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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试验室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试验室必须以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执行院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充分落实安全社产的各项规章制度,提高全体员工安全生产素质,更好的完成各项试验任务,特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如下:
1工作前必须 熟悉设备性能、仪器原理及状态
2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违反各项规章制度。
3化学试剂使用,严格遵守领用手续,使用时看好说明及使用方法。
4 试验室内设备做到平时自检,季检,每年对所有设备安全检定一次,做好记录并标识。
5对新员工临时用工应进行安全教育并记录,受教育人签字。
6工作期间必须穿工作鞋。
7 试验室内严禁吸烟。
8、严禁同时使用两种以上的大负荷电器。
9 试验室必须做到专人负责安全,人走电断。
10 禁止私用电器设备。
第2篇 工地试验设备管理办法
工地试验设备管理办法
第一节总则
为确保工程质量,加强试验设备的工作用管理,提高试验检测水平,现根据《__高速公路管理办法》和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制定管理办法
第二节 设备管理的目的、范围、职责
第一条 目的
对仪器设备进行有效的控制和管理,确保其技术状态符合要求,以保证检验结果的准确性。
第二条 范围
适用于对检验仪器设备及其软件的配置、使用、维护与管理。
第三条 职责
1.试验室主任
提出仪器设备的采购与维修计划。
2. 设备管理员
2.1 负责仪器设备管理和采购。
2.2 负责检验仪器设备的安装、调试、检查和维修工作。
2.3负责仪器设备购置、验收、使用、维护及修理的有关记录及资料的管理,建立设备档案。
3. 检验人员
负责授权使用的仪器设备的日常保养和维护工作。
第三节 工作程序
第一条 仪器设备购置及验收
1. 购置
a) 购置仪器设备时,由检测室提出填写《仪器设备购置申报表》,写明购置理由及产品的质量、技术性能、指标的要求,交管理室审核,试验室主任批准;
b) 设备管理员负责市场调查,取得对产品性能、价格的对比资料、确定技术指标、运输、安装、调试、验收标准及付款方式等项要求;
c)在已评定合格的供应商中采购。
2. 验收
由管理室组织有关人员对仪器设备进行验收,设备管理员填写《购入仪器设备验收记录表》。
a) 文件资料验证:合格证、说明书、保修卡、有关技术资料应齐全有效;
b) 实物验证:包装是否完好,仪器设备有无损坏、规格、型号、外观质量是否符合要求,随机附件是否齐全;
c) 调试验证:安装质量是否符合要求,仪器设备运转是否正常,技术性能、指标是否达到规定要求。
第二条 仪器设备的标识
1. 用于检验的仪器设备由设备保管员统一登记建帐、分类编号,该编号应具唯一性,并对该设备粘贴表明其状态的三色标识,以便识别仪器设备的量值溯源状态,防止仪器设备的超期超范围使用。
2. 标识的分类
2.1合格证(绿色):
a) 计量检定合格的仪器设备;
b) 设备不必检定,经检查功能正常的仪器设备;
c) 设备无法检定,经对比或鉴定适用的仪器设备。
2.2准用证(黄色):
a) 多功能仪器设备,某些功能已丧失,但检验工作所用某项功能正常,且经校准合格的仪器设备。
b) 测试设备某一量程精度不合格,但检验某项工作所用量程合格的仪器设备。
c) 降级使用的仪器设备。
2.3停用证(红色):
a) 检验仪器设备经计量检定不合格的仪器设备。
b) 检验仪器设备损坏的仪器设备。
c) 检验仪器设备性能无法确定的仪器设备。
d) 检验仪器设备超过检定周期的仪器设备。
2.4对贴有停用证(红色标志)的仪器设备禁止使用,对贴有准用证(黄色标志)的仪器设备只能使用其正常的功能部分。
3. 标识管理
设备保管员负责仪器设备标识的粘贴和更换,并建帐管理,标明设备编号、检定日期、有效期等,标识应粘贴于仪器设备显着位置处。
第三条 仪器设备的使用
1. 设备在投入使用前,应进行检定,未经检定的设备不得投入使用。
2. 设备应由经过授权的检验人员操作。操作者应经过培训,详细了解设备最新版本的使用说明书、技术资料内容,熟练掌握设备的性能和操作程序后,方可上机操作,并按规定要求填写《仪器设备使用记录表》,特殊设备的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
3. 对容易引起误操作及重要的操作过程,由试验室组织编制操作规程及技术指导书,经技术负责人批准实施。
4. 检验人员在使用设备前后,应对该设备进行核查,包括对运行情况的记录和现行状态的检查,保证设备及其软件应达到要求的准确度,并符合规范标准的要求。
5. 操作过程中如发生过载、误用、故障或对设备性能有怀疑时,应立即停止使用,报设备保管员标识处置,防止误用。现场检验时,控制运输及现场的防震、防潮、防尘等要求,操作者应检查设施和环境条件,符合要求后再开机,检查仪器设备的技术状态并记录。
6. 期间核查对于使用频率高的设备,应适当进行期间核查,确保其工作状态符合要求。
7. 设备的日常保养由授权操作人员负责进行,按使用说明书和管理要求,实施维护保养及功能性检查并填写《仪器设备保养、维护记录表》。
第四节 仪器设备的修理、降级和报废
第一条 维修
a) 需进行维修的设备,由设备保管员填写《仪器设备维护申请表》,经试验室主任批准,并报管理室备案。
b) 维修工作应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需送外部维修时,应执行《服务和供应品采购程序》;
c) 由设备保管员对修复后的设备进行检查验收,检查其技术性能指标是否符合要求,填写《仪器设备调试验收记录表》。如需检定按《量值溯源程序》进行。
第二条 降级
a) 设备的准确度、精度、灵敏度、稳定性等达不到原来规定值,但可满足对精度要求较低检验项目的技术指标时,经计量检定确认后,该设备可降级使用;
b)设备的降级使用需经试验室主任批准。
c) 由设备保管员将降级设备的具体情况记入《仪器设备降级使用评定表》中,存档备案。
第三条 报废
a) 对于不能修复或已失去使用价值的设备,由设备保管员提交《仪器设备报废申请表》,经试验室批准;
b)设备保管员负责报废设备的处置。
第四条 仪器设备记录及档案
1.设备及其软件的各种记录、资料统一由设备保管员归档管理。
2.试验室主任审核批准本试验室《仪器设备登记表》,统一编号、标识进行管理。
3.设备保管员负责建立主要仪器设备及其档案,其内容应包括:
a)名称、编号及分布场
所;
b)产品出厂文件,包括说明书、图纸、合格证、保修卡、检定证书、装箱单等;
c)采购验收资料,包括申请表、采购计划、验收记录和报告等;
d)检定或校准的证书报告,检定或校准的日期及计划;
