证件等资料的真实合法有效性。否则,扣罚合同洽谈、签订责任人30元,部门经理20元。
第十六条在签订合同时,洽谈、签订责任人须核实对方单位《营业执照》或个人相关证件等资料的真实合法有效性。否则,扣罚合同洽谈、签订责任人30元,部门经理20元。
第十七条在洽谈装修、经营免租期限条款时,须按照__花园住户手册中《装修管理规定》规定的装修期限给予场地装修施工或进场经营免租期限。否则,在公司领导未批准的情况下超期给予施工装修或经营免租期限10天以内(含第10天)的,扣罚合同洽谈、签订责任人100元,10天以上30天以内的,给予降工资一级,超期30天以上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十八条__地产当值中介人员未明确知会交易双方责任与义务,造成投诉或直接损失的,除赔偿损失外,扣罚直接责任人50-300元;降工资一级至开除的处分,扣罚部门主管100-300元,部门经理100-300元。
第十九条各类合同签订盖章生效后1个工作日内由部门经理送交集团财务一分部备查。否则,扣罚部门经理30元。
第二十条合同洽谈、签订责任人在合同签约生效后1个工作日内,报部门经理签发《内部通启》,送达保安部、工程部、服务中心,否则,扣罚责任人50元,部门经理30元。
第二十一条各类合同在履行过程中,保安部、工程部、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负协助、配合、监督责任。否则,每项扣罚工程部经理、保安部经理、服务中心主任各100元。
第二十二条各类合同在到期或履行过程中,出现的任何一方有违约或变更条款,由部门经理负责续租、合同终止及解除、变更部分条款等事宜的洽谈处理并报公司领导批准。否则,扣罚部门经理100-300元,后果严重的,给予降职降级。
第二十三条各类合同在履行过程中,由公司职能部门督导室、集团财务一分部负责监督与审查。因督导室督导不严,公司领导发现的,每次扣罚督导室相关督导员200元,督导室主任100元,主管领导50元。
第二十四条各类合同签订部门经理每月25日将各类合同签订考核情况报督导室复查。督导室每月不定期两次对各类合同进行抽查,将抽查考核结果与各类合同签订部门考核结果汇总后于当月26日报集团财务一分部实施。各类合同签订部门经理不报或晚报的,每次扣罚50元,错报、漏报的,每次扣罚100元,督导室主任不报或晚报的,每次扣罚50元,错报、漏报的,每次扣罚100元。
第二十五条以上的违规行为,连续发生两次,当事人加倍处罚;连续发生三次,作劝其离职处理。
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以上所扣款项均从当月奖励工资中扣除,直至当月奖励工资扣完为止。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4篇 _县国有苗圃经营管理办法
一、国有苗圃是县属事业单位,行政上接受县林业局的领导,业务上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
二、按照《国有林场<苗圃>管理条例》的规定,国有苗圃应坚持“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原则。
三、以“管理国有苗圃,促进林业发展”为宗旨,生产培育优质良种壮苗,满足社会造林绿化的需要。
四、国有苗圃以编制国有苗圃规划计划,林木种苗生产供应,护林防炎,林木良种德育与新技术推广,苗圃职工培训管理,林木种苗调剂和林业住处服务为主要业务,开展多种经营。
五、土地经营管理:苗圃土地属于林地,归国家所有,不经省林业局审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在满足国家林业项目和苗圃生产自身用地的情况下,部分土地向社会招标租赁,以弥补苗圃生产资金的短缺。
六、生产经营管理:以培育园林绿化良种苗木为主,实行“统一经营,岗位承包,联产计酬,工效挂钩”的办法,生产达成一定效益程度,按照国家核定的从业人员工资基数,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不得。
七、人事管理:原则上服从县林业局人事安排,苗圃有人事管理权,在生产达成一定规模,产生一定经营效益,能够承受一定财力的情况下,苗圃可适当安排县林业系统分流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接收具备园林苗圃经营管理专业技术的大中专毕业生,今后一律不再接受退伍兵和临时工。凡县林业局在档管理的人员,苗圃予以缴纳养老保险金,发放退休金,其他打工人员不与苗圃发生任何劳动关系,干一天,发一天的小工费。
八、物资管理:苗圃生产必用的工具,办公用品,实行统一购置,专人管理,一律不外借。
九、水电管理:节约用电,节约用水,实行水电有偿使用,不论职工个人和租地居住户,按照国家征收标准收取水电费和房租。
十、财务管理:实行单独核算,企业化管理,财政定额(或全额)补贴。接受上级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管理,一般生产性开支由苗圃自主决定,重大项目和非生产性专业报请县林业局审批;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挪用苗圃项目和生产经费;征收的土地租金在保证退休人员养老金的前提下,用于职工工资,生产经营性收入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工资补助和工效挂钩奖励,一部分用于扩大再生产投入。实行定期报帐制度。
第5篇 小区共有公用物业经营收益分配管理实施办法
住宅小区共有公用物业经营收益分配及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一、本实施办法依据《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__zz园住宅小区共有公用物业经营管理和收益分配细则》(2022年11月26日)、《__zz园住宅小区公共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2022年11月26日)制定。
二、本实施办法针对__zz园住宅小区现有共有公用物业经营项目的管理及收益分配制定了具体的实施细则。
三、本实施办法对今后新开展的共有公用物业经营项目的管理及收益分配提供参考依据。
第二章、地下车库共用停车位的停车收费管理和分配
一、地下车库公用车位的管理成本参照物业服务合同中的车位停放费为60元/个/月。
二、地下车库公用车位的年度停车收入扣除年度管理成本及有关税费后,剩余部分70%划入小区公共资金账户,30%划给物业公司用于补贴物业管理。
第三章、共用部位、共用设施、附属建筑物的广告发布
一、共用部位、共用设施、附属建筑物的广告发布包括电梯轿厢
内、会所外墙、道闸、灯杆、公共走道、广场灯箱等小区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附属建筑物上的广告发布。
二、小区内上述广告发布权归属业主大会,具体实施部门为业主
大会授权的业委会。为便于实施,由业委会、物业服务公司和广告发布方签订三方广告发布合同,由物业公司出具发票。
三、公共发布费扣除开票税费后,70%划入小区公共资金账户,30%划给物业公司用于补贴物业管理。
第四章、公共物业的租赁收入
一、现有公有物业的租赁权归属业主大会,具体实施部门为业主大会授权的业委会。
二、现有公有物业的租赁项目有:
1、原居委会用房13幢201室对外租赁;
2、北门岗(东面)场地租赁给招商银行(此项按3/7分成处理);
3、会所经营承包费
三、上述共有物业的租赁收入扣除必要的开票税费后,除第二项外,其他全额划入小区公共资金账户。
第五章、各类企业、商家在小区开展商业促销活动的进场费
一、在不影响本小区业主生活的情况下,可允许与业主生活相关的企业、商家在小区开展适度的商业促销活动。
