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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区中医院投诉管理办法
中医院投诉管理办法
根据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院投诉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结合我院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1、成立书记、院长为组长,副院长、副书记为副组长,各职能部门为成员的投诉管理领导小组,投诉管理办公室设在党委办公室,统一受理,归口分类处理。
2、投诉接待时间:正常工作时间由投诉管理办公室及有相关职能部门接待;非正常工作时间(中午、夜间和休息日)由医院总值班接待。
3、投诉实行“首诉负责制”,全院各职能部门、科室及工作人员有无条件接受病人或服务对象投诉的责任和义务,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投诉人。对于能够当场协调处理的投诉,应尽量当场协调解决,并做好记录;不能当场解决的投诉,主动引导、及时上报投诉管理办公室协调解决。首诉接待科室及人员不履行职责或推诿投诉人,按照医院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2篇 中医院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办法
中医院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办法
一、见习人员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相关条件、符合医院见习执业相关要求,并与医院签订云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后方可进入医院见习,见习期间双方按协议履行职责。
二、见习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上级医师指导下进行医疗实践活动。不得独立从事任何临床诊治性服务。必须保护病人的安全和隐私权,尊重病人的知情权,不得损害病人的权益。
三、见习人员由医院根据专业统一安排岗位。
四、见习期间医院发给国家规定的生活补助费。
五、见习期间必须遵守医院规章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
第3篇 省中医院来院进修人员科室轮转管理办法
省中医院来院进修人员科室轮转管理办法
一、医院鼓励高资历的进修人员来我院专科进修,来我院进修人员必须具有执业医师、执业药师、执业护士资格,临床工作三年以上,进修时间不低于6个月;并进行考核。
医院积极鼓励、支持我院医、技、护、药各临床专业科室不断提高自身技术水平与学术影响,提高带教能力,吸引外院医、技、护、药人员来院进修。
二、专科进修:由各临床专业科室安排病区、门诊及相关辅助科室的轮转进修。
三、普内、普外进修:指普遍轮转进修内科或外科的二级科室,所选择的科室一般应进修2个月以上。
四、选科进修:高资历的进修人员(指本科毕业临床工作5年以上,或专科毕业临床工作7年以上,或具有中级职称者)可以选择进修科室,允许同时选择大内科与大外科的二级科室,所选择的科室一般应进修3个月以上。
五、教育处根据进修人员报到时选定进修类别和时间编制进修人员轮转表。转换科室时间为每月1日;如中途欲更改进修计划必须在每月20日前书面向教育处提出,填写《z省中医院外来进修人员变更进修科室申请表》,教育处酌情安排。
六、进修人员报到后,由教育处负责进行岗前培训,进行职业道德及医院规章制度的教育,同时进行岗前考试。
七、大内科、大外科负责具体安排进修轮转科室,其中包括1个月的急诊科或icu(不到6个月的进修,可不安排);同时,为便于进修人员选择进修科室,及时进行科室情况介绍。
八、各科室须加强进修人员的考勤管理,在日常工作中,要求进修人员提前15分钟到岗,并做好准备工作。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无故旷工,并遵守《z省中医院来院进修人员请假管理规定》。对无故矿工、迟到、早退且经教育不改者,教育处有权将该进修人员退回原单位。
九、本规定由教育处负责解释,以前相关规定同时作废。
十、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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