e)维护计划、使用记录、修理及验收记录;
f)降级使用及报废的批准记录;
第3篇 工地试验室资料管理办法
工地试验室资料管理办法
第一节 概述
第一条 本办法对试验资料管理所必须遵循的规则作了具体规定,以确保试验资料管理质量。
第二节 适用范围于__高速公路l6项目部试验室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试验资料管理。
第三条 试验资料管理必须严格执行本办法
第四条 各种规程、规范、标准、方法、仪器设备档案以及试验纪录、试验报告、委托书等均属试验资料,应设专柜分类由专人保管。
第五条 检验所用的标准、规范、试验方法等,应设专人关注,及时收集补进新版本,清除作废版本,确保掌握的版本始终有效。
第六条 试验记录、试验报告不得外借。其他规程、规范、标准外借时,必须履行借阅手续,并注意及时收回。
第七条 编制工程试验室现行国家及行业标准目录,以便动态掌握有效和失效文件,确保检测工作质量。
第4篇 连接装置检查试验管理办法
(1)倾斜巷道运输矿车之间与钢丝绳之间的连接,都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中第416条规定执行。
(2)井下各地点绞车连接装置(连接器、钩环、销、保险链)的安全系数,均不得小于《煤矿安全规程》第416条表12之规定系数,本矿用于斜巷提升的连接销,其直径不得小于38mm。
(3)井下所有斜巷提升均为单车提升,严禁串车提升。
(4)各种保险链以及矿车的连接环、链、插销等连接装置,初次使用前或使用后每隔2年,必须逐个以2倍于其最大静荷载拉力进行试验,凡不合格者,一律不准使用。各单位对所辖范围内的斜巷连接装置(三环链、多环链、马蹬)必须指定专人每半月检查一次,主要检查磨损、焊缝、裂纹、锈蚀、弯形、变音等,并将检查数据登记入卡。临时使用的长绳套,每三天检查一次,坚持每月更换一次。滑钩头工交接班时,必须对连接装置直观全面检查一次,凡发现不合格的连接装置禁止使用。
(5)倾斜运输巷道使用矿车插销,必须购置合格标准插销,严禁用它物代替。
(6)运送超长材料、物件时,可以用6分绳套代替,但绳套必须符合下列要求:⑴所用绳套必须是φ18-6×19新钢丝绳插制,两端桃型环必须插足三个半捻距。⑵复用绳套必须无断丝,无严重变形,无锈蚀。⑶所提物料产生的静载荷拉力不得大于2倍所用绳套破断拉力。
(7)在倾斜运输中,对超重量设备需使用特殊连接装置时,必须制定特殊措施,并经矿分管领导及安全科审批后,方可执行。
(8)各单位所辖范围内使用的连接装置,必须指定专人每半月全面检查一次,将检查结果登记。检查人必须认真检查,并填写检查记录,由检查人及队值班人签字,检查记录一式两联,一联队部留存,一联每月28日交机电科运输组。对不按时检查、弄虚作假及上交检查记录不及时的每次对各队罚款1000元,分管运输副队长100元。机电科运输组负责对斜巷连接装置及检查记录进行不定期检查,发现与使用单位检查不相符的将严肃追究使用单位责任。
(9)斜巷中使用的链环、插销、马蹬必须使用合格产品,插销规格不得小于φ38mm。
(10)机电科运输组负责全矿连接装置的管理,机电机运队及各单位负责管理本单位使用的连接装置,要健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要建立台帐和检查试验记录,配备专用量具。
(11)做斜巷提升用的“马蹬”,其强度的安全系数不得小于10,连接保险绳的“马蹬”其破坏力不小于保险绳的破断力。
(12)对φ18-6×19绳套的制作由机电机运队插制,其他单位一律不准插制。凡需用φ18-6×19绳套的单位,必须经分管领导或调度室同意后方可到上述单位领取。
(13)一次提升车数必须经机电科核算,在各车场挂牌公布,任何情况下不准超挂车提升。
(14)机电科、安全科对各单位和各种提升运输设备连接装置、记录等要逐月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重大事故隐患,要立即停止作业,进行整改。本规定适用于倾角小于30度的倾斜轨道。
(15)严把连接装置进货关。井下所有斜巷连接装置全部由机电机运队负责计划进货,所有证件必须齐全可靠,包括ma标志、产品检验报告、合格证等,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并到机电科备案。使用前要对其进行内部探伤检测后,方可使用。
(16)各单位使用的斜巷连接装置必须到机电机运队领用,并开据使用申请单。
(17)各单位明确专人对本单位的连接装置进行管理。负责对连接装置进货、资料整理、检验、现场检查等工作。
(18)斜巷提升的所有地点、岗位建立连接装置检查记录(包括滑头、链环、保险绳),每班有专人(岗位人员)对连接装置进行检查,并认真填写记录;每半月指定专人全面检查一次,主要检查磨损、焊缝、裂纹、锈蚀、弯形、变音等,并将检查数据记录存档。以上所有记录均有现场岗位人员及工区值班人员签字确认,每月28日将复印件报机电科运输科存档。
(19)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连接装置的现场使用管理,发现连接装置存在问题,要及时汇报消毁,严禁使用不合格的连接装置。
2、考核
(1)凡对于斜巷未使用专用连接装置、使用不合格连接装置、发现不合格的连接装置未及时汇报消毁的,一经发现对单位罚款5000元,联责单位负责人、运输负责人各500元,责任人按严违论处。
(2)对于连接装置档案不完善、证件不齐全的单位,对单位罚款2000元,联责单位负责人、专职连接装置负责人各200元。
(3)连接装置检查记录要按要求认真填写,对于不按时检查、弄虚作假及上报不及时的,每次对责任单位罚款1000元,联责运输负责人100元。
(4)对于由于检查不仔细、不认真发生事故的单位及个人,除按以上规定进行考核外,将严肃追究其相关责任。
第5篇 煤矿远方漏电试验安全管理办法
依据《煤矿井下检漏器安装、维护与检修细则》第十八条、十九条规定,为使煤矿井下低压供电系统中馈电开关检漏继电器使用正常,动作灵敏可靠,保证供电安全,每月至少对检漏继电器进行一次远方人工漏电试验。为保证试验安全,结合我矿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试验周期:
所有检漏继电器必须在新安装后进行一次远方漏电试验,以后每月试验一次,具体实施日期由责任区队确定,但保证试验周期不超过一个月。
二、试验人员组织:
试验区队机电副队长负责试验现场的安全和现场指挥、通风队安排一名瓦检员负责试验现场瓦斯浓度检测。具体参与试验的人员包括被试验馈电开关的区队机电副队长一人、区队维修电工两人、瓦斯检查员一人。
三、试验方法和操作顺序:
1、在试验前首先观察被试验开关的绝缘欧姆表指示或者开关液晶屏上绝缘阻值显示是否正常。没有两者阻值显示的试验开关可以查看试验线路上移变的绝缘阻值显示是否正常。保证电网绝缘阻值正常避免自动跳闸。
若设备或者线路存在漏电现象,必须首先处理漏电故障,待线路绝缘恢复正常后方可进行试验。
2、检查绝缘正常后,应对被试验开关的做一次漏电试验,保证检漏装置可靠动作,并做记录。若不能正常动作,必须查找原因,处理故障以保证被试验开关漏电试验可靠动作。