二、上述商业促销活动的审批权归属业委会,物业服务公司负责进场商家的管理。
三、促销活动的进场费由业委会、物业服务公司、进场商家商议确定,由物业服务公司开具发票
四、进场费扣除开票费后,70%划入小区公共资金账户,30%划给物业公司用于补贴物业管理。
五、其他企业在小区开展商业活动收取的有关进场费参照本章相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公共资金的账户设立及管理办法
一、根据《__zz园住宅小区公共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现委托物业服务公司设立独立二级账户,今后视情况业委会也可以设立独立账户,作为__zz园住宅小区公共资金专用账户。
二、上述各类共有公用物业经营收益收缴后,物业服务公司在扣缴有关成本和税费后,须在收到款项次月15日前将归属业主的资金划入该账户,物业服务公司须自觉接受业委会对该账户的监督和管理。
三、资金使用参照《__zz园住宅小区公共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执行。
第七章、其他
一、本办法作为物业服务合同的附则,用于规范业委会及物业服务公司在共有公用物业经营管理方面各自的职责。业委会及物业服务公司均须遵照执行。
二、本小区内其他共有公用物业经营管理、收费及分配须参照执行。
第6篇 安全生产经营管理考核办法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本办法是在市场持续低迷、股东利润持续降低、企业面临生存危机的严峻形势下,为确保企业的发展与员工生存,特修改此办法。新办法把企业“效益至上、安全第一”贯穿于生产管理全过程,在原办法注重业绩考核的基础上,更加突出了效益考核,力求“效益上、薪酬上,效益下、薪酬下”,努力实现“企业与股东有效益,员工工资水平有保障”。
第二条本办法是公司安全生产经营管理考核的指导性文件。旨在进一步理顺管理机制,进一步理清生产与经营管理关系,进一步整合管理思想和方法,逐步建立起以效益为前提的生产管理理念,不断夯实安全生产经营管理基础,提高企业经济运行质量。
第三条本办法依据“公司发展战略”、“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安全生产运营管理合同”、“质量标准化管理办法”、“商品煤计量管理办法”、“人力资源管理办法”、“专项基金管理办法”、“经营管理考核细则”等各类管理制度而制定。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汇永集团公司所属生产矿井、华通公司、地勘公司、云信公司。汇永集团公司具有解释、修改权。本办法实施的同时,原考核办法废止。2022年,质量标准化检查将继续实行月度集团巡视检查(以查隐患为主)、季度集团组织综合检查的方式进行。
第二章考核组织、职责、方式、基本流程
第五条公司成立生产经营考核领导小组,公司总经理鹿志发、副总经理米玉峰分别担任正、副组长。成员由集团公司生产、机电、财务、人劳等部门经理及相关人员组成。集团公司财务部是生产经营考核常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白稷平、副主任于广学。
考核领导小组的职责是:通过对上月度生产、掘进、安全、完全成本(成本、专项基金工程)、质量标准化工作、利润等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考核,掌握完全成本的实际情况,理清基金项目的实施情况,最后依据上月度经营利润,提取上月度工资总额、矿领导班子工资总额。
第六条集团考核工作将在每月15日左右开始,原则上考核小组到现场逐单位考核,相关生产、技术、成本、安全、基金管理、股东财务、行政矿长等人员参加。考核工作,时间服从质量。
第七条考核工作要针对集团确定的内容和标准逐项进行,单位专业部门要提报真实有效数据,需要提前进行的各项准备工作由集团财务部负责催办。原则上凡是与成本和费用相关的工作内容力求全部考核。
第八条集团公司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召集、组织考核具体工作。原则上商品煤产量、掘进进尺计划与完成情况由生产部负责提供;完全成本(含矿管成本)、利润、专项基金的完成由财务部负责提供;安全质量标准化及当月巡视检查结果(查出安全隐患)由生产部负责集合并提供;需要矿现场提供的其它备查资料由矿提供。
第九条集团人力资源部依据集团公司考核结果,按照本办法相关条款,分别提取工资总额及班子成员工资总额,并出具“__矿yy月工资总额及班子成员工资提取审批单”。最终,财务部负责出具“__矿yy月度生产经营考核情况通报”。
第十条月度最终生产经营情况通报要体现出完全成本真实性、基金项目实施情况清楚、矿承包成本控制有效等主要内容。对通过考核提出的生产经营过程中相关问题,考核领导小组要协助矿拿出有效措施。
第三章 考核内容、办法
第十一条集团公司月度生产经营考核主要内容:商品煤验核量、掘进进尺验核量、安全及质量标准化建设、矿管成本、回收率、基金项目的实施、各项管理制度落实、矿管成本、利润计划的完成等。
第十二条商品煤、掘进进尺、商品煤回收率指标依据集团月度下达计划和完成情况考核。最终计量则依据集团公司《商品煤计量管理办法》、《掘进巷道月度验收管理办法》、公司领导签字的“yy月份商品煤验核量报告”提报,集团生产部负责。这是各单位和部门最终计量报告,也是所有按照吨煤统计经济数据的唯一依据。关于商品煤回收率的考核及特殊煤层地质情况,可以提出修改计划。
第十三条 矿井工资来源实行商品煤吨煤含量提取,与安全、利润、成本、回收率、质量标准化、掘进等各项指标完成情况挂钩考核确定。各生产服务单位分别根据各自特点执行相关规定。
应提取工资总额=商品煤验核量×吨煤单价
实际提取工资总额=应提工资总额±挂钩考核增减额
班子成员应提工资来源为按吨煤提取后分为基本工资和基本绩效工资,基本工资经测算约占35%,不与各项指标挂钩考核,以65%的基本绩效工资为基数与各项指标挂钩考核。实际提取等于应提工资加减考核增减额。
应提工资=商品煤验核量×吨煤工资(年薪标准/计划产量)
应提工资=基本工资(35%)+基本绩效工资(65%)
实际提取=基本工资+基本绩效工资±挂钩考核增减额
第十四条矿管直接成本原则上按照年度计划下达,逐月不作调整。直接成本是完全成本的重要基础,是矿绩效工资考核的重要内容,由于自2022年开始,经营考核重点增加了利润计划考核内容,且在测算过程中是以利润计划倒推出直接成本,成本再压缩空间较小,因此,矿管成本月度考核将按计划成本超、降总额的20%扣减、增加矿工资总额。月度矿管成本实际发生与计划总额比较,其结余、超支1%对应领导班子基本绩效工资的2%进行奖、罚。最高奖、罚领导班子绩效工资的10%。月度超支,年度直接成本累计有结余(利润完成),将按对应基本绩效工资在年末予以补足。
严格控制成本费用跨月结算,特别是矿务工程、零星签证费用、修理费用等,每发现一次按金额的2%扣减领导班子绩效工资,最高扣减领导班子绩效工资的5%。
第十五条加强专项基金管理控制和考核力度。各单位专项基金均不突破年度资金计划总额。遇特殊情况发生计划外专项费用时要相应调减年度其他项目,如不能进行调减,公司将按计划外专项基金发生额的10%扣减工资总额,按发生额的2%扣减领导班子绩效工资,最高扣减领导班子绩效工资的5%。此项考核原则上按月计划考核和兑现,可以结合全年完成情况予以调整。
第十六条关于质量标准化检查考核,继续依据集团公司《质量标准化检查管理办法》,按照安全和“一通三防”专业、机电管理专业、采掘工程质量专业和综合专业的考核评分情况进行考核。各专业评分以90分为标准,每降低1分,分别扣罚工资总额10万元、扣罚领导班子对应基本绩效工资3%。