3、试验点及所属范围内通风必须正常,并经瓦斯检查员测量瓦斯浓度,其浓度不得超过1%,否则不得试验。
4、在试验地点,必须有备用的灭火器材(至少一台8kg干粉灭火器)。
5、将试验结果报矿机电科,并做详细记录,见附表《煤矿井下馈电开关人工远方漏电试验记录样表》
6、实验具体操作:
(1)、在试验区准备一台开关,甩掉其自保点和漏电闭锁功能,并加装控制按钮将控制方式改为远控;
(2)、将试验用开关的负荷侧任意一相串电阻后接在其内部接地端子上,串接电阻符合以下要求:
127v:2kω、10w电阻;
380v:3.5kω、10w电阻;
660v:11kω、10w电阻;
1140v:20kω、10w电阻。
(3)、试验用开关应按《煤矿安全规程》要求设置合格的局部接地极。
(4)、待试验开关改动完毕后要检查其防爆性能,确保完好防爆。
(5)、试验前检查试验点及所属范围内通风必须正常,并经瓦斯检查 员测量瓦斯浓度,其浓度不得超过1%,否则不得试验。
(6)、试验:从所试验馈电或启动器负荷侧引出三相电源接至试验用开关电源侧。按下试验用开关的远控启动按钮(短时释放,按压时间不超过1s),此时如馈电开关立即跳闸或者显示漏电闭锁,说明检漏器动作可靠。若不能跳闸,先查找排除试验方式是否存在问题,然后可再做一次试验。若依然不能跳闸,说明检漏器存在问题。
第6篇 道路试验安全管理办法
1.目的
“安全第一”是试验工作永恒不变的主题,为加强试验安全管理,保障公司车辆安全和人身安全,对原试验所相关管理办法进行整合修订。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__公司汽车工程研究院与试验有关的所有工作人员。
3.术语
无
4.引用文件
无
5.职责
验证中心:对试验样车及试验人员安全负责;组织相关人员签订《非试验人员乘坐试验车辆安全保证责任书》和《试验人员安全保证责任书》。
各专业中心:对本中心乘坐试验样车人员进行安全管理,配合验证中心组织签订《非试验人员乘坐试验车辆安全保证责任书》。
6.管理内容和规定
6.1接车规定
6.1.1 试验人员从资产科接到试验样车后,必须根据《试验样车日常安全项目检查表》(见附件1)进行认真检查,存在安全隐患者必须逐一排除并记录;
6.1.2 对试验车辆的全车轮胎气压进行复检并调整到规定标准值;
6.1.3检查车辆的工作液(特别是发动机油、发动机冷却液)是否合适,检查车辆气、油是否存在渗漏现象,若发现问题及时修复;
6.1.4检查全车灯具、仪表等电器件工作是否正常,并排除故障
6.1.5 对车辆检查完后,首先对制动效能、制动稳定性进行主观评价。若制动存在问题认真进行调整。
6.2试验前准备
6.2.1 由试验员借出灭火器和停车警告牌,放置在驾驶室内伸手可及之处;
6.2.2试验员按《试验样车日常安全项目检查表》的要求对样车进行例行安全检查,并做好记录,影响安全的故障必须排除;
6.2.3可靠性试验样车:试验员出发前认真阅读《试验大纲》,掌握该车的试验重点和难点,在试验过程中严格按大纲进行;由技术科组织对样车进行评审并安装gps卫星定位系统,进行报警项目设置,并监控试验样车的运行,每周发一份gps监控情况报告,由道路试验室根据试验员违章情况进行通报;
6.2.4 磨合样车及去异地进行试验的样车:出发前由技术科安装gps卫星定位系统,电源用点烟器即可,任务完成后拆除;
6.2.5专业所人员及配套厂家人员因工作需要需乘坐试验样车者,必须有经部所长签字的技术工作联系单,且只有签订了《非试验人员乘坐试验车辆安全保证责任书》(见附件2)的人员可以乘坐。此责任书由验证中心验证管理部组织,一年签订一次;
6.2.6 验证中心组织相关试验人员签订《试验人员安全保证责任书》(见附件5),一年签订一次;
6.2.7 由试验调度员签发《工程研究院验证中心出车单》(见附件3),明确试验地点、路线、安全责任人等。
6.3试验过程安全控制
6.3.1在普通道路上试验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和当地的交通法规行车;由安全员不定期对北京厂区试验车辆进行安全抽查,抽查情况做好记录,在本周安全例会上进行通报;
6.3.2 在试验场试验时,按以下通用规定进行:
a)在汽车试验场道路上试验时,因国内每个汽车试验场都在细节上有所不同,试验人员第一次到达各试验场进行试验时,必须接受试验场或带队人员的安全培训,并由熟悉该试验场的试验人员一起熟悉试验道路;
b)交通规则中的禁止打手机、禁止穿拖鞋、禁止开车抽烟、禁止脱档滑行等规定在试验场中同样执行、有效;不论任何情况,绝对禁止酒后驾驶车辆;
c)在试验中文明行车,在遇到外单位试验车不遵守交通规则,影响我单位正常试车时,不得私自消极地采取报复行为,应及时向试验领队反映,由领队向试验场道路室反映处理;
d)严格按试验要求的试验道路行驶,不允许私自改变行驶路线和道路类型;禁止在行驶道路上赛车或者驾车嬉戏,严禁强行超车;未经允许,试验车辆严禁随意携带任何与试验无关人员;
e)全程开所有灯光行驶;禁止脱档滑行,禁止逆向行驶;
f)全程禁止与试验工作无关的人员乘坐试验车,司机必须带安全带,并有责任督促乘坐人员带安全带。
6.3.3 试验场高环安全行车规定
a)汽车进行高速环道试验前,必须检查轮胎气压并调整到规定值。在进行完综合坏路的可靠性车辆必须认真检查,确保轮胎不存在刺伤或有异物扎入等缺陷,前轮胎必须在五成新以上;
b)汽车驶入高环时,首先打转向灯驶入一道的辅路,在确认一道上后面没有试验车驶来的情况下,打转向灯逐步驶入一道,在驶过曲线段后,在直线段上后再打左转向灯驶入二道行驶;
c)高环上严禁弯道超车,超车时必须在直线段上,并且从右侧超车;
d)高环上禁止紧急刹车,严禁随便停车,确因故障需要停车时,必须将车驶到直线段的紧急停车道;
e)高环上不同环道的车辆严禁并列行驶,前后要拉开100m以上的安全距离。在同一环道的前后车辆安全距离要保持400m以上;
f)高环上三个不同环道有严格的速度限制。严格按照试验大纲要求的车速进行试验,但不能超过试验场规定的各车道极限最高车速;
g)第一次上高速环道的车辆必须在行驶6-8圈后将车停下,检查车辆的行车制动器,手制动器是否存在发热故障;
h)试验车出高环时,必须提前一圈降低车速驶入下一道,然后在一道驶出,最后一个直线段后打转向灯并降速,再驶出出口。
6.3.4试验场综合路安全行车规定
a)试验车必须严格按照试验规范规定特种路面行车,不得私自择道,并按照综合路上各个限速的要求行车,除搓板路除外,综合路上的中重卡最高车速不超过60km/h,其余车辆最高车速不超过65km/h;
b)全程禁止抄近道行驶。特殊车辆在个别道路路面上无法通过时,报试验场道路室。在试验场道路室容许的情况下可以改道行驶;
c)坑洼路、鹅卵石路、扭曲路、搓板石路等,不同的车型要走相应的道路,严格按试验场的车型指示进行;
d)在搓板路和鹅卵石路上行驶时,严禁刹车、急加油门和急减油门。搓板路上严禁单边轮压辅路行驶;
e)在驶入搓板路和鹅卵石路前,必须确认前面车辆行驶正常,且车辆已经通过路面总长的2/6以上后方能驶入路面;
f)综合路交叉路口较多,切记转弯避让直行原则。变道转弯必须开转向灯;
g)车辆通过扭曲路面时,车速不得超过6km/h。
6.3.5试验场山路安全行车规定
a)进入山路前,必须在平路上主管评价制动效果,确保制动效果正常后才能进入山路试验;
b)只允许车辆小于8t的车辆(bj108_以下)在山路上试验,特殊情况由所级领导确定后执行;
c)在直线段车速不允许超过60km/h.,在转弯路段车速不允许超过40km/h.,每行驶2圈必须停车检查制动器是否过热,不允许过热行车;
d)有排气制动的车辆在试验时必须使用排气制动,情况紧急情况下要使用手制动;
e)连续弯道处严禁强行超车,占用对方道路。
6.3.6样车维修规定
a)需要到车底进行检查维修时,不能在只有千金顶的支撑状态下进行,必须在有硬性支撑的情况下进行;
b)在需进行电气焊等作业时,必须:
①样车停靠:停靠位置应保证样车四周有1米以上的空间;
②车门全部打开;
③把灭火器置于车外伸手可及之处;
④准备好一桶以上的水置于作业位置;
⑤易燃部位用湿布遮盖,并每隔60秒喷一次水;
⑥每次持续焊接时间不超过1分钟,待检查无异常后再进行焊接;
⑦在易燃件(如燃油箱)附近操作时,需将易燃件拆下后再焊接。
6.3.7 其它
a)进行性能试验(含三高试验)的:车辆安全由试验员负责,仪器安全由试验技术人员负责;
b)异地试验途中安全:由试验调度员指定的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
c)发生交通安全事故后,按《试验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见附件4)执行。
6.4考核
6.4.1未经许可私自驾驶试验车辆办私事者,对责任人负激励200元;重复发生者,下岗一个月,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6.4.2不按规定载荷、规定路线和规定方法进行试验者,对责任人负激励50元;重复出现者加倍考核;
6.4.3 出车前、收车后检查不仔细而发生故障者,对责任人负激励50元;未发现故障至使故障扩大者,对责任人负激励100元;重复出现者加倍考核;
6.4.4 违反交通法规所造成的罚款罚分由责任人自负;
6.4.5 出现交通事故者,视情节及责任大小对责任人负激励公司损失的1%~5%;
6.4.6 对于一年内未出现安全事故的试验人员,年底给予500元的正激励;连续三年未出现安全事故者,给予1000元的正激励。以上费用列支在开发项目费用中。
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按“技管字【2006】16号《试验车辆管理办法》”中的“6.6考核”项目中的规定进行考核;
6.4.2对在试验场内外超速行驶的,每次给予60元的负激励;屡教不改者,下岗处理;
6.4.3酒后驾驶试验车辆者,负激励1000元,下岗处理。
第7篇 某电力发展有限公司高压试验室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围栏网维护试验室正常工作秩序,保持试验室良好环境条件。
第二条 安全规定
(一) 高压试验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障人身、设备安全。
(二) 从事高压试验室(包括户外高压试验场)试验及其工作人员都应认真贯彻执行本办法。
(三) 高压试验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具有高压试验专业知识,熟悉掌握试验设备和试品性能,熟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相关内容。
(四) 新参加高压试验的实习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在监护下参加指定的高压试验工作,但不得担任工作负责人和监护人。
(五) 从事高压试验室的人员应每年进行一次安全规程考试并合格。
(六) 从事高压试验的人员应身体健康,无妨碍工作的病症。
(七) 应学会紧急救护法,特别要学会触电急救法。
(八) 了解消防的一般知识,会使用试验室消防设备。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三条 高压试验室(场)应保持有良好的接地系统,以确保测量准确和人身安全,接地电阻不超过0.5欧,试验设备的接地点与被试验设备的接地点之间应有可靠的金属性连接,试验室(场)内所有的金属构架,固定的金属安全屏蔽遮(栅)栏均必须与接地网有牢固的连接,接地点应有明显可见的标志。
第四条 为了保证接地系统始终处于完好状态,每6年应至少测量一次接地电阻,并检查接地点的连通状态。
第五条 精密、贵重仪器、标准物质、仪表库应长期保持干燥状态,并有专人维护干燥设备的使用,保持干燥设备长期运行。定期对充电型仪器仪表进行充放电,保持仪器功能正常使用。
第六条 试验室应保持光线充足,门窗严密,通风设备完备。通往试验区域的门与试验电源联锁装置应定期检查,使之正常发挥作用。定期检查试验场的电源开关紧急按钮,确保在发生危急情况时可迅速切断电源。
第七条 试验室(场)内功能分区标示清晰。通道内布置整洁,不许随意堆放杂物。试验室周围应留有消防通道,并保证畅通无阻。
第八条 高压试验室应按规定设置安全遮拦、标示牌、安全信号灯、警铃。控制室(控制台)应铺橡胶、绝缘垫等。
第九条 根据试验室的性质和需要,配备相应的安全工器具、防毒、防射线、防烫伤的防护用品以及防爆和消防安全设施,并配备应急照明装置。并定期进行试验检查、更新,确保器具发挥作用。
第十条 试验设备应保持良好状态,发现缺陷及时处理,并做好缺陷处理记录,不准试验设备带缺陷强行投入试验。试验室的高、低压配电装置应符合有关标准,定期维修。
第十一条 高压试验室建立各项技术档案的管理(包括图档、使用说明),试验设备、仪器的使用应做好登记记录,仪器借用应履行完整手续。
第十二条 电气计量装置应具有有效的检定合格证书,并根据有关规定,定期对试验室电气计量装置、仪器、仪表等进行校对、检定,确保试验测量准确可靠。
第十三条 试验室内禁止吸烟,严禁烟火。对易燃、易爆或放电后可能产生毒性物质的设备应做好防火、防爆、防毒措施。
第十四条 试验人员在工作期间禁止喝酒,酒后以及情绪异常时不得参加试验工作。
第8篇 工地试验样品管理办法
工地试验样品管理办法
第一节 样品的标识
第一条 收样员负责对各种样品统一流水编号,加贴样品标识卡,表明其不同的检测状态,样品标识须注明'样品编号'和'样品状态','样品状态'分别为'待检'、'在检'、'已检'、'留样'四种。样品标识具有唯一性。
第二节 样品的制备
第二条 样品需要制备时,检测人员应严格按相应规范、标准的要求进行操作。
第三节 样品的保护
第三条 当样品的完整性和安全性,需采取保护措施时,则检测人员应根据有关规定采取相应保护措施,以保证试验检测结果的可靠性。
第四节 样品的储存
第四条 样品应存放在适宜的场所,样品室配备相应的设施,样品分类存放、防止火灾、丢失、变质、损坏和混淆的发生。如发生样品损坏、丢失等情况应及时调查原因,并做出相应处理。
第五条 对储存有特定要求的样品(如标养室对温度、湿度的要求),应严格控制环境条件,管理人员应按规范要求调整检查并记录控制状况。
第六条 对易燃、有毒标志。的危险样品应隔离存放,并明显。
第七条 贵重样品存放指定地点,采取防护措施。
第八条 存放样品应标识清楚、帐物一致。