质量标准化检查仍实行月度巡视检查、季度综合检查,月度原则上以矿自检为准,自检分数不计入考核。但季度综合检查结果将纳入下个季度,实施全季度(三个月)考核。巡检过程中或者地方政府检查过程中,发现下列重大安全隐患将进入当月考核:“发现一次失爆、发生重伤一人次、出现一次重大财产事故事(停产3小时以上、直接损失一次5万元以上)、情形比较恶劣(主井断带、工作面大冒顶等)生产和机电事故、无计划停风停电导致瓦斯超限”等重大隐患,每出现一次(项),扣罚矿工资总额30万元。同时扣罚领导班子月度安全奖50%。发生1人次死亡事故,扣罚月度工资总额50万元,同时取消班子成员当月安全奖和年度安全奖。发生2人及以上死亡事故,自发生月份起,取消全矿安全奖,并取消当月效益工资。2022年,集团依然执行安全奖50%按月兑现,年末经过公司考核批准后,兑现另50%。
第十七条掘进考核要加强掘进计划的严肃性,按照月度、季度(季度实行平衡制)验核米数,月度每欠尺10米,扣罚工资总额1万元,领导班子实行月度进尺每欠尺1%,扣罚领导班子绩效工资的3%,季度完不成季计划的75%、半年完不成计划50%的,分别按未完成计划比例,同比扣罚领导班子成员季度末月份对应基本绩效工资。
增加掘进工程“无效进尺、计划外签证”考核,无效进尺按照欠米考核,计划外签证工程,按照不超过工程单价10%为考核依据,超出部分由工资总额承担。
第十八条商品煤回收率,按照月度计划,每降1%,分别扣减工资总额10万元,分别扣罚班子成员对应基本月度绩效工资3%。
第十九条为实现公司由业绩考核向效益考核转变,公司对所属矿井在矿管直接成本考核的基础上再实行利润计划考核,因此,计划的合理和科学性尤为重要。经过公司商定:每月利润计划的确定,主要依据年度利润计划指标的分解、上月市场平均价格、下月度基金使用计划、矿管成本计划和井下实际生产条件等因素下达计划。按当月利润超降额的20%增减应提工资总额;增减工资总额的30%对领导班子进行奖、罚。最高奖、罚领导班子绩效工资的50%。月度未完成利润计划,而年度累计完成利润计划时,对月度扣减的基本绩效工资在年末予以补足。
每月计划成本为年初确定的吨煤成本费用(或总费用)乘以月度实际商品煤产量;销售收入计划等于上月实际吨煤平均销售价格乘以当月实际商品煤产量;实际销售收入和实际计划完全成本费用的差额即为月度利润(或亏损);实际实现的利润和实际计划利润的差额即为月度利润增加、减少额。
第二十条董事长年终奖考核,将根据年初签订的责任状各项经营指标和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考核,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励。
第四章其它
第二十一条全公司各个生产矿井每月商品煤生产、材料费、成本、掘进进尺、煤炭销售等完成截止时间统一为:每月最后一天24点。每月1-2日,集团生产部负责出具产量验核报告,集团所有相关利润完成、成本计算、工资提取等依据都以此为准。
第二十二条自2022年开始(1月份除外),集团月度生产计划改为生产经营计划,计划下达实行会审制。其计划内容增加成本计划、利润计划、专项基金计划等经营指标,这些指标将是经营考核的依据。月度计划的下达要增加其严肃性。
第二十三条为体现考核的真实性,真正体现出当月“效益上薪酬上、效益下薪酬下”,自2022年2月份起,各基层单位一律在每月下旬,依据集团生产经营考核结果发放上月度工资。
第二十四条辅助单位根据集团相关要求测算年度工资水平和总额,集团公司将根据当月完成的工作量、结合不同工作性质进行考核,提取的工资总额需要集团公司批准。
第二十五条为体现出月度矿管成本的真实性、准确性,公司将把矿管直接成本进一步分解,将在月度计划单价中,对波动影响较大的矿务工程及支护材料费用、综采搬家倒面费用不纳入考核。
第二十六条各单位工资实发不得突破集团考核同意发放额度5%,超过此额度,按超发额同比例扣发矿领导班子绩效工资。
根据《生产运营管理合同》相关条款,因非管理原因导致矿井停产,应向股东申请支付矿井维持费,集团公司考核后,工资不足部分由矿井维持费工资部分补充。
第二十七条生产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发生不可抗力、不可预见自然灾害)等重大变化时,集团公司另行研究解决考核等相关事宜。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解释权属于汇永集团公司。
附件:1、__矿yy月工资总额及班子成员工资提取审批单;
2、__矿yy月工资总额及班子成员工资挂钩考核明细表;
3、公司经营管理考核细则。
第7篇 物业公司多种经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物业公司《多种经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条:为进一步强化《多种经营管理办法》的有效执行,提高在运用过程中的可操作性,根据公司的相关管理制度,特制订《多种经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下称'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由公司财务部、品质培训部负责管理、解释。
合同的申报、审核、审批
第三条:合同总金额在500元(含500元)以下,期限在3个月以内,管理中心(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与合作方进行约定,约定可以选用口头或书面形式。在执行前5天向公司品质培训部、财务部报备。每月底以书面形式报备财务部及品质培训部。
第四条:合同总金额超过500元,管理中心(处)在与合作方确定意向后,草拟合同报公司审核,总经理审批。
第五条:报审的合同由行政与人力资源部负责签程,合同的审核审批应在接到合同后7个工作日(含周六、周日)内完成,遇相关负责人出差,审核审批时间自动顺延,行政与人力资源部向管理中心(处)反馈。
第六条:行政与人力资源部负责合同在审核审批过程中意见的反馈。
第七条:修改后合同由管理中心(处)再次报公司审核审批,执行本细则第五条、第六条,直至盖章签约;
第八条:合同签字盖章生效后,我方原件由行政与人力资源部备份,管理中心(处)留存复印件,并由行政与人力资源部将复印件送至财务部备份;
第九条:管理中心(处)负责合同的执行,严格履行合同内容,接受公司品质培训部、财务部对合同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其它
第十条:其它未涉及的事项按照《多种经营管理办法》执行。
第十一条:本细则为《多种经营管理办法》的组成部分,经公司经营班子、部门会签后生效。
第8篇 岩土公司年经营责任承包管理办法
岩土公司2003年经营责任承包管理办法
岩土公司2003年经营责任承包管理办法
为进下深化改革,强化管理职能,提高市场竞争力,依据总院2003年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1、2003年经济指标
1.1指标划分为:主指标、升级指标、挂钩指标。
1.1.1主指标:上交院管理费130万,历年工程应收款回收率达到65%以上,当年工程款回收率达到80%以上。
1.1.2升级指标:工程质量合格率100%,安全无伤亡事故,工程项目盈利率达到85%。
1.1.3挂钩指标:经营产值1000万。
2、风险抵押金
依据总院之规定,公司核心层成员在受聘到岗的同时,向总院财务处交纳承包风险抵押金,交纳标准为:第一责任人为10000元,公司核心层其它成员为6000元。
3、组织机构、职责及薪酬
3.1公司核心层。公司依据总院要求,组建以内部骨干为主的核心层,核心层人员规模控制在7人,实行核心层聘用员工的用工制度。
3.1.1核心层为公司的经营管理决策层,对公司的经济发展、经营质量、工程质量、生产安全、队伍稳定、综合治理、思想建设等负全责。
3.1.2公司核心层按照总院的要求:一是对核心层成员实行经营风险抵押(抵押标准详见本办法第2第);二是工资实行月度限额借贷;三是模拟量化持股权,在完成本办法第一条经济指标的前提下,实行净利提取薪酬的分配制度。
3.1.2.1薪酬。公司核心层实行净利提取薪酬的分配制度,净利系指税后净营业利润减去上交院管理费后的余额。以当年6月30日、9月30日、12月31日为基准点由总院对公司经营情况进行审计和考核,审计前实行工资月度限额借贷,有净利则按60%计提薪酬,余额与升级指标挂钩,无净利则不提,并与应收款挂钩,达到指标的全发,达不到则欠发挂帐。
3.1.2.2工资月度限额借贷标准(见3.1.2.3条表列示)
月度限额借贷的时限为6月30日,之前实行标准限额借贷,之后按净利提酬分配。
3.1.2.3模拟量化股权。总院以注册资本为总量,以主专业为基础,以2003年度经营计划中上交管理费为基数,给公司核心层模拟量化的服权为195万股。据此公司核心层成员间股权配置比例依据分工不同,权责差异,对第一责任人、主要经营者、主要骨干依据下表比例标准量化持股。
核心层成员
股权配置比例
模拟量化持股量
在总量化股权中的占比
工资月度限借标准
杨卫新
1.5
48.75万
25%
2500.00
张湘东
1.2
39万
20%
2300.00
乐有福
1.2
39万
20%
2300.00
冉兆军
1.1
35.75万
18.3%
2200.00
生产技术骨干(3人)
1.0
32.5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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岩土公司2003年经营责任承包管理办法
16.7%
/
说明:
⑴股权分配比例与净利提取薪酬比例相挂钩。
⑵公司核心层人员的组成为:班子成员+生产技术骨干。对生产技术骨干进入核心层采取年终绩效考评确定的方式,考评之前设定为公司虚拟核心层成员,参与公司重大经营事项的决策。
⑶绩效考评依据:实现经营产值、实现经营利润、上交院管费贡献率。属公司联系任务交由项目承担的贡献系数为1.0,自行联系任务贡献系数为1.5。同时考虑个人能力专长因素(营销专业、技术专长、项目承包运作管理专长)综合测评确定。
⑷绩效考评指标:年自行联系任务80万以上或作为项目负责人个人完成经营产值100万以上且项目运作管理成效显著或在公司急难险重、技术含量高的工程中担任负责人有突出业绩的。
⑸公司从模拟量化总股权中分出16.7%的股权量化给年终经绩效综合考评后(列前三名者)进入公司核心层的生产技术骨干,并按绩效情况,贡献率大小确定量化持股比例,据此参与净利提酬分配(二次分配)。
3.2业务管理层
3.2.1公司业务管理人员依照各自分工,岗位职责对所分管的业务工作负全责。
3.2.2对业务管理层员工实行工资+补贴,一岗一薪的薪酬分配制度,工资逐月按标准发放,补贴按60%随工资发放,40%部分以岗位工作质量考核后确定发放或减免,每季度考核一次。
3.2.3工资、补贴标准
岗位
月工资标准
月补贴标准
业务主办
1100.00元
1100.00元
业务人员
900.00元
900.00元
3.2.4对缺勤、脱岗、疗养等不在岗人员不执行补贴。
3.3项目技术层
3.3.1公司项目技术人员实行项目承包和工资月度限额借贷相结合的薪酬分配制度。
3.3.2工资月度限额借贷标准
岗位
月度工资限额借贷标准
项目经理
1500.00
项目骨干
1400.00
项目一般成员
1200.00
说明:项目骨干系指具有中级技术职称或持有项目经理、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培训上岗证资格人员。
3.3.3工资月度借贷额从项目单项工程承包费中切扣,月度限额借贷的时限为6月30日,之前全额预借,之后若项目承包费中工资切足的足额发放,不足的欠发或只借发基本生活费,待切足后补发。
3.4劳务层
3.4.1公司劳务层实行劳务承包和工资月度限额借贷的薪酬分配制度。
3.4.2工资月度限额借贷标准
岗位
月度借贷标准
吊车操作人员
1000.00元
辅助服务人员
900.00元
3.4.3工资月度限借额从所承担的工程劳务承包费中切扣,月度限额借贷的时限为6月30日,之前足额预借,之后,若劳务承包费中工资切足的全发,不足的不发待切足后补发。
4、项目承包管理
4.1项目承包管理的主旨:以项目承包为主线,以成本控制为纽带,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以技术质量为链条,以过程控制为基础。
4.2项目承包的原则、内容
4.2.1项目承包原则:核定费率、风险抵押、节余归已、超支抵赔、跟踪监控、审计兑现。
4.2.2项目承包内容:质量、安全、工期、成本、收款、后期服务。其它内容以院管理目标为准,对因上述内容所造成的损失,由承包项目部全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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岩土公司2003年经营责任承包管理办法
承担。
4.3项目承包切块及核算办法
4.3.1对岩土工程勘察类项目实行成本+差费的承包切块方式。
4.3.1.1差费为切够工资和应计提的三金、三险后的剩余部分,超计划成本又无原因的,超支部分须从差费中抵扣。
4.3.1.2承包差费比例:依据工程规模大小,难易程度划分确定,详见下表:
a、依据工程规模确定如下差费计提比例
工程规模(万元)
≤2
>2
≤5
>5
≤10
>10
≤20
>20
≤50
>50
≤80
>80
≤100
>100
差费
比例
15%
14%
13%
12%
11%
10%
9%
公司指导价
以上为乌市差费比例,如为外区项目,比例可适当上调0.5~1.0%。
b、依据工程难易程度确定差费比例调整系数如下:
难易程度
简单
一般
复杂
调整系数
0.6~0.8
0.8~1.0
1.0~1.4
工程难易程度按工程的技术难度、工期要求、自然情况、工艺要求等由总工程师综合确定。
4.3.2对以使用机械为主的岩土施工类项目采取单项工程承包价或竞标价的承包方式。
4.3.3项目成本内容:人工费(劳务费)、材料费、机械费、现场管理费、调遣费、修理费、设备占用费、工资附加费、租凭费、业务招待费、收款费、中介费、外区住宿费、车马费、资料审核费、打印费、总承包工程属项目承包产值部分的总承包管理费等除上交管理费之外的所有支出。
4.3.4项目核算兑现计提顺序为:⑴费用、⑵人员工资、⑶差费。
4.4项目承包风险抵押金
依据总院承包管理办法之规定,对於工程承包须建立风险抵押金制度,项目部在与公司签定项目承包合同的同时,应按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向公司一次性足额交纳风险押金,具体比例为:50万以内的工程按工程中标额的3%交纳,50万以上的工程按2%交纳。风险抵押金由承包工程的项目部人员共同承担。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交,否则不得承担项目的施工。风险抵押金实行专款专存,待工程结束,无质量安全问题,项目报帐完毕,后期服务结束后,一次性连本带息返还。
4.5项目承包方式
4.5.1凡由公司承揽的工程,采取内部竞标或公司指定委托相结合的方式,以确定工程承包项目部的归属。
4.5.2项目内部竞标的具体流程为:公司发布招标信息→项目部编制投标报价书→投标→议标→确定中标项目部→签定项目承包责任书→项目实施运作。
4.5.3公司内部工程均采取保护市场不保护价格的原则,一律遵循市场价,实行中标基础上节余归已,超支自负原则。
4.6项目的成本管理
4.6.1项目的成本管理是成本预测,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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岩土公司2003年经营责任承包管理办法
计划实施的系统管理活动。项目部应建立以项目经理为中心的成本控制体系,以确定项目部成员的成本责任、权限及相互关系,形成全面、全过程的成本控制。
4.6.2工程实施前,承包项目部必须根据工程方案向公司编制上报工程“成本计划”、“劳务用工计划”、“资金使用(用款)计划”,经公司审定后方可进行施工。