第五节 样品的处理
第九条 检测完毕无留样要求的样品,检测人员应及时清理出现场,堆放到指定样品遗弃区域。
第十条 需留样样品应移交样品管理员进行登记并入留样室保存,留样期按相应规范要求决定。
第十一条 对检测过程中出现异常结果的样品,经质量负责人批准后留样处理,留样期满,按6个月为销毁样品的周期,由主任和质量负责人共同销毁,并有样品销毁记录。有毒和易燃易爆样品应交保卫部门处理。
第9篇 煤矿远方漏电试验安全管理办法规定
依据《煤矿井下检漏器安装、维护与检修细则》第十八条、十九条规定,为使煤矿井下低压供电系统中馈电开关检漏继电器使用正常,动作灵敏可靠,保证供电安全,每月至少对检漏继电器进行一次远方人工漏电试验。为保证试验安全,结合我矿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试验周期:
所有检漏继电器必须在新安装后进行一次远方漏电试验,以后每月试验一次,具体实施日期由责任区队确定,但保证试验周期不超过一个月。
二、试验人员组织:
试验区队机电副队长负责试验现场的安全和现场指挥、通风队安排一名瓦检员负责试验现场瓦斯浓度检测。具体参与试验的人员包括被试验馈电开关的区队机电副队长一人、区队维修电工两人、瓦斯检查员一人。
三、试验方法和操作顺序:
1、在试验前首先观察被试验开关的绝缘欧姆表指示或者开关液晶屏上绝缘阻值显示是否正常。没有两者阻值显示的试验开关可以查看试验线路上移变的绝缘阻值显示是否正常。保证电网绝缘阻值正常避免自动跳闸。
若设备或者线路存在漏电现象,必须首先处理漏电故障,待线路绝缘恢复正常后方可进行试验。
2、检查绝缘正常后,应对被试验开关的做一次漏电试验,保证检漏装置可靠动作,并做记录。若不能正常动作,必须查找原因,处理故障以保证被试验开关漏电试验可靠动作。
3、试验点及所属范围内通风必须正常,并经瓦斯检查员测量瓦斯浓度,其浓度不得超过1%,否则不得试验。
4、在试验地点,必须有备用的灭火器材(至少一台8kg干粉灭火器)。
5、将试验结果报矿机电科,并做详细记录,见附表《煤矿井下馈电开关人工远方漏电试验记录样表》
6、实验具体操作:
(1)、在试验区准备一台开关,甩掉其自保点和漏电闭锁功能,并加装控制按钮将控制方式改为远控;
(2)、将试验用开关的负荷侧任意一相串电阻后接在其内部接地端子上,串接电阻符合以下要求:
127v:2kω、10w电阻;
380v:3.5kω、10w电阻;
660v:11kω、10w电阻;
1140v:20kω、10w电阻。
(3)、试验用开关应按《煤矿安全规程》要求设置合格的局部接地极。
(4)、待试验开关改动完毕后要检查其防爆性能,确保完好防爆。
(5)、试验前检查试验点及所属范围内通风必须正常,并经瓦斯检查 员测量瓦斯浓度,其浓度不得超过1%,否则不得试验。
(6)、试验:从所试验馈电或启动器负荷侧引出三相电源接至试验用开关电源侧。按下试验用开关的远控启动按钮(短时释放,按压时间不超过1s),此时如馈电开关立即跳闸或者显示漏电闭锁,说明检漏器动作可靠。若不能跳闸,先查找排除试验方式是否存在问题,然后可再做一次试验。若依然不能跳闸,说明检漏器存在问题。
第10篇 高压试验室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围栏网维护试验室正常工作秩序,保持试验室良好环境条件。
第二条 安全规定
(一) 高压试验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障人身、设备安全。
(二) 从事高压试验室(包括户外高压试验场)试验及其工作人员都应认真贯彻执行本办法。
(三) 高压试验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具有高压试验专业知识,熟悉掌握试验设备和试品性能,熟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相关内容。
(四) 新参加高压试验的实习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在监护下参加指定的高压试验工作,但不得担任工作负责人和监护人。
(五) 从事高压试验室的人员应每年进行一次安全规程考试并合格。
(六) 从事高压试验的人员应身体健康,无妨碍工作的病症。
(七) 应学会紧急救护法,特别要学会触电急救法。
(八) 了解消防的一般知识,会使用试验室消防设备。
第二章一般规定
第三条 高压试验室(场)应保持有良好的接地系统,以确保测量准确和人身安全,接地电阻不超过0.5欧,试验设备的接地点与被试验设备的接地点之间应有可靠的金属性连接,试验室(场)内所有的金属构架,固定的金属安全屏蔽遮(栅)栏均必须与接地网有牢固的连接,接地点应有明显可见的标志。
第四条 为了保证接地系统始终处于完好状态,每6年应至少测量一次接地电阻,并检查接地点的连通状态。
第五条 精密、贵重仪器、标准物质、仪表库应长期保持干燥状态,并有专人维护干燥设备的使用,保持干燥设备长期运行。定期对充电型仪器仪表进行充放电,保持仪器功能正常使用。
第六条 试验室应保持光线充足,门窗严密,通风设备完备。通往试验区域的门与试验电源联锁装置应定期检查,使之正常发挥作用。定期检查试验场的电源开关紧急按钮,确保在发生危急情况时可迅速切断电源。
第七条 试验室(场)内功能分区标示清晰。通道内布置整洁,不许随意堆放杂物。试验室周围应留有消防通道,并保证畅通无阻。
第八条 高压试验室应按规定设置安全遮拦、标示牌、安全信号灯、警铃。控制室(控制台)应铺橡胶、绝缘垫等。
第九条 根据试验室的性质和需要,配备相应的安全工器具、防毒、防射线、防烫伤的防护用品以及防爆和消防安全设施,并配备应急照明装置。并定期进行试验检查、更新,确保器具发挥作用。
第十条 试验设备应保持良好状态,发现缺陷及时处理,并做好缺陷处理记录,不准试验设备带缺陷强行投入试验。试验室的高、低压配电装置应符合有关标准,定期维修。
第十一条 高压试验室建立各项技术档案的管理(包括图档、使用说明),试验设备、仪器的使用应做好登记记录,仪器借用应履行完整手续。
第十二条 电气计量装置应具有有效的检定合格证书,并根据有关规定,定期对试验室电气计量装置、仪器、仪表等进行校对、检定,确保试验测量准确可靠。
第十三条 试验室内禁止吸烟,严禁烟火。对易燃、易爆或放电后可能产生毒性物质的设备应做好防火、防爆、防毒措施。
第十四条 试验人员在工作期间禁止喝酒,酒后以及情绪异常时不得参加试验工作。
第11篇 安全设施检查和试验管理办法
1、各单位区域内所有安全设施,必须明确分管科队并固定维修人员。
2、所有安全设施,都必须实行日检制,并认真作好记录。
3、严格执行检修制度,按照检修周期,由固定维修人员进行认真维护管理,确保安全设施灵活可靠。
4、发现安全设施失灵时,必须立即进行修理,否则不准生产。
5、凡因漏检、失修造成重大事故或重要损失时,追究其有关人员的责任,严肃处理。
6、对斜井的警铃必须每班检查试验一次。
7、对斜井内防跑车装置必须每班试钩一次;每日全面检查一次;每半月对装置试验一次,内容包括断绳保护、上下限位保护、下头挡车栏动力电源断电保护、通讯电缆故障保护等。所有以上试验、检查必须建立记录,并认真如实填写。