4.6.3公司实行以审批的成本计划控制成本支出,控制人力资源和物资材料的消耗,以审批的用款计划控制成本费用支出的项目成本全程控制。
4.6.4项目部在工程施工运作中,由於发生设计变更而导致成本增加,如因项目部自身运作导致的,超计划成本部分由项目部自行承担,如甲方认可追加费用的,可酌情考虑,成本减少的,节余部分归项目部。
4.7项目质量、安全管理
项目部在工程施工运作中,因自身管理原因而造成质量、安全等方面的事故及问题,依照院《经营责任承包管理办法》相关条款及公司质量安全管理办法对比处罚。对工程质量公司总工有否决权,质量否决的项目,公司不予核算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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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项目工期管理
各项目部应对工期予以充分的重视,凡因项目工期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承包工程的项目部承担,对因项目部自身原因未能在合同工期内交付成果的项目部将处以不低於1000元的罚金,从项目风限抵押金或兑现中扣除。
4.9项目劳务用工管理
4.9.1劳务用工实行公司统管,凡因工程所发生的劳务分包均在统管之列,项目部有提供劳务承包方的建议权,无决定使用权。
4.9.2劳务队伍的选择提供,公司针对具体项目,采取劳务竞标比价的方式,确定工程的劳务队伍,签定劳务合同,确保以最优的价格提供给项目部。
4.9.3各项目部在所承包项目实施前,必须向公司提交“劳务用工计划”,经公司签审后报交总院劳务主管部门审批备案,凡劳务费超支又无原由或劳务用工与公司及总院备案不符的或无劳务用工计划的,劳务费用一律不签批,责任由项目部承担。
4.10物资材料采购管理
公司对工程大宗物料的采购实行专控(包括钢材、水泥、油料等),项目部有权对1000元以内的材料自行采购,但必须报公司审批,单项物资材料在2000元以上的,必须报经公司比价采购。
4.11工程款回收管理
4.11.1对於工程款的回收遵循:谁负责的工程谁负责收款,谁负责清欠,收款与兑现挂钩的原则。对於收款难度大,关系不易协调的工程,项目部可请求公司出面协助清欠收款,费用由项目部承担。
4.11.2对於项目清欠不积极主动或不去清欠的,公司将从该项目承包费中提取相应比例的清欠收款准备金清欠,欠款回收后,从项目兑现中抵扣,引发诉讼的,费用由项目部承担。
4.11.3项目兑现以收款为第一要件,项目工程款回收率达到85%以上的,可按50%兑现差费,余额差费等工程款全额回笼后,审计兑现。
4.12项目后期服务管理
4.12.1项目后期服务主要系指:验槽、检测、交桩、会签、后期回访及相关甲方要求的技术服务等,服务费用由项目部承担。
4.12.2对於后期服务:原则上谁的项目谁负责提供服务,如遇特殊原因,不能办理,可委托其他技术人员代为服务办理,如自己不能办理而又未委托其他人员代理,而由公司办理的,责任人除应承担相关服务费用,而且要承担相应的经济处罚。
4.13财务报帐管理
4.13.1项目部在切块范围内,向财务所提供一切帐费,必须凭正规、合法的统一税务发票报帐,白条、收据的上税费用由项目部自理。
4.13.2严格控制备用金。项目所承包工程除现场管理支出所必须的备用金外,其余支出均应以支票方式转帐支付。
4.13.3项目的报帐时限。对於项目所发生的成本,须由经手人签字,项目经理初审,公司经理签批后方可入帐报销,对於项目所提支票的报帐期限为:市区3个工作日。对於项目的报帐时限,以提交资料为基准,10个工作日内必须向公司财务清理完毕,否则每延迟一天,按报帐额的2%扣罚兑现。
4.14项目分配及纪律管理
4.14.1项目部成员间的分配应体现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允许项目成员间按照岗位不同、责任大小、绩效情况在分配上拉开一定比例的差距,但须公平、公正、合理。
4.14.2项目在兑现前,应向公司提交经项目部成员议定、签字认可的兑现分配方案,经公司批准备案后方可承兑。
4.14.3所属项目部应规范强化内部工作和劳动纪律,项目成员如在项目运作过程中无故不服从工作管理、调配,所分管范围内的工作,因自身原因造成重大失误,影响了工程顺利实施和开展的,项目经理在报经公司批准后,有权对其解聘,解聘后按院及公司劳动纪律相关规定处理,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4.14.4未经公司同意,任何员工不得私自挂靠、转包外单位施工,否则,一经发现查实,将给予严肃的行政和经济处罚。
4.15内部联系任务的管理
4.15.1公司鼓励员工自行联系任务,联系任务实行单项工程按比例切块奖励给联系任务人的方法。
4.15.2联系任务切块内容包括联系任务人员的工资、六金、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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岩土公司2003年经营责任承包管理办法
金、差旅费、中介费及与联系任务有关的其它花费。
4.15.3联系任务的切块比例,比例大小、多寡与参与程度、工程规模、工程类别、效益等情况综合考虑确定,岩土施工类工程封顶10%,岩土勘察类工程封顶为15%。
4.15.4员工自行联系的任务,既可由联系任务人所在项目部自行承担施工,也可交由公司选择项目部承担,如自行承担的,除按规定比例上交院管费、税金等费用外,留於公司的费用以不超过10%控制。
4.15.5公司管理人员联系任务按10%封顶包干,其中中介费控制在8~8.5%,联系任务费按1.5~2.0%考虑计提。
5、公司劳务层的承包管理
公司劳务层依据现有人力和设备资源,实行人员优化组合,单机承包的运作管理办法。
6、本办法未涉及内容依照总院及公司相关制度、规定、办法执行。
7、本办法自二00三年元月一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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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理管理层岗位分工
一、核心层
1、杨卫新(公司经理):负责公司全面工作,为第一责任人。
2、张湘东(副经理兼支部书记):负责公司内部经营管理、公司党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3、冉兆军(副经理兼工会主席):负责公司生产经营(生产组织协调、市场开发、生产安全、项目部协调管理)及公司工会工作。
3、乐有福(公司总工):负责公司技术、质量、安全、培训工作兼安全。
二、业务管理层
1、闫鑫粒(经营办主任):负责工程预算、合同管理、项目成本预测、项目成本计划、项目切块、项目内部招投标、项目成本管理考核工作及收款。
2、陈红(会计):负责会计、审计、成本核算、费用控制、项目成本监控、核算及与总院财务处的协调等。
3、吕静柳(出纳):负责记帐、报表、核算等。
4、董红(业务员):统计
三、分工原则
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分工协作、互有交叉。
岩土公司组织机构设置
一、机关
经理:杨卫新经营办主任:闫鑫粒
副经理:张湘东(兼书记)会计:陈红
副经理:冉兆军(兼工会主席)出纳:吕静柳
总工程师:乐有福业务员:董红
二、生产部门
1、项目经理部
№1项目经理部经理:王建平成员:贾纯真芦兴财
№2项目经理部经理:苏碧才成员:吕新会张乐
№3项目经理部经理:朱克令成员:刘奇志李昕
№4项目经理部经理:安享茂成员:赵玉成段丽霞
№5项目经理部经理:姚东成员:薛强欧阳立光张平
2、强夯分队
一分队队长:王宏军队员:陶其华张金良
二分队队长:张继东队员:苏伟东宋振宜
三分队队长:韩振东队员:吴海周治坤
服务人员:朱进李建军
三、公司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杨卫新副组长:冉兆军(常务副组长)乐有福
成员:王建平苏碧才朱克令安享茂姚东
四、公司质量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乐有福副组长:杨卫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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岩土公司2003年经营责任承包管理办法
成员:王建平苏碧才朱克令安享茂姚东
五、公司稳定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张湘东副组长:杨卫新冉兆军
成员:王建平苏碧才朱克令安享茂姚东
岩土公司党支部及群工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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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党支部
a、支部委员会
支部书记兼纪检委员:张湘东
组织兼宣传委员:冉兆军
生产委员:杨卫新
b、支部党员
张湘东杨卫新冉兆军王建平朱克令芦兴财张继东
c、党员责任区划分
第一责任区负责人:张湘东负责辖区:公司机关、№2项目部
第二责任区负责人:冉兆军负责辖区:№5项目部、强夯分队
第三责任区负责人:杨卫新负责辖区:№4项目部
第四责任区负责人:王建平负责辖区:№1项目部
第五责任区负责人:朱克令负责辖区:№3项目部
二、工会委员会
主席:冉兆军
职工代表:冉兆军、张湘东、王建平、朱克令、王宏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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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篇 装饰城信用经营户评选管理办法
装饰城市场'信用经营户'评选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市场经营行为,维护市场交易秩序,提高广大经营户整体素质,提升市场信誉度,促进市场的持续繁荣和发展,分局决定在所辖市场广泛开展争创'信用经营户'、打造'信用市场'活动,结合市场实际,特制订'信用经营户'评选标准及程序如下。
一、评选标准:
(一)凡市场内持有营业执照的各类经营户,且在市场内经营壹年以上的;
(二)按时交纳工商管理费、税费及其他规费的;
(三)诚实守信,无不良行为记录的;
(四)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规行为;
1、不制售假冒伪劣商品;
2、不销售走私贩私物品;
3、不制售非法出版物;
4、无不正当竞争行为;
5、无侵犯消费者权益行为;
6、无欺诈行为;
7、遵守有关广告、合同、商标、市场管理等法规的;
(五)遵守场规场约,无违纪违约行为;
1、遵守计划生育管理规定;
2、认真维护场容场貌,商品摆设规范;
3、不占道堆货、占道经营;
4、遵守有关市场消防安全制度;
5、爱护市场公共财物和设施;
6、执行划行归市规定,不超范围经营商品;
(六)遵守商业道德,无失信誉行为;
1、主动出具《信誉卡》;
2、不缺斤少两,不以次充好,不强买强卖;
3、不无故拖欠、拒付货款及无理压价克扣价款;
4、无侵害客商、消费者人格尊严的行为;
5、拾金不昧、文明经商、礼貌待客;
(七)其他行为方面;
1、服从管理部门的领导和管理;
2、不围攻、谩骂、殴打工作人员,不妨碍公务(含协从者);
3、证照齐全,按规定悬挂营业执照、进场交易证、税务登记证;
4、执行明码标价规定;
二、评选程序:
(一)根据评选标准,凡符合条件的经营户,填写《市场申报表》,由工商所会同市场信用办公室审查后报分局核准;
(二)分局成立审核小组,严格按评选标准进行审核,并征求市场内有关职能部门意见后,对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并确定等级,予以授牌;
(三)每季评选一次;
(四)违反上述评选标准之一的,经审核小组讨论通过,予以摘牌,且一年内不得申报参评。
附:信用经营户申报表
第10篇 物业项目共有部位和共有设施经营管理办法
物业项目共有部位和共有设施经营管理办法(试行)
(20__年_月_日业委会会议通过)
第一条 为服务全体业主,维护山庄业主的合法权益,对业主共有部位和共有设施进行商业开发。
第二条 业主共有部位和共有设施是指山庄内道路、绿地、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等。
第三条 开发经营项目应有利于保护和提升__整体价值、品牌和形象,有利于满足业主需求、活跃山庄气氛和凝聚山庄人气。
第四条 鼓励全体业主、物业公司或其他人士对共有部位和共有设施进行商业开发,在现阶段给予一定优惠。
第五条 开发经营项目,由经营开发人提出申请,征得相关业主和业主委员会同意,按照《议事规则》第二十六条的规定进行公示。
第六条 所有开发经营项目须依法办理有关手续、依法经营。
第七条 经营所获取的收益,在扣除必要管理成本后,由全体业主共享,可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或者提升物业管理和服务方面的需要。
第八条 业主委员会与开发经营者签订经营合同,合同内容包括经营项目名称、地点、时间,经营收益分配,承担相关责任等。
第九条 业主委员会对经营项目进行监督管理。
第十条 本办法的修改、补充、解释须经主委员会会议全体委员三分之二同意,并按照《议事规则》第二十六条公示。
第十一条 本办法经业主委员会会议三分之二委员同意通过,按照《议事规则》第二十六条公示后生效。
第11篇 县国有苗圃经营管理办法
___县国有___苗圃经营管理办法
一、国有苗圃是县属事业单位,行政上接受县林业局的领导,业务上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
二、按照《国有林场<苗圃>管理条例》的规定,国有苗圃应坚持“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原则。
三、以“管理国有苗圃,促进林业发展”为宗旨,生产培育优质良种壮苗,满足社会造林绿化的需要。
四、国有苗圃以编制国有苗圃规划计划,林木种苗生产供应,护林防炎,林木良种德育与新技术推广,苗圃职工培训管理,林木种苗调剂和林业住处服务为主要业务,开展多种经营。
五、土地经营管理:苗圃土地属于林地,归国家所有,不经省林业局审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在满足国家林业项目和苗圃生产自身用地的情况下,部分土地向社会招标租赁,以弥补苗圃生产资金的短缺。
六、生产经营管理:以培育园林绿化良种苗木为主,实行“统一经营,岗位承包,联产计酬,工效挂钩”的办法,生产达成一定效益程度,按照国家核定的从业人员工资基数,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不得。
七、人事管理:原则上服从县林业局人事安排,苗圃有人事管理权,在生产达成一定规模,产生一定经营效益,能够承受一定财力的情况下,苗圃可适当安排县林业系统分流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接收具备园林苗圃经营管理专业技术的大中专毕业生,今后一律不再接受退伍兵和临时工。凡县林业局在档管理的人员,苗圃予以缴纳养老保险金,发放退休金,其他打工人员不与苗圃发生任何劳动关系,干一天,发一天的小工费。