第12篇 电力发展公司高压试验室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围栏网维护试验室正常工作秩序,保持试验室良好环境条件。
第二条 安全规定
(一) 高压试验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障人身、设备安全。
(二) 从事高压试验室(包括户外高压试验场)试验及其工作人员都应认真贯彻执行本办法。
(三) 高压试验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具有高压试验专业知识,熟悉掌握试验设备和试品性能,熟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相关内容。
(四) 新参加高压试验的实习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在监护下参加指定的高压试验工作,但不得担任工作负责人和监护人。
(五) 从事高压试验室的人员应每年进行一次安全规程考试并合格。
(六) 从事高压试验的人员应身体健康,无妨碍工作的病症。
(七) 应学会紧急救护法,特别要学会触电急救法。
(八) 了解消防的一般知识,会使用试验室消防设备。
第二章一般规定
第三条 高压试验室(场)应保持有良好的接地系统,以确保测量准确和人身安全,接地电阻不超过0.5欧,试验设备的接地点与被试验设备的接地点之间应有可靠的金属性连接,试验室(场)内所有的金属构架,固定的金属安全屏蔽遮(栅)栏均必须与接地网有牢固的连接,接地点应有明显可见的标志。
第四条 为了保证接地系统始终处于完好状态,每6年应至少测量一次接地电阻,并检查接地点的连通状态。
第五条 精密、贵重仪器、标准物质、仪表库应长期保持干燥状态,并有专人维护干燥设备的使用,保持干燥设备长期运行。定期对充电型仪器仪表进行充放电,保持仪器功能正常使用。
第六条 试验室应保持光线充足,门窗严密,通风设备完备。通往试验区域的门与试验电源联锁装置应定期检查,使之正常发挥作用。定期检查试验场的电源开关紧急按钮,确保在发生危急情况时可迅速切断电源。
第七条 试验室(场)内功能分区标示清晰。通道内布置整洁,不许随意堆放杂物。试验室周围应留有消防通道,并保证畅通无阻。
第八条 高压试验室应按规定设置安全遮拦、标示牌、安全信号灯、警铃。控制室(控制台)应铺橡胶、绝缘垫等。
第九条 根据试验室的性质和需要,配备相应的安全工器具、防毒、防射线、防烫伤的防护用品以及防爆和消防安全设施,并配备应急照明装置。并定期进行试验检查、更新,确保器具发挥作用。
第十条 试验设备应保持良好状态,发现缺陷及时处理,并做好缺陷处理记录,不准试验设备带缺陷强行投入试验。试验室的高、低压配电装置应符合有关标准,定期维修。
第十一条 高压试验室建立各项技术档案的管理(包括图档、使用说明),试验设备、仪器的使用应做好登记记录,仪器借用应履行完整手续。
第十二条 电气计量装置应具有有效的检定合格证书,并根据有关规定,定期对试验室电气计量装置、仪器、仪表等进行校对、检定,确保试验测量准确可靠。
第十三条 试验室内禁止吸烟,严禁烟火。对易燃、易爆或放电后可能产生毒性物质的设备应做好防火、防爆、防毒措施。
第十四条 试验人员在工作期间禁止喝酒,酒后以及情绪异常时不得参加试验工作。
第13篇 工程现场试验工作管理办法
工程现场试验工作管理办法
为保证工程质量,降低工程成本,坚持为公司生产服务,加速适应建筑市场的需要,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试验人员的管理
1、试验人员统一归口公司试验室管理,工程项目中标后,确定项目试验室主任人选,并予授权。
2、项目试验人员由公司试验室统一协调安排,任何项目部不得擅自安排试验人员上岗或任意调换试验人员的岗位。若发现有违反本规定的追究其项目部领导和项目试验室主任的责任,并限期纠正。对不能按时纠正的责任人处于2000元~3000元罚款,并立即停止当事人在试验室的工作。
3、项目试验人员持证上岗率在90%以上,无证人员只能做一些配属和附属工作,不能参与主检项目,更不允许在资料上签字。
4、不断提高试验人员的业务素质,按人员结构配置要求,有计划地安排试验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能力比对验证,公司试验室可作为一个培训基地,根据项目施工生产情况,分期分批进行培训,经过培训使之胜任本职工作。
5、加强对试验机构和试验人员工作业绩的考核,实行优胜劣汰,每年由公司试验室组织考核一次,对考核不合格的单位在全公司范围内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对考核不合格的试验室主任和试验人员,调整其工作岗位;对试验工作有显着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二、仪器设备的管理
1、试验仪器设备统一由公司试验室管理。
2、仪器设备的购置
(1)新上项目由项目试验室根据工程需要,列出《监视和测量装置配置计划表》,报公司试验室。公司试验室根据试验设备配置计划表,在公司范围内进行调配,不能调配的由公司统一组织招标采购。
(2)施工过程中需要增补的试验仪器设备,价值总计在2000元以上(含2000元)的,须报公司试验室审核,并呈公司领导审批后,由公司统一组织招标采购;价值总计在2000元以下的,由项目部组织招标采购,招标按公司设备购置程序规定执行。公司试验室将对仪器设备规格、型号、生产厂家、性能、产品价格进行综合评审。
3、仪器设备的验收
(1)仪器设备到货后,由项目试验室主任及时组织人员进行验收,设备验收必须在两人以上,首先查看是否按规定的厂家供货,查看包装是否完好,拆箱后详细查看整机、附件、备品、技术资料是否齐全,检查电路、机械性能等技术指标是否符合要求。
(2)仪器设备验收合格后,进行安装调试,检定或校准;如验收不合格,应及时办理退货手续。
(3)对未经验收而认可的劣质或不合格的仪器设备,将追究项目试验室主任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3、仪器经验收和检定/校准合格后,及时建立《监视和测量装置台帐》,连同检定证书原件、说明书以及其它技术资料在2个月内报公司试验室(项目部持复印件)。
4、对贵重、精密、大型仪器设备应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对失职造成仪器设备损坏、丢失,应追究其责任,并按仪器设备原值的5%~10%罚款,罚金上交公司财务部。
5、加强对核子密度仪的使用和管理,确保人员健康安全和仪器设备安全,具体执行集团公司下发的《核子密度仪管理办法》。
6、仪器设备档案管理
对贵重、精密大型仪器设备由公司统一建档管理,仪器设备档案未经批准不得外借,内部借阅按规定办理借阅手续。仪器设备档案要妥善保存,不得丢失、损坏。
7、仪器设备周期检定管理
(1)项目部应建立仪器设备周期检定台帐和周检计划表,并指定专人负责。
(2)送检仪器设备应根据量值溯源规定,就近就地选送计量检定部门检定。
(3)自检仪器设备其标准校验器具必须经当地计量部门检定合格后方可进行自校,并按有关检定、规程进行检定,并填写自校记录及校检(验)证书。