八、物资管理:苗圃生产必用的工具,办公用品,实行统一购置,专人管理,一律不外借。
九、水电管理:节约用电,节约用水,实行水电有偿使用,不论职工个人和租地居住户,按照国家征收标准收取水电费和房租。
十、财务管理:实行单独核算,企业化管理,财政定额(或全额)补贴。接受上级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管理,一般生产性开支由苗圃自主决定,重大项目和非生产性专业报请县林业局审批;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挪用苗圃项目和生产经费;征收的土地租金在保证退休人员养老金的前提下,用于职工工资,生产经营性收入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工资补助和工效挂钩奖励,一部分用于扩大再生产投入。实行定期报帐制度。
第12篇 景区门票经营管理办法
风景区门票经营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景区门票经营管理工作,保障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景区门票优惠办法,鼓励涉旅单位组织游客来__风景名胜区游览,根据《风景名胜区管理条 例》、《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__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__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天管会)负责景区门票的监督管理工作,授权__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经营与管理。
第二章 门票票务管理
第三条 __风景名胜区、__国家森林公园使用的门票经天管会主任委员办公会议审核同意后,由天管会财务科、__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办公室、计划财务部与县税务部门商定定点印制,严禁其它部门或个人私印、伪造。
第四条 天管会负责__风景区门票的设计、印制、保管、进出库、核对等有关工作。天管会财务科设票务专职(或兼职)保管员,负责门票的保存、领用、回收登记、核算等工作。公司财务部定期到天管会财务科领取门票。门票所到公司财务部领用。
第五条 由于门票调价、霉变、重新设计等原因,造成库存门票报废,票务保管员应及时清理造册,报天管会审批后,由天管会财务科、公司总办、计划财务部负责监督销毁。
第六条 天管会财务科每月月底编制门票进出库明细表,公司计划财务部编制门票使用情况明细表报天管会领导和公司负责人。
第三章 门票结算管理
第七条 凡进入景区的非团体游客一律现金购票,一人一票,凭票入山;团体游客签单后,必须一人一票,凭票入山。对二次进入景区游览的散客,由门票所负责监督实施。
第四章 团体门票折扣优惠管理
第八条 为进一步开拓__旅游市场,对有关涉旅服务行业实行门票优惠和奖励相合的制度。优惠和奖励实施办法由公司制订并报天管会同意后实施。
第五章 接待优惠门票管理
第九条 上级党正领导、上级主管部门、其他风景区等正常行政接待及新闻界来人要求减免门票,县级班子、有关部门要求减免门票的,须书面申请,原则上由常务副主任一支笔审批,或由常务副主任委托其他分管领导审批,由天管会办公室按规定办理门票减免手续。经营性接待需要优惠门票的,由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审批后,公司办公室按规定办理门票优惠手续。
第十条 新闻媒体记者、__旅游协会理事、离休人员及持有国家旅游主管部门颁发的旅_政执法证、旅行社经理资格、导游证、县内地陪证等有效证件的人员,在门票所检票口办理有关手续,可免票进入景区游览。
第十一条 在校学生、现役军人、残疾人进入景区游览,按有关规定的优惠比例执行。儿童进入景区浏览必须要有监护人同行,1.2米以下儿童免票,1.2米以上儿童购优惠票进入景区。1.2米以下儿童未能有监护人同行的,拒绝其进入景区。70岁以上或持有老年证的老年人凭其持有的身份证、老年证,可免票进入景区。
第十二条 县内常年为__旅游做出贡献的社会宣传人员及创作人员,由本个提出申请,经天管会研究后,由公司发放常年免登山证。
第十三条 经县文化局、公司综管部批准在景区从事摄像的经营服务人员,经县旅游局、公司综管部批准同意在景区从事抬滑竿的经营服务人员,经县工商局、公司综管部批准同意在景区从事旅游商品经营、茶水点供应的经营服务人员,凭文化局、旅游局、工商局各自发放的相关经营许可证和公司发放的入山证,可免票进入景区。
第十四条 驻山单位工作人员,驻山周边乡、镇在景区从事旅游服务的宾馆、饭店经营服务人员,须经驻山单位、景区宾馆(饭店)提出书面申请,经公司综管部审核后,到公司办理免票入山证(一人一证)后,可免票进入景区。凡未带入山证或入山证与其本人身分不相符的驻山单位、景区宾馆(饭店)经营服务人员,必须购买门票进入景区。
第十五条 县内相关执法部门进入景区开展执法、管理、监督、服务等工作,凭其本人持有的执法证,可免票进入景区;周边乡、镇进入景区协助管理的相关工作人员,须经所在乡、镇政府向天管会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发放免票入山证。
第六章 门票售检工作管理
第十六条 公司根据工作需要应设立售票口和检票口,实行售、检票分开管理。门票售检票具体工作事务由公司制定实施办法。
第七章 门票稽查管理
第十七条 为加强门票稽核和监督工作,天管会将成立门票稽查小姐,人员从相关职能科、室、局抽调。
第十八条 稽查主要指对门票经营管理机构的售、检票人员、享受团体门票折扣优惠的单位、行政接待减免和优惠门票、游客偷、逃门票等方面的监督检查,以及对门票票务管理、团队门票折扣优惠单位从签单到结算、年终票务决算、售、检票人员徇私违规、营私舞弊等方面的监督稽查。
第十九条 对景区门票稽查采取不定期、不定点、不定时以及暗查、明查、抽查等方式进行。
第八章 奖励与惩罚
第二十条 对门票经营管理工作认真负责、严格执行本办法、服务热情文明、有突出表现的单位或个人给予表彰并奖励。
第二十一条 对社会各界人士监督门票的经营管理予以积极支持,对举报门票售、检票人员有徇私违规、营私舞弊行为的,对举报人予以保密,一经查实,给予举报人一定的奖励。
第二十二条 对提供游客故意偷、逃票进入景区线索的个人,经天管会、公司有关部门管理人员的查实,给予提供线索的个人所查补票额30%的奖励。
第二十三条 对未经门票口上山的游客属故意偷、逃票进入景区的,以及周边乡、镇的当地村民或景区经营服务人员带领游客偷、逃票进入景区的,一经发现并查实,除补购门票外,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或行政处罚。
第二十四条 天管会、公司工作人员利用工作之便徇私违规等让无票、证人员进入景区的,一经发现并查实,视其情节轻重,给予其停职直至开除公职的处理。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暂行办法自发布之时起执行。原来制定的有关门票经营、管理、团体折扣优惠、接待减免优惠等有关规定,同时废止。如与国家或上级主管部门新的法律、法规有抵触的,执行国家或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本暂行办法由天管会负责解释。
第13篇 某某物业公司多种经营管理办法
某物业公司项目多种经营管理办法
1、目的:
为适应公司多角化经营的需要,规范各项目多种经营活动的经营行为,加强公司对各项目多种经营活动的管理。依据公司质量手册b版质量管理体系,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各部门、管理中心(处)开展的各项多种经营活动,活动是指:除物业管理服务以外开展的经营活动,内容包括:便民服务、房屋装修、房屋租赁、场地租赁等。