(4)所有送检仪器和自检仪器必须与设备台帐相符,并进行标识管理。对该工程暂用不上的仪器设备,可进行封存,并报公司试验室备案;对修理后检定(校准)仍不合格的仪器设备,按仪器设备报废有关规定办理手续。
(5)超过检定周期的仪器设备不准使用,如因管理失误造成使用超期的,要追究项目试验室主任责任。
8、仪器设备的使用、保养和维修
(1)仪器设备使用、保养、维修实行定人管理,并制定相应实施细则。
(2)使用人必须取得岗位合格证书,并熟悉仪器设备性能,才能上岗操作,并填写《仪器设备使用记录》,其内容格式,按业主及监理要求执行。
(3)主要仪器设备,须挂操作规程,操作人员按规程操作。
(4)实行定期保养制度,保证仪器设备运转正常。每次工作完毕后,应及时擦洗、清理干净。
(5)仪器设备出现故障,应立即停机,保持现状,由使用操作人员详细填写故障或损坏原因记录,并及时报告公司试验室。
(6)维修后的仪器设备,应经检定或校准合格后方可使用。
(7)仪器设备转移,由公司试验室开具调拨单,项目部对仪器进行维修保养,进行包装。按项目试验室仪器设备配置清单办理交接手续,保证移交的仪器设备完好并能正常使用。对移交的仪器设备不能正常使用或人为造成仪器设备损坏的,拒绝交接,并追究项目领导和试验室主任责任,并分别按该仪器设备原值的5%~10%罚款,罚金上交公司财务部。
9、仪器设备的报废
项目仪器设备的报废价值在2000元以上(含2000元)由项目试验室向公司提出申请,并由公司试验室邀请相关部门专家组成鉴定小组,对仪器设备进行鉴定。鉴定后确需报废的仪器设备,报请公司领导及生产调控部审批后方可办理。2000元以下的小型仪器设备,由项目试验室向公司试验室提出申请,由公司试验室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鉴定,审批后方可办理。
三、试验资料管理
1、试验报告是反映工程材料、成品、半成品质量和工程完工后竣工交付的依据,必须按规定格式认真填写。其内容应填写完整、签名齐全、文字简洁、字迹清楚、数据准确、结论正确。
2、试验报告中检测数据的有效位数和误差表达方式,应按照检验规程有关误差理论进行处理。
3、保管好原始记录,原始数据不允许随意更改,不许删减,如却需要更改,作废数据应划出两条水平线,将正确数据填写在此上方,并加盖更改人名章,签字手续要齐全。
4、试验报告上数据与原始记录相符,不得有差错。
5、试验资料要妥善保管,如有丢失,按质量事故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6、工程竣工交付后,将各种试验台帐交公司试验室统一保管
。
四、试验工作管理
1、公司试验室主要担负着全公司试验工作管理监督、检查、指导以及服务项目试验工作。
2、工程项目中标后,确定项目试验室主任人员,根据工程要求配备相应的试验设备和试验人员,统筹兼顾,调遣或购置上场项目所需要的试验设备,及时协助项目部组建好试验室,报请业主验收。
3、协调做好项目试验室开工前委外试验,报请甲方监理认可,并做好开工前的准备工作。
4、对重、难点工程项目,公司试验室派人到现场,协助项目试验室开展工作。
5、公司试验室将对每个新上场项目设计的配合比进行复核、确认,指导项目部试验室优化各种砼配合比,合理选用原材料,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节约原材料,降低工程成本。
6、及时采用新规范、新标准,公司试验室将积极收集信息,确保规范、标准的有效使用。
7、抓好试验队伍工作作风建设,杜绝试验人员“吃、拿、卡、要”的不良现象发生。
8、对项目部所反映的问题及时给予答复和解决。
9、项目试验室是进行试验检测的工作场所,也是确保工程质量的先决条件,其必须保证试验室要有良好的工作环境条件。
10、项目试验室必须保证满足施工质量控制,自检及其它试验工作的需要,全面对工程中使用的原材料进行质量检验,负责砼配合比设计与优化,按要求分别对工序质量和分项工程质量进行检验评定,指导施工生产。
11、掌握工地材料的质量、数量、堆放、状态标识情况。对所进的原材料应及时取样试验,合格后方能用于工程。
12、负责现场砼、砂浆浇注质量检测,路基填筑质量控制,按规定取样,制作检查试件并养护,对所取样品的代表性负责。
13、做好试验原始记录和施工记录,协助做好施工质量控制。
14、项目试验室直接受公司试验室领导,项目试验室主任对公司试验室和项目总工程师负责,试验室其它人员对试验室主任负责,当试验数据与现场实际有异议时,分析原因,逐级反映,最终归公司试验室裁决。
15、尊重甲方、监理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本办法由集团公司试验室负责解释,自_______年__月__日起执行。
附件1:
事故报告单
事故发生日期
事故发生地点
事故
名称
事故概况及损失情况
报告人: 年 月 日
原因
分析
或
措施
报告人: 年 月日
处理 意见
备注
附件2:
委托试验申诉处理报告
编号:
申诉项目
申诉单位
原函编号
收函日期
答复日期
事由摘录:
处理意见:
经办人:年月日
测试单位:
签 章:
申诉单位:
第14篇 工地试验室管理办法
工地试验室管理办法
第一节总 则
第一条 为确保工程质量,加强试验工作用管理,提高试验检测水平,规范检测人员的行为,根据国家、建设部和铁道部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检测的有关规定,结合__l6合同段试验室检测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__高速公路l6合同段建设工程实体及所用原材料、构件、制品等进行试验的检测工作,执行有关办法
第三条 试验检测人员、现场试验检测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国家、交通部有关部门颁发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和试验方法,开展试验检测工作。
第二节 试验室机构和职责
第四条__l6合同段试验室负责l6合同段试验检测工作。
第五条 配备足够的试验人员,由上到下建立试验管理体系。
第六条试验室主管及试验检测人员必须持有交通部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试验技术人员必须持有交通部试验检验员上岗证,方可上岗。
第七条 __l6合同段工地试验室职责:
1、负责所辖范围的原材料取样、试验工作,砂浆、混凝土配合比设计校验,试件的养护及强度测试工作。
2、负责水泥、粉煤灰、矿粉、碎石、砂、钢筋等原材料的检验工作。
3、负责收集提供试验原材料的验证、比对工作,(使用认证证书、材料检验报告、使用说明书,即'三证'收集整理)
4、负责试验报表的统计上报,工程试验资料的整理、汇总、归档等工作。
5、负责混凝土、砂浆等配合比的设计选定并指导现场施工。
6、负责试验站检测仪器的送检和校准工作。
7、参与施工现场质量控制及质量检测工作。
8、施工现场抽检不合格,及时向现场和上级领导报告,并分析原因,提出改进和处理方案,并做好可追溯记录。
9、积极配合业主及现场监理,做好施工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检测工作。
10、根据承建工程项目实际,按照规范、验标要求,结合工程试验、计量管理规定,制定工作细则。
11、指定专(兼)职人员1~2名,负责试验测量仪器设备管理、维护工作。
第三节 工作要求
第九条 项目部严格按照投标书、合同要求及有关规定,建立试验检测机构,配齐试验检测仪器设备和试验检测人员以及办公交通设施,满足工作需要和施工现场试验检测需要。试验室必须具有省部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资质和技术监督部门的计量认证合格证书,并在其资质许可的范围内开展检测业务,检测人员应当具有相应的岗位证书。
第十条 试验室必须坚持公正、科学地开展试验检测工作,不受来自行政的、经济的以及其他方面的干预。检测人员应秉公办事,不谋私利,认真按规范、标准等进行检测。
第十一条 试验室应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加强自身建设,积极采用先进的检测设备和工艺,不断完善检测手段,提高质量检测人员的素质,确保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公正性。
第十二条 试验室应建立各项试验检测管理制度和责任制。
第十三条 试验室出具的检测报告单,必须实事求是,字迹清楚,数据准确可靠,要有试验、校核、技术负责人签字,加盖工地试验室章。
第十四条 试验室应建立单独的不合格检测报告台帐,凡检测为不合格的项目应及时通知项目部负责人。
第十五条 试验室不得具有下列行为:
(1)超出批准的试验检测范围,出具试验报告。
(2)随意更换试验检测仪器、设备和试验检测人员。
(3)弄虚作假,降低建设工程质量标准。
(4)捏造数据,伪造试验检验报告。
(5)不遵守职业道德、玩忽职守、营私舞弊,影响工程质量。
第十六条 试验检测人员须经专业培训,持证上岗,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试验检测岗位证书。
(2)具有所检测内容的专业知识、能力。
第15篇 中局建设工程试验管理办法
中局建设公司工程试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工程试验在施工生产中占有重要位置,是质量保证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工程质量控制并验证其结果的必要技术手段。因此为保证本公司工程质量,加快工程进度,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检测人员应具备思想品德端正、工作作风踏实、有良好的素质修养,具备上岗条件才能从事检测工作的开展,针对施工工作量大、资料繁锁,要求:全室人员精诚团结、自洁自律、不贪不占、公正无私、不受任何形式干扰,把质量放在首位,坚守原则、端正思想、摆正位置。正确处理监理、业主、队与试验人员的关系,尊重与重视业主要求和意见,无条件执行监理指令,主动了解监理想法,并汇报科室负责人采纳、配合业主、监理抽检工作的开展。
第二章 工程试验的目的和基本任务
第三条 试验鉴定各项主要工程材料的质量是否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有关规定。
第四条 检验工程的结构和构件的成品、半成品质量是否符合设计和施工的技术要求。
第五条 通过工地测试及施工检查,保证工程的施工质量。
第六条 监督检查主要工程材料的合理保管与使用。
第七条 为施工提供可靠的试验资料和技术数据。
第八条 各种配合比的试配和优选。
第三章 试验室组织机构
第九条 试验室定员4人,设主任1人,原材料检验兼资料员兼现场检测试验员3人。
第十条 各综合队设兼职试验人员2人,试验人员必须进行培训上岗,业务上接受试验室指导。
第四章职 责
第十一条 试验室
1. 对路基、桥涵、轨道工程、轨枕预制、通信信号及所需的原材料进行试验,参加砂、石料场的选择及质量复验。
2. 合理选定混凝土配合比,做好现场施工质量控制。
3. 协助工地料库做好有关材料的验收、保管,并掌握砂、石、水泥、外加剂及钢材等储存数量和质量情况。
4. 参加有关工程质量检查及事故分析。
5. 负责换算混凝土施工配合比,填发施工配料单经技术负责人签字后,交付施工队施工,并做好各项检查记录。
6. 认真按施工规范的要求进行各项施工控制及检查试验,如发现违反操作规程影响质量时应及时做出处理,并向上级领导汇报。
第十二条 试验室主任职责
1. 组织指导本室试验人员进行经常性试验工作。
2. 组织选定试验方法,质量标准和安全措施。
3. 签审试验报告、资料,并对数据全面负责。
4. 组织检查试验设备,及时维修、保养。
5. 检查人员岗位责任制执行情况。
第十三条 现场试验员职责
试验员按照试验主任的分工,履行责作,对分区域进行各种试验、资料的填发,对所试验负有直接责任。鉴于某些试验工作灵活性较大、标准不易达到的特点应报据实际情况,以妥善处理,但须经业主、监理、本部总工、试验主任许可。其分别如下:
1. 自检或报检情况
对于原材料进场进行自检,自检合格率不低于96%,报检合格率100%,发生不合格一次扣款20美元/次,二次50美元/次,三次自动辞职。由于原材料本身的特殊性或规范所限制试验人员应从优选择,完善自检、报验、抽检程序。一方或二方检验认可,才能堆放料场。
2. 工地各种试验,按照分工区域规范操作,并熟悉操作过程,土方施工试验、自检合格率报监理抽检合格率不低于96%。混凝土施工试验、试件制作与混合料合格率100%。
第十四条 原材料检验兼资料员职责
1. 对进场的砂、石、水泥、钢材等材料及时取样自检或送检,严格把好原材料质量关。
2. 对所检材料及时提出试验报告,对外送材料及时索取完整的试验资料,并登记试验台帐。
3. 负责试验检测原始记录、报告和档案的管理。负责全面资料的收集,复核整理、归档、建立当日台帐和仪器设备档案工作,履行资料员职责,提供计量资料。上报试验资料及水泥试验、规范各类检查工作的内容和程序。
第五章 仪器设备管理
第十五条 所有仪器设备按规定周期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十六条 使用时试验人员必须了解仪器设备性能,了解状态是否正常,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
第十七条 出现故障要立即停机检查或送维修部门修理。
第十八条 设备检定证书及使用说明书由资料员负责保管并建立档案。
第六章 仪器设备管理
第十九条 所有仪器设备必须按规定周期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二十条 使用时试验人员必须了解仪器设备性能,了解状态是否正常,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
第二十一条 出现故障要立即停机检查或送维修部门修理。
第二十二条 设备检定证书及使用说明书由资料员负责保管并建立档案。