3、管理机构及工作职责
3.1管理机构
3.2工作职责:
3.2.1品质培训部负责多种经营活动的归口管理
3.2.2品质培训部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对各项多种经营活动经营方合同的评审,上报总经理批准
3.2.3品质培训部、计划财务部负责对管理处多种经营活动合同执行过程的监督、检查
3.2.4各管理中心(处)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确定开展多种经营活动内容,并向公司品质培训部申报
3.2.5各管理中心(处)负责实施多种经营活动规划及合同实现
3.2.6计划财务部负责对多种经营活动的收费管理及监督检查
3.2.7品质培训部协助各管理中心(处)处理多种经营活动合同纠纷的处理
4、程序
4.1多种经营活动的立项、申报
4.1.1新组建管理处根据小区的实际情况及开发商的要求,确定开展多种经营活动的内容,填写《经营品种申报表》,向品质培训部申报
4.1.2在管项目的管理中心(处)依据小区内业主的需求,在不违反小区管理规定的情况下,开展多种经营活动,填写《经营品种申报表》向品质培训部申报
4.2多种经营活动的方式
4.2.1各管理中心(处)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自营或委托经营的方式
4.2.2采用自营方式,管理中心(处)向品质培训部上报经营计划或经营方案,批准后方可实施
4.2.3委托经营方式由管理中心(处)或其他部门向公司推荐1至3家经营方,供公司参考选择,品质培训部组织项目部门对经营方进行评审,填写《经营方评定记录表》,报总经理批准
4.3合同(方案)评审、签定
4.3.1采用自营方式,由品质培训部组织公司相关部门对管理中心(处)自营方案进行评审,报总经理批准,管理中心(处)执行评审结果
4.3.2委托经营方式由管理中心(处)与公司评审的合格经营方草拟合同报公司评审,由品质培训部组织相关部门对合同进行评审
4.3.3管理中心(处)执行评审结果,与确定的委托经营方确定合同内容报公司加盖合同专用章
4.3.4合同到期后,管理中心(处)根据合同的执行情况,就合同的继续签订及合同的内容变更是否报公司评审,管理处按照评审结果处置
4.4合同(方案)实施
4.4.1管理中心(处)按照选定的多种经营活动的经营方式,执行合同和实施经营方案,每月向公司上报,实施情况在工作月报中反映
4.4.2计划财务部依据合同(方案)有关费用的条款,实施费用的收支管理与控制每个月向总经理汇报
4.5监督检查
4.5.1品质培训部监督、检查管理中心(处)合同(方案)的执行情况,对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向管理处及时指出,并要求管理处立即纠正、整改
4.5.2计划财务部实行月度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在公司月检报告中反映
4.6合同(方案)结束时,管理中心(处)做好合同的收尾工作,并向公司出具总结报告
附件1、《经营品种申报表》
附件2、《经营方评定记录表》
附件3、《文件会签单》
第14篇 苗圃经营管理办法
县国有苗圃经营管理办法
一、国有苗圃是县属事业单位,行政上接受县林业局的领导,业务上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
二、按照《国有林场<苗圃>管理条例》的规定,国有苗圃应坚持“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原则。
三、以“管理国有苗圃,促进林业发展”为宗旨,生产培育优质良种壮苗,满足社会造林绿化的需要。
四、国有苗圃以编制国有苗圃规划计划,林木种苗生产供应,护林防炎,林木良种德育与新技术推广,苗圃职工培训管理,林木种苗调剂和林业住处服务为主要业务,开展多种经营。
五、土地经营管理:苗圃土地属于林地,归国家所有,不经省林业局审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在满足国家林业项目和苗圃生产自身用地的情况下,部分土地向社会招标租赁,以弥补苗圃生产资金的短缺。
六、生产经营管理:以培育园林绿化良种苗木为主,实行“统一经营,岗位承包,联产计酬,工效挂钩”的办法,生产达成一定效益程度,按照国家核定的从业人员工资基数,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不得。
七、人事管理:原则上服从县林业局人事安排,苗圃有人事管理权,在生产达成一定规模,产生一定经营效益,能够承受一定财力的情况下,苗圃可适当安排县林业系统分流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接收具备园林苗圃经营管理专业技术的大中专毕业生,今后一律不再接受退伍兵和临时工。凡县林业局在档管理的人员,苗圃予以缴纳养老保险金,发放退休金,其他打工人员不与苗圃发生任何劳动关系,干一天,发一天的小工费。
八、物资管理:苗圃生产必用的工具,办公用品,实行统一购置,专人管理,一律不外借。
九、水电管理:节约用电,节约用水,实行水电有偿使用,不论职工个人和租地居住户,按照国家征收标准收取水电费和房租。
十、财务管理:实行单独核算,企业化管理,财政定额(或全额)补贴。接受上级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管理,一般生产性开支由苗圃自主决定,重大项目和非生产性专业报请县林业局审批;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挪用苗圃项目和生产经费;征收的土地租金在保证退休人员养老金的前提下,用于职工工资,生产经营性收入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工资补助和工效挂钩奖励,一部分用于扩大再生产投入。实行定期报帐制度。
第15篇 w市场经营户用电管理办法
市场经营户用电管理办法
1、经营户租用、购买的门面、摊位、写字间、仓库等房屋内的供电设备(电表、闸刀、保险、插座、线路等)应自觉爱护,正常使用,未经允许,经营户不得私自移动,更不准将其房屋专用电结给其他经营户使用,违反者将停止供电,并限期恢复,理赔损失。特殊情况需移动供电设施的,须事先书面申请,经物管部同意后再派人移动,一切材料、人工费用由经营户承担。
2、严禁超负荷用电。经营户的用电在不违背《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条件下,其用电设施累计负荷不得超过电表规定的额定负荷量,具体标准如下:
表型(a)额定负荷量(w)
5 10 20 40
≤1000 ≤2000 ≤4000 ≤8000
凡因超负荷用电,造成的一切损失,一律由引发事故的经营户承担赔偿。
3、经营户在用电过程中,供电设施发生故障,经营户擅自处理而造成的一切损失,一律由经营户承担赔偿。
4、经营户用电必须按表计量使用,不准在电表以外搭接电线用电,一经查实,将停止供电,并按全场当月交电费总额的5-10%赔偿。
5、凡经营户所用房屋内堆放的货物,必须与供电照明设施及灯炮保持至50厘米的距离,仓库及堆存易燃易爆的地方严禁使用白炽灯泡照明,凡属违规堆放货物造成的一切后果,一律由引发事故者赔偿。
6、经营户必须按时交纳当月电费,逾期每日将按电费总额的5%加收滞纳金。
7、严禁用三丝(铁丝、铜丝、铝丝)代替保险,违者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行负责。承担赔偿。
8、本规定所列条款,各经营户请自觉遵守,凡违反上述规定所造成的一切损失,一律由经营户自行承担,并负责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